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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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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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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辩证法在科学发展过程中的表徵

自然辩证法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一般关系的学说。与此同时,自然辩证法作为的自然哲学、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学等研究,不仅具有哲学属性,而且也具有交叉学科的性质。

我们知道,自辩法诞生于19世纪中叶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当时三个方面的重大变化和发展冲击着人们原有的自然图景和思维方式,为其创立提供了客观基础。表现如下:一是大机器生产带来的人类生产活动的高度社会化,加强了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和交往,改变着人们旧有保守的、静止和孤立的思维习惯和方法;二是自然科学的一系列伟大发现展现了自辩法发展的本性和规律,冲击着人们业已形成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的自然观:三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创立,为自然辩证法的创立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使自然观的革命有了理论指导。自然辩证法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和诸多因素下,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相结合的一场伟大的理论革命。自然辩证法揭示了自然科学发展的内在逻辑、人对自然界的能动关系等,建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思想观点等,诸多体现具有划时代的变革。

二、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哲学诸学科关系的文献综述

恩格斯结合当时的自然科学和哲学成果,对这种自然哲学进行了多方面理论变革,发展出了一种新的关于自然的学说,这就是的自然辩证法。首先,他改造扩展了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其次改造了自然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再次摒弃了自然哲学的唯心论等基础,成功的实现了自然哲学和科技哲学的基础构建。自然辩证法和自然哲学都从整体上研究自然界并提供自然界的总图景。

科学哲学是以自然科学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科学的逻辑结构、科学知识的获得和检验、科学推理的程序、科学发展的模式等认识论、方法论和逻辑学问题,而明显忽视对自然界本身的研究,存在一些属于本体论的问题。

科学社会学是关于科学的社会研究,它是与自然辩证法紧密相关的一门学科,着重研究社会诸方面与科学的关系,也就是研究科学体制“外部”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因素对科学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三、从自然辩证法看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科学技术与生产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越来越显示出巨大的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这是对科学技术观和生产力理论的创造性发展,也是我国发展科学技术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导思想。

科学技术不仅作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具有主导作用,同时对其他要素也起着渗透作用,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已融合、扩散到生产力诸要素之中,从而促进了生产力要素的全面飞跃,推动了生产力系统的发展。

当代自然辩证法以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所要揭示的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中的一般规律以及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一般规律,而不是自然界中个别的过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个别领域或者科学技术个别学科的特殊规律。这个一般规律也正是哲学研究区别于科学技术研究的特殊之处。自然辩证法一方面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普遍原理在自然界中的具体表现和科学技术领域的具体应用,另一方面又是对科学技术及其发展的哲学概括。

四、科技哲学视角下的自然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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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3)01-0001-04

自然辩证法究竟是什么?是一个学科,是一项事业?还是一个学派,是一种理论?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议,这些争议一方面表明了自然辩证法本身的复杂性及人们对其理解上的差异性,同时也给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和研究的人提供了探索的必要和可能。但在笔者看来,这些争议只是表层问题,其深层问题是:如何理解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这才是争议的关键之所在。若认为哲学“凌驾于”科学之上,那是近代哲学的观点;若认为哲学“从属于”科学之下,那是科学哲学的主张;而认为“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学科,则是自然辩证法。本文拟对这一认识和理解,从自然辩证法的创立、自然辩证法与科学哲学的关系,以及自然辩证法是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理论学科三个方面加以阐释。

一、自然辩证法的产生

自然辩证法的产生,既是自然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更是自然科学和哲学相互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从自然科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在古代,自然科学大都是以自然哲学的形态出现的,其特点是科学和哲学浑然一体,很难区分,习惯上我们将其称为自然哲学。到了近代,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以及近代城市化社会的兴起,为近代科学的诞生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同时自然科学自身也在为争取自己的独立性而斗争。16世纪中叶,一场酝酿已久的科学革命开始了,近代科学就诞生于这场伟大的革命中,其标志是1543年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发表的《天体运行论》。而牛顿经典力学体系的建立则是这一时期自然科学领域中最辉煌的成就。虽然在这一时期,自然科学的其他部门如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也有一定的发展,但基本上还是处于襁褓之中。当然,应该承认这一时期的自然科学使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已经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但是由于生产水平和科技水平的限制,当时科学研究方法(实验、解剖、分析、归纳等)养成的习惯,加上社会的、阶级的原因,使得这一时期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不能不打上机械论、形而上学和经验论的烙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宇宙不变”和“物种不变”,代表人物是牛顿和林耐。进入19世纪,自然科学研究的重点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以前主要是搜集经验事实转向对事实材料的综合整理,并将经验材料概括抽象为系统的理论。自然科学也相应地由搜集材料阶段过渡到整理材料阶段,由经验阶段发展到理论阶段,这是自然科学发展的一个大的时代背景。正像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自然过程的辩证性质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迫使人们不得不承认它。”与此同时,19世纪自然科学发展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特别是天文学领域的康德一拉普拉斯星云假说,地质学领域赖尔的渐变论,物理学领域的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和电磁理论,化学领域的原子论和元素周期律,生物学领域的细胞学说和进化论,一次又一次地打开了形而上学自然观的缺口,揭示出自然界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客观辩证法。这些都为自然辩证法的产生提供了自然科学的前提。恰如马克思所说:“自然科学是一切知识的基础。”恩格斯则更明确地指出:“要确立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需要具备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

从哲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古代的哲学以“知识总汇”的形式而囊括了全部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呈现为一个简单而庞杂的混合体,哲学研究的重心是本体论问题。近代的哲学则发生了“认识论转向”,把认识论问题置于哲学的中心位置,把人们对于认识的理论考察推向了新的阶段。认识论本身的这些问题虽然不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但却受本体论的制约并反过来影响本体论问题的解决。19世纪初,黑格尔批判法国机械唯物主义哲学,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提出了系统的辩证法思想,他“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在《自然哲学》中,黑格尔又把自然界看作“是一种由各个阶段组成的体系,其中一个阶段是从另一个阶段必然产生的”,整个自然界的发展过程表现为:无机界向有机界的发展和转化,有机界向生命界的发展和转化。这表明了“自然界自在地是一个活生生的整体”。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黑格尔是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的人,他的著作是一个广博的辩证法纲要;但是,黑格尔的出发点是错误的,因为他认为“精神、思想、观念是本原的东西,而现实世界只是观念的摹写”。因而在黑格尔那里,占统治地位的自然观仍然是:“自然界是一个在狭小的循环中运动的、永远不变的整体,其中有牛顿所说的永恒的天体和林耐所说的不变的有机物种。”所以,恩格斯一再强调:“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

从自然科学和哲学相互关系发展的历史来看。科学和哲学是人类理论思维的两种基本方式,它们是在超越神话和常识的过程中产生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科学以未分化的形态而蕴含在哲学母体之中,哲学则以“知识总汇”的形式而囊括着全部科学。人们常常在“哲学”的意义上使用“科学”这个概念,也在“科学”的意义上使用“哲学”这个概念。然而近代以来科学的迅猛发展和日趋成熟,致使各门科学纷纷从哲学的母体中独立出来,不断地把哲学“驱逐”出其传统的“世袭领地”,自然、社会和思维都成为科学的研究对象。而此时的哲学仍企图以“科学的科学”的姿态而高居于科学之上。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恩格斯指出:“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可见,恩格斯既反对用哲学代替具体科学的“科学之科学”,也反对把哲学“从属于”科学之下、妄图取消哲学的实证主义。

正是19世纪自然科学、哲学以及自然科学和哲学相互关系方面出现的重大进展,为创始人研究和阐述自然界和自然科学的辩证法提供了重要基础,推动了自然辩证法的产生。

二、自然辩证法不同于科学哲学

科学哲学是以科学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哲学学科,它主要研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科学哲学的产生是自然科学和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科学获得迅速发展,科学理论层出不穷,尤其是经典物理学的衰落和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创立,非欧几何学的发展,代数、算数的公理化以及命题逻辑的符号化等。这些科学上的重大而根本性的变革自然地唤起人们对科学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另外,还有一些哲学家主张要用科学来改造传统哲学。例如,德国著名学者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指出:“本书认为,哲学思辨是一种过渡阶段的产物,发生在哲学问题被提出,但还不具备逻辑手段来解答它们的时候。它认为,一种对哲学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不仅现在有,而且一直就有。本书想指出,从这个基础上已经出现了一种科学哲学,这种哲学在我们的时代的科学里已经找到了工具去解决那些在早先只是猜测对象的问题。简言之,写作本书的目的是要指出,哲学已从思辨进展而为科学了。”一般认为,科学哲学是在20世纪20年代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经验主义形成后,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

作为一门哲学学科,科学哲学是对科学的概念框架的研究,即是对科学的概念框架的批判与反思。科学概念框架是科学理解的工具,是科学家理解他所探索的世界的基本方式,所以科学哲学是一种理解科学的东西。维也纳学派创始人之一、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菲利普·弗兰克指出:“为了不仅了解科学本身,而且也了解科学在我们文明中的地位,以及它同伦理、政治和宗教的关系,我们就需要一个关于概念和定律的统一体,在这体系中,自然科学以及哲学和人文学科都有它们的地位。这样一种体系可以叫做科学的哲学,也就该是科学和人文之间的‘缺少的环节’。”从这种意义上讲,对科学的人文理解,也就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具体而言,科学哲学就是要探讨科学的性质,科学与非科学的分界,科学发现与科学证明的逻辑,科学概念和科学理论的提出、论证、检验和评价,科学理论的结构、解释和更替,科学发现的模式,科学思维的形式、要素、特点和作用。同时,在进行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研究的过程中,科学哲学也不绝对排斥考察科学的社会本质,不绝对排斥对科学的本体论研究。进而,科学哲学强调,新哲学的出路只能是使其变为像科学那样实证,或以实证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改造哲学,把哲学从凌驾于科学之上的“科学的科学”变成从属于科学之下的“关于科学的哲学”或“科学性的哲学”。

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学术领域,在我国最早是从1956年开始的。这一年,国务院组织制定了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即“十二年规划”(1956—1967)。在这个既严肃又严谨的规划中,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规划草案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在二者之间存在的一门科学。草案说:“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存在着这样一门科学,正像在哲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一门历史唯物主义一样。这门学科,我们暂定为‘自然辩证法’,因为它是直接继承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曾进行过的研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规划草案既没有简单地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哲学,也没有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自然科学的分支学科,而是定位在两者之间。

从这个规划草案中我们还可以看出,我国学者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是比较早的。但与西方科学哲学学者不同,我们一直是在“自然辩证法”的名义下从事这项工作的,而且始终强调要以为指导,因为“自然辩证法同有着不可分离的密切联系”。正是基于此,龚育之在1996年就已经把“自然辩证法”描述成了“的科学技术论”。

综上,无论从自然辩证法和科学哲学的产生、发展,还是从理论框架、学科定位来看,二者都有明显的不同,尽管它们的研究对象有交叉或重叠之处,即都要对科学技术进行研究。因此,不能把自然辩证法等同于科学哲学。

三、自然辩证法是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理论学科

自然辩证法既然位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因而使其具有二重性:哲学性与非哲学性(如科学性)。向哲学靠近,它具有哲学性;向科学靠近,它具有科学性。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在自然辩证法这个“大口袋”里只有大约“不到四分之一”偏重于哲学,偏重于对科学的哲学分析,在这个意义上,自然辩证法理应归属于哲学学科。但是,自然辩证法还确实具有科学性,因为它的研究对象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逻辑与理性特征在自然辩证法中得到充分的体现。那么,自然辩证法与哲学(尤其是哲学)和科学技术之间是何关系呢?我们认为自然辩证法属于哲学与科学技术之间的中间层次,是哲学与科学技术之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哲学、自然辩证法和各门科学技术学科之间是普遍、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因此,一方面,哲学通过自然辩证法为我们认识自然界和进行科研活动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和科学技术方法的革新也通过自然辩证法充实和丰富到哲学理论体系中,使之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因此,自然辩证法具有交叉学科性质。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自然辩证法是以为指导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叉与相互融合的、广阔的研究领域。”自然辩证法的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汇流,有助于人们更全面、更深入、更系统地研究自然界、人和人类社会,探索科技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实现人与科技、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存、共荣。我们应该正视并承认“自然辩证法”作为交叉学科的特征,发挥其交叉学科的优势。

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正像于光远所指出的那样: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学科是“具有的特色或色彩的诸科学部门的总称”,带有哲理性质,但“其中包括许多不属于哲学的科学部门”。这不仅体现在马克思、恩格斯最初创立自然辩证法时,即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观察自然科学,分析自然科学的各种哲学问题,而且还从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考察自然科学的性质、作用及其发展规律,并写下了许多札记、论文和著作;同时也表现在,随着社会实践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也在纵横两个维度上不断深化和扩展,以至其中的许多内容如科学方法论、技术创新论、工程哲学以及STS(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等都是哲学学科涵盖不了的。譬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命题,有人强调它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哲学命题,也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经济学的命题。”将“自然辩证法”看作哲学的二级学科,势必要用哲学的学科范式规范“自然辩证法”的研究范围和方法,而自然辩证法工作者研究那些不属于哲学的内容,就会被认为“失职”、“不务正业”。哲学学者时常批评从事“自然辩证法”研究和教学的人“搞得太杂”,“专业性不强”,“研究的很多东西不是哲学”,这种批评意见可以理解,但不完全正确,因为“自然辩证法”中的许多内容确实不属于哲学。勉强地将“自然辩证法”的所有内容都说成是哲学,不仅在学术上不严格,学生也很难认可,同时对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的工作者来说也不是很公平。

而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理论学科,就可以把那些不属于哲学的内容也包括其中。这不仅尊重了我们的学术传统,也符合我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和学术发展的实际;既凸显了本学科的特色,又体现了本学科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正因为如此,在2004年由黄顺基担任主编的《自然辩证法概论》统编教材中对自然辩证法作了如下的表述:“自然辩证法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中的作用。”

总之,自然辩证法是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具有交叉学科性质的理论学科。同时由于自然辩证法目前还是我国高校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必修的一门公共理论课。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将自然辩证法纳入到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中,进而使自然辩证法能够在新世纪、在当代中国以至当代世界重振雄风(于光远语)。

[参考文献]

[1]龚育之.自然辩证法在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2]全国工程硕士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组.自然辩证法——在工程中的理论与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7]黑格尔.自然哲学[M].梁志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8]H·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M].伯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9]F·弗兰克.科学的哲学——科学和哲学之间的纽带[M].许良英,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10]朱凤青.科学哲学:对科学的人文理解[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5,(6).

[11]自龚育之.科学·哲学·社会[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

[12]张纯成.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与发展方向[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13]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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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效果不理想原因分析

1.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种种问题的首要原因应是该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名称源于1925年在苏联首次公开出版的恩格斯著作《自然辩证法》。1956年我国在制定全国十二年(1956—1967)科学发展远景规划时,首次确认恩格斯所创立的“自然辩证法”是处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一门独立科学,暂定名为“自然辩证法”。自其诞生以来,关于其学科归属一直争议不断。主要是三种意见:一是认为应归属于哲学范畴,其基本依据为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是由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与思维辩证法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二是等同于哲学学科门类中“哲学”的“科学技术哲学”,其基本依据是当代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内容和观点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自然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当代形态。三是认为“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并不是作为一个学科而是作为一个“学科群”在发展,其基本依据是这门课程具有“马列、哲学与政治”三门课程的属性。而根据《意见》制订的教学大纲则认为:“自然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目前的学科分类中理论一级学科下面并没有“自然辩证法”二级学科。

2.学科组织体系不顺,师资队伍水平偏低由于学科属性不明直接导致学科组织体系不顺,表现为自然辩证法课程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为理论公共课,其课程应归属于承担高校公共政治理论课的独立教学实体二级单位,一般为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但许多重点大学一般都有专业的哲学院系,甚至设有科技哲学专业,这些院校自然辩证法课程一般由这些哲学专业院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其教学内容主要围绕科技哲学相关内容展开,大大削弱了该课程的意识形态教育功能。由于“自然辩证法”学科有明显的“大口袋”特色,即该学科具有开放性、动态适应性、交叉性、跨学科性等特点,这实际上对任课教师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师大都是文科背景出身,自然知识匮乏,更谈不上紧跟最新科技前沿成果。

3.课时数较短和教学内容丰富性之间的矛盾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学已按照《意见》和新的教学大纲全面展开。《意见》规定将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从必修课(3学分,54学时)调整为选修课(1学分,18学时)。经过2012年、2013年两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践,笔者明显感觉到与自然辩证法课程丰富的教学内容相比,18个课时过于短少,根本无法完成教学任务。而在2013年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又增加了十精神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在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三个方面,将十的新观点、新提法体现在大纲的各个章节中。[1]65这使得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有效性路径分析

1.加强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建设是基础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学科定位。学科定位的基本依据在于准确理解学科的研究对象。2012年版教学大纲将“自然辩证法”定义为“是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虽然在表述上同1979年版、1991年版以及2004年版全国统编讲义或教材略有不同,但其基本观点都是一致的,即“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的方法。这种观点显然是对理论板块化理解的产物,即将简单的分为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规律)、科学社会主义(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界的认识规律)。实际上,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著作中所阐释的“自然”其内涵绝不仅限于自然界,是包含“社会和思维”意义上的自然,是全部现实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全书内容的安排上,既讲“各门科学的辩证内容”,也讲了“自然界和社会”的原因。如这样理解自然辩证法,是不是同唯物辩证法相混淆了呢?显然不是,前者强调的是对全部现实世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后者则强调的是在掌握前者的基础上,对全部现实世界能动的改造,即社会实践。这同科技哲学的研究对象———人们对自然、自然科学及其技术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根本不同的。所以,为了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的共同发展,在“理论”一级学科下再设一个“自然辩证法理论”二级学科,哲学门中保持现有“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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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105-02

根据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改革和经验,要使医学硕士研究生成为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各领域中最富创造力的科研群体,充分发挥自然辩证法课程在培养研究生综合素质中的作用,必须在教学内容改革的同时,坚持教学方法的创新。在课堂教学中需要掌握系统扎实的科学知识的同时,结合课堂教学,通过多种教学途径使医学硕士研究生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活跃的辩证思维能力、勇于创新的精神,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和科研能力。自然辩证法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在培养和提高医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方面,有着特殊的优势。更有利于在教学中联系学生专业、联系科技发展、联系社会现实,进一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努力将课堂教学与现代医学科技的发展实践相结合

作为医学硕士研究生特有的创新能力需要系统扎实的知识储备,同时也需要通过各种学习途径不断拓展学术视野,增强其创新意识。自然辩证法的授课对象是硕士研究生,与本科生相比,在工作阅历和思想认识方面,更为成熟,有强烈的知识求知欲,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前景更为关注与重视。在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的教学过程中,根据自然辩证法课程的自身特点,着眼于把握的自然观、科技观和科学技术方法论的前提下,结合教学对象的具体实际,及时向学生系统地介绍有关学说、理论的新进展,及时概括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成就,介绍相关学科领域的新观点和新方法。在准确介绍学科发展中成熟、稳定的内容的同时,评介在学术界产生影响的学术观点。在教学实践中,笔者所在的宁夏医科大学努力将课堂教学与现代医学科技的发展与医学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有机结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不断改革创新,在潜移默化中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取得了明显的教学效果。

在教学中,鼓励研究生在学习和掌握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的同时,关注科技发展的现实,积极探索科学前沿的哲学问题。然而,由于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分为基础型、科研型两大类,自然辩证法课程内容广博,教学时数偏少,于是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开辟自然辩证法第二课堂,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并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色。具体做法是:将研究生中按照基础型、科研型和各专业情况后组织起来,根据课程教学内容,有计划地联系社会现实、联系科技发展、联系专业实际,以现代医学学术讲座、专题科研讨论、参观访问等方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将有限的课堂教学以一种新的形式延伸至课外,并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全体研究生理论学习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自然辩证法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二、大力开展“教学实践”活动,为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增加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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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人类认识自然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科学。它是的科学观和世界观,又是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方法论。

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无论是人与自然的总体性关系还是人工自然的辩证本性,都体现为对自然的关注,也表现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辩证法的基本问题。

二、自然辩证法在中国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是同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相伴随的,经历了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伟大实践,是的中国化,是自然辩证法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中国自然辩证法不仅研究自然及自然科学,还研究“人工自然”,促进哲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各部门的广泛结合。它还着眼于同实际的联系,以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坚持百家争鸣,坚持可持续发展,这同时也是科学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它向社会“输出”科学的理性、实证、怀疑和批评精神,挑战之前盛行的僵化思维模式和不当干预学术的陋习,为学术的自主发展和思想的理性探讨开拓了道路。

三、自然辩证法与汉语国际推广

历史语言学的研究表明,在语言接触过程中,政治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语言对政治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语言具有强大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一种语言的国际地位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硬实力”,一种语言的兴衰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兴衰,国家“硬实力”和“软实力”之间表现出一种辩证发展关系。因此,世界上各个国家无不不遗余力地推广自己的语言。语言的发展与传播已经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形式,制订语言推广规划已经成为国家发展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目标。

“汉语国际推广”是我国随着经济实力及在国际社会中话语权的提升而采取的让“汉语加快走向世界”、旨在迅速提升国家软实力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语言政策,其目标在于,顺应国际社会对汉语的强烈要求,通过普及性的“走出去”教学让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接触汉语、学习汉语和使用汉语,进而达到让他们了解中国文化的目的,而不是直接推广中国文化。而且,我们的“推广”是顺应“我要学汉语”这一客观事实,而不是坚持“让你学汉语”这一主观意愿。“汉语国际推广”之“推广”至少应包含“让人知道/了解”“大众化/通俗化”“普及性/范围性”等三层语义元素。

“汉语国际推广”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需要通过科学的辨证理论来指导工作,使其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系统观、科学技术观和创新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都在不同层面上影响着“汉语国际推广”这一实践活动。深入研究自然辩证中的系统观、科学技术观及创新观,并使其与“汉语国际推广”活动联系起来,以自然辩证法为理论指导,势必对“汉语国际推广”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1、系统观对“汉语国际推广”的影响

现代系统观认为,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时一个总体过程,要全面把握和控制对象,综合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把握住对象的内、外环境的关系,以便有效的认识和改造对象。

即在“汉语国际推广”活动中,不仅要处理好汉办与孔子学院的关系,还要处理好孔子学院之间的关系,以及孔子学院与当地人的关系。这期间涉及到的语言不通问题,文化差异问题,甚至是简单的语言知识教育问题,都需要有一个国家意义层面上的宏观指导。而且,就学科本体而言,它所涉及的也不仅仅是语言学的知识,还有诸如教育学、心理学、跨文化交际学、数学等方面的知识,都要求我们在进行“汉语国际推广”活动过程中必须以综合的思维方式去解决问题,在错综复杂的诸多因素中,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汉语国际推广”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我们只有解决好各个阶段的问题,才能使“汉语国际推广”活动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种处理问题的实践活动,就是在系统观指导下的一种科学分析。

2、科学技术观对“汉语国际推广”的影响

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工具,是第一生产力,可以帮助人类不断创造出璀璨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必然给“汉语国际推广”活动带来新的思路,“汉语国际推广”也必然要满足科学技术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对“汉语国际推广”活动的指导主要体现在现代技术应用方面,即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方面,使其能从课堂中解放出来,走向更广阔的空间。从上个世纪末就开始风靡世界的“乘风汉语”(教学课件)、“长城汉语”到现在各式各样的网站如汉声中国,CHINESE CULTURE,甚至还有由美国创建的综合性语言学习网站LIVEMOCHA,越来越多的形式,内容被展现在外国友人的面前,使他们可以足不出户,了解中国这个古老而又稚嫩的国度。计算机技以其普遍性,可操作性,生动性及真实性等特点成为“汉语国际推广”及整个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3、创新观对“汉语国际推广”的影响

创新是社会前进发展中的永恒主题。自然界和人类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没有什么事物会永远停止于一个水平上。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因此,人类总是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发现着,创造着,进步着。

中国的改革开放给“汉语国际推广”带来了空前的机遇和挑战,有硕果也有残果。推广热情过高,导致“中国”的产生,以及高校重量不重质的办学举动,优秀师资的匮乏,学员难以坚持长期系统的学习等等,使“汉语国际推广”始终处于初级阶段,停滞不前。因此“汉语国际推广”需要创新,诸如始终坚持提升本国的综合实力,将“汉语国际推广”植入市场经营范畴,提升其“自给自足”的能力,加强社区服务功能,获得当地民众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才能有效达到文化传播与交流的目的,实现本土化与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人类认识自然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科学。其研究目的就是为了合理地处理人与自然的矛盾,在“汉语国际推广”过程中,也必须遵循自然辩证法,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习自然辩证法,提高哲学素养和人文素质,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工具去探索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把握系统观,体现科技观,富有创新观,只有这样才能让“汉语国际推广”持续并稳定地发挥它在国际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吕品.自然辩证法对中国社会进步的伟大促进作用.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4

[2] 高剑.自然辩证法在中国改革发展中的几次重要作用.社科纵横.2010.10

[3] 李秀丽.从对“自然”的关注谈自然辩证法与儿童文学的关系.林区教学.2012.6

[4] 贺璐.论自然辩证法对现代艺术设计的作用.文教资料.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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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哲学全称叫科学技术哲学,是对科学(内在地包含技术)的哲学理解,属于哲学中一个很重要的分支学科,主要研究自然界中的一般规律、科技活动的基本方法、理论及其发展中得哲学问题、科技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内容。

科技哲学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理论,研究自然界的辩证本性、研究科技思维的辩证法、研究科技与社会的辩证关系等内容。以自然观、方法论、认识论、科学观、科技与社会等为研究领域。由于科技活动已经成为了独立的社会活动,因此,将科技作为一个单独的对象进行考察和研究,无论是对科技发展还是对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科技哲学的历史很悠久,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科技方法论的研究开始出现,科技对科学的影响也日益明显,科技与社会关系成为了科技哲学研究的重点。因此,只有认识了科技哲学在传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研究科技哲学,更好地传播科技哲学,充分发挥科技哲学的作用,实现科技哲学对科学和社会的贡献。

二、科技哲学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科技哲学的前身是自然辩证法。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自然辨证法一直被当做高校理论课程的必修课,这不但培养出了一大批从事自然辩证法专业的专业性人才,并且也丰富和拓展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逐渐地超越了自然辩证法自身的范围。目前,虽然学术界关于科技哲学和自然辩证法的关系研究,以及有关科技哲学和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定位等方面一直处于激烈的讨论之中;但是科技哲学却是在沿着自身学术和学理轨迹在不断地发展,主要体现在下面几方面:

(一)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随着学科建设的进一步加快,自然辩证法也被科技、科学技术以及科学与社会等名称所更改,由先前的自然辩证法研究室,逐渐演变成了现在的科技哲学研究室、科技哲学研究中心等。

(二)从科技哲学的学术研究来看。20世纪80年代的科技哲学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观、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以及科学方法论等几方面,而90年代,在研究传统自然辩证法的基础上,学术界在研究自然辩证法上也相继出现多元化的局面。目前,在研究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等最新成果的基础上,也形成了一些新的研究方向,诸如:量子力学哲学、生命科学哲学、信息哲学以及后现代主义科学哲学等。

(三)从教材建设上来看。在已经出版的为数不多的基本教材或者参考书来看,最具影响力的应该是:黄顺基、黄天授和刘大椿主编的《科学技术哲学引论――科技革命时代的自然辩证法》[1]和刘大椿著的《科学技术哲学导论》[2]。《引论》一书明确详细的给出了科技哲学的定位,指出科技哲学是以现代科学技术革命提出的新问题为依据,以的观点与方法为指导,是自然辩证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是科技革命条件下的一门新学科[1]。而《导论》一书在定位科技哲学上则是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指出科技哲学是对科技时代提出的科技及其相关问题、要求和挑战的哲学回应[2]。与《引论》有所不同的是,《导论》给出的科技哲学定位不但使科技哲学摆脱了自然辩证法本身所存在的框架束缚,也使对哲学的思考开始转向科技反战本身。

三、科技哲学传播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现代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人们需要从哲学的角度来观察现代科技变化的规律,运用哲学观来细致分析科技变化的特征,从而才能推进科技的良好运行和持续创新。所以,就目前而言,无论是从科技创新的角度来看,还是从科技哲学学科体系建设方面来分析,科技哲学在传播的过程中都急需两大主要问题:即现代科技与科学伦理的内在关系的问题和虚拟与现实的内在关系问题。

(一)现代科技与科学伦理的内在关系问题。站在科技哲学的角度来分析现代科技与科学伦理的内在关系问题,不难看出,既存在理论上得原因,也存在现实上得原因。首先,科技与社会伦理是及有所不同又有所关联的。科技追求的是理论上得“真”,发现的是在现实中已经存在的客观规律,解决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社会伦理追求的则是理论上的“善”,解释了现实中的人与人相处的方式或方法,解决的是人与人间的关系。判断伦理的标准是从善的行为和风尚,而判断科技的试金石则是科技实验,是观察,是论证。因此,人们只有不断地对知识进行累积和创新,才能实现和促进对科技的不断完善。

(二)虚拟和现实的内在关系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创造超越现实时空的虚拟时空已经成为了真是的场景,也不再只是一个神话。虚拟时空是在现实时空的基础上,通过用虚拟的技术而构造的一种时空形态。这种形态既和现实有所关联,但又不同于现实。因为,其构造方式很特殊,它的运行方式也和现实不一样,并且它的运行状态更是超乎常态,再加上其独特的时空维度和新奇的时空场景,使得其给予人们非常特殊的空间感觉。虽然表面上看虚拟时空是脱离现实时空的,但是从科技哲学的角度来看,虚拟时空是离不开现实时空的存在的,因为,无论现实时空怎么被改变或者突破,时空的本质是不会被改变的。另外,虽然虚拟时空超越了现实时空的有限性,建立了独具模糊性的网络时空,但是无论是在虚拟时空还是在现实时空,物质在时空的存在是无限的。因此对现实时空而言,虚拟时空并非是完全模糊的、完全脱离现实时空的虚拟网络时空。所以,从科技哲学的角度分析,把虚拟时空看作是绝对非确定性的模糊世界,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在实践中也行不通的。因此我们应该十分清醒的认识虚拟与现实的内在关系。

参考文献:

[1]黄顺基,黄天授,刘大椿.科学技术哲学引论――科技革命时代的自然辩证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2]刘大椿.科学技术哲学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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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8-0195-03

自然辩证法是理、工、农、医类硕士研究生的一门学位必修课,其教学目标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自然观、科技观,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与科研创新素质,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目前,在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实践中,存在着重阐述自然辩证法的一般原理而轻结合研究生专业实际进行讲解、重理论讲授轻实际运用的倾向。如何把具有思辨性、抽象性和理论性的教材内容内化为研究生的科学素养、科研方法、创新思维;提高课程教学的实效性、针对性,需要在自然辩证法的教学中,结合研究生专业特点,联系各门具体学科特点,创造性地开展自然辩证法教学,这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关键。针对中医药院校的具体特点,结合研究生的专业实际,我们以“医哲结合”为特色,创新自然辩证法教学。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加强具备医哲知识结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更新教材内容、增加医学辩证法的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初步实现了中医院校研究生自然辩证法的教学目的。

一、建设一支具备医哲知识结构的师资队伍,为创新自然辩证法教学奠定师资基础

师资队伍是否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是教育成败的关键,对于中医药院校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而言更是如此。中医药院校自然辩证法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教学方法的创新,对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自然辩证法教师应该从多方面充实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与储备,了解医学科技发展前沿的最新成果;对于大多数是文科学历背景的教师来说,特别要补上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尤其是与医学相关的知识,才能真正驾驭这门课程。其次,中医药院校自然辩证法教师还要具备一定的中医哲学、中医方法论、中医文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在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具体做法是,对非医学专业毕业的自然辩证法教师进行医学知识方面的培训,而对医学专业毕业的自然辩证法教师应强化当代西方科学哲学、中国哲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最后,中医药院校自然辩证法教师还应加强科研,并正确处理好科研和教学的关系,以科研成果充实教学内容,把教学过程中的难点、疑点作为科研的方向,二者相辅相成,不能偏废。事实上,合格的自然辩证法教师应该是教学人员与科研人员的统一体,这样才能使自然辩证法教学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不断提高。

二、更新教材,增加医学辩证法内容,为创新自然辩证法教学提供教学蓝本

由于自然辩证法面对的研究生学科背景不同,专业特点相异,因此,使用全国统一的教材、采用统一的教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时展要求与研究生创新素质提升的需要。针对不同专业研究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更新教材内容,创造性开展教学活动成为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的重点。对于如何结合研究生专业特点更新教材内容,我们也做了一些尝试,即在遵循教育部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大纲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高等中医药院校研究生的特点,通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引导中医药研究生运用自然辩证法的一般原理,探讨中医药学的学科性质、思维特征与发展规律,从而提高中医药研究生专业理论思维水平与创新素质。为此,更新教材内容在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可读性的同时,应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色:首先,突出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在每章后增加“中医问题与思考”阅读内容,启发与引导研究生在掌握自然辩证法一般原理基础上,联系中医药专业实际,提出与思考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重大理论问题。其次,突出医药科技发展的历史及其与医学观的联系,体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的原则,便于学生更加深刻理解中西方传统医学观的差异以及对中西医学发展的影响。最后,融入教师中医方法论的研究成果,突出科学技术方法论的比重,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素质。

三、改进教学方法

传统的自然辩证法教学一般采取单一的、灌输式的教学方式,这已经不能适应自然辩证法教学的需要。事实上,自然辩证法教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学科本身的交叉性和综合性,使教学活动显得更为复杂。在影响教学效果的众多因素中,以什么为中心来组织这项复杂的活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不仅涉及到教学的理念、方法、过程和手段,更重要的是对教学效果有十分显著的影响。因此,在教学内容安排方面,我们将教材内容专业化、专业专题化、专题问题化。同时,在教学方法层面,我们从独自式的封闭式教学转向开放式的研讨式教学,从静态的PPT走向动态的视频多媒体,从理论世界走向现实世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专题讨论法、问题启示法、网络互动法。最大限度地利用学校多媒体和网络资源进行教学,从而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创新意识,提高其理论思维和创新素质。

(一)专题讨论法。在通常情况下,研究生已经历了大学本科的完整教育,具备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自学能力,在信息的获取、问题的理解和观念的形成上具有自主性。对多元知识摄取和自身创造力发挥的需要,使他们渴望超越传统教学的授课模式,真正实现个性的张扬。因此,在课堂上开展专题讨论,有利于研究生获得合理的和正确的思维模式,并为他们观点交锋、思想碰撞提供良好平台。经过专题讨论的训练,有利于实现其思维方式从线性向非线性转变、从二元对立向多元共存转变。事实上,在自然辩证法的教学中,对某个问题给出答案或结论,远不如让学生自己多角度、多层次去思考并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更好,自己独立思考的东西远比书本上或老师给出的结论印象深刻,也更有意义。

组织好专题讨论的关键就是要选好讨论主题。首先主题的选择要结合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在教学大纲的规定范围内,结合课堂教学、根据课程进度、遴选相关的主题。专题设计与研究生的专业相结合,有助于研究生从自身专业出发深入讨论问题。根据中医药院校研究生的专业特点,我们选择与设计的专题一般都是与中医药发展实际相结合,如在“自然观”、“方法论”和“科技观”三篇中,我们分别设计了“中西传统自然观差异对中西医学发展的影响”、“中西医方法论之辩:在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之间”和“中西医文化与中西医发展”等三个讨论专题。其次,主题的选择应结合社会热点。如前段时间的“张悟本事件”,我们就设计了“张悟本事件与中医”的专题讨论。通过专题讨论,学生上课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提高。同时,学生课前准备充分、课堂讨论热烈、课后还在继续。专题讨论

的教学方式不仅增强了自然辩证法课堂的教学效果,而且也增强了他们对自身所学专业和社会现象的理解。

(二)问题启发法。爱因斯坦曾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问题也许仅仅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待旧的问题,都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因此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首先应从培养他们的问题意识开始。其实,疑问最能引发研究生的好奇心,激发他们学习自然辩证法的兴趣,变被动听课为主动参与、变“要我学习”为“我要学习”,从而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

在自然辩证法教学中问题的设计一般应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专业性。问题的设计一定要贴近研究生所学的专业或与他们所学专业相关,只有这样的问题,才能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他们参与回答问题的热情。如在讲授科学技术的性质时,可联系中医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在讲到科学技术发展模式的时候,可结合中西医两种不同的发展模式等问题。由于问题选择密切结合研究生所学专业,可以启发学生运用自然辩证法的相关原理和方法去思考和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同时,也加深了研究生对自身专业的认识,拓宽了他们的研究视野、培养了他们独立思考的精神。二是新颖性。教材中已提出的问题,引导研究生自学理解就行,关键在于教师提出的问题相对来说比较新颖,或虽是老问题,但是分析或理解的视角比较新,这同样会引起学生的兴趣。如关于中医的科学性问题,这是一个争论很久的老问题,但如果从当代西方科学哲学家――费耶阿本德的视角来分析并加以理解,就是一个新问题。三是时代性。问题的设计要与时俱进,要努力反映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及其带来的影响,努力反映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其需要完善的地方。只有选择的问题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学生生活、贴近时代,才具有说服力,才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网络互动法。传统的自然辩证法教学多采取课堂讲授法,但由于受课时等因素限制,有些教师在结合学生专业问题开展教学活动时,单向灌输偏多,缺少与学生的交流、互动,没有发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性与参与性。结果导致教学效果不太好,经常是教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干自己的事情,教的过程与学的过程出现了脱节现象。专题讨论法可以激发研究生的求知热情,调动他们学习自然辩证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如自然辩证法课程作为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往往采取大班教学,人数多达一两百人,虽然能成功地组织专题讨论,但要让每个同学都有发言的机会相对来说比较困难。问题启发法固然可以启发每一位研究生的独立思考,激发其学习兴趣,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但自然辩证法的教学活动从头至尾都运用问题启示法比较困难,因为并非每一章节都能找到合适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实践中,尝试运用网络互动法来弥补其他教学方法存在的不足,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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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自然辩证法简介

自然辩证法是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理论体系。论文百事通自然辩证法属于哲学门类,它研究的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而不是自然界发展的某一具体规律、科学技术某一学科发展的特殊规律以及科学技术中具体学科的特殊研究方法。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1]。它吸取了历史上自然观的精华,摒弃了旧自然观的糟粕,研究和认识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科学图景及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特征和规律,并研究和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科学技术观是关于科学技术及其发展的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的总看法、总观点[1]。马克思、恩格斯把科学和技术作为一种社会想象来考察,科学技术发展到现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成果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科学技术方法论是人们对自己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运用的认识和实践方法的哲学概括[1]。科学技术方法论是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常用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一般方法的性质、特点、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理论体系[2]。科学技术方法论对社会认识实践具有重要的自导意义,唯物辩证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系统阐述了我们在实践中所用的方法、技术和逻辑过程。

(二)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恩格斯指出:“一个名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哲学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我们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并通过他的发展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度,需要一个正确的哲学理论来指导我们进行研究,自然辩证法为我们提供这一整套理论,要求我们要用系统的观点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二、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自然辩证法

(一)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一词越来越多地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定义很多,国际标准《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质量指南(ISO10006)》定义项目为:“由一组有起止时间的、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所组成的特定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符合规定要求的目标,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

“项目管理”就是以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方法,通过一个临时的、专门的柔性组织,对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以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实现项目的目标[3]。

工程项目是最为常见也是最为典型的项目类型,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对象通常是有着预定要求的工程技术系统。项目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它由许多子项、分项和工程活动构成,项目管理必须包括整个系统的管理。完整的项目管理工作过程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反馈等。项目管理应该包括全部的管理任务,有工期、费用、质量(技术)、合同、资源、组织和信息等的管理。

(二)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就是从系统整体的观点出发,全面地把握和控制对象,综合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以达到最佳的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理念。

系统方法的一般步骤:阐明问题目标选择系统方案系统分析系统选择决策实施计划。系统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着广泛的应用空间。并将给工程项目管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4]。

1.系统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内在要求性

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系统性、产品固定性、成果的不可挽回性、体积庞大、操作空间有限、技术复杂、规模宏大等技术经济特点,从而对立项的正确性和目标的实现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许多的子项目,也包括管理项目的人——管理者。工程项目管理者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技术素质、经营素质与方法等,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主导因素。

(1)现代项目管理具有特征:“1)项目管理理论、方法、手段的科学化。这是现代项目管理最显著的特征。现代项目管理吸收并使用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具体表现在现代管理理论的应用如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行为科学等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现代管理方法的应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最显著的是计算机的使用。2)项目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由于现代社会对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需要职业化的项目管理者,这样才能有高水平的项目管理。3)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项目管理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复杂的工作,要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多,使得项目管理日趋国际化。”[5]

(2)工程项目管理过程的内容:包括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采购管理等。

项目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工作,在某一工作区域内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都会对另一个工作区域产生影响。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可能是很明确的、可以把握的,也可能是不确定的、难以把握的。由于存在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所以需要管理者对各种项目目标进行权衡。在各种管理中,要有整体和全局观念。任何一个子系统、子项目都不能脱离整体,一旦脱离整体,其组织就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2.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方法

系统不仅是整体的,也是开放的。系统的内外部环境也会影响到管理者对项目的管理。如何处理系统的开放性问题,管理学中的SWOT方法为我们提供了工具,其哲学依据就是开放性原理。SWOT是在进行项目选择时最常见的对项目优劣进行分析的方法。如下图所示:

左右框代表内因,上下框代表外因;Ⅰ、Ⅱ代表积极因素,Ⅲ、Ⅳ代表消极因素。框内内容表示:(1)上边的Ⅰ为内部积极因素,即自身优势(Strength);(2)左边Ⅱ为外来积极因素,即外部机会(Opportunity);(3)下边Ⅲ为外来消极因素,即外部威胁(Threat);(4)右边Ⅳ为内部消极因素,即自身劣势(Weakness)。

在承接一个项目之前,以项目团队为中心进行SWOT分析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理性,减少决策的失误。其方法是:(1)列出团队自身的优势以及如何充分地发挥这些优势,并填入Ⅰ。(2)列出该项目提供了什么外来机会以及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机会,并填入Ⅱ。(3)列出可能影响项目成功的威胁以及如何处理这些威胁,并填入Ⅲ。(4)列出团队自身弱势以及怎样将影响降至最小,并填入Ⅳ。

SWOT方法就是如何利用内部的变化去适应外部环境。项目目标要能实现,就必须发挥优势克服劣势,抓住机遇避免威胁。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质和量的统一体现在“度”的范畴里。“‘度’是一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是事物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话动范围。辩证法认为,事物矛盾双方的比例、事物发展的过程.都是有‘度’的,事物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它能保持事物的稳定状态,维系事物特定的质。此时,事物总体上处于协调、稳定、有序的和谐状态。”[6]协调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取得一个成功的项目,协调具有重要的作用。

协调可以使矛盾的各个方面居于统一体中,解决它们的界面问题,解决它们之间的不一致和矛盾,使系统结构均衡,使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顺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是协调的中心和沟通的桥梁。在整个项目的目标设计、项目定义、设计和计划、实施控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协调工作。

三、结语

工程项目由于诸如市场条件越来越苛刻,项目变得越来越大,行业变化速度加快等原因,越来越需要更专业、更高级、更系统地进行管理,自然辩证法对项目提供了重要的管理理论基础。运用自然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来指导我们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他学科的学习和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告诉我们一个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自然辩证法贯穿在我们学习工作的各个方面。

参考文献:

[1]赵修渝.自然辩证法概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1.

[2]沈杨.软件工程中的自然辩证法[J].中国科技信息,2005,(6).

[3]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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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晓云(1974―),女,江西鄱阳人,博士,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现当代西方哲学,西方理论。

“自然辩证法”课程是工程硕士需要学习的一门政治公共基础课,主要讲授自然界及科技、工程的一般规律和一般方法。自然辩证法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对科学技术学、科学知识社会学等新兴学科的不断借鉴和吸收,自然辩证法在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上有了巨大突破,日渐发展为一门“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科学技术(工程)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的的具有交叉、综合性质的学科”[1]。与其他政治公共课相比,“自然辩证法”课程不仅承担着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理论修养的基本任务,而且承担着培养他们哲学素质和科学思维,切实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运用能力等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实现“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广大一线教师积极地探索以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的案例教学法。

一、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自然辩证法”课程案例教学通常由教师事先选择一些科学、技术、工程发展史中具有典型性案例,让学生自行组织研讨,使他们通过主动查阅教材和教参,拓宽理论视野,实现对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和掌握,并应用所学的新内容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解答案例问题。

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符合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传统教学以单向信息传递为主。虽然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证明某个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的正确性,教师也会采取列举事例的方式来加深学生对该原理的理解;但是这种举例子的方式仍旧是以教师为主的观点论证,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教材的知识和教师的讲授,缺乏独立思考过程和综合判断能力的运用。案例教学则不同,它是利用案例作为教学媒介,让学生自主分析、论证和表达,以达到高层次认知学习目标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它的最大优点在于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辅助,由学生自主学习和掌握所学课程的核心内容,并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从而实现学以致用、素质培养的教学目的。

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符合自然辩证法学科的本质要求。采用案例教学方法,通过介绍科学技术工程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事件阐明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有利于研究生们理论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案例分析中活学活用基本立场、观点和辩证法。

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符合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工程硕士研究生大多是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部门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与一般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比,他们不仅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特长,而且拥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实践工作经验。如果针对工程硕士生的“自然辩证法”教学,仍然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很难调动他们学习政治理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室在教学中应该有意识地结合工程硕士生的专业特点,多讨论科学技术工程的具体案例,使他们在实际案例中自觉授受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科技观、工程观和方法论。这既符合国家对于硕士生政治理论教育方面的一般要求,又与工程硕士生成长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相一致。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学过程中既发挥了教师的理论指导作用,又充分调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学生积极思考的成果进一步引发了教师新的理论思考,从而实现了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实施案例教学应该通过以下三个步骤:

(一)教师精选案例

这是有效实现案例教学活动的首要前提。对于教学案例的选择,教师首先要在熟悉课程内容、明确教学目的的基础上,尽量选择在科技工程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人物或事件作为案例。其次是充分考虑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工作背景,“在讨论一般科学技术问题基础上,突出关于工程问题的讨论”[2]。最后,选择的案例专业性不能太强,应该注重科学技术的普及性和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的普及性。譬如,针对“辩证的自然观”这一教学主题,可以选择三峡工程作为案例,讨论人对自然的超越性和依赖性,同时讨论选择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性。

(二)学生自主讨论

学生自主讨论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的关键所在。为了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教师应当引导同学们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通过自己动手查阅教材、教参及其他相关资料,找出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来分析案例、得出结论。譬如,可以在课堂教学中专门安排时间,让学生就某一主题案例分组讨论。在组内讨论充分、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由各组成员自行推选代表发言阐述本组讨论的结果,并积极应答其他各组同学的提问和不同意见,最后由教师作总结点评。教师还可以提供建设性思路鼓励学生课后继续讨论。

(三)学生撰写分析报告

撰写报告对案例教学成果的巩固和提升。案例分析报告是学生案例分析过程的书面呈现,它以文字的形式说明和再现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论文写作的基本哲学素质。因此,教师必须十分重视对案例分析报告写作的指导,鼓励学生采用规范的格式、创新的思维完整地书写案例分析的目的、相关知识点、案例简介、分析论证各大要点及最后的结论。为了有效提高学生案例分析报告撰写的质量,教师还应当依据学生撰文水平的不同分等级打分,分数以一定比例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三、案例教学面临的困难

近年来,案例教学已经在“自然辩证法”课堂教学中得到较多的应用,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但是目前这一教学方法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校方对案例教学方法的探索缺乏重视。尽管案例教学已经被论证是实现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在学实践中还没有得到普遍应用,部分原因在于学校对这一教学方法的认识不足、支持不够。一些学校认为,在案例教学的课堂设置上,以学生讨论为主、教师指导为辅的模式不符合常规的教学秩序,有违一般的教学考核制度。因此,他们并不十分支持这一教学方法的探索,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然辩证法教师对案例教学方法的推广和应用。

其次,任课教师对案例教学的不适应。第一,案例教学的课堂要求教师的角色变主讲为听者,这极大地挑战了教师的传统教学权威,尤其是对于那些资深的老教师来说,课堂主讲角色的让渡是难以接受的。第二,案例教学在案例的选择上,要求教师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较强的实际问题的敏感性,这一点也让部分教师难以适从。第三,案例教学要求教师课前精选案例、课中组织和管理学生讨论、课后批改案例分析报告,这无形中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也让他们很难适应。

最后,教学条件对案例教学的客观限制。我国高校在“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课堂上,“师生比例悬殊,教师少、学生多,合班上课居多”[3]。一般一个教学班有120人左右,这给案例讨论带来很大困难。许多学生在课堂上不能充分地表达自己对案例的见解,而课下与教师交流学习体会的渠道又十分有限。因此使用案例教学方法可能导致有些学生所学习到的知识面和所掌握的理论深度还不如传统的教学方法,因此,一些学生对案例教学法的探索不太配合,这极大地影响了案例教学的效果。

总之,在“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上都实现了的突破和创新,但是这一方法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有待于我们继续深入研究,寻找对策来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明国.从“科学技术哲学”到“科学技术学”――实现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第二次调整[J].技术与辩证法,2003(1):11.

篇10

作者简介:程海东:哲学博士,东北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讲师(辽宁沈阳110819)

科学技术哲学在中国的发展过程独具特色。虽然早在20世纪20年代西方科学哲学在中国已有介绍,并展开了影响深远的“科玄论战”,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却没有明显的进展。改革开放以来,自然辩证法或者科学技术哲学迎来了一个蓬勃发展时期。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随着研究的深入,形成了一系列的优秀成果。198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自然辩证法正式更名为“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并作为哲学二级学科来建设。在研究重点上,80年代主要集中于自然观、科学方法论、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以及科技与社会等领域;90年代以来,学界继续深化研究,出现了更为专门化、多元化的研究局面,在评介国外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和科学知识社会学等学科前沿问题的基础之上,衍生出生态哲学、信息哲学、系统哲学、科技伦理学、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后现代主义哲学、女性主义和工程哲学、STS(科学技术与社会)等新的研究领域。进入21世纪,各领域的研究继续取得丰富的成果。正是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巨大的包容能力,造就了这一学科的学术风范和中国特色,它既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学科———科学技术哲学,也可以分解为不同的学科方向———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工程哲学、科技与社会等。

一、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发展

在自然辩证法的巨大包容能力下,其中的分歧和争论也是明显的,争论的焦点包括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定位、内容体系以及未来走向等问题。

(一)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定位

明确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定位,首先需要明确其学科性质。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它是哲学的一部分,属于哲学学科。于光远在《一个哲学学派正在中国兴起》[1](P2)、《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中明确提出自然辩证法是属于哲学的观点。龚育之、孙小礼认为自然辩证法是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体现了哲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认识论的统一。[2]陈昌曙也认为自然辩证法是哲学的分支学科,与辩证唯物主义没有本质上的区别。[3]李醒民认为,自然辩证法本质上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自然辩证法研究也可以丰富和发展哲学。[4]刘大椿、吴国盛、曾国屏等也都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自然辩证法的特有地位———既是哲学传统的一部分,又与当代科学技术密切相关———在中国科学哲学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5]正是在这一基本立场的基础上,黄顺基主编的《自然辩证法发展史》一书提出,自然辩证法经历了漫长的历程,现在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应该充分反映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新成就和新要求,它结合的学科从基础自然科学扩展到整个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技术科学;它研究的对象从人对自然界的观点推广到从人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从而包括当代世界的全球性问题;要推进这门学科的发展,必须全面地、系统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自然辩证法的基本思想、基本内容和理论体系。[6]

即使如此,学界对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的认识还有分歧。

大多数自然辩证法工作者都认为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具有哲学性质。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自然辩证法是的自然哲学,因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自然哲学的著作。[7]吴国盛认为,一个理论不构成一门学科,理论只能是学科中的理论,把一个理论当成一门学科那是误解;一个事业也与一门学科不同,一个学术性事业不见得只发展一门学科,它很可能同时支持几门学科,即使专门支持某个学科,它的性质也与直接从事该学科的研究不同。对自然辩证法而言,“有作为理论的自然辩证法,有作为事业的自然辩证法,但没有作为学科的自然辩证法”,应该把“科学技术哲学”作为哲学学科,把“自然辩证法”作为事业来发展。[8]

还有人认为自然辩证法虽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不是哲学学科,而是一门边缘学科或综合学科。或者认为自然辩证法是处于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边缘地带的学科,具有哲学、社会学、历史学的性质;或者认为自然辩证法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相互渗透和彼此结合而形成的一门既不属于哲学,又与哲学和自然科学有联系的、具有哲学和自然科学双重性质的一门独立学科。[9]

作为学科的自然辩证法包括和涉及很广泛的领域,它是开放的,其内容、方法和原理都是不断发展的,将其改成科学技术哲学也是为了发展的需要,为了表明历史渊源和研究特色,也可以称之为“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当然,使用科学技术哲学的名称会给自然辩证法研究提供新的角度,增添新的内容和表述方式。

(二)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的构成

对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和定位认识不同,对其理论体系的构成也就有不同的看法。

吴国盛认为作为事业的自然辩证法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史和科学史。[10]陈其荣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原来的自然辩证法领域得以拓展,形成综合性的交叉学科———科学技术哲学,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等。[11]张明国等在科学技术哲学的构成中增加了科学技术方法论,认为科学技术哲学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技术方法论”[12]。刘大椿全面分析和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哲学在发展历程中其构成因素的演变。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自然辩证法采取的是一个兼容并包的“大口袋”方针,包括自然观研究、科学方法论研究、科学思想史、科学·技术·社会研究;近20年来,自然辩证法逐渐演化成科学技术哲学;近十年来,在改革开放和科学技术革命两股世界性潮流的冲击下,科学技术哲学逐渐分化和形成了一系列专门的学科分支和方向,如科学学、未来学、科学哲学、科学方法论、科学技术思想史、技术哲学、科学社会学,等等。[13]

可见,在学者之间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但基本都同意作为学科的科学技术哲学至少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三个构成部分。新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工程—产业—社会”知识链条的演进和实践的需要,形成了新的研究领域:工程哲学、产业哲学等。李伯聪将工程与科学和技术进行区分,将科学、技术的二元论拓展为科学、技术、工程三元论,认为工程活动以建造为核心,工程哲学是独立于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的一门学科。[14](P3-7)当前工程哲学要特别集中于研究工程决策和设计问题、工程制度问题、工程创新、工程人才、工程共同体、工程历史和案例等问题。[15]2007年,殷瑞钰、汪应洛、李伯聪等主编的《工程哲学》试图勾画出中国工程哲学研究的基本思路、基本观点和理论框架。在工程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学者们开始接触到产业问题,因为很难将有关产业的哲学研究纳入工程哲学范式中,同时,科技哲学需要思考诸如科技产业化和各门产业发展的问题,由于这种理论内在的矛盾和现实社会生活的共同作用,产业哲学逐渐形成。曾国屏等认为,产业哲学是部门哲学或亚哲学,其主体框架有五个部分:(1)产业的元理论问题;(2)产业创新与发展;(3)产业现象学;(4)有关产业哲学的应用问题;(5)产业思想史。[16]吕乃基认为,产业哲学是科技哲学当前发展的最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产业哲学本身具有松散性、实践性和主观性。[17]

(三)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的未来走向

近些年来,尽管作为学科的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与时代的需要密切相关,但对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学界也有不同的认识。

郭贵春等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哲学继承和发扬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传统,出现了更加专业化和多元化的研究局面,如技术哲学研究的多元化状态,技术本质、技术认识论、技术价值论、技术伦理学、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异同关系、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之间的异同关系、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科技战略与政策研究,等等。[18]张明国等从科学技术哲学的构成分析了各部分的研究重点,认为技术哲学主要集中于技术与文化的关系问题,科学哲学主要研究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自然哲学主要研究环境问题的文化成因等;科学技术方法论主要研究创造力开发中的心理学问题;科学技术与社会主要研究技术与文化的现实问题和STS教育问题。[19]

当前的研究热点预示着学科的未来走势,学者们也有不同的期望。

1.自然辩证法应该走向科学技术学

曾国屏认为,改革开放以来,自然辩证法得到了长足的进展,但它并不是一个合理的有生长性的学科,而科学技术学是从社会科学的角度研究科学技术,社会的发展需要这样的“科学技术学”。当然,科学技术学及学科群的建设要以自然辩证法原理及其理论为指导,原来的自然辩证法学科在新的时代下要走向科学技术学。[20]李正风等认为,作为“大口袋”的自然辩证法并不是学科建设的理性状态,而要加快实现学科性质的单一化,可能的途径就是走向科学技术学。[21]张明国也支持这一主张,认为自然辩证法学科在改为科学技术哲学之后需要进行“第二次调整”,即将科学技术哲学调整为“科学技术学”,这不仅可以弥补科学技术哲学的一些缺陷,而且有助于实现“STS”的中国化、学科化。[22]

2.自然辩证法未来应当走向科学哲学(包括技术哲学)

吴国盛认为,无论是“自然辩证法”还是“科学技术学”,都不能成为一个学科。西方的“STS”应该译为“科学技术元研究”,而非“科学技术学”,而科学技术元研究并非一个学科。自然辩证法是一种事业,也非一个学科。当前紧迫的问题是尽快结束自然辩证法的过渡状态,建立学术规范,走向学科化。如果走向了科学技术哲学,那就意味着在学科化的道路上朝建制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23]

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大纲》(2013年修订版)中,对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内容与范围都作了新的解读。“自然辩证法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理论学科。它站在自然观、认识论、方法论的高度,从整体上研究和考察包括天然自然和人工自然的存在和演化的规律,以及人通过科学技术活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普遍规律;研究作为中介的科学技术的性质和发展规律;研究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24](P1)

从这些不同的期望可以看出,作为学科的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在哲学的范围内向所有的学科敞开,不断进行多领域、多角度、广范围的积累和凝练。

二、科学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及走向

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追踪西方科学哲学的研究,译介了大量的西方研究成果,对西方著名科学哲学家和流派进行了介绍和研究。近年来,国内学者除了在传统科学哲学的问题上继续进行研究以外,对后现代科学哲学加强了译介和研究,并且进行了一些具有自身特色的科学哲学探索,如另类科学哲学、科学实践哲学、语境论科学哲学、科学文化哲学等,对科学哲学的未来走向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一)传统科学哲学的问题

传统科学哲学指的是西方正统科学哲学,它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确切的回答,处于不断的建构、批判、转向之中。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尝试着给出自己的回答。

1.科学划界

科学划界是科学哲学研究最基本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阐释在一定程度上是某种科学哲学理论是否成功的标志。魏屹东认为,科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科学包括关于自然的自然科学、关于人类社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关于人类思维的思维科学;狭义的科学仅指自然科学。[25]王前认为,科学的东西肯定是正确的东西,但非科学的东西未必就是不正确的东西。许多非科学的东西无所谓对错,而是要区分好坏、是否有用、功效大小,而这些是不能用科学的标准来直接衡量的。[26]科学的本质包括逻辑分析和实证检验两个方面,科学的划界标准并不是唯一的,也不是确定不变的,而需要依据时间和语境才能确定。

2.科学发展模式

科学发展模式是科学哲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西方科学哲学的发展中出现过许多理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学者基于当代科学社会发展的实际,在科学发展模式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李建珊等基于科学异化所造成的恶果以及人类的主体价值的丧失等问题,提出了一种以人类的终极价值为目标的科学进步模式,即科学—价值模式,认为科学是否是发展进步的,在于它是否朝着对人类的终极关怀的方向发展,即科学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其全部价值的相互协调和全面增值,且不产生负面影响。[27]

3.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

对于科学理论是否具有真值以及科学术语是否有所实指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造成了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的争论。我国大多数学者是支持科学实在论的,因此对科学实在论进行了辩护,并为走出科学实在论的困境寻找可能的出路。如郭贵春等在分析科学实在论的论证策略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实在论摆脱困境的出路。[28]

(二)科学哲学的重点研究内容

1.另类科学哲学

刘大椿等在《思想的攻防———另类科学哲学的兴起和演化》一书中把对科学持批判性立场的学者和流派归为另类科学哲学。[29](P25-26)大体上说,另类科学哲学包括几种类型:(1)20世纪70年代以来逐渐渗透到科学哲学领域的欧陆反科学主义理论,如存在主义、法兰克福学派、后现代主义等流派的科学哲学思想;(2)从分析哲学传统内部彻底走向正统科学哲学反面的叛逆,主要以费耶阿本德、罗蒂等为代表;(3)借鉴另类思想反叛科学社会学(STS)传统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研究,包括激进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和生态主义科学哲学。被称为另类科学哲学的思潮并不是一个整体,而是许多异质性的科学反思。它们更多地关注科学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共同点在于批判科学甚至反科学的态度,传达了对科技价值的质疑。

传统科学哲学所关注的是科学中的认识模式、知识与真理等科学内部的问题,这就需要经验和逻辑推理的方法,但逻辑和经验仅能用来为科学理论本身辩护,而不能展现科学的发展过程;历史主义、建构主义以及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关注的则是整体的科学与社会中的政治、文化、历史、心理等其他外部因素之间的关系,这种将科学放入社会中、描述和分析其社会形成过程的研究方式展现了科学发展的动态变迁,而忽视了科学内部的构成和科学自身的合理性问题。所以,科学哲学中无论是辩护还是批判都只是关注到了科学的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

2.语境论科学哲学

郭贵春等提出科学实在论走出困境的出路之一就是语境论。西方科学哲学经历了语言学、解释学和修辞学“三大转向”之后,语境论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语境的基底上透视、扩张和构建整个科学哲学的大厦,是回答了以什么样的形式、什么样的方法以及什么样的基点或核心去决定科学哲学未来走向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30]语境论是一种世界观与方法论,强调从综合的和动态的视角考察科学及其发展。语境论的科学哲学研究纲领主要由语境论的科学观、语境论的实在观和语境论的真理观所构成。语境论的科学观强调把科学放在现实的社会、文化、历史等多元语境中来理解,科学是依赖于语境的产物。语境论的实在观从科学的语境性与可错性出发,在科学知识的去语境化与再语境化的动态发展中,阐述一种语境论的实在论立场。语境论的真理观把真理理解为科学追求的目标,把科学研究结果看成是主客观的统一。语境论的科学哲学有三大优势:在认识论意义上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理论;在方法论意义上比较容易理解关于科学概念与科学观点的修正问题;在价值论意义上能更合理地理解与反映科学的真实发展历程。

3.科学实践哲学

吴彤等认为,传统科学哲学单纯强调科学的理论层面,忽视了科学的实践和活动层面,从整体上扭曲了对科学的看法。科学实践哲学通过对人类科学实践活动和过程的深刻理解,把理论优位的科学哲学转变为实践优位和活动优位的科学哲学。[31]科学实践哲学试图在实践的基础上重构以着重讨论科学实践和活动为特征的科学哲学,建立一种以科学实践为基础,以实验室实践、文化和权力及其地方性知识本性为特征的新科学观。吴彤认为科学实践哲学对于科学哲学研究本身和中国科学哲学的研究有重要意义:(1)科学实践哲学认为实践是科学的基础,反对对科学仅作理论优位的说明和解释,这有助于改变科学哲学的低迷境况;(2)科学实践哲学认为一切知识的本性都是地方性的,打破了科学知识的普遍性神话;(3)知识的地方性研究和对中国本土知识的研究,为科学哲学的中国化研究提供了更为合理的基础和更为广阔的视野;(4)研究科学实践哲学中的实践概念与的实践概念的关系,可以推动科学实践与实践观之间关系的研究;(5)在科学实践哲学的研究框架内,关于实践的因果性和规范性方面的研究对于原有框架的认识有所推动。[32]

4.科学文化哲学

传统科学哲学对科学某一方面特征的关注所造成的二元化使得科学哲学的发展遭遇到极大的困难,20世纪后期出现的科学文化哲学则希望避免这一问题。对科学文化哲学可以有两种理解。第一种理解是将科学看做一种文化样态,对其进行哲学反思,即把科学看做是一种文化或文化活动,从而对其进行哲学探究。[33]另一种理解是从文化哲学的视角反思科学,即借鉴文化哲学研究的视角和方法研究科学,主要侧重于从文化哲学的视角透视科学文化。[34]刘大椿等很早就关注到科学文化的哲学维度,探讨过科学在近现代文化中的主导作用、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科学文化与中国现代化等问题[35],认为科学哲学未来的任务和理论增长点在于促进科学与人文、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融合。科学文化哲学强调从传统科学哲学的狭窄视域中走出,将科学当做一种文化现象进行审度,而非当做人类知识的最高形式去膜拜;强调科学与人文的融合,采用的方法是综合性的。所以,与传统科学哲学相比,科学文化哲学作为一种“大哲学”,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很大的拓展。

(三)科学哲学的未来走向

尽管当前国内的科学哲学发展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大多数学者对其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对其未来走向进行描绘,甚至一度引发了争论。

1.科学哲学走向自然科学哲学

对于目前国内一部分学者强调纯粹的科学哲学研究,认为科学哲学的正宗是研究科学哲学的理论问题,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属于科学哲学的边缘或者外围问题,科学与社会关系研究根本不是科学哲学的现象的观点,吴彤并不认同。在他看来,自然科学哲学的问题才应该是科学哲学研究的主流。因此,他不赞同把科学哲学变成一门与实际科学活动完全无关的“专门学问”,认为一旦如此,科学哲学将会丧失“立足之本”,陷入“危险境地”。“重要的问题不完全在于正名,而在于努力。作为学者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2.科学哲学保持多元性研究

郭贵春等认为,随着科学与哲学的不断发展,科学哲学也会随时对传统的问题给出全新的回答。科学哲学始终是一门处于发展中的学科,是一个兼收并蓄的、分层次的和多元化的开放体系。其中,基础理论研究强调的是对作为整个科学的逻辑性、规范性、方法论性和哲学性的系统思考;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所强调的则主要是具体学科的个体性、现实性、前沿性和多样性。这两个层次之间不存在泾渭分明的界限,后者是前者的现实基础,前者是后者的理性升华。

3.具体科学问题及复杂性哲学研究

对具体科学问题进行哲学的研究是科学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所强调的是具体学科的个体性、现实性、前沿性和多样性,而这是基础理论研究的现实基础,因此对传统问题的阐述不能游离于具体科学问题的哲学研究之外。当前,随着具体科学的突飞猛进,具体科学的哲学探究也得到了大发展。系统科学哲学就是如此。国内学者很早就在用科学哲学的范式研究系统科学,颜泽贤等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对复杂系统演化的概念、判断、标度、条件、机制、过程、原理及哲学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探讨。一些学者力图用科学哲学的方法研究复杂性问题。吴彤的《复杂性的科学哲学研究》一书较为系统、完整地以科学哲学范式研究复杂性。在复杂性研究领域,一批学者分别在复杂性概念、复杂性的知识论、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对复杂性的科学哲学做了比较深入细致的探讨。部分学者还把复杂性科学思想、概念和方法用于其他领域的研究,也为复杂性研究开拓了新的视野。苗东升、范冬萍、肖显静、段伟文、刘劲杨等对复杂性问题从不同方面进行了探讨。

无论是传统科学哲学、另类科学哲学、语境论科学哲学、实践科学哲学、科学文化哲学,还是具体科学问题的哲学探究,我们都不能跟随西方学者的脚步亦步亦趋。不可否认,对西方哲学史上重要思想的学习和借鉴是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构建具有中国语境、中国问题的科学哲学,以此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哲学理论体系。有学者就科学哲学中国化的可能性、现实性和意义等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认为实现科学哲学的中国化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需要奠定坚实的学术基础,需要在吸收中西两种异质思想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更为重要的是立足中国实际,提出自己的问题。

三、技术哲学研究的重点及方向

技术尽管历史悠久,但技术哲学却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虽然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有学者开始了技术哲学的思考,但国内技术哲学的诞生还是以陈昌曙于1982年发表的《科学与技术的统一和差异》一文为标志。探析科学与技术的本质区别,对技术哲学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科学与技术的区别至今依然是科学技术哲学的一个重要议题。

国内学者一方面期望能够建立自己的技术哲学研究框架,一方面也译介国际技术哲学的研究成果,所以当前的技术哲学研究在这两个方面是齐头并进的。针对技术哲学的研究纲领,2001年,张华夏、张志林提出“认识论纲领”,陈昌曙提出“价值论纲领”,引发了一场持续的争鸣。通过这次争鸣,学界对技术哲学的核心问题有了较清晰的认识,对我国技术哲学的快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陈昌曙等的《技术哲学基础研究的35个问题》一文,从技术哲学的学科定位和性质、技术哲学研究的理论意义、技术的本质、科学与技术的关系、技术的价值、技术发展的规律性六个方面列出了技术哲学研究的35个问题,虽说不能称之为技术哲学的研究纲领,但确实指出了技术哲学所要重点研究的领域。

当前,中国技术哲学的研究正趋向成熟。随着建制化的形成和完善,技术哲学逐渐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合法地位并被认同,学术共同体也日渐壮大;同时,研究的论题域已基本清晰,研究深度正逐渐增加,研究方式正走向多元化,研究成果正趋于丰富。

(一)技术哲学研究的重点问题

据初步统计,近30多年来,国内主要期刊发表的与技术哲学相关的学术论文计5000余篇,其中技术哲学的应用研究,如有关STS、技术创新、技术价值、可持续发展及生态技术四个方面的研究占总数的2/3强,而技术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如国外技术哲学、技术本体论、技术认识论,以及综合研究四个方面的研究所占比例不到1/3。由此可见,虽然技术哲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是这个学科建立和形成的基点,但应用研究居于主体地位,正如陈昌曙所说,“没有应用(现实价值),就没有前途”[47]。

技术哲学强大的生命力就体现在它的理论研究与现实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上。当然,技术哲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在逐步深入,抽象的思辨逐步转变为从语境和实践角度考察和反思,只把技术当做一个抽象的整体进行思考,具有脱离技术实践变得空洞的风险,仅从实际存在的技术出发研究技术,难以达到哲学的高度,“我们应该立足于实际存在技术的经验基础来思考技术的普遍性问题”[48]。从这样一个基本立场出发,技术认识既可以看做是作为认识活动的技术,也可指认识所得到的成果是技术性的[49],所得到的技术知识“是一种面向实践的知识”[50]。技术使用问题也被技术哲学纳入其中,陈凡等从人类文明进步的角度探讨了技术使用的问题,认为“人类通过对技术的使用,不但构造了生存处境,也生成了生活世界。在生活世界里所展开的技术使用实践,实际上是技术功能在生活世界的情境化”[51]。

(二)技术哲学研究的方向拓展

在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领域中,工程逐渐显出其独特性,工程哲学应运而生。李伯聪认为工程哲学是以工程知识和工程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分支。“工程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人能否改变自然界(世界)和应该怎样改变自然界(世界)的问题,它要回答‘人应该怎样做’的问题。”[52]王宏波探讨了工程哲学与社会工程的问题。[53]田鹏颖把技术理解为实践性的知识体系,不仅包括自然技术,而且包括社会技术。社会技术是“人们改造、管理社会和调整、优化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的实践性知识体系”[54],社会科学与社会技术一体化的趋势日益明显[55]。“社会技术哲学”是技术哲学的新视域,在此基础上,田鹏颖结合工程哲学的研究主题,提出了“社会工程哲学”范畴,认为“‘社会工程’作为风险社会时代建立在人们改造世界实践活动基础上的重要思维方式,应该成为现代社会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56]

(三)技术哲学的未来走向

不论是借鉴别人的学术资源还是遵从自己的学术传统,当下中国的技术哲学研究正走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们面临着从“国外技术哲学述评”向“以基本问题为导向”的转折。技术哲学的未来发展,要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了解新兴技术发展与深化传统技术认识相结合的原则。技术是技术哲学研究的对象和基础,技术哲学工作者既需要结合国情,深化对传统技术的认识,同时又要与时俱进,形成新的问题旨趣。由于存在“知识完整性”缺失问题,无论是对技术的基本内涵、本质、定义进行探讨,还是对技术带来的社会影响及其后果进行哲学反思,技术哲学界都存在着严重不足。这就需要对新兴技术的发展历史、研究进展有基本的把握,才有可能形成有效的方法对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技术理解展开探讨,而不仅仅是做技术的批评者,或仅限于伦理学的考察。

篇11

(三)学生的实际收获与期望值有一定差距学生对“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重视不足并非毫无缘由,除了上课时间冲突、教学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学生由于对于课程收获与期望值之间有差距而产生了对本课程的失望情绪。在“是什么因素影响了学生的课堂收获”这一问题上,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3.2%的学生反映,课堂讲授内容有限,老师讲的不是他们所需要的,而学生想知道的内容,老师却没有涉及,课后想要积极补充学习的学生得不到相关的学习资料。32%的学生认为,虽然上课时老师推荐了课外阅读资料,但是不愿意自己去购买,而图书馆借阅又比较麻烦,并且同一本参考书图书馆馆藏数量有限,很难满足学生们的阅读需要。总体来讲,在“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学生和老师都需要一段调整与适应的时间。为了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更为重要的是调整教学内容,探索一套新的教学模式,更好地发挥本课程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实现本门课程教学目的。

二、“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的内容

根据前面总结出的问题,中国矿业大学“自然辩证法概论”的主讲教师与学校研究生院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经过分析和论证,总结出一套较为合理的操作方式。

(一)改革教学内容:根据学生需要选择教学知识点,网络平台拓展教学空间2013年,“自然辩证法概论”的主讲教师拿到了以郭贵春教授为首席专家,陈凡、吴彤等教授组成的“自然辩证法概论”编写组编写的《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内容涉及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研究方法、科学技术社会论、中国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等五大板块[2]。显然,要在18个学时内完整地讲解这五个部分是不现实的,因此,如何合理地选择教学内容便成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基于教学是一个“教”与“学”双向互动的过程,我们在调查问卷中专门设计了相关的问题,试图了解学生“学”的愿望与兴趣,以期在教学大纲的框架内对教学内容进行优化。让学生参与选择课堂内容,需要统筹考虑,既要在教学大纲范围内,又要将核心的内容讲授给学生。所以,在问卷设计中,我们将教材中五大板块的内容细分成60个知识点,让学生在每一个板块中将自己最感兴趣的5个知识点圈出来。学生网上选课之后,老师根据学生的选择,根据学生对知识点关注度的高低排序,选择出课堂主讲知识点,然后经过授课教师的统筹加工,做一些必要的补充,使整个教学知识点尽可能地系统化。对于课堂没有时间涉及到的知识点以及推荐给学有余力的学生使用的参考资料,放在一个“自主学习网络平台”上供大家学习或使用。网络平台包括课堂主要知识点、课后自主学习参考资料、主要研讨议题、师生交流共享平台等板块。自主学习网络平台作为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不仅弥补了课堂时间不足,也进一步加强了师生之间的交流。

(二)改革教学形式:课前提问、课堂研讨与课后无缝对接在“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改革之后的一两年里,教师非常熟悉的教学体系一下子被压缩到原有课时的三分之一,大家都感觉课堂时间不足,谁也不愿在课堂上浪费一分钟时间,教师“满堂灌”的情况更突出了,这显然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导致课堂缺乏活力。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尝试进一步改革教学形式。教学形式改革主要体现在新的教学模块设计上,即把课前提问、课堂研讨和课后实践三个环节紧密接合。学生通过自主学习网络平台了解下次课程的主要内容,以及针对教学内容设计的主要研讨议题,使学生带着问题上课;在教师课堂讲解后,学生结合问题以多种形式展开自由研讨。由于“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学生自由选课,所以每一个授课班级都包含多个“专业”,一个研讨话题在不同“专业”学生那里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思想的碰撞有利于产生创新的火花,这样的研讨不仅拓宽了学生的视野,也训练了学生从学科交叉的视角分析问题的能力。比如,讲到科学研究方法论这一部分,课堂上同学们交流如何运用中国知网到谷歌学术、谷歌图书、LibraryGeneis、SearchWorldCat等搜索引擎检索文件,很多学生课后尝试检索希望得到的文件,获得了成功。虽然在课堂上只有十几分钟甚至是几分钟的交流,但是对他们来说却非常有用。

篇12

于光远自然辩证法思想内容丰富,主要包括自然辩证法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科学群、自然辩证法与、自然辩证法与伪科学、自然辩证法与社会科学、自然辩证法的百家争鸣、自然辩证法服务于经济社会等方面。于光远创造性的指出,中国的自然那辩证法学派应该是一个“大口袋”,可以作为一个科学群,其本身特别注意对社会的自然进行研究,强调哲学的基础――唯物辩证法,重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联盟。

在中国自然辩证法学派建立的过程中,于光远就提出,中国的自然辩证法应该主要研究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但同时有许多东西可以暂时划为到自然辩证法的研究领域,例如科学学、未来学、科学史、宗教学等。于光远称自己为“死不改悔的者”,他认为不存在过时的问题,中国自然辩证法的发展应该是在的指导下进行。中国的自然辩证法是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于光远不仅将自然辨证法应用社会主义建设,还把自然辩证法作为思想武器,与伪科学展开斗争。于光远指出,伪科学不同于宗教,它从根本上说它是反科学的,伪科学中有着明显的经验主义的错误,对于伪科学应该态度坚决的抵制。特别的,对于常常被伪科学论者引用的《周易》,于光远也做出了阐释,认为《周易》中包含朴素又丰富的唯物主义思想,但迷信和占卜却是实实在在的伪科学。

于光远在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中彻底贯彻“”,特别是注重“百家争鸣”这一方针的践行。他在《自然辩证法规划》的说明中指出:“我们认为,‘百家争鸣’的方针,应该在我们这项研究工作中彻底地贯彻。我们应该欢迎任何的一得之见,应该使各种有创见的思想都能畅所欲言,能不受阻碍地及时地互相交流,并且要使学术争论活跃起来。”于光远“根据实际经验展开地论述了在自然科学工作中如何贯彻百家争鸣方针,认为即使是唯心论也有证明的自由。[1]”

2 第一义的自然与第二义的自然

于光远丰富了“社会的自然”与“人工的自然”,“第一义的自然”与“第二义的自然”的思想,并由此出发,将自然辩证法与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以下笔者将就其自然辩证法中有关“自然”的思想具体的加以论述。

于光远指出,第一义的自然很早就存在,但当人类开始认识第一义的自然的时候,才同第一义的自然发生关系,但随着人类认识第一义自然的开始,第一义的自然中就多了“人”这一特殊的自然物。而于光远认为,人之所以是特殊的自然物,是因为人具有意识,有思维能力,是可以进行社会活动的特殊的动物。第二义的自然是人在实践中与自然发生关系的角度来考察与自然的关系,是“人在实践中与之发生关系的自然环境”,第二义的自然“是对人类事件发生影响的一切自然条件的总和”[2]。

第一义的自然和第二义的自然并不是广义与狭义的自然,而是有着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辩证关系。于光远指出,第二义的自然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因为本来属于第一义的自然,但当人类通过实践与自然发生关系,第二义的自然就应运而生,第一义的自然是第二义自然的基础。于光远进而就人类社会与第二义的自然的关系进行分析,具体有一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人从第二义的自然中取得现成的资料。这里所说的资料多指生存资料,如可以直接被食用的野生果实,现成的可以居住的洞穴等。此时,人类也可以从第二义的自然中取得某些现成的、简单的生产资料,如石块、木棍等。而这样的关系主要出现在原始社会,那时候,人类非常脆弱,对第二义的自然往往无可奈何。随着工具的创造和使用,人类社会同第二义的自然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人类从被动的适应自然变为主动的用工具对第二义的自然做力所能及的斗争,通过劳动取得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这个时候的人类,可以或多或少的减少第二义的自然对自身的伤害。于光远认为工具有其独特的意义。工具不是以人为主体的环境,是人与自然中间的东西,不属于第二义的自然,在工具产生后,人与第二义的自然的关系中就加了这一因素,成为任何工具结合在一起成为一方,第二义的自然为另一方。工具使人的四肢五官延长,人与第二义的自然斗争的能力也大大增强。

人与第二义的自然发生各种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生产者和生产工具构成社会生产力,人类用社会生产力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于光远认为,为了征服第二义的自然,就需要不断努力提高社会生产力。当人与第二义的自然发生生产关系之后,就有了产品。产品属于自然物,加入到环境中去以前不属于第二义的自然。人与第二义的自然还可以有直接生活上的关系,例如人类去自然界旅游,恶劣的环境诗人患病等。

通过上述人与第二义的自然的各种关系可以进一步看出,第一义的自然是一切关于自然概念的基础,人类社会在实践中与之发生关系的是第二义的自然。但两个自然都不是整体的自然,第二义的自然中不包括人这种自然物,也不包括对人的实践不发生影响的那部分自然。在第一义的自然和第二义的自然的概念中都有天然的自然和社会的自然的区分。

3 社会的自然与人工的自然

《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中对自然辩证法做出了这样的阐释:“自然辩证法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自然辩证法中的‘自然’概念既包括天然自然也包括人工自然。……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对象就是自然和自然科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就是:自然辩证法、自然科学辩证法、自然科学方法论,再加上技术辩证法,即独立出来的人工自然的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就是的自然哲学、科技哲学(自然科学哲学部分)和技术哲学。”[3]可见,自然辩证法是由“自然”这一概念展开,于光远注重对“自然”这一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根本进行研究,将其细化为社会的自然和人工的自然。

于光远指出,天然的自然之所以获得意义,是因为人类出现以后,许多自然物都受到社会的影响,成为了具有社会性质的东西,社会自然的概念应运而生,反过来,就需要天然的自然这个概念与社会的自然并列。天然的自然物经过人类的劳动之后,发生了社会性的变化,打上了人类社会的烙印。同时,它们作为自然物的性质也保持下来。由此可见,任何的社会的自然都是建立在天然的自然的基础之上。

社会的自然不断的发展,人类对天然的自然不断的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就会产生负面的问题,如生态的破坏、环境的恶化等。于光远指出,人类对有利于自己的环境进行破坏,是一条历史的规律,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保护有利于人类社会的生态的思想需要不断的落实到实践中去。

于光远指出,同天然的自然相对立的就要使用人工的自然这一术语。天然即非人工,人工即非天然。社会的自然与纯粹的自然相对应,人工的自然的范围就相对狭窄,因为许多社会的自然物并不是由人加工制造出来的,并不只受到人类色会的影响,或者是只具有某种社会属性。最终,于光远得出结论,人工的自然,更多的应作为社会的自然中的一个部分来使用。

4 于光远自然辩证法思想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于光远重视对人工的自然和天然的自然的研究,指出要使自然辩证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就需要对自然辩证法中的“自然”进行全面而深刻的理解。作为中国自然辩证法学派的创始人,于光远无疑对中国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研究对象――自然,做了深入而系统的分析。这不仅仅是对其自身自然辩证法思想的充实和丰富,更是对中国自然辩证法思想的发展和创新。

于光远将自然细分为社会的自然、人工的自然,第一义的自然、第二义的自然,使得中国的自然辩证法工作者更好的研究自然,研究人类是如何在改造自然、创造人工的自然物的过程中发展自身的。同时,于光远强调在改造天然自然的过程中,要树立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的意识,从辩证法的角度找出环境破坏的根源,从而促进中国的自然辩证法学派为社会的良性发展添砖加瓦。

在论述“自然”这一个概念的过程中,于光远注重对“人”这一特殊的自然物进行多角度的论述,也使得中国的自然辩证法学派更注重人的发展,注重人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同时于光远对自然的细分也有利于研究者以此为出发点,研究如何通过发挥社会的自然和人工的自然的作用,让人工的自然更加和谐,让社会的自然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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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作为哲学的重要成果之一,不仅在社会各个领域发展中得到了应用,且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机关公共事务管理作为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的治理中明显存在治理理念滞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有限、部门不够完善等问题。

因此,为了使这一系列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本文结合自然辩证法对辽宁省盘锦市机关公共事务管理展开研究分析。

一、自然辩证法理论概述

何谓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是哲学与恩格斯思想的自然科学观以及自然观的反映,主要体现了哲学和恩格斯思想的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它是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换而言之,自然辩证法研究的是自然界与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它是对人类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活动以及成果进行高度的哲学概括和总结的产物。自然辩证法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涉及的领域主要是自然界、科学、技术与社会。

自然辩证法作为一门哲学性质的学科,主要从认识论、方法论、自然观、价值观等多个方面对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关系进行研究,所以自然辩证法作为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思维科学交叉的学科,为科学技术研究提供了理论与思想指导。

综上所述,自然辩证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与社会关系, 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和自然观是其理论的基石。自然辩证法作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科学技术与社会。

二、当前我国机关公共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过程。本文以辽宁省盘锦市机关单位为研究对象,对其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治理理念滞后

由于受到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我国的平民百姓仍然存在服从权威、惧怕权势的现象。在管理系统中,下级对上级也只存在服从或遵守上级指示现象。从另一个层面而言,红头文件早已高过法律法规,官僚利益早已高过人民大众的利益。所以现实中,请客送礼、不守信用等作风盛行,使公共事务管理成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因此,从管理理念上看,我国机关公共事务管理比较滞后,仍然停留在“二元对立”的管理模式。

2.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垄断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我国不断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社会依然是“强政府、弱社会”模式。因此,在公共事务管理上,仍然由政府垄断,而非全民民主。各项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由政府主导,因此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平衡,客观上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某种程度而言,当前公共事务管理不仅不适应社会经济全球化、信息化以及市场化的潮流,而且同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法制化、社会化、市场化取向背道而驰。

3.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有限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的重要目标。但是由于受到公共事务管理理念与实践的重大影响,这一改革进程缓慢。受传统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影响,市场体制受到过多的行政干预,因此市场体制本身的优势未得以完全发挥。尤其是近年来,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独立性比较明显,并且通过市场机制将部分企业引进来,但这样的管理方法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所以,在当下的机关公共事务管理中,社会市场机制并没有将其作用完全发挥出来。

4.部门不完善

从管理范畴而言,政府是我国第一部门,企业为第二部门,第三部门则在第二部门与第三部门之外。通常,第三部门称为志愿部门,是公共部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第三部门对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第三部门不仅缺乏独立性,而且人力、物力以及设备资源都比较缺乏,法制也不健全。这些条件限制了第三部门的发展以及作用的发挥,所以第三部门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并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三、自然辩证法应用于公共事务管理

为了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将自然辩证法融入公共事务管理中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本文提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其一,以科学性为核心,认识论和方法论辩证统一,进行公共事务管理。要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传统的二元对立、政府垄断等治理模式已然没有实践意义。因此,要以科学的观点看待公共事务的管理,抛弃传统的,以认识论与方法论作为指导,由落后的治理观念逐步向责任理念、服务理念、民主理念、法治理念转变。辩证地处理市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关系,构建民主型、法治型、服务型以及责任型机关。

其二,以内在关系说和过程哲学促进公共事务管理。机关部门作为公共事务的重要部门,只有协调好内部组织关系,并注重管理过程,才能够有效地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因此,以政府为例,应加强其结构的完善,一方面,注重服务第一,另一方面,在公共事务管理中鼓励企业竞争发展。除此之外,政府内部应合理分权,激励工作人员提高服务社会的效率与质量,以此实现机关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和谐,也以此促进公共事务在发展过程中发挥职能与作用。

其三,以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历史与实践的统一、唯物与经验的统一,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性与前沿性。在公共事务治理中,处理好治理者与被治理对象的关系,遵守事物客观规律,寻求科学的方法与治理经验来管理社会医疗、社保等公共事务。同时,在治理中应注重事物发展的可能性,并不断地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发展提供指导。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公共事务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公共事务不仅关系到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社会国家的利益。无论是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离不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多方利益,因此自然辩证法为实现科学的机关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方法与理论指导。本文结合自然辩证法的相关内容,对机关公共事务管理进行了研究分析,对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非常现实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