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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建议和措施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人口老龄化建议和措施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人口老龄化建议和措施

篇1

一、我市老龄人口基本概述

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等诸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90年的7.89%上升到2000年的9.65%,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高达12.43%,由此可以看出全市老龄化社会进程逐步加快。

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全市总人口平均每年递增只有0.73%,而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平均每年递增却高达3.3%,高于总人口增长率2.57个百分点。老年人口的大量增加将给我市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其中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对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对促进我市人口、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显的极为迫切和重要。

联合国划分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标准为: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高于7%,那么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我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到全市总人口的12.43%,其中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03%。数据充分说明了我市的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进入典型的“老龄化”人口社会。

二、人口老龄化使家庭和社会抚养负担不断加重

老年人口既是适龄劳动人口的抚养对象,也是社会和家庭的抚养对象。在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老年人患病率会逐年增加。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会越来越差,必然会加重社会医疗和护理的负担。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我市已高达7万人以上,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的服务资源将承受巨大的压力,现有的养老机构与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矛盾将更加突出。

人口老龄化使社会养老基金的开支大幅度增长。随着社会人口中老年人比例的上升,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负担将会加重,不仅需要支付更多的养老金,而且需要更多的医疗费用支出。①从养老保险看,由于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经离退休的老年职工没有任何养老资金积累,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中年职工养老资金积累较少,因此需要筹集足够的资金支付他们离退休后的养老金;②从医疗保险看,虽然现在大多数退休职工有了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也开始了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但由于报销比例较低,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了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尤其是还有一些破产和特困企业的退休人员至今未能参加医疗保险,使他们养老、就医面临着十分困难的境地。

三、对不断完善和加强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让人人都“老有所养”,既是中国文明的优良传统,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我们要在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正确认识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变化规律及其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紧紧抓住当前社会养老负担还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积极采取相应对策,不断完善和加强全市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平稳度过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对策仅供参考:

1.加快推进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在推进城乡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一要重点关注未被纳入养老制度的城乡高龄老人和不能自理的老人,将老年福利关注的重点由特困和困难老人转向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普通老人。着手解决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部分老人“老无所养”的状态;二要积极完善并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统账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缴费水平与收入现状和承受能力相适应,保障水平与全市发展水平相协调,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保险关系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

2.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居民养老制度

要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构建以居民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据,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改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条件,在社区逐步推广建立为老年人服务的呼叫热线、送医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年人服务信息系统。

3.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兴办民办养老机构

鼓励扶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老龄产业,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切实可行的助老之事。要大力兴办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托老所、养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硬件设施配套水平,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和品位。

4.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给“空巢老人” 更多关怀

要在社区、村级逐步建立和完善图书馆、文化室、游艺室等娱乐设施,特别要建立完善基层老年协会,形成“政府搭台、协会组织、老年人参与”的活动机制,要经常性组织“空巢老人”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方便这些老人信息互通、生活互助、精神共娱,使他们在物质生活上真正感受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为老年人颐养天年创造更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篇2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无法回避的共同趋势。按照国际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人口占总人口的7%时,就标志着该国或地区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以60岁为标准,1995年,我国老年人口为1.14亿,2000年为1.29亿,2010年为1.52亿,2020年为2.01亿,2030年为3.42亿,2040年为4.09亿,2050年为4.38亿。由此可见,我国老年人口规模之庞大。我国老龄化速度极快。比较世界部分国家60岁以上人口百分比从9%增加到18%所需要的时间,中国为25年,英国为45年,美国为66年,瑞典为85年,意大利为100年,法国为140年。这表明在世界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中国的加速度最高。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既是一个挑战又是一个机遇。世界各国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与探索,老年大学就是其产物之一。实践证明它将是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积极、合理、有效的模式。

2老年大学的发展模式

老年大学最先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有英国模式、美国模式和日本模式三种。

(1)英国模式。

英国在193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之一。英国的老年教育起步早,发展较为完善。根据提供教育资源的渠道,英国的老年教育可以划分为高等教育系统、地方教育当局系统以及志愿团体组织系统。在前两者中,老年人是以普通成人的身份与其他年龄段的成人共同参与教育,而后者则是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展的特殊老年教育,并以“第三年龄大学”的办学形式为主。

(2)美国模式。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美国社会也越来越重视老年教育的问题。总体说来,美国老年大学的主要由两类机构提供:其一是各类大学,包括国家级、地区级和社区大学;其二是专门负责老年活动的非营利机构。老年大学的教育形式多样,可以是课堂学习,也可以是户外运动(登山、旅游、参观等),时间可长可短。目的是寓教于乐,让老年人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和乐趣。

(3)日本模式。

日本老年教育的实施形态主要有: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等公共机构实施的形态、民间团体等实施的形态、利用通讯媒体进行函授教育的形态。前两者可称为设施利用型,后者称为媒介利用型。日本老年教育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实施:高龄者学级、高龄者教室;发挥高龄人才作用事业;老年人大学、大学院及长寿学院。

我国老年大学的办学模式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老年大学主要依附于政府、教育系统和国有企业,其政治意义强于教育意义。

3我国老年大学的现状

1973年,法国的皮埃尔·维勒斯教授在图卢兹大学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老年大学,亦称“第三年龄大学”。此后,各类老年教育学校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三种典型的模式政府投资型模式、自治自主型模式与社区型模式。我国的老年大学在世界潮流的引领下也得到一定发展,1983年6月4日,山东省率先创立了中国第一所老年大学——山东省红十字会老年大学,标志着我国老年教育迈出了第一步。1984年3月1日,广东省建立了我国第一所民办老年大学-广东领海老年大学;1995年与2000年,上海市老龄委、上海老年大学、上海电视大学先后联合创办了上海空中老年大学与上海网上老年大学,现代传媒手段与信息网络技术被运用到老年大学中。目前,我国已拥有各类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2.6万余所,在校学员超过230万人,每位100老人中就有2位接受过老年教育。上海市这一比例接近10%,位于全国前列。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水平,再加上它还是一项新事物,因此,在其蓬勃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

4我国老年大学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老年大学的发展中,由于国家对老年大学教育的认识不断提高,促使中国的老年大学教育不断地走上发展的道路。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对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很多关于老年大学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如:教育形式单一、教育设施设备不齐全、教育内容不丰富等等。但中国在发展老年大学教育中目前存在的主要的几个根本问题:

(1)经济支持不足。

一是国家经济实力不足,对老年教育的投入跟不上老年社会的发展;

二是居民生活水平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阻碍了老年人参加老年教育。

许多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在10000多美金,而中国仍属于中等偏低收入水平的国家,中国应对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

(2)社会重视不够。

我国当前教育发展重点在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因此,老年大学事实上处于教育的边缘地位,这种地位导致其管理混乱。目前老年教育工作由文化、教育、民政、人事等部门多头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责任分散化资金匾乏,老年大学是非盈利性社会福利机构,需要财政部门的支持,但没有足够的投人改善老年大学的硬件设施队伍涣散,缺乏专门的老年大学管理与教学人才,高等院校没有设置相关专业,老年科学研究机构屈指可数。

(3)老年人认识不够。

目前,人们对老年教育认识还不统一,有的重视,有的不重视。有的认为老年教育是提高老年人口素质、促进社会进而使真正能够参与到老年大学中的老年人不多。老年大学实际上所针对的主要还是文化层次比较高的离休、退休干部等教育对象。

5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对策

老年期是个体生命的最后阶段,个体将在此阶段度过三分之一的生命历程,但人们往往忽视了这个资源和市场。这势必造成我国老年大学在社会上的影响和普及程度还不够。究其原因,师资匮乏、经费不足、产权虚置是制约老年大学发展的桎梏。随着该群体规模在逐渐扩大,办好老年大学已经成为当前及将来一项紧迫的社会课题,现提出若干对策以促进老年大学的发展。

(1)更新观念,加大宣传,使社会重视老年大学的生存与发展。美国学者埃里克森(EH·Erikson)指出,人到老年,往往会处于自我完善和自我绝望两端之间。因此与一般的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相比,老年教育更应侧重于人生最后阶段的自我完善教育,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意义。

(2)改善老年大学的教学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识到老年大学对老年个体和整个社会有巨大的意义与价值,可以因地制宜成立老年教育管理机构,引进专业人才、实施专门管理,逐步形成一个由政府统筹规划、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涉老部门参与操作的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格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老年教育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政府还可成立专门研究老年教育管理与教学工作的机构。

(3)运用各种办学力量,形成多元化格局。传统大学面向老年人开放,老年学员可以以非注册学生身份旁听课程以及公开讲座;开放大学吸引大量的老年人参与学习。地方教育当局可以通过直接开办课程等形式来促进老年教育的发展。自主自治办学突出表现为第三年龄大学,全部是由老年人自发成立、自行组织、自助分享。转(4)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师资力量。

老年大学绝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养老场所,也是满足老年人日益强烈的“职业技能提高需求”与“自我发展需求”的再教育基地。原有的娱乐型课程已略显老套,因此开设计算机、英语、法律、金融、现代科技等课程刻不容缓。强化师资力量的措施主要有部分高等院校可开设老年教育学等相关课程,为老年大学输送教学人才选聘热衷于老年教育事业者,对其进行培训,使其把握老年人生理、心理与学习特点,开展教学活动。

(5)教学方式灵活多样,方便和扩大受教育群体。

老年大学的教学方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而是极其灵活多样。①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三种形式并行发展。②自主教育形式受到普遍关注。老年大学应注重小组学习和分享型学习,所有的学员都是平等的、互助的。③广泛重视和发展远程教育。随着网络在我国的普及率越来越高,网络扩展到乡镇一级,在没有老年大学的乡村以及边远地区,老年人同样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上老年大学也不再是体弱多病的老者渴望而不可及的事,他们足不出户,就可接受教育。由此可见,发展网络教育无疑是关注弱势群体中的老年群体的有效途径,为我国构建完整的终身教育体系、步入真正的学习型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6结束语

世界已经步入老龄社会,中国的脚步更快。由于中国老龄人口的数目大,老年大学教育的缺口也相应较大。发展我国老年大学是解决老年人口教育的根本途径,其发展模式灵活多样,其发展对策主要是针对当前问题,提出适宜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1]万本根,许改玲.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与“银色产业崛起的机遇”[J].经济体制改革,2001(3):86-90.

[2]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2(2):18-23.

[3]郭美玉.美国老年教育与借鉴-对发展老年教育的思考[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

[4]杜智萍.老年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环节-─日本的经验和启示[J],成人教育,2006,(12).

篇3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无法回避的共同趋势。按照国际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人口占总人口的7%时,就标志着该国或地区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以60岁为标准,1995年,我国老年人口为1.14亿,2000年为1.29亿,2010年为1.52亿,2020年为2.01亿,2030年为3.42亿,2040年为4.09亿,2050年为4.38亿。由此可见,我国老年人口规模之庞大。我国老龄化速度极快。比较世界部分国家60岁以上人口百分比从9%增加到18%所需要的时间,中国为25年,英国为45年,美国为66年,瑞典为85年,意大利为100年,法国为140年。这表明在世界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中国的加速度最高。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既是一个挑战又是一个机遇。世界各国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与探索,老年大学就是其产物之一。实践证明它将是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积极、合理、有效的模式。

2老年大学的发展模式

老年大学最先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有英国模式、美国模式和日本模式三种。

(1)英国模式。

英国在193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之一。英国的老年教育起步早,发展较为完善。根据提供教育资源的渠道,英国的老年教育可以划分为高等教育系统、地方教育当局系统以及志愿团体组织系统。在前两者中,老年人是以普通成人的身份与其他年龄段的成人共同参与教育,而后者则是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展的特殊老年教育,并以“第三年龄大学”的办学形式为主。

(2)美国模式。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美国社会也越来越重视老年教育的问题。总体说来,美国老年大学的主要由两类机构提供:其一是各类大学,包括国家级、地区级和社区大学;其二是专门负责老年活动的非营利机构。老年大学的教育形式多样,可以是课堂学习,也可以是户外运动(登山、旅游、参观等),时间可长可短。目的是寓教于乐,让老年人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和乐趣。

(3)日本模式。

日本老年教育的实施形态主要有: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等公共机构实施的形态、民间团体等实施的形态、利用通讯媒体进行函授教育的形态。前两者可称为设施利用型,后者称为媒介利用型。日本老年教育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实施:高龄者学级、高龄者教室;发挥高龄人才作用事业;老年人大学、大学院及长寿学院。

我国老年大学的办学模式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老年大学主要依附于政府、教育系统和国有企业,其政治意义强于教育意义。

3我国老年大学的现状

1973年,法国的皮埃尔·维勒斯教授在图卢兹大学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老年大学,亦称“第三年龄大学”。此后,各类老年教育学校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三种典型的模式政府投资型模式、自治自主型模式与社区型模式。我国的老年大学在世界潮流的引领下也得到一定发展,1983年6月4日,山东省率先创立了中国第一所老年大学——山东省红十字会老年大学,标志着我国老年教育迈出了第一步。1984年3月1日,广东省建立了我国第一所民办老年大学-广东领海老年大学;1995年与2000年,上海市老龄委、上海老年大学、上海电视大学先后联合创办了上海空中老年大学与上海网上老年大学,现代传媒手段与信息网络技术被运用到老年大学中。目前,我国已拥有各类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2.6万余所,在校学员超过230万人,每位100老人中就有2位接受过老年教育。上海市这一比例接近10%,位于全国前列。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水平,再加上它还是一项新事物,因此,在其蓬勃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

4我国老年大学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老年大学的发展中,由于国家对老年大学教育的认识不断提高,促使中国的老年大学教育不断地走上发展的道路。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对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很多关于老年大学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如:教育形式单一、教育设施设备不齐全、教育内容不丰富等等。但中国在发展老年大学教育中目前存在的主要的几个根本问题:

(1)经济支持不足。

一是国家经济实力不足,对老年教育的投入跟不上老年社会的发展;

二是居民生活水平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阻碍了老年人参加老年教育。

许多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在10000多美金,而中国仍属于中等偏低收入水平的国家,中国应对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

(2)社会重视不够。

我国当前教育发展重点在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因此,老年大学事实上处于教育的边缘地位,这种地位导致其管理混乱。目前老年教育工作由文化、教育、民政、人事等部门多头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责任分散化资金匾乏,老年大学是非盈利性社会福利机构,需要财政部门的支持,但没有足够的投人改善老年大学的硬件设施队伍涣散,缺乏专门的老年大学管理与教学人才,高等院校没有设置相关专业,老年科学研究机构屈指可数。

(3)老年人认识不够。

目前,人们对老年教育认识还不统一,有的重视,有的不重视。有的认为老年教育是提高老年人口素质、促进社会进而使真正能够参与到老年大学中的老年人不多。老年大学实际上所针对的主要还是文化层次比较高的离休、退休干部等教育对象。

5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对策

老年期是个体生命的最后阶段,个体将在此阶段度过三分之一的生命历程,但人们往往忽视了这个资源和市场。这势必造成我国老年大学在社会上的影响和普及程度还不够。究其原因,师资匮乏、经费不足、产权虚置是制约老年大学发展的桎梏。随着该群体规模在逐渐扩大,办好老年大学已经成为当前及将来一项紧迫的社会课题,现提出若干对策以促进老年大学的发展。

(1)更新观念,加大宣传,使社会重视老年大学的生存与发展。美国学者埃里克森(EH·Erikson)指出,人到老年,往往会处于自我完善和自我绝望两端之间。因此与一般的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相比,老年教育更应侧重于人生最后阶段的自我完善教育,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意义。

(2)改善老年大学的教学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识到老年大学对老年个体和整个社会有巨大的意义与价值,可以因地制宜成立老年教育管理机构,引进专业人才、实施专门管理,逐步形成一个由政府统筹规划、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涉老部门参与操作的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格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老年教育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政府还可成立专门研究老年教育管理与教学工作的机构。

(3)运用各种办学力量,形成多元化格局。传统大学面向老年人开放,老年学员可以以非注册学生身份旁听课程以及公开讲座;开放大学吸引大量的老年人参与学习。地方教育当局可以通过直接开办课程等形式来促进老年教育的发展。自主自治办学突出表现为第三年龄大学,全部是由老年人自发成立、自行组织、自助分享。(4)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师资力量。

老年大学绝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养老场所,也是满足老年人日益强烈的“职业技能提高需求”与“自我发展需求”的再教育基地。原有的娱乐型课程已略显老套,因此开设计算机、英语、法律、金融、现代科技等课程刻不容缓。强化师资力量的措施主要有部分高等院校可开设老年教育学等相关课程,为老年大学输送教学人才选聘热衷于老年教育事业者,对其进行培训,使其把握老年人生理、心理与学习特点,开展教学活动。

(5)教学方式灵活多样,方便和扩大受教育群体。

老年大学的教学方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而是极其灵活多样。①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三种形式并行发展。②自主教育形式受到普遍关注。老年大学应注重小组学习和分享型学习,所有的学员都是平等的、互助的。③广泛重视和发展远程教育。随着网络在我国的普及率越来越高,网络扩展到乡镇一级,在没有老年大学的乡村以及边远地区,老年人同样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上老年大学也不再是体弱多病的老者渴望而不可及的事,他们足不出户,就可接受教育。由此可见,发展网络教育无疑是关注弱势群体中的老年群体的有效途径,为我国构建完整的终身教育体系、步入真正的学习型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6结束语

世界已经步入老龄社会,中国的脚步更快。由于中国老龄人口的数目大,老年大学教育的缺口也相应较大。发展我国老年大学是解决老年人口教育的根本途径,其发展模式灵活多样,其发展对策主要是针对当前问题,提出适宜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1]万本根,许改玲.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与“银色产业崛起的机遇”[J].经济体制改革,2001(3):86-90.

[2]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2(2):18-23.

[3]郭美玉.美国老年教育与借鉴-对发展老年教育的思考[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

[4]杜智萍.老年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环节-─日本的经验和启示[J],成人教育,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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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义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由政府购买和公共服务两个部分组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义,即政府以财政资金转移为形式,通过平等地订立合同契约等方式,向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购买公共服务的活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二)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依托社会力量,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模块: 1、生活照料,是指为老人提供购物、配餐等家政服务和一般照料或是特殊照料。 2、康复保健,是指为老人提供疾病预防、护理康复、卫生健康教育等。 3、法律维权,包括为维护老年人的赡养、财产等合法权利提供法律的咨询及援助。 4、文化教育,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知识讲座、书法绘画和图书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等服务。 6.精神慰藉服务。指邻里结对、相互关爱等志愿服务。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及价值意义

(一)老龄化问题的促进作用

在之前独生子女政策影响下,我国人口结构有老年人数多、老龄化速度快、未富先老和老龄化地区差别大的特点,比例失衡的人口结构带来的问题和缺陷性尤为明显:

1.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王德文、蔡P、张学辉认为劳动力供给数量缩减将削弱劳动分工效应,总产出和人均收入水平随之下降;总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较小, 则会降低储蓄率,人口老龄化对技术创新方面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社会保障问题。姜向群运用2000-2050年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和抚养比变化的预测值来测算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研究表明人口老龄化驱使下,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将难以为继人口结构趋向老龄化越严重,现行制度中的退休人口养老金没有基金积累,导致在职人员实际的养老负担加重。

(二)传统文化、家庭结构、社会问题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诉求

对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动因机制,可以从老人心理状态、家庭功能结构变迁、社会结构文化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来探究其社会根源。

1.传统文化的影响使得大部分老年人更倾向于在家中养老,熊必俊认为,居家养老并没有将老人的社会交往阻断,在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老人仍然可以得到家人和邻居的关心,使老人在社会生活的被关照的心理状态得到满足;

2.家庭结构的变迁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一个动因,目前大多数家庭规模越趋小型化,子女就业地点离家远、女性越趋职业化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受到了冲击,增大了老年人养老的成本以及风险;

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推进职能转变的现实需要,万军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变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举措,这也有益于公共财政使用效率的提高,能够促进公民社会形成。

4.在购买和监督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能达到政府与市场的良好合作关系,程伟认为,政府以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形式对困难老人给予了关怀,这样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来关注老年人养老、参与养老服务,能够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间接地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使社会就业形势得到良好的发展。

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

“政府购买”作为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打破政府既作为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又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的传统治理理念,开创政府、市场、社会攻击公共服务的合作创新机制、新模式。

以上海长宁区为例,长宁区社会组织以创新实践园为平台,发挥公益品牌的辐射效应;以枢纽式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社区治理与参与;以规范发展为目标,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实效;以诚信建设为契机,完善综合监管和信用体系制度等。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明确以下三点:界定出 “向谁购买”,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要针对不同的受众人群以及接受服务的老人的经济状况来实施不同的公共服务流程;确定 “购买内容”,坚持必要性和可能性的原则,适当在原有的公共服漳谌萆侠笱瘢谎细窆芾 “怎么买”,应当对购买服务的每一个程序系统了解,比如服务对象、内容、经费等进行详细评估与分析,实现有效监督。

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风险

(一)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基础薄弱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具有独立性和依赖性,政府在此过程中都起着主导作用,关键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里,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依赖和受制于政府的管辖,所以在和政府共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合作过程中,难以从独立的地位与政府平等谈判。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的过程中,合作基础较为薄弱。一方面,政府对社会组织了解不全面,不能完全信任社会组织去提供养老服务;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不足,不利于养老服务的推进。

(二)购买效果合作绩效不足

在购买养老服务领域,由于养老服务供给的评估标准较难界定,在购买过程中,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项目的成本、人工费用、以及老年人的心理需求难以确定,购买过程中价格难以确定。购买价格存在着较大的空间可能会导致政府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增加购买成本,加重政府的负担。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存在风险。政府和社会组织签订合同时,由于合同的不健全可能导致赔付,如果违约责任、双方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公共服务的水平及数量等在合同条款中界定模糊,产生合同歧义和灰色地带,容易引发合同执行争议和冲突,为后期评价、监管留下隐患。

(三)政府权力会导致服务随意性

目前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一些政府在进行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为了自己的利益会随意对社会组织和市场进行分配任务,导致服务的随意性。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地方政府承担着委托和主导的作用,实际提供者是社会组织以及市场。政府权力过大会不利于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和真实性的表达,这样也会导致社会组织和市场不能清楚的明白政府任务的导向和实际目的。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在对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运行的各项过程并没有做明确的指示和规定,相关决策者和执行者拥有较大的主观意愿,不利于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五、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改进建议

(一)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

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建立科学的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让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进行满意度与需求层次的调查,了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种类数量和品质等方面的需求。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需要的、符合老年人本身特点的服务。其次,政府作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要加强福利资金的投入,让更多老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确保购买的养老服务的质量、老年人的满意度和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

随着我国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逐步参与到提供政府改革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进程中,一方面缓解了政府的行政压力,另一方面对于扩展政府的政治影响力有积极的影响。对于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要实行科学、全方位的监管机制,政府对社会组织提供的资金支持要进行明确的规定及使用l例,对于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方法和模式的监管也是保证政府决策得到合理实施配置的保障。应加强政府部门的整合,完善社会组织提供服务过程的监控和服务满意度及结果的评估管理。

(三)引入竞争机制,促进购买公平

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机制是保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性的保障。在服务的购买方式上,应该采用分类购买以及形式多样的购买方式共同发展,从而进一步加大政府的购买服务力度,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成为提供服务的重要并有效的方式。

政府应该大力培育和鼓励有能力承担政府委托服务的社会组织,利用市场和社会机制完善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形成政府购买、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同时要建立并完善合同签订条例和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购买程序和惩戒措施。

参考文献:

[1]张凡,方大春,《中国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和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研究》,2015.

[2]冯俏彬,郭佩霞.《政府购买服务 该怎么买》,中国政府采购报,2010年9月.

[3]吕普生.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合作模式研究[J]科学决策,2009,(12):1-23.

[4]王浦劬,莱斯特・M・萨拉蒙.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国与全球经验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2010.

[5]朱冬梅.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视角下的社会组织建设[J].山东社会科学.2013(4):48-51

[6]吕普生.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合作模式研究[J]科学决策,2009(12):1-23.

[7]王浦劬,莱斯特・M・萨拉蒙.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国与全球经验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2010.

[8]朱冬梅.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视角下的社会组织建设[J].山东社会科学.2013(4):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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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金“多支柱”模式的理论脉络

长期以来,世界银行致力于解决全球人口老龄化问题,并在养老金发展模式的探索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其中,“多支柱”模式是世界银行倡导的养老保

(一)养老金“三支柱”模式的提出及其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世界各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面临严峻的挑战。而养老金制度从本质上说是应对和管理老龄化风险的一个方式。[2](45)在养老金制度的设计方面,世界银行走在各相关研究机构或组织的前列。1994年10月,世界银行在《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报告中首度提出了养老金“三支柱”模式:“第一支柱”是政府向全体就业人员提供的公共养老金计划;“第二支柱”是私人和公共部门的雇主向雇员提供的一种辅补充养老金计划(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三支柱”模式能够更好地适应养老金制度的多重目标:消除贫困和熨平消费;扩大养老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使尽可能多的人群获得不同形式的保障;将政府的支付养老保险压力适当地转嫁到企业和个人身上,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给财政造成的支付压力,从而有效应对养老金制度面临的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人口风险。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养老金“三支柱”模式存在的缺陷日益凸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支柱”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缓解财政压力。绝大多数国家实行“三支柱”模式的目的在于通过预算收入转移支付和削减未来养老金的支付水平来缓解短期财政压力。然而,这种转移支付难以通过一种全面透明的方式来保证实际预算的需要,而且不能对养老金缺口进行有效地转移支付。与此同时,不断恶化的制度赡养率导致养老金超额支出、较高的给付水平、较低的保费征缴率、较低的资产收益率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剧短期财政压力。

2“三支柱”模式承诺过多,兑现太少。首先,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性养老金计划承诺退休年龄时的收入替代率很高(通常是60%-80%或更高),在现有条件下,如此之高的收入替代率是无法持续的,更不用说将来平均寿命提高的时候了;[2](31)其次,很多国家没有设置进入“三支柱”模式的制度门槛,获得全额退休津贴资格规定太宽,提前退休的待遇过于慷慨,结果一旦制度进入成熟期,既定的缴费率就无法兑现相应的待遇水平;最后,养老保险费用的征缴管理不善,投资收益率低下,管理成本过高等制度安排,导致养老金的收入增长极其有限。

3“三支柱”模式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变化。20世纪后期,在工业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老龄化、女性劳动参与率提高、家庭结构变化等三个重要的社会经济变化以及人类预期寿命的提高和其他变化,开始对世界范围的公共养老金体系提出挑战,而现有的“三支柱”模式却未能适应这一变化。(二)养老金“五支柱”模式的构建及其优越性

随着养老金制度财务上的不可持续性和隐形债务及其它问题的出现,养老金“三支柱”模式引起了相关研究机构和组织的争论与质疑。早在1995年,国际劳工组织的R Beattie与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的W McGillivray就对“三支柱”模式进行了批判,称“三支柱”模式为“危险的战略”,反对世界银行不断扩张的私营化观念和私营化改革行动,并指出世界银行过于注重发展的角色,而忽略了关注中下层阶级的利益,对发展中国家实行了过多的影响和干预。[3]

经过多年的争论,在吸取世界其他组织机构改革建议和各国实施“三支柱”模式的一系列宝贵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世界银行开始反思“三支柱”模式的缺陷。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Stiglitz(2004)在世界银行会议“老年保障的新观念”上发表了题为《重新思考养老金改革: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10个神话》的报告,对1994年养老金“三支柱”改革模式提出了10点质疑。[4]2005年,以Holzamann and Hinz为代表的世界银行养老金改革团队发表了题为《21世纪的老年收入保障――养老金制度改革国际比较》的报告,该报告是对1994年世界银行“三支柱”模式运行10多年来的一个概括和总结,并完整地提出了“五支柱”养老金制度的结构框架(如表1所示)。

一些金融储备2xxx企业或个人养老金计划(完全积累的待遇确定型或完全积累的缴费确定型)强制性金融资产3xxxxxxx企业或个人养老计划(部分积累的待遇确定型或完全积累的缴费确定型)自愿性金融资产4xxxxxxxx非正式扶持(家庭),其他正规社会福利计划(医疗保健)以及其他个人金融或非金融资产(房屋所有权)自愿性金融和非

金融资产 注:x数量的不同反映了每个支柱对每个目标群体的重要性,它们的重要性依x、xx、xxx的顺序而增强。

资料来源:罗伯特・特霍尔茨曼、理查德・欣茨等:《21世纪的老年收入保障――养老金制度改革国际比较》(郑秉文等译),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五支柱”模式是在相关研究组织的改革建议和各国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对“三支柱”模式的超越与发展。第一,“五支柱”模式是一种更完备的制度。“五支柱”拓展了“三支柱”模式的内容与理念,即强烈意识到将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面有效扩展到所有老年人群体,建立普享型“零支柱”的必要性,同时考虑到家庭对保障退休后消费水平的重要作用,认识到“第四支柱”的重要性。第二,各支柱之间的划分依据更为合理。“三支柱”主要是从“责任主体”的角度进行划分的,而“五支柱”是从“制度内涵”的角度进行划分。比如,原来“三支柱”养老金模式中的第二支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虽然“责任主体”不同,但是它们的“制度内涵”是相同的,都是自愿性的养老金。第三,“五支柱”模式是一种更具效率的制度。从“五支柱”模式的具体内容看,各支柱之间相互补充:通过购买交叉年金或参加国家举办的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划的风险,可以为“零支柱”提供一个安全网;雇主发起的自愿性第三支柱易受工资收入变动和就业流动性的影响,但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安排足以对其抵消;第一支柱承诺的待遇水平易受宏观因素变动和长期人口老龄化风险的影响,但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缓解这些风险。第四,“五支柱”模式对养老保险改革的宗旨与目标贯彻更深入。“五支柱”模式突破了养老保险改革旨在解决财务压力和人口老龄化危机这两大因素,进一步将其拓展到化解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扩大了有效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范围;全面了解了养老金体系中强制性计划的局限性及其带来的相关后果,特别是低收入群体面临的困难远比人口老龄化更为严峻和迫切的社会风险等等。

二、我国养老金“三支柱”模式的形成及其面临的挑战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峻挑战。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当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以上时,该国就属于人口老龄化国家。按此标准,中国2000年人口中60岁以上的比例为10%,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2010年将上涨到12%,到了2026年将高达18%。[5]这意味着,我国的养老金负担将日益加重,如果资金短缺问题无法解决,我国养老金缺口将不断扩大。

(一)我国养老金“三支柱”模式的形成

为了应对老龄化危机带来的挑战,我国认真吸取了世界银行养老金“三支柱”模式的思想和建议,积极探索和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金“三支柱”模式。早在1991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中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并在政策上给予指导。同时,允许试行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这标志着我国确立了逐步建立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支柱的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目标,同时标志着作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制度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储蓄型保险计划正式启动。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年42号),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指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运作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可从成本列支。同时,鼓励个人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这标志着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三支柱”中地位的进一步提升。之后,劳动部又会同其他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

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养老金“三支柱”模式逐步建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第一支柱趋于夯实。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从1998年的11203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23550万人,翻了一番;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从1998年的14590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1491亿元,增长了近7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从1998年的5878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2526亿元,累计结余的可支付年数从1998年的040年上升为2009年14年,这意味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2)第二支柱势头良好。从发展规模看,2000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仅191亿元,到2009年达到2533亿元,发展势头良好;从覆盖范围看,2000年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约有16万个,参加职工560万人,到2009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335万个,参加职工1179万人。(3)第三支柱得到重视。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1984年就开始建立,到2006年的规模保费为237亿元。近年来,我国政府的相关部门更加深刻认识到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并已经开始采取措施来促进其发展。

我国养老金“三支柱”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三支柱”模式在运行的过程中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并对我国养老金体制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1第一支柱趋于夯实,但并不坚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过高。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我国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一般为20%,个人负担的缴费率为8%,合计为28%,在有些地区,实际缴费率甚至更高。而国际上一般认为,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以10%为警戒线,达到20%将难以为继。如表2所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高达28%,远高于世界许多国家,已经达到了缴费极限。从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情况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保持平衡,但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中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企业缴纳的10%-25%不等的社会统筹养老金;二是个人缴纳的8%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要等退休后才能支出。但是,我国现实的情况是,社会统筹养老金收不抵支,该缺口部分只能将收缴的积累制的个人账户资金现收现付,使得个人账户基金实际上并未形成积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情况难以得到根本的缓解。[6]

2第二支柱势头良好,但发展不足。第一支柱的缴费率已经很高,企业缴费负担已经很重,财务收支难以平衡,使企业难有余力再投保企业年金,再加上国家对于企业年金没有做出强制性要求,因此,我国目前仅有一些企业效益比较好的垄断行业和少数其他有参保经济实力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仍处于零星发展的状态,还难以起到独立支柱的作用。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的企业年金规模大约为2533亿元,仅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的22%;2009年底,我国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仅为1179万人,覆盖职工人数只占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5%左右。而世界上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三分之一的劳动人口,丹麦、法国、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在50%左右,爱尔兰为40%,最低的西班牙也达到15%。[7]

3第三支柱得到重视,但缺少规范。第三支柱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和附属地位。目前,我国对个人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依然停留在争论之中,个人养老保险市场也没有实质性启动。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5%,而我国人寿保险市场只占全球市场总额的16%。在发达国家,人均保费缴纳额高达3000美元甚至更多,而中国仅为27美元。[1]

可以看出,总体而言,近年来我国“三支柱”模式比例严重失调。一般认为,三个支柱的比例在40%、30%、10%比较合理,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使得我国退休收入几乎全部来自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形成了基本养老保险“一柱擎天”、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地位并未真正显现的格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格局的负面影响不断显现。一方面,基本养老保险“一柱擎天”直接导致我国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过高,进而导致我国财政压力过重。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个人退休后受保障强度的指标,养老金替代率越高,居民退休后生活水准越高,受保障的强度也越高。相关研究表明,由于职工退休前的工资收入中包含一定比例的与工作相关的消费(如交通费、餐费等)以及供养子女、老人等支出,其净收入也就在70%左右,而老人退休后不会有什么税收等负担,因此国际公认为养老金替代率在60%左右比较合理。[8](182)当然,这里的养老金替代率是强制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以雇主为基础的企业年金、自愿性养老金、私人养老金等多种养老金综合而成的替代率。随着养老金制度的成熟与完善,各支柱将会协调发展,特别是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将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例如,美国、加拿大、瑞典的养老金替代率分别为55%、628%和662%,但美国、加拿大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0%,瑞典只有20-25%。[9](77)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一直高位运行。如下图所示,1998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高达741%,虽然近年来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但2009年仍高达475%,明显高于其他主要国家。一般来说,为退休职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的一项责任或义务,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越高,意味着承担财政“兜底”责任的政府负担越重;反之,负担越轻。我国较高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意味着沉重的财政负担。

同时,由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过高等原因,我国“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结果难以令人乐观。由于我国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远不足以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为了保证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承担第一支柱养老金“兜底”责任的政府只能利用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混账管理的便利,直接挪用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养老,导致个人账户养老金并未相应到位,出现“空账”。2000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规模仅为1900亿元,到2004年已高达7400亿元,且仍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继续扩大。[1]庞大的空账规模意味着沉重的财政负担,容易引发兑现承诺的危机。

三、我国养老金“多支柱”模式的改革方向

截止目前,世界银行大力倡导的“五支柱”养老金模式体现了极大的优越性,已经逐步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肯定,在多国进行了实践,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了应对“三支柱”模式的种种弊端,推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我国有必要吸取世界银行的思想和建议,积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金“五支柱”模式:

1非缴费型的“零支柱”,是指低保、基于国民待遇的养老补贴制度,其融资来源于一般税收,旨在消除老年贫困。目前,在我国非缴费型制度中只有“低保”等家计调查型制度,还没有建立基于国民待遇的养老补贴制度即非缴费的“零支柱”。因此,为了更有效的为终身贫困者,以及那些到了老年时没有资格领取正式养老金的非正规或正规部门的工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的保障功能应更多地体现在非缴费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上,并适时建立一个非缴费型的社会保障制度。[10]

2缴费型的“第一支柱”,是指基本养老保险中的社会统筹部分,即基础养老金部分。1997年我国形成了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基础养老金”体现的主要是“社会互济”原则,其保障水平较低,覆盖面较广,可以通过代际转移筹资来为老年人提供最低水平的长寿保险。

3强制性的“第二支柱”,是指基本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账户”以比较直观的方式充分体现了“自我保障”原则,反映的是个人在职业生涯中工资水平高低与劳动贡献大小的差异。个人账户的规模与“搭便车”现象成反比,与社会统筹水平成正比。个人账户的规模越小,激励机制就越弱,缴费就越困难,扩大社会统筹范围的难度就越大;反之亦然。因此,为了积极有效地应对短视风险,我们应当重视强制性个人账户的建立。

4自愿性的“第三支柱”:是指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对企业而言,一个完善的企业年金方案可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同时还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对个人而言,要填补退休前后收入的缺口,企业年金也是有效手段之一。同时,国际经验表明,发达的商业保险使政府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解决低收入人群的问题、老人的问题,缓和、消除贫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作用。在西方国家,大约50-70%的退休收入是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商业养老保险等方式实现,因此,有必要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作用,使之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承担者。

5非正规保障的“第四支柱”,包括家庭赡养、医疗服务和住房政策等方面的资助。通过向老年人提供附加的非正式的家庭内部或者代际之间的资金或非资金的养老保险支持,以切实保障相当弱势老年人的生活需要。

可以看出,“五支柱”模式责任划分更为明确,实施起来更具有操作性,尤其是把第一支柱定义为政府管理的公共养老金计划,完全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解决我国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混淆不清的困局。而且,我国具有实施“五支柱”模式的现实基础。在财政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增幅持续高速增长,1979―2009年年均增长14%左右,其中2009年财政收入达68万亿元,为“五支柱”模式提供了经济上的可能;在实践经验方面,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历史负担非常沉重的条件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推行“五支柱”模式提供了经验上的可能;在民意支持方面,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城乡居民的思想日益放开,不再固守“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和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在我国推行“五支柱”模式提供了民意上的支持。

综上所述,通过建立养老金“五支柱”模式,各支柱之间的功能将会更加明确,责任更为突出,边界更加清晰,互为补充,各司其责。但是,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起步晚、水平低,再加上我国特殊的国情条件,要真正建立并发挥养老金“五支柱”模式的最大效用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历长期的奋斗才能实现。

主要参考文献:

[1]Peter Walker,Tab Bowers,Stephan Binder,胡忠兵,安琳 麦肯锡关于中国寿险业的最新研究报告[J] 保险研究,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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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 Beattie and W McGi11ivra A risky strategy:Reflections on the World Bank Report Averting the old age crisis[J],Inter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Review,Vol48,1995

[4]Peter R Orszag and Joseph E Stiglitz Rethinking Pension Reform:Ten Myths About Social Security Systems[A],in Joseph E Stiglitz and Robert Holzmann(eds),New Ideas About Old Age Security: Toword Sustainable Pension Syetems in the 21st Century[C],Washington,DC:World Bank Publications,2004

[5]孙 飞 企业年金运营模式的优化选择[J] 宏观经济研究,2003(11)

[6]梁 颖,郭俊华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 财经科学,2010(1)

[7]郑秉文 企业年金有利资本市场发展[DB/OL] [2004-04-05] newsxinuanetcom/stock/2004-04/05/content_1401428htm

[8]穆怀中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M] 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9] OECD Pension at a Glance: Public Policies Across OECD Countries[M],2007

[10]郑秉文,齐传君 社保制度走到十字路口:“大一统”还是“碎片化”[N] 中国证券报,2009-1-22(A11)

篇6

Difficulties of Development and Countermeasures of

Private Pension Benefits Sector in Fuzhou City

LI Zhua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Fuzhou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108)

Abstract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pension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s, continue to meet the growing demand for pension services, diversity of prominent, positive response to population aging, pension services to ease an important means of supply and demand.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development of Fuzhou, the existing status of private pension institutions and the main problems, and make some suggestions and advice.

Key wordsprivate pension welfare institution; difficulties; countermeasures

老龄事业是事关亿万老年人健康福祉的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福州市为我国东部沿海开放城市,自2000年开始,人口年龄结构便以迈入年老型,截止2009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86.12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4.56%。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福州市老年人口每年将以1.6%的速度持续递增,届时全市人口将逐渐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的三个新特征,“银色浪潮”日益逼近。

积谷防饥、养儿防老是我国传统文化意识当中根深蒂固的固有观念,家庭养老也是多数老人养老方式的一种主要选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条件局限以及社会家庭结构向核心型家庭模式的不断转变,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衰弱,机构养老作为弥补家庭照顾缺陷和不足的一种重要补充方式,正成为引导未来社会养老模式的一种新流向。

伴随着福州市老龄人口急剧增长,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现有养老资源和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老人服务需求,提高和改善民办养老机构品质和功能任务迫切,日渐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道重要难题。本文就福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作了一些初步探讨。

1 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状况

福州市是福建省省会所在地,作为我国著名的侨乡,很多家庭的子女长期旅居国外,家里仅有老人居住,对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空巢家庭”,民办老年机构成为老人养老方式的最佳选择。近些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福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得到发展,这些民办养老机构在服务老年群体,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开拓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养老事业的一条新路子。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到2009年,福州市现有县以上公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32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4所,共拥有1522张床位,基本形成了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的初始格局。例如,2000年12月经福州市民政局批准,福州市金秋老人护理院由离休干部、护理学专家顾志萍教授创办成立。作为一所专业护理病残老人的护理院, 金秋老人护理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养老机构”、福建省13家“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荣誉称号,成为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的优秀代表。

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条件局限,福州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在取得一系列进步的同时又面临着很多重要挑战。据业内人士指出,当前福州市养老服务总体上严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福州老年公寓数量、服务层次远远无法满足庞大的市场需求,供给矛盾突出,拥有着无限大的市场潜力。从整体水平来看,当前福州全市老年人拥有的养老床位仅为4.5‰,低于全国平均8.6‰的水平,更低于联合国20‰的平均标准,充分表明当前福州市养老服务水平、特别是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规模、层次与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还很不相适应。

2 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固定活动场所供应不足

受我国传统观念影响,一般认为,养老福利机构应当属于慈善救质的场所,在选址和建设方面应该与居民日常生活环境分隔开来,以免沾染到晦气。近些年来,观念虽有变化,但是市区中心地带都是属于繁华地带,受经济条件制约,绝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在固定场所建设资金上面力显不足,面临着“买房难、租房难、利用闲置资源难”的三难境遇,只好将养老机构建在交通不便、人口流动较少的城乡结合地区。如福州金秋老人护理院于2006年11月30日便以租赁期满,房屋业主要求他们尽快搬迁,但由于一直难以租赁到合适的活动场所,直到2008年在政府有关部门关心下才顺利完成搬迁工作。

2.2 机构规模偏小,服务项目偏少

由于资金投入方面相对不足,大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局促、设施简陋,使用房屋及其他配套建筑物与《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相比相差甚远,缺乏必要的老年医疗、康复、休闲等设施。同时,当前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多是“4050”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低,专业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老年社会工作技能,多从事一些吃、住、日常护理等生活料理和家政服务工作,在精神护理、心理支持、健康保健、情感慰藉等方面关注极少。统一运作式的集体管理模式较为突出,人性化关怀不足。不仅如此,由于城市中心地带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很多养老机构现都考虑将远离城市的郊区作为重新的选址。但由于郊区地带医院、公园、交通、购物等基本生活医疗配套设施相对缺乏,为老年人子女探视、看病医疗、出行购物带来了极大不便。

2.3 经济效益欠佳,资金筹措困难

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及相关服务是一项市场化与福利性相结合的社会公共事业,利益空间小,经济效益低。公办养老机构由于政府直接投资,各项保障措施和条件支持比较健全,基本不存在经营风险问题,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资金筹措、人员配给、租赁场地、日常开支、社会融资等方面存在严重能力不足,限制了其发展壮大起来的可能性。从目前福州市14家民办养老机构情况来看,仅有1家盈利,4家保本,9家存在不同程度亏损情况。福州市金秋老人护理院早于2000年底就已经开办,由于各方面资金瓶颈问题,直到2004年才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2.4 政策支持难以落实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在建设规划、土地使用、税收减免、水电使用等多方面给予优惠。但由于政策指导原则性倾向偏重,在具体优惠措施条件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本部门利益考虑,在优惠政策落实上往往推诿扯皮,各项优惠政策难以真正落实。同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做了很多具体性的规范指导,为促进福建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指导性的实施方向。但是由于许多操作层面的复杂关系,在政策实行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大掣肘,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现象普遍。

3 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对策

加快社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动员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力量,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加入养老服务产业,逐步将养老服务机构由政府兴办为主向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为主转变,是加快发展福州市养老服务产业的重要途径。结合福州当前实际情况,建议着重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3.1 加强政府主导地位,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力度

民办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是一项需要个人、家庭、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深层次、多领域的社会工程建设,必须走公共性和社会化相结合的路子,其中,政府组织协调的主导性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加大优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扶持力度,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全市社会发展规划中来,合理安排土地使用和资金支付工作,特别是要做到把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民生事业建设的指导性指标,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创造优越的生存条件和政策支持。

3.2 引导多种社会力量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政府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建设资金补贴、税费优惠、床位补贴、营运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不同方式优惠扶持措施,吸引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社会养老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逐渐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养老服务多元化投资和经营格局。

在这方面政府应注意引导建设养老机构应具有的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到未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各种硬件设施与环境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和大部分老年人的支付能力、长远规划、系统建设、避免在建设和开发养老机构时,出现一方面养老机构需求不能满足,另一方面养老机构却闲置的局面,以满足不同文化、收入、养老理念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3.3 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步伐,拓展公、民养老服务合作新路子

近些年来,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在做好“三无”、“五保”等特殊老人收养工作的基础上,也推出了部分面向社会的自费养老服务,但由于“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大锅钣”式旧体制约束,突出福利性忽略社会性,只讲投入不计产出,因此运营成本高,整体效益不明显。如福州市光荣院国家投资几百万元,占地面积3063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床位28张,目前只免费收养优抚老人15名,而在岗工作人员却有13人。因此,要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路径,加快其内部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鼓励私人、社会组织等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中来,可以依法将经营权以承包、租赁、出让、委托经营、参股等方式转给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以及外资等市场主体由市场主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1]李春立.机构养老策略浅析[J].理论观察,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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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新突破

2014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我地区在此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比试点开始时,有以下几方面的改变,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1.缴费补贴方面。改变了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的方式,多缴多补,缴费即补,符合100元缴费标准和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澳瓴固40元;对选择500―1500元缴费档次的,叭澳瓴固60元;对选择2000―5000元缴费档次的,叭澳瓴固100元。

2.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00元。

3.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4.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包括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现状

1.广大居民参保意识淡薄,特别是年轻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截至2016年底,我县人口112.6万人,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75.9万人,已经参保59.4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员41.2万人,待遇领取人员18.2万人,还有16.5万人未参保,这部分人全部为应缴费人员,参保率为78.3%。参保缴费人员中,2016年实际缴费28.6万人,续保率69.4%,2016年全县全年人均缴费323元,仅比最低缴费档次高出23元,大部分参保人选择了最低的缴费档次。如何提高年轻居民参保续保的积极性是目前一大难题。

为此,我们进了部分数据分析,并走访了部分群众。情况如下:

(1)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与年龄有密切关系,在适龄未参保人群,90%的年龄集中在16―35周岁;从中断缴费年限分布分析,中断缴费年限2年以上的群体居多,共4.7万人;以中断缴费年龄段分布分析,中断缴费年龄段为31―44岁的群体居多,共6.5万人。

(2)对部分群众进行了走访,调研。通过调研发现,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很高,他们真切地看到了实惠; 40岁以下的年轻人更看重了眼前利益,持观望态度,有的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没有必要考虑养老问题,待40岁以后再行缴费,既使投保也选择了较低的缴费档次进行投保,而且在缴费期易中断;也有部分年轻居民常年在外打工,工作不固定,对缴费不积极;还有部分认为,虽然基础养老金水平在不断提高,现在每人每月100元,只能维持生存,不能满足基本生活的需要。许多居民看来,家庭养老才是主要的养老形式,传统养老模式根深蒂固。

(3)部分城乡居民对制度的了解程度有限,他们了解政策的渠道单一,大部分居民通过村(居)委会发放的宣传材料了解居民政策,也只停留在知晓和听说过层面上,有人认为政策对自己关系不大,有人对制度缺乏足够的了解,甚至误解,担心政策变化,使自身利益受损,还有人认为“养老保险是乱集资”,对到期能否领到养老金表示怀疑,认为可以在60岁进再缴也不迟。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有户籍地限制,只能本县居民才能参保,这对打工一族形成了限制,他们长期打工生活在这里,甚至已购买房子安家,但按国家政策也只能回户籍地参保,浪费精力、财力。这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2.保障水平的起点比较低,个人账户领取额没有增资机制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从100―5000元有12个缴费档次,财政也对个人缴费较高的通过多补贴的形式进行了鼓励,但从保险费的缴纳情况来看,95%的参保居民仍选择了最低的缴费档次。我们以一参保人为例,王某,45周岁,连续缴纳15年,每年300元,政府对个人缴费补贴40元,个人账户计息不变,60岁开领取待遇时,月个人账户领取额为38元,终生不变,保障太低;基础养老金随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变化。

3.平台建设不够完善

现在,全省统一使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状态平稳,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工作流程。基本建立了人社局-乡镇(街道)-村三级经办服务机构,业务进入常态化运行。但是经办力量严重不足,乡镇(街道)经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隶属于乡镇党委,当遇到紧急或大型活动时,会抽调这些工作人员共同工作,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量大时,也会抽调其他人员来帮忙,有相当一部分乡镇是由公益性岗位或三支一扶人员来负责的,人员不能固定。经办力量不足和经办队伍不稳定,导致人员业务不熟悉,造成了城居保业务错办、漏办的现象,不能很好地为广大居民服务。

三、建议和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制度实施的重视程度,{动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我国现阶段,广大居民由于接受教育程度不同,对国家政策的了解较少,他们中许多人还没有全面认识到居民养老保险是对他们的保护。所以,各级政府和基层采取更多的措施,加大宣传解释的政策力度:(1)通过县电视台设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栏”。(2)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各乡镇(街道)网站实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信息。(3)手机短信,由县人社局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短信平台向全县城乡居民发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4)各乡镇(街道)出动流动宣传车,覆盖各村,反复宣传。(5)在闹市区设立咨询台,为居民答疑解惑。提高宣传效率,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必须使广大城乡居民,提高其自我保障意识,改变传统观念,从传统的家庭养老向现代保障意识转变,大大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2.不断完善制度,加强激励力度,适当提高保障水平

可以考虑基础养老金按不同的缴费档次给付,选择缴费档次高的,基础养老金适当高些;同时,对缴费期限超过15年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当缴费满15年以后,多缴费一年就会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最高为10%。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建议有适当的增资机制,每年上调10%等。调动广大居民对缴纳较高档次养老保险的投保积极性,激励和引导他们早参保、多缴费、多受益。真正让养老金能起到养老的作用,而不是仅仅维持生存,切实解决以后独生子女的赡养难的问题。

3.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搞好定期培训

针对乡镇(街道)人员的不稳定性,建立定期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多层次地培训不同专业技术岗们的人员,如:缴费、养老金待遇核定、养老金发放、养老关转移等,建立定期的、常态化的学习培训机制,不同岗位人员交叉学习,让大家相互学习业务,将专业技能由集中转为普及,人人都成为多面手。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工作经验交流观摩,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经办队伍,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封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政策设计与实施效果 [J].. 世界经济状况,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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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田侨乡养老服务现状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现在的人口数已经达到了将近14亿,其中老年人口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当前,中国老龄化日趋严重,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著名“侨乡”――青田,海外华侨高达25万人,且仍逐年增加。在县内青壮年大多选择出国经商、务工;而那些早年就已出国的华侨,多已年老,并选择落叶归根,回归故里养老。这最终导致了青田县空巢老人数量的激增。青田县是著名的“华侨之乡”,侨居海外已有300多年历史。目前青田县的海外华侨高达25万人,约占其常住人口的一半,遍及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侨眷有26万人之多,且仍逐年增加。青田县青壮年大多选择出国经商、打工;而那些早年就已出国的华侨,多已年老,他们一般选择把事业传给下一代后,回归故里养老。这最终导致了青田县空巢老人数量的激增,截止到2010年初,青田县有60岁以上老人近6万人,其中侨属老人占了近2/3。在2011年的青田县的六普人口调查中,青田县老年人口约占20%,这些相关数据表明,青田县的老龄化程度相对严重,已高于目前国内的平均水平。(见图1)

在2012年青天县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上,徐光文指出,县党代会、人代会已经为全县今后的发展勾画了宏伟蓝图,要对照党代会和人代会确定的全年目标、工作和任务,独立思考,细化实施,按月推进,确保县委县政府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要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头贯彻落实好党代会和人代会的会议精神,努力把“优化发展环境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这些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年”的工作要求,在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上有比较好的成效: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保障显著提高、生态县建设卓有成效、社会秩序更趋和谐稳定等等。在养老基础设施方面县政府提出的“民生和谐年”战略,积极采取“四到位”措施,也积极推动社会化养老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尽可能多的养老服务体系;启动居家养老服务。但是,政府的工作政策与华侨人口增加比例相比显得不尽如人意。

二、浙田侨乡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们社会实践小组的走访与调查,发现了一些侨乡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

1.青田的“空巢老人”数量巨大,相对而言,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则略显滞后,难以满足需求。

2.归国养老的华侨长期旅居国外,适应了国外相对完善的养老等系列服务体系。回国后,他们迫切希望政府能为他们提供相对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然而其养老机构严重匮乏难以满足需求。

3.“空巢老人”多年迈体弱,需要政府、街道、社区为他们提供全面的照顾与服务,换言之,“居家养老”的新兴社会养老模式更切合他们的需求。

4.多数“空巢老人”长期缺少子女的关怀、家庭的温暖,他们对精神文化层面的诉求更为强烈。因此在各国文化交织的青田打造“青田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三、关于青田县养老服务体系的调查情况

我们利用丽水市“秀山丽水,养生福地”概念提出的大背景下带来的新契机,结合青田县的侨乡特色和老华侨返乡情况,试图提出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一些对策和建议,为青田县政府打造具有青田特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智力支持。我们原本计划围绕“探寻青田特色养老服务模式”展开,我们通过走访青田民政部门、侨联、洪口村侨颐幸福院等单位深入了解相关信息,并以量表的形式随机抽样访问调查一部分“空巢老人”,进而对其幸福感以及生活现状进行较为全面的调研。考量目前国内外正在推广或试行的养老政策与模式,调查青田养老事业现状以及国外诸如“智能养老”等较为先进的养老模式。得到一系列的关于青田县政府对于“空巢老人”养老的政策扶持与数据统计。

实际而言,在实践前期我们首先通过相关资料文献收集阅读对国内外的养老模式有一定的了解,并针对丽水市青田县空巢老人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其次到青田进行实地考察、交流采访。我们走访了青田县民政部门、侨联、洪口村侨颐幸福院等地,再通过书面和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问卷调查,大范围地调查了解青田老人的生活幸福感的认知和对青田相关养老服务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对问卷结果做进一步分析整理,最后通过资料整合与分析撰写调查报告,结合青田县的侨乡特色,提出一些对于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对策和建议,将为青田县政府打造具有青田特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智力支持。

同时我们结合青田特色文化(如:青田石雕文化,历史人文文化,民间艺术文化等)(见表1),尝试将“文化养身”与青田特色化养老模式相结合,想为青田县政府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这个具体的实践,不仅仅是增强了我们对于青田侨乡养老模式的进一步认识,也对于我们团队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实践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另一方面,通过问卷形式对青田县空巢老人进行生活幸福感调研,结合部分目前国内外正在推广或试行的养老政策与模式,为青田县政府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从而为加快青田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做出一份贡献。

四、浙田侨乡养老服务对策建议

通过本次科研实践,为青田提供一些较为系统化的有助于推动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提高“空巢老人”幸福感的建议,为“空巢老人”构筑幸福家园。从社会效益角度考量出发,根据调查情况和结果分析,我们觉得青田县政府应采取适当措施和配套方案,打造青田县养老服务体系。具体建议如下:

1.可帮助青田县吸引到大量资金投资于老年房地产、养老休闲中心等相关产业。将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辐射效益。这不但能加快经济的增长速度,推动了养老服务产业的进步,也能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可支配收入,更有利于青田县的和谐稳固发展。

2.青田县的养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目标市场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借助“养生福地”的东风,在未来丽水市交通条件极大改善后,完善的养生(养老)服务体系必将吸引到长三角、海西等地区的中老年人来此享受生态休闲养生(养老)服务。因此,项目能为青田县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3.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智能化老年房地产等相关产业的同时,为社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通过对青田石雕文化、名人文化、民间艺术文化等的挖掘,并结合其多国文化交织这一特点,独树一帜,树立其城市文化形象,打造特色文化养生(养老)品牌。

科研小队希望科研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县政府在处理“空巢老人”养老问题上的压力。利用丽水市“秀山丽水,养生福地”概念提出的大背景下带来的新契机,结合青田县的侨乡特色,提出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对策和建议,为青田县政府打造具有青田特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智力支持。

本课题的研究可为青田县的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部分建议,而且一旦系统化的养老服务基地规划成型,可帮助青田县吸引到大量资金投资于老年房地产、养老休闲中心等相关产业。不但加快了经济的增长速度,推动了养老服务产业的进步,也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更有利于青田县的和谐稳固发展。这不但符合我党提出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指导思想,也符合科学发展观。同时在丽水“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品牌的大背景下,独特的养生(养老)模式迎合了当前日益增长的中高端养老服务需求,亦可以吸引海西等地区的中老年人来到青田养生(养老),为青田发展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提供助力,市场前景较为可观。

参考文献:

[1] 吕津.中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的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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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兴起以及因实行战时经济而扩张了的政府权力,西方国家建立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同时,战后高速的经济增长也保证了福利国家的巨额支出,巩固了以政府力量为主导的公共社会服务体系。但到了70年代随着石油危机的爆发,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巨额的福利支出使这些福利国家不堪重负,加上人口老龄化、离婚率上升等因素的作用,使他们陷入了“福利病”的困境。因此,在不断的反思和改革中,政府渐渐退出了福利服务领域,他们将目光投向了非营利组织,强调非营利组织的参与合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人口老龄化的问题给社会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养老金负担增长迅猛,使国家支出困难。据全国人口普查有关资料和2001年全国老龄产业研讨会公布的信息显示,200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1. 31亿,约占总人口数的10. 2%. 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8811万,约占总人口的6. 96%。说明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我国老年人口还将以较快速度增长,预计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上升为15.23%, 2040年将达到24. 28%,到本世纪中期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将不少于8000万,我国老年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将成为一个值得非常关注的社会问题。我国是未富先老,给国家支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深入落实及经济体制的改革的逐步深化,不少地方出现了“4-2-1"的家庭结构,一对夫妇要供养4个老人。由于家庭趋向小型化、核心化,能够负担老人的能力也降低了,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也受到了威胁。

在此背景下,单纯靠政府或家庭养老都难以适应未来社会的养老需求。因此,我们必须对传统的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革,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策略选择,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坚持“多元福利”的做法,突出非营利组织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

一、用SWOT分析法对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现状分析

在对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内部和外部的运作进行整体分析的基础上,用(SWOT分析法)将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的优势和劣势进行总结,从而寻找非营利组织在养老事业中存在的威胁,现非营利组织在养老事业中发展的机会。

(一)优势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保持良好的关系,有利于双方开展合作。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建设是在政府倡导下进行的,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为他们运作的提供了有利环境,得到了政府的许可和承认,并且争取获得政府多方面的支持,从而促进了双方的发展和合作。非营利组织有明确的目标和使命,有利于养老资源的合理利用。非营利组织的目标是公益性、非营利性。非营利组织重视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有利于扩大养老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非营利组织运用长期激励、隐性激励、“利他主义”激励机制等方式激励志愿者,能够将组织的目标有效的内部化,从而有利于扩大养老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二)劣势

非营利组织的公信度低,舆论宣传滞后。在我国,非营利组织出现了诚信危机,一些非营利组织借非营利之名,实际上谋求个人或小集团利益,滥用、挪用或侵吞公益资金,提高个人的政治地位等。而这些严重影响了公众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非营利组织体制不完善,自主性不强。由于受传统思想和政府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从一开始中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就主要“以管为主”,严格控制。后来政府职能转变,但由于转变不积极使得从事相关业务的非营利组织不能顺利开展活动,使得非营利组织根本无法进入该领域开展业务。非营利组织物质资源有限,筹资能力不足。非营利组织资金缺乏,参与能力有限。政府财政税收支持力度不够,对捐赠人的法律制度性鼓励不足,来自社会各界的捐款和资助收入较少。

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缺乏,活动组织不易。非营利组织员工在工作上存在压力大、薪酬低和升迁机会少的情况。

(三)机会

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养老的问题日益突现,为非营利组织的参与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问题突出。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供给过程中逐渐发展成一种重要的供给主体。并且随着政府支持的力度增大,非营利组织必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养老保障由政府主导,往往会导致社会保障开支过大,政府财政困难,养老机构膨胀,效率低下。转型时期大量老人问题的出现,需要依靠政府和多方力量共同解决,为非营利组织业务的拓展提供更多的机遇。大量老人的出现,政府无法独立适应养老需求。和谐社会的建立,与非营利组织的精神相一致,全社会的志愿精神得以激发,为非营利组织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更为雄厚的资源。国际化的交流日益密切,国外养老服务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方式,为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提供更为科学的借鉴。

(四)威胁

政府有关管理机构对非营利组织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制约了非营利组织在养老事业中的发展。目前尚无专门系统规范非营利部门的法律出台,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也很有限。部门配套没有做好,限制了非营利组织特长的发挥。对申请范围、申请程序、监督措施等均没有规定,从而使法律实际上无法得到落实,也限制了社会力量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国内在养老服务中出现多个组织竞争的局面,竞争的形成对中国非营利组织自身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在近几年出现了很多非营利养老机构,他们之间相互竞争,相互学习,对国内非营利组织自身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有更好的促进作用。

二、中国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的政策建议

根据(SWOT分析法)得出非营利组织在未来的养老保障服务中将面临多方面的挑战,其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都会发生变化,需要非营利组织积极主动地去适应环境,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 1、提高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的能力

非营利组织要牢固树立非营利性的理念,在开展业务时始终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坚决防止组织走向营利性方向。在向社会提供服务时不能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在受到捐赠或费用时不能用于组织成员的分红。只能用于组织所开展的各种社会活动或组织本身的生存发展。而非用于向经营者、投资者分配。因此,非营利组织一定要明确自身的定位,坚守公益使命,并将其融入组织的章程、战略目标以及各项业务中去。

首先,非营利组织应该加强营销观念。由于大众对非营利组织还留有传统的一些观念,非营利组织就需加强自身的营销理念,开展一些相关的营销活动,扩大自身影响,提高社会的关注程度。

其次,加强与政府的联系,争取政府的资助;加强专门劝募的思想,争取群众、企业的资金支持;加强与国际非营利组织的沟通与联系以争取更多的国际援助。可考虑对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实行分档式收费标准,公开营业收入的收支,从而增强社会的公信度,以争取更多的收入。

同时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由于非营利组织具有服务公众的使命,其享有减税免税的待遇,这就要求更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运营自己的管理和盈利分配管理等。公开自己的财务,将组织的每一笔资金都明确记账,对资金的来龙去脉通过组织出版的杂志、广播、网站等向组织成员和社会公众公开,任何人都有权向非营利组织要求查看其原始申请文件和税表,接受组织成员和社会的监督,对有疑问的及时回答和解释。完善自身的审计制度,完善内部审计体系,同时请审计部门进行外部审计,完成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

2、拓宽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的渠道

目前中国主要采取提供养老保障服务一种方式,并零星的有一些举办会议、私人接触、提起行政诉讼这几种方式。因此要拓宽参与渠道:政府机构任职、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听证会、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向政府建言献策、私人接触、举办学术会议、出版杂志、借助新闻媒介、借助国际力量等.同时,吸引非营利组织代表到政府机构任职等。在非营利组织的网站上系统介绍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的起因和作用等,增进社会公众对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事业的关爱,提高自身能力,督促政府的作为。

3、改善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的环境

然是由政府主导,要让养老保障真正”社会化”就必须让非营利组织在养老保障领域内发挥应有的功能,转变政府的职能。首先,政府必须认识到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的重要性,认识到非营利组织的参与可以弥补自己的不足,更有利于养老事业的发展。其次,对于已经明确要由非营利组织来履行的职能,政府应该尽快将权力下放,把应该转让的职能按时转让出去,对于尚处于中间模糊的职能,政府积极进行讨论和论证。再次,变控制观念为培育观念。对于非营利组织要改变过去以管为主的观念,变控制思想为培育观念,政府对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持积极的态度。最后,改变非营利组织不可营利的观念。盖拉特认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如果要生存发展,提供的产品就必须让别人有兴趣,非营利性组织应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考虑进去,如果认为非营利性组织提供的服务很特别,收费就可以提高。”所以,非营利性组织的“非营利性”并不排斥运营中的营利行为,关键是对剩余使用的监督和限制。

篇10

沈志先委员指出,对老年人给予社会优待,是老年人应当享受的法定权利,是政府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是政府严格执法的重要体现,也是许多人大代表长期关注的问题。以旅游景点为例,本市一些景点只对70岁以上的老人半价优惠,而云南不少景点却60岁以上半价,70岁以上全免。再以乘车为例,山东省规定老年人65岁以上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不满65岁按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城市公共交通。上海一个超大型的城市,在这方面遇到的困难可能要比山东多,但是山东在老年人优待方面的务实精神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上海在老年人优待方面,是否可以做得更好一点,更加大气一点?如果过去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那么原因何在?当前,我们正在编制“十三五”规划,在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水平,让老年人共享上海改革发展成果方面,政府又有哪些新的思考?

针对这一问题,市发改委表示其作为综合协调、政策顶层设计的部门,在今年和“十三五”规划当中,对老年人优待已有方方面面的考虑,要把优待理念体现在各项公共服务当中。今年已经准备在顶层设计中提出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将来也会建立一些制度清单,吸引全社会各方面都可以公开公平地参与。70岁以上老年人乘车优惠的措施已经执行多年,取得了一定成效。对进一步放宽年龄的呼声,主管部门正在做研究。市交通委表示将尽可能将老年人乘车优惠的方案考虑得周全一些。市绿化市容局表示将根据整个城市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加大公园免费开放和优惠收费的力度。

问诊“医养结合”

张丽丽委员指出,老百姓特别关注医养结合,但当前在护理床位上还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政府还会有哪些安排?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与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的签约机制如何进一步推进?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受益面还比较窄,如何加快探索的步伐?

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医养结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医养之间密切配合、结合是政府各部门在这一、两年努力要解决的问题。关于护理床位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上海市老年医疗服务体系的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市护理床位数按照户籍老人数的1.5%进行布局。要严格按照出院标准,对入住护理院的患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来实施轮候、梯度医保、及时转院,保证床位的合理周转。关于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问题,目前上海660家养老机构当中有139家设立了医疗机构,其中100家实现了医保联网,明年希望一半以上有条件的可以内设医疗机构,后年可以百分之百都可以和医疗机构有密切的配合。关于医疗机构的服务以及医疗机构的支付补偿问题,希望建立一种机制,使得为养老机构服务的医生得到合理的报酬,并吸引全社会的医生关注养老事业。关于护理保险的制度,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推进当中。

聚集“养老投入”

吴尧鑫委员指出,全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有414万,212.3万在郊区,其中120万左右在农村地区。所以对于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要引起各界关注,特别是城乡之间的差距问题。

薛明扬委员指出,政府对养老事业不是全部大包大揽,应该要分清责任清单,其中最主要的是,政府责无旁贷的是哪些?哪些是保基本?哪些是兜底线?

龚梅华委员指出,涉老资金总量比较大,但是缺乏具体的标准,没有统一的统计口径,老年经费分散在全市的多个部门,整合性不够强。目前全市老年工作方面的财政投入总量和结构是如何的?

针对这些问题,市民政局表示今年本市出台了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体现了市政府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对指导和加强本市养老工作,引导社会关注和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具有推动作用。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推动城乡养老机构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本市拟定了养老服务补贴方案,将郊区农村低收入的老年人纳入到补贴范围,对本市80周岁以上、本人月收入高于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但是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实现城乡一体化。

篇11

护理院是为患者提供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老年护理院是以老年疾病护理、临终关怀为主、医疗康复保健为辅的社区医疗机构,包括注册的老年护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老年护理病房[2]。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适用于各级各类综合医院[3]。老年护理院现行的住院患者分级护理标准,是参照2009年卫生部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结合患者病情,由医师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护士根据护理等级所对应的临床护理要求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由于老年护理院收治的对象与二、三级综合性医院有所不同,现行的分级护理标准在老年护理院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主要针对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现存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

1 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存在的问题

1.1 现行的分级标准与老年护理院患者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2011年,卫生部出台了《护理院基本标准》,针对科室设置、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老年护理院主要收治诊断治疗方案明确、急性期已过、以护理为主的老年患者,如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慢性病患者[1]。患者病情相对稳定,生活完全或部分不能自理,临床以对症治疗、康复、护理为主。目前老年护理院执行的分级护理,是参照2009年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由于老年护理院收治的对象和综合性医院有所不同,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标准规定的内容与老年护理院患者的需求有一定差距。如现行的分级护理标准要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才给予一级护理,老年护理院大部分患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病情长期稳定,用现行的分级护理标准无法界定护理级别。若对此类患者全部给予一级护理,每小时巡视一次,将导致护士人力资源的严重不足。若给予二级护理,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又会成为患者家属提供违反护理规章制度的证据。现行的分级护理内容无法有侧重地解决老年护理院患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有缺陷的问题,与老年护理院患者的实际需求不符,不能满足其身心需要。

1.2 医、护对护理级别的认识存在差异

老年护理院患者的分级评估,由医师以医嘱的形式下达。由于我国目前对临床医师没有进行系统的护理专业知识培训,护理分级本身又没有一个相对客观的依据,因此医师不能很好地界定护理分级[4]。

王淑琴等[5]的调查发现:住院医师在校期间仅31.57%接受过分级护理的相关知识:对分级护理依据完全了解者仅20.63%;对各护理等级的具体要求了解者为l2.70%。分级护理制度的内容及相关知识在护理专业基础课程中有详细的讲解,但医生则较少了解此方面的内容。笔者曾于2011年10月对本中心老年护理病房的医护人员进行过调查,调查内容为卫生部颁布的各级护理分级标准的掌握情况,共计调查医生20名,护士20名,回答完全正确的医生为0,护士为12名。大部分医生从患者病情诊断和治疗出发,根据经验和主观感觉确立护理级别,护士则多根据病情和患者的自主活动能力判断护理级别。医护对护理级别的认识存在差异,给护理工作及患者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容易导致护理级别与护理专业要求护士所提供的护理服务不相适应、医嘱分级与患者病情所需的护理级别不一致的问题。当护理级别与该患者的护理需求有差异时,护士也只能机械的执行医嘱。

1.3 现行的护理分级导致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

我国的护理人力资源长期紧张,远未达到卫生部出台的标准。吴桂杰[6]的研究提出,按分级护理要求的护理内容所需要的护理时间计算,实际参与病房护理工作的护士人数仅为应编人数的50.00%,远远不能满足分级护理工作的需要。施永兴[2]调查23所上海市中心城区老年护理院,实际开放床位3 042张,注册护士806名,护工578名,床位与护理人员之比仅为1:0.36,远低于老年护理院每床至少配备0.8名护理人员的标准[1]。老年护理院多为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同样是一级护理,有的患者需要定时观察病情,有的患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执行护理操作,如果按照综合性医院的分级护理标准进行实施,过于死板的护理要求不仅会导致护理人力资源的浪费,而且不能有侧重地解决老年患者日常生活能力缺陷的问题,与老年护理院患者的需求现况不符。

2 建议

2.1 医护合作确定护理级别

国内众多学者认为,分级护理中病情观察与生活护理是护理工作的两个不同方面,应分而述之,并建议改进护理分级标准,将生活护理分级与病情观察分级分开,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确定病情级别;由护士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分级,并提出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作为确定护理级别的主要依据[7]。韩世范[8]的研究指出,96.60%的护士认为护士参与分级护理决策的方式是与医生合作。侯香传[9]的研究提出,医护共同制定的分级护理级别符合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实际情况,并能够准确反应患者的需求。将病情观察和患者生活活动能力有效结合,确定护理级别,能够解决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生活自理能力之间不相符合的矛盾[10]。护士参与分级护理决策,能够促使护理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发挥护理人员的自主性、独立性和积极性,提高护士自身的工作成就感。护士参与护理分级,能够激励护士不断学习,不断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专业素质,促进护理专业自主性的发展。医护共同制定分级护理级别不仅能够反映老年护理院患者的需求,同时也为临床分级护理改革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方案。

2.2 应用Barthel量表对老年护理院患者进行评估来指导护理分级

由于老年护理院多为病情稳定、生活自理能力差的患者,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进行评估来指导护理级别和护理项目,更符合老年护理院患者的现状。ADL是一种量化的护理评估方法,不同评估者的评估结果具有高度相关性,弥补了评估者因主观判断而造成的分级护理级别确定的偏差。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barthel Index Rating Scale)是目前临床应用最广、研究最多的一种评定ADL的工具,具有良好的信、效度[11]。Barthel指数包括排便控制、排尿控制、修饰、如厕、进食、转移、步行、穿衣、上楼梯、洗澡等10项内容,总分为100分。得分越高,独立性越强,依赖性越小。卢惠芳[12]的研究表明:Barthel指数不仅可以用来评定治疗前后的功能状况,且可以预测治疗结果及预后,提示实际需要护理的程度。侯香传[9]的研究指出,不同ADL患者之间的直接护理时间和满意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应用Barthel评定量表对老年护理院患者进行评估来指导护理,能够确保病情越重、自理能力越差的患者,护士给予的直接护理时间越长。在人员配置合适的前提下,使护士的时间分配更加合理,护理服务更具准确性、针对性,更适合老年护理院的分级护理现状。同时还有利于提高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为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改革提供一个可行的方案,也为拟定最合理的护理方案提供依据。

2.3 制定适应老年护理院的分级护理标准

现行的分级护理标准由医生判断,重在疾病严重程度的评估[12],很难体现老年护理院患者的个体需求。由上海市卫生局提出,我中心的浦东新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为主要起草单位,于2011年5月至12月进行了上海市地方标准《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标准》的研制,并对17家老年护理机构患者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该研究将生活护理与病情观察级别有机结合,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缓急确定病情观察级别。护士使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对患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分,应用《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评估表》确定护理级别,根据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要点对患者实施相应的护理。在患者病情有变化的情况下,护士随时根据医嘱结合Barthel指数评分调整相应的护理级别,如果患者病情无变化,患者住院后一段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护士再一次对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分,并以后一次评分为准调整相应的护理级别和护理措施。

3 小结

当前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已越来越突出,上海作为中国人口最多、也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之一,社区老年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老年护理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老年护理院的建设与发展对于合理分流二、三级医院需要长期医疗护理的患者、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老年护理机构的增加,对现行的分级护理标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提出的老年护理分级法采用量化指标判断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并与病情有机结合确定护理级别,护理级别标准明确。新的护理分级标准全面反映了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实际需求,符合老年护理院患者的现状;各级护理的内容要求更为明确,有效提高了老年护理院的护理质量,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促进了老年护理院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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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卫生部.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EB/OL]. (2009-05-31)[2012-11-07]. http:///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94/200905/40929.htm.

[4] 李云霞. 医护关系与医疗纠纷的探讨[J]. 中国实用医药杂志, 2003, 15(3): 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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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侯香传, 李亚洁, 夏燕飞, 等. 医护共同制定分级护理级别的可行性[J]. 研究中华护理杂志, 2009, 44(3): 212-214.

[10] 马培娥, 刘佳, 田宏玲, 等. 国内外分级护理的现状[J]. 实用医药杂志, 2010, 27(5): 467-468.

篇12

二、教师要善于为学生创设宽松的学习环境

营造民主和谐的人际关系,对教师而言,首先就是在教学中要“目中有人”和“心中有人”,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充分尊重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应有的权利、尊严、思维方式和自身发展方向。倡导和营造师生平等交流的课堂教学环境,能为每个学生提供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机会,积极鼓励学生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华。有效的教学首先要致力于营造一种和谐一致、支持性的学习氛围,支持学生参与学习、体验学习,学会与老师、同学相互合作,共同探求知识,良好态度的养成离不开激励孕育的沃土。

有研究表明,80%的学生的学习困难与过重压力有关,解除这些压力,将明显有助于学习效率的提高和创造潜能的开发。毫无疑问,对一个教师来说,善于为学生营造宽松愉悦的成长环境,甚至比学识是否渊博更重要。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方式恰当了,学生上课时的心理负担减轻了,学习的效率自然就高。例如,在学习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这一问题的时候,我把一言堂改成小组讨论,引导学生分析未来几十年,老年人将占人口的1/4以上,其成因就在于现在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几十年后将占绝大多数,每个人几乎要赡养四个老人,社会和家庭都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你认为应怎样解决这一问题呢?学生在小组中畅所欲言,积极提出他们的解决方案,讨论其可行性和存在的弊端以及补救的措施。全班交流时,学生在自我否定中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且还发现了许多新的方法。这样学生在讨论中既端正了自己的认识,又提高了自身素质,同时也减轻了心理负担,更加乐于参与课堂教学。

三、教师要善于发现和利用课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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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患者接受整体护理[7,8,9]。具体护理内容如下:(1)情况了解与告知:认真询问患者身体状况,了解既往病史,为患者及其家属解答与无痛胃肠镜检查有关的问题,确保他们了解所有注意事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2) 检查前心理咨询:为患者及其家属介绍无痛胃肠镜检查的原理和操作流程,及时准确回答患者及其家属的问题,消除检查前的紧张情绪,缓解心理压力。(3) 麻醉前后护理:麻醉前询问患者麻醉过敏史,评估其身体状况,告知患者及家属麻醉方法、麻醉时间、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相关注意事项。按程序清点、检查麻醉药品、仪器,制定应急预案。(4) 检查前的临床护理:对于门诊患者,检查前应提前提出饮食建议和其他注意事项。对于住院患者,严格监督患者的饮食,要求其家人为患者准备较少的残留食物,并在检查前10小时禁食水。(5) 检查期间的临床护理:在接收患者时,重新检查各种检查表,确认患者可以接受无痛胃肠镜检查,并协助临床医生和麻醉师完成诊断和治疗。(6) 检查后护理:检查后,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指导患者卧床休息并给予低流量吸氧。患者在检查后至少2小时可以进食。食物主要是较少的残渣和液体。他们离开医院时必须有家人陪同。作业后第二天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不得进行机械作业和高空作业。

基本满意~90分,不满意

。整体护理后满意91例,基本满意26例,不满意3例。护理满意度为97.5%。

恶心呕吐5例,腹痛腹胀4例,心律失常1例,低血糖1例。并发症总发生率为9.17%。

。大多数患者都有恐惧感。接受胃肠镜检查和治疗的患者中约有一半不愿意接受再次检查。此外,由于传统的胃肠镜检查时间较长,仪器操作容易给患者带来不适,甚至使检查困难。

无痛胃肠镜检查可大大提高患者对胃肠镜检查的耐受性,避免患者因害怕恶心、疼痛等经历而拒绝进行胃肠镜检查,导致疾病延迟,患者在整个过程中没有疼痛和记忆,这有利于医生认真彻底地完成相应的检查和治疗,提高检查效率和准确性。随着人口老龄化在中国的加速发展和内镜技术的进步,临床治疗的老年患者数量逐年增加。由于老年人生理功能的下降,正确估计患者对检查和麻醉的耐受性,充分做好检查前后的护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本研究中,

选择的病例中,护理满意度达到97.5%,说明实施整体护理有助于缓解老年患者检查前的紧张情绪,改善检查时的不适,提高老年患者检查时的舒适度。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为9.17%。所有患者生命体征相对稳定,检查过程相对顺畅,说明实施整体护理能有效减轻老年患者检查后的疼痛。综上所述,

的整体护理对接受无痛胃肠镜检查的老年患者具有显著的效果,减少了不良反应的发生,易于被老年患者接受,适合临床应用。[1]岑惠珍。3827例无痛胃肠镜患者的护理管理经验[J]。中国健康产业,2017,15(33):23-25。

[2]李晓波。无痛胃肠镜老年患者的护理[J]。中国医学指南,2016,14(5):238-239。

[3]罗子青,朱金早。无痛胃镜和老年人常规胃镜检查护理要点探讨[J]。中国医学创新,2016,13(30):67-69.

,向红艳,[4]。无痛胃肠镜老年患者联合检查的临床护理研究[J]。中国社区医生,2017,33(3):137-138。

[5]林大祥。无痛胃肠镜老年患者检查并发症的原因分析及护理对策[J]。社区医学杂志,2015,13(3):73-74.

[6]白雪。无痛胃镜检查护理相关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探讨[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6,16(4):265-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