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合伙企业的账务处理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合伙企业接受合伙人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股东投资的会计处理存在明显不同。具体表现如下:
1.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同。合伙企业接受合伙人投资要通过“合伙人资本”账户核算,合伙企业一般不设置“资本公积”账户,由投入资本引起的各种资产增值可直接记人“合伙人资本”账户。合伙企业也不需要设置“盈余公积”账户,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应通过提款或追加投资方式全部分给合伙人。
2.“合伙人资本”账户与“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的核算内容也不同。“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核算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而“合伙人资本”账户除了核算各合伙人的原始投资额、追加投资额及减少投资额外.还要核算合伙企业因对外投资和生产经营而形成的净收益的增加或净损失的减少。“合伙人资本”账户按不同合伙人分设明细账.
值得注意的是:《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但《合伙企业法》并未明确劳务出资的确切含义和估价办法。笔者认为可用以下三种方式确认劳务投资额:
①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合伙企业发起人,在合伙企业筹建期间所提供的各种劳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计入开办费.作为该合伙人的投资;②对具有特殊知识、技能或声誉。能使合伙企业获得更大利益的合伙人,可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以发放红利的方式享有一定的资本份额.并作为其投入劳务的价值,或以商誉的形式确认其劳务投资的价值;③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医师诊所等,根据人力资源会计理论确认每个合伙人的人力资本,个人能力突出的合伙人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数额。既投入货币等物质资本又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的合伙人,其投入的资本总额为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或劳务资本)之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在参与企业收益分配过程中享有同等的权利。
二、“合伙人提款"账户
合伙人参加净收益分配提款或视为合伙人工资的提款均记入“合伙人提款”账户,该账户可使我们了解各合伙人在一定期间的提款情况,期末将其余额结转至“合伙人资本”账户,合伙人提款最终体现为合伙人资本的减少。“合伙人提款”账户按不同合伙人分设明细账。其借方核算合伙人提款的金额,贷方核算期末结转至“合伙人资本”账户的金额。
三、“合伙人损益"账户
合伙企业为核算损益需要设置“合伙人损益”账户,该账户相当于公司制企业的“本年利润”账户,期末汇总核算合伙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并将“合伙人损益”账户的净收入或净损失按合伙协议的规定再转入各合伙人的“合伙人资本”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权益可能与其收益分享的比率不同,合伙人之间可能会协定一种收入分享计划(利润和损失的分摊比率).该计划可能与他们各自的资本账户余额无关。各合伙人之间对净收入或净损失的分摊方法可归纳为以下几类:①平均分摊或按约定比率分摊。②以特定时日“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或一年中“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平均余额为分摊标准。③先按“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计算资本利息,再以特定比率分摊剩余净收益或净损失。④先向合伙人支付工资,再将最终的净收入或净损失按某一特定比率分摊。⑤以收入为标准计算执行管理职能的合伙人的津贴。⑥先向合伙人支付工资,按“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计算资本利息后,再将剩下的净收入或净损失以一定比率分摊。
四、举例说明
以A、B合伙企业为例,该企业在营业第一年的净收人为300000元,合伙协议规定每个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提款5000元,每个合伙人在第一年均已提款。合伙人A在第一年的1月1日投入400000元,在4月1日又投入100000元。合伙人B在第一年的1月1日投入800000元。
合伙企在1月1日收到合伙人A和B的投资时,借:银行存款1200000;贷:合伙人资本——A400000、B800000。4月1日又收到合伙人A的投资时,借:银行存款100000元;贷:合伙人资本——A100000。1-12月合伙人A和B每月提款5000元,年末合伙人A和B的“合伙人提款”帐户累计提款额各为60000。每月月末合伙人A和B提款时,借:合伙人提款——A5000元、B5000元;贷:银行存款10000元。年末,结转“合伙人提款”帐户余额:借:合伙人资本——A60000元、——B60000元;贷:合伙人提款——A60000元、——B60000元。该合伙企业第一年实现净收益300000元,年末应按照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分摊比例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摊。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由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受各合伙人提供的劳务的数量和质量和投入的资本量和合伙人在某一职业或技术领域的能力或威望等因素的影响,在协商收入分享计划时将支付合伙人工资以及按“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计算利息作为分配净收入或净损失的第一步的约定是合理的。
下面举例说明几种主要的合伙人损益分摊方法:
l、平均分摊,,平均分摊显然是一种最简单的分摊方法.同时也是一种最常用的分摊方法。很多各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损益采用平均法分摊。
如果上例中A&B合伙企业将第一年的净收入300000按照平均法分摊.其年末分摊损益的账务处理为:借:合伙人损益300000元;贷:合伙人资本——A150000元、——B150000元。
2、按某一特定比率分摊。一些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按某一特定比率而非投资比率分摊合伙企业的损益。需要注意的是,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对净收益和净损失按同一比率进行分摊,也可以约定对净收益和净损失按不同比率进行分摊。
仍以A&B合伙企业为侧,其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合伙人A和B分别按60%和40%的比率分摊净收益和净损失;也可以约定合伙人A和B分别按60%和40%的比率分享净收益,但净损失则平均分摊或以其他比率分摊。
假如A&B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A和B分别按60%和40%的比率分摊净收益和净损失,则年末分摊损益的账务处理为:借:合伙人损益300000元:贷:合伙人资本——A180000元、——B120000元。
3、以“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为依据分摊损益。以每个合伙人的投资比率来分摊合伙企业损益在那些大最投资是企业成功的主要因素的合伙企业中很常见.而作为分摊依据的“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又有以下四种:①原始资本投资额;②每年年初“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③每年年末“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④每年“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平均余额。因此,合伙协议一定要对分摊依据事先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避免争议。
仍以A&B合伙企业为例,假设合伙协议约定按原始资本投资比率分摊净损益.则第一年的净收益300000元分摊如下:
合伙人A:300000×400000/1200000=100000(元)
合伙人B:300000×800000/1200000=200000(元)
假设以每年年末“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为依据分摊净损益,则第一年的净收益300000分摊如下:
合伙人A:300000×500000/1300000=115000(元)
合伙人B:300000×800000/1300000=185000(元)
将合伙人损益结转至“合伙人资本“账户的会计分录同上。
除上述三种合伙人损益分摊方法之外,还有根据“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计算利息并以特定比率分配净收益或净损失的方法,以及先向合伙人支付工资。再将最终的净收入或净损失按某一特定比率分摊等方法,限于篇幅,这里不能一一介绍。
五、合伙人退伙的核算
篇2
其次,投资性基金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与非投资性生产经营性合伙企业的所得有何区别?如何认定盈利?合伙企业的本源是规范简单合作经营时的权责利,目标多指向自然人合伙,由于出资退资方式及税收归属不变等优势,却被机构广泛运用,而随着公司制企业规则的放松,两者有趋同趋势。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合伙企业来说,一般资金来源很快到位且视为资本金管理,变为各要生产要素后进入到生产经营环节,产品或服务是其工作成果,其成本与费用,收入的核算以年为单位等常规做法都比较明确,本金只是保障条件,构不成收、支的组成。若有盈余,即可以作为收益向合伙人分配,哪怕不分配,也是合伙人的税基组成部分。如果这个合伙企业做的是基金,业务就会很不同。基金在投资期内,成本随着项目的出资而变动,比方一个投资期为五年的基金,第一年投出4亿,第二年投出3亿,第三年投出4亿,第四年投出5亿,第五年前三个月已投出1亿,后九个月未知。在此情况下,如果个别投出的项目在投资期内收回来,不管收回多少资金,单个项目有多少增值,都应当冲抵所有其他项目的投资成本。因为一个基金就是一个产品,一个项目成功并不意味其他项目也成功,且很有可能其他项目全盘损失,这也是风险投资的特点。只有当收回的资金真正冲抵了全部的投出成本之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盈利,合伙人据此可按份额比例申报其税收基数。如果投资期还没有结束,相当于投资成本也没有锁定,即便现有项目已大大增值,若是未投出的余额仍超过该增值额,也不应认为该基金已经实现了收益。若以个别项目的盈利让合伙人按份额分别计税,对合伙从、对基金而言是灾难,一旦后续项目巨亏,何以弥补损失呢?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每个项目都是保本或盈利的,风险投资的成功概率其实并不高,只是将好的项目掩盖了差的而已。所以,只有把投资人的本钱全部还完有余且结束了投资期,锁定了全部成本,才可以认为有盈利。
篇3
社会责任成本;核算;现状;途径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社会责任成本核算在企业集团财务中运用越来越广泛。社会责任成本核算体系作为企业在财务管理中新的管理模式,不仅是现代成本管理研究的新课题,也是对我国上市公司标志财务报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等信息的完整性负责。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略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当做是慈善事业追求的目标,与企业的经济目标毫无关系。因此,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导致员工权益得不到保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等一系列后果。国家针对这一情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为企业构建一个公平性、完整性、合法性的责任成本核算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一、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定义及核算现状
(一)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定义社会责任成本是企业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支出,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社会成本是息息相关的。一方面,社会责任可以对企业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进行及时反馈和掌控。另一方面,社会成本需要基于社会责任进行会计信息计算。总之,一个完整的责任成本核算体系需要企业履行会计职责,承担相应的成本费用,协调好企业责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界定没有唯一的标准。按照企业社会责任发生范畴来看,社会责任成本主要分为环境污染成本、社会管理费用等;按照成本类型来看,社会责任成本分为税务成本、职工责任成本等。
(二)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核算现状近几年,我国企业一直实行“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成本核算方法,对企业责任成本核算运用还不够到位。虽然有些大型企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但是对会计处理过程中的相关准则、制度还没有明确规定。另外,企业在对会计处理中遇到的责任成本费用问题当做常规费用支出,直接将生产成本纳入制造费用中去,将其他费用纳入管理费用中去,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费用纳入营业外支出,没有独立的核算账户,也没有设立明细科目。这些现象导致企业的成本在实际的账面上不能明细反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不能在实际账面上得到披露。总而言之,我国企业对会计责任核算体系认识还不够到位,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关的社会责任法规,企业对成本、费用的支出还不能准确计量。
二、构建社会责任成本核算体系
(一)计量要素对会计要素内容加以延伸是社会责任成本信息的条件之一。从社会责任核算占整个成本核算体系中的比例看,社会责任能够有效反映企业经济目标、企业经济活动执行力情况。与传统的企业会计核算内容相比,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核算在形式上、结构上、内容上并没有做多大改变。但是在核算要素上增加了从宏观角度看待成本处理事项的内容,比如社会责任收益、社会责任成本、社会责任资产等等。社会责任收益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销售过程中给企业创造的纯收益,具体反映在会计账面上就是扣除社会成本之后的净收入;社会责任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销售等阶段发生的费用支出,或者是企业在履行社会义务(如向国家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各种税款)时导致资金减少的行为;社会责任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实现经济效益而投入的资金,或者其他股东的股票、基金投入。
(二)计量假设传统的会计计量假设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但是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传统的会计计量假设以不能满足企业社会责任核算体系对会计信息处理的综合要求。企业成本核算不能单纯从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价格机制标准来核算,也不能将货币作为唯一计量单位。因此,很多专家、学者希望可以在实际会计核算中用实物量或者时间单位作为假设计量单位。相比而言,用实物量或者时间单位作为假设计量单位,不仅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更真实、更可靠、更及时的财务信息。
(三)计量方法现行成本和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是构成传统会计计量属性的内容,货币是会计计量的单位。随着我国企业逐步走向多元化发展,传统的成本信息输入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也不能全面评价企业费用支出和收益之间的比例是否恰当。因此,针对传统企业计量方法的不全面性、不专业性和运用过程中出现的漏洞问题,我国学者诸如周游对计量方法做出了一些调整和创新。综合归纳学者周游的计量方法主要有:替代评价法、调查分析法、生态社会责任法、其他核算方法。其中,周游对调差分析方法相当推崇,认为调查分析方法可以让企业了解博弈知识(调差分析法包括博弈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起到一个指导性作用。目前,这些方法在上市公司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计量体系,国外和国内的许多学者虽然都对社会责任核算计量方法和核算单位上有过深入研究,但是要在企业中普遍实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四)计量主体经济组织是区分社会责任会计计量主体和传统会计计量的临界点,经济组织可以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也可以是社会团体。计量主体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一个地区。所谓会计核算计量就是对主体企业产生的社会成本进行核算,对企业产生的社会责任收益进行计量。传统的会计计量只是对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进行资产核算,忽略了政府、地区的社会成本,从而导致国家账面总成本支出与实际支出不一致现象。
三、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核算体系的途径
(一)国家设立统一的社会责任成本核算部门我国政府对经济的调控主要是以宏观调控为主,微观调控为辅。因此,站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政府需要设立统一的社会责任核算部门,配备专门的成本核算设施,实行双重成本核算模式。所谓双重核算模式是政府设置专门核算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核算形成一个统一的核算规则制度,方便政府向企业下达指标,也让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参考依据。而企业在接到政府指标分配后,根据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计算核算成本。首先,国家管理中心要事先计量好企业的社会成本率,针对特殊企业的强制性社会责任成本根据特殊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综合计量。其次,对于有些企业采取自愿性社会责任成本计量时,国家要设立风险防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来归属各生产部门对自身企业成本负责。最后,对有明确归属的社会责任成本的企业,国家根据配比原则将社会责任成本分摊到产品成本中去。例如,国家对股票、基金、证劵等金融行业成立一个市场风险成本控制核算部门,不定期抽查企业社会成本,对企业成本核算后将社会责任依次分配到股票、基金、证劵行业,市场风险成本控制核算部门计算出各行业的社会责任成本率。国家设立统一的社会责任核算部门不仅可以有效调控各行业的成本率,还可以减低社会环境对企业的危害。
(二)企业要明确核算方法国家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成本率做出了明确指标,并在总体上对社会责任成本进行了计量,企业就可以将社会责任成本作为费用或者成本对成本进行计提、分配。企业对成本计提、分配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第一,将社会责任成本看做是净利润的减项。这种方法的目的是为了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可以避免出现费用在税后扣除现象,将社会责任成本当做是企业的费用,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费用可以在税前计提。对企业账户设置时专门设置一个“社会责任成本”科目和“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科目。社会责任成本率和当期税前利润的乘积就是社会责任成本,即当期税前利润×社会责任成本率=社会责任成本。对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进行账务处理时的借贷方分别为当计提应付成本时,借方为“社会责任成本”,贷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当对企业期末结转时,借方为“本年利润”,贷方为“社会责任成本”;当企业向国家缴费时,借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贷方为“银行存款”。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对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纳入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从消费者的角度使社会责任成本得到广大社会的关注。第二,将社会责任成本直接看做是一般企业成本。这种方法的目的是为了将企业“本期发生的社会责任成本”当做“制造费用”处理,与将社会责任成本看做是净利润的减项处理方法是相同的。
社会责任成本率和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乘积就是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即期主营业务收入×社会责任成本率=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将社会责任成本直接看做是一般企业成本的账务处理的借贷方分别为:借方为“制造费用”,贷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对比分析方法一与方法二,可以明确,将社会责任成本看做是净利润的减项这种核算方法是国家提倡的,原因是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最后是要上缴国家的,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将社会责任成本直接看做是一般企业成本这种核算方法是企业提倡的,原因是社会责任成本纳入了产品成本,将社会责任成本基金留给了企业,并将社会责任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但是这种核算方法就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的支出就不能从企业中得到补偿。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就要将一部分社会责任成本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上缴至国家。企业在向国家缴纳社会责任成本基金时,需要在对应的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因此,对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进行账务处理时的借贷方分别为:当提取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用时,借方为“制造费用”,贷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当企业向国家缴纳费用时,借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上缴国家”,贷方为“银行存款”。当企业留用一部分社会责任成本基金时,借方为“应付社会责任成本费-企业留用”,贷方为“银行存款”。
企业将社会责任成本看作是费用或者成本进行不同核算方法时,需要依据国家对会计成本核算率的标准进行会计责任成本的计量。传统的成本核算是将成本信息通过账簿的形式记录,但是企业当期发生的成本在上月或者上个季度没有计提、分配,使企业整体账目不明确,不便于企业对本期成本统一规划。企业将社会责任成本作为费用或者成本对成本进行计提、分配这种核算模式不仅方便企业将本期成本发生额与各期成本发生额进行对比、计量,使财务信息更加完整性;还可以加强国家对企业责任管理的宏观调控,明确各行业的会计责任,让企业更加关注社会责任这一问题,将社会责任问题当做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探讨话题,承担企业应尽的义务。
(三)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对社会责任成本核算的监督是保障社会责任核算体系的有效途径之一。会计责任成本不是以一个单一的个体或者形式存在在核算体系中,在社会监督体系中还扮演着社会核算职能的角色。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成本核算的引导、监督力度。首先,国家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会计行为,将社会责任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得到落实。其次,立法机关要加强立法工作,监督机关要加强对社会责任核算体系的监督力度,让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各个部门都成立社会责任管理组织,对企业财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人为操控、虚假漏报等现象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做成调查报告书,最有上报给监督机关、立法机关,立法机关和监督机关通过法律手段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处理好企业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承担企业在社会环境中应尽的社会责任。最后,政府要改变单一的监督方式,采用多元化形式展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管。根据不同企业机构设置的不同,实施与企业核算体系的运营、监管机制,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资产和社会责任成本相匹配,实现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有效融合,从根源上调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成本的有效控制一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中之中,成本的合理支出也是与一个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息息相关。构建一个完整社会责任成本核算体系不仅需要国家政府的监督,还需要企业自身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将社会责任与社会利益放在同等位置,自觉履行与社会责任相关的义务。
参考文献:
[1]付建龙.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的构建——从毒胶囊事件谈起[J].特区经济,2012,10.
篇4
2会计英语教学中创设情境的必要性
首先,会计英语的情境教学可以把英语与专业结合起来,把语言知识和会计工作实际相结合.会计英语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需要学生在未来的涉外财务工作中能初步运用英语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客观完整的记录、计量与反映,需要学生对英文票证、英文账务处理流程等内容具有足够的感性认识.而传统的专业英语教学只是讲解会计词汇、语法、阅读和翻译技巧,学生对于现实的英文会计业务流程、工作环境没有一个较为直观的认识,更谈不上会计不同岗位角色的体验.如果学生缺少直观的认识,很难把英语与会计专业知识及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而会计英语情境教学带有全仿真性,使学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职业英语能力.其次,会计英语情境教学可以使学生在一门课的学习过程中系统全面地学习和掌握英语的会计知识和技能.情境设计一般是从一个企业的建英文账、填制和审核英文原始凭证、登记英文会计账簿到编制英文会计报表,由小组合作完成整个会计循环的业务记录和核算.这种教学方式把典型的英文经济业务浓缩模拟成一个企业某一期间的全部经济业务,进行整个英文账务处理程序的模拟训练,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系统全面地学习和掌握英文会计知识和技能.再次,情境教学符合高职教育生源素质的需要的同时,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方法.目前,高职院校招生的学生对象的英语基础较差,用英语进行日常生活的表达都有一定困难,要求他们学会用英语处理经济业务会更困难.情境教学就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学习和心理感受,不是把知识强加给学生,让学生被动的接受,而是让学生主动地走入情境中去虚拟地感受真实的工作环境,唤起学生的心理反应,让他们更自觉更好地思考和理解英文会计概念之间的联系.这种情境教学在不自觉中培养了在实际中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即在特定会计工作环境中用英语去思考和解决会计专业问题.高职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强调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而情境教学恰恰可以把师生共同融入学习情境中.课前教师事先设计情境,课堂上学生主动参与情境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而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最后,情境教学法符合认知规律.在会计英语教学中,学生必须有大量的感性认识,最终才能形成理性认识.否则,学生就只能死记硬背单词,照本宣科把内容直接翻译成韩语,而不能很好的理解用英语阐述的会计知识,更不能培养学生用英语思考会计专业知识的思维能力.采用情境教学,就可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在实践教学中,教师用生动形象的英文会计资料、英文账务处理程序图片、英语语言或用多媒体把设置的情境展示给学生,这会引起学生的兴趣,刺激学生的感官,促进其思维的活跃,从而有利于学生形成理性认识.
会计英语教学中情境创设原则与实践
会计英语教学中情境的创设应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前提,诱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以观察、感受为基础,强化学生对学习的探究性;以发展学生的思维为中心,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以陶冶学生的情感为动因,渗透教育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手段,体现实践性.具体在教学实践中应做到以下几个原则.
1情境的典型性
在情境内容的选择上,教师选择合适于的情境策略,结合教学单元主题,学生就某一个工作任务的关注点和心理需求,精心选取典型和适合的材料,优化情境,吸引学生,培养其参与的兴趣,诱发学生积极思维.典型材料要内容丰富且容易理解,易使学生产生探究事物的心理活动,能不自觉地就深入到其中,探究事物发展的结果,起到激发性,阐明原理的效果.由于进行教学的教师企业经验不足,设计的情境可能与真实的工作情境有出入,可以与会计行业人士共同探讨和设计教学情境,会计行业人士根据自身的职业知识和经验对模拟情境进行修正和补充,从而保证遴选出典型的模拟情境.在会计英语教学中,教师要根据职业情境来选择和和设计典型的学习情境,即以企业会计英文账务处理流程为导向来设计学习情境,如设计设置和登记英文账簿、调和结英文账、编制英文财务报表等学习情境.
2情境的真实性
许多学生在应用所学的英语知识技能时感到困难,其根源在于学生学习知识技能时通常是脱离会计工作的真实情境,语言知识和技能与工作实际相脱节.学习情境的性质决定了所学知识在其他情境中再应用的可能性.脱离情境所学的知识,往往只能是刻板的、不完整的、肤浅的理解.如果要求学生能应用所学会计英语知识去解决真实会计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则必须要求学生学习和应用的情境具有真实性.学习情境越真实,学习主体建构的知识也就越可靠.情境真实性越高,学生所感受到的语料就越真实、越形象,就越能更好、更快地适应今后的工作.在会计英语教学中,企业英文的经济业务资料,如英文原始凭证(如现金收据cashre-ceipt)、英文各种账簿(如英文的日记账Journal和分类账Ledger)、英文财务处理软件与会计核算流程等,都要具有真实性.教师创设真实的情境,会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促使学生在现实环境和主体活动的交互作用的中获得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
3情境的可行性
运用情境教学法要考虑情境创设与学习者特征之间的关系.学习是个性化的行为,是学生在原有的知识结构上的意义建构的过程.所以情境的创设要充分考虑学习者原有的知识、技能及学习动机和态度,考虑学习者的年龄和心理发展特征.情境的设置要考虑学生能不能接受,是否便于学生将学过的英语会计知识和技能迁移到情境中来解决问题.由于知识和技能的迁移总是受到个人能力以及情境因素的影响.所以,教师提供的情境一定要精心地选择和设计,使之能适合学生学习,能被学生理解和接受.学生在这样的情境中学习到的知识与技能,才有较大可能向工作中问题的解决迁移,获得可迁移的知识和技能.学生获得了可迁移的知识和技能,随着学生用英语解决具体问题的经验和策略日趋丰富,在新情境中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就会逐步提高.在会计英语教学中,教师提供的某企业某会计期间全部的经济业务资料都应是用英文表述的最简单和最基本的经济业务,学生只要掌握了关键的英文会计专业术语后就能理解业务的内容,并且业务案例来自最简单的企业形式:独资企业(soleproprietorship).在这样简单而又易于理解接受的情境中,学生先学会用英语处理独资企业基本的经济业务,可将知识和技能迁移到用英语处理合伙企业(partnership)和公司(corporation)的经济业务中.经过三种企业类型的英文账务处理训练,学生用英语处理经济业务的实际能力就会不断提高.
篇5
财务会计学课程一般分为初级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3部分。但对于初级、中级、高级的财务会计学课程应该包含的内容,却没有统一的认识。在实际的课程内容和教材编写上难以把握。例如。对于企业最基本、最简单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程序和方法、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理论内容。初级会计学阐述过,中级会计学有涉及,高级会计学也有描述,且基本内容差异不大。又如,独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学知识,本来属于初级财务会计学知识,但却列入高级会计学,造成高级会计学课程内容“忽‘高’忽‘初”.难以形成系统的体系毗又如,非货币易,在企业中也是常见业务,其处理的基本内容应放在中级会计。而不是高级会计。
2课程内容体系条块分散
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体系的章节安排基本上是按会计要素内容的不同来分类设置的。一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往往涉及多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这必定会造成相同经济业务在不同章节体系中的重复论述以及课程容量的虚增等。例如,现金折扣的总价法、净价法的处理,涉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等,至少在3个会计要素中重复讲述。又如,非货币易本是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按会计要素顺序来安排,就会造成内容分割,人为增大教学难度。很多会计理论和会计准则的内容是对某一类或全部会计业务的总体描述,在结构上是不宜进行条块拆分的。例如,中级会计学往往将关于资产减值业务的论述分散地放置于各项资产业务处理的条块体系中。实际上,资产减值业务是资产期末计价会计方法的具体应用,其凝练度较高,应该集中加以比较论述,这样既可以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进行系统、直观的对比,也可以帮助学习对象充分了解资产减值业务的实质,有利于专业理论被系统地消化和吸收。
3.专业理论与实务层次级差不够合理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学的专业理论级差层次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两头小、中间大”。初级会计学部分原理、概念描述过多。而实务操作内容简单、数量较少;相对于初级会计课程而言。中级财务会计的内容和难度急剧增加。造成初级会计学起来太容易,中级财务会计又太难。学生难以适应脚。高级会计本应体现专业理论与实务的高度统一.但实际上该部分内容往往是对初级、中级理论与实务内容的重复描述。出现重实务、轻理论的现象,有高级会计实务之嫌。
4.实验教学薄弱
财务会计是实践性很强的的课程,由于种种原因,安排学生到企业中实践越来越难。很多学校都采用手工及电算化模拟实习。电算化模块主要是针对企业实际开发的,与教学实践结合不好。
二、财务会计课程体系模块的划分构想
针对财务会计课程体系的目前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应调整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和高级会计的内容体系安排,同时对中级财务会计内容在教学安排和教材编写中做重新划分。并加强实践环节。笔者对财务会计课程体系模块的划分构想如下:
1.初级板块
分为3个子模块:会计原理、会计基础、与中级财务会计的衔接模块。会计原理子模块主要包括:会计基本理论的内容,如会计的涵义、目标、职能,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与账户,复式记账原理及其应用等:会计基础子模块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核算程序等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工作组织(会计处理流程);与中级财务会计的衔接模块主要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准则、账户按用途和结构分类、企业的资金循环业务流程、银行结算方式及简单的票据业务、税收基本业务等一系列内容,应将货币资金的核算、与货币资金收付直接相关的其他会计要素的初始确认和简单计量、经营成果的简单核算与计量等作为最基本的会计业务处理置于初级会计学部分。
2中级板块
鉴于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长期采用以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来划分教学内容的习惯和以会计要素划分基本教学内容具有的简洁、与会计报表要素具有一致性等优势,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基本业务内容,如供应、生产、销售、资金筹集、利润形成和分配等仍以会计要素来划分,有利于掌握财务会计的基本业务的核算原则和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但在安排教学内容时,应考虑业务本身的整体性,会计要素之间重复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应视情况删减,进行整合。其他仍属于企业常规常见业务,但有一定理论和实践难度的内容。如投资、资产计价、资产减值、借款费用、非货币交易、债务重组等,应以会计原则为导向来安排。注重内容的整体性。划分中级会计内容,有利于学生进一步从会计原则高度认识和理解财务会计的要求。新晨
3.高级板块
高级会计学主要是从会计原则的理论高度出发。结合具体会计准则的基本规定和具体要求。阐述财务会计信息在特定条件下的确认和计量。为全面且高质量地输出会计信息而服务口】。高级板块内容应涵盖企业业务中一些常规内容的延伸,属于成长中不太成熟的内容,如商品期货会计、退休金(企业年金)会计、融资租赁会计、中期报告和分部报告以及那些突破甚至否定会计假设的特殊业务。如合并会计报表、分支机构会计、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企业清算、重组、破产、企业合并与分立。
4.实践板块
财务会计的实践教学环节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感知度和动手能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实践进一步形成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之间的联系。随着对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目标定位的调整。应更加重视财务会计课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板块内容应包括初级会计实践和中级会计的实践。初级会计实践围绕初级板块内容进行。可将实验室的模拟实习与教学计划中的专业认识实习结合。中级会计实习,既应重视对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的实习。更应联系企业的生产、营销、人力资源等方面来进行。
参考文献
篇6
第三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民营办(原省非公办)牵头协调全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各州市工信委(民营办)、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营办)牵头协调本辖区内的扶持工作。各级民营办要会同工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办、教育、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微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创业培训、创业审核、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形成各级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各方参与、建设管理并重的工作机制。从2014年4月至2016年底,每年扶持创办3万户微型企业。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四条 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第六条 按规定免收涉及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三章 扶持申请
第七条 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本省户籍人员;
(二)无在办企业;
(三)创办的企业投资规模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
(四)重点扶持申请创办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各县(市、区)可根据地方产业特色增加1―2个重点扶持行业。
(五)带动5人(含创业者本人)以上本省户籍人员就业。
第八条 符合第七条规定的创业者,持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且使用自有资金已超过7万元,即可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申请时向住所所在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申请书;
(二)带动人员就业相关证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微型企业创业投资计划书;
(四)投资资金证明(主要指购置租赁或装修经营场所、购置设备和原材料、加盟费、特许经营费等非人工费用经营性支出的有效票据凭证,其中购置租赁或装修经营场所费用计算时不得超过投资总额的30%);
(五)微型企业贷款申请书(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
(六)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第九条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后移交县(市、区)民营办会审。初审材料每个月集中移送一次。
第四章 扶持会审
第十条 创业扶持审核按照尽职审查和集中会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所在地县(市、区)民营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创办企业进行实地查验,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的会审委员会进行审查。会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由会审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审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县民营办主任担任。
第十一条 县(市、区)级民营办应当及时将会审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第十二条 各级民营办、工商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对创业审核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章 补助资金拨付
第十三条 省、州(市)民营办会同财政、工商部门确定年度微型企业发展计划,并逐级下达,财政部门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省、州(市)财政将本级应承担资金按确定比例预拨到县(市、区)级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 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每年1月底前向州(市)财政部门、州(市)财政部门每年2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清算上年微型企业补助资金申请。省、州(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及程序审核清算后,纳入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办理。
第十五条 县(市、区)级民营办每月汇总通过会审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按国库管理支付规定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划入微型企业开设的银行基本账户。
第十六条 微型企业获得的补助资金,应当按《企业财务通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补助资金应当按审定的投资计划书确定的购置租赁或装修经营场所、购置设备和原材料、加盟费、特许经营费等用途使用。
第六章 贷款和担保支持
第十七条 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向县(市、区)级民营办提出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申请,县(市、区)级民营办汇总后推荐给承贷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要简化操作流程,积极创新和开发适合微型企业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并为扶持对象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和担保支持。
第十九条 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积极为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对为微型企业提供担保的机构,优先享受财政扶持政策。
第二十条 符合《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10〕16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规定条件的微型企业,可申请我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有关贴息政策、补贴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
新创办并经营满一年,且符合《云南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云金办发〔2014〕16号)规定的微型企业,可参加云南省小额贷款保证试点,按规定申请10万元以内的信用贷款。
第七章 培训与服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信、工商、财政、教育、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创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动员有创业能力的各类人员参与创业,并提供创业帮扶服务。
第二十二条 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为目的,开展政策解读、项目选择、担保贷款、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合同签订及风险规避、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创业投资计划书制作等内容的培训。
第二十三条 加强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中介机构面向微型企业开展创业指导和综合服务,提高微型企业创业成功率。
第二十四条 大力培育工业园区、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园、微型企业创业基地,鼓励支持微型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引导微型企业集聚发展。
第二十五条 探索建立各级政府、各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等共同构成的微型企业帮扶机制,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微型企业“成活率”。
第二十六条 积极组建微型企业服务联盟,探索建立微型企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微型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利用信息网络销售和推广产品。
第二十七条 全面推行行政指导,通过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等多种方式,引导微型企业守法经营。
第二十八条 各级民营办负责抓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宣传工作,通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州(市)、县(市、区)财政资金配套情况纳入上级政府督点内容。各级督查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实行严肃问责。
第三十条 各级民营办会同工商、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用工情况等进行指导和监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微型企业套取、抽逃、转移资金和资产等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微型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民营办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申请人扶持资格,并按规定追回补助资金。
(一)不按创业投资计划书使用补助资金的;
(二)虚报实际货币投资额的;
(三)投资凭证票据虚假的;
(四)出租、出借扶持资格的;
(五)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扶持资格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恶意骗取、套取、挪用财政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记入市场主体诚信系统,并纳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公示。相关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依据不良信用记录,在银行信贷、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违法当事人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 领取创业扶持财政补助资金的微型企业两年内申请注销的,注销前应向县(市、区)民营办书面报告创业扶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各级民营办、工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应加强对微型企业扶持审核、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截留、挤占、滞留、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和、、等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各级民营办定期公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应当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省民营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州(市)、县(市、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县(市、区)、州(市)民营办按季度向上级民营办报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情况。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第三十七条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及配套办法,并报省民营办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均指享受扶持政策的微型企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民营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执行期至2016年12月31日。
相关解读:
微型企业:指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准确把握微型企业的划型,云南省工商局经反复研究并商有关部门同意,以企业注册资本为参照,制定了该暂行标准中新设立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
具体划型参照标准为:1、农林牧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下;2、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下;3、交通运输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下;4、工业、建筑业,注册资本300万元及以下;5、物业管理,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下;6、批发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下。
篇7
随着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会计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要求会计核算能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随着经济发展其核算内容日趋复杂,对它的会计处理也随着会计核算制度的日趋成熟而渐显其重要性。本文拟从有关规定入手,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及国际惯例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1、1993年7月开始施行的新行业会计制度及1992年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年终结账后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结果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应在“利润分配”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不计入当年损益。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应分别情况计入“营业外收入”(以前年度收益)或“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失)。
2、《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执行,统一规定在损益科目中单独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对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视为当年损益计提所得税。在损益表(“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支出”项目下,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反映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而调整的本年利润数额。同时,取消“利润分配表”中的“上年利润调整”(或“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和“年前所得税调整”项目。
3、1994年7月18日,财政部颁发通知,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处理方法进行了修改。通知规定,企业对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作为本年度会计事项处理,设立“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期末,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并在利润表中单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反映。因按通知的规定已将调整的以前年度损益计入利润总额,在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提所得税时,相应包含了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而应调整的所得税,故无需对相应调整的所得税做单独处理。
4、1998年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该制度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而对一般的内资企业及“三资”企业均不适用。与前面规定相比,该制度相同的是也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于核算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事项。不同的是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利润分配”科目,而不是“本年利润”科目。同时,较前规定也扩大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核算内容:不仅核算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还包括在资产负债表日和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需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或减少的所得税,也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5、1999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这两个准则在上市公司实行,其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相关会计处理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规定。但这两个准则更明确地将当期发现属于以前期间的会计差错区分为两大类:一类为重大会计差错,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发现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利润分配及盈余公积)以及有关项目;另一类为非重大差错,不需要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而是计入发现当期的净收益和有关项目。
6、2006年2月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新准则适用于在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1999年准则规定不同的是,将存货、固定资产的盘盈作为前期差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而不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核算。因盘盈而涉及的所得税也在此账户核算。
二、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各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
1、1993年行业会计制度开始施行时的规定。这种处理方法是建立在所得税作为利润分配基础之上的,与当进对所得税的处理是吻合的,而且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容易理解。
2、《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与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相比,最大区别是原先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利润分配”科目而不计入当年损益。《暂行规定》将其计入当年损益并通过增设“以前年度损益”科目单列反映。但《暂行规定》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何处理没有明确;对于调整增加或减少的企业所得税自然在“所得税”科目而非“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3、1994年对行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时的规定。这种处理方法是在对所得税作为费用处理之后,相应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做出的规定,该规定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相比,其优点:一是不需要调整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本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初数,并且不需对因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而应调整的所得税作单独处理,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二是账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年初、年末数均一致,不会出现差异。这种处理方法最大的缺点是,将调整的以前年度的损益计入了本年度利润总额,从而影响了本年度经营业绩的真实反映。
4、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这种处理方法避免了上述第二、三种处理方法导致的本年度经营业绩反映不真实的问题。但是,由于需调整本年度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据,导致该项目的数据与账上“利润分配―未利润分配”科目的年初数不同;而且,由于需调整利润分配表中“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项目的上年实际数,使这两项数与上年报表和账簿上对应项目的数据均不同。另处,由于对报表进行较多调整,操作麻烦,容易出错。
5、1999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按国际惯例,把本期发现的前期损益调整事项,区分为重大会计差错和非重大会计差错两大类,这正是会计重要性原则的具体运用。
6、2006年2月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如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应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如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应调整报告年度次年应纳所得税税额。涉及利润分配调整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不涉及损益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三、现行有关规定国际比较
1、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8号和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第22号都是针对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并将其称为前期调整项目,不涉及本期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因为本期发现的本期发生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在本期就可更正,并且不涉及本期损益的调整,是日常会计差错的更正,所以无需做出特别的规定。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将会计差错从时间上分为本期差错和前期差错,而前期差错又细分为重大会计差错和非重大会计差错。对重大会计差错处理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8号中对前期项目调整处理的规定一样。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10号《或有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体例,在会计处理上、内容上也与其保持相当大的一致性。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涉及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几点看法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国家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审计、检查的角度不同。以前年度损益的应调整事项以及退补所得税的情况错综复杂。因此,针对不同的审计、检查结论,会计处理也不相同。从会计报表对外提供信息的连续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等角度,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1、涉及退补所得税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后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方或贷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利润分配”科目,以保持会计报表反映的连续性。
2、退补的企业所得税属于非暂时性差异所引起的也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处理。
3、退补的企业所得税属于暂时性差异所引起的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4、不涉及退补所得税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调整事项,可视为年度内错账,按正常会计核算程序进行调整。
五、有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调整事项应该充分披露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有些事项甚至涉及金额巨大。这类事项或者对企业资产存在状况提出新的证据,或者对企业财务状况收益水平或经营成果评估有重要影响,而投资者能否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规避潜在风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信息是否充分披露。所以,我认为对于存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调整事项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应该充分披露。这不仅有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强制性披露,能够有效地防止会计操纵行为。
(作者单位: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许锦根.对上年度损益调整会计处理的探讨.财务月报,1999.9.
[2]李明.会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国际比较.财务月报,1999.5.
篇8
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是企业的一种收支活动,它的主要内容是现金的收入和支出,它的核心内容是企业的成本管理和企业的收入管理。企业财务管理是把财务管理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管理活动中,通过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责、管理目标、和经营状况的分析,来满足其所有的管理职能,企业的财务管理内容需要所有企业员工参与进来,共同承担企业财务管理的责任。对银行日限额提出要求,目前商行日限额1.50亿元,单笔限额为5000万元,农信日限额2000万元,单笔限额为500万元,对于大额资金支付收到一定限制,造成汇款费用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支付效率。如果这个地方与银行协调好,争取到更大的单笔限额和日限额,满足大额资金支付需求,可以降低财务费用。
仔细研究资金结算使用的财务软件,不断发现新的功能,满足业务变化的需要,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账务处理软件。目前使用的GS系统取代柜台结算,同样将银企直连功能切入到核算系统内,便于进行账务处理。相比较而言,核算步骤有新的变化,更加严密,付款操作体现了一定谨慎性。在新旧系统并行期间,付出了很多劳动,对新系统边学边发现问题,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做出了很多改进,使系统运用起来更加顺畅;宝信系统的运用。满足财务公司银行账户挂接的需要,需要利用宝信系统平台操作。目前不能与GS系统很好结合使用。系统稳定性有待提高,支付环境不够稳定;企业网银系统的运用。通过对企业网银的不断使用,观察对比,尽量采用行内付款,节约财务费用。
总之,资金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提前筹划,满足各方面的资金需求。但就资金管理核算角度来看,需要稳定、安全、稳妥推进。针对山钢财务公司对资金结算中心银行账户的挂接带来的一系列变化,需要不断学习新的业务流程,工作中积极主动思考,打开工作思路,适应并拓展新的业务范围,基础工作必须扎实,严密,对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严、细、实管理,特别当前生产经营形势,从资金高效管理,节约财务费用入手,算细账,也将起到积极的管理作用。
(二)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1、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这几年发展速度之快,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为了紧跟市场发展的脚步,一再改变发展模式,从以前的计划经济变成了现在的市场经济,这给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带来更大的空间。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各类企业也都在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寻找属于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因为财务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企业中,因此可以说做好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是现代经济发展模式的需要,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2、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有利于企业达到利润最大化
虽然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变成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了,但是有一些企业的财务管理还采用传统的计划经济,这就给企业的发展带来阻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就给企业的发展拖后腿了,影响企业的收益。我们现在企业的发展最主要是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但是采用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必然会形成障碍,所以我要改变现状,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采用科学的发展模式,增加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一)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薄弱
财务管理工作最主要的部门是财务部门,在企业中,管理者认为财务部门是重要的部门,应该是重要的人去担任。企业属于私营企业有的也是家族企业,所以一般在财务部门工作的要么是企业的自己的家族成员,要么就是企业老板的自己人,因此他们的财务知识怎样,是放在第二位置的。他们有的人根本没有财务管理概念,还有的人财务管理意识淡薄,他们的水平有限,自然这些财务工作者对于财务的分析也就马马虎虎,根本不能用专业这个词语来形容,他们的这样状态严重影响着财务管理的质量。作为财务管理基础性的员工这一块首先做的就不到位。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不到位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监督部门的有效监督,才能促使财务管理工作真正的在企业落实到位,真正的在企业实行下去。企业的监督部门应该发挥其应有的能力,对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有效的监督,避免因为一时疏忽造成企业的财产损失,监督财务管理的资金支出,收益;监督会计的报表,账本、记录;监督资金的流向、原始数据资料等等,这些都是监督部门应该监督的范围。现实情况是在企业中,这些监督部门的职责发挥不出来,因为都受到企业领导者的制约,所以监督不到位,这非常不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这样的监督情况存在于企业已经变成企业管理制度的一种缺陷。
(三)企业的投资融资能力弱
我国大部分存在的是中小型企业,而它们的资金来源是有限的,一般就是几个人的合伙企业的投资,再就是融资的渠道,至于贷款这方面也是很弱小的,所以企业的资金有限,企业的投资规模就是有限制的,自然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就会受到影响。因为企业的信誉低,所以企业在银行贷款数额有限,虽然有的企业能够贷款下来,但是也要承担高额的利息,因为企业的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很少有别的渠道能够去进行融资,他们在经营的过程中一般要支付巨额的利息,还有顾及贷款,所以他们的利润差就会缩小。这个时候如果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落后,对企业的投资没有进行科学的分析,那么企业领导者的投资决策风险就会扩大好多倍,盲目的投资,最严重的结果是企业会走向衰败。
(四)采用落后的财务管理模式
一个科学的财务管理模式,能够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的,但现实情况是很多企业没有特别在意财务管理模式的重要性,虽然都已经意识到财务管理很重要,但是却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依然把企业的焦点放在销售上面,依然认为利润是最主要的,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放在第二位;还有的企业就单纯的认为财务管理就是会计工作,却忽视了财务管理更大作用,这种落后的思想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管理。落后的思想会采用落后的管理模式,只是在意报表、记录和数据,却没有关注其中的含义分析,管理者的决策也凭借经验之谈,这样的情况会导致企业财务管理作用发挥不出来,财务管理工作不能规范处理。
三、针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提
出一些调整建议
(一)加强企业内部的财务监督管理,健全监督机制
健全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机制,能够保证企业的资金使用安全,企业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可以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促进企业的发展。良好的监督体制,可以为企业决策者的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避免因为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风险和损失。要实现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还要明确企业财务监督的必要性,两者统一才能作用在企业中。同时要加强财务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加强他们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培养他们的工作责任感,确保他们在工作中按照制度办事,者更有利于保证监督制度充分得到实践。
(二)对投资、融资工作要创新发展
首先企业应该营造一个有利于企业投资和融资的有利环境,这样才能够促进企业投资融资的创新发展。对于企业的融资创新工作,企业应该改变现有的融资局面,在正确认识自己企业发展情况的前提下,扩宽自己的融资渠道,可以把融资按照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分开执行,外部环境多吸引外部资金供自己企业使用;内部则做好企业剩余资本的装换工作,变成企业可利用的资金来使用。
(三)增加对财务管理理念的认识
在企业中,不管是企业的领导者还是企业的员工,都应该对企业财务管理理念进行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因为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企业财务管理理念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因为财务管理理念是贯穿于整个企业中的,而不是某一个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一旦整个企业重视财务管理理念,那么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就不易被踢出局。所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都要树立这种学习意识,不断的更新财务管理理念,用最踏实的实践工作,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科学化。
(四)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9
一、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我国大部分小企业是合伙企业或合作制企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具备相应条件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多数企业并不具备企业法人地位,对外往往需要承担无限责任。一旦遭遇经济纠纷或者人员矛盾,就会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比较严重,造假账、编假表、报假数等,缺乏有效的会计核算,不利于责任的明确划分,而且还会因提供无用的会计信息给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造成失误,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混乱。
(2)会计人员素质低。目前,我国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得较为简陋,会计监督严重弱化,导致职责范围不明朗,总体上难以形成一套可行实用的会计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多数小企业没有专业化的会计人员,更谈不上专业化的会计队伍,往往由非专业人员来兼职,人员素质低,更有部分企业的会计工作由企业主一人揽下,缺失明确的分工,以谋取私利或小集团利益,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
(3)会计制度形同虚设。完善的会计制度是推动小企业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然而,我国很多小企业并没有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情况,往往直接搬用大企业的会计制度,同时,会计人员一味听从企业主的意见去工作办事,造成原有会计制度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大,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久的情况比较严重。
(4)会计内部规范弱化。一是银行账户多,货币资金管理混乱,公款私存私借、白条抵库现象严重。二是各类票据多,收支凭证乱,普遍存在使用自制收支票据的现象,大量的收支凭证要素不齐。三是违规账目多,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混乱,自行设置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在编制上较为粗糙,种类不齐全。四是收入不入账,“小金库”、“账外账”屡禁不止,扩大报销范围和标准。有的财会人员只管付款,不管审核凭证,只管记账,不管监督,且认为企业主要领导批的就有效,内部控制制度不严,致使应予体现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完整的体现,严重影响会计工作质量。
二、我国小企业采用记账的必要性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设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
为了具体规范记账业务,《记账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由此可见,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的小企业,可以采用记账的方式。
现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会计的要求不再是简单地记账就万事大吉了,需要会计出谋划策、运筹惟握,这就对企业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具有一定专业水平、专门为小企业提供会计咨询服务、为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提供可靠财务保障的记账公司应运而生,记账公司的出现从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小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不足,之所以能被接受和推广,主要是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因素:
(1)节省成本开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小企业,如果聘请能力较高的会计,虽然账务处理能力较强,但是会计的费用相对较高,对小型企业来说难以承受,再加上许多有一定能力的会计不愿到这种类型企业任职,这就给企业拥有业务能力强的会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篇10
(一)加强日常债务管理的必要性
加强日常债务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流转,提高资金利用率,是提高生产运营效率效益、保障企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环节。因当前趸售县级供电企业基本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同时因明细账的种类和数量琐碎繁多,对所有债务还不能做到全面实时管控。所以,加强电子账簿管理,控制好适量债务数额,对于提高资金得使用率、防范企业经营风险至关重要。
(二)会计电算化形式下的债务科目设置
会计电算化在县级供电企业已经普遍实行,在会计软件中的应付账款下设置应付购电费款、应付物资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商品款、应付劳务款、应付维修款、应付其他款等二级科目,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的单位进行分类建账,这样就为日常工作的数据查询和核对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渠道。
(三)日常工作中的债务核对
由于存在债务单位遍布全国、对账资料难以收集的弊端,造成年度对账工作量大,所以必须严格实行对账、审批、结算一次清的审批制。按照“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每个债务单位来审批资金时,按照电费、质保金、工程(材料)及其他款项均分类填写审批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开据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核对账面金额正确后,再支付款项,每次付款均核对账面金额及质保金金额,为质保金到期核对奠定了基础。帐款的常态化核对,减少了年度财务决算的工作量,同时也减少了日常凭证录入差错率,不仅有利于公司按计划调度资金,而且也避免了部分合作单位的经济纠纷。下面以质保金和工程材料为例,申请质保金时需填写“质保金清算申请单”:
债务单位在质保金期满时,到财务部门领取审批单,并填写齐全,由财务部门的指定岗位专责按照质保金额与财务软件核对,其他与合同登记簿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核对人签字、工程部门、财务资产部负责人签字、工程部门主管经理、经理签字审批后,财务部门出纳付款,这样既保证了明细账的准确性,又保证了工程质量,同时使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进行了更为有效的沟通,进而实现了财务的精细化管理。
如工程材料审批单:
因供货单位较多,且金额较大,同时为确保供货质量,一般的工程或材料物资均进行分期付款。为保证每月的资金有计划的支付和使用,债务单位在每月的20―22号到财务部门核对账面金额,按照审批权限签字齐全后交预算委员会进行资金审批。通过上述审批单的实施每次付款均核对账面金额及质保金金额,为质保金到期核对奠定了基础。核对工作的常态化,减少了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量,同时也减少了日常凭证录入差错率,有利于公司按计划调度资金。通过审批单的实行是以银行结算手续和债务单位财务部门确认的结算审批单或收据进行入账,减少了企业的经营风险,避免了合伙企业的经济纠纷。
三、把握重点,突出抓好债务的年度管理
(一)清理长期债务是财务年终决算的前提
年度财务决算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工作部分。因债务明细账较多,同时电子账簿不像手工账薄容易发现错误,有时出现几年未发生变化的债务单位,所以清理长期债务是前期年度财务决算的必要准备前提。
(二)如何加强年度债务管理
利用计算机的优势,来弥补手工账经常浏览的缺陷,将每年的科目余额表中的债务部分进行导出Excel表格式,对三年内的债务单位进行比对。
首先将一年所有的债务单位,涵盖期初数、年度发生额、期末数、以及本年度没有发生额,列为重点关注对象,联系债务单位或其经办人进行核对确认。其次对上两年的重点关注对象与本年度的重点关注对象进行比对,如三个年度内均为重点关注,确实无法支付,由单位有关部门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会议决策,做为单位无法支付的款项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并做备查簿进行登记。
综上所述,利用会计软件加强债务管理,将为企业实行资金计划管理、减少经营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提供重要保障,为企业实现效益最大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篇11
会计假设,也称会计假定,是指对那些未经确切认识或无法正面论证的经济事物和会计现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发展趋势所作出的合乎逻辑的推断。1922年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最先提出会计假设的概念,认为如果没有一定的假设,会计实务就不可能顺利进行。他提出了经营主体、持续经营、资产负债表恒等式、财务状况与资产负债表、成本与账面价值、应计成本与收益、期后影响等假设。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2002)提出,会计基本假设应该成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联系我国经济环境的现实特点,将宏观调控、会计主体、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市场价格或交换价格作为四项会计基本假设,将持续经营、会计分期、权责发生制作为三项会计基本假定,并认为后三项基本假定是补充性的基本假设。我国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为财务会计提供了以高科技和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环境。新经济出现之后,会计环境正发生着巨大变化,传统的会计基本假设正面临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
二、会计基本假设及其所面临的挑战
(一)会计主体假设面临的挑战 会计主体亦称会计实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会计主体假设强调的是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组织实体。这个实体是有形的、相对稳定的,从空间上界定了会计活动的范围,强调的是会计信息提供对象的特定性和单一性。会计只为“这一个”会计主体记账并编报会计报表,这个会计主体与其他会计主体相区别,而且还独立于其业主之外。即不管会计服务的对象是营利性组织,还是非营利性组织,也不论企业的组织形式是独资、合伙还是公司的形式,会计反映的乃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而不是其他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更不是业主个人的经济活动。会计主体的弹性较大,既非限于一个经营企业,也不一定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既可以扩大至专业公司,-乃至由若干个企业通过控股关系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也可以是一个企业内部的责任单位。一般来讲,凡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会计报表的特定实体,都能构成一个会计实体。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法律主体肯定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都是法律主体。独资与合伙企业通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法律主体,因而不能独立地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债务,在法律上仍是业主或合伙人的。但从会计上看,则必须将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对待。集团公司是由若干个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或公司组成,但集团公司本身可能是没有法人地位的,在编制集团公司的会计报表时,要把集团公司视为―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同时也是会计主体。
IT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企业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便捷和紧密,为众多企业联合形成一个联合体以更有效地向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进行交易活动,从而完成单个企业不能完成的市场功能提供了可能。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虚拟公司的出现。突破了以往的空间概念,使现实中的会计主体对应于两个空间。虚拟公司是一种为了适应快速、多变的市场需求:制造商联合供应商、经销商、顾客,共同、及时地开发、生产、销售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的企业组织,是一个寿命与空间随时间变化的松散联盟,其实质不是法律意义上完整的经济实体,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固定的实物形态,也没有确定的空间范围,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克服各个联合公司之间的空间和时间障碍,具有高度的弹性与灵活性,导致会计主体多元化和不确定性,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这使得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处于一种模糊状态。会计主体这一传统假设已不再能为网络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和立场提供基本支持。
(二)持续经营假设面临的挑战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这一假设涵义有两层涵义:一是各主体在可能预见的未来不是期望清理或清算的;二是假定各主体能执行现有的经营活动,包括各项合同、各种既定的经济活动等,并无法确定其结束时间。持续经营假设,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存在着竞争,其经营的持续期间带有不确定性而提出的。会计主体假设为会计的活动规定了空间范围,而持续经营假设则为会计的正常活动作出时间的规定。在这个假定前提下,会计主体所持有的资产,将按照预定目的,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被耗用、出售或转让,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如约偿还。持续经营这一假定前提为财务会计中许多常见的财产计价和费用摊销、分配方法等提供了理论依据。正是在这一前提下,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不能一次全部计入生产、经营成本,要采取折旧的形式分期摊销;在企业的经营收入和费用的发生与货币收付发生一定程度的分离时,企业不能以是否收付货币资金作为收入、费用是否发生的标准,而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企业的资产才需要划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负债才需要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持续经营是以现代企业制度的两权分离、股权分散和规模性经营生产为前提的。网络经济条件下的虚拟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打破联合公司的时间间隔,属于临时性结盟且分合迅速,具有随时性和随机性,是一种动态的具有适应能力的组织,其适时介入退出与转换的特点,违背了持续经营假设的根本前提――假定会计主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解散、终止。显然,持续经营假设已不适用于虚拟企业。
(三)会计分期假设面临的挑战 会计分期假设是指会计所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的是每一个经营期的活动,而不是企业在其生存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活动。在此前提下,要将持续不断的全部经营期间,人为地划分为若干个相等的、较短的期间――月份、季度、半年、年度作为会计期间,定期归集、确定每―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和损益,确定每一个会计期间期初、期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额,进行结账并编制会计报告,将各期的会计信息及时传达给信息使用者。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一年称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既可以与日历年度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会计分期作为一项假设,实际上是持续经营假设的补充。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会计分期假设受到了强大冲击。首先,像“网络公司”这种公司形式,持续经营假设对其已不成立,对于一个本不够长的会计期间再进行分期是没有必要的。虚拟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暂性,使公历年度的会计分期不再适合,人为划分多个时间间隔已无必要。据此,有的学者提出用“网上实体的交易期间”作为会计期间,每次交易结束后编报一次会计报告。这样可使交易的账务处理保持完整性,同时有效地避免了跨期摊配时的人为调节等问题,成本和费用的分配也不存在配比问题,便于企业清算。其次,在电子商务时代,由于财务报告采
用实时报告系统,任何时候,会计信息使用者都可以从网络上获得最新的财务报告,而不必等到一个会计期间结束由报告企业编制财务报告后才得到,这使得会计信息的加工和传送成本已不再是重要问题。为满足管理需要,提供实时会计信息成了会计信息加工处理上的首要目标,人为地按月、年编制报表意义不大。另外,从投资者对会计信息需求角度看,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们往往需要迅速、及时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以便对股票价值的快速变化及时做出反应。传统的每年各一次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已逐渐不能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内部管理会计将向战略管理会计转变,企业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将朝着多层次、多元化方面发展。就时间而言,不同管理主体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不同,因此,会计分期应以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为基础,而不能都统一以日历年度为标准。
(四)货币计量假设面临的挑战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以选择货币为基础进行计量,是由货币的本身属性决定的。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其他计量单位,如重量、长度、容积、台、件等,只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在量上进行汇总和比较,不便于会计计量和经营管理。只有选择货币尺度进行计量,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自动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货币计量只是会计计量史上的一个阶段。在使用货币计量时,必须附带两个假设:货币的币值不变(或稳定);币种的惟一性假设。因为只有在币值稳定或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不同时点的资产的价值才具有可比性,不同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才能进行比较,才能计算确定其经营成果,会计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但网络经济时代,随着虚拟企业和网络银行的兴起,电子货币在经济活动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纸化趋势将成为货币未来发展的一大主流,这将对以某种纸币作为主要计量手段的传统方式产生重大影响。作为支付手段,电子货币加速了资金流动,活跃了资本市场交易;与此同时,现实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更为频繁,加之网上交易可瞬时完成,使得币值稳定假设受到严重冲击。今日的现实经济,币值变动时有发生,甚至在一些国家的某时期货币价值发生急剧变化,出现恶性通货膨胀,急剧大幅度贬值,如东南亚经济危机,这对货币计量提出了挑战。有的国家在币值变化较大的情况下,已不得不采用物价变动会计。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活动、营销活动、研究开发活动、采购活动都需要运用高科技进行管理。这就使得高智力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就越来越强化。因此,人才已成为企业最宝贵的财富。由于人才的这种特殊重要性,使得企业投资对象由原来的设备、厂房和资金转向知识和智力上来。因此,人才成为2l世纪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但是,人力资源作为新型的资产由于无法用货币计量而没有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这将直接影响信息的有用性。其实企业还有不少难以用货币计量,但却对使用决策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如企业外部环境、地理环境等,如果单纯用货币计量,这些都只能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是财务报告之外。更有甚者,许多不能计量的资产恰好是许多新型公司增长最快和最重要的部分。如近几年来增长很快的是服务业,但是这些公司许多最重要的资产,如品牌、知识产权等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得到反映。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会计职业界受到来自学术界、国会、政府监督部门以及会计职业界自身的强烈批评,批评的焦点在于:企业会计报告没有能够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报告未能面向未来,会计信息严重不完整,会计信息正在失去相关性。因此,必须改进计量手段,扩大会计报告的信息容量,增加非货币化的信息,为使用者提供完整、全面的会计信息。
三、会计基本假设的重构
(一)会计主体假设重构 网络环境下会计主体的外延已经扩展,其会计活动空间范围可以包括传统会计系统界定的“实”的物理空间中的公司、企业、集团等,亦可涵盖以网络“虚”的媒体空间为主的虚拟企业等临时性结盟组织。虚拟企业虽然其存续期可能很短,但有一定的经营活动和组织结构。当将其确认为是会计工作服务的特定单位时,仍然能够和其他主体相对立,而且独立于业主之外,并可据此反映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失等。因此,会计主体的内涵并未因网络环境而改变。网络时代出现的虚拟公司、虚拟企业集团以及虚拟公司联盟也并不否定会计主体的存在。现实主体与虚拟主体同时并存,将是新经济时代赋予会计主体假设的新含义。会计主体假设应由过去强调单个绝对实体的信息使用观转向网络时代的相对主体信息使用观,使其成为一个开放性的主体假设。只要是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而相互协作的联合体,不管其有多少个部门或多少个独立的企业组成,都可将其视为会计主体。这一定义是将经济利益的高度统一性作为衡量和判断会计主体的标准,包含两层含义:其一,作为不与外界发生联盟关系而独立运作的企业,即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或依照一定的协议而相互协作的企业,其内部各个部门明显地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可直接视作会计主体。其二,对于存在着共同经济利益而相互协作的企业联盟体,如网络公司等,各企业之间也会存在不同的职能分工,如同单个不联盟企业内部的不同职能部门一样,为着相同的利益目标而协调、高效地运作,因而也可将其视为一个会计主体。
篇12
l 200
负债总额
720
篇13
一、人力资源会计面临的困境
(一)相关的概念本身缺乏径渭分明的界定,体系本身缺乏公认性
1.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概念界定模糊
从20世纪70年代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以后,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概念的使用频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两者的关系是人力资源会计不容回避的问题,目前理论界对其认识却不一致。从有关人力资源的会计论著中不难看出,主流观点认为,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具有完全相同的主体———劳动者。也就是说,企业所有的劳动力既是人力资源,也同时是人力资本。企业录用员工一方面作为人力资产按评估价入人力资产账,同时入人力资本账。
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是人力资源,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但如果说所有的劳动者都是人力资本,恐怕就站不住脚了。企业的CEO既是人力资源,也是人力资本;企业的门卫是人力资源,但他一定也是人力资本吗?人力资本的界定是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基础。资本一旦投入企业,其所有者是拥有企业的所有权的。如果每位劳动者都以人力资本的身份拥有企业的股权,实际上是大锅饭模式在企业中的翻版。
2.对人力资本与企业净收益关系认识不一
对于非公司制企业而言,人力资本参与剩余收益的分配不存在理论和上的障碍。例如,在合伙企业中,个人的信誉、技术、劳务均可列为企业的资本,并可采用灵活的方式参与净收益的分配和亏损的分担。但目前人力资本会计的研究都是基于公司制企业的法律框架进行的,关于人力资本与企业净收益的关系,目前认识不一。相关研究中有两种提法:对人力资本的激励(或叫人力资本薪酬制度)和人力资本参与剩余收益的分配。但既然人力资本是资本,它为何不能像财务资本那样参与收益的分配,而只是接受激励呢?
3.人力资本参与剩余收益分配的模式不确定
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对象如何界定?什么是企业的净利润?对于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而言,在生产要素的提供者中,债权人完全拿固定合同收入,生产劳动者收入是固定收入加小额奖金,财务资本所有者的收入完全来源于剩余收益的分配。如果人力资本所有者在已经以工资的形式取得一部分固定收入后,再参与剩余收益的分配,显然对财务资本的提供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二)人力资源的计量方法不统一
人力资源的计量方法有成本法和评估计量法。成本法计量依据对人力资源的实际投入来确认价值,其优点是以历史数据作为确认的依据,比较精确。但是企业中的每个员工都是不同的,企业对每个人的投入也不一样,这样又可运用平均值法或估计值法来计量。而评估计量法的计量是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对重要的人力资源的测算来确认,忽视了普通的人力资源的价值,这是不合理的[1].
(三)会计操作手段不能适应人力资源会计的要求
促进了企业实现机管理及运作。会计作为一个范畴,取决于客观环境的变化并服务于特定的环境。随着会计计算机化的发展,会计的任务、方法发生了变化,从而使会计数据处理技术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数据处理工作量成倍增加;二是对数据提供的及时性、数据运算的精确性、数据内容的全面性和完整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数据处理程序更加复杂化。所有这些,都对实现会计数据处理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源会计的实施问题已不能回避,但由于其核算的复杂性、精确性,使得手工操作或当前的会计电算化水平均无法适应其发展。
(四)人力资源信息披露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为了满足信息使用者对有关人力资源信息的需求,理论界建议将人力资源反映在现行的会计报表系统中,出现新的会计恒等式:“财物资产(原资产)+人力资产=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劳动者权益”。式中的人力资产属于长期资产,包括人力资源对应的价值以及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和投入成本,劳动者权益表示劳动者对其所有权的拥有。原利润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将分为“未分配职工利润”和“未分配投资者利润”两个明细科目,利润表将增设“人力资源成本费用”项目,反映未资本化的人力资源的其他费用及人力资产的摊销。这样,人力资本决定了劳动者权益和利润的分享,人力资产的摊销也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最终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二、应采取的对策
(一)构筑坚实的适合特色的人力资源体系
,我国对人力资源的,在理论上尚不够完善,且大部分理论都是对西方一些国家人力资源会计理论的编译和介绍,消化和吸收不够,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很难在中国进行实际。我们所应追求的是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力资源会计[2].因为我国职工的编制与西方有着本质的不同,人力资源会计理论离广泛应用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其中还有很多尚需商榷。这就需要我国的会计主管部门以及会计理论界人士加强理论研究,对当前理论上存在空缺、争议的方面加以弥补、修订,尽快为我国的人力资源会计的应用构造坚实的理论体系。
(二)参照西方,开辟人力资本计量的新途径
由于人力资源会计中对人力资本的确认、计量的随意性较大,对于采取哪种的争议也很大,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参照西方在此问题上的解决方法,比如美国的职工持股计划或干股的方法。从现行的所有者权益中让出一定比例,供劳动者分享利润,不需要支付现金,员工可参与分利。
(三)迅速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为实施人力资源会计打好基础
我国的会计电算化工作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3]:一是由于直接从手工操作过渡到机处理,会计人员对机械化工具和工具缺乏感性认识,从而使他们在数据处理技术的应用上感到困难。二是我国的地区差异,造成地区之间对计算机利用程度的差异,经济发达地区会计电算化普及率较高,而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则相对较低。三是会计作为一项操作性很强的工作,经验越丰富,工作做得越好,这就造成了经验丰富但对电算化不在行的老会计,与电脑知识丰富但缺乏经验的新手之间的相互矛盾。因此,要想早日推行人力资源会计,必须解决上述问题,大力开展计算机,积极培养高素质人才,使会计电算化得到广泛普及。
(四)规范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与报告
要通过会计法、会计制度等规范人力资源的会计处理程序,使得人力资源的核算、计量及账务处理规范化,使得人力资源价值能在财务报表上客观公正地列示。但是人力资源有别于物质资源,其比较复杂,仅仅靠财务报表来揭示人力资源会计信息是远远满足不了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的。所以还应附加以下报告:(1)人力资产投资报告。该报告主要用来提供企业人力资产管理所应耗费或已耗费的成本信息。通过把人力资产实际投资额和计划投资额相比较,投资目标是否达到,投资效能是否理想等。(2)人力资源结构及变动情况报告。该报告主要用来反映人力资源的结构,并通过人力资产期初期末余额及人员数量的比较,反映人力资源变动情况,从而给企业决策者提供有用信息,以决定人力资源投资方向,使人力资源结构趋于合理化。(3)人力资源效能报告。该报告用来反映人力资源的使用状况。通过分析,了解人力资源是否得到充分利用,是否每个劳动者都发挥了自己的潜能,以便决策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
(五)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人力资源会计管理
人力资源会计不仅管理着企业的人力资源,而且需要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来进行操作。与传统财务会计相比,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方法更为复杂,技术要求也高。这就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模糊计量上,要使主观估计尽可能趋于,就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经验,更要有较深厚的会计理论基础,还要有相关的知识。
(六)开展试点工作,为大面积铺开作准备
试点对象可选择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单位的人力资源比较密集、价值较大,同时又有较完备的人事档案可供。而且这些单位会计人员水平一般较高,可以很好地完成试点工作,并能解决试点中遇到的一些特殊问题。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