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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层服务平台较为薄弱。目前河南省不少乡镇人力资源基层服务平台在机构人员、设施配备、功能服务、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农民外出务工存在用工信息不共享、不对称的现象,不能给予及时有效的服务。二是河南省虽有60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但多以年龄偏大、文化和技能偏低,且以45岁以上中年妇女和55岁以上男性群体为主,对他们进行转移就业开发难度较大。三是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低,效果质量不佳。由于培训补贴标准偏低,且兑付补贴资金程序复杂,再加上用工企业门槛不高,导致农民工参加培训和培训机构承担培训的积极性不强、培训效果质量不佳。四是农民工融入城市还存在体制机制。由于我国城乡二元制体制的存在,致使河南省农民工特别是长期在外居住务工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获得就业、社会保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城市户口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待遇方面,还存在许多体制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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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前,我县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偏低。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已经制约了农民的就业、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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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结合”就是培训工作要与就业、与技能鉴定持证上岗、与引进项目促进发展紧密结合。
“三个层面就是实施三个层面的技能培训。一是企业培训,二是社会培训机构培训,三是政府部门和乡镇培训。
“三个三千”就是企业培训3000人,社会培训机构培训3000人,政府部门培训3000人。
移就业培训任务已由尤委(2006)8号文件分解下发给各乡镇,并与县委、县政府下达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挂钩(其分值占总分7%),与招商引资的任务挂钩(各乡镇组织输送农村劳动力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培训或企业培训,并实现在当地企业就业的,每人折抵引资任务5000元,到外乡镇或县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的,每人折抵引资任务10000元)。
二、研究制定了“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实行绩效认定和年度考核办法”、“培训经费支付办法”等配套文件。选定了“海通服装技术培训基地”等八家具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条件和能力的社会培训机构来承担服装针车工种的职业技术培训任务,整合了300多台电动平车,目前已具备了同时在十个培训点组织培训的能力。
三、开展二个调查,建立二个信息库。
1.开展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实现动态管理。我县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工作,经过精心组织现已摸清了家底,使今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全县共有农村劳动力18.13万人,其中已向非农产业转移5.5万人(其中在县外就业3.35万人);有7509人愿意转移就业,其中有2298人愿参加服装针车培训,有1530人愿参加纺织档车工培训,有3799人愿意参加家庭手工等其它项目的培训。目前,各乡镇已组织人员对有培训意向的人员实行跟踪、动员,使各项培训工作能在近期内全面展开。
2.开展全县工业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建立“工业企业用工信息库”。通过调查,掌握全县工业企业2005年底在册员工信息,并对今年各企业员工增减变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信息库”的建立既能了解企业的用工环境变化情况,掌握企业下阶段的用工需求,为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提供岗位需求信息,也为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考核验收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同时我们还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在为县内企业提供就业服务的同时,也设定了本县企业到县外招工的基本条件,以确保异地员工的“留工率”,维护我县劳动力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四、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为企业用工搭建好平台。
我县在开展“全县工业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工作中,了解到部分企业,特别是服装、纺织企业出现暂时性用工困难的情况下,春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宣传服务月活动”。经过全面动员、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使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成效:活动月期间,我们共印发了三万份“致尤溪籍在外务工老乡的一封信”;发放6000多份宣传提纲和春风卡;调研了28家企业,安排“华姿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负责人在有线电视台宣传、推介企业的优势;收集、整理了“蓝桐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等25家县内企业的用工信息,提供就业岗位4500多个,通过有线电视台“荧屏就业大广场”栏目、“广播村村通”等渠道;各乡镇共悬挂“返乡就业,建设家乡”等宣传条幅38条,走访了3万多个农户;组织召开16场(不含村级组织)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代表座谈会”,有754位返乡人员代表参加;举办了30场有25家企业参加的现场招聘活动。活动月期间,共有3041人报名,有1799人被县内企业正式录用(其中外出务工返乡人员127人),为26个缺工企业解决了用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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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情况。全区现有农村劳动力资源83.65万人,其中男性47.26万人,占56.5%;女性36.39万人,占43.5%。从业劳动力74.93万人,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89.6%。
(二)培训情况。,全区阳光工程、移民、扶贫、外经委、妇联等各类培训农村劳动力18226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14697人,占市下达培训计划的113.05%,当年已结业13775人,培训后已顺利实现转移就业12250人,就业率达到88.9%,比市里规定高3.9个百分点。
(三)转移就业情况。据统计,截止底,全区已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4.39万人,占从业劳动力的45.9%,比净增3.03万人。转移的劳动力中,按产业分,第一产业的有60906人,占已转移总数17.7%;第二产业的有121136人,占35.2%;第三产业的有161858人,占47.1%。按地域分,在乡镇、街道内转移就业的有70405人,占已转移劳动力总数的20.5%;在乡镇外区内的有57600人,占16.8%;区外市内的有44062人,占12.8%;市外国内的有171704人,占49.9%;境外就业129人。按年龄[,!]结构分,20岁以下的有74626人,占已转移总数的21.7%;21—40岁的有250016人,占72.7%;41—50岁的有13756人,占4%;51岁以上的有5502人,占1.6%。按文化结构分,文盲半文盲的有9629人,占已转移就业的2.8%;小学文化的有17195人,占5%;初中文化的有244857人,占71.2%,高中以上的有72219人,占21%。按转移时间分,年务工时间在3—6个月的有32899人,占已转移就业总数的9.6%;6个月至1年的有78567人,占22.8%;常年就业的有232434人,占67.6%。按职业分,从事管理工作的有22737人,占6.6%;从事技术工作的有45834人,占13.3%;从事体力劳动的有244785人,占71.2%;其他30544人,占8.9%。按组织形式分,自发转移的有290173人,占84.4%;有组织转移的有53727人,占15.6%。
(四)收入情况。,全区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实现总收入17.95亿元,比上年增加1.85亿元,增长11.5%。劳务净收入14.36亿元,比上年净增1.64亿元,增长12.9%。进城务工人员人均净收入4176元,劳务净收入全区农业人平1153元,比上年增长1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50.4%。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在今后5年内,按每人耕种3.5亩耕地计算,我区农业生产合理需求劳动力25.1万人,除已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外,还有15.44万人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据预测,全区每年约新增1.3万个劳动力,同时有1.4万个劳动力退出,但仍有15万个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绝对富余劳动力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自愿失业不需要转移,实际富余劳动力还有13.5万人左右,即每年需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7万人左右。
二、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文化素质低,缺乏充分就业竞争力。调查统计:我区已转移进城务工的农民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9.0 %;高中及以上的只占21%。由于文化素质低,已转移的劳动力普遍存在就业能力不强、就业层次不高、就业状况不稳的现象。在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到非农产业就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剩下在家务农和打算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更低,更缺乏一技之长,据我们最近随机对120名年龄在20—45岁之间的在家农村居民调查,只有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97 人,占81%,高中以上的23人,占19%。问他们为什么不出去打工时,几乎都是回答由于文化水平低,工作不好找,缺乏进城务工、就业转型的竞争力。
(二)转移培训力度小,提高自身素质难。一是,全区各类培训农村劳动力18226人,仅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的2.18%。如果按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计算,则需要42年才能轮训一遍,这显然不能满足农村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二是多数农民“市场经济意识”薄弱,“小农意识”仍然存在,他们对转移就业前的培训往往是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参与;三是各类培训农民自己都要交纳一部分费用,有的是无力承担,更多的是不愿意支付。以阳光工程培训为例:国家拨给每个参训农民的补助经费人平大约200元左右。按照技能培训的要求,对每个参训农民培训至少15—90天,而国家给参训农民的补助是按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的30%补助,农民自己要承担70%。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培训时间一般要2—3个月,培训费用也就高一些,如缝纫、厨师、电子、机械修理等工种的培训费用一般在1500元以上,农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在1000元以上,所以对政府组织的培训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究其原因有:①有的农民不愿交培训费或交不起培训费;②耽误找现钱的时间不划算;③由于文化素质低,根本就学不懂。因此多数农民对参加技能培训不是很热心。四是一些下散力的民工,他们大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条件较差的旅 社或民房内,早出晚归,既不看新闻,也不读报纸,工余之后,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聊天或打牌消磨宝贵时间,根本没有想过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的问题。
(三)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力。尽管我区已出台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见》,给出了培训补助、输出奖励、扶持、费用减免、权益保障、回乡创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但通过一年多的执行情况来看,很多方面还落实得不够好,如培训补助标准低、权益保障政策不配套等,一些相关部门特别是市直管部门以市主管部门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为由,拒绝执行,落实难度大。
(四)城市歧视仍然存在。调查显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进城务工人员“偶尔”或“经常”感到受歧视排挤。主要表现在不正常的超时劳动成了“正常”现象,平常超时劳动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得不到加班工资。从事同样的工作不能获得同等的待遇,有25%的务工农民认为自己比本单位职工收入低三分之一,20%的人认为自己比本单位职工收入低三分之二或相差更多。在从事高危职业的民工中,他们不能象本单位职工一样享受“养老、工伤事故”等保险,若出现事故民工既享受不到赔偿,还因无法劳动领取不到治伤期间的工资,个人经济损失很大。
(五)“农民”身份的限制。本来现在户籍管理放得较宽,但至少有90%的农民工达不到仅仅是有“固定的住所”(以本人房产证为准)这一要求。在一些大城市,农民工户口迁入限制因素更多,因此这90%的农民中有相当部分由农民变为市民还要奋斗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由于户口的原因导致农民工及其子女享受不到市民的诸多政策。现在很多部门都没有把进城务工农民在劳动用工,公务员招考聘用、教育、社会保障及医疗等纳入市民一样同等对待。一些单位或部门招工和招公务员仍然要城市户口,子女入学要交择校费,农民工老了没有养老保险,遇到工伤事故得不到赔偿,生了病享受不到医保,家庭困难享受不到城市低保等。凡此种种,由于“农民”身份的限制,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市民的同等政策待遇。
(六)社会保障制度落后。农民一方面向往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又因国家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未建立或建立得不完善,农民工在遇到工伤事故、身患疾病等时,得不到基本保障,因而不愿放弃承包地,其矛盾心理的实质是担心一旦放弃土地进城,万一站不住脚,连退路都没有了。于是,土地就是进城务工农民的“保险箱”。
(七)法制建设滞后。农民进城务工已有多年的历史,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上上下下都认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但就是迟迟不能出台《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导致一些地方,一些用工单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劳动安全缺乏保障等现象十分普遍。由于无法可依,执法部门无法对违规单位或部门给予惩处,又不能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加之农民是弱势群体,这些现象发生后多数人只能忍气吞声,使进城务工农民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一些农民工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甚至是对立的情绪。
三、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政策建议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途径。农民工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
(一) 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提高是实现充分就业的基础。大量事实证明,整体素质高、具有专业技能的农民,一方面,进城务工后容易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也能获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较高的收入。另一方面,也容易融入城市,接受市民观念,承担市民义务,得到市民认可。相反,有些农民虽然“洗脚上田”,但由于没有“进城洗脑”,即使进城多年,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仍然缺乏充分就业和转型的竞争力,更难完成从小农意识到现代市民的转变。因此,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应既要抓好当前,又要抓好长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一抓当前:继续坚持阳光工程 “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运作机制,着力打造劳务品牌。(1)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财政支持下开展的一种公益性培训。政府要整合有关部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使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都能通过不同渠道了解进城务工的一些基本知识。引导性培训的重点是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基本权益保护、城市生活常识、寻求就业岗位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目的是加强对农民的法制观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现代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提高他们在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中的交往能力、依法维权能力和组织能力,引导他们自觉培养起对城市文明的认同感和对城市生活的责任感。(2)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村劳动力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主要是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由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各定点培训机构应根据自身培训优势和企业用工需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大力开展定向、定岗职业技能培训。这种培训由于对技术掌握要求高,培训时间长,培训费用也就高一些。所以政府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也配套一笔适当的培训费来提高补助标准,减少农民个人负担,以鼓励更多的农民参加技能培训。同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做好培训人员的技能鉴定工作。
二抓长远:在严格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特别是将职业技术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中,使农村广大学生在就业前就学到一技之长。具体办法可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即对所有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后的学生(“两后”)百分之百进行技能培训,百分之百实现就业(“双百”)。为确保“两后双百”工程的顺利实施,让每位学员都能如期参加培训,组织各乡镇(街道)、教育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学生及家长签订“五方联保协议”,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再收费,并坚持公办学校成本培训、民办培训机构微利培训,政府先全额垫付培训费用,待学员就业后有稳定收入再归还。
(二)广辟转移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一是向国家、市里规划在三峡库区重点发展的九大特色工业项目转移。围绕国家、市里对库区后期扶持项目落户万州,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促进优势企业做大,增加就业岗位。二是向小城镇和乡镇企业转移。通过“百强镇”和中心集镇建设,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大力招商引资,发展乡镇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尤其是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和新型的食品加工业。三是利用对口支援的契机,请求对方为我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四是区政府督察室要积极督促区劳动和就业部门尽快落实区委常委会已经确定的在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六省市设立驻外劳务开发办事机构,为更多地输出万州劳动力和为万州籍务工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五是开发社区服务。利用区委、区政府办公地点南北大动迁的机遇,以街道和移民新城为依托,以居委会为基本单元,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大力发展托幼托老、配送快递、修理维护、物业管理、社区保洁、商品递送、健身娱乐、社区治安等服务岗位。六是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向国家、市里对三峡库区重点布局的特色农业产业项目落户万州所需岗位转移。向国家在交通、农田水利、生态环境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给予倾斜和国家、市里加大对库区扶贫开发力度所设置的项目岗位转移。向区里确定的“十大农业产业化项目”规模化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需岗位转移。围绕大力发展重专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设置的岗位转移。七是创办返乡创业园区。鼓励吸引在外务工、经商的成功人员返乡创业,减化办事手续,在资金、项目、税收等方面大力扶持。促进返乡人员创办企业健康发展,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实现充分就业。
(三)加强服务强化管理,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目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尽管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离农民工的需求相差甚远。根本原因是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到边。公安部门要做好户口和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司法、劳动部门要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权服务工作,监督用工单位在使用农民工时与市民一视同仁;就业部门要为农民工提供务工信息、介绍岗位等牵线搭桥工作;农业部门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平台建设和更新、农民工进城后他们的承包地的管理工作;阳光办、教委、移民、扶贫、外经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要抓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计生部门要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建设部门要检查督促建设企业及时发放农民务工工资;民政部门要抓好城市社区建设;工会部门要抓好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会联合会建设。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完整的服务管理体系。
(四)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民工所从事的多为脏、累、重、险的职业,工作条件相对比较恶劣,而农民工由于所处的相对弱势地位,其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工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十分必要。据我们调查,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按重要程度分别是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已为进城务工农民开设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深受农民工欢迎。但我区至今没有出台让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区政府应责成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施细则,让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低保等各种社会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首先是要尽快制定《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其次是公安、司法、劳动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尽量从低收费或免费为农民维权。第三是加快建立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会联合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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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整体推进”的要求,在全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的要求,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农村适龄劳动者就业、失业、培训、社保等基本情况,建立起农村劳动就业动态管理服务机制,使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到每一位农村劳动者。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基本要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动态化目标。建立起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人性化服务的工作制度。使农村劳动力能够就近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
三、实名制登记人员范围
1、具有我市农村户籍、年龄在16-60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
2、从统计时间算起,一年内在非农产业就业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四、工作内容
(一)实名制管理内容。就业实名制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农村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以本人身份证上姓名为准)、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等;就业信息包括:就业状态、求职意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去向、就业时间、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联系电话等。
(二)实名制管理方式。就业实名制管理,先建立纸质台帐、再录入微机,确保记载真实,查有实据。数据由行政村(本人、家属、村信息员)填报,乡镇(街道)、县(市、区)、设区市逐级汇总上报。行政村信息员定期做好本村农村劳动力及转移就业调查工作,2012年每半年报告其动态变化情况,从2013年开始按季报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就业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对实现就业人员的就业时间、就业去向、合同签订、工资收入等就业信息半年(季)更新一次,确保管理信息真实全面。
五、工作步骤
根据“一次规划,统一实施,滚动完善”的原则,以农村适龄劳动力信息档案为基础,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平台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相结合,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情况,形成反映农村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的动态信息登记管理服务制度。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10月-年底)。根据省、市要求,制定本地区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组织各乡镇(街道)召开专项会议布置细化工作,组织相关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业务培训。
(二)统计调查阶段
(2012年月至2012年6月)。在全市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的首次调查登记;完成有转移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农民基本情况的调查登记;完成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登记, 建立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数据总结阶段(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调查登记,建立完善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起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动态管理服务机制。
六、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
(一)建立就业实名制管理登记制度
1、各县(市、区)要摸清辖区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农村劳动力和转移就业的人员底数,每名农村劳动力要填写《省农村劳动力登记卡》(见附件1),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全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册,各乡镇(街道)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台帐并专柜储存,各县(市、区)建立数据库,所有卡、册、柜、库数据一致,且均为实名,并采取定期更新方式,实施动态管理。
2、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一是明确村信息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二是认真填写、汇总相关数据,保证真实有效。三是明确数据定期更新时间,在2013年前每半年更新一次,2013年后每季更新一次。四是明确报表定期上报方式和时间,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局。
(二)建立就业实名制调查统计制度
1、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作用,建立责任制,划片包干,负责属地内适龄劳动者基本情况调查。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应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半年(季)调查一次,调查时间为半年(季)、全年度的最末月。专(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要及时采集、登记适龄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变动情况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协理员按规定将调查数据录入信息系统网络,更新相关数据。
2、根据省厅专门制定统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统计表,将农村劳动力及转移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实名制统计范围,实行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统计单位的就业实名制统计报表报送办法。完善就业实名制统计基础资料和台帐管理,对实名制登记情况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电子台帐。
(三)实现实名制管理与就业服务相结合
各县(市、区)在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同时,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37号)明确的行政村承担就业工作的职责,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全方位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实名制管理掌握的农村劳动力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四)建立依托信息化系统的实名制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倾斜,优先保证基层开展公共服务必需的设备和网络建设投入,加快信息网络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就业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数据库,逐步向省级集中,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全程信息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就业实名制管理,是各级政府落实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要职责、也是考核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就业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纳入就业工作计划,抓紧制订推进方案和实施办法,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当前要尽快落实开展农村劳动力及转移就业调查工作,做到人员底数清楚;要完善服务设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订各项工作制度,提出具体任务目标和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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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外部环境因素分析
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处于十分困难的时期,不但农业内部有困难,其他备业也面临着各自的实际困难,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重视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领导者应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提炼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的新经验,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改变作风,不断开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新局面。当前不利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外部环境因素主要是:
1.1政策环境因素
(1)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必要保证,也是激励农村劳动力脱贫致富、充分就业的一个决定性因素。近几年来,国家采取了促进农民增收、缓和劳动力就业压力的农业产业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小城镇、西部大开发和户籍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大大调动了农民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缓和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紧张局面。但是,还存在许多农民进城的歧视性政策和限制措施。因此,政府应通过税收政策调整、鼓励部分家庭成员贸在农村。例如,政府可以家庭为单位按家庭人均收入为免税额和比例税制的基础,征收所得税,并减免抚养负担比较重的人的所得税。对于正在领取保险退休金仍在就业的,要采取征收征罚性所得税的办法,以腾出更多的就业岗位给更多的正需要就业的劳动人口。
(2)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创造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新的大容量密集载体。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拉动经济增长、安排就业最直接和有效的手段,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国家发行国债数千亿元,加大了农林水利、交通通讯、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电网改造,改变国家直属储备粮库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而且为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更重要的是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造了新的大容量载体。
(3)地方政府的封闭政策,导致农村劳动力难以进入城市正规就业。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阻碍主要来自各大、中城市对农民进城采取了各种歧视性政策。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相继出台了限定外地劳动力进城就业数量的政策,而且对进城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业也作出了规定。对本地劳动力采取保护“壁垒”。如长沙等一些中小城市也相继推出保护本地劳动力就业的政策,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就业进行限制性管理,不断增多就业的办证收费名目,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成本和求职风险。
1.2农村劳动力市场体系环境
我国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国100家劳动力市场基本完成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试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果。主要表现在:现代信息网络初具规模,在就业服务中发挥了极大作用;信息收集和工作全面加强,较好地满足了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就业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初步建立了一支从中央到地方的劳动力市场法规体系,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所有这一切,为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逐步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在编制完成的《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提出,我国将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在有条件的省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逐步推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这极大地拓宽了农村劳动力就业获得信息的渠道,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有序的流动,加快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步伐。与此同时,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机制完全形成还需要时日,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就业政策的不协调,不配套从而导致市场分割现象仍然严重,给农村劳动力就业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为了给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更多的信息指导,不至于盲目流动,由临时性向稳定性、由单个性向整体性发展,应主要解决的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开放问题,目前一切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入城乡就业的政策都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开放,入世后更是如此。二是平等竞争问题。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相比较,农村劳动力失去了平等竞争的机会,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双向选择受到破坏,劳动力价格的低廉也破坏了等价交换原则。三是定位问题。政府应该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要随便干预劳动力市场,政府应该积极运用宏观经济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正常就业。
1.3中小企业环境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途径。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特点而成为吸纳劳动力的主要途径。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小企业数量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大;二是中小企业对就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求不高,适合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现状;三是中小企业就业制度灵活,适合农村农忙农闲的特点;四是中小企业分布广,城乡分布合理,适合农村劳动力的生活习惯。就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情况来看,7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在中小企业就业。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将更多地进入到第三产业,因第三产业具有分散、规模小、劳动密集、资本就业弹性大等特点,对劳动力的吸收仍具有相当大的空间,估计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从事第三产业的中小企业还能容纳16000万劳动力。除此之外,中小企业进入的其他领域还包括为大中型企业配套的劳动密集的敏感的第二产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从长远来看,第二产业仍然要吸纳大量劳动力。根据过去的情况预测,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第二产业还可以吸纳大约6000万劳动力。这样,由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含量提高,使得新增加的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就能大量地被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吸收,从而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途径。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小企业自身外部环境的窘境,成为制约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瓶颈。中小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很大的成绩,但是也要看到其自身的特点也就是它发展壮大中的缺点。点多面广、四处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能很好地抵御各种风险。随着中小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不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中小企业将逐步地被淘汰,一部分职工下岗和失业。在这种情况下,要进一步扩大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规模至少在目前不太现实。与此同时,城镇失业率也呈逐步上升的趋势。1991—1997年的7年间登记失业人数分别为352万、360万、420万、476万、520万、552万和570万。近几年来,城市就业形势严峻,1997年来企业下岗职业总数为1151万人,加上行政企业单位的下岗职工,其数量达1200万人,1998
年新增下岗职工2350万人,分流5o万机关干部,再考虑精简机构、青年就业、学生毕业分配等自然新增的1200多万劳动力,1998年城市劳动力供给总量达2907万人。这样,城市与农村双方劳动力供给都在增加,使得农村劳动力进入中小企业的空间就没有多大了,从而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一大障碍。
l。4国际劳务输出环境
我国已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由于国际社会经济交流的增多、双方贸易的增长、产业结构调整的升级,给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我国在2005年将完成入世的各项承诺,这将有利于对外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加工贸易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增加,有望带来更多就业机会。按照外贸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为20一40测算,每年额外增加4—5个百分点的出口,就可以使国有经济多增长1个百分点。从而增加近万个就业机会,预计在今后十年,就业率比20世纪90年代平均提高50,达到0.15左右,即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业总量增长0.15个百分点。由此推算,入世后比入世前每年平均增加200万一300万个就业机会。入世也会推动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并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可以增加更多的农村劳动就业机会。
但是也要看到,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着大量的失业人员。国际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竞争加剧,造成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国外转移困难。其主要原因:一是保护主义加强,限制措施增多,劳务价格越来越低;二是工程成交条件苛刻,标价普遍压得很低,对外工程项目只能达到保本水平,吸纳劳动力能力减弱;三是普通劳动需求明显下降,技术劳务居于主要地位;四是非法移民的数量大大增加;五是随着劳务输入国产业结构调整,国际劳务市场对外籍劳务人员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就使得我国大量的素质较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很难输出到国外。另外,从世界范围来看,劳动力在国内各类市场的流动基本上是自由的,但对劳动力的国际流动,各国都有一定的行政干预措施以保护本国利益因此,把我国丰富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引向国际劳务市场只能作为一种补充方式。
2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对策
2.1消除政策环境的障碍,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农村劳动力无论是外出还是在本地就业,无论是进入乡镇企业还是自我创业都需要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但是由于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流动人口收费制度以及地方政策制定的土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因此,迫切需要给农村劳动力以宽松的环境。一方面,要制定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的农业改革政策。如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土地股份化,“四荒地”使用权租赁等。另一方面,要制定有利于农村非农化的产业政策。以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为重点,结合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工业化。通过制定政策,改革农村投融资体制。引导有一技之长的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回归创业。同时,注重培育农村新的投资热点和经济增长点,从多方面为创业人员构建安居乐业的环境。
2.2消除空间转移的障碍,拓宽劳动力就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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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出来,进入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务工就业。根据对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30个省近2万农民的调查监测,2004年全国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达到10 260万人,比上年的9 820万人增加了440万人,增长4.5%[1]。近几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呈现出以下特点:
1.外出就业总量出现平稳增长态势。从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1992年之后,农产品供求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加上经济政策环境逐步改善,农业负担过重,种田既辛苦又没有多大收益,使得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迅速增加。据统计,1992―1995年,平均每年转移农村人口540万左右。1995―1997年,国家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受此影响,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又开始大幅增长,但波动不大,呈平稳增长态势。1998年至今,伴随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又开始有所增长,增长速度在4%%~5%[1]。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人员中,女性比例不断上升。据调查,2002年外出就业的男劳动力占外出人数的70.11%,女劳动力占29.89%。2003年在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中,男性比重为65.7%,女性比重为34.3%,比2002年上升了4.2%。2004年在外出就业的劳动力中,女性占外出劳动力总数的34.6%,比上年提高了0.3%[1]。还据调查了解,外出就业的女性年龄普遍低于男性的年龄。2004年,外出男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1岁,女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28岁。这是由于近几年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对女劳动力的需求量有所增加。
3.跨省流动的首选地区主要是大中城市和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中国大中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工资高,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竞相“下海淘金”。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的地点,主要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和广东、江浙、福建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2002 年到粤闽、浙苏沪、京津地区打工的人数分别占出省劳动力的38.3%、16.9%、10.2%,到西北地区和国外打工的人数仅占出省劳动力的7.9%和1.2%。2003年,在广东就业的外出劳动力占外出劳动力总数的10.1%,到北京的占4.2%,到江苏的占4.0%,到上海的占3.2%,到江浙和福建的各占3.0%[2]。上述6个地区合计吸纳农村外出劳动力的27.5%。2004年,广东、福建,浙江、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仍是当前外出农村劳动力流人就业的首选地区。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的问题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没有纳入国家就业体系。一直以来,国家把就业工作的中心放在城市,重视城市居民的就业工作,而忽视了农民就业。对城市居民实行就业登记制度,为城市居民建立了完善的就业体系,在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权益保障、医疗养老、就业保险的方面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制度。但农村劳动力就业一直处在国家就业体制之外,他们也不能享受国家的就业资源和就业政策。这显然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2.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社会管理严重缺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掌握劳动力资源、就业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到维护合法权益,都需要政府部门提供完善的管理和服务。但是,政府的这种职能非常缺乏,还不能完全地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及转移就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文化程度、年龄结构、技能特长、地域分布及转移就业的方向等。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市场服务体系,导致农民工就业信息不畅,有组织外出的比例比较低。
3.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当前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然严峻,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包括:克扣和拖欠工资,强制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劳动和卫生条件恶劣,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国家统计局2004年所作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4天,每天工作9.4小时。据有关方面调查,2004年上级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36亿元(至2004年年底偿付比例为98.4%)。2005年,鉴定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人数占农民工总数的28.7%,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13.8%,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占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12.9%[3],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不认真解决,将不仅不利于民工的合理流动,而且还将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全。
4.城乡就业矛盾日显突出,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不宽松。 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城市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困难增加,效益下降,突出的问题是失业率上升,下岗人员增加。这就形成了一些影响,一方面,使城市能够吸纳的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减少;另一方面,由于某些地方的政府制定了一些限制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措施,来保护城市人口的优先就业,使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困难加剧。不少地区纷纷出台限制外来民工就业的地方保护主义政策。例如在上海,用工单位招用外来劳动力,必须先公开招聘本市的劳动力,招聘不足的,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招用外来劳动力。据了解,上海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领域、行业和工种也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对农村劳动力的限制,不仅大城市加强了,中小城市也开始限制。如江苏、浙江甚至广东的一些中小城市也颁布了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工种限制规定。城镇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来说还需解决观念、体制和物质技术条件等问题,让农民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对策分析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提出如下建议:
(一)缓解城乡就业矛盾的对策分析
要建立规范、科学、公平的就业政策。首先,要将当前以保障社会稳定为主的政策调整为社会稳定与扩大就业并重的政策;其次,要放弃歧视性就业政策,促进城市二元劳动力就业体制的转换,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使农民和市民能够公平竞争就业岗位,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并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再次,建立必要的劳动力需求管理和劳动力供给管理的政策。
(二)搞好进城务工农民的管理和服务,规范管理体制
为从体制上根本解决农村劳动力无序流动的状况,建议设置管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专门机构,以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新形势的迫切要求,彻底改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多头管理、分散负责的局面,尽快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轨道。对进城务工农民要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农民工的住宿、劳动保护、医疗卫生、子女上学等问题纳入输入地政府管理范围,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而言之,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是国家和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因此,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存在的问题是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完成。
(三)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既然是全国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应将农村就业与城市就业一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长期规划,系统分析,统筹兼顾,作出全面安排。特别是指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时,一定要将农村劳动力就业纳入到规划之中去。输出地要对农村地区社会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把每年有多少农村劳动力流入本地、多少流向外地、农民工子女就学状况等基本情况搞清楚。输入地要将本区域内就业的农民的管理纳入到城市综合管理中,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不能向企业或个人乱收费。
(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
要继续增加财政投入,扩大“阳光工程”的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在中央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地方政府也要增加扶持力度,力争做到对当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培训一遍。对用工量大、技能要求高的工种,要适当延长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要探索培训补贴机制,可采取培训券、直接补贴现金等多种方式对培训农民进行补贴,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各部门也要密切配合,调动优良培训资源参与,实现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切实加大维权力度,推动农民工权益维护
1.应该进一步关注农民工就业问题。各级职能部门应关注农民工就业问题,协同劳动保障部门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计划,指导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提高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比率。
2.积极稳妥地逐步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险问题”的若干原则,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为他们“量身订做”的社会保障制度。
3.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各级政府和劳动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工资保障制度,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要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定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还应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班的法律规定。
参考文献:
[1]农业部课题组.新时期农村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2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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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将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劳动保障部门更是将它作为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一个重要措施。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科教、农林、建设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镇(开发区)也相继建立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与镇劳动保障所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本镇(开发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政策完善到位。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制订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各项政策。2002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劳动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出台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列为实施富民工程的重要内容。2004年,我们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年培训三万名农村劳动力的总目标。2005年,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各项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有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开展。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2004年,我们会同市财政局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镇(开发区),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责任。同时,为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经费问题,市、镇两级财政建立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专项资金,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实行补贴,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体系,使我市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四是制度落实到位。首先建立工作协调例会制度,全市农村劳动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碰头会,共同探讨解决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的工作局面。其次是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分片建立督导组,对各乡镇(开发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指导检查,着力解决各乡镇(开发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培训工作的全面落实。
2、突出重点,夯实基础
在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将夯实工作基础作为整项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加大平台建设力度。针对农村劳动力人数多、分布散的特点,各镇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成人学校、职业学校的教育培训资源,2002年到2005年,在全市共审核建立了22家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基本做到了每镇至少有1家培训机构,满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参加培训,建立起以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龙头,各镇成教中心和职业学校为依托,覆盖城乡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网络。
二是加大调查摸底力度。2004年,我市专门对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掌握了全市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2005年又会同教育、民政部门,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低收入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者、农村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三类对象进行了重点排查,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了解了情况,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经调查,目前全市共有青壮年农村劳动力24.2万人。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简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政策、意义和做法,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同时,将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每3年举办一次改为每2年举办一次,进一步扩大了大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在全市营造了“尊重人才,崇尚技术”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了全市技术人才特别是农村技术工人爱岗敬业的热情和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3、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为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我们主要强化了三个方面措施:
一是落实培训补贴提高积极性。加大对培训的扶持力度,着力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2004年起,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参加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发放就业培训补贴券,对一般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一次性补贴200元,被征地农民参加培训一次性补贴300元。培训对像凭券可在全市范围内报名参加任何一家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的各类就业培训。2005年享受政府补贴培训3101人,发放补贴补贴资金60余万元。并对农村低收入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者技能培训实行全部免费,并承担部分食宿和交通费用。
二是优化培训项目提高实效性。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和创新培训,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培训项目,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就业成效。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需求状况,结合我市农村劳动力特点,及时公布26个实施政府培训补贴的培训项目,指导各培训定点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培训。××镇、××镇、经济开发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家政服务、计算机操作、机械设备操作等技能培训;××镇、××镇结合地区产业特点,举办了梨树栽培、采茶技术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实施“三项制度”提高规范性。在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中,大力实施就业准入、劳动预备、职业资格证书三项制度,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农村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劳动预备培训,对参加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工种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规定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对用人单位已招收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先招收后培训,确保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顺利实施。
在肯定前阶段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存在怕脏、怕苦、怕累以及等、靠、要思想,劳动致富、创业致富的意识淡薄;二是不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对技能培训的消化吸收能力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技能培训的效果;三是对一些技术要求较高、培训时间较长、培训成本较大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2006年,我局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和农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行政推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不断提高全市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努力打造一批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新农民。
主要目标任务是: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实行1—2年的正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原创:确保年内全市农村劳动力青壮年农民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达75%;抓好农村低收入户就业培训,确保农村低收入户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年内得到2次以上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为实现以上目标任务,将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发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导作用,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督导制度,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详细制定工作计划和分解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各镇、开发区认真落实、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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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县政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形成统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已印发的《关于下达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中,已明确各乡、镇(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指标,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指标任务分解到村、社区,认真抓好落实。
3、制定转移就业培训经费补助办法。县劳动保障部门将与农办、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转移就业培训经费补助办法,根据转移就业培训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
4、组织调查摸底。通过加强乡级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聘请村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协理员,加强乡、村两级服务网络建设,建立统计调查制度摸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户情况,有效地组织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制度、场所“六到位”,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5、确定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对象。各地根据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B业的实际情况,以及经济发展对用工的需求情况,确定享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的对象,要把本地区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农村低保户、被征地农民等就业扶贫对象,作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重点,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与开展“一户一就业”和“就业扶贫工程”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同时,要与劳务派遣紧密结合。
6、确定定点培训机构。根据社会化原则,鼓励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包括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劳务派遣组织、乡镇化技术学校、民办培训实体等,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按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对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通过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费补助。
7、加强信息服务,实现供求对接。各乡、镇(区)要定期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定期劳动力需求预测,做到劳动力供求信息对称,培训与用工有效对接。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与当地经济发展对用工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利用劳动力市场网站和多种形式岗位和培训信息,搭建劳动力供求信息平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岗前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岗位需求有效对接匹配。
8、提高技能培训的有效性。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以校企合作、定单培训为主要形式组织培训,实现招生、企业用工、转移就业紧密结合。要统筹组织,引导培训实体按照劳务派遣、校企合作、定单培训的要求组织教学,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专业设置、培训时间、培训教材、培训地点,引进灵活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就业率。在推进办实事项目中,要争取通过政策鼓励、资金补助和优质服务,培育、壮大一批规模较大的民办职业培训实体,更好地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各乡、镇(区)要根据县下达的目标责任制指标和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责任制,安排好配套资金,抓好组织实施。
篇10
一、改革以来农村劳动力跨省转移的数量增长特征
改革以来,农村劳动力跨省转移数量日益增长,1997年,农村劳动力到外省就业人数为1 488万人,2003年这一数字为4 031万人,增加了2 543万人,增长1.7倍,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的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及其增长情况(单位:万人%)
资料来源:蔡、都阳、王美艳:《中国劳动力市场转型与发育》,商务印书馆,2005年,183页。
在全部跨省就业农村劳动力中,进入到东部就业的数量远远大于进入到中西部地区的数量,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跨地区①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较大部分集中于东部地区。不仅如此,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东部聚集的趋势依然突出,2005年农村常住户中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为10 038万人,其中流入东部地区的就业比重高达70.3%,并且在中西部地区已转移农村劳动力中,有多达4 077万人进入到东部地区,约占中西部地区已转移劳动力的45%(国家统计局 2006)。2006年,农村常住户中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为10 568万人,其中转移到东部地区就业的比重为70.1%,因而,随着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数量的不断增加,东部地区的外出农村劳动力主要选择在本地区内就业,而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则主要外出到东部地区就业。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数量在不断增加,其中的较大比重就业于东部地区。这似乎表明,对于中国各地区而言,农村劳动力如果较多在某一地区转移就业,则将会促进该地区经济快速增长,从而形成与其他地区明显的经济差距。因此,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东部地区就业必将快速推进东部经济增长,从而导致其与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日益拉大。如果上述结论成立,则农村劳动力的跨省转移就业将是促进中国地区经济差距不断强化的重要因素。下面将对此进行实证检验。
二、农村劳动力跨省转移促进地区经济差距扩大的实证分析
1.数据来源及说明
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跨省转移流动性较强,就使得相关的数量统计以及流向统计比较困难,缺乏长时期的连续统计,因而不能形成时间序列分析。这样,考虑到可利用统计数据的可得性及特征,这里将运用面板分析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农村劳动力的跨省转移数据将用1995―2000年间30个省份农村劳动力跨省转移数据表示,其中,1995―1997年数据来自《中国统计数据库》,其余来自《中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网》,重庆数据并入四川。地区经济差距将用30个省份1995―2000年的人均实际GDP变动情况表示,相应数据来源于中经网数据库,重庆数据仍然并入到四川。
2.计量模型的建立和结论
一般地,用面板数据建立的模型通常有三种,即混合估计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当数据中所包含的个体成员是所研究总体的全部时,即个体成员之间的差异可以被看做是回归系数的参数变动时,则固定效应模型就是个合理的面板数据模型(高铁梅,2006)。由于这里将检验农村劳动力的跨省流动对地区差距的影响,因而样本数据包括了所有省份,所以应当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这里将使用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来进行分析,这样,给出面板数据模型的表达式:
yit =i + xit + it i = 1, 2, …, N; t = 1, 2, …, T(1)
(1)式中,y为各省市的人均实际GDP,x为各省市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入数量,i表示截面,t为时期。为误差项, α、β为待估计参数。将相关数据代入此模型中,得到表3的估计结果:
根据表3的估计结果来看,模型的解释程度很高。因此,农村劳动力的跨省转移确实对流入省份的经济增长形成明显的促进效应,但对不同省份的促进作用是不同的,从模型本身来看,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则转移到东部省市的农村劳动力越多,对东部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就越明显和突出,从而加速东部经济增长,相应地,转移到西部省市的农村劳动力越少,则对西部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就越小。这样,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跨省转移到东部省市,将明显加快东部经济增长,并形成与西部省市的经济差距。所以,农村劳动力的跨省转移促进了地区经济差距的扩大。
三、本文主要结论及存在的不足之处
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劳动力资源的重新配置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增长。但由于劳动力再配置在不同地区的分布差别,导致其对于不同地区的经济促进效应是有差异的,即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促进作用要强于对西部地区经济的促进作用。因此,相应导致了东西地区间经济差距的拉大。
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流动和再配置也是农村人力资本的流动,根据现有文献资料看,农村已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大多是年轻人且具有一定教育程度,但是由于地区间人力资本流动方面的调查统计资料十分缺乏,因此无法进行具体分析,这将是本文分析的缺憾,因而,本文所作的分析仍然是初步的,需要进一步拓展。
参考文献:
[1]蔡,都阳,王美艳.中国劳动力市场转型与发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孔泾源,胡德巧.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与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3]高铁梅.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与建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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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劳动力转移与灵动就业问题的研究
1、社会保险缺乏,公共福利阻碍
虽然我国农民工数量庞大、贡献较多,可城市在社会保险以及公共福利等层面对农民工依旧具有排斥的方面,农民工并不能真正融汇于城市生活当中,感受城市的社会保险与公共福利。社会资源在配置方面依旧不够均匀、社会保险体制依旧不够完善、公共福利在覆盖上还不够平等、农民工理念陈旧法律概念较薄等不同因素令农民工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具有较大的问题。
2、文化技能较低,教育培训忧心
我国在劳动力资源方面极为丰富,可是农村与城镇劳动力在受教育以及技能水平方面具有较大的差距,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取决于农村人口的文化程度。农民工的文化素质不但对农民工就业以及就业稳定性具有显著影响,还成为农民工群体感受教育保障的主要表现,农民工群体接受教育的总体情况并不良好。
3、就业行业较为集中,劳动权益保护不足
近些年,T多农村剩余劳动力朝着城镇移动,可就业行业较为集中,大多为建筑业、制造业等,不但劳动强度较大,工作时间较长,并且薪资也较低。虽然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状况逐步获得改善,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愈发降低,劳动报酬有所提高,可是依旧呈现出超时间劳动的情况,而且约有一半农民工没有加班补贴,劳动合同签署比例不到一半,劳动安全环境恶劣,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率较高[1]。
4、城乡化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影响较大
近些年,城镇化发展受阻,未能良好的与农业、农村良好发展,不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以及灵活就业具有较大的影响,还会令乡村愈发走向衰退,这是因为经济发展将最易资本化的青壮劳动力带进城市,将最难资本化的老弱妇幼遗留在农村。因为城乡二元经济的体制,农民较难在城市定居,进行城乡两地生活,将青壮年的黄金时间献于城市,而把教育、培训、生子、培养后代劳动力以及养老的成本留于农村,形成过于掠夺农村资源的状况。
二、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的主要方法
1、探清基础信息
我国扶贫部门应当在建档立卡工作中,将查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的责任担负起来。对于没有就业的人员应当了解就业想法以及就业服务所需,对已经就业的应当了解就业情况,并将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情况填写清楚,组织专人进行审核并录入。有效展现出行政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效果,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信息不正确的应当再次进行摸查及录入。将摸查方式给予创新,通过不同途径进行信息排查工作,条件允许处可以透过选购服务的方式进行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可以创建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舞台,令扶贫开发信息体系能够衔接,对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得在当地贫困劳动力信息给予支持。
2、促进就业地就近就业
所有地区均应积极研发就业岗位,开拓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途径。所有地区均应当用于支持贫困县发展劳动产业,组建贫困劳动力进行居家就业及灵活就业。激励农民工在当地就业、自主创业,进行农村电商以及乡村旅游等项目,将所有创业扶持项目给予落实,积极给予创业服务。透过以工代赈的方法进行就业帮扶。
3、强化劳务协作
所有地区应当通过东西部对口合作体制与对口支援工作体系,进行省际劳务合作,并且需有效加快省内经济发展地区与贫困县进行劳务合作。贫困县应当了解当地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所需,并积极进行支援。各地应当在企业自愿申报上挑选一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岗位适宜的企业当做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对劳动力进行定向招收。激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农村劳务经理人在市场主体进行有组织劳务输出,依照制度提供就业创业补贴。激励地方在跨省务工方面的农村人口提供交通补助。
4、强化技能培训
所有地区应当将就业作为导向,以当地产业发展与企业用工所需作为核心,进行统筹培训,积极组建劳动力参与劳动预备制、岗前、订单乃至岗位技能提高方面的培训上,提升培训的有效性与目的性,并依照制度落实培训补贴。对于就读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依照制度将学费进行免除、将助学金发放下去,并提供扶贫的小额贷款等,以便可以顺利完成教育并进行就业。
5、清除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鄙视,给予农村劳动力平等的劳动保障权利
改变城乡二元社会经济构造的管理,将农村劳动力的所有束缚给予清除,创建对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的制度极为有利。
非正规就业因为就业成本较低,极具效率,极为符合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就业形式,政府需要为社会的所有部门给予公平的竞争环境,尽量将对非正规部门发展的政策完善极为有利,从而加快非正规部门工作机制的发展[2]。
结束语: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业结构、经济、收入获得了有效的改善。并且,我们也需要了解到在农业以及农村发展中依旧具有诸多问题,尤其当前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依旧较大,这也变成我国当前需要面对的一大难题。如何良好的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就业问题,不但显著影响到农村的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并且与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固具有较大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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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原则和“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按照摸清情况、制订计划、组织培训、介绍就业、实现转移的要求,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协调和引导,加快建立政策推动、市场主导、自主流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有序转移。*—*年,全县每年组织2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每年组织6000名农民工进行培训,其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
二、深化就业体制改革,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制度
深化就业体制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管理体制。清除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取消招工方面“先城镇后农村”的政策规定,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取消单独对农民流动就业实行“证卡”的制度,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积极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管理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以及转移就业培训制度,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管理制度。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县农村劳动力,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就业求职登记,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保参保制度。各类企业招用本县农村劳动力,企业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为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今后,在本县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社会保险部门和企业应及时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
(三)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镇劳动保障工作事务所和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事务室,明确职责,具体承担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宣传、报名登记、推荐就业、失业管理等工作。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指导督促镇劳动保障机构做好城乡统筹就业服务工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好就业前引导、就业中服务、就业后跟踪的工作。
(四)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介绍制度。县职业介绍机构要把介绍推荐农村劳动力到本市企业就业当作一项职业介绍制度,经介绍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享受城镇下岗职工就业政策。
三、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
要把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促进转移就业、脱贫致富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要围绕每年转移培训6000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的任务,摸清情况、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分步抓好落实。
(一)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选择管理规范、师资力量雄厚、基础条件较好、培训能力较强、培训质量较好的技工学校或就业培训中心和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为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基地,根据企业职位需求状况和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合理确定培训项目,常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二)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劳动力市场的衔接制度。培训的目的是实现转移就业。要根据经济发展、市场需求确定培训项目和内容。结合农村劳动力不同的文化层次,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培训:一是根据企业的需求,开展生产第一线简易操作技能普工的培训;二是围绕商业、旅游业、美容美发、家政、餐饮等服务行业的需求开展行业技能培训;三是围绕农业产业调整和发展种养、农产品加工等开展农业生产、创业技能的培训;四是围绕发展高新技术,开展专业化、技术等级的培训;五是对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后的农村劳动力,全面推向劳动力市场,培训后的转移就业率争取达到80%以上。
(三)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制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行适当补贴制度。即是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每培训一名普通操作工,政府在农村劳动转移资金中给予适当补贴。此项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争取省、市支持一点,县财政挤一点,社会自筹一点来解决。用人单位或企业组织本县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和上岗培训,培训补贴标准不变,资金来源可在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5%提取培训经费中列支。由企业申报,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并报税务部门批准,采用税前列支。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一)建立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协调指导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局。各镇村(居)委会也要在11月30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
(二)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地要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每年初县给镇下达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率、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率、转移培训率、落实促进就业资金和扶持优惠政策措施等作为具体工作目标,纳入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要建立相互配合、紧密衔接、齐抓共管的工作运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负起促进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责任。农业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及时调配农村有效资源,主动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发展计划、财政、公安、工商、税务、科技、民政、建设、旅游、交通、教育等部门以及工青妇、工商联等社团组织,要加强协作,各尽其能,落实好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和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转移。
(四)积极推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就业政策。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适当放宽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的条件,允许有合法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解决目前城乡居民两种身份、就业和待遇不平等的问题,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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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区域相对集中。北湖区石盖塘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遍及全国各地,但是,流动区域相对集中珠江三角洲及郴州市区等地区。随着北湖区石盖塘镇镇域经济的加强,宇腾化工、裕湘面业等企业扩产,在镇区就业的农民工有增加趋势。
3、具有明显的兼业性。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相当一部分农民既保留着土地的承包权,又加入了外出务工大潮,农忙时种地,农闲时外出做工经商,属亦工亦农性转移。
4、依然以从事纯体力劳动为主。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65.4%,由于他们普遍素质偏低,技能单一,这与就业市场要求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形成反差,他们外出就业的空间逐渐缩减,大部分只能从事劳动技能低、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行业。
5、由单纯的打工者向个体私营业主转变。一部分外出务工人员通过自己多年在外打工单位从事管理或技术工种等工作,掌握了一定的技能,积蓄了一定资金,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拓宽了视野,增长了知识,他们便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纷纷返乡创办经济实体,从而真正发家致富。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方式仍存在盲目性。改革开放以来,自发性转移一直是农村劳动力外出最主要的方式,同时由于基层就业信息网络尚未健全,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缺乏足够的信息渠道和就业指导,导致盲目性很大。农村劳动力无序化流动给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劳动力宏观调控、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和城乡统筹就业等工作增加了难度,降低了劳动力资源利用率,同时也给输入地的社会治安、城市交通、住房建设、计划生育等方面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3、农村劳动力就业尚没有完全可靠的保障。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农村劳动力在向二、三产业转移过程中面临诸多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如在就业机会上,与城市劳动力相比,农村劳动力在就业机会方面受到更多的限制;在社会保障和劳保福利方面,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保护及有效监督,使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和劳保福利方面不仅大大低于城市职工,而且没有保障,外出务工人员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89.6%,其中一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参加养老保险人员64%,少数参加了工伤保险。近几年,尽管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但完全落实到位仍需要一段时间。
4、较低的素质制约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领域。农村劳动力素质低是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特别是转移层次提高的重要因素,突出表现在低学历的偏多,高学历的极少;体力型的偏多,经过专业培训的较少。受农村劳动力素质、技能低的客观条件影响,农村劳动力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产业,转移领域也越来越窄。
三、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和建议
1、健全体系,不断完善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投入,加强城乡沟通的劳动力市场硬件、软件建设和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及村级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着力构筑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化服务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培训和管理体系,有效
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同时,要完善政策配套,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加快土地有序流转,实行土地承包权与耕作经营权的分离;支持农民进城打工和就业,实行城乡统筹就业、平等就业;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使农村劳动力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并逐步过渡到城乡劳动者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