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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的思考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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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的思考

篇1

综观世界农业发展的历史,关于农业产业化,最早是在1957年由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戴维斯提出的,随后迅速传入西欧、日本、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均充分显示了农业产业化给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则是1987年由山东省诸城市率先作为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战略提出来的。所谓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

二、鄂东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鄂东是一个区域概念,包括湖北省东部的黄冈、黄石、鄂州3市,黄冈市素有“大别山粮仓”之称,名优特色产品比比皆是,是湖北省粮、棉、油、畜禽、水产品生产大市。黄冈自古多名产,有古时候列为朝廷贡品的茧丝绸、英山茶叶、蕲春四宝(蛇、龟、竹、艾)和水葡萄籼米、浠水芝麻和莲藕;有曾在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获金奖的黄梅挑花、浠水安息香、黄冈名晒烟、武穴章水泉竹器、罗田茯苓、英山桔梗和余正泰粉丝。本文仅以部分农产品为例进行说明。如位于麻城的福白菊,属经济作物,价格随行就市。以前并未形成规模,近些年来,尤其是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革以来,福白菊从自发的分散种植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大科学研究投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重视农业产全保护,树立良好的产品品牌和形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目前福白菊的市场状况良好,销售渠道通畅,且大部分销至日本、东南亚地区。从市场前景预测分析,只要这些农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市场还很有潜力。根据农业产业化实践区的成功经验,这些农产品应该属于适宜产业化经营的好产品。但从发展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龙头企业经营规模小,带动能力弱

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鄂东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小而散”“档次低”“有质量无批量,有批量无质量”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规模小、实力弱、辐射面窄,甚至可以说根本未形成“龙头”。据调查资料显示,该地区种菊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均不到其有能力耕种面积的1/10,工作量很不饱满,所以普遍出现兼业经营。若使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生产,生产负荷更不饱满。由于生产环节过渡分散致使生产不成规模,这直接影响了相关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

(二)组织化程度低,服务程度不深

当前,鄂东地区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或者专业协会等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不高、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使其很难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很好地发挥桥梁作用。如福白菊产业协会,是在政府主持下,组织白菊种植大户们发起成立,并不是菊农自发、自愿组织起来的规范合作经济组织,所以对农户的影响也有限,服务也不可能很深。

(三)市场建设滞后

首先,由于农产品市场地方性、自发性较强,狭小、分散和无序发展的状况比较普遍,统一、开放的程度普遍较低。其次,由于农产品信息市场的发展滞后,信息咨询、信息服务、信息情报资料的有偿转让等适应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需要,其导向和牵动的功能远未得到应有的体现,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各类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规模,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各方面的利益的实现和补偿。仍以福白菊为例,在这样的背景下,菊农实质上陷入开发市场滞后,市场不稳定、产量不大、无力开发市场的恶性循环中。此外,市场开发滞后,还导致很大一部分效益外流,根据对福白菊批发商的问卷调查得知,中间商不加工只作简单的大外包装处理,然后销售,其纯利润在20%以上。如果加工成袋泡茶,利润率猛涨到200%-300%,由于农户与市场的隔离,这部分利润被中间商赚走了。

三、 促进鄂东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在于规模经营,要实现规模经营,必须重点抓住产业化经营的“三要素”,即扶持龙头企业,确立主导产业,建立生产基地。促进鄂东地区农业产业化,结合福白菊的产业现状,本人认为具体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推动规模经营

建立专业化的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要求。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当地优势,发展具地方特色的优势产品。调查显示,福白菊的规模效益是明显的,产区也存在种植环节的隐性合作。因此,福白菊的当务之急是推动以土地使用权流转为主要形式的长期租赁经营,建立比较稳定的规模经济。

(二)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农户利益联合机制

龙头企业要突出“大”(规模、效益)“高”(技术、附加值)“外”(外向)“新”(创新)“多”(形式)“强”(竞争力)的特点。积极发展各类农户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实践证明,按“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起来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以福白菊为例,只要某产业协会的实力壮大了,菊农就能将更多的白菊种植科技引入生产、加工、甚至流通环节,为福白菊的产业化经营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抓好福白菊的“储保”技术,把握时机投放市场。

(三)加大品牌推广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福白菊目前的主要市场定位是茶菊,而且已经建立起良好的产品形象,并申请了国家注册商标,实施了无公害、有机示范区实验,这些都为福白菊创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前要特别注意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即提高福白菊产品质量,提升其品位,以质创牌,搞好福白菊包装,美化其销售外表,以面树牌,加大农产品宣传,树立农产品公众形象,以优固牌。

参考文献:

篇2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3-176-02

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客观上要求企业尽快实施。而现行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绝大多数尚未实施新会计准则,如果实施,会有哪些问题和难题,如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将会影响会计报表准确性和真实性。为此,笔者对80多家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财务人员,采取了问卷和公开信息收集相结合方式进行调查,问卷调查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新准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复杂性、灵活性,以及对企业盈利的影响、对财务运作体系的影响和企业财务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等。这些调查结果基本上代表农业产业化企业财务人员对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认知。为了新会计准则能顺利实施,笔者对实施新会计准则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提出了解决意见。

一、问卷调查反馈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1)新会计准则比原有制度和准则更为科学、合理,更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计信息。90%的人认为新准则比原有准则更科学、合理,而没有人认为新会计准则不科学和不合理。(2)新会计准则理解上比原有制度和准则更复杂。80%的人认为新会计准则更难理解,对财务运作体系影响较大,复杂度更高,没有人认为新会计准则不复杂。(3)新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主观判断能力,体现了新会计准则在运用上比原有制度和准则更灵活。90%的人认为新会计准则在运用上灵活度更大,没有人认为新会计准则不灵活。(4)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盈利影响较大,人为操作利润的可能性较大。95%的人认为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盈利影响较大(包括可能导致利润增大或减少),也给部分企业创造了人为调节利润的机会,5%的人认为影响不大。(5)新会计准则对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更高。95%的人认为新会计准则对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相当部分企业尚未对新会计准则进行系统培训,仅参加了“形式上”的后续教育,对新会计准则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对实施新会计准则所要求掌握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上述调查结果可能由于被调查者个人认识的局限性和水平参差不齐的因素,信息可能出现一些偏差或不真实,但基本上反映了农业产业化企业财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认知的真实情况。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反馈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农业产业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企业盈利影响程度,笔者收集了目前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相关财务数据。上市和拟上市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共计10家,现基本上是执行的新会计准则。这10家企业,200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共计81.7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主营业务利润36.79亿元,同比增加22.27%。引人注意的是,投资收益同比出现45%的大幅增加。这说明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对上市和拟上市的公司增加盈利影响是较大的,但并非对每个企业的盈利增加都很大。而不准备上市的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可能会因没有较好质量的金融工具,因各种减值准备金的计提、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式变更等,盈利能力反而大幅降低。

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在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根据问卷调查、对上市和拟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情况的总体分析,笔者认为,新会计准则实施中,农业产业化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新会计准则中部分内容复杂性尚需明确。调查显示,新会计准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些问题企业很不适应,不知该如何处理。新会计准则实施目标是与当今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原则性的规定太多,使得不少企业对新准则不知所云,真正执行起来感觉没有具体的依据。比如存货和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取舍,很有可能会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一个环节,而作为农业产业化企业财务人员因各自对市场了解的情况不同,判定标准也不同,其结果大不一样。公允价值本身也存在计量上的缺陷,因为公允价值没有统一的严格的标准,多是参考价或估计价,很多数据、资料也难以获得。因此,在很多时候,只能根据操作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从而造成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主观性较强,得出的信息不够真实、准确。

2.企业内部管理环境较差制约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农业产业化企业是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个体经济逐步做大的,许多是搞养殖、屠宰及农牧产品加工行业,这些企业虽然按《公司法》表面上引入了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了现代企业制度等。但实际上,部分企业从业主(即股东)到员工素质偏低,企业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根本不到位,企业内部管理处于较低水平,突出表现在内部控制不到位。

3.企业外部环境也制约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我国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政策,基本上采取的是资本注入、低息或无息借款、贴息等几种方式,其目的是“带动农民致富、增加当地财政税收”。主要是我国农业产业化项目基础薄弱,农产品附加值低,农业生产成本极高,是一个毛利率极低、劳动密集性的行业。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都成立时间不长、底子薄,经不住风吹雨打,无法在市场中与大企业,特别是国际化大公司抗衡,它们多数时候还得依靠国家政策和银行信贷支持。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农业产业化企业一旦执行了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长期投资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长期待摊费用和产品研发费用的处理,将企业真实情况暴露无遗,企业资产可能大幅缩水,利润大幅下降,净资产大大降低,资产负债率大大提升。这样执行的结果,虽然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了,但企业可能享受不到国家政策扶持,更得不到金融业的信贷支持,许多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前景看好,将因资金缺乏而倒闭。

4.企业会计人员专业水平影响新准则的实施。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国际上公认的、先进的会计理念,许多会计核算方法也发生了变化,同时还要求对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这对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企业会计人员而言,的确是一个很高的要求。主要是我国目前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易出现对新准则理解上的偏差,特别是要求会计人员拥有专业判断能力,更不易把握。会计人员缺乏新准则所要求的专业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确和新准则的实施效果。特别是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财务人员,多数是没有经过专业学校正规培训,有的甚至连培训班都没有进过,因为与企业业主私人关系,有的还担任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5.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工作量过大。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认为新会计准则相当复杂,其工作量也增加不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对所有财务人员全面进行系统培训,这种系统培训无疑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其次,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报表准则要求对被投资单位(包括子公司)在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上实现统一,这种会计政策上的统一,也造成了很大工作量。第三,新会计准则中很多事项要求设置备查簿,这也增加了不小的工作量。第四,新会计准则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要求非常细致,这也就要求被投资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单位提供较为详细的明细报表和说明,而编制合并报表的会计人员要须逐笔分析,这也会增加较大的工作量。

四、促进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措施

新会计准则实施在农业产业化企业会遇到如此多的问题,岂不是在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就无法实施了?但实施新会计准则是大势所趋,是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是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深远意义是不容怀疑的。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解决实施新会计准则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只有解决了农业产业化项目单位面临的问题,才能在农业产业化项目单位中推行新会计准则,才能顺利实施新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才准确、真实。通过此次调查分析,笔者认为,只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就能在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实施新会计准则:

1.制定《农业产业化企业新会计准则实施细则》。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会计人员较为严谨,早已习惯了非常明细的会计准则细则,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模式。而新会计准则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完全趋同,有些专业人员认为这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一致,最重要的是对广大农业产业化企业会计人员而言,不知道该如何运用。尽管新准则是科学的、合理的,也是农业产业化企业会计水平努力的方向,但目前与具体情况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笔者建议在新会计准则之外,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农业产业化企业新会计准则实施细则》,报财政部门许可,逐步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

2.加强培训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虽然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财政部门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已组织了较多的培训学习,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农业产业化企业中除正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会计人员外,其他人员仅限于“形式上”的后续教育,就是正在执行的新准则的很多会计人员也没有完全理解新准则的含义,判断力也较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培训工作:第一,要选拔高水平、高素质的培训老师。培训老师的素质高低是能否顺利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第一步,培训老师要帮助会计人员正确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含义,在讲解时要多联系实际操作,要让会计人员了解我国会计制度、准则的变革历史,要真正领会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背景和目的,真正掌握新准则的具体规定。第二,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培训。要对农业产业化企业中所有会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达到对新准则真正理解和掌握。第三,要培训农业产业化企业会计人员的主观性。可通过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准确真实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第四,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能借新准则的实施而人为调节企业利润。新准则之所以要求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道德观念,是因为新准则赋予了会计人员更大的操作空间。通过对农业产业化企业会计人员这几方面的培训,提高了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实施新会计准则奠定了基础,使农业产业化企业更能适应国际化的需要。

3.完善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内部环境。建立、完善农业产业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也是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内部环境。当前,很多农业产业化企业既有内控制度不完善,也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农业产业化企业多数是私营经济发展起来的,业主(或股东)、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同一人,很多时候由于业主为片面追求工作效率和对管理的一知半解,根本不支持内控制度的实施,甚至放弃执行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在业主面前形同虚设;也有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出于个人利益,不愿认真执行内控制度。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内部控制,有关部门应对农业产业化企业业主和管理层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并对企业财务人员、财务负责人的资质进行检查和清理,促使企业健全并切实落实内控制度,将企业健全和自觉执行内控制度与国家的财政扶持政策挂钩,对不完善和不认真执行内控制度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给予一定的处罚,从而提高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4.完善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外部环境。首先,要尽快制定、完善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经济法律法规,规范农业产业化企业一些不合理的行为。其次,应尽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农业产业化企业财务行为,促使农业产业化企业管理规范。再次,国家在出台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相关政策时,其扶持政策不能把会计报表数据作为重要依据,金融业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政策也不能把会计报表数据作为重要依据,而是将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前景、管理水平、团队综合素质等作为重要依据。

各相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农业产业化企业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情况,给农业产业化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引导其学习和执行新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加强监管,防止部分农业产业化企业利用新准则操作利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对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各部门应及时研究解决。

5.协调关系,帮助农业产业化企业尽快实施新会计准则。由于新会计准则在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实施的工作量较大,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促进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农业产业化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各项成本和费用,尽快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使我国农业产业化企业尽快实现国际化,最终融入国际舞台。

参考文献:

篇3

思考。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带动者、市场开拓者和营运中心,内联千家万户,外接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深化加工、提供全程服务的综合功能。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河湟谷地农业区,是青海省的农业大县,发展农业产业化是互助农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互助农业经济的必由之路。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互助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能力明显提高,从而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截至2011年6月底,互助县拥有地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家,其中省级1家,地级13家。14家企业总资产达到7.56亿元,从业人数达到3514人,2010年上缴税金2.43亿元。在县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也相应得到了政府、银行等部门不同程度的扶持。在政策扶持上,除青稞酒有限公司、西海油脂加工有限公司、绿革公司、生产资料公司、互丰公司和介实公司外,其它重点龙头企业都享受了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在财政扶持方面,2010年互助县重点龙头企业共获得财政扶持资金668万元。在信贷支持上,截至2011年6月底,重点龙头企业共获得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贷款1.49亿元。

经过几年的经营,互助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规模不大、数量少、带动能力弱、发展不平衡、运行机制不畅、缺乏管理人才等问题,尤其是金融支持的力度不足是制约互助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截至2011年6月末,互助县各项贷款余额为12.41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72.4%,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仅占农业贷款的16.56%左右。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也限制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法律的障碍。

一是龙头企业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不允许抵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只限制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协商方式取得的“四荒”,而龙头企业通过发包方与集体组织成员签订合同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设定抵押权。目前不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的土地均是以租赁方式取得,不具有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只享有约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法律上没有明确该土地经营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由于土地经营权缺乏法律支持,当贷款出现风险时,抵押物就难以变现,因此,不能以此作为抵押取得贷款。二是龙头企业租赁农地征用补偿尚未明确。按照现行国家征用农地补偿有关法规,土地补偿款主要是针对依法取得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村集体,对于龙头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农地经营权,其补偿标准并未明确,因此一旦出现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农地等不确定事件发生,不仅影响龙头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会给银行信贷资金带来风险。

(二)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

一方面是龙头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和操作不规范,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出入较大,有的企业甚至只有流水账。或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公司收支与个人收支不分,使银行信贷人员的贷款“三查”制度很难落实,直接影响了龙头企业在信贷市场的准入。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在承担支持农业发展重任的“三驾马车”中,农业银行前些年对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大量收缩了县域和农村地区的网点,上收了业务权限,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专注于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收购,虽说从近一两年看贷款面有所松动,但功能发挥不充分,其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的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支农积极性高,但其资金来源渠道较窄,资金规模有限,无法满足龙头企业日益高涨的大额贷款需求。由于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造成金融机构运作机制僵化,特别是对于涉农贷款的风险控制非常谨慎。一是信贷门槛较高。过于追求足额抵押担保等“硬指标”,忽视龙头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等“软指标”。二是信贷决策链过长。

层层审批、手续繁杂、时间过长,大大降低了服务效率。三是信贷激励机制缺失。

责任追究对于管理激励,缺乏免责条款,对信贷员实行贷款终身责任制,因此影响其对农业放贷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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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环境的障碍。

一是信用环境的障碍。相对于城市工商业而言,农村地区是信用严重缺失,部分农户、涉农企业缺乏诚信意识,逃废贷款债务的现象仍然存在,涉农信贷业务的不良率大大高于平均水平。二是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障碍。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属于风险比较高的产业,除受到龙头企业自身经营风险的影响外,还要受到变幻莫测的气候变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如果没有必要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配合,基于风险和收益的比较,金融机构普遍不愿介入涉农产业。三是中介环境的障碍。目前尚无统一专业的农地经营权流转和租赁市场,农地经营权要成为商业信贷的抵押物,需要有农地确权、登记、颁证机构,需要专业的机构评估和依法履行抵押登记手续。

(四)农业龙头企业内在的弱质性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投入。

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一些农业龙头企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农业产业化的科技水平不高;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原始积累历程短,自有资金匮乏,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经营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企业的资信等级低,没有在银行形成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金融部门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下,必然对产业初始阶段龙头企业谨小慎微,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信贷投入。

(五)农业保险缺位,加剧了农业金融供给紧张状况。

农业保险是稳定农业生产、保障经营者利益的有力手段,它提高了农业经营者的收益保障程度,有利于改善农业和经营主体的经济地位,便于其获得贷款,引导农业金融资本的流入,促进农业生产扩大规模、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和降低资金融通成本。由于保险行业未能有效的切入农业产业化的建设,间接影响到了金融机构对产业化的资金支持,加大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的难度。

(六)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使企业能够更加有效地获得金融支持,强化企业的间接融资系统。从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支持的现状来看,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针对龙头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相对工业企业而言,目前农业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处于创业成长期。由于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健全和银行对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说,获得贷款的门槛较高,而已有的政策性贷款在实践中很难得到落实,直接制约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制度创新,破除农地经营权抵押瓶颈。

建议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一是扩大可用于抵押的土地经营权的范围。使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形式获取的土地经营权可用于贷款抵押。

二是将土地经营权上附着的龙头企业投资形成的农业基础设施纳入信贷抵押物的范围。三是明确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中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定,从法律上保护龙头企业的投资权益。

(二)推进机制创新,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通过提高农业产业化投资收入的稳定性,使农业产业化信贷成为金融机构眼中风险可控、商业上可持续的业务领域。一是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保护价收购制度,尽量减少市场供需波动和价格波动对农业经营风险的影响。二是建立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机制。在综合测算涉农贷款损失率情况的基础上,对农业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或税收减免。三是通过区域市场准入统筹的手段来补偿农业保险承保损失,吸引有实力的保险机构开发农业保险产品。

篇4

农业产业化是要把我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的农业生产转变为现代化的商品生产,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实现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就是农业生产体制的创新和经营方式的变革过程,是在巩固我国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过程。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改革,建设农业现代化的内在需要;是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矛盾,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经济新发展的现实途径;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激活农村消费需求,对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当前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对于农业产业化没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有关农业产业化的认识大多为,农业产业化就是按照产、供、销,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农业的一体化经营。而且认为,只要实现了这一形式的一体化经营就能实现农业产业化,甚至认为农业产业化的目标就是这种农业的一体化经营。

2.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因为从规模上看,作为加工与销售企业的龙头企业的规模都会远远大于农业生产企业的规模,不同规模的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力是不同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会利用其市场势力与农户签订不平等的合同或契约。大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通过不等价交换对小的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剥削,会导致前者发展壮大而后者凋敝败落,最终不利于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途径和方式存在偏差。目前的一体化企业,并没有建立在产业融合和产权一体的基础之上。目前无论是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农工贸一体化经营,还是专业市场加农户的一体化模式,都不是建立在产权一体化基础之上的农业一体化经营,从产权安排上看,上述一体化模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纵向一体化,而是交易双方为降低搜寻成本而签订的销售和采购合同。而这种一体化经营,在短期内可能会促进农业产品商品化,但从长期看其将不利于农业的发展。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1.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以提升其综合素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劳动力要素是市场诸要素中最关键的因素,直接决定着地方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为此,必须从职业技能培训入手,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思想解放、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新型农民,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农业产业化因市场化而生,既是一种市场选择,也是一种市场行为。强大的龙头企业必须以庞大的市场容量为先导,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才真正是农业产业化的龙头老大。所以,拓展市场空间是重中之重。

2.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分散的农户需要通过产业化这一组织与制度创新形式以及市场中介组织、农民自发组织等其他形式,来提高农民组织化及集约化程度。所以,一方面要建立起国家、集体和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要大力发展农民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另一方面,加强学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等的中介作用,要加快农村技术、信息、信贷、保险等服务网络建设,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篇5

二、发展现状

近年来,兴国县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为引领,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至目前,全县共实施新农村建设点2207个(其中省扶点1042个),占全县自然村的73.4%,惠及农户7.38万户33.21万人,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兴国县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不断壮大以脐橙为主的果业、油茶和生猪产业。兴国县充分发挥山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传统优势的赣南脐橙产业和油茶产业。至目前,全县种植果业面积达17.7万亩,其中脐橙8.6万亩、甜橙3.5万亩,其它果类面积5.6万亩。2006年以来全县新植油茶5万亩。全县1000亩以上开发基地6个、油茶加工企业3家,有标准化油茶苗木培育基地1个。为配合脐橙和油茶产业发展,兴国县积极推广“猪-沼-果”、“猪-沼-茶”模式,引导具有传统优势的生猪产业上山,有力促进了生猪产业发展。2011年全县年出栏万头以上猪场有3个,年出栏千头以上猪场有15个,2011年饲养量40.08万头,存栏15.02万头,出栏25.06万头。

2、稳健发展烟叶、制种、花卉、蔬菜等高效产业。粮食生产方面,立足提高复耕指数,全县水稻种植面积达75万亩,绿色水稻标准化生产面积12万亩,2011年水稻总产量27.08万吨。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高效农业。2011年烟叶面积6508亩,产烟2.1万担。制种面积8210亩,产种205万公斤。各种苗木培植基地2600亩。蔬菜种植面积14.2万亩(含复种面积),产量28.54万吨,在原有5个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蔬菜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在埠头、潋江、高兴、龙口等地又新增基地5个。

3、同步推进以灰鹅为主的家禽饲养业和水产业。2011年出笼灰鹅102.4万羽,饲养量152.3万羽,存笼49.9万羽。建立种鹅扩繁基地4个,商品鹅养殖基地6个,年出笼千羽以上养殖户6个。2011年全县养殖水面6.3万亩,其中水库2.97万亩、池塘2.9万亩,水产品总产量达2.21万吨。

4、农业产业化经营显成效,农业经济健康发展。至目前,全县拥有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8家(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各类农业合作经济组织152家。农业品牌逐步创建,全县申报认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3个,成功创建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各类品牌1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品种2个(兴国灰鹅和兴国红鲤)。2011年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产值19.60亿元,出口创汇3.2万美元,分别同比增长8%和125%。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兴国县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及品牌创建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整体发展不平衡,发展水平还不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仍然很多。一是资金扶持力度不够。一方面优势主导产业及特色产业的补助不多,另一方面对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基地的补助不多。不能较好激发发展产业热情。二是农民思想观念落后,影响产业规模壮大。相当多数农民习惯于传统的种养方式和习惯,每年局限于种些水稻、花生、红薯,养鸡、鸭、猪等,停留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还有不少农民对政府产生了依赖思想,特别希望政府在项目、资金、技术、销售等方面能够大包大揽。三是农业组织化程度低,经营管理和新技术运用不到位。虽然成立了一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但真正能够带领合作成员闯市场、参与竞争、起到龙头作用的却很少,距集约化、产业化、专业化生产经营组织标准相差甚远。

2、加快土地流转的困难和阻力仍然很大。由于全县土地少且分散,土地承包时是好田差土搭配分,致使不少农户有多处小块田地,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且多数都是因外出打工进行临时性流转,一般以一年为期限,导致租种土地的农户掠夺性生产经营,土地肥力难以提高;加上转出户与转入户多在亲戚和邻居之间进行,向大户流转的较少,难于形成规模经营。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的眷恋还很深,宁愿让土地荒着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还有的农户,由于对政策不了解,认为将土地流转出去就等于失去了土地,自己赖以生存的资源将不复存在;有的则趁机抬高流转费,想要获得较多收益。部分干部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户之间的私人行为,没有严格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

3、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兴国县劳动力转移培训滞后,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劳动力培训就业观念亟待转变。长期以来,由于受轻视体力劳动的陈腐观念和全社会“重文凭之风”的影响,人们对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存有偏见。认为职业教育是落榜生教育,文化知识学得少,专业技术学不好,总感觉接受职业教育文凭低、知识少,只能做简单的重复性工作,地位低人一等。受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职业学校生源萎缩。二是职业培训学校由于职业教师缺乏,培训专业单一,也影响了职业学校生源和培训质量。三是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成后,虽能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但由于部分劳动保障事务所未按要求设立工作场所,添加设备设施,影响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兴国县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农村土泥工、土木工、土车工、土电工只懂得粗略技术,不懂理论,又没有获得证明其职业技术水平的技术职称,打工仍然是普工的报酬。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过程的速度加快,第二、三产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农村劳动力在自身素质和技能上的不足,将使他们转移就业的领域越变越窄。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大培植力度,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通过龙头企业,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走向市场,有效克服农民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一是要把发展龙头企业与培育区域主导产业结合起来。二是企业必须确定立足农业谋求发展的经营思路,避免不切实际盲目上项目,铺摊子。龙头企业要向大(带动面大)、高(技术含量高)、长(产业链条长)的层次发展。三是要以工业化的理念谋求农业的发展,运用现代工业生产的方法管理农业企业,以市场引导生产,以流通带动生产。按照谁有能力当龙头就扶持谁的原则,实行定点培植、重点引进,尽快培育一批特色龙头企业。

2、加强扶持引导。农业产业化的主体是企业和农户,政府职能部门要搞好规划和政策扶持,帮助解决产业化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要做好引导、支持和推动工作。通过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通过科技服务和技术指导,为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保障。要整合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将财政、农业和发改等部门争取的产业化扶持资金捆绑使用,增加资金总量集中投入产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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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扶持龙头企业,培育乳业带动主体

县委、政府非常注重龙头企业在产业链条各个经营环节的带动作用,把引进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奶业经济的首要任务来抓,着力引进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企业进入种草养畜项目。通过招商引资成功引进了浙江省重点骨干企业--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落户西充。李子园公司现已上两条全自动生产线,日处理鲜奶能力达40吨,现已生产出纯牛奶、甜牛奶、特浓牛奶、发酵酸奶、果味花色奶五大系列22个品种32个规格的系列产品。公司充分利用总部健全的销售体系和"新新鲜鲜李子园"的名牌效应,其产品不仅很快占领了西充及周边市、县市场,而且远销成渝两地。投产至今产值已达4500万元,实现利税近350万元。同时,引进重庆客商任大明在复安乡投资1800万元,新建日月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它是西充县委、政府招商引进的以畜牧良繁为主,集种养、休闲为一体的农业综合示范园,是目前全省最大的畜牧科技龙头,也是西南农业大学的教学实习基地之一。该公司走科研发展之路,与西南农业大~姻,聘请了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等专业技术人员15名,直接参与公司的高层管理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采取胚胎移植新技术,已成功培育出了波杂一代、波杂二代山羊新品种,波杂三代正在培育之中;拟在年内开展奶牛胚胎移植新技术,快速提升公司奶牛的数量和质量,从而有力地推动我县乳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到~年,公司可实现奶牛存栏500头,年产优质羔羊30000只,建成西南片区奶牛、山羊良繁基地,实现年产值XX万元,利税250万元。

三、延伸产业链条,夯实乳业发展基础

按照“一个产业、一个龙头、一个链条”的思路,把龙头、基地、奶农有效连接起来,形成奶业产业链条。一是建基地。以加快自繁牛、稳住县内牛、选择省外牛、引进国外牛的工作方法,在以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为中心的25公里范围内,重点围绕“三线”(国道212线、西射线、西古线)“一圈”(晋城、观音、金泉、观文、凤鸣、中岭、常林、木角)建立以县城近郊、212国道线和省道沿线乡镇为主的20个奶牛生产基地,圈存奶牛150头以上的乡镇已达10个(其中关文镇奶牛存栏总量达300余头)。二是抓大户。扶持和培育奶牛养殖大户,靠大户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奶牛基地建设和全县畜牧业的发展。全县养殖奶牛50头以上的大户达10余户,10头以上的大户达90余户,养殖量占全县养殖总量的63%。三是建小区。建立奶牛养殖小区是推动奶牛产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生鲜牛奶质量、增强乳制品市场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奶牛养殖小区遵循“集中建尝分户饲养、业主建站、机械挤奶”的建设原则,推行“统一供料(配合饲料)、统一供精、统一防疫治并统一机械挤奶、统一收购”的物业管理模式,实行联户饲养、委托饲养或统一饲养的多种养殖方式。正在建设的奶牛小区10个,每个小区养殖规模200头以上,力争两年内完成20个奶牛养殖小区建设任务。

为做好乳业产业链的前端工作,快速夯实乳业经济发展基础,我县通过三个结合大力发展优质牧草:一是将牧草种植与退耕还林还草相结合,利用退耕退林政策,种植优质牧草1.6万亩

。二是将牧草种植与国家天然草原与建设相结合。依托该项目,在晋城、常林、关文、复安等奶牛生产基地乡镇发展优质牧草1万亩。三是将牧草种植与奶牛小区建设相结合。在奶牛养殖小区周围,鼓励、扶持种植专业大户。~年已培育种草100亩以上的大户10余户,种植黑麦草、墨西哥玉米等优质牧草2.6万亩。

四、创新运作机制,增强乳业发展活力

面对入世的严峻挑战,我县主动适应市场要求,积极创新农业发展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西充实际的发展特色农业之路。一是全方位的激励机制。在政治激励方面,县上选派10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干部到乡镇建设奶牛小区养殖规模200头以上,按组织程序回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选拔10名发展奶牛有功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优先回县级机关任职;选拔10名乡镇事业干部到农村建小区集中发展奶牛200头以上或自养奶牛在100头以上,可转为行政干部或提升为乡镇领导干部;破格招聘10名建奶牛小区规模200头以上或全村发展奶牛300头以上的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乡镇干部。在经济激励方面,奶牛养殖户每购进1头奶牛县上奖励1000元,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在市场激励方面,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李子园公司在三年之内以2元/公斤的保护价收购牛奶,切实保护奶农利益。二是高效益的生产经营机制。我县在继续推行“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利用关文奶牛、晋城奶牛等协会的典型示范,引导农民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多种专业协会和民间经济合作组织。三是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坚持“以业主、农户投入为主,信贷扶持(每头奶牛提供贷款7000元)、项目资金补助为辅”等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乳业经济快速发展。同时,我们与北京中盛投资公司合作,达成引进1000头优质奶牛协议。四是深层次的土地机制。按照“平等、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原则,通过转让、租赁、变卖、入股等多种形式,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培育种草大户,服务奶牛养殖小区,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对牧业用地简化手续,办理土地使用证免征税费。

五、强化体系建设,完善乳业配套服务

随着牧业结构的深入调整,我县加快了对良繁、防疫、服务三大体系的建设步伐。一是强化技术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在全县建立一支心系奶农、技术过硬的畜牧兽医队伍;采取传、帮、带的形式对养殖户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奶农饲养奶牛、种植牧草水平。二是强化防疫服务。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项目的实施为契机,按“四统一”(统一防疫流程、统一用药时间、统一组织防疫用品、统一标准收取防疫费用)的办法,搞好医疗注射、圈舍消毒、驱虫、检疫和防疫监督。三是强化保险服务。对全县奶牛实行强制保险,奶牛养殖户按450元/头.年的标准交纳保险费,赔保7000元/头(残值属保险公司)。县上专门成立了“奶牛死亡鉴定小组”,专门负责奶牛死亡原因的鉴定工作,为索报、赔偿提供科学依据,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金融及养殖风险。四是强化良繁体系建设。由畜牧部门统一负责良种冷冻的引进和供应,提高奶牛配种质量;促进日月高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依托西南农大进行奶牛胚胎移植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起自己的良繁体系,提升奶牛品质。

由于措施得力、政策到位,我县乳业经济步入了良性发展阶段。一是更新了种植观念。全县已有500余户养殖户发展奶牛3276头,许多农户已由过去的“要我养”变为“我要养”,这是我县发展乳业经济的最大收获。二是延伸了产业链条。~年上半年,全县种植优质牧草6.1万亩,产值达750万元,粮、经、饲结构比例为5:3:2;乳业龙头企业--四川李子园公司实现产值XX万元,销售收入1700万元,实现利税180万元;同时,带动了包装、彩英运输、饲料等产业迅速发展,以天龙彩印厂、光大饲料厂为主的加工企业年产值可达3000万元,实现利税300万元。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全县乳业产值达3.52亿元,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8.5%,奶牛产业吸纳务工人员1200余人,奶农人均增收3000元,从业工人人均增收1500—XX元。回顾西充乳业经济发展历程,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抓带动主体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龙头企业是一、二、三产业的结合点,是产业化经营的火车头,他们带动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和成效。要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和行政区域界线,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有条件的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开发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充当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要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管理和设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增强竞争能力。

二、抓机制创新是农业化产业化经营顺利推进的内在动力和重要保证。运行机制是农业产业化体系有序运转的"软件",要建立起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稳定的利益连结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经营大户+农户等多种连结方式;要大力培育农民自己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要善于运用政府的调控职能,合理确定具有区域特色和规模效益的农业产业化区域,切实发展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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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娄底市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娄底市农业呈现出加快发展态势,逐步形成了生猪和草食动物、粮油、中药材、楠竹、果蔬五大产业链条,涌现了一大批加工企业。至2010年12月末,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952家,共建立农产品基地201万亩,联系农户25.3万户,实现销售收入3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6%;全市农产品加工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15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3家,享受省级龙头企业待遇的9家,市级龙头企业达到73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销售收入过亿元达到8家;全市农产品商品率达65%以上,有9个产品获湖南省名牌产品或湖南省著名商标称号,如同星米业的“餐餐香”大米、百雄堂的“味博士”腐乳、新化东岭田鱼加工厂的“东岭”田鱼等。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全市围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的农民约10万人,人均年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现状

全市涉农金融机构通过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票据贴现,引进、开发林权抵押、“农户联保+农民合作社担保”、农村集镇商铺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产品,积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至2011年5月底,全市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08.4亿元,其中为农业产业化企业发放23.8亿元,占涉农贷款总额的21.96%。

1、资金需求领域增加,信贷支持的广度亟待拓宽。当前,农村的信贷需求特征发生了较大变化,资金需求层面已由过去的以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为主,逐步发展到规模化种养、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建材加工、物流运输等各个方面。同时,除了生产性资金需求以外,农户在消费方面的资金需求也日趋旺盛,如婚丧嫁娶、住房建设、求学等方面都存在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而金融机构对传统的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建材加工的支持力度较大;对资源开发企业的支持相对偏少,如对煤炭开采的支持面不到开采企业总数的10%;对基础设施建设、物流运输以及消费等方面的信贷需求则基本上不予支持。

2、大额贷款需求增加,信贷支持的力度亟待增强。随着个、私经济的快速发展,单个农户的资金需求量日趋增大,一般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额都达到了10万元以上。尽管目前涉农金融机构将小额农贷的限额已由过去的2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但仍然无法满足农户、种养专业户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对3万元以上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无一例外都要求提供有效抵押品或担保,而绝大部分的农户、个体户和种养专业户基本上达不到这一刚性要求。据对娄星区100户农户、种养专业户(各占一半)调查显示:5万元以上的贷款需求的满足率仅为12%。

3、集约经营资金需求增加,信贷支持的深度亟待改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惠民强农政策,为农村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据统计,至2011年3月底娄底市土地流转面积达31.5万亩,占耕地承包总面积的15.39%,其中连片1000亩以上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租的流转土地就有27起。据对涉农金融机构调查显示,由于达不到规定的贷款条件,辖内没有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贷款支持;林权抵押贷款自开办以来,仅有27户农户获得到了370万元的贷款支持,目前该类贷款由于存在风险隐患已基本停办。

4、农村贷款利率相对偏高,信贷支持的效益亟待提升。目前,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定价水平较低,定价模式刚性有余、柔性不足,基本上都是采取在法定基准利率基础上简单浮动的定价方式,对同类贷款中的客户没有根据信用等级和风险度实行差别定价。由于农村借款人议价能力相对不足,客观造成了农村贷款利率居高不下。据统计,2010年娄底市农村贷款平均利率为10.67%、平均上浮幅度为101%,分别高出城区4.79、90.3个百分点,其中执行基准利率的占比为20.32%,上浮超过100%的占比达61.49%。据对部分信贷支持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调查显示,其年利润率仅为5%-7%。涉农贷款偏高的利率,大大挤压了企业的赢利空间。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农业企业弱质性特征明显,吸纳信贷资金能力不强

一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弱,全市88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加工企业仅115家,占13%。13家省级龙头企业2009年户均销售收入仅为湖南省220家省级龙头企业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目前全市没有一家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大部分农业企业仍然采取家庭作坊式生产。二是产品科技含量低,档次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绝大多数从事粗加工,高质量、高档次、精加工产品少,特别是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产品极少。三是主业不突出,竞争力不强。一些企业包括部分省级龙头企业的主业并不是农产品加工,而是房地产等;使原本不足的资金过度分散,主业难以做大做强。四是资金、人才缺乏,扩张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也严重缺乏,企业老总和员工基本上是由农民脱胎而来,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管理能力、驾驭市场能力脆弱。五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没有建立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管理人员大多为家族成员,企业产权不清。金融部门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原则下,必然对产业初始阶段的企业谨小慎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信贷投入。

(二)管理和激励机制滞后,信贷支持的积极性不高

目前,涉农金融机构都未建立与农村经济相适应,有利于推动创新的信贷管理和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贷人员严重缺乏。一般而言,银行为大企业服务以资本密集为支撑,为中小企业和农户服务则以劳动密集为支撑。农业银行虽然建立了“三农信贷中心”,但普遍缺少从事农户贷款的信贷营销人员。以涟源市为例,该市农业银行“三农”信贷人员只有6人,包括3名农村营业网点的主任和3名“三农信贷中心”客户经理,需要面对全市25万户农户,人均服务农户达4.1万户,远远超过了信贷人员的服务能力。农村信用社也同样存在类似的情况,信贷人员整日忙于日常性事务,很难有精力考虑创新等工作。二是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束缚了信贷人员的创新积极性。金融机构对信贷风险的容忍度低,信贷人员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宁愿选择“少作为”或“不作为”。如农业银行规定新放的小额农贷在第1年累放贷款的不良率不能超过1%,第2年贷款余额的不良率不能超过2%,达到了这一目标,信贷人员(包括调查人员、审批人员和贷后管理人员)可获得贷款利息收入4%的奖励。如果突破了这一标准,信贷人员就要被追究责任,并受到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当信贷人员经手的贷款余额的不良率超过5%,审批人和经办的客户经理就必须停职收贷,停职收贷每人1年的经济损失达2-3万元。而农村信用社则实施包收责任制度,规定每发放1笔贷款必须在本社内部确定1名包收责任人,如果贷款本息正常收回,由联社对放贷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2.5%给予奖励,当贷款无法收回时,包收责任人需要承担15%的本金、20%的利息的偿还责任。这种奖励有限、责任追究严厉的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信贷人员的放贷积极性。

(三)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信贷支农面临外部增信瓶颈

农业保险是稳定农业生产、保障经营者利益、降低信贷风险的有力手段。目前,娄底辖内水稻种植仅推广开展了政策性保险经营业务。由于该保险处于起步阶段,其保障能力相对较低,只赔偿损失的物化成本。对水稻自然灾害损失率在30%以下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水稻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率达到30%以上至70%时,按该作物生长阶段保额和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当实际损失达到70%以上时,保险公司按分段保额全额赔偿。即使全额赔偿,赔偿的最高限额每亩也只有240元。当农户因自然灾害绝收时,赔偿额不到实际损失的1/5。此外,商业性农业保险还由于缺乏政府推动而存在推进十分缓慢的问题,如娄底市林地投保率不到5%,严重偏低的投保率无法发挥保险的赈灾、保障功能,银信部门投放的林业贷款面临较大的自然灾害风险。

(四)生产要素流动性差,信贷支农面临抵押品处置难题

一是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不健全、产权交易不规范。辖内产权流转以自发形式为主,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规范形式开展的产权交易少,从而使得土地经营权、林权很难依法成为贷款抵押担保物。二是缺乏专业评估机构,产权价值评估难。辖内县级林业部门具备森林资源评估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缺乏,不能出具符合林权抵押贷款要求的森林资源评估报告,林权评估价值难以得到商业银行的认可;而开展土地经营权评估的机构尚未建立,商业银行对土地经营权的真实价值无法认定。三是抵押物处置手续繁琐。如处置抵押林权,须办理砍伐指标、拍卖、变卖、诉讼等系列手续,处置程序复杂,导致贷款回收难度加大。

三、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对策思考

(一)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企业。按照“企业主导、市场拉动、龙头带动、政府推动”的思路,以工业化的理念发展农业企业,鼓励农业企业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产品附加值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外向型骨干企业。鼓励发展农业配套产业,带动基地建设,逐步形成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一条龙”服务体系。鼓励农业企业加大技改资金投入力度,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农产品,大力发展精加工、深加工技术,增加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提高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协作,引进科技人才,建立科研机构,组织科技攻关,重点在保鲜、加工、包装上有新突破,开发新产品,实现新项目,提高开发创新能力。动员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对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吸引力。

(二)完善农村金融信贷管理制度体系。一是改革商业银行授权授信方式。适当下放基层行社信贷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信贷手续,加大涉农信贷支持范畴,建立科学、合理、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授权授信机制。二是制定合理的信贷激励约束机制。改进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将信贷员的权、责、利紧密挂钩,对信贷风险按“市场风险与责任风险”区别对待,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信贷员培植和挖掘新的涉农客户资源。

(三)建立健全集体土地使用权、林权抵押登记评估制度。比照城市房地产交易制度,尽快出台农村房地产抵(质)押登记规章制度,完善抵押登记办法;完善抵(质)押物流转平台,制定合理且具有操作性的流转管理条例,对转让条件、程序、价格、违约责任等重要问题进行规范,促进抵(质)押物的合理流转;建立专业评估机制,出台评估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业务准则;成立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林权交易服务中心,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流转行为。

(四)加快农业保险市场发展。地方政府要逐步提高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补贴力度,引导和鼓励涉农保险机构丰富农村保险险种,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健全保护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保险机制,有效降低种养业的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课题组,金融支持湖南省农业产业化调查,《中国金融》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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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产业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综合实力的重要依据,目前,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主要路径。如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形成规模效益,是值得探索的课题。

句容市东方紫酒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句容市茅山镇东方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镇江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为从事果桑精深加工的酿酒企业,开创了国内紫酒生产的先河,所产东方紫系列酒已形成4大系列30多个品种,畅销国内京沪等60多个大中城市,售价达800元/500mL。2012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利税2700多元。收购农产品价值4000多万元。带动1000户农民年增收3400万元。公司经过多年奋力拓展,不断壮大,固定资产总额达8600多万元,净资产8400余万元,厂区占地面积250亩,拥有2条全自动酿酒生产线和1600m3地下酿窑1座,标准化厂房面积3400m2。

多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农业产业化,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本着致富一方百姓、做强特色产业、发展地方经济的经营理念,不断摸索农业产业化的路径,形成了富有东方紫特色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即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成功运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被CCTV和《参考消息》等国内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2东方紫酒业推进产业化的着力点

2.1加大原料基地建设力度,建设一流的绿色生态基地

公司把原料基地建设作为一件打造公司绿色养生理念的源头来抓,在茅山镇丁家边村建设了4500亩的优质果桑种植基地,先后投入500多万元对基地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带动了1000多户农户种植果桑,现有面积3500多亩,为国内最大的加工型果桑种植基地。公司对基地实行严格的生产管理,实行了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投入品采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销售的“四统一”,并制定了果桑栽培的标准,被质监部分认定为江苏省地方标准。基地于2012年获得了无公害产品认证。

2.2加大对农民扶持力度,致富一方百姓

公司本着多方共赢的理念,最大限度地让利于种植户,对种植户实行免费供应优质种苗,无偿提供技术服务,每亩种苗补贴额达600元,并对农户(以合作社为单位)的果桑订单收购,且逐年提高收购价格,2012年收购价达4元/kg,以亩产3000kg计,亩产值1.2万元,净效益达万元,2012年共收购果桑近万t,带动农户增收3500多万元,从事果桑种植的农户,人均收入达1.8万元,超出句容市平均水平30%以上,真正致富了一方百姓。

2.3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占领产业置高点

公司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力度,在基地使用多项农业科技,先后使用荧光灭虫技术、滴灌技术等多项技术,并集成推广,创立了果桑栽培标准。标准化生产使果桑品质一致,理化指标稳定,为优质紫酒生产提供了科技支撑。在酿造环节,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先后获得4项国家专利,并成立了以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黄卫东教授领衔的国内唯一的紫酒研发中心,共有7名博士和10多名硕士参与研发。独特的先进工艺使公司在国内紫酒市场一枝独秀。

2.4加大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力度,形成抱团竞争优势

公司领头创立了句容市紫玉桑椹种植合作社,共有800多户农户参与,提高了种植户的团体意识和当家作主的意识,前两年,国际桑椹市场行情好的时候,曾有个别单位以抬高价格的手段来抢购,许多农民违约把果桑卖出,虽然公司很快提高价格,并做好种植户的工作,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但这使公司意识到,一家一户的松散种植方式很难与大市场相对接,于是在2007年,牵头创立了合作社,利用合作社这种形式,让农民自主管理、自主经营、共同销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政府出面协调的效果更佳,几年来,合作社共同销售达100%,重大经营决策均通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2.5加大农业产业化机制创新,形成东方紫模式

东方紫酒业经过多年的摸索,形成了公司+合作社

+基地+农户的模式,重大事项形成公司与合作社的谈判协商机制,如收购价格、基地扩建等。近两年来,基地扩张的土地流转均由公司与合作社协商解决,订单价格也和合作社谈判确定,共同建设管理基地。公司通过扶持合作社的形成,对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扶持,这在一家一户经营方式很难达到,并通过为合作社聘请专家的形式,全程指导基地的生产,推广标准化栽培,由于合作社实现了“四统一”,至今无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产业化面临的瓶颈

3.1季节性用工短缺

桑葚采摘用工量大,而且用工集中在5~6月,本地工业化水平较高,劳动力明显不足,由于时间短,外地引进比较困难,是限制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这在句容市高效农业主导产业茶叶草莓中同样存在。

3.2消费习惯的负面影响

由于紫酒是新型产业,与其他果酒如葡萄酒相比,市场认知度明显不足,在中小城市推广存在明显的困难,距离市场成熟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葡萄酒的市场成长比较类似。

2012年,产品在CCTV等主流媒体展开品牌营销,绿色养生理念深入人心,成功开拓国内一线城市的高端市场,开创了国内紫酒生产的先河,东方紫酒业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的模式,形成了多方共赢,共同做大做强紫酒产业的良好格局。企业正克服不利因素,遵循市场规律,树立市场形象,拓宽农业产业化的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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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点认识和思考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扩大农村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县农业通过结构调整、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开展一系列的切实可行的发展措施,在培育专业大户、建立龙头企业、发展基地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现状,我就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思考。一、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形已基本形成。1、龙头企业的建立和带动,促进了我县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2、基地建设规模逐渐扩大,辐射带动作用加强。通过基地建设,形成了规模化、系列化生产经营,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3、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农民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服务工作,有力地提高了农业的组织化程度。4、专业化交易市场的建设,大大地促进了农产品的流通。农业产业化的最终落脚点是销售和流通,完善的交易市场和畅顺的流通渠道,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二、当前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不重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有人认为农业的产业化不过是对传统农业的改头换面或换个说法而已,而没有从本质上去认识这一新生事物,导致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难,农民不接受,政府也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和政策配套,在操作上也缺乏具体的规划和必要的协调,使农业产业化处于自流的状态。同时,不少人将专业大户发展单纯地与产业化相结合,发展几户大户,成立几个协会,就可以宣传产业化水平上台阶了,而不重视农产品的加工与销售,不重视产加销、农工贸有效结合,这样的农业很难参与市场的竞争,农产品的附加值也得不到深度开发。2、企业与农民、市场的桥梁作用不够明显,联系不够紧密。3、中介产业化组织规模小,实力弱,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够紧密,发挥作用不够。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实现农业组织的创新,通过产业化组织的中介作用,建立起农民与市场的协作关系,推动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4、缺乏市场风险防范机制。5、科技推广工作乏力,机构不健全。三、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与建议。1、选准主导产业,建立规模基地。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必须要求农业的规模化发展,而基地建设最为重要。通过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可以有效地带动农民大规模生产,从而形成区域化发展、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形成群体生产优势。在发展基地时,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正确引导,合理配制和利用资源,培育适合本乡镇、本地区的,有市场潜力和开发价值的产业;二是要发展名、特、优、稀等项目,做到人无我有,人少我多,人多我优;三是要做到推进技术创新和品种改良,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现有传统农业的科技含量和生产能力;四是要做到长期、稳定发展,主导产业一经确定,不要轻易变动,使主导产业逐渐形成规模化、区域化发展格局。2、着力培育以农产品加工、流通为主的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是弱化种植农业,强化加工农业。加强加工、流通企业的发展,应围绕主导产业,按照起点高、辐射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原则,建立一批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强化服务的骨干企业。在发展这些龙头企业时,一是政府一定要加强引导和协调,使企业与农民、基地真正形成“公司 基地 农民”的生产模式,做到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二是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制定扶持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确保企业正常运行,不半途而废,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是扩大农业的对外开放,重点引进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提高农产品加工的质量的档次,积极引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大型综合项目,带动产业化上规模、上档次、上效益。3、强化中介组织建设,加强组织与农户的联系作用。一是要规范中介组织行为,克服盲目发展;二是要培育中介组织的发展载体,使中介机构在生产、销售、加工等环节均有企业支撑,从而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如我镇拟建的蛋禽协会,就依托我镇规模较大的孵抱、运销、加工等个体户,从组织形式和服务内容上将会更加完善;三是要建立组织、农民、企业的利益共同机制。中介组织在服务农民时,可采取各种形式,发展经济实体,与农户、企业建立产品(商品)供销关系,明确农民、企业、组织之间的利益分配原则,从而壮大组织实力,扩大组织规模,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更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4、健立健全农业产业化发展风险保障机制。一是应建立产业化发展风险准备金,制定具体的风险金管理和使用办法,重点就放在对公司、农户的风险补偿方面;二是完善企业与农民的风险保证行为,规范两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实行商业化风险运作,让保险公司等中介组织介入农业产业化发展,采取个体投保或股份合作等办法,减轻政府压力,增大风险理赔保障,维护投保者利益,提高农户和企业生产积极性;四是成立风险保障领导 机构,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让风险双方共同参与,确保风险保障机制得以公正、客观地执行。5、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可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兼并等形式,引导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动,完善土地流转使用制度,制定土地流转优惠政策,以使农用土地向农业经营能手转移,促使土地相对集中,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建设。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是不能搞强迫命令,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二是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三是不能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四是要完善流转合同,不能放任自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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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弥勒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以来,弥勒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扶持政策,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22.86亿元,比2005年的11.37亿元增长101.06%。农村经济总收入75.31亿元,比2005年的38.124L元增长97.56%。

1.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以粮食自给需求和商品化为带动,全县粮食产业化稳定发展。2010年全县粮食总产188008t,比2005~$曾加14825t,增长7.6%,实现了自2004年以来的连续7年增产。

2.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2010年全县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面积的比重为38.73%,粮经种植结构由2005年的61:34调整为2010年的65:43。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005年的33.48%提高到44.14%;优质水果、中药材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开发效果明显,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

3.优势产业发展迅速。2005年以来,弥勒县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龙头为带动,着力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进一步巩固提升“粮、烟、蔗、畜”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菜、果、花、药”新兴产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一是以云恢290为主的优质稻从无到有,面积逐年增加,2009年占全县稻谷面积的77.42%,201 1年占全县稻谷面积的82.70%;二是甘蔗面积得到稳定巩固,2010年甘蔗种植面积5.9178万亩,2011年甘蔗种植面积6.3319万亩,总产42t以上;三是201 1年全县葡萄面积发展到5.33万亩,其中鲜食葡.萄1 32万亩,产值达5716万元。鲜食、酿酒兼用型及酿酒葡萄4.01万亩,产值达14608万元;四是2010年蔬菜面积达13.6558万亩,其色芦笋面积0.5万亩。2011年蔬菜面积14.7万亩,其色芦笋面积0.6万亩;五是优质水果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县建成了除葡萄之外的多个优质水果种植基地。其中巡检司镇发展优质石榴0.65万亩,五山乡发展优质特早熟杏1000余亩,西一镇发展优质冬桃、雪桃500余亩,江边乡发展芒果1000亩,以及朋普镇的优质红枣和优质脐橙,新哨镇、东风农场的柑橘、枇杷等,成为弥勒县农业产业化的新生力量;六是以朋普镇为主的玉米制种规模不断壮大,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2010年制种面积0.855万亩,实现总产值2070万元。2011年完成制种面积1.231万亩,实现总产值2980万元以上;七是中药材面积初具规模,发展金银花、灯盏花面积600余亩,三七面积1.2万余亩,半夏、青叶胆面积500余亩;八是发展鲜切花、绿化苗木、观赏植物4000余亩。

4.农业设施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县累计完成投资5.7亿元,建成各类水利工程37033件,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345万亩,新增灌面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kin。,解决和改善了17.9万人5.2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相继完成了一批水库除险加固和灌区渠系配套建设工程,水利化程度明显提高;二是以大棚、滴灌、喷灌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为主,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扶持力度,全县设施农业发展达17 54万亩,其中以特色蔬菜、花卉等为主的设施农业面积达1.8万余亩,可实现总产值达2.7亿元以上。

5.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2010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106元,比2005年的2112元增长94.41%,实现了自2006年以来五年年均递增14.64%的持续增长。

6.龙头企业发展较快。截止2011年,全县培育州级及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8家,年销售收入上亿元的有3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州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2010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3446万元,龙头企业带动58640户农户从事产业化种养新增收入1631.万元。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8个,其中专业合作社48个,成为带动农户增收的重要纽带,促进了全县农业向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7.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全县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获得认证的企业13家。其中,绿色食品1家,认证产品1个;无公害食品11家,认证产品16个,认证总面积11.995万亩。与此同时,全县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项目完成农作物有效认证面积28.252万亩、水产养殖1万亩、畜禽养殖15万头;地理标志登记1家,登记产品为东风葡萄,登记面积1万亩。

二、弥勒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弥勒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潜力尚未充分挖掘,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薄弱是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总结分析弥勒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为“四弱四低”:

1.龙头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实力弱。全县涉农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企业有1200余家,但规模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仅8家,且多以种植带动型为主,市场带动型、加工带动型的企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种植、养殖业的能力弱,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2.科技支撑能力弱。一是良种自给率低,主要依靠县外调入良种,繁种供种能力弱。二是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数量少,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三是农业科技推广投入不足,工作深入开展存在困难。四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设备设施缺乏。五

是农业科技推广队伍中实践经验丰富的中高级技术人员少,科技人员在职继续教育机会少,农业科技知识结构断层,知识老化,服务能力弱。

3.农业发展基础弱。一是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利化程度低,农业生产仍处于“雨养农业”发展阶段,抗灾减灾能力弱。二是以大棚、滴灌、喷灌等为主的节水高效农业发展慢,农业增产增效功能弱。三是以农业机械为主的农业装备仍然不足,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水平低。

4.疫病防控能力弱。动植物病虫害检测、预防、控制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机制不健全,防控技术不到位,应急物资不足,防控能力弱。病虫草鼠害种类多,危害严重。抵御外来生物入侵的应急能力较低。

5.农业标准化水平低。一是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主动积极的参与意识和观念不强。二是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生产环节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标准应用比例较低。三是农业生产标准的实施缺乏有力的典型示范带动,单一靠科技部门的示范带动能力弱。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低,“三品一标”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步伐缓慢,品牌农产品和品牌商标数量少。

6.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提供技术信息、市场信息的能力弱,服务方式单一,服务范围有限,服务能力弱。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名无实,无法正常运行。

7.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低。一是制度不完善,产品包装、产地准出、信息、责任追究等方面尚未建立规范的监管体系。二是监管手段落后,如水稻稻瘟病、稻飞虱,玉米灰斑病及猪温病、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疫情监测、证据收集、样品采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装备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落后。

8.农产品加工水平低。除烟草、乳制品、蔗糖外,以加工为主的企业数量少,农产品加工技术含量偏低,深加工农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不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加快弥勒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1.明确发展思路与目标

根据《弥勒县“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粮、烟、蔗、畜”传统产业,“菜、果、花、药”新兴产业,强龙头、抓基地、重特色、创品牌,突出抓好设施农业、节水农业、科技农业和高效农业发展工作,促进弥勒县农业发展向外向型、集约型转变。计划全县粮食总产5年发展到22.5万t,农村经济总收入1186720万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2254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800元,农民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的收入超过全州平均水平,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

2.高度重视三个方面的工作

(1)重视农业龙头带动能力建设。一要着力缓解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企业要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积极争取银行信贷,缓解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同时,政府应积极探索其他融资服务平台,缓解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二要在企业带动能力上做好文章。要加强龙头企业、基地和农户三方的协调联动发展,在生产、加工、销售中带动农户参与企业产业化经营,让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切实受益。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公司+农户”、“专合组织+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等模式,进一步完善了“订单收购”等利益联结机制。同时,根据产业发展和保障农民利益的需要,创新倡导“联户共建”、“返包分成”、“入股分红”等新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丰富农业产业化经营内容,促进利益联结机制更加紧密。三要进一步强化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扶持政策,扩大扶持范围,强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各种经济组织的力度。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突出发展重点、完善扶持环节,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村各种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自身发展。

(2)着力解决农民增收困难问题。一要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投入农业发展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强农民创业技能培训,因地制宜的引导和激励农民进行创业致富。引导农民加快土地流转,形成发展种养业的规模效应。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二要注重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在农民增收上要突出“放活”方针,从土地经营方式上放活引导土地使用权合法合理流转,逐步引导实行规模化、机械化种植。同时,要合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到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务工,提高工资性收入比例。三要在挖掘当地资源潜力上下功夫,引导农民发展特色种植业,发展休闲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3)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在产业培育方面,要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等给予引导扶持。在发展资金方面,要协调加强企业信贷和农村小额信贷力度,积极探索其他促进企业和农民增加农业投入的融资渠道,引导二、三产业资金投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在市场监管上,加强调控力度,严打伪劣农资,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把各种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户,完善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3.狠抓落实八项保障措施

(1)增强龙头带动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一系列扶持农业龙头的政策措施,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扶持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培植出了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农户与企业、中介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农业中介组织,鼓励和引导发展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的带动作用。鼓励农业企业、中介组织等经济组织从事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增强行业自律、协调与推广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2)加强优势生产基地建设。要按照“规模开发、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思路,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促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向最适宜区域集中。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抓好优质石榴、特色杏、优质芒果、优质桔橙水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以芦笋为主的特色蔬菜,发展无公害反季蔬菜,巩固提升甘蔗、葡萄基地,抓好金银花、三七等中药材种植,抓好鲜切花、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3)夯实农业发展科技基础。要大力推广实用农业新技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应用率、转化率和贡献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广一批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全面提高我县农业科技含量。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配足、配强县、乡(镇)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深化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民技术员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良种推广普及率,实现大宗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达100%。加强农机化建设,进一步推广各类新型实用农机具。健全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农业信息在生产中的指导和引导作用。

(4)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以项目为带动,配合重点产业和重点基地建设,抓好四项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加大水源工

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五小”水利、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力度,提高农业水利化程度。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力度,扎实推进以中低产田地改造为主的良田工程建设。三是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抓好大中型沼气池建设,完善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四是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和新技术,增加农业作业面积,提高农机化水平。

(5)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要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引导农产品生产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道路。加强宣传和引导,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品牌意识,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民按照标准来组织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品牌商标、名牌农产品。突出重点,优先扶持特色产业、优势品牌,促进名牌产品产业化。

(6)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要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流通企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个体营销大户等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大力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产品营销队伍,扶持一批农产品购销大户和农村经纪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宣传活动,通过参加展销会,设立直销、代销点等多种形式,开拓农产品市场。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准确地为农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农产品流通。

(7)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要搞好农产品生产与深加工之间的协调衔接,重点发展特色蔬菜、水果、畜禽等农产品包装加工和深加工,拓宽加工渠道,提升产品附加值,以加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8)完善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引导和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积极探索适合不同行业、不同产品内在发展要求的利益联结方式,着力解决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脆弱的问题。一是完善合同契约制。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确定农产品最低收购保护价,解决农民生产的后顾之忧,确保企业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形成订单农业。二是积极探索股份合作。龙头企业吸收周围农民自愿入股,共同实现产业化经营,企业保证农民每年得到一定的红利。三是建立风险补偿制度。在农民遭遇自然灾害受到损失时,有企业或农业保险部门给予农户一定的经济补偿,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加强企业与农民的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培育法制、诚信企业和农民。

参考文献

[1]陈少强.中国农业产业化研究[H].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杨文钰.农业产业化概论[H].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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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市场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已成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突破口,成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一条有效途径。但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因此,必须统筹规划,抓住重点,稳步实施。

一、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

我国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该在坚持面向市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因地制宜和自愿互利等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避免一哄而起和低水平重复。规划应抓住重点和关键,分层次进行。

1、县市是规划的重点。县市规划中应确立以发展县域经济为着眼点,通过农业产业化,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规模,即县市一级具有特色和知名度的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要强调高起点、大规模、外向型,真正形成一条龙产业。以县市为重点来规划农业产业化,可以发挥各县市的资源优势,能形成一定的产业化经营规模而且起步较容易。

2、省级规划的重点在引导和扶持。在农业产业化的起步阶段,省市一级领导的重要任务在于政策的引导,财力的支持,体制改革的配合,科技的支撑等。同时,对那些优势明显、覆盖面和规模大、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品),也可由省牵头,用更大的龙头企业来带动全省性的产业群(带)的发展。省市一级的产业群更应强调高起点、大规模。

3、乡村的规划要突出专业特色。要根据资源优势和已形成的特色,因地制宜地发展专业户、专业村,实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以提高专业化水平和规模经营水平。生产的农产品(包括加工品)有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有的可以纳入县市支柱产业或龙头企业的轨道运行。乡村的专业化生产不应过分强调自成体系,不应过分强调高起点和大规模,要因时因地制宜,逐步走上一条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由粗到精、由内到外的发展道路。

总之,这三个层次的规划应各司其责,协调发展。

二、确立和培育主导产业

确立和培育主导产业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长远性基础。主导产业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和资源潜力,布局合理,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前景看好,在现有产业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并有继续开发潜力的产业。一个地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当有自己特殊的和相对稳定的主导产业。所谓特殊,是指能独立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所谓相对稳定,是指主导产业不可能经常变动。这充分说明一个地方实施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其主导产业不可能太多,不可能经常变动。

实施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应按照“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突出本地特色、符合市场需求、形成生产规模”的原则,合理选择和确立主导产业。由于各地资源优势不同,发展水平不一,经营环境各异,发展主导产业也应因地制宜,以形成各具特色和优势的主导产业和产品。

培育主导产业应注意,从国外经验看,农业产加销一体化这种经营方式并不适用于一切农产品,而主要适用于一些商品率高、需要深加工的农产品。以美国为例,畜牧业的一体化经营程度比种植业要高得多,在畜牧业内部,养禽业和牛奶生产的一体化经营程度又要显著高于其他牲畜饲养,而在种植业内部,糖料作物、蔬菜水果业的一体化经营程度要比谷物高得多。

我国近年来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发展较快,比较成功的领域也主要集中在养禽业(主要是肉鸡生产)以及蔬菜和水果业等领域。一般来讲,生产的专业化水平较高及产业链条较长的产业和产品,适宜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许多地区要求每一种农产品都要实行产业化经营,这是不尊重客观规律的表现。

三、建设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

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第一车间”,是龙头企业所需的原料和销售的农产品的集中产地,是农产品批量、均衡供给的保证。因此,实施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切实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坚持“围绕龙头建基地,突出特色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把基地建设与主导产业的形成和龙头企业的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着力扶持专业户和专业村的健康发展。具体些说,在各类农产品基地建设中,着重做到四点:一是要区域化布局。要本着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发挥优势的原则,合理布局农产品基地,安排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专业户、专业村,走出一条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村、一村带多村、多村成基地的路子。逐步形成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的商品生产基地。二是优质化生产。农产品基地要大力选育优良品种,搞好品种结构调整。实行优质优价政策,鼓励农户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三是集约化经营。加大农产品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农产品基地。围绕优势农产品,引导农民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集约化程度。四是系列化服务。加强农产品基地的服务组织和生产实施建设,把龙头企业、公司、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结合起来,从技术、资金、物资、收购、储藏、运输、信息等方面为农产品基地提供有效的服务。

建设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可采取两种形式:(1)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经营的农场。从国外的情况看,这种农场大多是从事典型工厂化了的农产品的生产,如养禽工厂、养猪工厂。(2)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紧密型基地,即企业根据自己的加工需要与农户签订合同,建立生产基地。从我国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意和实际情况出发,应当大力发展后一种形式的农产品商品基地。

四、建设好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火车头”。在建设和培育龙头企业上,首先要明确龙头企业的内涵,而不要把它和一般的加工和流通企业等同起来。所谓“龙头企业”是指在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过程中,下联广大农户,上联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带动生产、深化加工、扩大农产品销售空间、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等综合功能的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龙头企业的内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以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为主;(2)带动农户进行专业化生产;(3)让利于农民,使农民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利润;(4)与农民结成了不同形式的利益共同体。

其次,由于龙头企业经济实力的强弱、市场竞争能力的强弱和牵动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和成效。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龙头企业建设。(1)培育和发展大型龙头企业集团。围绕本地的优势产业和产品,通过农企、企企联合,建设大型的农产品加工或销售企业集团,实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集团的规模效应。(2)加快龙头企业科技进步。搞好企业技术改造,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企业,增强企业的加工能力,尤其是精深加工能力,提高其综合加工利用程度。(3)充分利用多种经济成分发展龙头企业。不论哪种所有制形式的龙头企业,只要能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就应给予扶持。(4)合理选择项目和产品。大力开发附加值高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完善销售服务,树立名牌形象,提高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瞄准国际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发展创汇农业。

五、建立和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结合起来为成员的独立经济活动服务的经济组织。农户加入合作组织后,仍然是一个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单位。合作组织与农民的经济联系在于合作组织从事的事业是成员生产经营活动的延伸或向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配套服务,而非取代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客观上要求把农民组织起来,实行统一种植、规模经营,使种养加、产供销联为一体。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农民权益的保障,呼唤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诞生和发展。农业经济合作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农民自愿的联合。合作的形式和内容是多种多样的,以经济利益关系为纽带,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形式的束缚。它既可以是生产过程的合作,也可以是加工、销售过程的合作;既可以是劳动的合作,也可以是资本、土地、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的合作;既可以是分散经营的合作,也可以是共同经营的合作。农业经济合作的目的在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和保护农民的利益。当前,有关部门应抓紧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章程和规章条例,明确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六、完善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

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内在动力。为此要注意四个方面:

1、积极开拓市场,培育市场体系。产业化经营组织应以国际国内市场为导向,按市场需求组织加工,按加工需求安排生产,把一体化经营的立足点建立在适应市场需求上。同时,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健全本地市场体系,与大中城市建立供销关系,在沿海沿边口岸设立对外窗口,开展补偿贸易、期货贸易等多种形式,使产品有稳定的销路。

2、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进步。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力,最终要靠先进的科学技术。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要率先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增加技术开发和应用的投入,努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应与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和龙头企业管理人员的科技培训。

3、培育市场主体,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效能。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塑造高效率的市场主体,使每一个参与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和农户既有积极性,又有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按照自愿互利原则,有步骤地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引入产业化经营系统。

4、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通过签订合同,合理确定有关各方的责权利,妥善处理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的关系以及各种服务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

积极实施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势头强,效果显著。实施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稳步推进。

[参考文献]

[1]张秀生.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2]牛若峰,夏英.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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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丰富了为农服务的内容,提高了服务的水平,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对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充实、完善和发展。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使农户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联合与合作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农业经营形式,是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改革探索的新飞跃。

第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对农产品品种和质量、农业区域布局和产后加工转化进行全面调整的过程,也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向深度进军的过程。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带动千家万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生产,避免分散的农户自发调整结构所带来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全面推进新阶段我国农业的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造就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龙头企业通过组织农户,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家庭经营和农村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再依靠精深加工和提高科技含量,创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参与竞争,既提高了农业的总体效益,也提高了农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第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经营制度,是各项农村政策的基石。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与千家万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可以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引导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农户组成专业生产联合体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开辟了在小规模家庭经营基础上,有效吸纳先进生产要素,提高农业整体规模效益的新途径,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

二、现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新阶段健康顺利发展仍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的问题:

第一,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达66000多个,但龙头企业没有摆脱“小、散、低、弱”状态。大部分组织的龙头企业还是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科技投入少,在农产品精加工、包装、营销、品牌管理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龙头企业的弱小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目前,初加工农产品比较多,精深加工的产品少。加工产品技术含量低,更缺乏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效应尚未形成。

第二,主导产业缺乏长远发展能力。尽管各地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时,都确定了一些主导产业,但多是小规模、不成批量的产业,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支柱性的主导产业较少。有的地方由于龙头企业重复建设,农产品区域布局不合理,基地生产缺乏规模,资源优势发挥不够。更有部分地区由于信息滞后,或没有结合自身实际、从自身优势出发,在确立主导产业中存在趋同性,缺乏特色,缺乏与市场的紧密联系,导致了主导产业不能发挥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

第三,组织化程度较低。分散众多的农户直接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没有联合起来的强有力组织保护,农户切身利益的维权呼声因势单力薄而被市场变化的浪涛吞没,组织化程度低使农民难以在新阶段得到生存和发展。另外,农业科技教育现状、农民素质、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在国民经济格局中的地位等方面,也都与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第四,利益机制不完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完善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方面,龙头企业扶持生产的机制没有健全,加工、运销企业不能自觉地扶持生产,不能自觉地为生产环节提供资金、技术等各项服务,不能自觉地让利于农;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普遍没有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协作、联动发展的关系,因而不能做到同甘共苦,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问题。今后,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扬长补短,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措施与对策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的,以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实现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本人认为以下措施与对策:

(一)壮大规模 ,增强带动能力。

以壮大规模和增强带动能力为重点,把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在产品质量上有新的提高。龙头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并在包装、储运方面狠下功夫,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企业要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尽快推进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

2、不断完善和创新利益联接机制。要从企业发展的长远着眼,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和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基地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要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发展订单农业,通过订单规范产销双方权利和义务。

3、加大投入力度,使龙头企业的发展能力有新的增强。要引导各类资本向龙头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兴办龙头企业。

(二)建立产业化经营的合作组织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要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多类型、多层次、多领域推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突出专业合作社建设。突出农村各类生产大户,贩运大户和经纪人利用其生产、经营、购销的优势组建;加大力度扶持基层农业部门和农技人员利用技术优势组建;积极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利用其资金、信息、管理和加工、流通优势组建;鼓励基层供销部门、科协和其他部门,利用人员、场地、经营优势组建。同时,突出培育一批加工、流通、信息型的专业合作组织,在强调数量扩张的同时实现质量的新提高。

2、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突出标准化的推广和运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以质取胜,注重农业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标准,在合作社内部统一注册商标、统一包装,同类产品的不同合作社之间要互相协调、互相沟通,逐渐形成良好的价格运行机制。

3、努力提高运行水平,突出开展经营活动,在向经济实体型上过渡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向实体化过渡,才能增强服务实力和能力,其自身也才会在带领农民致富的同时得到发展壮大。明晰产权关系,使社员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和体观;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体观合作制的性质;鼓励企业化经营,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办成一个实体化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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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到位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创新,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但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很不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其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从贷款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缺位,主要是为粮棉油收购和管理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其他政策性业务 ,如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的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 ,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乏力;目前已经挂牌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因受自身经营管理的限制,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

(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主力军,农信社潜在的风险仍很突出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难以发挥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股东大会在农信社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事务中基本上没有话语权,难以行使监督和决策职能。目前,农信社“三会”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并不等同于法人治理的完善,这种形式上到位和实质上缺位的潜在风险阻碍了农信社的发展。二是增资扩股并未触及产权制度改革深层次问题,农信社内部人控制问题仍然突出。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农信社为了增资而增资,忽视了通过增资扩股改善股权结构,构建有效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出现了存款化股金、承诺保息、甚至贷款入股等违规行为,股本金稳定性较差。

(三)金融 中介组织不完善 ,使众多农业产业化企业因资金制约发展缓慢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不但使金融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 日常经营管理也更加严格、规范和有序。源于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过程中有 86%以上的企业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再加之县域范围内基本没有为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农业产业化企业在急需资金时,只能依靠 自身力量,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丧失了许多快速发展的机会,只能在缓慢发展中求生存,不能取得规模效益。

(四)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调整.削弱 了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 ,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推行集约化经营,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斜,占县域及农村信贷市场上的份额不断下降,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快速发展。据统计,4家国有商业银行从 1998年开始至今.共撤并 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

(五)民间融资长期得不到政府的认定和支持,制约 了其对农村产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民间借贷自古有之,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同时农业企业的兴起和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银行信贷资金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通过民间借贷融资高达 8000亿元至 14000亿元。民间借贷虽然有发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历次金融改革中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地位得不到认可、发展得不到支持。致使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有资金的不能发放、需求资金的又得不到资金”的双困境地。

(六)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抵押担保制度的矛盾 ,使农业产业化企业有资产而无法抵押

厂房抵押是当前银行信贷通用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担保法》明确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建在乡镇或村组,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很难确定,这种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抵押上的错位。已成为众多农业产业化企业难融资、金融机构难变现、担保机构难担保的“死结”。

二、域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 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时,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标准,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健全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小企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组织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只有这样 ,才能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开展竞争、提高效率,增加农业信贷资金供应,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二)完善农信社的管理体制 ,夯实其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基础

一是把法人治理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杜绝管理风险。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足鼎立的分权与制衡治理机制,是农信社顺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实际操作中,要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增强重大经营决策的透明性和民主性,确保“三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农信社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扩大增资扩股的范围,引入一定比例的民间资本或者外资入股,夯实基础,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解决内部人自控的问题。三是对农信社的监管,要与其他商业银行区别开来,在资本充足率、呆账核销、存贷款比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为其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监管环境。

(三)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为中小农业企业融资提供专门服务

国外实际经验证明,农业产业化企业因受自身条件限制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规定的条件时。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便是解决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因此,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订单有效益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来源的渠道;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农业产业化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 ;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