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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设立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xx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相关任务的落实布置和活动安排。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XX年12月——XX年1月)
按照上级安排,建立学校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研究学校宣传教育活动初步设想。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中关工委〔XX〕5号文件和活动《指导手册》以及平关工委〔XX〕1号文件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2月——XX年3月)
1.举行普法教育启动仪式
计划在四月份举行学校普法教育启动仪式,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报告。
2.组织参加法制教育培训
邀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挂钩成员来校,给全体教职工开展法制教育培训。
3.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邀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来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邀请辖区民警来校开展青少年知法守法教育。
4.组织观看普法影视教材
组织学生观看dvd(专家讲座)光盘和普法教育动画片等普法影视教材。
5.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利用现有的黑板报、宣传栏、学生网络博客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
6.组织开展专题读书活动
使用好《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小学高年级版和低年级版,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展普法教育专题读书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基础法律知识。
7.组织开展体验教育活动
在掌握基础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摄影比赛、模拟法庭、辩论会、书画比赛等多种形式体验教育活动。
8.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根据普法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参加普法活动学生的法律常识掌握情况,组织学生参加由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努力巩固和提高普法成果。
具体活动安排:
时间
活动内容
参加对象
负责部门
1
XX年4月
活动启动仪式暨主题大队活动
全体学生
校长室
2
XX年5月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全体学生
校长室
3
XX年5月
演讲赛、模拟法庭、
全体学生
大队部
4
XX年6月
读法律读本
全体学生
各中队
5
XX年7、8月
暑期宣传活动
全体学生
各中队
6
XX年9月
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
全体学生
大队部
7
XX年9月
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
全体学生
大队部
8
XX年10月
征文比赛、队报比赛
部分学生
大队部
9
XX年11月
知识竞赛
全体学生
大队部
(三)评比、表彰阶段(XX年3月)
评选推荐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并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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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机构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李军任组长,副局长熊信艳、纪检组长笪邦祥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苏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每年都要召开2-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普法规划落实。制定了《荆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各个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切实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从而使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落实。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机制、目标责任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局机关每年安排1万元经费用于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工作中,我们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积极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如:《荆门市积极创新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形式》在2012年分别被中国普法网、中国民主与法制网、湖北法治网等媒体网站采用。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工作轨迹清晰。
二、突出工作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坚持“四个面向”
(一)坚持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教育。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党校、进机关实现了常态化,有力扩大了民族宗教工作影响。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纳入了我市“六五”普法学习资料。市民宗局编印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读本》1000本。2012、2013连续两年,市民宗局局长李军走进课堂和会堂,为市委党校“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学员、市县两级人大政协领导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讲授了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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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法规划落实。制定了《荆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各个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切实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从而使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落实。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机制、目标责任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局机关每年安排1万元经费用于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工作中,我们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积极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如:《荆门市积极创新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形式》在2012年分别被中国普法网、中国民主与法制网、湖北法治网等媒体网站采用。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工作轨迹清晰。
二、突出工作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坚持“四个面向”
(一)坚持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教育。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党校、进机关实现了常态化,有力扩大了民族宗教工作影响。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纳入了我市“六五”普法学习资料。市民宗局编印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读本》1000本。2012、2013连续两年,市民宗局局长李军走进课堂和会堂,为市委党校“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学员、市县两级人大政协领导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讲授了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基本知识。
(二)坚持面向机关干部开展普法教育。局机关建立有学习制度,征订了“六五”普法教材,坚持每月15日集中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班子成员每年集体学法都在2次以上,机关干部认真撰写学法心得体会并开展交流活动。近两年,我局先后3批16人次参加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民族宗教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民族宗教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面向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普法教育。民族方面,我们确定每年的10月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在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2012年,我们组织荆门日报、荆门电视台、荆门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多视角、深层次宣传我市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荆门日报》开设专栏,大篇幅宣传民族工作“三个条例”知识。各主流媒体分别以《土家族的新变迁》、《企业里的“民族大家庭”》、《“牛倌”引领致富路》、《民族和睦的“亲善大使”》为题,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5个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
(四)坚持面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普法教育。为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近年来我们多形式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出台文件指导。印发《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就“六五”普法期间及年度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二是开展培训辅导。2012年3月26日,我局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全市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25人参训。重点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就 “宗教三项重点工作”、“同心建农谷,同行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以“安全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行了探讨交流。三是入寺(观、教堂)宣传引导。组织全市宗教干部进寺观教堂,面对面宣讲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现场解答宗教界人士提出的各种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辑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口号50条、宗教必读书目15篇,发给寺观教堂,引导他们采取组办专栏、悬挂标语、学好用好宗教必读书籍等形式,营造学习宣传氛围,提升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宗教素养。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2013年6月,我们在荆门日报头版开设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问答》,全面宣传宗教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也看到我市民族宗教“六五”普法工作还存在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宣传面有待扩宽,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检查督促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这次中期检查督导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六五”普法工作,为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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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内容,深化普法教育
1.强化行政基本法律及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与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中。加强全省重点宣传普及的宪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预算法、著作权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XX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七法一条例”以及2015年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办公室牵头,法规监察股配合)
2.及时宣传贯彻新颁布或修订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XX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XX省稀土管理办法》等新颁布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法规监察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3.认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地政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用地股牵头),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法规监察股牵头),组织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培训学习(地籍股牵头)。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普及本部门专业法的主体责任,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法规监察股牵头,监察大队、各相关股室配合);组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有关法律法规、执法监察业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监察大队牵头,法规监察股配合)
(二)突出重点对象,提升法治意识
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党组集体学法(办公室牵头)、国土资源管理岗位任职前法律法规考试和定期培训等学法制度,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办公室牵头)
6.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指导性意见。健全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深入组织学习《法治XX建设读本》、《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以案释法”系列读本》,强化考核奖惩,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办公室牵头,法规监察股配合)
7.加强公民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不断丰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结合“6. 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将国土资源普法教育工作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办公室、测绘股、法规监察股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六五”总结,谋划“七五”规划
8.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系统各单位要以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切实抓好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六五”普法以来的普法文件、学习记录、宣传培训等情况及早梳理汇总,精心提炼“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法规监察股牵头)
9.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先进的推荐工作。县局将根据省、市要求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县局在7月15日前将“六五”普法总结报告报市局政策法规科。(法规监察股牵头,办公室配合)
10.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系统各单位要利用“六五”普法总结的机会,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这一主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法规监察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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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员工普法培训对企业的重要性
1、实现企业持续长久发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法制体系的健全,一个企业要持续、健康的发展,合规合法经营是其生存的重要前提,员工是企业的血液,加强员工的普法培训有利于把企业建设成为一线员工守法敬业,决策规划合规合法,才能确保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实现企业职工稳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升,住房、医疗、养老和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加强员工的普法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帮助员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解决后顾之忧,从而确保员工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更好地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传统普法培训工作存在的不足与弊端
1、在普法培训对象上,针对性不强
在多数企业,在组织培训时,经常出现不同学历背景,不同法律基础的人,在同一水平线上,接收同样内容的法律知识,这样就容易造成部分人不能掌握培训的全部内容,而另外一部分人则要重复学习培训知识,没有能做到因材施教,造成普法培训效率低下。
2、企业普法培训师资力量薄弱
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企业的基层单位,其工作重点在于企业的经营和创效,企业的力量集中于经营一线,法律力量薄弱甚至是缺失,在组织普法培训时,绝大多数都是采取外聘讲师来企业开展普法培训工作,这就造成外聘讲师一方面不了解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授课的内容多流于形式,泛泛而谈,难以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开展普法培训工作,另一方面外聘讲师的授课费用较高,从企业降本增效的角度来考虑,如实现全员参加法律培训,对于员工人数较多的企业来说,就需组织多场次的培训,对全员开展轮训工作,其费用较高,对中小企业和企业基层单位来说,是一项不菲成本支出,很难得到企业管理者的支持。
3、培训手段、内容等过于单一
目前普法培训都是采取课堂式灌输为主,其方法都是按条法施教,针对一部法律法规,从总则开始逐条讲解直到附则,劈头盖脑地灌输。这种培训方式注重传授知识的系统性、逻辑性和条理性,“满汉全席”式的培训较为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员工学法的积极性,容易出现台上老师讲的“津津有味”,台下学生却“昏昏欲睡”的现象,同时因对企业的熟悉程度不高,未能结合企业的实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这与法律规范日益细化、精准化的趋势不符,造成普法培训的效用不高。
4、一线员工参与度有待提升
企业在普法培训工作中,多数培训对象都是企业管理层、部门负责人等为主的各级管理人员,重点提高企业决策层和管理层的法律意识,确保企业决策和日常管理的合规合法,但是这样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多数企业管理者认为,一线员工只需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操作即可,特别是对服务型企业的管理者,没有意识企业的大多数纠纷都是和消费者的服务纠纷,一线员工直接面对的是消费者,忽视对一线员工的普法培训教育工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埋下隐患。
5、容易忽视员工主动学法需求
在企业组织的普法培训教育工作中,绝大多数都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结合企业近期经营管理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的普法培训工作,却没有站在“人是处在社会中的人”的这一现实角度,员工面临的不仅仅是在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更多的是日常生活的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而企业的管理者关注的仅仅是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忽视了企业员工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淡化员工主动学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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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实践,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五五”普法工作刚一启动,我局领导就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五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自觉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五五普法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局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一是加强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了局法制办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所有班子成员参加有关活动,将普法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研究、一同考虑、一同部署、一同检查落实等。
二是制定了普法实施方案。我们根据市、县 “五五”普法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了《县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三质监发〔〕13号),进一步明确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做到了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具体、工作责任明确。
三是强化了普法保障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市质监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任务,确保这项工作每年有新的内容,每年都能取得新的成绩。我局主要的普法任务为学习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普法工作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我局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对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所需的普法宣传材料、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工作硬件建设等经费都是实报实销,有力地保障普法工作经常有效地开展。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经常开展,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五五”普法规划,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能及时订购学习材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
(二)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泛宣传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开展普法工作,法制宣传是重点。为使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了解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无制假售假”氛围的形成。我局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年来,我们在3.15期间都要组织一些普法宣传活动。比如我们在县蟠龙公园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和“进村入企送服务”活动,开展“进机关、进企业”二进活动,多年来结合“3.15”和“质量月”活动,开展了现场法治咨询和食品、特种设备安全、打假保农资等专项检查行动。今年我们又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和执法打假下乡活动。在活动现场安排法制工作人员现场设立咨询报务台,分发普法资料等,受到了农民与各界朋友的欢迎。
二是开展企业教育培训活动。近年来,我们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确保产品质量及特种设备安全为目标,切实加强了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来,我们先后组织举办了企业厂长经理、质量管理员、产品质量检验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先后开设讲座和培训班 19次,培训相关人员 1000余人次。
三是开展法律颁布纪念日法制宣传活动。重点是在《宪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的颁布纪念日和全国质量月、计量日和标准化日,我们都要开展一些普法宣传活动。我们一直把这两项活动作为普及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最佳时机,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在产品质量、标准、计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知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产品的质量,进一步强化拒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责任意识。
四是设立普法宣传专栏。为加强质监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制作专题节目或开设宣传专栏加强法制宣传。如8月至12月,为配合全国上下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在 局门户网站开设了宣传专栏,重点介绍《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方面的规定。
五是练好内功,通过督促考核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省质监局法制处和市委法制办的要求,在系统内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较好的构筑了一个“以责任落实人、以制度约束人、以效能评价人、以奖惩激励人”的执法体系。一是制定了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意见,对各科室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各单位负责人与局签订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依法行政工作实现责任追究制。二是加强了局内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从今年开展全局人员学习业务与法律讲坛,每月一讲,主人为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目的为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知识、综合业务水平和行政行为能力,开讲后,得到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好评。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法律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执法,否则不得从事执法工作。近年以来,我们参加省市质监系统每年组织举办高质量的集中法规培训学习,重点对行政许可,行政诉讼,新时期执法技巧研讨等大家较为关心法制热点、难点内容得到较好的认识与掌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了对行政许可审批单位的监管力度和对外文件审批的力度。制度了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许可审批的程序及纪律要求,严格实行一案一卷。同时还组织各科室的相关同志参加了市局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审批的培训学习,使各科室规范性文件审批及报备工作走入正轨。
(三)加强依法治理,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强化依法行政制度管理,防止行政越权、行政滥权、违法执法、错案等行为的发生,我局根据省市局有关规定,建立了依法行政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把我局依法行政行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我局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审查的组织机构,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上和组织上的保障。
在省政府关于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部署下,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在做好县“十小”整规办公室工作的情况下,积极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规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场指导整改方案,督促小作坊整规进度,使整个整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整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开展工作。在“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中,我们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整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普法收实效,法制入人心
通过“五五”普法,我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五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严重违纪现象,本部门干部职工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未发生因行政行为引起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和群众性闹事事件。
通过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与法制宣传,一直以来我县工业企业在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质量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五五”普法期间,我局认真按照规划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基本上按期完成了“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各项工作不断跃上新的台阶。我局被评为台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全市质监系统先进单位,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少数工作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看成“软任务”、“软指标”;二是依法执法水平有待增强。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不精通、不全面问题仍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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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重视,摆上日程,确保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宏观的、组织的、经济的多个角度,将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管理列为政府工程,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实现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其次,各部门和单位在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时,要始终把流动人员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要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列为目标管理项目,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之中,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同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使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能够正常有效地运作。第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员各种学法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例如,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先经过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学法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对未参加普法学习的个体经营户,行政执法部门要暂缓办理登记发证等。对没有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部门和单位,或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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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此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成效,新民镇司法所通过实践,有几点体会:
一、对外口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流动人口主要分三层:一层是常住型,指的是长年使用的外来工,这类人员住所相对固定,作息时间较规范,人员比较集中,管理也相对有序,用工单位普遍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抓得比较紧,学习的效果也较明显。二层是半固定型,这类人员基本上是散居在居民、村民家中的流动人员,也就是暂住户和半家户。半固定型又分两种,一种是周边地区的失地农民和部分下岗职工的40-50人员,分散在个体经营户中,有的属于季节工,管理起来难度不是很大。另一种是临时性打工,流落在外,做一天换一个地方,没有固定职业的临时工,这种人员管理起来难度较大。第三层是外来无业流窜人员,这部分人数量虽然少,但属于犯事的边沿人员,甚至是有前科的流窜犯罪分子,乃至“逃犯”,以打着“务工”、“做生意”等幌子,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这类人员是社会治安的高危动乱人群,是政法机关重点整治的对象。综上分析,难就在于他们住所分散不固定,流动性极大,而且大部人员成份复杂,文化素质普遍低劣,法律意识非常淡薄。
二、领导重视,摆上日程,确保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宏观的、组织的、经济的多个角度,将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管理列为政府工程,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实现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其次,各部门和单位在制定普法宣传规划时,要始终把流动人员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要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列为目标管理项目,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之中,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同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使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能够正常有效地运作。第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员各种学法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例如,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先经过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学法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对未参加普法学习的个体经营户,行政执法部门要暂缓办理登记发证等。对没有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部门和单位,或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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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开展青少年孝道教育,努力巩固孝道教育成果。创新发展教育形式,在第二季度开展一次青少年孝道文化征文活动,并做好评选工作,给获奖者予以精神和物资奖励,在九九重阳节组织一次有影响力的孝老、敬老、爱老活动;平时开展孝道教育与学雷锋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雷锋“大爱致公、重义轻利、感恩报德、求真务实、勤学敬业、至善崇美”的精神。各村和学校关工委要大力宣传好人好事,有效促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不断提高。
四、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各村关工委对留守儿童要完善档案建立,要有名册、父母外出务工情况、联系方式、监护人变化情况等,登记建立台帐。创新方式搞好关爱教育工作,动员五老、发动教师、组织社会志愿者,争当留守儿童的爱心爷爷奶奶、爱心妈妈和爱心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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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网权威市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卓有成效,更多市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卓有成效相关信息请访问教育网。 汉中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六五”普法工作要求,以构建民主、法制、和谐的教育环境为目标,以落实教育法规为内容,以学校为主阵地,以政治学习、教育培训、课堂活动为主要载体,以青少年学生、教师、机关干部为重点普法对象,切实加强领导,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日前,市教育局被省教育厅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建立领导机构,健全普法机制,形成网络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精心部署,科学规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上到下层层抓的普法工作机制和网络格局。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和普法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路线图。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也相继制定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普法对象、目标、学习内容、实施步骤,做到“四有”、“ 五落实”,即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经费落实。
以“法律进机关”为主线,深入实施依法行政“四进”工作。将政策法规学习,纳入每年制定的局党组学习计划,建立局党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将领导干部学法同集中政治学习相结合,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相结合,同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相结合,同教育行政管理的常规业务相结合,重点围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局里还为机关干部统一征订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现行教育法规汇编》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等法律书籍,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党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有组织、有检查、有考核验收;五年共发放有关学习资料汇编、读本160余册,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考试活动20余次;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参加了无纸化普法考试,无一人缺考,成绩全部达到优良以上,达标率100%。与此同时,抓好新任领导干部岗前法制培训。召开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会及新任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培训会3场次,100余人参加了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市直教育系统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场,46人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率100%。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水平。积极组织学校领导干部参加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校长岗位培训班”、“校长干部研修班”,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专题培训。市教育局举办全市初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7期,培训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447人;选送18名初中校长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初级中学校长培训班。坚持学习制度化,逢会必学,逢会必讲,充分利用教职工大会,定期组织一线教师学习《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教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全年学习时间的20%。把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出现违反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校不得评选先进。在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中增加了教育法律知识,将《教育政策法规》作为一门必考科目,纳入教师准入的重要内容,并将法律知识作为一项基础课列入每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科目中。把教师依法执教情况计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作为其评优创先、晋升职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充分利用学校主阵地,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各级各类学校按规定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教案、考核”六落实。根据不同学段学生年龄特点和普法教育侧重点,积极探索语文课、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生物课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并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团队和课外活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创新载体,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八个一”活动。即:举办一场法制教育报告会、上好一节法制教育课、召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编排一台法制教育小节目、制作一份法制教育宣传页、举办一轮法制课教师培训、参加一次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开展一次校园周边法制环境整治及宣传。通过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了广大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全市中心校以上的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校园警务室建设工作,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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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1—7月份)
根据《关于印发<县统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统计〔2017〕65号)的要求,主动作为,抓住重点,全力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1、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1—5月份)
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的落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开展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的培训形成制度化,确保常态化,力争上档次,上水平。
2、抓好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6—7月份)
将《统计法》纳入各级统计机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择机邀请国家、省局政策法规专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和剖析统计违法案例,组织发放相关统计法律学习资料,组织开展统计普法考试等活动。
3、抓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工作。(常规工作)
把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列为重要议事议程,突出抓好“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使统计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常规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讯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制度方法、生产流程的理解和支持。要结合全国经济普查、联网直报等时机,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手段、方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和统计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精心组织重要时点系列纪念宣传活动(8—12月份)
充分利用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本着“讲求实效、隆重俭朴,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立足系统、面向社会”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做到“四结合”,即:与“依法治统年”活动相结合,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确保统计普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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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1—7月份)
根据《关于印发<县统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统计〔2017〕65号)的要求,主动作为,抓住重点,全力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1、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1—5月份)
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的落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开展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的培训形成制度化,确保常态化,力争上档次,上水平。
2、抓好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6—7月份)
将《统计法》纳入各级统计机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择机邀请国家、省局政策法规专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和剖析统计违法案例,组织发放相关统计法律学习资料,组织开展统计普法考试等活动。
3、抓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工作。(常规工作)
把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列为重要议事议程,突出抓好“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使统计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常规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讯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制度方法、生产流程的理解和支持。要结合全国经济普查、联网直报等时机,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手段、方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和统计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精心组织重要时点系列纪念宣传活动(8—12月份)
充分利用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本着“讲求实效、隆重俭朴,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立足系统、面向社会”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做到“四结合”,即:与“依法治统年”活动相结合,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确保统计普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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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提升法治水平
1.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创新办法、优化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充分利用各类廉政教育、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以抓好公职人员法制教育为重点。建立健全局机关人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进行学习交流。认真开展全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
三、依托文化阵地,做好社会法制宣传
1.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工作简报、宣传手册等资源,向服务对象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实施步骤、主要任务,提高群众知晓率,为法治宣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营造浓厚的氛围。
2.扩大普法教育范围。利用知识产权日、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月等重要宣传节点面向社会、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以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广播影视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广场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借助媒体、网络等载体,及时跟踪报道本系统在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实践中的典型事例和创新做法,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3.拓展法治文化阵地。文化馆、图书馆要进一步加大、充实、优化各类法治文化内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展览以及法治文艺演出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法治文化活动;结合全县“送文化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好“送法下乡”等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辐射率,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下属单位及各股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全面落实。
五、本年度学法任务
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月:学习《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
3月:学习《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
4月:学习《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5月:学习《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6月:学习《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7月:学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8月:学习《文物行政处罚暂行规定》;
9月:学习《广播电视播出管理办法》;
10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