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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教师传道、授业、解惑。思想品德课教师却不能简单地认为:教书,就是教书本上的知识。新课改指出:教师是教科书的执行者,而不是教科书的传授者。思想品德教学从道德、法律、国情三个模块编写,构建了大量鲜活的案例,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但这远远不够,生活中的热点话题更容易引发学生对人生观、价值观的思考。马加爵事件,一个从农村出来,经受了苦难和挫折教育即将有美好前途的大学生,为什么会残忍地杀害同室舍友?这些案例,总能引起学生激烈地争论,探索如何做一个精神健康,人格健全的当代中学生。
诚信,与之对立的是虚伪。中学生面对着学习的压力,家庭亲情的缺失,有的会迷茫,无所适从,开始抽烟、酗酒,寻求一时的解脱,沉迷网络、游戏,结交社会上的浪荡青年,花天酒地,甚至沾染。面对种种现象和青少年出现的问题,教育应该首先反思:我们做得够不够、好不好。数据显示:中国14周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就有4000多万,他们只能从冰冷的电话里享受亲情,从取款机里得到父慈母爱,回家后,他们厌烦爷爷、奶奶的唠叨,而让他们充满诱惑的是社会这个大染缸。沉沦,从出走的那一天开始,虚伪,是进入社会学的第一课。当家庭这个教育的摇篮坍塌时,我们更应该教会学生诚信,它是做人之本。
二、诚信,生活的典范
有这样一个故事:古时有位母亲,承诺孩子等她上街回来后,杀了猪给他炖猪蹄吃。母亲回来后,看见孩子的父亲正准备杀掉家里唯一的一头猪,妻子吃惊地问道:不逢年不过节,为什么要杀猪呀?孩子父亲回答说:在小孩子面前不能说谎的,说了就要做。虽然,在今天人的眼里,杀猪教育孩子诚信,实不可取,但说明了一个问题,我们在孩子面前,要用实际行动做表率,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初中政治教育,是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主阵地之一。教学中就应该用道德感化人,用法律约束人,用国情激励人。身为教师,一言一行,莫不影响着学生的成长,要教育学生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人与人之间的诚信,犹如古之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境界,自然能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构建典范的生活空间,娱乐人的性情,陶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意志。有利于培养青少年成为志向高远、品德高尚的人。
三、诚信,创新的源泉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不让学生在校园里有创新活动,那么,他进入社会以后,就有可能只会做着抄袭或模仿的工作。
篇2
篇3
时间:现代
地点:法律援助中心门卫
人物:王七,35岁,农民,口吃,简称“夫”,由陈笑扮演
王七妻,35岁,农民,简称“妻”,由姚丽玲扮演
门卫,45岁,简称“门”,由田克兢扮演
(启光,夫妻从观众席中一前一后跑上台)
夫:快点!
妻:来了,来了。
夫:三天了,你还没有找到人,今天一定要把他……
妻:找到。
夫:要你说!
妻:有话好好说,不要激动,没有什么事解决不了的。
夫:几天都找不到人,我怎么不激……
妻:激动。你激动就结巴,结巴了就说不清话,不要激动,慢点说。
夫:好,今天就不激动,走。(门上)
门:哎,同志(敬军礼),你们找谁?
夫:我们找……
妻:贾律师。
门:找假律师?(敬军礼)我们律师事务所全部是真律师,没有一个贾律师。
夫:谁说的?你们所里有个贾官司,前不久帮我们打了律师的……不,有个贾律师帮我们打了官司的,对吧?
妻:对,进去?
门:站住!你们无缘无故往里闯,我只送你们一个字:不许进!(伸三指头)
夫:咳,你为什么不让进?
门:登记!
妻:登记就登记,耍什么威风?
门:叫什么?
夫:我姓王,三横一竖的那个……
妻:王。
夫:四五六七的……
妻:七。
夫:你岔什么话啊!
门:找他有什么事?
夫:(激动)我们打钱没有官司,我们没有官司打钱……我们是……
门:(抚摩夫的胸口)没有钱打官司。
夫:对了,对了!(背拱地)跟他交流多么困难啊!
门:我听明白了:你们没有钱打官司,想跟贾律师私了,我明白了!什么案子?
夫:是关于她的事。
门:哦,你是案件的当事人?
妻:是。
门:那就请你说。
妻:(哭声似火警)
门:哎呀,哪里失火了?
夫:没有失火,是她在哭。
门:怎么哭起来了呢?不要哭,不要哭,有什么事我来帮你的忙,不,社会和法律帮你的忙。讲!
妻:(哭)
夫:你哭个屁!讲话!
妻:要是没有贾律师,就没有我肚子里的娃。
门:(背拱地)大家看见了吧,硬是让我估计到了。这还是一个花案子啊。现在就是有一小撮坏人,冒充律师,招摇撞骗,这多影响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声誉!这种人要是揪出来了,要坚决予以打击。来来来,你们把那个案子的前前后后,详详细细地跟我说一遍。我这个人你们不了解,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现在不是提倡援助弱势群体吗?讲出来,我帮你的忙,我是义不容辞,义无返顾,义愤填膺,意气风发……
夫:你太够意思了!
妻:谢谢你了。
门:你们见过贾律师没有?
夫:何止见过!
妻:记得非常清楚。
门:你们记不记得贾律师的像?
妻:忘不了!我要记他一辈子!
夫:那真是刻骨铭……
妻:心。
夫:我晓得!
门:我看你们说也说不清楚,来,我提问,你们回答,摇头不算点头算。行不行?
夫妻:行!
门:根据我的推理,你们没有钱打官司,请了一个假律师,那个假律师帮你们打官司,不要你们的钱,就要了她的人,所以使你王七就成了王七的弟弟——王八。
夫:(愤怒地扒在地上)
门:我知道当王七的弟弟扒在地上很不好看,蛮窝囊……
夫:那就不……
妻:不对了!我结婚十多年,一直都不生娃,得亏了贾律师,要不是贾律师,我就怀不上娃。
门:哦,听明白了,假律师助人为乐。
妻:对!
门:借种!
夫:(破口大骂)放……
门:(敬礼)注意口腔卫生,吞进去!(夫做吞状)憋死你!
夫:(从书包中拿出一份报纸)你看。
门:哦,不是假律师,是一个姓贾的律师。
夫:对了!
门:我当保安时间不长,不认识贾律师。(看报纸)哦,事情是这样的:你老婆在乡卫生院做阑尾手术,由于医院疏忽大意,把止血的纱布忘在你老婆肚子里了,导致你老婆肚子疼,不孕不育,一拖就是十年。后来肚子疼又住进了县医院,并查出了原因,但乡卫生院拒绝重新做手术,拒绝赔偿,贾律师就帮你们打赢了官司,使你们获得了赔偿,重新做了手术,所以贾律师让她怀上了娃。不,贾律师让你们健康地怀上了娃。
夫:对对对。
门:哎哟,是这回事!等一下,还有一个问题,刚才我推理时,我问你们见过贾律师没有,你们说,岂止是认识……
夫:贾律师帮我们打官司,我们当然……
妻:认识。
门:那不对。我问你们对贾律师有什么印象,你说刻骨铭心。
夫:他帮我们那么大的忙,我们当然是刻骨铭……
妻:心。
门:那你的肚子里的娃和贾律师到底是什么关系?
夫:听我讲。
妻:慢点说。
夫:没有贾律师就打不赢官司,对吧?打不赢官司就获得不了赔偿,对吧?没有赔偿她就不能重新做手术,对吧?不能做手术,她就怀不了……
门:娃!!(跺脚)哎呀,急死我了!怪你们说不清楚啊!我差一点推理出人命啊!你们来找他干什么?
妻:我们是来找贾律师送礼的。
门:送礼的?那应该啊!不对,也不能送礼。
妻:怎么回事?
门:《法律援助条例》明文规定,律师不能向受援人收费,也不能接收财物。你们送礼不是害他吗。
妻:不对,我们爱他,我们敬他,这个礼物是我们全乡父老乡亲的一片情,是全乡老小的一片心,是任何钱都买不来的!
门:什么礼物?
夫:(将锦旗递给门)请看。(舞台左右放下大幅对联)非亲非故,伸出法律援助之手;
妻:有情有义,常怀爱民慈悲之心!
篇4
一、我县妇女的健康状况:
(一)已婚妇女妇科患病率居高;据2006年统计,我县已婚妇科健康体检应查人数为13253人,实际参检人数1903人,普查率仅14.4%,妇科患病人数1546人,患病率达81.20%,其中乳腺小叶增生640例,患病率33.60%,居第一位;宫颈炎367例,患病率19.28%,居第二位;子宫肌瘤185例,患病率9.71%;滴虫性阴道炎137例,患病率7.20%;卵巢囊肿49例,患病率2.57%;宫颈癌2例,患病率0.11%;其他妇科疾病169例,患病率8.87%,妇科门诊每年发现宫颈癌患者有20例余,而且有2-3例妇女因宫颈癌发现过晚无法医治而死亡。此外目前据疾控中心统计我县艾滋病感染者中的54.5%为妇女。
(二)未婚女青年生殖健康状况堪忧;2003年根据我县婚前检查的1964例未婚女青年资料统计,婚前检出疾病人数191例,患病率为9.73%,其中生殖系统疾病(包括性传播疾病及生殖器炎症等)为166例,占8.45%,占同组检出疾病的第一位,检查时已怀孕者285例,病史采集统计婚前有1次流产的786例,2次以上流产的315例。新婚姻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女性婚前健康体检率大幅下降,2006年我县女性婚前健康体检应检人数2004人、实际检查了8人,婚检率仅0.40%。
(三)危重孕产妇时有发生;我县每年有孕产妇数1600余例,其中有高危孕产妇800余例合并内科疾病、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特有疾病等,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重情况危险到母婴健康,而且就2006年尚有24例孕妇因家庭贫困或计划外生育回避孕期保健、在无助产技术服务单位或家庭接生。自1998年以来,我县共死亡6例农村孕产妇,因家庭接生导致死亡的2例,占33.3%,因家庭贫困孕产期疾病延误治疗导致死亡的4例,占66.7%。
(四)不意愿妊娠屡屡发生;每年因避孕失败或没有采取避孕措施而意外妊娠人数尚大量存在,据统计2006年我县医疗保健部门行人流术的1533例、引产术的112余例、因宫外孕治疗的85余例,而且未婚先孕有逐年增加现象。
二、我县妇女健康状况分析
以上数据表明,我县妇女健康状况不容乐观,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健康尤其值得关注,因其对个人生理及疾病的认识不到位、自我保健意识非常淡薄,再则传统思想的束缚、妇科检查的特殊性以及就诊的费用虚高等影响非常深远,具体表现如下:
(一)特殊的生理结构。妇女盆腔与外界相通,育龄妇女性生活频率高,经常受到与妊娠有关的人流、引产、分娩及上取宫内节育器等宫腔操作的影响,加之未能及时调养身体、抵抗力降低或无菌操作不严等原因,易导致感染。此外妇女青春期、孕产期、围绝经期,在生理上、心理上都会有巨大的变化。
(二)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落后。我县妇女妇科患病率居高,普遍的婚前导致生殖健康疾病增多,而对健康体检的忽律,主要是一方面因没有开办正规的有关生殖健康教育的课堂,很多妇女在有生以来从未接受有关科学的生殖知识的教育,以至她们没有获取生殖健康知识的广阔渠道,大多数妇女都不知道生殖系统结构、功能等知识,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有了疾病不能正确识别,;另一方面由于羞涩思想在作怪,许多妇女不敢公开了解和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不敢到妇科就诊或不能识别哪些是异常情况,以至没有及时就诊,延误治疗时机,最终使小病捱成大病;三是部分妇女不注意性生活卫生,一旦患上妇科疾病,丈夫不配合治疗,致使妇科疾病常治常发,难已治愈,三是偏信谣言,没有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以至反复流产,最后造成更大的妇女身心痛苦和家庭经济损失。四是自我感觉良好,厌烦婚前健康检查及妇科检查的繁琐。
(三)传统思想观念桎梏。由于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很多妇女都谈“性”色变,特别是农村、年纪大的妇女认为那是不光彩、不干净的事,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不能在人前公开的讲,如果谁要谈论这样的话题,谁患了这方面的疾病,就会被人耻笑和怀疑。受“人言可畏”和错误认识的影响,一些妇女患了妇科病,不敢就医,不敢咨询,自己默默承受着痛苦,直到病变至生命垂危。特别是在偏僻山村,妇女有了妇科病或生小孩,不上医院,有的用土办法,有的就是硬扛着,没有行常规的检查和治疗。在发觉自己可能患有妇科病后,大多数妇女从省钱、省时和保密的角度出发,自行买药,不进行系统和正规治疗,或听信江湖郎中,或轻信“祖传秘方”,使小病成了大病,最后不得不去正规医院就医,结果使家庭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
(四)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妇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是一个相对繁琐的过程,以常见的急性阴道炎为例,其病因是由多种病原体感染引起的,在治疗时必须要查清是属于哪种类型的,对症治疗,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但在我县农村的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妇科疾病诊疗能力在村卫生室不能开展,在许多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缺乏,医疗卫生条件和环境堪忧、产科服务功能低下,妇科疾病也不能及时诊治。如不能常规地进行妇科检查,一些常见妇科疾病都很难得以诊断,更不用说治疗。此外县级妇女保健部门设备落后,服务功能不能满足妇女健康的需求,健康教育设施不完善。
(五)农村经济水平低下。我县尚属于贫困县,农村人均年收入在2800元以下,勉强维系着家庭生活——养家糊口,尚有家庭另外支出如教育等,个人的健康问题特别是妇产科类隐现的疾病没有引起重视,而且近年来医药费用的虚高,以至能不去医院的尽量不去,如有的孕产妇因家庭经济困窘在家分娩,不仅不安全,而且容易患上许多妇科疾病,有的并发危重疾病则一再拖延致使许多悲剧发生。
三、妇女不健康的危害
妇女健康虽是个人问题,但她不只是个人的资本,而且是维系着家庭的稳定和安康的重要筹码。
(一)影响和谐的性生活和夫妻感情。患有妇科病的妇女不但个人要经受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痛苦,而且还会给家庭生活带来一系列问题。妇女患疾病后,有的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甚至会对性生活产生厌恶,严重的妇科疾病会导致疼痛,对于妇女来说患病后的性生活是一种摧残。然而正常的性生活是维系夫妻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一对夫妻常年不能进行正常性沟通的话,夫妻的关系势必会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妇女的生殖系统疾病将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导火索。此外,有的妇科病还会影响育龄妇女的正常生育,给家庭的正常生活蒙上阴影。
(二)破坏家庭经济运行,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妇女是支撑家庭的一根顶梁柱,她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到家庭的和谐,如妇女孕产期死亡或患重病在床,则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变成了哽咽,老人对儿媳精心照料的希求成了泡影,给丈夫的嘘寒问暖变成了相对无语泪四行,本来虽不宽裕但生活自在的家负债累累……。
(三)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妇女是构成家庭的细胞。妇女患有妇科病后,夫妻之间不能有和谐的性生活、孩子得不到妈妈的关爱,因病致贫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一方面由于夫妻缺乏性沟通,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家庭纠纷增多,大大增加了夫妇的离婚率;另一方面在妇女患有妇科病的部分家庭,由于丈夫不能获得满意的性生活,长期处于状态,迫使他们通过和婚外情来获取性满足的行为大大增多,这样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三是有些性传染疾病如梅毒、艾滋病、淋病等得不到及时医治,会相互传染以及传给下一代,关乎着下一代的茁壮成长和全面发展。妇科疾病的缠绕将是潜伏的对未来世界影响最大的危机,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块顽石。
四、提高妇女健康的几点建议
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护妇女权益,调动社会资源,认真组织好集中性的社会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健康的社会舆论环境“关爱母亲健康,关爱女孩健康成长”。
(一)加大政府投入,促进妇女健康事业的发展。促进妇女健康事业的发展、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是关系社会发展、民族昌盛、人类文明的基础工程。政府应加大力度,为民干实事,一是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强综合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妇妇幼保健机构经费投入,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完善、稳定妇幼保健队伍,深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对贫困孕产妇的救助工作,制定“景宁县贫困孕产妇救助办法”,切实保障贫困孕产妇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广大妇女的生存健康权益。四是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做好预防保健的综合服务,重点筛查和治疗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疾病。五是建设一处妇女体育运动场所,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提高妇女身体素质。六是实行免费婚检,防范于未然,从源头上及时阻止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促进妇女的健康和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妇女对生殖保健知识的知晓率。因为疾病的发生与发展和认识不到位有直接关联的。因此必须从以下四方面加强宣传教育:一是青春期保健要与学校卫生相结合。随着女性青春期的提前,建议教育部门在小学高年级开设生理、心理卫生课,使她们对自己身体将要发生的生理变化做好思想准备,能够适应由于生理变化而产生的心理变化。根据青春期学生的特点,编写和发放青春期卫生知识健康手册,请有关专家定期深入学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答疑,保健部门开设性咨询门诊、开通热线电话等,协助校区满足女学生在青春期的保健需求,正确对待生理疾病,提高“性”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二是充分利用“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定期举办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对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开展生理知识、性知识、优生优育、保健知识教育;三是妇联、计生、卫生等部门要联合加强对女性生理、心理和性理方面的宣传,消除多数妇女认为妇科病“是常见病,无大碍”和得了病就“见不得人”的错误认识,逐步树立一种新型的婚育观念和相对开放的性观念。四是充分利用舆论、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使妇女进一步提高对自身状况的认知度,掌握妇科疾病的特点、症状、危害和预防等方面的知识,做到平常预防、患了不慌、及时诊疗。发现自己患有生殖系统疾病时,能够正确、冷静地对待,做到自己不随便用药、不病急乱投医、不使用所谓的祖传密方或偏方以致耽误治疗的时机,而能及时进行正规治疗。五是在社区、农村开办妇科病防治、性传播疾病防治课堂,开通妇科病咨询热线,让患病而又害臊的妇女同胞能够多渠道咨询和了解妇科病防治知识。
(三)认真组织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提高妇科疾病的诊治率。2007年开始我省着手实施了“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由省财政保障经费,每两年为农村妇女妇科健康体检一次,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各妇联组织以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动并组织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健康体检;各乡镇卫生院则要增强妇科诊治的能力及完善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进村入户,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预防爱滋病知识,健全健康档案,对在检查中发现患有妇科疾病的患者应积极治疗,疑难杂症转到县级医院治疗,帮助她们恢复健康并做好随访工作。保健部门及时总结分析我县妇科患病情况并提出干预措施,不断促进妇女健康水平。
篇5
民主政治表明了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民主或者形象地说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属性,也是社会主义与其他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之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政治内在于和谐社会之中,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表达。
民主政治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将民主政治纳入和谐社会的要求与目标之中,也就意味着人民民利在和谐社会中的实现,意味着社会能够按照人民的意志来治理,能够体现人民的愿望与要求。
民主政治是衡量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社会是否和谐、和谐的程度如何,民主政治的发展程度是衡量的重要尺度。和谐社会是一种秩序良好、发展协调的社会,这种理想社会状态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政治的发展程度表征和谐社会的进程,是和谐社会的重要评判尺度。
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
民主政治作为一种开放的制度体系,为各种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利益提供了整合、妥协、平衡的制度架构和运行机制,是和谐社会建构的基础和保障。
民主政治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基本取向,而民主政治是一种否定等级特权、促进社会公平的政治。民主政治通过宪法确立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地位,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主政治通过建立在机会和发展面前人人平等的竞争机制,实现人与人之间机会与发展的平等;民主政治通过司法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正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同时,民主政治是程序政治,社会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分配都是通过严格的程序来解决的,这就避免了因政治人物的主观随意性而带来的秩序混乱和利益分配的不平等。
民主政治有利于促进社会整合。和谐社会是允许差异存在的社会,又是整合程度较高的社会。但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人们的利益诉求、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多样化也势在必然。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不断发展民主政治,畅通民主参与渠道,吸纳各种利益诉求,反映各种民众意愿,才能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和社会整合,才能增强民众的政治认同感和社会归属感。
民主政治有利于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前提,和谐社会是稳定的社会。从当前社会冲突的根源来看,相当多的因素来源于民主的沟通渠道不畅,或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程度不高。民主政治通过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范,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民主政治是透明政治,这样的政治有利于化解因政治不信任而导致的社会冲突,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
民主政治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人民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则有赖于民主政治。只有当人民在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中的民利得到切实保障,人民真正成为和谐社会的共建共享者时,才能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说,和谐社会的生机与活力来自民主,只有在民主政治的前提之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获得持久的动力,社会才能充满生机与活力。
有步骤地发展民主政治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发展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的诉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改革和完善各种利益表达渠道和机制,确保民众利益表达的畅通无阻,避免利益主体之间的误解和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和对政府的信任。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保障民主政治健康有序发展。民主必须奠基于法律之上。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重新审视现行的法律制度,对没有法律规定的民主诉求要进行补充,对没有到位的法律规定要具体落实,对不准确不适当的法律规定要进行修改,对已经过时甚至有悖于和谐社会要求的法律规定要进行清理。
篇6
一、当前我国民生问题状况
(一)社会分配不公,居民收入差距拉大
由于分配不公等因素,目前我国全社会收入差距拉大,贫富分化严重。根据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美国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中国则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财富集中度远远超过了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主要表现在城乡差距、地区间收入差距、行业或企业间收入差距、企业高管薪酬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二)教育投入不足,教育公平问题突出
教育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软肋”,“4%”的政策目标迄今为止尚未实现。教育公平问题突出反映在接受教育尤其是优质教育的机会、接受教育的程度和质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比如在我国许多城市都普遍存在的中小学“择校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不同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问题等等。
(三)医疗保障问题多,看病难看病贵
由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过分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老百姓得了病在当地得不到有效治疗或不相信当地的医疗机构,于是就都往大城市大医院奔,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看病难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看次病挂号、交费和拿药,一般要折腾大半天时间。专家号更是“一号难求”。看病贵主要是由于医药费用高、负担重导致的。2010年,一次住院费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的1/3,更超过了农民年人均收入。
(四)房价上涨过快,房价高
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现象。飙高不下的房价正让很多人成为啃老族,“房奴”。高房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不可承受之重。
(五)物价上涨过快
自2010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一路攀升,2011年7月达到了6.5%,创2008年7月以来的37个月新高,虽然近几个月我国CPI有所回落,物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我国物价仍在高位运行。
(六)就业难
就业是民生之本。对于拥有13亿多人口的我国来说,就业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我国劳动力市场不仅总量供大于求,而且存在供需不对接的结构性矛盾。一边是有人没事干,一边是有事没人干;一边是有事不会做,一边是有事不愿做,这又进一步加深了就业难度。
(七)社会保障面窄,水平低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社会保障覆盖面太窄,不同群体的保障待遇不公平,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偏低,社保基金管理混乱等等。
二、关注民生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着力发展经济
发展中的问题需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解决民生问题,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指出,要紧紧扭住发展生产力不放松,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极大地增加社会财富,为改善民生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缩小收入差距
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十二五”规划当别提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强化监管,规范分配秩序。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就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对非法收入,应坚决取缔。对“灰色收入”,应大力规范。对垄断收入,应严格调控。
加大调节力度,财税杠杆缩差距。2011年《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使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大幅减轻,同时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这是加强收入分配调节、促进分配公平的重大举措。
扶贫济困。保困是缩小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手段。对那些特殊的困难群众给予更多的关爱,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三)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总量的投入,并调整结构,侧重向老、少、边、穷、后发地区倾斜,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证每个公民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依。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探索新的制度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十二五"规划中,我国政府把就业优先确定为发展战略。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是要通过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提供更多的岗位,只要岗位越多,就业之路才宽广。
篇7
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发展,本质上是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今年是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有人说,“十二五”是中国改革的大考,各项改革都到了攻坚阶段,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改革不进则退,所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要充分认识工会在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职责,找准切入点,不断增加工会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实施这一重大战略思想,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导力量。这就要求工会必须在政治安排、权益维护、舆论宣传等方面,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认清历史使命,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作出贡献。把蕴藏在广大职工中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充分发挥其主力军的作用。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贯彻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当代工人运动的主题,通过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活动,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广泛宣传弘扬劳动模范精神等活动,提高职工的素质,更加广泛地把广大职工团结动员起来,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做好群众工作,需要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求我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领,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工会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切实把表达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贯彻到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真心实意地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工会才能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切实把广大职工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调动积极因素,发挥主力军作用。工会要紧紧围绕全面完成党和国家的各项任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活动,在推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改革开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需要工会发挥协同参与的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社会生活多样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政府的领导方式发生转变,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日益重要。明确党委领导核心的地位、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社会组织协同的功能、公民广泛参与的作用,发挥包括工会在内的社会团体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愈加迫切。随着党的执政方式的改进、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社会管理格局的完善,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和国家政治生活中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工会组织参与促进社会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责任进一步加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协同参与作用更加突出。在一系列社会中,凸显出在社会建设和管理方面,现实中确实存在跟不上、不适应和需要改进的薄弱环节。一线员工没有分享到企业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收入分配很不合理,如果企业和社会的发展始终建立在劳动者超负荷且丧失尊严的劳动上,企业和这个社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将贬损殆尽,发展将是不可持续的。转变发展方式不仅是经济层面,也同样包括社会层面、人文层面。只有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社会各阶层的和谐关系,需要工会发挥推动协调作用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建立社会各阶层和谐关系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国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在分化基础上逐步形成多元结构。就劳动关系而言,生产者与经营者、工人阶级内部不同群体等都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的转型,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急剧深刻的变化,劳动者流动加快,劳动者就业、收入、保障等利益的实现日益市场化、多样化,劳动力市场中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强资本弱劳力的格局使劳动关系双方力量对比失衡。面对劳动关系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工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发挥工会的优势,反映职工的诉求,维护职工的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要畅通诉求渠道。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职工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工会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代表职工参政议政的作用,扩大职工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依法维权、依法治会,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使职工的意愿要求,充分反映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中去,使各项法律和政策更加符合职工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参与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会与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席(联系)会议制度,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等,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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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公共服务型政府管理,政府应“转换职能角色”、“一是‘管什么’的转换,即从管理私人领域、竞争性领域、微观领域转换到管理公共领域、非竞争性领域、宏观经济领域;二是‘怎么管’的转变,即从直接的、行政的、参与式的管理转到间接的、民主的、以经济手段为主的管理”¨J,使政府从无所不能中解放出来。
因此,治理既不是统治,也不是行政和管理,而是指政府掌舵而不划桨,不直接介入公共事务,只介于负责统治的政治和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之间。好的治理的核心含义就是政府的职能应该从“划船”到“掌舵”的转变;而公共治理,是以政府为主体,多种公私机构并存的新型公共事务管理模式。公共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政府、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公共治理的本质是打破政府的行政垄断,把原来由政府独自承担的公共服务转移给各种私人部门和公共团体共同承担,政府与私人机构的界限不那么明显了,在公私部门之问建立了伙伴关系;公共治理引入了市场竞争的管理方式,蔓张管理方式.方法的多样性。
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应当实行好政府公共治理。政府公共治理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一是树立高效管理的理念。信息社会的政府治理必须是高效的,它对政府效能的要求比传统工业经济时代更高。二是树立公平治理的政府理念。随着社会发展和知识普及,公众对公平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三是树立知识管理的政府治理理念。信息社会是以知识为资本的,社会也是一个知识社会,对经济的管理无疑离不开法制,但主要管理方式是知识管理。四是树立“人本主义”的政府治理思想。传统的政府治理注重以“物”或“任务”为中心。领导者要求下属成为标准的“行政人”,以便实行规范的标准化管理,但这种使人异化为物的治理方式,不利于人的创造性。
一、政府掌舵、公众划桨,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性任务,并确定“十一五“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方向,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行政府的公共服务型管理,采取政府掌舵,公众划桨的方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谐社会是国家权力与公共权力都能良性运转的社会,是政府的行政管理与公民的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在强调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也绝不能忽视社会的自我管理功能。“社会治理能力不只是政府单方面的事”,社会的治理过程应该是政府和社会的互动过程。“有些事是政府应该做的,有些则不是”。
政府的职能应该是“掌舵而非划桨”,政府的职能是制定政策(掌舵),而政策的具体执行(划桨)则是通过社会的自治来完成。首先,政府的公共权力来源于社会的共众权力,而社会公众“当初把统治权交给一个人,只是为了公众的福利和安全”J,而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同时要求政府还权民,加速自身转型,即“从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从管制政府转变为服务政府”。这种权力让渡和模式转型必然螫求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社会的管理职能;其次,我们还应该认识到,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存在着缺乏弹性手段、环节错综复杂等问题,而社会的自我管理又存在着动员能力薄弱、缺乏刚性手段等缺陷。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个政府主导与社会自治适度平衡的关系结构,即在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社会效能的同时,善于通过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英群众代表会议等,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最后,由于经济形式的多样性、文化背景的差异性、民主的进一步深入也使得社会的管理形式呈现多元兼容的格局,要建设和谐社会,单独依靠政府或社会都不能很好地完成社会管理的终极目标。
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发挥各种形式的组织作用,凝聚各种力量,消除和突破二元结构的束缚,实现各种组织、各种力量的良性互动,在有效程度上的极大努力,使全面推进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巾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政府为主、公私并存。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应实行公共治理。公共治理是对整个公共管理部门格局的重新认识,是实现公共部门有效管理中不同的实施主体各自的定位、分¨1二和各自适当的角色,而不仅仅是政府行政管理和政府统治。换言之,参与管理的主体已经不只是政府部门,而是包括全球层商、国家层面和地方性的各种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政府闯和1E政府间团际组织、各种社会团体甚至私人部门在内的多元主体舒层治理。在多元主体为特征的公共治理范式中,有限政府是其最突出的特征,政府的作范围缩小,政府不再是无所包的“全能型政府”。在整个社会体系中,按照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划分、公域与私域界限的调整不同治理主体对应着不同的治理对象和客体,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主任、行政管理硕士点首席导师)陶学荣教授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中指出:在公共治理模式中“政府不应在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国有资产经营功能,应该承担公共事物管理和公共物品提供的功能,充当公平保障者、社会服务者角色”。。政府组织与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是提高和改善公共物品数量和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公共治理范式中.管理主体是多元的,非政府组织甚至私人组织也被认为是重要的治理主体之一。在现实社会事物的治理中,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应该是建立在合理分工基础上的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如在公共物品领域为了增加公共物品的数量,提高公共物品的质量,对那些由政府提供缺乏的效率的项目,政府可以对非营利组织予以充分的赋权和支持,对非营利组织的服务供给采取资金补贴、订立合同、特许经营、政府购买等多种形式,与其他社会主体合作提供公共物品,促进生产公共物品的积极性和物品供应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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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之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复杂,各种矛盾增多,各类纠纷频发。一些困难群众由于种种原因,仅凭一己之力难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使困难群众能够借助国家力量,获得律师帮助,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援助制度是一种直接体现“为民”精神的制度。
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司法领域公平正义的核心内涵。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使原本没有能力获得律师法律帮助的公民,可以充分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进而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司法公正得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也得以彰显。
促进全社会互帮互助、平等友爱。全社会互帮互助、平等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虽然法律援助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法律援助经费也主要来源于政府,但由于政府的财力有限,因而需要接受社会各方面的捐助。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自1997年5月成立以来,通过接受国(境)内外的捐赠资金,为众多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了资助。这大大缓解了我国法律援助需求巨大与经费短缺之间的矛盾,体现出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有利于形成全社会互帮互助、平等友爱的和谐局面。
维护社会秩序。社会秩序良好,保持安定团结,这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利益差异客观存在,矛盾纠纷不可避免,如果把握和解决不好,往往容易引发社会冲突乃至社会混乱和动荡。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必须统筹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各种社会冲突。在社会冲突解决机制中,诉讼是规范性、程序性最强的手段。法律援助案件中绝大多数属于诉讼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使在利益冲突中处于劣势的公民在诉讼中能够得到帮助和保护,这有利于保证诉讼结果的公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亟须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正式建立的时间还不长,法律援助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有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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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用工制度已成为和谐社会有机的组成部分
(一)建筑劳务用工促进政治和谐
通常情况下,建筑劳务被称为农民工,他们是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的一股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创建政治和谐的重要因素。农民工这个群体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对于城市,这个群体来自农村,他们便是农民;对于农村,他们已经远离农村,已不属于农民的范畴。对于这样尴尬的角色关系而言,解决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三农”问题的焦点。农民工以产业工人的身份存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角色,他们也应拥有平等自由的公民权利保障、获取就业机会、享受社会保障和平等行使政治权利的机会和权利,这也必将推动政治和谐创建的进程。
(二)建筑劳务用工促进经济和谐发展
经过改革开放,四川、安徽、河北、江苏等省份成为了劳务大省,这些省份充分发挥自省的劳动力优势,将培养劳务建筑企业、发展劳务输出看做引导居民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在2004年,河南林州市的“十万建筑大军”创造劳务收入近10亿元。实践表明,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加快了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得到了充分利用,并且发展建筑劳务用工输出,是实现经济持续和谐增长的重要渠道。
(三)建筑劳务用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现今我国庞大的建筑劳务群体已拥有3200万人,其中一部分人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成为了城市的产业工人;另一部分能力相对较高的工人生活收入水平甚至已经达到中等社会收入水平。但是,拖欠民工工资、侵害其合法权益现象也普遍存在,因此在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同时,维护民工权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四)建筑劳务用工统筹城乡和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不断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这既是一个经济发展过程,也是实现城乡和谐化发展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经之路。传统城乡二元结构严重导致城乡发展失衡,因此大力推进城乡的统筹发展以便实现城乡和谐发展。
二、劳务用工制度中存在的影响和谐的不安定因素
1984年我国建筑业率先在全国各行业中进行了改革,建筑业的劳务用工制度变发生了巨大变化,最初固定的劳务用工模式被打破,然后多元化灵活的用工方式形成,这为建筑行业的改革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现今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不仅影响了劳务建筑用工和建筑行业的发展,也对共建和谐社会产生了影响。
(一)劳务建筑用工的市场混乱,建筑劳务市场体系尚未成立
根据现今对全国部分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的了解,绝大部分的劳务分包市场尚未建立,各地已有的建筑市场只有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劳务分包还未进入服务和监管范围。劳务用工的交易机制还不够完善,合理的程序和交易规则未能建立,没有交易平台为劳务承发包所应用,致使劳务用工承发包的交易出现混乱现象。劳务分包市场不健全的体系,政府监管力度的缺乏,使得用工市场局势混乱。并且,劳务分包还出现了暗箱操作、违法分包等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的秩序,影响到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也致使劳务分包市场呈现畸形发展状态,使得劳务人员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
(二)劳务人员素质低下,培训鉴定工作滞后
农民工队伍在已有3200万人的基础上,每年还在持续增长,这个群体庞大而松散。大多数的农民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缺乏组织意识,且未经过职业培训便进入建筑行业,致使这个庞大的群体整体素质和职业技能不高。目前,全国建立的职业技能的培训基地和鉴定机构分别有765个和788个,全国按668个城市来计算,每个城市只有一个基地和机构,这与我们的需求量相比是远远不够的。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合理,劳务用工权益不能有效保障
首先,社会保障体系未能到位。建筑劳务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劳务承包方仅强制性的为劳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而民工的医疗、养老、甚至工伤保险购买较少。其次,劳动用工合同不够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与劳工签定相关的劳动合同,即使有签定劳动合同也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资质的申报。当出现劳务纠纷时,农民工因拿不出相应的合同而未能拿回血汗钱。这就使得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频发,严重影响和谐社会构建。
三、改革劳务用工制度,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一)建立健全建筑劳务分包体系
1 加快劳务分包市场的建设,完善服务市场功能体系,为劳务队伍、劳务价格、分包工程、法规政策等提供培训鉴定、信息服务、分包交易、监管投诉等功能服务。创造具有规范秩序、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交易环境。
2 加大力度进行制度建设。劳务分包须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强化建筑劳工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对签定的劳务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对于分包单位,推行统一纳税制度;并且,对劳务分包进行投标制度,使建筑单位公开透明化,并建立信用档案,有利于农民工在选取就业单位时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
3 对于建筑业出现的暗箱操作、违法分包与转包、私拉滥招、未与劳工签定合法合同等严重违法现象加大查处的执法力度,保证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力度促进建筑劳务分包单位的发展
明确劳务分包单位的法人制度,积极发展劳务分包单位。加强对劳务承包人,带头人等进行政策指导和培训,鼓励合资入股成立劳务分包企业。鼓励信誉良好的企业对包工头和不具备成立企业的劳工队伍进行收编。改革劳务单位的市场准入制度,下放审批的权限,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的时间。设立综合劳务资质类别,拓展劳务单位的生存空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各个单位所能承载的建设能力进行规划。
(三)加强培训劳工签证制度,提高劳务人员整体素质
引导培训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安全及务工的常识,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注重技能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将培训后的劳务人员推荐到正规的劳务用工企业,有方向、有组织的输出劳动力资源。
(四)建立健全社保体系,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
建筑劳务用工单位须为劳工办理除强制意外保险之外的社会保险,承包方直接雇佣的劳工也需签定正规的劳动合同,并且为劳工办理医疗、工伤等综合社会保险。
规范劳务用工合同制度,用工单位在与劳工签定合同时,合同应明确支付工资的时间、方式,意外伤害的赔偿和违约的责任等具体事项,以保证劳工获得工资和工伤保险赔偿的基本权利,最大限度的保证劳工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提高劳工生活与生产的条件,确保劳工生活用品的齐全,丰富劳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杜绝和打击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为防止承包单位拖欠劳务企业的劳务费和劳务人员的工资,须实施工资定期支付制度和工资预储制度,建设单位每一次划拨的工程款都应按一定比例将款项存入劳工的预储账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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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蕴含的公正思想
公正((justice,或译为“正义”、“公道”)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的典籍中,源于古希腊文“Orthos”一词,“表示置于直线上的东西”,后引申为“表示真实的、公平的和正义的东西”。正义观念实质上是人类对自己生存发展的社会秩序、条件和规则的意识,是一种社会化的理性、理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和体现着人的发展水平、自我意识和理性的健全程度。
“德漠克利特认为正义有两层含义:一是‘正义要人尽自己的义务,反之,不(正)义则要人不尽自己的义务而背弃自己的义务’。二是‘正义的力量在于坚决和无畏,反之,不(正)义的结果则是对不幸的恐惧’。可见,德漠克利特的正义观揭示出正义即各尽其责,正义是善恶是非的评价标准。这两点不仅影响了后世的思想家,而且对今天都具有借鉴意义。它至少告诉我们正义不仅仅是利益的合理分配,更是义务与职责的正当履行,正义既是价值目标又是价值评价的标准。
苏格拉底认为,知识即美德。正义作为一种美德也源于知识和智慧。“既然正义的事和其他美而好的事都是道德的行为,很显然,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智慧。”由于苏格拉底把正义看成是美德之一,并把它归结为知识和智慧,也就使正义由宇宙的客观法则转化为人的主观知识和据于知识的行为。
柏拉图突破了美德的知识局限性,在《理想国》中把正义解释为“每个人作为一个人应当只做适合他本性的事情”,并把正义作为最高道德准则,成为古希腊著名的“四大德”(智慧、勇敢、正义、节制)之一。他在论及正义时坚持苏格拉底的论断,即一方面,他认为正义应被视作其自身和家庭“正当地享有自己的东西和做自己的事情”。这一论述涉及当时社会三个等级各自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将正义与其社会固定的等级秩序相联系;另一方面,柏拉图又将正义视为既具有个人性质,又具有行为和事物性质的统一体。而个人、行为和事物是否能够被判定为“正义”的,或者更确切地说被判定为“正当”的,这一问题只有具有认识形式或理念卓见的人才能够回答,因为只有他才知道所有具体的人、行为或事物在多大程度上带有理念的特质。
亚里士多德继承、发展了柏拉图的正义观,集古希腊正义思想之大成,系统、全面地分析、论证了有关正义理论的内容。认为正义就是适当的比例。他首先从正义的表现形式上,把正义分为普遍的正义和特殊的正义。又指出特殊的正义中存在着分配正义和纠正正义目,分配正义的实质就是各得其所应得,即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等情况不同等对待;纠正正义则指人与人之间经济上交往和制定契约所遵循的原则,它表现为一种平等的关系。
古希腊后期,斯多葛学派主张,一切人都是平等的,所有的人,甚至包括奴隶和外邦人,而不仅是城邦中少数公民是平等的,平等的基础在于他们拥有理性。即使地位、天赋和财富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别,但人人至少都有维护人的尊严的起码权利,正义要求法律应当认可并保护这些权利。
二、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公正思想的特点
在比较全面地回顾了古希腊各流派的主要正义观点后,可以发现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的公正思想有如下特点:
首先,最为明显的是,对于公正思想源头的追溯使古希腊时期的正义理论映人眼帘。如前面解释的正义内涵所述,虽然在汉语中正义和公正有着些许差别,但是在西方文化中述及源起时,二者都源于对于英语“justice”的理解和认识。在古希腊时期,正义主要是个道德和法学概念,是一种伦理学和价值观,是人们对美德的向往和理想社会的憧憬。但这种正义观为以后公正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其次,西方古代文化传统中的正义论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是社会性与个体性的有机统一。正义表现为对安全、秩序、公正等社会层面的共同要求,也表现为对于个体发展中的自由与效率等的诉求。人类的一切制度以及对政治文化之理性设计和历史实践,都遵循着社会有序、个体自由思维进行。作为人们的价值目标和塑造理想社会的途径,正义是评价社会秩序好坏以及社会制度公正与否的价值标准,引领着社会的建构、发展与进步;同时,正义还属于应然的、观念的和道德的范畴,是具体的、客观的、现实的,规范着人们的言行和品格。可见,正义或公正是对社会性和个体性的理性平衡。
再次,正义是相对的、发展变化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度以及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对正义会有不同的理解:从德漠克利特的正义即各尽其责,正义是善恶是非的评价标准的抽象的思辨正义,到柏拉图的正义是理性之体现的理想主义正义观,发展到亚里土多德的对正义进行具体分类讲究“正义就是适当的比例”这种现实主义的正义观,使正义走过了一条从思辨到理性、从理想到现实的沧桑之路。总之,尽管西方先贤哲人们的观点各异,但对他们思想精华的把握使我们了解正义的一般内涵即为:各得其所。具体而言,正义是人们在当时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以社会公共利益为依归,合理分配社会权益和义务的道德理想和法治标准。
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和谐是一个系统概念,指各事物之间协调、均衡有序的存在状况。用来描述人类社会,指的是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相互关系融洽,各种社会矛盾不断趋向缓和,社会各成员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聪明才智、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各种潜能得到充分发掘,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精神生活不断充实,人类文明不断推向前进的状况。这与西方古代思想家对理想社会的追求不谋而合。因此,对西方古代社会公正思想的梳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形成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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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基础工作扎实到位。
全市动员大会后,县纪委及时协同县委组织部和宣传部等部门就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市里《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发了《关于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并专门召开动员会议,对主题教育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为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把教育活动纳入党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考核内容,为此专门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调度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同时,各单位按照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是保障机制务实高效。
注重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把整合各方面力量贯穿于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县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和组织、宣传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教育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体操作中,纪委主要抓好教育情况的调度和督促检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各项工作的统筹谋划、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组织部门把主题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集中强化对教育活动及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方式方法求真务实。
坚持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合理确定教育形式、培植教育载体,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效果。结合县情和发展需要,一方面,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学习就是工作”的崭新理念,系统地组织学习了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规定学习篇目,进一步从整体上提升了学习的自觉性和综合知识水平。另一方面,做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做好教育活动与致力发展的结合文章,在学以致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围绕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围绕县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在全县广泛开展了“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大讨论活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共撰写“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理论研讨文章66篇,进一步形成了想发展、议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人气环境;围绕改进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开展了“千商百企评议部门”活动,对全县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集体评议,通过评议找出了问题、评出了正气;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县纪委在搞好专题调研的基础上,采取走进直播间的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了专访活动,由各执法、管理和服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就优化发展环境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进一步把“经济发展、环境先行”落到了实处,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五是教育活动成效明显。通过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活动,我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转变,致力社会和谐的风尚更加浓厚。突显在:实干巧干的多了,形式主义的少了;热衷学习的多了,小成即安的少了;争干实事的多了,无所事事的少了;主动服务的多了,推诿扯皮的少了;勤奋创业的多了,追求享乐的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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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解读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解决公民住房的一项长期储蓄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制度属于国际规范的制度范围,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在这样严密监控的规范制度下,公积金制度有着统筹管理的优势,对公民的住房优惠政策也切合实际,能够有效地、尽快地形成大面积覆盖趋势,使得职工住房需求得到最大限度地满足,属于利国利民的一项优化性储蓄性住房保障制度。
(二)促进了和谐保障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住房问题的解决,多数居民都为住房问题而忧虑,解决住房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定稳定。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职工有自己的专项资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租房、买房,住宅市场消费变得更加成熟、理性。同时,通过政府的制度规范来提升职工的购房能力,由此降低了住房贷款的高度风险性,稳定了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保证了整体住房消费系统的长期稳定。总之,从长久的住房保障制度来看,公积金制度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程度做出了贡献,其保障问题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其有效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的策略,已成为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关键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做好完善社会保障的工作,加快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
(三)协调了多项住房保障制度
公积金制度的开展帮助一大批城镇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例如:湖州市2004、2005年统计,职工贷款和提取的公积金占全市当年住宅商品房销售额的比例都超过1/3,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购房面积占住宅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比例都超过40%,已经初步形成了利用住房公积金积累和贷款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的良好环境。这些数据表明,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仅能够保证局部的住房问题,而且能够对整体的购房情况做出促动,能够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有效地支持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提供了保障资金,促使我国的所有住房保障和住房调控政策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覆盖面问题严重
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有限,行政事业单位和效益较好的企业才实行公积金制度,这种情况使得更多的人没有公积金的优惠待遇。另外,有效企业的公积金缴纳金额出现不同的比例,使得不平等的待遇出现。而城镇下岗再就业职工及进城农民工被公积金优惠排除在外的现象更是多见,由此导致了城镇中的弱势群体,生活各方面保障很少,住房保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这种覆盖面窄,覆盖情况不均衡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公积金制度设置的初衷,必须做出必要的调整,保证低收入居民能够享受到公积金的优惠补助。
(二)实际利用效果低
住房公积金利用率不高,大量公积金沉淀。但从统计数据明显看出存在问题,37.84%的住房公积金沉淀在银行里,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例如:2006年上海累计归集公积金是1281.9亿,超过2005年上海420万职工的工资总额1147亿。但大量的基层企业职工由于工资基数小或者单位只是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在缴纳公积金,他们的公积金账户上能够提取的公积金也就微不足道,能够借贷的公积金也极其有限,上海有三十年工龄的普通职工即使未经历过“福利分房”,到退休时可提取的公积金总额仅3万左右。公积金的利用问题导致更多的公积金被不停地累积,因为即使进行购房使用也不会有太多的作用,而贷款则会带来一定的金融风险,导致更多的人选择了公积金的闲置。
(三)监管机制不完善
公积金的大量资金累积自然需要有足够的监管力度,当前我国的公积金制度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监管机制和监管部门的设立都不够完善,这样一来就导致了很多问题出现。如:“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湖南省某市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挪用1.2亿元豪赌,就是用公积金作抵押进行贷款。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醴陵管理部原主任汪建良,采取虚构购房合同,首付购房款收据方法,骗取公积金贷款116万元,用于非法经营。这些舞弊案件表示我国公积金制度的规范必须要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公积金的使用、核算、应用情况,保障公积金对和谐社会的稳定性作用。
三、公积金制度规范化的对策
(一)统一垂直管理及覆盖
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只有在地市一级做到了垂直管理,为了更好地完成公积金制度的全面覆盖,应该实行国家级的垂直统一管理,由上一级财政或中央、省级财政按各地实发工资基数代扣代缴,直接划拨至住房公积金专户,再由各地管理中心按照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实际缴存基数分解到职工个人账户。这样的管理形式能够将公积金的覆盖面扩大,而且也能够保障城市低收入者的权力得到保障,全面平衡了社会住房优惠体系,保证了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建立科学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
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建立科学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作用,落实财政监督和专项审计。要建立财政审计的专项治理,保证对公积金的监管有足够的财政理论和财务体系支持,以科学的金融监管形式对公积金制度进行控制。同时,要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保证以信息公开、信息披露为主的透明度金融管理方式,做好保障扩面,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总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保证公民的住房权力的有力措施,对和谐社会、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