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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堂教学方式研究的意义
首先,传统教育长期形成的教学方式是课堂教学,学生主要以静听、静观、静思的方式进行学习,处于被动地位,其活动形式主要是大脑机械记忆的活动。在这种方式下学生以个体学习为主,相互竞争,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实践性,缺乏群体的合作性,学习无兴趣、无动力,互不关心,不会交往,自我封闭等等,影响了学生全面、健康、主动地发展,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民办高校要想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生存下去就必须改变这一现状,探索出有自己特色的课堂教学方式,以增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为国家培养出合格的人才。
其次,进入大学之后,大学生学习有自身的特点。(1)广博性。进入大学后,大学生普遍觉得知识浩瀚如海,他们渴望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的获得各种知识和技能。(2)专精性。大学生的学习活动是一种以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特征的社会活动,围绕着如何使大学生尽快成为高级专门人才而进行。(3)自主性。大学生的学习虽然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但是不像中学生那样绝大部分时间是被动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而是有相当大的自主性。大学生有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这就决定了大学生要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学习计划能力。(4)创新性。创新性是指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书本结论之外新观点的寻求和钻研。大学教育的根本任务之一就是要重视培养学生具备思考、探索问题的本领。
最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国际贸易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学习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贸业务能力与创新能力,毕业后能在外贸公司、跨国公司及各类企业的相关部门,从事进出口业务、外贸业务管理、市场推广和营销策划等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今后的工作环境除了让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与人沟通交往与合作的能力。
二、生本教育的方法
鉴于传统教学方式存在弊端、大学生学习有其自身的特点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应具备较强的与人沟通交往与合作的能力,我们提出了生本教育观。具体来说就是在课堂上运用各种方法,为学生自主学习而设计好具体环节,把教转化为学,以学定教,最大化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的有效性。
(一)先做后学,先学后教
此法是让学生通过实验、探究、预学、尝试练习等途径,对研究对象的本质及内、外部联系产生直觉地、感性地、综合地认识或疑惑,在教师的启发和帮助下,达到对知识感悟深刻、易于内化、增强学生创新思维的目的。如“国际商务英语口语”课的教学,在课前先给学生设置一些商务情景,学生在课下准备。在课堂上采取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交流讨论,通过学生讲解、角色表演、作业互改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开口讲英语,提高英语会话水平[1]。为了避免学生准备不充分、课堂气氛不活跃,老师还可提出学生感兴趣的话题,引导学生讨论。例如,在《公司及产品介绍》一章中,教师先讲授一些常用句型、接待礼仪等理论,然后,通过幻灯片给出一条英语新闻———2008年欧盟对中国贸易出口配额增加,并补充过去欧盟对中国贸易出口政策。学生通读后,给出讨论话题,DothetradebetweenEUandChina’sImport&Exportcorporationshaveapros2perousfuture?(中国与欧盟外贸公司之间的贸易有好的前景吗?),用20min时间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中,要求每个小组根据老师讲授,结合课本内容,提出自己的观点并给出至少一个理由。教师应积极参与到各组中进行引导及答疑。最后每组找1~2位同学将各组观点陈述,教师对其发音、观点等给予纠正和点评。如果时间允许,教师还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给学生做出示范。这样,在课堂上体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多,学生是真正的学习的主人。其教学模式:创设问题情境—提出问题—尝试解决—师生合作—引导学生小结。又如“外贸单证”课的教学,教师利用外贸单证系统,给学生在课堂上布置作业,让学生把在课堂上学到的制作单证的理论知识在模拟机上检验。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制作单据,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老师当场解决问题。通过这样的训练,学生真正掌握了外贸制单的技能,为成功就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
教研室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积极加强实践性教学,比如:在教授“报关实务”、“国际货运”课程时,授课教师与西安海关联系,安排学生去西安海关观摩,并邀请西安海关报关科科长就报关程序和海关法规等知识进行专题辅导。活动过后让学生对此次活动进行小结,并就学生认为的实践和理论脱节的部分进行讨论,以增学生生的操作能力。
(二)创设自主学习氛围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采取小组讨论、小组竞赛等方式,各组之间互相提出问题,互相解决问题。学生个人能解决的问题个人解决;学生个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学生合作解决;学生合作解决不了的问题,师生合作解决。教师起着启发、引导、帮助的作用,学生自主、主动学习,思维互启,创新灵感增强。
(三)加强学习方法指导
教师教给学生的知识是有限的,而学生自学得到的知识是无限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学习方法的研究,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1)确定学习目标、科学安排时间。(2)指导学生学会学习。(3)组织课外学生学习互助组,如“一帮一”等。
三、结果分析
开展“生本教育下教学方式研究”1年余,体会如下:
(一)学生从要我学变为我要学。
实践表明:实施生本教育下的学生普遍要求老师继续举行生本教学,要求教师多布置任务。
(二)学生从苦学转变到乐学
传统的教学教师讲得多,学生睡觉也多。由于生本教育体现了为学生为本而设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尊重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权,学生在学习上自主,所以,他们学习的热情高、主动性强,创新意识强,维特别活跃,学习效率高。他们体会到了学习的乐趣,乐于学习。他们欢迎新的教学方法,例如分组讨论在课堂上的使用。
(三)有利于学生创造性和个性发展
传统教育以教为主,强调学生接受知识,视学生为容器,忽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重理论、轻实践;重视记忆,忽视创新。生本教育不是教师把结论告诉学生,而是运用源流式教学法,让学生在原有的基础知识去探究、去品味、去熏陶、去感悟,学生的创造性得到发挥、个性得到发展。生本教育尊重了学生、尊重了学习天性,创设了自由空间,学生创新灵感较强、生命自身提升。
生本理念下的教育,回归了生命本体,把教育和人的生命发展联系起来,尊重了学生的天性,学生就会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学习中去,实践证明:生本教育理念下的学生,普遍达到我要学的境界。生本教育树立了“谁的事,谁来做”理念,学生学习积极性高,理解知识层次深、感悟大,学习成绩普遍得到提高,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得到发展,从而培养了更多适应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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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基本情况分析
1.学生情况分析
宁波中等职业学校国际贸易专业招生情况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三年制职高,其中部分是直接以就业为导向培养的专业学生,另外则是以单招单考为目标导向培养的学生。第二类是招收五年一贯制的国际贸易专业学生,这类学生的基本特点是中考成绩与三年制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相比,分数相对较高,女生较多,部分学生的英语成绩较高,形象思维能力较强。但实际教学中,笔者发现,大部分学生对专业认知和就业情况不十分明确,抽象思维能力较弱,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较差,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较弱,部分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还亟待提高。
2.师资情况分析
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国际贸易专业课教师主要来自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毕业生。传统的高等教育让教师具备较高的理论知识,但是从学校学习到学校工作的经历,又使得教师缺乏实践操作能力,与企业岗位的实操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给教师在平时实践教学过程中带来了巨大的障碍。此外,双师型教师的缺乏,使得教师专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逐渐成为中职优化专业结构、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的重要制约因素。
3.实践课程教学环境分析
国际贸易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大部分学生是为了就业导向培养的,这就需要课程教学更加贴近企业真实环境。缺乏相应的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实训实验室是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通病。大部分学校的专业实训实验室是商务谈判室和机房实训室,但相对其他专业,对商务谈判室和机房实训室的使用频率很低。
国际商务谈判和国际市场营销专业实践课程由于受到师资、学生和教学基本条件的限制,采用全中文教学的国际商务谈判,采用纯理论教学的国际市场营销,更多课时是在普通教室里完成理论教学,真正的实践教学课时非常少。这样造成了学生不清楚对国际贸易专业对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的高要求体现在哪里,也不清楚如何开展国际市场营销,更不清楚如何制作出口商品的商务策划方案。
4.企业实际需求及岗位分析
从外贸类及其相关企业的调查分析可知,企业非常注重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专业实践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三个方面。就目前宁波地区的就业情况而言,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向是国际货运公司的操作员和业务员、报关行的报关员和报检员,小型外贸企业的单证员和跟单业务员。
二、国际贸易专业五年制高级工班毕业生职业能力分解
五年制与三年制的教学相比较,优势在于在校学习时间更长,学生能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果在教学中不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就不会好好利用四年的在校学习时间,最终导致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更加薄弱。因此,笔者在对外贸类相关企业岗位如外贸业务员、外贸单证员、跟单员、货运业务员、货运操作员、报关员和报检员的现实及未来需求能力分析后,特别对专业通用能力和专业细化能力进行了分解。
1.能力分解假设:教学第四年专业分流
在校前三年学习国际贸易专业的基础知识,经过三年的专业课程的学习,每个学生的特点、优势和不足都会显现出来。在完成三年专业基础学习后,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分子专业与班级分流。将国际贸易专业细化分成国贸实务、国际货运、商检与报关三个子专业。将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较强的学生分流到国贸实务班,营销能力较强的学生分流到国际货运班,性格内向努力好学的学生分流到商检与报关班。
2.细分子专业能力分解
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需要的通用技能主要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能力、与人沟通能力、计算机软件处理能力、网络信息搜索能力、商务合同能力、基本专业英语能力、商务单证制作能力。
(1)国贸实务班专业能力分解。
(2)国际货运班专业能力分解。
(3)商检与报关班专业能力分解。
三、国际贸易专业五年制高级工班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根据对国际贸易细分子专业所需的通用和专业能力的分解,设计了以感性认识学习、校内课程实训、校内制度锻炼和校外企业实习,以及第五年的校外毕业实习这四个循序渐进的环节,并将其串联在一起,贯穿于校内外五年的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这是利用校内实训教学环境、校外企业实习环境,全面培养学生的职业竞争能力。
1.感性认识学习
根据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较弱、形象思维能力较强的特点,专业教师需要对学生加强国际贸易专业感性认识方面的教育。这就要求学校与外贸类相关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方便学生进行国际贸易企业、国际货运企业、报关行、港口、国际物流公司、航运中心等的参观和调研,了解企业的运作流程及企业间的相互关系。同时也使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自身专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发展地位、现状,以及对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素质要求,为今后明确学习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细分子专业奠定坚实基础。感性认识实习安排在入学后的前三年,感性认识实习可采用“参观、调研、专家讲座”等方式进行,除了对企业参观以外,可以邀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家来校以讲座的方式与学生进行实践分享。
2.校内课程实训
在二年级到三年级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我们对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安排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掌握各类专业软件的操作,如各类国际贸易单证的缮制、金融结算、进出口实务软件、国际货运软件的操作、报关和报检软件的操作等单项业务。
在四年级进行了专业细分之后,我们应该根据各子专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实践实训教学。如国贸实务班,除了对各类单证软件操作训练之外,还应加强开发客户、商务谈判、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实训教学。如采用角色扮演等方法,寻找合适的进出易背景,来掌握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履行的具体操作技能。如国际货运班,增加国际货运相关软件的实操训练,还应加强寻找与开发客户、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具体操作技能;商检与报关班,增加报检和报关的软件操作,角色扮演模拟整个报检与报关的业务流程,强化计算机五笔录入的能力训练(因现在大部分报关行业的输入系统都是采用五笔输入法)。
通过这些实践课程的训练,除了可以增加学生的操作技能以外,还可以增强学生的表达沟通的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学生形成团队合作和互相竞争的职业意识。
3.校内制度锻炼兼校外企业实习
学校内部的各种校纪校规和每个班级的管理规章制度都会对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养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我们要求学生利用每年的暑假以“就近原则”下企业实习,企业的类型应尽量选择在生产企业或者外贸类企业。通过学生的每一次下厂实习的经历,锻炼他们适应企业工作的能力,培养并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纠正学生错误的“企业家”观念,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4.校外毕业实习
校外毕业实习是在学生经过四年的专业课学习之后,学校召开实习生选聘会,联系参加企业前来选聘实习生,组织学生在校外的国际贸易相关类企业实习。这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学会分析并解决实际企业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高学生的职业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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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电子商务对于国际贸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也是深远的,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商务极大的拓宽了国际贸易的环境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有于受到地域等因素的影响,这就造成国际贸易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但是随着网络信息的技术逐渐普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其最大限度的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可以使得贸易交易双方足不…户的就完成交易,这有利于为国际贸易开辟一个结合传统与现代,现实贸易与虚拟相结合的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极大的加强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还降低了国际贸易的成本,缩短了贸易周期,使得中小企业在面临国际市场竞争时压力更加灵活。
2.电子商务创新了当前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
随着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其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贸易交易方式,也创新了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其改变了传统的交易工具,以及付款方式,在电子商务的下,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相关的文件以纸质为主的形式,一般多采用国际标准的方式直接进行网络化的传输和文件处理,而在付款时也是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现金交易的或者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多数使用网上银行的电子付款,极大的节省了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的成本,提高了国际贸易的经济效益。
3.电子商务下改变了国际贸易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随着交易方式以及交易环境的改变,国际贸易的管理方式也必将发牛相应的改变,这种管理方式的改变包含了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例如:物流、资金、信息以及贸易主体等。另外,随着网络经济环境的改变,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必将逐渐的建立完善,这就需要个贸易主体尽可能的学习各类相关法律,以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的的正当权益。
三、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以促进国际贸易进步的具体举措
针对上述电子商务下对于国际贸易的重要影响,下面是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提出的一些创新发展电子商务的具体举措,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进一步完善网络综合基础设施
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性条件,而要想有一个便捷通畅的网络环境就必须不断加强与网络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这里面就包括通信设备线路的完善,以及性能优越的计算机和更加方便快捷的网络应用软件,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各部门间的合作,不断加强对于网络技术的开发以及研究,提高我国网络技术研究能力,疏通网络通道,企业需要加强对网络建设的支持力度,重视网络的维护和资金支持。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现代社会和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当前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这就给了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发展创新电子商务,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就必须要加强对于人才的培养已经,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需要从业人员具备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双重素质的综合性人才。所以,从企业来说,需要不断的转变观念,提高对于电子商务的应用的积极性培养和电子商务技术人才和管理型人才,尽可能的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另外,作为高校需要着力培养市场和企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完善学科建设,在市场实践导向下提高毕业牛的专业素养。
3.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加强电子商务的宣传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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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三、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即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相比,以比重表示。
为便于分析比较,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公布的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比较。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科技发展水平。
四、对外贸易值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五、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 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六、服务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七、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八、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 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
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原苏联、东欧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二)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
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德国、意大利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九、有形货物贸易
这10类货物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
饮料及烟类(1);
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
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3);
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
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机械及运输设备(7);
杂项制品(8);
没有分类的其他货物(9)。
在国际贸易统计中,一般把0到4类货物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货物称为制成品。
十、复出口与复进口
(一)、复出口(re-export)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二)、复进口(re-import)
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十一、知识产权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土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包括如下内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分布图)等,是一种受专门法律保护的重要的无形财产。
十二、当代世界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世界市场上国际类型的多样化
战后,在世界市场上,出现了三种类型的国家,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或 地区和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约占70%左右,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约占20%,而社会主义国家和原苏联、东欧国家约占10%左右。
(二)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
出现了一些新贸易形式,主要有: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租赁贸易等。
(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世界市场上的垄断与竞争更为剧烈
战后,世界市场由卖方转向买方市场,垄断进一步加强,使得市场上的竞争更为激烈。为了争夺市场,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
1、组织经济贸易集团控制市场。
2、通过跨国公司打进他国市场。
3、国家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的争夺。
4、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改进产品设计、做好售前售后服务等。
5、开拓新市场,使市场多元化。
十三、世界市场的概念
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领域。它包括由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个国家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总和。可见,世界市场这一概念是由其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构成的。世界市场的外延指的是它的地理范围。世界市场的内涵指的是与交换过程有关的全部条件和交换的结果,包括商品、技术转让、货币、运输、保险等业务,其中商品是主体,其他业务是为商品和劳务交换服务的。
十四、世界市场上商品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进出口贸易方式
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函电往来或当面谈判,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活动,这是国际贸易最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展览交易方式
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长期或短期的、有固定地点或无固定地点的各种类型的展览会、博览会、贸易中心、为本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展出和交易提供场所。
(三)商品交易所
商品交易所是世界市场上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是一种有组织的商品市场。其经营活动是根据交易所法和交易所规定的条例进行的。
(四)国际拍卖
国际拍卖是经过专门组织,在一定地点定期举行的一种公开竞争的交易方式。
(五)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与信贷相结合的一种商品购销方式。买方用进口设备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或用其他产品或劳务去偿还进口设备的贷款。
(六)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把加工与扩大出口或收取劳务报酬相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
(七)租赁贸易
租赁贸易是把商品购销与一定时间内出让使用权相联系的一种购销方式。出租人把商品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专用。承租人根据租赁时间长短付出一定的资金。
十五、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一)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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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最近几十年的发展是引人瞩目的。尤其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传统国际贸易的内涵和外延更是得到了迅猛扩展。然而,国内外学者们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确切内涵和外延的理解歧异颇多。传统国际贸易法中对于国际贸易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很比较明确的说明,这里所说的贸易关系是因传统国际贸易法的主体即国家、国际经济组织、公司或个人之间进行管理、协调或从事货物、技术和服务的交换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包括: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或个人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及国家在其管理对外贸易活动过程中同企业、公司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贸易一词,从本质上讲就是买卖,其内容从狭义讲,指货物买卖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运输、保险、支付。从广义讲,贸易则包括货物买卖、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
(二)当前虚拟物品国际贸易发展现状及分析
随着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贸易全球化为重要内容的经济全球化,对国内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虚拟物品贸易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以网络游戏等盈利模式存在,随着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按时间进行游戏收费的盈利模式逐渐被网络游戏中的虚拟道具交易的盈利方式所取代,在网络游戏中,玩家可以通过游戏特有的设计中,进行财物获取。从本质上突显出虚拟贸易的优势,通常来说,传统国际贸易是调整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这种交换关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总结。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在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领域,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己经成长为一个交易额超过百亿的巨大市场。依据专业数据显示的结构得出,虚拟网络贸易的崛起己经势不可挡,并有愈演愈烈之趋势,而虚拟物品国际贸易是由传统国际贸易演变过来的,在交易模式上出现巨大的差别化,传统国际贸易是指营业地或者居所地分出在不同国家的人进行商品、技术或者服务之间的交易。
根据虚拟物品交易贸易的发展规律发现,其进行虚拟物品国际贸易的常规方式主要有三种:B2B模式、B2C模式、C2C模式,其三种主要交易模式是根据不同地方的人、不同的国家对自身不同的虚拟物品需要进行的交易}B2B模式是指处在不同国家的公司或者商家之间,对虚拟物品进行一种国际贸易模式的交易,而B2C模式是指就网络游戏工作室或居住地在不同国家的公司、商家与个人之间的虚拟贸易交易模式,至于C2C模式是指住所地在不同国家的个人与个人就网络游戏虚拟物品进行交易的一种交换模式。
二、虚拟物品国际贸易对传统国际贸易法的挑战
(一)虚拟物品交易的法律属性挑战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以实物交换为主体,交换的大部分都是口常所需、触手可及的物品或商品,而虚拟物品贸易却与之不同,无论是在商品、技术或服务上与传统贸易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其交换的物品一般都是由虚拟网络游戏中的道具进行产业与产业、产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交易,其所在的交易平台有很大的局限性,道具物品的真实性、可靠性低,无法使交易的双方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无法在交易的过程中产生信任,能见度低。比如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它也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因为它与法律确认的现有财产形态相比较,同样具有稀缺性、可控性和价值性等特征,同样存在取得方式的合法性问题。由此可见,法律应该对虚拟物品的贸易予以保护。但在现行立法上却没有相应的规定。
现行法律中没有对虚拟物品的国际贸易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得其在处理相关法律纠纷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比如在有效解决涉及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权益纠纷方面显得越来越困难。因此,针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立法很有必要。应该在将来制定的民法典的民事权利部分增加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新的民事权利类型,以满足网络游戏环境下的玩家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应该直接将玩家与网络运营商的权利义务法定化,排除网络运营商单方面制定规则的特权。当然在立法的同时应注意与现行的法律规范的衔接。这正是虚拟网络国际贸易所存在的重大弊端,从本质上与传统国际贸易存在较大的差距。但是从交易模式与交易便捷层次来说,其优势是传统国际贸易无法企及的,在国外法律上虚拟网络游戏交易没有明确的法律属性规定,然而在中国国内,立法上并无对虚拟物品法律属性的明确性规定。然而在相关部门及部分学者的激烈探究中,部分人认为虚拟物品是一种物权,也有说是债权的代表,也有判断为是另一种知识产权,在国内司法过程中,司法部门将虚拟物品作为一种个人私有财产进行保护,但属于何种维权法律内容,却无从定论。在国内,只认可国服游戏上虚拟物品的交易,而西方国家的游戏并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在国内,虚拟物品国际贸易在立法中的界定很模糊,没有相对明确的保护条例,因此,界定虚拟物品进行贸易交易的性质、解决虚拟物品法律属性成为虚拟贸易发展最关键的课题之一。
(二)虚拟物品在交易风险方面的挑战
在虚拟物品贸易交易的过程中,交易者需要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与风险。目前来看,网游玩家广泛运用的交易方式有线下交易、游戏中交易和第三方信用平台交易。简单介绍一下不同虚拟交易方式存在的风险。线下交易如果要突破针对熟人交易的范围局限性,就必须承担虚拟交易中最大的风险,不管是选择同一地区的当面交易,还是通过汇款进行异地交易,玩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对于游戏中交易,玩家出售虚拟物品选择的交易对象,一般只会是一些在该游戏中确立很高信誉的商人,虚拟物品交易是建立在对对方的信任度上,不仅在交易对象和数量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同样,这种方式也有很大的风险性。
但是如果换一种途径,在游戏中直接设置交易NPC,通过完全的中介角色来帮助玩家完成交易,那么,这种方式无疑是最安全的。在这方面,网游虚拟物品交易平台网游GB ( Game-bay就具备完全的优势,其研发的内嵌游戏交易NPC就是完全的中介角色。而就目前虚拟物品交易平台的安全性来说,很多交易平台都在交易流程和信用机制方面进行改进,力图创造一个安全便捷的交易环境。相对来说,网游GB的交易流程虽然和其他交易平台的交易方式有些区别,但是功能性更强,更能保障玩家虚拟交易的安全性。
(三)虚拟物品交易在支付方式方面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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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高彩云,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实务。根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年成交额1亿元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共计5075个,其中年交易规模在100亿元以上超大型市场148个。拥有市场数量最多的五个省区(浙江、江苏、山东、广东、湖南)的市场数量达到2543个,成交额为42万亿元,分别占亿元市场总数的501%和514%。因此,在国家建立内外联动的现代商务新格局的大背景下,研究以专业市场为平台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模式非常必要。
义乌市以连续22年居全国成交额首位的小商品市场驰名中外,2011年3月,经国务院批复成为全国首个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县级市。义乌模式是比较典型的以专业市场为平台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模式,其对我国现代商务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义乌以专业市场为平台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现状
(一)义乌专业市场发展状况
义乌的专业市场由义乌国际商贸城、宾王市场、篁园市场等市场簇群组成,营业总面积470多万平方米,有7万个商铺、20多万家生产企业和供应商,以经营日用生活品为主,包含16个大类、4202个种类、33217个细类、170万个单品;从业人员21万,日均客流量21万人次;商品辐射219个国家和地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3059家,常驻外商超13万人。
(二)以专业市场为平台的内外贸发展现状
2012年义乌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87亿元,同比增长189%。其中,批发零售业零售额3581亿元,同比增长156%;住宿餐饮业零售额406亿元,同比增长168%。2012年义乌商品市场成交额7588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中国小商品城成交额580亿元,增长126%。专业市场辐射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内贸成交额所占比重达到59%,通过市场采购出口占市场成交总额的41%,可见义乌商品市场基本上内外贸发展均衡,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以专业市场为平台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义乌发达的小商品市场不仅吸引了国内各省市的批发零售商,而且也引起了国外广大客商的关注,义乌市的自营出口年均增长25%。特别是2012年,义乌出口增长幅度陡增至1503%,2013年1―6月的出口额更超出了2012年全年的出口额(见图1)。从贸易方式来分析,2012年1月义乌的一般贸易出口比重达95%,其他贸易仅占003%(见图2),而到了2013年的6月,其他贸易的比重达到78%,一般贸易仅占20%(见图3),从逐月数据可以发现,2012年9月是出口贸易方式发生转型的节点,其他贸易的出口额从以前的几乎为零猛增至10亿多美元(见图4)。外贸出口井喷式的增长以及出口贸易方式的变化主要得益于2012年9月义乌开始试行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当月出口额为152亿美元,同比增长32倍,月度出口值创历史新高。
图12009―2013年6月义乌市出口额图22012年1月义乌出口贸易方式构成图32013年6月义乌出口贸易方式构成图42012年1月―2013年6月
义乌其他贸易方式出口情况(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融合了内贸和外贸两个环节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在专业市场逐渐成熟并由内贸为主向内外贸融合发展转型过程中形成的特殊出口方式,是指境内外企业和个人,在国内流通领域、尤其是专业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贸易行为,其交易方式融合内贸和外贸两个环节,境外采购商或其委托的外贸公司以专业市场为平台,与市场经营户进行洽谈,达成买卖协议,收货后以人民币与市场经营户完成支付结算,该环节与通常的国内贸易相似;同时境外采购商通常不自行办理采购商品出口手续,而是委托外贸公司按其要求将货物出口,外贸公司代为办理采购货物的相关出口手续,该环节则与通常的外贸出口方式相同。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市场采购贸易一般以有形的商品市场为基础平台。与以传统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主要来自于生产企业不同,以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的商品通常是采购自流通领域,尤其是专业市场。通常境外采购商与市场经营户洽谈交易,而市场经营户则与生产企业即供货商建立业务联系。第二,市场采购贸易的交易门槛低、交易方式简单、公开、透明。由于交易是在商品市场面对面洽谈完成的,对于交易主体的资格几乎没有限制,客户可以较低的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议价成本和缔约成本完成采购意愿,交易方式也比较简单和灵活。第三,市场采购一般为小批量、多品种、多批次的现货交易,对物流配载的要求高。境外采购商到专业市场,尤其是小商品市场采购商品,通常是多品种、小批量地采购,为降低出口成本,多个采购商拼柜、多种商品组柜出口的做法较为普遍,导致单个集装箱通常装有几种、几十种甚至上百种来自不同厂家、不同销售商、不同采购商的商品。因此对物流配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虽然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方式灵活、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能够一次性得到满足等方面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商品庞杂、质量监控不到位、流通环节多以及卖方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等问题,因此不是每个地区都能成功复制这种内外贸一体化的发展模式。
二、以专业市场为平台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制约因素
(一)政府监管的体制和机制不够完善
由于专业市场的贸易行为都是市场自发形成的,政府的监管体制和机制跟不上市场发展的步伐,相对比较滞后,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制约。
首先,按照传统贸易方式,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商品的质量监管主要集中在交易结束前,而在市场采购交易方式下,货物的所有权在专业市场采购完成后已经归属外商,货物的生产过程也已完成,因此对产品质量不能进行过程性监督。另外在市场采购、外贸经营、仓储发运等各个环节都还未形成相对规范完整的管理链条,缺乏相应的管理规范。
其次,由于市场采购拼箱组货出口较为普遍,商品来源复杂,包装多样,质量参差不齐,商品种类较多,涉及编码繁杂;目前的报检和报关模式仍要先报检后报关,无法一次性作业,并且存在因为信息不能共享等机制问题,同一个货柜要接受两次查验,降低了通关速度。
第三,市场采购的出口环节涉及报检、报关、货代、清关多个部门,外贸公司、仓储公司等单位均有可能成为组货单位,经营单位异地化现象普遍,导致虚假信息较多,难以监管到位;另外专业市场的贸易行为不需要外汇支付,不需要申请出口退税,规避了外管、国税、海关、海事、国检等监管部门的监管。因此建立跨区域、跨领域的市场采购政府监管机制是以专业市场为平台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关键。
(二)受到有形市场地域的限制
专业市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专业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决定的,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仅覆盖国内市场,同时还覆盖了国际市场,由此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程度呈正比。义乌小商品市场经历了从“买全国货,卖全国货”到“买全球货,卖全球货”的发展演变,不仅在国内的各个省市设有30多个分市场和小商品配送中心,同时还在南非、俄罗斯、乌克兰、瑞典、阿联酋、巴西、尼日利亚等国家创办了分市场。从2006年10月开始,商务部主持编制的“义乌中国小商品指数”定期向全球,使其成为全球性日用消费品的贸易中心和价格中心,强大的影响力奠定了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基础。
以专业市场为平台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前提条件是具备成熟而完善的商品交易市场,然而有形的市场形态却决定买卖双方的贸易行为必须在该地域范围内完成,这样就大大限制了交易的扩张。虽然义乌小商品市场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分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一定范围内的市场交易需求,但是如何能够突破有形市场地域的限制仍然是以专业市场为平台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模式的瓶颈之一。
三、解决上述制约因素的对策措施
(一)优化政府监管制度设计
在当前国际国内严峻经济形势下,优化政府监管制度设计,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是刺激外贸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政府各部门应该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以促进生产和流通为宗旨进行制度的优化和调整,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2011年3月,国务院批准在义乌市开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之后由商务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部门,研究确立符合义乌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规律的“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及相关的管理办法,从贸易主体地位的确立、税收、通关检验、海关监管模式及货款结算等多个方面寻求监管体制的突破,一系列利好政策促使义乌出口从2012年9月开始井喷式增长。
(二)充分利用国内外展会提高义乌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义乌形成了以专业市场为依托、特色产业相关联、义博会和文博会为龙头、系列品牌展会为支撑、众多专业展会共同繁荣的发展格局。同时与国际会展机构合作,提升各类展会规格和外向度,组织了国内外知名企业、名牌产品参展,尤其是全球500强的知名跨国公司及产品。广泛邀请国际买家,吸引了更多的国外客商、知名连锁超市到义乌展会采购。另外,创新办展方式,积极“走出去”办展。从2007年开始,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每年与德国汉堡会展中心共同主办汉堡家居消费品采购博览会;近年来义博会已经成功举办中国小商品博览会迪拜展、义博会印度展等多个境外展会,不断拓展办展领域,扩大义乌专业市场的海外影响力,推动专业市场国际化。
(三)通过电子商务突破专业市场的地域限制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现代信息交换系统,其信息传递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且成本低廉,对传统有形市场的国际化提升非常重要。专业市场应依托现有的有形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以进一步提高信息沟通效率,积极促进市场交易方式的跨时间、跨空间一体化融合,实现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相互促进和有机整合。目前,义乌国际商贸城内所有商位全部实现宽带网络连接,市场内经营户网站开通比例达到了50%以上。2012年,义乌拥有网商8万家左右,在eBay注册的义乌商家已有53万家左右,卖家交易额超3亿美元;在速卖通注册的义乌商家已有6万家左右,卖家交易额超1亿美元;在敦煌网注册的义乌卖家超6600家,交易额超1亿元人民币;阿里巴巴中国在义乌的供应商会员达5000多家,增值服务费等业务超14亿元人民币。跨境电子商务日均出货量超过13万票,70%的货物来源于义乌本地市场。快递发包量居全国第六位,快递收发比为1∶6,全年仅淘宝购物就达到34亿元,电子商务年成交额为520亿元。可见,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经营、拓展网络销售渠道以突破专业市场的地域限制、完成市场转型和提升,这是专业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以专业市场为平台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王君英专业市场国际化背景下的“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研究[J]中国经贸,2012(12)
[2]李洪江义乌小商品外向国际化发展的战略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09(24)
篇7
一、服务贸易的概念
根据交易方式不同可以将服务贸易划分成广义的服务贸易和狭义的服务贸易,狭义的服务贸易就是出口国以出口现实的服务过程来达到进口国的某种要求来换取经济回报的交易方式。广义的服务贸易就既包括了实际存在的交易过程,于此同时还包括服务出口方和服务进口方没有直接交易的无形交易的过程。一般人们提到的服务贸易就是指广义上的服务贸易。就是指一方出口其服务,另一方进口服务的贸易方式。服务贸易涉及的领域有160余种,其中金融、咨询、旅游、交通运输、IT技术和教育等行业是服务贸易的主要领域。
全球范围内上所发生的服务贸易可以一般划分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过境交付。是说一个国家的服务者在国内像国外的服务消费者提供其需要的服务,比如利用通信、网络或者邮电等方法提供的影音咨询等方式。第二,境外消费。一个国家的消费者到另一个国家接受这个国家的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并支付给服务者报酬的形式,比如出境旅游和留学等。第三,商业存在。指一个国家接受其他国家的个人或公司来到本国进行投资、合作或者设立独资企业和分部机构。第四,自然人的流动。指一个国家的自然人到另一个国家去提供服务,比如本国公司雇佣外国职员和来本国创业的自然人。以上四种交易方式,提供服务和交易服务的主要内容,消费服务所在的国别就是服务贸易的进口国,提供服务的国别就是服务贸易的出口国。
二、服务贸易对各国经济的意义
如今全球经济都在向服务性质的经济转变,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同时成为新的国际形势下各个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他可以把一个国家所具备的服务生产力转换成可以和另一个国家进行贸易的价值形态,使本国的无形商品和无形资产国际化货币化,实现了增值价值的贸易方式,可以占用比较少的资源来实现更多价值的交易途径。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是各国实现本国经济增长,加快贸易发展,提高本国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在新时代对各个国家都有重大战略意义。
如今服务贸易已经变成国际贸易举足轻重的一个领域,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中占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很多国家把服务贸易作为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战略替换的重要手段。发展服务贸易可以提高国家外汇水平,加强对外经济能力。有利于促进国内生产,提高人民就业率。扩大本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资本扩张。同时也会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繁荣,而且可以转移国内矛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伴随着当代经济的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已然成为评判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现状和阶段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国际竞争力和国民经济水平的重要表现之一,加速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是作为各国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增强服务贸易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应对新形势的战略选择。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世界国际服务贸易进出总额为72037亿美元,到2014年增加到93494亿美元,年均增长4.6%。其中旅游、交通运输和金融所占比例最大,在2010年这三个领域占世界贸易总额的58.1%,到2014年三项占世界贸易总额的55.2%,四年之间下降了2.9个百分点。其中金融行业增长最快,由2010年的9643亿美元增长到2114年的13119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7.3%。
三、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服务在各国加速转移转移,加快了服务贸易的发展发展
新兴的服务贸易在各个不同的国家之间的不断转移是如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化的最主要的一个特点。服务贸易的跨境移动,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当今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同时也带动了世界服务贸易的一体化。大型跨国公司在世界全球大市场中组织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同时也必须有金融、运输、通信等服务的支撑,引起了生产性的服务业在国际分工和产业转移的过程中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移动的态势。其次,由于IT技术的不断进步,是交流更加方便快捷,更加促进了服务贸易在国与国之间的飞速发展。
2.世界服务贸易加速结构优化,新兴服务产业发展迅速
自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全球的服务贸易结构出现了特别大的改变,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向趋近于向资金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改变。同时,伴随着世界的信息技术革命的快速发展,这些因素大大加强了服务贸易活动的可行性,加快了例如像IT技术、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和通讯等新兴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全球的服务贸易将会慢慢从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的传统服务贸易方式,逐渐向资金和知识密集型的现代化的服务贸易发展。
3.服务贸易的外包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国际服务外包行业增长迅速。在全球范围内发包方仍然是老牌经济强国如美国、日美和西欧各国。但是,接包方除了像印度、巴西、加拿大和新西兰等国之外,像中国、俄罗斯、以及东南亚等地区都在积极的承接服务贸易的转移和外包,正在成为新兴的竞争者。服务外包的变化和服务贸易的全球化,已经变成了促进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一台强劲的发动机,并且也将会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产生深刻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徐林.中国与日韩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的测度[D].辽宁大学,2013(7):11-14.
[2]孙莉莉,霄.中韩双边服务贸易结构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
[3]李雪威,吴昊.新贸易环境下中韩FTA促进战略评析[J].东北亚坛,2013(1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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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二)对外贸易(Foreign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二、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Trade)
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
(二)、对外贸易(Foreign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三、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即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相比,以比重表示。
为便于分析比较,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公布的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比较。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科技发展水平。
四、对外贸易值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ofForeignTrade)
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ofForeign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五、贸易条件(TermsofTrade)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六、服务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七、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Trade)
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pot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八、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
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二)专门贸易(SpecialTrade)
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九、有形货物贸易
有形货物贸易指有形的、实物形态的、可以看见的货物的贸易。为便于统计和国与国之间进行协调,年联合国秘书处修订了年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现行实施的是1974年修订本。在该版本中,把国际贸易货物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
这10类货物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
饮料及烟类(1);
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
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3);
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
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机械及运输设备(7);
杂项制品(8);
没有分类的其他货物(9)。
在国际贸易统计中,一般把0到4类货物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货物称为制成品。
十、复出口与复进口
(一)、复出口(Re-eport)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二)、复进口(Re-import)
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十一、知识产权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土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包括如下内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分布图)等,是一种受专门法律保护的重要的无形财产。
十二、当代世界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世界市场上国际类型的多样化
战后,在世界市场上,出现了三种类型的国家,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和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约占70%左右,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约占20%,而社会主义国家和原苏联、东欧国家约占10%左右。
(二)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
出现了一些新贸易形式,主要有: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租赁贸易等。
(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世界市场上的垄断与竞争更为剧烈
战后,世界市场由卖方转向买方市场,垄断进一步加强,使得市场上的竞争更为激烈。为了争夺市场,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
1、组织经济贸易集团控制市场。
2、通过跨国公司打进他国市场。
3、国家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的争夺。
4、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改进产品设计、做好售前售后服务等。
5、开拓新市场,使市场多元化。
十三、世界市场的概念
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领域。它包括由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个国家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总和。可见,世界市场这一概念是由其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构成的。世界市场的外延指的是它的地理范围。世界市场的内涵指的是与交换过程有关的全部条件和交换的结果,包括商品、技术转让、货币、运输、保险等业务,其中商品是主体,其他业务是为商品和劳务交换服务的。
十四、世界市场上商品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进出口贸易方式
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函电往来或当面谈判,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活动,这是国际贸易最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展览交易方式
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长期或短期的、有固定地点或无固定地点的各种类型的展览会、博览会、贸易中心、为本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展出和交易提供场所。
(三)商品交易所
商品交易所是世界市场上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是一种有组织的商品市场。其经营活动是根据交易所法和交易所规定的条例进行的。
(四)国际拍卖
国际拍卖是经过专门组织,在一定地点定期举行的一种公开竞争的交易方式。
(五)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与信贷相结合的一种商品购销方式。买方用进口设备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或用其他产品或劳务去偿还进口设备的贷款。
(六)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把加工与扩大出口或收取劳务报酬相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
(七)租赁贸易
租赁贸易是把商品购销与一定时间出让使用权相联系的一种购销方式。出租人把商品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专用。承租人根据租赁时间长短付出一定的资金。
十五、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一)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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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产品和服务的涉税关系分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交易标的物的涉税关系,可以将产品和服务进行细化,进行交易标的物的涉税关系分类,并由此建立了货物劳务税体系的分类。关于货物劳务税的分类,各国税制略有不同,在我国通过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涵盖各行业的交易类型。随着“营改增”工作的推进,将由增值税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交易类型。
(三)按交易方式分类按交易方式分类,在等价交易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区分为以货币换货物(或服务)的交易、货物互换交易、服务互换交易或货物与服务的互换交易等。这种分类,虽然在会计核算上做账时的处理不同,但在涉税关系上都视同销售,都应做视同销售的涉税账务处理或调整,并据此征税。
(四)以结算方式分类以交易不同的结算方式分类,可以区分为一次性付清交易方式、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或赊账交易多种交易类型。不同结算方式的交易类型,在涉税关系问题上,要确认税金的实现与否,在账务处理上也要做相应的关联处理。
(五)其他分类从交货的方式进行分类,可以区分为现场取货或分批送货的交易方式;从交易标的物是否跨境,可以区分为国内交易(贸易)和国际交易(贸易),国际交易又可进一步分为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根据交易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所属行业分类,可以分为生产环节的交易和最终消费环节的交易;依据增值税纳税人分类情况,交易类型又可以分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交易和小规模纳税人交易。现在经济活动中,还会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依据其他交易要素的不同特征进行综合分类。
二、交易分类标准化及其编码管理
(一)标准化及编码原则交易分类的标准化是指对交易事项,通过制订、和实施相关标准达到人们对交易活动类型的统一认识,以获得交易事项管理的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标准工作有多个层面,有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可以在不同的范围产生标准化效应。比如在金融领域,根据其金融业务特点,就有反映行业特点的交易分类规定。信息化时代对标准化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和规定,要求对标准化要素均可以用数码的形式进行定义和反映。上述各种分类,有些会影响到税收政策的应用,有些没有直接的影响,可根据影响的情况决定是否纳入综合分类考虑。对此的处理原则:以交易标的物各种维度的分类,涉及每一笔交易的分类,纳入综合分类考虑;以交易主体维度进行的分类,则利用针对纳税人已有的相关分类代码,不再重复编码。如,反映交易主体所处交易环节和增值税纳税人类型信息,可以从交易主体工商登记所处行业和税务登记纳税人认定予以区分,故不在交易分类综合编码中反映。
(二)交易分类编码规则参考上述对交易类型的主要分类视角,交易类型编码可以尝试用18位码满足主要分类的要求。这18位码大类分为5个方面,分别涵盖内外贸分类、交易标的物内容分类、税种分类、计税形式分类和税目税率(额)分类。各分类的编码规则如下:1.内外贸分类关于内外贸分类,分配占18位码第1区段的1位码,用英文字母表示:国内贸易(D),进口贸易(I),出口贸易(E)。2.交易标的物分类关于交易标的物的分类,参考国民经济行业代码的编制规则,选用6位码,可细至90多万个具体内容,再结合行业划分,足以应付分类要求。分配占18位码第2区段的6位码。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组织的全国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就是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和税收资料调查特殊的《产品分类代码》对企业涉税信息进行分类的,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重点税源监控工作也有相应的货物服务分类代码规定。但这两项工作,其中一项工作取6位码,一项工作取4位码,两者不统一,也未申请形成相应的标准。国家统计局也有相关的业务分类,但也尚未形成国家标准。3.相关税政分类关于税政分类要求,是指根据交易直接相关的税种及其政策维度进行的分类。交易活动涉及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和关税,编码注意解决同一交易涉及多税种的问题。税收政策主要提示交易行为是否涉及税收优惠政策。由于交易行为涉及税种较少,取1位代码覆盖相关分类要求。税种分类识别码分配占18位码第3区段的1位码,分配如下:增值税(1),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2),增值税和资源税两税(3),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两税(4),营业税(5),进出口贸易关税(6)。目前,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种可以涵盖所有交易类型。税收优惠政策分类识别码分配占18位码第3区段的第2位码,分配如下:无优惠(0),减税(1),免税(2)。4.相关计税形式在税种确定的情况下,消费税和资源税都存在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从价从量计征并存的情况。因此,也需要1位码区分计征形式,据以选择税率或税额计算税款。分配占17位码第4区段的1位码。5.税率(额)分类在税种、税目和计税形式确定后,面临的是税款的计算,要通过编码将各种税率(额)区分开来。由于税率(额)的复杂性,该区段编码占18位码第5区段的8位码,具体分配使用如下:前2位为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由于两者不交叉,可以共用两位码反映税率;第3、4位为消费税、资源税和车购税税率,由于这三者不交叉,可以共用这2位码;第5、6位为消费税、资源税单位税额,由于这两者不交叉,可以共用这2位码;第7、8位为关税税率。以上编码规则可参见交易分类编码表予以集中直观反映。
三、交易分类的应用
通过以上代码规定,可以从涉税的角度对不同交易类型分类,以实现交易分类的标准化。这种代码形式的交易分类标准化,是税源信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交易分类的代码标准化,在税收管理工作中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现实意义:
(一)方便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时代要求一切工作都以电子信息的形式进行记录和管理。交易分类标准化以后,方便交易信息以标准的分类方法形成电子信息,方便各个交易行为管理部门和工作领域对交易电子信息的形成、应用和管理,并最终形成社会大数据的组成部分供全社会共享。
(二)方便会计分类核算会计准则规定,核算主体应对其交易事项发生的收入或支出按交易标的物的资产性质进行分类核算。现实工作中常遇有交易分类不清,核算混乱的现象。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按交易分类标准赋予相关的标准代码,相关的电子信息将在会计核算中自动分类核算,形成准确无误的会计核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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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炭市场主要是传统的煤炭市场,包括全国煤炭订货交易会、区域订货交易会、煤矿用户座谈会、一对一谈判交易、招标、、煤炭大会或论坛等交易方式和场所,其中最重要的是电煤全国及区域订货交易会。现代的煤炭柜台和期货市场尚处于研究探索阶段。
全国煤炭订货会对煤炭产销、需求、运输和价格四个要素进行年度计划、衔接和确定。其发展经历了高度计划(1953--1982年),计划订货为主、辅以部分市场交易(1983--1992年);计划与调控相结合,重点订货为主、市场交易为辅(1993--2004年);产运需自主衔接、辅之宏观调控(2005年至今)四个阶段。全国煤炭消费量三成以上,重点电煤一半以上订货交易是在该会上确定,对保障国民经济经济平稳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资源与需求不相匹配、运力限制因素较多,区域性、结构性矛盾突出,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不配套,配置资源效率不高等问题。
我国主要产煤省市一般每年都要举行省内煤炭订货会,解决国有煤矿和省市地方煤矿供给本省大型用煤企业煤炭订货交易问题,每年订货总量在3亿吨以上,与全国煤炭订货会相互补充,是我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着行政干预色彩浓厚、分配性质占主导、用户选择性差等问题。
是一种重要的煤炭交易模式,可以分为佣金、价差、卖方、买方、运输指定、官方等。煤炭制可以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矛盾,避免或减少产需双方在购销中的直接利益冲突、降低购销费用。我国制煤炭交易量占全国销售总量的比例估计在40%以上。煤炭制也有一些缺点,例如增加了中间环节费用,容易形成新的三角债、滋生腐败等。
煤炭招投标交易方式为煤炭供需各方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和了解的平台,充分体现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使资源、价格供求关系等信息传递更快,为活跃煤炭市场提供了重要条件。但煤炭是大宗产品,合同能否兑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运输部门是否能保障运输,在运输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大力开展招投标采购和销售煤炭比较困难。另外,投标方还要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给煤炭产需双方加重了负担。所以,我国煤炭招投标交易方式不多。
我国还有一些自发产生的煤炭交易场所,如河北土木煤炭交易市场;以及政府组建的交易所,例如太原、东北煤炭交易市场等。
我国煤炭出口实现特许经营和配额许可证管理模式,年出口量维持在8500万吨左右。煤炭进口管理比较宽松,进口量逐年增加,2006年将达到2600万吨。
大型煤矿企业的用户座谈会、一对一谈判、煤炭大会或论坛等交易方式和场所,使煤炭交易方式更加灵活、煤炭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国外煤炭市场发展现状和模式
中国煤炭市场是世界煤炭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国外先进煤炭市场相比,在市场化程度,商业公正性、公平性,交易规范化、法制化和多样化等方面都还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煤炭市场经验,对建设中国现代煤炭市场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世界煤炭生产量一半以上集中在中国和美国;在国际贸易总量中,两者占有一定份额。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和南非产量虽远低于中国和美国,但其煤炭以出口为主,对世界煤炭市场影响较大;其中澳大利亚是世界最大的煤炭出口国,出口量占世界煤炭贸易量的34%左右,占亚洲的46%以上。日本和韩国自身几乎不生产煤炭,但年消费量却达到3亿吨以上,是世界煤炭主要进口国。
世界煤炭市场按地理区域可划分为澳大利亚一亚太地区市场、美洲一欧洲市场和南非一欧洲市场等三个区域市场。通过南非一欧洲市场,三个市场有机地联系起来,实现资源相互调剂、价格联动的统一煤炭市场局面。美洲一欧洲市场是世界上最发达的煤炭市场,煤炭运输和生产能力高,煤炭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全部由供求关系决定,同时,煤炭市场体系发达,现货市场、场外柜台交易市场、期货市场并存,相互促进。澳大利亚一亚太地区市场发展最快,一般以长期合约为主,年度价格合同占有较大比重。随着大型货轮及远洋贸易的迅速发展,世界煤炭贸易量迅速增长,并打破了以往区域性贸易的模式,开始了全球性的贸易竞争。
世界煤炭市场按产品用途分动力煤市场和炼焦煤市场。动力煤是煤炭市场中应用范围最广、使用量最大的煤炭品种。2003年,世界煤炭总产量约51亿吨,动力煤占到80%以上。近年来,国际动力煤市场呈现贸易量稳步增长、亚太市场表现活跃、价格快速上升等特点。
近年来,世界煤炭市场的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现货比例增加,长期合同减少;价格波动频繁,基准价体系作用减弱,合同指数化增加;纸化合同贸易增加,柜台交易和期货交易规避风险功能显现;电力、天然气、煤炭价格互动并呈现收敛性。
1、传统煤炭市场占主导地位
在国际煤炭贸易中,通过供需双方之间的双边谈判达成交易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样就产生了定期和现货合同。
定期合同,包括长期合同,广为煤炭生产商和消费者所采用。一般只规定一定时期的发货量,并同时确定价格及其调整办法。对于新建的煤矿来说,定期合同尤为重要。由于国际煤炭价格的调整越来越频繁,因而在亚洲一太平洋的煤炭市场,长期合同的价格基本上海年都要进行调整。估计澳大利亚定期合同量比例在65%―90%之间,剩余部分是现货交易量。
美国国内的电煤交易原来主要采用双方洽谈协商,形成供煤协议的方式。随着市场化改革和国际煤炭市场因素的影响,价格纠纷不断产生。美国煤炭贸易委员会设计和制定了煤炭的购买销售协议,消除了供需双方交易障碍。买卖双方只有在签订了标准合同以后才可以进行清算,增加了电煤价格的透明性,也有利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规避风险。
现货合同是针对一批发运的煤炭或一批发运的一
部分煤炭或者几批发运的煤炭而言,一般不涉及长期合同关系。对单一或多次煤炭发运的特别合同,包括价格等条款,都要经过谈判确定。在现货市场,煤炭现货价格并不全都是反映价格趋势的风向标,因为现货市场的煤炭质量和合同条件都未标准化,对不同买家,质量和合同条件两个方面的重要性并不一致。
近年来现货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大。一是因为欧洲例如丹麦、意大利、德国和荷兰等国家的买家宁愿接受较低的煤炭安全供应保证,采用合同灵活性较大的现货交易。二是因为南亚和东南亚的买家在现货市场采购量日益增加,他们也正在把现货市场看作一种与定期合同市场一样可以接受的市场。三是现货市场上存在许多可以相互替代的供货商,而货源质量又有保证,不会影响煤炭的供应。
招标市场是一种现货市场。通常大型买家采用招标形式,邀请许多供货商投标,在合同最终确定前,一般都要进行双边谈判。土耳其和印度的企业是煤炭市场主要的招标人。但是煤炭生产商对招标煤炭市场并不热心,因为未中标的一力・交易成本太高,投标方一般通过中间贸易商进行投标,也不可能与用户建立直接的业务联系。
长期合同价格通常以年为周期确定。动力煤价格主要有ENEL价格和日澳动力煤价格。前者主要由美国和南非的市场提供,要比后者早一个季度确定,同时ENEL也从澳大利亚和包括中国、俄罗斯在内的其他供应商那里采购煤炭,因此它的价格在世界煤炭市场动力煤合同谈判中是一种重要的价格参考;日澳动力煤价格在亚太地区煤炭市场也具有风向标作用。炼焦煤市场,主要煤炭供应商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与日本钢厂的年度定价非常重要,具有指导意义。在亚太煤炭市场,动力煤价格与半软炼焦煤价格一直有很大的相关性,因此动力煤价格与炼焦煤价格存在互动联系。
价格指数指导意义彰显。澳大利亚、美国、南非、欧洲煤炭市场都定期现货和定期合同煤炭价格指数,对于现货实物交易和长期合同煤炭价格都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2、柜台市场
柜台市场指的是交易者在正规的商品或期货交易所之外,就煤炭实物商品、即期/现金/实物交割/远期煤炭合约、煤炭价格指数等金融衍生类产品进行买卖的场所,主要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网络竞价系统等形式实现,已有近十年历史。它既包括场外现货市场,又包括远期市场,是介于传统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之间的一种正在快速发展的市场。与传统交易市场相比,它具有合约和商品质量标准化,有标准交割地、由系列交割期合约构成,交易商广泛,现货交割、现金交割和对冲交割均可等特点;与期货市场相比,它又具有场外交易、合约标准化不严格、一对一交易、政府不强制监管、受保证金制度和商业信用双重约束等特点。
柜台市场除了具有实现实物交易、规避价格风险和发现价格三大基本功能外,还能为将来建立期货市场,积累运作经验、培育交易人才、发现代表性煤炭品种等方面提供强大支持,是发展期货市场的必由之路。
美国是煤炭柜台市场的发源地,据估计,2004年柜台交易量达到4--5亿吨,主要是进行风险管理。欧洲柜台交易开展比美国晚,但交易进行得如火如荼,2004年的交易量估计在3亿吨左右;部分交易用于风险管理,部分用于实物交割。在亚洲,日本在2003年召开了能源风险管理研讨会,正处于柜台交易的引进阶段。
3、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是围绕期货交易所的商品及其衍生品种进行交易的市场,既可以对商品期货,也可以对其衍生品如煤炭价差、套购、期货期权进行交易,具有对冲价格风险和发现价格两大功能。2001年6月,纽约商业交易所经交易所执行委员会批准,于2001年7月12日上市中部阿巴拉契亚(CAPP)煤炭期货,成为现在世界上唯一的煤炭期货品种,但是煤炭期货交易并不十分活跃。
三、我国煤炭市场发展战略目标、措施和对策
1、煤炭交易所取代不了全国煤炭订货会
近期,一些专家和煤炭业内人士,每每谈到对全国煤炭订货会改革,必言称建立一个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取而代之。这可能是他们对煤炭市场总体结构情况和煤炭交易所的性质不了解使然。笔者认为,全国性煤炭交易中心的建设,要和全国煤炭订货会的改革统筹考虑进行,绝不是一个取代另一个的简单化问题。这是因为:
第一,绝大部分的煤炭供求关系并不是由某次交易偶尔确立的,而是在长期的经济合作中逐步形成并相对稳定的。第二,无论是煤炭供应商还是用户,煤种的适应性和运输的经济合理性决定其供求关系只能在数量非常有限的用户或供应商之间形成。第三,煤炭交易所的主要作用并不是为参与者提供煤炭实物,而是提供多体系的煤炭价格信息,最终为参与者达到投机盈利和规避风险的目的。第四,从实践来看,迄今为止,我国由政府出面成立的国家级煤炭交易所在运作上是不成功的,世界上也没有一个交易中心能担负着大部分煤炭订货交易的重任。由此可见,以一个煤炭交易中心取代全国煤炭订货会将会使已经迈入市场经济的煤炭订货交易回到高度计划分配的老模式上去,这条路无疑是走不通的。
2、我国煤炭市场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根据以上国际国内煤炭交易活动的分析,结合我国特有的煤炭产供销现状,笔者认为我国煤炭市场发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尊重市场,政府调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企业主导,自主交易;政策支持,配套发展。
我国煤炭市场建设的战略目标应当是在开放、竞争、统一与有效监管的体制环境下,以形成充分竞争的煤炭市场为出发点,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再造、市场体系的建立及统一与完善、市场价格机制的改革、市场秩序的规范与监管、市场行为的规制与引导等措施,建立以主要煤炭生产企业和电力企业集团直接谈判定价、中长期合同为主导,建立分品种、分区域、有层次、相互竞争的、有形市场和虚拟市场并存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为市场配置资源和定价、安全经济供应煤炭提供保障,为构筑未来中国统一能源市场打下基础。实现这个目标要分两步走。
第一阶段(预计2000--2008年),即运能短缺和煤炭资源品种不能充分满足需求阶段。突出以下几点:一是调整煤炭生产和销售结构,扩大生产,为市场和用户提供低价、优质和充足的煤炭供应,改善煤炭供需关系,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对煤炭的需求。二是通过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防止煤炭市场垄断势力的强化,同时确保煤炭价格和煤炭市场不会发生大的波动,以避免引发一连串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三是在政府宏观调控指导下,继续举行每年的全国煤炭订货交易会和区域订货会,发挥行业牵头单位的协调引导作用,突出骨干电力企业集团和煤炭生产企业的主体地位。四是以市场导向为主,政府协助为辅,有序建立区域性和集散地、港口的煤炭交易所,为不同层次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用户提供交易平台。五是适度开展柜台交易的推进工作。六是在有限的运力基础上,尽量引入
竞争机制使煤炭产、运、需按市场化方式衔接。
第二阶段(预计2009午后,10年左右),即运能相对能满足市场要求,煤炭生产、需求和运输部门向市场化方向改革基本完成阶段。这一时期,全国主要骨干煤炭生产企业和各大电力集团企业主导煤炭市场经济活动和经济利益的格局基本形成,煤炭资源和运力按供需双方选择完全进行市场化优化配置,煤炭供应能保障我国煤炭需求,我国煤炭市场在国际煤炭市场上拥有相应地位,煤炭柜台市场和期货市场投入运营。电煤供应中,直接和中长期合同供应量占60%--70%;贸易量38%--28%;柜台市场和期货市场实物交割量占1%--2%。我国建立综合煤炭市场体系的目标初步实现。
3、实现我国煤炭市场战略目标的主要措施
为实现目标,建议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1)加强电煤市场主导作用,重点完善传统煤炭市场建设。煤炭订货改革要在政府指导和监管下进行,要以尊重市场规律、促进规范交易、保障供应稳定、体现公平自主、提高订货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原则为指导。
①优化重点订货。可由国家指定的重点煤炭生产企业和电力企业先行举行全国煤炭订货会,类似于日澳定期谈判所采取的方式,主要签订大额、定期(年度或中长期)、跨路局调出调入和水陆联运合同。它们的其他合同由区域(结合大行政区和铁路局建制考虑)交易会、不定期一对一谈判、、煤炭交易所、电子商务和招标等方式解决。鼓励大型国有煤炭企业继续组织煤矿用户座谈会。
②加强区域订货。其他规模以上的煤炭和电力企业参加区域订货,主要在年产量,1亿吨以上的省区举行。净调入量在5000万吨以上的用煤大省可以由需方召开区域订货交易会。各层次会议时间定在每年11月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总的宏观计划,以行业引导、企业为主体进行资源配置。
③引导和推进交易市场的建设,为广大煤炭生产消费企业提供交易平台。全国性的煤炭交易市场必须在政府监管、产运需各方积极参与下实施,政府主导制定政策方案,并与有关行业牵头单位联合制定交易规则,积极扶持、构建跨行业的协调服务机构和配套服务机制,形成完善的交易体系。针对电煤具体情况,电煤交易应当考虑运输的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电价机制、社会对电价承受能力等约束条件。初期对电煤交易实行市场准入制,提高交易门槛,保证资源、运力,以直供直销为主,禁止投机行为和人为操纵。随着电价、运输条件改善,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电煤交易合同实行监管下的转让。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实行完全市场化交易。建议先在重要产地如山西、内蒙古西部,重要中转地如秦皇岛港口和天津港口,重要消费地如上海长江三角区和广州,建立数个区域性的煤炭交易所。在此基础上筹建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④完善其他传统煤炭市场机制。规范行为,主办多形式、多煤种煤炭市场论坛,根据煤炭市场情况适当开展国际招标采购煤炭、尝试煤炭电子商务等形式建立产销联系等。传统交易市场最后要形成一种以直销、中长期合同为主,贸易为辅,多种交易方式并存、相互补充、相互竞争的局面。
⑤加强运力协调,订立运输合同。在运能基本能够满足运输需求或稍有富余的地区,煤炭产需量完全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在铁路运能短缺的地区,根据量、价、签约时间择优配置运力。煤炭产需企业之间、产需企业与运输企业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运输合同。运力配置要市场化和资本化,鼓励煤炭企业参与铁路和港口建设,形成一批由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大型煤炭消费企业控股的铁路运输和港口企业,尝试通过股权比例,分配运力和港口能力,并让股东的富裕“能力”到煤炭市场进行交易买卖。
(2)改革价格形成机制,多体系发现煤炭价格。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商大型煤炭、电力企业建立中国电煤“基准价谈判机制和形成机制”,引导煤炭价格。二是建立现货市场、中长期合同市场、柜台市场和期货市场价格指数体系,形成有效竞争的煤炭产品市场定价的价格形成机制,真实、灵敏反映煤炭市场的供求关系。三是形成规范的煤电联动机制,对电价实行有效的价格监管和适时调整。四是形成有利于煤炭、电力结构调整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能源价格结构及比价关系。五是区分煤炭和电力价格的两重性,建立科学的保护低收入群体和保证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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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一)交易的空间扩大。传统的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但网络面向全球, 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使异地交易与同城交易、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相差无几。
(二)结算方式不同。传统贸易的结算方式主要是现金、支票、汇票等, 而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主要是电子支付, 它可分为三大类: 电子货币类, 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 另一类是电子支票类, 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电子划款; 还有一类是电子信用卡, 如智能卡、借记卡等。所有这些都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来完成信息传输的,而传统结算方式都是物理实体的流转来完成的。
(三)部分交易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电子商务的主要参与者是企业, 但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基于网络的虚拟企业,这些网络上的企业已不再是传统法律意义上的完整的经济实体,它们根本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通常是若干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而不表现为具体的实体形态,具有不确定性。
三、电子商务避税的原因
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为减轻或免除税负所采取的一切正当和不正当的行为。一般进一步将其区分为正当避税与不正当避税,其中正当避税因符合税法宗旨和政策意图,因此常为各国政府所鼓励和提倡。不正当避税则指行为人利用税法的漏洞,通过人为的异常的法律上安排,减轻税负或排除税法适用的各种不正当行为。狭义的避税,则仅指不正当避税,目前学界和国际组织大部分持此种观点。[2]本文所探讨的对电子商务避税的规制指的是狭义上的避税。互联网的全球性、无国界性、高科技性在某种程度上使电子商务成了企业避税的温床。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络交易急剧膨胀,加强对电子商务避税问题的研究已成了刻不容缓的事情。要规制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避税行为,首先要弄清电子商务活动避税的原因:
(一)常设机构的概念受到挑战。在跨国电子商务中,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可以直接在计算机上完成谈判、订货、付款等交易行为,因此,在东道国境内设立营业场所、固定机构或委托人开展业务的传统方式已失去其存在意义,也使物理存在为行使条件的来源地征税管辖权受到规避,因而引起国际避税问题。
(二)电子商务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税收转移。网络贸易是一种数字化交易, 这种交易方式虽未改变交易的本质, 却打破了世界各国疆域的限制,大批企业纷纷在低税负的国家或地区建立网站进行经营,高税率国家或地区的消费者也会通过互联网从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或服务。
(三)跨国电子商务数字化商品交易性质模糊的特点,使有关纳税人可以利用各国对不同种类所得税率规定的差异进行国际避税。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和交易形式来区分交易所得性质的传统税法规则,对网上交易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难以适用。对一些不易划清名目的所得,纳税人可以利用各国采用的税率种类和税率高低的差别规避高税负。
(四)加大了税务稽查的难度。税务机关要进行有效的征管稽查, 必须掌握纳税人有关应税信息, 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数据准确性的依据。但在电子商务中, 由于认购、支付等都在网上进行, 使得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传统的征税凭据已不复存在,使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电子商务企业的运作状况而造成避税。另一方面, 电子商务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一些银行纷纷在网上开通联机银行,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 使跨国交易的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的领域,国际避税地的联机银行更成为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避税有效的工具,因为如果信息源为境外某地的银行, 则税务当局就很难对支付方的交易进行有效监控, 从而丧失了对逃、避税者的一种重要威胁手段。还有,跨国电子商务某些交易打破了传统交易下国家之间地理疆域的限制,交易标的物无需经过海关,造成关税的流失。
(五)跨国电子商务的迅捷性特点,进一步增强了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能力。电子商务的迅捷、高效显著缩短了交易时间,进一步促进跨国企业集团内部功能的一体化,跨国公司能更轻易、更方便地将产品开发、销售、筹资等成本费用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分散到各国的子公司,更灵活地调整影响关联公司产品成本的各种费用和因素来转移关联公司的利润,掩盖价格、成本、利润间的正常关系。各国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内部的经济往来活动状况更加难以追踪和监管,从而助长了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逃避国际税负。
四、对电子商务避税的规制
中国目前尚处于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 提供网络服务的单位少, 规模小, 贸易份额小, 贸易结算大多还没有通过电子支付系统进行,但电子商务无疑会成为未来的国际、国内经济活动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税务部门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税务问题尽早、尽快地进行研究, 从税收政策、税收技术等各方面做好积极准备。
转贴于 (一)完善税法。
1.为了使电子商务有法可依, 更好地解决这种新的交易方式给税收带来的问题, 应在现行税法中增加有关电子商务的规范性条款。在不对电子商务增加新税种的情况下, 对我国现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税种补充有关电子商务的条款,完善现行税法。
2. 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 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有形物理标志已失去标示非居民的经济活动与来源国存在持续性、实质性经济联系的作用,突破传统概念框架寻找新的连结因素,修改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概念用语,代之以“在境内实际从事工商经贸活动”等涵盖性较广的用语。
3. 修订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对电子商务企业设立、营运的监管措施, 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存相关资料、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办理纳税事项。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从事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
1.建立备案制度。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 就要严格税务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及时申报电子商务经营范围,要求其将通过网络的服务及产品的销售业务, 单独建帐核算, 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材料报送税务机关, 以便于税务机关监控。
2.必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合作,共同进行电子商务认证及电子支付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早日完成内联网( Intranet) 和外联网(Extranet) 的建立,创建一套新型的网上关税体制,防止数字化商品交易利用关税制度的漏洞而发生国际避税行为。
3.针对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关联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情形,我国应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开展双边或多边情报交流,特别是交流、共享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情报,以及两个成员国的企业在第三国交易以逃避税收的情报。扩大与相关国家的税收监管合作,充分、及时地掌握跨国企业的经济活动信息,在与跨国电子商务关联公司转移定价避税的斗争中取得主动。
4.加强对网络服务商( ISP) 的管理。进入和利用网络的整个过程中,ISP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单机或局域网与Internet 连接均须通过ISP 的中介, 通过对其进行登记管理, 可以了解和掌握Internet 分布及情况。
5.加强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研究。税务机关可联合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地方作为试点, 从技术角度探索网络贸易征税的解决方案。
(三)培养面向网络时代的税收专业人才。网络经济时代的税收人才应该是复合型人才, 税务部门应加大投入,培养、引进一批既精通税收专业知识, 又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适应网络时代的高素质、应用型的税收人才, 迎接知识经济对税收的挑战。
「注释
[1]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 将电子商务定义为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业交易。http//oecd.org.
[2]刘剑文、丁一,避税之法理新探(上),涉外税务,2002.8。
「参考资料
[1]陈晓红、 喻强, 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 财经研究, 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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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萧明国,计算机因特网涉税研究的国际动向,涉外税务,19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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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蒋志培主编,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年版,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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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范文中国网,全面成本管理研究,fw789.com/article/sort075/sort0137/info-7265.html
篇12
对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影响因素的识别是风险预警评价的第一步,是外贸企业物流风险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在分析对外贸易各环节后,可以建立以下的如下表1-1的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
二、不同贸易方式下的企业物流风险预警评价
出口贸易的最为常见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一般贸易是指企业单边出口的贸易。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与一般贸易相比多了原材料进口这一环节。
(一)层次分析法确定风险指标权重
邀请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预警指标的6个一级指标两两比较打分,得到判断矩阵表,如表2-1:
将上面的判断数据输入层次分析法软件(yaahp)中,可以得到不同贸易方式下企业物流系统风险指标第一层权重,可作为模糊综合评价的因素集:
A=(0.175,0.072,0.36,0.051,0.279,0.038)
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6.426,CI=0.085,CR= 0.068
(二)设定评语集
设定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评级为5个等级,如下:
为了方便定量的计算与分析,可先量化风险等级,如C=(C1,C2,C3,C4,C5)=(10,30,50,70,90),对应的评语集为{很小,较小,一般,较大,很大}。
(三)确定判断矩阵
确定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各个险指标对各风险等级的隶属程度rij,就可构建评价矩阵Rij。邀请专家给出每个风险因素的评定值Cj,则隶属度的计算为:
根据专家给出的不同贸易方式下的隶属度分值,可以得出两种贸易方式下的判断矩阵:
(四)进行模糊综合评价
同时确定了评价矩阵R和权重集后A,就可以对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进行综合评价:B=A?莓R,式中“?莓”为算子符号,即模糊合成运算,也成为模糊变换,即:
根据隶属度最大原则可知,在一般贸易情况下,外贸公司的物流风险的预警评价等级为“风险较小”,在加工贸易情况下,物流风险的预警评价等级为风险一般”,也就是说加工贸易的出口方式要比一般贸易方式给企业的物流系统带来的风险大一些。
三、基于评价结果的物流风险控制建议
(一)从交货期风险的角度对外贸企业物流系统进行控制
从上节不同贸易方式下的风险分析中可以看出,交货期变动是无论在那种交易方式下都会对企业物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因素,企业在计划环节就要围绕交货期去安排采购、生产,要给交货期限留有余地。
(二)注重关键供应商所带来的采购风险
国外客户如果在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间抉择时,侧面表明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较高。此时企业就要从交期、质量等方面加强对此类的关键供应商的管理,缩短加工贸易下比一般贸易延长的交期、提防质量问题带来的跨国退货或返修。
(三)加强对国际物流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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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一)交易的空间扩大。传统的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但网络面向全球,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使异地交易与同城交易、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相差无几。
(二)部分交易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电子商务的主要参与者是企业,但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基于网络的虚拟企业,这些网络上的企业已不再是传统法律意义上的完整的经济实体,它们根本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通常是若干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而不表现为具体的实体形态,具有不确定性。
(三)结算方式不同。传统贸易的结算方式主要是现金、支票、汇票等,而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主要是电子支付,它可分为三大类: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电子划款;还有一类是电子信用卡,如智能卡、借记卡等。所有这些都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来完成信息传输的,而传统结算方式都是物理实体的流转来完成的。
三、电子商务避税的原因
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为减轻或免除税负所采取的一切正当和不正当的行为。一般进一步将其区分为正当避税与不正当避税,其中正当避税因符合税法宗旨和政策意图,因此常为各国政府所鼓励和提倡。不正当避税则指行为人利用税法的漏洞,通过人为的异常的法律上安排,减轻税负或排除税法适用的各种不正当行为。狭义的避税,则仅指不正当避税,目前学界和国际组织大部分持此种观点。[2]本文所探讨的对电子商务避税的规制指的是狭义上的避税。互联网的全球性、无国界性、高科技性在某种程度上使电子商务成了企业避税的温床。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络交易急剧膨胀,加强对电子商务避税问题的研究已成了刻不容缓的事情。要规制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避税行为,首先要弄清电子商务活动避税的原因:
(一)常设机构的概念受到挑战。在跨国电子商务中,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可以直接在计算机上完成谈判、订货、付款等交易行为,因此,在东道国境内设立营业场所、固定机构或委托人开展业务的传统方式已失去其存在意义,也使物理存在为行使条件的来源地征税管辖权受到规避,因而引起国际避税问题。
(二)电子商务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税收转移。网络贸易是一种数字化交易,这种交易方式虽未改变交易的本质,却打破了世界各国疆域的限制,大批企业纷纷在低税负的国家或地区建立网站进行经营,高税率国家或地区的消费者也会通过互联网从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或服务。
(三)加大了税务稽查的难度。税务机关要进行有效的征管稽查,必须掌握纳税人有关应税信息,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数据准确性的依据。但在电子商务中,由于认购、支付等都在网上进行,使得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传统的征税凭据已不复存在,使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电子商务企业的运作状况而造成避税。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一些银行纷纷在网上开通联机银行,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使跨国交易的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的领域,国际避税地的联机银行更成为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避税有效的工具,因为如果信息源为境外某地的银行,则税务当局就很难对支付方的交易进行有效监控,从而丧失了对逃、避税者的一种重要威胁手段。还有,跨国电子商务某些交易打破了传统交易下国家之间地理疆域的限制,交易标的物无需经过海关,造成关税的流失。
(四)跨国电子商务数字化商品交易性质模糊的特点,使有关纳税人可以利用各国对不同种类所得税率规定的差异进行国际避税。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和交易形式来区分交易所得性质的传统税法规则,对网上交易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难以适用。对一些不易划清名目的所得,纳税人可以利用各国采用的税率种类和税率高低的差别规避高税负。
(五)跨国电子商务的迅捷性特点,进一步增强了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能力。电子商务的迅捷、高效显著缩短了交易时间,进一步促进跨国企业集团内部功能的一体化,跨国公司能更轻易、更方便地将产品开发、销售、筹资等成本费用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分散到各国的子公司,更灵活地调整影响关联公司产品成本的各种费用和因素来转移关联公司的利润,掩盖价格、成本、利润间的正常关系。各国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内部的经济往来活动状况更加难以追踪和监管,从而助长了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逃避国际税负。
四、对电子商务避税的规制
中国目前尚处于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提供网络服务的单位少,规模小,贸易份额小,贸易结算大多还没有通过电子支付系统进行,但电子商务无疑会成为未来的国际、国内经济活动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税务部门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税务问题尽早、尽快地进行研究,从税收政策、税收技术等各方面做好积极准备。
(一)完善税法。
1.为了使电子商务有法可依,更好地解决这种新的交易方式给税收带来的问题,应在现行税法中增加有关电子商务的规范性条款。在不对电子商务增加新税种的情况下,对我国现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税种补充有关电子商务的条款,完善现行税法。
2.修订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对电子商务企业设立、营运的监管措施,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存相关资料、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办理纳税事项。
3.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有形物理标志已失去标示非居民的经济活动与来源国存在持续性、实质性经济联系的作用,突破传统概念框架寻找新的连结因素,修改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概念用语,代之以“在境内实际从事工商经贸活动”等涵盖性较广的用语。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从事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
1.建立备案制度。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就要严格税务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及时申报电子商务经营范围,要求其将通过网络的服务及产品的销售业务,单独建帐核算,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材料报送税务机关,以便于税务机关监控。
2.针对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关联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情形,我国应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开展双边或多边情报交流,特别是交流、共享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情报,以及两个成员国的企业在第三国交易以逃避税收的情报。扩大与相关国家的税收监管合作,充分、及时地掌握跨国企业的经济活动信息,在与跨国电子商务关联公司转移定价避税的斗争中取得主动。
3.必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合作,共同进行电子商务认证及电子支付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早日完成内联网(Intranet)和外联网(Extranet)的建立,创建一套新型的网上关税体制,防止数字化商品交易利用关税制度的漏洞而发生国际避税行为。
4.加强对网络服务商(ISP)的管理。进入和利用网络的整个过程中,ISP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单机或局域网与Internet连接均须通过ISP的中介,通过对其进行登记管理,可以了解和掌握Internet分布及情况。
5.加强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研究。税务机关可联合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地方作为试点,从技术角度探索网络贸易征税的解决方案。
(三)培养面向网络时代的税收专业人才。网络经济时代的税收人才应该是复合型人才,税务部门应加大投入,培养、引进一批既精通税收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适应网络时代的高素质、应用型的税收人才,迎接知识经济对税收的挑战。
「注释
[1]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将电子商务定义为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业交易。http//.
[2]刘剑文、丁一,避税之法理新探(上),涉外税务,2002.8。
「参考资料
[1]陈晓红、喻强,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财经研究,2000.9.
[2]程永昌、卫君,国际互联网贸易引发的税收问题及对策,税务研究,1998.7.
[3]萧明国,计算机因特网涉税研究的国际动向,涉外税务,1999.11.
[4]覃征、岳平、田文英编著,电子商务与法律,人民邮电出版社,2001.
[5]蒋志培主编,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年版,2000.
[6]刘怡,电子贸易对国际税收制度的影响,经济科学,1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