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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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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

篇1

物理学是研究物质运动形式的,具有最基本最普遍的性质。医学是以人体为研究对象的生命科学,生命现象属于物质的高级运动形式。因此生命现象在物理学的研究范畴之内,二者之间必有一定的联系。

一、人体时时刻刻处在各种物理场的包围之中,地球物理场的巨大变化及大量人工物理场的产生,给人类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成为很多疾病的诱因。

1、重力场

地球周围是一个充满重力作用的空间,即重力场。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环境因素。但是重力的改变,会使人感到难受。长时间的失重,会严重破坏生理过程,耳内的耳石器会失去常有的重力刺激。耳石重量的丧失,又解除了对半规管感受器的正常抑制作用,于是引起前庭系统稳定性丧失,从而导致运动病的发生。

2、地磁场

地球是一个磁化球体,周围存在着相当强的磁场,即地磁场。地磁场在人体心血管系统的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地磁场的突然变化,是造成心血管意外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磁暴期间,老年人脉搏会加速,动脉压增高,心血管意外事故的发生和死亡率显著上升。地震也引起地磁场的快速变化,并与人体生物磁场产生共鸣,使人感到不适、头痛。

3、天然电场

地球表面存在着各种电场。地壳为一较强的负电场,大气层则为一非常活跃的正电场。电场的波动对人体产生各种有害影响并出现一些症状,如头痛,癫痫发作等。高压雷电可以损伤人体细胞染色体;局部地区的电场强度增大,这些地区胆结石,肾结石的患者就会增多。

4、放射性场

地球表面层存在着许多天然放射性核素,它们在衰变的同时放出射线,构成放射性场。当天然放射线强度超过一定限度时,就会对人的骨髓、肝、肾等生理功能及生化过程产生破坏性作用。

5、各种人工物理场

近几十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子工业迅速发展,使电磁辐射广泛应用。各种电子设备无时无刻地不在向周围地区发射不同频率、不同能量的电磁波。电磁污染是无形的,它危害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促进心血管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损伤视觉系统。

二、随着现代物理学的迅速发展,人类对生命现象的认识逐步深入,生命科学和医学已从宏观形态的研究进入微观机制的研究,从细胞水平的研究上升到分子水平的研究,并日益将其理论建立在精确的物理学基础上。任何生命过程都是和物理过程密切相联系的,如能量的交换、信息的传递、体内控制和调节、疾病发生机制、物理因素对机体的作用等。物理知识成为了揭示生命现象不可缺少的基础。

1、力学

力学研究的物体运动规律及其相互作用,也适用于人体骨骼、肌肉、血液循环和脏器活动。人的骨骼是高强度且灵活的机械。通过不同方向的力作用在骨骼时骨骼的应力和应变,可以得到骨骼在某个方向上的刚度和强度最大,在某个方向上的刚度和强度最小。通过建立肌肉的物理模型(三单元模型),可以解释肌肉长度的增加,对其收缩速度有良好影响以及肌肉生理横断面的增加会导致肌肉收缩力的增加。

2、流体力学

流体力学是研究流体在流动时的性质。人体中的血液作为一种流体,其特点也可以通过流体力学中的定律和定理来研究。研究血液流变的性质,已经形成了一门新的学科—血液流变学。它研究血液流变因素对血液流变特性的影响,不仅对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等病因学十分重要,而且可为诊断、预防和治疗提供关键性的手段。血沉就是利用血细胞沉降速度来判断病情。通过研究狭窄血管内偶应力流体流动阻抗、流量和壁切应力及红细胞变形能力,可以为心血管系统病理提供诊断依据。

3、分子动理论

分子动理论是从物质的微观结构出发来了解物质宏观规律的本质。通过分子动理论中的表面张力系数,可以清楚地解释肺泡表面液层中分布一定量的,由饱和卵磷脂和脂蛋白组成的表面活性物质的作用,即使大小不同的肺泡具有不同的表面张力系数值,起到稳定大小肺泡,减小了呼吸功的作用。新生儿通过借以大声啼哭来进行第一次呼吸就是以克服肺泡的表面张力而获得生存。

4、电磁学

人体内存在生物电,如心电、脑电、肌电、胃电等。生物电流是否正常与生理功能是否正常相一致。广泛使用的心电仪、脑电仪,就是用来探明脑、心的生理功能。人是电导体,由此产生了电疗这个重要的治疗方法。磁场产生生物效应,影响人体的生理病理过程。可以调节人体的生物电和生物磁场,以达到治病保健的作用。60年代以来,已逐步形成了一门新的学科—生物磁学,它研究磁场对生物分子、细胞组织、器官和生物整体的作用。

5、光学

人眼就是一个光学仪器。正常眼可看清十几厘米到无穷远的物体。当有眼疾时,如屈光不正,其发病机制和矫正方法,都要有光学知识来计算。最新医疗技术科用车削角膜内半径来调节屈光度。

三、随着近代物理和计算机科学的迅速发展,人们对生命现象的认识逐步深入,物理学的技术和方法,在医学研究和医疗实践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并且不断更新。

1、X射线

1895年伦琴在研究稀薄气体放电时发现了X射线,之后仅三个月就应用于医学研究。X射线透视机早已成为医学中不可缺少的工具。X射线透视时根据不同组织或脏器对X射线的衰减本领不同,强度均匀的X射线透过身体不同部位后的强度不同,透过人体的X射线投射到照相底片上,显像后就可以观察到各处明暗不同的像。X射线透视机已成为医院的基本设备之一,它可以清楚地观察到骨折的程度、肺结核病灶、体内肿瘤的位置和大小、脏器形状以及断定体内异物的位置等。

2、B超

B超是超声波B型显示断层成像的简称,之所以称为B型显示,是因为对过去显示超声检查结果的方法又创立了一种方案而增加的新名称。其原理是将一束超声波从体外垂直于人体表面射向体内,当超声从体内组织中传播时,碰到组织有分界面或不均匀处就会产生反射。把这种反射超声波再在体外同一部位接收下来,根据发射探头的所在位置,就可以知道反射点在体内对着探头的位置,而根据发射超声波的时间差,可以知道它在体内垂直于体表的深度。论文参考网。

3、X射线电子计算机辅助断层扫描成像(X—CT)

X—CT是利用X射线穿透人体某层面进行逐行扫描。探测器测量和纪录透过人体后的射线强度值,将这些强度值转换为数码信号,送进计算机进行处理,经过排列重建,在显示器上就能迅速显示出该层面的切片图,一个层面扫描完后,射线沿被检查的人体旋转1度,再进行下一个层面的扫描,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完整的人体层面图像。X—CT的优越性在于它可以清晰地显示人体器官的各种断面,避免了影像的重叠,大大提高了诊断的精度。

4、核磁共振断层成像(MRI)

MRI是一种多参数、多核种的成像技术。其基本原理是利用一定频率的电磁波向处于磁场中的人体照射,人体中各种不同组织的氢核在电磁波作用下,会发生核磁共振,吸收电磁波的能量,随后又发射电磁波。MRI系统探测到这些来自人体中的氢核发射出来的电磁波信号后,经计算机处理和图像重建,得到了人体的断层图像。MRI比X—CT和B超获得人体内部信息要多的多,尤其是对于脑部病变和早期肿瘤病变的诊断,MRI更具有优越性。论文参考网。

5、激光手术和激光治疗

利用激光器发射的激光作为手术刀进行切割、汽化等外科手术。论文参考网。激光手术有以下优点:①对凝固血管很有效,使不流血手术得以实现;②手术切缘锐利、平整;③由于激光手术是非接触手术,对于一些操作困难的部位实施手术尤为方便;④切割恶性肿瘤时,因激光能随时封闭毛细血管和淋巴液通道,有助于防止肿瘤细胞的扩散和转移。

物理学作为严格的定量的自然科学的带头学科,一直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尤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物理学与人体、医学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在高等医学院校里开设物理课的主要任务是给医学生提供系统的物理学知识,使他们在中学物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定律、研究方法,扩大物理学知识的领域,为学习现代医学准备必要的物理基础。因此,在高等医学院校开设物理课是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时展的必然结果,现在是如此,将来也是如此。

参考文献

(1)卞志荣 《利用物理知识在医学中的应用进行STS教育》

(2)郭玉琢 《物理学与医疗技术》

篇2

一、人体时时刻刻处在各种物理场的包围之中,地球物理场的巨大变化及大量人工物理场的产生,给人类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成为很多疾病的诱因。

1、重力场

地球周围是一个充满重力作用的空间,即重力场。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环境因素。但是重力的改变,会使人感到难受。长时间的失重,会严重破坏生理过程,耳内的耳石器会失去常有的重力刺激。耳石重量的丧失,又解除了对半规管感受器的正常抑制作用,于是引起前庭系统稳定性丧失,从而导致运动病的发生。

2、地磁场

地球是一个磁化球体,周围存在着相当强的磁场,即地磁场。地磁场在人体心血管系统的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地磁场的突然变化,是造成心血管意外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磁暴期间,老年人脉搏会加速,动脉压增高,心血管意外事故的发生和死亡率显着上升。地震也引起地磁场的快速变化,并与人体生物磁场产生共鸣,使人感到不适、头痛。

3、天然电场

地球表面存在着各种电场。地壳为一较强的负电场,大气层则为一非常活跃的正电场。电场的波动对人体产生各种有害影响并出现一些症状,如头痛,癫痫发作等。高压雷电可以损伤人体细胞染色体;局部地区的电场强度增大,这些地区胆结石,肾结石的患者就会增多。

4、放射性场

地球表面层存在着许多天然放射性核素,它们在衰变的同时放出射线,构成放射性场。当天然放射线强度超过一定限度时,就会对人的骨髓、肝、肾等生理功能及生化过程产生破坏性作用。

5、各种人工物理场

近几十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子工业迅速发展,使电磁辐射广泛应用。各种电子设备无时无刻地不在向周围地区发射不同频率、不同能量的电磁波。电磁污染是无形的,它危害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促进心血管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损伤视觉系统。

二、随着现代物理学的迅速发展,人类对生命现象的认识逐步深入,生命科学和医学已从宏观形态的研究进入微观机制的研究,从细胞水平的研究上升到分子水平的研究,并日益将其理论建立在精确的物理学基础上。任何生命过程都是和物理过程密切相联系的,如能量的交换、信息的传递、体内控制和调节、疾病发生机制、物理因素对机体的作用等。物理知识成为了揭示生命现象不可缺少的基础。

1、力学

力学研究的物体运动规律及其相互作用,也适用于人体骨骼、肌肉、血液循环和脏器活动。人的骨骼是高强度且灵活的机械。通过不同方向的力作用在骨骼时骨骼的应力和应变,可以得到骨骼在某个方向上的刚度和强度最大,在某个方向上的刚度和强度最小。通过建立肌肉的物理模型(三单元模型),可以解释肌肉长度的增加,对其收缩速度有良好影响以及肌肉生理横断面的增加会导致肌肉收缩力的增加。

2、流体力学

流体力学是研究流体在流动时的性质。人体中的血液作为一种流体,其特点也可以通过流体力学中的定律和定理来研究。研究血液流变的性质,已经形成了一门新的学科—血液流变学。它研究血液流变因素对血液流变特性的影响,不仅对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等病因学十分重要,而且可为诊断、预防和治疗提供关键性的手段。血沉就是利用血细胞沉降速度来判断病情。通过研究狭窄血管内偶应力流体流动阻抗、流量和壁切应力及红细胞变形能力,可以为心血管系统病理提供诊断依据。

3、分子动理论

分子动理论是从物质的微观结构出发来了解物质宏观规律的本质。通过分子动理论中的表面张力系数,可以清楚地解释肺泡表面液层中分布一定量的,由饱和卵磷脂和脂蛋白组成的表面活性物质的作用,即使大小不同的肺泡具有不同的表面张力系数值,起到稳定大小肺泡,减小了呼吸功的作用。新生儿通过借以大声啼哭来进行第一次呼吸就是以克服肺泡的表面张力而获得生存。

4、电磁学

人体内存在生物电,如心电、脑电、肌电、胃电等。生物电流是否正常与生理功能是否正常相一致。广泛使用的心电仪、脑电仪,就是用来探明脑、心的生理功能。人是电导体,由此产生了电疗这个重要的治疗方法。磁场产生生物效应,影响人体的生理病理过程。可以调节人体的生物电和生物磁场,以达到治病保健的作用。60年代以来,已逐步形成了一门新的学科—生物磁学,它研究磁场对生物分子、细胞组织、器官和生物整体的作用。

5、光学

人眼就是一个光学仪器。正常眼可看清十几厘米到无穷远的物体。当有眼疾时,如屈光不正,其发病机制和矫正方法,都要有光学知识来计算。最新医疗技术科用车削角膜内半径来调节屈光度。

三、随着近代物理和计算机科学的迅速发展,人们对生命现象的认识逐步深入,物理学的技术和方法,在医学研究和医疗实践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并且不断更新。

1、X射线

1895年伦琴在研究稀薄气体放电时发现了X射线,之后仅三个月就应用于医学研究。X射线透视机早已成为医学中不可缺少的工具。X射线透视时根据不同组织或脏器对X射线的衰减本领不同,强度均匀的X射线透过身体不同部位后的强度不同,透过人体的X射线投射到照相底片上,显像后就可以观察到各处明暗不同的像。X射线透视机已成为医院的基本设备之一,它可以清楚地观察到骨折的程度、肺结核病灶、体内肿瘤的位置和大小、脏器形状以及断定体内异物的位置等。

2、B超

B超是超声波B型显示断层成像的简称,之所以称为B型显示,是因为对过去显示超声检查结果的方法又创立了一种方案而增加的新名称。其原理是将一束超声波从体外垂直于人体表面射向体内,当超声从体内组织中传播时,碰到组织有分界面或不均匀处就会产生反射。把这种反射超声波再在体外同一部位接收下来,根据发射探头的所在位置,就可以知道反射点在体内对着探头的位置,而根据发射超声波的时间差,可以知道它在体内垂直于体表的深度。论文参考网。

3、X射线电子计算机辅助断层扫描成像(X—CT)

X—CT是利用X射线穿透人体某层面进行逐行扫描。探测器测量和纪录透过人体后的射线强度值,将这些强度值转换为数码信号,送进计算机进行处理,经过排列重建,在显示器上就能迅速显示出该层面的切片图,一个层面扫描完后,射线沿被检查的人体旋转1度,再进行下一个层面的扫描,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完整的人体层面图像。X—CT的优越性在于它可以清晰地显示人体器官的各种断面,避免了影像的重叠,大大提高了诊断的精度。

4、核磁共振断层成像(MRI)

MRI是一种多参数、多核种的成像技术。其基本原理是利用一定频率的电磁波向处于磁场中的人体照射,人体中各种不同组织的氢核在电磁波作用下,会发生核磁共振,吸收电磁波的能量,随后又发射电磁波。MRI系统探测到这些来自人体中的氢核发射出来的电磁波信号后,经计算机处理和图像重建,得到了人体的断层图像。MRI比X—CT和B超获得人体内部信息要多的多,尤其是对于脑部病变和早期肿瘤病变的诊断,MRI更具有优越性。论文参考网。

篇3

一、加强大学生礼仪教育的紧迫性

在当今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下,传统的价值观被打破,重实效、讲效益等实用主义价值观念被多数人普遍认同和接受。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大学生的价值取向也趋于实用化,他们更加注重个人专业能力的提升,重视实用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培养,讲求实效,过分关注现实生活的好坏和物质利益多少,进而忽视了对礼仪规范的学习和礼仪素质的培养,将礼仪素养视为无关紧要的东西,最终导致大学生理想和人文精神淡化甚至消失,思想意识也随之发生变化。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深入,西方文化中的“功利主义”也涌人中国,并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在大学生中被接受,进一步导致部分大学生只注重自身利益,置社会责任和社会公德于不顾,造成公德意识淡漠,从而在实际行动上轻视对礼仪知识的学习和礼仪素养的培育。

尽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大学生礼仪修养的现状却不容乐观,与礼仪相悖的现象仍然存在,表现出礼仪规范的缺失,如课堂纪律涣散,旷课、迟到、早退习以为常,课堂上随便聊天、接打电话、玩游戏、吃东西、甚至呼呼大睡;图书馆和自习教室内大声喧哗、污损书刊;在桌椅、墙壁、厕所门上乱涂乱画,还美其名曰“书桌文化”、“厕所文化”;校园内乱丢果皮纸屑、浪费水电粮食、随地吐痰、不尊敬师长;公共场合行为不端、穿着不得体等;更有同学把无视校纪校规、行为放浪不羁、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当作个性,他们强烈要求别人尊重自己,却不懂得尊重别人……这些现象折射出学生礼仪规范和公德意识的缺失,高校校园文明风气状况令人担忧,这些与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应有的形象是格格不入的,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二、加强大学生礼仪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时代是礼仪素养被理性地重视的阶段,大学生有强烈的社交意识和自尊意识,迫切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尊重,但是在行动方面却容易按照个人的理想模式去和别人交往,自然容易产生理想与现实的矛盾,造成大学生特有的困惑和苦恼。这源于长期以来学校和家庭过分地关注学生的文化成绩,导致部分学生高智商、低情商,不会做人,不会处世的现象。因此,要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人才质量,就必须给大学生补上礼仪素养教育这门课。

(一)礼仪素养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前提

礼仪是人际交往的前提,是大学生进行社交的“名片”。大学期间能否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学习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研究显示那些懂得怎样解决身边问题和处理生活中烦心事的学生,其身心更加健康,而且更会关心他人,富有同情心,朋友更多,学习成绩更好。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生活环境的逐渐变化,当代大学生的自我意识有了新的发展,他们十分渴望与周围的人进行更为深入的情感交流,获得真正的友谊,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从而使自己能够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但是部分大学生由于缺乏一定的礼仪修养和交际技巧,无法有效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导致人际交往受挫,进而影响到了自己的心理健康。礼仪素养教育可以帮助大学生掌握基本礼仪规范和礼仪知识,帮助他们掌握正确的人际交往技巧,使他们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得体的举止、适度的言谈、优雅的风度、高雅的气质,充满自信地走向社会,大胆地参与社会交往活动,与交往对象建立起和谐、良好的人际关系。

(二)礼仪素养教育是大学生走入社会的桥梁

孔子认为“不学礼,无以立”,能够自觉地遵守社会礼仪规范,熟练进行人际交往的人,就被人们认定为“成熟的人”、“社会人”,是个人立足社会的根本。荀子认为“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一个人如果不能遵守社会生活中的礼仪规范,他就会被视为缺乏修养、没有素质的人,就会受到人们的排斥和隔离。传统观念中的朴素的礼仪思想在当今社会同样发挥着指导作用。

英国著名教育学家洛克认为“大多数的青年人入世的时候都因为不持重,缺少礼仪,而吃了苦头”。大学生正处在走向社会化的重要时期。他们有强烈的走向社会的需要,但同时又普遍存在一定的心理困惑,面对工作后如何设计自我形象,如何与领导、同事打交道,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如何尽快地适应社会生活等社交问题时变得束手无策。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不断扩大,交际节奏和频率不断加快,这不仅对大学生个人文化知识、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他们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的发展越来越需要既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又具备良好的礼仪修养、交际能力的文明大学生。

(三)礼仪素养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礼仪素养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最基础的内容,其根本目的是教育、引导公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相应的礼仪规范,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和文明素养,使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高度和谐,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都将礼仪看成是治国安邦之本,荀子的“国无礼则不宁”就是在强调礼仪对治国安邦和规范社会秩序重大意义。现代社会被成为法治社会,法不容情,但是也在很多场合是有被与风俗人情的,而当我们把礼仪的“柔性”和“人性化”与法律的“刚性”和“无情”相结合时,就可以彰显社会的人文关怀与和谐发展。曾有社会学家说:只有把法律的“禁恶”、“他律”与礼仪的“为善”、“自律”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人们身心和谐,关系和睦,使人们既富于情感,又富于理智,掌握更多的为人处世的技巧,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大学生在高校内学习各种抽象的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前了解文明礼仪技巧,有利于防止与社会不和谐的产生。

三、加强大学生礼仪教育的实现途径

(一)加强高校教师礼仪修养,身正为范

洛克认为“导师的重大的工作在于养成学生的风度,形成学生的心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怀抱德行与智慧的原则。”我们常说:教师的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不仅要给学生传授专业知识,而且要教育学生为人处世。教师的言行举止常常受到学生的关注和评论,对学生有着极大的示范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正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因此要加强大学生的礼仪修养,必须首先加强高校教师的礼仪修养。作为新时期的教师,要为人师表,塑造好自我形象,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礼仪素养,尊重并爱护学生,随时随地都有恰当的言行举止,做到服饰整洁,举止大方,言语适当,于无声中将礼仪传递给学生,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二)开设礼仪必修课,培养学生的礼仪素养

现在高校普遍把军训作为新生入学的第一门必修课,那么礼仪则应成为第二门必修课。应将礼仪素养教育教育纳入教学大纲体系,将培养学生的文明礼仪修养,交往意识和交际技巧作为教学目标,使学生较为系统地掌握礼仪修养的理论知识和应用规范作为教学的基本任务之一。安排礼仪知识讲座,讲授相关礼仪基本知识,提高学生对礼仪素养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学生学习礼仪、运用礼仪的意识;同时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礼仪素养教育课程,系统讲授礼仪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提高学生对礼仪的认知,培养学生正确的交往动机,鼓励学生勇于用正确的方式进行交往,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能恰当地遵守和运用礼仪的原则和技巧,最终使学生能够客观地评价自己和他人,克服交往中的认知障碍,引导大学生把社会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体的礼仪素养和礼仪实践。

(三)开展礼仪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礼仪氛围

高校各部门应营造良好的礼仪文化氛围,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规范大学生自身行为,逐步提高其自身的礼仪素养。团委、学生处可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来指导大学生进行正确的人际交往活动,在实践中履行礼仪规范;各大学生协会可以通过定期举办讲座、沙龙、各类竞赛、演讲、文艺演出等给大学生提供施展礼仪技巧的机会,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做人、学会处世,不断提高自身的礼仪素养;学校宣传部门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媒介介绍名人修身轶事,树立优秀的学习榜样,在校园内掀起文明修身之风,形成人人学礼仪,处处用礼仪的风气,引起大家共鸣,不断提高学生的文明礼仪意识,使学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及时改正,使不文明行为无处藏身;另外可以制定相应的校园礼仪规范,规范学生的行为,指导学生的交际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礼仪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不断积累礼仪实践经验,最终将学生培养为知书达礼的“礼仪标兵”。

四、结语

大学的教学对象是正在成长的青年,他们既有较强的求知欲,又有较强的可塑性。在人际交往日益广泛的现代社会里,大学生仅仅只是从理论上明白礼仪的含义和内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能经常在实践中感受它、运用它,即在文明气氛较浓的环境中接受感染和熏陶,对于大学生自觉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行为,改变粗俗不雅的不良习惯是大有好处的。在礼仪素养的教育中,我们应为大学生营造这样一个和谐的校园氛围,让大学生不断完善自我,从而提升自己的礼仪文化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

【参考文献】

[1]金正昆.大学生礼仪[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宋常桐.公共关系与现代礼仪[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3]李岚清.李岚清谈素质教育[J].谈素质教育大参考,2004(05)

篇4

1.3是否愿意选修医学伦理学及相应的理由有29.2%(260/890)的同学愿意选修医学伦理学是因为可以提高自身医德修养,26.5%(236/890)的同学是为了提高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6.1%(54/890)的同学则是为了获得相应的学分,37.8%(336/890)的同学是为的提高自身修养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0.4%(4/890)的同学是因为其他理由选修。34.62%(9/26)的同学不愿选修的理由是以前学过,38.46%(10/26)的同学则认为教学内容不贴近临床实际需要,15.38%(4/26)的同学因为其他选修课程太多没空选修医学伦理学,11.54%(3/26)的同学因为其他理由不愿意选修。

1.4对各相关教育环节医德教育成效的评价临床医学生对各相关教育环节医德教育成效的评价中认为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成效显著和较好的分别为51.9%、24.0%,临床伦理专题讲座成效显著和较好的分别为46.7%、27.3%,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管理工作显著和较好的分别为41.9%、32.0%,导师与上级医师的言传身教成效显著和较好的分别为38.5%、43.1%,医疗社会实践成效显著和较好的分别为48.6%、36.8%。临床医学生对不同教育环节的评价结果是有差异的(P<0.05)。见表3。

2讨论

医学院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医药卫生预备队和生力军的主要地方。医德是医疗卫生领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医院管理中教育医务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必须抓好的极为根本的一环。医学生的道德修养直接影响到他们走上医疗工作岗位后行业的道德品质,也会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带来直接影响。医学伦理学作为医学生医学伦理素质教育的最主要手段,正日益受到世界医学教育领域的重视。但中国在医学生的医学伦理学素养教育方面起步较晚,多引用外国的经验,采用“灌输式”教学模式进行课堂理论讲授,授课老师从未做过临床医师,教学未重视与临床实际结合,理论与实际相对脱节,难以说服学生,并缺乏连续性,教育效果不理想。

2.1关于学校对医学伦理学教育的重视程度分析从表1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不同民族的临床医学生认为学校对医学伦理学教育的重视程度这一问题看法上是有差异的,因为不同的民族形式构成了不同的民族特点,政治、经济、文化、语言以及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造成不同民族对医学伦理学教育的看法有差异。从表1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不同学龄的临床医学生认为学校对医学伦理学教育的重视程度是有差异的,不同年级的人安排的课程不一样,接受教育的内容不同,导致临床医学生认为学校对医学伦理学的重视程度是有差异的,这就要求在教育方面要统筹兼顾,全面和大局地统一规划。

2.2关于加强医学伦理学教育必要性的认识分析通过医学伦理学教育,对医学领域道德价值进行识别与判定,以帮助医学生对医学领域的善做出真正的理解并产生强烈的感情,从而获得对善与恶的鲜明的辨别力。从表2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不同学龄的临床医学生对医学伦理学教育必要性的认识是有差异的,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开设时间和形式都值得综合考虑,不同年级的学生对课程的认识不同,低年级的学生接受的医疗知识有限而服务医疗事业的热情很高;而高年级学生已经接受了比较多的临床知识,如此对于教学内容的安排,不同专业的学生也要因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偏重。中国大部分医学院都开设医学伦理学的课程,但事实却是学生进入临床以前没有任何处理医患关系、与病人沟通的技巧。而反观国外许多医学院,他们的做法及特点对中国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教学改革有重要的启示。在哈佛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学的教学贯穿于整个医学交易过程中,其中临床前期课“医生—病人”的主题就是医患关系,内容包括精通于患者的沟通技巧,讨论医患关系中的社会、伦理和心理问题。

2.3临床医学生愿意选修医学伦理学的理由分析临床医学生愿意选修医学伦理学中比例最大的一部分人是为了提高自身修养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有97.16%的人愿意选修医学伦理学,这说明了医学生医德认知状态是良好的,也说明绝大多数学生认识到学好这门课程对自己成才的重要性。但另一方面学生学习兴趣普遍不高。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提高医学伦理教育质量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学校要真正重视伦理学教学,要有相关的举措予以保障,做好课程的安排,解决目前国内对该门课程的重视度不够的问题。

2.4相关医德伦理课堂教育成效分析从表4的结果可以看出,对相关课堂教育成效的评价是有差异的。首先,伦理学教育缺乏层次性,教学人员素质、结构不同,自身具备的伦理学基础各异,老同志教德教风基础较好,年轻教师教学基础较薄弱,而且目前多数学校的伦理学教育缺乏层次性,搞“一刀切”的上大课、开大会的教育方式,结果导致有些人缺乏兴趣或听不懂。其次,伦理学教育缺乏立体多维性。伦理学教育必须实施跨学科的纵向整合,临床前和临床见习期间的伦理学课程缺少协调,以及三四年级学生分散在医院中接受以科室为单位的临床实习,这对课程内聚力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医学由分科精细又趋向综合,多学科互相渗透、互相结合,伦理学教育的特点是教育分化、教学分离与综合并存,呈现立体多维性的伦理学教育结构体系。因此现行的单纯伦理学教育的模式,难以取得良好的伦理学教育效果。可增加对主讲伦理学概论客座教师的需求,客座教师的参加可以扩大伦理学教学的洞察力,另外角色示范对学生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影响,可以纵向利用角色演示的形式进行伦理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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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Clinical medical education;Bioethics

当前的临床教学中,带教老师普遍注重临床知识的传授和临床技能的培养,虽然“爱伤观念”等医德规范也经常提到,但基本停留在说教的层面。这样容易使学生形成技术至上的思想,对生命伦理问题缺乏深遂的理解和思考,易导致在医疗实践中的行为失范。

生命伦理学一词来源于两个希腊词bois(生命)和ethike(伦理学)。1971年,波特在《生命伦理学:通向未来的桥梁》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生命伦理学一词。他给生命伦理学下的定义是用生命科学来改善生命的质量,是“争取生存的科学”。1978年,美国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组织编写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给生命伦理学下的定义更为人们接受,即“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研究”的科学。由此我们看到,生命科学与生命伦理学紧密相联,生命科学是解决“能够”或“不能够”,而生命伦理学是解决“应该”或“不应该”的问题。当今的社会受商业化的深刻影响,同时科学技术又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能不能”成为主导性问题而“该不该”的发问声越来越弱。对于一个临床医师而言,每天直接面对患者,生命伦理观的建立对于指导自己的临床实践至关重要。

1床教学中加强生命伦理学教育的必要性

当前的医学伦理教育主要安排在医学论基础课学习阶段,伦理学教学内容和医学发展及临床课内容脱节,使得伦理学教学成为一般的道德说教,缺乏灵活性和生动性,学生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等到进入临床学习阶段,要求学生用已学的伦理规范指导实践的时候,这些规范基本都还给老师了,此时有必要重申这些规范。同时生命伦理学提供理由来证明为什么我们应该采取这些原则或培养这些德性。对理由的关心,使得伦理规范的实践更加理性,也提高了遵从的自觉性。

美国哈佛大学和法国斯特拉斯堡医学院的做法,将伦理教学延伸到医学教育的各个阶段[ ]。在基础医学教育阶段中,以医学高新技术伦理问题为主要教学内容,让学生了解医学高新技术的不当应用会引发道德问题;在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中,侧重让学生掌握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和原则,帮助学生树立“无德不从医”的思想,学会用伦理学的理论分析医疗活动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在临床实习阶段中,以问题、专题教学为主,让学生掌握医务人员的医德规范,学会用医学伦理学的理论进行医疗决策。这些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2 结合临床教学构建生命伦理观

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是生命伦理问题的核心。这一核心在医疗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以下几条指导原则[ ],应该将这些原则有意识的穿插在临床教学中讲解。

2.1有利原则

临床医疗工作应该维护和促进病人的健康和利益。有利原则包括“不伤害”的反面义务(不应该做的事),和“确有助益”的正面义务(应该做的事)。“不伤害”是指不给病人带来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损害、疾病甚至死亡。但仅仅做到“不伤害”是不够的。医患关系不是像顾客与售货员那样的陌生人关系,在这种陌生人关系中双方主要是反面义务。但医患关系不同,由于医患在掌握医学知识上的不平等,病人处于脆弱和依赖的地位,医师有许多正面义务,即应该帮助病人治疗或治愈疾病,恢复健康,避免过早的死亡,解除或缓解症状,解除或减轻疼痛。简言之,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是有利于病人的正面义务。

2.2尊重原则

尊重病人的自、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

2.2.1尊重自

有行为能力的人是有理性的人,涉及个人的问题,例如健康、生命以至结婚、生育、避孕方法的选择等由个人作出决定,对自己的行动负责。由于我国的社会文化特点,在许多情况下病人及其家庭联系密切,医疗决策往往通过医生、病人、家属之间的协商作出,而最后决策者往往是病人及其家属。另一方面,对于某些疾病,有关病人的治疗方案也往往与病人的配偶和家庭密切有关,这种协商更为重要。

2.2.2 知情同意权

为了维护病人利益及尊重他们的自,在有关治疗方案上医生有义务取得他们的知情同意。实行知情同意是一个在医生与病人(有时包括病人家属)之间相互交流、协商,有时包括耐心说服的过程。这个过程完成得好,能够维护病人的利益,尊重病人的自,同时也有利于医生履行他的责任,促进医患关系。

2.2.3 保密、隐私权

医护人员有更多的机会接触病人的隐私。隐私包括两方面:一是病人的身体,另一是有关病人的机密的信息。保护隐私也有两方面。其一,医生检查病人身体必须得到病人的同意,医生对他所知道的病人身体的情况应该保密。其二,病人有些机密信息,往往与性有关。在涉及这样一些个人隐私问题上,医生也应该为病人保密。

2.3公正原则

对病人应该公平对待,不分性别、年龄、肤色、种族、身体状况、经济状况或地位高低,决不能进行歧视。古代大医家孙思邈说:“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大医精诚》),这为公正原则做了最好的注释。

3 用生命伦理学的原则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作为一门应用规范伦理学,生命伦理学不谋求建立体系,而以问题为取向,其目的是如何更好地解决生命科学或医疗保健中提出的伦理问题。在临床带教实习同学时应结合所遇伦理问题进行讨论以求解决。例如医生抢救病人是义务,在脑死情况下由于脑死导致全身死亡,解除了医生的抢救义务,这本来不成问题。但由于有了生命维持技术,脑死病人的生命可以靠呼吸器和人工喂饲暂时维持下去,那么应该这样做吗?因为这种维持并不能挽救病人的生命,而占有的有限资源却使其他有可能治愈的病人失去希望,那么应该放弃对脑死病人的治疗吗?

有些临床问题很难厘清是非,在应用生命伦理学的原则时,它们之间本身就可能是冲突的,比如有利原则和尊重原则之间经常发生冲突。例如前不久发生的丈夫拒绝手术签字导致妻子难产死亡的事件[ ],尊重患方的意见和维护病人的利益之间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最终由于无人承担风险酿成了人间悲剧。在冲突时到底应该运用哪个原则,或者同时应用两个原则,完全需要智慧。而这种智慧来自于道德哲学,道德哲学则是全社会共同营造的。

临床教师在临床带教过程中有意识的讲授生命伦理学的原则,同时应用这些原则讨论、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就能在理性层面提高学生医德,减少临床实践中的失范行为。

参考文献

[1] 吴菁.中外医学伦理学教学对比研究与启示.中国医学伦理学,2002;10(15):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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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职业伦理能力调节着医学职业过程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对医生有着特殊的约束力,它是医学职业者必须具备的能力要求之一[2]。职业伦理素质是医生职业精神的灵魂,具备良好医学职业伦理素质是成为一名合格医生的前提。医学职业伦理教育是长期的过程,同时具有多种形式,不仅要面向广大的医务工作者,更要面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趋向成熟的医学生。如果说医学职业伦理教育是“终生教育”的话,那么医学生在校所受的医学职业伦理教育则可称之为“源头教育”。对于医学院校而言,就要从学生入学开始,重视和加强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

当前“看病难”、“看病贵”、“服务差”已成为一个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根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调查 统 计,自 实 施 《医 疗 事 故 处 理 条 例》以 来,2002—2006年我国各级各类机构医疗纠纷发生率平均上升了22.9%[3]。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医疗体制不完善、政府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法律法规不健全、处理机制不到位等因素外,医方因素越来越引起人们重视。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权部对全国326所医院的问卷调查显示:服务态度不好、医院管理不足占31.1%,可以看出,服务态度生、冷、硬 是 引 发 医 疗 纠 纷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因素[4]。在当前医疗实践过程中,一些医务人员对病人缺乏同情心、说话简单生硬、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情况仍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出现,反映了部分医务人员不同程度存在职业伦理素质不足或缺失,不仅严重侵害了患者利益和社会利益,也是引发医患关系冲突的导火索。

对于目前医患关系中出现的某些不和谐现象,要求医方正视并克服自身的不足,在构建良好医患关系中发挥主导作用[5]。而作为未来医生培养摇篮的高等医学院校,承担培养祖国卫生医疗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新时期医患矛盾的加剧进一步凸显了医学院校加强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存在问题

我国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教学起步较晚,由开始的单纯医学职业道德教育发展到现在的医学职业道德教育和生物医学伦理学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现阶段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医学伦理学教育处于探索阶段

我国职业伦理学教育起步较晚,该学科应用也较为滞后,且医学作为一门不断发展变化的科学,医学教育过程纷繁复杂。这些都对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教育产生一定影响,当前医学伦理学教育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医学职业伦理教育模式。

(二)医学伦理教育重视不够

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期,我国医学教育多偏重医学专业技能培训,对医学生职业伦理能力培养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虽然当前医学职业伦理教育的重要性已为人们所认识,但在实际医学教育中仍处在边缘地位,师资队伍尤为欠缺。其次,学校教育往往仅从沟通技巧和道德范畴的角度来培养学生,把医学职业伦理能力仅仅作为使用手段或者工具来训练医学生,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再次,医学伦理学课程设置不尽合理。将医学伦理学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混为一谈,甚至以思想品德课替代医学伦理课,使得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缺乏吸引力,培养效果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

(三)学校教育与临床实践教育相脱节

溯古追今,医者良好职业伦理素质多在医疗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然而,当前医学生却面临学校教育与临床实践相脱节的情况。首先,医学生在学校中接受的“救死扶伤”崇高职业伦理道德教育同现实医疗过程中功利主义思想,特别是一些医者不良职业道德现象之间的反差,使医学生伦理思维陷入迷惘和困惑之中。其次,当前的医疗实践环境,既要保证医疗质量安全,还要考虑医患双方利益。于是,为了减少或避免医患矛盾,许多医院对医学生的临床实践只好停留在理论层面,限制了医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严重影响了医学生职业伦理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三、加强和改进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几点思考

医学职业伦理教育伴随医生成长的全过程,而医学生处于职业伦理能力的形成阶段,高校应高度重视这一关键时期,进一步抓紧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构建医学职业伦理教育模块化课程体系

通过分析当前医学院校医学职业伦理教育课程体系(以五年制为例),大多仅关注了医学生在校四年期间的显性课程设置,常常忽视了医学生第五年临床实习阶段的课程教育,并且前四年课程设置较为笼统,核心课程不够突出。基于此,笔者提出构建模块化医学职业伦理教育课程体系,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和“应用”三个模块,使得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五年一贯不断线。

1.基础模块。1-2年级设置“基础”模块,该模块以“两课”为核心,辅以医学发展史、医学导论、医学哲学、医学美学等内容。主要是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了解医学科学发展的历史,领略医学名家风采,奠定医生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理论模块。3-4年级设置“理论”模块,该模块以“伦理法律”课程为核心,开设医学伦理学、医学社会学、卫生法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技巧等课程。重点使学生树立“敬畏生命”伦理思想,储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医患沟通的基本理论等。

3.应用模块。临床实习阶段设置“应用”模块,将其作为规定内容列入实习安排,该模块以医学伦理专题实习为主,包含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案例、医学伦理难题研讨等内容。旨在通过临床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提高医学生职业伦理认知水平和实际能力。

同时,高校还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医学特色课外实践等活动,积极构建显性和隐性课程相结合的医学生职业伦理教育课程体系。

(二)改革医学职业伦理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1.挖掘新时期伦理学教育内容。深入调研我国新时期医药卫生改革发展状况,摸清医学职业伦理教育中热点和难点问题,紧贴时代脉搏,开展科学研究,促进职业伦理学科新发展、新突破,带动教育教学内容不断丰富与完善。稳步推进医学职业伦理学教材建设,“医学专业伦理教育首先要把医学伦理学作为重要内容来传授,在这一过程中关键是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医学伦理学教材体系”[6]。只有这样,医学生的职业伦理教育才能落到实处,才能有所进步。

2.实行多元化教学方式。虽然有许多医学高等院校都已开设了专门的医学伦理学课程,但仍沿袭传统的医学伦理教育模式,将学生看作被动的受教育者,大多采用理论灌输的方式授课,与实际相脱节,不利于调动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热情,难以取得好的教育效果。应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如广泛开展案例讨论、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通过对具体医疗案例中职业伦理规范的剖析,有意识地让学生扮演不同的医患角色,演绎可能的矛盾冲突,激发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在教师的引导下自觉地把握正确的职业伦理规范。

3.运用“标准化病人”开展医学职业伦理教育。实习生专业水平有较大差异,临床操作经验不足,成功率低,且防范医疗纠纷的能力不强,易导致医患矛盾的产生。通过建立临床技能教学中心,特别是建立标准化病人教学、评价及考核体系,不仅能够有效地训练学生临床实践技能和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同时,对于培养医学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技巧,提升医学生职业伦理能力都将发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三)构建“三位一体”医学职业伦理学教师队伍

针对当前医学院校医学职业伦理学教师队伍现状,首先要摒弃那种只重视医学专业教育而忽略医学职业伦理教育的做法,加大医学职业伦理教育师资培养和引进力度,着力解决教师队伍人数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其次基于医学职业伦理教育相关课程多属交叉学科,且实践性强,对教师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笔者认为应积极构建“三位一体”医学职业伦理学教师队伍,即该师资队伍应由三类人员构成:一是专任教师,二是临床兼职教师,三是由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医疗纠纷处理等相关行业人士组成的外聘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打破传统的任课教师安排模式,根据教学内容的具体要求,统一部署,细化管理,从而克服因专任教师不懂医学、医院兼职教师理论欠缺等客观因素所导致的授课质量不高、效果不佳问题,为不断推进医学职业伦理教学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医学生实习期职业伦理教育

实习时期是医学生成为医生的过渡阶段,是进行职业伦理教育“知与行”相结合的重要环节。学生进入临床实践阶段应着力抓好以下环节。

1.职业伦理能力培养渗透临床实践全过程。要充分利用临床实践的各个时期,如实习前动员教育、入院时岗前培训、科室轮转实习、出科考核鉴定等,让医学生理解和掌握医学职业伦理的原则和规范,树立“敬畏生命”伦理意识,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医者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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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什么样的医学伦理学?

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不只是对医学特有的现象进行哲理探究,即不只是医学中的哲学。它力求理解和规定医学现象的概念基础。医学哲学是具有实践后果的不可缺少的事业。我们认为医学是什么促成医学做什么,我们如何塑造医生角色,以及或许最重要的是如何构造医生伦理学。尽管在医学领域的哲学家们已经扩展了我们对于当代医学中的伦理学问题的理解,但很少有人把他们的伦理学论述建立在医学理论的基础之上。随着伦理学问题变得更加困难和对医学应该是什么的理解变得更加歧异,迫切需要形成作为一种活动的医学的某种自洽的理论。一种医学哲学有助于建立解释医学活动的性质的命题库。提出这些命题,对它们进行批判性考察并综合为一种自洽的理论整体,乃是这种医学哲学的任务。无疑,佩里格里诺是在独特的历史背景中提出这种主张的。在谈及二战前美国医学伦理学的情况时,佩里格里诺回忆道:“以我为例,我并不记得什么时候医学伦理学被关注过,除了在学生和住院医师之间的一些非正式讨论以外。天主教的学生对涉及产科实习的一些难题有所关注。在极大程度上,我们要发现怎么做是正确的。对于天主教学生以及非天主教学生来说,堕胎和安乐死都是被谴责的。同样,企业化运营的医学,追求利益的医生所开设的医院也是被谴责的。”二战后,医学伦理学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主要有两个根源:首先是科学进步为医学所带来的非凡的能力扩张;其次是我们时代所特有的社会经济力量和政治权力的融合。第一点促进了生物医学伦理学的发展。第二点则为医学伦理的发展,即医师对病人特有的责任,或者说是作为真正的医师(physicianasphysician)的伦理,提供了契机。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清醒地认识到大多数医学伦理学实际上只是医学道德,表现为一系列的缺乏伦理辩护或论证作为根基的道德规则和断言。没有伦理辩护作为根基,这些道德规则将是无效的,很容易被挑战、否定或者折衷。正是由于充分地认识到了原有的作为医生职业道德规范的医学伦理学的不足,如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规范没有以确凿的伦理学或哲学为基础进行证实,佩里格里诺积极撰写医学伦理方面的著作,探索以医学哲学为基础的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建立在对医学哲学的概念进行历史的回顾与梳理基础之上,佩里格里诺指出,医学事业是具有其自身的合理内核的,这种实在的内核是基于医学中的三种现象而建立的。即:

(1)生病或疾病作为一种存在的因素;

(2)由为陷入疾病困扰的病人提供帮助的医生所做出的允诺或表白;

(3)治疗的行动,即由医生领会到的并做出的技术上正确、道德上为善的并满足病人需要的决定。这三种普遍现象的紧密关系——生病、承诺治疗和治疗本身——为现实世界中医生与病人的相互责任提供了基础。从而,他成为最早认识到医学伦理学必要性的主要人物之一,并宣告了一个时代的来临,即严肃、批判地理性思考医学道德的时代——医学伦理的时代。当对医学伦理学进行深入的、严肃的探究时,历史学的和社会学的批评解构了希波克拉底的道德规范与方式,古代普遍的医生守则也被严重地蚕食了,当下社会需要一种“新的”更加适应时代和道德多元性的伦理规则。于是涌现出大量的将现有的哲学或神学体系运用到医学的情况。这些体系被“应用”,或者说得好听点是被有条理地应用到医学及其实践中。医学的伦理规范没有从医学的本质出发,即将医学视为一种特殊的人类活动,进而审视医学中的实际道德境遇。与这一潮流相左,佩里格里诺不同于其他理论家的是他主张医学伦理学研究应当采取“自下至上”的方法,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方法。他认为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应当是首先审视医学本身,然后再从头建立起一套医学伦理学理论,而不是把一套现成的但可能存在很多争议的一般理论拿来然后应用到医学实践中。医学伦理学要想摆脱这样一种存在道德纷争的研究进路,只有对医学本身进行阐释,对医学实践有一个更清晰的理解,然后再努力寻找医学的道德义务。换言之,医学伦理学应当是医学哲学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地将伦理学理论应用在医学问题中。佩里格里诺一直认为,医学伦理学应当建立在医疗关系的本质上,即医学哲学之上。“我的论点是,并且仍然是,医生所特有的义务是从患病的人和他寻求医治的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本质而来的。作为结果的这一关系有着一定的特征并使由此而来的相互之间的道德责任具有了独特的属性。”鉴于当今社会的异质性和科学医学的普遍化特征,任何一种坚实的医学道德哲学都必须植根于医学的“内在”之中。不能如既往一般,单单从外在的哲学化体系中抽取而来。这种道德哲学应当建立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基础之上:人类疾病的现象;医学知识的独特本质;临床决策的道德特性;对于医学作为一门职业的强调。直到晚近,职业伦理中仍包含了大量的道德断言和阐述,并以此定义医生应当如何行为。这些断言往往是在缺乏清晰的和正式的道德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这些构成了希波克拉底伦理的骨架,并在其后继者中得以延续。大多数情况下,与这些道德论断相符的哲学预设都是来源于外在于医学自身的哲学体系。上个世纪60年代末,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奉行的道德主张出现问题时,作为一门正式学科的医学伦理学才真正出现。这也是首次,这些道德主张受到正式的分析,并作为普遍伦理的特殊情况加以对待。那些长久以来忽略了医学伦理的职业哲学家,开始以初确原则(primafacieprinciples),即行善、自主和无伤来澄清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阐释了次级原则,包括保密、讲真话和信守承诺。这是英美伦理学的分析路径,其主要哲学基础来自于休谟,康德和密尔。佩里格里诺认为这种原则主义的思想进路并不能满足医学伦理学的全部需要,因此美德在他的医学伦理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所关注的是迈向理想目标的进程。佩里格里诺颇为认同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观,尽管大多数情况下,他认为美德是一个具有多个方面的“概念”,而并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他采用了美德即“具有良好行为的习惯”这一定义,但反对亚里士多德将美德视作极端的平均。他将美德定义为:“美德是一种品格特性,是一种内在倾向,习惯性地追求道德的完美,生活中遵守道德规范,并且在高贵的思想和公正的行为之间追求一种平衡。”事实上,在佩里格里诺看来,医学对于道德行为需要一套更高的标准,而选择这一个行业的人就应当追求美德,并构成一个新的道德共同体。

三、生命伦理学走向何处?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是由生物学(biology)和伦理学(ethics)这两个词合成而来的新词。其中的一个术语,“伦理学”,传统上被视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然而今天,许多自称为生命伦理学家的人却不认为他们的工作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他们中许多人认为哲学不足以涵盖道德生活的复杂性,更有甚者将哲学视为一种障碍。他们认为哲学的伦理学过于理论化、抽象并且对语境的、实践的和复杂的道德选择行为不够敏感。对生命伦理学,他们持有一种更加扩大化的视角,认为它应该包括更广、更多的学科,并假定这些学科可以弥补哲学伦理学的不足。今日之生命伦理学,已经介入到司法与立法的决策、公众的争论、伦理委员会和临床会诊之中。这些形形的大量的“生命伦理学”实践暗示了一种权威性和可信性。新生的“生命伦理学家”这一职业为技术专家提供对“道德困境”的分析与决议,这些“道德困境”包括临床、政策信息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佩里格里诺认为生命伦理学应该是各学科之间交互的。需要考察的问题是:在不丧失伦理学中心学科位置的情况下,哲学怎样和其他学科(比如,文学、法律、历史、神学、语言和语言学),还有以人文为目的的社会科学(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相互发生联系。他说:“我认为生命伦理学意味着广阔范围的质询,但我更意图指出,在这些领域中,哲学有着独特的地位。哲学化的伦理学必须与其他相关学科对话,但它不能也不应该被它们涵盖或取代。”佩里格里诺在其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始终围绕临床境遇展开,他致力于定义临床医学,而非预防医学。他主张临床境遇应当包括:科学知识,医生的推理过程,人际关系,以及针对每一个病人的治疗。这一定义暗含了医生应当做什么,应当知道什么,以及他们如何被教育。他认为临床伦理学中的医疗道德之核心是治疗关系。这是由三种现象——疾病这一事实,作为职业的行为和作为医疗的行为——所定义的。第一种现象将病人置于一种脆弱的依赖地位,并导致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第二种现象意味着对帮助所做出的承诺,第三种现象则包含了做出医疗上合理的治疗决策的行为。因此,临床伦理学关注的核心是作为个体医生和病人所做出的决策。而生命医学伦理则是一个更宽泛的学科,涉及伦理学原则的应用到所有生物医学知识,并将伦理学分析从临床境遇拓展到法律和政策层面。临床伦理学关注的焦点比生命伦理学更为集中:旨在通过明确、分析和解决临床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提高卫生保健的水平。临床伦理希望为病人寻找一个更好更合理的治疗决策和行为并成为医生的工作和医学实践固有的一部分。临床伦理学总是被用于一种非常迫切和紧迫的情况。通常是在急诊室或者情绪纠结的氛围中使用。它需要我们具有扎实的临床语言和临床知识。需要面对和处理医生、病人、家庭、法律、社会习俗和宗教信仰方面价值观的冲突,从而做出临床决策。临床伦理学与治疗的标准有关。在过去家长制的医学形式下,照顾的标准主要是医生为病人做出的技术层面的决策,如今的照顾标准越来越代表了有能力的成年病人的决策,当然这是在医生根据技术方面的考量向他们提供一些建议之后。因此,尽管伦理学的考量一直在发挥着作用,但所强调的重点已经发生了转移。之前,医学的最高伦理学标准是医生的能力和良心,而现在则还要兼顾对患者价值观和自我判断的尊重。显然,佩里格里诺坚持认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并且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与过去不同的是,当代医学常在科学与人文的对立之间震荡。尽管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将人看作科学的客体,但绝不能忘记人还是有思有感的人文主体。因此,医学必须总是权衡事实与价值。如果,医学过于极端,那将变得不可靠,甚至危险。而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恰恰体现了人文学在医学领域中的作用,这种作用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理解当今临床境遇中伦理与价值问题的本质需要;对职业本身考察和批判的需要;以及将这些态度赋予那些有教养的而不仅仅是受过训练的人。人文学是处理伦理学、哲学、历史学、法学与神学中的关涉人类价值的本源性问题,医学科学和技术作为工具不足以应对人类价值与目的问题,人文学才能够教导医生们敏感且有信心地面对无限的人类存在现象。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主张在哲学反思的和各医学人文相关学科对话基础上发展生命伦理学,同时,他指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关注具体临床境遇中具体的那个病人的尊严与价值。对于当今生命伦理学的发展而言,这无疑是中肯的建议和明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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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方本科院校,护理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现代护理理念、良好的科学、人文素养,扎实的护理理论知识及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适应临床护理第一线和社区护理服务的高级护理应用型人才。所谓应用型人才是指能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所从事的专业社会实践的一种专门的人才类型,是熟练掌握社会生产或社会活动一线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从事一线生产的技术或专业人才。这就要我们培养的学生不仅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知识,而且还要具有更高的技术应用能力。[1]

为此,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对护理学专业教学进行了改革探索。依据“加强人文、突出护理、重视社区、注重整体”的课程优化原则,构建了文理医相结合,基础、临床相融通的课程体系,体现了当前护理学科的特点与社会需求。护理伦理学的教学目标是用伦理学的原则、理论和规范等来指导护理实践,协调护理领域中的人际关系,对护理实践中的伦理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2]如何能使护生将所学到的伦理知识真正运用于临床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是我们应关注的问题。[3]

二、护理伦理学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1、加强护理伦理学教育,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医疗改革的发展及护理学科的进步,对新型护理人才的护理伦理学知识储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4-5]。没有良好的护理道德和素养,再好的技能都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护理人员。因此,学校高度重视护生护理伦理学知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培养学生良好的伦理素质,将护理伦理学作为人文课程的必修课,成为人文护理教育体系中的核心课程。因此德州学院护理伦理学课程荣获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称号。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通过多渠道培养复合型教师,一方面通过派遣有医学背景的教师到相关院校进修学习,一方面鼓励授课教师攻读人文医学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这样解决了目前护理伦理学专任师资不足的问题。另外还加强对临床带教老师进行护理伦理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培训,使学生在实习期间能继续获得伦理知识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

3、适合现代医学、护理学的发展,调整教学内容

有调查显示,超过50%的护生希望授课教师多讲授与临床实践联系紧密的伦理学知识。[6]说明目前的教材中伦理学理论知识较多,缺乏对于培养护生敏锐的伦理意识和处理实践中的护理伦理问题的可操作内容。因此,为了教学内容符合临床实践需求,目前教学中注意调整了教学内容,加入了现代医学发展后带来的伦理问题的探讨,加大对临床中遇到的伦理决策问题的讨论,提高学生的伦理决策能力。

4、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实践能力

当今社会是多元化的时代,教学方法也具有多样性,采用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实施多种师生互动式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体现体验性。

(1)案例式教学方法: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就大量采用民间故事来阐明事理。在国外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所倡导。它是指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围绕教师所提供的案例进行分析、讨论,进而得出结论或是解决问题的方案。深化了学生对相关原理的认知和掌握,提高了学生运用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实生活中涉及到护理伦理学内容的案例丰富多彩,种类也是纷繁复杂,选用不同的案例对不同章节教学效果的影响也全然不同。常用的是文本案例,近来采用电影作为教学资料已经受到许多学者肯定,它是一种直观的、新颖的教学模式,这种使用电影作品开展教学活动的方法称为电影教学法。临床伦理学问题涉及的并不仅仅是医疗护理问题,而是广泛的社会、法律问题。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教学方法可以帮助护生深刻地理解伦理学的规则,拓展护生对伦理问题了解的深度和广度,而且还能够调动师生双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

(2)情景互动教学方法:通过角色扮演来体验患者和护理人员的内心感受;通过辩论赛来辨明是非等。可提高学生在课堂中的积极主动性,师生之间进行良好的互动,对提高教学效果有显著的作用。例如:在门诊护理伦理这部分内容中,将学生分成4个大组,第一组表演导医台护士与前来咨询患者的沟通,第二组表演分诊护士与易激动患者的沟通,第三组表演门诊护士与不自觉排队患者的沟通,第四组表演门诊护士与情绪低落不配合患者的沟通。具体场景由学生自己设定,自由发挥。通过角色扮演,学生们认识到面对不同患者,应多些理解、关心和尊重,就会减少护患纠纷。

(3)按照教学内容进展,利用见习教学安排部分实践教学内容:一是细致观察护患关系、护医关系现状并进行客观评价。二是观察医院护士为患者服务的情感与态度等言行情况。三是要求观察医院护士职业形象、护理服务质量等情况,并选择部分患者及家属进行护理服务满意度调查,从而进行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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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进步使得医院越来越注重人文精神的培养、是否具有良好的人文关怀素养成为衡量医务人员从业优良的标准。医术和医德也被称为“仁术”。被誉为“西方医学之父”的希波克拉底把人文知识作为医学教育的必要内容,他在着作中指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应具有哲学家的所有品质:博爱、谦逊、善良、理性的判断、必要的知识,以及崇尚科学。唐代医学家孙思邈则指出,“欲为大医,除医学知识外,还需涉猎五经三史、诸子庄老。纵观古今中外,医学所要求的具体内容与人文素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始终在实质上保持一致,而这种一致性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持续的更新和衍化。 

二、倡导现代医学人文关怀的必要性 

现代医学人文关怀的核心思想是始终把人放在首位,把人的需求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医学与人的生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在众多学科中医学所蕴含的人文性是其他学科无法比拟的。具体体现在对人的生命、健康、人格的尊重,就目前而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一方面带来“社会转型期”,另一方面也使得现阶段成为了“矛盾爆发期”,在全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直接导致对现实利益的片面追求,严重背离救死扶伤的行医宗旨,出现了某些医院和医生见利轻义的行为,藐视职业道德,把医疗技术视为换取个人利益的手段。导致医疗纠纷事件逐年增加,甚至部分医患纠纷演化为暴力伤医等恶性事件,不仅严重丑化医护人员的社会形象也降低了群众的认同感,致使医患关系陷入不易调和的境地。 

三、人文关怀在解决医患纠纷中的应用 

人文关怀在当代医学界既是对患者本身的关怀也是对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心理需求的关注。纵观在整个医疗服务中医学人文关怀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患者躯体的关怀;二是对患者心理层面关怀;三是对患者生命的终极关怀。将医疗服务从“精致利己型”转向“人道追求型”。时常保持和患者的良性沟通,想患者之所想,除患者之所及,开展全程医疗,从而更好地把优质服务贯穿于整个治疗工作的全过程。 

四、医学伦理的具体内容 

医学伦理学是从属于医学道德的一门学科,也可以称为研究或从事医学实践的执业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是在医疗工作者调整医生与病人、医生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贯穿整个医德规范体系的一条主线,是衡量医务人员品行的基本道德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尊重原则。尊重原则既体现在尊重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也体现在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但是在尊重病人自主性的前提下要向患者提供正确,易于理解的信息。 

第二,自主原则。自主本意是指思想以及行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受他人外在的限制和威胁。第三,有利无伤原则。有利无伤原则是指医疗人员应该在维持自己现有的医疗水平的基础上,谨慎進行医疗实践。以确保护病人的利益、促进病人健康为目的,同时,尽量避免让患者承担任何不当的风险和身心伤害。 

第三,公正原则。在医疗实践中,公正不仅指形式上的类似,更强调公正的内容,公平原则要求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能平等的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相对公正的基本医疗权利。 

五、遵循医学伦理学原则与医务人员的服务要求 

1 在医疗实践中人文关怀体现了医学伦理价值所在, 要求医务工作者在患者的自主性选择方面给出必要的尊重, 同时也是西方人权思想在医疗领域的另一种体现。 

2 保证患者知情同意权 、保守患者隐私等是对医务人员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但是这一原则的实施相当困难。例如,前些年被媒体炒的火热的北京朝阳医院产妇, 因其丈夫拒绝在剖宫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结果母婴死亡的事件, 最具有代表性。 对于在治疗对象确实丧失或缺乏自主性的前提下 , 他人是否有责任和权利代为作出决定, 矛盾尖锐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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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伦理学(neuroethics)从2002年正式在美国学术界提出之后,其研究与发展开始受到学术界的重视,美国也出现了神经伦理学研究的热潮。神经伦理学是神经科学与伦理学的交叉学科,主要包括神经科学的伦理学研究和伦理学的神经科学研究两大领域。随着国际人类脑计划在上世纪末启动,各国政府与科学家越来越重视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各国学者也必然越来越重视神经伦理学的研究。

一、神经伦理学出现的背景

神经伦理学的出现首先是得益于现代神经科学的快速发展。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早期,人们就开始探索神经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并对人的神经系统有了初步的认识。20世纪30年代以后,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使有关神经冲动机制的研究取得突破。例如,1939年,美国学者柯勒和柯蒂斯以及英国科学家霍奇金发表了有关神经冲动离子机制方面的研究成果,引起科学界同行的广泛重视。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研究范围扩大到神经肌肉接头点。1952年,法特和卡兹阐述了神经肌肉间的神经冲动传递的离子机制。1954年,帕达赫和帕雷,罗伯特斯和班尼特分别发表了脑与神经肌肉接头点突触的电子显微图。同年,纳塔和吉盖斯发明的追踪法使研究者能准确了解神经细胞间(特别是远隔神经细胞间) 的相互联系。这些对后来的研究都有重大影响,为现代神经科学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62年,施密特在麻省理工学院发起神经科学研究计划,并首先使用了“神经科学”这一词汇,也标志着现代神经科学的正式诞生[1]。随着脑与行为研究的日益增加,1960年国际脑研究组织(IBRO) 和1969年美国神经科学学会等机构相继成立,认知神经科学也得到了比较快速的发展。为了推动研究神经科学社会影响,美国神经科学学会于1972年成立了一个社会问题分支委员会,旨在向会员和公众宣传神经科学研究的社会影响,这也标志着神经科学家开始关注和重视神经科学的社会影响,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2]。从此,不仅人文学者开始认识到从人文社会科学的角度研究神经科学的社会影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科学家觉得他们有义务和责任关注甚至研究神经科学的社会影响,这种从观念上确立神经科学社会影响的重要性不仅有利于推动神经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也有利于推动神经科学的自然科学研究,促进神经科学的自然科学研究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交叉与融合。而且,自1983年以来,美国神经科学学会每年都要举行神经科学社会问题的圆桌会议,主要讨论神经科学研究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这些会议已经讨论了以下主题:大脑的性别差异,脑死亡,神经治疗,神经增强,使用胎儿组织治疗神经疾病,食品添加剂的神经毒性,神经科学研究对控制吸毒的作用等等[3]385-391。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国会的技术评估办公室(OTA)也进行了一项神经科学研究的潜在影响的社会调查。1984年3月OTA的研究报告《神经科学的影响》主要从医学影响和社会影响分析了神经科学的潜在影响。医学影响是指神经科学研究不仅对神经疾病、精神疾病和遗传脑疾病有巨大的医学贡献,也对其他非神经疾病(如心血管疾病和寄生虫病)等有较大的医学价值。社会影响主要是指神经科学研究对医药产业、犯罪与暴力、司法体系、学习障碍、性别差异等的潜在影响。在该研究报告《神经科学的伦理、法律和社会维度》中凸显了神经科学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研究的意义与价值及其未来神经科学研究面临的诸多伦理与社会挑战[4]。美国神经科学学会举行的神经科学社会问题的圆桌会议和OTA的神经科学的影响的调查研究报告为美国后来制定神经科学发展的科技政策提供了重要的调查数据和理论依据,使得美国在注重发展神经科学的同时,也非常重视神经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这也是为什么神经伦理学这一研究分支学科首先在美国提出并得到了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欧盟委员会在1997年也资助了一个脑研究的伦理、法律和社会维度的项目。其中Sandro Gindro等学者的《脑研究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研究报告主要对脑研究与神经疾病、神经移植、大脑控制、心理分析与心理治疗等方面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进行了分析,报告特别指出了大脑控制、神经干预和增强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是脑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同脑科学的自然科学研究一样重要,它有利于神经科学的研究与发展[5]。科学家、学者和公众日益认识到神经科学研究中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也促使了神经伦理学在美国诞生。

二、神经伦理学的概念

神经伦理学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学术界普遍认为这一词汇是由威廉•索菲尔于2002年在《纽约时报》上首次正式提出的[6]1。神经伦理学的出现是神经科学的快速发展及其应用引发诸多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必然结果。当然,神经科学家和伦理学家的共同推动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何给神经伦理学的概念进行科学的定义或者解释,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威廉• 索菲尔认为“神经伦理学是研究人脑治疗和增强以及对人脑的干预的对与错,好与坏”的交叉学科[7]5。索菲尔先生主要基于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对与错,好与坏”来对人脑干预和控制的神经伦理学概念进行阐释,突出大脑在神经伦理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价值,彰显神经伦理学是神经科学(脑科学)与伦理学的交叉学科。在他看来,“神经伦理学是生命伦理学的一个独特部分,思考医学实践和生物研究的好的和不好的后果。但是,神经伦理学的特殊性在于我们研究的是大脑这个特殊的器官,它与我们的意识、自我息息相关,是我们作为存在的核心,是控制我们行为和人格的思维器官”[7]。由此可见,索菲尔把神经伦理学看作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范畴,同时也富有洞见地看到了它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一是人脑作为人身上最特别和最复杂的物质器官,它是和人的思想、意识以及行为密切相关的。在一定意义上,人脑是人的意识和精神的家园。二是伦理学的神经科学研究是以前生命伦理学研究很少涉及的内容。它主要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研究道德问题和道德现象,为伦理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

威廉•默布雷指出:“神经伦理学作为一个新的学科,主要研究神经科学发现及其对人类福祉的影响,探讨好与坏,平等与不平等,公正与不公正。神经伦理学的研究有利于建立参与脑研究,评价研究申请,决定这些申请的相关规则,有利于管理神经科学发现的应用。” [8]威廉•默布雷的神经伦理学概念与索菲尔先生的定义具有相似性,但威廉•默布雷在探讨神经科学发现及其应用的好与坏、平等与不平等、公正与不公正等基本的伦理问题的同时,重视神经伦理学对于建立神经科学研究,发展与应用的伦理规则和管理政策的建立。这不仅是当前神经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们研究神经伦理学的重要目的。

伯德在《神经科学百科全书》的神经伦理学部分说:“神经伦理学是一个全新的学科,是神经科学和伦理学的交叉学科,探究行为研究标准和道德判断的哲学领域。神经科学也同其他哲学领域诸如美学、认识论、形而上学、身心理论相交叉,但这些学科和神经伦理学并非直接相关。神经伦理学包括神经科学的伦理学和伦理学的神经科学两个研究领域。前者主要研究神经科学实践或者应用的伦理问题,后者主要研究道德和伦理思考以及决策的神经生物学基础。”[3]385伯德的神经伦理学的定义是比较全面的,他不仅强调神经伦理学的学科交叉性,指出了它与其他哲学的相关性,还明确指出了神经伦理学的两大研究领域,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也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认可。

基于上述学者对神经伦理学的阐释,我们可以归纳出神经伦理学的一些基本特征:神经伦理学是神经科学与伦理学的交叉学科,主要包括神经科学的伦理学研究和伦理学的神经科学研究两大领域。神经伦理学和一些传统的哲学问题(如身心问题)有紧密的联系,它可为传统哲学的研究提供新的研究视角,有助于深化这些传统哲学问题的研究。从学科性质来讲,神经伦理学与基因伦理学具有相似性,大致可以看作生命伦理学的一个研究分支,但也有其特殊性。

三、神经伦理学的研究领域

神经伦理学主要有两大研究领域,即神经科学的伦理学研究和伦理学的神经科学研究。前者主要是探究一个可以规范神经科学研究行为和应用神经科学知识的伦理框架,后者主要是探究神经科学知识对我们理解伦理学本身的影响[6]1。这两个领域既各自相对独立,又相互影响,相互支撑,共同推动神经伦理学的研究与发展。

(一)神经科学的伦理学研究

神经科学的伦理学研究,主要是探讨神经科学技术的研究、发展和应用中的伦理、法律及社会问题(ELSI――ethical, legal and social issues),重点探究神经科学研究的伦理规范,神经科学应用的ELSI以及神经科学研究、发展与应用的公共政策。

1.神经科学研究伦理学。神经科学研究伦理学主要关注神经科学研究的行为本身、神经科学家的研究规范和阻止意外发现的伦理规范等等,是属于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学的范畴[6]1。即在神经科学研究的设计和实验中,研究人员应该遵循哪些伦理道德和研究规范,用什么样的机制和方法来促使或者确保研究人员遵循这些伦理道德和研究规范。神经伦理学中的有些问题是属于传统的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范畴,我们对此也比较熟悉。例如,在选择受试者时,我们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程序和原则;在脑成像技术的临床研究和试验中,我们应该如何确保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权;我们又该如何保护受试者的个人隐私权;在神经增强药物的研究中,我们应该怎样评价其风险-受益;等等。同时,也有些问题是神经研究伦理学自身所特有的伦理问题,这不仅对传统的研究伦理学提出了挑战,也是生命伦理学必须面对的一些新的伦理问题。在传统的研究伦理学框架下,我们可能很难解决这些新的和特殊的伦理问题。例如,在当今的民主社会和注重人权的时代,我们强调我们拥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权。但是,对于神经退行性疾病和精神疾病患者,赋予他们知情权或许是难以正确行使的。因为这些疾病患者本身缺乏知情同意和自我决策的能力。例如,老年痴呆症和脑损伤等患者等对问题的理解和决策方面都存在许多认知和理解障碍,这些患者本身不可能具有自我决策的能力,也不可能作出知情同意和知情选择的决策。在此情况下,我们是否应该赋予他们知情选择权?如果应该赋予,我们又该如何确保他们的知情权得到实施?对患者的治疗或实验又应当遵循什么样的伦理准则和管理规范[9]? 基于神经科学研究伦理学中既有传统的研究伦理学问题,也有特殊的伦理问题,一方面,我们既要探究现有的研究伦理学对神经科学研究的指导价值与意义,把研究伦理学理论和规则灵活地运用到神经科学研究伦理规范的建立中,同时需要探究有哪些伦理原则是适用于神经科学研究的伦理规则,哪些伦理原则不适用,并对它们进行修正和补充;另一方面,我们要研究和解决神经科学研究伦理学面临的一些特殊问题,解决其与现有的研究伦理规则的冲突,确立神经科学研究学的伦理规范,促进神经科学研究向“善”的方向发展。

2.神经科学技术应用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研究。这是神经伦理学研究的核心,也是制定神经科学研究、发展与应用的公共政策的基础,对神经研究伦理学和神经科学应用的伦理原则和管理建议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这一部分研究内容中,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重视。第一是神经伦理学理论之源的探索。现有的生命伦理学框架或者伦理学研究理论是否能满足神经科学技术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探讨,尤其是面对一些新的伦理问题更需要我们思考现有伦理框架和研究进路是否有局限性。哲学家、伦理学家都需要思考和探究:我们应该运用什么样的伦理学理论和原则来评价、分析甚至解决神经科学前沿中的伦理问题,现有的伦理学理论和原则是否能够解决神经伦理学的挑战,面对这些新的伦理问题和新的挑战,是否应该需要新的伦理学理论和原则,如何建构这些新的伦理学理论和原则并为之进行伦理辩护。对神经伦理学理论之源作进一步的思考可能有助于伦理学理论的突破,丰富伦理学理论。第二是神经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及其应用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研究及其可能解决的途径。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神经科学技术也不例外。神经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及其应用对个人、群体和社会也有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例如,神经增强药物对于那些需要服用又能购买得起的消费群体有积极的价值,可以提高记忆力,可以取得好成绩或者更好的工作业绩。但是,对于那些担心增强药物的副作用或者长期累积的不良效用而不愿意服用的群体或者购买不起的群体是不公正的。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服用神经增强药物的群体将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样就显然破坏了社会公正。而且,使用神经增强药物获得好成绩、好业绩在本质上是一种欺骗,是在鼓励一种“不劳而获”的行为,对我们已经确立通过个人勤奋与努力来获得好成绩、好业绩的价值观带来巨大的冲击和不良影响。神经科学技术前沿中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研究就成为神经伦理学研究的重中之重。第三是神经科学技术研究、发展与应用的伦理原则和管理建议。在神经科学技术的研究、发展与应用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研究基础之上,根据神经科学发展的动态和国家神经科学的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相应的伦理原则与管理建议,为政府制定神经科学研究、发展与应用的公共政策的制定献言献策。例如,我国已经把脑科学和认知科学作为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基础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我国学者研究神经伦理学,必须在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神经科学的总体方针的前提下,结合我国目前脑科学和认知科学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研究相关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在此基础上再提出我国神经科学研究、发展与应用的伦理原则和管理建议。神经伦理原则和管理建议是政府部门制定神经科学研究与发展的公共政策的重要依据。

3.神经科学研究、发展与应用的公共政策。它包括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宏观政策主要是指我们需要从总体和全局上制定神经科学研究、发展与应用的公共政策,包括神经科学研究项目的审批,神经科学研究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神经科学的自然科学研究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分配,是否也需要按照人类基因组计划的要求把研究经费的3%~5%用于神经科学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研究,神经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受益-风险评估,神经科学研究、发展与应用的长期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等等。微观政策是指各个神经科学分支领域的研究与发展的公共政策。各个分支领域的公共政策是在神经科学研究、发展与应用的宏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各自领域的具体特点和特殊性,制定出各自领域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例如,脑成像技术研究、发展与应用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在新型的技术条件下保护人的隐私。谁有权使用这些脑成像信息?是医生、病人,还是法官、保险公司,还是雇主或者国家安全机构?这些问题在脑成像技术研究、发展与应用的公共政策中必须明确。宏观政策是制定微观政策的基础,为制定各个神经科学分支领域的微观政策提供发展方向和政策指导。微观政策是宏观政策在各个领域的落实,它有利于宏观政策的进一步巩固和修正,有利于进一步制定更好的宏观政策。只有把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并有效实施,神经科学才能健康、安全和有序地发展。

(二)伦理学的神经科学研究

伦理学的神经科学是研究自由意志、道德推理、道德判断和责任等道德概念或理论的神经科学基础,主要研究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的神经科学机制,探索情感和冲动等非理性因素在道德判断和行动决策中的作用,阐释大脑同记忆、意识和自我的关系。伦理学的神经科学研究是属于神经伦理学研究的一个特殊领域,越来越受到学者特别是一些神经科学家的青睐。

1.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的神经机制。脑成像技术表明,我们在进行道德推论时,分布广泛的大脑区域被不同程度地激活,这些区域包括和高级认知功能(比如,前额叶皮层和联合区域,以及边缘结构:杏仁核、海马、扣带皮层和丘脑,这些区域被认为是关系到情感反应)相联系的皮质区域[10]。这说明我们的行为和大脑皮质区域是紧密联系的,人的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是大脑不同区域激活之后相互作用的结果。一些神经科学家基于脑成像技术和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提出,我们的行为不是由我们的目的、信念和意愿所决定的。自由意志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它根本不存在,大脑才是决定性的物质器官,是大脑决定了我们的行为[11]。神经科学家认为人的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是大脑内部的神经机制在起决定作用,而不是所谓的“自由意志”在起作用。神经科学家的观点对我们已经建立起来的以理性的自由意志为基础的道德责任标准和法律体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里就进一步提出了以下问题:神经科学提供的证据在何种意义上是可信的?哲学家、伦理学家该如何看待神经科学家提出的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的神经机制?大多数哲学家、伦理学家一般都认为人作为自主的有目的的理性行动者,应该对他的行为负责。他们相信自由意志是存在的,而且与决定论是一致的。但哲学家、伦理学家的观点似乎与神经科学家的观点相互矛盾。 那么,到底谁的观点更合理一些?笔者认为,人是理性的道德责任者的立场是不能动摇的。毕竟,道德责任本身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而不是在人脑中主观存在的个体产物,是人们为了更和谐地相处而确立的社会规则,这些社会规则是通过社会中的人与人的相互作用来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从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12]95-102。人的行为和决策主要是由人的目的、信念和意愿决定的。当然,笔者也不否认大脑尤其是脑损伤或者精神错乱等病人的大脑对我们的行为决策和道德判断有重要影响。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有决定性的影响。但是问题是:大多数遭受盖格类型的前额叶损伤或者脑损伤的人并没有表现出法律所关注的行为。精神分裂症病人也是如此,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好斗的犯罪行为并不比正常人的高多少。如果诸如盖格类损伤的人或者精神分裂症者进行犯罪的可能性并不高于其他人,似乎仅仅只是这些类型的大脑疾病或者认知缺陷并不足以用来消除责任[12]97-98。因此,神经科学家需要进一步研究来确定到底前额叶受损多少是大脑阻止其正常功能丧失或者停止的必要条件(这样可能减少责任)。同时,哲学家伦理学家需要研究和思考神经科学证据在何种意义上和在多大程度上为我们使用的问题。

2.情感和冲动等非理性因素在道德判断和行动决策中的作用。传统的观点认为伦理道德决策是理性思考的结果,但最近的神经科学研究表明,情感在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是否与伦理作为理性思考的观点有所相悖呢?如何更好地探讨伦理道德认知和行为的神经科学基础?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是以哲学观念为核心的,例如意识、自由意志、自我控制、个人同一性、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等。这些观念都可以从脑功能的角度进行探讨,即用当代的神经科学来探讨这些传统的哲学问题,赋予这些传统哲学观念或理论一种全新的甚至可能是颠覆性的解释[9]。例如,我们传统的道德责任标准是以理性和人的自由意志为基础的。但是,当代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以理性为基础的自由意志根本就不存在,而情感、冲动等非理性因素在道德判断中起决定作用,这就对我们传统的道德责任标准带来严峻挑战。如何看待这些挑战?是我们传统的道德责任标准有问题还是神经科学研究的解释不可靠?情感和冲动等非理性因素在道德判断和行动决策中到底起决定作用还是非决定作用?我们如何解决神经科学研究与现有的道德责任标准之间的矛盾?这些问题都需要仔细研究和深入探讨。

3.大脑与记忆、意识和自我的关系。人的记忆、意识和自我认知都同大脑的结构和功能有密切的关系,人脑是记忆、意识和自我认知的物质器官,是研究记忆、意识和自我的逻辑起点,记忆和意识是要借助大脑来打开自我认知和世界万事万物理解的逻辑通道。那么,记忆和自我又是什么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说, 我们可以通过记忆来确定一个人的身份。一个人可以和以前的人被看作同一个人,如果他能保留(至少部分)那个以前的人的独特记忆。即人的记忆和人的身份、人的同一性又有紧密的联系。但无论怎样,我们最终还是要通过对大脑的结构和功能的认识记忆同意识、自我的关系。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我们进一步提出以下问题:大脑和道德推理、道德判断以及价值观念之间的内在机理和逻辑关系是什么? “自我”的神经基础又是什么?大脑能否作为个人的身份标志?改变了的大脑会不会改变自我?[9]要研究这些问题,就需要从神经科学和哲学的双重维度研究大脑的结构和功能的互动关系的实现机制及其对人的记忆、意识和自我的作用,阐释大脑同人的记忆、意识和自我的逻辑关系,分析大脑如何对人的记忆、意识和自我认知产生决定作用,从而为伦理学的神经科学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之,神经伦理学作为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会日益受到学者和公众的泛关注。神经伦理学的研究与发展不仅有利于神经科学的规范研究和有利于增加人类福祉的应用,也有利于丰富科技伦理和生命伦理的研究内容。因此,神经科学家和伦理学家都有义务和责任推动神经伦理学的研究与发展,毕竟它对神经科学和伦理学都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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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eliminary Study of Neuroethics

MAO Xin-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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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神经科学技术的挑战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己的精神状态日益关注。又由于精神类药物的普及化,似乎一夜之间便冒出成千上万的精神疾病患者,寻求精神治疗成为一种时尚。比如,1987年上市的百忧解,1994年已成为世界第二位最畅销药物。丰富的利润又反过来刺激神经类科技的迅猛发展。当前,神经科技的迅猛发展与人们对这些科技成果的追捧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状态。这也引起当局的注意,从1989年美国率先提出“脑的十年”(DecadeoftheBrain)计划开始,发达国家纷纷颁布政策推动神经科学在世界范围内的蓬勃发展。新发展起来的神经科学技术包括一个领域广泛的学科系统,从基础的神经生理学,到工具性的神经成像技术、神经工程学,再到实践性的神经药物学、神经外科学,等等。不过,功能性研究比治疗性研究更有前景,尤其是关于个性、社会行为和关于大脑决策的神经生物学根据的研究。神经科学新的研究成果为人类带来了福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困惑与思考。神经科学研究的对象涉及心灵的神经基础,一个人的身份,自主的经验和自我的意义都以精神状态的共同体为基础。“一方面我们尚未清楚地说明自我、人性究竟是什么;另一方面‘意识的技术’正在塑造着新的自我和人性。很难说清楚我们获得的还是失去的才是真正的自我,也不知道神经技术对人类自身的进化来说,是终结还是飞跃?神经科学让我们的意识成为一条不规则流动的河,面对自身的时候我们更加纠结。”[6]与生命科学一样,新的神经科学,尤其是当代神经技术的高速发展给伦理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反过来,社会稳定的价值观和伦理规范也给神经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带来了困惑。这样的讨论本身是技术以外的,为了解决这种双向的挑战,在理论和实践上说明这些问题的实质和意义,我们需要参考生命伦理学的研究模式。

(二)神经伦理学的研究意义

神经伦理学是面对神经科学高速发展给个人和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而做出的紧急应答,具有紧迫性、实效性。这种紧迫性首先表现在对当代神经科学技术所带来的社会挑战的应答上。一方面,神经科学不断提供着社会效果没有经过详细评估的产品,隐藏着不可预测的风险;另一方面,多元的价值观和保守的伦理要求给高速发展的神经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设置了障碍,神经科学必须在满足社会心理需要的方向上才能获得长足发展。这需要神经伦理学分析神经产品的风险和效益,分析社会的伦理倾向和心理需要,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合理的规范,来扫清疑虑,为神经科学的开路。神经伦理学无疑将改变许多学科认识、处理问题的手段。在实践层面加强对特殊医学的伦理学问题(神经学、精神病学和神经外科学)和提高对病人关怀相关领域研究的伦理学问题的关注与融合,这不仅是为了应对来自医学日益突出的挑战,也是体现全社会精神水平和人文关怀的手段。神经伦理学不但拓宽了哲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思路,增加了哲学研究的现实性和社会效益,而且最关键的是,深化甚至澄清了许多悬而未解的重要问题。一方面神经伦理学在神经科学的基础上对自由意志的重新讨论,将为法律惩恶扬善原则提出重新诠释;另一方面神经伦理学对精神“正常”标准勘定的思考,将为刑罚标准的设定提供参考依据,保持法律的公正、公平。还有神经伦理学对测谎仪伦理地位的判断,将影响其作为法庭证据的资格和条件。当前的神经科学已经通过技术手段(神经产品)来提高个人的认知水平,从而在教育、培训等认知培养方面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传统的价值观显然已经不适应这些新情况,神经伦理学必须深刻地分析这种价值观的嬗变,应对挑战,建立价值规范体系,保持有序的社会环境,为社会政策和管理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决策依据,有助于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方针政策来指导相关工作。神经伦理学对宗教现象做出更加现实性、更科学的解释,有助于说明的认识论基础、宗教道德的根源等问题,对宗教传播和宗教的社会影响力产生一定的调节作用。另外,神经伦理学不仅加强了人文学者从人文社会科学的角度研究神经科学社会影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也加强了科学家关注甚至研究神经科学社会影响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从观念上确立神经科学社会影响的重要性不仅有利于推动神经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也有利于推动神经科学的自然科学研究,促进神经科学的自然科学研究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交叉与融合。总之,对神经科学的伦理问题的研究,从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为伦理学提供基础背景和活动空间。这种拓展的活动空间不但包括不得不调整的法律、社会政策和社会文化,而且还包括相关的自然科学(如神经科学、医学、生物学等)的发展方向和规模。正是从这个角度说,神经科学的伦理问题是一个具有重大社会意义、有着广阔前景、正处在蓬勃发展中的研究领域。

三、神经伦理学的进展

对神经伦理学的关注一直伴随着神经科学技术的发展,只不过一开始仅仅通过个人的直觉来反思,通过个人的呼吁来释放影响力。神经伦理学的建制化发展与神经科学技术近代的腾飞密切相连。2004年,美国总统生命伦理顾问委员会就神经科学的众多伦理问题,在美国国会进行了报告和辩论,并在2004年9月报告《对来自神经科学方面的证据对刑法的影响的概要》(AnOverviewoftheImpactofNeuroscienceEvi-denceinCriminalLaw)。这标志着神经伦理学争论已经进入政策和法律领域,意味着神经伦理学开始展示实质性的社会影响。

(一)基本研究内容

国外学术界通常把神经伦理学问题分为两个层面:其一,“伦理学的神经科学”(neuroscienceofeth-ics),是指神经科学对伦理学的潜在意义,其目标是考察伦理行为的神经基础,即把神经科学的知识和伦理学以及相关思想结合在一起,以期对伦理学的理论和实践做更好的理解。这部分被认为是“真正新颖的并且也许是最成熟的进步”。这方面目前比较活跃的有三个主要议题:(1)人性。神经伦理学不像传统伦理学那样把基础建立在抽象的人性论上,而是从人性的生物学图景出发对伦理学进行研究,认为人性中的善与恶有其神经生物学基础。(2)道德判断。神经伦理学利用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或相关的方法,通过对脑损伤病人、精神病患者和正常个体进行研究,指出道德判断有其神经基础。(3)自由意志。认知科学的发展使我们能够对自由意志进行科学的研究。为了开始更新我们关于自由意志的思想,我们首先要把我们的争论从令人费解的因果真空的形而上学转向自我控制的神经生物学。其二,指在神经科学的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伦理学问题,即“神经科学的伦理学”(ethicsofneuroscience),是传统生物伦理学在神经科学中的应用,像临床试验设计伦理规范、干细胞或克隆技术使用的指导方针、对神经疾病诊断结果的隐私权等都属于这个范畴。前者比较接近于科学,后者才是真正的伦理研究,也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神经科学的伦理学的当前研究,基本上沿着旧金山会议制定的脑科学—相关政策—社会影响这种从科学自身不断向科学外部扩展的逻辑线索,也就是神经科学技术的研究、发展和应用中的伦理、法律及社会问题(ELSI———ethical,legalandsocialissues),重点探究神经科学研究的伦理规范,神经科学应用的ELSI以及神经科学研究、发展与应用的公共政策。对应的内容分别是:关于自我、主体和责任的神经科学,社会政策,临床实践。其中主要问题有:(1)在神经科学的框架下来解释或理解伦理学的理论,比如“自我”的本质及其神经表征是什么?自由意志、责任、道德推理等的神经生物学根据是什么?(2)神经类产品的伦理规范。这方面最突出的有三个议题:测谎仪和脑成像的伦理规范问题;认知增强是否允许及伦理规范问题;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脑产品和脑服务市场的伦理问题。(3)培养和促进公众理解神经科学也是神经伦理学学者的基本任务,因此也应考虑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有研究表明,媒体对有关神经科学的报道,存在着很大程度的歪曲,再加上科幻小说的影响和神经产品市场的营销,公众对神经科学的了解与现实有一定的错位,有时这种误解还十分严重,从而影响了神经科学家的社会形象和政策制定。

(二)基本原则

有待解决的神经伦理问题是多种多样的,但原则主义者喜欢提出一些固定的而且具有核心特征的原则,为伦理问题的解决提供方向和指针。生命伦理学通行的基本原则是:不伤害/有利原则、尊重/自主原则和公正原则。其中不伤害/有利原则,指向科学技术成果应用的目的:为人类或技术对象提供更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同时它也是一个否定性的规则,对于那些意图伤害人们的手段是普遍禁止的。尊重/自主原则指向拥有技术的人和技术操作对象之间的关系,即技术专家处于知识等阶的优势地位上,应当尊重那些知识不完整的人的决定和人格。公正原则指向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方向,各人群和种族都有平等获得或利用生命科技成果的权利,禁止一切不合理的歧视性做法。以上三原则可称为经典三原则,因比彻姆和查尔德瑞斯(Beauchamp&Childress)在《生物医学伦理学原则》一书中的总结而闻名于世。它们最大的作用是为生命伦理问题的探讨提供了一个框架或基本思路,从而可以更方便地评价行为的合理性,并规定主体的权利。神经科学技术是生命科技的一个部分,经典三原则几乎可以毫不修改地应用到神经伦理学的讨论中,给予神经科技的社会应用以同样重要的指导。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原则更多的是方向性原则,并没有给出具体情况下如何行事的具体主张。所以这些原则在理论上是一致赞许的,可执行性却遭遇很大的争论。学术界在相关讨论中也不断地进行反思和质疑,同时也提出了一些补充性原则以适应于某些特殊情况。基于当前世界的多元化特征,作为寻求统一道德基础的启蒙运动目标已经难以为继,理性人在多个层面追逐利益时产生严重的无法愈合的冲突。经典三原则并没有明确提出针对这种形势的主张。因此恩格尔哈特提出了挽救道德权威的原则———允许原则。在此基础上道德世界被划分为道德共同体和道德异乡人的二重世界;面对道德异乡人必须放弃行善原则,而以允许原则为交往的指针;这一指针指导人们构造一个充满俗世权威的道德乌托邦。恩格尔哈特提供了一个结构化伦理原则的方案,用来处理多元化道德观的冲突,是伦理原则上的一大创新,但是因为消解了实质性的道德内容,使道德观面临着虚无主义的危险。在涉及增强技术的时候,通常提出区分原则。即将认知治疗的情形与认知增强的情形分开。神经科学技术的应用中,如果一种干涉是针对某种认知子系统的缺陷,或者是矫正(correcting)一种特殊的病理,则被称为治疗(therapeutic);相反,如果不是为了修复某些损伤或矫正功能障碍的目的而改善一个认知子系统,那就是增强。对认知能力的增强性的外部干涉,主要就是针对这些核心机能的某一部分。伦理争议往往产生于增强类干涉,因为它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或提高部分特定人群的意识状态或智力水平,造成大量社会规范的失衡。因此,对增强类应用总是态度审慎,并设置许多必要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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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神科护理学》教学中伦理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1.1 伦理教育的现状提示伦理教育的必要性 以我国目前的护理教育而言,重视的是知识与技能教育,伦理教育常常被放在末节与不重要的部分。据调查“护理伦理学作为一门课程,仅有58.1%的学校定位为专业任选课程,29.0%的学校定位为必修课程,专职教师仅占71.5%,说明在我国目前护理伦理学课程的地位、性质不是十分明确”[1]。而在各护理专业课教学过程中,伦理教育更往往被忽视,其具体的原因一般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很多教学管理部门往往更注重教学层面(如教学方法、环节、效果)的管理;二是受就业压力的影响,学院往往重视学生的职业技能教育而忽略其职业道德教育;三是专科护理老师大部分没有接受过培训,缺乏伦理学知识,对伦理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等。

高等院校护理专业的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转向成熟的关键时期,学校的教育不仅影响她们的知识与能力,更会影响她们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因此,这种伦理教育被有意无意忽略或淡化的教育现状,将会对这些身心尚未成熟的学生产生“伦理道德不重要”的负面影响,影响她们职业价值观的形成,最终影响学生的就业态度与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是不可能突然形成的,也不可能仅仅通过 “护理伦理学”、“思想品德教育”等课程的教学就能达到目的,它需要所有护理教育工作者长期的、连续的将伦理教育贯穿于教学工作中。因此,在专科护理教学中,作为教学者,应增强伦理意识,注重将伦理教育紧密融入教学内容。

1.2 精神科护理的特殊性决定了伦理教育的重要性

精神科患者一方面是患有各种神经精神疾病、缺乏自我保护能力,需要被照顾的弱势群体,另一方面则呈现较多的人际关系冲突和心理问题,如对家人和同事的不满、怨恨,较负向的自我概念、以及对疾病自知力的缺乏、强制住院等原因引起对医护人员的敌视和抵抗,轻重不等的攻击和暴力行为常常发生[2]。由于精神障碍患者容易出现暴力行为以及行为怪诞等特点,在社会人群中经常受到歧视与憎恨。面对精神患者这样的特殊群体,更需要精神科护士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摒除偏见,保持高度自律,以爱心对待每一位患者。作为一名《精神科护理学》教师,不仅要把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传授给学生,而且有责任引导学生正确理解精神障碍患者,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事业心、同情心,以正确的伦理观念对待精神患者,提高伦理分析与决策的能力。

2 《精神科护理学》教学中的伦理教育实践

《精神科护理学》是一门护理专业临床课程,开课时间为进入专业课一年之后,由于此时的学生已处于职业探求阶段的后期,对以后的职业取向基本已经明确,对专业学习与职业道德的相关性有较深刻的理解,愿意从道德修养上去完善自己[3]。因此,笔者在《精神科护理学》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特点,抓住学生兴趣,积极挖掘素材,努力寻找契机,有效的利用知识资源,从以下几方面将伦理教育有机的融入教学内容之中。

2.1 加强精神科学发展史教育,引导学生对精神科学的正确认识 在教学中,首先引导学生对社会偏见有客观的了解、分析、培养对精神科学,精神病护理学的正确认识。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人们认为精神病的怪异行为是由于魔鬼附体灵魂离体所致,精神患者即是罪人,在经过了近代精神科学发展史上的四次变革之后,精神患者才能够摆脱锁链,走入家庭,得到治疗,回归社会[4]。精神科学的发展史彰显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作为一名精神科护士,首先要热爱专业,有职业自豪感,才会具备在这个职业中做出努力奉献的基本素质。

《精神科护理学》教材绪论中精神科学发展史较为简单,笔者在备课时充分查找历史资料,在讲课时对精神科发展史进行了详细的讲述,以一段段史实提示学生进行思考,反思自己对于精神患者的态度是否仍然停留在中世纪时期普通群众对精神患者的歧视态度,对比精神科学发展史,纠正偏见,对同学们的伦理观起到启示震撼的作用。笔者在授课时注意讲述洛奈、弗洛伊德等著名的精神科医学专家生平,这些学者的探索精神与传奇人生启迪了学生的心灵,激励了学生对精神科学的热爱之情,帮助学生理智、深刻地理解并认识精神科护理这个职业,感受精神科护士职责的神圣之处。

2.2 案例分析,引导学生伦理分析能力与决策能力 护理教育不仅要训练学生精湛的护理技术和技能,更应注重培养学生伦理分析能力与决策能力。笔者在授课时联系社会实际,在分别讲述各章节共十大类的精神疾病时,随时注意选择典型事例,结合伦理基本原则,引导学生对这些案例从伦理角度进行分析并模拟决策。精神科案例牵涉到社会多个层面的伦理问题,笔者在授课时围绕各种案例,启发同学们由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公正原则和行善原则等伦理基本原则出发,从多角度进行伦理分析,引导同学们认识到精神患者是最需要得到帮助与同情的群体,通过讨论与辩论,使同学们理智分析案例中每个角色存在的伦理难题与冲突。这样的案例分析使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锻炼了严谨的伦理分析决策能力。

2.3 重视自身的榜样作用,注重身教,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教师的良好形象、职业情感、职业行为等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品格和人格,教师的榜样作用将影响学生一辈子的从业态度[5]。因此,在《精神科护理学》教学过程中,笔者始终注意维护教师形象,严谨自律言行,注重自身的榜样作用。在带领学生至精神病专科医院见习的过程中,笔者尤其注意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患者,并观察同学们在见习过程中的动作神态细节。对于在见习过程中体现出对患者尊重与同情的同学,给予及时的记录与表扬,对于一些隐含对患者歧视观念的不当言行给予指出,提醒同学进行反思,激励同学们在见习中的优秀表现,言教联系身教,激发同学们的责任感,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形成严谨认真、尊重患者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2.4 角色扮演,深化学生对精神患者的伦理认识 为了引发学生重视,提高学习效率,笔者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采用了角色扮演的方法。角色扮演的方法是依据Moreno有关心理理论派生的,它利用演戏和想像创造情景,以启发学生对自己及他人行为、信念、价值的认识[6]。笔者在进行每一类精神疾病课程之前,要求学生几人一组进行预习,联系该类疾病知识,搜索文学作品、影视戏剧或日常生活实际见闻,寻找可体现该类疾病发病原理或临床表现的事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小品表演,并要求在表演或朗诵中融入个人对该事件的伦理思考。该方法形象、生动,提高了学生的参与程度与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主动使用伦理观思考问题。例如在讲授“PTSD”(创伤后精神障碍)时,几个学生改编了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分别模拟麦克白夫人、麦克白、皇帝等主要角色,完整体现出剧中角色的梦游症状等内容,与该章内容中的“闯入性症状”进行比较。同学们在观看与讨论时十分投入,课堂气氛随之活跃,教学效果良好。

3 小结

笔者在《精神科护理学》教学过程中,采用各种方法融入伦理教育,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课堂气氛活跃,同学们学习积极性高涨,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能够对精神科学的理论知识有良好的掌握,同时培养出对精神患者的同情心与责任心,锻炼了以护理伦理学的原则进行伦理分析与决策的能力。

精神科护理是充满劳动和艰辛的工作,要求护士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能够进行伦理分析与决策,伦理教育意义深远。而面对目前医疗卫生行业出现的道德滑坡现象,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社会的强烈反响,加强护理伦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7]。作为护理专业课教师,只有在教学中融入伦理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面对不同患者时进行伦理思考的能力,才能培养出具有伦理分析、伦理决策能力的护理人才。

参 考 文 献

[1] 李春玉,金锦珍,崔仁善.35所高等护理院校护理伦理学教学现状的调查分析.中国护理管理,2006,6(2):12-13.

[2] 刘克礼.住院精神患者的暴力行为及应付对策.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88,15(3):129.

[3] 邱秀华,杨棉华,蔡绍先,等.医学教育要强调临床教师的育人意识.高等医学教育,2006,(2):33..

[4] 李凌江.精神科护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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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学遗传学中的伦理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医学遗传服务的目标是帮助有遗传问题的患者和家庭尽可能正常地生活与生育;在生殖和健康问题上作出知情选择;帮助他们进行相关医疗服务(诊断、治疗、康复或预防)或社会支持。因此,一方面,在实践中除了要遵循1997年WHO在日内瓦召开的“医学遗传学的伦理问题”会议上提出并建立的基本准则外,同时,另一方面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好医学科学性与社会性相结合的问题,引导学生在医学市场化和商业化的今天找到平衡。

(一)知情同意、尊重公平原则

遗传病具有先天性、终身性、遗传性的特点,医学遗传学检查因其遵循遗传学规律,对遗传病的发病风险只能推算出概率。因此对待遗传病的患者更应该保持一份尊重和公平,不仅可以最大程度的帮助患者做出有利的选择还可以保护自己减少医疗纠纷,还可以让患者感到温暖。因此,知情同意、尊重公平是医学遗传学检查最基本原则。

(二)有利和不伤原则

医学遗传学检测涉及多种敏感检查,如产前诊断、性别鉴定、发病风险估计等,在涉及伦理问题的检查项目上,要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但要防止有人打着优生的幌子,选择生育胎儿性别。如一个妇女生出一个血友病患儿,经过遗传学检查,此妇女携带致病基因,进一步做家系调查时发现,她的兄弟也患同种病。医生应向患者明确讲解此病的遗传学规律、发病特征和有潜在发病基因的人群,有责任建议她告知可能有危险性的血亲,建议其做遗传学检测,而不能强制性的检查。同时应向患者介绍可以避免下一代患者出生的有利生育方式,避免伤害的再次发生。

(三)安全保密原则与第三者提醒义务

判断某种疾病是偶发性还是家族遗传性需要通过家系调查,并通过系谱分析判断其遗传规律。这就要求在做遗传病的系谱分析和家庭调查时一方面要从患者角度考虑,遵循安全保密原则,另一方面,如患者不愿告知其他家庭其他成员,为避免将遗传病遗传给下一代,医生在道德上有提醒其他家族成员的义务。尊重保护患者的隐私是重要的,但隐私权的保护到哪种程度,与之直接相关的当事人也有知情权,如何处理隐私权的保密原则和第三方的知情权需要在具体的工作中找到平衡。

(四)医生和医疗机构社会责任与医疗技术市场化、商业化相结合原则

近几年来,我国不孕不育率的逐年攀升,不孕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最受人们关注的“银行”、代孕、克隆人等辅助生殖技术领域在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对社会伦理有很大冲击,所引发的伦理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首先,和卵子的商品化有可能使提供者为了经济利益不顾其行为后果,隐瞒自己身体上或心理上的缺陷。其次,在智力优化选择和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下,“名人库”等应运而生,过分强调人类生育的遗传物质基础,违背了生育公平的原则。

三、医学遗传学融入伦理教育的途径

在教学中摒弃运用传统的讲授法改为案例教学法。首先,完善教学设计,成立病例编写小组,甄选具有典型特征的遗传学病例案例,特别是对近几年比较热议的话题,如器官买卖、代孕等,涉及到医疗手段与社会伦理、法制相关联的案例,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病例库更新。其次,重构教学实施环节,突出学生的实践性,将典型病例场景化,促使学生将专业知识与伦理思维内化,重视学生的“参与性”。除此之外,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最后,重视教学反思。课程结束后,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学的评价和反馈,以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同时结合对病例的思考,对学生成绩进行全面评价,激励学生思考,锻炼其逻辑思维能力,尤其是对当事人的伦理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