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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Abstract:The rules of sports competition is that people in sports competitions in the decision to sport participation in the formation of the main acts of a normative cultural phenomenon, it contains a response to the process of social civilization and the values required. This article i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e and examine the rules of sports competition, thus revealing its rich cultural purport, to establish "fair competition" of the philosophical basis, and to generate a harmonious cultural environment.
Key words: sports; competition rules; culture value
1 前 言
规则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是衡量社会理性化、文明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人类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我们的行为不是一开始就突变到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尽管现代文明也还不是人类社会的终极版本。我们经常会看到隐退在人类文明化行为背后的动物性“野火”还时不时地迸发,在人类文明的原野上疯狂蔓延。人们在各自利益的驱使下像动物一样展开没有规则的原始竞赛,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的无序和混乱。因此,有必要制定共同遵守的活动规则来约束人的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以求获得社会活动的稳定秩序。奥地利法学家尤根•埃利希认为,规则可以分为法律规则与社会规则。法律规则是指“法院对人们的争执做出裁决的依据”;社会规则是指“法律规范以外的其他规范,如道德、宗教、伦理等规范”。在社会生活中,所有这些法律、道德、伦理等制度规范都是日常生活中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
在竞技场上,要判定运动员的运动技术与竞技行为是否合理,也需要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标准。从广义的或更原始的范畴看,这个标准就是“游戏规则”。没有规则,游戏无法进行、也就玩不下去。随着游戏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了规则的文明化,并催生了现代体育运动。体育竞赛规则是体育运动的基础,也是其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证。体育竞赛规则的出现是符合竞技运动发展的规律性与目的性的。体育竞赛以激烈对抗的游戏方式,承载着人们在体育中的竞争冲动和需求,集中展示和生动演绎人类的竞争文化。这种竞争文化极大地激发人们奋发图强、积极创造的聪明才智,并使竞争者为“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而坚持不懈地奋斗。竞赛规则就是体育竞争文化的逻辑规则,是体育竞争文化本身所具有的特性。竞赛规则的运行机制是不允许被忽视的,作为一种通约性的社会示范,无疑是人类其他行为的活动典范。体育竞赛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的文化价值得以显现的基础就是其竞赛规则――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竞赛规则作为体育文化的内在要求,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本文正是从文化的独特视角来审视体育竞赛规则,从而揭示其内在的人文旨趣。
2 体育竞赛规则的文化解读
规则是由一定的行为主体制定的要求或者准许某一类人或者社会团体以某种方式行动的指令性原则[1]。更简单一点,规则就是用来评价行为主体的行动是否正当的规范性命题。当一个人的行为符合普遍的社会规范,那么他/她才能获得社会或其他成员的认可。同理,体育竞赛规则是评价运动竞赛行为是否正当的标准,是一种针对参与者而制定的行为规范。这些参与者主要是指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比赛的其他组织管理人员。无疑,竞赛规则的完善是衡量体育竞赛发展程度与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一般认为,体育竞赛规则包括构成性规则和规范性规则两大类。构成性规则,规定着比赛的具体目标及达成目标时所允许使用的手段,是比赛顺利进行的保证。例如,篮球比赛中的如何通过突破、运球、传球等方式将篮球投入对方篮筐的方式。而规范性规则规定着器械、场地的轻重、大小等方面,它可被看成是构成性规则的延伸,与构成性规则相辅相成,保证着比赛的顺利实施[2]。例如,足球场地的大小、球的物理形状、运动员触球使用的动作等。构成性规则规范着主体的行为,规范性规则规范着运动技术的标准。简而言之,竞赛规则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特殊的群体规范,是一种设计的游戏规则,它以技术规则为基础,以道德规则为指引,共同维持着运动竞赛中的秩序,保证着运动竞赛的顺利进行[3]。总而言之,竞赛规则是对体育竞赛规律的应用。竞赛规则应是体育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的逻辑规则,反映了体育竞赛的本身特征,因而,竞赛规则运行机制是不容忽视的。
体育竞赛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文化人类学对普遍文化系统的划分通常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人与社会的关系;三是人与自身心理的关系。李亦园教授根据这三层关系把文化界定为三个层次: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从体育竞赛背后存在着的那种人文理念和社会意识对社会主体的支配和约束来看,体育竞赛是一种制度文明。竞赛规则是体育竞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们知道现代西方竞技体育的产生是伴随着西方工业革命后社会制度文明化而产生的。所以,西方的一些制度文明与社会价值观也无不反映在这种竞争性的游戏活动之中。竞赛规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而产生的特定的文化活动方式。作为体育竞赛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约束参与主体行为的竞赛规则必然要产生与其存在的社会环境相适应的文化价值观念。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竞赛规则,是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两大支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制度文明,必然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价值支撑体系[4]。因此,竞赛规则文化的内容,应该包括竞赛理念、竞赛价值规则、竞赛的伦理道德观以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具体表现为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等等。
竞赛规则素来被称为竞赛场上的“法律”。它通过指引运动参与者的行为来维持竞赛秩序。在竞赛活动中,什么样的技术方法和行为方式是符合运动项目规律的应都以竞赛规则来判断。它为运动参与者提供了一定的模式、标准或方向,使运动员或其他参与者的行为“有法可依”,并按照规范性法规去调整自己的行为。这一点在难美性的运动项目中尤为突出,这些项目都注重发展难度动作和连接动作,并重视动作的艺术性,提倡创新。以竞技健美操为例,每四年进行修改的竞赛规则使得评分判断越来越精细化、具体化,评分也就日益客观、准确,运动员的技术和整个比赛的发展都会随之发生质的飞跃,更符合现代体育文明的要求。一方面,项目的发展促使竞赛规则随之进行修改,技术发展又会促进规则的更新;另一方面,规则的发展对技术的发展有指导作用,规则的修改进一步推动项目的发展。竞赛规则总是和体育竞赛紧密联系和相互影响的。任何体育竞赛的背后,总是存在着竞赛规则的制约。竞赛规则是体育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是人类文化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时的社会制度文明。
3 体育竞赛规则的文化意蕴
体育竞赛是人们理想中公平竞争的典范,体育竞赛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平、公开、公正”等社会诚信基准。这些原则体现在有一套完善的、不同于法律规则和社会规则的竞赛制度与规则。在体育竞赛相关的制度安排中,最为基础的是由各种竞赛规程和规则构成的规则制度系统,在基本的自然与技术活动层面维系着体育竞赛活动的运行[5]。普遍认为,体育竞赛中的竞争行为是各相关主体在参与体育竞赛活动过程中遵守规则和执行规则的行为。完善的竞赛规则是体育竞赛获得成功的重要标志,是运动员取得优异运动成绩的基本保证。很显然,对体育竞赛规则的理解大都是发生在对各相关主体行为规范的约束之上,并不能体现体育竞赛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的内在要求。因为,体育竞赛本身具有深刻的文化意义,绝不仅仅是一个运动竞技活动。而作为保证体育竞赛正常运行并展示体育文化与伦理思想的竞赛规则,是与体育竞赛的本性相一致的,它从制度层面更具体地反映了体育文化本身固有的、极其重要的文化旨趣。
3.1 竞赛规则映射着理性的社会价值理念
在体育文化发展的文明化过程中,体育竞赛规则的精细化、明晰化,对不同的比赛更有针对性,对比赛规则执行遵守的监控更为有效。并且,在这同一过程中,随着在比赛中高度的激烈对抗性与理性保护以避免两者之间平衡的建立,自我控制与自我约束也达到了新的高度。这不仅仅体现了一种文明的文化生活方式,而是一种鲜明的文化价值理念的展现,反映了人类对自身发展必然规律的价值认识,对社会发展的高度自觉意识。事实上,竞赛规则是人类对自身存在和发展的价值认识的延伸。依照人的天性,任何人都想无拘无束地行事,自由自在地生活,没有约束和限制。而人和动物的区别就是其社会性,现实的社会生活使人们不能按照一己之私为所欲为而不顾其后果,否则势必导致人类社会变成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人类历史发展中各个历史时期的人类战争以血的教训向我们揭示人性野蛮的魔咒是如何纠缠人类的理性精神。体育人类学家所认定的体育起源于战争的观点,也是从很多项目与军事斗争有着同根同源的关系中总结出来的。只有通过理性协商,制定一些必要的规则和章程,人人遵守按之办事,最终才能保障社会的有序化和文明化,实现每个人的利益和目的。从古希腊竞技比赛中,男性之间的赤身的竞争形式就可以看出一种裸的“平等、公开的元规则”。近代体育竞赛规则的完善已经内化在各个竞赛项目中,成为运动员自觉的自我约束,使他们的行为和感情都变得文明化了。竞赛规则的确立都是来自于人类对社会发展的途径、方向和结果的理性追求,是对人的存在与发展意义的理解,包含了对人的社会存在意义和发展的价值认识。
3.2 竞赛规则内蕴人的现代化
我们通常所说的现代化即“西方化”。它形成于18世纪启蒙运动,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认为,“现代化”是文明一元论或中心论,工业革命以后演变成西欧中心论。在社会学家看来,“现代化即理性化”。 马克斯•韦伯把现代化定义为理性化,其意思是:现代社会,是合乎科学地、合乎进化规律地、合乎逻辑地发展的。“到目前为止,即在没有更好的理论出现前,‘现代化即理性化’这个看法是可以接受的”。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人的现代化也即是人的理性化。在终极意义上,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实现人的价值与完善。竞赛规则作为人类文明创造的一种理性选择,在本质上内蕴人的现代化。
体育竞赛的竞技性自然包括了对身体暴力的容忍,这尤其表现在那些直接的身体对抗性项目之中。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体育竞赛对身体暴力使用和允许的习惯程度是不同的。以今天和古代的摔跤比赛为例。根据国际摔跤联合会规则的规定,在自由式摔跤中,勒颈、半勒、用力向双肩下握颈、动腿等都是犯规动作,另外还禁止拳打、脚踢或用头顶撞等动作。一场比赛不超过9分钟,分三个阶段,每阶段3分钟,中间分别有两次1分钟的休息时间,比赛有一个主裁判、三个裁判和一个计时员。即使有这些很严格的规则,许多人仍然认为自由式摔跤是不很文明、比较粗野的体育项目。在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会中也有这项在场地内进行的摔跤项目(角力),当时十分普及。这种比赛有一个裁判,但是没有计时员和时间的限制,比赛直到一方放弃才告结束。竞技者可用身体的任何一个部分进行角斗,他们手、脚、肘、膝、颈、头并用,斯巴达人甚至用脚进行角斗。摔跤选手可以允许彼此挖出对方的眼珠。不用说,在这种残忍的竞赛中,竞技者经常会受到骇人的伤害,丢掉性命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古代竞技运动的身体暴力程度较高,这绝非孤证,在拳击和其他同场对抗运动中还有遗留。现代体育竞赛通过一定的社会组织制定相关竞赛规则来形成对暴力冲动和手段的控制,我们自动地根据这些标准来衡量犯禁行为。这些标准在内化以后能够以多种方式形成抵御功能并强化我们抵御偏离理性的能力。当今世界体育竞赛中出现的兴奋剂、运动员资格、球场暴力、假球黑哨以及科技异化等困难和矛盾最终导致了双重的道德和良知的分裂[6]。在现代体育竞赛规则的调控、约束下,比赛既充满着激烈的对抗但又极力避免出现过激、伤害行为。对竞赛规则不断地进行部分修改和增加补充说明,目的就是鼓励进攻,激励进球,坚决制止暴力行为和非体育道德行为,使体育比赛更富有创造性并更加精彩、激烈。比赛规则的强制逐渐变成内在自觉的自我约束,他们自己、他们的行为和感情都慢慢变得更理性。这种由外在监控逐步走向内心自觉的“现代化”进程,是人类社会心理的理性净化[7]。
3.3 竞赛规则蕴含人的现实超越本性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是“更高、更快、更强”,它目的直指人类能力的终极极限。2009年8月博尔特在德国柏林田径世锦赛中打破了100米(9秒58)和200米(19秒19)世界记录,也就在同一个月的国际田联黄金联赛苏黎世站上,俄罗斯跳高女皇伊辛巴耶娃又一次把自己的记录提高了1厘米(5米06),这不禁使我们再一次地思考人类的极限在哪里?作为地球上唯一的实践主体,人在自己的主体性活动中不断改造自己所面临的客观世界,同时也在不断地改造着自身,从而使自己的本质不断地超越。体育竞赛是人类挑战自己,全面发展自己的一种感性的文化活动。随着参与主体的自主性逐渐增大,以及其适应的社会文明化程度的要求,就迫切需要一种与现实竞赛运动相适应的精神力量以使其能够自律。体育竞赛的实现就是要求有一套客观公正的、制度性的行为准则来作为评判标准。因为竞赛规则往往禁止参与主体使用一些高效的手段达到预定的目的。因此竞赛规则在制度上保证了人们对自身发展和完善的超越,并对未来可能达到的境界的一种积极追求。这样,竞赛规则意味着通过实践活动对现实存在的否定与批判,是对社会改造和人类自身发展与完善的深刻实践,它将把生活的发展、人类的生活与人类本质的实现与完善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竞赛规则是在促进体育竞赛发展的主体性活动中所确立的一个明确的选择,而不是毫无目的的纯粹自然或抽象的逻辑概念。体育竞赛允许兴奋和冲动,但同时又必须克制和收敛这种冲动,对这种冲动的克制和收敛就需要体育规则有张有弛、有利有节地进行调节。竞赛规则展现了现代体育竞赛对自身文明程度的不断超越,对比古希腊竞技运动和现代体育比赛中的体现的暴力程度,我们可以发现这些非常具体的文明进程。
事实上,竞赛规则的制定和修改都始终“以人为本”的,它要尽可能地满足作为主体的人对体育竞赛的需求,参照运动竞赛中的客观条件和客观规律,制定具有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竞赛规范。人是不断追求进步和全面自由发展的能动性的行为主体。人对自身的需求也反映在对竞赛的需求上面,在不断挑战自己和他人的过程中获得满足。按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说,人的需要是分层次的,满足是在不断地从低级的需要向高级需要实现的,首先是生理和安全的需要,再次是社交和尊重的需要,其次是自我实现的需要。竞赛规则的产生和修改也是在一定程度上是实现和满足着人们的不同需求。可见,从人的需要层次来说,制定和修改出相对合理性和目的性的竞赛规则就是行为主体对竞赛需求的满足,其实质就是人超越梦想、不满足现实的价值追求。
4 竞赛规则的文化拓展
4.1 公平竞争与创造的共生
现实的社会交往得以完成和实现的基础是参与主体的共同实践理性。首先这种理性具有社会性,它是为各相关主体所认同,符合大多数主体利益、需要的理性;其次就是实践性,它以主体的需要为基础,以主体间性为核心,是“以人为本”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共同实践理性体现在一个具体的共同标准,也即是建立在特定社会价值观、文化观社会观为基础的规则文明。规则文明是人对社会关系的创造及成果结晶,其公共性的具体内容是人对社会关系的建构、改善。现代竞赛规则就是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制度规则来规范体育竞赛活动正常运行的文明形态[8]。确定性的竞赛规则,保障参与主体及其所属团体的行为活动有确定性的预期,最大程度地避免不确定性和随意性。竞赛规则的主体性原则、利益原则、竞争原则等规则体现了丰富的以人为本的内涵,这与体育竞赛的内在要求相适应,也体现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最高境界。因此,在建构竞赛规则过程中,应注重竞赛规则与文化内涵的互相契合,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中鼓励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文化。
体育的最终价值是为了人的发展,如果把人的需要置之不理,一味地追求商业价值,为了胜利而不惜一切,滥用和兴奋剂,最终将是对人性的抹杀[9]。在竞赛规则的制约下,不断实现参与者之间关系的合理化、组织化、有序化。在古希腊甚至是中世纪以来的西方竞技体育的竞赛规则的产生、发展带有更多的自发性,但随着时间推移,自觉建构、完善各个项目的竞赛规则,成为体育竞赛发展从自在走向自为的重要内容。体育竞赛与社会发展一样是以规则建构、规则转换为核心的利益交往、意义交往与规则交往的良性互动。社会越发展,规则的重要性越突出,是否具有规则意识,能否自觉推动社会规则的完善与转换是衡量社会发展自觉程度的重要标准;自觉推动规则转换是人的能动性、创造性、社会发展自觉性的重要体现。
4.2 尊重共同的规范标准
体育竞赛规则促进和提高了竞技运动的发展水平,“公平竞争、公正竞赛”已成为当今世界竞技比赛的一个基本原则。无论是古老的拳击、转瞬间决出胜负的“飞人大战”,还是优雅的艺术体操,规则程序都非常完备和精细;从竞赛参与者来看,无论是运动员、裁判员,还是官员、志愿者,都有严格明确的规范要求,甚至现场观众也有必须遵守的“观众规则”;竞赛规则的有它明确的约束力,竞赛场上,没有绝对的权力和权威,要说有,那就是竞赛规则,裁判只是竞赛规则的化身,受托临场执行规则,而裁判员的执法也绝非随心所欲,更不允许亵渎规则,违背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同时,他们既要接受来自组委会、现场观众、新闻媒体等诸多方面的监督,也要接受裁判委员会本身的制约,一旦出现偏袒或不公,还要被追究责任,甚至受到处罚。而对运动员来说,不管你是无名小卒,还是耀眼的明星,都必须严守规则,如果违反则要毫无例外地受到处罚。以上种种,都让我们能够感受到规则的无上权威和力量。
运动竞赛规则是一种特殊的群体规范。竞赛规则是现代体育的有机部分,是体育文明的制度化产物。它与其他的社会规范和群体规范相比,其特殊之处在于,它适合的人群主要是指文明所说的参与者,竞赛规则是针对这些参与运动比赛的特殊人群而制定的规范标准。从竞赛规则的适用性来看,竞赛规则往往对运动竞赛的参与者行为进行规范性约束,在执行过程中,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具体性。那就是,它们一经制订出来,在类似的运动竞赛中,就有类似的竞赛规则。然而,根据比赛情况和参与者水平层次的差异,执行的标准也有可能会有所不同。
事实上,体育竞赛活动的参与主体是人,不管是运动员、教练员还是裁判员或者管理者都各有其权利和义务。他们参与竞赛活动的前提是平等的。作为主体的人参与竞赛活动必然有其身心的需要和对一定利益的追求,参与主体也希望通过竞赛活动实现自己的价值,而这一切行为方式都是在主体与主体之间在交往、竞争与合作中发生的。竞赛规则在起源上是主体在交往过程中的产物,同时竞赛规则又是主体间相互竞争、合作的交往前提。当行为主体参与现实的体育竞赛时,首要的行动就是适应已有的竞赛规则,或者不参与竞赛,想参与必须遵守规则。从价值论上来看,竞赛规则为社会群体规范树立了典范的作用。社会良性、有效地运作必须要社会成员遵守共同的社会规范标准。
4.3 和谐文化环境的生成
体育竞赛源于人类对和谐的追求。古希腊时代在“圣神休战月”举行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就是最好的例证,它通过和平来实现城邦之间的和谐。现代竞技运动,尤其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通过体育竞赛的方式把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的人们紧密地连接在一起。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之父顾拜旦先生恢复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目的是希望借助古希腊的文明来教育和培养青年,传播真诚、友谊、和平,建立理性和谐的社会。《奥林匹克》明确地将公平竞争列为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内容。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立的“以弘扬体育道德价值与功能,捍卫体育精神――公平竞争原则”为宗旨的公平竞争国际委员会,旨在抵制体育竞赛中泛滥的混乱和保留、强化公平竞争意识。现代奥林匹克会通过费厄泼赖(Fair Play)来教育青年,运动场上,人人平等,自由竞争,公平获胜。不允许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不允许投机取巧,只能心悦诚服地接受比赛结果,努力在新的竞赛中赶超。体育带来的竞争不是破坏性的竞争,而是友好的、和平的、团结的竞争。国际体育赛场成为一个国家升起国旗而不会招致其他国家反感的场所,也成为倡导人类心灵健康的精神祭坛。倡导公平竞争、遵纪守法,这是体育竞赛对促进社会和谐所做的贡献。
竞赛规则是体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公平竞争的基础。规则成为公平竞争精神的体现,规则也为裁判员进行裁决提供依据。规则的合理性、科学性、恒常性使规则具有了权威性,同时也使竞赛规则成为体育竞赛中“公平、公开、公正”的标志。在直接而剧烈的身体对抗和比赛中,运动员的身体、心理和道德得到良好的锻炼与培养,观众也得到感官上的娱乐享受和潜移默化的教育,而比赛始终离不开“公开、公平、公正”这一刚性的游戏原则。“公平竞争”的体育原则所倡导的正是建立和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体育竞赛规则。竞赛规则如同法律一样调整着参与主体间的相互关系,也潜移默化地培养着人们的规则意识。“公平竞争”作为体育竞赛的理想追求,只有通过规则的权威才能使所有参与主体达到本质意义上的公正,从而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体育在实现培养人的规则、规范意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10]。体育竞赛所倡导的广泛参与、交流、积极合作的大众精神和集体归宿感,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相一致。通过交流洽作,取长补短,寻求共同发展,弥补由于差异等原因造成的失衡,逐步达到共同参与、均衡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和谐社会目标。
5 结 论
竞赛规则是体育竞赛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公平竞争的基础。规则成为公平竞争精神的体现,竞赛规则是体育竞赛中“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标志。竞赛规则建构所应生成的以人为本文化环境,只有通过规则的权威才能使所有参与主体达到本质意义上的公正,从而维护参与主体间关系的和谐。这不仅是文化本质的必然追求与具体体现,而且对于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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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然而,对体育竞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世界各国各有差异,在我国则更有争议,而且在实践中受到传统体制、传统观念及现实法律本身的制约。中央电视台大约到1997年才开始在转播国内体育赛事时向举办者交纳转播费,而目前全国足球甲A联赛的转播权谈判,足协与央视尚未达成协议。此外,体育竞赛的某些项目,如花样滑冰、花样游泳等项目的表演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如何在转播权的权原及权属上进行明晰的界定,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体育运动本身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本文正是基于以上的背景,从电视转播权这一典型的、颇受争议的问题出发,探讨体育竞赛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并分析我国立法及现实法律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权原及解决途径
体育赛事由于其较强的自我封闭性和专业性,一般强调行业自律,并得到各国法律的认可。根据国际惯例,体育竞赛的电视转播权属于赛事主办者,包括新闻报道权、赛事画面集锦和赛事转播权。我国的体育竞赛转播一般由主办者和当地电视手进行,由当地电视台制作竞赛的节目,转让给其他购买电视转播权的电视台。在转让过程中,全国性的比赛,例如全国足球甲A联赛,是由中国足协牵头签约,然后将出售转播权所得利润分成给各个俱乐部和比赛地的有关单位。在外国,例如美国,由于其发达的电视网络,一般是由几大电视网来集中买断节目,再出售给各个电视台,实现制播分离,既节省了成本,又能提供较优质的服务。尽管这两种方式由于体育运动及电视业发展水平而有不同,但都面临相同的问题:体育竞赛的节目制作者、竞赛运动队以及队员、赛事主办者,谁才是转播权的真正享有者?转播权的性质是什么?
首先,我们必须理清转播权的性质,才能深入的探讨其他问题。在许多著作中,基于我国以前的著作权法,将转播权与播放权作为邻接权的一部分加以论述,其实是不正确的。《保护邻接权罗马公约》专门规定了广播组织权,即广播组织有权:(1)授权或禁止转播他们的广播节目;(2)授权或禁止录制他们的节目;(3)授权或禁止复制未经其同意而制作的他们的广播节目的录音录像;(4)授权或禁止向公民传播其电视节目,如果此类传播是在收门票的公共场所进行的。行使这种权利的条件由被要求保护的缔约国的国内法确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广播组织应享有权利禁止未经其许可而为的下列行为:将其广播以无线方式重播,将其广播固定,将已固定的内容复制,以及通过同样方法将其电视广播向公众传播。如果某些成员不授予广播组织上述权利,则应依照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本,使对有关广播之内容享有版权之人,有可能制止上述行为。有人认为我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了广播组织权,是不确切的。而真正明确地规定了广播组织权的则是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该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就明确将广播组织的版权(著作权)与邻接权区分开来。事实上,如果电视台自己制作节目进行播放,它首先享有节目(作品)的版权,其次才是广播组织权(邻接权)。体育竞赛的现场直播属广播组织权,而赛事画面集锦及专题节目,如果是电视台加工制作的,只要有独创性,就形成作品,其享有的是著作权而非广播组织权。因为邻接权无论是从权原、保护期限及保护程度方面都比著作权要小。因此,广播组织权是广播电台对非其制作的节目所享有的一种邻接权。转播权正属于这种邻接权,当然,它属于授权转播的权利人,而非转播者。
其次,在将电视转播权界定为邻接权的前提下,需要探讨的是其原始版权何在的问题,因为没有版权就没有邻接权。在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情况下,如果体育竞赛主办者授权电视节目制作者将竞赛场面制作成电视节目,若在剪辑等方面制作者进行了独创性劳动,则作者无疑应属节目制作者,而基于合同关系,可采用委托作品的形式使主办者成为版权主体,以获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可见,除表明制作者身份权外,主办者与节目的具体制作者可通过合同解决版权归属问题。
如果说通过合同的约定即可将赛事制作成的节目版权问题明确的话,那么仅仅其直播(发送信号而没有独创性)就可获得版权,其真正的表演者,即参赛运动员能否享有著作权?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众所周知,著作权(版权)是作者、其他主体及其合法继受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其关键之处是其权利基础——作品。显然,运动员的竞赛不属文学与科学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将作品的范围概括为:文学、科学与艺术领域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方式或形成如何。在其例举中并未提及体育竞赛活动。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类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而最后一项中,至今尚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体育竞赛表演的性质及权属问题。《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WPPT)第2条规定:表演者指演员、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文学作品的人。笔者认为,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所能受版权保护的应是其表演,即他们享有表演者权(当然若是独创的作品则享有表演权)。《保护邻接权公约》限定表演者权指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之人,但在该公约第9条中,又采用许可主义,间接地承认那些不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之人也是表演者,只不过要由各国国内法予以确定:任何缔约国均可根据国内法律和规章,将本公约提供的保护扩大到不是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的要求。据此,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将杂技艺术作品明确列举为表演者可以表演的作品,已将伯尔尼公约的作品范围扩大了。在此情况下,讨论运动员(包括体育竞赛节目的其他创作者)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
一些典型的运动竞赛表演项目,如花样游泳、花样滑冰、艺术体操等,都与杂技表演没有什么差别。它们具有以下特征:技能要求很高、难度大;具有深刻的思想性、高超的艺术性,是体育群体的智力成果的集中展示;具有极强观赏性;它同舞蹈一样可以有形再现。更何况,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将可固定性作为作品受保护的条件。因而,这些表演就其本身而言,受著作权法保护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而且,编排出来的融音乐、艺术动作于一体的艺术体操,实际上就是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但是,像举重、击剑、足球等程式性的竞赛,并没有特定的独特表演特征,而且风险性大,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可以不作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演。国际上之所以不将体育竞赛中运动员的表演列入知识产权法中表演者权的对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体育运动的自成一体性、专业性、竞技性,使运动员的表演可以通过工资、奖金等形式得到补偿,而通过电视转播权等形式可将投资一并收回;第2,体育竞赛就其宗旨而言是非商业性的,报酬权仅是其考虑的一项因素;第3,传统的体育道德观念并未认可体育竞赛的表演可以获得商业利益;第4,体育运动重视普及,这在现实中必然涉及重公益而牺牲一些私益的情况。例如,虽然欧洲联合广播公司出价甚低,但国际奥委会还是基于普及体育的宗旨拒绝分拆转让电视转播权而获取高额转播费,以便使广大观众能够支出少量费用即可观赏奥运会实况。最后,传统知识产权法的范畴也在发生变革,在体育竞赛与知识产权法之间除了经营性标记外,尚未有很强的结合。在这种背景下,基于体育运动的特殊性和知识产权法体系的相对封闭性,可以设想用单行法的形式将一些竞赛表演者的权利明确规定出来,以切实保护运动员及其他创作协助者的利益。这一构想还基于以下两点理由:第1,是否保护竞赛者的无形财产权是由各国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决定的,体育项目的普及性和受欢迎程度与之紧密相连。第2,日益发展的“阳光产业”——体育产业也需要以物质利益(更独立的物质利益而非劳务性的债权利益)来调动竞赛者的积极性。例如巴西法律就规定了对运动员比赛的产权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由此,在现实体制下,可以勾勒出我国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的一般权利框架。这种权利框架,以职业性体育竞赛(如全国足球甲A联赛)与一般性体育竞赛(如奥运会)的划分为基础。首先谈职业性体育竞赛。运动员(包括其他协助者)享有表演者权,在将其表演让渡给俱乐部(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对其可独立使用的表演节目享有著作权。运动员与俱乐部(或其他组织)之间除了合同约定的雇用关系外,其独立的财产权受到保护。体育比赛的主办者享有竞赛电视转播权,然后通过合同关系与各参赛主体约定转播权转让费用的分成,并通过合同关系与电视节目制作者约定委托作品的版权事宜,而电视台则在转播时支付转播费。电视机构在转播时以独占许可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也由合同予以约定。由此,就在合同的体系内划清了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妨碍体育竞赛的转播和各方的收益。同时,基于体育运动的自律性,还可对运动员及其他相关者约定其权利义务,以免妨碍运动的普及。这样,就在自治性与法律性之间将体育竞赛转播权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就一般性体育竞赛而言,虽然参赛队或参赛个人不采用职业俱乐部的形式,但可比照职业联赛来规范各方权利义务。
2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转让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以内容划分,主要有三类:新闻报道权、赛事画面集锦使用权和赛事转播权。从播出范围来看,可分为全国性转播权和地方性转播权。从转播方式来分,可分为无线频道转播权、有线频道转播权、卫视频道转播权以及互联网电视转播权。一般而言,在新闻节目中使用赛事信号不得超过3min,且播出间隔不得少于6h,在节目中使用赛事信号权超过3min就需购买赛事画面集锦权,要转播整场比赛则需购买赛事转播权。只有购买了相应范围和内容的转播权的电视机构,才能获得赛事采访权和公用信号使用权。转让可以单独转让,也可一揽子转让,可采用独占许可转播,也可采用一般许可转播,这需要通过合同明晰,并报有关部门批准。这些并没有什么争议,而关键性的问题在于:如何进行转让?如何协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
现实操作中,主办单位享有转播权的财产权利,在具体转让中多采取集中转让方式进行。以全国足球甲A联赛为例,它由中国足协统一与各电视台进行转播权转让的谈判,收益与各俱乐部分成。集中转让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有2:第1,节省成本,提高谈判地位与讨价还价的能力,而且可以协调各俱乐部之间的关系;第2,尽量缩小各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分化”,减少由于财产的差距而影响竞赛水平的因素。但是,足协本身的地位尚未廓清,实际是一种行业自律组织又是管理机构,这种双重身份使其难以在进行电视转播权的收益分配上真正代表俱乐部的利益。现实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目前,各足球俱乐部的投资者每年大约要在球队上投入2000~3000万元,而收入远未能补偿投资。因此,甲A球队冠名权频频易主。另一方面,中国足协帐面上渐渐积聚起几千万元的赢利,而在对出售电视转播权的收入分配上,并没有与各俱乐部进行平等的协商。因此,尽管体育产业是阳光产业,但在缺乏产业的成熟运营机制、政企不分的前提下,电视转播权难以按其市场价值来转让,同时,甲A联赛质量难以大幅度提高。这种漠视真正的投资者与表演者利益的做法,势必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各俱乐部也在学习外国经验的基础上试图组建NBA那样的联合公司,以实现商业运营与体育竞技的良性循环,在电视转播、广告、相关产业的带动方面形成产业链,以便进行企业化的转播权运营机制。这种做法值得提倡,而且在时下人们对足协两块牌了一班人马进行质疑的大环境下,实现以参赛者为主体的产权运营机制,将是中国未来体育竞赛运营的当然选择。这种情况下,若足协集中签约,则是一种信托关系,即各俱乐部通过信托合同委托足协集中与各电视机构签约,足协根据与俱乐部之间的协议来分配收益,并不得违背信托合同。同时,基于体育运动的自治性和独特性,各俱乐部必须委托足协集中签约,而不能私自签约。这样,就将足协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行业自律职能区分开来,足协就可在职权明晰的基础上正确地履行职责。同理,其他各类活动也可比照这种法律关系进行操作,而这种做法,又有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作为依据,显然是一条合理合法的选择。
体育竞赛首先是一项公益事业,但也包含着私人利益、局部利益。因此,要协调好各方利益,才能推动体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我国目前体育电视转播权价格普遍较低,而且央视在与各竞赛主办者的谈判中压价现象严重。这除了竞赛本身的水平外,还与整个体育及媒体运作与管理机制有很大关系。一两家电视台形成了强势媒体,占据垄断地位,势必在谈判中占据主动地位,从而变相压价。例如,中央电视台转播甲A联赛的各种广告收入及赞助收入上亿元,而受让转播权支出费用仅几百万元,还在2002年甲A联赛转播权上不肯让步,要求压价,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体育比赛电视报道和转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赋予央视在国际体育比赛、奥运会、城运会及全国性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购买与谈判上独断地位,更增强了央视在转播权问题上的主动地位,不利于其他电视机构的竞争和体育赛事转播与体育运动的推广。在广播电视机构不准民间资本及外资进入的今天,这势必成为制约体育产业良性发展的一大制度。因此,在电视业引入商业竞争、制播分离的形势下,引入地方电视台与央视的竞争机制,才能有利于良性竞争环境的实现。在确保央视在新闻及时事宣传中“喉舌”作用的同时,必须将文娱节目引入公平竞争,才能正确协调各个电视机构的关系,更好地普及体育运动。另一方面,在体育竞赛产业运营中,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开发,将转播权、门票收入、赞助、广告收入等各方面结合起来,特别是将广告与赞助及转播权结合起来,打造规模效应,引入外资和民间投资,才能将竞赛的运营做活、做好,也使体育在带动相关产业和丰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真正起主导性作用。
3结论
目前,全球体育产业产生的价值每年已超过4500亿美元,体育产业成为了“阳光产业”,体育竞赛在保持其非商业目的和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方面起重要作用的同时,在商业的推动下得到了更迅速的普及和发展,而电视则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在加入WTO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和争取到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的背景下,推进体育竞赛的法制化已迫在眉睫。本文仅从知识产权角度论述了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的一些基本问题,限于篇幅,对行政管理体制、国际交往中的国际私法问题则很少涉及。总结全文,笔者的结论是:
(1)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是一种广播组织权,属于著作权(广义)中的邻接权,它属于赛事主办者,但并不排斥某些项目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对其表演所享有的表演者权,即一种著作邻接权;
(2)体育竞赛(特别是俱乐部形式的竞赛)在专业体育组织与参赛主体之间分配电视转播权时是一种信托关系,参赛主体才是委托人,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信托合同约定,但受体育竞技纪律的规制;
(3)发展电视业的竞争与体育产业的多极化参与是普及体育运动的根本大计,行政机关与自治团体分开,创造自由宽松的竞技环境和商业环境是现代体育与传媒优势互补、协调合作的现实出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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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关键词:体育赛事 高校 校际发展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5)06—0061—03
作者简介:曹萌萌(1992~),女,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
1 前言
体育赛事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受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体育赛事的内容、形式、功能以及赛事运作方式等方面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从形式上看,体育赛事最早起源于祭祀活动。
古代奥运会的产生是体育赛事起源的一个重要标志, 它的产生与希腊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希腊诗人荷马在公元前8 世纪的文学作品《伊利亚特》史诗中曾说到, 阿奇里斯为了纪念在特洛伊战争中死亡的朋友巴托勒,特别举行了一场体育竞赛,这是有关体育赛事最早的记载。
高校体育赛事是随着体育产业化和市场化而出现的一个全新概念,是在高校体育竞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今的高校体育赛事已经超越了原有高校体育竞赛的范畴, 其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体育竞赛”的概念也被打破。高校体育赛事的提法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高校体育竞赛的新变化, 所谓高校体育赛事就是指在高等学校内部或高等学校之间, 在企业赞助和媒体介入的情况下,以高校体育竞赛为形式,运动项目为内容,健身娱乐为目的,迎合高校大学生和赞助企业的双重需要,对高校的校园体育文化环境、高校体育经济以及赞助方企业经济等领域产生冲击影响的活动。
虽然各高校内存在有一定规模形式的体育赛事, 但是在同属一个地区的高校间却缺乏有影响力有规模的校际体育赛事的交流,通过了解发现,昌北地区高校校际的体育赛事的举办一般是由学生体育社团组织的单项体育比赛形式和单一的体育项目的比赛形式, 几乎没有由行政单位组织举办的大型比赛或者综合性比赛,这就使得各高校校际体育赛事有所空缺。本文就南昌市昌北地区各高校的体育赛事发展状况以及如何加强各高校间校际体育赛事的发展做出自己的研究分析和思考。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以昌北地区高校中的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举办的体育赛事为研究对象。
2.2 研究方法
2.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知网、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华东交通大学图书馆等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查阅昌北地区各高校的官方网站,并重点阅读了国内有影响的体育类期刊、学报及相关的体育理论书籍,为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2.2.2 访谈法
根据研究需要,深入到各高校体育学院中,并与学院领导进行重点的交流,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同时对学校体育赛事的组织者进行了解和访问。
2.2.3 逻辑分析法
结合文献资料, 对访谈中得到的信息进行归纳和整理并作出逻辑分析,得出论文结论。
3 现状及其思考
3.1 昌北地区高校体育赛事的现状
3.1.1 近三年昌北地区高校校内体育赛事开展情况
近三年, 昌北地区这三所高校的校内体育赛事基本的是以校运动会为主体,以网球、足球、篮球、羽毛球、健美操等体育项目为基础, 结合一些趣味性或者有代表性的学院友谊赛的形式存在的。
3.1.2 近三年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的交流情况
近三年昌北地区高校校际唯一的体育赛事就是大学生篮球赛CUBA 江西赛会选拔赛,交流次数少之又少。
从表1中的数据看来近三年来昌北地区三所高校校内体育赛事举办次数都在逐年的增加, 其中江西财经大学体育赛事开展最少,依次是江西农业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校内体育赛事相对较多。而表2 的高校校际之间的比赛就少之又少, 基本为零,2014 年度的校际赛事有所突破,由此看来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的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3.2 拓展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的必要性
3.2.1高校间校际比赛的空缺
虽然各高校内存在有一定规模形式的体育赛事, 但是同属一个地区的高校间却缺乏有影响力有规模的校际体育赛事的交流,通过访谈调查发现,昌北地区高校校际的体育赛事的举办一般是由学生体育社团组织的单项体育比赛形式和学生团队间自发组织的体育比赛形式, 几乎没有由行政单位组织举办的大型比赛或者综合性比赛,这就使得高校校际体育赛事有所空缺。
3.2.2各高校间进行校际体育赛事的意义
首先是对校际体育赛事对学校的意义, 因为高校体育竞赛是一种在特定文化氛围里进行的文化传播。它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校园为空间,体现了一种校园精神、校园文化。为了强化这种体育文化,可以把体育竞赛办成体育文化节的形式。在此期间,除举行各种体育竞赛外,还可通过体育知识竞赛、辩论赛、体育主题演讲比赛、体育展览等形式进一步激发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强化体育意识,确立终身体育观念。
而且在校际体育比赛期间, 通过各种体育竞赛和体育知识讲座等形式的活动,也可以让学生自己设计一些简单易行、趣味性强、健身价值高的运动项目作为比赛项目,对贯彻全民健康计划,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和完成学校体育任务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也极大地丰富了大学校园文化生活。
校际体育赛事的举办,为高校之间、高校与外界的体育文化交流提供了展示平台, 不但可以将本校原有的独具特色的体育文化展现给外界,提高学校的知名度,还可以将外界先进的体育管理理念和体育文化特色进行吸收, 丰富高校体育文化建设的内容和理念,实现高校体育文化的多样化发展,对整个体育文化也具有一定意义。
再次,是校际体育赛事对师生的意义。通过承办校际体育赛事,不但可以培养师生的集体荣誉感,提高师生和校外周边地区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还可以加强校际同学之间,教师之间的体育技术交流和体育文化交流。
高校间进行校际体育赛事对学校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师生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对传播体育文化更是作用巨大,校际赛事已有其特有的发展态势。
3.3 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的运作模式
3.3.1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的组织领导
要组织学校校际体育赛事, 首先要有带头的领导班子对校际体育赛事的举办进行系统的构思, 就是指体育赛事主办主体通过行使管理职能对赛事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技术等进行合理的使用和分配,注重体育赛事的管理层次及顺序,在赛事运作过程中组织领导者行使着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职能。就目前昌北地区高校体育赛事的发展状况来看, 要进行校际之间的交流性的体育赛事, 可以参考其它地区组织相似的地区性校际体育赛事的联盟组织, 并且实行组织领导团体在各高校间轮流执行的政策,使每个高校都有机会参与组织和领导,从而也可以减轻各个高校举办赛事的负担。
3.3.2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的经费来源
通过访谈, 了解到目前高校的体育赛事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自筹、赞助两个来源。
自筹是由于当前部分高校体育赛事规模偏小, 且参与者均是各个体育运动项目的爱好者,他们没有专项的赛事经费拨款,基本上只能依靠自给自足来保证赛事的正常举办, 自筹就是部分高校体育赛事的主要经费来源途径。
而体育赛事作为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涉及的关联主体众多, 体育赛事的魅力和光彩都离不开庞大的资金支持和社会多元化的参与。因此赛事赞助商活跃于赛事的台前与幕后,不仅成为体育赛事的坚实保障,还是赛事文化的传播者,在体育赛事的发展过程中体育赞助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不仅成为体育赛事发展的支柱之一, 更成为现代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手段。体育赞助正日益成为企业促进发展和获得消费者认同的工具之一。
在高校体育赛事具有一定规模时, 活跃的商业组织份子就为高校体育赛事提供了体育经费, 赞助就为体育赛事这项事业提供了帮助,体育赛事的赞助是双向发展的,赞助帮助了体育赛事的举办, 同时体育赛事也为赞助商的某项商业目的做了变相的商业广告,可是就在这个双赢的项目里,赞助也不是在每个高校体育赛事都能有的, 对于目前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来说,赞助还是处于不成熟不稳定状态,能有商业赞助的高校体育赛事只是凤毛麟角,如果达不到商业宣传的目的,商业组织者是不会对其赞助的。
综上所述, 目前昌北地区高校体育赛事的赞助和自筹这两项经费来源都属于不稳定经费途径, 显然不能满足日后高校体育赛事的开展举行, 我们可以设想成立一项专属于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的经费基金, 这样一来就可以保证校际赛事经费资金的稳定性和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的可持续发展了。
3.3.3 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的资源优势互补
单一的进行高校校际之间体育赛事是不能将昌北地区的高校校际体育赛事形成一定的组织联盟的, 要将这一地区的体育赛事发展起来,各高校间就需要相互带动起来,譬如华东交通大学的CUBA 篮球水平、高水平网球,江西财经大学的高水平网球训练队, 江西农业大学的乒乓球项目等等都属于各高校的优势项目,如果可以举办这些项目的校际体育赛事进行汇总、交流、学习, 便可以将各自的优势项目带动其他高校的项目一同发展起来, 所以优势资源的互补发展也许能够将昌北地区校际体育赛事的举办水准得到进一步提升。
3.3.4 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组织实施方式
几所高校分布于昌北地区, 使得昌北地区成为一个高校汇聚之地,也无疑是一个高校群体社区。在这种高校聚拢性高度集中的的地区,地域性优势就为举办校际的体育赛事提供了便利,资源的共享便是其中之一。况且从经典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分析框架去看, 再也没有比高校群体社区更适合成立高校合作校际体育赛事举办组织, 并且可以结合昌北地区各高校的体育项目特色开展比赛,让各高校体育学院之间、学校体育社团之间、甚至教职工之间都参与进来, 成立一个本地区专门化的校际赛事组织,对年度校际体育赛事做出详细的计划规程,比如赛事承办方的轮流制等,这样校际体育赛事就能逐步实施发展了。
3.3.5 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品牌打造
体育运动在我们的高校中,深受广大师生的喜爱,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 每年昌北地区高校体育赛事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就目前情况看,各高校的多数体育赛事已经对校园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他们的体育观念、体育道德、体育精神、体育风尚等体育文化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改变。如果可以让一些项目的校际体育赛事深入昌北地区各高校的校园之中,对本地区更多的师生激起更高的热情使其参与其中, 甚至吸引其他地区的人群观看, 这无形中就将扩大校际赛事的规模和影响力了。例如在昌北地区高校组织一场大型的校际趣味运动会,将一些与潮流元素结合的体育项目规划进来, 做出具有昌北高校特色的品牌趣味运动赛事,经过逐步的组织实施发展,这一项昌北高校校际体育赛事也许将可以成为人尽皆知的体育文化品牌。
4 小结
基于对昌北地区高校校际体育赛事发展的思考, 提出要实践好高校间校际体育赛事的运作,首先,组织领导是前提,有带头人的组织计划领导才能有逐步实行下去的能力。其次,项目经费是关键,要运作一个有一定规模的高校校际之间的体育赛事,不管是赞助还是自筹都是目前的主要形式, 而基金的成立无疑是最稳定的经费来源。最后,实现各高校体育资源优势互补是策略,以高校带动高校,把各高校的优势项目发动起来,更可以带动整个昌北地区高校体育运动水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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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Abstract: Through the methods of survey and documentation study, we know the fact that American Universities have achieved a lot through their sports marketing communication. That is, American university sports competition has not only enriched the construction of campus culture, but also raised a huge amount of money for their sports facilities. More importantly, the athletic competition of American universities becomes an important means of brand promotion――sports competition helps improve the universities’ popularity and reputation, and thus provide a strong support to their yearly enrollment. An in-depth research on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sports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 motivates us college & universities educators consider a temporary issue: whether we can identify a strategy of sports development in China′s universities according to the “American Model” and truly make the college sports become the base of China’s sports talent? If the proposition is valuable, can it simultaneously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carrying forward the campus culture and brand building program? This essay aims to answer these very questions.
Key words: American;University;Sports;Marketing;Communications
美国大学一向非常重视校级之间的体育竞赛。球队既关系到一所大学的荣誉,也是吸引生源的重要因素之一。往往越是有名的大学,对自己球队的重视程度和资金投入越高。美国大学对体育竞赛的重视,是与大学体育竞赛良好的传播效果分不开的。NCAA篮球最后的四强战(FINAL FOUR)比NBA总决赛更加红火热闹。因此,体育竞赛成为美国大学进行品牌传播的重要手段。如今我国大学不断扩招,使中国成了世界大学生人口最多的国家,但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大学体育市场,其市场开发状况却不尽人意,大学体育传播对于大学品牌塑造的重要作用远未体现。对美国大学体育传播进行深入研究,对于促进我国大学体育运动发展以及大学品牌建设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1 美国大学体育竞赛组织机制简述
NCAA(美国大学体育联盟),全名National Committee Association America。它是由全美国千百所大专院校所参与结盟的一个协会。其前身创建于1906年3月,当时的名称叫“美国校际体育协会”。现如今,NCAA已经发展为联合1281个大学以及项目协会的全国性庞大组织,影响力遍及美国。它的建立彻底奠定了美国业余体育的基石,美国体育名将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从大学生体育体系中成长起来的。NCAA总部设于印地安纳波里斯,其主管学校以四年制大学为主。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或二年制专科学院(Junior College) 由NJCAA(National Junior College Athletic Association)主管,四年制小型学院(Small College)则由NAIA(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tercollegiate Athletics)主管。
NCAA的会员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叫Division I, II 和 III,其中一、二级的学校可以发放体育奖学金,三级学校则不能发放体育奖学金。相应的,各种比赛也分为三个级。一般所谓的NCAA,通常都是指第一区实力较强的300多所院校,如我们平常说的NCAA篮球,就是指美国第一区大学篮球赛而言。NCAA第一级(Division I)辖下300多所大学又各自组成不同的联盟(Conference),共有30个联盟左右,再加上几所未结盟学校 (Independents)。联盟的组成大部分都以地域性为主要区分标志,如太平洋十校联盟(Pacific10)大都位在西海岸,大西洋海岸联盟(Atlantic Coast)的9校都位于东南海岸,顾名思义,中西部校际联盟 (Midwest Collegiate)由几所中西部学校组成。每个联盟各自组成委员会,安排赛程、场地及各种事宜,联盟的成员也偶有变化,进进出出。这种现象在近年来渐成风气,实力不错的小学校都希望加入竞争力较强的联盟,以争取更多的转播费和吸引更好的球员。比较著名的联盟有大东联盟(Big East)、大西洋海岸联盟(ACC)、十大联盟 (Big 10)、12大联盟(Big 12),东南联盟(SEC)和太平洋十校(Pac 10)等。
2 美国大学体育赛事财务状况
美国的很多大学校长之所以青睐自己的球队,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体育是大学稳定的收益来源(见表1)。NCAA签订了天文数字的超级合同,随后按照一份异常复杂的分配公式,将美元分配给各个积极参与美国大学生体育赛事的大学和学院(见表2)。这种市场价值的转换成功地保障了美国体育基础的坚实持久发展, NCAA在分配巨额收入的时候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规定,要求大学至少要全面开展14个项目才能有资格分得奖金,否则就要大打折扣,这也督促大学均衡发展各个项目,以避免“偏项”。美国大学联赛财务状况非常好,整个联赛和高校体育竞赛部门运作处于一种良性循环中。
3 美国大学体育赛事传播概况
3.1 大众传媒对美国大学体育竞赛报道情况
NCAA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是电视转播权销售收入。以篮球为例,NCAA至今仍保持着美国篮球史上电视收视率和上座人数两项最高记录。电视台如ESPN等全天跟踪放送各分区决赛及特别报道,收视率总是居高不下。除此外最好的例子,便是在一九九三年,曾任阿肯色州州长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当年的最后四强赛时公开表态支持阿肯色大学,冠军赛甚至还亲临现场观战。这种特殊现象,反映了美国人特有的精神文化和讲究地缘的传统,堪称美国文化的又一面镜子。根据统计,在1996-97学年起的5个年度里,除了1998-9年电视转播权利金占当学年总收入的61.6%外,另外四学年均超过77%。像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olumbia Broadcasting System)和NCAA签下电视转播(含网络)合约为11年60亿美元,CBS2003年要付给NCAA电视转播权利金为3.64亿美元,到2013年则为7.64亿美元(逐年递增);其中2002年NCAA从转播权利金中,分给第一级320所学校共1亿8700万美元,平均每所学校约58.5万美元;2003年则每一所学校在锦标赛赢一场,平均可分到13万美元。
3.2 CBS转播的体育赛事情况
2001年NCAA联盟和CBS(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签下一笔巨额电视转播合同:CBS用创纪录的62亿美元,买下从2003年起的11年间转播NCAA美国大学生联赛权力。这个合同相当于CBS每年要花费5.46亿美元购买NCAA的电视转播权,这比CBS和NCAA此前执行的7年合同中的每年金额高出两倍还多。这个天价是几家电视网络互相竞争的结果,CBS是在击败了有迪斯尼公司背景的ABC、ESPN和FOX电视网之后才得到的这个11年长约。CBS的新合同权利包括电视实况、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直播,以及国际互联网、电台和其他场合的播出和使用权利。CBS还历史上第一次将“三月疯狂”的视频送上了苹果手机上,只要在itunes上花4.99美元就可以看到流畅的比赛集锦画面,这让广告主非常满意,因为CBS又为他们开拓了一个崭新的传播平台。通过这个合同,CBS取得了包括NCAA男子篮球在内的共66项锦标赛的转播权(见表3)。
3.3 ESPN转播的体育赛事
11个赛季,CBS要向NCAA支付近60亿美元的报道权费用,CBS这份“疯狂合同”逼着ABC/ESPN只得破釜沉舟竞得了 NCAA的橄榄球赛事版权。目前,ESPN拥有NCAA联赛共22项赛事转播权。(见表4)
4 美国大学体育竞赛营销传播的成功经验
4.1 体育竞赛成为学校和校友之间联系的纽带
美国人对NCAA的狂热很大程度来自自身的大学情结。64强锦标赛几乎涵盖了美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大学,各自都是美国主力消费人群的母校。球迷一般为在校学生、毕业生及其亲友,也有因地缘关系入迷的。体育竞赛和训练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友(个人)、公司、团体、社会资助和赞助及电视转播、广告、门票、纪念品等的收入,来支付教练员的工资、运动员的奖学金和联赛的所有费用及平时训练的消耗。大部分的资金是来源于校友和社会团体的资助。学校的直接收入有巨额电视转播费和票房收入以及纪念品销售;间接的有因知名度提高而生源扩大。美国是个大学教育非常普及的移民国度,许多美国人的青春岁月都是在大学中度过,在大学里他们完成从少年到成人的蜕变,可以说,大学是除家庭外最能让人产生归属感的地方。由于NCAA历史悠久,许多人早在大学期间就一直为本校球队加油助威,而成年之后,每年花上几百美元买张球票,开车奔回大学,边喝啤酒边为母校加油,已经成为他们每年一次的例行怀旧功课。这一点,很类似于英国各级别联赛中支持当地球队的忠实球迷。对观众,NCAA比赛是一场融合了怀旧、悬念、刺激的大舞会;对球员,它是一段包含勇气、智谋、情谊的奋斗历程。正是有了体育竞赛这一纽带,校友和学校之间的情感就有了一个最好的载体,为自己母校的运动队献上一份爱成为众多校友的选择。
4.2 保证参赛运动员的纯洁性
要让NCAA重新赢得美国公众的真正尊重,让每一个在大学生赛场上拼搏竞技的运动员首先要扮演好自己最根本的角色――大学生,为此NCAA执委会历史性地通过实施了《学位改进报告》,进一步敦促大学生运动员认真完成学业,细致的惩戒条款让那些只把大学当成是职业体育跳板的年轻人老老实实地回到了课堂之中,学校也不再纵容运动员只是作为学校荣誉和财富的创造者。美国大学体育联合会特别强调:不允许把运动员视为获利的工具,必须保证运动员的学业,保证运动员的身心健康。运动员的毕业率必须与全校学生毕业率一致;运动员的学习统一由学校的学业管理部门来管理,与体育管理部门无关;运动员的课程选择权由专职指导教师负责,运动员必须选修有关写作、辩论、数学、艺术等课程。美国实行的是真正的学分制,较多的运动员采用延长学习年限来缓解学习与训练的矛盾,学校没有降低学业标准和要求,运动员的毕业率大约为60%左右,大致与普通大学生毕业率相当。
这种在学术管理上的严格,保证了学生运动员不致沦为不学无术的“运动机器”,NCAA的大多数运动员都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4.3 防止赛事过度商业化
尽管NCAA赛事创造了巨额的收入,但球员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挣钱的,只有奖学金。NCAA的球队一般有10名球员的名额可以从学校领到奖学金――也就是免除学费的待遇,而这10个名额则是由主教练来决定的。尽管这一点受到了一些专家的非议,认为学生运动员遭到了剥削。如有专家指出:俄亥俄州立大学每年能通过门票、电视转播权、特许权、停车费、标志销售等赚到差不多一亿一千万美元,但每名队员却仅得到二万九千五百美元的奖学金。但这一条规则实际上维护了该项运动的业余性,让NCAA和职业赛事区分开来。此外,NCAA对大学的篮球队,有着严格的训练时间规定:只能在季赛前的6周中进行整体(全队)训练;并且每周不能超过10小时!这就要求在主教练领导下的教练组,必须利用有限的时间,非常严格、紧凑安排训练计划和内容。在假期之间是不能训练的,如果要训练,教练员所指导队员的人数不能超过4人;所以在假期训练主要是练习个人技术或是2-3人的小配合。其规定的目的是学生还要有充足的时间去学习。并且,有专门的老师来检查运动员的学习和完成情况,如果运动员没有完成规定的课程,他将不能参加联赛。NCAA只有和职业赛事保持一定的差异化竞争,它的独特魅力才能显现。
4.4 维护竞争力平衡的机制
NCAA采取了电视转播权整体销售、统一分配的经营模式,保证了各学校之间经济收入差距不大。此外,NCAA的会员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叫Division I, II 和 III,其中一、二级的学校可以发放体育奖学金,三级学校则不能发放体育奖学金。相应的,各种比赛也分为三个等级。同一级别的比赛在招生政策、奖学金发放以及训练时间上保持统一标准,有力地保证了同级会员之间运动实力的均衡性。此外,为了避免大学之间在招生方面产生恶性竞争,NCAA规定了运动员奖学金的标准是统一的,也就遏制了有经济实力的大学在招生方面的优势。和NBA比较起来,NCAA的流动率更大,因为每年都有球员毕业、提早毕业,或转学、甚至被退学等等,实力很不容易维持。所以每年各校的实力消长都会有变化, 每年都带给球迷们又新鲜、又刺激的感受与期待。
在赛制上,NCAA也充分考虑到竞争力平衡的因素。以篮球为例,NCAA锦标赛采用最简单也最残忍的单败淘汰制,输了一场就得回家,所以第一轮打完有三十二队晋级,等到第二轮结束就只剩十六队了,如此类推,淘汰速度之快非常吓人。因此三月份的淘汰赛也被称为March Madness――疯狂三月。从揭幕战到最后的决赛日,只有短短的二十天时间。全美国最优秀的大学篮球运动员全部聚集于此,在二十天里用最惨烈的方式去争夺最后的胜利。6轮比赛即可决出冠军――就是那支整个三月到四月初都保持全胜的球队。因此NCAA黑马奔腾、冷门迭爆的情况比比皆是,残酷是残酷,但这正是其刺激之处。紧张刺激的赛制导致冷门迭爆,最大限度上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
4.5 利用赛事募集大学体育设施建设资金
大学体育赛事不仅为学校奉献了精彩的赛事,而且为大学募集了巨额的建设基金。据了解,大学校际竞赛使用场地设施根本不需要大学投入建设资金,大部分的体育设施都由校友捐赠或校际体育竞赛管理部门筹集资金建设。大学不仅不需要大笔投入体育设施建设资金,而且可以享受体育竞赛带来的优良体育设施,这也是各个大学不遗余力发展大学校际体育竞赛的重要原因。
5 结束语
美国的高等教育发达,大学生群体人数众多,主力消费人群基本上都拥有自己的大学母校,因此NCAA的比赛深深地根植于美国公众之中。美国大学对体育竞赛的重视,是与大学体育竞赛良好的传播效果分不开的。美国大学体育竞赛不仅带动了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为大学体育设施建设募集了巨额资金。更重要的是,体育竞赛成为美国大学进行品牌传播的重要手段,体育竞赛提高了大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如今我国成了世界大学生人口最多的国家,但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大学体育市场,其市场开发状况却不尽人意,大学体育传播对于大学品牌塑造的重要作用远未体现。对美国大学体育营销传播进行深入研究,找出促进我国大学体育运动发展的针对性策略,使高校体育真正成为体育后备人才库,并在高校校园文化和品牌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是高校教育工作者应该思考的时代课题。
参考文献:
[1] 池建. 美国大学竞技体育管理体系的研究[D]. 北京体育大学,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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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欣赏内容
(一)体育欣赏前准备心理活动过程
欣赏活动的发生与审美效应的生成,取决于主客体“视野的融合”。在体育欣赏活动开始前的准备心理活动中,主体总是有意无意地去猜测,谁胜谁负,这都是自我需要引发的探索心理作用,正是体育比赛的不可预见性魅力永远吸引着人去欣赏。这说明在体育欣赏前的准备心理活动中,欣赏主体就开始选择,形成接受趋势和倾向,对体育欣赏的期待,使主体开始对具体的体育文化、精神、内涵产生注意。
(二)城市建筑风格和体育场馆、运动员个性的欣赏
体育场馆建筑是一个时代、一个国家文化和艺术的象征,是一个国家的经济、科学技术和传统文化的结晶;在世界体坛,有个性的运动员并不罕见,而且有个性的运动员才更有魅力。足球场上小贝的酷,小罗的刁,胖罗的懒;篮球场上,格里芬的狂,邓肯的稳,霍华德的爆,科比的准,韦德的快,詹姆斯的狠,这种个性与他们所承担的责任是相得益彰的,不仅成为了彰显个人魅力的舞台,同时也留下了一段段体坛佳话。
(三)体育影视、体育竞赛、体育艺术的欣赏
当代科技社会,广播电视、网络、通讯卫星为欣赏体育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途径,网络视频又可供重复性欣赏,极大的满足人们欣赏需求;体育竞赛则按一定的竞赛规程进行的体育运动。欣赏体育竞赛能增进知识,开阔视野。运动员的拼搏精神和实力,还能反应出这个地区的文化、道德、经济等;运动是一门艺术,艺术也是一种美。体育的建筑、场馆,运动员的个性、服饰、体育舞蹈、健美操、瑜伽等都是体育欣赏的艺术品。
二、体育欣赏方法
(一)了解到体育的功能
体育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多功能多目标的系统。体育的功能主要包括:促进个体社会化功能、社会情感功能、教育功能、教育功能、政治功能、健身功能、娱乐功能、经济功能等等。
(二)欣赏体育的过程和特征
体育比赛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体育比赛具有内容的丰富多样性、高度的艺术性、激烈的竞争性、严格的统一性。只有了解了比赛的规则及特点才能体会比赛的乐趣。从多角度欣赏运动员的拼搏精神,顽强毅力,关键时刻沉着冷静的态度,体育比赛中比的是风格、水平,比智慧,比精神,这是竞技体育最吸引观众的原因。
(三)充分了解比赛规则及其演变
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规则,其内容包括裁判员的职责、运动员的行为准则、比赛的组织方法、成绩的评定以及场地器材的规格和规定等。如在F1大赛上,你会发现自己消失,完全融入到一个人声鼎沸的人车世界。呼啸而过的赛车是性能的比拼、技术的较量。除了能看到各车队的顶级赛车,车手的高超技艺,还能看到商家的精心策划,实力的雄厚。F1赛车从0到100米加速只要2.3秒,引擎为赛车的最核心、最昂贵、最机密和最复杂的部分,每个组装部件都是经过严格制造,赛道经过反复严格测试,全世界每年出不超过30张这样的超级驾照,一个车手一般历经8年,参加过一些小型赛车比赛才能获得F1的参赛席位,这样一个席位往往又得在其它赛事上干上好几年。因此,这样一个大赛,其中包含了多少的复杂程序。
(四)要了解各项目的技术和战术特点以及发展趋势
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都有自己完整的技术和战术体系,并且不断地发展和演变,有规律地形成发展趋势。如果不懂技术和战术,又不懂该项目的现状与发展动向,那就纯属看戏,达不到欣赏的目的。简单的说篮球比赛,每场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目的是将球进入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获得球或得分。可将球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一般不懂的人只会看到运动员的进球,谁投进球谁就厉害,却忽略了篮球比赛的战术,每一个进球有组织,挡拆,配合,运动员的拼搏等等。
(五)欣赏体育的过程中要加强个人修养
有的人在观看比赛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文明行为,大喊大叫,甚至骂裁判员和运动员、起哄闹事、偏袒某一方等。吵得其他人也不安宁,影响自己的形象不说,影响比赛顺利进行,最后还可能导致自己心理受到影响。一般国际比赛都宣传文明、弘扬真理,旨在促进团结与和平。因此,加强个人修养是在体育欣赏中真正受益的重要条件。
三、小结
在体育欣赏过程中,只有了解体育的特点,才能真正理解为什么体育欣赏对于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对于现代体育的发展、对于奥林匹克的认识是很有必要的;体育欣赏能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欣赏体育的角度要从多方面、多功能进行欣赏,在欣赏体育的过程中,关注人生的意义、目的和价值,从而实现欣赏与实践的转化,缓解人们的压力,享受生活,分清美丑,陶冶情操,丰富情感,感受竞争。
参考文献:
[1] 徐良.欣赏,让体育更有魅力[J].中学教学参考.200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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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农村公共体育提供专业化服务我国农村管理者多为行政干部,其中的体育专门人才少,缺乏体育专业知识和技能;体育教师不仅具有丰富的体育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而且具有开展体育竞赛、组织体育活动的丰富经验,他们是健身锻炼、康复咨询、指导群众体育活动的最佳人选,因此,农村学校体育教师可为农村公共体育提供专业化服务.缓解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指导人员紧缺的矛盾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指导员人数少,专业水平偏低,严重影响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质量.如果能吸引农村学校体育教师参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可有效缓解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指导人员紧缺的矛盾.促进农村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和谐发展农村体育发展对学校体育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体育教师参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可以不断了解农村体育状况,研究出现的问题,指导体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同时,又可在农村体育活动中运用和传播学校体育竞赛的方法和新的健身方式,促进农村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和谐发展.丰富农村体育活动内容体育教师通过在校学习和就业后的在职培训,掌握了多项运动技能,参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以及趣味性强的体育竞赛活动,吸引广大农民参与健康、文明的体育活动,帮助他们锻炼身体,增进健康,满足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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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学是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它的创立、发展和深化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竞技运动水平的不断突进和提高。一门成熟的学科,必有一套规范的学科名词和成熟理论作支撑。以过家兴教授为主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工作,终于完成了我国第一本《运动训练学》专著,该专著的问世标志着中国运动训练学的理论体系初步形成,到现在只有25年的历史,而世界上第一本内容体系较为完整的运动训练学专著《训练学》诞生于1969年,可见运动训练学还是一门非常年轻的学科,其中的许多问题尚待人们进一步探索,但在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上仍存在一些分歧,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竞技体育理论的深入研究。因此,我们在此就对竞技能力的定义、同一性、差异性及构成要素等问题进行探讨和论述,以期为完善竞技体育理论体系及运动训练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以竞技能力构成要素基本理论问题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专家访谈法等方法对竞技能力构成要素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探讨与论述。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竞技能力的演变。在我国运动训练学理论发展的早期阶段,曾经使用“训练水平”替代“竞技能力”来描述运动员参加训练和比赛的本领,但在训练实践中,训练水平这一概念有时也用它来指代“运动员所达到的竞技水平”、“教练员组织训练工作水平”、“运动员所具有的运动能力”等,存在着一定用词混乱的现象,可以说,训练水平是一个多义词。而训练水平是指运动员在训练过程中所达到的竞技能力的水平,反映着训练中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发展程度。竞技能力的含义则专一而明确。当训练水平被用于表达运动员的训练状态时,则比竞技能力这一概念更为具体地表述所达到的程度。1984年田麦久教授首次对“竞技能力”这一概念的科学涵义及其在运动训练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进行了探讨。随后,体育界广大理论工作者和教练员开始逐步使用。1986年我国第一部全国体育院系统编教材《运动训练学》中,使用了“竞技能力”这一概念,标志着竞技能力概念在我国的使用走向了深入和普及。
(二)竞技能力的定义。竞技能力的定义长久以来一直存在分歧和不同的见解,目前广泛使用的定义多集中于“参加比赛”而剔除“参加训练”的表述。“竞技能力”是指运动员有效地参加训练和比赛所具备的本领,是运动员体能、技能、智能和心理能力的综合。1994年版的《运动员竞技能力模型与选材标准》、1998年版的《项群训练理论》均引用了此种概念。下定义的规则中“定义项不能包括含糊不清的概念和隐喻的词语”,“有效地”这种含糊不清的词是欠妥当的。在1988年版的《运动训练科学化探索》、1994年版的《运动员竞技能力模型与选材标准》和1998年版的《项群训练理论》中均把“有效地”去掉了,将“竞技能力”定义为运动员参加训练和比赛所具备的能力。
而“竞技能力”中“竞”是“竞争、竞赛”之意,“竞技”是指“体育竞赛”,“能力”是指能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所以,竞技能力是表现在“体育竞赛”中的能力。训练学家徐本力教授认为“竞技能力”是运动员为在比赛中取得优异运动成绩所必须具备的运动能力,是运动员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心理能力和思想作风能力的综合体;张洪潭教授对“竞技能力”的定义是运动员在先天因素基础上及后天因素作用下通过专门训练而积聚的参赛夺标的主观条件。2000年体育院校通用教材《运动训练学》对“竞技能力”定义为:运动员的参赛能力。由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所构成,并综合地表现于专项竞技的过程之中。郑念军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将竞技能力系统定义为:相互区别、相互作用的身体形态、技能、素质、技战术等组成要素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为实现竞技能力状态转移而表现出一定训练和参赛能力的有机体。田麦久教授在《我国运动训练学理论体系的新发展》中指出,对概念下定义时,应遵循“中性定义”的原则,不能对所定义的概念持有“理想的期望”。显然,徐本力和张洪潭所下的定义中“取得优异成绩”、“参赛夺标”是不适合的。
(三)竞技能力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运动训练方法是为提高竞技能力而采用的途径和办法,要提高什么样的竞技能力,就应有什么样的运动训练方法。1986年过家兴教授等人提出竞技能力构成要素是“体能、技能、智能和心理能力”,到1990年徐本力又提出了“体能、技能、战术能力、智能、心理能力和思想作风能力”的观点,2000年田麦久主编的《运动训练学》中提到竞技能力构成要素为“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但这些运动训练方法中,除比赛训练法这种综合提高各种能力的方法外,没有专门提高运动智能的方法。循环训练法还能提高对抗能力,而对抗能力不在五种竞技能力中。所以,有必要对竞技能力构成要素进行梳理,这样在运动训练中要提高某种竞技能力才能采用相应的运动训练方法。
1、竞技能力的同一性。竞技能力是运动员个体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形式的赛场上所展示的综合素养,身体练习是竞技能力的基本特征。因此,从事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形式的运动员个体必须具备身体能力,没有身体能力,竞技能力将无从谈起。以前常听说搞体育的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从侧面也反映了要想从事体育活动,四肢一定要发达,要具备一定的身体能力。身体能力是其他竞技能力的基础,在很多项目中还起到了主导作用。
完成体育动作需要有方法,这种方法即是技术。技术是体育的核心,不学技术可能会取得一定的成绩,比如跑步,但要想取得更好的成绩,必须要经过多年系统科学的训练,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早期运动训练的主要内容是“力量+技术”,可见技术早已被人们所重视。运用技术的能力即技能。在田麦久的项群理论中,把技能主导类作为一大类提出,也充分显示了技能的重要性。没有技能,就无所谓体育竞赛。竞技能力发展到高级阶段,技能的一点点提高,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运动成绩。
运用技能将身体能力充分发挥,必须有心理能力的参与和配合才能得以实现。心理能力是运动员与训练竞赛有关的个性心理特征,以及依训练竞赛的需要把握和调整心理过程的能力。奥运会赛场上从没有出现过弱智的运动员。一个心理能力不强的运动员,很难在大赛中取得好成绩,要不就不会有“克拉克现象”一说。比赛法的目的就是训练心理能力,确保在实战中技战术的稳定发挥。如果说身体能力是竞技能力的“硬件”,那么心理能力相当于竞技能力的“软件”。
战术能力只有在球类等项目中才有作用,对于跑类就没多大意义了。运动智能属于心理学范畴,综合体现在其他各种竞技能力中。思想作风不属于竞技能力构成要素。所以,竞技能力的同一性是指身体能力、技术能力和心理能力。体育竞赛能最大限度发挥人的身体能力;技术能力则能节约身体能力,更合理地利用身体能力,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果;心理能力是身体能力和技术能力正常发挥的精神保证。
2、竞技能力的差异性。不同体育项目的竞技能力构成要素是不同的。比如,100米跑与健美操、足球来比较。从竞技能力的同一性可知,这三项运动的竞技能力构成要素都包括身体能力、技术能力和心理能力。100米跑除了这三种能力外战术能力可以忽略不计。
健美操是一项以有氧运动为基础,以健、力、美为特征,融体操、舞蹈、音乐为一体的身体练习。在竞赛中运动员要表现出健、力、美,要抬头挺胸、面带微笑。对于100米跑的竞赛,观众不会去看运动员跑姿好不好看、有没有面带微笑。崔云霞、杨里平在提到“健美操专项竞技能力的构成因素及培养”时提出“表演能力的提高与选材”,2001~2004年国际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与1997~2000年国际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进行对比研究结果之一是“不断提高创新和艺术表演能力”。由此看出,表演能力是健美操不同于100米跑的一种竞技能力。
足球运动是以脚为主支配球,两个队相互攻守、互为对抗,力争将球射入对方球门的集体运动项目,足球运动是集体运动项目。100米跑是个人项目,不存在与其他队员的配合,只管自己往前跑。一个有凝聚力、团结的集体中各成员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帮助,才能实现1+1>2的效应。一个足球队中的队员不光要有身体能力、精湛的球技,还要顾及与其他队员的合作。北京足球现代队外援恩里克评价中国足球队时说:“中国不是弱队,队员之间配合有问题”;孙雷鸣提出:“足球球星所具有的特质主要表现为敏锐的感知能力、协同能力、捕捉战机的能力、个人绝招等”。这种配合、互助的协同能力在集体项目中是不可缺少的。足球的特点之一是对抗性。100米跑在自己道次上运动,跑到其他的道次属犯规行为,所以不存在对抗。但在足球场上,队员之间会有合理的身体冲撞。“现代足球运动的主要发展趋势是在越来越快速的激烈对抗条件下,熟练而准确的运用技战术进行比赛,随着足球运动水平的提高,对于球员的训练质量和比赛中对抗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邹秋华、王君指出中国青年女子足球队存在的问题是:“其防守的主要问题是后场队员的个人对抗能力不强”。众多资料中显示,对抗能力作为一种竞技能力在对抗性的运动项目中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100米跑是个体两腿快速的交替重复运动,足球则显得复杂得多。足球场上情况复杂多变,竞赛结果更具有不可预测性,所以足球运动员要采取计谋和策略,即战术。荷兰队教练米赫尔斯说:“全面化的队员必须具备敏锐的机智,根据场上攻守情况,需要他到哪里起什么作用他都能承担,这样把所有的力量加起来才是总体战术”。合理的足球战术是取得比赛胜利的关键,运动员个体掌握和运用战术的能力即战术能力。运动员要在全面扎实的技术基础上,熟练应用战术,不断提高战术能力。
三、研究结论与建议
竞技能力是指运动员个体在先天因素基础及后天因素作用下,通过专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训练形式,在体育竞赛赛场上所展示的综合素质的集合体。由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所构成,并综合地表现于专项竞技的过程之中。竞技能力的同一性表现在身体能力、技术能力和心理能力等方面;竞技能力的差异性表现在表演能力、协同能力、对抗能力和战术能力等方面。竞技能力构成要素为基础竞技能力、核心竞技能力和辅助竞技能力,三者在竞技能力构成要素中都不可缺少,只是所处的位置不同而已。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高职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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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长时间里,韩国的武功流派也非常繁多,直到上个世纪50年代,韩国才通过政府的渠道,统一了名称、套路、口号和宗旨,进行了多年全方位的推广。此外,韩国政府在国内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弘扬他们的传统文化。在韩国凡是公务员、军人都必须会跆拳道,而军人的级别升迁条件中也对跆拳道的级别有一定要求,并推动跆拳道于2000年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随着韩国影视在中国的热播,跆拳道在中国市场上火了起来。而在日本,相扑、空手道、合气道、柔道、剑道等都被视作国粹,政府大力扶持以不使其衰退。中国散打运动应该在商业开发上多学习跆拳道的一些可贵之处,这样才能使散打首先在国内市场发扬光大,进而走向世界。
二、散打运动的产业化性质及其商业化过程
体育经济学提出,经济是体育发展的基础,体育是一个产业部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散打运动作为一门体育产业,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大潮应运而生。散打运动不仅仅体现在竞赛场上的龙争虎斗,而且深深的打上了经济的烙印。散打运动事业如果缺乏物质经济作后盾,便如无翼之鸟,难以腾飞。因此,散打运动与经济联姻,解决了散打运动发展资金不足的后顾之忧,使主办散打运动比赛的地区和单位再也不会因耗资巨大而犯愁,并从散打运动巨大市场中获得利益。
1.散打运动的产业化性质
我们之所以确认散打运动具有产业的性质,是因为散打运动以其特有的属性成为与国民经济诸多部门相互联系的行业之一。具体来讲,散打运动产业化,应有以下涵义。
首先,是使散打运动具有生产性。散打运动事业一直在为经济发展作贡献,但过去我们主观上把散打运动看成是纯消费的公益事业,不去研究散打运动的投入产出关系。没有自觉的把散打运动纳入体育经济发展的范畴,制约了散打运动的发展。散打运动产业化就是要把散打运动事业纳入生产领域,有意识地通过发展散打运动事业,推动整个体育经济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收入。
其次,是按工业化要求组织武术界的各种生产因素,即按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对与散打运动有关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技术进行重新组合,以提高散打运动产业的整体素质。
再次,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环境,开发利用己有的及潜在的资源,改善与之相关的经营,以増强散打运动产业的自我发展能力。主要包括:实物型资源,就是人力型服务的实物化,如,散打运动书籍、音像制品、器材、培训班、建馆校、博览会、年会、擂台赛等。知识型资源,指科学技术等无形的使用价值,包括散打运动教学、训练、科研等知识型服务,一般表现为语言、形体示范等信息形式。活动型资源,指不能同生产行为在时间、空间上的分离,如各类大小型运动竞赛,节庆活动,媒体转播等等。
2.散打运动产业的商业化过程
散打运动是通过体育竞赛来最终体现它的社会价值。体育竞赛市场是人们对体育竞赛产品现实和潜在需求的总和。它是体育市场中最活跃、最积极、最有拉动效应的市场。成功的运作体育竞赛市场,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竞赛产品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还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给竞赛举办方、媒体和赞助商等提供了很好的获利渠道,促进大众体育消费的増长,将会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散打运动产业商业化过程和其他商品一样,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来体现其价值。散打运动产品除了实物型产品外,其产品交换形式和普通商品以实物换取货币不同,它主要是以对散打运动消费者提供身心方面的服务换取货币收入,而且交换是多方位的,除了常见的票房收入外,还有电视转播费、广告、彩票、技术、场地使用转让及咨询等费用。从交换的本质看,它是利用散打运动知识成果为人们身心健康服务。我们在这里探讨商业体育的时候,特别应该重视体育的娱乐性问题,重视明星在体育和娱乐中的作用。如果承认体育有娱乐的属性,那么在娱乐当中,明星的这种作用就不容忽视!体育产业里面的明星,其作用更不容忽视。也就是说,散打运动商业化过程,根本意义上就是散打运动知识、散打运动科技成果的“物化”过程,从而实现散打运动产业产品的商业化。
三、加快散打运动产业发展的对策
我国的体育步入了产业化的发展轨道,并且在短短的10几年时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散打运动产业却明显落后于散打运动本身的发展,却一直只局限于以武养武的旧模式,规模过小,经营分散,导致形不成规模,对散打运动发展十分不利。要打破这一僵局,必须在坚持散打运动自身特点的前提下,在散打运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市场经营机制,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散打运动社会化,市场化。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尽快把散打运动纳入“职业化”发展轨道。职业化要求有一批从事散打运动产业的专职经营者、武校校长和经营管理人才。散打运动产业经营者不仅要熟悉市场运行的基本机制,精通市场经营策略,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有关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还要熟练驾驭散打运动产业领域的各项业务,避免经营盲目化,造成重复建设、规划不科学等现象。在历史的发展过程当中,它所走经营、走市场的过程当中一定要遵循市场的规律、遵循商业的规律,所以在“职业化”形式下,这个职业联赛、职业联盟如何经营和管理,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怎么处理好共赢、共生的关系,可能在当今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第二,要大力培养散打运动竞赛市场。目前,我国的散打运动产业只能说才初具雏形,散打运动产业的市场还不健全,基础还比较薄弱。必须在建立健全散打运动产业市场机制的同时,积极培养各种为散打运动竞赛服务的经济实体将散打运动从产业事业发展附庸地位转为依托地位,推动散打运动产业竞赛市场的形成,促进散打运动产业市场化。
第三,要尽快建立与散打运动发展相适应的各项政策法规,完善统一的技术规范体系。当前散打运动产业亟待整顿的内容有:武术馆校建设的混乱审批;教练资格的认定,学员技术水平等级考核缺乏统一标准;各种形式的虚假招生广告,培训缺乏统一收费标准;产品缺乏统一的行业质量和价格标准;商业性经济广告与赞助没有专门配套的法律法规等等现象。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的经营是体育产业的“生存之道”目前散打运动产业市场发展的混乱状况,除了体育运动产业本身处于发展初期的原因外,与无法可依也有很大的关系。散打运动产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靠创新。首先在制度创新方面,要不断完善领导机制、用人机制、决策机制、营销机制、投资机制等;在技术创新上要建立科研和训练联合机制一科研为运动队提供有偿服务。
第四,要积极引导和开拓各类散打运动产业健康的娱乐市场。散打运动产业作为一项社会化产业,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散打运动产业竞赛有很强的观赏性与娱乐性,开发的潜力很大,要广泛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鼓励工商企业界赞助、投资。就企业品牌的营销来讲,参与到这样的活动对赞助企业不单是一种广告的使用,也是一种产品文化,通过这种产品和他的受众形成一种有效的时尚的交流,对企业品牌有重要的意义,它不同于一般的广告。社会参与、企业参与这样的大型运动及这种项目的赞助活动,在另一个意义上,也对推动散打运动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塑造富有时代特色的企业形象。从而推动散打运动良性发展,引导和促进散打运动产业消费,加快散打运动产业化进程,从而对我国的产业结构改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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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因素对运动员的一般影响
综合国内外的许多竞赛事实,我们不难发现国际水平的竞赛不仅是运动员身体素质、技术、战术的竞赛,更重要的是心理技能的的较量,心理水平的发挥是竞赛取胜的重要因素,运动员在竞赛中心理上有很多的变化,存在共同的心理特点,研究和掌握竞赛中运动员的心理特点对影响运动员竞赛能力的心理因素进行分析,对于提高运动员的心理技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心理能量的促进和抑制作用
在紧张激烈的运动竞赛之中,运动员要想使自己的运动能力发挥出来就需要有充足的心理能量,运动员的心理能量充足,处于促进状态,在竞赛之中运动员就会感到头脑清醒、身体灵活有力、肌肉放松、反应及时、注意集中。这时,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就会明显提高,相反,如果运动员的心理能量不足他们的行动就会明显地表现出迟钝、反应不及时、缺乏果断力、肌肉紧张、注意分散,从而使竞技能力下降。
(二)心理因素与动机的适宜水平
美国心理学家赫?布曾对机能水平和操作的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过研究,他认为非常低的动机水平,操作的效率就很低,中等水平时的效率最高;高水平的动机反而导致效率的下降。树立动机的最适宜水平(倒U字假说)见图1,由此可见运动员充分发挥竞技能力和获得最佳的运动成绩是在运动技能水平适宜时取得的,当然,不同的运动项目运动员的技能水平也存在差距。一般认为,课题较为简单的动机水平相对就高,课题越复杂动机水平就越低。另外,以力量和速度为主的运动项目应该有较高的动机水平;以复杂、协调动作为主的项目,较低的动机水平则会充分的发挥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取得较好的运动成绩。所以,运动员要想充分的发挥竞技能力取得好的运动成绩,必须恰当的调整好自己的动机水平。
(三)紧张焦虑心理与运动水平的发挥
每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中都会有紧张焦虑的出现,弗洛依德曾提出,当人们受到连续不断的应激反应作用并感到自己的安宁受到威胁时他就充满了非常明显的焦虑,运动员紧张、焦虑的出现是有规律的,一般在临赛前紧张焦虑程度较高,当比赛开始后他们的紧张、焦虑程度则有降低之势,而在比赛后经常可以看到运动员紧张焦虑情绪升高的现象。运动员在比赛时紧张焦虑的程度很高,他又力图夺取好的成绩,在应激条件下失调的可能性较大,活动通常会受到破坏,不会取得好的成绩;而处于平静状态的运动员,他们对取得成绩的要求如果很高,同时紧张焦虑情绪又很低,运动员成绩就会提高。
(四)心理的饱和与耐性
运动员心理的饱和与耐性是影响竞技能力发挥的重要因素。在竞赛中,运动员有时要进行长时间的持续的拼搏,这需要付出巨大的心理能量,需要具有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顽强的意志、敏锐的观察、准确的判断,这就要求运动员具有较高的心理耐性。心理饱和,就是运动员逃避参加比赛和厌倦运动活动的心理状态,心里饱和会与竞技力的发挥形成尖锐的抗衡,从而破坏活动的动机。要避免运动员的心理饱和主要是加强运动与兴趣的联系,提高参加运动活动的情绪体验,运动员在处于快乐情景时他忍受痛苦的能力就会延长。而处于恐惧心理支配时他的耐性时间就会缩短,这说明运动员的耐性与心理调节密切相关,同时对竞技能力的发挥也有重要的影响。
(五)外部心理影响――对对手成绩的知否与肌力分配的关系
近年来,国内外对影响运动员竞技能力发挥的心理因素的研究深入而富有成果,这些研究具体而深刻地说明当运动员知道对手的成绩后,由于第二信号系统的调节作用在大脑皮层的一定区域便会产生适宜的兴奋状态,对运动器官的肌肉群的紧张度进行适宜的调整可使其正确度大约有百分之三十的改善。
二、影响运动员竞技能力发挥的社会心理因素
(一)观众对运动员心理因素的影响
现代体育运动竞争激烈、刺激、精彩纷呈,常常会吸引许多的观众到现场观看,由于观众的性别、年龄、兴趣、政治思想、、文化水平、民族、国籍等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因素不同,他们对所看到的运动竞赛具有不同的态度和心理的倾向,他们通过声音、表情动作等行为对运动员竞技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比赛的进程和结果。如果这种影响对比赛有利就应该积极的利用,如果这种影响对比赛具消极的作用,那就必须设法使运动员适应这种影响。
(二)人际关系的心理影响
在一些群体性的运动项目之中,群体内的每一个成员的任何心理活动都可能影响其他的成员并引起他们的反应,如果一个人的言语和行动会引起其他人的肯定的反应,如满意、高兴并给予赞许与支持,则它们之间的心理是相容的。如果引起的是否定的反应,如不满意、不愉快甚至反对与敌视,它们之间就会形成心理的不相容。而好的人际关系的形成才有可能形成心理的相容。因此,群体内的人际关系融洽的程度反映了群体内成员之间的心理相容性的程度,在体育竞赛之中群体内成员之间的心理相容队员之间的关系才会融洽,说起话来才会有共同的语言,比赛才会同心协力,遇到困难才会同舟共济,共同战胜比赛的对手,取得比赛的胜利;反之,队员之间的关系就会紧张,观点就会不一致,损害群体的利益,从而导致比赛的失败。
三、结束语
现代竞技运动所竞技的不仅是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更多的时候是稳定的心理素质的比较,在大多数情况下,心理素质扮演的甚至比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更重要的角色,心理素质在很多时候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分析田径竞赛中心理因素的对运动员的影响就变得更加重要了,对此进行研究也就具有了很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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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基本都处在17~23岁的这个年龄阶段,这一时期是学生个体社会化发展的关键,通常是学生逐步综合有关自己对自己以及他人对自己的知觉认识,确认个人与周围世界的关系,进而形成自我意识阶段,学生在这一时期通过扮演各种各样的社会角色,以“他人为镜”而提出“关于我在别人看来是怎洋的,别人是如何评价我的能力的”,由此而产生一种自豪或自卑的自我感觉,在学生还未完全置身社会以前,模拟扮演社会角色的有效尝试途径之一就是参与体育活动。事实上,任何一种体育活动特别是集体项目的活动或游戏,都是由一定的活动或游戏角色,以及角色之间相互作用构成的,这些角色除了游戏活动本身特定的意义外,还有某种社会角色符号或模拟意义,如足球运动有前卫、边锋、后卫、防守以及主力队员与替补队员、裁判员和教练员之分,场上每一成员都有各自不同的角色规定如身份、地位、职责、工作目标及任务等,成功地承担角色任务,要求角色的扮演者准确地把握这一角色同那一角色的区别和关系,将自己的行为置于特定角色规定的价值标准中,并受到一定的角色的团体的评判。如此,每个人都可能因为自己的努力,完成集体对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期望或对集体有意义的任务而受到称赞和表扬。
反之,也可能因为自己怕过时和疏忽,给游戏活动带来损害而受到职责和批评从而得到一种鲜明的情感体验和道德认识。学生通过体育活动和游戏伙伴这面“镜子”看到自己的形象,萌发了自己对自己以及自己与集体的意识,进而可得到进一步的自我肯定和确认。由此看来,体育作为学生扮社会角色的尝试,对学生自我意识的发展和自信心的培养是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的,并且参与体育活动所获得的角色心理习惯,也可能沿袭到走出校门以后从事的事业活动中,进而为下一步成功地承担社会角色打下稳固的基础。
二、体育有助于满足学生精神需要,调节心理平衡
为了满足个性发展的需要,当代学生在掌握自己专业技术知识和物资生活基本满足的基础上,迫切需要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的享受和发展,并把精神生活的追求作为生活目标的主要内容。学生在追求学业成功的同时,努力追求业余生活的丰富多彩及开阔自己的视野。体育,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丰富精神和物质文化,满足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等方面起着其他教育形式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体育游戏活动由于具有假想世界的活动性质,在这些活动中能够体验到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的极其协调的整体生活,又由于它技术的高难性,造型的艺术性,配合的默契性和易于接受的朴素性,因此使它成了学生余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些杰出的运动员能够在一定的空间时间中把身体控制到尽善尽美的程度,是健、力、美高度统一起来,加上和谐的韵律,鲜明的节奏、微妙的配合,表现出抒情诗般的戏剧性艺术造型,使人们观看比赛时产生一种犹如欣赏最优美的舞蹈,线条明快的雕塑,犹如摄影艺术一般,产生对协调的美的生活的喜悦之情,使人在现实生活中也开朗起来。另一方面,体育竞赛结果的不确定性,不仅能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而且使人产生强烈的感情刺激和感性体验。比如中国女排第一次战胜强手获得世界锦标赛冠军时,各校学生热烈高呼“振兴中华”的欢呼声、敲锣声、鞭炮声响成一片,那激动人心的场面至今难忘。体育竞赛制造了无穷的奥秘,而无穷的奥秘又制造出了妙趣横生的事态,吸引学生不仅观赏体育竞赛,而且积极参与体育活动。通过各种体育游戏能够在身体完成各种练习,在征服自然障碍和同伴的默契配合中,获得一种非常美妙的和享受,使由于学习所带来的紧张和疲劳得到调节和放松,同时,通过体育竞争使人们的斗争欲望得到积极、健康的发泄,游戏活动便成为被阻止的欲望的一个安全的放出口,从而恢复情绪的安定,重新产生对生活的乐趣和力量。
三、体育是学生早期了解社会文明和人们共同活动准则的途径之一
一个人被社会所能接受的程度是他道德认识和社会适应性的反映。而社会传统文明和道德行为的教育和熏陶又是个体道德认识的来源。体育,作为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积累的精神文化财富,是一种有着丰富的精神内涵的社会活动,把全世界青年聚集在奥林匹克五旗下的力量,不仅是体育或奥运盛会为人们提供了锻炼身体和创造人体运动记录的机会,而更重要的是奥林匹克精神以及体育所代表的人类和平意愿和人类共同活动准则的感召。事实上,体育活动中的公平竞赛原则,本是人类理想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公德的反应,而那些为使各项活动有章可循地进行的各项体育规则和裁判方法,更是社会法规和人类共同活动规范的模拟和缩影。学生通过参与体育活动,认识和遵循体育活动特定的规则和公平竞争原则,违反规则受罚,创造成绩受奖,也是对社会契约精神文明及其文明生活方式的了解和模仿过程。因此,对所有学生而言,参与体育活动都是一种良好的社会适应性学习过程。试想每当学生在优美和谐的音乐旋律声中做操,再配上整齐舒展的动作造型,便会给人一种轻爽愉快的美感和享受,使学生既得到精神上的放松和审美观的培养,又自然养成有秩序、守纪律的生活作风,产生积极向上的社会效应。另一方面,学生道德认识的发展或社会适应性的增强,还需对其社会道德行为的认同和内化,因为学生随时都处在理智与情感、愿望与义务、自我与社会的矛盾之中,对社会道德行为的认同和内化,除了借助道德认识本身的提高外,更依赖于个体履行道德义务所需的自我控制力的发展和稳定的心理定势。就体育的具体活动过程和特点看,对学生这种自我控制力的发展也有良好的作用。如在一场争夺激烈的球赛中,在双方比分不分上下的时候,参与者个体所表现出的各种态度和采取的各种行动及行为都是一个很好的锻炼过程。任何一种体育教学、训练及比赛活动都伴随着严肃的组织性和严格的练习、要求以及统一而准确的行动方式。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过程中,可深切地感受到集体活动对个人行为的要求,以及完成特定的练习任务或取得良好运动成绩所需的意志努力或精神与身体两方面的自我控制。因此通过体育活动的教育和熏陶,可有效地增进学生遵守社会活动规范与纪律的行为习惯,从中了解社会文明和人们共同活动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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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育是学生个体参与社会群体、发展良好人际关系的有效途径之一
对于刚刚离开家庭、离开父母兄妹,开始独立步入集体生活的高校学生来讲,他们有一种既向往集体生活,又害怕与陌生人交往的感觉。体育作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基本娱乐活动,在引导学生克服恐惧心理,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满足其交往心理起了一定的作用。体育活动在许多场合通常成员之间是自由组合进行的,这些参与者通过彼此在活动中的联系而构成了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在活动中人们的交往较为直接、随意,并在一种友爱的气氛中进行,很容易消除学生交往的紧张心理,因此这种游戏群体使学生个体所参与的脱离家庭以外的、最初的借以学习生活知识和技能并得到个性方面陶冶的社会群体。因此,通过游戏群体及活动扩大了交往的范围及其与周围生活的联系进而也增大了个人从外界获得各种对自己有意义的信息和机会,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增强了智力的发展并在游戏竞争中培养了对待别人的态度。二是通过游戏活动克服个人独立于家庭之外,步入社会的焦虑和不安全感,一方面集体活动为学生提供了交往的机会,另一方面通过游戏群体中成员对体育活动共同的行为倾向和价值观,使学生们的内心世界彼此沟通,进而有自己属于“这一群”的感受和彼此友爱的心理倾向,这既有利于减轻个人孤独感,又有利于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建立。三是游戏群体及其活动也有陶冶学生性格的作用,活泼欢快的集体游戏本着明显的心理保健和情绪调节功能,也是避免人格偏差,增进学生对群体生活的适应性的良好手段。
五、体育有助于培养学生坚强意志和良好的适应环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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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竞赛活动
由于小学生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比较爱玩,因此,采用传统、枯燥的教学方法显然是行不通的。因此,体育教师必须要以学生的自身特点为出发点,在体育课堂中设立一些竞赛活动。在设计竞赛过程中,教师必须保障竞赛活动要契合教学内容,进而实现教学目标。通过竞赛活动模式,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能够提高学生的竞争意识。在素质教育下,小学趣味性课堂不仅是通过做活动来完成教学任务,还是在通过课堂活动辅助课堂教学,并融入思想品德教育,进而保障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例如,在接力赛跑活动中,教师首先要把学生分为若干小组,并提出接力赛跑的要求及第一名所得奖品(激励学生),例如贴纸、红花、五角星等。学生在竞赛的过程中,为了奖品势必会配合队友、鼓励队友,为小组目标而努力。通过体育竞赛不仅能够完成跑步教学环节,同时也能提高学生的合作能力、协调能力,树立团结互助的精神,进而了解接力比赛的魅力,甚至是体育活动的魅力,让学生在体育课堂中充满乐趣。
二、合作教学模式
合作教学模式与竞赛教学模式有着根本区别,合作教学模式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这对学生学习甚至是未来工作都有重要意义。合作教学模式同样将学生进行分组,保障每个小组学生的体育能力足够均衡。通过学生合作,体育素质好的学生势必会带领体育素质差的学生,通过相互鼓励、相互帮助完成教学任务。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合作意识,并且能够帮助体育素质差的学生树立自信心,提高其身体素质与体育素质。
例如,在“两人三足”的教学中,该活动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与协调能力。教师将学生分为两两一组,尽量做到男女一组(女生身体素质通常较差)。之后教师组织展开游戏,最先到达终点的一组即获胜。该游戏,不仅能够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能够增强学生的协同能力、合作能力,并且能够树立男同学的“男子汉”意识。在游戏过程中,需要每组二人相互沟通交流才能够完成任务,不仅增进了学生间的感情,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
三、创新传统游戏题材,继承、发展传统游戏文化
继承与发展我国传统文化是教育活动的主要职责,体育活动同样可以通过创新传统游戏题材,实现传统游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教师所设计的游戏既要保障可行性,又要保障合理性,并创新一些新元素。例如,在传统游戏“老鹰抓小鸡”中,传统的教学模式无法激发学生的游戏兴趣,必须要进行游戏创新,要重点以学生的身体素质、开发学生智力作为出发点,提高学生的反应能力。由于是游戏创新,教师在正式上课之前要加强游戏知识的讲解工作,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游戏。游戏是为了辅助教学,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充分观察学生的动作,看W生的动作是否标准,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老鹰抓小鸡”游戏的创新,使学生每个关节都能够充分活动。传统“老鹰抓小鸡”中有一群“小鸡”、一只“鸡妈妈”、一只“老鹰”,教师想要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与反应能力,可以设置为两只“鸡妈妈”、两只“老鹰”,“鸡妈妈”一头一尾保护“小鸡”,进而实施游戏。这种游戏模式灵活度更高,并且需要集中精力才能够保障“小鸡”不被“老鹰抓到”。通过创新传统游戏能够有效拓宽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创造能力,同时提高了传统游戏的乐趣,进而保障学生能够全面发展。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教师想要充分发挥小学体育课程的积极作用,就必须要适应时展需求,构建趣味性课堂,激发学生对体育教学内容的兴趣。实现趣味性教学,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也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意识以及运动习惯,落实“终身运动”思想,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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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亮剑》中主人公曾有这么一段话:“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是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狭路相逢,勇者胜。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亮剑精神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境界、一种敢于担当的品质、一种必胜的信念。”
的确,在敌我对抗的前提下,较量的就是双方的心理。水平相当的条件下,其精神力量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水平差距较大的条件下,亮剑精神更加重要。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这才是真正的勇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这种亮剑精神,不是吗?人生多遇坎坷与挫折,在遇到困难时,不去逃避它,反而积极地面对它、解决它,明知艰难而勇往直前,这就是“亮剑”精神。然而,这种精神并不是生来俱有的,其“培养”需要一个过程与积累,期间可能会有反复或者倒退,但只要坚持,这种精神是可以培养而成的。体育课程教学是一项特殊的活动,它与日常生活的困难既有一定的共性,又有特殊性,其特殊性在于体育活动的主体不仅要面对外在的困难,如克服身体重力完成一定高度、远度、距离、时间等方面任务的身体活动;另一方面更要面对与己对抗的强有力的对手。是逃避还是敢于竞争,不同的选择代表了活动主体的态度与行为。因此,“勇敢”赋予了体育活动的特殊意义。
一、“勇敢”精神及其影响因素
根据词典所解释的含义,所谓“勇”是指“有胆量,敢做”:勇气、勇士、英勇、奋勇。“敢”使之“有勇气,有胆力”:果敢、敢闯、敢死队、敢作敢为。复合词“勇敢”之意是:“不怕困难、危险和牺牲的道德品质。”
影响人的勇敢因素很多,既有先天的因素,又有后天的因素。首先,有的人天生勇敢,有的人天性怯懦,这就是影响“勇敢”的先天人格因素;其次,后天的培养。年龄越小的儿童,其勇敢精神越小,随着年龄的增长,勇敢精神会逐渐加强,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逐渐加深,对外界的恐惧感逐渐减少;二是,通过一定的教育途径,人的能力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如此,人就有了自信与胆略,并具备了一定的勇敢精神。
影响勇敢的后天因素还有外界困难的难度(如事情本身的难度)、对困难的认知感(如个人对困难的认识与接受程度等)、人为因素(如有没有观众参与等),总之,影响人的勇敢精神的因素众多,我们应结合不同领域探讨人的“勇敢”精神。
二、什么是体育课程教学中学生的“勇敢”精神?
竞技运动是一个“无硝烟的战场”,它具有缓解人类好战本能、探究人类身体能力极限、消遣娱乐等作用,并最终以“胜负”来衡量对抗的结果。因此,竞技运动过程中运动员必须具有“亮剑”精神,具有打败对手、争取胜利的勇气。竞技运动与一般的战争有较大的区别,一般战争中的“敌我”双方实力不一定相当,经常是明知不敌而敢于对抗,虽败犹荣。而竞技运动双方的对手实力与水平基本相当,比的是双方的心理,且其对抗过程具有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因此,在众目睽睽之下,优秀运动员必须要克服胆怯的心理,用一颗勇敢的心去面对挑战,最终夺取胜利。
体育课程教学与竞技运动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性。其共性首先是运动技术教学与展示,运动员与学生皆要学习与展示运动技能;其次,体育教学也需要通过类似竞技运动中的竞赛方式实现其教学目标。但是,两者之间同样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一是,运动员的运动水平与能力较高,而学生的身体素质与运动能力较低;二是,竞技运动的目的是挑战人类身体能力的极限,而体育教学主要是传习运动技术、促进学生身体与心理的发展,因此,竞技运动与体育教学两者之间的目标、方式、方法、手段、评价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性。
结合竞技运动的特点,笔者认为,运动员需要具备的“勇敢”精神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与对手身体直接对抗下所表现的勇敢;二是,有条件限制下与对手对抗所表现的勇敢(如隔网运动项目);三是,面对自我所表现的勇敢,即当自我受到挑战时(距离、高度、时间、强度等)而表现出的勇敢。
结合体育课程教学特点,笔者认为,青少年学生所需要具备的“勇敢”精神主要有四个层面的含义。
1.敢于与同学同场竞技而表现出的“勇敢”
根据运动项目的需要,学生在体育教学中所表现出勇敢的精神主要有两类:一是,与学生直接身体对抗与挑战下所表现出的勇敢。如篮球运动、足球运动等,在这些运动项目中,学生之间直接表现为身体的对抗,此时双方(进攻队员与防守队员)较量的是力量、技巧、耐力、速度等,如果双方的实力悬殊,那么其结果就立刻显现,此时,弱方即使表现为“勇敢”精神,也是徒劳,并以失败告终;假如双方实力相当,此时比的不仅是水平、能力与素质,更重要的就是“勇敢”精神:面对困难、压力、对方的挑战,如果丧失了勇敢精神、取胜的勇气,那么,即使双方水平相当,其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当然,要取得竞赛的胜利还需要同伴的配合与帮助,因为“篮球”不是一个人的运动,而是五个人的协作配合,既要求球队队员各行其职,又需要同伴之间的团结配合。因此,在直接对抗的运动项目教学与竞赛过程中,需要培养学生勇于与同学竞赛的精神,鼓励学生克服胆怯、怯懦等心理;培养团结合作的精神。
二是,与学生身体不直接接触条件下对抗与挑战所表现出的勇敢。其中又可划分为几种不同的情景:第一,有条件限制下与学生一对一对抗与挑战所表现的勇敢,如网球运动、乒乓球运动、羽毛球运动等运动项目。这些项目是一对一的隔网对抗,它不像足球中的学生身体直接对抗那样,其双方的力量、速度、耐力等可以立显,而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手段转化而表现出来,如通过球拍表现出学生的身体素质与技术水平等。此时,如果双方实力悬殊,那么其结果也是立判,即使弱方具有强大的“勇敢”精神也为徒劳;只有在水平相当的前提下,发挥个人的意志力、勇于挑战的精神与顽强的耐力坚持对抗,才可能战胜对方,赢得胜利。
第二,有条件限制下学生集体对抗与挑战所表现出的勇敢,如排球运动、沙滩排球、体操团体项目等。在这些运动项目中,个人的能力与敢为的精神自然是最重要的,如果个人的实力不强、水平不高,那么所组成的团队也是苍白无力的,但是,隔网竞赛的集体项目中,除了个人能力与“勇敢”精神之外,团队的意识与行为也是不容小觑的,因为团体的合力大于个人实力的简单相加,因此,对于这些运动项目,不仅要发挥学生个人的能力与勇敢精神,还需要体现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
第三,个人项目挑战下所表现的勇敢。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田径项目与体操、游泳等个人项目中,如短跑、中长跑、跳高、跳远、跨栏、投掷等,这些运动项目都是个人项目,其中学生可能与一个或数个对手同时或间隔进行竞赛,如短跑、中长跑、跨栏就是同时与7个以上的对手进行比赛。在这些项目竞赛中,由于竞赛双方没有身体的接触,因此,对于双方水平与能力的发挥是比较有利的,每一个学生可以在“相对无干扰条件”下进行竞争,这时首先要依靠个人的实力;其次,更为重要的是敢于与对手挑战的“勇敢”精神,这种精神代表了一种气质、一种态度、一种气势,有时它可以起到重要作用。综上所述,体育课程教学所表现出的勇敢主要内容如表1。
2.克服自我身心运动极限而表现出的“勇敢”
在上述两大类四种类条件下学生所表现出的“勇敢”精神中,其勇敢所对应的压力和身心极限是各不相同的。首先,来自于时间的压力与极限。如中长跑比赛中要求学生克服生理的极点,在时间上争取优势,这就需要学生克服生理极限及其带来的心理负荷,在身心极限均受到挑战的情况下,发挥勇敢精神,此时最大的对手不是他人,而是自己,战胜自己才能赢得胜利,如果一个学生半途而废、中途退场,那么,他就等于与自己妥协,缺乏一种挑战自我的勇敢精神;只有那些不断克服身心运动极限的学生,才能称之为勇敢顽强的胜者。其次,来自于重量上的压力与极限。如举重或负重练习等方面压力与极限,这些运动项目不仅要求学生克服自身的重量,还要克服外加的重量,这也是一种挑战,敢于举起不断增加的重物或举起重物进行移动练习,这都是需要勇敢精神的。第三,来自于高度上的压力与极限。如跳高等,它也属于个人项目,对于不断升高的横杆,是退缩还是继续,也表现出学生的勇敢精神。第四,来自于外在障碍的压力。如障碍跑、跨越障碍等,它不仅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运动技术,还需要学生有勇于跨越障碍的精神,敢于挑战自我的勇气。
总之,根据不同运动项目特性,学生形成的外在困难与压力是各不相同的,既有高度、距离、时间、重量等方面的困难与压力,也有其综合因素形成的困难与压力,这些困难与压力都需要学生克服一定的身心极限,敢于面对、敢于克服、敢于挑战,这样才能战胜困难,争取胜利。
3.与同学同场竞技而表现出的“谋略”
敢于与同学同场竞技表现出的是“勇敢”精神,这是竞赛取胜的基础,但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需要“有勇有谋”,否则就是“有勇无谋”,最终只能以失败告终。在战场上,敌我悬殊而能克敌制胜的战例不胜枚举,靠的是实力,更是谋略。同样,在运动竞赛中,比赛双方不仅要依靠实力,更需要发挥智慧、实施有效战术。运动技术水平与能力是运动竞赛取胜之基础,“勇敢”精神是助力,而“谋略”是保障。因此,我们在体育课程教学过程中,首先要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运动技术、掌握必要的运动技能、发展身体素质、提高运动能力与运动水平,这些都是基础性的工作;其次,我们还要培养学生敢作敢为的“勇敢”精神,面对困难,克服胆怯、懦弱,敢于挑战;第三,在此基础上,我们更关注与培育学生的运动智能,提高学生的运动竞赛“谋略”。
4.表现为“永不服输”的“勇敢”
一次性的勇敢并非代表真正的勇敢,因为体育竞赛活动是以胜负作为结果评判的,胜利者少,失败者多,只有正确面对胜利与失败,才能不断取得成功。对于暂时的“胜利”,需要培养学生“不骄不躁”的精神,因为胜利仅仅代表“过去”,它是一个过去词,如果对过去的成绩沾沾自喜、骄傲自满甚至飞扬跋扈,那么他就会养成轻视对手、狂妄自大的心态,这种心态对于之后的竞赛活动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因此,必须加以克服。对于“失败”,也要鼓励学生面对事实,认真分析其原因,不断提高水平,以求取得下一站的胜利,不能一蹶不振、灰心丧气,更不能自暴自弃。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勇敢”是勇往直前的勇敢、毫不退缩的勇敢、越挫越勇的勇敢。
三、体育教学培养学生“精神”勇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学生“勇敢”精神的培养是体育教学实施“育人”的过程
党的十报告提出教育“立德树人”的理念,学校教育要贯彻这个精神,需要各个学科的配合,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个具体学科,理应落实“立德树人”的理念。基于这个认识,我们在体育课程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运动技术教学特点与优势,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提倡“运动健身育人”理念。
针对体育课程目标而言,培养学生的“精神”勇敢是发展学生心理健康目标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从属于“育人”范畴。面对当下青少年学生“勇敢”精神的缺失,我们需要在体育课程教学中关注与实施“勇敢”精神的培养过程,这也是新课程改革以来的一种新尝试,更是新时代、新形势的具体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摒弃传统的“重教书、轻育人”的体育课堂教学观,排除“唯技术论”的体育课堂教学观,把运动技术教学与育人结合起来,并利用运动技术教学特点强化育人,有效培养诸如“勇敢”精神等方面的学生心理素质与品德。
2.通过降低“难度”法逐渐培养学生的“勇敢”精神
没有困难就谈不上勇敢,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因此,勇敢总是与当下的困难结合在一起的,困难越大,需要的勇敢精神就越强。由于体育活动中的困难是普遍存在的,因此,需要学生的勇敢精神也是各异的。在跨越障碍中,学生克服的是恐惧心理,勇敢地跨越障碍;在中长跑过程中,学生克服的是生理极限,勇敢地冲向终点;在短跑过程中,学生克服的是胆怯,与同学勇敢地竞赛奔跑,等等。
然而,勇敢精神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对于少年儿童而言,我们不能操之过急,而是要注意方法、手段,并对不同的学生因材施教,因为学生的基础不同、性格不同、心理素质不同,其培养的方法手段也是不同的。因此,对于那些心理素质较差、基础较低、比较胆小的学生,要循序渐进,通过降低难度的方法,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并在教师不断鼓励下培养他们的勇敢精神。
3.合理有效运用班级集体的力量培养学生的“勇敢”精神
班级教学是我国学校学科教学的基本形式,基于中国人口众多的特点,这种形式的存在可能还有较长时间,因此,班级教学中的集体力量对于教学效果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学生,其模仿能力很强、表现欲望很强,但其自尊心更强,在众目睽睽之下,其身体运动表现可直接反应出身体运动的形体美、姿态美、运动美等,而这些美感对于学生而言,他人的感觉与评价比自身的感受更为重要。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较好地利用这个特点,鼓励学生在大庭广众之下“勇敢”展示自身的身体运动(当然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基础与能力,尽量使自己的技术动作做的更完美),同时,这也给了学生一种“集体”舆论与评价的压力,迫使学生努力学习、积极上进、学好技术。
4.结合运动项目特点培养学生的“勇敢”精神
由于不同的运动项目本身所具备困难的性质、难度、种类等各不相同,它对于学生所需要的心理素质也是各异的。如个人项目与团队项目都需要发挥学生的“勇敢”精神,但两者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学生在个人项目中只要勇于面对困难,全力发挥个人潜能,就有可能战胜对手与自我,争取胜利;但在集体项目中,学生不仅要面对困难,发挥个人的水平,同时还要兼顾团队整体水平的发挥,避免个人的鲁莽、草率、冲动等不良情绪,运用智慧的力量,发挥团队最佳化的能力与水平。因此,我们在体育课程教学过程中,需要结合体育教材的特点,做好课前预设工作,把需要培养的勇敢精神纳入体育课堂教学目标(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之中,并在教学过程中安排专门的教学手段与方法,以用于支撑教学目标,做好教学目标与教学过程的有效衔接,避免教学目标的空洞现象。
5.树立正确的运动竞赛“胜负观”,培养学生持之以恒的“勇敢”精神
“胜败乃兵家常事”,一次的成功算不上什么英雄,一次的失败也不代表是永远的弱者。这些都是告诫人们勇往直前、永不放弃的励言,但对于初出茅庐的少年儿童来说,要做到从容地对待各类竞赛中的“胜负”,需要一个培养过程,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对于体育竞赛过程中失败的学生,体育教师要多加鼓励,而不要采取贬低甚至讥讽的态度;对于体育竞赛的成功者,体育教师也要关注他们的心理,防止产生骄傲自满、不可一世的情绪。总之,体育教学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不断给予失败者与成功者不同的信号,培养学生正确的体育竞赛“胜负观”“输赢观”,使得学生的勇敢精神持之以恒、永不衰竭。
四、结语
面对困难、危险等异常状态,不仅需要人们发挥潜能与技能,更需要人们发挥“勇敢”的大无畏精神,才能克服困难、战胜危险。体育课程教学具有一种主动设置困难,并需要学生克服困难与战胜对手或自我的特点,面对这些人为设置的外在困难(时间、距离、高度、远度、重量、对手等),学生首先需要具备的是实力,因为有了实力,才会有底气,有了底气才能建立自信;其次,学生更需要“勇敢”精神,因为只有具备大无畏的勇敢精神,才敢于与对手抗争,才有取胜的机会,才能战胜自我的恐惧感;第三,学生还要具有一定的谋略,因为只有具有智慧的头脑才能扬长避短、发挥潜能,才能更好与人协作、发挥整体力量,最后取得胜利。
探究与培养学生在体育课程教学中的“勇敢”精神是一个崭新的主题,需要进一步的理论深化研究,更需要体育教学的实践与验证。
篇13
一、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
教师若是想要与学生进行互动,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课堂的氛围。因为在传统中职阶段的教学中,学生一般都是将教师当成一个领导者,在心中就会认为教师是比自己的“地位”要高,当学生有了这一种心理的时候,就很容易对教师产生恐惧,在上课的时候很紧张,会让互动很难开展。为了能够让这一种情况得到解决,教师应该构建一个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在课堂开始的时候,给学生一个放松的身心感受,让学生可以放下心中对教师这一个身份的恐惧感,才能够更加真实地表达出来心中最真实的想法,提高互动的有效性。例如,在高职的体育课程“篮球”一个章节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让学生能够掌握一些比较基本的篮球技法,然后去运用在篮球的实际操作中。其实篮球对于学生来说是比较受到欢迎的一种体育运动,但是因为是在课堂上,所以学生可能很难真正地放开自己,去体会篮球的快乐。在学习到这一个章节的时候,教师在上课之前,就可以采用闲聊的方式来拉近自己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教师可以说自己也比较喜欢篮球,以及自己打篮球的一些经历,让学生知道教师与自己之间相同。在上课的时候,教师也尽量地走到学生中去,不再是简单地发号命令,而是询问学生的意见,让学生意识到师生平等,自然就能够促进互动的开展。
二、体育教学游戏的开展
很多教师认为只有在小学阶段才需要开展游戏教学,其实这一种思维是错误的,因为处于任何阶段的学生,都对游戏有着强烈的兴趣,而且游戏也是一种比较好的可以迅速点燃课堂温度的一种手段。在参与到体育游戏的过程中,学生不仅要活动起来,而且还需要调动自己的大脑以及去思考跟其他人配合的方式,在这一个配合的过程中,自然就会有互动的产生。而在游戏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这种互动大多都是积极主动的,让学生在游戏的过程中也能够始终保持一种比较轻松愉快的心情。另外,教师在选择体育教学游戏的时候也至关重要,要从班级学生的平均年龄以及实际的情况出发,选择出来最适合学生的游戏形式,才能够收获最大的课堂效率。例如,在高职的体育课程“健美操”一个章节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让学生能够学会去练习健美操,若是学生只是单纯地自己去练习的话,时间久了就比较容易感觉到枯燥和无聊。所以,在这个时候,教师就可以跟学生开展一个体育教学互动的游戏。教师可以背对着学生站立,然后随机地说出来一个健美操的名字,让学生做出来相应的姿势。等到学生都摆好了姿势之后,教师就可以随机地选择一个学生对其他学生的动作进行点评,通过学生的点评,教师尝试着去猜一猜这些学生谁的动作比较标准,谁的动作不标准。为了能够增加游戏的趣味性,教师可以实施一些简单的小惩罚,比如围着同学们跑圈,或者是唱一首歌,让学生可以用这一种更加轻松愉快的方式参与到互动中来。
三、确定学生的主导地位
当学生都适应了这一种互动的高职体育教学模式的时候,教师就应该尝试着将课堂上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来发起这一种体育课堂上的互动。因为在以往的互动课堂中,这一种互动一般都是教师发起的,学生根据教师的互动意向参与到教师的互动中去,这一种互动的发起都是根据教师对于学生的了解,可能很难适应每一个学生心中的期待。所以,针对这一种情况,教师就应该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成为自己在体育锻炼上的主人,积极地将自己的情况反馈给教师,让课堂可以真正地为学生服务,而不是让学生去迎合课堂。例如,在高职的体育课程“如何组织小型体育竞赛”一个章节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让学生能够学会去组织一些小型的体育竞赛中。小型体育竞赛其实种类十分繁多,在这个时候若是由教师来发起让学生去参与比赛的话,可能不在一部分学生的兴趣点上,就很难让所有的学生都充分地参与进来。所以,针对于这一种情况,教师就可以让学生自主地开展互动,在互动的过程中交流自己的想法和创意,然后反馈给教师,若是教师觉得这一种小型竞赛的方式可行的话,那么学生就可以以小组为单位去开展这一种竞赛。在学生自主开展竞赛的过程中,教师不能过于干预学生的选择,在遇到了一些问题的时候,鼓励先让学生之间进行互动,寻找解决的方式,若是学生之间通过互动无法解决的话,再去与教师互动,根据教师的点拨找到解决的方式,培养学生自主提高的能力。
四、重视教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