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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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

篇1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性行为的自由人。所谓“理性行为”,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篇2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的自由人。所谓“理”,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俚缆贰@媲妥杂删赫抢投κ谐〉鹘诶投ψ试捶峙渲粮呶奚系娜ㄍ抢投κ谐〉牧榛辍?/P>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现实经济运行中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理论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配置,表现为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通过自由交换而自动平衡的结果。这种纯粹由市场力量决定的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形成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作为流动行为主体的劳动力供给者(即流动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力,即劳动者作为流动行为主体,对于其是否流动,以及怎样流动,具有完全决定权。对于流动者即劳动者来说,流动行为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当然,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程度,还要受经济结构变动因素的制约。正是经济结构的变动,直接导致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现实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存在着形形的劳动力转移障碍,以及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西方经济学家把它称为劳动力市场歧视。劳动力市场歧视,指的是在所有经济因素方面都相同的个人之间的报酬差别。这些劳动者具有同等的生产能力,但由于某些社会性、制度性因素的作用,从而引起劳动报酬或待遇上的悬殊差别。对这种现象的研究,旨在确定歧视对报酬差别的影响的重要程度,并由此引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新概念。

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等报酬,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具体表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把这种被分割了的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者由于从事不同种类的工作,因而领取不同的劳动报酬。换句话说,这些劳动者之所以领取较低的劳动报酬,并不是因为其劳动素质低,而是由于他们无法进入可以领取较高劳动报酬的那部分劳动力市场,失去了在其中谋职的机会。出现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报酬不相对称的情况,即同工不同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所形成的城乡就业隔离政策,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在城乡两种就业体制的差别性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彻底启动城乡之间长期隔离的劳动力市场闸门,即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其风险性是不可忽视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突破1亿人)。但是,至今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还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利。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由于城市的开放性劳动力市场尚未确立以及政府对城市劳动者就业采取不同于农村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市场性流动方式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还无法同城市劳动力一样,进入同等待遇的职业领域并获得制度性工资。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从业于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条件差的非技术性行业,领取比城市劳动者相对低得多的劳动报酬。这种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它使我国劳动力市场规模难以通过无障碍流动而迅速扩大,也不可能使劳动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平均价格。

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集中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上。改革初期由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简称城乡收入比率)高达2.37。当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地区展开后,城乡收入比率开始下降,到1983年达到1.70这一最低点。随着的进行,从1984年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有所加快,1992年开始超过1978年的差距,1994年进一步扩大到2.86,此后虽然有所缩小,但1999年仍然达到2.65。

篇3

内容摘要:本文从客观分析湖南劳动力市场发育现状出发,指出了目前全省劳动力市场发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阐述了构建我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指导思想、原则、基本思路及其模式选择。然后,提出了促进城乡统一市场发育的政策取向及三点对策措施。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户籍隔离管制;城乡分割;制度性樊篱;城乡统一市场;连锁超市模式;湖南 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不仅是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尽快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需要,也是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促进就业矛盾全面缓解的客观要求。那么,作为中部农业大省的湖南,其劳动力市场发育的现状如何?“十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怎样消除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不利影响,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并充分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呢?在此,笔者试为求解这一系列现实问题作一点实证分析与理性思考。 一、湖南劳动力市场发育现状的实证分析 1995年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 注:此文是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01~2002年立项课题“‘十五’湖南城乡就业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三(批准号:201076B) 步完善,我省劳动力市场伴随劳动力供需双方选择性的增强,体系已初步建立,机制正逐渐形成,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已开始显现。据资料介绍与实地调查,在各级政府劳动部门的精心规划与政策引导下,我省以劳务输出、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开发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多元社会化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并在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以及促进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增强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有资料表明,仅2001年全省县以上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就已举办各种形式的劳动力供求见面洽谈会2200多场次,有近10万家用人单位,携带56.11万个就业岗位,主动进入劳动力市场挑选劳动力;全年有87.03万城乡劳动者主动到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门路,其中企业下岗职工20.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26.09万人,其余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发挥中介作用,已帮助近30万有求职愿望的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其职业介绍成功率达34%。同时,全年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为广大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64万多人次,为全省10多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培训和转业训练,从而极大地活跃了全省劳动力市场,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省就业压力的有效缓解。 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就整体而言,由于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还处于初步发育阶段,市场运作机制不够健全,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加之“城乡户籍隔离管制”制度刚性的负面影响,使全省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仍然受到种种“制度性壁垒”的阻碍,导致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在发育中还存在不少缺陷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仍存在严重的城乡分割问题。这里讲的“城乡分割”,不仅指劳动力交换场所在空间位置上的分割,而主要指劳动力市场在运作机制上的制度性城乡分割,即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在市场交换中至今未建立起统一的游戏规则,因而二者在就业方式上仍然存在种种制度性壁垒。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就业,一般相应地建立了比较稳定和规范的劳动关系,而农村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打工”,基本上未相应地建立起正规的劳动关系,更谈不上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二是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统计失业率时,仍仅仅考虑了城镇这一块。也就是说,至今农村劳动力即使在劳动统计上的“国民待遇”也还未得到真正落实。这样,农村剩余劳动力就根本无法获得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项服务,而只能游离于城市劳动力市场之外,在体制的边缘和狭缝中求职业、谋生存。 ——劳动力市场体系的覆盖半径短小,市场组织形态的规模不经济。由于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之公平竞争与非歧视等市场规则不完备,不仅导致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搜寻、处置成本及供求双方相互选择的机会成本过高,而且使城乡分割的各类“小市场”彼此处于封闭半封闭状况,造成各个被分割了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其覆盖半径无法获得应有的延伸和拓展。如此,不仅不利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有效转移,而且使得社会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企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基本上成了一句空话。 由此可见,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确实存在运作机制扭曲和城乡分割的严重问题,且导致这些问题的成因无外乎如下几点: 其一,不够规范的政府行为是造成市场机制扭曲的一个直接原因。近年来,我省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去年省政府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若干政策规定(30条)出台以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不仅支撑了全省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非公有制经济对全省就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70%以上。在这一发展进程中,非公有制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在效率原则驱使下,考虑到城市非技能型劳动力的价格(市场工资)往往高出农民工许多,且不如农民工吃苦耐劳,其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现实情况,更乐于招聘使用农民工。从而,导致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的难度加大,并由此造成了经济高增长与城镇高失业并存的奇特现象。一些政府部门为扭转这一格局,缓解城镇失业压力,又重新捡起了带“歧视性”的行政手段,一边清退农民工,并从政策上人为抬高农民工进入城镇就业的“门槛”,一边又大大提高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收费标准,试图通过经济手段迫使非公有制企业“优先”聘用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这一系列消极的“反失业”举措,其实质是因政府行为失范而带来的一种针对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歧视”政策,同时也是我国户籍管理与就业制度改革的一种逆转,既严重破坏了就业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又导致我省就业机制出现新的扭曲。 其二,“城乡户籍隔离管制”的制度刚性及由此带来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是导致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主因。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全省各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行政性控制虽有所松动,但由于制度刚性和路径依赖的不利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政性控制仍然存在时紧时松的问题。特别是传统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与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的惯性影响,导致即使已经长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也无法顺利转变成永久性迁移的市民,而只能边缘化地处于城乡分割的市场狭缝中四处“漂流”。 据对我省部分市州劳动力市场运作情况的实地调查,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主要是一种制度性分割,其消极后果主要是三点:一是使全省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无法实现有效转移,既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又妨碍了全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广大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使我省有效需求的增加缺乏动力,进而严重阻碍我省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影响了全省就业机会的有效增加。二是不利于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并制约了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进而使国企改革、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劳动关系的处理等问题的解决,均已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三是迫使进城农民远离劳动力市场体外“漂流”,并导致“灰色劳动力市场”盛行和不正当就业竞争加剧,从而反过来加大了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的难度。

二、构建我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思路 (一)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劳动力具有商品属性,培育劳动力要素市场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一点在我国经济理论界已基本形成共识。劳动力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特殊就特殊在无论它交换与否,始终附着于劳动者个人身上。因而,劳动力的商品交换是一种极其特殊的交换。一般说来,我们不把劳动力交换称为“卖买”,而通常称之为“让渡”。这样,劳动力市场自然也是一种带特殊性的要素市场。它在履行场内交换时,所让渡的是一种依附于劳动者自身的劳动力。故严格地说,劳动力市场是一种让渡劳动力的场所及其让渡过程的一系列“游戏规则”的总和。通常,我们将前者称之为劳动力的有形市场,将后者称作无形的市场机制。 正因为如此,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之所谓“城乡统一”,并非要求进行劳动力交换(让渡)的有形场所在时空上要一致起来,而主要指在劳动力交换(让渡)过程中,无论城镇还是乡村,都必须实行统一的“游戏规则”,而不能有任何制度性“壁垒”,更不能对某一群体有所“歧视”。 可见,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构建是否具有可行性,主要取决于导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能否冲破。即能不能消除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和有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对这两项传统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后,其正面效应是否大于负面影响。我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上述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其理由在于:一是从法律的角度看,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早已明确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生活的公民,都应该享有平等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包括平等的劳动权和居住权等。实行传统的城乡户籍隔离管制和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这一事实上的“身份歧视”政策显然有违“国民待遇”平等的法理。二是从改革发展的趋势看,缩小城乡和全体劳动者的身份差别,实现市场供给主体的公平公正竞争,是我国市场取向改革的总趋势。同时随着我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也迫切需要“减少农民,增加市民”,改变农业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原始转移方式。三是破除传统的城乡户籍管理和有差别的福利保障制度,不仅是逐步消除城乡与工农“两大差别”的需要,也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且改革和创新的收益必然大于成本。它的创新收益主要体现在:其一,有利于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缓解农村就业矛盾,并提高我省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消费水平提高;其二,有利于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推动全省产业升级和二、三产业比重的提高,从而使整个经济的就业容量增加;其三,有利于增加城镇劳动者就业的替代压力,促使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在转变就业观念的同时,通过培训迅速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可见,从我省实际出发,尽快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十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论述为指导,从尽快形成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积极扩大城乡就业,改善全省人民生活出发,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情,顺应全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和总体要求,在进一步深化城乡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大力培育发展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为全面缓解城乡就业矛盾、稳定就业局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外部条件。 其基本原则是:①统筹兼顾原则。今后,我省在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过程中,必须把城镇就业与农村就业一并考虑。特别是在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中,必须城乡统筹兼顾,而不能再搞新的“城镇就业垄断”,更不允许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采取“歧视性政策”;②宏观调控原则。要通过对城乡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经常性调查,及时掌握全省劳动力资源的供求数量、供求结构及其城乡分布状况,并适时采取经济的和政策的措施,从宏观上合理调控城乡失业率,以尽量避免矛盾冲突;③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当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失业压力较大时,全省各级政府要通过积极的就业投入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迅速发展,以提高全省经济增长的就业密度,并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投入少、见效快的第三产业和民营企业。当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比较充分,市场供求处于均衡时,我们又必须注重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效率目标”,以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益,并尽可能裁减企业冗员,促进企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 (三)基本思路与目标模式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与原则,我省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思路是:第一步,由全省各级劳动部门抽调专门力量,认真开展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劳动力资源的调查预测,并对各大产业的发展概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力的需求作出科学预测,在澄清劳动力供需底子的基础上,建立起劳动力供需的动态模型,为培育全省统一劳动力市场提供现实依据。 第二步,对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及其服务机构(包括职业介绍中心、乡镇劳动服务站)进行电脑联网,以畅通劳动力供需信息的传输渠道,并切实做到全省信息资源共享。同时,顺应加快城镇化的需要,为促进小城镇服务业的发展,重点扶持县乡两级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建设,使之尽快成为全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有形载体和可靠基础。 第三步,切实深化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农用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就业地入户登记、农用土地合理流转和无差别的福利保障等项制度,从而消除妨碍全省城乡劳动力流动、转移的种种制度性壁垒,为尽快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第四步,在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降低信息搜寻处置成本,优化劳动力供求信息传输手段的前提下,逐步延伸现有劳动力市场的覆盖半径,从而使全省各地彼此分割的各级各类“小市场”,通过现代信息传输手段,不留死角地全面实现联网运作。 本着这一基本思路,笔者主张,我省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目标模式应选择为:覆盖半径大、组织成本低,且劳动力供求信息搜寻渠道畅通、传递方式先进的“劳动力连锁超市”。

三、促进城乡统一市场发育的政策取向及对策 (一)政策取向 众所周知,劳动力的配置与再配置,以劳动力的流动为必要条件。能不能建立起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尽快形成劳动力的市场配置机制,关键在于能否迅速拆除有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樊篱”。那么,目前仍有哪些制度性樊篱在妨碍着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拆除这些“樊篱”的政策取向如何呢?我们认为,也许其最大的“樊篱”即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及伴随而来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已成为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过程中,阻碍劳动力供求双方自由交换与选择的一种“超经济的行政性强制”。因此,今后我们拆除这一樊篱,破除“超经济的行政性强制”的政策取向,就只能是彻底消除城乡界限,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不合理的福利保障差别。今后制定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基点,是要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与制度创新,使城乡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与自主择业,并使劳动力市场真正成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和主要手段。 (二)对策措施 为拆除有碍劳动力特别是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转移的樊篱,冲破不利于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发育的制度性壁垒,促进全省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笔者认为,必须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第一,尽快建立起有权威和全省统一劳动力供需信息的搜寻与组织系统及其管理制度。据问卷调查,目前,影响全省城乡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实现就业再就业愿望的因素很多,除个人主观原因(包括就业观念、文化技术素质等)外,户籍与地域限制、择业自由、用人单位进人限制等制度因素仍构成主要障碍。然而尤其值得重视的一个非常直接的原因是劳动力供需信息不完全。据对湖南省益阳市近1000名农业剩余劳动力和近200名企业下岗职工的抽样调查,分别有40%的农民和25%的下岗职工根本“不知道哪里有事做,哪些工作适合我做”,还有35%的人认为如今“找事做需投入的时间、开支和精力太大”。可见,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下,劳动力供需信息机制运作的状况如何,对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和转移产生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因此,适应市场取向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为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对社会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我们必须切实抓好劳动力供需信息搜寻的网络建设,并通过对全省城乡广泛的劳动力资源调查与需求预测,及时掌握其供求状况。同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传播与咨询工作,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为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优良的信息服务。此外,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建立全省城乡统一的供需信息交流系统与制度上,从而依靠信息机制的传导功能来模糊各“小市场”的边际,延伸市场覆盖半径,以冲破劳动力市场行政分割与城乡分离的种种制度性樊篱。 第二,矫正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目标取向,发挥全省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催化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以及构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在真正的市场经济中,整个社会经济包括劳动经济的运行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国家宏观调控包括社会失业率的调控,都要在市场有序运作的基础上进行。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目标模式——“连锁超市”模式,要求冲破户籍管理的城乡分割。为此,不仅要改变政府是用人主体这一“角色错位”状况,而且要创新户籍管理与社会保障等项制度,使城乡劳动者能平等地参与就业竞争和职业选择。这就要求我们矫正过来扭曲了的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目标取向,迅速改变劳动就业城乡分治的格局。今后政府劳动部门的职责不是管理哪些单位或哪些劳动者,而是要通过户籍和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提供使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能够有序运作的制度框架,并把主要精力用到综合运用法制、经济和信息的手段,从宏观上调控社会失业率和规范市场行为上来。 第三,在健全市场服务机构、搞好相关制度创新基础上,冲破城乡分割的制度性樊篱,统筹兼顾城乡就业。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乡的就业矛盾十分严峻,公开失业尤其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越来越突出,运用统一市场促进全省就业矛盾的缓解已迫在眉睫。适应这一形势,在我省加快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把健全市场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制度创新,作为完善“统一市场”机制的着力点,因势利导,促进全省城乡劳动力“连锁超市”的尽快形成。为此,一是要抓好市场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中心,并着力健全全省统一的信息工作程序、制度及传输、交流系统,使之迅速形成部门分工协作、城乡纵横相联的劳动力供需信息网络。二是要注重市场法制建设,通过立法确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执法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秩序。三是要大力进行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职业培训等项制度创新,通过消除劳动力流动尤其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壁垒,提高城乡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和就业竞争 能力,从而为尽快实现农村劳动力市场与城镇劳动力市场合龙并轨,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的行政,扭转劳动就业城乡分治的传统格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外部条件。 参考文献: 1、符钢战:《中国:劳动力市场发育的经济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2、湖南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我省劳动力市场供求透视》,《湖南劳动保障》,2002年第6期。 3、蒋学毛:《关于培育我国劳动力“大市场”的构想》,《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 4、蒋学毛:《再论培育劳动力大市场》,《决策借鉴》199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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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扩大异地就业的需要。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劳动力流动总量的增加和频率的加快,个人的职业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没有劳动力市场,国家通过高度统一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等行政手段,对劳动力在不同工作单位和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加以严格控制,劳动力的流动率是很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率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调查,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城市,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从未改变过工作单位的个人比例仍较高,达30%以上。这一比例与日本横滨1970年的比例(34.9%)大致相同,高于美国底特律1970年的比例(13.9%)。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是比较低的,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接轨,也不利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即劳动力流动的频率与跨度)已经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缓解摩擦性失业的社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摩擦性失业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过在我国问题尤为严重,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某地某种劳动力严重短缺,而另一地此种劳动力却大量过剩,处于失业状态。这种由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形成的摩擦性失业从根本上说是在劳动力总供求基本均衡状态下的失业,其解决路径主要是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完备和对称。而后一方面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制约因素,有必要作为我国政府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加以解决。

4.进一步提高就业弹性,遏制我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性趋势的需要。所谓就业弹性是指就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在正常情况下,就业弹性应在0—1之间。一般地说,就一国长期总量生产函数而言,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成正相关。但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和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非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增长率却逐步下降,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0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4.3%,1991—1997年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保持在0.08—0.17之间,明显偏低。2002年的就业弹性系数比1996年又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要遏制劳动就业方面这种非正常状况,除了政府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调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协调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路径

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的“三不”状况,使劳动力市场成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健康有效的平台,并做到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路径。

1.进一步从理论上给劳动力以科学的市场定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劳动力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真正确立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理论观点。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劳动力的流动,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克服劳动就业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行政壁垒,正视并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2.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一个局部,是市场体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反映一个国家的市场体系是否健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劳动力市场还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劳动力,而劳动力的载体是人,所以,劳动力市场是特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市场。同时,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状况离WTO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些西方国家至今还不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并尽快解决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3.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目标定位。首先,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健全的、全国统一的,运行有效的劳动力市场,作为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平台;其次,通过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完善,使劳动力与就业岗位的匹配得以比较顺利地进行,使困扰宏观经济发展的失业特别是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有效缓解,从而减轻劳动就业方面的社会压力;再次,通过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实行政府公共服务以及宏观调控职能与市场化的就业机制相结合,实施“就业型经济增长”战略,克服“增长型失业”,改变我国当前就业弹性偏低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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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与产品市场最大的不同在于参与交易的对象是人的劳动,但是,劳动是依附于人而存在的,因此,企业对劳动的需求只能是对劳动力本身和劳动生产率的需求。同样,劳动供给也在于劳动力所提供的劳动本身。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形成实际是基于对劳动的供求所形成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一旦匹配成功,就进入了微观的劳动力配置领域,因为劳动提供过程与劳动需求满足的同时性,当劳动者提供的供给无法满足劳动力资源配置的要求时,就会导致在外部劳动力市场上寻求更佳的劳动力来提供劳动。这样内部的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会间接影响到对劳动力的需求。同理,由于企业提供的工资水平和环境使得劳动者无法提供充足的劳动,劳动力就会退出企业(失业)或消极怠工,劳动需求无法满足,进而企业会形成新的劳动需求,而且也可以成为一种信号,引导劳动力的供给。在目前劳动力供求相互匹配的过程中,会因为劳动力总量与结构两个方面匹配不到位,使得劳动力供求呈现着相应的特点。

二、劳动力供给的特点

1、劳动力供给总量在不断增加,但增幅趋缓。从劳动供给的角度来看,中国劳动力供给最为丰富的时间还会维持10年左右,之后,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将不再增长,其规模会逐渐缩小(张车伟,2007)。与其他国家比较,我国的劳动参与率较高,特别是青年和妇女的参与率较高。但由于在校学生会有所增加、自动失业者的比例增加、女性就业结构和比重趋向合理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人口比重会有所下降,我国的劳动参与率会在年龄构成上有所改善,在总量水平上有所下降(金玉秋,2005)。因此,从劳动力供给总量来看,目前我国劳动力供给总量不会一直持续增加,而是会到某个时点(2011年)后逐渐缩小,而且会因为劳动参与率下降使得整个规模下降得更快。

2、劳动力供给的年龄相对高龄化。从目前劳动力市场供给年龄结构来看,45-59岁和60-64岁相对高龄的劳动年龄人口在未来20年里将迅速增加,45-59岁劳动年龄人口由2000年的19227万增加到2010年26151万,再增加到峰值年(2025年)的32642万人,其后缓慢减少;60-64岁老年劳动年龄人口由2000年的4136万增加到2010年的5693万,到2030年前后达到11000万以上。这期间相对高龄劳动力人口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远大于这一时期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速度。从2007年第四季度我国94个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来看,16-24岁求职人数较2006年有降低2%,25-34岁求职人数则增加2.9%,45岁以上求职人数增加0.9%,从中可以看出这种劳动力供给的年龄结构变化趋势。

3、劳动力供给整体素质水平偏低,但随着教育水平和范围的扩大,素质水平在逐步提高。根据劳动保障部在2007年年初组织开展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虽然其中有2/3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但近半数没有接受过任何职业培训,只接受过15天内简单培训的占25%,接受过正规职业培训的仅占13%。从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中心的数据发现,2007年第四季度,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3.9%,其中58.5%的求职者是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26.6%;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20.6%;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9%。由于大量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使得劳动供给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提高。

4、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数量的势头会逐步减弱,但仍然会保持一定程度的增长。在农村,虽然乡镇企业和进城务工转移了2亿人,由于土地容纳的农业劳动力有限,按1.7亿计算,则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以上。中西部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仍有存量和增量,存量大部分为中年劳动力,真正剩余的农村劳动力中50%年龄在40岁及以上,也就是说,40岁以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对数量只有5212万,剩余比例仅为10.7%。增量主要是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因此,作为劳动供给重要来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势必会减弱,会影响到未来城镇劳动力的进一步增长。

三、劳动力需求的特点

1、劳动力需求总量在不断扩大。中国GDP连续5年持续增长10%以上,超出了以往的任何时期,经济增长带来了劳动需求量的增加,按照经济增长保持8%至9%的速度,每年可新增800-900万个就业岗位,具体而言,非农GDP增长所引致的新增非农就业需求在795万人到1530万人之间变化(都阳,2007)。

2、素质要求在提高。根据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中心数据显示,用人单位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39.5%,其中对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占59.3%;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4.8%;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5.9%;对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7.7%。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55.4%,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6.6%。

3、第二产业需求比例有所增加,第三产业需求比例有所降低。我国经济增长是很大程度上靠出口拉动的,而产品更多集中于工业消费品等低值商品,在2006年对121个城市进行的数据分析表明,在所有人员需求中,制造业占24.9%、批发和零售业占17.9%,住宿和餐饮业11.7%和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8%;在2007年表现出制造业需求增加,而服务业需求量有所下降。正是第二产业的迅速发展吸引了众多的劳动力,使得服务行业的需求比重有所下降。

4、国有企业需求变缓,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占据主体地位。从企业性质来看,经过前些年的国企改革,许多企业获得了一定的生存发展,但是总体来看,除了极少数国有垄断企业以外,大部分国有企业的需求并不旺盛;相反,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需求在持续增加。

5、地区劳动力需求不平衡。由于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仍然吸引更多的投资,使得这些地区的劳动需求一直并未下降。但要注意到,因为工资成本在缓慢上升,再加上本地企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在中西部的许多地区已经开始出现外出打工者回流的现象。因此,已有企业将投资目光转向了中西部地区,这将会给地区劳动力需求的布局带来较大的影响。

四、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求关系的特点

1、供给大于需求的态势短期内不会改变,但不排除出现拐点的可能性。通过前面对劳动力供给问题与需求总量来看,劳动力供给仍然大于需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是不会改变的。但相对于新增的劳动力资源来看,中国很可能面临着劳动力供求关系的转折(都阳,2007)。

2、素质结构不匹配,高技能人才缺乏。从供求两个方面来看,低素质的人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企业对于高素质人员的追求,特别是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称的人才更为难得。因为在目前教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力水平与素质要求与企业的要求并不相配,经常出现“毕业就失业”的尴尬现象。这并不正常。而且大量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就业,由于缺少相关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使得他们更多集中于次级劳动力市场上,造成就业拥挤效应。因此,素质结构的不匹配是造成供求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

3、地区供求结构矛盾依然突出。2004年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引发的“民工荒”现象目前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常态。从企业(行业)看,招不到农民工的主要是一些条件比较艰苦、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较低的企业(行业),以民营企业居多。

五、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

1、劳动力短缺会造成工资水平的上升。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点会逐步消失。与其他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工资大幅增长不同,我国保持了比较平缓的工资增长势头,而且比劳动力生产率的提高低很多。一旦我国劳动力出现短缺现象,也就是说存在一个拐点以后,工资水平将会有较大程度的上涨。因此,关注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将会给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新的视角,也是尤其需要注意的方面。

2、引导地区劳动力的跨地区配置,流动的障碍将会进一步拆除。劳动供给与需求的不匹配将会引导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为了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在某些发达地区将会进一步完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提升工资水平,扫清各种障碍,为劳动力市场的充分发育提供极佳的条件,最终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由于人工成本的考虑,中西部地区将会吸引较多的投资,这也会促使这些地区的政府完善公共物品的供给,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更为完善的机制。

3、引导教育资源的重新配置。劳动力供求重要的特点即为结构不匹配,而素质结构则成为重中之重。加强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进行劳动工的培训等都会引导教育资源的重新配置。关注技术工人的培养,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就会成为目前政府和社会充分考虑的事情。如何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如何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也会成为大学教育的核心。

4、引导家庭人力资本投资行为。家庭为何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关键在于投资的收益,在过去的几年,大学生的投资收益锐减,甚至有的无法找到满意的工作,会造成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的失败,经过几年的市场检验以后,家庭也会逐步扭转观念,不再盲目进行大学教育投资,而是投向更为有效的教育方式上。比如高技能人才的收入水平较高,投资于职业教育、专业的技术班等则有可能获得这样的回报。

5、劳动政策、人口政策和经济发展政策的调整。从我国长期的发展来看,即使劳动力人口出现了降低的现象,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发展的优势不再,劳动力短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可以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来消除,因此,目前着眼于提高劳动生产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可以是一种有效的措施。同时,考虑到劳动力供给本身,调整我国的人口政策与劳动政策也可能是一种选择。

【参考文献】

[1] 张车伟:中国会出现劳动力短缺吗?――也谈劳动成本优势能保持长久吗?[DB/OL].中国人口网,2007-2-5.

[2] 金玉秋:2001- 2020 年我国劳动力供给与需求预测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2005(12).

[3] 王金营、蔺丽莉:中国人口劳动参与率与未来劳动力供给分析[J].人口学刊,2006(4).

[4]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2007年第四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EB/OL].http://molss.省略/gb/zwxx/2008-01/22/content_222087.htm,2008-3-5.

[5]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2006年度全年全国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EB/OL].molss.省略/gb/zwxx/2007-04/27/content_175320.htm,2008-3-5.

篇6

劳动力供求状态与人力资本供求趋势的关系

(一)人力资本水平的衡量

大量关于人力资本的研究成果认为,人力资本是凝结在人身上的知识、技能和健康的总和。其中,直接体现为人类劳动水平和效果的是劳动者所拥有的知识和技能。根据人力资本理论,我们用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代表其知识积累程度,称为教育资本;用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以及职称等级等反映其劳动熟练程度,可称为技术资本。

(二)劳动力供求状态的本质

一个具备高效率的熟练的劳动力更容易被劳动力市场所接受,原因是其拥有更多的人力资本。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低素质劳动力,这些低素质劳动力往往是供大于求,而对人力资本较高的行业和职位则是供小于求。因此,劳动力的供求状态从本质上来看正是其人力资本在市场上被认可、被接受和参与竞争的结果。

人力资本供求趋势预测与分析

为反映我国劳动力市场上人力资本供求关系的现状与未来趋势,本文选用求人倍率作为主要的分析工具。求人倍率是反映劳动力供给与需求适应程度的指标,其基本公式为:求人倍率=劳动力需求量/劳动力供给量,该指标用一个数值同时反映供需双方的状态,并衡量其供求平衡程度,可以反映相对供给的人力资本需求急迫程度,非常适于分析人力资本供求趋势的变化。

本文选取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数据,通过对2001年1季度至2005年2季度共18个季度中,100多个城市的数据进行加工汇总后进行统计分析。考虑原始数据散点图基本呈直线趋势和锯齿型波动,本文选择直线趋势模型作为衡量劳动力市场上教育资本以及技术资本供需动态的基本模型,其具体形式为:Yt=b0+b1t(t=1,2,Λ,18)。其中,Y为各季度对不同人力资本劳动力的求人倍率,t为时间变量,b0为截距项,反映人力资本初始供求状态,b1为斜率,反映人力资本供求状态的变化方向和变化幅度。将数据引入模型,用OLS法估计参数,可以分别得到对教育资本和技术资本供需状态的模拟结果和趋势分析。

(一)教育资本供需状态及趋势分析

表1列出了五个层级的人力资本供求模型的有关参数。模拟结果显示,大学和硕士及以上教育资本的初始相对需求最高,但近年来相对需求变化甚小,甚至在逐渐下降,说明市场对该层级人力资本的吸收愿望和能力较小。从供求变动情况来看,市场对较低学历的劳动力具有较高的吸收能力,初中和高中学历的劳动力是当前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相对需求日益增大。

劳动力市场对不同教育资本类型的不同态度恰好反映出了我国当前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缺乏竞争力的产业结构。当前劳动力市场上对劳动力的需求绝大部分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商业餐饮业中,低层次的产业结构自然带来低层次的劳动力需求。

(二)技术资本供需状态及趋势分析

根据劳动者所拥有的不同技能水平,笔者对技术资本也分为五类分别模拟其供求趋势,并将有关参数列入表2中。

可以看到,对技术资本的需求较教育资本而言其增长态势相当明显,尤其是对初、中、高级技工的需求增长更为突出。虽然其初始相对需求较低,但近年来市场对技术型人力资本的认可程度已经越来越高,未来对技术型人力资本的需求还将看高。

(三)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对人力资本的供求趋势

1.教育型人力资本并未受到市场认可和追捧。在现今的劳动力市场上,受教育程度的“筛选”功能日益减弱,这一方面说明企业在挑选人才的价值观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更加看重能力和综合素质,但是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的高等教育存在不足,高等学历的“筛选”功能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难以延续,而我国教育体系的培养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等仍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培养出的学生脱离实践,缺乏综合能力,千人一面的“机械化产品”。

2.对技能型人力资本受重视程度增强。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日益完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方式的变革,政府、地方和个人在技能型人力资本方面的投资力度会逐渐加大。由于技能型人力资本通常是通过“干中学”、在职培训和职业教育来获得的,因此我国未来的职业和成人教育将会得到大的发展,提倡“终身教育”将是我国提高人力资本水平的主要途径。

3.未来人力资本供求关系会进一步失衡。初级人力资本日益供过于求,高级人力资本总是供小于求,由于人力资本的形成主要依靠接受教育和积累工作经验,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此外,劳动者从接受教育并开始工作之后,还有一个技能应用和成为熟练劳动者的时间过程。因此,人力资本培育具有很强的“滞后”效应。因此,初级人力资本过剩和高级人力资本短缺的状况在未来一定时期会更加恶化。

4.教育型人力资本与技能型人力资本的割裂还将延续。教育型人力资本与技能型人力资本的割裂使得我国难以在短期内积累起符合新的经济增长方式需求的创新型人力资本,当前我国人力资本培育的目标应该是尽快改革我国的教育体系,培养出能被市场认可的劳动者,只有同时兼具厚实的教育型资本和丰富的技能型资本的劳动力才能成为我国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支撑力量。

解决人力资本供求失衡的对策

笔者认为,要解决未来人力资本供求失衡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变人力资本的供给结构,而教育体系的重构正是前瞻性人力资本培育的核心所在。

(一)树立“大教育”观和“终身教育”观

“大教育”观是教育不仅依靠学校正规教育,还有赖于家庭、社区、企业的共同参与;“大教育”观强调丰富多样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大教育”观强调的是各层级教育子系统的相互衔接和协调运转,为经济发展输送合适的人才,这也是我们重构教育体系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终身教育”观则是在实践中落实“大教育”观,建立“大教育体系”的基础。建立国民终身教育体系将对现有国民教育体系起到补充作用,并通过其完善和衔接,最后建成“大教育体系”。

(二)整合国家、企业、家庭、社区教育

与大多数人的一般经验相反,我国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份额其实并不算低,关键在于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只依靠国家是很难办好教育的。在“大教育”体系中,还应该充分发挥企业、家庭和社区的教育功能。在这一点上,日本、德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在日本的教育体系中,学校负责培养具有高水平“综合智能”的毕业生,雇主则从学校挑选合适的雇员,为新员工提供所需的一切技术和工作技能,大雇主花大力气为新雇员提供一流职业技能的结果是日本企业的员工能够很快地适应不同的工作并在其中发挥创造性。德国企业则通过其著名的“学徒制”为新员工提升工作能力提供有效的帮助。

此外,我们应该重视家庭和社区的学习和教育功能,针对家庭和青少年教育及发展制订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如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以及女性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等,并利用社区教育功能的广泛性,提供多种工作――学业衔接项目来提升劳动力的教育型人力资本和技能型人力资本,以弥补国家、企业和家庭教育的空档,对于构建完整的“大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发展职业教育和职后培训

我国的职业教育从1998年开始出现生源减少、质量下降,这与高等教育的高速扩张、社会观念的限制作用以及职业学校规范化程度低,教学质量差,专业设置与现实需求脱节等不无关系。因此,我们必须对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教学质量等方面重新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

而职后培训则需要更长期的坚持和投入,由于职后培训往往在工作场合进行,是直接提高现有劳动者人力资本的重要手段。但我国职后培训还较为薄弱,企业不够重视,在职工培训方面的开支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1.5%的最低标准。因此,制订法规政策保证企业和个人在职后培训上的投入应该得到重视。

篇7

就劳动力市场而言,目前大体可以分割为城镇和农村两个就业市场。而在城镇劳动力市场内部,根据供给者体制身份的不同,又可分割为两大块:一是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在这个市场,工资水平较高,且有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较高的工作稳定性。二是体制外供给者劳动力市场。体制外供给者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比较复杂,根据劳动力供给主体的不同,这个市场还可以分为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以城市下岗职工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在这三个市场中,大中专毕业生一般就业于规范的“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知识技术密集部门,这一部门工资相对较高,工作也较稳定,但很少有福利保障和住房。这个市场和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一起构成了劳动力的主要市场。城市下岗职工多与非正规就业形式相联系,一般就业于小型企业、社区服务或自我雇佣。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情况较为特殊,它直接连接着城市和农村,农民工的就业范围既包括乡镇企业,也包括城市的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一部分国有部门和非正规部门。城市下岗职工所构成的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一样,工资较低,待遇较差,没有社会保障,工作亦不稳定,他们构成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次要市场。在主要市场和次要市场之间,劳动力是不予流动的,即使人员是流动的,但身份却是固定的,因而,尽管其间具有某些交叉的领域,但却不存在统一的劳动力价格、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以及劳动力供求关系。

首先看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决定

体制内供给者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是国有部门,国有部门的工资决定主要体现在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的工资政策上。在行政事业单位,经历了1985、1993年两次工资制度改革,使工资决定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初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不过,从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决定上看,它并不是由市场决定。可以说基本上还是沿袭与传统体制相联系的行政型工资制度。

在国有企业,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也都经历过多次改革,并先后推出了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等多种形式的工资分配制度。在工资决定机制方面也引入了一定的市场成分,如少数企业实行了集体谈判制,但同样没有彻底改变与计划经济相联系的旧的工资制度;而且,由于国有企业担负着稳定社会的功能,劳动力的流动还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对于正式工不能以降低生产成本为由予以辞退,因此,在工资水平的决定上既体现不出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也反映不了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就是说其工资还不是由市场决定的,也是一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旧的工资制度。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并不像行政事业单位所表现的那样平均,而是在不同行业之间,工资差距已经有了显著的扩大。这主要体现在以建筑业、采掘业、制造业等为代表的竞争性行业和以电力、煤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及邮电通讯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等为代表的垄断性行业中。有资料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工资水平居前几位的一直是以金融业等为代表的垄断性行业,而工资水平居后几位的一直是以制造业等为代表的竞争性行业,行业之间的差距已明显过大。工资差距的扩大,说明有各种不同因素在工资水平的决定中起作用,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竞争因素和垄断因素。事实也正是这样,在建筑业、采掘业、制造业等竞争性行业,其工资决定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市场表现。在这类行业,由于国家采取了开放的政策,允许非国有经济的进入,这使得国有竞争性企业面临着来自非国有经济的巨大压力,从而不得不采取“减员增效”或“换员增效”的措施,将一部分职工下岗,大量使用农民工,增强劳动力的流动性以抑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因此,这类行业在工资水平上增长就很缓慢。市场在工资水平的决定中已有较明显的表现。

然而,同属体制内劳动力市场的以金融业等需求方为代表的垄断性行业,其工资水平的决定却完全相反。由于这类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保护,非国有经济的进入受到限制,因而没有或者很少有来自非国有企业的竞争压力。这使得在这些行业里,旧有的就业制度得到维持,“大锅饭”、“铁饭碗”在一定程度得到保留,在享受着来自行政性垄断的超额利润的同时,享受着较高的工资,而高工资又排斥外来人员的进入,致使工资决定与劳动力市场完全脱离开来而成为垄断工资。

其次看主要市场的另一组成部分――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

的决定

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是伴随着非公有部门的发展而形成的。非公有部门是在计划体制之外产生的一种经济形式,其分配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市场化分配制度,市场双方完全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工资水平。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首先,它只按照自身的实际需求雇用劳动力。由于这些部门是在计划控制之外得到发展的,因此无须承担吸纳超出需求的劳动力的责任。其次,除了市场水平的工资以外,这类部门大多不额外承担职工其他福利保障,也没有收入分享机制,工资水平完全根据企业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以及符合需要的劳动力的市场供给决定。另外,由于这类部门管理体制中责任、权利和利益较为明确,具有对于特定人力资本进行辨别、度量和监督的激励机制,因而人力资本对于生产效率的贡献比较容易观察到,从而具备了区别劳动者所具有的人力资本禀赋而支付不同工资的条件。而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方,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者主要是高人力资本所有者,因此,市场经济按人力资本赋予相应的报酬,使得这一市场的供给者――处于知识管理阶层的就业者,普遍获得较高的工资,这说明市场在工资水平决定中的作用得到了体现。

不过,由于大中专毕业生劳动力市场供给者不断增加,他们受市场分割的影响,其搜寻的就业岗位面较窄,主要限于正规部门,即国有部门和规范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而正规部门的劳动力需求增长比较缓慢,特别是国有制造业等竞争性行业效益普遍不好,工资不高,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屈就;政府部门和垄断行业待遇较好,但仍很难进入,这使得大中专毕业生劳动力市场供求发生了变化,并导致这一市场的工资水平开始趋于下降。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市场确是按照劳动力供求状况来决定工资,当大中专毕业生的供给超过所搜寻的就业岗位的需求时,市场的作用会使工资水平趋于下降;同时亦说明,由于从总体来看,我国高学历人数并不多,而目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实际是分割的市场使工资差距的诱导机制丧失,从而使劳动力配置的作用降低。

再来看农民工所在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决定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农民工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中就业的主体,而且,随着竞争性国有企业的放开,农民工也成为这类国有企业就业的中坚力量。从行业来看,农民工已分布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行业,其中绝大多数都分布于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以及零售、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性行业中。由于他们特有的身份以及人数众多,使他们构成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中一个最大的市场――农民工劳动力市场。

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工资的决定一开始就是市场化的。劳动力市场双方是按照劳动力供求情况来决定工资水平。从目前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来看,它表现较低,这一方面说明了这个市场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劳动力需求,劳动力市场供给方之间激烈的竞争,使得工资水平的上升受到了大量劳动力闲置的制约,从而表现为刘易斯所说的“不变工资”;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作为低人力资本的农民工,在市场经济按要素分配收入的原则下,只能得到较低的报酬。

篇8

一、梅州市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国有企业减员难

国有企业要减亏、扭亏、增效,一个重要的手段是减员,即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条件和状况的变化,缩减生产规模或实行改组,相应地,就要求过剩劳动者从企业中正常地“退出”。然而,“减员增效”的实践,除了企业对少数违法乱纪的职工进行辞退、以及实行提前退休外,真正意义的、实质性的减员收效甚微。

2.城乡分割问题严重

城乡分割主要指劳动力市场在运作机制上的制度性城乡分割,即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在市场交换中未建立起统一的规则,因而二者在就业方式上仍然存在种种制度性壁垒。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城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就业,一般相应地建立了比较稳定和规范的劳动关系,而农村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吸收招用叫打工,基本上未相应地建立起正规的劳动关系,更谈不上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统计失业率时,仍仅仅考虑城镇这一块。

3.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

由于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仅导致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搜寻、处置成本及供求双方相互选择的机会成本过高,而且使城乡各类小市场彼此处于封闭半封闭状况,造成各个城乡劳动力市场,其覆盖半径无法获得应有的延伸和拓展。

4.国有企业改革缺少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

国有企业在劳动力市场引入的改革中,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保证,没有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的服务体系。当一些国有企业面临亏损、破产等情况时,产权重组、就业重组过程中释放冗员就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配套和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而受阻。加上劳动力市场的体制性分割,不利于劳动者劳动效率乃至企业效率的提高,加大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

5.城乡户籍管理的制度刚性和政府行为不规范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行政性控制虽有所松动,但由于制度刚性和路径依赖的不利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政性控制仍然存在。特别是传统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与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的惯性影响,导致即使已经长期进城务工的农民,也无法顺利转变成永久性迁移的市民。

二、完善梅州市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为更好地促进梅州市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大力培育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为全面缓解城乡就业矛盾、稳定就业局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笔者认为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作好失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

认真开展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劳动力资源的调查预测,并对各大产业的发展概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力的需求做出科学预测,在清楚劳动力供需的基础上,建立起劳动力供需的动态模型,为培育全梅州范围内统一劳动力市场提供现实依据。重点抓好失业人员、高素质人员以及空岗信息的收集登记,努力做好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2.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劳务协作

拓宽就业渠道,加强与深圳等发达市的劳务协作关系,搞好劳务输出工作。推动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合作。强调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更新择业观念,鼓励他们自谋职业,靠自身努力开辟就业门路。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同时将市内就业与市外就业结合起来,在妥善安排本地就业的同时,注意将有求职需求的人员输送到外地就业,增加就业空间。另外,加强政府的扶持,政府应该真正作到落实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并在税收、土地、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不断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需要和现有市场的需求情况,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再就业环境,建立更加有利的制度条件,真正发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下岗职工解难的桥梁作用。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首先,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行梅州市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提高梅州市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其次,对现有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及其服务机构进行电脑联网,以畅通劳动力供需信息的传输渠道,并切实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传播与咨询工作,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为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优良的信息服务。同时在降低信息搜寻处置成本,优化劳动力供求信息传输手段的前提下,逐步延伸现有劳动力市场的覆盖半径,重点扶持县乡两级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建设,使之成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有形载体和可靠基础。

4.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的各项运行规则和制度

加强对农民工的基础管理,实行农民工就业登记与企业招工的报备制度,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农民工的档案管理制度等;加快建立劳动力市场管理与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与之相应的信息统计网络体系。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将农民工就业管理与服务的基础信息,包括就业与失业状况、流动状况、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和网络管理,实行城乡管理一体化。同时,要尽快建立城乡就业管理与服务的组织体系,城市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要将对农民工的就业管理与服务纳入工作轨道,延伸到社区。强化劳动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对包括企业用工在内的劳动力市场全方位的监督和监管体系。

从总的来说,今后政府劳动部门的职责是不断提供使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有序运作的制度框架,并把主要精力用到综合运用法制、经济和信息的手段,从宏观上调控社会失业率和规范市场行为上来。通过以劳动力供求信息为主导,以劳动力市场为载体,以促进就业为目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务功能,规范运行程序,统一服务标准,依托劳动力市场做好下岗、失业职工的就业服务工作,引导梅州市劳动力实现跨区域、跨行业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为更好地促进梅州市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梅州市各县城乡一体的劳动力连锁市场,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为全面缓解城乡就业矛盾、实现稳定就业局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外部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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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总体情况看,受“非典”疫情影响,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供求总量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根据89个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供求状况信息,二季度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177.4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的劳动力约200万人,求人倍率 约为0.89.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人数减少了29.5万人,下降了12.8%,招聘人数减少了20.1万人,下降了10.2%.由于求职人数的下降幅度高于岗位需求,导致求人倍率略有上升,上升了0.03.下图显示了2001年一季度至2003年二季度全国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变化情况。

“非典”疫区城市中,用人需求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包头、石家庄、天津、北京,分别下降54%、40.9%、26.7%和17.9%;求职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天津、石家庄、包头、北京,分别下降39.6%、38.2%、38%和10%.

2.第三产业由于受“非典”疫情的影响较大,二季度用人需求下降幅度较大,第二产业下降幅度较小。

二季度89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1.8%、32.3%和65.9%,仍然保持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1.8和3.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则分别上升了2.1和3.6个百分点。

从需求总量看,与一季度相比,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减少了16.8万人,下降了12.6%.第二产业减少近2.3万人,下降了3.8%.

“非典”疫区城市中,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下降明显。其中,用人需求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包头、石家庄、北京、天津,分别下降51.9%、39.2%、19.4%和18.6%.

3.受“非典”疫情的影响,二季度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呈现下降态势,但对制造业用人需求产生的影响并不明显。

从行业需求看,各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依然集中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其用人需求分别为30.2%、26.9%和17.3%,三者合计约占总需求的74.4%.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分别下降2.9和1.6个百分点;社会服务业则分别下降了0.3和0.8个百分点;而制造业依然呈现上升态势,分别上升了2.1和4.4个百分点。

从需求总量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下降幅度较大,分别比一季度减少了11.8万、4.2万人,分别比一季度下降了18%和11.9%.此外,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也相对有所下降,比一季度减少了1.46万人,比一季度下降了21.2%.

“非典”疫区城市中,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三大行业的用人需求下降较大。其中,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的用人需求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包头、石家庄、天津、北京、广州,分别下降51.9%、36.8%、36.5%、21.1%和18%;建筑业的用人需求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天津、石家庄、包头、北京,分别下降92.2%、51.8%、48.8%和26.9%;社会服务业的用人需求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包头、天津、石家庄、太原、北京,分别下降65.5%、64%、41.5%、32.6%和15.9%;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的用人需求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太原、石家庄、包头、北京、广州、天津,分别下降59.6%、48.5%、42.5%、36.8%、14.1%和11.6%.

4.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据主体地位,二季度企业用人需求减少,股份制企业和私营及个体企业用人需求出现下降趋势。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2.3%,其中,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多数,两者所占比重之和约为63.8%.

总体而言,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企业用人需求略有下降,其中,与上季度相比,股份制企业和私营及个体企业分别下降了2.5和0.4个百分点。

从需求总量看,企业的用人需求比一季度减少了20.07万人,平均下降幅度为10.9%.其中,股份制企业和私营及个体企业分别减少了9.8万和8.4万人,分别比一季度下降了18.7%和11.9%.

“非典”疫区城市中,企业的用人需求下降较大,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包头、石家庄、天津、北京,分别下降54.9%、40.5%、21.1%和18.1%.

5.劳动力市场中供求主要集中在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两大职业;受“非典”疫情影响,商业和服务业人员这一职业群体的劳动力市场供求总量下降幅度较大。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两大职业既是需求主体又是求职者主体,两大类职业的需求比重和求职比重分别是71.8%和65.6%.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各类职业的需求变化幅度较大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和商业服务人员,前者分别上升了1.5和7个百分点,后者则分别下降了0.4和4.5个百分点。

从需求总量看,与一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用人需求减少了8.5万人,下降了11.1%.从求职总量看, 与一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人数减少了9.4万人,下降了12.2%.“非典”疫区城市中,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用人需求和求职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其中,用人需求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包头、石家庄、北京、广州,分别下降55.9%、38.9%、17.7%和13.2%;求职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天津、包头、石家庄、北京,分别下降53.5%、43.6%、31.7%和7.9%.

6. 各求职人员类别中,失业人员仍然占主体;求职人员中,新成长失业人员、就业转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达58.9%,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5.9%,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0%,其他失业人员占13%;下岗职工占9.2%;其他人员(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占24.4%.

从总量看,与一季度相比,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减少17.6万人,下降幅度为36.2%,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减少约5万人,下降幅度为11%,就业转失业人员减少10万人,下降幅度为16.2%;下岗职工减少2.5万人,下降幅度为11.9%;其他人员(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1.6万人,下降幅度为3.2%.

7.劳动力市场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和求职人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88.4%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40.2%;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7%.求职人员文化结构和用人需求结构基本一致。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大专和大学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下降幅度较大,其中,大专分别下降了0.7和5.7个百分点,大学分别下降了0.4和2.7个百分点。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4个百分点。

与上季度相比,大专、大学文化程度的求职人数分别下降了0.5和0.3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大专、大学文化程度的求职人数分别下降了6.9和1.3个百分点。硕士文化程度的求职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3个百分点。

从供求总量看,与上季度相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共减少了近6万人,下降了16.2%;求职人数共减少近8万人,下降了15.7%.

与去年同期 相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共减少了近10万人,下降了25%;求职人数共减少近20万人,下降了32%.

以上变化主要是由于受到“非典”疫情的影响,一些针对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聘会临时取消,从而导致劳动力市场中大专、大学文化程度的供求比例出现下降。

“非典”疫区城市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用人需求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包头、石家庄、北京、太原、天津,分别下降77.2%、44.8%、31.7%、28.6%、11.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求职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城市有包头、石家庄、天津、北京,分别下降66.8%、51.4%、29.6%和14%.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除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求人倍率大于1外,其余均处于求职人数大于需求人数的状态,求人倍率小于1.求人倍率较高的是硕士以上和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14和0.98,其余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86、0.79和0.81.

篇10

现阶段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

1.发育程度不平衡

受我国户籍制度和劳动就业政策等的影响,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发育严重不平衡。农村劳动力市场数量少,规模小,管理落后;相比之城市劳动力市场则要完善得多,各地市都有比较正规的、固定的劳动力市场,也有临时性的、政府组织的大型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组织相对较多;市场供求信息传播速度相对较快且渠道多。

2.就业机会不平等

第一,城乡劳动者在各地域劳动力市场获得就业的机会不同。我省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其对劳动力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供给,使大量的劳动者无法在本土获得就业岗位。而城镇劳动力市场多,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也相对要多,城市劳动者比较容易获得就业机会。

第二,城乡劳动者在同一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就业机会不同。这里是指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首先,因主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从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看,对劳动力素质有要求的都在90%以上,其中,大多要求劳动者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2006年全省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2.6%;小学文化程度占20.5%;初中文化程度占71.3%;高中文化程度占4.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8%。他们中的大多数又缺乏熟练的劳动技能,因此在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其次,因客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一方面在现有的城市管理制度下,全省各市基本都有对城市就业困难群体和下岗人员的帮扶政策和措施。这样,使来城市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与他们的就业机会不同;另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等因素和城镇为保证就业率而对进城务工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村劳动者所制定的种种限制政策,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自由流动。

3.就业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

第一,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严重滞后。信息传播速度慢且渠道窄,一些偏远的农村根本无信息网络系统,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近几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信息传播面和信息传播速度都要优于农村市场。

第二,在就业服务组织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严重缺乏。从全省外出农村劳动力转移看,大多处于自发、无序、零散的状态,缺乏集体组织,少有政府引导。此外在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就业指导和咨询、推荐岗位、协助劳资双方签订就业合同等方面提供服务的组织及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严重缺乏,即使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也缺乏专门针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服务的机构,从而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1.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现阶段在我省农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农民工资性收入由1995年占农民人均收入比重的11.62%提高到2008年的30.11%。从目前的状况看由于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一是使在城市的农民工多处在低工资的部门。调查显示,2008年全省转移到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三个行业的劳动力占全省转移劳动力的67.6%,大都从事简单劳动;二是使他们与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三是使农村劳动力不能顺畅地向城市、向正规部门流动,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所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必须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2.不利于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和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

第一,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约了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一方面,我省转移劳动力大多集中在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低、工资低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使大多数农民工无时间也无能力自己出钱去参加培训;再加上岗位对技术的要求比较低,也使他们没有足够的动力去进行培训,从而使他们自身的劳动技能和素质不能有效提高。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影响他们向技术水平要求高的部门和正规部门流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村劳动力不能自由地向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影响了他们对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制约了先进文化和城市文明在农村的传播。

第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民不能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培训,职业技能不能迅速提高。在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条件下,政府举办的培训的服务对象是城镇劳动者而不是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农民工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虽然我省2007年颁布了《安徽省农民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民工技能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对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助资金相对较少以及缺乏组织,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的作用是有限的。

3.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市场要能够实现对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依赖于一个统一、开发、竞争市场的形成。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市场运行机制不能有效运行,一方面使农村需要的技术人员不能获得,影响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劳动力的价格不能真正反映其自身的价值,供需双方难以科学决策,导致市场劳动力的供求失衡。

大力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建议

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实质就是消除现存的城乡市场分割的局面,使城乡劳动力能够自由地流动,能够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现存的城乡差别,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消除形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

第一,要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主要是和户籍挂钩的城市公立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社会保障、政府住房补贴等,使城乡劳动者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方面是平等的。一是要加快统筹全省范围内的义务教育;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要逐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医保水平;要扩大城乡各类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获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权益;要分批、分阶段地统筹各地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居民间的差异。三是要加大、加快廉租房的建设,进一步放宽获得廉租房的条件,逐步把长期在城市务工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也列入其中。

第二,要继续逐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是造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时要注意改革的力度,应在逐步剥离了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很容易对城市带来破坏性的冲击。

2.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第一,要打破城乡分割的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

要突破城乡市场建设和管理上的分割局面,将目前城乡分割的体制转为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体制。一是协调城乡各级市场管理组织的职能及不同部门之间相互抵触的政策规定。二是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和利用。三是加快法规体系建设,从法律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状态。四是统筹城乡市场管理。整顿市场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进城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二,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一是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影响了信息传播面和传播速度,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供需信息系统,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免费平台。整合现存于各级政府的就业供需信息,使之成为统一的系统,做到信息共享,使就业信息利用率最大化。

三是加强市场服务建设,特别是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建设。这方面包括:(1)设立驻外省就业信息监测站,收集、分析就业信息,加强与外省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为农民工提供广泛的市场供求信息。(2)设立农民工就业指导机构。(3)加强劳工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利益等。

四是加强市场建设,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市场建设,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场所;要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减轻就业成本。同时,要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社会职业中介的监管,以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和公正。

3.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农民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较低,是影响其流动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因此,要使农民工能够获得同等的就业机会,必须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

第一,应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以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农村孩子能够完成义务教育,提升未来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水平。

第二,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度。一是各级政府应将愿意转移的农民工纳入到统一的就业培训计划中。二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补贴力度,鼓励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农村技术培训任务,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

篇11

1 劳动力市场现状

人社部根据11个省市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的数据分析得出,今年4月份,市场求人倍率(岗位空缺数量与求职人数之比)是1.12,而且在2001年第一季度,求人倍率仅为0.65,21世纪以来,求人倍率是逐步提高的。为此我们可以看出其中是有一个结构性的不匹配,这就是所谓的结构性矛盾。这种结构性矛盾成为常态,阻碍着过剩产能和污染产业的退出,更抑制了劳动力市场搜寻――匹配机制的良性运转,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1.1 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供求缺口依然存在

现阶段,从劳动力市场供给端情形来看:新成长劳动力供给仍处于高峰期,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还将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而从现阶段劳动力市场需求端情形来看,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稳定现有岗位和进一步扩大就业面临较大压力。因此,供求缺口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1.2 从高端劳动力市场来看,现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更加艰巨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始终保持较快增长,今年高校毕业生达到756万人,创历史新高,再加上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但男枨罂矗目前转型升级创造高端岗位的速度还难以跟上毕业生数量的增加,适合毕业生的有效岗位相对不足,毕业生专业结构、就业观念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一些影响毕业生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另外,在转型升级中,产业和岗位需求加速调整,也将对教育适应市场需求的改革提出挑战。

1.3 从中低端劳动力市场来看,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

当前劳动力市场既面临招一线普通工人难和技术工人的严重短缺,也面临高校毕业生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难。特别是随着转型升级的加快,受产业需求变化和劳动力供给变化的共同作用,这一矛盾将更加突出。

2 劳动力市场供求不匹配的成因

2.1 劳动力供给方面

2.1.1 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迈进

从1978年以来,中国普通高等教育的规模发生了质的扩张。1999年扩招比例高达47%,其后三年分别以25%、17%、10%的速度增长。到了2005年,高校招生人数已达到530万人。2006年,高等教育招生规模达到540万人。同时,高校扩招给了农村孩子、特别是困难群体子女更多上学机会,使知识改变他们命运的愿望得以实现。大学扩招从5%的毛入学率,一下超过了15%,后来又超过了20%,现在是23%。我们从精英化高等教育到大众化高等教育,才用了五六年时间,西方国家一般要用二三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有增无减,就业工作任务仍相当繁重。

2.1.2 教育体制问题:强调传统教育,忽略在职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历经了30年的高速发展,我们知道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也是我们提出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容,最初因为没有意识到教育的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更是一度强调传统教育,而忽略了在职培训对提升人力资本这一快捷有效的方法,导致了如今劳动力市场上人力资本的供给结构与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本的需求结构的不匹配。

2.1.3 高等教育无法准确预测,匹配市场需求

高等教育的专业结构和教育质量等教育产出与社会需求不一致。高等教育对劳动力市场需求能够准确预测、灵敏适应,使受过高等教育者完成学业后都能够找到适当的工作岗位,这是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关系的理想状态。然而,现实中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现实关系和这种理想状态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偏差。

2.1.4 高等教育自身的特点:教育培训年限长

我国高等学校的结构调整往往滞后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由于教育培训年限的存在,教育系统对信号做出的反应总滞后于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与此相应,2000―2011年,我国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7.62年延长至8.85年,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延长更为明显。因此,单靠教育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的自发调节所产生的高等教育被动性调整,不足以解决当前教育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的矛盾问题,所以,高等教育的主动性适应调整必须首先研究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互动机制。

2.2 劳动力市场需求方面

第一,从需求角度考虑,劳动力市场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取决于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产业结构状况,以及经济发展战略等。岳昌君和丁小浩(2003,2004)计算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增长的一般就业弹性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弹性,发现经济增长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能力并不大,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作用相对而言更明显。如果产业结构调整幅度不大,按目前8%左右的经济发展速度计算,难以吸纳日益增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随着高校的扩招,高等教育从“精英式”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迈进;但同时,中国经济的增长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接纳能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这其中既有总量矛盾,也有结构矛盾。

第二,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在转型升级中,产业和岗位需求加速调整,也将对教育适应市场需求的改革提出挑战。

3 在职培训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呈现出明显的不协调不均衡,空岗与失业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化解劳动力市场的结性失业矛盾是促进我国劳动力市场稳定的重要途径。从人力资本的供给侧出发,提出解决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的有效途径是在职培训。

3.1 职业培训写进“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战略目标。但要有效化解这一矛盾,单纯靠岗位创造和自主创业远远不够,还必须着眼长远,从根源入手,使现有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结构与需求形成动态适配机制。国家就业规划提出的终身就业技能培训制度,强调了职业培训在化解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通过分析在职培训不足的原因从而更加有效地提出在职培训常态化的建议。

3.2 世界发达的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地位重要

欧洲大陆的职业培训起步最早,发育也最成熟。工业化革命却摧毁了长期存在的具有深刻影响和广泛一致性的以传统手工业为基础的传统学徒制,代之以各具特色的职业培训新模式,其中以英、法、德三国最具代表性。英国的自由市场模式、法国的政府主导模式和德国的双元合作模式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所折射的社会文化背景也各具特色。如在德国双元模式中,市场导向(在继续职业培训领域)和学术导向原则(在职业学校)与职业导向原则结合,法国的培训模式把职业和市场导向与学术导向合并于一体,即使是市场主导的英国培训模式,国家继续教育机构也在根据职业类型和专门的职业学科进行重构。

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反复证明:在工业化、信息化时代,在制造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任何轻视、逃脱职业教育的高等教育都注定是跛足的、残缺不全的。相反,包括美、德在内的高等教育强国,无一不是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齐头并进、彼此推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既顺应了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也完全符合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

3.3 在职培训的优点

因为在职培训具有时间灵活、针对性强、周期短、见效快、可持续、有利于终身学习等优点,是抵消人力资本快速折旧、形成和积累新技能的重要方式,尤其对于专业技能性人力资本而言。

参考文献:

[1]CEDEFOP.Towards a Histor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Europe in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C].Luxembourg: Office for Offical Publicat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2004.

[2]姚先国.中国人力资本投资与劳动力市场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

[3]赖德胜.中国大学毕业生失业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篇12

(一)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不充分及其影响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农村人口高达70%左右。体制外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来源于全国各地的城镇乡村,劳动力需求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的各个行业和企业。这种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分离性与分散性,一方面造成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的收集难度大,传播速度慢,传播成本高;另一方面,能否准确识别信息并作出有效反应,取决于劳动者的个人素质和社会提供的信息服务水平。对于广大的农村劳动力而言,较低的个人素质和农村的低信息服务水平,使其能获得的市场需求信息十分有限。多年来,我国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一些社会机构开展了许多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工作,对指导劳动力的流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十分有限:其一,缺乏较为准确有效的市场需求预测信息;其二,缺乏有效的途径使市场需求信息传递给劳动力供给方;其三,我国的职业介绍机构集中分布在劳动力需求地,一些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服务质量低,甚至虚假信息,欺骗求职者等。

以上这些因素导致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不充分。供求信息不充分对体制外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影响有:第一,供求脱节。如2004年后我国出现了“民工荒”,而在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却有大量剩余劳动力有待转移。第二,部分劳动力的盲目流动。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大致由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城镇待业人员和下岗工人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三部分组成。前两部分人大多通过各种招聘会、网络等形式获取就业信息,流动目的明确,盲目性少。而农村剩余劳动力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少,识别信息的能力弱,许多农民工主要通过同乡亲戚朋友的介绍外出就业,不能从同乡亲戚朋友处获取就业信息的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大。

(二)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及其影响

劳动力市场交易的对象是劳动这种特殊商品,劳动是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体力和脑力的付出。在劳动的需求方(雇主)和供给方(劳动者)交易之前,双方要根据各自掌握的一系列信息来商定劳动合约。一般情况下,雇主对某一岗位的体力和脑力劳动强度、劳动环境与工作条件可能给劳动者造成的负效用以及自身遵守合约的概率等信息的掌握是确定和充分的,但对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及劳动过程中努力的程度(即劳动的质量和数量)这类信息的掌握则是不确定和不充分的。对劳动者而言,情况正好相反。这便是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

面对劳动环境这类信息不对称问题,劳资双方会有各自的选择。首先,雇主会刻意隐瞒劳动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对劳动者身心可能造成的损害之类的信息,如果劳动者缺乏相关的劳动经验,雇主则成功地隐藏了信息,对劳动的要价(工资要求)会比拥有这类信息时要低,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约则会是一个低工资合约,而且,这个合约中可能缺少劳动保护和安全事故赔偿责任和标准之类的条款。这个不完全的劳动合约为今后的劳动纠纷埋下了伏笔。其次,在合约期内,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完全感知、不完全感知或完全不感知这类在合约签订时被雇主隐藏了的信息。劳动者完全感知或不完全感知,都会要求补偿损失或要求修改合约。如果双方能达成新的合约,则劳资纠纷不会产生,如果不能达成新合约,则可能终止劳动关系,受损害的一方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所受的损害。再者,由于劳动合约的不完全性,劳资纠纷很难根据原来的劳动合约解决。如果通过双方重新协商解决,则结果取决于双方的地位是否对称,一般情况下,结果会更有利于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则结果取决于法律条款和执法行为的公正性程度。

面对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以及在劳动过程中的努力程度这类信息不对称问题,劳资双方也会作出不同的选择。首先,雇主会根据对劳动进行监督的难易程度及劳动效率是否可由劳动产出直接衡量等因素,以确定付给劳动者高工资还是低工资。如果劳动监督成本小,劳动效率可由劳动的产出直接衡量,则雇主会给付低工资,或者实行计件工资制。相反,则给付高工资。我国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许多工种的劳动效率都可由劳动的产出直接衡量,或者其工作容易监督,因此,这些工种的工资都比较低。其次,由于低工资缺乏激励作用,可能导致劳动者的不合作行为(如故意生产次品)或离职行为。雇主则会权衡加强监督与处罚等措施、招聘新工人及增加工资改善劳动环境成本的大小,确定采取哪一种行为。如果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工人面临着求职者的竞争压力,雇主则会以解雇为由,迫使工人在低工资水平和现有劳动环境下劳动,对不合作的工人则会加大监督和处罚的力度。当工人们难以继续忍受下去时,劳资冲突就可能爆发。

总之,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背景下,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上劳资双方信息不对称是导致该市场上低工资、恶劣的劳动环境、劳资纠纷频发等现象普遍存在的充分条件和重要原因。

(三)劳资双方地位不对称及其影响

劳资双方地位是指劳资双方在劳动合约的签订、变更和终止谈判中的势力。劳资双方地位主要由以下因素决定:其一,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供大于求,则雇主处于优势,供不应求,则劳动者处于优势。其二,供方和需方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垄断程序。供方垄断,则劳动者处于优势;需方垄断,则雇主处于优势。其三,处理劳资关系的法律、法规是否公正。一个国家调整劳资关系的法律、法规,是该国政府根据雇主与劳动者之间长期博弈所发出的信息,从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出发制定的,因而劳资双方的博弈能否发出真实的充分的信息,决定了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是否公正有效。其四,政府执法是否公正。政府在调整劳资关系的执法过程中是否公正,除相关法律对政府行为和执法者行为的约束力外,还取决于劳资双方对政府和执法者利益的影响力。

长期以来,我国体制外劳动力市场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企业要么没有工会,要么工会在维护工人权益上形同虚设,而且政府在事实上也一直禁止工人集会和罢工,这使得政府很难获得有关劳资关系的真实、充分的信息,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往往立法不足或存在缺陷。另外,许多地方政府面临招商引资和发展经济的压力,企业去留对政绩具有很大的影响,外来工人又不具有当地的选举权,因而政府在执法时有明显偏袒企业或雇主的倾向。这些因素造成了在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长期处于劣势地位,企业或雇主长期处于优势地位。劳资双方地位长期不对称的状况,不仅强化并助长了劳动力市场低工资、恶劣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的现象,也使许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导致许多人采取过激或消极的行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劳资关系不断恶化,个别人甚至产生的心理和行动,影响社会安定和社会和谐。

如果说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充分、劳资双方信息不对称是这些现象和问题产生的充分条件,那么劳资地位不对称则是其必要条件。

二、体制外劳动力市场的完善途径

(一)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具有广覆盖、多功能、易操作、即时性等特点的高效率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系统

广覆盖指该系统可将所有用工企业、相关的政府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都纳入其中,覆盖全国,把城乡连为一体。多功能指该系统可为各种各样的信息需求者提供各自所需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从劳动力供求的宏观信息到某一个企业的用工信息,从劳动力市场的预测信息到即时需求信息,从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与政策信息到企业的工资水平、劳动环境与企业信誉程度等信息。易操作指每一个信息需求者可以通过该系统菜单的指引或输入关键词,能方便快捷地获得相关信息。即时性指该系统的信息更新速度快,提供的是即时性信息。

建立这样的一个系统已经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首先,不存在技术难题,其次,费用不会很大。实际上,许多企业已经通过网络用工信息、招聘员工,一些求职者也通过网络终获得了工作机会。目前存在的关键问题是,网络上劳动力市场的各种信息还处于分散、分布的状态,许多信息还没有实行网络,不能通过网络获取或寻找不便捷等。如果政府能联合企业和职业中介机构,牵头对分散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支付整合费用和公共信息费用,那么,这个系统就可以建立起来。

这样一个系统的建立,能极大地缩短企业招工和劳动力求职的时间,降低成本,提高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理论上,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等问题,可以通过劳资双方的不断博弈得到克服和解决。但这必须具备一些前提条件,如公正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体系,劳资双方地位对称等。缺乏这些前提条件,单纯依靠双方的博弈来实现利益的均衡,时间相当长,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付出的代价太大,最终还有可能损害强势一方的合法利益,并使整个社会为之付出代价。

篇13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1日

2011年度,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对全国117个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1年,监测城市用人单位通过市场招聘人员累计2,068万人次,进入市场求职人数累计1,956万人次,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约为1.06,与上年相比上升了0.05;《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末,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0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这两组数据表明:中国城镇用人需求持续升高且高于求职总人数,而另一方面,城镇就业困难和失业登记人数同样也持续升高,城镇登记失业率已达4.1%。当然以上两组数据只是对城镇就业情况的统计,还不包括各大城市农民工用人荒与农村失业人口持续攀升的情况说明。从上面两组数据我们对中国目前劳动力就业问题可以略窥一斑,一方面就业需求不断增长;另一方面人口失业率同样不断提升。当有一部分人吃不上“蛋糕”时,我们首先往往想到的是如何把“蛋糕”做大。就业这块蛋糕是由目前我国总体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的,发展国民经济是我们需要长久坚持的中心,也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然而,如果不能在短期内有效地解决目前社会就业问题,不但会造成社会劳动力资源的浪费,也会最终影响社会经济总量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不能总把目光紧盯在“蛋糕”的总量上,我们应该综合考量就业“蛋糕”结构、分配等因素,才能更科学地解决目前劳动力从业与就业市场需求不相匹配的社会问题。一方面社会就业市场需求存在;另一方面闲置、失业劳动力存在,如何让两者更科学合理地融合,这就涉及到劳动就业渠道的问题。面对目前劳动力市场的问题,扩展劳动就业渠道是一条快速有效的举措,也是我们理应探讨的要点。下面将从社会各个层面分析劳动就业渠道的扩展。

一、构建合理的产业发展结构

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统筹发展一二三产业的发展,使未来产业结构更匹配劳动力市场的构成状况,最终形成劳动力就业市场中市场需求与劳动力的契合度。2012年4月,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2012年第一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显示:83.2%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36.6%、14.3%、12.9%、8.9%、5.7%和4.8%。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84.3%和11%,二者合计为95.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6.1%、23.6%、16.2%和10.5%,四项合计为76.4%。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就业需求集中在传统的以制造业、建筑行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中,而原本对劳动力吸纳最多的第三产业的需求甚少。

第三产业就业需求的涵盖范围广,吸纳量大,基本上可以覆盖不同文化、年龄、技能的劳动力群体。例如展销、餐饮、配送等行业可以吸纳大量低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群体;而新兴的电子服务、网络、文化产业可以吸纳高文化水平的劳动力群体,比如目前就业困难、领域广泛、文化水平高的大学生就业群体。从目前就业市场需求分析来看,第三产业远远没有达到应当具备的劳动力吸纳水平。当然目前第三产业的发展也逐渐蓬勃而起,但是相对于第一、第二产业,相对于目前中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第三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产业结构不甚合理。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还要注重产业内部结构的调整,比如劳动力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好的,国家要相对进行政策、资金的扶持与鼓励。合理的产业结构不仅利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而且也是协调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的最佳杠杆。

二、合理统筹区域经济发展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涵盖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东、中、西经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是城乡统筹协调。这“两个统筹”可以相应解决两个劳动力市场的协调。首先东、中、西三个区域劳动力市场需求严重不平衡。东部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保障、就业机会、居住环境、社会福利水平较中西部高,因此吸引各层次劳动群体去东部发展,创造机会。但是东部地区虽然经济总量大,就业需求大,但总不能避免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导致东部一些城市失业率偏高。而部分中西部城市,尤其是地域偏僻、经济发展落后的西部城市,一方面留不住高水平的人才;另一方面也安置不了大量的低文化水平的本地劳动力群体,造成双重矛盾。而这种现存的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势必会影响当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造成恶性循环。合理协调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一方面将东部发达地区资源耗费大、就业需求量大的传统制造行业尽快向中西部欠发达的地区转移,以解决当地低技能劳动力群体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尽可能创造吸引人才的社会就业环境,留住高水平人才,缓解东部发达地区的就业压力。这种协调会形成两利的局面,促进我国劳动就业市场区域性不平衡问题的解决。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更是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目前中国城镇化水平日益提高,城市极速的发展势必侵占农村资源,最严重的当属土地问题的紧张。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出现城镇化盲目扩张的问题。城市需要发展,需要农村土地资源,然而土地是农民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些城市盲目扩张,引进的一些发展项目在占用农民土地资产的同时,并没有相应解决当地农民就业问题。当地农民失去土地,资产转出却在当地找不到谋生的手段,只能去城市寻求适当的工作机会,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民工群体的就业问题,也给城市就业市场带来压力。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但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考虑具体实施的情况,综合考量各种问题。在占用农村土地资源的同时,兼顾当地人口的就业问题,这就需要国家调控这只有形的手加强把控,严格审批农村用地,严控发展前景小、只占资源不解决就业的发展项目;另一方面,农村目前的发展状况同样堪忧,大量劳动力迁出,土地资源占用浪费情况严重。加快新农村建设,集中土地资源,发展集体种植方式是有效可行办法。

三、着重关注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群体

农民工就业问题矛盾重重,涵盖社会问题复杂,这是我国长期关注并坚持改善的问题。目前,农民工就业市场存在这样的问题:一方面各大城市频频出现农民工荒的局面;另一方面大量农村劳动力资源闲置。协调农民工就业市场需要从权利保障、技能培训、当地安置、农村建设等各个方面进行解决,这是一个长期过程。

目前,大学生群体就业难已成社会公认问题,难以解决也亟须解决。同样是来自《2011年度全国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的数据,从用人单位的要求看,87%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比重为39%;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需求比重为23%;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5%。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占41.2%;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者占24.7%;大专以上学历的求职者占34.2%。这说明大学生劳动力市场供小于需,存在大量闲置的高素质劳动群体。大学生就业问题涵盖许多矛盾,比如专业设置与就业需求脱钩,教育水平与单位实际用人水平不符,大学生就业指导缺失等,这些矛盾也是需要长期并且从根本上解决。但我们从劳动就业这一角度来看,必须关注大学生就业群体,不仅因为目前矛盾凸显,也因为大学生群体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甚大,不容社会忽视。

四、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自九十年代以来,民营经济一直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据统计,以个体、私营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所吸纳的劳动力占城镇就业增量的80%左右。在农村地区,从农业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大部分在民营经济中实现了就业。我国民营经济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近1.5亿人,约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30%。在2,8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在民营企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中实现了再就业。在高校扩招以后,越来越多大学毕业生加入到求职队伍中来,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也日趋严峻。据国家人事部以前公布的调查结果,2005年民营企业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占58.3%,超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比例。然而,从最近几年的发展情况看,民营经济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减弱,仅从大学生就业选择来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涌向党、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部门,民营往往成为最后的选择。因此,必须继续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扶持,提高民营企业的薪酬福利,规范民营企业的制度规范,提升民营企业的声望,引导劳动群体就业观念。

五、逐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劳动力市场发挥协调劳动者就业供需关系的作用。我国过去曾经长期使用“统包统分”的劳动力分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才逐渐引进劳动力市场观念,但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并不完善。劳动力市场在协调供求关系、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明显,是劳动市场供需双方的粘合剂和剂。目前,一些就业中介组织遍地而起,在引导当地劳动群体就业方面效果显著。另外,一些大型猎头公司、就业网站等新兴就业渠道蓬勃发展。然而,目前劳动力市场还存在诸多风险与制度漏洞,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力市场,才能切实有效地发挥劳动市场的作用。面对目前劳动力就业矛盾凸显的社会问题,国家应当建立劳动就业公共服务部门,指导就业困难及失业人员上岗,发挥国家公共服务功能。

就业问题关乎国家经济发展,关乎国民幸福,关乎社会稳定;就业问题存在于每一个发展时期,也存在每一个经济发展体中。因此,解决就业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能一蹴而就,必须从经济发展、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各个社会层面统筹考量,协调缓解。根据目前我国实际发展情况,从协调产业结构、统筹区域经济、关注矛盾凸显的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群体、发展民营经济、完善劳动力市场等五个方面努力,尽可能快速有效地缓解就业问题,使就业水平契合目前总体经济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梁鸿飞.略论民营经济的就业吸纳效应.中国中小企业网.

[2]文中数据均来自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统计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