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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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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篇1

(一)联动举报投诉平台运行。全市举报投诉录入数全年不低于2600件,年内举报投诉动态录入率100%,案件按期运行率98%,年内咨询信息录入数不少于1.4万件,一级网格平台运行率100%。

(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不少于80户,全市年内书面审查用人单位不少于1.2万户,书面审查率不低于80%,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三)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业务。全市年内新增或更新信息的用人单位不少于1.5万户,入库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不低于90%,每一网格简单劳资矛盾纠纷全年调处数20件以上,调处成功率不低于60%,全市网格年内指导服务用人单位不少于1万户,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关系预警与应急信息全部录入。

(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全市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持证在岗率不低于95%,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持证在岗率不低于90%,全市劳动监察中队实体化建设率不低于50%。

(五)12333政策咨询服务。年内人工接通率不低于70%,咨询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年内全省12333服务质量测评市本级在90分以上、各市(区)在80分以上。

三、重点工作举措

(一)强化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切实提升维权效能

1.推进联动平台平稳高效运行。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工作理念,深入推进联动平台建设和运行,提升工作人员对联动平台的熟悉程度和使用频率,着力在提高录入率、按期运行率、办案质量三个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联动平台运行的常态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平台在一级网格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向二级网格延伸,二级网格运行率不低于50%。

2.提升联动平台案件运行质量。以平台运行监控为抓手,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突出案件全过程质量管理,强化对案件全流程的监测及办案人员履职情况的督查,坚持案件审批网审与书审同步,推进和保障平台中的所有案件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规范运行。健全监察机构内部以及层级之间的监督,加强对平台运行情况的日常监测和结果考核,组织实施案卷抽查活动,确保所有案件在平台规范运行和顺畅流转,促进平台运行质量不断提升。

3.开展联动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厅联动平台建设规范要求,组织实施联动平台标准化建设和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现统一对外标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标准。着力提升平台基础建设、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工作作风,促进人员、经费、硬件设备配备等难点问题的解决,推进平台高效规范有序运行。

(二)突出重点监察和联动执法,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1.组织实施专项执法检查。针对不同时段违法行为的特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季度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二季度开展劳务派遣职工权益维护专项整治;三季度组织开展高温期间专项检查,落实高温季节劳动保护措施和待遇;四季度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劳务派遣等重点领域专题调研和日常巡查工作,切实保障劳动保障新法新规的全面实施。依托联动举报投诉平台案件信息,结合各地、各行业劳动用工特点,组织实施建筑、造船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若干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劳动维权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完善社会保险稽核查处机制,逐步实行委托中介机构实地稽核办法,建立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移送联系制度,加强对各市(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指导与督促。

3.强化联动执法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大要案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组织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坚持多管齐下和正面引领,大力开展维权宣传、用工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活动

1.开展维权执法重点宣传。坚持开展送法送政策、在线访谈、广场咨询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将宣传工作做到劳动者身边。对劳动者重点宣传联动举报投诉平台所提供的高效维权渠道,加大对典型违法侵权行为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组织开展订单式、主题式培训研讨活动,对用人单位重点宣传劳动保障新法新规、用工风险隐患和防范措施,不断提升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2.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建设。强化守信激励机制,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对已有诚信示范企业的回头看活动,积极培育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建立健全覆盖面大、征信渠道广的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实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建立“欠薪黑名单”和“劳务派遣黑名单”制度,根据企业诚信等级和失信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实现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信息与社会信用监管信息联网、资源共享,切实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3.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贯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过程,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针对用人单位违法原因,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方式给予指导,力争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案件全部下发建议书。建立监察员挂钩联系企业和定点帮扶制度,组织开展经营困难及关停并转企业调研走访活动,加强对使用劳务派遣工、农民工较多企业的指导力度,发现用工风险隐患的,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函,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大力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坚持自愿调解、全程调解的原则,推动和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促进劳资矛盾快速化解、劳动者权益及时兑现。

4.提高12333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进一步改进12333政策咨询服务质量,着力在服务态度、服务规范、沟通技巧、政策业务等方面全面提升咨询员的服务水平,促进人工接通率和咨询服务满意度的两个提升。

(四)加大监察中队实体化建设和网格业务开展,推进“两网化”管理提档升级

1.进一步夯实“两网化”管理基础。以基层平台建设薄弱地区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网格管理工作职责,改善“两网化”管理工作条件,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在联动平台举报投诉案件全面运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诚信管理、书面审查等各项监察业务工作的网上运行,实现监察业务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2.加快监察中队实体化建设。按照“专职机构标准化,监察中队实体化,协理员队伍专职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监察中队实体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察中队实体化建设标准,组织开展监察中队实体化建设达标活动,推动各地进一步充实人员、加大经费投入,有效解决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相对薄弱的问题。继续加大示范网格创建力度,结合“两大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重点突破、难点攻坚、以点带面的工作原则,年内再创建一批省级示范网格。

3.全面落实六项网格业务。依托联动平台,全面开展网格内举报投诉接待和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进一步提高调处效率效能,促进调处成功率不断提升。针对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以及船舶修造、小微型加工制造、租赁型等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网格内法规宣传、监测排查等活动,重点帮助规模较小、未配备专职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的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及时报告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和各类预警信息,促进网格内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五)提升执法能力和作风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