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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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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

篇1

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应用;探究

0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公路交通网的需求也逐渐提高,这也使得公路工程项目数量逐渐增加,同时也对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相关的公路管理部门一定要重视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对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不断提高招投标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管理水平,从而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井然有序的进行。

1我国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现状

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对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却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地方,不利于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笔者通过调查相关的文献资料,发现这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建设单位存在问题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为了确保其自身的利益,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为招标企业设置了众多障碍,甚至一些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会在私底下和招标企业打好关系,致使中标的建设单位不一定符合相应的要求。此外,招标文件的规范性也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使招标工作无法顺利进行,部分建设单位会利用垫资能力来作为评判投标企业的标准,对招标的规范性造成了严重影响。还有一些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会在招标工作中泄漏标底,使招标工作难以达到相应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也对投标企业的竞争力造成了严重的影响[1]。

1.2招投标存在不公正

在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招投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然而,目前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存在着不公正性,这十分不利于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与发展。这些不公正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招标单位对一些建设单位缺乏了解;⑵一些建设单位凭借关系中标;⑶评标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高[2]。

1.3投标企业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不断增多,致使投标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变得愈发激烈。由于投标企业,其中标是需要一定资格的,这就导致投标企业为了获取这一资格而展开一系列不正当的竞争,投标企业会想尽办法得到标底信息,然后进行相应的准备,从而加大中标的可能。甚至还会有一些不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利用符合资格投标单位的资质,来获得它想要的结果,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招投标过程中的公正性。

1.4招标监督工作力度不够

公路项目招标的监督工作力度不够,直接影响到了其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也导致了一些监督工作的不良风气出现。在对公路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的过程中,受工程造价影响极大,然而工程造价所涉及的部门非常多,这些部门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导致其所提供的数据也具有非常大的差异性,这直接加大了工程造价的控制难度,也会严重地限制招投标的管理。

1.5项目计量失真

工程计量对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是非常重要的,要得到正确的工程计量,需要以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为基础,由监理方进行计量,再交由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审批。然而在实际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项目管理公司往往会取代建设部门,这直接导致了一些项目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够有效地定位自己身份,使得项目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无法将业主方的要求体现在工程计量的过程之中。

2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应用措施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做好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工作尤为重要。然而就目前而言,我国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工作依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导致了招投标管理水平普遍不高,招投标工作缺乏公正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这直接影响到了我国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进程。为了改善我国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这一现状,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2.1完善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制度

为了能够有效保证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就需要完善其招投标的制度,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招投标制度,就会使得部分企业利用一些非法手段来进行竞标,严重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由此可见,建立严格的招投标审批制度、详细的管理公路工程项目信息,对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提高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此外,还要建立相应的实施措施,从而使公路招投标工作可以井然有序的进行,达到提高招投标工作水平的目的[3]。

2.2加大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企业的监管力度

就我国目前的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现状而言,一些企业采用非法手段获取招标权的不良现象屡见不鲜,这种不良现象不但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招标秩序,而且也使得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无法有效地开展。因此,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相关单位一定要严格限制招标企业,对这些招标企业进行严格的筛选,以防止一些不符合标准的招标企业参加到招标竞争中来,从而保证招投标工作可以正常进行。除此之外,招投标的管理人员还要严格检查参加招标的企业,确保每个企业具有参加招标的资格,避免个别企业滥竽充数。

2.3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标价管理

在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标价管理对招标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招投标进行期间,工程量清单会根据实际的需要作出相应调整,最终报价确定必须要经过公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审核才能够进行。因此,为了有效提高投标企业的合理性,确保投标企业的公平竞争,就必须要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标价管理。除此之外,还要确保工程量的结算与合同规定的内容互相符合,为了有效满足这一点要求,相关的工程造价人员就必须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不但要熟练掌握相应的工程计算知识,而且要深入了解一些相关的经济法律,尽可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矛盾的产生[4]。

2.4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

在公路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关系到公路工程项目能否井然有序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了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然而,我国目前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却存在着很多不合理之处,这直接导致招投标工作中出现一些不良风气,为了杜绝这种不良风气的出现,这就需要相关单位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严惩不贷,从而有效维护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秩序。

3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对公路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目前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我国公路施工建设的进程,也间接影响到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相关单位在今后招投标工作中,需要注意完善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制度,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标价管理,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种种的应对措施,有效提高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从而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可以井然有序的进行。

作者:尹进 单位:秦皇岛市公路管理处

参考文献:

[1]卢方.试析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应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2):143-145.

篇2

1当前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1.1容易忽视编标前的准备工作

纵观目前的工程招投标情况,一些招标人根本不遵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还有规避招标、未招标、化整为零等问题的存在,此外,还有不再指定媒体招标公告、资格文件时间不够、勘探现场及标前会不规范等问题存在。以上问题的存在都可能会使投标人不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潜在的投标单位不能顺利参加投标。当前很多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都是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的,但是建设单位并没有经济、合同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对施工招投标技术规范、经济等方面业务并不了解,他们只是盲目的照搬招标文件的范本,这是不能真实反映出工程实际情况的,同时招标文件的编制也非常粗糙,评标细则的制定缺乏全面性,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这种情况下会对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与权威性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评价方法缺乏公平性、科学性,操作过程中随意性非常大,甚至在开标以后还存在议标现象,排斥了一些潜在的中标人。

1.2投标资质管理混乱

对投标企业进行资质审查是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项,直接决定着投标人是都具有投标的资格,但是当前我国的资质审查只要依靠几个工作人员对投标人资质证书进行验证,并将其作为评标时资质打分的重要依据。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会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而出现问题,很多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也可能会参与投标,这无疑增加了招标单位后期工作量,还可能会出现围标、串标等问题。还有一些个人挂靠企业资质中标,无资质施工现象普遍存在,这成为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问题。

1.3地区与部门垄断问题严重

在当前的招投标工作中,行政力量对市场的渗透过重,公平竞争很难实现。例如县一级公路招投标近年来才开始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因为出于地方保护的目的,一些地区对外地投标企业收取高额的交易费用,使人“望而却步”,有些地方为中标企业硬性提供原材料,这明显与《招投标法》相违背。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从表面上来看很多招投标都是以双方平等互利为基础展开交易,实际上很多工程的招标过程只是一个形式。

2实施招投标制度对建筑市场发展的重要性

2.1有利于克服建筑市场混乱的现象

公路工程建设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才能达到预期效果。纵观建国以来的工程实践可以看出,凡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的,投资效果都非常好,而违反程序办事的,其投资效果就非常差。一些工程在开始建设前不进行调查分析旧拍案、实施过程中资金不足就上马、一边勘查一边设计的混乱现象非常多,直接造成了造价提高的后果。建设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建设程序阶段内容执行,只有将这些工作做好才能招标,在招投标制度影响下,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程序办事。

2.2促使工程按经济规律办事

在招投标制度的影响下,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经济实体进入到市场当中,凭借自身能力在市场中竞争。招投标制度实施以后,公路工程企业开始朝着经营型转变,这种情况下要求企业必须在内部对经济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招投标制度的实施为企业带来了外部压力,迫使其充分重视自身的经营和管理,关注技术进步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3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管理的改进策略

3.1规范招标程序,完善法律体系

对《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在了解我国目前公路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对线型公路施工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各种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及业主单位展开大力宣传,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业主与施工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理解与认识,这样招投标双方才能深入贯彻执行各项法律与文件的要求。

3.2加强建设市场诚信系统建设

目前从表面上来看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是买方市场,其中的承包人施工能力比工程建设任务需要大,因此很多小项目招来了一级甚至特级企业前来竞争。实际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公路建设市场中存在很多名不副实的承包人,这些人靠着他人的资质来骗取中标,直接造成了公路工程质量严重下降的问题,国家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大受损失。面对这种问题,那些随意将企业资质出借或者违法转包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应该下降一级,并加大对“挂靠”名义投标的惩处力度,加强市场诚信系统建设,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3.3不断完善现行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虽然现行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修改了很多次,但是其中始终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还需要在实践工作中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这就为一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充分利用这些不足之处做文章,或者利用办法中存在的漏洞,使得招标信息渠道堵塞,还有一些信息没有公开,资格后审中掺杂了很多人为因素,对公开招标公平竞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未来的工作中应该积极积累经验,针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不断创新与改进,有效杜绝不公正问题的出现。

3.4加大对公路工程招投标中介结构的监管

当前公路工程招标资质并没有形成明确定论,很多县乡公路招投标均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公路工程招标设计面非常广,其情况也非常复杂,技术性非常强,建设单位招标人员因为专业性、技术性不强等因素,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程序执行也存在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开招标的公正公平。因此,必须利用法律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进行审查,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一律不能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人员还要坚持持证上岗。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充分认清招标的现状,加强对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并进一步规范当前的招投标行为,以有效提升投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交通建设行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作者:方杨林 单位:云南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李纳,赵鹏,郭萌.公路工程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管理探讨[J].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11(10):119-122.

篇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加大对交通行业的投入,公路建设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而公路工程作为我国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交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中,除了要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还必须要做好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保证公路工程得以顺利完成[1]。现阶段工程的招投标运作因为其商品市场的特性,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没解决,如何做好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1影响企业投标的因素

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公路工程投标,其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及影响因素很多,通过对大量的公路工程项目分析,影响企业投标的几点因素如下。①投标企业本身的因素。企业的运营状态、企业和招标企业的关系、企业的市场潜力等都是影响企业投标的因素,如:投标企业的施工特点以及企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设备是不是符合施工要求;投标企业有没有足够的工程施工建设资金;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是不是符合招标单位工程要求;招标企业有没有能力解决工程项目变更造成的影响。②招标企业的影响因素,包括:招标企业在建筑界有没有很好的信誉,是否有发生违约的情况;投标企业给出的价格是否合理,能不能让招标企业接受;招标企业内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及管理人员是否具有高素质、高能力以及项目管理经验是否丰富。③施工项目的影响因素,招标企业能不能接受项目的施工造价;投标企业有没有项目施工能力;投标企业的业务范围是否包括本次工程项目类型。④工程实际施工环境的影响,社会治安是不是可靠安全以及建设市场是否稳定规范;施工地所在的气候条件是不是符合施工过程中的气候要求。

2优化公路工程招标管理措施

2.1按照不同项目实行不同的评价方式

为了可以让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及同时还能确保成功完成招标,通常都是选用工程招标允许范围内的最低招标价法[2]。标底法的适应性不仅很强,可以用在所有的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去,还能避免出现投标人的恶意串通。需要注意的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因为该方法使用比较复杂,所以保密工作需要做好。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进行招投标工作,其它方式可以适当推行。

2.2建设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加强及完善

为了保证公路工程招标项目能够得以顺利完成,需要加强和完善我国公路的招标管理项目的相关一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成一个可行、有效的施工机制是很有必要的。例如:《招标实施细则》可以对现在实施的法律制度起到补充作用;约束招投标双方行为以及用来明确划分业主及其招标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则可以制定《公路工程招标项目市场管理方法》;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双方是否串通投标及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认定的准则是:制定《公路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认定标准》;为了更好地对那些不正当竞争的招投标工作起到制约作用可以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改进。

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3.1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与情况

(1)合同的简述以及类型。合同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间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维护各方权益的契约。从使用功能方面对合同进行划分有:建筑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15种;从签约价格形式进行划分包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各种变体。(2)合同管理的目的。从宏观角度看,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可以对市场行为起到规范作用,是维持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市场主体各方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它可以规范合同中各方行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秩序起到维护作用,让市场经济得以发展。合同管理从微观方面来看,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确保工程项目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顺利实施的必要手段[3]。合同作为一种纽带,可以把建设项目的参建各方联系在一起,让他们之间可以建立起法律和经济关系,参建各方的责任及风险可以通过合同得以明确,让各方的权益得以维护,最终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建设。(3)合同风险。对合同的风险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部分之一。合同风险管理重点是分析合同的风险条款,以及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尤其是对于合同中存在明显规定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以及双方债权关系表述不清楚的风险等。结合以往实践经验表明,当合同中存在这些条款,则会较易导致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存在分歧的问题,这种风险较易由承包商来承担。因此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同样应当注意这些相关条款。针对承包商存在的合同风险,主要是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即可明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各项要求,从而做好合理的安排。并且通过投标人须知,承包商可以明确工程中可能存在的投标风险,并考虑自身的情况以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对于工程的图纸设计内容投标人应进行会审,并根据相关的规范对工程量进行复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在此基础上方可根据单位的自身情况进行资源的组织和安排。

3.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内容与特点

单项合同管理与项目合同管理是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两个层次。单项合同管理指的是洽谈合同、草拟、签订、履行、变革、中止、终止及解除全过程的管理[4]。项目合同管理则是按照采购路径,全过程、全要塞管理建设项目。(1)合同管理优化措施。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者必须要对合同文件很熟知,对每则合同条款的含义有深刻理解,才能更好地处理合同过程中的各种事件。《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或者《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常作为不同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依据,业主通常都会把一些专用条款加到合同条款中来管理及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些量身定制的专用条款,其法律效益都是比通用条款大,要让合同管理者充分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在处理合同事件时,为了不出现“空口无凭”的现象,在经济上给自己造成大的损失,合同管理者要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对一些可能会涉及合同事件中的言行进行记录确认。(2)合同标准文件体系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合同标准文件体系需建立并完善,让施工总承包、代建制、公路简明施工、BT等标注合同范本尽可能进行制定设计。(3)信用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在西方发达国家,合同履约率高的重要保障就是高度法制社会与专业的合同管理团队,不过目前我国现阶段还需要政府采取一些手段比如: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约束各方市场主体行为,是市场秩序可以保持有序竞争的凭证,《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由此产生。所以当下我国关于公路工程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中需要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起履约评价机制并对其进行完善;第二,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建立并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让其使用范围尽量得以扩大。

4结语

公路建设规模庞大,为了能更好地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需要对其采取规范的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管理。文章通过结合笔者工程实践经验,总结了当前公路招投标受影响因素主要为企业本身运营状态、信誉状态以及工程实际施工环境等。为了能实现规范化的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建设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及可采取按照不同项目实行不同的评价方式;同时应当加强合同信用管理范畴。

参考文献:

[1]张建明,徐恕.浅议FIDIC模式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08(8):185-186.

篇4

1992年5月我国颁布的《公路工程监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二级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建立了具有法律依据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从此在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引入了竞争机制,减少了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及行政干预现象,使公路工程建设逐步走向了市场。但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各地相关部门对公路施工招投标制度在理解、指导思想、具体操作等方面的偏差,致使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产生相应偏差,干扰了公路工程建设的市场竞争机制。

一、当前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有些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

有的地方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二级法人也参加招标,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资质,任人挂靠,收管理费了事),这种"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有,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漏洞,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

1.2国内招标项目和民间集资(包括引进港资、外资)标段划分越来越小,越来越不合理

一般公路工程施工标段的划分应根据工程规模、建设条件、机械化程度及对工程施工有利的原则来进行,如某地近20km长的二级公路,当地政府及建设单位,按长官意志行事,将标段划分为最小近200m,过多施工单位的进入,影响了工程的连贯性,不利于机械化施工的开展。

1.3有些地方工程建设市场较为混乱

存在着"五无"(无规划、无报建、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质量监督)工程,工程仍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工程基建程序不能认真执行,招投标行为图于形式。有的施工企业在同一次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一标两投",或者对同一份投标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时,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1.4有些地区尚未完全打破地区和部门垄断,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

有些地方特别是在县一级,公路等专业工程项目没有完全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或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目的,对中标企业硬性供应原材料,这是与《招投标法》相悖的。在某国道建设项目中,地方政府为支持本地水泥企业的发展,强制中标施工单位使用本地水泥。由于水泥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造成一批桥涵结构物强度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的有7道涵洞和一座小桥的实心板,使索赔工程量大增。

1.5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工程交易中心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办法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施工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1.6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建设单位利用招标权收受"回扣",对按国家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指定招标或议标,搞"暗箱"操作,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这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失职、赎职行为。

二、改进措施及对策

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中标人,使邀约和承诺的实现,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国家法规的健全,国家加大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力度,工程建筑市场将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为在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把人为因素消除到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真正体现竞争的公开、公平、公正。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首先必须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为使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建立项目法人公司,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资本管理机构与营运机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招标投标制是在建筑市场中沟通与融合投资法人责任制和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的桥梁和枢纽。

2.2认真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审

承担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单位,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可委托政府招投标中心进行。为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资格预审及后审可适当增加那些参加过同类工程项目并得到质量奖项的施工单位的预审及后审分数。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质且素质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来承担项目。

2.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

①招标的组织者与具体操作者要行为公正,对其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

②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以确定合理标底。

工程定价模式要尽可能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统一量,放开价,工程造价要随行就市。

国内工程施工招标中的定标原则一般是标价不得超出标底的指定范围(-5%~+5%),否则将作为不合理标价而不能中标。

③编写合同应全面、详细、慎密,技术规范内容应详实、准确、可操作。

完善投标、评标、定标过程,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做好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并采用百分制的综合评分法、专家论证法或其它先进方法进行评标。FIDIC的评标原则是"最低价中标",这与国内一贯使用的"接近标底"和"最低价"中标是有所区别的。作为邀约和承诺的条件,施工招标文件中一定要注意将评标时采用的方法、规则写清楚。

④要做好招标过程中关键时间的控制,这包括编制招标及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评标时限与签订合同的时间等。

2.4施工单位为达到中标的目的,应下大力气提高投标书的编制质量

①组建精干、高效的投标领导小组,对人员合理分工,作好标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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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应用

近些年来,社会在不断进步,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对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了直接影响。在公路工程项目中保证招投标管理的高效、规范,是项目质量的根本保障和基础条件。因此,本文就对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应用进行探讨。

1招投标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中的作用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追求科学的标准,从而达到优化工程项目招标的目的,进而获得优良的招标效果。目前招标程序规范性不强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效果不佳。要改善这种现状,在项目建设中,要力求做到尽可能的优化招标的程序、让招标制度日臻完善,并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条例来进行招标工作,筛选出优良的中标单位。优质的建设单位和建设队伍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顺利开展。在具体招标的进程中,招标方式促进着企业经营模式不断完善,企业的生产模式从单一转变成为复合,企业内部也随之发生改革。可以说,招标制度在某种层面上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企业通过不断地改进体制以及管理模式来达到升级的目的。公路项目投标必须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招标制度的本质是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选择投标价格,企业如果想保证市场竞争力,必须要优化工程成本控制。

2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2.1建设单位方存在的问题

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利益问题,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方会事先在招标前和招标单位公关关系,阻碍招标的公正性,结果很多时候中标的建设方条件和招标要求并不相符。招标流程不规范,招标文件不规范也是现存问题。有些单位以垫资能力作为评判投标企业的条件。这些都不利于招标的合理规范。招标工作中故意泄露标底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这样招标工作的合理公正受到阻碍,从而对企业竞争力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2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招投标工作作为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存在不公正问题。可以对现实存在的不公正性进行简单的归纳,不难发现,招投标的不公正性对于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发展和管理负面影响尤为突出。而不公正性的具体表现主要有3点:招标单位对建筑单位了解不全面;关系至上,建筑单位靠关系上位;评标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不达标。

2.3投标企业存在的问题

投标单位数量的增长,导致投标市场迅速升温,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投标企业,也设置了相应的门槛,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这导致了投标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想方设法得到标底的信息,提前准备,增加中标率。更有甚者,不符合招标条件,假借其他单位的资质进行投标,从而达到目的。这些都是投标企业违反公正性的一些具体表现。

2.4招标监督工作不到位

招标项目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也要依赖于招标监督工作的实施。监督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有时候会伴随着利益的导向而发生。尤其受工程造价这一因素的影响,工程造价需要和很多部门进行交涉,尤其是在利益至上理念的驱逐下,提供的数据差异就很大,增加了工程造价的管控难度,因而影响和限制了招投标的管理。

2.5项目计量不实

工程计量也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一部分。获得工程计量的正规具体步骤是在竣工工作量的基础上,由监理方来计量,得到正确的工程计量数据,再交给项目管理公司审批。而在实际操作中,项目管理公司可能不会通过监理方,没有将业主的要求体现在工程计量中,导致项目计量不真实。

3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应用

3.1健全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严格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是公路工程项目公正合理的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损害了公路招投标的公正性。要健全招投标制度,就要设立审批制度,对招标企业进行甄别和审批。招投标的公正性需要通过对严格管理项目信息来实现。除此之外,建立和落实措施保障制度,这一点对于建设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具有关键性作用。制度可以为公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同时起到提高工作质量的作用。

3.2强化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企业的监管

前文已经提到了目前招投标企业的一些非正常的行为乱象。因此,建立公路招标的秩序,就需要加强对招投标企业的监管。对于参与招投标企业需要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招投标企业不被允许参与投标活动。公路招投标的管理人员应该不被利益蛊惑,严格按照标准来筛选参与招标企业的资质,维持招标市场的秩序,避免招标工作的正常运行受到不良影响。招投标的管理人员还要把工作做细,做好,防止有的企业对信息进行造假,滥竽充数,最终影响到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

3.3加强公路工程项目中的标价管理

招投标中的工作清单一般不是固定不变的,由公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报价并审核,从而确定最终报价。加强标价管理的好处就在于减少投标企业的不合理性,维持投标市场的公正公平。同时,合同中的规定内容和工程结算相符合。工程人员除了具备工程计算知识以外,还需要掌握经济法律的相关知识。

3.4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

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不仅关系到项目建设的秩序,也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挂钩。必须要杜绝、根除和防范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不合理乱象和不良风气。相关单位必须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需要在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发现违规行为,严惩不贷,从而从根本上落实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有效维持秩序。

3.5招投标项目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公路工程招投标项目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既是招投标项目的基础,又是招投标项目的保障。要在招投标中做到这三点,就应该达到三个要求:第一,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执行公路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强化各个流程的监督;第二,对于招投标的违规问题,不能含糊不清,要问责到底;第三,严格查处挂靠现象,保持公路工程招标市场的环境。以上三点就是提高招投标管理成效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紧紧围绕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问题,分别从招投标管理的作用、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以及招投标管理的应用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不仅分层详尽地指出了招投标管理的现实问题,还对提高招投标管理应用的措施进行了总结和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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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措施

1.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首先,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没有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进行必要的审查工作,过于轻率地决定投标企业,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投标企业审查参考标准。大多数企业资质审查工作都是走走形式,没有深入了解并审查投标企业,更有甚者没有考虑企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条件就盲目投标;此外,工程标段划分不够合理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当前也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标准,大都是参考领导自身的意愿,一般来说领导都不是很了解公路工程的具体的招投标工作,这就使其划分随意性过高,大大降低了标段划分的合理性,一般也会造成许多的科学问题,进而影响到工程最终的整体质量。

1.2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我国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还比较落后,招投标施行也较晚,发展时间较短。要依据我国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法律法规,根据招投标工作在实际工程中应用存在的问题来修整法律,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积累实践经验,这也就致使现有法律无法满足招投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容易找到法律的漏洞。

1.3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现象较为严重

有一些地方为了扶持企业的发展在进行招投标工作中存在地域保护措施,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有许多地方公路工程的建设都存在这一现象。地方保护措施从表面上来看符合各种要求,但在实际上还存在一些垄断以及暗中交易问题,这些就是违法行为。例如:一些公路工程,政府为了打造地方标志性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暗中分配施工企业,这就造成了行业垄断现象的出现,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1.4招投标机构管理混乱

由于招标机构回报率较高、投资较少,而且准入门槛低,使招标机构数量快速增加,这就造成了招标机构混杂。另外,招标机构行业内的竞争也愈加激烈,更影响了管理质量,还有一些机构过于注重资格,为获取资格迎合招标人的思想,还利用专业知识帮招标人找法律的漏洞,使违法操作合法化,从中牟利,失去了中介价值。

2.招投标管理问题出现的原因分析

2.1相关制度体系滞后

有很多的投标人过于看重利益,为了最大程度的获取最大的利益而去寻找法律上的漏洞,不按照要求的运行秩序进行招投标管理工作。当前在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常见的抬标、围标及借壳投标等行为就是找现有法律漏洞而采取的;究其根本原因就是现有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或是现行制度已经滞后,没有办法去应对新出现的问题,所以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相关法律制度要跟上时代步伐、与时俱进,从而减少相关现象的出现。

2.2对违约处罚力度较小

在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之所以存在那么多问题,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行政执法问题,对招投标违约的处罚力度不够,违约成本较小,这样就使法律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就无法从根本上打击违规分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所以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有严格执法,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从而提高招投标违约的成本,减少违约现象。

2.3社会信用度较低,履约意识差

在公路招投标管理工作中违约是常见的问题,这从根本上就是因为社会信用度较低,投标人的履约意识较差;大部分中标单位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约行为。有一些中标单位不与业主商量就直接调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修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然而在招投标法律中对更换项目管理人员是需要经由业主同意和审批的,所以中标单位随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除此之外,在招投标合同的管理方面也存在此类问题,招标人管理意识薄弱,对项目管理人员的选择没有较为合理的标准,这些都会导致问题出现。

3.解决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的相关措施

3.1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设定监督部门

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评标要由依法成立的评标委员会来进行,招标机构或投标人都不能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是专门负责项目工程评标工作的临时合法组织,其责任就是根据评标准则以及相应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相应的评审,并推选中标人。另外,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要求较为严格,一般是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的,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要求经济、技术专业人员要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而且这些人员一般要在省级甚至国家级评标专家库中进行抽取,人员技术性、专业性程度高。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一般适用于性能标准、通用技术或招标人对技术和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评委会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对方法进行调整,并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相关调整。对于报价低于标底较多的要进行质询和答辩来保证报价的准确合理。对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招投标管理在工程管理中应用的表现之一,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另外,要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专门的监督部门,从而全程管理整个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

3.2严格执行招投标责任制度

在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方面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的相关管理规定,对于可以对外公开招标的项目采取合理的方式公开招标,让施工单位自行选择,然后对中标单位按照提前制定的审查标准进行系统的审查。在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过程中还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责任制,及时确定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划分其职责,做到权责分明。这样,对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违约违法行为都可以由相关责任人进行负责,这样就可以较为有效的制约招投标工作中的违约违法行为,同时也可以减轻一人权利较大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做好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3.3完善招投标信息网络

进入现代化信息时代,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将招投标信息到网络上,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交易的成本,同时还可以提高交易速度。应该建立全国统一的公路工程招投标信息网,方便招投标工作。各个招标方就可以把招标信息到招投标信息网上,投标方也可以依据自身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施工力量以及人员储备来进行选择,从而有效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还可以提高招投标透明度,有效减少暗箱操作等不公平现象,同时还可以依据信息网络进行一些信息交流,使双方更加了解。

3.4加强行政管理以杜绝地域保护措施的出现

对于公路工程中出现的招投标地域保护措施,行政部门应该不断加强管理,尽量避免地域保护措施的出现,以保证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除此之外,他人也不可以以政府的名义对公路招投标工作进行干预,因为这样往往会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所以地方政府要公平公正的对待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不要应用地域保护措施。

结束语:

招投标管理工作使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活动,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在公路工程中招投标管理工作更显得重要,所以在招投标的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不断完善投标评标方式,并不断健全招投标相关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作者:黄筱磊 单位: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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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期间都要进行招投标,这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促进行业市场规范化,还能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在以往公路工程中,主要采用任务分配式的交易方式,由于该方式更多地采用机械化操作,因此不能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经过不断实践和进步,在工程建设中招投标方式被广泛接受。这种交易方式的中心是市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具有市场性和商品化属性,促进了该行业在规范化市场中参与竞争,保证行业的良性发展。

2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过程中其内容和施工合同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格监督招投标工作进程,实施监控合同签订和实践过程,充分发挥其作用。招投标期间,要针对合同内容进行谈判,待双方对合同内容无争议后,签订合同。从这种交易模式来看,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合同的相关规定。待交易行为完全达成后,双方分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和制约。在招投标实践中,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让招投标工作在规范程序中进行[2]。参与其中的人员,对于招投标和合同之间的关系也要有一个清晰认识,在工作中协调好它们的关系。只有在工作中将合同和招投标的重点把握好,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展开。

3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方法

公路工程中协调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工作,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施工得以顺利展开。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操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程建设的管理不到位、对合同的重视不够,甚至发生假中标和假投标现象。针对这些情况,相关的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检查。

3.1健全招标体制

对于招标体制,要结合现行政策和市场环境,做出相应改革。不仅要有完善的招标文件,对财政、招投标及建设等各个部门,分别明确制定工作内容,并结合各自不同特性,完善招投标体制,保障招投标及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施工单位要将招投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将区域和行业相互融合,提升招投标完善体制的效果[3]。消除区域的限制性因素,把招投标制度统一起来,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充分协调,实现公路建设的顺利完成。

3.2加强过程管理

管理人员通过评估招投标单位,建立相应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应用其中。对于有诚信缺失行为的单位,将其记录档案中,防止违规行为出现。如有违规行为出现,就对其进行信用等级降低处理。后期进行招投标期间,诚信档案就作为参考依据。对此工程企业应该拟定完善合同,对相应合同进行完善和管理,并组织好相应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对工程管理,促使工作人员对相应工作流程更加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应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专业技能,并配有专家,对整个过程能够规范地进行考核和评价。

3.3投标组织机构

结合招投标设置,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上相应投标机构。在相关机构正常运行中,确保招标的内容符合工程标准。在投标机构设置中,既要保证其原则性,又要保证其精简结构,使得分工更加合理。企业单位对各个人员的权利和责任能够进行明确分工。同时各个工作人员应明确投标机构目的,组建起一支高水平队伍,提升竞争力,便于获取标的。因此在进行投标时要严格规范流程。比如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清晰掌握施工图纸以及合同条款。

3.4加强风险防范

公路工程中的风险主要从招投标的投资投资价,控制工程的量,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合同进行更合理的管理,并将他们有效融合,形成有机整体,使得工作人员能更好地预测和分析招投标的情况。在此期间对于招投标风险要进行合理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拟定文件,了解与投标单位相关情况以及参与其中其他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掌握好相应报价技能,科学制定企业造价标准,将其中的风险有效转移或分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3.5合同文本管理

如果在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不合理,就会带来合同风险。因此企业可采用严格评审制度,使得合同文本风险得以防范。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必须严格法律法规制度。同时还要结合工程特点及相关工程建设的经验等,在立足本工程实际情况上,建立标准的合同文本。并在这个基础上,充分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充分关注国外发展趋势,确保合同管理朝着更为规范化方向发展。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应的文本体系,使得各个环节能和企业的实际运行和管理性适应,将合同管理作用更大程度发挥出来。

3.6信息化管理

在当前信息技术发展下,在合同管理中也能将信息技术应用其中。比如,借助互联网能促使各个单位和部门更好地沟通和联系。当网内数据得以更新后,能够实现合同更规范化地管理。通过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避免传统管理出现的数据错误等问题,大大提升管理效率,避免更多的人为干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的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管理,受政策影响较大,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也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保证招投标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在遵守相应法规的同时,应在不断实践中对其进行完善,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迎辉,苪捷.浅析国内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问题[J].公路,2006(3):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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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招投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竞争方式之一,是以双方同意为基础而实施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其特征是由招标人事先向社会公开采购条件以及要求,由各位投标人在同等的条件之下实施竞争,招标人依据规定程序来决定其中的优胜者。本文分析了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公路工程招投标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公路工程的招投标是一项彼此制约的系统性工程,随着近年来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深入发展,国家相关部委已经出台了《公路法》、《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大量法律法规,各地交通部门也以此为基础各自制定出适用于本地区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相关制度。然而,在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依然出现了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现有法规与办法已难以完全解决新问题,所以说,招投标管理中依然存在诸多不够规范之处。

2、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

首先,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办法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施工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3、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即进行招标

我国招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人应在初期建设资金到位,后续资金来源落实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招标。公路工程属于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命脉所在,在政府出台年度规划后,交通系统即开始落实项目。鉴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的特点,山西省的公路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只占全部投资的一部分,而大部分以建设单位融资为主。建设单位往往考虑自身的利益和目标,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即开始进行招标,从而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款不能按时拔付,造成工程款拖欠,甚至停工。

4、违规投标现象层出不穷

一是出现串标行为。因为公路工程市场的竞争极度激烈,报价得分之高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将决定投标人是否能中标,所以一些投标单位为中标而想方设法找数个具备相同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陪标;一些单位选择数个投标人先行开展内部竞标,在投标人内定之后实施围标;一些单位安排投标人相互开展串标,通过自行约定投标报价从而获得中标的资格。二是借用与挂靠资质进行投标。一些投标单位并不具备施工资质,就想方设法向其他施工企业借用资质参与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之中。一些并不具备真正实力的投标单位依靠挂靠其他高资质公司以进入到招投标市场之中。这类现象之存在将严重影响到公路工程建设进度与效益。

5、管理混乱

公路工程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工程基建程序不能认真执行,招投标行为图于形式。有的施工企业在同一次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一标两投”,或者对同一份投标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时,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解决公路工程招投标问题的应对策略

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

我国现行的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办法,对公路招投标管理提出了严格、细致的要求,但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科技的进步,仍有许多不太完善之处或出现不少新的问题,令一部分违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这就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对原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的完善、修改和创新,保证招投标的科学严谨性和公平公正性。同时对招投标工作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使他们懂法、守法,坚持职业操守,并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从根源上约束招投标人的行为,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2、认真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审

承担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单位,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可委托政府招投标中心进行。为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资格预审及后审可适当增加那些参加过同类工程项目并得到质量奖项的施工单位的预审及后审分数。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质且素质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来承担项目。

3、完善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方法

目前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方式尽管历经数次修改,但是依然存在着大量不够完善之处,从而给某些人以可乘之机,运用其中的不够完善之处作出大量文章,或是办法自身就具有一些漏洞而造成了招投标信息的途径不够顺畅,一些信息不够公开,从而严重影响到公开招标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因此,今后依然需要更多地积累经验,通过调查研究,针对目前刚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与创新,从而切实杜绝各类不公正现象。

4、推进网络招标技术

网络招投标技术是网络技术与招投标管理相结合的产物,是招投标管理的重大革新,它不仅可以通过网络化操作节约招投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使施工企业及时了解其他企业的技术、管理优势,促进施工企业的技术革新;同时通过整个招投标过程的信息公开化,实现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双重监管,有效防范招标人规避招标、控制标底、人为操作中标人等腐败行为和投标人陪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目前山西省公路工程的招投标都还是使用传统的模式,积极推进网络招投标技术,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化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引入有限低价评标法

在中国公路工程项目的市场化进程之中,总结开始阶段的最低评标价法所具有的不足之处,笔者觉得引入有限低价评标法就能很好地消除最低评标价法产生的弊端。它立足于加强资格预审,取消人为因素以及专家打分之比例,弱化业主具有的标底作用,从而加大标底具有的不确定性,运用现场开标和定标等方法有效地杜绝目前公路工程招投标中所出现的不足之处,从而有利于在公路工程市场创设出较好的施工环境。

6、对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惩处

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其所涉及到的金额十分巨大,单位较多,所涉及的人员也十分复杂,招标人应当在操作过程之中十分严格地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规定,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大力监督,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能够顺利地实施。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将经济处罚与信用处罚相互结合之原则,对于信用违规等行为,一旦发现,应当计入信用档案之中,并其作为投标的考核依据之一。对于行为后果较为严重的投标人或者企业,就无法在目前的公路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结束语

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其意图就是将社会资源进行合理有序的分配。通过招投标这样一个活动,企业优胜劣汰,最终将资源分配给管理体质和技术能力都较强的一方,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同时,企业为了多中标、中好标,就必须提高自身水平,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加强竞争能力。

篇9

前言

公路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按照一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工程招投标在我国全面推行后,在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等方面起到明显的作用,也有效地保障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进行科学合理造价控制,才能确保公路建设市场的持续发展。

1.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公路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金额大、环节多、时间长,相应风险也大。完成这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参与,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公路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包括投资决策、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及竣工结算等阶段。在一系列工作阶段中,招投标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招投标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使项目计划的安排与工程造价趋于合理,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高效手段,建筑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各阶段对其造价的影响是按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因此工程初始状态的招投标工作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明显大于其他后续阶段,由于投资者的中心任务是实现已确定的商品使用价值的同时,将其投资额降至最低,而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环节即在于招投标阶段,如何选定建筑工程的施工主体,使其以较高的技术水平实现项目质量、安全及工期目标的实现;如何运用清单计价模式对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进行高效管理,使各方真正享受到清单计价模式的优越性与实惠;如何订立合理的合同文件,确定合同类型,使双方在科学、公平的前提下明确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价格的调整方法、索赔内容等具体事项,使双方在造价方面发生分歧时有据可依。这些工作都需要在招投标过程中明确思想,限制住不利于造价控制合理化的各种因素,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为工程项目的后续阶段奠定良好的基础。

2.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存在问题

2.1 造价控制管理的各阶段严重脱节

由于公路工程计价模式具有多次计价的特点,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竣工结算等阶段的造价通常由不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单位进行分散管理、缺乏统一的决策分析,存在着地区保护和价格垄断等问题。

2.2 控制价编制与投标价格不合理

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是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最高限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少时间,且须经过基本建设程序的一系列审批与备案才能完成。在招标阶段,往往由于处于主导地位的政府主管部门不能及时批复项目预算,造成招标阶段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距工程预算编制时间已很长,此时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较预算编制时的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此时的招标控制价就不能真实反映招标阶段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特别是一些工期短,投资规模不大的小型项目,往往不予调整价格,如投标单位认为工程项目无利可图,不进行投标,最终将造成工程项目招标流标或者投标单位为获得中标,按低于施工成本价报价,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完成工程。

而在投标阶段,投标单位为获取最大利益,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试图寻找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错漏,采用不平衡报价的做法,中标后争取项目多结算,招标人将为此买单。

2.3 招标单位专业不专,人员不齐

招标机构专业不专,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力量不够强,缺少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无法通过有效服务,为招标项目把关,导致投标人质疑、投诉较多。还有一些机构丧失基本的职业道德,暗地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获取额外好处,直接影响到招标的结果。

3.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3.1 建立造价数据库,加大材料价格信息力度

建立造价数据库,掌握造价变动规律。收集整理从公路建设项目的工可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限价、投标报价到最终竣工决算文件的全部造价文件,利用计算机处理技术,研究造价变化规律,分析变化原因,掌握影响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造价管理人员和决策者提供决策支持,使整个造价管理过程逐步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最终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此外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大材料价格信息的力度,为公路施工企业和项目投资者提供材料价格、工程造价指数等信息服务,积极引导整个公路建设市场进一步适应宏观经济发展,打破地区保护和价格垄断。

3.2 加强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沟通

在取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批复预算前,要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尤其是从事造价审批的部门,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反馈,防止预算价与市场价之间差别过大。对于工期短,投资规模不大的小型项目,更要及时与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以争取缩短造价审批环节时间,进入招标实质阶段开展下步工作。

3.3 重视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个准确、完备的工程量清单是确定合理工程造价的前提。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且业务能力强的造价编制机构,反复校队施工图纸工程量,编制出详细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尽可能涵盖所有发包的工程内容。对比较复杂或较大型的工程,应要求所有投标方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对其中理解不一致或计算错误以及缺项、漏项部分,尤其是一些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有不同看法的项目,投标各方将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将统一修正的清单发给各投标方,产生一个由多个单位计算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这样不仅提高了清单的准确性,也避免了一部分投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错误采用不平衡报价的做法,还可减少招标人与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就工程量问题可能出现的争议。

3.4 根据工程特点采用有利合同价格形式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签订合同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业务活动,而且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来管理经济的一种措施。合同价格与支付条款是是经济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在合同谈判、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在招投标合同价确定下来后,可以改变过去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本控制的思想。综合设计图纸深度、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工程特点选择适宜的合同形式,对于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和造价的管理具有重要影响。

3.5 制定有关价格调整、变更条款

公路建设项目规模大,工期长,技术复杂,施工中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其中由价格变动带来的经济风险常常是难以避免的。项目建设中材料款占工程款比例可达70%以上。如果材料涨价的费用全部由企业来承担,对按照工程量清单低价中标的企业来讲,是无力承担这种风险的。如果业主不予以分担,后果只能是企业降低质量标准或拖延工期等。因此,招标人应建立一种对风险合理分担的理念,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风险分担的条款,当材料市场价格达到或超过某一幅度时,由合同双方来共同分担,尽量减少因建筑材料价格不稳定对施工产生的负面影响。

公路工程在空间上分布较广,受地质条件影响较大,如果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阶段不够深入,将可能造成实际施工与图纸工程量出入过大,产生较大规模的工程变更。因此,招标人应当重视有关变更条款的制定,根据行业规定制定相应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在招标文件中进行约定,严格控制变更费用发生,从而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3.6 制定合理、周密的评标细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除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长大隧道工程外,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应当使用合理低价法。即中标价应满足: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所以,在评标时应根据项目的整体特点,考虑工程类别、施工条件、资金到位情况,再科学地分析投标企业采取何种投标策略,一个企业的投标在考虑了其个别成本之后,会由于其追求的利润不同,各自拥有的优势不同,选择的施工方案不同以及管理费用不同等因素而造成投标价的差异。由此可见,投标价不是越低越理想,招标人应对市场充分了解,警惕投标方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招标人应对中标的标价进行详细审核,重点检查其报价是否已包含了所有的工程内容,有无漏项或计算错误,并要求投标方对报价组成的合理性予以解释,并在合同中确认。

3.7 选择称职的招标机构

招投标工作越来越趋于专业化,涉及的技术工作也越来越复杂,招标人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完成这样繁琐的工作,根据国际惯例,我国也正在大力推广中介机构制,由专门的招标机构来协助招标人完成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既减轻了招标人的负担,又提高了效率。但在目前情况下,招标机构同样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现象,招标人在选择招标机构时,应对其实力、业绩进行综合评价,选择一个既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单位。

4.结语

综上所述,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在公路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造价控制有着重要影响。在造价管理机构完善造价数据库建立、加大价格信息的同时,招标人需要不断加强自身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重视在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选用有利合同价格形式,制定合理、周密的评标细则,确立合理风险分担条款,择优选择称职的招标机构,以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雷英夏.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发展对策探讨[J].公路,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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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存在问题

(1)招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格

业主在选择投标单位时没有深入实际了解其管理水平、技术力量、机械装备及信誉等情况,标书编制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施工企业的形象。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严进宽出”的现象,即招标很严,中标很难,中标之后工程质量能否达到投标时的承诺,就没有很强的约束措施。

(2)投标方想方设法进行不正当的竞争

一是互相利用,彼此“陪标”。通常按招标文件规定,需有3家以上的单位参加投标才可进行招标,否则,要重新进行招标,因而出现“陪标”现象。二是拉帮结伙,恶意“串标”。投标人之间事先拉帮结伙,对招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从而使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位运行”。

(3)工程承包单位层层转包

“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2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1)现行招投标综合评分法存在明显缺陷

①其最大的缺点是不能排除人为因素,在准备、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阶段,以及标段划分与组织专家评标打分等环节,都容易出现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腐败。②评价指标因素及权值难以合理界定。评价指标因素及权值确定起来比较复杂,真正做到科学合理更为不易。③评价指标专家不适应。由于专家组成员属临时抽调性质,在短时间内让他们充分熟悉被评项目资料,全面正确掌握评价因素及其权值,有一定的困难。④赋予了评委较大的权力,由于评委的业务水平不尽相同,如果对评委没有有效的约束,就有可能出现“人情”关系。

(2)招投标中的串标行为

①所谓串标行为,是指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至少是三家以上的投标企业针对工程报价,通过事先约定,联合应对招标项目中的一个或若干个工程标段,采取压价或抬价等手段来串通投标报价,控制中标价格,进而达到有预谋地排斥其它投标企业,让串标企业中的其中一家企业中标所串标段工程的目的。②少数企业热衷于串标活动的原因有:一是为了抬高投标报价;二是从中攫取好处;三是通过挂靠串标获取更多的工程。③串标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a串标的形式多种多样,认定是否串标有很大的难度;b价值观念的变化助长了串标投机行为;c由此付出的法律风险成本较低,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串标现象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d监管机构不力,监督机构的选择问题是法律留下的最大空间。

(3)企业信用机制未能发挥应有约束效力

①信用体系尚未完善。由于建设工程市场中的信用信息共享体制尚未建立,到目前也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统一的信用体系,在投标活动中,各位拿出的信用评估资料五花八门,没有可比性。②社会道德约束软化。信用往往被理解成道德意义上的诚信,其实信用不仅有诚实守信的道德含义,在市场经济里面,信用更是体现了契约经济的精神,即信守承诺的能力。③建设工程市场供需不平衡。建设工程市场的供需不平衡也是导致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的一个宏观原因。僧多粥少,导致建设工程市场竞争恶化,信用环境恶化。

3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优化策略

(1)循序渐进推行合理最低价的评标方法

要克服现行招标投标机制存在的局限和缺陷,就必须对工程招标方式进行改革,建立一种新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排除招标投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让招标投标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国际上有一种通行的招标投标机制,我国沿海城市以及四川省交通系统目前也已开始推行。这种机制就是“合理最低价中标法”。“合理最低价中标法”是指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后报价最低者中标的评标方法。这种方式的优点:①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投资;②符合市场竞争规律,优胜劣汰,更有利于促使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注重技术进步和淘汰落后技术;③“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简单易行,它节省了评标时间,提高招标工作效率;④在技术水平相当的企业之间,到底谁能中标,在开标唱价后,投标人心中就有数了,这样就能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原则,从而使人为干扰因素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使招标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

(2)加大力度遏制有关领域不正当竞争现象

①改进和提高准入的门槛。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很大,僧多粥少,难免产生拼抢,提高准入门槛,如提高企业业绩的要求,同时提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要求等,以限制没有一定综合实力(施工、技术、资金)的企业入围中标,为日后的工程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②切实改变投资管理体制。杜绝同体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的现象,真正实现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分离,把投资风险、运营风险和建设风险与管理监督风险相结合,彻底改变好处有人抢、风险没人担、责任没人负的现象。③改革招标投标运行模式。推广厦门的经验做法,取消投标报名、不限制投标人数量、将“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不集中答疑和勘探现场等措施,避免投标企业集中“碰头”或互相有关投标信息。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市场退出和从严惩处机制,让参与串标活动的企业,干预招投标活动,通过招投标和在正常工程建设活动中大肆收受贿赂的单位个人处以重罚,加大力度遏制有关领域不正当竞争现象。

(3)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约束效力

①建立统一的市场监控平台。完善诚信信息系统,确保诚信信息的搜集、整理、及时、准确和实现共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监控平台,为社会公众监督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有关信用信息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对建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提供有效途径,用市场经济手段约束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②建立企业资信评级制度。企业信用评级应该包括企业管理层、企业财务、企业技术队伍、企业机械设备、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体系、企业发展前景等一系列基本情况的考察和科学模型的评定。

(4) 招标投标程序的管理

招投标程序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招标准备阶段、资格预审、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招标准备阶段:组建专门的招标机构,负责招投标工作。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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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及建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

二、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我国的公路建设,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探索我国公路工程管理体制的新路子,推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公路建设部门采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在施工企业中选择最优者来承包建设,在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方面和工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获得了最好的经济效益,这也是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逐步转向社会主义经济的轨道,按商品经济法则进行,造价管理工作在施工招投标中的具体应用。

1.准确编制标底

标底是招标工程项目的预期价格,能反映出拟建工程的资金额度,是工程招投标中的重要环节,在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发挥着“商务标准”的作用,准确、合理的标底是业主以合理的价格获得满意的承包商、中标人,获取合理利润的基础。工程标底要保证质量,把工程标底控制在合理造价的下限。应反复审查造价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在投资控制的范围内。通过标底的编制可以促使招标单位事先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调查和预测,做到对价格和有关费用心中有数。在我国现行的公路工程建设中,编制标底的工作往往都以概预算为基础,对报价进行预算控制,最后同中标单位签定承包合同,通过合同价对工程费用进行预先控制。标底须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或投资包干的限额之内,如果按规定程序和方法编制的标底超过批准的概算或投资包干的限额,应进行复核和分析,对其中不合理部分应剔除或调整。编制标底要请有实际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先弄清楚设计意图分析工程细目;然后,之前视察,调查当地材料单价和市场价,按照有关规定,准确编制标底,并确定有效标范围,以控制工程造价。

2.编制标书

标书所提招标条件应公平合理,符合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承发包合同的基础。该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对工程招标乃至承发包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凡参加公路工程建设投标的承包商,编标工作往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踏勘、市场调查、标价计算和研究对策。标书的编制应该成立专门的编标小组,在统一计划安排和协调下,由施工组织计划、工程预算、设备配备和材料物资等部门分别进行工作,且各人员应分工明确。编标时应一丝不苟,充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尤其应注意工程量的计算,按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应准确,以确保工程报价的准确性。对于有些图纸不全的,需凭经验估算的,应征询有丰富现场施工经验的人员,实事求是,不准高估冒估;也不许低于成本价。同时应准确、合理应用报价依据和定额,编标程序一定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改动。然后由具有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水平较高者和领导直接参与决策,使编标和决策较好地联系起来,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全面掌握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计量支付等有关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到经济标编制合理准确、不重不漏。

三、中标后合同条款的签定应严谨、细致、工期合理

1.合同条款严谨、全面

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应明确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条款中语言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另外,要对合同全部内容仔细阅读和审查,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严谨性和周密性,保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重视承包方有关义务的条款和支付、质量、工期、变更索赔等条款,尽量减少甲乙双方责任不清日后扯皮的现象,造成不必要的造价上升。宝硕集团化工分公司聚合 301工程就是前车之鉴,此工程由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当时为了降低造价,要求施工单位按四类工程报价,而工程概况和实际该工程为二类工程,由于没有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合同也没有明确规定,到竣工结算时,发生扯皮想现象,最后不得不折中解决,使工程造价上升了 5.25%,这是不应有的损失,教训很深刻。

2.工期合理

施工工期变化时,会引起工程劳动量(人工与机械)的变化。市场中的物价是波动的,材料价格会随

工期的长短而不同。因此,同一工程项目,工期不同,工程成本就不同。因此,合理的施工进度安排,能最大限度地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使施工单位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要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全面管理,必须开展对其造价、工期、质量三个要素的集成管理,这三者任 何一个变动都会影响整个工程费用的变动。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让工期尽可能短,造价尽可能低,找到两者的最佳结合点,通过确定最佳工期,达到最低的控制工程造价,才是我们要找的理想状态。缩短建设工期能养活包括需要安装设备和安装工程在内在建项目的自然磨损和无形磨损,能养活建设期内的贷款利息支出和价格上涨支出,能减少建设成本中相对固定成本的支出,因而有利建设工程造价的降低。因此,我们应该在尊重科学、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的前提下,求得建设工期和工程造价的优化组合。所以,只有把工程造价管理与缩短建设工期紧密结合,才可能达到提高投资效果的根本目的。

四、结论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活动,搞好工程造价的管理,有利于促进经济核算,发挥投资预算的效果,对于加强招标项目的管理有所促进。施工企业进行造价管理的目标就是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合理确定造价和有利控制造价,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经营效果。为了完成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任务,首先就要从招投标开始,扎扎实实地做好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陈斌.浅谈如何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国西部科,20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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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程建设的基本制度有工程监理制和工程招标制。当前我国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出现了行业恶性竞争,对工程监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其中原因就是还没有形成足够完善的工程监理市场体制,在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现象。针对当前的问题,如何加强和创新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工作,遏制不良行业竞争,促进监理行业持续稳定发展,这是一个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亟需解决的课题。

1当前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当前,工程监理招投标领域还没有形成规范的模式,《招标投标法》根本得不到正常实施,市场秩序紊乱,腐败现象严重,严重威胁到工程监理制的有效实施和质量安全。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规避招标。一些公路建设单位违反规定,采取直接委托、肢解工程等手段来躲避招标。

(2)虚假招标。建设单位招标只是走过场,实际早已经内定了监理单位,只是为了履行手续而进行招标,变不合法为合法。

(3)围标串标。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弄虚作假,借用其它单位的资质、操控报价,围标串标这一现象已经是工程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4)低价中标。有些建设单位和招标机构违反国家关于监理费用的相关规定,监理单位为了排挤对手,故意压低监理费或者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业务。

(5)阴阳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建设单位擅自变更合同文本,违背招投标文件提出很不合理的条件,这样就扩大了监理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为了应对合同备案审查就与监理单位签订虚假合同。上述种种问题都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2高速公路工程监理行业的恶性竞争局面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的不规范极大的折射出当前工程监理市场的不规范,逐渐出现了工程监理企业相互之间的恶性竞争,一些相关企业处境困难、生存艰难的局面。监理单位权力较小,但是责任重大,收益也不多,责权利不对等,一些单位有明显的弱势地位,导致恶劣的生存环境。当这个恶性竞争加剧时,监理行业的社会声誉会急剧下降,导致企业的畸形发展。由于监理行业总体局面混乱,导致这个行业的收入逐渐下降,人才严重流失,监理企业的基础相对薄弱,这样下去监理行业的形势不容乐观。

3加强和创新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的思路和办法

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公路工程监理市场上存在的种种问题,有效地抑制监理行业的恶性竞争,必须要从机制体制抓起,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创新同样重要,与此同时,工程监理收费的规范化是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能够正常进行的保证。

3.1完善公路工程监理评标方法

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好坏等一些技术因素是监理服务招标首先考虑的问题,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标法或者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优先选择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它是指对工程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和相关文件进行打分,选取得分最高的前两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在采用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的时候,不能够对监理费报价进行打分。在综合评价法中,要严格控制财务分所占的比重。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共同组成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应当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里,在开标之前不能拆开,必须由招投标监管部门安全保存,直到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评分后,并且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予以拆开。对于设有标底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必须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费用标准合理地设置标底,在开标的时候公布标底。

3.2强化对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和备案管理

监理人和发包人必须遵守我国公路工程关于价格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应该实行整个过程的备案管理,即相关的备案管理部门应认真查验工程监理招投标备案资料,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予以备案,并且该方案不得进入下一道招标程序。

3.3接受社会的监督,实行监理中标价和监理合同公示制度

提高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信息的透明度,要加快其公开性,这样就有利于发挥社会的积极监督作用。同样,相关人员要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向大众公布监理中标价和监理合同,以便于形成公平公正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极大的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3.4加大处罚力度,贯彻落实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对于一些必须实行监理的高速公路工程(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上)要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监理费用,上下浮动范围不得超出20%,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按照法律取缔相关服务委托合同,并针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可以适当加大其违法的成本。具体违法行为有发包人和监理人不执行政府的指导价、评标人没有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评标委员会及其相关成员在评标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等等。

4结语

总的来说,抑制高速公路工程监理行业的恶性竞争局面,有利于工程监理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对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也有促进作用,更有利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要扭转这种局面,仅靠个人的力量肯定不够,它离不开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化,同样也离不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更加离不开相关主管部门的积极监督作用。有理由相信,随着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的不断加强与创新,在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国高速公路工程监理行业一定会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韦根余.公路工程投标报价技巧研究[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20).

[2]陈薇.工程变更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7).

[3]江朝红.公路工程投标中相关问题的探讨[J].科技资讯.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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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是招标投标的简称。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招投标制度自20 世纪80 年代随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一起引入我国。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目前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领域里已全面实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度,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确立,使得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企业经验不足等原因,致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标在实际具体操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蓬勃发展,一些大型高速远程公路如同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而与此同时,作为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起龙头作用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就日益被放到愈发重要的位置。

工程勘察设计是编制作为工程项目建设依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活动,其目的在于解决如何进行建设的具体工程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勘察设计的质量不仅影响工程施工能否顺利地进行,而且关系到项目目标能否实现和实现的程度。因此选择高水平的设计单位是项目成功实施的保证,招标与投标是选择理想勘察设计者的行之有效的方式。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是公路路基、路面、构造物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为了适应现阶段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自2002年1月开始,交通部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施行勘察设计招投标制度。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公路工程的业主为了提高设计质量,节约成本,对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也进行了招投标评选,通过招标与投标方式选择项目理想的设计者, 己成为成功地进行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公路工程项目目标,才能获得合格的公路工程产品,达到预期的投资效益。

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招标管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信誉保证的审查不够深入

资格审查是招投标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资格审查具有节约经费,提早淘汰能力较低的投标人等多方面的优点,是招标投标工作的常规做法。但在现实中有些招标单位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的审查不够认真仔细,没有深入调查核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工作业绩和信誉情况是否真实,例如,很多设计单位的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及信誉等情况并没有投标文件中表现的优秀,而是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聘请制作投标文件的专业人士对本单位的各方面进行夸大描述,美化投标文件,使得投标文件所反应的情况不真实,扰乱项目招标管理机构对投标单位的真实实力的了解。然而项目招标管理机构也只是以投标文件的描述好差来作为评判标准,并没有深入实际的了解投标单位的真实情况,这就使得部分投标单位所编递交的投标文件表面上看来没问题,而实际上该投标单位根本就不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信誉保证与实际相差甚远。

(二)、低价中标现象严重

所谓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它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特别是有利于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有效遏制公路工程市场中的腐败蔓延。同时,它简便易行,使评标工作更加易于操作,大大节约了招标投标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正因为有这些有利条件许多招标单位只注重投标报价,这就使一些投标企业有机可乘。为了得到工程,在不是很了解设计意图、工程面貌和现场情况的情况下,进行低价抢标,然而,对于投标单位能否按报价完成任务,业主也没有进行实事求是地考察,这就让那些低价强标的投标单位中标。当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在履约期间再向业主摊摆困难,要求合同追加价格,这种做法破坏了投标报价一次性的竞争原则,如业主不追加合同价格,中标人就不能正常履约而直接导致伪劣工程或中途停止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带来工程质量隐患并且过渡的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违反了节约原则,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因素。

(三)、各种人为因素影响评标专家的正常评标,违反职业道德定向评标

评标专家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的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员。

而评标专家大多是业主指派,这样就给一些“走捷径”的投标人提供了温床,用金钱等物质诱惑职业操守不合格的人员,做出出卖人格的事情,评标专家违反职业道德在评标过程中为特定的投标人“开辟安全道路”,使其故意抬高或压低某投标单位的评分,影响最终评标结果,导致评标过程丧失公平原则,最终丧失招投标工作的根本意义。

三、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的改革建议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是公路工程实施过程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的健全保障,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机制应该加大改革力度,健全管理办法,完善法律准则,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这样将给国家的经济建设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为此对现行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提出改革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招投标管理法规。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信息、存在欺诈、行贿受贿、串标、围标、恶意捣乱竞争市场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外,要严格限制其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活动,取消申请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提高投标人申请资格。我国地域广阔,工程市场很大,各地市的设计单位不论大小不计其数,其实力参差不齐。提高申请门槛,就可以筛选出资质高、管理过硬、技术水平先进、信誉良好的单位入围,为日后的工作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一、完善、建立投标人信誉资格。完善、建立投标人信誉资格,实行投标人承诺制度。首先,国家监管部门成立对所有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信誉检审的机构,要求所有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此机构下进行信誉备案、评比对各单位进行星级评定。检审机构在通过互联网将各个单位的信誉公开化。在业主招标时,首先从报名的申请投标人中选定具有良好信誉的申请人,对其在出售招标文件。

第二、严格审查投标人资质。首先发包单位成立专门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项目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其建立良好的规章制度, 实施目标化管理。同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做好工程项目投标单位的资质预审,对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对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且还要对经过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实际业绩进行实地考察, 重点了解投标单位的设计业绩、企业信誉、其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所拥有的设备状况,对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和项目部管理的综合情况进行评价, 以确保最终的中标单位全部是资质高、信誉好的设计单位。

(3)创建公平、公开、良性竞争环境。目前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活动确定最终中标人的方法基本上是招标单位通过众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专家评选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成为最终中标人。

第一、选择能力、修养高标准的评标专家。首先,评标专家应是在国家专家人才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其次,所抽取的专家应由评标监督部门对各评标专家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情况等方面进行测评,记录良好的专家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有不良记录的应从专家库除名,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再次,评标过程中,参与评标的专家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杜绝操作的情况。

第二、暗标评比。在技术标评审时为保证技术标评审的公平、公正实行暗标评审,在评审前监管人员检查所有投标技术文确定没有泄漏投标人身份的投标文件对其进行编号,再由专家评审,评审完毕后,封存评审结果。

第三、详细评分细则。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应详细列出所用评标方法、标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不得擅自改变评标方法。为保证评标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特点适当调整评分分值及相关评分栏目。使其评分细则更合理。

第四、择优入选,精品中选精品。在评标结束后,根据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的评比,选定得分最高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进行投标陈述及方案评选。其陈述也采用匿名陈述,陈述人通过语音设备将将在公平、公开的平台上展示自己的设计成果,并做出对项目的理解与构想,解析各自报价的理由。业主可根据各中标候选人对项目的理解深度及报价的准确性来选定最终的中标人,使得投标活动更加透明化,提高评标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保证项目的顺利进展,体现公正竞争的原则。

参考文献:

[1]邓韶斌.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思考.中外建筑,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