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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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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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按照每名党员干部联系不少于10户群众的要求,与群众建立联系,且每年至少上门4次,切实开展好“五送五帮”活动。特别是对挂点帮扶村的五保户、低保户等重点户,安排得力干部,优先落实帮扶措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3、落实突出问题联动调处制度。凡接到或收到等问题,能办理的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能办理的,积极引导办理。积极参与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的联合接访等形式,落实好“四包”责任制。

二、加强社会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社会管理基础

4、完善城市社区建设。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建设。

5、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协助新农村建设帮扶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6、不断改进“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协助信诚纺织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7、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落实好矛盾纠纷大调解联系会议制度,全面推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手册》,年底内实现被帮扶单位干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手册》全覆盖。

8、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群众工作特派员、新农村建设帮扶干部和挂点企业干部要利用接触群众第一线的优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为目标,在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上下功夫,防止社会矛盾积聚、激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四、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9、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对所属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力争每年在“六一节”组织开展活动。

五、建立维稳工作长效机制

10、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做到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劳民伤财的事情坚决不干,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11、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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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做好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旅游局在各景区点加大了旅游安全宣传工作,在景区内树立了森林防火的警示牌和防偷、防盗的警示牌。并在森林防火期间加强了森林巡逻工作,以防发生森林火灾。同时落实和游客投诉接待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好单位内部各种矛盾以及游客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说服、劝导、教育工作,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各个宾馆也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旅客在宾馆内、、吸毒、赌博、打架、斗殴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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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重点工作既是公诉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公诉工作创新的依据和动力源泉。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公诉工作在提高成效、深化内涵、拓宽领域下工夫。一是要在案件办理上下工夫,通过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取得办案质摄、效率和效果的统一,切实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在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上下工夫,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三是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下工夫,要结合案件办理延伸公诉职能,通过一系列的公诉改革和探索活动,努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二、公诉环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应把握的三个关系

1.与打击犯罪的关系。公诉部门的首要职能就是通过执法办案打击犯罪,而执法办案本身就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首要任务和基本途径。公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在打击犯罪中要讲究方式方法,积极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着眼于“三个效果”的统一。在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的基础上,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与法律监督的关系。公诉部门另一大主要职能是法律监督,加强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也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途径。公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通过完善和细化加强监督的措施,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内部衔接配合和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协作等工作,坚决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3.与规范化建设的关系。规范化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重要载体。三项重点工作的完成,要求我们有一支能力出众,素质优良的执法队伍,当前公诉工作中还部分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通过规范化建设抓基础、抓队伍、抓能力,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三、公诉环节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主要途径

1.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公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走私、骗税、制售伪劣商品等涉众型犯罪和用网络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窃取国家秘密、诈骗、赌博、传播物品、非法经营以及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活动。通过“从快、从严”打击犯罪,切实保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积极运用不权。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从宽”的要求和“两减少、两扩大”工作方针。一是要充分认识到积极运用不权终结诉讼的意义所在,纠正“厌烦、厌难”和“唯指标论”的思想;二是要建立健全对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依法适当从宽处理机制,探索暂缓、社区矫正制度,充分落实帮教措施:三是要建立健全刑事和解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方式予以解决,明确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范围和程序。

3.健全繁简办案分流机制。“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公诉部门在办案中要注意办案效率的提高。一是建立、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缩短办案期限,提高诉讼效率:二是积极向法院建议适用“两简”案件审理程序,对于符合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办理的案件,要在提起公诉时积极建议人民法院适用“两简”案件审理程序。同时集中优势办案力量。重点办理好重大、复杂、有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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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对市局内部政策、规则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搜检,以保证我局行政法律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按要求向市县政府法制办立案。对国家、省、市各项新草拟的环保司法、律例草案,认真组织做好意见寻求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情况法律力度,严厉处分情况违法行为。

围绕城乡情况综合整治、节能减排、创模复检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污染重、风险大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法律,严厉处分。关于重点案件要迅速查处,使其污染结果、社会影响削减到最低限制。

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查机制,实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情况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按期协商、部分联动、案件移送等法律机制,不断提高情况法律实效。在做好行政处分工作的还,对情况违法整改案件施行跟踪督察,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加大处分力度。

三、深化推进依法行政,增强环保法律监督工作。

依据国务院《关于具体推进依法行政施行大纲》和《人民县政府贯彻国务院具体推进依法行政施行大纲的意见》的要求,深化推进依法行政,增强环保法律监督工作,注重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

进一步规范法律行为和顺序,严厉执行《情况维护局规范行政处分自在裁量细化规范(试行)》,依据案件的详细状况采取分歧的处分力度,然后进一步规范环保处分行为。保证环保法律的公道、公平,保证依法行政、规范法律要求落到实处。

切实落实《行政处分法》、《行政复议法》,在现有的基本长进一步细化、完善法律文书的品种、花样、内容,为行政法律和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便利。要结合典型案例认真学习司法律例,对案件查询人员进行法律营业培训,组织司法培训和案件分析钻研。保证调取证据的实时性、直接性、精确性。依法受理行政处分和行政复议案件,对案件内容认真进行司法合用搜检,依照依法行政各项规则,认真听取治理相对人的陈说、申辩,对其准确的意见依法采用。留意受理顺序、时间,保证行政处分和行政复议的公道、公平。

增强对基层环保法律的服务和指导。按期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学习、交流环保法律提高前辈经历、典型环保案例分析和状况传递会。随着法律力度的加大和规范法律要求的提高,坚持、健全完善延聘终年司法参谋准则,以不断处理情况法律中的各类难题,顺应日益突出的环保法律工作的需求。

四、深化开展情况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情况法制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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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抓转型、重民生、迎大庆”这条主线,以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为重心,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宣传全国、自治区、市和我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以“普及安全常识、全民共创平安”为主题,按照区委确定的“继续推进‘两大战略’、‘四大工程’和‘三个区’建设步伐”的总体部署,确保建市五十周年大庆顺利开展,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抓好综治宣传月工作,我局决定成立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区司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副组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

具体宣传活动的开展由副组长李贞负责组织协调。

三、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自治区、市和我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部署。

2、宣传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综治政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水平所取得的成效;宣传政法机关、综治各部门充分发挥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

3、宣传党政部门在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中所采取的各项新思路、新举措及探索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

4、宣传社会各界、各部门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的经验和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5、宣传司法局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突出宣传司法局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稳工作方面良好做法。

四、活动内容

1、宣传月期间,要深入乡村、学校、企业、市场、宗教场所、军营、机关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按照区综治委统一安排,3月13日、14日分别在文景广场、红果子集贸市场参与集中宣传。

2、组织召开一次以平安创建为主题的学习座谈会,认真研究分析探索平安创建的经验和教训。

3、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热情接待来人来访,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4、认真落实司法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好隐患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稳定。

5、发放《**区城乡居民法律意识法律服务需求调查问卷》《**区法律援助调查问卷》《**区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调查问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把抓好平安建设和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要按照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局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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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已经国务院第8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的重点工作共有18 项。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一抓到底;要加强督查、考核和问责,确保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根据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的重点工作为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具体包括: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 元提高到380 元,基本实现居民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稳步推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 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发展社会办医;开展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5 元提高到40 元;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作为参与部门负责的重点工作包括:鼓励大众消费,控制“三公”消费;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大力发展旅游、健康、养老、创意设计等生活和生产服务业;继续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等领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以垃圾、污水为重点加强环境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继续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今年再解决6000 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等。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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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省、市、县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上报和经验总结工作。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六五”普法的主要精神和县对“六五”普法的具体部署传达给全系统的广大班干部和职工,为“六五”普法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三、切实加大“六五”普法启动的宣传力度,努力营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横幅、标语等各种宣传媒介,集中宣传声势,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切实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治局进程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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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组织,强化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对本次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建设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活动开展内容。

1、积极开展党和国家关于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方针政策的宣传。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全国、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关于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充分认识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2、在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加强治安防控的宣传。加强落实门卫工作责任制、科室安全责任制,加强机关内部防火、防盗、防乱管理。做到人防、物防措施齐全。重点抓好夜间和节假日期间的巡查值班工作,确保不发生偷盗、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处置及时、稳妥。由局办公室组织一次大检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公共事业科要加强对液化气市场、公共交通、供水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经营性企业的督察指导,确保安全经营。

3、对职工做好思想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习了各种法律法规,党的纪律条例,确保在综治平安创建工作中不出现问题。积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各种强效的管理制度,认真规范的执行,保证职工能按章办事,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从2012年3月中旬,到4月上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具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中旬)为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此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广泛发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下旬)为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势、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的。

第三阶段(4月上旬)为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对今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全面分析和总结此次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综治宣传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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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工作目标(80分)

《2014年全县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请见附件)

(二)日常工作(20分)

1、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总结、材料;按时出席县总工会召开的各类会议。(5分)

(每缺报或缺席一次扣0.5分。)

2、服从县总工会各项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县总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5分)

(每出现一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积极参与重大活动的扣2分。)

3、工会组织建设、集体合同签订和帮扶资金使用情况三项工作在上级工会第三方抽查考核中无差错。(10分)

(每项抽检出现一例否定结果扣2分,每出现一例无效电话扣1分。)

(三)加分项目

下列内容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确定后可以加分。

1、工会工作有重大突破和创新,被县级、市级、省级以上工会推广、表彰的,分别加2分、3分、5分。如同时获得省级和市县级加分的,只记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2、建会建制工作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有突破性发展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加分,每项工作最高不超过5分。

3、迎接上级工会的检查、调研和承接现场推进会议的,每次加1分。

4、工会工作新闻稿件被工人日报、市级以上(含市级)党报党刊采用每篇加1分;新闻网、中工网采用每篇加0.4分;省工会网采用每篇加0.2分。

(四)一票否决项目

1、建会、建制工作目标没有完成的。

2、本地本单位发生重大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责任事故,没有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造成应对工作被动的,或者迟报、漏报被上级点名批评的。

3、本级工会及所属单位出现违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违反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上出现违纪、违规的。

二、考评程序和方法

本实施办法考评实行百分制,采取自评打分、部室打分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评打分。11月底前,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对照本办法确定工作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评,按照有关规定得出本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得分和加分得分,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总工会办公室。自查自评材料应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重点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应对照上述目标要求逐项写明完成情况。第二部分为特色工作完成情况,要求写明开展每项工作的思路、做法、成效及其社会影响。第三部分为一票否决项目情况和加分项目情况,并标明最终自查得分。

2、部室打分。年底,县总工会各职能部门对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对各工会工作委员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3、领导评价。县总工会领导班子根据各工会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取平均值。

4、加权汇总。按自评分、部室打分、领导评价各占10%、50%、40%权重得出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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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们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们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三是立足本职,做好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天湖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校花网*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 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安排1

—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三八”妇女节、“315权益保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校花网*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下一步我们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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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根据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天湖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印发了天湖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们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们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三是立足本职,做好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天湖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三八”妇女节、“315权益保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下一步我们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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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月底前建立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群众工作,并将街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系统群众工作范畴,切实形成镇、村二级群众工作网络。

二是完善制度。按照《群众工作推进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并结合单位实际找准方向、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提出要求,进一步完善用群众工作统揽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

三是召开会议。在前,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使全体干部迅速投入。

四是加强学习。我镇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并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掌握群众观点,不断丰富和拓展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

二、全面展开、集中攻归阶段

基本要求:强化事要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强化能力提升,突出作风建设;强化载体创新,突出工作实效。

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平台建设,实现高质高效运转;集中攻坚积案,全力破解“三访”难题;不断转变干部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本领。

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群众工作平台建设。以“巩固强化县一级,完善推进乡镇一级,延伸发展街村一级”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县、乡镇、街村三级服务群众平台建设,确保月底前落实到位。

二是切实加大“三访”治理力度。把越级集体访、进京非正常访、重复“三访”治理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攻坚。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占、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重点问题,对原代课教师、军队退役人员等重点人员以及“三跨三分离”、重复访等重点案件进行集中治理,明确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化解时限,落实解决措施,确保月底一次性彻底解决,确保实现“息诉罢访”。

三是集中力量削减积案存量。将化解积案作为今年工作重点之一,下大力切实打好积案攻坚仗。对现有的积案进行排查梳理,进行交办。

四是下大力气解决民生热点问题。针对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农民工工资、征地补偿等热点民生问题,从10月份起,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民生问题集中攻坚行动,必须动真感情,拿硬措施,做到一个难题、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最在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五是健全完善群众工作制度机制。重点加强社会民意反馈和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突出问题结合协调机制等重点问题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努力形成一套操作性强、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群众工作制度体系。

三、总结完善、全面提升阶段

基本要求:对群众工作统揽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查找不足,深入推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全面形成工作网络平台,各项机制体制进行顺畅,“事要解决”成效逐渐明显。

重点工作:

一是整改完善体制机制。对已解决、已化解的问题,认真进行“回头看”,分析总结各项工作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完善,不断增强工作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将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转化为相关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加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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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平时考核为主,对重点工作进行动态管理,体现考核的连续性和科学性。

(四)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奖罚分明的原则。认真兑现奖惩,凭实绩用干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促进和加快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二、考核范围

列入重点治理工作动态考核的单位主要为全镇15个村和负责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作的基层站所。

三、考核内容

实行动态考核的重点工作为关闭机井和水资源配置方案落实、压减耕地、日光温室和养殖暖棚建设、执行财经纪律法规审计情况、执行党政纪规定、维护社会稳定及工作、“三禁”政策落实情况等。

关闭机井和水资源配置方案落实

2、压减耕地情况

3、日光温室建设和农民负担工作

4、养殖暖棚建设工作

5、“三禁”政策落实情况

6、执行财经纪律法规审计情况

7、执行党政纪规定情况

8、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9、工作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建立考核台帐。对列入重点工作动态考核的单位建立考核台帐,随时记载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考核办法进行加减分。

(二)考核信息的收集。镇党委要对列入动态考核的重点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巡查,作为考核依据。具体要求为:

1、各项重点工作有时限和进度要求的,要计算出进度完成比例,没有时限和进度要求的,按任务完成情况排出名次。

2、列入考核的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反馈情况时要根据考核办法,说明问题性质及严重程度。

3、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不定期督查,要记入动态考核的,要在工作督查结束后5天内,将结果反馈镇党委办公室,作为考核依据。

4、工作督查中提出整改要求的,要在次月反馈的情况中,反映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三)基础赋分。列入动态考核内容,每项基础赋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项工作具体计分办法进行加减。

五、考核机构

重点治理工作动态考核由镇党委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实施。

六、考核内容量化办法

(一)水资源配置方案落实计分办法

1、地下水灌溉中,不按规定审批水权一次扣1分;核查不及时,造成超轮次用水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每发生一次无水票供电问题扣1分。

2、镇上下达的节水工程建设任务,统一有时间和进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完成任务量每超(欠)一个百分点加(减)1分;没有时间和进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按照完成任务量排出名次,前三名的村分别加3、2、1分,倒数三名的村,分别扣5、3、2分。

3、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按时整改或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根据前两条规定的计分办法,分别加倍扣分。

4、对各村的水权审批、用水量、用电量使用情况没有及时告知,造成村上超轮次审批水权和超总量用水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

5、对各村反映的问题协调解决和查处不及时,造成后果的,每发生一例扣2分。

6、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水资源配置方案落实工作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二)关闭机井计分办法

1、关闭机井任务,统一有时间和进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完成任务量每超(欠)一个百分点加(减)1分;没有时间和进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按照完成任务量排出名次,前三名的分别加3、2、1分,倒数三名的,分别扣5、3、2分。

2、机井并闭后,没有及时告知和督促相关单位拆除供电线路,未竖立关井标牌和建立档案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

3、未经批准擅自置换已关闭机井或改变生态用井用途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4、关闭机井补助资金发放中,对成井时间、产权所有人核查不清楚,造成错发、漏发的每眼扣2分。

5、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按时整改或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根据前四条规定的计分办法,分别加倍扣分。

6、对各村反映的问题协调解决和查处不及时,造成后果的,每发生一例扣2分。

7、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关闭机井工作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三)压减耕地计分办法

1、压减耕地任务,统一有时间和进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完成任务量每超(欠)一个百分点加(减)1分;没有时间和进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按照完成任务量排出名次,前三名的分别加3、2、1

2、对压减耕地工作督查巡查不及时、不到位的村,每次扣2分。

3、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按时整改或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根据前两条规定的计分办法,分别加倍扣分。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协调解决和查处不及时,造成后果的,每发生一例扣2分。

5、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压减耕地工作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四)日光温室建设计分办法

1、日光温室建设任务,统一有时间和进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完成任务量每超(欠)一个百分点加(减)1分;没有时间和进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按照完成任务量排出名次,前三名的村分别加3、2、1分,倒数三名的村,分别扣5、3、2分。

2、技术人员服务不到位,使日光温室种植的农作物发生病虫害,造成损失的,每次扣3分。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协调解决不及时,造成后果的,每发生一例扣2分。

4、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按时整改或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根据前三条规定的计分办法,分别加倍扣分。

5、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日光温室建设工作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五)养殖暖棚建设

1、养殖暖棚建设任务,统一有时间和进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完成任务量每超(欠)一个百分点加(减)1分;没有时间和进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按照完成任务量排出名次,前三名的村分别加3、2、1分,倒数三名的村,分别扣5、3、2分。

2、技术人员服务不到位,选址布局不合理,规模养殖场(小区)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等,造成损失的,每次扣3分。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协调解决不及时,造成后果的,每发生一例扣2分。

4、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按时整改或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根据前三条规定的计分办法,分别加倍扣分。

5、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养殖暖棚建设工作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六)“三禁”政策落实情况计分办法

1、每发生一起违反“三禁”规定放牧的扣1分。

2、每发生一起违反规定采伐林木的扣5分。

(七)执行党政纪规定情况计分办法

1、违政纪规定,视其情节,被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监察局)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发生一次分别扣1分、2分。

2、违政纪规定,情节较轻,受到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每次扣3分,涉及基层站所负责人的每次扣2分,涉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每次扣1分。

3、违政纪规定,情节较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每次扣5分,涉及基层站所负责人的每次扣3分,涉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每次扣2分。

4、违政纪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和行政开除处分的,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每次扣8分,涉及基层站所负责人的每次扣6分,涉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每次扣4分。

5、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按时整改或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根据以上四条规定的计分办法,分别加倍扣分。

(八)维护社会稳定及工作计分办法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查结束后,按照工作情况排出名次,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加3、2、1分,倒数三名的单位,分别扣5、3、2分。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导致发生的,每起扣4分。

3、发生盗窃、破坏水资源配置设施和日光温室设施的,每起扣2分。

4、每发生1批群众进京集体上访,扣4分;每发生1批群众赴省集体上访,扣3分;每发生一批群众赴市集体上访,扣2分;每发生一批群众赴县集体上访,扣1分。

5、因问题处理不及时、稳控措施不到位,每发生1批重复赴省集体上访,扣5分;每发生1批重复赴市集体上访,扣4分;每发生1批重复赴县集体上访,扣3分。

6、每发生1人(次)非正常上访,扣1分。

7、对县、镇交办的案件,未按期办结1件,扣2分。

8、接到劝领通知后,不能按时到达处置现场的,扣2分。

(九)领导评价计分办法

参加评价的领导根据各村工作情况,分别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评价打分,以评价平均分数按照村排出名次,前三名的村分别加3、2、1分,倒数三名的村,分别扣5、3、2分。

(十)其他工作计分办法

1、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督查中发现问题,每发生一起,扣2分;没有按照时限和要求整改的,扣4分。

2、党委、政府通知召开的各类会议,不按要求参会或迟到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3、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监控不到位,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8分;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以上计分办法中规定按完成工作任务量排名次的,完成工作任务、排名在倒数三位的不扣分。

七、相关制度

(一)黄牌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黄牌警告,并在其基础赋分中扣减10分。

1、关井压田、日光温室和养殖暖棚建设工作中弄虚作假,发生虚报、瞒报现象的。

2、工作督查巡查不及时、不到位,发生已关闭机井违规开启和已压减耕地违规复垦问题的。

3、执行财经纪律规定审计中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或发生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问题的。

4、因加重农民负担问题被市级以上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的。

5、工作督查中,未完成工作任务,连续两次排名在倒数三名的。

被给予黄牌警告的村,由镇党委对其主要领导和包村领导予以谈话诫勉。黄牌警告期满后,对被警告的单位工作进行检查,对已按要求整改的,交镇党委委会议讨论后解除。

(二)红牌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红牌,在其基础赋分中扣减20分。

1、超总量分配和使用水权的。

2、黄牌警告期满,经检查整改未达要求的。

3、工作督查通报中,未完成工作任务,连续三次排名在倒数三名的。

4、发生违反“三禁”规定开荒打井的。

5、发生省、市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涉农恶性案件等一票否决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