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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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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安全管理

篇1

二、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全管理办公室,由赵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同时选好、配强工作人员,做到人员到位,同时完善办公设备,强化办公职能管理。(责任单位:镇安全生产办公室、镇行政综合执法所、镇交管办)

二是健全机制体系。由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镇党政办配合完善相关制度,做好相关制度上墙工作,要建立健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同时与各村(社区)签定《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对全镇村级班子的考核,同时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实现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镇交管办、党政办、安全生产办公室)

四是推行例会制度。镇安全生产办公室、镇交管办要定期组织全镇驾驶人员召开工作例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向广大驾驶人员进行讲解,要做好会议记录和驾乘人员学习记录,同时要着力做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做好事故分析报告备案工作(责任单位:派出所、镇交管办)

篇2

农村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村道路交通快速发展,农民出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由过去主要以摩托车、自行车为主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型客车、面包车等多元化交通出行方式转变。农村地区小型客车、面包车的增长速度快,交通工具和道路的飞速发展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近年来,中国加大了对农村公路的投资建设,截至目前县与镇之间的公路建设工程大部分完成,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稳步推进。由于山区地形复杂,道路多依山逐水而建,存在典型的山大路窄、曲折蜿蜒、坡陡弯急、临库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基于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农村道路安全的严峻形势和发展需求,应不断建立健全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运营环境。因此要积极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而不断探寻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有效措施。

2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自然地理因素引发交通事故

农村多处在山区丘陵地带,山脉较多,地形复杂,地势变化多端,很多道路多依山逐水而建。尤其在山区,多以炸炮的方式开山修路,土层植被涵养能力薄弱,雨季山体崩塌极易发生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且夏季雨水多,遭受暴雨的袭击,道路极易被洪水冲毁、坍塌,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季节因素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较大,夏季雨水增多容易引发山洪,冬季雨雪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也很大,山区冬季雨雪天气较多,道路易上冻,车辆摩擦力低很容易发生事故,尤其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2.2道路基础设施薄弱引发交通事故

山区道路的建设目前以村级单位为主实施村村通道路硬化工程,道路较窄,很多乡村道路在建设过程中资金不足,地方财政有限,加之没有经过系统规划设计和施工,建成后也没有资金保障进行正常的维护,日积月累造成路面坑洼不平、路基松软、道路等级低等状况。且道路两旁的交通标志线、防护墙、隔离墩等安全防护措施也落实不到位。在崎岖的山间避让车很困难,尤其是在转弯处,很难快速做出反应。车辆通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种具有灾害性的自然气候,例如自然地震、洪涝、强风、暴雨等,这些自然灾害会对农村正常交通出行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随着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汽车、电动车逐步发展成为现代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交通客流量也在快速增加,尤其是在召开重大活动、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等时段,道路交通的客货运量远超过道路承载能力,会对农村道路交通正常运行造成影响。主城区以外的山区交通基础设施缺乏,红绿灯、斑马线等在省道与乡道交叉处才有,交通照明设施严重缺乏,大部分路灯设国道、省道、主城区和旅游景区,山区道路照明设施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山区坡陡弯多,又缺少必要的交通设施,人们夜晚出行时安全隐患较多[1]。

2.3混合交通引发交通事故

山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农村居民普遍收入低,乡镇居民收入较高,农民出行大多依靠自己的双腿或者是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电动自行车以三轮电动车居多,方便农民外出采购、搬运等。一些家庭收入较高的农村家庭会使用面包车和小轿车等作为出行工具。向山区内运输石子、砖等建筑原材料时,以农用车为主要运输方式,加之区内国道和省道穿境而过,客车、公交车、汽车、货车等混合并行,混合交通问题突出。除主城区外农村道路大部分没有划分车道,很多车辆行驶时不仅不遵守靠右行驶的规则,甚至超出界限,占用对面车辆的车道,同时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等小型车辆也会混杂其中,各类车辆车况参差不齐,令人担忧。因为农村经济收入相对较低,绝大多数农民购买交通工具时会选择价格相对低的车辆,这些车辆安全性能相对较差,比如三、四轮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拖拉机、简配的摩托车等,有的人甚至购买报废车的二手车,这些年久失修的车辆一旦上路,无异于定时炸弹,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2]。

2.4政府管理不严引发交通事故

警力不足是目前中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在经济不发达的山区尤为突出。因此,除对重点乡进行突击整治外,乡镇中队只能管辖辖区主干道,而大部分县、乡、村道路则存在失控漏管情况,交通违法问题突出,交通事故频发。同时,有些群众对交警部门依法查处交通违法的行为不理解、不配合,有的村民甚至对交通法律有抵触情绪,阻碍了民警日常执法。交通管理模式相对单一,只关注城镇和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对交通道路所存在的隐患没有进行及时排查。没有建立预防机制,侧重于事后处理。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新开通的道路数量逐年增加,政府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不足导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措施不完善,交通安全配套防护设施严重缺乏。此外由于同区县地方财政收入较低,分配的村村通公路建设资金仅够用于路面工程,购买乡村公路安全保障设施的专项经费不足、养护维护的力度不够。后续的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投入的资金得不到保障、筹措困难,而由之前的泥土路变为板油路、水泥路,村民已心满意足,也不会去再追求这些安全保障设施,有关部门没有真正为农民办实事。

2.5农民安全意识薄弱引发交通事故

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还相对薄弱。虽然交警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断创新交通安全宣传的工作形式,但是广大农民还是缺乏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能正确理解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危害认识不到位,认为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无关紧要,各种交通陋习普遍存在,比如行人随意乱穿马路,与机动车抢行等。此外,在农村无证驾驶已成为一种风气,当交警拦下他们时,有人甚至认为是交通管理部门在故意刁难他们,因此对交通管理工作极其不情愿不配合,根本没有意识到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家人和他人会造成严重后果。在偏远的农村,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违法载客、行车、走路,逃避处罚、抗拒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超速超载行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现象仍广泛存在,这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比例很高,已经成为导致农村地区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对策

3.1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运行机制

转变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模式,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团体、企业、公众多方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不能单纯只靠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要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要广泛建设“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实行交通安全与乡镇领导、包村、挂职村干部以及村委会干部政绩挂钩的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及时处理各种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加强管理及执法的及时性和威严性。严格执法是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最根本的方法之一。加强道路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作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使交通参与者牢记交通法律法规,坚决遏制违纪行为。加强农村基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优化警力,强化公安交警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岗位学习、交通业务知识培训和管理技能的学习,提升其素质。同时可以采用志愿者形式,招募学校学生和业余人士,经过培训后成为交通协管员,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3]。

3.2加强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要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建设的投入,政府应积极克服困难不断筹集资金。积极安排预算,用于建设农村公路安全工程,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可学习神农架林区农村公路安全工程建设的经验,引导企业为安防工程配套建设的资源开发活动增加投入,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建设农村公路安全设施,鼓励企业和个人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捐资出力。鼓励使用道路、安全设施冠名权,开发路边资源。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和维修资金。加强对农村公路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政府要想办法募集资金用于道路建设,扩大车流集中以及流量较多处的路面宽度,尽快硬化山区道路。如果不能提前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那么就很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以至危及人身安全。因此保证设备状态良好的关键是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这同时也是保证运营安全的关键。

3.3加强对农村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造成交通事故的要素是人和车,目前中国对农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不到位,相应的管理部门没有掌握农用车和司机的基本情况,不能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管理和调控。农用车辆、司机数量快速增长与管理滞后之间的矛盾,是山区农村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要用有效的方法对农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排查的同时进行有效治理和安全教育。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对车辆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降低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的概率。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该在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影响列车正常运营。为设备设施制定完善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车辆运输安全。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标准,坚决杜绝报废汽车、拼装汽车、改装汽车上路。定期深入农村、社区,以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管理重点,推行机动车村级化管理,对农村“三小”车辆登记和驾驶证申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流动车管所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为群众车辆办理牌证,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强化监管,加强对乘客安全的监管,加大对运输车辆、客运车辆的检查,坚决禁止驾驶技术不高、作风不良的驾驶人从事客运,坚决禁止拖拉机和客车等农用运输车运载乘客。发现道路交通危险源时及时控制,促进群众之间相互监督,对及时控制风险源的群众给予褒奖。实施安全巡查责任制,按时巡查、随时抽查。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多角度分析交通事故原因,完善应急预案细节,尽量使应急预案更具体更易懂,以便实施时易上手[4]。现行的城市轨道交通法规政策中,虽然对安全管理有着原则和定性的要求,但是缺少具体的管理条文和一些定量的衡量标准。安全管理法规是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所以要建立完善的、针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法规体系。

3.4加强对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

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在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素质上下功夫。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故为主,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强化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让人们知法守法,让群众参与、社会各界积极配合,营造强有力的安全氛围。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农村群众报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防护常识,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农民自觉依法文明出行,将交通事故消失在萌芽状态。道路运营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还要增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视力度,使司机、农民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对全民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开展一些交通安全培训或者实地演练活动,使广大群众对交通事故事件的危害有更加全面且深刻的了解[5]。只有当群众真正参与到交通安全活动中才会对该类问题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也才能全身心配合交通安全工作,并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可经常向群众发放出行安全指南,举行安全知识问答讲座,邀请群众参与到互动中,开展交通安全有奖知识问答。在当前信息化时代,可通过信息化手段来加强大众对安全突发事件的认识,可以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介向公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裴玉龙,王炜.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及预防对策[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2]史骄麒.别让“村村通”变成“村村痛”[J].中国乡村发现,2020(2):147-14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R].2019.

篇3

二、切实强化重点监管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的执法检查,坚决管好路面秩序。交运、运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督促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病车”上路运营。安监部门要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深化专项整治和危化品运输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职,确保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不发生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到村社、农户,对重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教育,对本辖区“五小车辆”和微型面包车全面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公安、交运、安监、运管、农机等部门要抽组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从4月29日开始,对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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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

制订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巩固深化各项工作,并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

结合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和2016年“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以会议、公开栏、标语、短信、大喇叭、QQ群、微信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手册和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等宣传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上报相关图片资料);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定期与机动车业主及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或个别驾驶员谈话全年不少于一次;以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杜绝违法违章驾驶和违法经营行为,曝光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提高驾驶员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二)健全台账,创新管护。

1、健全台账,各村建立健全机动车10个台账(驾驶员台账、道路基本情况台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交通事故登记台帐、勤务台帐、工作日志台账、交通违法劝导、查纠台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台账、道路交通安全信誉台账)。

2、创新管护,村民委员会在本村公开招聘公路养护人员,签订公路养护合同;负责辖区内公路的养护和巡查,对公路沿线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柴草的乱堆乱放、乱晒粮等行为进行劝导,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同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村做好对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考核工作,督促落实了养护任务,确保道路畅通,保证行车安全。

(三)增添农村道路安保设施。

交管办和各村社区于2016年月底前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特别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提出需安装警示、警告标志,设置波形护栏、防护墩、防护墙、警示墩、警示桩建议。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的危险路段,落实专人严格值守。

(四)优化机制,形成合力。

各村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定期会议制度(每月一次)、值班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文明劝导制度,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意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分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完善交通安全日常巡查、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文明劝导、公路养护等运行机制。

(五)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1、在全面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时,重点抓好各类节假日、逢场天、车辆流量较大、群众集中活动、学生上学和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劝导和监管。

2、加强对农村公路客运、摩托车、农用车等重点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全力配合街道交管办、安办组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年初邀请农机监理站、交管大队、派出所、司法所召开专题培训会,以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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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以来,我们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专班推进,精准调度,严管实控,狠抓整治和完善健立长效机制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12.24%,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农村地区道路设施基础差、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差,成为我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短板。要坚定不移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要把抓好全市尤其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当前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年底检查在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已纳入《2020年度县市区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涉道路交通安全指标计分细则》,同时我市也将其纳入2020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评估,道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你们都是参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门,要绷紧弦,确保绩效评估不丢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圆满收官。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重点工作

(一)要抓好县域道路交通安全的协同共治。今年以来,交警大队深入落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人、车、路、企、政”五大要素,对全市206个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其中一类风险村社区45个,唐洞街道、东江街道、州门司镇、白廊镇一类风险村社区占比较高,其他各乡镇街道均存在一类风险村社区。各乡镇(街道)、道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和农村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安全管理职责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尤其要突出一类风险村社区的管控,抓实“三临”路段、马路市场、农运车辆、非法营运等重点隐患和“两客一危”车辆管理等工作。

(二)要抓好“农交安APP”的落地落实。“农交安APP”的使用已纳入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要动员“两站两员”利用“农交安APP”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既是考核评估工作的需要更是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用的、实效的工作方法。目前,各乡镇(街道)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两站两员”的重视程度及管理情况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工作推进落后的乡镇(街道)要认真反思,知耻后勇,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做到守土尽责。

(三)要落实道路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强化道路日常巡查,突出恶劣天气巡查,及时排查上报隐患。要立足长效抓隐患整改,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不仅要抓具体问题的解决,也要借势发力,着力从思想上、机制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性问题,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篇7

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

目前,营山县有铁路1条,在建高速公路2条,省道1条,县道13条,乡道35条,通村公路1 185km,公路总里程达到1740余千米,基本实现了乡乡通油(水泥)路,村村通公路。全县有机动车4.5万余辆,驾驶人员6.1万余人。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具有点多线长、面宽量大,管控难度大、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等特点和问题,因此,营山县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升为党政工程、安全重点工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新以交管办、联合执法中队为核心的组织格局,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设指挥部

营山县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山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当于指挥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例会,专题听取相关部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约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乡镇,加大管理力度。

建交管办

在公安交管大队内,营山县设置了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交管办”),县交管办负责动态掌握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工作进展。各乡镇也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将该县原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岗并入乡镇交管办,与乡镇安监办合署办公,综合协调和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立桥头堡

营山县在全县成立了10个片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并把这些队伍建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桥头堡”,活跃在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的最前线。联合执法中队履行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克服了原有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岗执法主体不合格、运行模式不规范、执法效果不明显等各种弊端,实现整合人力资源、提高管控能力、节约执法成本、延伸管理范围、前移服务窗口的工作目标。

巩固根据地

营山县的53个乡镇,都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及驾驶员协会,组织开展驾驶员自我学习、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教育活动,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另外,营山县在每个行政村确定2名义务交通协管员,负责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信息上报工作,对交通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道路安全管理网络,实现道路安全管理力量全覆盖。

源头治理 严格执法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通常具有警力不足、鞭长莫及的问题,营山县坚持走社会化综合治理之路,在“人、车、路”上做文章。为调动群众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完善农村公路网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营山县充分发挥农村联合执法中队的重要作用,构筑起源头管理到位、路面管控到位的防控体系。

联合执法

在日常巡查中,联合执法由中队长带队,各乡镇选派的干部任协警,协同开展工作;采取以“交警赶场”为主,点面结合、动静结合、重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头)监督等方式,依靠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综合运用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记分、通报、曝光等行政管理手段,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依法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行车秩序。

农村婚丧嫁娶、重大活动涉及集中统一用车,要由村委会报乡镇交管办审批,在联合执法中队备案。联合执法中队派出专业执法人员,对驾驶人员资质、车辆状况、车辆运行进行全程监管。

通过道路交通联合执法中队的强力监管和严格执法,使农村道路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的4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明显下降。

全民参与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山县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五进”(进村社、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设农村道路安全课程,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作用,把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每一所校园、每一个家庭;坚持在县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栏》电视节目,播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定期报道典型案例;同时,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承诺”活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激发全民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全域管理

营山县把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重点,放在建设畅通安全的农村公路上,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建设。不仅牵头整合资金进行农村公路建设,还大力开展“裸路”整治行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对村道公路加装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桩、交通标识等设施,着力消除村道公路安全隐患。另外,营山县各行政村在村委会的倡导下,自发组织成立村道公路养护队,把公路养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在养护队的带领下,村民自愿投工投劳投钱,实现村道公路村建、村管、村养,确保全县农村公路的通畅安全。

规范客运市场

针对农村车辆基础信息不全,无牌车辆较多等具体问题,营山县出台加强社会车辆管理的专门文件,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单位,并由各乡镇交管办牵头,建立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台账,对车主姓名、年龄、性别、经济状况,以及车辆来源、号牌、驾照、车况、年审年检、保险、使用等情况登记造册,实行“一车一人一档”,做到条目清楚、信息准确、更新及时,对农村车辆及驾驶人员实行户籍化管理,准确掌握源头信息。

自2008年以来,营山县成立专门的打击非法营运办公室,对全县“黑车”进行拉网式摸查,及时掌握黑车运行动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一牵头,三联动”(政府牵头,部门、地区、社会联动)的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

营山县提出“路站运”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完善农村客运网络。积极探索“农村班车进城,公交客车下乡”的运输模式,基本形成了以县城区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连接城镇、辐射乡村的农村客运通达网络,实现“路通、车通、人通”。

保障到位 务实高效

如何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营山县树立了长效管理、长效发展的理念,在投入上出实招,在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经费、装备、人员等各项保障。

篇8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目前,由于农村实现了“村村通工程”,使乡镇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村之间相互全面贯通,使整个农村道路呈现交通方便,但同时也出现了道路相通里程线长、道路分散、路弯道多、岔道路口密布等特点;

因此,“村村通工程”的实现,成为农村农民致富的翅膀;

同时,从交通安全上讲,由于路面安全设施不配套、管理跟不上,也给农村道路带来了安全隐患。

2、农村驾驶员,特别是“五小车辆”的驾驶人安全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观念落后,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现象较为普遍,农用车、摩托车载人超员现象严重,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是目前农村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3、目前,就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来讲,普遍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交通安全隐患,其主要表现在大多数道路缺少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道路行车面狭窄、路与路交叉点多、行驶视线距离短,危险路段多,缺乏安全标识,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4、由于交警部门的警力严重不足,对偏远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常是能想得到而做不到,就导致了对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呈现出严重失控的状态,也就造成了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威胁农民群众出行安全的事实情况。

二、对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想法

第一、农村派出所能熟练掌握社情民情,管理实有人口,治安管理网络完备,给参与道路交通管理提供了方便,农村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可以将“五小”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纳入管理,并采取以人管车的措施,来加强对“五小”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进一步普及办证率和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基层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重要一项工作是加强对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和巡查,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形成经常化,达到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效果,将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早、及时、全面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一方面能有效地加强交通信息情报网络建设,便于提高整体信息质量,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坚实的信息工作基础;

另一方面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搞好农村社会治安,同时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在农村派出所设立兼职交警工作人员及经费保障

1、兼职交警上岗,须经交警大队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执行职务。考试合格后确定的兼职交警由县交警大队审核后,报市局交警支队政工部门审查、市公安局政治部备案。

2、农村派出所为兼职交警提供适应工作的办公场所,增挂“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XX大队驻XX派出所交管室”牌子,并购置计算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安装使用公安信息网和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和执法执勤装备。

3、兼职交警履行交通管理职能时,统一使用交警大队的执法规费票据,其经费、财务帐目纳入交警核算体系统一管理。交管室适用简易程序对“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列入县财政预算,用于工作经费。

四、农村派出所兼职交警人员的职责

一是协助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排查登记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维护辖区县乡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查处适用简易程序的“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其他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对车辆先行查扣并及时移交交警大队处理。

三是协助交警大队先期处置辖区交通事故,如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等,并依照规定处理财产损失1000元以下,要求其前提在没有人员伤亡,当事人无异议的轻微交通事故。

四是协助交警大队开展对农村 “五小车辆”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基础台帐,有序地对农村“五小车辆”和驾驶人,开展办牌、办证的前期受理和导办工作。

五、对农村派出所兼职交警人员的管理考核及要求

1、交警大队加强对兼职交警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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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的高度,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积极研究解决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针对我县道路基础薄弱、安全设施缺乏及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实际问题,要把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彻底改变“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交通事故难以掌握”等模糊认识和消极态度,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认清形势,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近年来,虽然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但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中所占比例仍然偏大。2008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31人,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26起(摩托车9起),死亡26人(含道外),直接经济损失48.11万元。究其原因:一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仍旧薄弱,道路隐患突出。2008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2416.035公里,其中,县乡道路1947.035公里,占80.59%,三级以下道路2343.035公里,占96.98%;二是客运车辆少,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需求;目前全县营运车辆共有306辆,其中出租车124辆,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三是机动车辆明显增加,特别是摩托车增加较快。全县有近9万辆机动车,其中农用车2千多辆、摩托车6万辆;四是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依然显得薄弱,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存在失控漏管现象。全县现有交通民警25人,交通协管员29余人,但就2416.035公里且仍在增加的通车里程、基数近9万辆机动车和5.8万名机动车驾驶员而言,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十分薄弱;五是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见人就拉,见车就坐已成陋习;六是大量农用车、摩托车无证驾驶和车辆安全性能没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给和谐*建设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因此,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机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一)县政府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明确或聘请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将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四)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从县到县直部门、到乡(镇);县直部门干部、乡(镇)干部、村级干部到驾驶人,层层签订安全管理、安全驾驶责任书,各级有关部门实行“一车一档”、“一帮一”、“一盯一”等管理办法。

(五)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安监人员、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形成既分工、又协作,横到边、纵到底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六)将行政村交通协管员经费补助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9〕3号)文件精神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完善乡(镇)包村、村包组、乡(镇)干部包片、单位包职工的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红白喜事”、传统节日、赶集(场)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集(场)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搭乘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杜绝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农机安全管理站、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

(三)县公安局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04号)和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筑公通字〔2007〕6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派出所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宣传、机动车入户登记、建立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帐、开展道路隐患黑点排查等作用,加大在县、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监管力度。协助有关部门清除占道、黑点排查治理工作。协助驻村(片)民警、治安联防队员、村支两委、村民组长加强源头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交警对辖区内机动车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和安全形势研判制度;二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严管长效机制;四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五是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辖区内道路畅通有序,不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采取打突出、打重点的形式,达到带动一片的效果;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源头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和监督各类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七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农用车、报废车及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并从县城中心辐射到乡镇到村。

(五)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发证工作的全面检查,严格查处违法发证行为;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并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车辆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等问题,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

(六)县交通局要加大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村村通”公路建设、管养的投入,完善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牌,逐步改善乡村道路通行条件。对存在严重交通隐患的重点路段和危险路段,明确责任,抓紧整治;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客运方案,构建覆盖农村所有集镇、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四通八达客运网络,逐步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七)县教育局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八)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发现的非法营运,非法载人的机动车和摩托车超员、未戴头盔等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同时,加强内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九)县安监局要加大对有关部门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部门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疏堵结合,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黔府发〔2008〕3号)的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重在治本的原则,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一是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突出农村客运站点规划、农村客运线路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等重点,加强和规范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二是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方针,力争农村公路发展建成一条,验收合格一条,客车通达一条;三是在确保营运安全前提下,简化农村客运班线审批手续,做到随到随办;四是通过减免相关税费等措施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客运,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五是增加营运车辆(县城增加出租车、乡镇根据实际确定);六是统一营运车辆颜色,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七是组建赶集(场)车队;八是统一核定农村营运票价,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驾驶人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一是采取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加强人民群众的日常教育和行为约束;二是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在街道、主要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解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政策措施,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摩托车超员、超速的严重危害性;四是利用身边案例教育群众,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遵纪守法和交通参与的自觉性;五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发挥交通安全文明单位的辐射和示范功能,达到宣传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辖区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乡村干部、交通安全协管员、交警大(中)队、派出所民警、安监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辖区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大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针对全县道路的实际情况,一是组织交通、安监、公安、农机等部门加大对全县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二是统筹安排、有效整合各项交通治理专项资金,加大对道路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辖区内道路通行条件,提升道路等级,改善道路状况;三是逐年加大对公路建设、管养的投入,逐步治理通行公路的交通安全隐患;四是交通部门加大对通乡、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并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五是县政府继续将道路隐患治理纳入为民办实事之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特别危险的道路增设1000米防护设施和20块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三)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针对道路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经常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严防漏管失查,形成严管重惩的高压态势,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失控漏管问题。

八、加强督查,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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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镇、村、社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对镇内172.842公里农村公路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有效保护交通建设成果,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推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工作机构

(一)加强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祥符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刘伟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和督促。

(二)成立村、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各行政村(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指挥、落实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监管职责;村主任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员,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监管、劝导职责;落实各社社长担任劝导员,负责所在社道路效能安全宣传、劝导,配合各级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镇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配合,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生产、市场和装载等环节的源头管理以及超载超限行为的路面管控。

(一)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协同配合,开展拖拉机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证书行为,依法打击制、贩假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

(二)国土所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河道砂石、矿山等重点货运源头和货运站场的监管,监管制止超载超限车辆出站、出场;

(三)工商所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买卖拼装、改装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电动车等行为;

(四)交管办负责农村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农村道路日常巡护制度并做好工作日志,在通客车的乡村公路逐步增设必要的错车道,在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重点危险路段上,按要求逐步完善必要的警示标志或安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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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经费保障、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考核逗硬;建立常态化管理队伍,净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要素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组织机构,强化责任倒查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有序进行,县农牧和科技局成立以局长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农机股、农机监理站等相关同志为成员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农机监理站。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各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农业部门负责人为行业监管第一责任人。落实经费,组织、指导我县活动的顺利开展。在认真分析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对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发展趋势做到总体把握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方案和系列活动的具体计划。

(二)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责任体系

我局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构建由地方政府负总责,我单位主抓和乡(镇)“交管办”协助参与的管理体系,明确定位工作职责,县、乡(镇)、村、村民层层签订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安全责任书,逐级量化工作任务和目标,切实从源头落实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人员不缺位。

(三)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保障体系

我单位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争取财力和物力支持,配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需的软、硬件装备设施。一是争取地方政府积极给予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的办公场所,配置必需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为提高“交管办”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提供条件。二是协助乡(镇)村委会要落实专门的劝导人员,负责对辖区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三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相关管理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四是各县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并主动参加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及时清理拖拉机在前阶段清理统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拖拉机底数,建立相关拖拉机驾驶员档案,积极与各乡(镇)“交管办”和相关部门配合,及时准确地采集录入拖拉机、驾驶人员基础信息、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员基础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等基础数据,建立一套完整准确的共享资料。

(五)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结合实际,制订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充分利用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年”活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创建“平安农机”等活动契机,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弘扬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依托当地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资源优势和执法优势,协同乡(镇)“交管办”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上道行驶的拖拉机重点查纠辆超载超限、黑车非驾、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改、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七)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坚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整治力度,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建立明细台帐,制订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随时为公安交警和安监部门提供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基础信息,并保证数据及时、准确,配合完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提供应用需求。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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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地区交通工具安全性能普遍较差

农村地区由于交通管制不够严格,加之经费有限,许多交通工具的使用年限都较长,缺乏一定的安全性。尤其是在一些边远的农村地区,摩托车等就是当地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这些交通工具普遍价格较低,符合当地比较低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但实际上,这类交通工具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证,行车安全也难以得到保证。需注意的是,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原因和道路等问题,这类安全性较低的交通工具在我国农村地区越来越多,相关的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复杂。这类交通工具不仅耗油量大,其存在的不稳定性和危险性也是极需处理的潜在隐患。2.农村客运存在着运量与运力的矛盾农村地区由于大型交通工具的缺乏,所以客运量和客运能力之间的矛盾一直都存在且越发明显。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与外界的交流日渐加强,农村居民的出行需求也越来越大。而由于交通工具的缺乏,以及相关人员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忽视交通工具的承载力,强行增大运量,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尤其是一些经济条件和道路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客运量和客运能力的矛盾更加明显,甚至有部分人员为从中谋取暴利,忽视了交通工具的基本安全设施的配置。

3.市场秩序长期混乱

由于许多不法分子趁机从中谋取利润,许多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都没有合法的驾驶证书和驾驶资质。这类人群的出现对当地的市场运行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也为当地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此外,由于在全国范围内的具体交通管理制度并不完全相同,车辆的挂牌政策规定的也有所不同。许多车辆驾驶员便趁机打法律的球,披着“合法”的假外包装进行非法运营。这类现象在当前的农村地区仍旧比较普遍,导致我国许多农村地区的市场混乱,管理难度也比较大。

4.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

由于资金、管理人才等缺乏,许多农村地区的交通管制都缺乏一定的管理效力,管理力量比较薄弱,相关的执法工作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农村交通市场的混乱和安全隐患的长期存在。农村的交通线一般具有线路较多、路况质量差等特征,由于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力有限,加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缺乏,交通管理人员难以顾忌到每一条交通线路。此外,由于相关的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的缺乏,交通管理人员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和实地调查也比较少,缺乏有效的、全面的管理体制,导致许多农村交通道路处于失控的环境,违规现象、安全事故等时有发生。

二、强化农村安全管理的措施

1.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是促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性提高的重要措施。可尽量争取获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一方面,由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交通管理条例的改进和完善。例如制定交通管理对农村交通工具种类的明确限制和规定,对超过运载能力的现象进行更严厉的惩罚等。通过制定严格的交通规范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效率。另一方面,可完善每个分区的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员配置和相关的设备配置,加强对违规现象的惩治,加强对“三无”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惩治力度等。通过完善交通管理制度和加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能够有效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性。

2.推行农村便民利民措施

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主要是指给予农村地区居民的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聘请驾驶技术娴熟的驾驶人员;政府加强农村主要交通线路的修缮;以及交通部门多进行对居民的实地调查,提供更多的服务等。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使交通工作人员能够实现从劣势向主动管理的转变,加强对农民群众的了解,和对基层情况的掌握,以便于更好地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并且,交通部门人员可主动上门服务,为居民开办车辆牌证等,并对居民进行交通基本常识、交通管理奖惩制度等知识的普及,进而提高农村居民的安全意识,有效解决农村“三无”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

3.健全农村交通标志的设置

健全农村交通标志的设置,是促进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渠道。农村地区交通线路路况较差,道路规划等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许多交通道路甚至缺乏必要的交通提醒标志和路标等。甚至许多根本无法允许车辆通行的道路,也由于道路标志的缺乏,使得许多车辆强行通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此类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方面,加强对路况较差的道路的补修,提高其安全性,以使其能够满足基本的行车需求。另一方面,完善相关的基本交通标志和标线等,严禁危险路段的通车。

三、结束语

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该概率,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通过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推行农村便民利民制度,以及健全农村客运管理制度等方式,能够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交通管理的健全和完善,提高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作者:彭志伟 单位:广东高州市第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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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1、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多样。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广泛普及,年内农村群众交通法规普及率要达到80%;农村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2、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基础建设完善。各镇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计划、有实施方案、有会议记录、有机动车驾驶人宣传教育档案、有农村机动车管理台帐。

3、各类交通事故平稳下降。预防和减少农村一般通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地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工作

四、责任分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合作,整体推进。

1、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策划版面,设立栏目,积极配合农村交通安全宣传。

2、公安机关特别是农村派出所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警务室的作用,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和承担交通安全社会宣传的义务。

3、农机、交通部门负责对农村运输企业的管理整顿,加强对农村运输行业驾驶人准驾培训,营运资格审查及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作。

4、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指导意见》,抓好农村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采取适合学生特点、形象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加大校车管理力度。

5、司法部门要协调公安、教育、安监部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6、安监局结合安全生产月,负责对农村运输企业安全监督工作,定期开展集中检查,定期下发交通安全情况通报。

五、工作措施

1、政府每半年,镇政府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各镇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高农村群众交通文明素质,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2、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镇要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方式相结合,普遍宣传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以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为内容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村屯见标语,镇村有广播,使交通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强化农村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运输企业驾驶人、学生及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教育。

一是以“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为主题,开展对农村从事运输的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个运输企业要设有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每天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提示,农村派出所民警要深入辖运输企业每月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例会,各镇要在6月底前,选择一个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在交通事故易发点段或交通收费口附近搭建一处交通事故现场模拟展台,并配有简明解说词及喷涂事故画面的宣传牌,对过往驾驶人进行形象化的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