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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篇1

新开工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突出技术作用。在项目施工之前要有规划,制定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对关键的施工方案要经过严格的论证,多方比较选取科学、合理、经济效益高的方案。针对项目独有的特点采用既先进又科学的安全生产技术,规避技术落后、能耗高的安全生产技术,具体是在施工方案中积极采用在行业中运用范围最广泛、发展程度最高、最受客户信赖、成本控制合理、安全系数高的技术。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注重创新,在传统技术中穿插创新型技术的应用,使工程尽善尽美。例如,对于基坑开挖的方案,有很多种可供选择,能选择开挖放坡的设计实施方案,也能选择锚杆支护或是使用锚钉墙等的其他方案。选取哪种方案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总体安全性的高低。

2安全防护设施的更新

安全防护设施属于施工环境中的一道重要安全防线。防护措施包括人员防护、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以及电梯口的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创建对施工现场来说很大程度上确保了施工能够安全、顺利地开展,降低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率。但是很多工地仍选择钢管搭配安全网的防护措施,这种措施成本高且效果不佳,尤其在本质安全方面具有封闭性不佳、脆弱易损坏、稳定性不好的缺点。依据标准构建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措施成本低、外观简洁整齐、持久性强、易搭建也易拆除、方便回收利用,最重要的是安全性高。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既要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又需具备强烈的安全管理意识。若在一个新开始的施工项目的主干道上分别搭建钢管防护、定型化围栏防护,通过对安全性、文明施工及成本三方面的比较,就能看出孰好孰坏,也是建筑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程度的重要体现。

3特种设备的技术改进

特种设备在工程施工建设中的使用频率很高,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控制过程中需要尤其注意的对象,特种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总安全事故的比重较大,特种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不仅导致经济上的重大损失,还常常伴随人员伤亡。为此相关部门应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有足够的重视。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之前一定要遵守严格的验收流程,并遵循定人定机的制度,对于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持对应设备的合格证书上岗。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趋于年轻化,依据通常施工项目的工作强度,对于持续时间较长的施工作业,操作人员的注意力难以集中,也由于施工现场状况复杂,使其难以分析出足够准确的信号及指令。有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玩心重,安全意识不够高,设备运行中玩手机、听音乐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大诱因。要彻底消除这些现象,既要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采取安全教育,又要增添冗余安全度方面的设计,相关设计包括机械连锁装置、在驾驶室加装监控提示装置、指纹识别装置、防碰撞装置等。

4临时用电的改进

施工用电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电力使用中的触电事故也时有发生。施工项目可利用TN-S系统配置“三相五线制”系统,这样不但加强了触电保护方面的措施,而且对设备的正常运行没有不利影响。系统配置的关键放在对PE线及重复接地系统可靠性的把控上,在配电系统的使用中确保对电的安全使用。在施工现场要对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配电系统的规范性进行把控,禁止私拉乱接、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设置的混用以及用电设备未接漏电保护器,电气控制装置设置得不合乎安全规范等现象,特别是要加强移动式开关箱在施工现场的使用的管理及控制。有的项目在专业电工人数上设置得不够,经常出现无证电工私自拉接电线的情况。要想消除上述对用电安全不利的因素,既要严格遵守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又要在安全用电技术方面不断的创新。新型开关的采用能够规避很多不安全因素,实现用电安全。其具体方式是在开关箱内安装合适的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添加对线路用电情况提醒用的指示灯,并在箱体外部安装插座,运用滑动块对插座的使用个数进行控制。这样既能够达成“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的工作模式,消除私拉乱接的现象,又能够降低电工的工作强度,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及规范管理提供了可能性。

5门禁系统的运用

施工项目的管理方式中最受推崇的是实名制及封闭式的管理模式。实名制的运用对于施工项目的现场管理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能够避免许多管理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出入登记、恶性讨薪等问题的管理方面有很好的作用。对施工现场采用封闭的管理模式能够有力地屏蔽外界干扰,也有利于构建文明的施工环境。在施工现场的大门上设置门禁系统能够实现人员考勤登记及工时统计,更重要的一点是,在此处要求员工都佩戴安全帽,这是安全、规范化管理的需要,也是对实名制及封闭式管理作用的有力体现。门禁系统的设置方式包括刷卡、刷身份证、指纹或面部扫描等种类,现阶段效果最好的方式是指纹或面部扫描。门禁系统的使用提高了实名制管理的准确度,若能加上语音识别的方式,效果则更佳。在施工现场的大门处也能体现出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及标准化管理推行效果的优劣。

6构建安全体验区

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是施工项目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持续完善更新的事业,安全教育的形式也应该不拘一格,其中安全体验区是一种比较好的新型教育形式,直观且具有震慑性。在安全体验区中施工人员能够真切体会到各种不当操作行为导致的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失稳等事故场景,使施工人员意识到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常用的却往往忽略的安全措施的重要性。通过安全体验区的教育活动,能够显著提升施工人员对于不安全操作行为及潜在安全事故的警惕效果。安全体验区这种新型的安全教育形式可以成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应用的典型案例。施工项目管理部门应积极构建安全体验区,多多开展观摩、体验的安全教育形式,对安全事故的逼真体验比耳提面命安全措施要有效得多。

7结语

技术创新是一个企业能够长期发展的动力,建筑施工企业要不断挖掘自身的潜力,推进改革,把科学技术创新转变为生产力,将科学技术运用到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中,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方面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黄秀珍.浅析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标准化建设[J].江西建材,2015,(4).

[2]翟勇,刘继元.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实际应用[J].建筑安全,2015,(8).

[3]王廷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中的创新应用[J].建筑安全,2016,(12).

篇2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 [X947]

0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施工安全越来越重视,促使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都上升了一个层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逐渐降低。但是,由于我国经济、文化、政治等发展水平有限,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首先,对于政府监管部门来说,监管的交叉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只重视突击检查,忽略了日常监管的重要性;其次,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对于施工安全管理的投入远远不够,缺乏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安全基础薄弱;最后,从安全技术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安全防护装备过于陈旧,质量低劣等,根本不能适应现今建筑事业的发展步伐。因此,必须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其事故频发的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策略,才能够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建筑也更稳定、更快的发展。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其事故频发的原因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主要体现在:首先,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结构、规模及使用功能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导致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发生重大变化;其次,建筑施工过程的复杂性,使其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造成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复杂而多变;再就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技术含量较低,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造成建筑施工作业难以实现标准化,给施工现场带来了众多危险、有害因素,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

1.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

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总结起来主要是:①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②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不严;③施工过程中,建筑法律、法规等不能落实;④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⑤建筑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⑥建筑施工企业对于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等。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建筑施工过程中,非标准化施工现象严重,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必须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才能有效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2抓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策略

高效率、高质量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确保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的关键,是解决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手段。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质量,才能有效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安全问题。为了抓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可以采用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不仅是安技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更是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考核指标以及奖惩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切实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能够落实到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现。

2.2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技人员的素质及监管地位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取决于安技人员的素质。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对安技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选配责任心较强,管理及实践经验丰富的安技人员担任重要岗位,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为安技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切实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另外,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保证安技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监管地位,对于安技人员的工作业绩要予以肯定,在经济上给予奖励,激发安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安技人员能够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安全问题,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技人员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2.3重视专项整治、强化安全检查力度

专项整治就是要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结合建筑施工极易发生安全事故部位,加强检查力度,进行重点治理。首先,要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使用的脚手架进行整治,保证脚手架的材质及搭设方式能够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其次,要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整治,杜绝垂直运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的现象出现,并要加强检查,保证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能够满足规范及施工的要求;同时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防护的整治,保证安全网的搭设能够切实起到保护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应该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电、基坑支护及钢件等的整治,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切实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

2.4加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投入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质量,企业必须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投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投入;二是安全防护措施的资金投入。首先,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投入,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录用及培训,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其次,要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的资金投入,为建筑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同时要重视对施工设备的检查及维修,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能够落实到实处,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2.5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特别要注意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建筑施工企业可以经常组织员工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及政策,教育员工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要做好对企业新员工的培训工作,并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考核,保证合格后才可上岗。另外,建筑施工企业还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安全知识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等,重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除以上几方面之外,为了避免或者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给企业、个人及国家带来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建筑项目施工的特点及应急救援预案的需求,组织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对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确保发生事故时,应急装备及应急救援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避免或者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

3总结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保证建筑施工质量和工程项目效益的前提,更直接影响着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水平,切实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参考文献

篇3

2、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形成以施工企业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非”等监管职责,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督办公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3、工作目标。把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继续降低百亿元死亡率,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化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2015年,我市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全部达标,其中,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二、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4、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记有关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5、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

6、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2012年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100%;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

市城乡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措施。对取得国家AAA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同时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7、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企业要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信息监控平台的推行和使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做到可知可控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城乡建委将把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挂钩。

8、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

9、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建筑施工总承包特、一级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覆盖到企业的所有项目,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到2013年年底前,一律与项目部脱钩。要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10、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要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

11、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向工地派驻工地代表,并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2、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3、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

14、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和境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当地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进淮)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信用诚信体系挂钩,与招投标和安全许可挂钩。

15、严格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安全报监手续。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村镇等建筑安全监管薄弱区域的工程项目的重点监管。对于未办理安全报监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6、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办法,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建筑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及时予以媒体曝光。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查清并督促整改。

17、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8、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市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9、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业或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审核指标进行指标进行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20、加强村镇限额以上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主动和当地乡、镇政府协调,切实解决村镇建设和农民建房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村镇建设工程、农民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整合监管资源,实行分类监管,督促村镇建设限额以上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开展对农民建房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

21、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等规定,对因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含农民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赔,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足额发放。

篇4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为所有在我市注册并取得企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资质证书,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仍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

(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综合查验其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四)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已完成)制定方案。

参照冀建质[]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本方案力求细化工作要求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按部就班地对市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阶段(年5月底前)成立检查小组。

所有检查组成员均应进行专题培训,熟悉业务,统一标准,高效工作。

第三阶段(年6月)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方案要求,对照国家和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情况和结果进行详细登记,逐一建立台帐。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年8月31日前)检查结果复查。

篇5

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给予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加强无证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提高农民工岗位技能水平。

四、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领域要深入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活动,2011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95%;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0%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65%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55%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对取得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五、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规范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积极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

六、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不断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七、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

八、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九、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政府应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

十一、加强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规划、国土、建设综合执法管理部门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土地、规划、施工等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城乡规划、土地、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工程建设监管,对于未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基本程序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一)在规划区范围内。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实施的违法建设,由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区政府依法查处。各类未经规划批准的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建设、按照责任辖区范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规划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及主城区公共场所的违法建设;相山区政府、杜集区政府、烈山区政府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范围外的违法建设。

(二)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擅自占地进行建设的、不按批准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三)违反房地产管理法规或城市房地产管理程序的,由市房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四)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市城乡建委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区政府依法查处。

在区、县政府区域内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发生生产安安全事故的,根据分工,追究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

十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设立建筑安全监管机构,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的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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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

(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

(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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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除安全隐患

排除安全隐患能够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能够改善生产条件,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安排安全检查工作,要能够安排检查人员遵循安全检查标准,采用日常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能够注意以下几点:建筑施工人员的操作方法是否规范;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企业是否向施工人员发放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施工现场用电是否规范;临时急救用品是否齐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堆放是否安全;施工机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单位是否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等等。检查人员要能够认真检查,将每一个细节都检查到位,对于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能够从源头解决,并要能够制定一套安全隐患应对方案,做好后期复查工作。总之安全检查工作人员要能够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里,以保证施工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

建筑施工企业肩负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全体建筑人员的共同努力。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首先要能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工作,以此来提高企业主体的责任意识。另外,由于大多数施工人员是综合素养相对较低的农民工,因此还要能够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建筑企业可以采取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例如黑板报、宣传图片、安全培训班、施工经验交流大会、观摩安全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知识大赛等,这些活动形式各异,能够调动施工人员的参与积极性。建筑施工企业还可以针对不同的施工作业、环境、对象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中要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教育与一般安全教育相结合,要能够做好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能够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普及安全法律知识,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创新管理理念

创新能够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同样需要创新。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管理创新:第一,建筑施工企业要能够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还是采用一种事后处理的传统模式,主要以从以往的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来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但是这种方式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建筑施工企业要能够转变管理模式,加强事前控制,做好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二,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此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第三,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要能够在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便捷的优势。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施工现场安装一些监控设备,监管人员可以通过监视器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工作。第四,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关注施工技术的发展趋势,要能够引入一些比较先进的施工技术与机械设备,将那些落后的、安全系数低的施工设备淘汰掉,以此来提高施工安全。

四、增强执行力度

建筑企业需要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度,安全生产执行力就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操作与实践过程。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度,才能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才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如何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力度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道难题。笔者在总结建筑企业生产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两个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以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方面,建筑企业要能够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章操作现象加大惩戒力度。建筑施工企业要能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规制制度教育工作,让施工人员意识到如果进行违规操作或违章操作,是要付出代价的,是要受到惩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一旦发现施工人员有违章违规操作的行为,就要能够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罚,例如进行罚款、暂扣证书、通报批评等方式。这一惩罚措施必须要立即执行,这一才能够加深施工人员的印象,达到纠正错误的目的。

最后,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要能够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不管是企业中的任何人触犯相关规章制度,都要进行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企业全体人员的重视,才能够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筑施工企业要能够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此来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度,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系数。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还要能够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建筑施工企业在管理工作中,要能够对那些表现出色、认真遵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可以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两种方式,例如可以向这些敬职敬业的人员发放奖金、在企业内部进行公开表彰等方式。这种激励方式可以鼓励这些员工在日后的工作中保持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另外,通过这些激励方式还可以为其他施工人员树立学习榜样,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规范施工技术。这就可以提升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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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2005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6.5%。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业没有大桥拱架施工安装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三)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目前与建筑安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1997年颁布的现行《建筑法》,关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造成企业在招投标中,不规范竞争,为保证低价中标,压减应有的安全投入,埋下大量事故隐患。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从严执法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及时;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等。

(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量农民工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不务实、不严格,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从其特点看,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层次较多,事故易发,属高危行业;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多个环节;从政府监管主体看,涉及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电监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应积极推进“四个转变”:一是由对单一部门管理转向对全行业统一监管;二是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转向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依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铁道、交通、水利、电监等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有关专业监管,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加强相应的全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三)研究和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的治本质之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本途径。一是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增加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明确其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在从业资格和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应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修订、完善“两个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和实施办法,发挥经济政策对建筑安全生产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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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的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分包企业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全、拆除方案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县(特区、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要结合本地区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于6月15日前,研究制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15日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各县(特区、区、开发区)建设局。在此期间,各县(特区、区、开发区)建设局要对建筑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份,各地、各单位要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成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各县(特区、区、开发区)建设局要在7月25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方案、督查结果等有关情况报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7月下旬,市建设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地、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订和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事故瞒报的查处情况等。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各地、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人负责制。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到每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和每一个施工现场,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同时,要将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质量安全标准化活动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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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3)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除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学习安全常识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救援措施等。

3.3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注意培训的“全员性”。培训要覆盖所有与现场施工安全相关的各方人员,对内要涵盖全体员工,对外要包括可能进人现场的相关人员。避免职工因不懂职业安全常识与技能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人员因忽视职业安全而违章指挥,削减甚至取消安全防护投人,简化安全管理制度,淡化安全检查与整改;外来人员因缺乏安全意识而误人危险区域,误动设备操作系统或电器装置的开关或按钮等不安全行为而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要注意培训的“全面性”。施工现场是一个具体的工作范围,各种因素相互关联、制约,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既要使职工懂得安全常识“会安全”、能够识别危险“懂安全”,又要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要安全”。

三是要注意培训的“针对性”。建筑产品的单一性决定了具体施工现场的特定性,安全教育培训也必须适应这个特性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培训的内容必须紧密结合现场、现实生产特性来选择,让职工通过培训能够“及时、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意识到在工作中忽视安全的后果和重视安全生产所带来的效益。

四是要注意培训的“连续性”。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时间上是没有固定规律的,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忽视安全,就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施工现场的所有状态时时处在变化之中的特点,要求安全教育在时间上要保持连续性。

五是注意培训的“经常性”。要达到使职工时时处于“警钟常鸣”、具有“遵章守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应有的与作业性质相适应的操作技能。

六是要注意培训的“规范性”。安全生产是国家和企业的头等大事,安全生产必须以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进行,同时安全生产是在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保障措施,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所有现场安全培训必须以国家法规、方针、政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规范为依据,紧密结合现场施工实际进行,不得随心所欲、信口开河,要达到使员工知晓工作程序、明白操作要点、掌握作业标准,用技术促进安全、用标准、规范保障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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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construction team; safety produc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530.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

房屋建筑工地班组是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最基层的组织,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单元。本文针对从分析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在安全生产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查找问题的根源,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对策,以便达到加强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字全生产管理的目的,促进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2、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现状。

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习惯性违章,安全隐患一次整改率低、整改滞后,同类安全隐患重复发生概率高等诸多问题,因此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现状形势严竣。

2、1班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房屋建筑工地班组人员多由包工头召集本乡或外地的农民工组成的,既没有像样的就业培训,又没有规章制度,队伍素质差,连最起码的安全术语“三宝”、“四口”都不了解。

2、2班组习惯性违章现象突出。就是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按其性质分类,主要包含三方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在房屋建筑施工中,类似现象极为普遍。

2、3班组安全隐患一次整改率低、整改滞后现象普遍。房屋建筑施工班组对工地现场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往往滞后,一次整改率偏低,甚至对个别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延至该项作业结束方能完成隐患的闭环管理。

2、4同类安全隐患重复性发生的概率高。就是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往往存同类安全隐患重复性发生的概率高,工地现场安全隐患往往存在经常性、反复性。

3、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现状的整改对策。

目前,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了扭转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必须有针对性地抓好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再上一个台阶。

3、1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是搞好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没有规矩不成方园, 班组的安全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延伸,是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 3、1、1.建立健全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施工管理人员责任感。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之魂,是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明确规定工地班组成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任务和责任,做到工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职责明确、功过分明,从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工作协调起来,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工地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系统,有针对性地从根本上解决工地班组安全隐患一次整改率低、整改滞后现象。 3、1、2.积极开展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从根本上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工地班组习惯性违章现象。通过积极探索创新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以及认真学习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而形成一种优化作业程序,逐步达到安全、准确、高效、省力的作业效果。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是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的基础,它能够有效地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尤其能够控制“三违”现象的产生,从数字统计看出,建筑施工企业中所发生的事故有90%发生在工地班组,工地班组中有80%的事故是由“三违”现象引起的。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把建筑施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优化为“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把施工人员的行为限制在动作标准之中,从根本上控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工地班组习惯性违章现象,从而杜绝侥幸心理、冒险蛮干等不良现象的存在。 3、2全面提高工地班组长的素质是搞好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抓好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就是要明确工地班组成员在管理组织体系中的职责,特别是要全面提高班组长的素质。

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而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成效大小,取决于工地班组长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程度及所具备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和实际的组织协调能力。为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强对班组长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这就要求工地班组长必须要有高度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知识素养和安全责任感。不公要具备“超前意识、监督意识、事后总结意识”,而且要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带动工地班组整体素质的提升。 3、3深入开展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是搞好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文化源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的一种总结,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灵魂,因此任何建筑施工企业在原有的企业安全文化大背景下,深入开展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是抓源头、促管理的有效手段。 3、3、1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工地班组的综合素质。

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实践表明,80%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由于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工地班组员工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1) 要坚持先培训后务工,先教育后上岗的指导方针,努力提高工地班组员工的安全素质。(2)要加大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培训,制定有针对的预防措施和技术方案 ,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安全生产交底,从原头上消除工地班组员工不安全生产行为。 3、3、2要做好工地学习型班组建设,从源头上改变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现状。搞好房屋建筑工地学习型班组建设,一是要培养工地班组良好的学习氛围,形成一种尊重知识、学习知识的氛围。二是培育团队精神,提高团队凝聚力,依靠团队力量发现安全隐患,解除安全隐患。三是深化工地班组自主管理,从细节入手采取宏观控制与微观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员工自主管理相结合,促进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成为工地班组一种自觉自主的员工行为,成为自觉保证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不竭动力。 4、结束语

影响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的因素诸多,但是没有捷径可走,核心在于预防。因此要全面改变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局面,必须做到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和工地班组文化建设的“三落实”,才能有效地提升房屋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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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管理、促进安全是目的通过严格的行政审批程序,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对建设过程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再教育、再发动、再促进,起到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促进安全的推动作用。首先,政府对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原先的管理监督均以抓两头为主,对好的企业和差的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通过本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对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建立了档案,有了基本的数据资料,为政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方向,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其次,通过本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工作,使企业法人充分认识到了自身的安全责任;使企业初步了解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重要性,有效地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落实责任,加大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力量和投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所有企业都对照建设部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进行安全生产自我评价,促进企业提高内部安全管理水平,以及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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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什么是安全管理体系?体系又叫系统,是由两个以上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所组成,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例如,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就是一个体系。建筑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以保证施工安全为目标,运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把安全管理的各阶段、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既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建筑施工企业的实践经验说明: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是加强和实现全员安全管理的组织保证。一个建筑企业,除工程队外,还有机械队、加工厂、汽车运输队、后勤供应等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同时把施工作业队、服务性的专业分队包括在内,形成一个安全系统网络:工程局、工程处、施工队建立起安全管理组织;搞好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实行科学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法;有一套严格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有一套科学的调查处理事故程序、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劳动纪律;有赏罚严明的奖惩条例和相关制度。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在于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通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可以把全体职工组织起来,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能,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有效地保证施工生产安全地进行;可以把企业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联系起来,使企业安全施工有坚实基础;可以把企业内的安全信息相互沟通起来,使企业安全管理活动上下衔接、左右协调,综合处理,迅速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得到处理。所以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是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的重要标志。

2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

根据系统论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构建的思路,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2.1有明确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安全方针是施工企业每个职工在开展安全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和依从的行动指南。安全目标是企业根据安全方针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开展安全工作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安全计划是制定实现安全目标的具体计划和措施。每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计划,才能把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使安全管理体系协调而正常运转。

2.2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一部分人去抓很难奏效。为此,必须明确规定企业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检查有依据,评比有标准,建立一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奖惩办法和具有安全否决权的评比管理制度。

2.3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为使安全管理体系卓有成效地运转,建筑施工企业各部门的安全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就应建立一个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的综合部门,作为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在开展安全管理体系活动中的主要作用是: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由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施工性质、生产技术特点、生产组织形式所决定。工程局、工程处设安全生产委员会,施工队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它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决策机构,是协助企业领导进行安全决策和协调的参谋,同时又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劳动作业条件的改善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协助局、处长推动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地方政府的劳动安全卫生行政法规、行业安全卫生标准、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组织制订和修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贯彻执行;协助行政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研究制订和执行防止事故的措施,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按期落实;组织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安全科技文化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经常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发现和督促解决不安全因素,对严重威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情况,有权下令停工整顿;掌握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保护工作;参加本企业新、扩、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生产、竣工验收、试运行工作,提出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的要求;指导下级做好安全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提出并督促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具体来讲,做到以下几点:1)统一组织协调安全管理体系的活动,帮助和推动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活动的计划性,把安全管理体系各方面的活动纳入计划轨道;2)对各部门的安全职能和承担的安全任务,进行经常的检查和监督;3)统一组织安全管理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并使之充分而有效地发挥作用;4)掌握安全管理体系的动态,积极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提高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

2.4建立高效而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劳动安全卫生信息是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的依据。要使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必须建立一个高效、灵敏的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规范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企业内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应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卫生信息,并设专人负责处理。

2.5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管理体系应建立在保证建筑安全施工和保护员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在建筑施工生产的各环节,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例如,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班组事故为零活动等。

2.6实行安全管理程序化和管理业务标准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就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工作经过分析,使安全管理业务工作过程合理化,并固定下来,用图表、文字表示出来。安全管理业务标准化就是将企业中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办法制订成统一标准,纳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实现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和标准化,就可使安全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避免职责不清,相互脱节,相互推诿等管理过程中常见的弊病。所以,它是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又是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2.7组织外部协作单位的安全保证活动。建筑施工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是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安全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要求制造厂家或租赁单位所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品必须安全可靠。这就关系到外部协作单位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方面的安全性、可靠性的保证。这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