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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概念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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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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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投放准确率低。部分地区尽管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建设已经基本到位,但由于居民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加上教育引导的概念化、笼统化以及考核处罚机制的缺乏,导致目前生活垃圾分类更多体现在“面上扩张”,管理粗放,质量不高。有的居民虽然已有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概念,但对分类投放的意义和方法等一知半解,导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不高。

三是资源利用率低。垃圾治理涉及部门众多,分散用力、各有重点,难以形成合力。比如,生活垃圾目前多由城管部门负责,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处置、可回收垃圾处置又涉及生态环境、商务、供销社等多个部门,在一些地方由于衔接不力、各管各的,导致有害生活垃圾无处可去、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此外,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物的处理,不少地方还存在生态环境部门不愿意接手,环卫处理难度大,进而造成这类垃圾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基层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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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庄坪社区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河庄坪小区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河庄坪镇,小区1993年建成,面积750亩、常住人口近万人,日平均产生垃圾4吨,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由河庄坪综合服务处负责。企业非常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落实社会责任,环保工作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积极实施工程减排与管理减排,先后荣获了中华环境友好企业、陕西省节能节水先进单位等荣誉。近年来,积极营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社区环卫工作严格落实“一日两扫、全天保洁”的环卫工作要求,与延安市垃圾处理厂签订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合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利用压缩式垃圾车送往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为加强社区有毒有害垃圾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与延安市火化厂签订有毒有害垃圾焚烧处理合同,有害垃圾全部送往市火化厂集中焚烧处理。

2010年,企业将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理提上日程,计划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开展了生态化处理可行性研究。

2 生活垃圾的概念及分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指出: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根据产生源不同,可分为居民生活垃圾、街道保洁垃圾和集团垃圾三大类。居民生活垃圾来自居民生活过程中遗弃的废弃物,主要是易腐有机物、煤灰、泥沙、塑料、纸类等。它在生活垃圾整体中,数量居首位,成分复杂,其构成受时间和季节影响,变化大且不均匀;街道保洁垃圾来自清扫路面,成分中泥沙、枯枝落叶和商品包装物较多,易腐有机物较少,含水量较低;集团垃圾是指机关、团体、学校等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成分随发生源不同而变化,成分较为单一,平均含水量较低和易燃物多。

按燃烧的难易程度划分,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易燃废物如纸屑、木竹、稻草等;难燃废物如塑料、橡胶、皮革、厨余等;不燃废物如金属、玻璃、砖瓦、灰土等;

按回收利用价值,又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类型(居民废弃沙发、家具及装修废料等大件生活垃圾,多数以赠送或销售给收购部门,本文不做讨论):可回收垃圾包括塑料、纸类、织品、金属、玻璃、皮革橡胶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处理堆肥;有害垃圾包括医疗垃圾、废旧电池、废旧墨盒等,需要特殊安全处理;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采取卫生填埋。

3 目前生活垃圾总体处理现状

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垃圾的产生、收集、转运、处理、综合利用以及服务于这个系统各个环节的管理体制等,这个系统各个组成部分有机集合。生活垃圾多种污染成分,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转化,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如果处理不当,会通过水、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生活垃圾含有大量可回收资源,分类收集源头减量效果明显、有利于降低垃圾运输过程中环境污染、减少垃圾清运收集频率、延长卫生填埋场使用寿命等优点,生态化处理尤为重要。因此,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是一个效益工程,它能产生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最佳配置,有效地治理环境,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三种,即填埋法、焚烧法和堆肥法。目前各社区重视生活垃圾收集、拉运,生活垃圾外运进行卫生填埋,而忽视资源综合利用,并且个别社区垃圾处理主要是以寻找合适地点加以“消纳”为目的,还不能完全达到卫生填埋要求,无害化程度低,环境污染严重,未能彻底解决环境污染和资源问题。

4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意义

在资源和能源日趋减少的今天,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实施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理,而生态化处理系统的运行,也将依赖于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系统的建立和运行,生活垃圾经过源头分类收集就是资源、财富。

4.1 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显著增长。垃圾增长主要是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纤维类等可回收再利用物质。若居民将此类垃圾分类或投入指定的垃圾箱,则可以使这部分废品得到回收再利用;同时若将果蔬厨余类垃圾分类投放,回收进行堆肥处理,减少垃圾的填理量,将达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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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状

为了妥善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借助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条件及垃圾问题日突显的特点,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系统成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在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系统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是首要解决的难点问题,也是可持续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系统的核心。分类的细致程度因资源化利用的工艺不同而有所不同,用分类类别数来衡量,类别数越多,分类越细,能够分类出来的物质越多,资源化程度得到的提高越大。

垃圾收集方式及分类方式决定了后续垃圾管理的取舍,尤其是决定了某些方式,如物质再生、生物处理和热处理,在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方面是否可行。收集方法显著地影响所获得的回收物质、堆肥或燃料的质量,这反过来又决定了是否能找到市场。

目前, 我国城市垃圾管理的体制性质, 还是以政企合一为主的, 主管城市垃圾清运处置工作的归口部门是建设部。各城市由城建环境卫生部门主管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 这种体制的存在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城市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工作处于一种较为被动的局面, 总体的生产效率低, 技术含量少, 管理不规范。我国垃圾分类处理的状况并未明朗,很多城市、农村并没有落到实处。目前我国并未有统一标准的垃圾箱,导致各个地方有各自的标准,让垃圾的分类不能完善,很多居民都不清楚垃圾的具体分类,以至于扔垃圾的时候把所有的垃圾扔在一起,然后就拿去扔了。归根到底,是一个标准化的问题。我们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先进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英国的垃圾箱有半间房子大,主要分为花园的杂草树枝、报纸期刊、瓶瓶罐罐、不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而且垃圾箱垃圾都用不同颜色区分;日本严格规定了分类标准,而且各种生活垃圾必须由专用的垃圾袋来装再分别扔进各类垃圾箱;法国每年80%的废弃包装类垃圾都得到了循环处理,63%的废弃包装类垃圾经再处理后被制成了纸板、金属、玻璃瓶和塑料等初级材料,17%被转成了石油、热力等能源;芬兰要求垃圾制造者必须将垃圾进行分类,有《家庭垃圾指南》等小册子指导居民如何对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从上述国家的生活垃圾分类执行管理可以分析,要做到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必须“以人为本”,从小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并借助一些强制的制度和规范去约束人们的行为。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举例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最科学、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推行垃圾分类需要多方面的有机结合。如垃圾按法定类别数分类的政策,从量收费政策,宣传教育政策等,这些策略各有优缺点,相互影响,特别市当分类类别数增多时,人类话费在分类的时间成本增加,人们分类的愿意度就会降低,导致人们分类的难度增加,分类的正确率也下降,分类职务的纯度下降。因此选择一种科学合理的分类模式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关键,我们认为分类模式的选择要因地、因人、因物而易。下面就通过某街道片区地方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分析比较,从而进一步对垃圾分类管理策略进行研究。

某城市街道片区主要常驻人口是当地的年龄较大的居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以上人群所占比例超过85%。该街道管辖区域生活垃圾管理由街道居委会和某垃圾分类回收公司共同承担。街道居委会正确认识到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主动地把分类得公司的业务介绍给当地居民,积极配合分类得公司开展业务,举办各种宣讲活动,把垃圾回收,环保处理的理念逐渐地传播到居民心中,为共同构建绿色和谐社区而共同努力。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推广和实践,经过调查分析后发现,垃圾分类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从调查显示来看居民对垃圾分类了解程不太高,这跟居民组成有直接关系,是由于人们所处环境和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有一定的局限。其中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人群中有39%认为按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来分类,26%的人认为按厨房垃圾来分类,19%认为按干湿垃圾来分类,有16%的认为按其他标准分类。

(2)对生活垃圾处理的途径调查发现,43%把垃圾卖给回收人员,28%的居民将垃圾混合倒入垃圾桶,16%看情况而定,13%的倒入回收站。表明人们有分类、回收的意识,将近半数的居民会将其废品卖给回收人员,这种处理方式相对把垃圾不经分类统一扔掉来说是比较环保的。

(3)对分类垃圾箱的作用调查发现,65%居民对垃圾箱的作用认识不足,所以在处理生活垃圾的时候也会出现很大的问题,只有35%人认为垃圾有作用,由此看出居民对垃圾箱了解很少。

(4)对垃圾分类的态度调查发现,62%的居民的态度是生活垃圾分类是环保行为且在一定程度下会遵守,25%的居民认为配套措施还未成熟目前很难做到分类,13%的居民认为大家都这样尊不遵守无所谓。大部分居民愿意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其次垃圾分类的硬件设施也不完善,部门应加强相应的完善措施,创建垃圾分类回收“一条龙”系统;宣传媒体应当发挥相应作用,改变市民的思想观念树立科学的环保意识。

由以上调查分析发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去满足他们的需求,去关心他们的问题,去帮助他们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当然也不离不开先进技术的帮助。各地政府都应该以政府主导,规范垃圾回收市场,让回收成为法规,把清运与回收融为一体,并加强公众的参与。

四、结束语

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系统是城市环境整治的关键,但光靠政府不行,要让公众都有足够的热情来从事这项事业,要融合各方力量,做到源头上公众参与分类,回收上企业完成,整体流程由政府做好配套措施和政策建设,这样才能真正使得垃圾分类管理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1]李兵,赵由才等,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选模式研究,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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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08年11月18日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的某保健站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时该医疗机构在正常执业中。检查时发现该医疗机构二楼203体检室普通黑色生活垃圾袋内盛装有使用后的一次性手套2付、使用后的一次性床单1件。查见二楼楼梯口公用通道旁侧厕所内,该医疗机构将盛装医疗废物的小型号专用包装袋收集于一个大型号专用包装袋内,并直接置放于右侧地面。小型号专用包装袋未封口,无产生科室名称、类别、数量的标签。该医疗机构当场未能提供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三联单。通过进一步谈话确认,保健站将有专人将置于厕所地面的医疗废物交接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回收人员。

本案例是一起违反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案件,案件涉及3个违法案由,包括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案;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案。此则案例违法事实涉及面较广,在医疗废物监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2 关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的理解和识别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是关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设备、设施的规定。《条例》里没有关于分类收集点的规定,但在《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里,有关于分类收集点的要求,该《管理规范》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医疗废物产生较多的门、急诊应当在各自的门急诊设置分类收集点;医疗废物产生较少的其他科室,可按照距离最近的原则,在同层楼面合并设置分类收集点;传染病门诊在各自的门诊附近单独设置分类收集点。可见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和分类收集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执法实践中有将两个概念混用的情况或者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做临时收集点、临时贮存点等不规范表述,应予以注意。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以及《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是关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设备、设施的要求。《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第十二条第二款又规定: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分类收集点可与暂时贮存场所合并设置,但应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上述保健站就属于分类收集点可与暂时贮存场所合并设置的情形。实践中,对于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与暂时贮存场所合并设置的,该医疗废物集中点除了要满足分类收集点的要求外,还要满足暂时贮存点关于采取密闭措施、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警示标识等要求,以有效地控制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故上述保健站的“在二楼楼梯口公用通道旁侧厕所内,将盛装医疗废物的小型号专用包装袋收集于一个大型号专用包装袋内,并直接置放于右侧地面”的行为应适用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2 关于“运送工具”与“运输车辆”的区分与理解

2.1 案例二

在一则医疗废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中,现场检查笔录做如下描述:检查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查见门诊部内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车辆无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门诊部内医疗废物收集有科室与收集人双方签收记录。

2.2 “运送工具”和“运输车辆”的区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也有关于运送工具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转运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包括运送车和盛器);第二十八条有关于运送车辆的专门规定。可见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和“运输车辆”有不同的含义,医院内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以及将医疗废物由分类收集点运送到暂时贮存点一般使用的是“运送工具”;而将医疗废物由暂时贮存点运送到医院外部的集中处置单位一般使用的是“运输车辆”。可见本案例将“运送工具”和“运输车辆”混用,没有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条文作准确的解读。

3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案由与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案由

3.1 案例三

本局于2008年2月20日对某口腔诊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在三楼诊疗室操作台下的医疗废物专用袋中查见废弃的玻璃试管与一次性医疗橡胶手套、带血棉球等医疗废物混放。经查实,被处罚人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3.2 适用“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由情形

在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别放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由中,如果医疗机构未将医疗废物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或者虽将其放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但是未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分类将其按照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等五大类分类收集(如案例三),同样都适用本案由。

如果本案例发现的废弃的玻璃试管与一次性医疗橡胶手套、带血棉球等医疗废物混放,放置于普通黑色生活垃圾袋中,适用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由。但是如果在普通黑色生活垃圾袋中还发现纸屑、果核等生活垃圾,则应适用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案由,适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3.3 对就诊患者将止血棉球等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情形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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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垃圾的产出量正逐年大幅度增长,简单的垃圾处理方法已经不能够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然而,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的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能力与水平发展相对滞后,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愈加突出,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本文论述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对策建议。

1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及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城市垃圾以每年8%~9%的速度在增长,城市人均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0~500kg。有各类生活垃圾场453座,处理能力为27.2×104t・d-1,集中处理量约9400×104t,集中处理率约为62%;按处理量统计,填埋、堆肥和焚烧处理比例分别占81.7%、2.7%和15.6%。

2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不仅严重污染了大气质量,也影响了城市的生活环境与美观。

(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垃圾资源化潜力随着生活水平和经济的发展也不断增长。

(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侵占大量土地。垃圾的堆放侵占着大量的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3.1填埋

垃圾填埋是应用最早、最广泛的一项垃圾处理技术。早期的垃圾填埋处理仅仅是单纯的填埋,没有考虑到填埋气、渗滤液的处理等问题,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直到本世纪30年代,首先在美国提出了“卫生填埋”的概念。卫生填埋法具有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处理量大、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适用于所有类型垃圾等优点,是当今世界上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填埋处理也存在一些缺点:(1)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以致新建填埋场选址困难;(2)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如未妥善处理,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等周边环境造成污染;(3)填埋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等气体,既是火灾及爆炸隐患,又加剧了温室效应。

3.2焚烧

垃圾焚烧处理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现代化的焚烧处理的发展则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焚烧法处理,可使垃圾减容85%以上,减重75%以上,突出了减量化、无害化特征;若配备热能回收装置,亦可达到资源化。与填埋处理相比,焚烧处理具有占地少、厂址选择易、处理周期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焚烧余热等优点,因此在世界各国得到越来越广泛应用。

3.3堆肥

垃圾堆肥是处理与利用垃圾的一种方法,是利用垃圾或土壤中存在的细菌、酵母菌、真菌和放线菌等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发生生物化学反应而降解(消化),形成一种类似腐蚀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并用来改良土壤。

4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式

4.1垃圾混合收集的混乱

长期以来,我国生活垃圾一直是混合收集。混合收集的弊端在于:(1)混合垃圾中含有一部分尚

有利用价值、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质如废纸、塑料

等,如果直接处理,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增大了垃圾处理量,使处理成本大大增加;(2)混合垃圾中还含有一些危险废物如日光灯管、废旧电池等,不仅增加了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而且一旦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严重污染。垃圾被称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虽然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缺乏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和约束,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乱扔乱投的现象依然普遍,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管理,流动拾荒者任意捡拾垃圾,势必造成分类垃圾箱内垃圾的混杂;虽然进行了分类收集,但无法保证分类运输和处理,使分类收集失去了意义。应该对群众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力度,甚至强制性的管理。分类垃圾箱的设置也应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管理,垃圾的分类应该从家庭做起,从源头做起。

4.2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的不健全

我国目前关于生活垃圾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存在一定缺陷。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对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是加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但这些基本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给依法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带来了困难。大的条款比较的空洞,说的范围也比较大,制定法规应该更加的详细一点,具体到操作的步骤上来,这样更可行。

4.3管理体制不完善

垃圾处理行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其收运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执行基本上是由政府一家包揽,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也就是“自己监督管理自己”。这样就会存在很多的问题,自我监督不如互相监督,自我监督不能形成更好的竞争,这样垃圾处理行业就不会更快的发展,故在管理体制上应该多部门的监督。

4.4公众对垃圾处理以及环保意识的薄弱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环境保护不仅仅只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也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支持和努力。日本的家庭妇女就把生活垃圾回收做得相当好,他们能够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我国也应该加强对公民环保意识的教育,可以进行适当的鼓励或者惩罚。

参考文献

[1] 胡红燕.浅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189-190.

篇6

垃圾经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后为垃圾地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提供了可能。例如对垃圾中的有机成分可以进行堆肥发酵处理,制成有机肥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对餐馆厨余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可以提炼生产油脂,用于工业生产,其残余部分进行堆肥发酵处理再利用;对热值较高的可燃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对没有回收价值的无机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处理后,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有利于清洁生产和排废减量化[1]。

1 垃圾分类方法

从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致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以及本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的方式来进行分类。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尝试中国的生活垃圾,存在多种的分类方式,有的分为两大类即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城市街道上可看到许多这类垃圾桶。有的分为三大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目前比较普遍的分类方式是把垃圾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不包括卫生间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2)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废物。(3)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医院垃圾等。(4)其它垃圾主要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垃圾。

2 垃圾分类现状

生活垃圾是否分类收集及如何分类跟一个国家的经济生产水平,人的素质及政府的推广力度密不可分。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主要经历不分类,简单分类,精细分类三个阶段,而这个过程是相当漫长的,有的发达国家从提出垃圾分类到最终实现精细分类竟然花了数十年的时间,经历一两代人的努力才达到最终目标[2]。

多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在垃圾分类这一领域做了各类尝试和努力,例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和意义的宣传教育,环卫、街道、社区等部门走进居民进行直接性的号召,在学校、单位等团体进行专题教育活动,以及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但至今收效甚微。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2.1 居民在思想上缺乏垃圾分类的意识,在行动上缺乏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据调查,近八成的居民表示,平日扔垃圾时没有分类的意识和想法,居民对于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的概念仍然比较模糊。仅仅认为可用的,能够用来卖钱的就是可回收垃圾,而对于电池一类的有害垃圾但却很少将其单独分出来投放,或想分出来却不知道该投放在哪里,在扔垃圾时也很少关注垃圾桶的分类标识,仅仅是寻求方便,甚至有部分人认为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就已经很环保了,以至于形成了垃圾桶有分类但垃圾桶内的垃圾几乎都是混装的结果。

2.2 垃圾分类仍然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要手段,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及监督机制来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在法律法规方面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也没有相应的鼓励机制,虽然社会上经常会举行一些宣传性质的活动,也会对参加人员实行适当的奖励,但这仅仅是一个短期的、局部的行为,难以形成长期的、广泛的社会统一行动。

2.3 用于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匮乏。由于人力物力所限,环卫部门都是采用单一的垃圾车收集垃圾。受此情况的影响,居民则产生了即使分类投放垃圾环卫部门也是混合收集垃圾的想法,导致垃圾分类工作的恶性循环。

3 垃圾分类应对措施

在现阶段我国要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一些垃圾分类的法规政策,标准,因为对很多市民来讲不但没有垃圾分类意识,而且没有垃圾分类知识,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和普及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3-4]。

3.1 号召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事业中,充分调动社会各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以营造一个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氛围。

3.2 注重从国民教育入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尽快将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知识普及到学校中,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外读物,在大学也开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讲座,把这项工作逐渐渗透推广至市民家庭,引导市民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

3.3 结合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分类宣传。目前,很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仍处于起步阶段,管理还很薄弱,因此可以发动所有城管工作者当好宣传队,做好指导员,帮市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而且,垃圾分类的执行需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同时,还要意识到,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环保举措,要求市民垃圾分类,是要全体市民放弃旧生活习惯,养成新生活习惯,这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实现的。只是在街头摆几个分类垃圾桶,或在小区里发几份宣传材料就认为万事大吉,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可取的。其实,要真正实现一个城市的垃圾分类,需要从立法立规到宣传教育,从物质和精神准备到分类垃圾出路安排,经历长期艰苦的努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最后,要做好一些必要的科研工作,为垃圾分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做好垃圾物理成份分析,通过做垃圾物理成分分析,可以了解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为:垃圾成份复杂,含水率高,厨余垃圾比重大,低回收价值的可回收垃圾多,高回收价值的可回收垃圾少。总之,实行垃圾分类绝不是小事一桩,对广大市民和各级领导来说,更不是举手之劳。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认真规划,认真实施,垃圾分类才可能真正在城市立根,成为市民自觉遵守的一项工作。

4 结束语

实行垃圾分类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后面应该有相应的处理设施,不能只讲分类收集垃圾,不讲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因为收集上来的垃圾,最终是要被处理的。同时要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

参考文献

[1]曹腾元.谈如何做好垃圾的分类收集与集中处理[J].才智,2011(31):20-24.

篇7

众所周知,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围城”的现象,环保上讲固体废弃物污染,是当前各大城市面临的最严峻的污染形势之一。生活垃圾的处理不当带来了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土壤的污染,还带来一系列的环境卫生问题。垃圾的处理处置无疑成为与每个人生活距离最近,影响最为广泛,作用效果最为明显的事情之一。垃圾分类处理作为一种垃圾处理“三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最为有效的方式在日本、欧美已取得了非常好的实际效果。我国曾经试点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目前随着技术的进步,我国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具备一定的条件,迫切需要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来为资源化处理提供条件。

1.我国处理现状与日本垃圾分类处理情况

1.1我国垃圾处理情况目前我国的垃圾处理最主要方式是填埋,占70%;其次是高温堆肥,占20%;焚烧量甚微。由于垃圾收集时采用混合收集的方式,垃圾成分复杂,高温堆肥效率低下,产生的有机肥由于含有一定的重金属,玻璃碎屑等杂物,不受农民欢迎,使其循环利用存在问题。垃圾焚烧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由于没有事前进行分类收集,使用于焚烧的垃圾水分含量大,降低了燃烧的热值,增加了焚烧的燃料投入量,增加了处理成本,甚至有其他复杂成分导致焚烧炉结块,炉体受到损坏。2000年 4月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选定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杭州、厦门、桂林 8个城市作为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城市。但由于没有建立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收集的激励约束机制,造成这些城市试行结果不理想,试行十多年多数居民对什么是可回收的生活垃圾、什么是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都没有清晰的概念,垃圾的分类处理也无从谈起,致使 “垃圾围城”的困境日趋严峻[1]。

1.2日本垃圾分类处理情况作为我们的近邻,日本实行垃圾分类的历史有三十多年了,早期垃圾分类也出现过一些问题,但是在日本政府和全体民众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日本生活垃圾的分类程度非常之高,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日本地狭人稠、资源短缺,日本人怀着强烈的忧患意识,逐渐形成成熟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日本推出各项关于环境资源问题的法律政策也经历了长时间的修改与改进。日本1970年就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1991年制定了《再生资源使用促进法》。1995年制定了《关于促进容器包装分类收集及再商品化法律》。2000年制定了《推动建设资源再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等。日本以环境立国发展经济,这在全球变暖和资源日趋减少的当前对我国也有相当借鉴意义。日本对国民进行系统详尽的垃圾分类回收的教育,国民是垃圾分类的主体。日本对垃圾分类回收的教育是“从娃娃抓起”的。笔者参观的日本北见市北光小学里设有收集不同垃圾的垃圾箱,垃圾箱上详细说明了垃圾如何分类。小学课程也有资源循环等相关课程。不仅对于学生,对于居民也有相应的环境教育措施。政府的环境管理部门定期给居民授课,内容就是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知识[2]。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缘由

2.1垃圾处理形势的需要据统计,我国历年垃圾堆存量达60多亿t,占用土地面积超过5亿m2,近200座城市发展到无适合场所堆放垃圾,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目前我国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为卫生填埋。我国垃圾产生量巨大,采用卫生填埋占用大量土地,由于垃圾没有进行分类,其中一些有害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如废电池中汞、镉等重金属,若随意丢弃,电池腐烂后重金属溶出,污染水体和土壤。如果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在一起,不但增大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难度,而且可回收率也大大降低。焚烧会产生二次污染,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3]。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逐年增加的大背景下,生活垃圾处理越来越困难。加上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我国很多大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都面临着无地可选的困境。一些发达国家管理和处理垃圾的实践经验表明,垃圾是放错位置的二次资源。如果能够实行分类收集,可以将大部分垃圾变废为宝,减少最终需要处理的垃圾数量,这样既可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也可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减轻政府处理垃圾的财政负担,减轻因垃圾处理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压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赢。

2.2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第三章第三节第四十二条:“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

2.3废物资源化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的要求 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关于生活垃圾处理的要求指出:推进垃圾分类,重点开展废弃包装物、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提纯制燃气或发电等多途径利用,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4]。可见开展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已经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条件了,提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理是切实可行的。

2.4有一定的全民教育实践基础 垃圾分类收集在我国之前一些城市有过试点,虽然没有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短期内让人们看得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好处,为下一步资源化处理生活垃圾打下了一定技术基础和群众基础。从宣传教育的角度,将垃圾分类收集融入环境教育,具备以下历史和现实条件 。从思想上看,我国人民有着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分类收集有利于资源回收利用,且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环境教育的内容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并付诸实际行动 ;从技术上看,我国的垃圾分类收集技术体系和设施配备日趋成熟,不同城市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分类收集实施原则、指导思想和具体方法,有的还成立了专门的分类收集机构 ;从投入上看,各地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物资投入不断加大,同时环境教育科研交流和师资培训也日益得到重视; 从管理上看,我国正逐步构建适合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需要的新型教育管理模式,对环境教育进行宏观组织协调与调控,学校也在努力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5]。 有的地方已经开始着手从幼儿、小学、中学、高校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宣传教育,短期内效果不明显,但是从日本垃圾分类收集的历史看,这是我们也必须经历的过程,需要一两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

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好几个点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我国城市社会功能单元显现,居民生活区、办公区、城市商业区、娱乐餐饮区等单独设置,这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提供了方便,特别是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物流网络的密布畅通,也为垃圾分类收集提供了现代化的思路。(1)在垃圾的分类收集上居住小区是核心,其产生垃圾的量较大,成分复杂,分类需要全员参与,因此可以以小区为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做垃圾分类的指导工作,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无论是试点还是持续改进,其灵活性不言而喻,其关键是把这种理念带给小区的居民,并形成习惯,甚至影响他人;(2)对于餐厨垃圾,一方面小区进行分类收集,社会上的餐馆酒楼都可以以社会形式进行经营收集以供餐厨垃圾堆肥,只要在收集源头做好细致分类工作,在堆肥上产生的经济效益再补贴给分类时的劳动所得,形成可持续循环;(3)商业产生的主要是包装物垃圾等,进行回收利用;(4)公共场所的垃圾产生源因为类似于移动间歇“排放源”,产生的垃圾量小,早期进行大种类的分类就可以了,然后由专业的人员收集时再细分;(5)办公区以公司等工作单位为单元,实行类似于“门前三包”的形式,各自做好自己单位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所有这些需要市政环卫部门安排好收集运输,做到及时有效清运,真正送去资源化处理,取得效益;(6)政府立法,广泛宣传,长期管理,形成机制;(7)利用现代城市无线网络及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社会功能单元时时处处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使每个公民知其然,更知道如何行动;(8)工业企业管好工业固废,探索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途径,不得把工业固废的污染带到生活垃圾的处理上来。

综上所述,我国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只要我国全面的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积极实践探索垃圾分类的的长效机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化处理就能够造福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1]谭文柱. 城市生活垃圾困境与制度创新--以台北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为例,城市发展研究.[J]. 2011,18(7):95-101.

[2]苏沛沛.浅析日本垃圾分类回收模式及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启示,中国外资[J].2011,239:212.

[3]高顺枝,罗兴章,郑正,冯景伟,赵国华,聂耳.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思考,环境卫生工程[J].2009,17(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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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概念于20世纪90年代被引入国内,并得到不断深化和实践。目前,国内普遍意义上的循环经济是指按照清洁生产要求及3R(Reducing减量化、Resuing再利用、Recycling资源化)原则,对物质资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经济过程。与传统经济发展的线性模式不同,循环经济是一种以物质闭环流动(closing materials cycle)为特征的经济增长模式。循环经济力求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以期充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在生产、消费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并通过分类、清运、回收,提高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水平。从循环经济关注的主题来看,垃圾分类无疑是其重点关注的内容。事实上,垃圾分类正是随着循环经济的兴起而出现的,也是循环经济中的一个标志性组成部分。其中,如自然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都是其要考虑的技术层面的问题。实践中,往往也将循环经济的理念更多地融入到了垃圾的回收、清运、处理中,研究者指出只有将垃圾的处理与循环经济结合起来,把循环经济纳入到废物处理的每一个过程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污染问题,同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面临的主要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减量是系统性的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整体水准仍然较低,政策框架、技术标准、社会观念、产业化程度等各个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相关政策与责任体系有待完善。一是缺乏合理而高效的顶层设计。城市垃圾管理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末端环节,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社会性,涉及面广泛。目前各部门、环节仍然衔接不顺、缺乏整合,亟需在更高层面上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二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标体系尚不够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列出了8项与垃圾分类有关的评分指标,但仍然较为粗线条,需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且该标准与相应的责任体系、收费机制尚未有效衔接,在实践中存在脱节现象。三是从源头到末端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尚未形成。垃圾分类责任可分为产生源责任、运输责任、处理责任等。其中,运输责任、处理责任相对明确,但产生源类型则极其多样、量大面广,在目前的收集运输方式和技术系统水平下,具体责任人和相应责任难以确定,如果不能形成从源头到末端的分类责任体系,就无法使各类垃圾分别进入合理的处理渠道。

市民观念、生活和行为习惯的转变难。每个家庭、每个市民按照分类标准和垃圾收集站标识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是垃圾得以有效分类回收、处理的重要源头和保障。事实上,中国大部分地区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仍然欠缺,即使是在上海这样相对发达的地区,居民的垃圾分类处理情况也不容乐观。根据调查,市民大部分都会支持垃圾的分类回收,但由于个人生活习惯、意识等问题的存在及影响,混合投放垃圾的习惯的改变还需很长时间。

物流系统与技术环节瓶颈。在提高分类回收效率的同时,清运过程中的物流系统和垃圾处理技术能力同样重要。当前,由于城市整体规划水平、公共事务管理能力、迅速增长的生活垃圾总量、有限的资金投入和产业化程度等诸多原因,我国城市的垃圾分类清运水平仍有待提高。就处理环节而言,目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大体有回收利用、填埋、堆肥、焚烧几种方式,在日本,高温焚烧处理的垃圾比例接近80%,其余则多数用于堆肥,填埋的垃圾比重极少。相较之下,我国城市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仍较为单一,以填埋为主。如北京市2009年垃圾处理中,填埋、堆肥、焚烧三种处理方式所占比例分别为90%、8%、2%,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显而易见。

循环经济学视角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策略

明确垃圾分类处理的思路和步骤。第一,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用2~5年时间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明确规定垃圾分为“资源垃圾”、“厨余”、“有害”和“其他垃圾”四类,并对每一类垃圾进行细化,制定出指导操作性强的分类说明。在此过程中,必须下决心改变居民投放垃圾习惯。目前大部分楼宇住宅小区大多在每个楼层设置垃圾桶,如在原先的垃圾桶边增设一个厨余垃圾投放桶,经测算一个1000户的住宅小区,至少需增加设施设备投入10万元,以及每年由此增加其它费用约需10万元,而且分类投放参与率和准确率难以提高。

第二,推动“资源回收四合一”。借鉴台湾的经验,统筹小区居民、回收商、地方政府及回收基金等力量,实施资源回收、垃圾减量,并通过回馈方式鼓励全民参与。初始阶段可以直接补助居民,调动其积极性。同时设立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基金主要来源是对生产制造、进口或销售名目中应回收废弃物厂商征收的清除处理费,用于对从事资源回收的社区居民和回收商进行补贴,运用政府“有形的手”调节促进资源回收。

第三,推行“垃圾不落地。取消原设在小区或街道两侧的垃圾投放点,要求居民将垃圾拎到垃圾收运车停靠点,在固定时间段内直接投放到垃圾收运车内。如台北市投入各类垃圾收运车辆近1000辆,设置线路184条,垃圾收运车停靠点4122个,每天下午4点至晚上10点30分收运垃圾。全台湾不论城市乡村均实施“垃圾不落地”,在大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几乎见不到垃圾桶,但城市干净整洁,基本杜绝了乱扔垃圾现象。

第四,实行“垃圾费随袋征收”。垃圾费按量征收符合“污染者付费”和公平原则,是国际公认的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垃圾减量的有效措施,被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广泛采用。“垃圾费随袋征收”要求居民投放垃圾时必须使用专用垃圾袋,而专用垃圾袋售价中包含了垃圾处理费。推行此项制度,允许分类出来的资源垃圾和厨余可以不用专用垃圾袋,免收垃圾费,这形成了“既做环保,又能省钱”的局面。如台湾新北市一般废弃物清运量从1999年的3778吨/日降至2006年的2804吨/日。然而到了2006年之后,垃圾减量不再有明显的下降趋势。2010年新北市全面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至2011年新北市垃圾减量至1361吨/日,一般废弃物清运量人均仅为0.35公斤/日,取得了惊人的成效。

第五,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倡导居民养成生活简朴、爱物惜物、物尽其用的生活习惯,通过引导、奖励及法规约束等方式,扶持资源再生产业。通过颁布有关垃圾源头减量方面的法规,限制使用塑料袋购物、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鼓励生产、流通、消费采用“易于分解、拆解或回收再利用的材质”、“含一定比例再生资源”或“标明分类回收标志”的产品。

完善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法律框架。第一,形成更具实践指导意义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目前,我国垃圾分类相关政策体系不完善,已经制定出台的政策也未能得到有效实施。在“大循环战略”作为国家整体战略被提出、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焦点问题的时代背景下,应当将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水平相关的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并成为硬性指标、赋予一定权重。

第二,完善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框架。政策要有效指导实践,必须落实到法律法规层面。与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践起步较晚,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法律体系框架不够清晰,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垃圾的种类为顺进行编排,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既分散,也不明晰,不利于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同时,法律法规内容不完善、修改修订滞后也较为突出,关于垃圾分类实施的具体法律法规,目前只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法律法规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响应速度则明显滞后。

第三,营造保障和促进垃圾分类的良好道德环境。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属于现代社会的生态文明要求,因此,要积极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发挥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以多种工作形式和实现方法,在全社会形成较为严格的环境道德规范,宣扬“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光荣,不分类回收可耻”的道德观念,以社会工作管理部门为轴心,形成遍布街道、社区、楼宇的监督网络,兼以微博等新兴社会化媒体平台的曝光威力,形成近年来的“拒绝中国式过马路”、“光盘行动”等新型道德风尚。

形成更为科学精细的技术标准体系。第一,科学化的垃圾分类方法。所谓科学化,即不仅要对垃圾以其性质、成分特点为标准进行分类,而且要充分考虑并结合回收、清运等各个环节的实际工作情况。如深圳市确定居民小区、餐饮区、办公区、公共场所四种方法。居民小区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酒楼、宾馆、饭堂等餐饮区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它垃圾三个大类。大型办公区可回收物细分为:纸类、饮料瓶罐类、塑料类;机场、车站、码头、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可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个大类。

第二,接地气的垃圾分类标准。所谓“接地气”,即垃圾分类标准要鲜活、具体。因为垃圾分类的主体并不是专业工作者,更不是学者,而是广大居民。应充分考虑市民的阅读和理解需要,根据分类原则,多列举一些各类垃圾包括的具体内容,并可采取图文并茂、多种介质的形式,使分类标准更加明晰,更易于市民了解和熟悉。如台湾公告的应回收废弃物明确为15大类、36项、60多种,十分清晰。深圳市目前也在应回收的器物上以文字和图画的形式注明内容。

第三,加强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投入。做好理论研究,是形成技术标准体系、有效指导实践的前提。垃圾分类虽然是具体环节的工作,但其背后涉及领域复杂,既关系到政府职能划分和机构改革,又关系到社区建设和公民参与;既涉及产业经济、循环经济理论,又涉及环境工程、化学工程技术,需要各学科领域加强合作。可参考IBM等企业的前沿经验,建立相应的专门研究咨询机构,吸纳各学科背景的优秀人才和实践工作者,构建能够提出城市垃圾分类整体方案的本土智库。积极参加国际气候环保峰会论坛,主动举办循环经济发展的会议,参与国际合作机构的活动及技术人员培训,交流经验,学习技术。

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第一,强化民众自觉参与意识。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民众是分类工作的主体,应当将居民垃圾分类作为其责任和义务,以法律法规形式予以明确。如台湾于2005年开始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对未按标准分类的,要求重新分类或拒绝接收其垃圾。我国也应当考虑加强立法工作,明确公民责任及处罚依据,理顺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率,在法治的框架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同时,要加强文化观念的培养,在环境文化建设上下更大力气。比如,在整体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中,构建一套相对整齐划一、较为醒目的垃圾分类回收指引视觉符号系统,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习惯。

第二,发挥社区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中的作用。无论是“美丽中国”的建设,还是“大循环战略”的实施,落实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上,都需要社区发挥基础性作用。因此,要从观念上更加重视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构造新型公民参与网络,变被动的配合、接受、教育为主动的互惠、行动和彼此帮助,实现公共信息的有效普及、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公民的自我组织能力,让社区成为具有高度能动性和较高行动效率的垃圾分类行动主体。此外,近年来我国物业管理得到飞速发展,对垃圾分类要赋予其具体明确的责任,并以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比如制定或修改“物业管理”法规,加入垃圾分类处理条款。

第三,构建开放、合理的NGO准入和参与机制。环保型非政府组织可以最大范围和较集中地整合民间力量,参与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通过举行讲座、展览、组织公益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既可以向社会宣传环保意识,向政府表达意见,又可以向企业施压,以保障环境的有效改善,还可以有效地弥补市场、政府失灵所带来的问题。当前,我国环保型非政府组织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处理过程中的作用还相对有限,应制定相关政策,构建开放、合理的NGO准入和参与机制,从制度、资金、人员等多方面扶持鼓励相关NGO的发展壮大,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做出更多贡献。

促进垃圾分类相关产业的发展升级。第一,转变公共服务的供应模式。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的绝大部分工作由政府部门及相关附属机构承担,需投入大量经费、占用相当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要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将垃圾分类回收、清运、处理全过程的供应模式由政府自办转变为市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垃圾分类收处链条的运转效率,而且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较低成本、较小财政压力,迅速聚集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和先进理念,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有序整合和产业升级,实现整体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以本地化为基础,培育跨地区、全链条的产业集团。“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随着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水平的提高,只要运作得当,垃圾完全可以从负担变成财富。不仅如此,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依托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制度,以现代商业目光审视,这个链条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更有着巨大的商业开发空间。城市垃圾分类收处的市场化、产业化,完全可以立足本地化,吸收国际资本、聚集先进技术,合理配置资源、扶持优质企业,培育跨地区、全链条的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产业集团,这不仅有利于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质量的提高,而且能实现企业规模化效应,为可持续发展构筑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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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城市垃圾是指城市区划内人们在日常生活和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公共场所和街道清扫垃圾、医院垃圾、商业垃圾等。随着城市发展,垃圾的数量和成分变得复杂,其无机物成分及有毒有害残留物增多,给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处置增添了难度。处置不当会影响城市景观、占用土地、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资源、影响空气质量、传播疾病、影响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目前,卫生填埋是我国处理城市垃圾主要方式,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虽然此工艺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但垃圾倾倒和填埋的危害己日益显现。因此,城市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意义尤为重要。

2.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物流概况及意义

2.1概况

城市垃圾的回收及物流是对垃圾进行收集、分类、再使用、再制造、再循环、再分配的过程。良好的回收物流可有效利用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利于可持续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由之路,是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工作。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2.2意义

人类社会越来越重视通过回收物流将可以利用的废弃物收集、加工、重新补充到生产、消费的系统中去。它是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径,不仅从经济效益考虑,也要为社会效益考虑,回收物资重新进人生产领域作为原材料会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由于废弃物的大量产生严重地影响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必须有效地组织回收物流与废弃物流,使废弃物得以重新进入生产、生活循环或得到妥善处理。回收物流的目标在经济利益目标之外,还追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这一既具经济属性又有社会属性的环境效益目标。

3.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的发展现状

目前的回收物流体系将大量废旧品仅回收到填埋场或焚烧处理,这样不但达不到重新利用的效果,也达不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反而对环境形成了很大的破坏。没有处理的大量废旧品占用大面积的山谷、沟壑和土地,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在积极推行循环经济的西方发达国家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正朝着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方向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国城市生活废弃物回收主要有两个渠道,即国有回收公司和个体回收。在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回收的途径上,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品回收,这种方式以政府行为和政府委托企业行为为主,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此种形式。另一种是通过设立废品回收单位,面向单位和个人收购资源垃圾,我国绝大部分城市采用的是此种方式进行资源垃圾回收再利用。

3.2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还较低,基本处于无序状态,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管理,给资源回收带来了不利影响,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

1、管理体制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不健全,体制变更频繁,政企不分,管干不合一,缺乏管理与监督的权威性。环境卫生部门既是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又是垃圾收运和处理业务的执行单位,这种体制不能在环卫行业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竞争机制。

2、垃圾管理问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是一直被忽视的薄弱环节,我们一贯把着眼点放在生活垃圾末端处理上,很少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垃圾源头消减、资源循环利用和垃圾处理过程中的资源再生等方面进行集成化的全程管理。

3、法律规章制度问题。近年,我国各级政府都很重视城市生活垃圾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但只限制在宏观控制上,在经济上缺乏效益性,技术上缺乏科学性,而且分布分散,执法上缺乏可操作性。

4、技术政策问题。目前,我国垃圾处理技术水平还很低,技术、装备和材料尚不够配备和成熟,处理所需要的标准(规范)不够健全。技术、设备产品、材料的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建立,市场秩序混乱。垃圾回收方法原始化,物流技术含量低。

5、资金投入问题。完全依靠政府投资来解决垃圾处理问题是不可能的,必须实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的多元化,运营的市场化,尽可能多渠道筹措垃圾处理资金,以保证垃圾处理资金及时供应。

3.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物流的发展策略

3.1国外的城市垃圾回收策略

通过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的考察分析,得出以下经验结论:一是加强立法,规范管理;二是资源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三是建立回收链的中介组织,提供畅通的、规范化的物流服务与信息服务;四是明确责任,建立具体制度和回收体系。

3.2我国城市垃圾回收物流发展策略

1、改革现有政策管理体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是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其次是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和综合治理,最后的目标应该是达到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此外,我国现行的政企合一的垃圾管理体制不利于垃圾管理业的发展,也需进一步完善,实行环保部门监督、环卫部门管理、专业公司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模式,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2、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有效措施

优先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如: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如废旧电池、日光灯管等分类收集系统;对垃圾进行堆肥和焚烧相结合。加强分类收集配套设施的建设,配套设施应实现垃圾收集容器化、密闭化,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同时,推广城市的清洁燃料使用和改变生活服务方式。

3、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原有法律法规显现出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宏观控制有余,微观操作性不强,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无法可依。应在宏观法规政策的调控下,制定应用于具体问题的、可操作性强的支持性法规制度。逐步建立以法律的手段影响生活废弃物回收的市场行为和市场结构,使资源的分配产生倾斜,促进产业组织的变化的生活废弃物回收链的法律保障体系。

4、进行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关键环节,包括设计理念创新和材料的创新。原有传统产品设计理念是设计出独特的、非重复且能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而我们现在要的设计理念则要求在设计中考虑产品在生产和使用的整个过程中,是否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即引用废弃物产生量的概念对产品设计加以约束。技术的创新主要集中在对可回收、可循环利用材料的开发与运用上。通过创新研究发现新的节能材料,来代替传统的污染大、难处理的材料,并在产品设计中优先使用高效、环保材料。

5、以产业化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物流

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收费、税收、财政、金融信贷、融资等经济政策体系,以及强化相关的执法力度,从而推动城市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育,培育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产品市场、社会资本和投资市场、社会化的技术服务市场和经营市场为企业营造城市固体废物处理产业的市场空间,为企业在城市固体废物处理产业领域进行生产、投资、建设、经营等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培育贯穿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全过程的产业链。紧紧依靠市场,把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等环节有机地连接起来,建立处理“一条龙”式的产业链,减少各环节脱节、掣肘和过高的中间成本,提高产业规模化水平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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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_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出口”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根据彭州市《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一年来,_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精心组织,落实投入,成效显著。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镇重点工作。镇各办所目标工作季度推进专题会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分类工作由开展此项工作的村支部书记亲自负责,落实相关设施设备的修建安装,宣传氛围的营造和分类有偿回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召开镇、村(社区)、农户三级动员会、交心谈心会等,宣传动员,讲解、学习垃圾分类的内容、意义、目的,安排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相关工作。二是结合我镇实际,利用现有资源,如广播、宣传车、宣传栏、“快乐星期六”等多种形式、多种方式搭建宣传平台,生动宣传讲解垃圾分类相关内容。三是镇城管办牵头,各村(社区)协作,定期进行入户宣传,为全镇村(社区)人员发放《实施垃圾分类创建绿色家园》等宣传单及宣传手册_余份,并认真做好解释、宣传教育工作。

三、整治有力,措施得当

今年8月,组织镇村干部、保洁公司、小区业委会、点位居民召开农垃前端分类工作现场会。通过召开现场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引导村民了解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此外,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讲解示范、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使环卫人员懂得如何对不同垃圾进行收集、回收和处理。尤其是在集中处理的地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防“分散污染”变成“集中污染”。在废旧电池和医疗垃圾的回收处理方面,坚决杜绝擅自处理、随意处理和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的现象。

今年我镇垃圾分类在_社区__等_个点位开展,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并收运垃圾。全镇20__年建成垃圾分类房_座,新配置分类果屑箱_个,前端回收分类垃圾桶_个,制作宣传展板_个,小插板_个,分发宣传资料_份,清理各类垃圾_吨。通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目前农村环境卫生已大为改观,实现了全镇环境卫生大变化,使全镇展现新面貌。

通过一年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整治,改善了我镇农村生活环境。我们深信,有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我镇的农村生活垃圾工作一定会常抓不懈,建成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的_小镇。

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总结汇报二

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但是,近十几年来,我们的生活环境不断遭受破坏,全球气温升高,白色垃圾,水资源被污染……这些问题的始作俑者还是我们人类。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您知道这些垃圾它们到哪里去了吗?它们通常是先被送到堆放场,然后再送去填埋。垃圾填埋的费用是高昂的,处理一吨垃圾的费用约为200元至300元人民币。而仅北京市日产垃圾就有120__吨,目前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堆在北京五环路以内有700多处,占地500多万平方米,每年在3—5%的速度增加。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产生着废弃物。被废弃的垃圾填埋场不复为耕地,也无法建成生活小区。因此,垃圾分类势在必行。

我校在20__年11月20__年12月份,开展了垃圾分类系列活动。

1、提高环保意识,树立分类观念。

通过校园广播、橱窗校园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学生的积极参与。同时教会学生垃圾分类的知识,使学生进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

2、各班加强宣传培训,普及分类方法。

各班采用不同形式:如学生上网查资料、图片,或进行调查、采访等搜集资料,然后利用校会、午间等时间,在班里进行交流,相互受教育,让学生学会分类垃圾;养成在室内分类的习惯;对分类工作做得好的班级进行表扬奖励,树立典型,介绍经验,强化推广。

3、开展垃圾分类班队主题活动。

我校各班和少先队部共同配合,开展了有关垃圾分类的班队主题教育活动。全班的学生分为不同的组别,以不同的主题来进行向大家展示垃圾分类的日常常识。例如班队的题目新颖独特,如“举手之劳,改变世界”,“小小环保袋,还我美好心愿”等。主题的班队内容十分丰富,有的同学还做了幻灯片,配了音乐,十分精彩。通过活动,让全校学生了解了更多的垃圾分类知识,更深层次的体会到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成立师生垃圾分类宣传志愿队。

学校成立25人的教师垃圾分类宣传志愿队及40人的学生垃圾分类宣传志愿队。师生志愿队在师生团队中加强不同形式的垃圾分类常识,并时刻督促师生在日常教学生活中对垃圾分类的行为养成。学校对表现好的师生垃圾分类宣传志愿队员进行评奖,并在全校校会上颁发了奖状和奖品。以此鼓励同学们都来了解垃圾分类,都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使有限的资源能得到重复利用,是我们生活的环境能变得更加洁净。

5、制定措施,落实到位。

学校设置分类垃圾筒:垃圾筒上贴上“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并且通过广播宣传,告诉学生在扔垃圾的时候分类投进不同的桶里,学校保洁人员在清理垃圾的时候,再分别进行处置。并且鼓励各班设置可回收垃圾袋或垃圾箱,将本班的可回收物品分类存放,比如我校学生每天喝过奶的奶盒,喝完后把它按扁,然后放进纸箱内,定期卖给废品收费站。所得费用可以作为本班班费,为同学们买奖品等。这样,既做到了环保,又使同学们树立了节约意识,还体验到了其中的乐趣。

6、开展垃圾分类活动的意义。

通过在我校开展垃圾分类活动,是同学们明白了:垃圾处理的方法还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因此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

(1)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50%以上。

(2)减少环境污染: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弃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可能减少危害性。

(3)变废为宝:我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30亿个,方便面碗5—6亿个,废塑料占生活垃圾的3—7%。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无铅汽油和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快,可少采20吨铝矿。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

(4)坚持不懈: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下去的系统工作,同学们不仅在学校要做到将垃圾进行分类,同时也要告诉自己的家人及其身边人做到垃圾分类,使我们生存的空间真正变得洁净、明亮!

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总结汇报三

20__年__区教育系统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全面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教育和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垃圾分类工作是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环保工作,普及程度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教育局为抓好孩子的垃圾分类常识教育,要求各校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常识纳入专题教育内容,在幼儿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启蒙教育,在中小学实施垃圾分类常识教育。利用教工大会和学生班会课时间,广泛进行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和垃圾分类概念界定的介绍。结合地球日、环境宣传日等环保特定日,外请专家举行教育讲座,让学生了解更多的环保知识。

二、做好责任落实工作

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落实垃圾分类实施的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管理部门及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的培训、督促、检查、纠正工作。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垃圾收运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按时分类收运。在做好分类收运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做法,定期分析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有效落实。

三、立足课堂教学,扎实开展环保教育

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同时也是环保教育的好场所,教师在各科教学,尤其是品社、语文、自然、探究等学科的教学中有机地渗透环保教育;中高年级班级进行环境教育主题会,开展各种形式进行教育,形成了环保良好的氛围;班级成立环保小组,认真收集信息,整理资料,进行环保知识的研究和探索。

例如:中心小学将垃圾分类知识与自然学科相结合,让学生通过朗朗上口的对话问答形式,讲述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及分类要求。同时,帮助学生树立: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减少垃圾的理念。指导他们把到处丢弃的树叶、果皮、剩菜剩饭变成人见人爱的环保酵素。有的可以喷,用于施肥;有的可以喝,可以帮助消化、降血脂。

四、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各学校组织实施特色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各类市区级环保杯赛,培养青少年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意识和责任,展示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实践活动成果。

通过亲子活动影响学生家庭投身到垃圾分类行动之中。同时通过社区活动,让学生积极参与到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当中,与社区居一起共同行动,提升社区的整体文明水平。

例如:上海外国语大学尚阳外国语学校通过观察发现,学校每天丢弃的垃圾中,厨余和绿植产生的垃圾占了很大的比重。如果能够将这些垃圾有效的利用起来,将它们制成植物生长的有机肥料。既减少了学校丢弃的垃圾总量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减少了化学肥料的使用,减缓了对土壤的污染,使植物能够更“绿色”地生长。

篇11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概念

城市垃圾作为城市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归属于一般废物,指在人们从事日常生活中的活动或者是从事服务于日常生活的活动,如商业活动,旅游活动和娱乐活动等,因为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或是政策法规中视为城市垃圾的废物,人们最常见的生活垃圾有厨房废物、垃圾残渣、灰尘、人畜排泄物等废弃的物质。[1]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照其来源可分为居民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洁垃圾等,居民垃圾是指在从事日常生活活动中居民所丢弃的废物;商业垃圾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和社团组织等单位产生的废弃物;街道清洁垃圾来源于清扫马路、街道路面时产生的灰土、树枝树叶及产品包装物等废弃物。大量的生活垃圾不仅影响着市容市貌,还会产生很大的危害,就我国的生活垃圾而言,其特点主要包括:第一,多样性。随着人们生活物质的不断丰富,城市生活垃圾不仅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等可回收垃圾,废弃的灯管、废旧电池和温度计等有害垃圾,还包括剩饭菜、易腐食品、树叶花支等可堆肥垃圾。[2]第二,资源性。众所周知,垃圾是被放错位置的资源。垃圾可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获取新的价值,变废为宝。第三,危害性。生活垃圾的大量聚集,不但会对土壤产生污染,还会对水体和空气产生污染,这最终又会影响到的人自身的健康,因此加强对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迫在眉睫。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规制上的不足

目前,国内就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已构建起比较完整的法律系统,但在这些立法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制度的不健全,程序的漏洞,严重影响着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就我国目前的立法而言,其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效用低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尝试垃圾收费制度,垃圾收费制度不仅可以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问题;同时有助于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最重要的是,其可以培育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上,吸纳足够的资金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和资源化利用。就垃圾收收费制度,我国立法中还存在很大了不足。首先,征收城市生活垃圾的法律依据欠缺。目前,我国关于垃圾收费的主要依据还来源于四部委联合的《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仅属国家政策,效力层次低;没有全国性的关于垃圾收费的具体法律规定。《通知》中规定,垃圾处理费的具体征收办法可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具体的征收额度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容易滋生政府随意定价、乱收费等现象。其次,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的标准较低。本应按照垃圾清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成本确定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费用,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费体系,这使得收取的垃圾处理费还不足以弥补垃圾处理的成本。最后,收费方式不科学合理。目前我国对垃圾费的征收方式上主要采取的是定额征收,也就是以户或者人头的方式来征收,垃圾排放量的多少不是计费标准。这样的计费方式对减少垃圾排放作用不大,无法体现出垃圾收费制度的公平性。我国立法上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种种弊端,使得垃圾收费制度在规制广大民众的“扔”垃圾的行为上难以产生高效能。

(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公众参与制度不足

城市要谋求发展,就必须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解决日益枯竭的资源问题。将垃圾转化为资源的过程中公众是不可或缺的主体。但公众参与到垃圾资源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垃圾回收法律制度的缺失。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问题仅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有着模糊的规定,这使得在现实生活中公众缺乏垃圾资源化法律意识,在参与资源化的态度上并不积极。其次,公众参与垃圾资源化管理的法律制度不足。从2007年6月的北京市六里屯事件、2009年11月,广州市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到2012年1月北京西二旗事件,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注和试图参与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管理,但法律中参与主体不明确、参与途径单一化使得公众在参与资源化管理中往往采取抗议、游行示威、静坐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3]因此,就垃圾资源化的公众参与而言,我国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三)政府在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中的职责不明

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上主要采用的是政府运营模式,政府在城市垃圾污染防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工作非常复杂,政府各部门职责明确和严格执法就成了污染防治工作的必要前提。但我国目前立法中对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所履行的职责范围并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几乎也没有关于政府及政府部门间合作的相关事项,立法中仅对各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并且这些规定都较为笼统,没有具体工作内容和范围的界定,在进行垃圾污染防治管理的过程中极易出现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情况。[4]以上的情形使得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比较被动。

三、完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规制的建议

(一)实施全面可行的垃圾收费制度

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的实施,这样不但能解决政府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资金来源问题,还可以加强我国居民的环保意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完善需要做到的几点:第一,应当完善垃圾收费制度的相关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垃圾收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我国垃圾收费制度的具体征收范围、征收额度和征收标准。在此基础上,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征收范围、征收额度和征收标准等。第二,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方式。实现由定额收费向按量收费的转化。对于城市生活垃圾按量收费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首先,要充分考虑垃圾处理的成本。如果处理成本过低,会直接影响垃圾处理商的利润,从而影响垃圾处理的市场化。其次,要考虑各地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定价过高,会影响居民缴费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出现“非法倾倒”的现象;定价过低,又会出现难以弥补垃圾处理成本的问题。

(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公众参与制度

1.建立具体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

虽然我国目前在各城市中也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但是其成果并不显著。要尽快制订出相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来,使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有制度的保障,从而更好更有效地管理垃圾分类工作。首先,创设回收标志。政府可以要求商家在生产商品时,对那些可以回收的商品在其包装上设置有回收的标志,这样消费者就清楚明白那些商品是具有有回收价值的,有利于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其次,宣传提倡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奖惩制度。政府要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认识到垃圾分类不仅可以保护生活的环境,也可以得到实质的优惠。其次,在法律中设置相关的奖惩制度,对遵守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奖励,而不遵守垃圾分类的居民则进行相关的惩罚。

2.完善公众参与垃圾资源化管理法律制度

首先,政府可以以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民众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其次政府应当完善涉及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听证制度,比如说垃圾收费价格听证制度。在明确具体的参与主体、完善参与路径和参与程序的基础上,让公众能够切实得参于相关政策的制定中。加大公众的参与,使垃圾收费制度公开化、透明化。调动市民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制订科学合理的垃圾收费政策。

(三)明确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

城市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重大而复杂,完善的立法体系必不可少,但更需政府及相关部门等做好其本职工作。这就需要进一步的明确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关于细化政府具体职责的规定方面,首先应当通过立法的途径对政府职能进行细化,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的权力和义务;其次,还应当通过立法明确政府部门间相互合作、相互配合时的具体职权范围。只有明确政府部门在配合时各自具体的职责范围,才不至于出现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情况。[5]

作者:兰巧丽 单位:广东培正学院

参考文献:

[1]陈泉生.环境法学基本理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13-25.

[2]石静.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立法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3):280-286.

篇12

Key words: urban house refuse;logistics system;bottlenecks analysis;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1-0004-03

0引言

生活垃圾是整个社会经济生产、分配、消费再循环过程环节的必然产物,与所有社会成员均密切相关,与城市的现代化进程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各大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也随之增长,建立高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是改变城市生态环境、保证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

目前,我国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垃圾处理技术、垃圾处理模式、垃圾管理体制、垃圾处理产业化、垃圾处理资源化、垃圾处理模式的选择等方面[1-6]。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是个物流系统问题,但只有少数文献从物流系统的角度对城市垃圾进行了研究,例如文献[7]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历史、人文环境、成本核算、技术可靠性、先进性以及处理未来不确定因素的灵活性等方面因素,全面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物流系统的发展规划;文献[8]借鉴物流系统理论,对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的概念,并对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的主要特殊性、发展阶段等进行了研究;文献[9]以北京市为例对城市垃圾物流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进资源垃圾物流现状的建议。

虽然各大城市已建立了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但其运作效率并不高。本文在对城市垃圾物流系统运作瓶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高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的对策,为城区生活垃圾物流系统高效运作提供科学根据。

1我国大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运作瓶颈分析

大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运作一般需经过如图1所示的三个环节,每个环节运作出现瓶颈都会影响到整个城市垃圾物流系统运作效率,下面就上述三个环节瓶颈分析。

1.1 大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分类环节瓶颈

1.1.1 垃圾收集点多,但比较分散垃圾收集点是整个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的起点,垃圾收集点的数量和布局对其后的整个垃圾物流系统具有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已有较多的固定和不固定的垃圾站(点),虽然大量分散的垃圾收集点可以保证城市居民处理生活垃圾的需要,但过于分散的垃圾收集点不能满足收集集中化、运输大型化的要求,给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不便。另外,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受外界因素影响,部分垃圾收集点的布局不尽合理,不能有效结合已有的行车路径、规模和档次,不能满足未来的发展要求。

1.1.2 部分收集设施落后,二次污染依然严重良好的收集设施可以使城市生活垃圾快速进入运输系统,是生活垃圾安全合理存放和快速及时装运的基础。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生活垃圾的初始收集设施主要为楼式垃圾站、摆臂式垃圾站、压缩站和举升式垃圾站,以西安市为例,这些垃圾初始收集设施的比率如表1所示。

从表1可知楼式垃圾站所占初始收集设施的大多数,但楼式垃圾站收集方式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垃圾一般要在站内存放近20个小时。一遇较热天气,垃圾极易腐烂,产生大量臭气,污染周边环境,影响百姓生活。二是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卫生条件差。在垃圾装车过程中,极易造成灰尘飞扬、臭气弥漫,直接影响环卫工人身心健康。三是垃圾装车时间长、效率低。通常需要0.5-1.5小时才能完成装车。

1.1.3 部分初始收集手段落后,作业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一些垃圾初始收集多采用人力挑运或人力拉车,作业手段落后,作业水平低下;垃圾收运至垃圾站依靠清洁工人肩挑背驮或利用小板车,劳动强度较大。这样的初始收集手段作业效率低、物流成本高,使其在源头上就大大降低了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水平。另外,落后的初始收集手段还会带来其他一些负面影响。如由于尚未全面实现垃圾袋装化,垃圾进站途中存在漏撒现象,污染沿途环境,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质量低下,并对周围的环境形成二次污染。

1.1.4 垃圾分类条件不甚成熟,分类回收难度仍很大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资源化的最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可在最大程度上从整体降低生活垃圾的物流成本和处理成本。在发达国家(特别是日本和德国)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已经十分普及,而且运行效果也相当良好,逐渐成为世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趋势之一。但在我国垃圾分类回收起步晚,目前只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桂林8个城市试点。这些城市将生活垃圾按可再生、不可再生垃圾分开贮存和处理。

1.2 城市生活垃圾运输环节瓶颈

1.2.1 部分垃圾运输系统陈旧在城市垃圾物流系统中,负责运输任务主要是各式垃圾运输车,其中压缩式垃圾车可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密封压缩运输,在整个运输的过程中有效防止生活垃圾和垃圾渗滤液洒漏。而其他一些翻斗式运输车虽然实现了顶部简易密闭运输,但垃圾渗滤液依然严重污染城市道路,特别是在进场公路附近形成了城市的黑白道路。另外,在部分社会化垃圾运输系统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同样存在着垃圾运输系统陈旧的现象,有些运输车辆甚至已经超期服役,不但会带来运输过程中暴露、散落和滴漏的现象,而且还会对作业人员造成潜在的危害。

1.2.2 运输作业效率较低,运输成本仍偏高在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的运输环节中,较高的装卸、搬运、运输作业效率也是非常必要,这不仅可以有效地利用现有的运输资源,进而保证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同时,较高的垃圾运输效率还可以从整体上降低运输成本。城市生活垃圾的运输中依然存在运输作业效率低下,运输成本高的现象,造成了运输资源利用的不充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未经压缩后的生活垃圾运输降低了运输作业的效率,增大了生活垃圾的运输成本;二是,生活垃圾运输距离的增大也是影响运输成本的重要因素。

1.2.3 垃圾运输作业安排缺乏统筹规划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垃圾运输作业中,对于运输路线的安排、运输车次的调度统筹等方面都缺乏统一的参考标准,多根据实际垃圾量随机决策。虽然存在着垃圾运输作业的原则和行车要求等,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着较大偏差。同时,由于管理体制的限制,各区环卫部门仅负责本辖区内垃圾运输作业。难以统筹调运垃圾,特别是当一个系统出现故障或问题时,主城区内难以实现环卫运输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调配,也难以高效、快速地实现生活垃圾的统一运输调度。

1.2.4 城乡接合部的垃圾及时日清运率不高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建立的目标之一就是使得主城区的所有垃圾纳入到其物流系统中,提高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率,真正做到日产日清。若未做到及时日清就会产生很多不良的影响,容易造成垃圾乱丢乱弃的现象,大部分垃圾被露天堆放在路旁河边,甚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未经任何处理的垃圾也很容易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但在目前,各大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及时清运率不高,依然存在很大的提高空间,这主要表现以下两点:一是,城市生活垃圾的日产生量与日处理量存在着差距;二是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范围不足。

1.3 城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瓶颈

1.3.1 资源垃圾回收方式过于简单目前,虽然大多数城市范围内自发形成了一些废旧品收购站,使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产生的废旧品等资源垃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一些利用。但是,仔细研究现有废旧品回收利用情况,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废旧品收购站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就十分突出。据调查,大多数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是沿街为市或沿路为市。废旧品基本是露天堆放,堆放废旧品的地面没有进行硬化处理,没有排水系统,使得地面污水横溢,苍蝇、害虫到处可见,异味熏人。并且,从业人员的食宿与废品收购站混杂在一起,这种状况严重地影响了市容市貌。

1.3.2 资源垃圾回收渠道过于狭窄在末端处理的垃圾中,会存在一些可以回收利用的资源垃圾,对这部分资源垃圾的吸收通常要快于对其它垃圾的处理速度,而且更有价值。但从目前来看,各大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不足,回收渠道过于狭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环卫部门投资回收渠道的负担日益增大;二是,社会化回收渠道利用不足。我国采用设立废品回收点方式虽然能够有效地鼓励全民回收资源垃圾,但并不具有强制性,对一些经济效益较低的资源垃圾无法实现规模效益,资源垃圾的回收状况没有大的改观,回收率依然较低。另外,一个小型的废品回收站的年收入尚且不够购买一台现代化分拣装置,更无法支付设施投入使用产生的费用。小型的废品回收站以其不正规经营方式很难获得风险投资商的信赖,这也更进一步限制社会化回收渠道的发展。

1.3.3 资源垃圾回收渠道过于冗长,回收物流系统尚未建立资源垃圾回收渠道过于冗长的一种表现是资源垃圾的回收环节过多。过多的回收环节就会带来资源垃圾回收利用的产业链上下游信息严重的不对称和低水平、低效率的重复竞争,进而导致了资源垃圾的回收成本过高,在各个环节都产生浪费,而且循环周期较长本身就造成了不经济。资源垃圾回收渠道过于冗长的另一种表现是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化不足,缺乏有效的源头减量化措施。从源头吸收可以利用的资源垃圾也是一种重要的垃圾回收渠道,它可以缩短资源垃圾的回收渠道,从源头减少垃圾的处理成本。

2建立大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的对策

2.1 更新垃圾收运设施设备,提高物流作业效率取消垃圾圈等简易垃圾堆放点,逐步拆除部分作业效率低下的楼式垃圾站和摆臂式垃圾站,或改进其收集分类的功能,对其进行密封处理,引入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将其改建为具有现代收集分类功能的小型收集站(点),以避免生活垃圾在其中对环境再次造成污染,并提高物流作业的效率。

对垃圾运输系统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定,根据该标准定期对运输系统中的运输车状况进行检测,淘汰超期服役的车辆。另外,市环卫部门可以组织集中采购一批压缩式、密闭式垃圾车等环保型垃圾运输车,逐步替代原有的翻斗式运输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2 控制垃圾产量,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国外大城市对城市垃圾处理的最优策略是采取各种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量,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可借鉴该策略,具体措施如下:

2.2.1 加强对瓜果蔬菜等食品的采后处理、包装、保鲜等方面的建设,逐步推行净菜进城措施,减少厨余类垃圾的产生。

2.2.2 鼓励相关厂家生产并在市场、超市等场所推广具有大容量、可降解的塑料袋或可回收、反复使用的纸质口袋,在保证市民便利的情况下,减少塑料类垃圾的产生。

2.2.3 逐步推广产品绿色包装和绿色设计,减少垃圾特别是有害垃圾的产量。

2.2.4 提高市民的环卫意识,通过宣传让市民更加关注到环境卫生方面来,使其产生较高的自觉性,主动减少生活垃圾的产量和乱扔垃圾现象的发生。

2.3 逐步细化垃圾分类标准,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处理

2.3.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帮助市民理解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因、意义和方法,例如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对市民进行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的宣传教育,或是由环保部门定期向市民免费印制介绍垃圾分类的小册子,专门指导市民对垃圾的分类投放;另外可在学校适当开设介绍垃圾分类投放和回收的环保类课程,开展环保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市民的自觉意识和环保品质。

2.3.2 设计合理的垃圾分类标准由于垃圾分类标准的确立是一项复杂而渐进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应先易后难,初期分类不宜过细,可根据各城市现状和垃圾处置方式确定分类种类,一般以2-3类为宜,可按A:可回收物(含危毒物)/不可回收物;B:可回收物/危毒物/不可回收物;C:可回收物(含危毒物)/厨余垃圾/不可回收物等方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市民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提高,逐渐细化源头和垃圾分拣中心的分类种类,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

2.3.3 设立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环卫部门可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经济文化水平高的小区,作为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这样不仅可以积累经验,还可以“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在全市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

2.3.4 推进垃圾袋装化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存放不同类别的垃圾,由环卫部门在固定的时间收集不同类别的垃圾袋,从而在源头上实现对垃圾的分类收集,提高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效率。

2.3.5 成立监管机构,完善相应的分类处理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市民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建立与分类收集相配套的分类处理管理体系,确保垃圾分类处理的实现,进而调动广大市民主动分类投放垃圾的积极性,保障垃圾分类收集的逐步推广。

2.4 完善收运制度,整合运输资源,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

2.4.1 突破区域限制,成立专业运输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当前各区各自为营的运输作业方式,不仅难以实现统筹调运,而且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为了降低生活垃圾物流系统的运输成本,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运输环节应打破区域限制,由市环卫集团统筹配置作业资源,监控运输作业流程。

将垃圾运输车等设备与市环卫集团联合组建成垃圾运输专业公司,对主城区生活垃圾实施统一收集、运输调度。同时,运输可采用同种车型多次收运或车型分类分别收运及一车多格分类收运,转运站按处置要求采用分类转运和混合转运。此外,由市委和主城各区政府核定垃圾运输单价,由运输公司根据垃圾运输量和运输单价向有关区政府按月结算运输费用。

2.4.2 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发挥其专业优势和规模效益,逐步实现社会化随着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生存的市场环境及管理环境的变革,其作业社会化和市场化已成大势所趋,第三方物流的规模效益和专业优势在其社会化过程中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而且,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加入,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运输环节的资金短缺问题。

因此,环卫部门应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委托运输协议,鼓励并扶持其积极参与到垃圾回收运输行业中,利用其专业优势,优化运输路线、设施设备和技术。此外,环卫部门还可以让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垃圾处理权的公平竞争,从而促进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产业链”。

2.5 建立有效回收网络,积极拓宽回收渠道

2.5.1 在分类收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资源垃圾回收网络鼓励在源头上对垃圾进行初次分类,将资源垃圾分拣出来使其快速进入再利用环节,为此可以考虑在居民区建立小型的垃圾回收点以结成回收网络子系统,回收网络子系统对废旧铁料、塑料、玻璃等资源垃圾进行分拣,之后再将其分类运输至可再利用的相关部门。这样不但便于居民处理生活垃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了实现了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

2.5.2 积极推行“资源垃圾有偿回收”,不断拓宽回收渠道在环卫部门不断增大其处理生活垃圾能力的同时,积极推行“资源垃圾有偿回收”制度,鼓励全民回收资源垃圾。环卫部门对当前的走街串巷的回收行为进行积极引导,通过把城市的拾荒者组织起来,统一着装,参与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分拣。并组合城市拾荒者,成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垃圾回收公司,并逐步建立起有效的社会化回收渠道。这样不但可以拓宽垃圾的回收渠道,同时也提高了垃圾的回收效率。

3结束语

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技术,改变现有城市垃圾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物流系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是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的关键环节,其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变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莫大的好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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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陶渊,黄兴华,成效良.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物流系统规划的编制[J].环境卫生工程,2004,12(2):81-83.

篇13

1引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这30年,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城市化进程也大步前进,然而城市的垃圾产量逐年攀升,垃圾污染问题日益加剧。从全国范围来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整体不高,末端处理能力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使环境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目前,全国各大城市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垃圾围城”的困境[1]。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常住人口已经超过2000万,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已达1.74万t/d。然而,在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方面,依然艰难。巨大的生活垃圾产量成为阻碍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的棘手问题。目前,卫生填理仍旧是北京处置垃圾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几十年的填埋处理,使得北京市几乎无地可埋,加之地价逐年攀升,实现垃圾有效减量已迫在眉睫。北京市在2012年出台《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但在垃圾分类部分依然没有细化问题,可操作性不高。同时,持续增长的人口及巨大的垃圾产生量仍然困扰着北京的可持续发展。

2北京市城市垃圾管理现状

2.1垃圾产量及清运量趋势

垃圾数据的统计工作对于城市垃圾管理至关重要。这项工作开始于1979年,主要由城市环境卫生部门负责统计。表1是北京市2004~2011年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等相关情况。

表1北京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处理概况

年份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万t495.46536.93585.13619.49678.82669.13634.86634.35生活垃圾清运量/万t405.86454.59538.32600.93656.61656.12632.98634.35无害化处理率/%93.896.092.595.795.798.296.998.2常住人口/万人1492.71538.01601.01676.01771.01860.01961.92018.6年人均产生垃圾量/t0.330.350.370.370.380.360.320.31日垃圾平均产生量/万t1.351.471.61.701.851.831.741.74注:数据来源于《北京统计年鉴2012》[2]

根据以上数据,计算得到北京市2004~2008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以平均每年12.76%的速度增长,即由2004年的405.86万t增至2008年的656.61万t,增加了61.8%。几乎是直线增长。这与北京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现象相一致。

多年来,北京市生活垃圾一直是混合收集,垃圾分类成效并不明显,资源回收利用率很低。但是由于近年北京市逐步实行了严格的人口控制计划,并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不断增加净菜进城量,同时了限塑令等多种规定,因此,2009年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首度出现负增长。并在2010年降至632.98万t,2011年为634.35万t,相比2010年,增幅为0.2%,说明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已基本趋于一个稳定阶段。从图1中,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北京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和产量近几年来的走势。

图1北京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清运量对比趋势2013年4月绿色科技第4期

王 挺:推进北京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研究环境与安全

2.2垃圾分类、收集及清运现状

2.2.1垃圾分类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把城市生活垃圾分为6类: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目前,北京市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为依据,根据大类粗分的原则,分为可回收物、厨余(餐厨)垃圾、其他垃圾3类。按地区属性不同,分为居民小区(3类)、单位餐饮区(3类),单位办公区及公共场所(2类),如表2所示。

2.2.2垃圾收集

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在社区收集的方式依据房屋形式不同而有所区别。①平房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方式比较单一,基本上是每隔一段距离就设置一个垃圾箱或是垃圾桶,居民可以随时投放垃圾。这些垃圾箱中有些

表2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

分类类别一二三细类可回

收物其他

垃圾厨余(餐厨)

垃圾地区

属性居民区单位餐饮区办公区及公共场所注:资料来源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工作网站

标注了 “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但是,北京市的平房小区的生活垃圾目前基本上还都是混合收集。②在楼房区的垃圾收集方式大致有3种:第一,仅在每栋楼下或每个楼门外设置一个或一组垃圾桶;第二,在第一种的基础上,每层楼的楼道内再设置一个或一组垃圾桶;第三,在整个小区内只保留少量垃圾收集点,而撤掉每栋楼下的垃圾桶(可把这种方式称为“定点收集”)。从2010年试点开始,北京市要求小区取消每层楼内的垃圾桶,以第三种方式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这种方式在开始的时候确实给居民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但是从长远来看,这种方式降低了监管成本,有利于垃圾分类的推行。从时间上看,前两种收集方式由于监管成本很高,不可能定时收集。

2.2.3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的主体主要有4种:物业、清洁公司、街道环卫队和区(县)环卫队。主要清运出社区中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合垃圾)。在多数情况下,小区的厨余垃圾由区环卫服务中心下属的环卫队从社区直接运往厨余堆肥厂。在不同类型的小区内,混合垃圾的清运主体是不同的。在没有物业治理的小区,混合垃圾直接由街道环卫所负责清运。居委会负责代收家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交给街道环卫所。有物业治理的小区,物业办会雇佣垃圾清运工来清运垃圾,或者聘请专业的保洁公司来清运。物业可以根据自身成本的考虑决定采取以上哪种方式,这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在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支付上,是以居民到物业,物业再到所在治理区的环卫服务中来完成支付环节的。

2.3垃圾处理

目前,北京市共有垃圾处理设施31座[3],总设计日处理量为1.693万t,2011 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34.35万t, 平均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74亿t,超负荷率为3%。根据表2中数据计算,2009年卫生填埋、生化处理和焚烧比例为85∶10∶5,2011年卫生填埋、生化处理和焚烧比例为69∶16∶15。

由于目前北京市土地资源的紧张,用地价格的暴涨,卫生填埋已经到了无地可用的程度。因此,北京市近几年逐步加大对垃圾生化处理及焚烧处理设施的投入,以改变以垃圾填埋为主的末端处理方式。

纵观三种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 卫生填埋是最常用的且处理量大。同时其技术成熟、运作简单, 但也存在着致命的缺点,就是占地面积大、选址极为困难。焚烧的优点是能在短时间内将垃圾量减小, 同时还可以回收热能, 但是由于国内大部分焚烧厂产生的烟尘和二英类物质超标, 导致处理厂周围大气污染严重, 影响人们健康。堆肥法的资源化程度较高, 但是堆肥周期长, 卫生条件差, 在制作过程中容易产生恶臭, 垃圾堆肥产品肥效不高、产品销路不畅[4] 。加之北京市市民强烈反对垃圾焚烧,生活垃圾的有效管理成为了困扰北京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难题之一。因此,实现北京市生活垃圾源头消减就变得极为重要。

表3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分析

年份无害化处理厂数无害化处理能力/(t/d)无害化处理量/万t卫生填埋堆肥焚烧总计卫生填埋堆肥焚烧总计卫生填埋堆肥其他焚烧总计无害化处

理率/%2011154221120802650220016930429.699.294.5623.298.22010153220120802400220016680445.479.389.1613.797.020091621191228080060013680548.127.868.7644.498.2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2》[2]

3主要问题

3.1垃圾分类举步维艰

在垃圾分类收集过程中,源头分类最为困难。究其原因,首先是分类回收设施设计不合理,太过于粗放,使人们在分类丢垃圾中很茫然,不知所措。比如当前街道上普遍设置的垃圾桶,基本上都是分为两类: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也有的划分为三类:可回收物、有机垃圾以及其他垃圾。不管是怎样的分类,普遍存在着除了图案基本按照国标执行外,在颜色上五花八门[5]。随着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垃圾组分也日趋复杂、多变,可回收物不再仅限于以前人们认识的那几种。如果垃圾分类过于简单,收集设施依然粗放、标识不明确,那么人们还是难以去区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物,何谈垃圾分类。同时,居民环保意识的薄弱,对垃圾分类收集的理解程度不够,参与率较低,使得北京市垃圾分类之路依然艰难。

3.2收运体系不健全

当前,废物资源回收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存在大量零散的、不正规的回收运输机构,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垃圾收运,但从长远看,我们必须建立专业的、庞大的回收运输体系。垃圾处理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从源头分类到末端资源化是一环套一环的,不能有所间断,必须形成一条连贯、顺畅的产业链,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垃圾被合理地、高效地处置。同时,垃圾处理不能永远作为一种公益性事业,只有政企分开,将垃圾处理形成一种产业化链条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6]。当前,城市环卫部门承担将垃圾从社区收集并运送到垃圾处理站的管理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只关注有没有及时把垃圾清运走,并不注重垃圾的资源化。 此外,城市中还存在大量拾荒者和不正规的废品收购站。但是,他们只是分散在各个角落,无法形成一个整体,其贡献能力也相当有限。

3.3资金投入不足且不合理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工程师徐海云指出[7],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资水平长期过低,运营费用不足,历史欠账较大。尽管自1998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对环卫领域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国债资金用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新建了一批垃圾处理场(厂),显著提高了我国垃圾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水平。但横向比较,1990~2010年,平均每年只有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2.2%的资金用于环卫设施建设,而生活垃圾处理投资只占环卫固定资产投资40%左右,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在“十二五”期间约为2636亿元,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投资占建设总投资的占65.6%,约为1730亿元(含“十一五”续建投资345亿元)[8];收运转运体系建设投资351亿元,占13.3%;存量整治工程投资211亿元,占80%;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09亿元,占4.1%;垃圾分类示范工程投资210亿元,占8.0%;监管体系建设投资25亿元,占1.0%。从数据中不难看出,垃圾分类、收运和监管体系的投资加起来才占总投资的170% 。这明显是本末倒置,如果垃圾能做源头有效分类,资源化,减量化,那么进入末端最终处置的垃圾量将大幅度消减,且现有的垃圾处置设施也就能完全消纳减量后的垃圾量。

4对策及建议

要解决好北京市的垃圾危机,不是需要再建更多更大的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堆肥厂,而是应该把更多的注意放到垃圾处理的前端、源头上,去有效减免垃圾的产生,促进垃圾源头分类,加强收运设施建设,建立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这样才是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垃圾问题的对策。

4.1完善垃圾分类制度

4.1.1完善垃圾分类标准

要做好垃圾分类,首先要完善垃圾分类标准,制定出清晰、准确、易于投放的分类体系,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垃圾收集设施,抽象的分类类别概念不利于公众的理解和操作的实施。国内外成功的垃圾分类类别划分都非常细致,如在我国台湾,大学教学楼内一般设有5~6个大垃圾桶,桶身分别标有“铝箔包、饮料包、塑料类、金属制品、废电池回收区、玻璃空瓶”等字样,另有小桶标有“便当盒丢弃桶”[9]。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国家的垃圾分类经验,如德国的粗分类、日本的细分类,合理规划分类区域,实施粗细分类结合的方式推进北京市垃圾分类。

再者,在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设计及布设中,要明确集中设置原则,依据人流数量及区域属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居民社区,人口集中,垃圾成分复杂,应以垃圾粗分为首选。针对一些常见、回收价值高的、方便积攒的垃圾,例如报纸,饮料瓶等,可不单独配置收集容器或配置小储量容器。在一些公共场所例如公园、各大景点,每天的人流量巨大,但是其垃圾成分相对要更简单些,为了促进垃圾分类配合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这些地方可以依据垃圾成分进行更细致的分类,收集设施应集中设置,集中管理,并在造型上多下工夫,让其更简单,更直白,易于引起人们的关注。

4.1.2统一垃圾分类、回收标识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行业标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依照所属类别可分为14种标志。这些标志是垃圾收集设施及相关商品包装,应依据这些标识对相关设施及产品进行标识,各个地区根据自身特点设置相应的分类垃圾收集设施。但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收集设施过于简单且常常标识不清楚,其次在商品包装上也很难看到相关分类标识。为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必须在这两方面上加强管理,尤其是商品上必须标注相应的垃圾分类标识,这些回收识别标志可以极大地帮助人们判断垃圾的类别,促进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从而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效率。再者,要合理应用文字、图案、色彩等手段,增减分类的可识别性。

4.2完善垃圾收运监管体系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衔接的收运网络,扩大收运覆盖面。随着城市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乡结合部垃圾收运模式逐渐向中心区靠拢,这些区域可以纳入城区收运体系。对于城郊区/县,一般都有自己的垃圾处理设施,为扩大垃圾收运覆盖面,可以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模式,实现垃圾收运全覆盖。需要健全收运体系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配套相应政策、落实建设和运营经费。同时完善密闭、环保、高效、节能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体系,并陆续开始淘汰开放式以及现阶段存在的简易方式。

4.3完善垃圾收费,加强资金投入

多年来,北京市对单位只收取一贯制的垃圾清运收费,而对居民收取的垃圾处理费还没有形成稳定的收费体系。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经济管理经验,垃圾处理费用开始按垃圾的产生数量进行征收。这个方法的实施,可以采用垃圾处理费单独统一向单位社区征收的方式,也可以与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联合征收的方式。垃圾收费制度完善有利于降低垃圾处理的成本,而且可以使实施垃圾处理的企业有合理的利润,还能通过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增强人们的少制造垃圾的意识。

推行积极实施有效的经济政策,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加入到城市垃圾事业管理中。由政府投资转变为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因此,政府应出台有吸引力的融投资政策。同时应该优化投资配比。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技术实力强的地区)在考虑垃圾治理问题的时候,大都习惯性地寻求高科技、高投入、市场化(尤其是应用在末端处理设施等硬件方面),而往往忽略了这三种策略与实现垃圾治理的整体目标之间是否完全吻合,能不能达到垃圾前端治理的目标。这样把大量资金都投在末端处理上,建更多的填埋场,建更大的焚烧厂,不仅投资巨大,而且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最好的方式是把大部分资金投在前端、源头阶段,促进垃圾有效分类,高效回收利用,这才能从根本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4.4加强环保教育,提高公民参与度

应该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及其重要意义。垃圾分类一方面可以促进资源再回收利用,同时减少城市垃圾处理压力,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从根本上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必须要让公民参与进来,去置身处地感受垃圾对环境所造成的危害,从而更深层次地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市政府应该具有更深远的眼光,必须把学校垃圾分类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去紧抓。比起社区垃圾分类,学校的垃圾分类工作更易展开,更易管理,更易落实。尤其是针对北京高校:数量多,人数广,知识层次高,更适合做垃圾试点,它的影响力远超过社区。学校就是一个小城市,做好了学校的垃圾分类工作,那么北京市的垃圾分类就不再难办,实现垃圾减量也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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