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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产业扶持财政资金股权
改革思路评价产业引导基金的运作成效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引导基金撬动民间资本规模大小;二是引导基金及子基金投资中早期高新技术企业的比例高低;三是以有偿方式保持基金的良性循环,风险防控能力强弱。实现双赢,体现“双向”杠杆扩大效应。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活跃,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意向也较为浓厚,产业引导基金应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扩大财政资金的杠杠效应。同时,基金公司也可以通过财政资金的注入,充分利用财政资金解决自身资金投资不足的问题,扩大自身资金的杠杆效应,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双赢局面。准确定位,体现充分市场化原则。实践经验表明,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必须坚持引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模式。政府把握宏观方向,制定和完善政策环境,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对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和产业基金总体投资方向的把关,把具体经营权交给直接面对市场的基金管理人,合理分配政府与基金公司之间的损失和利得,探索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政府财政资金运作效益。
三、具体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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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工业、农业、科技、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六大产业发展,相对应设立6支专项基金。投资工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企业和特色效益农业、鼓励类小微企业,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投资比分别至少1:2以上和1:1以上,且投资市内企业不低于专项基金投资总额的80%。
决策管理相互分离。基金管理上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只负责“两端”,即在前段负责审定总体投资方案,在后端把握投资方向,基金运行管理政府不干预,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行。引导基金在专项基金中参股不控股、不独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子基金具有私募投资基金性质,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分离,设立、投资、管理、退出等遵循市场规则。
同股同权公平回报。在发起、运行子基金时,要求社会资金和政府引导基金同步到位,子基金须定期向引导基金报告投资运营、保值增值情况,接受引导基金对其绩效的评价;子基金投资完成后退出时,引导基金要全程监管,确保各方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失。
注重绩效严控风险。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重庆市财政局和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基金投入的产业和环节,具体项目选择、投资额度确定由基金公司市场化运作。建立基金投资止损制度和投资保险制度,对专项基金的投资方向、放大效应、经济社会效益开展绩效评价,动态调整投资对象和资金比例,对投资风险较高的项目建立保险机制。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商业银行托管,不得从事贷款和股票、期货、房地产、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托管银行每季度向基金公司提交监管报告。
引导基金五特点
资金来源广。除财政专项资金外,吸引金融资金、国家专项资金、全国性资产管理机构资金、跨境人民币资金等。
投资领域宽。同时投向六大产业,既可投资成长期、成熟期或拟上市的企业,也可投资初创期和早中期的企业。
市场程度高。选择引导基金子基金合作管理人时,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由产业技术专家、私募基金专家及行业主管部门代表等参加,一人一票评审,行业主管部门无权干预评审;子基金开展股权投资时由其管理团队市场化、自由选择企业和项目投资,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项目库,但无权干预具体投资行为。
管理方式新。主管部门参与协调会、专项基金投资决策和项目库建设,部门、引导基金和被投企业之间实现联动。
退出方式多。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可通过独立IPO、资产并购、股权转让退出、股权回购、到期清算等方式退出。
坚持运行规则
基金资金来源和投向坚持“四个不”。基金的资金来源坚持“四个不搞”:不搞众筹、不搞乱集资、不搞股转债和债转股、不搞信托融资和银行资金等所谓的“通道业务”。基金的资金投向遵循“四个不投”:不炒二手房、不炒外汇、不炒股票、不放高利贷,防止基金背离实体经济“以钱炒钱”,避免系统性投资风险。
围绕企业生命周期的“五个节点”适时支持。企业初创阶段的天使投资,解决初创期企业资本供给“贫血”问题;快速成长阶段的创业投资,帮助企业引入新兴产业或扩大再生产;成熟运行阶段的技改投资,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企业出现危机时的并购重组投资,为收购方提供资金辅助收购;科研成果产业化投资,发掘科研成果的市场价值和企业成长价值。
立足六个领域展开股权引导投资。投资拟上市公司,辅助企业上市;投资电子核心部件、物联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材料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1+5”新型服务贸易,支持“渝新欧”铁路货物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保税贸易、离岸金融结算、云计算大数据;投资科研成果转化,对科研成果进行估价买卖,运用风险投资催生创新成果;投资教育、卫生、文化领域的市场化项目和有市场、有效益的传统产业。
建立基金管理人“三个一批”激励约束机制。财政资金追加投资,滚动支持一批业绩好的基金管理人。对部分不能充分发挥投资导向作用的基金,实行淘汰出局,淘汰一批业绩差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公开征集、招标的方式,招募一批新的专项基金管理人。“三个一批”带动基金发挥放大、累积、杠杆作用。
激发引导成效
重庆产业引导基金是财税体制、金融领域企业资本金市场化补充机制的重大改革创新,利于破解财政资金在促进产业发展中投入低效、管理不规范等痼疾,利于真正激发财政资金引导效应广泛撬动社会资本,利于拓宽企业股本市场化补充渠道解决融资结构失衡问题。一年来,基金运行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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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省现有政府引导基金的布局截止2015年底,我省省级共有政府引导基金8支,总规模194亿元,其中财政出资39.2亿元,分别设立了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旅游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和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支持我省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创投引导基金的运行情况截止2015年底,上述政府引导基金合计投资38.85亿元,共投资项目39个,其中战略新兴产业基金投资项目9个、山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小创投”)投资项目18个、山西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投资项目2个、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10个。从基金运营时间来看,中小创投和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均成立于2013年,成立时间最早,投资难度较大,投资项目较多。同时,也是财政厅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投资决策最为直接,在基金运营过程中经验最为丰富的引导基金。
二、山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和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运营的经验
2014年以来,我国经济环境处于体制深化改革、产业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时期,随着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降低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持续推进,以煤炭、冶金、化工为主要经济支柱的山西经济急剧恶化,中小微企业生存环境愈发艰难。随着联盛、海鑫等企业债务危机的出现,多数商业银行在山西缩紧信贷政策,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在此背景下,作为以市场化方式运营的政府引导基金在我省应运而生,既兼顾政策引导同时又考虑市场化运作。创新的投资模式,不但要给企业带来资金,更重要的是给企业带来资本市场理念和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能力。
(一)两支基金的管理模式1.组织形式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是以公司制形式运营,股东分别是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省财政持股2000万)及山西省中小企业基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投资项目决策机构为董事会。山西中小企业创投基金是以合伙制形式运营,由山西证券全资子公司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普通合伙人(兼基金管理人)出资1000万元并管理基金,同时山西国信集团(有限合伙人)出资1亿元、龙华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9000万元,共同发起成立,其中财政资金委托山西国信集团出资。中小创投项目投资的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2.投资流程两支基金在投资流程上几乎一致,通过各自渠道收集项目,做初步接洽后进入项目筛选阶段,一般每10个项目有2-3个项目被选中进入立项程序,项目立项后,基金会同第三方中介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对项目展开全面的审慎尽职调查,经过尽职调查的项目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会进入投资决策阶段,基金通过董事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充分讨论后,决定是否投资。通过决策的项目,投资经理会与被投资企业就具体投资协议的条款进行商务谈判,并最终签署投资协议,完成交易。两支基金在成立时的目的就是支持我省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以市场化的手段促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的转型跨越发展。基金在尽调到决策整个过程中发现,影响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及融资困难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企业法人治理不完善、财务不规范程度高,规范难度较大,且多数企业未进行股份制改造,这些问题制约了企业与基金的进一步对接,需要政府“下猛药”、中介(包括基金)“下功夫”、企业“下决心”,几方共同努力逐步完善,而单纯的资金支持治标不治本。中小创投投资定位面向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的省内中小企业。基金团队多数来源于山西证券投行体系,他们通过对企业的培育和引导,使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运营,发掘其内在价值,以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着力打造省内细分行业的优秀企业。这些理念在对山西寰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精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上表现较为突出。以寰烁股份为例,早在2013年在对各地市摸底时发现该企业有一定的基础、盈利能力较强、企业所有者有意愿通过资本市场得到更好的发展。但企业规范程度低,主要体现在:①法人治理上,所有者与经营者不能严格的区分,在野蛮生长时期,老板几乎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业务、关系、资源上,对法人治理基本没有概念。②财务规范上,老板更多关心的是企业有多少现金,对企业财务结构、资产状况关心不够。③对企业业务的把握没有做到精细化。基金团队通过对企业老板、高管、员工的培训,利用股东资源逐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规范财务管理,并通过基金投资和“新三板”挂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企业。在基金投资后,寰烁股份通过各种方式获得资金已逾亿元,经过中小创投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寰烁股份已经成为山西在线教育行业的领先者。寰烁股份的变化不是资金带来的,而是遵循市场化方式以资金支持为突破的全方位管理服务带来的价值。
(三)两支基金的投资策略资本市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天使期和早期项目,多数采用夹层投资的方式,以优先股和可转股债权为主。在优先股投资方面,国务院于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2014年3月21日,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在试点期间,只有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即“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发行优先股。其余普通公司在优先股发行方面仍然受《公司法》中“一股一票、同股同利”等条款的约束。因此,国内人民币基金绝大多数采用可转股债权方式投资。中小创投和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结合上述相关政策、基金设立目标及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对企业采用股权投资、可转股债权投资的投资方式,其中中小创投股权投资企业9家、可转股债权投资企业9家;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企业10家,投资方式均为可转股债权。在具体项目投资方式的选择上,中小创投经过两年的摸索,形成了适合山西实际的投资策略。1.股权投资策略任何一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有意愿在企业的成长中获取增长带来的红利,并非所有的企业都适合股权投资,在享受高额回报的同时基金也承担着较大的风险。股权投资的风险来源于三个方面:①企业财务、税务不规范;②企业存在较大的政策及法律风险;③企业商业模式不可持续。其中,政策及法律风险最为关键,但经过充分的尽职调查工作,可以判断风险对投资的影响程度。企业财务不规范对投资风险的影响最大,体现在投资前对企业业务真实开展情况的判断、投资谈判时对企业真实价值的评估、投资后对企业的主动服务管理等方面。中小创投对股权投资的要求比较严格,基金团队(包括决策团队)对上述三个方面的尽调非常充分,基于充分尽调的投资决策判断更为客观。2013年中小创投投资决策会上对某科技企业做出商业模式不清晰、可持续经营能力较差的判断,基金团队在持续项目跟进的过程中发现,一年后该企业确实由于运营管理方面的不完善导致业务拓展和客户维护上出现了比较大的问题。从引导基金运作的角度来讲,股权投资带来的回报较高,基金整体收益高更利于资金募集工作的开展。基于此,中小创投对山西澳坤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个企业的投资更大程度上是看重了企业持续高水平的盈利能力和未来从“新三板”转板至创业板的可能性。2.可转股债权投资策略中小创投对暂不满足股权投资条件的企业,采取可转股债权的投资方式,先给予企业一部分资金,让他们在日益恶化的经济环境中暂解燃眉之急,通过投后管理继续引导和培育企业规范化运营,拥有能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中小创投对可转股债权的投资标的判断依据与股权投资的条件相比,仅仅是放开了对财务规范的严格要求,允许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行为。为了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性,会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措施。中小创投希望通过前期的资金支持,在企业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能够以较低的价格将前期的债权投资资金变为企业的资本金,基金•工作研究同样在与企业规范、共同成长的过程中。太原恒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我国修磨机领域拥有绝对的技术领先地位,和其他中小企业一样,企业老板很希望通过资本市场特有的影响力和融资环境发展,但企业自身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问题,且受下游钢铁行业不景气影响,企业资金回笼周期较长,中小创投利用可转股债权的形式先期给予恒山机电资金支持,同时帮助企业进行规范,使其像寰烁股份一样得到真正的快速发展的能力。
(四)基金的增值服务策略基金投资企业,给企业带来的不仅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基金利用各自独特的核心优势和价值创造的方法帮助企业发展。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对已投或未投资企业不遗余力的开展财务、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利用自身资源帮助企业拓展销售渠道。中小创投作为证券公司平台的基金管理公司,以山西证券长期服务资本市场的优势,为所投资企业带来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能力、在产业链中创造和发现价值的能力、完善资源配置的能力。受经济周期影响,2014年以来山西华晟果蔬饮品有限公司存在下游企业回款周期长、企业经营性现金流不足等问题。中小创投于2015年12月投资该企业后,在努力为企业提供财务规范、“新三板”挂牌等服务的同时,也利用资源帮助企业拓宽国内销售渠道。同时,基金团队也在积极为企业对接信托公司,以土地流转信托的形式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原料品质的稳定性,使企业逐步实现机械化生产。
(五)引导基金产生的作用以中小创投为例,目前政府引导资金出资1亿元,山西证券出资1亿元,2015年全年投放资金1.5亿元,当年带动社会其他投资人投资4.8亿元,所投资企业发展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中小创投投资的海玉食品通过零售渠道发力,仅用了半年时间通过新渠道带来的收入达到7000万元。目前该企业正在考虑新增一条生产线继续扩大生产和销售规模,新增一条生产线需要新增工人5-20名,新增一个销售渠道需要招聘销售人员2-4名,由于经济效益的提高直接带动了当地用工的需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显然,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的模式,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利润的增长带动了招工需求的连锁反应,都将使这一创新机制的联动效益不断扩大,比单纯“撒胡椒面式”的财政资金投入效果更为明显。
三、两支基金运作以来遇到的问题
(一)引导基金市场化水平较低、募资渠道亟需扩充山西省政府设立引导基金的目的是以“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作为基金运作的基本原则。但在这两支基金的实践过程中,发现引导基金受限于财政资金属性及当前的管理思路,引导基金被赋予了较多的政策性目标,对基金投资地域、投资范围、投资金额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使得引导基金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变得困难,出现资金沉淀、闲置现象,资金利用效率低下。其次,我国基金投资人发展尚处于早期,社保基金、保险等大型机构基金投资人偏少,民营企业和自然人基金投资人偏多,而且多数基金投资人追求短期收益,长期投资意愿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狭窄。另外,由于山西本地缺乏质地优良的投资项目,导致一些优秀的投资机构不敢与引导基金合作,资金募集受限。长此以往,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受到严重制约,无法达到其引导创业投资的目的。
(二)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诉求存在利益冲突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希望利用市场化手段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作为出资人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由于顶层设计的不完善,导致双方在体制机制上无法均衡统一。通常而言,社会资本重视项目投资及基金收益情况,而政府引导资金倾向于普惠金融、管理制度和投资流程规范化,资金安全等方面。另外,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与政府双方存在利益诉求的分歧,政府给予财政出资考虑以资金安全为先,而基金本身就是风险投资的业务,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财政出资的绝对安全。双方利益的不一致,会导致“利益共享,但风险不共担”的局面出现,严重影响基金的运作效率,同时也会对基金收益及风险控制等各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三)基金在项目选择方面的困境从基金运作的角度看,山西省大部分中小企业存在各种规范性问题。数据显示,全省13.5万家中小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只有500多家,实际按股份制改造后规范运行的企业不足400家,在企业法人治理、财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特别是股权结构单一,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两套账、核算不规范、税收不到位等现象普遍存在。另外,企业多是家族企业,企业老板缺乏现代管理意识和有效的自律机制,对新股东的进入存在抵触感。从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看,山西省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工作研究不足3年,山西本土的基金投资、决策和管理团队需要进一步磨合和完善。以中小创投为例,基金管理团队成员均是由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人员转为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团队拥有比较丰富的投资、投行等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但对于创投业务,没有先例可循,需要进一步培养创投经验,提高投资效率。
(四)引导基金类别繁多,绩效考核体系不完善截止目前,山西省各地市、部门都相继设立了政府引导基金,设立形式有小微企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类别繁多。这些引导基金规模大小不一、投资方向不同、投资限制各异、政策导向目标互有差别。我省政府引导基金尚未建立完善的基金绩效考核体系,即主要对资产情况进行保值增值的评价,对于如何监管以及具体考核体系并未作出详细的办法规定。同时,多数引导基金把业务重心放在合作管理机构评估筛选、引资和投资上,对基金的运作管理较为轻视,这使得政府无法对当前业已运作中的政府引导基金全面客观地做出考核。随着引导基金逐步进入投资后期甚至是退出期,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已经成为当前政府引导基金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的思考
(一)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的顶层设计,厘清政府与基金的角色定位政府引导基金在我省发展尚处于早期阶段,在引导基金设立的结构上需要根据省、市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产业转型需要,统筹安排基金的投资方向、规模结构等,对财政资金的注入、运营、退出、收益进行有效的规范监管。同时,应当建立健全基金市场化运作的制度安排,把握好政府在基金管理上的“度”,寻找出兼顾政府、基金公司、企业各方利益诉求上的最佳契合点。通过建立“母子基金”运作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政府引导基金在基金管理、利益诉求等方面不对等的问题,即财政资金通过“母基金”(FOFs)(所谓FOFs,即投资于基金的基金,其与一般的基金不同,是以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投资对象的特殊基金)吸引实力比较强的投资人为财政资金做第一次放大,再通过招标等程序筛选合适的基金管理人合作成立“子基金”为财政资金做再一次放大,是目前创投基金运作大多采用的基本方式,但并不能完全解决政府与基金市场化运作之间的问题。根据财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要求,如果偿试按照目前政府管资本这一思路,将财政资金通过资本运营或投资公司投入到母基金,将创投基金的具体管理事项下移,可以有效解决政府角色与基金市场化运作之间的矛盾。政府在资本运菅公司层面设立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由其制定创投基金的政策并监督创投基金的运作,创投基金公司(合伙人)则以完全市场化手段开展基金募、投、管、退等经营活动。
(二)从制度设计上创新创投基金的风险管控创投基金有别于一般私募基金的地方在于既要体现政府意志又要尊重市场规律,要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政府就要充分考虑创投基金运作可能产生的风险,结合不同基金特点界定出合理的创投基金风险容忍度,这对政府设立管理创投基金是个挑战。要研究偿试设立风险准备,从制度上解决创投基金“不敢放手作为”的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运营根据清科资讯统计,截至2015年12月底,国内共成立780支政府引导基金,基金规模达21,834.47亿元。其中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的规模最大,226支基金规模总额达到9,980.37亿人民币。基金设立数量最多的是地市级政府设立的引导基金,共有417支基金,基金规模8,243.00亿。在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形式上,各地方政府根据投资方向和重点,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一是加强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方式运营,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市场化要求:首先是资金来源及管理机构选择要市场化,政府作为出资人,要和具备相应能力的市场化基金管理人进行合作和资源互补,从市场上寻找社会投资人,实现资金规模的杠杆放大效应。其次是投资策略市场化,打破引导基金既有的政策性限制,制定相关投资策略,以达到在风险固定的条件下,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或者在收益固定的情况下,追求投资风险的最小化的目标。在制定基金的相关政策时,应结合山西本地实体经济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突破引导基金关于地域、行业、阶段的限制。最后是内部管理市场化,建立相关的工作体系,包括行业信息和数据库、基金考核评价标准、科学的决策机制等完整的内部管理程序。二是要科学筛选基金管理机构。政府引导基金既要肩负“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实体经济”的政策性任务,又要兼顾社会资本的回报诉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具备比商业性基金更高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在对基金管理人的选择,特别是对子基金管理人的选择,要通过招标确定基金管理团队(公司),而尽量避免目前地方的常见做法,直接将基金委托事业单位或交由国有投资平台管理。1.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政府引导基金筛选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并管理该基金的投资机构必须具有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即管理人员稳定、专业知识过硬、行事风格务实、历史业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产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经验以及较强的品牌影响力。2.完整的机构运营体系和高效的决策流程由于近一年来,私募基金(包括政府引导基金)行业发展迅速,出现了一些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突出问题。鉴于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调整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备案要求,并对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报送、披露制度、内部控制、资金募集、合同签署、基金团队有严格的规定及准入,与之一起的有《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中基协的这一举措对引导基金的设立、基金管理人的筛选、基金的运作等多方面提供了标准和依据。基金管理人不但要满足中基协的相关要求,更重要的是完整的运营体系和合理的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保障项目筛选、项目初调、立项申请、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投资退出等项目投资的全过程。与拥有完备的运营体系的基金管理人合作可以有效降低系统性风险,确保投资人资金的安全性和利益最大化。3.丰富的基金运作经验和出色的历史业绩具备丰富投资经验的投资机构,具备一定的行业资源,善于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能有效发掘被投资企业的内在价值,可以较准确做出投资判断。具备上述能力的基金管理人往往又是行业里的领先者,他们见证了中国资本市场十多年间的几次沉浮。与此类机构合作,引导基金不仅可以获得稳健乃至高额的收益,完成扶持并做大企业的目标,还可利用其已有口碑进一步提升自身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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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经营方式市场化。基金借鉴股权投资的理念和运作模式,组建了专业的管理公司—江苏高投紫金文化投资管理公司,委托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基金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改变了财政资金单打独斗和无偿使用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有效地放大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同时,有偿使用的方式建立起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给使用资金的企业带来了积极的压力和动力。取得资金支持的江苏省浪淘沙影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是市场化运作,如果给了你不能产生效益,下一次钱就会投给更能发挥效益的企业,这促使我们不仅要拍出‘叫好’的作品,还要拍出‘叫座’的作品。”
其三,支持对象多维化。基金成立后,管理公司团队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大后小、先传统后新兴”的思路,全面开展投资工作。关注和支持的对象涉及创意设计业、新兴媒体业、动漫游戏业、出版发行业、广播影视业、演艺娱乐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广告会展业等传统、新兴文化产业领域,以及泛文化领域。
其四,项目遴选专业化。基金成立后,借助风险投资的项目选择方式,按照项目挖掘、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团队决策、投资审查、实施投资的专业化流程进行具体的项目运作。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展会等各种脉络条线批量获取案源,对省内重点文化行业和企业进行了跟踪研究和深入发掘。在掌握了全省文化产业的基本情况后,基金理事会和运营团队先期着手抓了“顶天立地”,即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实力雄厚、前景看好、步入投资成熟期的行业龙头企业。管理团队围绕基金理事会下达的投资任务,共走访、接洽了500多家文化企业,在对企业走访和项目初步论证的基础上,筛选出100多家企业进行了重点跟踪洽谈,并对其中20多家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共安排资金7.5亿元支持了幸福蓝海、江苏广电网络、常州恐龙园、好享购、书香门第、时代传媒、美星科技等7个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其中,支持力度较大的幸福蓝海、江苏广电网络已报证监会待审,常州恐龙园有望近期报会,好享购、书香门第、时代传媒、美星科技等项目在增资后亦呈现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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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设立了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数量 “井喷式”增长。据有关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6月,全国各级地方政府共成立政府引导基金911只,总规模超过2.56万亿元,在支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区域分布方面,尤其以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为主。根据“清科集团―2015年度中国政府引导基金年度排名榜单”显示,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和山东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位居榜单前五名。中西部地区引导基金虽然起步时间较晚,但目前也不断出现十亿级规模以上的引导基金,成为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新的沃土。
二、政府引导基金的优势
政府引导基金与商业性基金不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管理”的原则有偿运作。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改革创新了财政投融资机制,各专项基金按照市场运作模式,在改进政府对产业的培育和引导方式的同时,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基金模式改变了以往政府对企业单纯采取补贴、奖励、贴息等“一次投入、一次使用”的形式,转为以股权投资形式对企业进行支持。同时,通过财政资金由行政性分配向市场化配置转变、财政专项资金向产业发展基金转化,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大众创业创新和产业经济转型升级。
通过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的进入政府重点培育、扶持的产业,基金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微观上可以改善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优化财务状况、完善债务结构,被投资企业在融资的同时,融智、融管理。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推进企业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培育上市后备资源,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借壳上市、新三板挂牌等形式实现优质资产上市。宏观上可以完善产业链、促进产业的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克服了市场失灵的问题,完善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由于逐利的特性,资本更愿意投向投资期短、见效快、收益高的项目,这使得许多初创期或成长期较长企业难以获得投资支持及银行贷款,这类企业往往无实物抵押资产,存在投资期长、风险大、收益不确定等问题。设立引导基金,可引导资本形成有效供给,使投融资双方有效对接,为初创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尤其是生物医药、高新电子、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
三、政府引导基金面临的问题
在看到引导基金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引导基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通过观察各地区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办法可发现,为满足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利益诉求,大多数引导基金都对其合作对象有一定的要求与限制,要求合作的基金或子基金必须注册在本地,投资于本地项目的比例不低于70%,投资方向和领域都受到政府政策性导向的限制。这使得基金管理团队在选择投资项目时束手束脚,不能完全自由的选择投资行业、投资区域及投资阶段,不能客观地对投资项目加以评判;尤其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限制条件使得基金管理团队难以找到合适的投资对象,造成引导基金资金大量沉淀,低效运转。因此,如何平衡好引导基金政策性与市场化之间的关系是关键。
其次,引导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性与社会资本逐利天性的矛盾,使得两者的利益诉求、收益导向上产生分歧。政府一方更注重财政资金安全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合作团队则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在选择投资项目时,政府代表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通常具有一票否决权,此举严重影响基金的运作效率,对基金管理机构在控制和平衡各类投资项目收益与风险等方面会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由于我国引导基金起步较晚,优秀的基金管理团队主要集中于发达地区,这使得中西部落后地区的政府引导基金难以找到符合条件的合作伙伴,同时,目前已成立的引导基金大多由事业单位或国有投融资公司负责日常管理,这些主体大都不具备专业能力,也难以识别合适的基金管理公司,这都导致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风险加剧。相比于其他基金,政府引导基金更注重资金的安全性,这就对基金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机构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也制约着引导基金的发展。
四、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建议
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现状下,调结构、稳增长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政府通过引导基金的方式来扩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显得尤为重要。
各级政府应充分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模式和成熟经验,因地制宜创新引导基金的管理模式。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加强资源共享,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从招商引资到项目落户、搭建企业与投资机构对接平台等方面主动作为。引进国际、国内的一流基金管理团队,建立完善的基金管理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高基金管理人员整体专业水平及素养,逐步打造成熟的基金投资环境和创业创新氛围。
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制度,加强绩效评价。既要抓好引导基金的前期投放,也要抓好引导基金的后期管理。重点考查基金的投资进度、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对本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发展的促进作用,引导基金的导向效应等方面内容,从政策性目标与经营性目标两个方面同时考核。对评分较低的引导基金应减少以后规模的年度预算。对评分较高的引导基金,可以将一定比例的收益让利给基金管理机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与考核,调动基金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同时,也要注重财务考核,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年度检查,监督好引导基金的投向及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在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应积极提升政府引导基金效能,适当提高政策的灵活性,真正做到市场化和专业化的管理,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同时,应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引导基金的退出机制,明确基金的存续期限,在恰当的时候“退居二线”。政府引导基金的根本作用是杠杆效应,退出是为了进入第二轮、第三轮的投资,滚动发展才能不断放大资本,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作者单位为昆明市企业融资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 潘长风,张陆洋.完善地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的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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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出《意见稿》体现的重要改革理念
(一)会计应如实反映经济交易或事项
会计作为货币量化的信息系统,如实反映经济交易或事项是有效实现其职能的基础。这一重要理念也集中体现在《意见稿》的业务处理上。一是紧跟财政体制改革的步伐。《意见稿》中新增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核算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和应付社会保障费,并通过一级明细科目,分别归集工资、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核算津贴补贴改革的内容;增设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在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本期结余、累计结余科目中,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支出的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逐级设置明细科目,配合部门预算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核算工作。二是细化会计核算科目体系。《意见稿》中将财务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分离出来,将在加工材料分解为委托加工物资和生产成本两个科目分别核算委托加工业务和自制医疗用品或药品业务,将对外投资细分为对外股权投资和对外债权投资。三是科目设置体现医院业务公益性与社会性并存的特征。《意见稿》根据医疗体系改革后医院社会化提高,医院面临激烈的竞争环境,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管理的需要,引入企业财务会计中成本核算和投融资核算的科目,但是医院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不能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并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必须反映财政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的情况。可见,只有按照经济业务和事项的实际性质细化核算科目,才能够如实反映和有效呈现各项经济业务对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二)会计信息系统应提供完整的、系统的财务信息
《意见稿》相对于《医院会计制度》在提高信息完整性和系统性上作出了相应努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设置“在建工程”和“基建工程”科目,分别核算非基建项目和基建项目的投资情况,并根据实际经济业务类别设置完整的一级明细科目。二是《意见稿》增设了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预计负债等科目,提供了完整的资产负债信息,修正了资产负债核算体系的缺陷。三是《意见稿》增加了现金流量表、医疗收入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基建投资表、成本报表及报表附注,形成了一套完整、多层次的报告体系。
(三)会计核算系统要兼顾成本管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一,《意见稿》在考虑医院公益性和公立性条件下,大量采用了《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方法,增设了成本类科目――生产成本,将支出类科目修改为费用类科目,并且细化了成本费用的核算科目和明细账户,加强医疗成本核算和管理。第二,在《意见稿》中同时考虑了医院财政预算资金的核算需要、设置了一系列的预算会计科目,并增加了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满足预算资金的核算和管理需要。第三,《意见稿》中将对外投资细分为对外股权投资、对外债权投资和短期投资,将其他应收应付款分解为其他应收应付款、预付账款和代管款项,增设了财务费用、预计负债、短期投资,强化财务管理。
(四)体现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
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意见稿》推出的重要目标,一是如实核算和反映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后对应财政资金的使用和流动情况,有助于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效果,也有助于评价公共财政改革的成效。二是提供配比的收支信息,不仅有助于内部管理者树立成本意识、加强成本控制、改善经营管理,也有助于社会公众衡量医院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和医疗服务定价的合理性。三是提供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的信息,便于作出科学的投融资决策。四是提供现金流量信息,加强了医疗机构流动性管理,提高了医疗机构资金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二、《意见稿》尚待进一步完善
《意见稿》明确以权责发生制为计量基础,广泛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设置和核算方法,相对于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在科目设置、核算方法、报告体系等方面有了显著的改进和提高,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但是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固定资产核算困境
《意见稿》中对不同资金来源形成的固定资产采用了不同的核算方式,对于财政资金以外的资金来源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已经是很成熟和完善的核算方式,本文主要探讨财政资金来源形成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尚存在缺陷。首先,在取得固定资产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还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医疗业务成本。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周期性、波动性、价值差异大等特点,导致核算主体各期的收入费用波动性大,不利于业绩考核和成本战略管理。其次,固定资产的核算过程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实质。在购买当期一次性确认了财政补助收入和医疗业务成本,而在实际耗用固定资产提供服务时,才是真正产生成本并取得收入权利的时点。再次,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也存在不足。对尚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或损毁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事业基金,虽然此时资金的用途解除了,但是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是单位可自由支配的资金,并且在处置后的收入也需上缴财政,因此也不满足事业基金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的定义。同时在资产处置后将处置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部分记入其他支出,但是固定资产在购置时就已经按购买成本全额做成本或支出处理,如此则此部分资产价值记录了两次支出。
(二)资产减值核算缺失
首先,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资产减值核算缺失。随着医疗卫生改革后对私人资金在医疗行业的解禁,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医院之间的竞争越发激烈,同时科技创新的突飞猛进、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加速了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以及医疗技术的变革。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国民的医疗福利,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医院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更新现有的医疗设备和采用更先进的医疗技术,并且医院的很多医疗设备具有单位价值高、使用寿命长、改进或创新快的特点,使得医院的无形资产和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发生减值的可能性较大,而《意见稿》中并没有考虑对此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次,长期投资项目资产减值核算缺失。《意见稿》将原《医院会计制度》的“对外投资”拆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分别核算长期对外股权和债权投资,有利于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但是并没有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核算规定。在我国资本市场日益健全的条件下,一方面对外长期投资的资产价值比较容易取得;另一方面长期投资的价值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性较大,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有必要在发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对已经发生减值的资产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仅会高估医院的资产价值,还会低估医院的医疗成本,从而高估医院的经营业绩,不利于医院管理层了解真实的资产价值,作出适时的资产更新决策和长期的经营、投资决策,也不利于外部信息使用者了解医院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三)缺少医院合并业务处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医疗机构的市场化程度也逐步提升,医院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或兴办经济实体,医院之间的兼并、合并及联营业务也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浪费、流失和侵占行为的发生,必须规范医疗机构的投资行为,加强其兼并、合并和联营业务的会计核算。
三、《意见稿》进一步完善措施
(一)固定资产核算建议
在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双重需求下,公共财政资金购建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核算成为医院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中不可回避的难题。首先,本文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改进财政资金购建固定资产的业务的具体处理办法。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如果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则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同时借记“财政补助收入――当期收入”,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递延收益”;如果采用财政直接补贴,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递延收益”。在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时,借记“医疗成本”、“科教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同时借记“财政补助收入――递延收益”,贷记“财政补助收入――当期收益”。在处置固定资产时的处理原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相似,从而同时满足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需要,又能实现收入费用的有效配比,也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实质。其次,建议固定资产核算制度分财政资金、非财政资金来源两个模块,编写固定资产取得、折旧计提到处置的全部业务处理,而不是零散的、交错的分布在多个会计科目,以便于理解和学习。
(二)制定资产减值会计制度
本文建议在《意见稿》中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制定相应的资产减值制度,对医院的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以及在建工程等项目,在发现减值迹象的时候进行减值测试,并且在实际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准备,以反映医院真实的财务状况。
(三)制定医院合并业务会计制度
本文建议在《意见稿》中有必要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制定核算医院合并业务制度,有效防止合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医院合并财务报表,提供医院完整的财务信息。
四、结语
任何制度的产生都是时展的产物,《意见稿》的推出也不例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医院面临的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管理制度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作为利用货币量化信息反映主体经济活动的信息系统,必须体现这些变化。同时会计系统所提供的信息必将产生一系列的经济后果,因此会计规则的制定和实施都应该建立在科学的依据之上――即制定会计制度的理念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应该为《意见稿》进步而喝彩,同时也必须正视仍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进一步讨论和研究,以便于完善医院会计制度,使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信息使用者。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的通知[S].(财会字[1998] 58号).
[2] 财政部.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S].(财会便[200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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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改委副主任吴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结合深圳创投业发达和社会资本活跃的特点,深圳已形成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全链条金融服务。
26倍撬动力
深圳市市长许勤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科研资金的分配方式改革,是科技体制改革核心内容之一,深圳市政府去年出台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目标直指财政资金的高效循环运用。
该方案提出,要尝试财政资金撬动银行业、保险业资源,引导天使投资和试行股权有偿资助等五项改革任务,建立无偿投入与有偿投入并行、事前投入与事后投入结合的财政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机制,以多元化组合投入方式,处理好政府支持与市场引导的关系。
2008年金融危机后,深圳市即成立了总体规模30亿元的创投引导母基金,以政府投入的引导功能和杠杆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吴优介绍,这个模式已基本成熟。目前签约了总计15.75亿元的10支子基金,其中母基金承诺出资5.5亿元,社会资本承诺出资145.25亿元,财政资金放大倍数高达26.4倍。
“我们将母基金模式复制到了全国60多个城市。”作为母基金主要托管机构之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孙东升说,这种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模式已辐射全国。
今年以来,深圳市计划每年从科研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以“拨改投”试行股权有偿资助,投资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项目,获得阶段性持有股权,并将回收收益用于滚动投资。
深圳市科创委主任陆健表示,此举不但不给财政添负担,还能将“一去不回”的拨款改为合理收益,实现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和滚动支持。风险管控也将更多地依靠于监管银行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对项目的定期跟踪和及时评价,把专业问题尽量交给市场专业机构。
“深圳的创业投资环境之所以全国领先,就在于体制、机制的突破。”深圳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王勇表示,一方面财政资金能以相对完备的风险和退出机制,让政府的投资行为最大程度地市场化,一方面又能提供隐性担保来高效撬动社会投资,一举多得。
全链条融资
“为了1亿元贷款,我跑了全国10多个大中型城市,到处碰壁。”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鲁先平说,轻资产企业缺乏贷款抵押物,他的新生产线因此迟迟无法落定,最终还是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给他无抵押、无担保放款1亿元,救了急。“深圳的金融机构对于高新技术的接受与宽容,少有城市能比”。
陆健告诉记者,针对企业未来风险的不确定性,深圳为此构建了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金融体系,形成了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担保资金和创投引导资金、产业基金等全链条金融体系,来覆盖创新型中小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成长。
针对初创期企业,深圳市政府出资30亿元吸引社会资金,以前述创投引导母基金来解决种子期融资问题。并且,还以参股方式扩大企业投资规模,以让渡受益权来引导子基金有效投向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
针对成长型企业,市政府成立企业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平台,对符合条件的3000万元以下、一年期以内贷款给予再担保,且其中信用贷款超过50%。
针对成熟期的大型骨干企业,市政府建立了企业互保政府增信平台,对“民营领军骨干企业”采取企业有限互保、政府有限补偿、银行自担风险模式解决中长期融资。
“互保金体系面向金额3000万元以上、期限3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陆健表示,给予增信和风险补偿,能让大型企业胸有成竹地走向国际化。
创投的聚集
王勇认为,深圳金融体系最为突出的优势,在于创投行业的高度发达。“与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等高新科技区相比,深圳金融行业总资产近6万亿元,VC和PE企业近2000家,不少龙头创投机构都位于深圳。”
在他看来,深圳的创投业已经辐射全国,一批老一辈创投业高管早已在深圳活跃的创业环境中练就出了“火眼金睛”,对科技型创业团队具备极其精准的投资眼光,并将深圳的先进管理模式逐个移植到其他城市,形成了深圳创投业的独特品牌效应。
截至2013年,深圳的VC/PE机构注册资本超2800亿元,机构数量和管理资本额均占全国约1/3。
在创业板挂牌企业中,有深圳创投背景的企业占了四成以上;中小板上市企业中,该比例也接近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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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投资模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具有不同特点,所需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行的原则,通过直接融资,构建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等成长阶段的股权投资产品。
第一、天使投资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在政府孵化、苗圃、种子资金等无偿资助的基础上,创新天使投资的运行规则。科技技术、项目要转化、孵化为初创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是创业初期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国内,由于信用环境、风险较大、周期较长等原因,天使投资发展不快,很多投资机构从事天使投资意愿不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市场失灵,特别需要政府出手。设立国有资本投资平台,探索和开发有效的天使投资产品,以弥补市场空白。通过跟进投资、劣后、约定退出等方式,政府参与天使投资,引导和放大社会资本,共同合作,推动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渡过死亡期。
第二、母基金。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通过设立母基金形式,撬动风险投资基金,放大资金规模。政府投融资平台与社会风险投资机构合作,主要有有限合伙人(LP)、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LP+GP)、协议配投三种形式。发挥母基金带动效应,众多创投基金参与,甄别和筛选多个项目,分散风险两次,实现引进创业机构和资本、放大风投市场、集聚创投人才要素、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发展创新型产业等功能性目标,成为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第三、专项基金。对高成长期、扩张期企业,围绕科技成果产业化这一核心,政府投融资平台与私募股权基金(PE)合作,针对某一特色产业或特定职能,成立专项基金。有研究成果表明,企业发展三阶段没有明显的界限,资金需求比例不同,一般为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分别为1:10:100。进入高成长期、扩张期的科技中小企业,围绕科技成果产业化难题,主要面临市场拓展、规模扩张等任务,资金需求大量增加。国有投融资平台通过与社会私募股权基金(PE)合作,共同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互联网产业基金、新材料产业基金等战略性产业专项基金,采取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实现企业、投资机构、政府三赢格局。探索设立产业招商基金,政府投融资平台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入招商项目,实现项目引进、间接扶持等目标。发挥产业招商基金对高端资源的吸引作用,大力引进被投企业,打造被投企业集聚区、上市公司孵化器。
二、债权融资模式
科技中小企业的资产特点和价值评价,与传统银行的评价体系有很大不同。如何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产特点,满足资金需求,是债权融资体系建立的关键。通过间接融资方式,政府投融资平台与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丰富科技金融产品。
第一、建立科技专营银行。创新信贷审批机制,创新利率定价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两低一高”(低门槛、低利率、高效率)的金融服务。创新商业模式,银政、银投、银保、银园“四位一体”协作共赢的商业模式。对科技银行模式以渐进创新的思路逐步探索,长远目标是建立完全市场化运作的科技银行。短期,在现有政策无法突破的前提下,需对已有科技金融服务和专营机构进行政策、资源整合,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理顺、解决制约其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的科技金融环境,保证其可持续发展,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经济。
第二、政策性金融工具。对政策性金融,发挥其增信作用,通过科技贷款贴息、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特别是增加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股权、订单质押等非实物抵押规模。建立风险补偿金,对贷款风险给予补偿,
第三、丰富各种债权融资产品。通过创新性地组建人才银行的形式,整合传统银行金融产品和风险投资基金的市场化服务机制,按照“人才项目化、项目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理念,以综合金融服务为纽带,形成高层次人才、优秀创业项目的集聚。创新投贷联动,解决科技企业起步阶段无法取得银行贷款问题,开展股权投资、信贷融资紧密合作,有效提高科技企业初创期融资额度,探索贷款转优先股和发行可转换债券。参照美国硅谷银行以“信贷换期权”的模式,对信贷支持的项目,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确定期权(选择权),原则上贷款额30%以内或者总股份5%以内作为投资期权,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从而分享企业成长的股权收益、形成良性循环。政府投融资平台出资建立风险准备金,与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组建风险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支持。
三、科技金融结合的两种力量
第一、坚持市场主导。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是科技金融结合的基本原则。要遵从市场规律,按照通用国际惯例和市场规则,进行基金管理、信贷行为、公司化运营。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这一中心,运用股权投资、债权融资两种基本模式,利用VC、PE等社会资本和银行、担保、保险等市场力量,发挥金融机构过滤器作用,去芜存菁,确保资金、政策等优质资源配置到优质企业和项目中去。
第二、转变政府职能。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创新风险大、固定资产少等特点,社会资本的本性决定着对这些项目的进入意愿比较弱。这就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环节和领域,需要政府介入和支持。要创新理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现行科技投入体制和财政扶持存在的问题,如计划色彩浓、自由裁量大、带动效应差等弊病,改变财政资金投向和使用方式,从“白给你”变为“贷给你”、“投给你”,有效弥补市场失灵环节,引导和放大社会资本,强化政府行为的服务职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参考文献
[1]束军意.众筹模式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架构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6(10).
[2]武志伟,陈莹,薄燕琳.江苏省科技金融政策有效性的实证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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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的政府收支分类方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是收入分类,将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和预算外收入等都纳入政府收入分类体系,使政府各项收入来源得到清晰反映;新的收入分类还对类款层次进行调整,增加一些汇总统计科目,如税收收入、非税收收入,更便于财政收支统计和分析。第二是支出功能分类,涵盖预算内外等所有政府支出,改变预算外资金长期游离政府预算科目之外的状况;统一按支出功能分类,改变过去按部门分类,从而集中、直观地反映政府职能活动,使预算更细化和透明。第三是支出经济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有助于建立起我国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但其基础数据主要来自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系统。健全而良好的预算和会计建设是良好的公共部门治理基础。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否则,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缺乏微观基础。[1]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导致核算内容不够全面深入
尽管收付实现制是各国主要采取的核算基础,但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npm)运动推动下, 已有不少国家在政府预算会计中运用了权责发生制。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实践表明,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对支持绩效导向的政府预算改革,鉴别财政风险及改进政府对长期资产管理等有重要作用。
我国财政部1997年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虽然在2001年印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暂行补充规定》中规定:“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个别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但这些事项并未涉及直接隐性负债、或有事项及政府产权等处理。以财政负债和财政资产为例:
1.财政负债核算的范围过窄
核算财政负债的会计科目有三个:“暂存款”、“与上级往来”、“借入款”。前两个反映财政与其他部门或财政间的往来,不属于通常探讨的财政负债的范围。“借入款”反映财政向社会举借的债务,属于直接显性负债。而直接隐性负债(政府欠发工资、社会保障支出缺口等),或有直接负债(政府担保的各种借款、政府未决诉讼等)和或有隐性负债(国有企业的潜亏,国有银行、农村信用社、供销社系统及农村合作基金的坏账等)则没有反映。[2]截至2003年底,我国政府积欠企业出口退税金额超过3000亿元。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因没有为职工计提养老金而遗留下来的隐性债务,据不完全统计已达到30000亿元,仅“十五”时期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共达1000亿元[3].尽管《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经成为不争事实。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或各类以公司基金的名义借钱、债券等途径筹集资金,由财政提供担保,这些负债都没有如实反映在预算会计报表中。披露的财政负债规模远低于实际存在的规模,政府偿付债务能力和承担负债的压力被低估。
2.政府债权和股权的增减变动未反映在财政资产中
(1)政府债权的发生和收回未作为政府资产反映。现行制度规定,发放贷款列为“一般预算支出”,收回贷款本息列为“一般预算收入”,而对贷款发生和收回导致的债权变动不进行核算。缺点是,政府债权的规模和增减变动没有反映,虚减了政府可支配的公共财务资源,不利于加强贷款的回收管理。
(2)政府对外投资形成的国有资本金以及缴存国际金融组织的股本未作为政府产权反映。结果是政府资产状况和结构无法反映。[4]对外投资核算时仅列为“一般预算支出”,未作为产权反映。同样,国有资产出售、转让所得款项,列为“一般预算收入”,不反映投资资产的减少。未核算和反馈国有股权的运营状况,不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新的资金运作情况未系统反映在会计核算范围内
预算外资金未包括在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内,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外,由《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来规范。目前预算外资金已纳入政府收支分类体系,预算外资金与一般预算资金在收缴领拨和预算编制上已趋于一致的状况下,财政资金的体外循环,既不利于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也使得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与预算单位会计报表反映的资金口径不一致。此外,社会保障基金核算不统一,财政部门无法全面反映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及增值情况。[5]
(三)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过于简略
如资产负债表中,政府当年结余和历年累计结余没有分开,不便于财务分析和资金调度。
(四)会计科目与政府预算科目尚不甚匹配
政府预算科目用以详细记录和反映预算的批准情况,同时,政府会计科目用以详细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实际发生情况。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与预算科目相匹配,且其详细程度应不低于预算账户,以便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口径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可喜的是,在《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库「200625号)[6]中,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取消净资产类“专项预算外资金结余”、“一般预算外资金结余”和“乡统筹资金结余”科目,取消收入类“专项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预算外资金收入”、“乡统筹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取消支出类“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乡统筹资金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而增设净资产类“预算外结余”、收入类“一般预算外收入”和支出类“一般预算外支出”科目。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科目均要求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设相应明细账。
随着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纳入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目前急需拓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解决预算明细科目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明细科目分类不一致的问题。从长远看,预算外资金与一般预算资金应融为一体,统一核算。作为过度,目前应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体系内设置单独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科目进行核算。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应渐进式地引入权责发生制
首先,对于预算收支及结余这类基本业务,按收付实现制核算,以全面客观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其次,对与揭示和防范风险相关的项目进行权责发生制核算或披露。除国内外借款和发行债券此类直接显性债务外,还要对直接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做到较为准确的确认、计量和反映。再次,对部分项目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双基础制。[4]对于资本性支出项目,应当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为预算支出,另一方面应当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为政府产权、债权增加;对于出售长期资产取得收入的项目,应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为预算收入,另一方面应当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为政府产权、债权减少;对于借入或归还外债的项目,一方面应当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为债务收入或债务支出,另一方面应当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为应付债务的增加或减少,以全面反映政府债务的形成及变动。
四、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的改进建议
结合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改进如下:
(一)资产类
1.增设“政府股权投资”科目,反映政府投资股权的情况。
2.增设“贷款”和“转贷款”科目,政府对境内外贷放有偿资金记入支出的同时,核算所取得的债权。
3.增设“待处理财产损溢”,取消原有的“待处理财政周转金”,反映无法收回的资产,如无法收回的贷款、转贷款及财政周转金等。
(二)负债类
1.增设“应付款”科目,核算财政部门期末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当期支出而形成的应付款项(此项不再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2.揭示政府“隐性负债”,重点提供“或有负债”信息。对重大的或有负债,如行政赔偿事项的未决诉讼、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等,应评估金额并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三)净资产类
1.在原有“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专用基金结余”基础上,增设“预算外结余”、“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核算各类财政资金的当年结余。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增设这五个结余的期初数栏,反映各类财政资金的历年累计结余,有别于各类资金的当年结余。
2.增设“政府投资基金”科目,与政府投资取得的资产、产权保持平衡。如政府以产权参股投资时,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借“一般预算支出”等,贷“国库存款”等;另一方面按权责发生制,借“政府股权投资”,贷“政府投资基金”。
3.增设“政府贷款基金”科目,与“贷款”和“转贷款”科目保持平衡。若逾期贷款无法收回,则冲减“政府贷款基金”科目金额。如政府贷出款时,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借“一般预算支出”等,贷“国库存款”等;另一方面按权责发生制,借“贷款”,贷“政府贷款基金”;贷款无法收回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贷款”;转销无法收回的贷款时,借“政府贷款基金”,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增设“政府偿债基金”科目,与“应付款”、“借入款”科目保持平衡。
(四)收入类
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入支出科目划分过于粗略,反映的会计信息过于概括。
1.增设“债务预算收入”,核算政府境内外举借债务所得的收入。如政府向社会借入款项时,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借“国库存款”,贷“债务预算收入”;另一方面按权责发生制,借“政府偿债基金”,贷“借入款”。
2.增设“预算外收入”科目,核算政府预算外资金收入。
3.增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科目,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4.扩大“调入资金”核算范围,核算各类财政资金之间的调拨,如返还性收入、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预算外转移收入等。
(五)支出类
1.增设“债务预算支出”、“预算外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科目。
2.扩大“调出资金”核算范围,取消《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中规定的“政府调剂支出”科目。目前“调出资金”只核算财政部门从基金预算的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结余中调出的用于平衡预算收支的资金。“调出资金”应可核算各类财政资金之间的调拨,如从预算外资金中调入一般预算内资金,则借“国库存款”,贷“调入资金”,同时,借“调出资金”,贷“财政专户存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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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邢俊英。改革政府会计制度,防范财政负债风险[j].会计研究,2004(4):69 72.
[3]陆建桥。关于加强我国政府会计理论研究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2004(7):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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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
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与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并且用于相关的公共或政策性事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由其下设的多个相关会计进行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就是其中之一。
财政总预算会计,又被称为总会计,是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设置的预算执行会计,其基本职能是对相关财政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对经济过程进行监督及对资金使用和相关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反映。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特点
1.特殊性
(1)特定的会计核算对象。在我国中央、省、市、县、乡(镇)若干级政府都设有财政总预算会计,其通常被设置在国库管理机构,来处理日常会计实务,反映预算收支要求,帮助国库进行合理、妥善的资金安排和调度。
(2)特殊的会计核算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兼有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修正的现金制。一般对于资产、负债类科目使用权责发生制,对于收入费用类科目采用收付实现制。
(3)创新的会计核算方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于一些特殊的经济活动采用“双分录”的会计核算方法,一方面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反映相关的财务信息。
(4)独特的会计要素。财政总预算会计剔除了“所有者权益”要素,取而代之的是“净资产”科目,反映其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2.政策性
财政总预算会计作为管理政府财政资金的会计,其在执行国家预算资金的过程中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还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计划,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划进行资金的调拨和分配。
3.广泛性
财政预算是一种计划、一种分配安排,国家的财政预算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民生发展相关联。它涉及到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个方面,所以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于资金收支情况的核算与反应延伸到生产发展的各个环节。
4.宏觀性
在年末,财政总预算会计通过编制财务报表,将大量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信息进行汇总并集中反映,通过相关数据,领导者会从宏观上整体把握经济的发展态势,对于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宏观上的监督并依此做出相关决策。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进行改革完善,从设立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财政总预算会计创立。创立初期,名为“总预算会计”,以资产、负债、收入、支出为会计要素,采用借贷记账法,核算较为简单。后来又更名为“财政总会计”,采用收付记账法。第二阶段:20世纪末,依据分税制等相关的财政体制的变革,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在会计要素、会计等式、记账方法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第三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期,近年来对于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了某些方面的修改和完善,特别是财政部出台了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对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是目前各级政府财政正在执行的制度。
在会计职能上,财政总预算会计从最开始只重视记账、算账等的核算工作,到后来其职能特别是对于国家公共事业的管理服务职能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深化。在核算方法上,由以前单一的收付实现制到如今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同时兼有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方法上,由以前的单式记账法发展为借贷记账法。在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上,随着经济活动的内容形式的变革,在原有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如“资产基金”等相关的净资产科目。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财政总预算会计所有的经济活动的核算都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经济行为和财务信息已无法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去核算,且核算出来的金额等相关信息不具有实际的经济意义或者是错误的。虽然随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不断改革,会计核算方式具有了兼有性,但依然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权责发生制为辅。
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义务发生的时点作为收入和费用确认的时点,即不管是否收到资金或支出资金,只要权利义务发生即确认。我国的企业基本上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该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和评估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
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首先,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只能核算资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对于那些没有支付但相关经济活动确实已经发生的,如未还的借款,已经成为债务,但因为没有资金的支付,所以无法确认。这就导致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只能核算和反映那些看得见的、显性的债务,而对于那些看不见、隐性的负债则无能为力。其次,采用收付实现制只能反映收入和费用的变动情况,虽然已经对资产和负债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但依然不能全面强化对资产负债的管理。无法明确核算预算单位的相关资产价值。最后,该原则强调的是实际的资金收入与支出,对于缴入国库的资金来说,如果该笔资金是按照实际金额进行确认,那么与收入和费用没有直接的一一对应关系,会造成收入与费用不配比的情况,不利于年终时对报表的分析和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二)相关科目内容反映不明确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但有的科目核算的内容和方向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借出款项”,该科目核算的是本级财政借给预算单位的款项,到期收回但不考虑利息的资金。但该科目没有继续细分借款的时间,并且如果发生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借款该如何进行核算说明,是否应该计入到本科目中,都没有进行详细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这些信息没有被详细披露,不利于政府合理安排资金,影响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三)相关的预算管理不完善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来说,其管理体制对整个财政总预算会计体系存在不利的影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来源于社会缴款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并且专款专用,只用于社会保险的预算资金。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并不充裕,资金在运转、安排、调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会造成财政负担。所以当政府的会计信息不充分、不完整时就会让政府对于社会保险的管理运作状况认识不清,不利于财政相关风险的防范。
(四)相关投资核算不明晰
我国政府的投资主要包括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绝大部分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股权投资以信托基金投资为主,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将股权投资纳入到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核算依据的相关信息常常难以获取,而地方政府在进行大量资金运作时,是否作为股权投资还需要看相关管理政策的规定,这就会导致对于政策理解水平不同的会计人员做出的相关处理会存在偏差,进而导致股权投资相关的资金和信息数据存在偏误,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
四、对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逐渐引入权责发生制
让更多的经济活动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原则。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更能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发生时点,对于那些应收未收或应付未付的款项,就能够按照时间点来确定为相应的应收、应付款。这样能够将责任落实到确定的人员,使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了解到各级政府财政的具体情况,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同时,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那些还没有真实收入或支出的款项来说,账面上的反映是均衡的,减少了以前方法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债务风险的隐藏,使政府的财务信息更加透明。
(二)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完善
结合现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保证五类总科目不变的基础上,可以对一些科目进行增加或调整。如我国的预算收入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可以按照收入的类型来对收入的科目进行设置,可设“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等科目,因为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就是税收收入和一些非税收入,将其由级科目变为一级科目,更有利于对不同的收入明确的核算,增加会计核算的可理解性。又比如,对于现在前文“借出款项”,可以根据时间来划分其长短,可在其下设相关时间明细,便于随时了解债务的情况。
(三)改革相应的管理形式
首先,明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服务对象和领导主体,明确财政会计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关系,资金的使用与收入更多与相关的政策导向相适应。其次,针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存在的管理体制上的缺陷,要及时进行修改与完善,利用相关的技术手段保证能够得到及时、充分和有效的信息,以防止由于信息缺乏导致的某项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出现错误,降低财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失。
(四)完善有关固定资产的核算
根据制度要求,财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一直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完全由购入时的成本确认,忽略相应的折旧和摊销,而随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改革,其资产不断增加,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数额增大,不应在被忽视,而需要冲减固定资产的价值,这样核算的固定资产价值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更能反映财政部门资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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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通过定向募集获得资金,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并通过上市、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股权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作为退出机制,出售所持有的股权获利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作为先进的投资模式,是金融创新和产业创新的结果,其运作方式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了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发现和价值增值,同时提供了高收益的投资渠道,因而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认可。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公开上市发行的重要融资手段。
一、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历程
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起源于风险投资,在发展早期主要以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扩张融资为主,因此风险投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代名词。在改革开放初期,私募股权投资的雏形是政府发行并通过股权投资方式直接从事创业投资。1984年,国家科委(科技部)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提出了建立创立投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建议。1985年9月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成立,接下来又成立了“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中国科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等。早期创业投资公司的特点主要是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设立的。1995年我国通过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鼓励国外风险投资公司对我国进行风险投资。1996年,国外风险投资公司开始进军中国市场,由美国国际数据集团(DG)投资设立的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美国太平洋风险投资公司成立。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逐步完善,私募股权投资不仅引起国内各界的密切关注,也吸引了众多外资股权基金。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各类机构将近5000家退出机制,投资领域涉及国民经济诸多方面。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中国己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
二、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现状
进入2010年以来,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接连暴发,美国经济复苏乏力,全球经济依旧震荡前行,尽管中国经济也存在通胀预期和资产泡沫,但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稳定金融、发展股权投资的政策措施,强有力地保障了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的持续发展。
1. 募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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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推动经济调结构稳增长
1.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及时出台了16项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筹措资金87.5亿元,从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发展、区(市)发展等环节精准发力。
2.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产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和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鼓励优势传统产业向高端、智能、信息化发展。筹措7亿元,扩大市级产业引导基金规模,重点用于工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工业发展、创客创业投资、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发展等。
3.支持缓解企业资金紧张问题。筹措4亿元,与国有投资公司合作设立不低于20亿元的化解银行机构不良贷款资金;筹措2亿元,与国有投资公司合作设立10亿元的转贷引导基金,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帮助企业破解续贷难题。
4.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保持对企业既定的优惠政策不变。全年落实结构性减税的各项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上半年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39亿元。选取5000家重点企业,分配至8个经济运行服务办公室和各区市,做好相关企业的服务保障工作。简化采购程序,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
5.统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投资。争取上级专款补助62亿元,同比增长29.2%,为市政基础设施、民生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筹措20亿元,用于加快推进____新机场项目拆迁工程和地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
6.大力支持区(市)发展。将市与区(市)现行的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延期执行到2016年,对四市和原胶南市相关收入继续实行增量全留的政策,进一步增强区(市)的“造血”功能。安排3亿元的促进区域统筹发展转移支付资金,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从2016年起,各区(市)出口退税比2014年增加的部分,区(市)财政不再负担,鼓励区(市)扩大出口。
(二)完善财政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三创”发展战略
1.助力科技创新。制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设立孵化投资基金,多渠道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投入8500万元,启动发展科技企业“千帆计划”。组建运行全国首个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天使投资基金进行增资。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4000万元,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六补”政策。
2.推动大众创业。建立大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面向初创期、种子期企业及创业者提供风险投资、天使投资、贷款担保等融资服务。完善创业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将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现行的1万元提高到最高2万元。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平台载体建设。扩大事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范围。
3.支持企业创新。设立海尔海立方创客创业基金,打造创客平台。打造普惠制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为中小企业反映诉求、学习培训、享受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对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启动资金扶持、房租补贴、研发费用补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费用补贴等。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
1.2016年市级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210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67.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和市办实事项目得到及时足额保障。
2.教育方面,安排35.8亿元,其中包括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所,改善办园条件;建设中小学标准化食堂200所,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推进高中标准化建设、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大幅提高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标准位居全省首位。
3.社会保障方面,安排30.1亿元,其中包括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3%和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5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440元;拨付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市级扶持
资金6亿元,协调国开行发放棚改项目贷款43.6亿元,有力保障了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完成我市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30元,居全省首位。4.医疗卫生方面,安排8.3亿元,其中包括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将原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险合一”,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持推进市人民医院、齐鲁医院和市立医院东院二期等医院建设,改善居民就医条件等。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1.出台了我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预算管理制度、财政分配体制、支出管理机制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任务和要求,上半年各项改革快速有序推进。
2.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比例和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机制。细化预算编制,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3.实现专项资金信息全面公开。今年将公开范围扩大到除信息外的所有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实现了“全覆盖”,社会公众可以清晰地查阅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
4.加快推进地方债发行。争取财政部批准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68亿元。研究制定债券发行方案,推进政府信用评级、承销团组建等工作,完成第一批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工作。
5.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6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3.76亿元,同比下降5.53%。
6.改革补助区(市)资金分配机制。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实行“因素法”分配,赋予区(市)更大的财力自主支配权。
7.优化财政资金运作方式。建立完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指导完成工业转型升级、蓝高新与现代服务业引导基金理事会的组建并开展基金募集工作,启动科技、商贸流通、农业产业等引导基金设立工作。组织开展了我市第一批PPP示范项目合作伙伴征集工作,征集的38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765亿元。
8.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开展2016年度财政监管特派员监管工作,对棚户区改造等6项财政专项资金和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等4个市财力投资项目实施现场监管。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财政资金失信、失范行为的惩戒力度。
上半年财政总体运行良好,但受经济与政策性减收的叠加影响,财政增收压力加大,未来新增财力十分有限;与此同时,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民生支出刚性增长,改革成本需要负担,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着力促进稳增长调结构。设立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为我市地铁、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建设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融资超市”,为重大项目建设营造更加优良的融资环境。设立老城区企业搬迁发展基金,支持青钢集团顺利搬迁。加快推广PPP模式,出台PPP操作流程指导意见,开展PPP模式建设运营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运用财政杠杆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采取基金、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三创”。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选择重点领域加大推进力度,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比重。
篇13
在我国科技创新战略的实施中,科技金融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科技金融是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技术与金融结合日益紧密,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客观现象与动态过程。从广义来看,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为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机构等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认为,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资源综合配置与创新服务,是实现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的一系列体制机制安排。
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机制
从金融结构来看,科技金融合作机制由主业和环境两部分构成,其中,主业包括科技财政资源、创业风险投资、科技资本市场、科技贷款和科技保险五大部分,环境包括人才、政策和配套服务,主业和环境紧密结合形成了循环机制。在科技金融合作机制中,科技财政资源是指国家通过财政预算和科技税收政策,为科技活动提供金融支持,主要支持基础性的研究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是专业投资机构在承担高风险的前提下,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和扩张期的高成长性企业投入权益性金融资本;科技贷款是为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活动提供的债务性金融支持;科技资本市场是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除创业风险投资之外的资本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技术产权交易所、新三板市场、创业板、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科技保险是针对科技活动风险、高新技术企业运营风险和科技金融工具风险进行保险,包括商业性科技保险和政策性科技保险;科技金融环境是指科技金融各种工具运行的经济、社会、法律、文化等环境,是科技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之,科技金融的主业和环境紧密结合形成了循环机制,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数据选择与方法
本文选取北京中关村2000-2010年的年度数据构建模型进行分析,以中关村科技企业总收入(y)来衡量科技产出,以负债性融资(x1)和股权性融资(x2)来衡量金融状况,数据来源于中关村企业数据库和中关村管委会数据统计。本文对以上数据取自然对数,减少时间序列异方差问题,易于得到平稳性序列,同时,在因果分析中,运用对数得到的弹性值比绝对值更有意义。按照平稳性检验、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步骤进行实证检验,基于检验结果,采用数据序列的对数形式得出回归模型,进而分析变量间的数量关系。
实证检验与分析
(一)单位根检验(ADF)
在ADF检验中,根据赤池信息准则(AIC)确定给定时间序列的滞后阶数,采用简易有效的画图法确定常数项或时间趋势项的选择。如表1所示,由于各个原序列ADF检验的T统计量和P值显示不能拒绝该序列有单位根的原假设,说明科技企业总收入、负债性融资和股权性融资的原序列都不是平稳的;而各一阶差分序列ADF检验值显示各差分序列均拒绝有单位根的原假设,说明一阶差分序列是平稳的,所有变量序列均为一阶单整序列。
(二)协整检验
用ADF协整方法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也就是检验相应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是否平稳,即检验残差序列是否存在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残差序列的T值为-2.514195,P值为0.0180,拒绝有单位根的原假设,残差序列是平稳的 ,表明科技企业总收入与负债性融资、股权性融资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即科技产出与融资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三)Granger因果检验
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来确定科技产出与融资之间的因果关系。由表2可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拒绝“X2不是X1的格兰杰原因”的假设,拒绝“X1不是X2的格兰杰原因”的假设,因此,负债性融资是股权性融资的格兰杰原因;在9%的置信水平下,既拒绝“Y不是X1的格兰杰原因”,又拒绝“X1不是Y的格兰杰原因”,因此,科技产出与股权融资互为格兰杰原因;在6%的置信水平下,拒绝“Y不是X2的格兰杰原因”,不拒绝“X2不是Y的格兰杰原因”,因此,科技产出是负债性融资的格兰杰原因。可见,负债性融资与股权性融资存在单向因果关系,科技产出与股权性融资存在双向因果关系,科技产出与负债性融资存在单向因果关系。
(四)回归分析
基于以上检验可知,科技产出(Y)与负债性融资(X1)、股权性融资(X2)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和因果关系,进而,用回归分析确定它们之间的数量关系。因为X1和X2两个变量的相关系数为0.996583, 因此应舍去其中的一个变量来构建模型。
回归结果1:
lnY=-0.074827+1.049852lnX1(1)
该模型的可决系数R2=0.997549,说明整体模拟效果较好,表明了科技产出与负债性融资之间的关系,即负债性融资上涨1%,科技产出上涨1.05%。
回归结果2:
lnY=-0.786484+1.240156lnX1(2)
该模型的可决系数R2=0.990531,说明整体模拟效果较好,表明了科技产出与股权性融资之间的关系,即股权性融资上涨1%,科技产出上涨1.24%。
回归结果3:
lnX2=-0.594919+0.840683lnX1 (3)
该模型的可决系数R2=0.993177,说明整体模拟效果较好,表明负债性融资和股权性融资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即负债性融资上涨1%,股权性融资上涨0.84%。
回归结果表明:
第一,负债性融资对于科技产出具有促进作用。当前,中关村科技企业的负债性融资渠道包括传统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国家专项贷款、小额贷款和企业债券,其中传统贷款是融资渠道的主体,但是,由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创新性强、风险收益水平高和抵押品少等特征,银行不愿意向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放贷,部分科技企业面临融资困难,因此,必须完善信用体系并创新信贷产品,拓宽负债性融资渠道,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从而促进科技产出的增长。
第二,相对于负债性融资,股权性融资对于科技产出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中关村科技企业股权性融资渠道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境内外上市、代办股份转让和并购重组五类,其中,上市融资是最重要的融资来源,因此,应完善各个渠道的融资机制,为科技企业提供优越的股权性融资服务,从而促进科技产业的增长。
第三,负债性融资和股权性融资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命周期包括五个阶段,即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企业在每个阶段的市场规模、成长模式和风险等级等方面明显不同,这就导致其融资需求不同: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企业倾向于天使投资和种子基金,成长期和发展期的企业倾向于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信贷融资,成熟期的企业倾向于上市融资和银行贷款,因此,整体上,负债性融资和股权性融资具有互补性,应构建全面的融资机制。
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运用中关村科技企业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并得出以下结论:负债性融资和股权性融资对科技产出都具有促进作用,其中,股权性融资的促进作用更强;负债性融资与股权性融资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二)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从负债性融资渠道、股权性融资渠道、财政科技资金和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四个角度,提出促进中关村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科技企业的负债性融资渠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科技信贷机构体系,鼓励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特色支行等机构,增强对科技企业的服务功能;推进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和“投保贷”一体化机制;实施科技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管理,完善科技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完善信用担保支持体系,鼓励企业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完善中小科技企业债务融资市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总之,要全面地推进针对科技企业的金融创新,拓宽科技企业的负债性融资渠道,从而增加科技产出,推动经济发展。
二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科技企业股权性融资渠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积极参与建设统一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完善制度,扩大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发行上市,完善资本市场转板制度,建立有机联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兼并重组;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基金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非上市科技企业股权交易市场;研究出台支持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培育天使投资者队伍,引导境内外个人开展天使投资业务;大力支持创业投资集聚发展,完善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的资本运作机制;试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器信托投资基金,投资发展长期持有型科技物业。
三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有效缓解科技企业的融资负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向,发挥财政资金对重大基础科学问题、产业共性技术和中试试验发展的引领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引导功能,促进财政资金、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的联动,形成高效的创新资源利用模式;完善财政投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市场化的项目发现机制,形成有效的项目后续跟踪和评价机制。
四是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以中关村核心区为基础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加快聚集科技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形成聚集效应;全面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政策措施,打造多元化的科技金融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科技金融创新文化建设,营造鼓励创新、共担风险和讲求信用的投资文化环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关村科技金融品牌”。
综上所述,中关村在科技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要创新金融服务于科技产业的方式,加大金融对于科技产业的支持力度,实现金融与科技产业有机结合,形成科技金融发展的有效机制,从而促进科技金融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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