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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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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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为绩优企业做大做强做好顶层设计。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切实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帮助企业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机构职能。积极搜集国内外行业信息,为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拓展提供参考决策信息,理清发展思路。参与项目谈判跟进,与企业共同商议远景规划,对重要文件、决策提供可行性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是为困难企业突破瓶颈做好路径设计。重点延伸拓展企业风险防范、定向增资扩股、金融机构贷款、反担保贷款、购销合同协议、委托担保协议、劳资纠纷协议、民间借款合同等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帮助企业创新融资理念,评估企业投资扩张风险,寻求重组重整等方式为企业解困,拓宽融资渠道和空间,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三是协助规避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继续发挥企业法律专家顾问团的作用,实行顾问团成员联系企业“法律体检”制度,组织顾问团成员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对重点企业采取位置前移、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的方式,代为起草文书信函、代为修改法律文书、代为评审各类合同。帮助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防范企业对外经营、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

四是帮助企业健全用人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进一步完善涉企案件调解制度,及时化解合同争议。畅通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资纠纷等常见多发问题提供快速有效解决方案,让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开展系统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以用人、定岗、决策等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对人事部门、股东决策层的依法依规运作进行培训;以合同管理、应收款控制、知识产权等环节为切入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维权技能培训。通过有针对、全方位、系统化的培训,保证企业拥有健康发展机体。

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服务群众保障民生

一是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确保应援尽援,确保援助案件有序增长。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护民生系列活动。继续把农民工作为重点群体,将欠薪案件作为重点领域,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援助行”专项活动。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和涉法涉诉当事人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减少缠访闹访。

三是持续推进法律维稳工作。充分发挥中心工作人员法律专业优势,积极配合领导接访,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的协调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履行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为区政府及部门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四是有序开展规范化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区局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法律服务窗口轮流值班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一线窗口服务水平。

五是打造便民法律服务网络。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完善舆情分析机制;加强与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拓展援助便民服务体系;以远程法律服务网为特色打造便民服务网络,继续完善三级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着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做好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和迎检工作,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为契机,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督查指导,巩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和业务装备建设,紧紧围绕“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的目标,健全司法所目标责任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

二是着重完善调解组织体系。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模式,在巩固和完善我区镇(开发区)、村(社区)传统调解网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中心城区的社区试点建立物业纠纷调委会。二要健全完善新居民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三要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巩固规范“诉前调解”,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构建。

三是着重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要继续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以奖代补”措施。二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区、镇、村(社区)三级定期排查、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随时排查、重点部位突出问题定点排查的原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三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四导工作法”和“三诊”调解法,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做到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6%以上。

四、加强特殊群体管控,提高执法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推进矫正执法规范化。通过以会代训、参加省市培训等形式,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理解、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从而进一步规范审前调查、严格执行监管规定、依法落实奖惩措施。

二是完善网络平台,推进矫正监管信息化。全面启用社区矫正指纹报到系统,推进GPS手机定位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动态排查,严肃矫正人员日常报到制度,及时掌握全区社区矫正人员情况。

三是创新载体措施,推进教育帮扶人性化。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总结一批我区矫正成功案例,统一编印矫治教育参考资料,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在镇、善琏镇建立帮教基地,规范开展社区服务,培养社区矫正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配合协同化。在理清职责的基础上,着力在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密切协调配合等方面下功夫,制定我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规定,健全完善区矫正办成员单位季度例会、联合执法检查、集中点验等制度,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五、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强化我区法治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三类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区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五个一”制度,培育一个“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编写《区新居民服务手册》,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新居民普法宣教活动;开展“法律进景区”活动,积极探索旅游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新机制,助推古镇创建全国5A级旅游景区。

二是创新拓展普法阵地建设,精心打造“点线面全维度”普法平台。与“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行”栏目合作,在我区举办一次大型法律文艺演出活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官方微博等普法新兴载体建设,逐步形成包含司法新闻、案例解析、新法直击、普法平台、矫正专线等在内的8大专题特色栏目;大力拓展城市大屏幕、农民广播、远程教育系统等新兴普法载体。

三是精心组织两项创建活动,有力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实际逐步落实各项考核、评估、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水平,今年争取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科学规划“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程序,争创市级诚信守法企业2家,区级诚信守法企业10家。

六、推进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理论政策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十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深化“星期一夜校”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积极组织参加“双休日选学”,配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群众工作能力。深化“进村入企”服务工作,参与“双百分”、环境整治活动。深化服务理念,探索适宜的群众工作方法,建立与群众的良好互动关系;细化工作举措,注意搜集民情民意,贴合群众服务需求;创新工作亮点,整合多元化服务资源,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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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提升优秀司法所创建面。

一是加强6个优秀司法所创建。在现有两个省优秀司法所(固城所、阳江所)的基础上,加快淳溪、东坝、古柏、漆桥、桠溪、砖墙6个优秀司法所的创建,做到人员满编、内部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硬件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提高,体现司法行政实战能力强的特点。二是培育特色和典型。在创建工作的同时,根据各所的特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培育特色和典型:淳溪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有所突破;东坝所在帮教安置上有所突破;古柏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有所突破;漆桥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上有所突破;桠溪所重点在法制宣传上有所突破;砖墙所在建筑企业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上有所突破。三是坚持司法所年中、年度考核制度,实行通报制,确保工作不松懈。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争创“五五”普法先进县,提升普法实效性。

一是建好一个学法网校。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开发一套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应用系统,启动网上学法平台、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学法、考试的独立性、自主性、科学性、灵活性。二是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平台和亮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武家嘴“法治文化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定期更新法治文化长廊内容,充分发挥普法平台功能作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覆盖面。三是筹建一个功能设施相对齐全,有一定规模的县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县委宣传部、法宣办牵头协调公、检、法、司、教育、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爱心组织、学校共同参与,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力量,联手共建。四是筹建一支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队伍。整合全县文化(文艺)人才资源,依托现有文艺骨干,加强法治文艺创作,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五是加大对普法器材装备的投入。购置装备一套便携、实用、灵活、面向基层一线的普法宣传装备,实现静态教育与动态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灵活性、实效性。

四、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创建进度,提升全县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四民主、两公开”,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实效。二是提高创建质量和创建达标率。按照创建标准,加强检查指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台帐资料。保证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分别达到13℅、70℅以上。三是做好武家嘴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迎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武家嘴村2010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部级验收。

五、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社会弱势群体的满意度。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和知晓率。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的主渠道宣传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创新形式、突出亮点,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二是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提高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形象。强化“148”服务窗口形象,逐步推行“点援制”服务,满足受援人对法律事件专业的需求。三是强化农民工维权,推动特色法律援助向前发展。在以法律拥军为龙头的特色法律援助中,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的维权工作。简化放宽农民工工资、工伤等问题的法律援助条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基层工作站建设,把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在县城栖凤花园和全县建筑行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积极争取条件,加快县法援中心建设,达到省级新一轮规范化建设要求。五是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案件承办过程中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全程监督检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六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整体水平。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定期召开法律援助例会,及时总结和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新机制。

六、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范矫正和帮教管理办法。

一是完善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进一步建设好社区矫正县、镇公益劳动基地和县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二是修订出台《县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拓展安置途径,鼓励自谋职业为主,政府及有关组织引导、扶持其就业为辅,多渠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探索就业和社会保障新途经。三是开展延伸帮教,亲情帮教,组织有关单位及服刑人员家属定期不定期到监所帮教。同时认真组织年度排查工作,严控重新犯罪行为发生。

七、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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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规范建设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强化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3、按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加强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建设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有效化解各种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

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

1、巩固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提升全县司法所建设水平。依据市局出台的基层司法所管理办法,对全县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所务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业务开展等情况开展考核和跟踪问效。

2、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加强新任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

3、对全县基层司法所的的办公用房、装备设施等进行一次普查,并将普查情况统计上报。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体系和质量监督考评体系,加大对违纪违法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

2、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布局,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村集体经济、私营经济、外来投资者、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3、举办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四、基层司法所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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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细化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明晰部门和乡镇“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结合依法治县工作细化考核考评办法,以考核促工作;推进“以案释法”和媒体公益普法,切实抓好农村普法读物的编发,推广新媒体新技术普法,重点解决好由谁普法、怎样普法、如何考核的问题。

3、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深化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法治示范乡镇、法治示范村(社区)等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基层自治水平;打造县城和各乡镇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景观,扩大普法覆盖面。

二、继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4、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结合乡(镇)换届,调整充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员,确保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加大医疗、交通、物业、旅游、产权改革交易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工作针对性;争取将人民调解纳入网格化管理,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5、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探索推行人民调解员培训上岗制度,全年组织全县性重点单位、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2次以上,到各乡镇开展辖区人民调解员培训1次以上,全力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

6、推动人民调解方法创新。开展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攻坚活动,坚持抓早抓小、访调对接,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全年调处矛盾纠纷5000件以上,成功率达97%以上;加大医疗纠纷调处力度,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完成2016年新农村示范片综治调解中心建设任务。

7、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争取将人民调解纳入对各乡镇的目标考核;按季度兑现个案补贴;下大力气解决好乡镇调委会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有压力办事、有积极性办事问题。

三、从严抓实特殊人群管控

8、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开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培训2次以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次以上,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力争纳入全县规划;坚持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推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相关服务。

9、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创新。推进“4+X”矫正小组建设和分类管理制度,落实计分考核规定,重点落实好月学习、劳动制度;继续发挥科技助管作用,加强“司法E通”平台管理;探索利用好“指纹报到”等监管形式;推进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进入正轨;全面杜绝脱管漏管,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10、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考评制度,推动乡镇和相关主管部门履行安置帮教职责;落实刑释人员就业安置、社会救助和困难帮扶政策,提高安置帮教对象走访率,确保刑释人员帮教率达100%;争取将安置帮教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政府购买相关服务工作。

四、纵深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11、加强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努力实现党政机关、各乡镇法律顾问覆盖率100%,规上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80%;开展全县法律顾问培训活动1次,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规范法律顾问履职;将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纳入依法治县考核内容,规范考核标准,推进法律顾问为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2、加强重点工作专项法律服务。主动为县内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努力解决涉及土地流转、征地拆迁、项目引进、企业经营、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帮助;实施好《为全市精准扶贫做好法律服务八条具体措施》,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精准扶贫工作,帮助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助力全县脱贫奔康。

13、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全年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巡查活动1次,规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管理和执业;畅通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纪行为举报通道,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五、持续推进法律援助

14、开展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建立统一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年内开展2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制定《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直接与经费挂钩。

15、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协调在县武装部、残联、妇联、团委、关工委、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站点,推进城乡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确保有需要的困难群众能第一时间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探索推行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权下放机制,全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力争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以上。

16、全面落实律师参与接待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律师参与、调解、处置等制度,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引入法律援助渠道。

六、务实强化队伍管理

17、加强干警学习培训。继续抓好党总支和9个基层党支部建设,年内组织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技能大练兵”培训活动1次,各组织业务工作培训活动1次,全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法纪意识,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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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基层局(所)示范化建设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印发全省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通﹝2015﹞56号)标准和要求,开展全市首批省级示范司法所的申报、审核、验收、评定等工作。按照示范县(区)司法局创建标准,适时开展省级示范县(区)司法局创建活动。通过建立新的激励机制,开辟阶梯式发展格局,培育典型、选树标杆,充分发挥优秀局(所)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基层局(所)整体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积极推动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与司法行政向基层延伸工作相结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管理一站式、办事一条龙”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起以县(区)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为基础、村屯(社区)法律服务点为纽带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体系。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形式、培育典型,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室(站)经验,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四)探索实施“一局一品”创新工程。基于各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发展不平衡但各有特色、各有所长的现状,鼓励各地集中力量,在基层局(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业务方面,发挥现有优势,打造地域品牌,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逐点探路,实现“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再按照“先进性、实用性、可复制性”的原则,引导各地取长补短、互通有无、整体推进、全面提高。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巩固我市现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成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因地制宜、因情设置,有针对性地探索其他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巩固健全排查调处组织网络,规范排查调处运行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丰富调处纠纷手段,发挥基层司法所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体地位,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在多方联动中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进行统计,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员组成进行汇总,确保人民调解组织与其他机构相互联系畅通,在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作用,形成对接工作规模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三)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依照《人民调解法》和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的“五落实、六统一”要求,重点对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派驻调解室、个人命名调解室在组织设置、人员组成、名称标识、调解程序、工作制度、场所设施等方面进行规范。采取县(区)司法局全面指导,市重点检查等方式,力争使85%的专业性调委会、90%的乡镇(街道)调委会、60%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实务与技巧、人民调解的卷宗制作等知识。按照司法部即将出台的《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发展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管理、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以案定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积极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积极推进“双延伸”工作机制。按照《关于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双延伸”工作的意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

(二)切实做好特赦人员后续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做好特赦人员安置帮教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了解掌握特赦人员信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及其家庭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各县区要以政府投入为主或依托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1个以上,认真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困难,防止脱管失控,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四)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提高就业率,在落实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政策和措施上实现新突破,并全力动员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加强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和衔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服刑人员信息录入核查、刑满释放前基本信息对接、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等工作环节,做好信息准确到位、在监出监对接到位、必接必送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帮教措施配合到位,减少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六)要完善工作考核考评。要全面落实中办〔2010〕5号和司通〔2010〕67号文件要求,按照各个司法所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衔接信息”等要求,在坚持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各县区司法局应当实行对司法所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五天评价和月通报”网上考核制度,市局也将实行“季通报”网上考核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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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司法鉴定机构要把开展认证认可工作,作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尚未通过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要克服种种困难,切实加大引进司法鉴定人才和资金投入力度,配置先进仪器设备,改善执业条件,按照规定通过相应的能力验证活动,争取早日取得认证认可资质。已经通过省级资质评审的鉴定机构要总结认证认可工作,不断完善鉴定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机构规范化水平。

3.积极培育高服务、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严格按照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要求找准差距,加强基础设施和各项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省级司法鉴定机构,为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发挥作用。

二、注重司法鉴定人素质培养,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

4.继续加强理论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司法鉴定人的诚信、公正、自律和法律意识,使全体司法鉴定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形成浓厚的“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营造“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的管理环境和执业环境,不断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发展。

5.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鉴定机构从司法鉴定的受理、实施到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从司法鉴定的技术方法、操作规程到适用标准,从检材、设备到司法鉴定文书格式,都要严格依法要求进行,保证机构执业活动的标准化。司法鉴定所不可以超范围鉴定和超执业类别鉴定,要按照《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司法鉴定委托规则》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认真执行两个《会议纪要》,并依照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作出具体司法鉴定意见。

6.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司法鉴定所不可以使用支付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增加业务量,司法鉴定人不能私自接受鉴定委托、收取鉴定费用。自觉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杜绝接受当事人请吃、收受当事人礼物的不正之风。司法鉴定所以及司法鉴定人要严格履行执业保密义务、鉴定人出庭作证和回避义务。

7.树立实行重大、敏感事项报告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要实行重大、敏感事项报告制度,提高防范执业风险、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

三、加大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监管力度

8.积极开展司法鉴定专项检查。重视司法鉴定专项检查活动,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方案,按照“检查、整改、巩固、提高”的原则,以查阅台帐、现场查看、走访相关单位等形式全面开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业务,提高司法公信力,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9.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年度执业情况和鉴定人执业考核。

成立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小组,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自律管理水平、综合实力、业务质量、投诉举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状况,业内及社会评价等方面,采取鉴定机构自查、互查和评估委员会检查、调查、座谈等方式,每年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情况进行考评。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机制,及时查纠违法及不当的行为,切实提高鉴定质量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发展。

10.建立司法鉴定质量管理监督机制。推行服务质量承诺

制度,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文书三级审核把关制度,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会鉴、讨论制度,积极采取出庭质证、发放当事人意见反馈卡,聘请行业监督员,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召集鉴定意见使用单位进行座谈,加强沟通交流等方式有效保障鉴定质量,对鉴定质量的管理和监督贯穿于整个司法鉴定过程。

11.重视投诉案件的处理。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要求处理投诉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保障和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鉴定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推进规范建设,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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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大力宣传平安、法治创建活动。围绕服务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做好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宣传报道。做好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我区法治文化精品的宣传报道。围绕服务改善保障民生,做好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布局,完善律师参与涉法长效机制。

三要大力宣传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举措。要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系,做好优化职能配置,开展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宣传报道,作好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的宣传报道。

四要大力宣传加强队伍建设的做法成效。围绕进一步增强队伍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围绕发展司法行政文化、廉政文化和机关文化建设的宣传报道。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深化党务政务和执法执业公开的宣传报道。

二、注重协调,加强合作,推动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要加强与媒体合作,创新新闻宣传载体。各司法所也要结合自身实际,继续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合作,确保各级主流媒体对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刊登率。利用好每月《日报》的司法专版,加强新闻线索报送,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

二要注重新闻策划,提高发稿质量。完善新闻宣传策划制度,围绕社会普遍关注与司法行政系统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勤于策划,善于谋划,及时向媒体通报、新闻线索。在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上推出重点报道、重头报道。

三要加强研究,优化效果。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注重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事件或案例,通过法援热线、调解工作室、今日说法等形象化、新闻化的小栏目、子栏目等形式,穿插于电视、报刊现有的新闻栏目中,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三、加强领导,提升素质,切实保障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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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的基础上,我分析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和任务,了新世纪司法行政工作应当“面向现代化,法治化”的设想,厅党委会,并在系统上下征求意见,工作设想在今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确立。

“面向现代化法治化”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强化创新意识、意识、责任意识,更新职能观和管理观。紧扣“十五”计划的“建设富裕的小康社会,为率先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认识和把握司法行政机关在培育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党委、人大、的工作,服务于、服从于经济建设中心,以依法治省为,综合司法行政的整体职能,使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建设的环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所肩负的法治化“器”和“催化剂”的作用。为此,要跳出司法行政看司法行政,并将工作的评价标立为:有利于我省“富民强省,率先现代化”的奋斗,有利于全省的法治化进程。

为实施“面向现代化法治化”的工作主题,着重抓了两的工作:制定《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五”期间发展计划》,深化改革,创新,确立新世纪初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在全系统五项工作:在依法治省和法治化进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法治的职能作用;监狱劳教、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外抓,内抓管理,职能整合,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挑战;建设“人才高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品牌优势”。

二、抓好依法治省和“四五”普法工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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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要全面准确地阐述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和作用,真实鲜明地反映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状况和先进事迹,及时有效地报道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热点、最新举措、新鲜经验、典型事例和相关政策。

二、组织和职能

3.在厅党委的领导下,省厅新闻中心统一负责、归口管理、综合协调省厅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具体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规划和组织实施。

4.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应建立健全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根据需要也可以设立新闻中心(或增挂新闻中心牌子),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

5.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要依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围绕中心任务,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计划,落实各阶段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定期通报新闻宣传工作情况,联系新闻媒体并与之建立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安排新闻采访、采风,开展工作例会、业务培训等活动。

6.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和宣传报道网络。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要因地制宜,建立通讯员队伍,并鼓励全系统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及时采写新闻稿件,向省厅报送重大新闻线索;同时要明确专人每季度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和上报。

三、载体和措施

7.建立新闻宣传协作机制。省厅、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要加强与省、市级主要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开辟专题、专版、专栏宣传,构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平台,强化宣传作用。

8.建立新闻宣传资源共享机制。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在积极做好自身的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应服从和接受省厅新闻中心的指导和协调,并在人力、设备和技术等方面,加强联动运作,分工实施。各地各部门对重要题材,拍摄的电视专题片或影像素材,可通过省厅新闻中心审核后,择优报送省级电视台播放。

9.建立新闻宣传信息沟通机制。省厅、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归口单位要及时向本级机关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通报工作信息、新闻线索;各条块召开综合性工作会议和重要的业务工作会议,应通知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派人参加;重要的宣传文稿、影视资料,应同时报送省厅新闻中心。

省厅、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与办公室要通过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例会等方式,及时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共同推进新闻宣传工作;对其中有新闻价值的工作内容,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要及时强化宣传,扩大影响。

10.建立新闻宣传审核制度。各地各单位新闻宣传以及接受各类媒体的采访宣传,应由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向媒体投送的宣传报道稿件、图片和信息,均应经新闻宣传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发送。对重大、突发性的事件需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核签后才能对外进行报道。对制作的影视宣传专题片,应经严格的审片程序,方可报送电视台播放。

11.建立新闻宣传通报机制。省厅每季度编发1次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和计划,及时通报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和省各新闻媒体;每季度通报1次各单位报送宣传稿件和影视片数量及采用情况。

12.建立新闻宣传培训制度。省厅每年组织联络员和通讯员进行培训。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培训。

13.切实加强新闻宣传职能部门自身建设。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配置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逐步配置必要的新闻宣传设备,保证落实新闻宣传经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14.在综合运用本系统资源,强化整合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系统外的同志为特邀通讯员,邀请和组织作家、记者深入司法行政系统,进行采访、体验生活、采编新闻作品。

四、责任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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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考评。为了抓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根据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制定了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2、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县普法办制定出台了《“法律六进”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了活动开展。对各级机关部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把农村普法作为工作重点;对社区居民采取“四个一”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反对不正当竞争等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各单位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以及执法内容宣传栏,开展了“文明服务窗口”和“依法办事单位”争创活动,建设了一批文明单位。今年是省级普法验收年,县普法办认真贯彻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3、将普法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相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推动了经济社会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

二、公证工作

2012年上半年共办理各项公证46件,其中涉外民事11件,国内民事35件。公证人员重点抓好了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的工作。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联系卡、赶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宣传公证法律制度,不断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扩大业务领域。我处在三月一日公证法实施四周年之际,与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宣传股密切配合,以“公证进万家,受益你我他”、“弘扬公平正义,共建和谐逊克”为主题宣传口号,发放宣传单三百五十余份,在奇克镇繁华路段设立咨询台,解答法律咨询87人次,逊克县电视台对这次宣传活动进行了滚动播出,进一步扩大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律师工作四、法律援助工作五、基层工作六、刑释解教工作

我县去年刑满释放人员共23人,今年上半年刑满释放人员共7人。在今年上半年即3月中旬组织释放人员10人进行了进行政策学习和实用技能培训学习。针对农村籍的释放人员主要就农业技术方面进行培训学习,以及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针对城镇籍的释放人员主要从树立正确人生观,开展就业渠道上进行知识和培训。其中有1名开了化妆品商店。

七、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将队伍建设贯穿整个工作的始终。围绕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纪律作风的明显好转,法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形象明显改观的目标,一是抓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班子内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二是抓队伍素质提高,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载体,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干部业务素质,达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确保队伍不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目标压人,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打下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

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仍存在个别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了一些不应该出现的工作失误,工作质量低下的问题。二是抓工作落实和推进工作力度不够。有些人精神状态不佳,争先创优信心不足,抓工作落实的方法停留在安排部署层面上,不能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面对面指导,致使有些工作浮在面上,落不到实处。对以上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年工作基本思路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保障职能和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三大职能,确定2012年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思路是:

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法律赶集”和“送法下乡”活动,加强基层普法组织特别是企业、学校等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深入研究推动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服务向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延伸的方式方法,扩大法律援助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三、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继续规范调解程序、调解档案,坚持纠纷月统计分析,加大排调力度,扩大调处范围,提高调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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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民事调解工作为基础,确保一方平安

今年的民事调解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年初我们举办了基层民调工作人员培训班,在培训中我们针对工作实际,拿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使我区基层民调人员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年我们共调解案件264起,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无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以安置帮教工作为载体,竭力帮助弱势群体

我区目前共有两放人员256名,其中今年放回58名。这些人员大多数没有一技之长,流向社会,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之一。我们针对此,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对他们进行就业技能的培训。为他们就业想尽一切办法。目前,我区两放人员安置率已达90%以上,今年两放人员安置率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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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起来我做到三个结合:即法制宣传工作与维护稳定相结合;法制宣传工作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法制宣传工作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宣干部熟悉法律,回顾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有工作经验的特长,围绕中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的公信力。

健全目标考评。为了抓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根据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法,制定了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县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大力建议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反对不正当竞争等现代企业经营理念,2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县普法办制定出台了法律六进”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方法地全面推进了活动开展。对各级机关部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把农村普法作为工作重点;对社区居民采取“四个一”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维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平安生产教育;各单位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以及执法内容宣传栏,开展了文明服务窗口”和“依法办事单位”争创活动,建设了一批文明单位。今年是省级普法验收年,县普法办认真贯彻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推动了经济社会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3将普法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相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经济建设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二、公证工作

其中涉外民事11件,年上半年共料理各项公证46件。国内民事35件。公证人员重点抓好了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保证和改善民生服务的工作。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联系卡、赶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宣传公证法律制度,不时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扩大业务领域。处在三月一日公证法实施四周年之际,与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宣传股密切配合,以“公证进万家,受益你弘扬公平正义,共建和谐逊克”为主题宣传口号,发放宣传单三百五十余份,奇克镇繁华路段设立咨询台,解答法律咨询87人次,逊克县电视台对这次宣传活动进行了滚动播出,进一步扩大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律师工作

全所律师在司法局的领导下,今年来。紧紧围绕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发明性地开拓法律服务领域,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访农民工打工集中地,建立“法律服务卡”为特困企业、特困群众、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提供高效优质免费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共办理案件41件,比去年同期减少7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37件,行政案件1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义务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全所律师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为县政府排忧解难,并积极参与律师参访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促进逊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四、法律援助工作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148法律咨询热线的桥梁作用,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法律问题;利用法律进社区、进村屯等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按《法律援助实施方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今年上半年,逊克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料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28件(诉讼案件12件、非诉讼案件16件)发表简报二篇,送法下乡二次。机构编制、人员安排情况早在中心成立时就已落实到位,日常上报工作及时准确。目前为止,中心操持的援助案件没有投诉情况。

五、基层工作

县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8件,半年来。调解胜利12件、转司法诉讼解决4件,诉讼、非诉讼案件2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7人次,料理法律援助2件,为2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为集体和村民挽回经济损失35.6万元,宣讲法律场次8场,受教育人数6970人次,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司法建议7条,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积极抓好民间纠纷排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1件、调处65件,对6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顺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镇、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加强“调访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公室,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28件,调访人员解决20件,移交司法机关6件,转上级行政处理2件。全县各级调访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

六、刑释解教工作

今年上半年刑满释放人员共7人。今年上半年即3月中旬组织释放人员10人进行了进行政策学习和实用技能培训学习。针对农村籍的释放人员主要就农业技术方面进行培训学习,县去年刑满释放人员共23人。以及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针对城镇籍的释放人员主要从树立正确人生观,开展就业渠道上进行知识和培训。其中有1名开了化妆品商店。

七、队伍建设

将队伍建设贯穿整个工作的始终。围绕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促进纪律作风的明显好转,法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法律保证进一步完善,社会形象明显改观的目标,一是抓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时提高班子内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二是抓队伍素质提高,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载体,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干部业务素质,达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确保队伍不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目标压人,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打下基础。存在缺乏。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上半年以来的工作。但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仍存在个别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呈现了一些不应该出现的工作失误,工作质量低下的问题。二是抓工作落实和推进工作力度不够。有些人精神状态不佳,争先创优信心缺乏,抓工作落实的方法停留在安排布置层面上,不能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面对面指导,致使有些工作浮在面上,落不到实处。对以上问题必需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下半年年工作基本思路

确定年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思路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保证职能和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三大职能。

通过开展“法律赶集”和“送法下乡”活动,

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基层普法组织特别是企业、学校等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

深入研究推动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服务向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延伸的方式方法,

二、进一步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扩大法律援助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

三、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继续规范调解顺序、调解档案,坚持纠纷月统计分析,加大排调力度,扩大调处范围,提高调处质量。

以建立“学习型机关”为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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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我们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拿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首先,我们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作务。我们今年把迎接全市全省“五五”普法验收列为重中之重。我们为此专门制作了反映我区“五五”普法成果的专题片。我们还精心排练了一场大型的文艺演出。面对我区基层五五普法工作薄弱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Xx区五五普法验收考评标准。加强了对各单位的检查考核。其次,我们建立的严密了法律宣传组织体系。区级成了领导小组,各单位层层落实了组织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使五五普法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一年来,我们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五次,开展培训讲座10多次。收到了好效果。

二、以民事调解工作为基础,确保一方平安

今年的民事调解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年初我们举办了基层民调工作人员培训班,在培训中我们针对Xx工作实际,拿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使我区基层民调人员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年我们共调解案件264起,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无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以安置帮教工作为载体,竭力帮助弱势群体

我区目前共有两放人员256名,其中今年放回58名。这些人员大多数没有一技之长,流向社会,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之一。我们针对此,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对他们进行就业技能的培训。为他们就业想尽一切办法。目前,我区两放人员安置率已达90%以上,今年两放人员安置率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