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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Ⅱ(APACHEⅡ)系统是根据急性病理生理改变及慢性基础病变进行综合评分,在国内外已经较多的应用于危重患者的评估中。但该评分方法较为繁琐。本文通过对重症监护病房(ICU)收治的危重患者6h血乳酸清除率及APACHEⅡ评分相关的观察,探讨对危重症患者预后评估更加方便、实用的指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急诊重症监护病房(EICU)2005年3月-2009年2月资料完整的119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68例,女51例;年龄18~79岁,平均(52.6±21.2)岁。感染性休克38例,上消化道出血伴休克12例,创伤性休克19例,急性中毒25例,重症急性胰腺炎13例,产科重症患者12例(妊娠急性脂肪肝4例,产后大出血6例,围生期心肌病2例);存活80例,死亡39例。
1.2 方法
(1)所有患者入住EICU后取其24h内各项生理参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的最差值进行APACHEⅡ评分,病房评分将患者分为4组,≤10分组(A组),11~20分组(B组),21~30分组(C组),>30分组(D组)。(2)记录入院时和积极治疗后6h的血乳酸水平,计算乳酸清除率。公式:6h乳酸清除率=(初始血乳酸水平-治疗后6h血乳酸水平)/初始血乳酸水平×100%。
1.3 统计学处理
运用SPSS17.5统计分析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x±s表示。计数资料以率或百分比表示,均数间两两比较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相关分析采用Pearson相关分析,以P
2 结果
2.1 各组患者血乳酸清除率、病死率的比较及相关性分析
B组乳酸清除率低于A组,差异无显著性(P
2.2 存活组与死亡组患者APACHEⅡ评分与6h血乳酸清除率的比较
死亡组中APACHEⅡ评分高于存活组,而6h血乳酸清除率低于存活组,见表2。表2 存活组与死亡组的APACHEⅡ评分及血乳酸清除率的比较
3 讨论
乳酸是糖酵解的代谢产物,主要产生于骨骼、肌肉、脑、红细胞,经肝脏代谢后由肾脏排泄。重症患者常有乳酸代谢紊乱,产生高乳酸血症。大量研究揭示血乳酸水平与危重病的严重程度和预后密切相关。血乳酸越高,病情越严重,疾病的预后越差。由于患者肝脏、肾脏、既往药物应用史等基础状态不同,受到的应激强度也不同[1,2]。因此,动态观察血乳酸水平或乳酸清除率比单纯血乳酸指标更能反应机体的实际危重程度。有研究发现血乳酸浓度在24h内恢复正常水平的脓毒症患者几乎100%存活,而在6h内血乳酸浓度持续升高的脓毒症患者往往有较高的病死率。
本研究分析结果表明:随着APACHEⅡ评分分值的增高,6h血乳酸清除率显著下降,二者存在显著负相关(P
APACHEⅡ评分是评价患者基础状态和所患疾病严重程度的评分系统,它不仅可用于群体ICU患者预后,而且对个体病死率的预测也有一定价值,其分值与病情严重程度密切相关,分值越高,病情越重,死亡风险越大。但它计算较为繁琐,在快捷性、实用性上有一定限制。
综上所述,联合APACHEⅡ评分及6h血乳酸清除率可以更有效、快捷的评估危重患者的预后,亦可能尽量避免了其他因素对血乳酸水平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Chen HY.The clinic practice of blood lactates acid and gas in acute critical illness from ICU.Journal of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Medicine,2007,6(7):91-92.
2 Jons AE,Shapiro NI,Trzeciak S,et al.Lactate clearance vscentral venous oxygen saturation as goals of early sepsis therapy:a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JAMA,2010,303(8):739-746.
3 李润铭,陈琼驹,曾隆桂.早期血乳酸清除率在评估外科休克预后中的临床意义.海南医学,2011,22(15):17-19.
4 周成杰,陈国忠,安敏飞,等.感染性休克动脉血乳酸水平及乳酸清除率与APACHEⅡ评分相关性分析.浙江实用医学,2008,13(6):410-411.
篇2
关于政治哲学成为显学,作者借用了迈尔在《神学抑或哲学的友爱政治》一文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苏联和原社会主义阵营的解体;二是启示宗教问题;三是人们对于新的绝对义务的渴望;四是后现代大潮中,人们对某种决定性的大事件有一种混乱的、朦胧的期盼等。对上述四个方面进行详述,依据的还是“哲学是用思想去把握时代”这个指导思想。如就罗尔斯的《正义论》,陈教授指出“这本书想给出一个能替功利主义的,或能为被称作传统资本主义精神的国家的人提供一种相对公平、公正、正义的社会财富分配方案”。基于对社会财富分配的思考,罗尔斯的确在《正义论》中回答了如何建立一种公平的社会制度的问题。书中指出:“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足见,经济问题关系治国安邦,一直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在中国,1978年对外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中国选择的道路既不是凯恩斯主义,也不是新自由主义。中国有自己的意识形态主导,有自己的一套概念装置,那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劳资关系为例。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等著述中,就资本对劳动的控制与剥削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讨论了资本和劳动的本质、资本和劳动的未来等问题,揭示出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探究劳动关系结构中劳资冲突双方力量的态势以及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在多大程度上摆脱被迫接受其他人决定工资和工作条件的状态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理论体现在以马克思劳资关系理论为基础、以劳资两利思想为原则、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为载体的四个方面。”也就是说,中国并未完全照搬,也没有沿着欧美的范式发展,而是根据时代要求,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有学者说:“目前我国流行的劳动关系理论,源自欧美的产业关系理论,其研究范式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变迁不断发生变化。”变化不可避免,这点毋庸置疑,然无论怎样变化,和谐的劳资关系一定要展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的优越性,那就是以人民利益的保障为中心,体现公平与正义。以上足以证明,政治哲学是用一套政治概念在思想中去把握时代。政治与哲学在柏拉图那里就没有分开,柏拉图构建的理想国以及其中等级森严的制度就是对政治所做的哲学思考。政治更不能脱离现实,脱离时代,政治哲学成为显学足以说明哲学距离现实很近。
3现代性的危机与知识分子的困惑
值得提及的是黑格尔和汉娜•阿伦特。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序言中提到两种态度:一个叫天真心灵,一个叫认真态度。所谓天真心灵就是常识心理,即人云亦云的心理。认真态度在这里指的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在《反抗“平庸之恶”》中,汉娜•阿伦特指出:“恶是不曾思考过的东西。思考要达到某一深度,逼近其根源,而涉及恶的瞬间,那里什么也没有,带来思考的挫折,这就是‘恶的平庸’”无论是所谓的认真态度还是平庸之恶,黑格尔和汉娜•阿伦特这两位大师的观点指导我们,哲学研究者,尤其是在高校从事哲学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以一种近似简实容易理解的语言将深奥的哲学理论讲透彻、讲明白就是一种贡献,这是一方面;还有就是,不要以为恶一定是十恶不赦,一定是巨大的破坏,平庸之恶常常更多,却极容易被忽视,甚至被接受。知识分子该怎样?不能人云亦云,不能故弄玄虚,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也不能自甘平庸等等。《当代哲学问题九讲》第五讲专门讨论了现代性危机与知识分子。陈教授认为“在现代性情况下,知识分子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工具理性的知识分子,就是专家治国型的知识分子......还有一类是批判型的知识分子。”,前者把理性当作一种工具来治国,后者敢于批判社会,具有中国传统文化中“士”的精神品质等。现在要阐明的是,尽管后一种知识分子在被边缘化,那么是什么最终导致了后者的边缘化?能否抑制这种边缘化?这些就是哲学问题了。哲学对时代进行把握,把握不是被动地接受或者机械的反映,是基于感受、想象、回忆基础之上,借用一套概念和框架所做出的有意义的表达。即要有“感受性或者敏感性,回忆的能力,展望的、想象的能力......要有概念的框架,这些概念的框架与经验与现象(也就是内容)合成为哲学的理念”哲学要回答知识分子被边缘化的根源,就要用哲学概念进行表达,“现代性”就是这样的概念。第五讲先阐释了现代性的危机,然后引出知识分子问题,因为“现代性”的复杂性,那么知识分子的困惑将继续下去。
4结语
综上所述,哲学是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哲学距离生活其实很近。本书的其他几讲,如世纪的思想情绪及20世纪的主导逻辑、社会转型中的信任问题,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与母语的危机等,从不同的论题展开阐述,但同样彰显了这样的哲学精神。
作者:李莹波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陈家琪.当代哲学问题九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2]〔美〕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篇3
一、教给方法,培养学科思维能力
学科思维能力的提升是培养学科素养的关键。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课堂教学时间毕竟有限,短短的45分钟时间里,教师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方法。无论是哪一门学科的学习,知识与技能总是易于掌握,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才是重点关注的对象。只背会答案,考试时问题稍微变一下就不会做了,也不懂得如何将知识应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去,这样的教学是失败的。政治教学,教师不仅要让学生掌握课本上的知识点,更要使学生掌握方法,提高各科学习效率。
例如,在第一课《美好生活的向导》教学过程中,教师可引导学生将本课知识点概括为两大点:哲学的产生、哲学的意义、哲学的定义。在大框架的指导下,学生填充具体内容:哲学智慧产生与人类的社会实践,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得更好的艺术,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学生不断细分框架结构,在填充过程中回顾本次课所学知识,在脑海中建立知识体系,深化对本课知识点的理解。
第一课在教材上有9页之多,但对内容进行概括,其实就是三大知识点:一个主题(哲学的起源)。将如此之多的内容概括为几句简练的话,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高中学生课业负担重,语文、历史、英语、地理等学科知识容量大,学生每天在这些学科上付出很多背诵时间,但效果都不太理想,原因就是没有掌握方法。教师利用列框架的方法,使学生掌握背诵诀窍,能有效提高学生提炼、概括、记忆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学科思维能力。不仅仅在政治课堂上,其他学科的学习同样可借用这些方法,优化学习过程,使整个高中阶段的学习受益。
二、辩证统一观点,理性认识学科知识
辩证统一观点是整本《哲学》教材的核心内容,通过《哲学》的教学,学生应当学会用矛盾、对立、发展的观点看待生活中的问题,全面提升思维广度与深度。很多时候,学生背会了辩证统一规律和方法论知识,却没有将其应用到生活中去。高中数学三角函数图象的解题过程中,很多学生都会疏忽对函数定义域的讨论,答题时丢三落四,导致失分,这都是辩证统一思想没有掌握的体现。
在第三单元《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借助课本上的事例,引导学生将目光转向生活,转向其他学科,培养辩证统一的思想意识。例如,在第七课《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的授课过程中,教材上列举了太阳风暴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这一事例,案例后面留有思考题:请联系生活实际,举出一两个事物相互联系的事例。教师可以抓住这个机会,适时组织学生思考,比如商品供需影响价格、函数定义域对绝对值的影响、“蝴蝶效应”、季风的形成等事例。学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联系生活、数学、地理等其他学科展开探究,不仅深刻理解了“联系的普遍性”这一知识,同时也加深了学生对生活现象的观察与思考。
无论是哪一门学科的学习,都需要用正确的观点指导学科活动。辩证统一思想能帮助学生开拓思维深度与广度,拓展学习空间,激发探究欲望,学会使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学会用矛盾、对立、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这样不仅可以深化哲学思维能力,也有助于学生开展其他学科活动,学会更科学的生活。
三、渗透德育理念,树立价值导向
高中政治本应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典范,但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大部分高中政治课堂都置身于应试教育雾霾下,“呼吸苦难”。高中政治课堂成了考试的工具,缺乏人文素养、科学素养的有效培养。高中政治学科教研改革应当重拾素质教育理念,渗透德育教学理念,为学生指引正确价值取向,为社会培育出思想道德健全、学科素质扎实的综合型人才。
篇4
2013年7月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一、 引言
每个伟大的思想家都有其特殊的学术出身和学术经历。他的特殊遭遇,他的求学或受教育过程,他遇到的一些具体的人和事,他个人的思想追求和精神困惑,他参与或经历的某些重大事件,比如重大的科学发现或科技进步、民族分裂或独立战争、种族或阶级斗争、社会变革和政治革命、社会基本制度的变化和更替、国内战争、国际战争,包括在自然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方面取得的具体进展,所有这一切造就了一个思想家的具体思想,也使其思想成就成为一个具体时所当然的结果。我们研究和了解一个哲学家的思想,就需要具体研究和了解上面提到的诸多具体因素。但是,我们不能单纯依赖哲学家本人说出或公开的东西,还需要研究他没有说出或可能故意隐藏的东西。在当代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身上,就存在着一些没有得到充分揭示的隐秘事物,笔者称之为“罗尔斯的秘密”或“罗尔斯秘密”。
罗尔斯秘密的具体表现是,由于特殊的社会和学术原因,罗尔斯有意隐藏了自己的学术出身,主要是斯退士的东方神秘主义的印度教和佛教因素、德国古典哲学的黑格尔因素以及解决基本政治哲学问题的当代经济学路径。在以功利主义为主要攻击目标的幌子下,这些隐藏加上他一再明确表示的分析哲学的求学和研究经历,误导世人在分析哲学语境下来解读他的政治哲学。像“无知之幕”、“原初状态”、“重叠共识”、“正义原则”甚至晚年的“万民法”等众多概念或术语,研究者只是从单纯的英美分析哲学传统中给予解读,忽视了它们的非分析哲学的思想来源。由于国内的罗尔斯研究者没有注意到罗尔斯秘密,他们便对罗尔斯的政治哲学尤其是他的两个正义原则做出了错误的解读。由于两个正义原则在罗尔斯政治哲学中的核心地位,这种误解所产生的学术和社会后果都是严重的。
自大卫・休谟以来,事实与价值的关系一直困扰着哲学家。尽管世人一般认为探索客观真理和追求社会正义是高度一致的,但要从哲学上论证这种一致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到了20世纪初,逻辑实证主义的一大贡献在于明确表示,事实是事实,价值是价值,事实与价值分别属于两个各自相对独立的领域,不存在那种所谓的一致性。像艾耶尔认为的那样,价值断定不是科学的,而是“情感的”,“价值陈述……只是既不真又不假的情感的表达”[1]116。有关真理问题的探索属于事实领域,有关正义问题的追求则属于价值领域。后来分析哲学的发展似乎预示着属于价值领域的政治哲学的死亡。
正当人们对政治哲学的未来感到悲观之际,罗尔斯在分析哲学传统中发展出了一套精细的正义理论,1971年面世的《正义论》震动了整个西方政治哲学界。罗尔斯试图模糊分析哲学家在事实和价值之间的区分,把公平正义作为一项可靠的分析哲学工作建构起来。比如他在此书第一节里的一段话似乎要把事实和价值的关系进行全新解读:“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正如真实是思想体系的首要美德。一种理论如果是不真实的,那么无论它多么高雅,多么简单扼要,也必然会遭到人们的拒绝或修正;同样,法律和制度如果是不正义的,那么无论它们多么有效,多么有条不紊,也必然会为人们所改革或废除。”[2]3 通过仔细解读和考察,我们发现,罗尔斯政治哲学不仅印证了黑格尔关于哲学是时代的精华之论断,而且揭示了黑格尔关于晚近的哲学总是更加成熟的论断。随着罗尔斯在哈佛的两大授课笔记《道德哲学史讲义》(2000)和《政治哲学史讲义》(2007)的陆续出版,罗尔斯与传统哲学的关系部分得到了呈现。“虽然《道德哲学史讲义》只是一部罗尔斯在哈佛大学给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讲座用的讲义,但是,透过《道德哲学史讲义》,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罗尔斯哲学和历史上一些重要哲学流派的渊源关系,可以清楚地看到罗尔斯作为一名哈佛大学教授的实际工作和实际身份。罗尔斯不仅是一位政治哲学家和法哲学家,而且是一位道德哲学家和道德哲学史学家。”[3]1《政治哲学史讲义》也呈现了那种关系,罗尔斯与历史上一些重要哲学家的思想渊源是清晰的。问题是,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究竟属于分析哲学还是属于欧洲大陆哲学?或者说,罗尔斯和政治哲学传统究竟是什么关系?
除了梳理已为学界熟知的思想来源外,本文将探讨“罗尔斯的秘密”,重点考察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德国古典哲学因素,为解读罗尔斯正义理论提供一个新视角。
二、 罗尔斯和分析哲学:马尔柯姆、伯林与哈特
罗尔斯是一位地道的分析哲学家,其正义理论经由分析哲学四大重镇(普林斯顿大学、牛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的修造而终于成型。理查德・罗蒂把罗尔斯视为分析哲学的代表:“大陆哲学和分析哲学的区分是极其粗线条的,但它的确为区分哲学教授提供了一条捷径。要想了解一位哲学教授究竟喜好大陆哲学还是分析哲学,只要看他书架上摆放的书就知道了。如果他的书架上都是黑格尔和海德格尔原著或者研究他们的书籍,而没有摆上戴维森或罗尔斯的著作,那么他大概愿意被称作喜好大陆哲学的教授。”[4]120罗蒂以及罗尔斯的老师、哈佛同事和同时代哲学家对于罗尔斯的分析哲学家身份几乎已经达成共识。
罗尔斯的哲学启蒙老师、普林斯顿大学的马尔柯姆(Norman Malcolm)教授是维特根斯坦的弟子和密友,在常识哲学和语言哲学领域颇有建树,主要致力于把维特根斯坦思想在美国发扬光大。他对罗尔斯的治学态度和学业方向选择都有很大影响。马尔柯姆向罗尔斯开设了政治哲学入门课程,这是罗尔斯在大学本科阶段受到的唯一政治哲学训练,以至于罗尔斯传记作者、弟子弗雷曼(Samuel Freeman)说,罗尔斯几乎是靠自学成才的[5]2225。得益于马尔柯姆的指导,罗尔斯选修政治哲学并以之为一生事业。
1952―1953年,罗尔斯获得富布莱特奖学金,成为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牛津的博士后经历使罗尔斯在学业上突飞猛进。在那里,他是基督教会学院(Christ Church College)的贵宾桌成员,法哲学家哈特成为他的导师。除了出席哈特法哲学讲座,参加以赛亚・伯林和斯图亚特・汉普谢尔的哲学研讨班,他还参加了在吉尔伯特・赖尔住所定期举行的哲学研究小组。青年罗尔斯在1955年完成的政治哲学论文《两种规则概念》(“Two Concepts of Rules”)对“惯例”(practice)和“行动”(action)做了区分,让人想起伯林的政治哲学名篇《两种自由概念》(“Two Concepts of Liberty”)和哈特的法哲学名著《法律的概念》(Concept of Law),明显带有伯林和哈特的思想痕迹,给人留下试图把两人思想综合起来的印象。
罗尔斯在牛津时的这些哲学家秉承罗素、维特根斯坦的分析哲学传统,注重语言分析和逻辑演绎。罗尔斯不仅继承分析哲学的研究方法,而且继承了哈特、伯林等人的政治哲学和法哲学主题,他运用的论证方法是分析哲学常用的逻辑方法。罗尔斯试图回答伯林的多元价值论难题。伯林认为价值多元论难题是人类必须面对的困境,而罗尔斯设计正义原则的词典式排序,在一个公共理性框架之内,通过基本正义制度设置,尽量消除各种价值和生活方式之间的冲突,完成对两种自由的保护,实现价值的完备性。罗尔斯一生追求构建一个可以实现的公平正义的乌托邦(a realistic utopia with justice as fairness)。
然而,罗尔斯对待语词的态度并非分析哲学家应持有的态度。罗尔斯对正义观和正义概念进行了区分,提出了自己的正义观,即作为公平的正义观;除了有限的语词界定外,在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并无太多对语词分析的关注。罗尔斯对概念所处的语义环境亦并不十分关注,相比之下,他更关注概念在制度设计中的重要作用。罗尔斯既吸收了分析哲学的长处,又像哈特和伯林一样背离了分析哲学,把正义问题,实际上是社会基本结构的设计问题,当作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价值领域的事物,像公平、正义、爱、同情等等,不再像艾耶尔认为的那样,只是人的主观情感的表达,而具有其客观实在性和客观结构。罗尔斯想把“社会基本结构”客观地揭示出来。因此,正如《两种规则概念》中已经显露出来的那样,分析哲学对罗尔斯来说只具有方法论意义。
三、 罗尔斯的秘密: 康德、黑格尔和斯退士
由于当时的特殊社会原因或学术原因,一些思想家会给自己的思想改头换面,有意隐藏或抹去其思想中在当时不讨人喜欢的某些因素。罗尔斯在建构正义理论时,是否像一般所认为的那样,完全受到分析哲学启发,来源于分析哲学,还是有意隐藏了自己思想中不受欢迎的非分析因素,却披上分析哲学的外衣?下面试图回答这些问题。
首先,在19世纪以来的英美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传统中,一直有一个黑格尔传统,这在古希腊哲学研究者和《柏拉图全集》英文译者乔维特(B.Jowett)那里有明确的起点。乔维特的学生托马斯・希尔・格林(Thomas Hill Green)是当时著名的黑格尔主义者,他对积极自由和公共产品的讨论,是古典自由主义的重要转折。格林后来成为著名黑格尔研究者鲍桑葵(Bernard Basanquet)的老师,鲍桑葵的黑格尔国家学说对20世纪英美国家学说有着深刻影响。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也和这个传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格林几乎与马克思处于同一个时代,是英国19世纪后期最著名的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牛津唯心主义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的自由权利理论在英国思想史乃至整个欧洲历史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格林在1855年进入牛津大学贝利奥学院学习,师从乔维特,毕业后一直在牛津工作,曾经担任怀特讲座道德哲学教授。格林所处的时代,劳工阶级崛起,成为日益强大的社会政治力量,他们要求改善自己的工作条件和生存状态,融入现代产业制度之中,分享现代化带来的成果。当时英国的整个社会意识也逐渐认同或支持劳工阶级的要求。于是,格林修正了早期的放任自由主义,提出了“公共产品”和“积极自由”等概念。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在格林的影响下,自由主义在英美政治哲学占据主导地位。格林的修正自由主义学说为英国公共政策从自由放任转向国家干预奠定了理论基础。
作为格林的弟子,鲍桑葵进一步发展了国家干预理论,提出了“国家至上”理论。他说:“国家的公共意志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必然是独一无二的。”[6]1314他在这种理论中明确加进了黑格尔因素,被称为新黑格尔主义。鲍桑葵谈到了“穷人”问题,这个问题也是格林和马克思共同关注的问题,更是后来罗尔斯关注的问题,只是罗尔斯用“最少受惠者”概念取代了“穷人”概念。“国家是最后的和绝对的调节力量,因而对每一个个人来说必然是独一无二的。”[6]13于是,他关于国家应当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扮演积极角色的主张持久而深入人心。
然而,由于黑格尔政治哲学与现代民族国家的理论和实践的联系,有一种说法甚至将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归结于黑格尔思想。黑格尔赞扬战争调和了市民社会因人们需求不满足导致的冲突,国家之间的冲突是国家自我完善的途径。在黑格尔那里,战争具有伦理学意义,它对于防止民族堕落、促进民族发展有正面作用。“战争是严肃对待尘世财产和事物的虚无性的一种状态……战争还具有更崇高的意义……持续的甚或永久的和平会使民族堕落。”[7]341由于黑格尔明确鼓吹战争,两次世界大战真实爆发,人类受尽苦难,黑格尔成为众矢之的。从此以后,黑格尔研究被排除出英美主流哲学圈。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英美哲学学术圈,大家可以接受哲学家阅读康德,接受康德的影响,却闭口不提黑格尔。同为牛津学者,像查尔斯・泰勒那样从黑格尔出发来解读现代性问题的,毕竟是凤毛麟角。
因此,在牛津政治哲学传统中,既有英美分析的传统,也有德国古典哲学的传统,只是德国古典哲学传统的黑格尔因素被刻意掩盖了起来。这一点在罗尔斯身上得到了清晰的体现。罗尔斯对待黑格尔的态度既有学术的原因,也有个人的原因。罗尔斯的个人经历或第二次世界大战创伤,使他在内心对黑格尔学说充满着排斥,他在意识层面坚决拒斥黑格尔哲学。相比之下,他更偏爱康德。他在哈佛讲授的“道德哲学史”课程几乎以康德道德哲学研究为主题。正义理论以他对康德尊重人的观念的解读为基础,建立在自律的概念上。从《正义论》“正当先于善”的观念以及公平正义的康德式解读,到康德(以及后来的政治)建构主义和“道德理论独立性”,再到《政治自由主义》的道德人格观、合理性(the reasonable)和理性(the rational)区分,最后到《万民法》拒斥世界国家(a world state)和“实际乌托邦”(realistic utopia)观念,罗尔斯的思想都留有康德的痕迹。康德认为,人是“自由、平等的理性存在物”[8]222,自律而主动。一切事物都须经过理性的裁判。根据罗尔斯的正义观,人们在原初状态下做出理性选择,为免于受到侵害,人们必然服从自由平等的理性主体一致同意的原则。于是,原初状态可以被看作是在经验理论的框架内对康德自律和绝对命令观念的程序性解释。
康德强调人的自主理性,黑格尔则重视制度的优先性。在这一层面上,罗尔斯却是接近于黑格尔而远离康德。追随于黑格尔之后,罗尔斯将社会基本结构视为正义的首要主题。罗尔斯特别提到,公平正义是政治的而非形而上的,这一政治观念尤其适用于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结构”。社会基本结构指社会的基本政治结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它们在社会合作中融合成一个整体[9]389。理性制度建构是罗尔斯关注的重点,他关注的不是人们的理性或信念,而是在社会基本结构中实现公平的正义。由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是一部有关人类基本制度结构的设计性著作,因此,虽然罗尔斯更加欣赏康德的哲学主张,但他和黑格尔实际上有更多共同的学术偏好。
因此,罗尔斯一直掩盖他与黑格尔的联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只好掩盖其同另一个未曾公开露脸的人物的关系,他就是斯退士。罗尔斯从本科开始就追随斯退士,并师从斯退士攻读博士学位。作为英语世界著名的黑格尔研究专家,斯退士的存在对罗尔斯哲学思想的形成是决定性的。罗尔斯的朋友、哈佛大学哲学教授德莱本(Burton Dreben)说:如果抹去《正义论》的作者,读者会以为这是一部从德语翻译过来的英文版哲学译著
这个说法转引自弗雷曼:“像以往世纪的任何一个伟大的欧洲哲学家一样,罗尔斯是一个系统的哲学家。因此,如果我们没有把罗尔斯整个理论以及他同其历史先驱的关系放在一个较大语境中来考察,就难以理解和掌握他的观点。在方法和风格上,罗尔斯都摆脱了分析传统。(他的朋友伯顿・德莱本曾经将罗尔斯整体论方法同黑格尔方法进行比较,并在谈到《正义论》时说道:‘它读起来像是从德语译过来的。’)”见S.Freeman, Rawls,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2007, p.28。。伯顿・德莱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评论,是因为黑格尔哲学通过斯退士深刻地影响了罗尔斯,以至于《正义论》的结构框架同黑格尔《逻辑学》的结构框架形成了一种呼应关系。罗尔斯有意无意地遵循大一二三和小一二三的逻辑结构来组织《正义论》的主要论题,即《正义论》由三编组成,分别为“理论”、“制度”和“目的”;每一编下面又有三章组成,如第一编的三章为“公平的正义”、“正义的原则”、“原初状态”;第二编的三章为“平等的自由”、“分配的份额”、“义务和职责”;第三编的三章为“理性的善”、“正义感”、“正义的善”。这是一种典型的黑格尔式安排。其中第三编的三章很有黑格尔式“正―反―合”或“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意味。
斯退士是一位有东方哲学背景的哲学家。他指导罗尔斯学习黑格尔哲学,也学习神学、伦理学和道德心理学知识。在普林斯顿大学求学期间,罗尔斯跟随斯退士研修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和康德哲学。罗尔斯有意隐瞒了与斯退士的师生关系,但罗尔斯通过斯退士仍然同黑格尔哲学联系在了一起,虽然罗尔斯生前很少谈起斯退士,也没有在任何著作中感谢甚至提到这位老师,甚至很少谈起他同黑格尔的关联。一旦揭示了罗尔斯政治哲学中的黑格尔因素和斯退士因素,我们就更容易看清罗尔斯政治哲学中的欧洲大陆哲学的因素,尤其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因素。
罗尔斯“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2]3的看法表明,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直接指向社会基本制度。虽然罗尔斯明确表示,政治哲学的首要任务是探索设计社会基本结构的法理依据或道德基础,是一项政治学的而非形而上学的工作,他想以此强调自己秉承分析哲学传统,但《正义论》开场白却完全是黑格尔式的叙述。罗尔斯不仅进行事实描述,强调人们经由主观价值判断做出判断,甚至整个正义理论得以构建都是基于欧洲大陆哲学的价值判断。
罗尔斯故意隐去斯退士影响的原因不甚清楚,但有一点可以得到明确判断,那就是在罗尔斯写作《正义论》时,黑格尔是被美英分析哲学界完全无视的人物。罗尔斯只有通过隐去在其学院出身上的斯退士因素,才能进而抹去其哲学思想中的黑格尔因素,使《正义论》显得是一部在分析哲学两大重镇普林斯顿和牛津的直接熏陶下,并且在维特根斯坦嫡传弟子马尔柯姆的直接调教下,在哈特和以赛亚・伯林等人影响下成就的政治哲学成果。
在斯退士和马尔柯姆之间,在黑格尔和维特根斯坦之间,在宗教神秘主义和常识理性主义之间,罗尔斯做出了艰难但聪明的选择,罗尔斯离开普林斯顿而投入马尔柯姆的康奈尔哲学阵营怀抱即是明证。弗雷曼干脆说,罗尔斯只受到马尔柯姆的少得可怜的政治哲学教导,几乎是自学成才的。弗雷曼有意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经济学,即功利主义哲学的社会科学基础,淡化黑格尔传统尤其是斯退士的影响。但弗雷曼还是不经意间披露了罗尔斯的秘密,即罗尔斯政治哲学的黑格尔起源。罗尔斯本人越是拒绝黑格尔,黑格尔哲学越是在他的哲学著作中无意识地呈现。他可以掩盖他同斯退士的师徒关系,但他的哲学著作掩盖不了那层关系。斯退士1967年在美国加州拉古钠海滩去世,四年后,罗尔斯的《正义论》出版,罗尔斯在《正义论》序言中,提到了许多朋友、同事和老师对他的帮助,其中唯独少了他的博士论文指导老师斯退士。在整个《正义论》中,他只在一个脚注中提了一下:“有关这一点见W.T.斯退士《道德的概念》”[2]129。
四、 罗尔斯秘密的消极后果
正像当年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哲学中存在着“黑格尔秘密”一样,罗尔斯政治哲学中也存在着“罗尔斯秘密”。罗尔斯秘密的客观存在导致了一些消极的学术后果,主要表现为中国学者对罗尔斯正义原则和其他思想的误读,有些误读较为严重,已经产生消极的影响。鉴于正义原则在罗尔斯政治哲学中的关键地位,本文在此对由罗尔斯秘密导致的误读的具体表现只是点到为止(至于由这种误读产生的其他后果,将另文论述):如果说中国的罗尔斯研究者把“the most extensive basic liberty”译为“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12]56,把短语“total system”或词语“system”译为“体系”,一开始就把《正义论》中文读者对第一个正义原则的理解引入了误区,罗尔斯本人负有一定责任,那么,当罗尔斯在回应哈特的批评从而弃用“system”术语后,用来表述第一个正义原则至关重要的术语“scheme”仍然被译为“体制”[13]70、“图式”[10]5或“体系”[14]47,就不再是罗尔斯的责任了。同样,在译介罗尔斯原著的翻译实践中,短语“the most extensive scheme of equal basic liberties”[8]53被译为“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14]47,短语“a fully adequate scheme of equal basic rights and liberties”[15]5被译为“平等的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之完全充分的图式”[10]5,短语“a fully adequate scheme of equal basic liberties”[16]4243被译为“一种平等的基本自由之完全适当的体制”[13]70,这些译法都偏离了罗尔斯想要表达的意思。这些表述方式也进一步证明了中国罗尔斯研究者已经深陷入罗尔斯陷阱之中而难以自拔。其实,在这里,无论“system”还是“scheme”,都只是量词,而不是名词。罗尔斯对“system”的自我澄清即“as a whole, as one system”[8]178是最好的佐证。同样,在讨论第一个正义原则时,“scheme”不能译为“体系”、“图式”或“体制”,而应译为“组合”、“组”或“套”。“the most extensive scheme of equal basic liberties”不妨译为“一套最广泛的平等的基本自由”;“a fully adequate scheme of equal basic liberties”则译为“一套恰如其分的平等的基本自由”[17]1011。罗尔斯在1971年《正义论》中第一次表述第一个正义原则的恰当中文应当是:“人人拥有平等的权利,享有最广泛的基本自由,那种自由兼容于其他人皆享有的类似自由。”[2]10
同研究正义理论基本内涵一道,研究罗尔斯正义理论或政治哲学的思想来源是罗尔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笔者的考察,罗尔斯本人有意抹去同一些当代不甚重要的哲学家的关系。罗尔斯在谈到《正义论》的写作动机时,只说自己的工作是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传统的继续,有意回避我们前面提及的一些思想家对其思想形成的决定性影响。罗尔斯这种舍近就远的做法误导了罗尔斯政治哲学思想来源的研究者。
五、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第一,罗尔斯正义理论有着清晰的分析哲学来源。罗尔斯同斯退士、伯林和哈特的思想关系的紧密性超过了他本人表示的同洛克、卢梭和康德的关系,即使从政治哲学史上来看,他同休谟、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关系,与他本人表示的同洛克、卢梭和康德的关系相比,至少是同等重要的。
第二,当代经济学理论是影响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因素。因限于篇幅,我们无法全面展示罗尔斯政治哲学同当代经济学的关系,但弗雷曼的一段话足以呈现这种关系的基本轮廓。他说:“1990年,罗尔斯在接受《哈佛哲学评论》访谈时说,完成博士论文后,他在1950年秋季开始搜集与后来的《正义论》有关的笔记。在这个时期,他师从鲍莫尔学习经济学,认真研读了保罗・萨缪尔森的一般平衡理论和福利经济学、希克斯的《价值和资本》、瓦尔拉斯的《纯粹经济学要义》、弗兰克・奈特的《竞争伦理学》以及冯・诺伊曼和莫根斯特恩的博弈论。”[5]13
第三,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有其深刻的思想来源和神秘之处。罗尔斯以经济学为武器,以分析哲学为研究方法,以功利主义为批判对象,解决基本自由的问题,将自己与社会契约论传统联系起来,构建起完善的正义理论。除了在方法论上部分继承分析哲学传统,无论在行文结构、价值判断或者是正义理论的构建方面,都具有黑格尔风格。黑格尔这位巨人很大程度启发了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构建。在《我的教学工作》(1993)未公开发表的说法中,罗尔斯提到在《正义论》中他最喜欢的是第三部分,讨论道德心理学的部分,这恰恰是从黑格尔和斯退士那里获得的部分。
第四,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罗尔斯在《正义论》发表之初便说明这一理论得益于黑格尔,那么这本书也许会失去许多读者,至少它将无法进入一流哲学评论家的眼中。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大陆哲学和分析哲学本来交叉重叠,学习两者可相得益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面对大陆哲学尤其是黑格尔思想被摒弃的情况,罗尔斯或许在大陆哲学和分析哲学之间做了艰难选择,运用分析哲学外衣,巧妙隐藏大陆哲学因素,去掉了令人不快的因素,取得了成功。
第五,我们试图揭去罗尔斯分析哲学的外表,揭示其深层的德国古典哲学根源,尤其是一直隐藏其中的黑格尔因素,以表明罗尔斯哲学既有英美分析的一面,更有欧洲大陆的传统。如此,长期以来在罗尔斯和桑德尔、泰勒、麦金太尔、罗蒂等人之间的争论并不是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是学派与学派的争斗,而更像是同一个大家族背景之下的“兄弟之争”。这一家族的家长有时是康德,有时是黑格尔,有时则是马克思。无论家长是谁,它显然有着纯正的欧洲大陆血统,而与英美分析传统无涉。如此,罗尔斯学说中的实用主义因素也得以清楚呈现。一般来说,分析哲学和实用主义之间有一条明确的鸿沟。分析哲学反对黑格尔,实用主义则对黑格尔充满好感,黑格尔成为区分分析哲学和实用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准。然而,罗尔斯距离黑格尔并不遥远,离实用主义也不遥远,因此,从深层来说,罗尔斯是一位地道的欧洲大陆哲学家。
总而言之,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和罗尔斯本人的主观原因,罗尔斯没有明确地澄清他个人的思想来源。罗尔斯政治哲学吸收和借鉴了德国古典哲学、英美分析哲学、社会契约论、功利主义政治学、当代经济学等众多思想成果,呈现出从洛克、休谟、卢梭、康德、黑格尔(斯退士)、马克思到维特根斯坦(马尔柯姆)、伯林、哈特的多重来源。其中,摆脱基督教的影响成为罗尔斯思考社会正义问题的逻辑起点,黑格尔哲学为罗尔斯构思正义理论提供了体系框架,分析哲学为他论证正义理论中的诸多原则提供了精细的方法论指导,当代经济学为罗尔斯解决正义问题提供了可操作的实践路径。由于罗尔斯本人有意隐瞒其中某些思想来源,尤其是隐瞒同黑格尔和斯退士的关系,形成了“罗尔斯的秘密”,导致中国学者误读了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进而误读了罗尔斯的政治哲学。因此,中国的罗尔斯研究要想精确地把握其正义理论,必须从准确而全面地理解罗尔斯的思想来源开始,尤其是要注意罗尔斯政治哲学中的经济学因素,否则,仍将停留在似是而非的浅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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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J.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Revised Editio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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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美]罗尔斯: 《正义论(修订版)》,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J.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Revised Edition), trans. by He Huaihong, He Baogang & Liao Shenbai, Beijing: China Social Sciences Press, 2009.]
篇5
一、历史回望:认识论与政治论的冲突与并存
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中提出的以认识论和政治论为基础的高等教育哲学观,对高等教育哲学进行了很好的总结。布鲁贝克在研究这一问题时是以高深学问的选择、传递、批判和创新为逻辑起点的。这个逻辑起点即“主旋律‘E’调(E代表专门知识expertise,即深奥的探求,它构成了高深的学问)”。围绕问题的主旋律“E”调进行论述得出其结论:在20世纪,大学确立其地位的主要途径有两种,即存在着两种主要的高等教育哲学,一种以认识论为基础,另一种则以政治论为基础。
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观趋向于以“闲逸的好奇”精神去追求知识。认为大学是一个“按照自身规律发展的独立的有机体”,高等教育自身发展逻辑就是追求知识的客观性;高深学问的选择、传递、批判和创新只受学术的客观性或独立性的认识规律制约,崇尚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摆脱一切价值的判断,回避学术对社会的影响;认为应“在学术和现实之间划分一条明确的界限来保证知识的客观性”。因此,传承知识、探求知识是高等教育合法存在的哲学基础。在这种哲学视野中,高等教育的价值体现为追求知识,在价值观上是一种知识本位的高等教育价值观。
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观认为,人们探求深奥的知识不仅出于“闲逸的好奇”,而且还因为它对国家有着深远影响。它强调高等教育应该关注社会的要求,认为高深学问的选择、传递、批判和创新是以实际问题为价值取向的。人们追求高深学问主要是作为手段而不是目的,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都是有限的。“大学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的知识之翼”。在这种哲学主导下,高校以服务社会、促进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价值。在这种哲学视野中,高等教育的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本位的高等教育价值观,其活动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利益高于一切。它是实现社会发展的一个工具,人不再是目的,而沦为了手段和工具。
以认识论和政治论为基础的两种高等教育哲学观交替并存于高等教育系统中,有时是认识论哲学占主导地位,有时又是政治论哲学占主导地位,总体上呈现一种既相互冲突又相互联系的矛盾关系。其矛盾之处在于,探讨高深学问的认识论方法想方设法摆脱价值的影响,而政治论方法则必须考虑价值问题。这种矛盾在客观上成了高等学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矛盾产生的深层根源之一,其相互联系之处在于:一方面,政治论使命的实现以认识论为依托;另一方面,认识论目的的达成又越来越依赖于政治论的照应。
二、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的主要贡献
布鲁贝克的《高等教育哲学》自1987年被译为中文以来,在我国高等教育学术界受到了高度的重视。一方面,表现在该书的引用率上;另一方面,反映在针对该书的评论、比较、体会、反思、启示的文章大量涌现,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该书的认识与理解。笔者认为布鲁贝克的《高等教育哲学》最突出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巧妙地找到了高等教育的逻辑起点――高深学问。布鲁贝克认为:“高等教育与中等、初等教育的主要差别在于教材的不同,高等教育研究高深的学问。在某种意义上,所谓‘高深’只是程度不同。但在另一种意义上,这种程度在教育体系的上层是如此突出,致使它成为一种不同的性质。”该书以高深学问为原点,推导出高等教育的八个基本问题:由高深学问是应当被关在象牙塔中以防被曲解,还是应当放到市场和政治竞争场中去锤炼,分析概括出两种截然不同的高等教育哲学――认识论和政治论;由学术活动是否应当由掌握高深学问的专家予以控制,导出学术自治的问题;由为了高深学问的发展,是否应当保持完全价值自由的客观性和理智上的独立性,导出学术自由的问题;由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掌握高深学问的才能,导出高等教育为谁服务的问题;由学生学习高深学问是以知识本身为目的还是以为工作准备为目的,导出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问题;由高深学问如何教授和承载高深学问的教材如何选择,导出教学与课程的问题;由“高深学问处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之外,公众就难以评判学者是否在诚恳公正地对待公众的利益”,导出治学道德的问题;由对高深学问的探索具有宗教的内涵,导出庇护高深学问的大学在世俗社会中扮演教会角色的问题。其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
二是提出了著名的两派高等教育哲学分野。布鲁贝克认为,20世纪存在两种主要的高等教育哲学,一种是认识论,另一种是政治论。这两种高等教育哲学都以探究高深学问为基础,但是探究的目的和方式不同。前者认为探究高深学问的目的是知识本身,追求的是真理,探究的方式是完全摆脱价值的影响,认为学术与现实之间有着明显的界限,高等教育合法地位的获得依靠的是高深学问自身的规律,所采用的学术标准是真理的客观性;后者认为探究高深学问的目的是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追求的是权力,探究高深学问时必须考虑价值问题,认为学术与现实之间是紧密相连的,高等教育合法地位的获得依靠的是服务社会,所采用的学术标准是社会的需要。布鲁贝克借此分析了美国的高等教育,认为自美国建国起“高等教育的两种哲学――认识论和政治论――交替地在美国的高等学府中占据统治地位”,自19世纪末开始,这两种教育哲学就并驾齐驱,但政治论高等教育哲学占据压倒性的优势,它们的冲突始终贯穿于书中的各个章节。不过布鲁贝克认为,这两种教育哲学是可以调和的,“使高等教育哲学的政治论和认识论之间达到最有效的和谐”的方法是把思维和行动结合起来,“现实主义的认识论必须用实用主义的认识论作补充”。布鲁贝克提出的两种高等教育哲学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较强的普适性,各种高等教育哲学和各类关于高等教育的观点基本上都可以纳入这个分析框架之中。
三是以实践为导向的研究方法。“当我们打开布鲁贝克的《高等教育哲学》时,会立即感受到一种浓浓的实践性”。该书开篇就以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美国高等教育面临的问题、批评与挑战入手,当美国高等教育已成为学术界“大为不满”的“冬天”,当“社会和职业界已经对高等教育的可靠性产生了怀疑”,甚至有人认为美国高等教育出现了“本体危机”和“合法性危机”的时候,布鲁贝克认为“需要对高等教育的一些基本概念作一次痛苦的重新评估”,“教育实践中矛盾错综复杂之时,就是检验这些实践的理论基础之日”,而且认为高等教育哲学“不可能从哲学界的现实主义、理想主义、实用主义或存在主义这些流派中演绎出来”,而是要“从高等教育实践中的矛盾和未定论的问题出发”,并且在书中多次强调“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制约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这是一种由下而上的、具有强烈问题意识的、以实践为导向的研究方法,对于一向注重体系建构的我国高等教育哲学的研究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启示和思路的拓展。
三、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的局限性
近年,国内对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质疑的声音逐渐多了起来,这一方面说明我国高等教育哲学研究的自醒,“开始对经典著作进行求真性的论证与批判性的反思”;另一方面也说明经典著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笔者认为,该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推敲和商榷。
首先,我国研究者对《高等教育哲学》提出的是否一个完整的高等教育哲学体系的认识是有分歧的。译者王承绪先生的解读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认为该书“提出了一个完整的高等教育哲学体系”。然而,也有研究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该书是为论说高等教育哲学提供一个基本的叙述框架,而非旨在表达作者本人的高等教育哲学思想。
笔者认为,布鲁贝克并没有为我们提供一个完整的高等教育哲学体系。实际上,布鲁贝克的本意并非要构建自己的哲学体系,而是要对高等教育的现实矛盾和问题进行哲学思考,对众多的哲学流派进行整合。这些意图在该书中已经表述得非常清楚:“触及高等教育本质的价值观念的冲突明确地要求对此类问题作出哲学性的解决――这就是说,要求通过更为根本性的理论思考来澄清问题,平衡问题的正反两个方面。”“今天,我们的高等教育哲学流派已经太多了……现在,我们缺乏的是把高等教育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本书试图建立一个参照框架,并且试图像音乐家在一个主题上做出变奏曲那样对各种哲学流派,甚至对一些不可调和的哲学流派做出处理。”因此,与其说布鲁贝克给了我们一个完整的高等教育哲学体系,不如说给了我们一个思考和分析高等教育问题的方法和框架;与其说布鲁贝克是在构建自己的高等教育哲学体系,不如说是在自己的分析框架中对众多哲学观点进行归类和评说。
其次,以高深学问作为高等教育的逻辑起点是否准确。虽然如上文所述,以高深学问为逻辑起点,提出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和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是布鲁贝克的重要贡献,而且以之贯穿全书,分析合理、逻辑严密,且能自圆其说,但是却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无视人的存在。从本体论的角度看,教育的第一意义存在是人,人是第一位的。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康德说:“人是目的。”如果说高深学问是高等教育的逻辑起点,我们就会进一步追问:高深学问的基点是什么?显然还是人,没有人就不可能有高深学问。这样看来,高深学问并非高等教育的本原。而以探究高深学问为基础的两种高等教育哲学存在同样的问题。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关注的是高深知识本身,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关注的是高深学问对国家和社会的作用,在这里依然看不到人的身影。人在这里沦为探究知识和服务国家的工具和奴仆,而与这两种哲学相关联的高等教育的两大职能――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被误当作高等教育的本体意义上的存在了。
再次,从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和读者的角度来看,一方面,《高等教育哲学》是根植于美国本土的完全美国式的高等教育哲学,虽然从目前世界高等教育面临着许多共同问题的角度看,布鲁贝克的《高等教育哲学》具有较强的普适性,但是各国高等教育又存在各不相同的问题,若完全套用,很容易导致理论和实践上的混乱;另一方面,该书的观点经常被淹没在大量引述的他人的观点之中,对于不太熟悉西方高等教育研究的话语系统和学术传承的中国读者而言,若想全面、准确、深入地理解和把握这部著作是非常困难的,极易造成误读和误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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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哲学一词源于古希腊,其希腊文为“φιλοσοφíα”,英文为“Philosophy”,意即爱智慧,即一种对智慧的不懈追求。在哲学发展的早期,哲学瓤括万千,不仅有现代意义上的物理学、植物学、社会学、逻辑学,甚至包括本属宗教探讨的世界终极存在和意义的所谓形而上学。观哲学的发展史,古希腊先贤(尤指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家)以发展哲学的本体论和宇宙论为主。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家纷纷提出自己所认为的“世界的本原”,诸如哲学第一人的泰勒斯提出“世界的本原是水”,赫拉克利特提出“世界的本原是一团在一定尺度上燃烧的永恒的活火”,以及毕达哥拉斯提出的“世界的本原是数”。在伯利克里执掌希腊政权,希腊哲学迎来了自身发展的巅峰期,涌现了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著名哲学家。如美国现代哲学家怀特海所言,“后柏拉图时期的哲学均是对柏拉图哲学的注解”。此时的哲学则从前苏格拉底时期的以探讨本体论和宇宙论为主,发展为探讨本体论(柏拉图的理念与现象、亚里士多德的形式与质料)、政治学(柏拉图的《理想国》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逻辑学(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和伦理学(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克伦理学》和《大伦理学》)等。然而,随着希腊政治的变化,希腊哲学进入希腊化时期,以伊壁鸠鲁学派的“快乐主义”为典型。由此可知,无论前苏格拉底时期哲学家“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天问,还是伊壁鸠鲁提出的快乐主义均表明:人类在孤立与孤独的环境下,试图寻求世界的终极意义和价值归宿。然而,古希腊意义上的哲学和希伯来意义上的信仰虽在历史上曾有过交集,但二者在探寻存在的根本指向上却始终是迥异的。正所谓人之所以能够“哲学”,恰恰是因为人自身中的有限性,也正因人自身的有限性导致哲学的有限性。鉴于哲学的有限性,在西方世界最为流行的西方哲学的著作———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和梯利的《西方哲学史》,在选取纳入各自哲学史目录时亦表明哲学这一学科性质的局限。
(二)“哲学”东传时中国特殊的社会人文环境
“哲学”一词传入中国从严复开始,正如先生所言,“至于整理国故的事业,也到严复介绍西洋哲学的时期,才渐渐倾向哲学方面”[1]。严复在《天演论》中讲述了政治社会哲学、自然哲学等方面。此后出现了专门研究哲学的学科设置,而等人开始编撰关于哲学的著作及教科书。在这个过程中就开始了哲学史概念的研究,这就是中国哲学范畴的形成时期。较有影响力的有韦政通的《中国哲学辞典》、张岱年的《中国哲学大纲》、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大辞典》,以范畴概念观照中国哲学的确方便和直观了许多。在此基础上选取与范畴紧密相关的人物建构哲学史显然有一定的逻辑性,且大大方便了人们对人物的梳理与概括。中国哲学史基本上分为四部分:先秦、唐宋、元明清及现代,并且将先秦与宋明作为最重要的时期,前者是奠基是源泉,后者是成熟、完善。这种定型大大影响了后世对哲学史的梳理与评判。将本来非常丰富的文化简缩为范畴和与范畴相对的人物的集合,单一的评判与选取方式使得哲学范围由宽变窄。然而,但凡思考宇宙、人生诸大问题、追求大智慧的,都属于哲学的范畴[2],哲学是不排斥文学与历史,相反与历史、文学融合为一体的。其结果显然违背了这一初衷,哲学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及其来源都被抽掉了,换之以简单的范畴概念,从而以范畴的“视界”抹杀了原初大量文本的价值。当然,这是教科书的编写方式,随着中国哲学的发展的完善,亦有其他认知方式的提出。一些有远见的学者提出了研究哲学不能只是局限于脱离实际的范畴研究,而应与民族文化相结合。但大多数人都遵循了以往的研究方式,也就是跟着前人研究的惯性导致了一大批人不去跟风追随,并不去认真思考前人思想背后的深层原因,不扎扎实实地深入研讨与探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固然是好的,但作为学者在身心及知识条件具备和社会要求之下,未能在人类文化的大道上行走就急于下结论,显然不合适,这与研究者责任感缺失有关系。
二、解决之道
要达到尽可能的完备与准确性,研究者必须在人类文化的大道上走一遍,不能仅对单纯的哲学人物和范畴进行罗列。更重要的是,要从背景分析,从一般性知识、思想和信仰分析,得出哲学的一般的、概括的知识。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探讨:
(一)学科本身的重新定义
伴随具有自身参照系统的西方哲学的传入,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文化“焕然一新”。但是,如上面所分析,哲学自其降生之初便有着不可消弭的有限性,更何况将一个有着内在学科局限性的哲学完全运用在另一个有着自身完整文化特质的中国文化之上。在完全运用西方哲学理论框架去“格”中国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明清时期的文化在任何一部哲学史著作中的概要性结局完全可以想象。所以,在运用某一文化系统的概念系统去研究另一异质化的文化系统时,就会出现文化传播早期所谓的“格义”现象。因此,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时,当有自己的概念系统和价值系统,不能盲目崇信通过本就有自身局限性的哲学去研究异质化的中国传统文化。哲学并非一门孤立学科,与其他学问相联系,尤其是历史与文学。历史、文学作为哲学的奠基对哲学研究的推进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当然哲学仰望星空,有自己的学科点,是关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阐述的是一般的原理与概念。但是没有脚踏大地的历史、文学,它只能是失去大地母亲庇佑的阿喀琉斯。此外,虽然现在分科越来越细,研究时也是隔行如隔山。但从哲学之原初看,其不仅包含现在通俗意义上哲学领域,还囊括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和科学等学科。因此,在哲学研究时,不能因为其他学科的分离就弃之如敝屣。
(二)教科书编写的方法
一种文化或者思想被过分强调,原因之一是统治者的意识形态的需要。葛兆光讲到,“传统的思想史依据的是怀有某种意图的官方或控制着只是和思想话语权力的精英的历史叙述”,而这些叙述是存在着“有’组织的历史记载’和’有偏向的价值确认’”[3],在这种价值和意识下选取的哲学主线是片面的和脱离生活实际的。一种原因是社会这种思想的过度缺失,不得不通过强调才能让人们注意到。而真正内化人心的思想价值观念无需高喊。老子讲“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混乱,有忠臣”。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正是出于礼崩乐坏的战乱时代。只因礼崩乐坏,孔孟才站出来为人民伸张正义。同样,作为哲学同样盛行的程朱时代也是一样。统治阶级总是把符合自己利益要求的思想定位正统,对于正统的采纳,学者无需发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的”感慨,无需怀才不遇。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呐喊者,却是少数。“道”高深却没人能懂,人们关注的只是能不能解决生和死的问题。“中庸”非常深刻,但人们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不偏不倚的态度。不可否认,精英思想有某种超前性和理想性,他们只占历史上的少数。而思想史选取他们来写会充满着神圣与骄傲,充满历史奇迹的波澜壮阔,但这样反反复复的精英咀嚼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有什么意义呢?对于学科本身的发展有什么作用呢?脱离生产精英土壤和背景的思想终将成为一潭死水。程朱理学被赋予极高的价值,普遍性、绝对性与恒常性。他的“理”将那远在春秋的孔子之“仁义礼智”变为既超越又内在的价值规范。或许就连朱熹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抬高到这样的地位,授予如此高的荣誉。孔子那个遥远的背景被加诸于朱熹这个“道统”的传承人身上,显得那样遥不可及,而朱熹当时社会状况及对当时的影响我们却无从得知。哲学研究不是踩高跷,需要不断还原,不断认识,而非站在前人肩膀上让前人扛着走。思想只有先还原才能再创造。背景的回归挖掘,思想史所依据的文献或资料的重新检讨,才能找出前人思想产生与发展的土壤,才能将前人思想与方法内化为己用。
篇7
一、以“德”为中心的政治哲学
框架贾谊以“六理”构建了其政治哲学的理论结构。“德有六理,何谓六理?曰:道、德、性、神、明、命,此六者德之理也。”[2]316“德”是“六理”的核心概念,是自然万物所以产生和存在的根据,“诸生者,皆生于德之所生。”[2]324“六理”是“德”之发用结构,在创生万物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各有不同。在“六理”中,“道”是创生万物的逻辑起点。“物所道始谓之道,”[2]327万物皆以“道”为其本原。作为本根的“道”并不直接创生万物,因为“道”之本为“虚”:“道者所道接物也,其本者谓之虚。”[2]302这里的“虚”,并非空无一物的绝对虚无,而是用以表明“道”的精微和抽象,即“虚者,言其精微也,平素而无设储也”[2]302。《中庸》尝曰:“致广大而尽精微”,贾谊以“精微”言“道”。虽然“道”是一种绝对真实的存在,但道体又是“平素而无设储”的,即“道”不预设任何规则,不储备任何前提。“道”之“虚”,一方面意味着任何事物皆由“道”而生;另一方面又表明“六理”中的“性”、“神”、“明”、“命”等有具体规定性的“理”尚处于“存而未显”的状态。“有而未显”之“理”,无法发用流行、创生天地万物,因此,“道凝而为德。”[2]326在中国哲学史上,“德”有两重意蕴:一是本体论意义的,如《道德经》中“道经”与“德经”相递而论,“德”意味着由“道”而获得的具体规定,是事物存在的现实依据,在《庄子•天地》中表述为“物得以生谓之德”。二是社会道德意义的,从《尚书》的“敬德”到《论语》的“为政以德”,“德”意味着治理社会的伦理规范[3]。两重意蕴中前者比后者更具根本性,后者只是前者在社会领域中的体现。贾谊所论之“德”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亦是在前者意义上而言。贾谊认为,“物所道始谓之道,所得以生谓之德,”[2]327由“道”至“德”,是由无形至有形的现实开端:德者,离无而之有…德者变及物理之所出也…道冰(凝)而为德,神载于德。德者,道之泽也。道虽神,必载于德…以发动变化而为变。变及诸生之理,皆道之化也,各有条理以载于德。德受道之化,而发之各不同状。[2]326贾谊政治哲学的逻辑结构是:“道”是创生万物的本根;“道”凝为“德”,使事物变化及所以生之理,从有而未显的状态条理分明地呈现出来;“神”载于“德”,是“德”所具各种变化之理之所以发动的微妙动力;“德”又凝结于“气”之中,构成事物之“性”与形;“神”与“气”相合发用,人因而有“明”,确立了人的精神性和主体性;“命”贯穿于创生万物的过程之中,是事物各方面的限度和规定性,保证了自然和社会的多样性与有序性。由此可见,“六理”不是静态的政治哲学结构,而是蕴涵一个动态的世界生成序列。其中,“德”是“六理”的核心概念。
二、以“德”为发显的德性政治思想
贾谊提出了“六行”的概念:“人有仁、义、礼、智、信之行,行和则乐与,乐与则六,此之谓六行。”[2]316“六行”集中体现了以“德”为中心的政治德性论的建构过程。“德有六美,何谓六美?有道、有仁、有义、有忠、有信、有密,此六者德之美也。道者,德之本也;仁者,德之出也;义者,德之理也;忠者,德之厚也;信者,德之固也。”[2]325“德”本于“道”,但贾谊认为,“德”是整个政治伦理的核心,无论仁义还是忠信,一切美德都是“德”的一种表现。“德”处于政治伦理逻辑结构的中心地位,一方面,“德”是“道”这一本体的发用,另一方面,“德”又是“仁义忠信”等具体道德内容的规定,决定着“仁义忠信”的价值取向。这是对老子哲学中“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这一由“道”至“仁义”等而下之的价值结构的批判。换言之,贾谊继承了老子哲学中由“道”至“仁义”的逻辑结构,却赋予了与之完全相反的价值内容,正面肯定了“仁义忠信”的德性意义。“德生理,理立则有宜,适之谓之义,”[2]327“理”意味着万物生长变化所必须依循的规则,合乎于这种规则的德性就是“义”。“义”有“应当”或“应该”的道德规范意味。关于“忠者,德之厚也”,指“德”待物以忠,待物以厚,“德”生养万物,无一时停止。关于“信者,德之固也”,贾谊说,“德之忠厚也,信固不易,此德之常也。”[2]327“德”之恒常不变,是为“信”。关于“密者,德之高也”,贾谊说,“德生于道而有理,守理则合于道,与道理密而弗离也,故能畜物养物。物莫不仰恃德,此德之高,故曰‘密者,德之高也’。”[2]326在这里,“密”指“德”与“道”、“理”以及万物之间不相分离的一体关系。“德”由“道”所生,“理”为“德”所有,所以“德”与“道”和“理”不离;“德”以仁义忠信生养万物,使万物各安性命,生长于天地之间,因此“德”与万物也不离。“德”之“密”使其关联“道”与万物以生养万物,这正是“德”之崇高的表现。仁义忠信是使万物各自其性、各安其生的德性。不过,“仁义忠信”是人道,“道”和“德”是天道。“道”和“德”如何成为人内在的“仁义忠信”的德性?贾谊沿袭《中庸》“天命之谓性”的思路,通过“六理”、“六法”和“六行”等概念解释了这一问题:六理无不生也,已生而六理存乎所生之内。是以阴阳、天地、人尽以六理为内度,内度成业,故谓之六法。六法藏内,变流而外遂,外遂六术,故谓之六行。是以……人有仁、义、礼、智、信之行……人谨修六行,则亦可以合六法矣。[2]316在贾谊看来,“德”之“六理”是万物所以存在的本体根据。万物既生之后,“德”之“六理”并非孤悬于形而上域,而是内在于阴阳、天地、人等万物之中,成为万物生长和变化的机理。万物在现实世界中皆依照“德”之“六理”而生长变化,依据“六理”的规定而有各自的形体和品性。在此意义上,“六理”也被称为“六法”。“六法”居于内,是万物所依循的法则;发于外,则表现为万物不同的行为方式和应接世界的方法。从发于外的角度来说,“六法”也被称为“六行”。二者并无二致,实质都是“六理”。虽然“六行”“六法”皆为“六理”,但是“六行”和“六法”在不同的事物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人,“六行”便体现为仁义礼智信之行。贾谊借助于“六理”“六法”和“六行”的概念,阐明了由形上之德向形下之仁义的实现过程。由于人之“六行”是“德”之“六理”在人行为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便不难理解“仁者,德之出也”和“义者,德之理也”等等的意味了。从本然的角度看,人皆具“六行”,但一般人很难能够自觉地将其作为行事的原则真正认识和践行之,“然而人虽有六行,细微难识,唯先王能审之,凡人弗能自志。”[2]316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贾谊继承了儒家传统以经典设教的思路,指出:“是故必待先王之教,乃知所从事。是以先王为天下设教,因人所有,以之为训;道人之情,以之为真。”[2]316贾谊认为,《诗》《书》《礼》《易》《乐》《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经义,即是“德之理”。《书》者,著德之理于书帛而陈之令人观焉……《诗》者,志德之理而明其指,令人缘以自成也……《易》者,察人之循德之理与弗循而占其吉凶……《春秋》者,守往事之合德之理与不合而纪其成败,以为来事师法……《礼》者,体德理而为之节文,成人事……《乐》者,《书》《诗》《易》《春秋》《礼》五者之道备,则合于德矣。[2]327后世之人虽不能亲受先王之教,但是可以通过研习儒家经典,认识到德之理,并将其内化为仁义礼智信等德性。正如贾谊所说,“内法六法,外体六行,以与《书》《诗》《易》《春秋》《礼》《乐》六者之术以为大义,谓之六艺。令人缘之以自修,修成则得六行矣。”[2]316
三、“以道接物”的政治哲学策略
在贾谊的德性政治哲学中,“德”是指事物存在的依据,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伦理道德,因此贾谊的德性政治哲学并非主张为政者要以具有导向性的道德规范力去行政。恰恰相反,而是主张因循势导的原则,这是汉初黄老无为而治的一种延续。“以道接物”是贾谊政治哲学中的总策略思想。“道者所道接物也,其本者谓之虚,其末者谓之术。虚者,言其精微也,平素而无设储也;术也者,所从制物也,动静之数也。凡此皆道也。”[2]302道有本有末,虚为道之本,术为道之末,故而在贾谊的行文之中,“以道接物”有两种形式,一是“虚之接物”,一是“术之接物”。贾谊以镜子和天平为喻来说明“虚之接物”:镜义而居,无执不藏,美恶毕至,各得其当;衡虚无私,平静而处,轻重毕悬,各得其所。明主者南面而正,清虚而静,令名自命,令物自定,如鉴之应,如衡之称……此虚之接物也。[2]302贾谊首先以平置的镜面为喻,指出作为道之本的虚在应接事物时,“无执不藏”,不预设任何价值判断,从而“美恶毕至,各得其当”,客观地呈现事物本来的面貌。“无执不藏”是美恶毕至的条件,因为任何的价值判断都意味着某种限度或者规定性。如果以某种价值判断作为接物的前提,那么在接物时必有所歪曲或取舍,从而无法呈现自然的本来面目。其次,贾谊又以天平称物之喻,说明虚之道在应接事物时,公正地对待每一事物,使其都能“各得其所”,处于自己所应处的位置。万物在自然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这种差异本身就是一种平衡。而以虚接物就是自然而然地维持这种差异性的平衡。如果根据一己之私去安排自然,从而实现自己所期望的平衡,反而会破坏自然的和谐和稳定。贾谊主张“术之接物”:人主仁而境内和矣,故其士民莫弗亲也;人主义而境内理矣,故其士民莫弗顺也;人主礼而境内肃矣,故其士民莫弗敬也;人主有信而境内贞矣,故其士民莫弗信也;人主公而境内服矣,故其士民莫弗戴也;人主法而境内轨矣,故其士民莫弗辅也……凡权重者必谨于事,令行者必谨于言,则过败鲜矣。此术之接物之道也者。[2]303贾谊指出,仁、义、礼、信、公、法这六者,是为政者处理事物的基本原则。只有如此,方能实现境和而民亲、境理而民顺、境肃而民敬、境贞而民信、境服而民爱戴、境轨而民辅的政治效果。以仁义应接外部事物,不仅是道本身的要求,同时也是为政者之性的本然呈现,“仁义者,明君之性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贾谊提出了“公”和“法”作为与仁义礼信对举而论,这是儒家思想对法家思想的吸收融合。“术之接物”主张为政者尊重自然事物的本性,公正客观地对待事物,不因己私去强行安排社会,自然而然地维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达到天地之气的和畅,这又是道家黄老思想的体现。“虚之接物”和“术之接物”是“道之接物”的一体两面。道是万物生长及变化的主宰依据,所以道接物的方式,也是人应当遵循的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原则。以道接物要求为政者秉持仁义之性,顺应天道生生的要求,成就万物实现自己的本性,顺遂地完成自身、实现自身。贾谊认为“德”是“道”向现实转化的接处,因此,“道之接物”正是德性政治的表现。即如《中庸》所说的以“成物”来“成己”,以成就事物潜在的善来成就人之自身。当然,贾谊的政治哲学思想与先秦儒家还是有所差异,贾谊吸收了黄老道家的刑名思想,更注重“法”和“公”的意义,从而使其德性政治哲学兼具儒道法三家的特色,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一页独特篇章。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2492.
篇8
二、解决之道
要达到尽可能的完备与准确性,研究者必须在人类文化的大道上走一遍,不能仅对单纯的哲学人物和范畴进行罗列。更重要的是,要从背景分析,从一般性知识、思想和信仰分析,得出哲学的一般的、概括的知识。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探讨:
(一)学科本身的重新定义伴随具有自身参照系统的西方哲学的传入,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文化“焕然一新”。但是,如上面所分析,哲学自其降生之初便有着不可消弭的有限性,更何况将一个有着内在学科局限性的哲学完全运用在另一个有着自身完整文化特质的中国文化之上。在完全运用西方哲学理论框架去“格”中国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明清时期的文化在任何一部哲学史著作中的概要性结局完全可以想象。所以,在运用某一文化系统的概念系统去研究另一异质化的文化系统时,就会出现文化传播早期所谓的“格义”现象。因此,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时,当有自己的概念系统和价值系统,不能盲目崇信通过本就有自身局限性的哲学去研究异质化的中国传统文化。哲学并非一门孤立学科,与其他学问相联系,尤其是历史与文学。历史、文学作为哲学的奠基对哲学研究的推进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当然哲学仰望星空,有自己的学科点,是关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阐述的是一般的原理与概念。但是没有脚踏大地的历史、文学,它只能是失去大地母亲庇佑的阿喀琉斯。此外,虽然现在分科越来越细,研究时也是隔行如隔山。但从哲学之原初看,其不仅包含现在通俗意义上哲学领域,还囊括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和科学等学科。因此,在哲学研究时,不能因为其他学科的分离就弃之如敝屣。
(二)教科书编写的方法一种文化或者思想被过分强调,原因之一是统治者的意识形态的需要。葛兆光讲到,“传统的思想史依据的是怀有某种意图的官方或控制着只是和思想话语权力的精英的历史叙述”,而这些叙述是存在着“有’组织的历史记载’和’有偏向的价值确认’”,在这种价值和意识下选取的哲学主线是片面的和脱离生活实际的。一种原因是社会这种思想的过度缺失,不得不通过强调才能让人们注意到。而真正内化人心的思想价值观念无需高喊。老子讲“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混乱,有忠臣”。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正是出于礼崩乐坏的战乱时代。只因礼崩乐坏,孔孟才站出来为人民伸张正义。同样,作为哲学同样盛行的程朱时代也是一样。统治阶级总是把符合自己利益要求的思想定位正统,对于正统的采纳,学者无需发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的”感慨,无需怀才不遇。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呐喊者,却是少数。“道”高深却没人能懂,人们关注的只是能不能解决生和死的问题。“中庸”非常深刻,但人们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不偏不倚的态度。不可否认,精英思想有某种超前性和理想性,他们只占历史上的少数。而思想史选取他们来写会充满着神圣与骄傲,充满历史奇迹的波澜壮阔,但这样反反复复的精英咀嚼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有什么意义呢?对于学科本身的发展有什么作用呢?脱离生产精英土壤和背景的思想终将成为一潭死水。程朱理学被赋予极高的价值,普遍性、绝对性与恒常性。他的“理”将那远在春秋的孔子之“仁义礼智”变为既超越又内在的价值规范。或许就连朱熹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抬高到这样的地位,授予如此高的荣誉。孔子那个遥远的背景被加诸于朱熹这个“道统”的传承人身上,显得那样遥不可及,而朱熹当时社会状况及对当时的影响我们却无从得知。哲学研究不是踩高跷,需要不断还原,不断认识,而非站在前人肩膀上让前人扛着走。思想只有先还原才能再创造。背景的回归挖掘,思想史所依据的文献或资料的重新检讨,才能找出前人思想产生与发展的土壤,才能将前人思想与方法内化为己用。
(三)编写者的素质要求在编写过程中,我们遵循了太多的习惯,以至于习惯甚至是无意识地继承了某人的思想,这样一环接一环,脱离了生活中延续并直接起作用的一般性知识与思想。这一点上,佛经作者那种不只从书本上读到,而是不辞千辛万苦,受尽人间艰辛亲身体验才写出来著作的素质可作借鉴。这是作为传授人类文化的学者应有的担当和责任感。
篇9
这种影响的意义首先是对于日本哲学自身的意义,然后是其社会历史的意义,然后是对日本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性格的塑造。
中国本文由收集整理哲学对日本哲学的影响,首先,中国哲学是日本哲学的来源之一。同时,还应该看到,中国哲学为日本哲学提供了基本的结构,这种结构主要涉及到日本哲学所处理的关系中:
首先是天人关系。中国哲学认为人来自于天,天是人存在的根据与依托,人们应该遵循天命。于是,日本哲学也借鉴了中国哲学的这点内容,试图运用各种方式来整合其本土的思想体系,这促进了日本神道教的体现化。第二,中国哲学注重人的个体修养,突出道德的重要性。中国哲学无论是儒家学说还是佛教思想,都彰显人的心性的作用,十分重视个体的人对自己内心的反思和价值诉求,儒学思想和中国化的佛教思想都极力主张人应该作为一个道德主体去不断追求更高的道德境界。日本哲学受中国哲学的影响,不仅重视人的心性修养,特别重视人的道德感,十分重视尽忠尽孝的道德,试图最大限度地培养日本人的道德自律性和服从。而这一点也在与日本神道思想的融合中明显地突出了出来。第三,在政治关系上,中国哲学主张德治与仁政,并且利用君权神授来维护皇权。日本哲学受中国哲学这点影响很深,虽然德治与仁政的思想并不是都能完全贯彻,但是君权神授在日本近现代政治哲学中得到了最突出地体现,将天皇神化并以此建立一套完整的政治体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经验。
这样,日本哲学就系统的找到了其核心性的一些内容,日本人的生存、生活的主要内容也就基本可以囊括,日本人所需要做的也就是适应其社会历史的不同环境来添加自己的具体内容;当然,日本哲学不只是从中国哲学中得到了一些基本结构,更重要的是,它还通过借鉴中国哲学形成了自己的精神内涵。日本的思想总体而言是很多元化的,历史上儒、佛和神道思想长期并立存在,到了近现代其思想更是不断多元化,融合进了许多西方哲学的因子;但是,其思想中的基本精神却是由中国哲学继承而来:日本哲学继承了中国哲学“天人合一”的基本精神,并逐渐延伸出其独特的伦理道德结构。日本哲学在本土神道思想的影响下,融合了佛教心性论和儒学中的天人之学,形成了自己的独特创世与进化观,总体来看,首先是宇宙(日本)起源于天神,然后天皇是神(人神),继而天皇统治众生,众生要对天皇服从和忠孝,这样就形成了“天(天神)——天皇(人神)——人”的基本结构,人要想与天相互贯通,实现心性与道德上善的与天的统一与一致就要对天皇尽忠尽孝,对国家尽忠尽孝。
从以上论述和第一部分,我们可以更加明确地认识到,中国哲学对于日本哲学影响的深刻性和全面性,事实上,还有一点也是中国哲学对日本哲学的重要影响,那就是前面简要提到的中国哲学对日本哲学的影响形成了其哲学基础,并且给予其哲学开放性的基本精神,影响日本近现代哲学的发展:
第一,中国哲学为日本哲学提供了基本的内容、结构和基本精神,这是近现代日本哲学吸取西方哲学发展理论的基础。
第二,日本哲学更重要的是继承了中国哲学“兼收并蓄”的开放精神和博取众长的方法,这一点对于整个近现代日本哲学影响更加深远。中国哲学的发展史是吸收外来优秀文化的精华并且立足自身发展的历史,中国哲学在历史上积极吸收了佛学的思想精华,不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教派和相关思想流派而且整合多种思想之后,形成了具有极强思辨性的宋明理学。日本哲学也继承了中国哲学的这种精神,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日本哲学在本土神道思想等的基础之上,通过吸收、借鉴(有的时期甚至直接采用)中国哲学来发展和完善自己的思想体系。当然,很多人很可能会反驳说,日本哲学的内在精神之中就有兼收并蓄的传统,还有,当时日本社会的各种具体社会历史条件也影响当时的日本社会必须选择学习先进的文化与社会制度。但是,我要说的是,我并不否认这些反驳观点的合理性,不过我认为,我们在看待日本哲学兼收并蓄的精神和能力的时候还应该从哲学和文化之间的关系中去看待,毕竟中国哲学对日本哲学的影响太深,既然中国哲学给予日本哲学基本的框架和内容,那么日本哲学在自身对待外来文化的方法和态度上就会受到中国哲学兼收并蓄精神的影响;此外,在第一部分中讨论日本哲学受中国佛学思想影响的最后,我特别强调了中国佛学思想提出儒、释、道三教合一思想直接影响力日本佛学提出儒、佛、神道三教合一,这一点也直接证明日本哲学直接学习了中国哲学兼收并蓄的思想。
篇10
李普曼所提出的四类问题为童年哲学的研究指出了最初的方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出一套可供儿童学习的学校(幼儿园)课程,也即我们所熟知的“儿童哲学”( philosophy for children ),从而对哲学进行了实用主义式改造。这套课程有四个方面的特点,都是建立在对杜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基础上。其一是将儿童在批判、创造、关怀和合作方面的思维发展作为学校教育的核心口标;其二是将哲学视为儿童思维训练的中介,并关注儿童的哲学思考过程及其精彩观念;其三是强调哲学探究是儿童不断分享和改造自身经验的过程,它必须在共同体的氛围下,经由对话和讨论的形式才能开花结果;最后是以小说的形式,将哲学学科内在的逻辑习性及其引发的好奇、质疑等态度以吸引儿童兴趣的方式呈现。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者很容易将童年哲学与儿童哲学联系起来并质疑前者的必要性,但在笔者看来,李普曼所发展的儿童哲学体系并没有与“儿童学”本身发生更紧密的联系,也没有全面揭示出从哲学的角度理解童年的丰富内涵及其特色,因此他的儿童哲学只能算是广义童年哲学的一部分(尽管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而麻州大学教授加雷斯·B·马修斯则在李普曼的基础上对童年哲学作出了更深刻的解释,并构建出一个更加全面的内容体系。马修斯认为,童年哲学的本质可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一方面,它是研究者对儿童与童年、儿童发展论、成人的儿童观以及儿童在社会中的地位等关键议题进行哲学性反思;另一方面,童年哲学旨在研讨、反思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童年理论,协助我们思考应当对儿童抱以怎样的态度、为儿童设立怎样的生长口标、使他们在家庭和整个社会中占据怎样的地位,并意识到儿童所应具备的权利和义务等。因此,作为童年哲学的工作者,应专注于思考以下五类议题:什么是儿童或童年,童年的意义与价值,应当在童年阶段发展儿童的哪些认知兴趣和口标,如何评估儿童的道德能力以及儿童的权利与义务。在《童年哲学》一书中,马修斯对其内容体系作了进一步拓展。
篇11
政治文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在理解不同国家或不同时期的政治时,政治文化是个重要的因素。如果不考虑政治文化,我们就不会理解政治实际上是如何运转的。因为政治文化第一为政治体系的确立提供合法性说明;第二为政治秩序的稳定提供思想、意识上的支持;第三为政治统治体系的发展提供指导作用。我们深入地研究中西政治文化,了解二者各自的主要特质和差异,对于理解两国不同的政治行为和建立我国新型的政治文化都有重要的意义。
1956年,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在《比较政治体系》一文中率先使用了“政治文化”的概念,用来代替“民族性格”、“民族精神”、“政治意识”等概念。接着,在他与维巴合著的《公民文化》一书中,认为“政治文化”是指“作为被内化于该体系成员的认知、情感和评价之中的政治体系”。最后,在其《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一书中,他进一步将政治文化明确定义为“一个民族在特定的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根据这种概念,政治文化是政治体系的基本倾向或心理方面。徐大同教授认为“它包括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普遍奉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情感、价值等基本取向。它由一个民族的地理环境、民族气质、、政治经济的历史发展进程等因素。影响甚至决定着一个民族或每个政治角色的政治行为方式、政治要求的内容和对法律的反应;政治行为是它的外在表现,政治制度是它的凝固形态,政治学说是它的理性升华”。因为政治文化是超越阶级、党派界限和时间界限的,它比表层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理论更准确地反映一个民族的政治个性,所以政治文化是政治价值、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的根源因素。
哲学框架为我们理解中西政治文化的差异提供了一种可行途径,因为哲学是文化的基础。哲学包括三大部分:方法论、形而上学和价值论。方法论又可分为逻辑和认识论两部分;形而上学包括本体论和宇宙论;价值论可分为伦理学和美学。价值论来源于对世界的形而上的认识基础之上的,而方法论又是形而上的认识的基础,所以方法论是价值论的基础,而价值论就是文化的核心。
首先来看中西哲学的方法论差异。方法论包括逻辑和认识论两部分。逻辑从事寻求种种最后的标准,以便用以使我们的信仰得到根据又使得我们可得到真的知识。蒙塔古进一步指出人们的观念与信仰源自见证、直觉、理智、知觉和实践。人们在事实上也已经把每个这种源泉当作断定哲学真理的主要标准,因而跟这五种信仰源泉相应的有五种类型的逻辑学说:权威主义、神秘主义、理性主义、经验论和实用主义。也就是说,人们获得知识的途径主要靠这五种逻辑方法。从不同的逻辑方法出发,就会得到不同的认识论、世界观和政治伦理价值。
在中国哲学的开端时期,就逻辑说,表现为对人作为超越性存在的精神境界、心理体验的可能性的寻求和对人作为超越性存在的现实伦理生活的可能性的寻求两类问题的互补。按照蒙塔古在《认识的途径》一书中对逻辑方法的分类标准,中国哲学的逻辑方法可归为神秘主义的逻辑方法,因为蒙塔古将神秘主义定义为:“通过超理智的、超感觉的直觉官能来达到真理”。神秘主义逻辑方法注重直觉,把直接认知的东西看为宝贵的东西,所以中国哲学“没有明确区分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界限,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客体还是浑然一体的”。
从这种重直觉的神秘主义逻辑出发,中国哲学发展出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论和用“道”表示的本体论。葛兆光在其《中国思想史》中指出:中国古代思想世界一开始就与“天”相关,在对天体地形的观察体验与认识中,包含了宇宙天地有中心与边缘的思想,而且潜含了中国古代人们自认为是居于天地中心的想法。正是这种对天地四方的直观感觉和想象是古代中国人推理和联想中不证自明的基础和依据。从天圆地方,大地有四极八方为象征的空间观念出发,由此推彼,“人们会产生在空间关系上中央统辖四方、时间顺序上中央早于四方、价值等级上中央优于四方的想法。”当这种观念延生到社会领域,就会成为中央帝王领属四方藩臣的政治结构的神圣性和合理性。由于这种政治结构象征天地的器物,拥有与天地的“同构性”,而这些器物并非全体所有,所以只有拥有权力和能体察“天地之道”的人才能拥有它。对于宇宙时空即“天道”的探索、体验与玄想最终在思想世界积淀了一个大体成型的观念性框架,即人类生活在一个由“道”、“阴阳”、“四时”、“五行”、“八卦”等整饬有序的概念构筑起来的,天地、社会、人类同源同构的宇宙之中,在这个宇宙中,一切都是相互关联的,一切都是流转不居的,整齐有序的流转时正常的,同类联系的感应式正常的,在这一秩序中体现的“天道”,是一切最终依据也是一切的价值来源。
那么人们怎么才能感知“天道”呢?“天道”就体现在“圣人”身上。《尚书・洪范》篇说:“于事无不通谓之圣。”圣人是唯一能体察“天道”的人,所以圣人作为价值的代表,指导社会的一切行为。谁又是圣人的现实体现呢?是皇帝。《洪范》强调“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天子或君主秉承“天道”来治理天下。所以在中国传统的政治生活中,由于圣人体察天道,而君主又是圣人的代表,所以对君主的命令需要绝对的服从,于是形成了“圣人政治”。圣人为王的理论在逻辑上不仅没有对限制君权的思想留有任何余地,反倒帮助君主无限制地扩张权力,形成绝对的专制权力。“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君主对其子民拥有极大的支配权力,最终形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家国同构”、“君国一体”的认知。在“圣人政治”体制中,君主掌握绝对的政治权力,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享有随时对官员和民众的生杀予夺的权力,“雷霆雨露,莫非天恩”,民众只有服从的义务。由于皇权至上,而治理国家的官员又依附于君主,所以君权可以通过层层社会网络直接扩张到社会最底层。国家无所不及地全面支配整个社会,形成了全能政府。
从根本上来讲,西方哲学中的方法论主要是经验主义的,并辅之以理性主义。早在古希腊时期,西方就有经验主义认识论的传统。亚里士多德在研究城邦政治体制时就采取经验主义的方法。亚里士多德曾说:我们通过观察和归纳得到演证推理的可靠前提。虽然在西方漫长的中世纪,哲学一度沦为神学的婢女,但是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兴起,西方哲学逐渐摆脱经院哲学的束缚,开始用“人”的眼光来重新审视世界,经验主义的方法论重新成为主要的哲学方法论。经验主义的方法论拒绝任何天赋观念,认为人们的一切观念无一例外地都是通过某种经验而产生的,所以主张知识应当建立在观察的基础上。这种经验主义方法论把宇宙一分为二:人和独立于人的外部世界;人是认识外部世界的主体,而外部世界对人来说就是认识的客体。人和外部世界的关系就是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虽然在人如何才能正确认识外部世界的问题上,西方哲学有过巨大的争论,但是经过宗教改革和科学革命,西方成功的将依靠超自然力量(上帝)的方法排除在可行的认识途径之外,从而将人的经验确立为认识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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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写作特色
本书以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为核心问题展开探讨,理论说明极具逻辑性,把对社会历史的观念称为“描述”。以“浓厚的学术思想含量、贴近社会生活的现实分析和活泼的文字表述相统一”为写作风格,以“科学、严谨、朴实、规范”为创作学风,来展开内容的语言表述,力求既有学理的严肃、又有现实感的活泼文风。
三、内容结构
本书中王老师以个人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为研究社会哲学的切入点,分为八个章节探讨了现代实践哲学的兴起、超越原子论与整体论、探讨一种复合正义论、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等问题。
王老师首先从社会哲学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入手,阐述了社会哲学发生和成长的可能性。接着论述了社会生活的基本方式即历史哲学与社会哲学以及二者的区别。从而得出结论:市场经济与社会哲学之间具有一种潜在的关联性。接下来王老师界定了社会哲学的研究对象问题,指出造成研究困难的都是思维自身,应该让定义适合于生活,用生活中已有的领会去修正定义,修正理论思维,这种方法即为反思平衡法。由此,得出了对社会哲学对象的定义,即:社会哲学是一种对于社会生活的现实的总体把握。关于研究社会哲学的意义,王老师从两个层面去论述,一个是现实层面的意义,再一个是哲学层面的意义,并总结得出结论,若现实生活与第一哲学两个层面对于互相贯通,将有更为重大的意义。
在书中,王老师一般的讨论了关于社会生活的描述即社会本体论问题。在可能性层面上对社会的本体论问题进行了描述,勾画出了一个最一般的理论框架,一个社会思想的一般坐标系,以便借助于这一框架对于既往的社会哲学理论进行一种批判性的考察,并由之而为探讨理论发展的合理进路提供某种借鉴。在这一章中,王老师先是界定了社会存在论的含义,接着重点论述了社会生活的描述对于社会生活的意义,强调指出政治作为一种技术为人类所特有。对于日常语言与理论语言的关系,王老师指出:没有观点就没有理论,理论是观点的产物;理论语言不可避免的是派生并依赖于日常语言的。对于社会生活理论描述的后果,王老师指出:科学语言的描述通常片面抽象,而哲学语言的描述则会受到两个方面的约束,即它必须遵从理论语言的规范;它必须满足整体性描述的要求。最后得出结论:自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社会哲学的中心问题。
在书中,王老师介绍了人类本性的三维度,即生物性、精神性和社会性。指出 “人类首先是一种生物存在,不仅如此,人还是一种超生物性的精神性存在,人赋有意识,这使得人类从根本上不同于普通生物。”并进一步论述“结成社会是人类能够作为人而存在下去的最基本的条件。”继而得出结论:人之为人,只能“文化地”存在着,文化是人的宿命,人类的社会性是一种有文化的社会性。
王老师在书中指出,人类活动有三大基本领域,即经济活动、精神文化活动和社会秩序。人类的经济、文化、政治三领域的结构关系,也就是本书探讨的基本社会结构。通过分析得出结论:人类诸基本需求的一般满足方式是以“瓶颈需求”为基准的,在优先保证“瓶颈需求”获得某种可视为最低限度的满足的前提下,再尽量地去满足其他基本需求。诸基本需求的满足方式以“瓶颈需求”的满足为标准,从而得出结论:社会基本结构是由满足“瓶颈需求”的活动领域决定的。
在书中王老师还对社会价值进行了考察,指出社会的基本价值关系为权利和义务。并进一步阐明人类社或活动诸领域应遵循的价值原则为效率、公平和自由。接着详尽的论述了社会性综合价值--正义论。王老师认为: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分离性使得各个角度、各个领域的价值原则彼此冲突、难以并存。这种冲突和难以并存可能导致社会生活的不可能,因而必须予以折中协调,使之能和平共处,共同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这样一种用以折中协调诸价值原则的价值原则,便是一种正义原则。作为一种协调诸原则之原则,正义原则便是一种综合性的价值原则。正义价值的综合性体现在对各对立价值的折中上。首先是对权利与义务价值的折中。书中主要以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去分析社会生活中的三大领域经济、政治、文化中的价值原则――效率、公平、自由――的平衡和折中问题。
四、观点创新
在书中,王老师把社会的结构方式与人类的活动方式相联系,阐述了经济、文化、政治三大活动领域的基本结构关系从领域和一到领域分离的转变过程。这是极具创新的观点。
首先提出了“瓶颈需求”的概念。王老师指出:“诸基本需要的满足不可能齐头并进,而只可能是在保证各基本需要都能获得最低限度的满足的前提下,根据各活动领域的‘生产’能力进一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在活动量的分配上,起决定作用的便不是‘生产’能力最高的活动领域,而是‘生产’能力最低的活动领域,即‘生产’能力最低的活动领域有权要求优先获得足够的活动量以满足最低限度的这种需求,这种其满足手段匮乏或稀缺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只能按最低限度要求予以满足的需求,可称之为‘瓶颈需求’。”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秩序成为“瓶颈需求”。政治活动获得特别重要的中心地位。这就意味着社会秩序的需求和生产获得了一种基准的地位,进而意味着,要求以生产社会秩序的政治活动为基准来决定如何安排其他领域的生产活动。政治活动的中心地位决定了非市场经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合一的社会运行状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分工的市场交换所造成的人们之间以物为中介的依赖关系的普遍化,构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是市场交换的副产品。由于成本的低廉,这一生产方式成为市场经济社会主导的社会秩序生产方式。政治活动的特别重要的地位在市场经济社会不再那么重要,其限制作用也就成了弱强制,或不再强制。各活动领域各归其位,形成诸领域相对分离的状态。
由于在物质生活资料和社会精神两种现实的生活需求中的物质生活水平一般地稳定在大致能满足基本需求的水平上,易生波动的社会秩序对于人类的生存便有了决定性的意义,于是,主要地提供社会秩序的政治活动便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了中心地位,并使经济活动与精神文化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服从于建立或保持社会秩序的需要,从而不可避免地使得三大活动领域以政治为中心而结合为一个其间具有高度密切关系的整体,即领域合一。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分工与交换高度发达,经济活动高度社会化,人们之间由此而建立了一种相互依赖的经济纽带关系,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得经济活动本身就直接构成了一种保证社会秩序的力量。这样一来,政治活动虽仍有社会整合的重大作用,但既然不再是社会秩序的唯一主要提供者,作为统合一切领域的中心地位自然不再存在。由此导出的结果是,各个活动领域间将不再存在一种直接的从属关系,而是相互拉开了距离,相对地分离了。这可简称为领域分离。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这是从非市场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是社会结构所发生的最为根本性的变化。
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的引起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诸价值原则的疏离、政治的民主化、文化的复调化等一系列变化。三大领域从合一到分离的转变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理论体系,这为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