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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区别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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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区别

篇1

一、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内涵

(一)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经济体系下,所有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都是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所引导的,不受到国家或是地方政府的引导限制。从市场经济的内涵上来说,其就是一种具备很强自主性的经济模式,产生生产的多少、销售的价格、销售的渠道等等,都是有市场主导的,市场需求多,那么就多生产;市场需求少,那么就少生产,一切经济活动都以市场的实际情况作为依据。虽然市场经济具有很高的自主性,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经济行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或是滞后性。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切都是整体把控,不会出现盲目生产的问题。市场经济下,由于市场信息复杂,千变万化,再不能及时获知信息的情况下,就可能导致生产盲目或是滞后,最终导致损失。但是市场经济可以让市场资源都充分利用起来,可以促进经济的最大化效益。[1](二)商品经济。商品经济是一种和“自然经济”相对立的经济模式,其是商品生产、交换、售卖的全过程总和。说的直白一点,商品经济就是以直接交换为根本目的的经济形式。根据商品经济形式的内涵,可以发现其具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具有交换性。商品经济的本质是商品交换,所以交换性就是其最为显著的一个特征。第二,开放性。商品经济的产生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实现的,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行业差别。正因为存在行业差别,才会产生商品交换的需求。而且随着经济行业的不断扩张,这种需求也逐渐提升,使得商品经济表现出了很强的开放性特征。第三,进取性。商品经济时代的生产者也是逐利者,为了在竞争中占据强势地位,或是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必然要积极进取,对生产技术予以革新,或是扩大生产规模,表现出了很强的进取性。[2]

二、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之间存在的差异

(一)市场形式的差异。不论是市场经济还是商品经济,市场都是最为核心的载体,没有了市场,经济模式也就不复存在了。对比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来看,市场形式之间的差异是二者最为显著的一个差别。具体而言,在市场经济形式下,市场的形式是一种多层次多线条的球状化结构,即不同行业之间相互联系,而每个行业内部又会朝纵向和横向不断拓展,最终形成一个庞大、复杂的市场形式。而商品经济的市场,是一种单层次的多线条结构,不同行业之间的经济交互是比较浅的,联系并不是很紧密,而且存在差异化的行业经济区别。所以对比来看,在市场的形式上,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就存在差异。(二)市场类型的差异。除去市场形式上的差异,在市场的类型上,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之间也存在差异。具体来说,商品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为目的的一种经济形式,所以在市场类型上,其只有一种类型,也就是商品交换市场,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而市场经济除了商品交换市场之外,还具有生产要素市场,这就是和商品经济存在的最大区别。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实现的资源配置,即可以通过一定的经济形式来获得资源。而商品经济的市场不存在资源配置,只有通过劳动成果才能交换得到。换句话说,在商品市场中,经济活动的双方是一种交易关系,也可以说是交换关系。而在市场经济中,尤其是在生产要素市场中,经济活动双方是一种契约关系,通过一份契约达成当前的经济交易活动,而不是商品经济中的交换,这是一种本质性的区别。[3](三)经济发展的差异。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商品经济的未来就是市场经济,或者说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过渡阶段,因此二者在最终形态上是存在差异的。在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商品经济是在经济发展初步具备了一定规模时产生的,这从商品经济出现的时间点就可以看出来。而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只有经济规模和经济条件达到一定的水平,才会产生市场资源配置的需求,在经济规模较小的时候,是不会产生这一需求的。因此,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区别就是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

篇2

经济区是由多种自然地理要素,包括地形、土壤、气候、资源的相对一致性和与之相协调的人文环境(历史文化传统、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科学技术)所决定,以劳动地域分工为基础,各具产业特色的地理区域。经济区域与经济区域之间商品流通是经济区域形成的必要条件。我国国土辽阔,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有很大的差异,由此而导致经济和人文现象的差异同样是十分明显的。根据我国的自然条件(主要是气候和地貌),可以划分为东部季风气候区、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区、青藏高原高寒区三大自然区,这三大自然区决定了我国经济区格局的基本框架。同时这三大自然区内部也同样存在自然和人文环境要素的差异,在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不同社会产业的地域分工,这种产业分工和差异便形成了不同的经济区。

在我国古代社会的早期,由于经济开发不足,生产力低下,区域间产业分工不明确,商品经济还处于萌芽状态,区域间商品市场体系没有形成,经济区的边界是模糊的、不明确的。大致到了春秋战国时代,随着金属工具的用于生产,农业、手工业生产力的提高,各地根据本地的自然条件所生产的具有本地特色产品的产业兴起,除了满足本地区需要外,可以将多余的产品与他区进行交换,并从中获利,于是形成一定规模商品交换和贸易,产业的区域分工初步形成,开始出现经济区的雏形。正如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所指出:“由于自然条件不同,即由于土地肥力、水域或陆地、山区和平原的分布不同,气候和地理位置,有用矿藏的不同以及土地的天然条件的特点不同,又有了劳动工具的天然差别。这种差别造成了不同部落之间的职业划分,我们一般应在这些部落相互进行的交换中发现产品向商品的最初转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4页。)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产业区域分工已经客观存在,经济区域的概念在当时人们观念里也有所反映。例如《尚书·禹贡》中以山岭、河流、薮泽、土壤、物产、贡献以及交通道路划分的九州,不仅是一种综合的地理区划,实际上也是经济地理区划;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第一次将汉朝全境分为山东、山西、龙门碣石以北和江南四大产业区,汉成帝时刘向的《域分》、朱赣的《风俗》,《隋书·地理志》各州后序,《宋史·地理志》各路后序,虽然都是以“物产风俗”划分的人文风俗区,实际上也是经济地域差异引起的人文地域差异的反映。因此可以说我国古代经济的地域差异在人们的观念里已经存在了。唐宋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地区间产业分工明显,商品贸易频繁,经济区域的特征更为显著,这在区域差异比较大的南方地区更为突出。南朝以来以至唐宋延及明清时期的所谓“三吴”、“江南”、“两浙”、“荆湖”等等已不仅是政区名称,更贴切的是经济区域的名称。明人王士性《广志绎》根据浙江省内不同自然、经济条件分为若干亚区,其云:“浙十一郡惟湖最富,盖嘉、湖泽国,商贾舟航易通各省,而湖多一蚕,是每年两有秋也”;“台、温二郡,以所生之人食所产之地,稻麦菽粟尚有余饶。宁波齿繁,常取足于台,闽福齿繁,常取给于温,皆以风漂过海,故台、温闭籴,则宁、福二地遂告急矣。”这就是说,在浙江省内还分为若干经济亚区,各经济亚区间的商品交换已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为。明清时代大体上各省自成一大经济区,而省内又按自然条件分为若干亚区,这种亚区又可能跨省而成,如所谓“江南”即指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而言,虽然对“江南”范围的界定有不同看法,如有人认为苏、松、常、镇、宁、杭、嘉、湖、太八府一州为江南经济区(注: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有人认为应该是苏、松、常、杭、嘉、湖。(注:陈学文:《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不论怎样,“江南”一地作为一经济区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宋代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地区产业差异更为明显,经济区的存在更为明确,经济区的等级、层次更为繁复。对此进行研究,是我们全面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文化的区域差异和区域整合问题的重要切入点。

二、历史经济区域形成的历史和地理条件

在我国人类社会早期,地域、部落之间农业、畜牧业分工并不是很明确的。至少在黄河流域古代社会的早期,原始农业、畜养、采集、狩猎同时并存。我们从考古发现和文献资料中都可以看到,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到古代社会早期,华夏地区以及周边草原森林地区产业中兼有原始农业、畜养和狩猎的痕迹。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采集经济向原始农业发展,狩猎经济向畜养、游牧经济发展,标志着攫取经济向生产经济进步,以后逐渐形成以农业为主兼营畜养的部落与地区和以畜牧为主兼营农业的部落与地区。这种选择和变化,很大程度决定于所处的自然条件,如春秋战国以后,北方草原区形成畜牧区,东部季风区形成农耕区,东北高寒区还停留在采集狩猎阶段等等,由此形成的这种经济区本质上也就是自然-经济区;这种经济区之间的物产互补和交流成为当时人们生活的必需。《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①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可见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原与周边地区在产业差异上的互通有无是很频繁的,不可或缺的;从自春秋战国至汉代初年,农耕区和畜牧区之间、农耕区内部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一直延续到汉代,《汉书·食货志》说:“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就是说汉代初年,商品贸易在社会上还有很大影响。由此可见,不同产业区域之间商品贸易是经济区形成的必要条件。其次,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特别是西部、西南部和北部地区,主要是汉族以外少数民族的聚居地,由于民族发源地的自然条件决定了该民族经济的特点,如北部蒙古高原上袤广绵亘的草原哺育了游牧民族,西南横断山脉地区的深谷密林决定了采集和狩猎成为当地民族的主要生产方式,东北高寒森林地带原始民族必然以采集和狩猎为生。以后随着民族活动的频繁,生产活动变化,如游牧民族所到之处,往往将畜牧业带至该地,而汉民族所到之处,无不垦地种植。因此民族经济也成为我国区域经济的一个特色;而这种民族区域经济间的互通贸易,很早就开始,一直延续到整个历史时期。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市籴一》:“互市者,自汉初与南越通关市,其后匈奴和亲亦通市,后汉与乌桓、北单于、鲜卑交易。后魏之宅中夏,亦与南陲立互市。隋唐之际,常交戎夷通其贸易,开元定令载其条目,后唐复通北戎互市,此外,高丽、回鹘、黑水诸国,亦以风土所产与中国交易。”民族区域之间的贸易,也是反映不同经济区的一个方面。其三,由于我国很早就形成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为全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自然条件发展不同产业门类提供了条件,同时出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也就是中央政权对地方经济管理上的需要,尤其是当地方政权特别关注地方经济发展时,有过多的干预,于是经济区的划分和调整往往与政治形势和政区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分裂局面,原先在统一政权的同一经济区,分裂后必然形成不同的经济区。行政区和经济区有密切的关系。故而我国历史上的经济区往往包含自然

、民族、政治三方面的特色。我国历史上早期的经济的区域差异,可按自然条件分为农耕、游牧、渔猎三大经济区。这三大区实际也是汉族政权和游牧民族、采集狩猎民族的活动区。汉文帝给匈奴单于书云:“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毋离,臣主相安,俱无暴虐。”(注:《汉书》卷四《文帝纪》,中华书局标点本。)这就是自然区、民族区、行政区和经济区合一的反映。

在这三大区中,从自然、人口、资源、文化各种条件而言,东亚季风区的农耕区都占主要地位。这里人口最多,几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资源最丰富多样,生产力最先进,最早进入文明社会。因此这里最早出现经济的区域差异,其先决条件是农耕发展到一定程度,有足够的粮食提供给社会,可以使一部分人从事适应本区自然条件的其他产业,以其产品与他区进行交换,首先就是经济作物商品化,也形成经济区之间贸易的主要内容。例如《史记·货殖列传》载,战国秦汉时代时“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获;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各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这种经济作物的区域差异才能初步形成经济的区域性。其中又可以自然、社会、人文等因素的差异分为若干亚区,各经济亚区因其经济在全国的影响,在全国的地位也不同。以后,随着自然环境变化以及人类适应自然能力和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的细化,商品流通的加强,以及地缘政治因素的变化,不仅经济区边界会发生调整,同时也会引起经济区在全国地位的升降。无论大区和亚区的经济区域调整、变化的因素也是多种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因素(主要是气候和地貌),就是自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引起经济区的调整,例如蒙古高原上一次巨大风暴、寒流,使生存在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大规模南迁,形成游牧区的南扩;黄河一次重大改道,就可能引起河北、河南经济区的调整,一次大规模的洪涝干旱灾害引起环境变化和人口迁移,就可能引起一些经济区地位的衰落和一些经济区地位的上升。二是政治格局变化引起的经济区调整,如长期大规模的战争,可能造成一些经济区的衰落和一些经济区的兴起,如关中地区自两汉末年战争的破坏,其经济地位明显衰落;南北政局分裂时期以秦岭、淮河一线为南北分裂界线和以长江为南北分裂界线,经济区的格局就不同。又如首都所在地的确定和转移都可能引起经济区的变化。这在我国传统的中央集权的国家里,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这种变化是很显然的。三是人口和民族迁移活动引起的经济区格局的变化,如农业民族的北移和游牧民族的南进,农耕民族向西南、东北地区的扩展,就可能引起经济区划的变化。秦汉时内地人口的移向北边,“定襄、云中、五原,本戎狄地,颇有赵、齐、卫、楚之徒”(注:《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中华书局标点本。),必然引起高原地区草原的农耕化,反之,魏晋时期匈奴入居中原,自然会将原有的耕地辟为牧地。西晋永嘉之乱、唐代安史之乱、北宋靖康之乱引起的我国历史上三次人口大南迁,对南方地区社会经济变化起了重要作用。四是产业分工的细化,如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提高,自然资源的重要性的显露,手工业的发达,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经济区的变化。如宋代以后长江以南地区蚕桑、植棉、茶叶业、矿冶业和造纸、瓷器业等其他手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原料和产品生产地的分离,商品市场网络的形成,从而引起经济区的变化和细化。经济区之间分工和差异主要表现为商品交换贸易,早期的交换和贸易主要在大区间进行,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手工业分工的细化,同一大经济区内经济亚区间的商品贸易量也会增加,于是中心城市和交通路线的布局也随之变化,最后引起经济区格局的变化。

我国古代不同经济区,对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影响。20世纪30年代冀朝鼎曾作文提出基本经济区的概念,“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时期,有一些地区总是比其他地区受到更多的重视。这种受到特殊重视的地区,是在牺牲其他地区利益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这种地区就是统治者想要建立和维护的所谓基本经济区。”“中国的统一与中央集权问题,就只能看成是控制着这样一种经济区的问题:其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对于提供贡纳谷物来说,比其他地区要优越得多,以致不管哪一集团,只要控制了这一地区,它就有可能征服与统一全中国。这样的一种地区,就是我们所要说的基本经济区。”即每个时期封建王朝都有一个或几个基本经济区,是这个王朝生存的经济基础。当基本经济区衰落时,这个王朝也由此衰落。而新王朝的崛起必需寻找新的基本经济区。(注: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10-12页。)由于当时资料条件的限制,冀文在具体论述上尚有可商榷处,但其基本观点是可取的。从这个问题上剖析进去,我们将发现对古代中国经济区及其演变的研究,是对中国古代王朝兴衰的原因深层次认识的重要条件,同时也能对今天全国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变化的历史背景有深刻的理解,从而有利于现有经济区域的改造和规划。

三、历史时期经济区域划分的几条原则

我国历史时期划分经济区有些什么标准呢?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说:“关于中国古代经济区域的划分标准,我国史学界尚未有深入讨论。在海外学术界,则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另一种则以自然条件为根据。显然,对于经济史研究来说,后一种意见比较恰当。这种见解首先由施坚雅先生作出系统的理论阐述,后又由斯波义信先生加以发展和改进,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区域研究理论。施氏的理论主要着眼于水路交通,故其理论的核心可简述为‘地域即河川流域’说。斯氏则在重视水路交通的同时,也强调生态系统的作用,从而把施氏‘地文地域’说发展为‘地文-生态地域’说。我们认为施氏、斯波氏的理论是站得住脚的。但是还需要补充一点,即:我们所划的经济区域,在古人心目中,应当也是一个特定的概定(念?)。换言之,得到历史的承认。鉴于以往学术界对于江南地区的界定缺乏共识,我们认为有必要根据上述理论与意见重作划分。在确定其合理地域范围之前,有必要将我们所依据的划分标准,作一简要说明。首先,这个地区必须具有地理上的完整性,必须是一个自然-生态条件相对统一的地域,换言之,在其外部应有天然屏障将它与毗邻地区分隔开来;而在其内部,不仅应有大体相同的自然-生态条件,而且最后还属同一水系,使其内部各地相互发生紧密联系。其次,这个地区在人们心目中应当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也就是说,不仅由于地理上的完整性与自然-生态条件的一致性,而且也由于长期历史发展所导致的该地区内部经济联系的紧密与经济水平的接近,使此地区被视为一个与其毗邻地区有显著差异的特定地区。”我们认真读了李伯重先生的论文,认为他将他所定的标准对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划分作为一个经济区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个标准是否适合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所有经济区呢?我们认为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这里需要补充一下,施氏的经济区域理论是从他研究历史上城市体系角度出发的,他在《中国历史结构》一文中对中国历史上大经济区的观点,大体上可概括为下列几点:一是“每一大区经济都是在某一自然地理大区中形成并完全被包容其中,这种自然地理大区是依流域盆地而划分的。”二是这些区域的核心区,都处于河谷中的低地,中国传统社会里,以农业生产为主,而核心区的可耕地自然条件最好,交通运输最为便利,成为交通枢纽。因此核心区比边缘区商品化程度更高。每一区的中心城市都兴起于核心区,并以不同层次,不同核心区构成不同层次的城市网络。于是在“每一个主要的自然地理区域中,都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城市体系亦即彼此来往频繁而集中的城市群,城乡之间的联系也很多,但大都局限在区域内。”三是大区经济应看成为复合的体系,内部是有差异的、相互依存、一体化的,尽管这些特征在边缘地区较核心地区松散。(注:王旭等译:《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0-12页。)

施氏的理论是有其可取之处的,例如任何一大经济区是有其核心区和边缘区,但核心区是否必然是该大区的河谷低地,则未必然,应视某一特定时代的其他人文因素而定。此外,认为一大经济区内部是有差异的复合体的观点也是可信的。斯波先生在施氏的理论上加入了生态系统作为考察的依据,即将人类活动引起生态系统变化的因素作为参照模式,比施氏理论又较为全面。但他们所研究的对象,在时代上偏重于宋代以后,地域上偏重于江南。这种模式是否适合整个历史时期,是否适合全国的范围,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总之,以往关于经济区域划分的种种理论有其正确的部分,也有其不全面的缺陷。首先,单单强调自然区域的条件,可能会给予人们一种误解,似乎历史上的经济区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历史时期除了黄河下游河道迁徙以外,其他自然地理要素只有量的变化,没有质的变化。那末是不是可以认为二三千年来我国经济区的格局基本没有变化?显然是不能的。其次,我国历史上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势力曾互有进退,同一自然生态区如鄂尔多斯高原,当游牧民族占有时,则成为畜牧区,这就可能与其北面的河套平原形成一个经济区;当农耕民族占有时,往往变成农耕区或至少是半农半牧区,则可能与其南面的陕北高原形成一个经济区。可见民族活动对经济区的变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其三,历史上经济区有过不小的变化,当经济开发不足,商品经济不发达时期,经济区的地域比较大,核心区与边缘区的距离较远。不同的自然地理单元可能存在于一个大经济区内;当经济开发充分,农业、手工业生产力大大提高,产业分工细化,商品经济繁荣发展时,经济区就可能划小,原先一个大经济区就可能划分为几个经济区,如两汉时期的“江南”经济区与明清时期的“江南”经济区地域就不同。其四,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相当长时期的政治分裂局面,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在不同的政权统治下,就可能分属不同的经济区。如河北平原和山西高原在宋辽时曾分别属于两个政权,因此河北平原或山西高原在宋辽时就不可被认为是一个经济区。由此可见,划分经济区除了重要的自然生态条件外,人文因素还是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然而我国古代划分经济区域应该有那些标准呢?我们认为自然生态的相对一致性、完整性无疑是最基本的条件,但仅此还远远不够,因为历史时期人文环境的变化十分复杂,不同时期经济活动差异又很大,所以不同时期的经济区域的划分还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劳动分工的地域差异,即本区与他区在主要产业上的差异性,从大处而言,如农耕区、畜牧区、渔猎采集区和农牧交错、狩猎采集混合经济区等等;从小处而言,农耕地区内又可分若干亚区,如水稻作物区、干旱作物区、经济作物区等等。二是我国在近代化以前,基本上还是处在自给自足封闭式的小农社会,某一地区的基本生活用品,不可能全部依靠他区的供应。因此各经济区在主要产业分工的前提下,还有其他产业辅助,以使其成为一个可以独立生存的地区,如关中地区固然是一个农作区,然“其山出玉石,金、银、铜、铁,豫章、檀、柘,异物之类,不可胜原,此百工所取给,万民所@②足也。又有jīng@③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饶,土宜姜芋,水多蛙鱼,贫者得以人给家足,无饥寒之忧。故丰镐之间号为土膏,其贾亩一金”(注:《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中华书局标点本。)。如巴蜀地区“沃野千里,土壤膏腴,果实所生,无谷而饱。女工之业,覆衣天下。名材竹干,器械之饶,不可胜用。又有鱼盐铜银之利,浮水转漕之便。”(注:《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中华书局标点本。)如清代江南苏、松、太、常、杭、嘉、湖自成一经济区,当无异议,其农作有稻、棉、桑三种作物相对集中,鱼盐之产也很丰富,同时又是棉、丝纺织业中心。珠江三角洲当为一经济区,水稻为其主要农作,但其经济作物专业化十分突出,果树、甘蔗、荔枝、香蕉等热带水果以及基塘养鱼,成为农村主要产业,清代中期以后地区经济发展迅速,这正是商品经济发达的结果。明清时期华北平原(冀、鲁、豫)除了粮食作物(麦、豆、高粱)外,还有经济作物棉花、烟草、枣梨、药材、酿酒产业。因此产业的综合性也是古代经济区的特色之一。三是在大产业分

工前提下,还有产业的专业化方向,如农业区中有水稻产区、旱作产区、渔业区、经济作物产区、矿业区,经济作物区中有蚕桑区、植棉区的差异等等的专门化,以此专业化产品得与他区进行交换与贸易。《盐铁论·本议》:“陇蜀之丹漆旄羽,荆扬之皮革骨象,江南之nán@④梓竹箭,燕齐之鱼盐旃裘,兖豫之漆丝chī@⑤@⑥,养生送终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故圣人作为舟楫之用,以通川谷,服牛驾马,以达陵陆;致远穷深,所以交庶物而便百姓。”揭示了各地区特定产业及其互相间的物资交流,成为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四是经济中心城市及其辐射范围,即全区生产、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最集中的城市和以此城市为中心形成的城市网络和交通网络。《盐铁论·力耕》:“自京师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宛、周、齐、鲁,商遍天下。故乃商贾之富,或累万金,追利乘羡之所至也。”《盐铁论·通有》:“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二周之三川,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诸侯之衢,跨街冲之路也。故物丰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概言之,划分经济区域应有区域性、综合性、专业化、中心城市四条标准。

四、经济区与自然区、行政区的关系

经济区与自然区、行政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自然区的划分,是根据岩石、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自然地理要素相对一致性所划分的区域。行政区则是按照统治者为加强地方统治的政治原则所划分的区别;有时为发展经济、巩固统治,可以考虑自然地理要素,有时则为了加强中央政权的控制力,有意违反自然地理原则。这在中国历史上事例很多,如汉代的长沙国,元代的陕西、湖广、江西行省划分,明代的南京划分等等。经济区则是根据产业的地域分工和商品贸易经济原则划分的,已见上述,不再赘述。行政区是封闭的、内向的,经济区则是开放的、外向的。这三者是出发点不同的三类地理区划。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一书中说:“经济地理与行政地理不是一个概念,但二者联系十分密切。行政地理的划分一般以经济地理为基础的,所以研究历史地域经济,仍须以政区的划分为空间区划。”(注: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这种处理方法似乎过于简单了些。当然,经济区的划分不能不考虑自然地理条件,这一点似无需赘述。同样,经济区的划分不能不考虑行政区的要素,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国家,政府的行政体制常常要控制和干涉经济活动,使经济区服从于行政区,尤其是宋代以后中央集权空前加强,地方行政长官为了加强税收、协调地方经济、用行政手段支配社会经济部门的管理,如在同一政区内发展同类经济,统一施行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改造,以及颁布适应地方条件的经济政策等等,使经济区与行政区协调起来。所以明清时期经济区与行政区大致吻合。正如杨国桢在《清代社会经济区域划分和研究架构的探索》一文中说:“清代社会经济区域的调整和行政区域的变动是并行不悖的。社会经济区域的划分,可以借用行政区域的划分系统。比如说,我们可以行政县、乡、村作为社会经济区域的基层单位,而把行省作为社会经济区域的地方单位。”(注:《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7页。)但这只能是在基本属于同一自然经济的结构条件下,凡行政区与自然区违背的情况下,经济区就未必与行政区合一,如明清环太湖流域的

苏、松、常、太、杭、嘉、湖自成一经济区,就不受江苏、浙江两省的限制。施坚雅也说:“经济发展和朝代更迭很难一致,正如区域经济并不完全受帝国行政单位影响一样,事实上,它们的相似之处是很接近的。”(《中国历史结构》)可见虽然明清以来,经济区与行政区比较一致,但当地方经济进一步发展时,经济区必然要突破行政区的框框。

自然区的变化是缓慢的,有时需要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行政区的变化则为常见,历史上一次改朝换代,往往会引来行政区的一次大变动,有时一个朝代内前后也有大变化,如汉、唐。但经济区则不一定因行政区的变动而变动,如明、清。经济区的发展有其继续性、稳定性的一面,它不是随着政权更递、行政区的变化而变化,而是随着生产的发展,产业地域分工的演变而演变。这就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地域分工有了新的调整,商品贸易开创了新的局面,新的经济区的出现将是必然的结果。

五、研究历史经济区形成发展变化的意义

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我国由于地域广大,自然差异明显,各经济区的形成、发展的特点都是不同的。《中国人文地理·中国经济地理》一书中指出:“为谋求国民经济在全国各地能因地制宜地合理发展,为编制全国和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为进行国土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有必要按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进行经济区的划分。目的是指明各经济区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揭示各经济区经济发展的长远方向、主要矛盾和解决途径。根据经济区是经济生产分工的地域单元的特点,在划分时要注意把经济发展与发挥地区优势相结合,地区生产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相结合,地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相似性与合理的经济联系相结合,地区经济现状与发展远景相结合,经济中心城市与其经济辐射所及的地区相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与改善环境质量相结合,不同层次的经济区和相应的行政区相结合。”(注:《中国人文地理·中国经济地理》,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3页。)我们研究我国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区形成和演变的目的:一是了解我国历史上经济发展过程的特点。我国在近代化以前,就总体而言基本上是一个自给性封建小农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但整个历史时期情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几经起伏的过程,这在经济区的发展过程中,很能看出其痕迹。二是了解各经济区形成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及其产业特点,分析各经济区兴衰、演变的过程及其内在因素和规律。三是揭示历史上不同经济区在整个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进一步理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各地区的自然和经济基础,以及有关人文信息的经济背景。四是由于经济区有继承性和稳定性,研究历史时期各经济区的形成、演变的原因和规律,对今天经济区的划分和规划,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左纟右去

@②原字“印”去一

@③原字左禾右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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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提出“行政区经济”,指出行政区经济是由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制度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是在由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类型;省内经济、县域经济、乡(镇)经济等地方经济均属于“行政区经济”范畴。而“经济区经济”是基于经济区的区域经济类型。国务院在1982年《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正式提出“要以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为中心,带动周围农村,统一组织生产和流通,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依托的各种规模和各种类型的经济区”。然而目前学术界对“经济区”尚无统一的概念表述,但关于经济区的几个构成要素认识是一致的,即包含“中心城市、经济网络和经济腹地”三要素,并具有客观存在性、发展阶段性、空间过渡性、经济开放性、区内同质性与群体性、增长非均衡性和地域经济综合性等特点。

从实践上看,行政区经济具有比较稳定的地理界限和刚性的法律约束。而经济区经济是要素禀赋差异和劳动地域分工的必然结果,客观上缘于不同地区在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人文环境、发展基础等方面的差异,本质上则是市场经济极化效应在区域层面上的客观反映。经济区经济与行政区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区内各区块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体现在相互间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和经济社会组织关系上。

行政区经济阻碍经济发展的制度性矛盾

处理行政区经济与经济区经济的关系,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行政区经济具有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特征,而经济区经济则有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取向。其二,行政区很大程度源于传统的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经济区则以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和比较优势为前提,往往跨越几个行政区。其三,行政区经济实则为地区经济,以地区经济利益为着力点。其四,行政区经济有相对稳定的特定边界,经济区经济则能因辐射扩散能力的提升而突破其边界。由于两者常处在不一致的状态,两者之间的制度性矛盾在所难免。

第一,行政区经济导致地区保护,市场分割。行政区经济来源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发展本地经济、追求地方可支配收入最大化就成为地方政府的目标。在供不应求时,地方政府就控制相对紧张的要素和商品流向其他行政区;在供大于求时,则千方百计堵截外地生产要素和商品进入本地市场。这种为了地方利益构筑行政壁垒、人为隔断区域经济的内在联系的做法加重了地区封锁,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分割。而经济区经济的发展是要求以统一的市场为前提,要素自由流动,不能有地域间的人为阻碍。

第二,行政区经济造成重复建设,产业同构。在行政区经济下,各地区政府的“最优发展战略”便是竞相发展附加值高、见效快、利润大的产业,忽视地区比较优势或区域整体利益。这种利益博弈行为最终导致整个区域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区域之间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分工和协作难以寻觅,经济要素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第三,行政区细分使城市集聚效益难以发挥。中国城市化的进程,要求经济社会的集约化,追求城市的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然而,在行政区经济条件下,行政区划会阻碍区域经济的联系和发展,这便造成与集约化相悖的运作态势。

总之,行政区有其存在合理性,对国家经济成长有着不可或缺的功用。然而,从现实情况看,行政区经济日益严重地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因此需要依托发展经济区进行突破和创新。行政区的发展要按照行政管理的要求,为行政区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水平,为居民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构建服务型的政府,消除影响生产要素流通的行政壁垒。加强经济区的建设和发展,要重点加强经济区内部各行政区间的合作,促进区域的融合发展;要按照经济区功能构建合理的生产力布局构架,完善行政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基础设施框架,有效解决区域公共问题,提升经济区域的综合竞争力。

中原经济区走向经济区经济的政策建议

基于“行政区经济”阻碍经济区发展的制度性矛盾,要以市场力量为主导、政府调控为引导对经济区进行整合,通过区域行政和区域治理的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区域协调机制,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积极推动中原经济区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一)理顺经济区和行政区的关系

行政区的发展有赖于经济区的发展,而经济区的发展又取决于行政区的合理作为,经济区的发展需要倚重行政区这个基础,但又必须突破行政区的限制。经济区突破了一定层次的行政区的限制,通过资源要素更大范围的流动与配置,通过不同行政区间在分工基础上的优势互补,拓展了经济区内各行政区的发展能量与空间,然而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并非是越大越好,经济区的开放发展是必要的,但建立在必要规划下的合理约束也是不可或缺的。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区域合作制度约束机制

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对区域规划的法定地位并没有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在招商引资、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要素市场等方面的政策差别很大。区域政府合作的目标形同空中楼阁。因此,借鉴国内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经验。在《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先试先行”的支持下,加快立法创制步伐,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约束机制,为中原经济区合作建设提供法律法规保障。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和经济绩效往往取决于该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于是,大多数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自身的政绩和本地利益的最大化,常常忽视全局和长远利益,地区间恶性竞争、资源垄断、市场分割愈演愈烈。为此,必须创新地方政府绩效体系,改变以往片面追求经济指标的考评办法,将中原经济区建设一体化指标和政府之间合作任务的层层分解指标纳入考评指标体系,以含有经济增长质量、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指标等综合绩效考核,来推动激励中原经济区政府间的合作建设发展。

(四)强化以郑州为中心城市的核心增长极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今后要“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郑州作为河南省省会,是河南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在信息、资源、科技上具有区内其他城市无可比拟的优势。同时郑州也是陇海和京广经济带的交汇点、我国的交通枢纽,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在经济发展上,在中原经济区中无论经济总量还是GDP均居第一,在中原经济区发展中将起到龙头作用。一方面应注重对中心城市郑州市实力的提升,要发展大郑州尤其要加快建设大郑东新区步伐,把大郑东新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宜居的以教育、金融、房地产、物流、会展、中介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中心商务区,使郑州成为河南省科技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物质流、信息流中心;另一方面应着力打造以郑州市为核心的联动周边城市的“1h经济圈”或“1.5h经济圈”,作为中原经济区的内部核心增长极来带动和辐射中原经济区以及周边地区的发展。

(五)积极发展特色产业集聚

中国是一个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国家。工业化中期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产业部门的细化和产品的多样化。在这样的条件下,区域竞争力的关键往往由集聚而形成的产业集群所支撑。根据中原经济区现实状况,要协调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粮食核心区建设、生态保护区建设和文化开发区建设。

1.产业集聚区建设。进行产业集聚区建设是大规模工业生产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原经济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其本质是以一个主导产业为核心,在相关产业链或其部分环节上的企业或机构聚集在特定的地理空间,形成一个既竞争又合作的关联互动机制和企业网络,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效集中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区域产业发展的竞争优势。

2.粮食核心区建设。巩固提升中原经济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建设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农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建成全国农业现代化先行区。

3.生态保护区建设。将河南纳入排污权交易试点省,支持建设排污权、碳排放交易中心,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碳排放交易机制;推进如驻马店、周口等地开展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构建区域生态网络,建设黄河中下游、淮河上中游生态安全保障区,支持实施生态移民、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等工程,构建伏牛山、桐柏大别山和太行山山地生态区。

4.文化开发区建设。《指导意见》把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定为中原经济区战略定位之一。努力挖掘中华姓氏、功夫文化、轩辕故里等根亲祖地文化资源优势,提升具有中原特质的文化内涵;依托洛阳龙门石窟、安阳殷墟、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建设世界遗产保护研究基地;促进地方剧种、传统手工艺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创新文化传播内容和形式,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5.四大区建设的协调推进。在中原经济区实行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三产则三产、宜生态则生态的发展方针,要坚决告别“遍地开花”办企业的老路,抓好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工业集群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着力优化产业结构,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中原经济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大力发展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循环经济、低碳经济

循环经济在我国现阶段是一个产业问题,每一个层次的产业系统都构成循环经济的载体,产业集聚系统则更具载体优势。促进中原经济区产业集群的转型与升级,必须突出区域的优势特色,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着力发展创新型集群,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必须着力改变传统制造业集群缺乏内生创新能力的困境,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增强集群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传统集群由委托加工向自主设计加工、自主品牌生产转变,着力发展生产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服务集群企业生产。

着力推进产业集群向生态型发展,鼓励集群企业对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低碳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业为重点的新技术产业群。要在中原经济区内扶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引导龙头企业按循环经济模式组织生产流程,加快产品升级。建立“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构建区域产业共生网络,促进集群产业链上中下游之间的合理延伸和组合,探索生态型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增强集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中原经济区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格局。

参考文献:

1.刘君德,舒庆.中国区域经济的新视角—行政区经济[J].改革与战略,1996(5)

2.叶飞.海峡经济区:中国经济新增长极战略构想[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3.汪阳红.正确处理行政区与经济区的关系[J].中国发展观察,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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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约市场经济平等发展的原因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同样存在,并会导致分配上的差距。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同样是无情的。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生产者,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差距,其劳动得到社会的承认的状况必然是不同的,因而所得利润、可供分配的个人消费品都不可能相同,有时差距还十分巨大。

2.当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一个竞争机会平等的机制,真正做到竞争活动的参与、竞争规则的公正、竞争过程的透明、竞争结果的有效。作为市场主体的不同企业在市场中法律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不一样。我国目前的企业立法首先有涉外、国内之分,其次有不同所有制之别。与此相配合,则是在人、财、物生产要素的配置上和产、供、销安排的待遇上的区别对待。从而造就不同等级企业在竞争起点,待遇和机会上的不平等。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建立平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比西方任何一个国家都要艰巨。

3.政府部门过多强调行政管理,滋生了行政权力的膨胀和滥用。行政权力的随意干涉,造成了部门、行业分割和地区封锁。各部门、各行业唯我独尊,利用权力资源对市场实行封锁和垄断,剥夺了非本部门、本行业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机会,制造了本部门、本行业经营者与非本部门、本行业经营者经济条件的不相同,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1]

三、发展市场经济建立公平竞争的对策研究

市场经济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是承认市场主体作为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独立平等的地位。自由平等是市场经济发育的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它必然要求市场竞争的前提、过程和结果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公平原则,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有的平等性。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大变革时代,应当摒弃传统的狭隘平等观念,树立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平等观点,即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如果要正常运行,就必须保证交换者的平等地位,交换行为的意志自由,以及交换的等价性[2],使全社会造成一种普遍的机会平等的气氛。具体说来,理解下面几点是特别重要的1.从市场经济的前提来看,当资源参与市场的分配,那么谁占有的资源越多,所获分配也必然越多,从而与他人形成一定的差距。如不同地区拥有的不同自然资源、政策资源,不同分工形成的不同的智力资源、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的不同的机会资源、企业主与雇工拥有的不同的资本资源等等,参与分配时得都会形成较大的差距。所以首先要解决不同市场主体所占有资源的不同会导致分配结果的差距问题。

2.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础上的,需要法律和制度作保障。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最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变成了法律。”[3]环境公平是市场机制顺利运行的条件,是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保证。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新所说:没有合适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就不会产生任何体现价值最大化意义上的效率。[4]

3.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不是以革命的方式、而是以改革的方式进行的。这就是说,它不是在政权发生更迭的条件下急速地进行,而是在原有的执政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实现。政府通过制定法令、制度、标准等形式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确保市场交易的效率与公正性。但转型时期的政府既必须保持相当大的权力,又必须高度重视来自政府内部的反对改革或假借改革之名谋取私利的行为。[5]避免指政府部门始终以“超人”自居。强调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要求政府职能转换,政府部门是为企业和全体公民服务的“仆人”并非无它经济就无法运转。打击在“放开搞活”幌子下行政权力进入市场、权钱交易、大肆“寻租”等问题。使不同所有制经济,不同行业和产业部门、不同经济区域之间规则统一、待遇相同、机会均等,使经济运行规则和政府的管理行为真正规范化。

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它是由物质方面向精神文化乃至伦理道德层面扩展的社会状态。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要求经济发展和社会平等必须相互适应,两者的关系犹如自行车中的两个轮子,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平等政府法律

[论文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道德,法律和经济有着紧密的联系方式。市场经济得以形成和发展前提是市场主体的平等。平等与市场经济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参考文献

[1]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律主体的重新架构[J],刘继峰,当代法学,199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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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传统市场的研究,日本学者致力较早。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学者施坚雅教授将中心地理论引入区域市场研究,使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注:施坚雅(G.W.Skinner )教授的中国集市体系理论和宏观区域理论可以说是80年代以来对中国经济史研究影响最大的理论之一,其主要论著有: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China,3 papers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24,1—3 (中译本《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The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7 (中译本《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Marketing Systems and Regionnal Economy:Their Structure andDevelopment”,1980年北京中美学术讨论会论文等。)。80 年代迄今,海内外已有很多学者对明清时期各省区的市场发展状况分别进行了考察,研究地区至少涉及江浙、安徽、四川、湖广、江西、闽广、陕西、河北、山东等省区。这些先行的研究从理论上、方法上以及区域的发展特色等方面,给我们诸多教益与启迪。目前已有可能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对明清时期的全国市场做一些整体性的综合研究。本文仅对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过程及其历史意义做一初步的探讨。

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是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商业城镇的发展和农村集市网的形成,是这一市场网络中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大部分。比较而言,近年的明清经济史研究中对农村集市的关注较多,对商业城镇的研究相对较少。施坚雅教授提出的1843年区域城市等级分布模式(注:施坚雅:《19世纪中国的区域城市化》,见《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中译本。),包含有较多的理论推衍,与清代中叶中国城镇的实际布局有较大的出入。然而,对宏观区域做实证性的研究是一项十分巨大的工程,个人的力量实在极为有限,笔者花费十余年的时间陆续对七八个省区的40余个城镇做了个案研究,但距离这一课题的最终完成仍有相当的距离。不过,目前已有可能对明清时期商业城镇的发展及其整体布局的变化描述出一个大致的轮廓。

就市场层次而言,明清时期形成的城、乡市场网络体系可区分为流通枢纽城市、中等商业城镇和农村集市三大层级(注:施坚雅教授将城市和市场等级划分为全国性大城市、区域性大城市、区域性城市、中等城市、地方级城市、中心集镇、中等集镇、一般性集镇8 个等级(前引书第158页),这在理论上并无不妥。 不过笔者感觉在做实证分析时,等级划分过细实际上很难操作,特别是在对较大的区域做宏观分析时尤为困难。笔者的划分主要是从市场的实际运行考虑,对其功能和作用做最简单的区分,以便于城、乡市场网络的宏观分析。若作微观考察,对这三大层级亦可再做细分。笔者对流通枢纽城市、中等商业城镇的取舍,注重的主要是它在市场运行中的实际地位,而不考虑该城的行政建制等级,这是与施氏划分的又一区别。)。其中,流通枢纽城市主要是指作为全国性或大区域的流通枢纽的城市,其贸易范围一般多覆盖数省或十数省,并多为中央一级的税关所在地;所谓中等商业城镇,这里主要指作为地区性商业中心在商品流通中发挥着承上启下作用的城镇,其贸易范围至少应能覆盖一两个府、十来个县,或者更大些;而作为基层市场遍布全国各州县的农村集市,则与小农的关系最为密切,正是由于农村集市网的形成,才使得城、乡市场联结成为一个整体。下面我们对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的考察即按这三个层次分别进行。

一、流通枢纽城市的分布与变化

流通枢纽城市的贸易范围一般多覆盖数省或十数省,并多为中央一级的税关所在地。在交通工具落后的传统时代,水路运输是最便捷、低廉的运输方式,故流通枢纽城市多分布在主要水道沿线。从明代到清代,全国商品流通宏观布局最重要的变化,即从运河流通为主转向以沿海、长江流通为主。明代禁海,南北物资交流主要依赖京杭大运河,流通枢纽城市也多集中在运河沿线;清代,随着海禁的开放和长江中上游诸省的经济发展,沿海、长江航运渐取代运河成为全国最主要的流通干线,沿海、沿江一批重要的流通枢纽城市迅速崛起。到清代中叶,长江、沿海、运河三条水道在全国性的商品流通中三分天下的格局已经确立,而长江、沿海航运的后来居上之势正方兴未艾。流通格局的上述变化,既是全国性经济布局变化的一个重要表征和组成部分,也代表着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注:详见许檀《明清时期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2期)、 《清代前期流通格局的变化》(《清史研究》1999年第3期)二文。)

流通格局的上述变化,在榷关设置和税收方面均有所反映。在明代,京杭大运河是全国商品流通的主干,全国钞关有七个设在运河沿线,从北至南依次为:崇文门(北京)、河西务(清代移往天津)、临清、淮安、扬州、浒墅(苏州城北)、北新(杭州)。万历年间运河七关商税共计31万余两,天启年间为42万余两,约占钞关税收总额的90%(注:参见许檀《明清时期运河的商品流通》,载《历史档案》1992年第1期。)。清初运河七关全部保留下来,并大体沿袭了明代的税额。其后随着沿海、沿江贸易的发展,清政府又在沿海和长江沿岸新设立了一批税关,清代中叶全国性税关已达20余个。

表1是清代前期运河、 沿海及长江诸关关税在全国关税总额中所占比例。其中,运河诸关包括崇文门、天津、临清、淮安、扬州、浒墅、北新等;沿海诸关包括江海、浙海、闽海、粤海四关;不过天津既是运河税关,也是沿海贸易的重要港口,故这里将该关税收以各1/2的比例分别计入运河和沿海。长江诸关包括夔关、武昌厂、九江关、芜湖关、龙江西新关(南京)等。这三条水道合计,税额占全国关税总额的80%—90%,是全国最主要的流通干线。从康熙至嘉庆的一百数十年间,运河诸关税收总额虽有增长,但它在全国关税总额中所占比重已从清初的50%降至30%左右;而沿海诸关所占比重则从15%上升到37%,税收额更是大幅度增长,为清初的9.2倍;长江各关税收额增长了2.6倍,所占比重则变化不大,基本保持在30%上下; 沿海与长江合计, 税收额达310余万两,约占全国关税总额的65%。

表1.清代前期运河、沿海、长江诸关关税及其在全国关税总额中所占比例

分类

康熙25年  雍正2年

乾隆18年

嘉庆17年

全国关税总额

122.0万两 151.5万两 459.6万两

481.0万两

运河诸关税额

61.6万两  61.4万两  150.5万两

140.0万两

占全国关税总额% 50.5%

40.6%

32.8%

29.1%

沿海诸关税额

18.2万两  20.3万两  103.2万两

177.5万两

占全国关税总额% 14.9%

13.4%

22.5%

36.9%

长江诸关税额

37.3万两  48.7万两  114.6万两

134.7万两

占全国关税总额% 30.6%

32.1%

24.9%

28.0%

三者合计

117.1万两 130.4万两 368.3万两

452.2万两

占全国关税总额% 96.0%

86.1%

80.2%

94.0%

资料来源:据康熙《大清会典》、雍正《大清会典》、乾隆《户部则例》、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及《史料旬刊》第27—30期所载各关税额统计。

下面,我们对这三条水道沿线的流通枢纽城市在全国性市场网络中的地位做些具体考察。

先看运河沿线。从明代到清代,运河在全国商品流通中的地位虽有下降,但运河的商品流通量实际上仍在不断扩大,商税收入也在不断增加。这是运河七关的总体态势。不过具体到每一个城市,从明代到清代的发展则不尽相同。

北京是明清两代的国都,是全国的政治、军事、文化中心。这里聚集了大量皇室贵族、满汉官员以及为之服务的各类人等,是最大的政治统治中心和消费城市。不过,清代北京城的经济功能也大大加强了。明代崇文门税关税额仅2万两,清代乾隆年间该关关税定额为10万两, 每年实征则为20—30余万两,在全国20余个户关中居第五或第六位(注: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关税档案(以下简称档案)统计。)。北京市场上的商品绝大部分都是从外地输入的,其中较大宗的主要有粮食、绸缎、布匹、纸张、茶叶、糖、瓷器、洋广杂货以及毛皮、牲畜等等。这些输入的商品除满足本城居民的消费之外,也有相当一部分转销华北和西北,特别是西北的新疆、内外蒙古与俄国。清代中叶,北京实际上已成为华北地区重要的商品集散地之一,成为对西北诸省及俄国贸易的中心。

临清和淮安是位于运河中部的两大商城,清代由于沿海贸易的发展而渐趋衰落。临清地处山东西北部,北界直隶,西近河南,又扼据运河与卫河交汇之处,明代中叶借运河流通之便成为华北最大的商业城市。万历年间临清钞关每年所征商税达83 000余两,居全国钞关之首。明代临清是华北最大的纺织品贸易中心,清代转为粮食贸易中心,粮食的年交易量在五六百万石以上,是冀鲁豫三省的粮食调剂中心。清代前期临清的地位已远不如明代,该关税收大体保持在5—6万两,在全国20余个税关中居于中等地位。乾隆中叶以降,该关税收开始出现征不足额的现象(注:参见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第四章第一节对临清的考察。)。淮安位于江苏北部,北枕黄河,西濒洪泽湖,运河绕城而过,明清两代均为重要的漕运码头。该城位居江南、华北两大经济区交界之处,故南北商货中转贸易十分繁盛。万历年间淮安关每年征收税银2万余两,是全国钞关之一。清代前期淮安商业进一步发展,乾隆年间淮安关每年征收关税在30—40万两,仅次于浒墅关,在运河七关中位居第二。经由淮安关流通的商品以粮食为最大宗,每年连樯而下贩往江南“不下数百万石”,其中又以大豆为最。其他较大宗的商品还有北方的枣梨、棉花、烟草,南方的棉布绸缎、纸、糖等等。淮安作为运河商城的衰落晚于临清,主要是在清末运河淤塞以后。

位于运河南部的苏州、杭州两城当属工商业并重的城市。明代苏、杭丝织业即已十分发达,清代更有进一步的发展,为全国的丝织生产、销售中心,其产品不仅销往华北、华中、西南、西北各省,且远销东南亚、欧美和俄国。苏州又是棉布加工业的中心。各地客商云集苏州采买丝、棉纺织品,同时也带来了各地物产,集中在苏之阊门、胥门一带贸易。苏州城外的浒墅关“地当南北通衢,为十四省货物辐辏之所,商船往来日以千计”,乾隆年间该关每年征收商税高达五六十万两,位居运河七关之首(注: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关税档案(以下简称档案)统计。)。杭州位于京杭运河的最南端,北上可抵苏松、江淮、山东、京津,南下由钱塘水系及海路可连接江西、闽广。明代杭州北新关即为运河七关之一;清代杭州设有北新、南新二关,北新关征收杂货税,其税课来源“上赖江西、闽广,下赖苏、杭、常、镇等商货”(注:雍正《北新关志》卷三《禁令》。);南新关征收竹木税,竹木主要产自浙西山区的金华、严州、衢州等府,顺钱塘江上游各支流抵杭,转运江南各地。

沿海港口城市是在清代随着沿海贸易的发展逐渐发展起来的。清代自康熙二十三年开放海禁,二十四年清政府在东南沿海设立江、浙、闽、粤四海关作为沿海贸易的主要口岸,关署分别设在上海、宁波、厦门和广州。其中,以上海、广州发展最为迅速。此外,位于渤海湾内的天津,也由明代的漕运码头发展成为一个沿海港口城市。

上海,元代置县,明清两代均属松江府所辖。上海东临黄海,北依长江,又位居南北洋航线之中,这一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位置使之在清代海禁开放之后很快成为南北洋贸易的重要枢纽。上海从东北、山东输入大豆、杂粮,从闽粤输入蔗糖、南果及进口洋货;输出则以江南所产棉花、棉布、丝绸为主;江西、湖广等省的稻米、纸张、茶叶、瓷器等商品也大量运抵上海,在此转口,北上京津、关东,南下闽广。嘉道年间每年进出上海港的南北海船合计在4 000艘左右,总吨位约为50— 70万吨,货物年吞吐量约计为170余万吨, 是东部沿海最大的港口城市(注:许檀:《清代前期的沿海贸易与上海的崛起》,载《城市史研究》第15—16辑。)。

广州是南部沿海最大的港口,明代即为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乾隆二十二年清政府的“独口通商”政策将与西方各国的贸易集中于粤海关,更赋予其特殊优越地位。清代前期中国出口货物以茶叶、湖丝、绸缎等为大宗,仅茶叶、生丝及丝织品两项每年即达一千数百万元,占出口商品总值的60%—80%。茶叶来自福建、安徽、浙江,丝及丝织品则主要产自江浙,每年经由大庾岭商道运往广州出口;洋船进口货物则以哔叽、羽毛、纱缎、棉花、檀香、胡椒、黑铅等项为大宗,其中绝大部分也是从广州经陆路、海路转销全国各地。进出口货物的云集使粤海关税收额大幅度增大。雍正初年粤海关关税定额仅为4万余两, 乾隆初增至20余万两,嘉道年间再增至89万余两,而实征税额则远超过这一定额,往往高达一百数十万两。“独口通商”政策使广州一跃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口岸城市,并得以独占鳌头几达百年之久(注:许檀:《清代前期流通格局的变化》,载《清史研究》1999年第3期。)。

厦门,明代属泉州府同安县,清初置厦门厅。明末厦门已取代月港成为福建与日本、东南亚及荷兰东印度公司贸易的重要港口(注:参见林仁川《明末清初的私人海上贸易》第四章第二节、第六章第一节。)。清代康熙年间在厦门设闽海关,额定关税73 000余两, 乾隆初年增至20万两。厦门港的贸易范围,北至宁波、上海、山东、天津、关东, 南至台湾、广东,“一岁往来数次”;对外则与东南亚的吕宋、苏禄、葛喇巴等国贸易,“冬去夏回,一年一次”。“独口通商”之后,闽海关仍准许“吕宋等夷船入易,故货物聚集,关税充盈”;嘉庆元年厦门有“洋行八家,大小商行三十余家,洋船商船千余号”(注:道光《厦门志》卷一五《风俗记》、卷五《船政略》。)。

位于渤海湾内的天津,原为运河漕运码头。清代随着海运的发展,天津与东南沿海诸省以及东北地区的经济联系均得到长足的发展,在经济上迅速崛起,成为北方地区最大的沿海港口。天津从东北输入的主要是粮食,从南方江浙、闽广输入的商品有糖、茶、纸张、瓷器、药材、苏木、胡椒、果品、洋广杂货等。这些商品除供天津本地消费外,绝大部分转运北京,也有一部分沿运河南下销往直隶各府。道光年间天津已发展为一个有20万人口的港口城市,在城市人口中经商人口所占比例高达50%以上(注:许檀:《清代前期的沿海贸易与天津城市的崛起》,载《城市史研究》第13—14辑。)。

长江沿线的流通枢纽。明代长江沿线的商品流通主要集中在中下游地区,清代随着两湖、四川等省开发的不断深化,整个长江流域各省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流通规模大大增长,长江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商品流通渠道和贯通东西的经济大动脉,长江沿线也形成了一批重要的流通枢纽城市,如重庆、汉口、九江、芜湖、南京等。

重庆位于四川盆地东部,嘉陵江在此与长江交汇,历史上向为军事重镇,经济开发相对较晚。清代随着四川盆地的开发和长江航运的发展,该城迅速崛起,成为长江上游和西南地区最大的流通枢纽城市,其流通所及不仅可达四川本省各府以及相邻的湘鄂陕豫、云贵、西藏等省,而且远及江浙闽广。汇集于重庆市场上的商品主要有山货、广货、粮食、药材、染料、竹木、棉花布匹、瓷器、铁锅、烟草、糖、酒、丝、麻、绸缎等等。其中,粮食、药材、染料、木竹及“山货”等项是从四川输出的主要商品,而瓷器、棉花、铁锅以及“广货”则为输入商品之大宗(注:许檀:《清代乾隆至道光年间的重庆商业》,载《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

汉口,位于长江中游汉水入江口,通过长江可沟通洞庭水系的湘、沅等水,沿江而下可直达江西、安徽、江苏诸省,溯江而上可入四川盆地;溯汉水则可抵河南、陕西。明代中叶汉水改道为汉口的兴起提供了契机,而其大规模的发展则是在清代。康熙年间刘献庭记言:“汉口不特为楚省咽喉,而云贵、四川、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江西之货皆于焉转输”,大体反映出汉口在长江航运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到乾隆年间,汉口已是“人烟数十里,贾户数千家,鹾商典库咸数十处,千樯万舶之所归,宝货珍奇之所聚”(注:刘献庭:《广阳杂记》卷四;范锴:《汉口丛谈》卷三。),成为长江中游最大的商业城市。粮食、木材、食盐、绸缎、布匹、药材、铜铅等都是汉口转输的大宗商品。

九江地处长江中下游之交,上通川楚下至苏杭,又是赣江水系与长江的交汇点,是长江中游又一重要的流通枢纽城市。九江在明代即已设关,是钞关中惟一设在长江上的。 万历年间其税额为25 000 两,天启时为57 500两。至清代,随着长江沿线流通规模的迅速扩大,九江关税额也大幅度增加,康熙年间额定为153 000余两, 乾隆时增至350000余两,嘉道间再增至539 000两,是清代前期长江各关中税收最高的榷关。粮食和木材是经由九江关东下的最大宗的商品,主要销往江南。此外,淮盐、江浙绸缎布匹溯长江至中上游地区,洋广杂货由大庾岭商道入鄱阳湖转中原各省,以及江西本省所产瓷器、纸张、夏布、药材等输往汉口、重庆等地均需经由九江转输(注:许檀:《清代前期的九江关及其商品流通》,载《历史档案》1999年第1期。)。

南京在明初曾是明王朝的国都,永乐迁都之后降为陪都,其城市经济主要是为皇室和政权机构的需要服务的。在清代,南京的政治地位进一步下降,城市功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成为一个工商并重的城市。南京的民营丝织业在清代迅速发展,丝织品销行全国,成为堪与苏、杭并称的三大丝织城市之一。凭借长江水运之便,南京也成为南北、东西商品转运的枢纽。清代户、工二部均在此设关,西新关征百货税,龙江关征收竹木税。各地商人云集于此,安徽、江西、山陕、江苏、崇明、洞庭、浙江、湖州、福建、广东、山东、河南、两湖商人都在南京建有会馆,总计达30余所(注:范金民:《明代南京经济略论》、《清代前期南京经济略论》,均见《南京经济史论文选》,南京出版社1990年版。)。

总之,从明代到清代,全国商品流通的总体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运河作为一条以漕运为主要目的的人工水道,其航运价值自然无法与海洋相比,因而清代海禁开放之后,逐渐为海运所取代即成必然之势;另一方面,随着长江沿线经济的发展,长江这条全国最长、水量最丰的天然水道,其航运价值日益被开发利用,成为贯通东西的经济大动脉和重要流通渠道。随着流通格局的变化,一批新的流通枢纽城市迅速兴起。实际上,近代重要的口岸城市如上海、广州、厦门、天津、汉口、重庆等都是在清代前期崛起的。

二、中等商业城镇的发展

除上述较大的商业城市和流通枢纽之外,明清时期因商业、手工业发展而兴起的中小城镇数量更多。它们或作为地区性商业中心,或为某种商品的加工、集散中心。对此类商业城镇的考察,除江南地区已有较多的成果外,其他地区的研究还较薄弱。地区一级的商业中心到底发展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其商业规模如何?这些商业城镇的分布状况如何?还几乎是一个无人问津的课题。笔者在近十年的时间内,陆续对山东、河南、河北、江西等省的30多个城镇进行了一些实地调查,结合文献资料进行个案考察。本节仅以山东、江西两省为例对其内部中等商业城镇的规模及其分布做些具体考察,目的是通过中观层面的考察,对地区内部的市场分布及其特点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这里所谓中等商业城镇,主要是指作为地区性商业中心在商品流通中发挥着承上启下作用的城镇,其贸易范围至少应能覆盖一两个府、十来个县,或者更大些。

明清时期山东商业城镇的发展与山东的地理环境以及政府政策密切相关。京杭大运河循山东西境穿鲁西平原而过,是西部商品流通的干线;东部山东半岛有绵延三千多公里的海岸线,贸易往来也十分方便;而中部的沂蒙山区则因群山环抱,交通阻隔,流通不畅。这一地理条件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山东商业城镇的分布特点:西、东两端繁盛而中部较差。在明代,运河是山东最主要的流通干线,故而山东商业城镇最早兴起于运河沿线;清代海禁开放之后,沿海贸易发展迅速,乾隆以降原由运河北上的商品渐转而利用更为便利、低廉的运输手段由海路北上,运河商税开始出现征不足额的现象。而东部的胶州、黄县以及烟台等后起的商业城镇则日渐繁荣,贸易量不断增长;随着东部沿海贸易的发展,山东经济重心逐渐东移,东西两部之间的联系增强,内陆商业城镇也逐渐崛起。山东商业城镇布局的变化又是与山东经济发展轨迹与特点密切相关的(注:关于明清时期山东商业城镇的发展,详见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第四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明清时期山东较具规模的商业城镇除前述作为全国性流通枢纽的临清之外,作为地区性商业中心的城镇计有:济宁、聊城、张秋、德州、胶州、莱阳、黄县、益都、潍县、周村、泰安、博山等;此外,烟台是清中叶前后兴起的港口城镇。其中,聊城、益都、泰安为府城,济宁、德州、胶州为州城,莱阳、黄县、潍县、博山为县城,而张秋、周村、烟台三者在建制上不过是一个村或镇。下面择要述之。

位于运河沿线的济宁是鲁西南地区的商业中心,明代中叶已十分繁荣,清代进一步发展。乾隆年间,该城有大小布店25家,绸缎店21家,杂货店35家,竹木店14家等等,每年征收商税7 900余两。 主要从江南输入绸缎布匹、竹木、杂货分销兖州、曹州二府各州县,又汇集二府所产粮食、大豆、棉花、烟草、干鲜果品等输往江南、直隶和北部的东昌府。

聊城是鲁西北地区的商业中心,或许是因离临清较近的缘故,其发展似略晚于其他运河商城,主要是在清代。嘉道年间该城仅山陕商人开设的店铺即有三四百家之多,主要从外地贩运铁货、板材、茶叶等商品赴山东售卖,同时大规模收购本地所产棉布、皮毛、毡货等运销西北、口外,其中年经营额在万两以上的大商号就有四五十家。聊城还是山东熏枣最主要的加工集散中心,东昌府所产果品很大一部分系在此装船南下。嘉道年间,聊城的商业店铺作坊总计至少在500—600家,年经营额在300万两以上。

位于山东半岛南岸的胶州,是东部沿海兴起较早的港口城镇,明代隆、万年间已是山东大豆、海产输往江南的重要码头。清代康熙年间海禁开放之后,其贸易范围很快扩大到闽广台湾,贸易量也迅速增长。雍正年间重定船税,胶州每年征银7 540两, 这一数字相当于清初山东沿海18州县、卫所船税总额786两的9.6倍,胶州海贸发展之速由此可见一斑。

乾隆以降随着北洋贸易的发展和东北的开发,位于山东半岛北岸的烟台开始兴起,它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道光年间渐取代胶州成为山东半岛最重要的港口城镇。民国《福山县志稿》卷五《商埠志》记载:

(烟台)明为海防,设奇山所驻防军。东通宁海卫,西由福山中前所以达登州卫,设墩台狼烟以资警备。其始不过一渔寮耳。渐而帆船有停泊者,其入口不过粮石,出口不过盐鱼而已,时商号仅三二十家。继而帆船渐多,逮道光之末,则商号已千余家矣。维时帆船有广帮、潮帮、建帮、宁波帮、关里帮、锦帮之目……

短短的几行文字实际上概括了烟台从明初至清代“道光之末”数百年的发展脉络,也充分显示了烟台作为港口城镇是随着沿海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明初,烟台为登州卫所属地,为军事目的在此设立墩台,“以资警备”,烟台即以此得名。此时的烟台不过是一个渔村。乾隆以降随着北洋贸易的大规模发展,位居渤海湾口的烟台遂成为商船往来出入的必经之地,各帮商人多来此贸易,帆船停泊渐多,成为山东半岛重要的港口城镇。

表2所列是咸丰九年(1859年)山东沿海14州县征收的税银。 这是山东巡抚文煜为协助郭嵩焘筹办山东厘局从各州县汇总的数字,这些税银绝大部分是从各州县的海口征收的。此时烟台尚未开埠,故税额反映的状况应是百余年来山东沿海帆船贸易自然发展形成的分布格局。

表2.咸丰九年山东沿海福山等州县税收一览

州 县

税额(两)

占总额%

福山县

12123.596

28.67%

即墨县

8736.552

20.66%

胶 州

6071.469

14.36%

掖 县

3602.23

8.52%

海丰县

2025.3735

4.79%

利津县

2018.04

4.77%

黄 县

2011.405

4.76%

荣成县

2004.219

4.74%

蓬莱县

1503.108

3.56%

文登县

904.23

2.14%

诸城县

502.69

1.19%

海阳县

402.44

0.95%

宁海州

304.31

0.72%

日照县

71.028

0.17%

总 计

42280.69

100.0%

资料来源:据交通部烟台港务管理局编《近代山东沿海通商口岸贸易统计资料》附录二[附表1]改制。

表2可见,在山东沿海诸县中福山、胶州、即墨三者税额较高, 而以福山为最。此时的福山已取代清代前期的胶州成为山东半岛最重要的口岸,这显然与其地理位置密切相关。咸丰九年郭嵩焘的报告称,“烟台为南北之冲,海船经过收泊较多于他处,故以此一口(收税)为较盛”(注:档案,转见丁抒明主编《烟台港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版,第22页。)。英国驻烟台领事馆在《1865年烟台贸易报告》中也写道:“在《》签定之前,烟台的贸易已表明它是一个重要之地”,“将近三十年来,它和渤海湾的其他几个港口一起成为欧洲与中国商品的巨大贸易中心”(注:档案,转见丁抒明主编《烟台港史》,第22页。)。也就是说,最迟在道光中叶,烟台已成为西方商品输入华北的重要转运码头。第二次后,烟台在山东诸口中首先被外国侵略者看中选为通商口岸,显然是由于当时它在山东沿海贸易中的地位,而绝非侵略者的拓荒之举。

明清时期江西商业城镇的发展多与大庾岭商道密切相关。位于江西南部赣粤边界的大庾岭,又称梅岭。自江西越大庾岭而南,至广东南雄入浈水,沿北江可直抵广州;江西一侧,在大庾岭脚下的大庾县即可入赣江水系,顺流而下抵鄱阳湖经长江转大运河,可达京师。故大庾岭是沟通珠江水系与长江、运河等主要水道的重要枢纽,自古即为岭南与中原的交通要道。明代禁海,清代乾隆年间的“独口通商”政策限定江浙闽诸省所产丝、茶等货必须由内陆经大庾岭商道运往广州出口,不许绕走海路,特殊的历史条件使大庾岭商道在长达数百年的时间内成为南北贸易的重要干线,江西也因此成为全国商品流通的必经之地,并从而形成了一批繁荣的商业城镇,除前述位于长江沿线的九江为全国性流通枢纽之外,省内重要的商业城镇则有赣州、大庾、樟树、吴城、河口、玉山、景德镇等。其中,赣州、大庾为府城,玉山为县城,樟树、吴城、河口、景德镇为镇城。除景德镇以瓷器烧造著称于世外,其余六个商镇主要都是因大庾岭商道而兴盛的,近代以降随着社会环境和交通条件的变迁,这些商镇也都不同程度地衰落了,但仍是地方性的商业中心(注:详见许檀《明清时期江西的商业城镇》,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3期。)。

赣州是江西南部最重要的商城,章、贡二水在此合流为赣江,自南而北纵贯全省,直下鄱阳湖,是江西最重要的通航河道。户部在赣州设有榷关,乾隆二十二年实行“独口通商”至道光二十年被迫开放五口,其间的80余年是大庾岭商道贸易最盛的时期,赣关每年征收税银8 —10万两,最高曾达12万两。经由赣州流通的商品种类繁多,而以茶叶、生丝绸缎、洋广杂货为大宗。由赣关输往广东的商品以茶叶、生丝为最大宗,茶叶来自福建、安徽、浙江,丝及丝织品主要产自江浙。由广东输往江西的商货主要有广东所产蔗糖、果品及进口洋货,江西本地产品输出者则有桐油、茶油、瓷器、木材、烟草、纸张、夏布、粮食等。

大庾县(亦即南安府城)位于江西最南端,隔大庾岭与广东南雄州接壤。从县城至大庾岭仅25里,北来之货由赣州溯章水至此起旱,陆路挑运过岭;南来货物过岭至县,入章水可直下赣江。这里是大庾岭商道江西境内的第一站,是赣粤两省商货的过载码头。

清江县樟树镇、新建县吴城镇是赣江中游最重要的商业城镇和集散中心。五口通商之初洋货输入,但江轮未兴,河南襄阳、湖北汉口、荆州等地需用洋货仍仰给广东,其输出输入仍取道江西。“樟树、吴城帆樯蔽江,人货辐辏,几于日夜不绝。故咸丰以前江西商务可谓极盛时代。惟彼时省会,转视两埠弗若焉。”(注:傅春官:《江西商务说略》。)此外,樟树镇又以药材加工集散享誉全国,有“药码头之号”;吴城则以木材转运贸易为最盛。

赣东北铅山县河口镇是一个以转运贸易为主的商业城镇,在河口镇集散的商品主要有茶叶、丝及丝织品、纸张、棉布、杂货、粮食等等,而尤以茶叶为最。武夷茶从福建至江西在河口镇入信江转销南北,其输出路线分为南北东三条:南路即运往广州交十三行出口的茶叶;北路主要销往俄国,其转运路程达万里之遥;东路则由信江上溯至玉山县,翻越怀玉山脉入浙江至上海。19世纪上半叶中国出口东印度公司和俄国的茶叶主要就是在河口加工集散的。

其他各省此类中等商业城镇的发展与山东、江西大体相同,少则数个,多者可达十数个。如河南的开封、洛阳、朱仙镇、北午渡、周口等,湖南的湘潭、衡阳、郴州等等。

三、农村集市网的形成

农村集市,是中国传统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集市的发展,也是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发展中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

中国农村集市的起源至少可上溯到秦汉时代。不过,农村集市的大规模发展是在明中叶以后。明末清初的战乱天灾在相当大范围内造成人口流失,经济衰退,农村集市也遭到很大破坏,康熙、雍正年间逐渐恢复,乾隆—道光年间农村集市的发展进入一个全面稳定的增长阶段,全国大多数省区集市数量均较清初有显著增长,其中直隶、 山东增长在20%以上,广东、湖北超过50%,四川、 江西的数字更是翻了一番还多。清中叶以后,绝大多数省区仍保持着继续增长的趋势。此外,新开发地区如东北等地的集市也在发展。笔者曾依据国内外学者对各省区的研究,对全国集市数量进行过总体估算:明代嘉靖—万历年间全国主要省区集市数量约在一万上下,清代中叶全国集市总数至少有22 000— 25000个,清末可能超过30 000个(注:关于集市的各项数据, 详见许檀《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展》,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2期。)。

随着集市数量的大幅度增大,集市分布密度也大大提高了。统计数字显示,清代中叶各省区的集市密度大体在每100平方公里1—2集, 平均每集交易面积在60—90平方公里,其中平原多在40—60平方公里,山区则在100平方公里以上;至于每集交易半径,平原多为3—5公里, 山区多为5—7公里,平均约在4—6公里之间。也就是说,小农赴集贸易一般只需1—2小时的路程,步行半日即可往返;山区距离稍远,一日也可从容往返;河网区由于水路交通之便,实际耗时则要少得多。

集市开市频率是反映其发展水平的又一指标。在既定的集市密度下,开市频率越高,市场的实际效率也就越大。与集市密度相比,集市开市频率的多寡更明显地反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商品化程度的差异。江南地区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居全国之首,市场发育早于其他诸省,明代中叶基本上已是每日开市,每旬开市数次的定期市已十分罕见。广东的墟市“大率三日一市”,以每旬三次最为常见,但在沿海地区也有相当一部分州县因“商贾辐辏无虚日”改为“逐日市”。如乾隆《潮州府志》所列该府九县109个墟市中“逐日市”者即有60个, 占总数的55%;每旬三市者39个,占35.8%;每旬两市者8个,占7.3%;而海阳、澄海两县的墟市已全部为“逐日市”了。江西的墟市一般以每旬三次较为普遍,但在赣东北、赣东南山区也有不少每旬开市两次者;赣江中游的吉安、临江等府则出现了每旬四次、五次的墟期;至于“四时贸易如一”的常日市只有在南昌府、九江府才能见到。华北平原的集市以每旬开市两次最为普遍,清代每旬开市三次、四次的集市有增长趋势,在运河沿线还可见到“日日集”的集镇,但不多见;大多数州县系以每旬开市两次的集市为主,其中间有一二个或三五个集市每旬开市三次、四次等等。

最迟在乾隆—道光年间,全国大多数省区已陆续形成一个涵盖广阔、运作自如的农村集市网;这一基层集市网与处于流通干线上的商业城、镇相联系,沟通城乡市场,形成全国性的商品流通网络体系。通过这一流通网,几乎每一州县,甚至每一村落,都可与其他省区进行经济联系。

农村集市的功能和作用,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小农的生产和生活需求。农村集市虽然历史久远,但它的大规模发展是在明清,这无疑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从每一个单独的集市来看,它不过是小生产者之间进行有无调剂、余缺调剂,以满足各自的需求。然而,作为一个网络体系的集市,其作用远远不只于此,而是具有更深层的意义,并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农村集市网是大规模、长距离商品流通的基础。中国历史上长距离贩运由来已久。不过,贩运的商品主要是奢侈品,消费对象多是王公贵族、豪门巨富;贩运路线是从城市—城市,小农、乡村是被排除在外的。明清时期这种贸易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民生日用品取代奢侈品成为大规模、长距离贸易的主体;小农既是这些商品的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农村与城市、小农与市场——与全国性的商品流通乃至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

2.农村集市网是保障小农经济生产与再生产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农村集市网的形成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也已成为地区整体经济结构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小农的农产品、手工业品的出售,其生产资料、手工业原料乃至口粮的购买都离不开集市;小农经济的商品化程度越高,对市场的依赖也就越大。

3.农村集市网的形成使地区之间通过商品流通实现经济布局调整,资源优化配置成为可能。大规模的、经常性的商品流通,使原本互不相关的一个个自然条件、发展程度各异的地区相互联系,成为一个整体,从而可以在大范围、高层面上形成地区分工,有利于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换言之,商品流通使地区之间重新分工,调整经济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成为可能;在这一点上,作为流通基础的农村集市网的形成和正常运转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实上,明清时期这一商品流通网已在相当程度上开始发挥其调整经济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一个最具典型性的例子:江南地区以输入粮食、棉花、肥料,输出棉布、绸缎为主而形成的高收益型经济格局,即是建立在全国规模的粮、棉、布、绸的流通基础上的。再如,珠江三角洲正在形成中的以外贸为导向,以转口贸易为中心的经济格局,虽然是由政策因素所促成,但也是建立在全国规模的流通基础上的。如果没有一个庞大的商品流通网作为基础,这一切都将无法实现(注:关于明清时期江南和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发展特色,参见许檀《明清时期区域经济的发展——江南、华北等若干区域的比较》,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2期。)。

笔者特别强调农村集市网形成的重要意义。农村集市网是明清时期全国规模的商品流通网中一个极为重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农村集市网的形成,乃是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形成中十分关键的一环。正是由于这一集市网的形成,才使得城、乡市场联结成为一个整体。

四、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形成的历史意义

明清时期中国经济的发展到底达到一个什么水平?中国的传统经济还有没有内在的发展动力?这是近年来学术界着力探讨的重要问题,也是论争的焦点之一。其中较为重要的如:80年代初关于中国封建社会为什么长期延续的讨论,近年来关于黄宗智“过密化”理论的讨论,关于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论争,关于传统经济近代化和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的讨论,等等。这些理论探讨从不同的角度开拓了人们的眼界,启发我们进一步思考。不过以往的研究较多地集中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领域,重生产、重分配,却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流通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今天,当我们亲身经历了改革开放20年的历史进程,重新审视明清以来数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建立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笔者主要是从市场发育、商品流通和地区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角度探讨中国传统经济在明清时期的发展水平、发展轨迹和发展动力问题。

笔者以为,明清时期中国经济中最具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的发展,应是向市场经济的转化。具体而言,就是政府对经济直接干预的逐渐减弱,和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不断加强。这与希克斯在《经济史理论》一书中所阐述的,从习俗经济、命令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这一世界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注:J.希克斯:《经济史理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1 )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是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市场网络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市场机制的逐渐形成过程。

因地制宜的地区发展和大规模的商品流通,可以说是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发展中两个十分显著的特征。这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各区域自身的发展使之对市场的依赖不断增加,区域间的交流日益频繁,市场网络逐渐形成;另一方面,区域之间经济联系的加强,商品流通的扩大,又使各区域可以扬长避短,从而形成各自的经济特色,并获得较高的收益。换言之,因地制宜的地区发展有赖于区域之间的商品流通和优势互补;而商品流通的发展,又有赖于一个畅通的、有相当规模的市场网络;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过程,既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大规模的商品流通的产物。

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曲折的渐进过程。其中,从禁海到开海的政策变化,对商品流通的宏观布局影响最著;农村集市网的形成也是历经曲折反复,乾隆以降才进入一个持续稳定的发展阶段。从明代到清代,政府对市场的管理也经历了一个禁止放任清理整顿,逐渐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这一变化过程从另一个方面对市场网络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特别是雍正、乾隆年间对牙行、税收制度以及吏治的一系列治理、整顿,对市场网络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到清代中叶,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形成一个涵盖广阔、运作自如的城、乡市场网络体系。沿海、沿江贸易的发展逐渐取代运河成为最重要的流通干线,在沿海和长江沿线一批重要的流通枢纽城市相继崛起,这些港口城镇大多成为后最早的一批通商口岸;而在广大农村,最迟在乾隆—道光年间,一个具有相当密度的集市网已经形成,这一基层集市网与处于流通干线上的商业城、镇相联系,沟通城、乡市场,使商品流通几乎可以覆盖全国的每一州县,甚至每一村落,从而将自然条件、发展程度各异的各经济区域联结成为一个整体,使地区之间分工互补,调整经济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成为可能。明清时期中国传统经济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没有重大突破的条件下,仍然保持着内在的动力与活力,主要就是市场机制在起作用。

(2)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是中国近代化过程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