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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和修复专业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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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和修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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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专业在入学的前两年,基本为学科基础课程,其中包括文科理科两部分。文科内容包括所有考古系学生都要学习的考古学导论、古代建筑导论、文物保护学概论、博物馆学概论、中国古代物质文化史、中国古代史等几门基础课程:理科内容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及实验、无机化学及实验、无机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及实验、分析化学及实验。接下来进行的就是更为专业的课程。比如无机质文物保护和实验课、有机质文物保护和实验课,以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文化遗产概论等等,与此同时,还需要选修诸如中国古代青铜器、古代陶瓷、佛教石窟、动物骨骼学、人体骨骼学、农业考古、科技考古等课程。如果有精力的话,还可以选择旁听考古专业的新旧石器、三代、秦汉、隋唐考古课程来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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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的保护管理,涉及社会不同职能的各个部门;文物的科学研究,涉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领域的多种学科。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因此,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科学。我国原本就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可谓是历史悠久,有很多文明古迹随着时代的演变被历史掩埋了起来,通过我国考古发掘工作的进行,已经有不少的历史文物、历史古迹再次展现在人们眼前。但是伴随着考古发掘工作产生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考古发掘之后的文物保护工作该如何进行,这是一个值得所有考古学家探讨的问题。

1.现状

1.1 考古发掘人员的思想观念有待转变。很多从事考古发掘工作的考古人员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负责将文物挖掘出来,至于文物的研究与保护工作都不再自己工作的范围之内,因此很多考古发掘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漫不经心,认为自己只要将文物挖掘出来即可,不在乎文物是否完整,使得很多文物在挖掘的过程中就已经被损毁了。还有一部分考古发掘者认为只有保存完整的才可以称得上文物,至于那些原本就已经破损的不要也罢,因此在挖掘的过程中,只是将一些保存比较完整的文物挖掘了出来,至于那些已经破损的就留在原地自生自灭,造成很多文物下落不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落实。

1.2 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文物是古人存在过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也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财富,我们理应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但是目前有很多地区政府都没有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至今都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文物保护和研究部门,例如博物馆、考古研究所、文物研究所等。使得文物保护工作远远落后于其它一些比较发达的地区。另一方面,由于当地政府的认识程度不够,影响了考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很多考古工作者只是为了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务开展相应的考古工作,并不是站在文物保护的角度上开展考古工作的,使得大量文物在出土之后被搁置一旁、无人问津。时间一长这些文物就会因为氧化作用而变得破烂不堪,特别是像青铜器、壁画之类的文物,最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为长时间的无人问津最终失去了它原有的光彩。

1.3 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不足。目前也有很多地方政府虽然认识到了考古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却没有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将大量的资金都投入在了考古发掘工作上,使得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由于缺乏资金的支持只能停滞不前。甚至有很多经济不发达的地区都没有一个正规的文物保护所,只用简单的库房来代替,导致很多文物在出土之后一直被放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由于缺乏专门人员的管理,很多原本就已经残缺不全的文物更是不知所踪。有些地方政府或许已经建立了专门的文物保护机构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很难开展破损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原本完好无缺的文物也变得残缺不全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2.措施

2.1 转变文物保护的观念,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无论是地方政府和考古工作者都应该转变自己的思想,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考古工作者,最应该转变自己的观念,在考古发掘的过程中,考古工作人员应该认识到文物不仅仅是历史遗留物,历史遗迹也是很重要的文物,在历史遗留物中,保存完整的是文物,残缺不全的一样也是文物,考古工作者还应该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不仅仅是文物保护研究部门的工作,考古工作者一样承担着文物保护的责任。只有考古工作者树立了这样的观念之后,才能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在发掘的过程中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

2.2 加大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地方政府在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之后,就应该落实到行动上,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首先政府应该出资建立专门的文物保护机构,例如博物馆、文物研究所等,将一些可以移动的大中小型的文物,放置在专门的文物保护机构当中,并配置专门的人员进行保护,做好文化的修复工作,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对于那些不能移动的文物,政府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特别是一些历史遗迹,例如车马坑、秦始皇陵兵马俑、敦煌莫高窟壁画等。其次加大保护设施的建设力度,保护设施在文物保护上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历史遗迹和无法移动的大型文物,保护设施就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好保护棚、围栏或者是看护房等保护设施的建设。另外,当地政府要加大科研投资力度,例如购买一些实验仪器、监测仪器等,做好考古发掘工作,为文物保护打下基础。最后还要做好日常的文物保护工作,文物管理人员应该注意文物保护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例如防潮、除尘等工作,这样才能全方位的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2.3 完善相应的文物管理法规。政府想要更好的落实考古发掘后的文物保护工作,还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来约束考古工作者和管理者的行为。首先国家应该完善文物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文物的保护,有利于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扬,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很多条款定义模糊、工作人员职责不清、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操作难度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影响到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政府应该结合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适当的借鉴外国一些先进的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文件,完善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其次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有利于当地开展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工作的制度,并明确工作人员的责任,切实落实考古发掘后的文物保护工作。

2.4 培养专业人才,加强管理。要使文物保护工作达到和谐的发展,就必须培养和引用出色的管理型人才、研究型人才和特别人才。管理型人才既要具备广博的文物方面的专业知识,又要精通管理,能够组织、协调、领导文物旅游的各个部门,积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确保中心任务的完成。

研究型人才是文物保护的中坚力量,他们具有文化、历史、艺术、考古、民俗、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系统知识,为文物的旅游开发利用做好最科学的规划。特别人才是指文物的鉴定人才和修复人才。由于文物自身的材质的变化及自然环境的变迁,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损,需要有专业人才对他们进行修复后才能继续发挥他们的价值。这三类人才积极协作,加强对文物的管理,才能使文物保护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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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历史悠久,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财富,其中的古建筑文物是我国历史文物中的历史瑰宝,这些价值连城的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严峻的课题。本文就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现状以及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1.古建筑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

1.1 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

我国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虽然明确了文物保护的主体,但一些地方上的文物保护单位主体不够全面,机制不健全,致使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存在漏洞,修葺工作问题突出。也存在在修葺工作中大赚回扣,偷工减料,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的问题。

1.2 缺乏文物保护规划整体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只注重个别建筑物的保护与规划工作,而缺少统筹兼顾的整体概念。有的部门在房地产开发利益的驱使下,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大兴土木,随意开发土地,随意拆迁重建。个别地区仅仅只注重古建筑物个体的保护与规划,忽视整个建筑群甚至整个建筑街区的保护与规划工作。

1.3 文物保护专门人员技术问题。虽然有很多地区和部门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配备了专业人才,但有些地区并不重视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过程中也常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致使古建筑文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或是即使得到了保护,但保护的效果也不尽人意。

1.4 文物保护所需资金缺乏

由于对古建筑文物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也要通过这些资金来进行文物的修复和保护,所以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要优先保障文物保护的所需资金,才会更好地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而现实中由于资金有限,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比较薄弱,即使损坏了也不能得到及时的维修维护。

1.5 古建筑文物价值不能很好地发挥

由于受传统价值评判标准的影响,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往往对给我们带来经济效益的古建筑文物就加大保护的力度,而对于经济价值联系不大古建筑文物科学价值、文献价值、社会教育价值认识不清,导致保护工作薄弱,甚至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2.解决古建筑文物现存问题的对策

2.1 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古建筑文物是依法治国背景下保护古建筑文物的最好的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意识,增强全民保护古建筑文物的自觉性。二是要明确法律层面上对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细则,堵死各种死角和漏洞。三是严格执法,不断加大违法必究的力度,最大程度地运用法律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四是各级政府要以国家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的古建筑文物特点,建立健全适合本地区的专门条例,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条例和法规,使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古建筑文物不受破坏。

2.2 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优先制定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规划。在当前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许多本应得到挽救与保护的古建筑,却在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浪潮中遭到破坏屡见不鲜。如何做好城市规划与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同时发展的格局,是做好古建筑文物保护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保护古建筑文物的历史文化,事关民族文化的传承,这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在城市规划和发展过程中,应把保护古建筑作为一种责任看待。既要做好城市规划,又要保护好古建筑文物;只有保护好古建筑文物,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的文化氛围,也才能有利于古建筑文物的利用和开发。其次要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既要防止自然因素对古建筑文物的侵蚀,又要防止人为因素对古建筑文物的破坏。

2.3 注重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进行古建筑文物的保护,离不开文物保护的专门人才。因此,要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专门人才的培养。因为古建筑文物的保护既要有科学的保护方案,又需要有专业的技术来进行古建筑的文物保护。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门的人才才能更好地更科学地对古建筑文物进行专业保护。古建筑文物的修复需要对古建筑文物的结构、材质以及周围的环境进行科学地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修缮方案,才能使古建筑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一是要成立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研究机构,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二是定期开展专业专门的培训,为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确保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后继有人。三是切实转变古建筑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的保护理念,不断提高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技术和能力,保证古建筑文物得到科学、合理、专业的保护。

2.4 加大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古建筑文物保护修复需要大量的资金,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也是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关键所在。因此,在进行古建筑文物保护方面,除了要有专业人员,还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来支持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做。为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强保护意识,并为古建筑文物保护筹措不要的资金,在经济上保证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这是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关键和中心工作。

2.5 合理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在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时候,首先要充分了解新材料的性能,同时也要对新材料和新技术使用是否会对古建筑文物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要提前预测和实验,确保无误后才能合理有效地使用。只有这样,才会更好地保持文物原有的结构和效果,更好地保护古建筑,发挥其文物的价值。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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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原汁原味、野性十足的古长城,被文物保护部门修缮成一条僵硬、呆板的水泥路,拙劣的创意和强烈的反差,让人哭笑不得而不忍复睹。人们首先想知道的是,小河口长城修缮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申请、报批、立项等手续?修缮过程中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投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是否存在腐败交易并因此导致胡乱决策、野蛮作业?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的回应,不但矢口否认了上述质疑,而且坚称修缮采用的是“专家制定的唯一的方案”,“是目前看来最适合的保护方式”。

即便在小河口长城修缮从报批到施工的全过程中,程序上不存在明显的问题,但最后呈现出来的效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对此也应有深刻反思。文物保护包括其中的文物修缮工作,应当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非专业人员和公众无权参与和监督,不意味着公众不能给文物修缮的结果打分。在普遍追求经济效益、开发效率的当下,征地拆迁、建筑施工破坏文物的新闻不绝于耳,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困难。文物被破坏、损毁于开发商、施工队之手,已让人怒不可遏忍无可忍;而文物如果被破坏、损毁于“自家人”――文物保护部门及专业人员之手,无疑更让人痛心疾首怅恨难平。长城保护不能搞成“破坏性修缮”,“自家人”不能变成“败家子”,这个惨痛的教训必须认真记取。

“最美野长城”被砂浆抹平,拷问文物修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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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物保护经费有限,博物馆建设力度有待提高。文物保护是一项实施难度大、经历周期长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力量作为支撑。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并加强对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针对文物保护的专项资金还比较有限,博物馆建设力度还不能满足当前对博物馆文物保护的要求。由于资金投入不够,导致很多地区博物馆不能正常的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使得相关政策法规无法真正落到实处,阻碍了文物保护进程;与此同时,由于经费有限,很多先进的文物保护技术无法被引进,维修和管理手段落后,科学技术含量低,大大降低了文物保护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也无法充分体现现代化文物保护理念。

4)文物保护队伍专业素质不高,文物修缮技术水平低。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需要一批专业基础强、拥有先进理念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相关工作人员不但要扎实的文物保护专业理论基础,还需要对博物馆对文物的特性以及历史背景有充分的了解,但是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仅有的少数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是很到,缺乏基础的文物知识,实践能力还有待加强,人才的短缺严重制约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进行。究其原因,一是文物保护工作相对比较枯燥繁琐,选择从事该行业的年轻人不多,导致人才贫瘠;二是我国在文物保护专业方面的教育培训还不是很普及,高校课程设置短缺,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而落后的文物修缮技术也使得文物保护工作更加严峻。

二、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的对策

博物馆在文物保护和管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力度,进而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措施加以改善:

1)制定科学的文物保护方案,规范文物保护管理程序。造成文物损坏的原因有很多,在进行文物保护或修复之前,必须进行全方面的调查研究,详细掌握文物的特性和特征信息,通过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之后制定科学可行的文物保护方案,才能确保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进行。一是要加强对文物信息的采集工作,通过查阅历史书籍、实地考察探究等多渠道搜集文物信息资料,确保采集的信息准确、全面,以便为文物保护或修缮提供有力参考,同时要借助现代化技术,将收集到的文物图像信息和文字信息录入到数据系统软件中,以备永久存档。二是要重视对文物特征的检测分析,通过使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从多角度对文物进行定量或定性检验,为制定科学的文物保护方案提供参考依据。此外,文物保护及修复工作繁琐复杂,需要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管理程序,才能有效提高文物保护效率和管理质量。一方面要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和管理程序进行文物保护与管理,确保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文物定期检查和测验工作,要严格遵循修缮原则,避免文物的二次损坏。

2)加大文物保护工作资金投入,注重馆藏文物日常管理。文物保护工作难度大、程序复杂,需要有大量的资金保证,但目前我国文物保护方面的投入资金相对较少,阻碍了文物保护工作进展。地方政府需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除了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外,还需要设立专项资金保证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进而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稳步发展。要注重文物的馆藏管理工作和日常维护工作,一是要不断改善博物馆的馆存环境,配备先进的基础设施和防盗安全设施,确保文物保存在温度、湿度等相对平衡安全的环境中。二是要建立规范合理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做好文物信息的分类和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文物信息等级台账,对于文物的出入库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并设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三是借助信息系统技术,实现文物保护的数字化管理,逐步加快文物保护的现代化进程。

3)重视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培养,提高文物修缮技术水平。博物馆文物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对文物保护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至关重要,文物保护工作者除了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全面透彻的了解博物馆文物信息,才能使文物保护工作更好发展,一是博物馆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以及绩效考评机制,通过提高薪资待遇等方式吸引更多精英人才,为从业人员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要加强文物保护队伍的培训指导,通过聘请专家指导、对外交流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并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培养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要提高文物修缮的技术水平,通过引进先进的修缮仪器设备和技术,提高文物维修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文物的完整性。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文物修缮程序实施修复工作,并提前做好文物修缮方案,避免造成文物次伤害;二是要建立预防性保护思想,做到未雨绸缪,从而保证文物安全完整。

4)加强文物保护知识宣传,鼓励全民参与文物保护。文物是历史发展的结晶,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是人类共同的财富,需要全民都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去。博物馆作为馆藏文物的重要场所,有责任加强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提高大众保护文物意识,形成政府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随着经济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文物价值不断在提高,但部分文化遗产正在悄然消失,如不加以保护和宣传,将对文化发展事业带来不利影响。首先,博物馆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文物保护形象,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其次,要加强博物馆讲解队伍建设,讲解人员作为向观众宣传文物历史的传播者,需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通过宣传引导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去。同时,要畅通多渠道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走进校园、走进社区,向中小学生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热情;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或展览的方式,让观众亲身感受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进而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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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对待文物保护过程中对文物所包含的价值分析与研究;

(3)理解全面文物保护工作;

(4)文物与文物环境的关系问题;

(5)如何开辟文物保护工作的新思想与新领域。

二、解决办法

首先,对文物及文物保护的相关概念及其涵义的认识问题,反映在普通百姓和基层文物管理者身上,对文物的定性与价值评估缺乏全面理解比较普遍,以至于表现出较多地停留在“文物”这两个带有“法律规定符号”的字本身,至于之外的内容和意义则考虑较少,反映在实际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一概而论,难以突出重点,从一定程度上属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知识不足。

第二,在对待文物保护过程中对文物所包含的价值分析与研究上,一方面,多年来专门从事历史文化研究的人才严重缺乏,包括人才的培养、工作演练、成果产生等方面,文物的确定与机构的设置后,展开长期持续性的进一步的研究较少,最明显的表现是,文物的展示方式与展示说明,多少年一成不变,许多有价值的内容没有表现出来;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保护单位机构的编制与管理,特别是研究经费的短缺,也影响到对文物所包含的价值分析与研究工作的全面展开。事实上,作为相应文物研究的专业人才短缺,并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这与当前经济社会人们的价值取向不无关系,但这一类的人才并不是没有,包括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民间科研组织等,都可以成为这项任务的承担者,问题是他们通过什么途径和机会参与;再者,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部门,如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弥补这方面的人才不足,的确是值得考虑的事情。

第三,理解全面文物保护工作。当前社会上,似乎或多或少地存在一种认识上的偏差,那就是容易把“文物保护”与“文物保护工程”混淆了起来,这种观念不仅影响到基层文物管理组织,甚至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中也或多或少有这样的浅意识存在,简单地说是,一方面认为保护工作较大成分应该是保卫工作,进而却忽视了安全保护前体下大量基础性工作,例如文物研究、文物状态维持、文物管理、开发利用等;另一方面,片面地把文物保护与文物修复直接联系起来,认为面对现有残破的文物状况,要实施保护,首先必须进行修复和还原,实现美观状态下的可展示性,从而再落实管理,在这种意识影响下,受维修资金的极大限制,加上其它客观原因,致使大量文物长期处于自然尘封的状态下得不到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当然我们不可否认在对待文物保护工作上,安全保卫、文物修复、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地位,都需要且必须得到经济上的支持,但我们不能忘记,文物保护更大的目的和意义,首先是要保证和维持、延续文物的生命,需要通过我们的及时地管理,在一定基础上,实现更深层价值意义上的文物价值反映与体现。那么如何反映与体现呢?文物展陈是最直接的手段,创造良好的展陈环境,增强文物展陈内容的丰富性,实施必要的维修加固和面貌还原是必要的,但首先必须对文物实施积极的科学保护,建立保护机构,实施系统化专职管理,从而逐步实现文物价值意义的表现与反映,目前这种做法还没有得到全面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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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文化部遗产司戈万先生认为,要说法国在遗产保护政策上的特点,那就是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现代遗产保护法的国家。

法国大革命促使遗产保护思想产生。大革命中,宫殿被砸,教堂被毁,文化遗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但有一个名叫格雷茹瓦的教士最早提出了保护遗产的建议。他说,摧毁祖先留下来、象征着我们文化遗产的行为是十分愚蠢的。他的忠告被接受了。1793年,“共和二年法令”问世,法令规定,不论哪一类艺术品,在法国的领土上必须受到保护。

共和法令使文化遗产在动荡的年代免遭浩劫。又经过近一个世纪的经验积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遗产保护法诞生,这就是1913年12月31日通过的“保护历史古迹法”。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保护文化遗产的现代法律。“1913年法”至今规定了法律的保护范围、申请保护的行政程序、享受的税收优惠等,这部法律内容全面细致,使有关的行政人员、专业保护人员都有章可循。

1964年,在文化部长马尔罗主持下,法国对遗产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清点造册。仅国家登记入册的历史建筑遗产就有4万件。文化遗产的涵盖面更宽,总数远超过4万。这个数字还在增加,因为出现了两个新趋势,一是遗产的概念在扩展,人们想要保护的不限于宫殿、教堂,而扩展到百年老厂,矿井等。第二个趋势是遗产“年轻化”,20世纪一些知名建筑师、时装设计师的作品也被列为文化遗产。有专家认为,这两个趋势表明在全球化背景下,人们渴望寻找民族文化身份认同,担心全球化潮流吞噬了民族特性,因此,凡是能够加强这种认同感的遗产都受到欢迎。

印度文保部门对文物的抢救和修复工作一贯秉承他们在1932年的原则,即“对古建筑残迹的修复,不论多么简单,第一责任不是修旧如新,而是保护残迹”,要尽一切努力保护原物。

印度在文物保护,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的保护和维修上相当成功,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多方参与筹措经费

首先,建立国家文化基金会。国内外团体和公众在免税的情况下,通过基金会对特定或普遍的项目提供资金或捐赠。其次,鼓励本国私人企业参与保护和修复工作。最后,寻求国际合作。自1977年以来,印度一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的积极支持者,并与一些国际机构紧密合作。

先进的专业技术人才

印度有着一支技术比较先进的文物保存和修复队伍。早在1917年,“印度考古研究所”就设有一个化学处理处,负责博物馆展品和其他文物的化学处理和保存工作,分析研究古迹的材料来源和和古迹损坏的原因,从而发现改善和保存它们的方法。经过他们的努力,印度考古界成功地应对了不同情况下不同原因造成的问题。

广大民众的支持

“人民的参与是最好的保障”。这是印度文物界对外宣传的一句口号。印度决定每年的11月19至25日为“世界遗产周”,每到此时,印度文物考古界就大力进行文保宣传,提高民众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意识。近年来,民众文物保护意识在逐渐提高。在印度各地参观时发现,这里基本上没有在古迹上乱涂乱刻的现象。印度的古迹一般面积都比较大,但除了少量经允许的旅游纪念品商店和食品店之外,没有店铺泛滥的情况。

在墨西哥,古代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认同、和凝聚全体国民的基本要素之一,保护和传播古文化遗产是国家的责任。墨西哥国家人类学和历史局和属下的文物保护单位,所需经费由国家出资,不靠门票收入。一些古迹区和博物馆一个特点,就是门票便宜和各种优惠措施。

墨西哥是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墨西哥国家人类学和历史局是国家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最高也是唯一领导和管理机关,它有四大职能:对文物的保护、研究、传播和培养专业人员。因此,除下属的文物保护、研究机构,它还直接管理全国172处已经开放的文物考古区、110家博物馆、1家出版社、2所文物保护专业学校。它向全国32个州级行政单位派驻代表,领导和管理地方的文物保护工作。这种管理体制的好处是具有权威性和唯一性。国家人类学和历史局依法统一领导、管理全国的文物保护工作,有职有权。

墨西哥国家人类学和历史局文物保护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保护文物与扶贫结合。大多数文物古迹都位处偏僻贫困的农村地区。把文物保护工程同扶贫项目结合起来,吸收文物古迹所在地居民参加文物古遗保护工作,在保护文物古迹的同时,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二是保护文物与合理利用结合。以保护文物为前提,开发以古文物遗址为主要内容的旅游项目,充分发挥古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同时促进旅游业发展。 三是国家为主与公众结合。搞好文物保护,公众参与是一个重要方面。保护文物的观念在墨西哥公众中有比较广泛和深厚的基础。墨西哥有很多公众自发成立的保护文物古迹的组织和文物保护志愿者。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意大利保存着世界上70%的文物古迹,这就使意大利人不仅有一种特殊的优越感,而且也有很强的责任感,因为这些文物不仅属于意大利,而且属于全人类,保护好这些文物,就是对人类的最大贡献。

俗话说,“创业难,守业更难”。对于意大利来说,要将数千年的历史文化保护好,确实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意大利文化部长的艺术顾问丹尼尔认为意大利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的成功来源于三个保证。

一是政策保证。意大利将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国策写入宪法。在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意大利共和国负责对国家的艺术、历史遗产和景点进行保护。意大利的文物保护与其历史悠久密切相关,还在意大利统一之前,已经存在着不少有关保护文物的规定。意大利统一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条例。1975年,意大利政府正式组建文化遗产部,负责意大利的文物保护工作。在意大利,各个城市对于城区建筑管理相当严格,古老街道和建筑物不许随便改造,不仅外型不能变,就连外墙涂料及窗户颜色都要保持原样。

篇8

馆藏文物是文物、博物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馆藏文物保护工作事关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局。

一、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础设施建设是馆藏文物保护的基础。

1、建设高标准馆库

展厅、库房是馆藏文物的集散地,按照高标准建设安全度高的馆库势在必行。2008年5月,四川大地震使当地馆藏的一些珍贵文物惨遭损毁,绵阳市博物馆在地震中虽也成为危房,但存放在中心库房里的5000余件珍贵文物仅损2件,这不能不说是库房的功劳。

2、配置高质量装具

四川省绵阳市博物馆馆藏文物在四川大地震中的幸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文物的装具――性能良好的囊匣。囊匣,一般是用木头做成的,形状长正不一,里外一般裹有很厚的绸布,文物放入后,空隙部分用海绵、泡沫、纸等软材料来填充,可使文物缓解外部的撞击。囊匣是文物保护、存放中不可忽视的防具。

3、实行专库存放

根据藏品分类存放的原则,设立专库,分别存放陶器、瓷器、实质类、金属类、纸质类、服装(饰)类文物。库房中的设备也应根据所存放藏品的特质和藏量要求而配置。专库存放的原则,在大多数展厅内获得施行,而由于条件的限制,文物库房中还存在混放的现象,亟需改进。

(二)高标准安防装备是馆藏文物安全保护的保障。

安全是馆藏文物的保障。安防设施建设,一方面要根据馆舍的基本性质和功能,安装出入口导示牌、紧急疏散标志等。另一方面要做一些细致入微的工作,如安装监控探头,设立监控室,建立智能化的安全报警系统、自动化的消防预警系统。简单明了而细致入微、智能又自动化的现代化安全、消防设施的建立,为馆藏文物构筑了一道安全屏障。

二、系统化管理

(一)建立健全文物藏品管理制度

藏品制度是反映藏品情况的基本资料,是藏品保管和陈列、研究的基础。《藏品管理办法》要求藏品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帖、差用方便。

1、征集、鉴定、区分等级制度

文物藏品根据其具有的历史、艺术或科学的价值,区分为一、二、三级及一般文物、未定级文物等,其中珍贵文物必须重点保管。馆藏机构可根据《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对文物藏品的征集原则、征集范围、入藏标准与程序、藏品征集与鉴定等组织、人员及制度作详细规定。

2、分类放置、专库专用制度

文物藏品要按科学的方法分类放置。珍贵文物、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要设立专库或专柜,重点保管。陶瓷、书画、钱币等文物,可根据藏品质地分库保存,以利于温湿度控制,并便于日常管理和研究。

3、建立档案制度

文物藏品从入库开始应当建立相关记录档案。一是对文物的征集、入馆(库)、鉴定及区分等级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应做好科学详实的记录,填写凭证、清册。二是做好文物藏品的登帐工作,落实《办法》中对文物的定名、计件、计量单位、年代、来源等方面的规定,并建立分类账、总账。三是建立藏品编目卡片,用准确、简明的文字记录藏品的铭记、题跋、流传经历等。

4、藏品管理制度

根据《文物保护法》、《藏品管理办法》精神,各馆库单位可以制订《藏品日常养护操作规范》、《藏品出库规定》等规章制度,对文物藏品的日常管理与养护,对藏品的提用、借用、注销及化验、修复、复制等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5、丢失、损毁上报制度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馆藏文物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文物收藏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主管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文物收藏单位的报告后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文物保护法》第48条对一、二、三级文物做了具体规定。

(二)完善文物人员管理制度

馆藏文物的保管是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的经常性工作,应设立专门保管机构,配备专职保管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和人员情况制定相应工作及管理制度。

1、库房人员管理制度

设专人管理文物库房,并制订库房管理人员规定,如《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守则》、《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库守则》等。

2、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制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规范馆库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行为,内容包括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部、室签定岗位安全责任书,实行带班和查岗制度,严格交接班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等。

3、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制订《消防对组织管理制度》,规定消防队员的组成、职责,进行消防培训、演习等。还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三、文物保养和修复

(一)加大馆藏文物的科技保护力度

根据需要与可能,建立藏品消毒、修复、复制、标本制作和科学实验等设施,培养专门技术人员,逐步加强藏品保护科技力量。

(二)加强环境检测与控制技术运用

文物库房、展厅和展柜内的空气污染物浓度普遍较高,温湿度日变化幅度较大,是文物保护的亟待解决的难题,因而加强环境监测与控制势在必行。迫切需要应用现代最新科技成果,开发具有自主产权的、多功能调控微环境的储藏与展示柜,研究与建立一项对文物藏展材料可作出快速检验与评价筛选的技术,以实现预防性保护文物环境的目的。

四、专业队伍建设

(一)加大对在职人员的培养力度,逐步实行文保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每年有计划的对文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利用书籍、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提高文物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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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文物的现实存在意义,便是辅助相关工作人员针对人类历史和社会成员思想教育加以系统化研究认证。不过最近阶段,我国相关纪念馆在保管和陈列相关文物时,损害问题接连衍生,无法在第一时间内加以完全修复,严重情况下会直接面临消失危机,这不管对于纪念馆还是国家来讲,都是较大规模的损失,由此我国文物日常保护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瓶颈限制危机。所以说,从事文物保管和陈列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新时期背景下秉承文物科学保护理念,结合最新技术手段规避文物损坏问题,将文物实际收藏年限加以有机延长,真正为社会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指导。

一、由于工作人员保护意识不够完善而衍生的文物陈列和保管问题整理

文物在纪念馆都机构进行保管陈列环节中,因为经常承受人为、财力、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使得当中的意外问题接踵而至,文物保护实际绩效令人担忧。相关细节主要如下所示:

(一)文物本身蜕变迹象难以被及时观察认证

文物,因为收藏时间不断增长,在结构机理上必然会发生本质性改变,不过该类过程显得极为缓慢,一旦说纪念馆等文物保护机构的保管、解说人员,产生任何疏忽心态,就无法精确化挖掘当中过于细微的变化结果。正是因为现阶段我国部分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不足,使得相关文物悄然发生变化而不能被快速发掘,如陈列书画掉粉、库内保管花卷的粘连等问题,通常情况下无法恢复原状,所以长期以来令相关保护机构头痛万分。

(二)负责文物保管的库存条件严重不达标

这里强调的主要是我国基层区域的文物保护机构,因为馆舍建设面积有限,内部大多数文物都需要在库房之内予以保管,但是因为库房保存设施过于陈旧,几乎无法满足目前文化全面保护诉求,而一些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甚至会将文物随意地在库房之内堆积存放,一直经受潮湿地面和散落灰尘的侵袭,诸如桌上、库房墙皮脱落现象此起彼伏,文物保存现状又怎可不令人忧心忡忡。

(三)收藏人员在进行特殊文物陈列展示过程中不能提供健全的保护措施

至今,我国不同区域都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文物收藏保管机构新建和扩建工作,当中配套设施成本投入数量同步大幅度增长,对于新时代下我国文物收藏陈列展示环境,的确产生较大的整改调试功效。而透过不同区域基层馆舍监测反馈结果观察得知,当中隐藏的技术型问题还是比较繁多的,如不能科学控制馆内温度、湿度、照明等环境因素指标,使得文物收藏陈列展示中的保护条件存在诸多漏洞,在此基础上,即便是保管和陈列工作人员再如何努力,最终保护实效必然不够理想。

(四)既有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投入已然面临全面滞后危机

关于文物保护科技,始终徘徊在边缘化研究队列之中,当中衍生的专项研究依旧屈指可数。现如今规模较大的文物收藏馆已经吸纳沿用高端保护技术,至于部分基层文物保护机构,则因为自身资金过于短缺,始终利用传统白灰吸潮和脸盆去湿方式加以保护。关于这方面的创新科技投入滞后问题极为显著。另外,目前我国已有文物纪念馆中,涉及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现象十分常见,根本无法切实应用最新且富有实效的保护手段,来避免文物蜕变危机。更加严重的是,如若说相关文物在保管和陈列环节中衍生出不良事故,馆内真正能够结合最新技术设备和手工加以修复的专业人才,几乎屈指可数,远远不能迎合馆藏文物的系统化保护要求。

二、日后我国在文物陈列和保管期间强化工作人员综合保护意识的措施解析

(一)加大对文物陈列保管过程中保护工作必要性的推广指导力度

人类一切行动都必须依靠思想加以指导。尤其作为现代专业化文物馆藏工作人员,必须时刻加强对现行《文物保护法》的认知学习力度,明白其对于纪念馆运营甚至国家经济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影响效应,同时尽快树立起文物综合保护的责任使命观念,真正将保护意识灌输到日常陈列、保管工作重心之上。再就是积极树立起上报和同步修复的思想理念,特别是处于文物保管和陈列一线的工作人员,应当细致观察验证展厅内陈列文物的一切细微变化,整理成为完善形式的报告并交由上级监管部门审视,试图提供妥善的调试建议,借此规避文物严重受损问题。

(二)竭尽全力推动文物陈列和保管工作意识的主动预控性转变步伐

文物和人体大体一致,其内在机理始终会经历自然缓慢衰退的过程,一旦说遗留病根,便难以全面消除并恢复初始形态。虽然说,最近我国已经大力推广文物主动性预控保护理念,但是有关基层纪念馆,仍旧将文物抢救性保护作为核心措施。为了将这类问题根治,相关机构必须及时转变文物保护理念。涉及日后的改革工作内容将顺势细化为:第一,预防途径上,基层工作人员必须响应上级要求,及时覆盖落实各项全新样式的保护方案,特别是关于一般文物腐蚀破损的问题,要给予全面重视,真正结合一切技术手段,适当遏制相关病害滋生结果,主动规避其扩散和传染危机。再就是积极学习西方先进国家文物保护技术,精确化审视文物残损程度和珍贵级别,认证特项保护修复工作的紧急安排需求,如此不单单能够大幅度提升文物保护工作实效,同时又可适当维持特定文化遗产的原有面貌。第二,预控手段上,第一要务就是充分联合物联网技术,进行陈列文物全天候监管,必要情况下可考虑布置实施环境指数超标干预管理方案。具体来讲,就是在合理时间范围内,编写各类文物科学检测计划,之后研究出针对特殊材质、工艺、病害机理的保护修复技术,至此开辟出标准、规范化管理路径。

(三)向文物保管和陈列机构中投入适量且规范的科学保护技术

首先,借助目前最为先进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手段,妥善地布置到各类文物保管和陈列项目之中,如在文物展厅之中针对各类材质文物,进行适当的环境调试。单纯拿广州地区为例,当地高温高湿气候显著,经常会衍生出文物锈蚀、生虫,甚至脱彩等问题,需要借此加大文物保存环境防潮工作,并且随时对温湿度、光照、空气污染物等指标加以监控调试。其次,作为专业化保管和陈列工作人员,需要竭尽全力强化对文物环境的科学技术研究力度,及时掌握当下监管文物的湿度、温度标准,明确掌握文物保存自然环境的标准条件。如金属类文物,如青铜器等,在相对干燥的环境之中保存作为妥当,而纸质和布料文物,则需要技术人员进行适当监控,同步处理好温湿度调节工作,真正将虫咬等病害事件扼杀在摇篮之中。另一方面,在从事展览策划、设计和视觉艺术效果筹划的同时,将文物保护的科学理念及要求对照设计方案进行审核,让保护的理念贯穿于“方案”的始终,从源头着手,从陈列室的整体布局到展柜微环境控制,按照文物的种类、特点一一排查,使设计方案不但能够从视觉效果上满足观众的需求,同时还能兼顾文物保护的要求,为文物安全存放创造有利环境。范围包括:温湿监测设计、通风系统设计、声、光、电灯的设计。需要额外加以强调的是,主动联合文物特征和空间结构验证解析,科学选取防霉剂投放数量,必须做到适量投放,且定期改变剂种类,规避霉菌出现任何抗体。特别是在展柜陈列工作期间,需要应用感的红外线调光系统,令光线实际强度,随着现场参观实际状况,自然做出较为适当的调整。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文物保护,本身是一项较为长久的工作,需要现场工作人员时刻保留较高的职责责任和使命感,在接连大幅度提升个人文物保护意识基础上,主动沿用现代主动预控管理途径,并适当加大科学技术投入力度,全方位改善库房综合保护条件,切实将文物管理人员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到合格水平之上。唯独如此,关于文物陈列和保管事务,才能真正贯彻科学保护实效,为日后文物保护机构物质生存基础,提供更为持久可靠的保障结果。

参考文献:

[1]文志平.如何提高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J].科技致富向导,2014,17(15):133-146.

[2]谢小芳.论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关系[J].参花(上),2014,20(07):79-91.

[3]王岳.浅议当今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的发展趋势[J].黑龙江史志,2015,12(07):14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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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文物征集,丰富馆藏内容

博物馆的基本职能是收藏、研究和展示,而文物藏品是博物馆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衡量一个馆的社会地位和影响的重要标志。博物馆只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物、资料、标本,才能更好地进行陈列展览和科学研究。目前,许多基层博物馆普遍存在文物藏品质量较低、珍贵精品文物匮乏的问题,难以为社会公众提供精品荟萃、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展览陈列。因此,要做好藏品的征集工作,通过征集文物,为博物馆的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征集重点。为丰富馆藏,基层博物馆应结合实际做好文物藏品的征集工作,确保征集文物、资料、照片的质量。藏品征集的目标要从单一的精品文物扩大到一般文物、近现代文物、革命文物及民族民俗文物,特别是那些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及当代重要实物。基层博物馆尤其要做好能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以及反映当地百姓在仕、农、工、商、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民俗文物和反映当地历代名人的文物、实物及资料的征集,以此充实和丰富基层博物馆文物藏品,展示当地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二)征集方式。征集馆藏文物是项系统的工程,要鼓励基层博物馆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征集。主要方式:一是捐赠。接受个人、单位捐赠,由博物馆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二是暂存。对于民间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藏品,可在其自愿的基础上,采用适当支付一定费用,所有权不变的借展方式暂存;三是购买。私人和非管辖系统单位(文物商店、拍卖市场、旧货市场)出售的文物、藏品,可按相关规范和程序购买;四是复制或仿制。对于捐赠、暂存、购买等方式无法获得的文物,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二、加强文物管理,保护文化遗产

馆藏文物是博物馆可持续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重要资源和物质基础,博物馆的一切工作都建立在馆藏文物保护的基础上。然而馆藏文物由于其脆弱性、偶发性和不可再生性等特点,区别于其他藏品,需要特殊保护。当前,许多基层博物馆“库房”简陋,加上基层博物馆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比较匮乏,馆藏文物的管理保护现状十分严峻。而加强馆藏文物的管理保护,是我国宪法与法律赋予博物馆的职责。基层博物馆要坚决执行国家的文物法规和法令,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收藏和管理保护好馆藏文物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强化管理和保护工作,使人类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长久地保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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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物保护的意义

(一)旅游业的基础,教育载体

文物指由人类创造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物质遗存。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古人创造出了许多巧夺天工的艺术珍品。文物不仅是旅游业的重要物质基础,而且,通过这些文物,我们可以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艺术工艺,联想文物制作时期的文化风貌和时代精神,探讨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心理意识、民族性格。保护和利用历史文物,我们可以教育子孙后代,让他们对中华民族坚韧不拔、勤劳勇敢的民族性格和璀璨辉煌的历史文化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情感教育,增强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陶冶青年群体的情操,启迪他们的智慧,为社会主义未来接班人培养加油助力。

(二)为文化和科技创新提供实物例证

文物是人类精神和物质财富的沉淀,也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人们研究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在文字出现前,文物就是历史的“笔记”。在文字产生后,传统工艺和历史文化可以用文字记载下来,但是如果没有文物,人们始终无法了解其历史特征。如在古代建筑工艺研究方面,人们虽然可以通过历史文献了解古代建筑的特点,但是如果没有建筑实物例证,我们始终无法全面了解古代建筑工艺、技术的精髓。因此,可以说,历史文物可以为文化创新和科技发展提供宝贵的资料。事实也正是如此,正是有了文物、资料的存在,我国许多古代科技和艺术成果才得以传承,至今仍旧被广泛利用。

(三)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中外文化交流

我国历史文物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全人类的共有的财富。历史文物作为民族发展历史的真实见证,是各民族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许多历史文物都有着巨大的精神感召力和凝聚力,它们可以为中华民族认识本民族、了解其他民族提供了物质参考,在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文物丰富的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同样可以供其他民族借鉴和认知,以文物为纽带,我们可以架起中外文化交流沟通的桥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

二、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淡薄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事,单凭文化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近年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在发动群众上做出了许多努力,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但是,整体来看,许多民众和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许多地方在城市建设中都存在重开发、轻文物保护的思想。许多干部群众都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跟自己没有关联,一旦有机会,他们也会占有、偷盗文物。为了金钱,一些人更是利益熏心,四处挖宝,文物保护环境日趋严峻。

(二)文物保护经费和人手不足

许多宝贵的历史文物,存在时间久远,历经多次战争和认为破坏,损坏严重。以个别文物古建筑为例,许多古建筑都年久失修,损毁严重,亟待保护和修缮。但是,文物部门人手不足、文物保护经费不够,给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如在经费缺少保障的情况下,文物管理部门建制低,缺少高素质有影响力的专业人员,专家提出的意见也常常引不起重视。在文物保护和修缮上,因为文物保护技术力量和人手短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和抢救工作开展困难,许多古建筑都得不到及时修缮。

(三)建设性破坏现象令人心痛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原未开发的文物也面临着开发热潮的冲击。许多城市在基础建设和开发过程中,经常是置文物保护于不顾,盲目规划开发区,肆意拆迁古建筑;一些建筑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挖出文物后,还会想方设法将文物占为己有;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政绩,根本不会将为文物保护放在心上,也会对个别人、个别单位以“开发”名义做出的文物破坏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许多古建筑如萝岗古墓、西安兴教寺等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一些文物还因为保护不力而损坏、丢失。

(四)文物保护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科技发展,我国各文物部门的文物展示技术和保护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物保护科研机构和基地建设相对滞后,文物保护水平还比较低,在文物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防虫技术中,高新技术应用范围有限;在修复过程中,因为技术不足而损害文物的现象也时有出现;再则,文物保护是个精细活,它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但是,许多文物保护部门都缺少高级综合性人才,人才短缺问题非常严重;此外,许多文物单位因为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消防、活动上还存在许多管理漏洞。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途径

(一)健全文物保护法制体系与管理制度

有法可依,是文物保护执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政府要结合文物保护需求,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制体系,对《文物保护法》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如扩大文物保护内容的范围,健全文物执法体系,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去,使其与新法制实现有机对接的同时,加快与国际公约接轨的步伐;其次,政府还要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规定各级文物保护部门的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和权限,强化对下级机关的法律监督,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并将文物违法事件报告制、文物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实处,要求各个部门加强配合,构建立体执法体系网,为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二)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是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为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执法机构建设的紧迫性,结合地方实际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建设,不断充实地方文物执法力量,并为执法人员配置完善的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切实做好辖区内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三)科学进行城市规划与建设

许多古建筑都位于城镇老市区,在城市建设中,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遗产保护、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认真咨询文物保护专家的建议,科学进行规划,使开发区尽量避开古建筑所在地。主管单位则要慎重启动拆除重建方案,能不拆迁的古建筑就不拆迁,需要加固维修的就及时维修,能迁移保护的就迁移保护,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监管,杜绝破坏式开发,以减少对古文物、古建筑的破坏。

(四)提高文物保护技术含量

文物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文物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文物、古建筑的历史和特征,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在传统技术手段无法解决文物保护问题时,文物保护部门要深入了解现代技术在文物保护方面的优势,将先进技术、数字化保护系统运用到文物保护中来。如在古建筑复原上,我们既要肯定传统技术的可取性,也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设文物档案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等数字技术,摸清文物情况,开展修复工作,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还不会对古建筑造成损伤。

(五)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是提高文物保护水平的关键。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做支撑,也离不开专业队伍的努力。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各文化单位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其专门负责文物保护法宣传和政策执行监管工作,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发掘工作。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则要秉承因地制宜、勤俭办事的原则,创新文物保护机制,强化文物保护措施,在文物保护、抢救、利用、管理等基础工作上多花力气。此外,文物保护部门还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强文物真迹维修;加强文物库房和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公开选拔引进一批高素质管理人才;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文物保护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一支吃苦耐劳、精诚协作的文物保护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文物保护与管理水平。

(六)注重宣传,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违法事件屡禁不止,与民众文物保护意识低下有直接关联。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文化主管单位和文物保护部门首先要加大文物保护法宣传,完善文物保护宣传机制,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结合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其次,建立文物保护公共平台,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与沟通,及时推送文物保护信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重视与支持,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如在文化遗产日,文物保护部门可携手博物馆、档案部门、传媒单位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关心文物、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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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乾陵概述

乾陵,地处于陕西咸阳市,是唐高宗李治和武则天合葬陵墓,建于公元684年,经过23年的时间基本修建完成。乾陵置四城门,陵区仿京师长安城建制,陵墓葬于梁山上,共有三峰,北峰最高,乾陵就在北峰之上,梁山南面两峰较低,东西对峙,中间为司马道。乾陵的大型陵墓石刻群主要集中在司马道上,依次排列为:华表一对、翼马一对、鸵鸟一对、石马和马夫五对、石人十对、无字碑、述圣记碑、六十一宾王像以及石狮一对。乾陵石刻是现存唐代陵墓中规模最大的石刻群,这些大型石刻均采用形体浑厚、雄壮的形式,运用多种技法来雕凿完成,视觉上给人以威严、博大之象,精神上带给人深邃、大气之感。这些石刻艺术形象正是大唐盛世社会风貌的实物佐证,也是盛唐时期友好对外往来的真实写照。

二、乾陵石刻的保护情况

(一)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

乾陵自20世纪五十年代初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起,对乾陵文化遗产进行了初步的保护和利用,其中也包括永泰公主墓、章怀太子墓、懿德太子墓以及乾陵博物馆。乾陵石刻在此次保护中受到了一定的重视(加固了10件大型石刻),对于损害严重且濒临损毁的重要石刻遗迹进行了科学的保护和维修。例如对石刻表面寄生的苔藓和地衣类寄生物的清除防治、对石刻裂缝进行灌浆加固以及表面防护等,这些措施都有效延长其寿命。另外,乾陵区安装了环境监测设备,通过对陵区环境的相关因素如风速、温度、空气湿度的测量提取了可靠的数据,以进行环境分析,从而对石刻实施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但是在保护环境的同时,陵区附近的水泥场和若干小型石灰窑排出的烟尘和有害气体,仍对乾陵石刻存在一些潜在威胁,加强环境治理问题仍需进一步实施。

(二)20世纪70年代

这一时期的乾陵的文物保护研究工作由于受“”和资金的不足等影响,只是简单的修建了永泰公主墓、章怀太子墓和懿德太子墓墓道保护房以及部分壁画的修复,对于乾陵石刻的保护工作基本上处于完全停止状态。

(三)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

随着乾陵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乾陵的文物保护工作也迎来了它的新时期。1987年完成了乾陵登陵御道工程,与司马道两旁的石刻重组再现了唐乾陵古御道的壮观风貌。1992年5月,由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承担的国家文物局科研项目《乾陵石质文物保护研究》(编号为922601)正式启动,这是历年来乾陵所有文物保护工作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在这些保护措施中,乾陵司马道石雕扶直加固工程共加固32尊石刻。1997年,由陕西考古所和乾陵博物馆组织发掘清理了乾陵陵园内城朱雀门外东西两侧的阙楼遗址、东西乳峰阙楼遗址、无字碑和述圣纪碑碑亭基址及六十一蕃臣石像基址,探清了遗址的基本情况,这些工作获得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和数据,对遗址进行科学保护提供了有效依据。

三、对乾陵石刻保护的几点设想

第一,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全面考察、系统研究乾陵陵墓石刻的遗存,力争完整、准确、客观地堆它进行深入的学术理论上的梳理与研究。

第二,加强乾陵文物保护的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组成一支高素质和专业性较强的团队,认真研究对古代陵墓石刻的保护手段及方法。例如研究对已经残破的雕塑如何进行修复的问题,包括对修复中使用新材料与原塑像所用材料的研究与结合问题。既要做到维修加固保护,又要知道如何保持原貌、修旧如旧的效果。

第三,组织雕塑专业人员对乾陵陵墓石刻现存的完整、精彩的石刻进行等比缩小复制工作。第一,可以完整研究记录,长期保持。第二,可以用于展览宣传,可以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这些陵墓石刻,获得社会各界捐款资助用于文物保护工作,以补充文物保护经费的不足。第三,临摹品还可以用于艺术院校雕塑课的教学,能让我们优秀的传统雕塑艺术血脉不断在下一代得以传承继续、发扬光大。

第四,除了对石刻本身保护外,也要注意石刻所在的环境问题。不仅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绿化措施来减少空气污染,而且需要在保护石刻的同时不要失去原有的文化特色。

四、总结

乾陵的石刻艺术的造型和文化内涵,对研究唐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艺术和社会风俗,了解唐人的审美意识,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纵观乾陵近五十年来对石刻的保护工作,现在的大部分石刻已受到加固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就石刻本身而言,表面还有些寄生的苔藓,减弱风化问题仍需进一步保护,乾陵的保护工作需要国家、社会和人们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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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文化和科技创新提供实物例证

文物是人类精神和物质财富的沉淀,也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人们研究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在文字出现前,文物就是历史的“笔记”。在文字产生后,传统工艺和历史文化可以用文字记载下来,但是如果没有文物,人们始终无法了解其历史特征。如在古代建筑工艺研究方面,人们虽然可以通过历史文献了解古代建筑的特点,但是如果没有建筑实物例证,我们始终无法全面了解古代建筑工艺、技术的精髓。因此,可以说,历史文物可以为文化创新和科技发展提供宝贵的资料。事实也正是如此,正是有了文物、资料的存在,我国许多古代科技和艺术成果才得以传承,至今仍旧被广泛利用。

(三)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中外文化交流

我国历史文物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全人类的共有的财富。历史文物作为民族发展历史的真实见证,是各民族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许多历史文物都有着巨大的精神感召力和凝聚力,它们可以为中华民族认识本民族、了解其他民族提供了物质参考,在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文物丰富的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同样可以供其他民族借鉴和认知,以文物为纽带,我们可以架起中外文化交流沟通的桥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

二、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淡薄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事,单凭文化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近年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在发动群众上做出了许多努力,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但是,整体来看,许多民众和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许多地方在城市建设中都存在重开发、轻文物保护的思想。许多干部群众都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跟自己没有关联,一旦有机会,他们也会占有、偷盗文物。为了金钱,一些人更是利益熏心,四处挖宝,文物保护环境日趋严峻。

(二)文物保护经费和人手不足

许多宝贵的历史文物,存在时间久远,历经多次战争和认为破坏,损坏严重。以个别文物古建筑为例,许多古建筑都年久失修,损毁严重,亟待保护和修缮。但是,文物部门人手不足、文物保护经费不够,给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如在经费缺少保障的情况下,文物管理部门建制低,缺少高素质有影响力的专业人员,专家提出的意见也常常引不起重视。在文物保护和修缮上,因为文物保护技术力量和人手短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和抢救工作开展困难,许多古建筑都得不到及时修缮。

(三)建设性破坏现象令人心痛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原未开发的文物也面临着开发热潮的冲击。许多城市在基础建设和开发过程中,经常是置文物保护于不顾,盲目规划开发区,肆意拆迁古建筑;一些建筑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挖出文物后,还会想方设法将文物占为己有;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政绩,根本不会将为文物保护放在心上,也会对个别人、个别单位以“开发”名义做出的文物破坏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许多古建筑如萝岗古墓、西安兴教寺等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一些文物还因为保护不力而损坏、丢失。

(四)文物保护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科技发展,我国各文物部门的文物展示技术和保护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物保护科研机构和基地建设相对滞后,文物保护水平还比较低,在文物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防虫技术中,高新技术应用范围有限;在修复过程中,因为技术不足而损害文物的现象也时有出现;再则,文物保护是个精细活,它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但是,许多文物保护部门都缺少高级综合性人才,人才短缺问题非常严重;此外,许多文物单位因为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消防、活动上还存在许多管理漏洞。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途径

(一)健全文物保护法制体系与管理制度

有法可依,是文物保护执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政府要结合文物保护需求,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制体系,对《文物保护法》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如扩大文物保护内容的范围,健全文物执法体系,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去,使其与新法制实现有机对接的同时,加快与国际公约接轨的步伐;其次,政府还要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规定各级文物保护部门的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和权限,强化对下级机关的法律监督,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并将文物违法事件报告制、文物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实处,要求各个部门加强配合,构建立体执法体系网,为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二)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是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为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执法机构建设的紧迫性,结合地方实际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建设,不断充实地方文物执法力量,并为执法人员配置完善的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切实做好辖区内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三)科学进行城市规划与建设

许多古建筑都位于城镇老市区,在城市建设中,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遗产保护、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认真咨询文物保护专家的建议,科学进行规划,使开发区尽量避开古建筑所在地。主管单位则要慎重启动拆除重建方案,能不拆迁的古建筑就不拆迁,需要加固维修的就及时维修,能迁移保护的就迁移保护,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监管,杜绝破坏式开发,以减少对古文物、古建筑的破坏。

(四)提高文物保护技术含量

文物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文物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文物、古建筑的历史和特征,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在传统技术手段无法解决文物保护问题时,文物保护部门要深入了解现代技术在文物保护方面的优势,将先进技术、数字化保护系统运用到文物保护中来。如在古建筑复原上,我们既要肯定传统技术的可取性,也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设文物档案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等数字技术,摸清文物情况,开展修复工作,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还不会对古建筑造成损伤。

(五)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是提高文物保护水平的关键。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做支撑,也离不开专业队伍的努力。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各文化单位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其专门负责文物保护法宣传和政策执行监管工作,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发掘工作。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则要秉承因地制宜、勤俭办事的原则,创新文物保护机制,强化文物保护措施,在文物保护、抢救、利用、管理等基础工作上多花力气。此外,文物保护部门还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强文物真迹维修;加强文物库房和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公开选拔引进一批高素质管理人才;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文物保护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一支吃苦耐劳、精诚协作的文物保护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文物保护与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