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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的规律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新闻传播的规律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新闻传播的规律

篇1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在依法行使裁量权时,应当兼顾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第三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

第四条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提供网页快照、缩略图等方式实质替代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公众提供相关作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提供行为。

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不影响相关作品的正常使用,且未不合理损害权利人对该作品的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其未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但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且无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应认定为构成侵权。

第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教唆或者帮助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以言语、推介技术支持、奖励积分等方式诱导、鼓励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教唆侵权行为。

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行为。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确定其是否承担教唆、帮助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包括对于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明知或者应知。

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对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主动进行审查的,人民法院不应据此认定其具有过错。

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已采取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仍难以发现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不具有过错。

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事实是否明显,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构成应知:

(一)基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性质、方式及其引发侵权的可能性大小,应当具备的管理信息的能力;

(二)传播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类型、知名度及侵权信息的明显程度;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主动对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进行了选择、编辑、修改、推荐等;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积极采取了预防侵权的合理措施;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设置便捷程序接收侵权通知并及时对侵权通知作出合理的反应;

(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针对同一网络用户的重复侵权行为采取了相应的合理措施;

(七)其他相关因素。

第十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对热播影视作品等以设置榜单、目录、索引、描述性段落、内容简介等方式进行推荐,且公众可以在其网页上直接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应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十一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从网络用户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针对特定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投放广告获取收益,或者获取与其传播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存在其他特定联系的经济利益,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提供网络服务而收取一般性广告费、服务费等,不属于本款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定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将热播影视作品等置于首页或者其他主要页面等能够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明显感知的位置的;

(二)对热播影视作品等的主题、内容主动进行选择、编辑、整理、推荐,或者为其设立专门的排行榜的;

(三)其他可以明显感知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为未经许可提供,仍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形。

第十三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通知,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知相关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的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是否及时,应当根据权利人提交通知的形式,通知的准确程度,采取措施的难易程度,网络服务的性质,所涉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类型、知名度、数量等因素综合判断。

篇2

强化一种思维

什么是互联网思维?站在媒体人的角度看,就是在网络和数字技术裂变式发展的背景下,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对传统传媒产业生产、销售、经营等全产业链进行重新审视、改造的思维方式。

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强化互联网思维,就是要以互联网思维,重新审视、改造传统传媒产业。在新闻内容生产环节,变过去“我报道什么你看什么”,为“你想看什么我就报道什么”,更加强调受众的感受与需求;在新闻内容传播环节,变过去“单向传播”,为“互动传播”,更加注重受众的体验,并创造条件让受众评论、跟帖、拍砖、顶赞;在新闻产品营销环节,变过去着眼于一个区域的用户与市场,为着眼全球用户与市场,更加关注品牌效应、全球视野。

遵循两个规律

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不是此消彼长,不是一抑一扬,而是运用新技术新方式新应用新手段,改造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以更好地抢占信息传播制高点。这就要求.必须同时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

在媒体融合发展中遵循新闻传播规律。马克思认为,“要使报刊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必须承认它具有自己的内在规律。”新闻传播是由传播主体、收受主体、传播媒介和传播内容四大要素构成的。新闻传播规律是传播主体通过传递新闻内容满足收受主体新闻需求的规律。在媒体融合发展中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既要认真研究新闻传播的现状和趋势,深入研究各类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加强舆情分析,主动设置题,善于因势利导,还要坚持党性原则、新闻伦理要求、新闻法规规范。

在媒体融合发展中遵循新兴媒体发展规律。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普及,新兴媒体一路高歌猛进,攻城略地,已日渐成为青年一代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在推进媒体融合发展,特别是以互联网思维审视、改造传统媒体的语境下,更需要遵循新兴媒体的发展规律:一是微内容传播。多生产“短、实、新、生、活”的新闻产品,利用微博、微信等微传播平台,实现新闻实时采集、实时。二是分众化互动。分众化互动传播是新兴媒体的一大特征,在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中,传统媒体要充分学习借鉴新兴媒体这一优势。

一方面,要准确掌握本媒体的受众群体信息,积极提供满足受众需求的个性化信息;另一方面,要主动搭建平台与渠道,为受众提供意见反馈、沟通交流、线索汇集、报道评估等便利,实现新闻产品的互动传播。三是多媒体展示。对重点报道内容,要综合运用传统传播手段与新兴传播手段,做到深浅结合、图文并茂,使新闻产品可读可听可视可品,并满足多种终端传播的需求。

顺应三大趋势

回顾新闻传播史,新闻传播的内容与载体都在不断演进,而载体的每一次变化、升级,如由竹简到纸质、由纸质到电子,都将带来传播形态的巨大变化。有人说,从传播载体看,当前,新闻传播已由“铅与火”、“光与电”走进了“数与网”。我们在“数与网”的时代背景下推动媒体融合发展,需要顺应互联网传播移动化、社交化、视频化这三大趋势。

顺应互联网传播移动化趋势。近年,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以及3C、4G技术的推广应用,移动互联网取得了长足发展。新兴媒体正式借助这些移动终端,通过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实现了裂变式扩张。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要顺应这种“移动化”的趋势,尤其是传统媒体要积极开通门户网站,便于受众及时快捷获取相关资讯:利用现有成熟技术,开发易于下载、不断更新的客户端;积极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推介新闻产品,传播有价资讯。

篇3

一 、 网络传播特点分析

关于网络传播的特点,目前存在多种解说。

例如:有将网络媒体特点归结为:1)超越时空限制;2)海量信息;3)多媒体;4)交互性;5)小众化(实质上强调的是个性化服务);[1]有将网络传播特点归结为:1)传播主体多元化;2)传播方式多媒体;3)传播关系的交互性;4)信息接收的个人化和主动化;5)信息传播的快捷性;6)传播内容的广泛性;7)传播环境的全球化;[2] 还有将网络传播特点归结为:1)交互性;2)海量性;3)即时性;4)超文本信息检索方式;5)媒体个人化;[3]

将散见于各报章、论著中的表述归结起来,尽管各方表述在选取词汇与着重要素方面有所不同,但是在网络传播的基本特点方面,大家还是有一定的共识。简言之,就是普遍承认网络传播在如下方面拥有与传统媒体完全不同的特点:交互性、海量性、多媒体、即时性、个人化、超文本等。

1)交互性:传统媒体将信息单向传递给受众,网络传播则提供一种双向传输的信息渠道。用“逻辑拓朴结构”(它是描述不同网络系统中信息传输逻辑过程的方法)分析,传统媒体的逻辑拓朴结构是星型结构,即中心制作,四面传输。其特点是1)中心节点:报社、电台、电视台是传播中的唯一信息来源;2)单向流动:信息由信息源向终端点“受者”流动;3)终端点彼此孤立,没有联系;4)中心节点批量复制同样信息,单向传诸终端点。这种结构使得传统媒体基本上只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什么样的信息,受众只能照单全收,形成了“我传你受”的传播定势。网络媒体基于完全不同的一个平等交流的信息平台。网络传播的逻辑拓朴结构是环形分布式的,其特点为:1)拓朴结构中无中心节点,每个节点都可向其他节点发送信息成为信息源;2)双向流动:任何节点都可以向发送信息的节点传回反馈信息;3)网络各节点之间不是孤立的,任意两点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双向信息交流;4)任意两点间的交流路径不只一条。采用这种逻辑拓朴结构的网络传播本身就具有双向交流的特点,这使得传受双方较之传统媒体而言,双向交流的发生更为经常也更为深入。[4]

2)海量性:因特网将全世界的计算机和计算机连接起来,从而形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数据库。世界上任一时间任一地点发生的任一事件都有可能成为网络的信息被广泛传播。与传统媒体相比,由于它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它可以逃脱报纸版面、广播电视固定时段、节目容量等诸多限制。技术创造的电脑网络时空,几乎可以将全世界的新闻信息全部包揽;此外,由于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人人皆可成为信息源”-----使得网络信息得以最大限度的源源不断;其次,由于数据库的存在,得以纵向保存历史新闻信息,正是信息集纳的广度与深度形成了网络传播的海量特点。

3)多媒体:报纸通过纸质媒介利用文字和图片传递新闻,广播以声音发送信息,电视借助声画播放节目。网络媒体则兼容了文字、图表(片)、声音、动画、影像等多种传播手段保存信息、表现信息、发送信息。网络传播的多媒体特点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各种传播形式的“兼容并包”,丰富了新闻传播的手段。受众也有了众多的自由选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欢选择有字无声、有声有像、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各种感官得以充分调动。

4)即时性:报纸使用纸质媒介传递信息,传递速度受制于交通手段和零售环节;广播电视采用无线电磁信号的形式,由于受到信号传输覆盖面的限制,传输范围之外的地方还需其他手段帮助来获得信号,增加环节会大大影响传播速度; 网络新闻传播的载体是光纤通讯线路,光纤传递数字信号的速度为每秒30万公里,瞬间可达世界上任何地方,从而在技术环节上保证了网络新闻传播的即时特点。此外,传统媒介需要制作周期,有截稿时间的限制。而网络新闻传播则不受此限,新闻稿件可以随到随发,24小时不间断发稿,受众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所发生的一切。

5)个人化: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曾指出:大众传媒应该重新定义为“发送和接收个人化信息和娱乐的系统”。网络传播的个人化特征非常明显,技术带来的优势可以使得受众从容地利用各种检索工具在各类数据库中“各取所需”;受众还可以自由的选择信息接收的时间、地点以及媒介的表现形式;与此同时,作为网络传播另一端的传者也可用一种“信息推送技术”,根据用户的需求为他推送信息的专门化服务。信息的传播在网络中显得个性张扬、特色鲜明。

6)超文本:与传统媒体不同,网络传播是建构在超文本、超链接之上的全新传播模式。超文本,与用字符串来表达,以线性形式进行组织的传统文本信息的处理方式有很大不同。它不是以字符,而是以结点(Node)为单位组织各种信息,一个结点是一个“信息块”,结点内的信息可以是文本、图像、图形、动画、声音或其组合;它的信息在组织上采用网状结构,结点间通过关系链加以链接,从而构成表达特定内容的信息网络。它对信息的存储可以按照交叉联想的方式,从一处迅速跳到另一处,打破了原文本系统只能按顺序、线性存取的限制,可以方便灵活的检索。超文本赋予网络传播许多优势,比如说,形成网状的复杂信息结构,系统能按不同查询条件链接,从而使网络传播拥有强大的检索功能;此外,它有良好的编辑功能,可以进行多窗口编辑,使得网络编辑可以方便地容纳更多元素。

二、 开放式------网络新闻编辑的基本规律

对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的新闻编辑工作而言,除了共同遵守的诸如宏观的“把关”、“发言”以及微观的“文稿(声像)通顺”、“节(栏)目整体感强”等编辑规律外,它们还有各自突出的、根本的特性,比如说,报纸编辑突出“版面和谐”,广播编辑强调“口语化、符合听觉规律”,电视编辑则非常重视“声画合一”。正是这些特性构成了不同媒介的不同编辑规律,那么网络新闻编辑的根本特点、基本规律是什么呢?

网络是一个平台,它本身可以容纳报纸、广播、电视的所有的传播功能,因此,可以说,在网络新闻编辑中,如果偏向文字(如网络报纸)则要重视“版面和谐”、偏向声音(如网络广播)则要重视“口语化、符合听觉规律”、偏向声像(如网上电视)则要重视“声画合一”。从这一角度讲,网络新闻编辑要遵循传统媒介编辑的所有规律。但是它有没有自己的规律呢?有没有自己区别与他者而独享的又是最基本的规律呢?

本文认为,除去一切表象的呈现,更深入研究网络新闻编辑,我们发现“开放式”是网络新闻编辑的基本规律,是渗透到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各个环节中的一条主线,它是网络新闻编辑区别于他类媒体编辑工作的一个基本特点。

因特网实质上是一个时空开放的网络空间。正是这种“时间与空间上的最大限度开放”赋予网络传播以“交互性、海量性、即时性、多媒体、个人化、超文本”等众多特征。通过对网络的这些传播特征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开放式”是它们共有的也是最基本的特性。所以,笔者以为,如同报纸的“版面和谐”、广播的“口语化、符合听觉规律”、电视的“声画合一”等为上述媒体的基本编辑规律一样,“开放式”规律是网络媒体的基本规律。

这里指出的“开放式”包含三个层面:时间层面的开放、空间层面的开放、技术层面的开放。下面我们依次对网络传播的“交互性、海量性、即时性、多媒体、个人化、超文本”6大特征进行分析:以此论证“开放式”规律是网络媒体的基本规律这一命题。

1)交互性:交互性包含“一人对一人、一人对多人、多人对一人、多人对多人”的传播方式。交互的形成正是时间层面、空间层面上的开放性带来的。时空开放,从而可以实现“此时与彼时、此地与彼地、此人与彼人”的共时或异时、同地或异地传播,时空的开放赋予传播更多的深度与广度。

2)海量性:海量性特征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其一、网络传播实现了地域上的全球覆盖(这是空间上的开放性导致的);其二、网络传播实现了信息的海量存储(这是时间上与空间上的开放性导致的-----网络传播可以横向容纳世界各地的所有信息,巨大的数据库可以纵向容纳历史信息);其三、网络传播中信息存储的质的多样性(网络传播中的信息可以以“文字、图像、声音、动画”等多种形式存储,这是技术开放性带来的结果)

3)即时性:得益于技术带来的优势,因特网可以不受印刷、运输、发行等因素的限制,实现信息的“瞬间”传输,传播速度快、时效强。时间上的开放性是新闻即时传播的前提与保证;此外,每一个网民都是一个新闻线索提供者,也是新闻者。“地球上没有一家报社、广播公司或电视机构有实力把他们布置到世界上所有的地区,去应付突发事件” [5], 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传播即时性的前提正是在于“空间上的开放性”。

4)多媒体:网络传播实现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等多种手段组合的多媒体传播,这正是技术开放性带来的直接成果。技术的开放增强了网络本身的容纳力,技术的开放延伸并调动了人类的各个感觉系统。

5)个人化:个人化特点意味着受众“可以自由地选时收看”(时间上的开放性)、“可以自由地选择世界各地、古往今来的内容”(时空上的开放性)、“可以自由地选择接收模式(有声有像或有声无像或图文并茂----不同媒介功能的任意组合)”(技术上的开放性)。正是时间、空间、技术上的开放性使得“个人报纸”、“我的新闻”等个人化的传播得以实现。

6)超文本(超链接):超文本(超链接)本身就是技术层面上的一种开放模式。超文本的文本构成模式与超链接的传播结构使得信息检索得以时间、空间全方位开放,从而轻松实现了“此时或彼时”、“此地或彼地”、“共时或异时”、“同步或异步”的查询功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网络传播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开放式”,正是“开放式”这一特征,使得网络传媒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征、不同分布的各类受众的多样、动态、个性化的需求。这决定着,网络新闻编辑也要遵循开放式这一基本规律,网络新闻编辑工作中所涉及的“编辑思想、编辑策划、编辑实务”等都应是基于“开放式”这一规律之上的。

[1] 参见:张海鹰、腾谦编著《网络传播概论》第77页----第80页,复旦大学出版社

[2] 参见:雷跃捷、辛欣主编《网络新闻传播概论》第54页---第70页,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篇4

(1)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的异同。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媒介范围的异同,一方面是媒介内容的异同。在媒介范围方面,新闻学研究的是新闻媒介,主要是报纸、广播、电视,也涉及新闻期刊,现今还有互联网;传播学研究的主要是大众传播媒介,即新闻媒介加上电影、书籍,新闻期刊也扩展为所有不同种类的期刊。在媒介内容方面,如果把大众传播媒介的内容概括为新闻、言论、知识、文艺/文娱和广告等五种主要的信息类型,那么,新闻学研究的是新闻与言论两块内容,而且主要是围绕着新闻与言论之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制、出版等“新闻工作”来进行研究。

(2)研究层面或学理层面的异同。大众传播学的研究层面是基于新闻、广电、公关、广告之上的一般性传播规律的整体性层面,因而其学理层面也就比新闻学的学理层面更加抽象,更加一般,也更富有理论的概括性和指导性。同时,我们也不应忘记传播学的应用学科,比如公关、广告的研究层面或学理层面,又处于大众传播学之下与新闻、广电相类似的层面上。

(3)学术立场或学术取向的异同。新闻学研究与教育一方面注重职业技能的培训,一方面注重专业理念或专业伦理的培养,也就是注重人文理想、人文精神的灌输与养成。归根结底,新闻学具有鲜明人文取向,是人文学科。美国主流传播学则是为了满足政治、军事、企业等不同利益集团的需要而产生的,从一开始就放弃价值理性,承认现行的传播制度是合理的,只求工具理性,致力于寻找达成更佳传播效果的方法与策略,从而成为直接服务于不同利益集团的经营管理工具。因此, 美国主流传播学具有鲜明的行为科学取向,是社会科学。

(4)研究方法的异同。传统新闻学从来没有单独将研究方法作为问题提出来,这表明新闻学缺乏研究方法的自觉。这自然是一种基于科学主义立场所作的判断。事实上,新闻学主要是运用归纳与演绎这些最基本的逻辑推理方法来开展研究,关注的重点是业务操作,即新闻的采、写、编、评,以及新闻节目的摄影摄像与制作。美国主流传播学一直强调运用社会调查、心理实验、内容分析等“科学性”方法来研究传播效果,通过量化与统计的过程来求得实证性的结论,对传播实践作出准确的事实判断,作为改进传播活动的依据。

如前面所言,关于新闻学和传播学这两个学科的关系曾一度众说纷纭,现在比较被接受的观点是:新闻和传播这两个学科定位大不相同,但它们之间亟须互补。就我国的情形而言,新闻学与传播学当下总体看来, 还是合的态势大于分的趋向。

如果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大趋势是合,那么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能合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作为三大学科之中的两个,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还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

第一,学科研究目标不同。一切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其目的都是要揭示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获取关于对象的尽可能普遍的知识,其所要回答的主要是对象“是什么”、“怎么样”以及“为什么”等问题。与此不同,人文学科的根本目的不是要获取关于对象的知识,而是要探寻人的生存及其意义、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并由此表达某种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从而为人的行为确立某种价值导向,其所要回答的主要是对象“应如何”的问题。当然,人文学科也要研究物、研究各种事实性存在的性质和规律;但它决不满足于、决不止于发现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而总是要进一步追问如此这般的对象、对象如此这般的性质和规律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对人的价值及其实现有何意义。

篇5

一门学科的存在,在于其独特研究对象的存在。新闻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是新闻行为,它与一般传播行为是有差别的。但是本教材第一章“新闻活动”探讨的内容恰恰是传播活动。第一节:“新闻活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第二节:“新闻活动是人类求生存图发展的需要”,第三节:“新闻活动的渠道:亲身传播、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作者是这样论述新闻活动的:“不管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人们获取新闻、交流信息的渠道,可以归纳为三类。”这三类分别是亲身传播、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作者又说:“需要说明的是亲身传播、大众传播、群体传播,是人们和外界沟通的三种形式或三种渠道。通过这三种渠道获得的当然不全是新闻,但人们从外界获取新闻或交流新闻,就是这三种渠道。”(P21-22)

新闻学研究的对象是新闻活动。可是在教材中,新闻活动的渠道变成了新闻传播的渠道,而新闻传播的渠道最后又变成了“亲身传播、大众传播、群体传播”这样的基本传播渠道,因而“研究新闻学”自然变成了“研究传播学”。但这是不合逻辑的,新闻活动的外延要比一般的传播活动的外延要小得多。新闻活动应当是传播活动的一个局部,在传播活动中,传播新闻的活动与传播其他信息的活动是有区别的。

二、书中关于“新闻”的定义与规律

由于本教材中“新闻活动”的外延甚大,导致第二章“新闻”中只好重新界定之:“新闻与生俱来的基本特点是两个:一是真实,二是新鲜,由此而延伸出新闻报道上迅速及时的要求。”(P23)说白了,就是三个特点:真实、新鲜、及时。可是作者似乎不愿意把“及时”定为特点,因此紧接着说:“这两点是新闻最为基本、最为核心的规律。”

这里把“两点”界定为最基本、核心,姑且就算没有问题吧,那么把两个特点界定为“最为基本、最为核心的规律”,似乎还是有问题吧?“特点”怎么突然变成了“规律”?新闻的规律就是“真实”、“新鲜”?教材在说明了这一条规律之后,就古今中外地论证了新闻的“真实和迅速”的特性(在这里“新鲜”似乎不再是最基本的规律了)。

新闻的规律找到了,接下来便论述新闻的定义(按理,应当是先有“新闻定义”,然后才可能有“新闻规律”的探寻),教材告诉读者:“新闻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并行不悖的两种新闻定义。”

新闻定义1:新闻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

新闻定义2:新闻是新近事实变动的信息。(P25)

作者评析说:新闻是报道,表达出新闻的形式;新闻是信息,表达出新闻的实质。其实,两个定义所表达的意思有较大差距,在教材中“并行不悖”,反而无法界定准确的新闻特质。

三、“新闻定义”的新议

这里,我试将新闻的定义合二为一:新闻是对新近发生、变动事实的选择性报道。新闻是什么?是“信息”?是“事实”?还是“报道”?这是新闻定义中最重要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或许要反过来提问:什么是新闻?信息是新闻?事实是新闻?报道是新闻?这样一问,答案就明显多了。

“信息”不是新闻。信息的外延比新闻大,新闻只是信息的一部分,而且信息的定义本身也存在许多种说法。因此,用“信息”定义新闻,无法给定义对象以明确的概念内涵。

“事实”也不是新闻。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但事实并不等于新闻,新闻应是人对事实的反映,如果没有人去认识、反映、报道、传播,即使这个事实的新闻价值极高,也不能成为新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是客体;而新闻是作为主体的人对客观存在的能动反映。事实被报道出来才是新闻,否则不是。

“报道”才是新闻。“新闻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在中国新闻学中,的这一新闻定义的影响罕有所匹。它强调,新闻不只是事实,而是事实的报道或反映。但这一定义仍有不完善处,首先“事实”的外延应当确定为“新近发生、变动的事实”,其次对“新近发生变动的事实”还应有一个范围的限制,使外延更明确。报道固然不能没有事实,但报道必然有自己的立场。选择什么,如何报道,都反映了新闻的倾向性。因为不是任何新近发生、变动的事实都能得到报道;其次,任何事实都无法完全被报道,人类只能有选择地报道。所以说,任何报道,本质上都是经过了报道者对事实的选择,任何报道其实都是选择性的报道。

四、事实的选择性是新闻报道的关键属性

除了事实客体本身的原因,还有主体、受体、载体(含文体)的原因,导致新闻报道必然是选择性的。报道主体(即传体)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他都会对事实有所选择。人的社会性导致他会主动地选择事实,人的认知局限性导致他会“盲目”地选择事实。何况新闻的报道主体从来都不是任何单一的人,还受到一种集体性有意识或集体性无意识的影响。

任何新闻报道也都会受到受体的影响。传、受是一对范畴,没有受体就没有传体,没有受体的需要,就没有新闻报道的必要。受体的需要状况和变化,影响着新闻报道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影响新闻报道对事实的选择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载体。载体包括两个层次:媒体物质性和文体规范性。不同媒体选择不同的事实,或选择事实的不同方面、部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不同媒体对事实的选择会有很大不同。同时,进入任何媒体的事实都需要文本化,而任何文本化总是一种文体化:新闻内容也会受到文体规范的影响。消息和通讯对事实的选择加工是不同的。

因此,当人们接受新闻报道时,这个新闻报道已是由具体的报道主体对“新近发生、变动事实”进行了“选择”的“报道”。

新闻报道主体、客体、载体、受体的统一,就构成了新闻的基本内核,由此内核出发而构建的一门科学就是新闻学。一个科学的定义包含该学科的主要范畴,从这个定义中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派生出其他众多新闻研究范畴,诸如研究事实本源、观察与调查事实、认知事实、选择事实、报道事实等,研究新闻报道与新闻目的对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由此而来,新闻自由、公众舆论、舆论监督、舆论导向、新闻职业道德等问题,也包括在其中。

总之,新闻学有独特的范畴体系作为研究对象。新闻学可以借鉴传播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营养,但是这些理论应当紧紧结合新闻实践的特殊性,来促成新闻学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篇6

三、第二部分:理论基点----网络传播特点与网络新闻编辑基本规律

四、第三部分:宏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与网络新闻受众的需求

五、第四部分:中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与网络新闻受众的需求

六、第五部分:微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与网络新闻受众的需求

七、结束语:

八、索引与参考书目:

中文摘要

网络媒体-----这一二十世纪最后几年才出现的全新媒体,被人们称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它的出现给传播领域带来全方位的深刻变革。一个全新的媒体、一个全新的传播领域正吸引着学界对它的深入研究。“网络新闻编辑学”是网络传播学众多研究内容中的一个重要且实用的方面。本文选取它作为研究的主题,以受众的多元需求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文中的所有考察都与受众密切相联。

本文从三个层面:“宏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与受众的多元需求”、“中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与受众的多元需求”、“微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与受众的多元需求”进行分类研究。提出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编辑思想;指出“‘开放式’是网络新闻编辑的基本规律”;此外,本文还从“网络新闻策划的内容”、“网络新闻策划的功能”、“网络新闻策划的特点”等几方面入手,探讨了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策划中的“度”的把握的问题;本文微观方面,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内容建构”、“形式呈现”两方面现状的考察,提出相应的内容与形式的良性建构标准。

主题词:网络新闻编辑规律、编辑思想、编辑策划、编辑实务、开放式、受众的需求

Abstract

Emerginginthelastdecadeof20thCentury,INTERNETisregardedastheFourthMediaafterPress,RadioandTVandnowleadingawide-rangerevolutioninmasscommunication.Moreandmorestudiesandresearchworksconcentrateonthenewformofmediaandthenewsector.InternetNewsEditingisoneofthemostimportantandpracticalaspectsofthestudies.Staringfromthediversifieddemandsofaudience,thisarticledealswiththeInternetNewsEditingwhichiscloselyrelatedwithaudience.

Thearticletakesthreepointsofviewstocarryoutitsclassifiedstudies:a)amacrostudywhichfocusonPrinciplesofInternetNewsEditingandthediversifieddemandsofaudience;b)anintermediate-viewstudywhichfocusoninternetnewsplanningandthediversifieddemandsofaudience;andc)amicrostudywhichfocusoninternetnewseditingpracticeandthediversifieddemandsofaudience.Theprinciplesofhistoricalfull-coverage,whole-societycoverage,entire-audiencecoverageandall-timecoverageshouldbeappliedtotheInternetNewsEditingsince boundlessnessisthebasiclawineditingnewsaccessinginternet.Furthermore,studiesaregiventothefunctioningcontrolofeconomicroleinInternetNewsEditinginrespectsofthecontents,functionsandcharacteristicsrelatingtointernetnewsplanning.Thestandardsofwell-designedandwell-writtennewsareproposedinthisarticlethroughmicro-studiesgiventocontentsstructuringandpagelayout.

KeyWords:BasicLawofInternetNewsEditing,EditingPrinciples,EditingPlanning,EditingPractice,Boundlessness,DemandsofAudience

前言

网络传播是一个全新的传播模式,基于“技术”而生的网络特点赋予网络传播一些全新面貌,对网络传媒这样一个“崭新的、上升的”媒体进行研究有着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在网络传播学众多的研究方向中,选取其中一个方面-----“网络新闻编辑学”作为研究主题;在众多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中,选取目前网络传播研究中选用较少的心理学视角,从受众的多元需求出发,探索网络新闻编辑规律。

为了全方位反映“网络新闻编辑学”的各个方面,本文从三个层面:“宏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与受众的多元需求”、“中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与受众的多元需求”、“微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与受众的多元需求”进行分类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注重“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比较研究”、注重“传受双方‘良与不良’的互动研究”、注重“传播理论与新闻实例相结合的研究”。

本文第二部分,通过对网络传播特点的深入分析,提出“‘开放式’是网络新闻编辑的基本规律”这一论点。文中各个部分的论述都是基于对这一基本规律认识的基础之上的。

本文第三部分用了大量篇幅探讨网络新闻编辑工作中“编辑思想”的重要作用,提出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编辑思想”。

本文第四部分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研究是网络编辑研究中一个崭新的领域,学界目前对这一命题的研究还显不足。文中从“网络新闻策划的内容”、“网络新闻策划的功能”、“网络新闻策划的特点”等几方面展开论述。特别注意到了“经济功能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要求与影响”、“网络新闻策划中如何实现经济与社会双收益?”“网络新闻策划的特殊形式”等问题,尝试通过粗浅的论述探索“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中‘度’的把握”这一命题。

本文第五部分将研究聚焦于“网络新闻编辑实务”这一微观层面,通过对“网络新闻内容媚俗化倾向”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网络新闻编辑内容建构标准与规律”;通过对“网络新闻形式呈现方面不良现状”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网络新闻编辑形式呈现标准与规律”。文中还首次提出了一些基于技术而形成的网络新闻编辑中的特殊手段-----“邮发之最/阅读之最---新闻之上的新闻”、“推销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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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过程中,注重“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比较研究”、注重“传受双方‘良与不良’的互动研究”、注重“传播理论与新闻实例相结合的研究”。

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维度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论题的选定与论述的确立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层面:自1995年因特网在全世界出现,此后数以万千计的大小网站雨后春笋般地成长、发展。尽管各网站主营内容、经营模式纷繁复杂,但是提供信息与服务几乎是所有网站共同的目标。在这期间,诞生了一个全新的职业:网络新闻编辑-----以向受众提供信息及信息服务为工作任务的全新职业。伴随着新兴事物而来,学术领域可能更为关心“受众的需求对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影响”以及“受众的需求在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的具体体现”这一命题。具体来讲,就是要求学界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什么样的信息及服务是受众关心的?怎样提供这些信息与服务被证明是有效的?有没有一些切实可循的标准可供参考?网络新闻编辑应涉及和不应涉及的领域是哪些?涉及的深度、广度是怎样的?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所涉及的受众、传者(编辑)、传播技术、信息等诸要素之间是何种关系?如何在它们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

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这一网络传播中的重要内容,源于现实的需要与紧迫性:

一、网络传播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对于整个互联网来说,它至今仍然处于儿童期(从1995年到今天,不足6年),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讲,缺乏经验的累积与规律的探索。全新的事物犹如空白的纸张,充满着待垦的诱惑。

二、网络传播是一个上升的领域。全新充满着悬疑,而“上升趋势”则意味着研究更有价值。不论从全球还是我国范围来看,整个网络事业仍然处在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网民数量连月增加、网页内容不断翻新、网络普及范围日益深广。这一切都说明,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有前瞻与实际意义。

三、网络传播的研究依然不足。相较于传统媒体,对于网络传播这样一个全新领域,,国内外的研究都比较薄弱。台湾学者在1997年曾经做过一项对“全球资讯网传播学术资源”的研究,他们利用关键词查询“与大众传播相关的网站”,在亚太地区共找到56个中英文传播研究和教育网站,其湾有38个,澳大利亚有9个,香港有3个,新加坡2个,日本2个,泰国1个,新西兰1个。至于中国大陆则未找到任何网站。[1]虽然到目前国内也有了类似“中国传播学评论”的传播学术网站,但关于网络传播的学术研究与日益增多的网络传播现象相比,在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方面依然显得不足。

心理学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有自身优势与独特性。本文在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时选择心理学视角,从受众多方需求的角度审视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论述中,更为关注受众需求的多样性特征、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机制、以及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满足受众需求方面的“足”与“不足”等问题。

我们知道,技术赋予网络的交互特征,使得传、受者的心理互动较之传统媒体而言更为经常更为深入,而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深刻影响着网络传播过程的各个方面,因此,从这一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更易贴近与深入问题的实质。从另一方面来讲,目前学界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仍较多地停留在宏观层面的理论探讨上,例如: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1)探讨第四媒体对大众传播理论的影响;2)探讨第四媒体与传播新闻传媒的关系;3)探讨新闻媒体网络的建设与经营;4)对国内外网络法规的评介;5)调查新闻从业人员使用网络的状况。”[2]而对于微观层面,比方说用心理学视角、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网络传播实务进行的研究还不是很多。本文则试图从这一角度进行一些学理意义的尝试性探讨。

由于技术的密切介入,与传统新闻编辑不同,网络新闻编辑从诞生之日起就决定着它的内容、趋势等都将更多也更密切地受到技术的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将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每一次技术的革新都将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内容与方式方法。这种影响可能表现为渐进式,也可能表现为瞬间突破性。正是技术的深度介入,使得网络新闻编辑工作表现为更多的动态性、开放性。因此,对它的研究也必然应该选取动态、多维、开放的视角。

二、研究的维度:

传统意义上的编辑研究一般关注报道方针、报道策划、报道实务等三方面。这三方面立体地构成了编辑学的全部内容。网络新闻编辑虽然是一门全新课题,但对它的研究依然离不开上述三个层面的内容。因此,本文在研究维度的选择上采用了传统编辑学的方法,从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三个层面进行研究。

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本文将“编辑思想”做为论述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编辑思想”是传统编辑学研究的一个方面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编辑思想”一度被人忽视或者说从来被人重视不够,这或许由于网络传播的“技术决定论”或许是“传播主体多元化”导致的网络编辑工作的“唯技术”或“人人皆为传者,无需编辑”的现实倾向;而对网络编辑工作理解上的错觉与误读已经并且还在给现时的网络编辑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正本清源-----从源头上的重新认识将有助于网络新闻编辑具体操作的良性发展。本文从“更好地满足受众多样性需求”出发,提出“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网络新闻编辑思想,着重强调了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的对历史、对社会、对受众的全面负责态度。

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长期以来,对于编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策划的研究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近些年来,随着媒介产业化进程,这一问题又重新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毫无疑问,对于网络新闻编辑研究来讲,网络新闻策划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网络新闻策划的目标是为了让自己的新闻产品能被更多的受众接受、喜爱,因此,对于它的研究一定是基于对受众的心理特点、多元需求仔细分析基础之上的。

网络新闻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立于媒介产业化的前沿,较传统媒体而言,它带有更强的商品属性、经济功能。这使得网络新闻策划在功能与模式上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本文试图探讨“经济功能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要求与影响”、“网络新闻策划中如何实现经济与社会双收益?”“网络新闻策划的特殊形式”等等一系列问题。目的就是尝试通过粗浅的论述探索“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中‘度’的把握”这一命题。

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对宏观编辑思想与中观编辑策划的研究,目的是勾勒出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应有的一种宽广视界与胸怀,它们是隐性的、稳定的,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常态。而具体到“每篇稿件的选择、每个网页的建构、每条链接的设计”这些属于编辑实务方面的具体编辑工作,则更多表现为显性的、动态的、受众能够直接感受到的编辑成果。因此,对它的深入研究最具现实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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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高层大力倡导现代新闻传播理念,党政官员明显加强了媒介素养、舆论应对的培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等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都有新闻传播方面的培训课程,各地不断请新闻传播专家给官员授课,党政新闻发言人机制也开始逐步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行政管理改革》等,经常刊发新闻传播、舆论应对方面的文章,有些还很尖锐。比如: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年第4期刊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力丹的文章《虚拟社会管理的六个理念》,其中讲到:“我们习惯于把各种危机事件看作坏事,倾向于千方百计地‘捂住’,不让别人知道。……现代信息社会,把封锁消息作为处理危机的基本方法,肯定会把危机推向最糟糕的境地。封锁公开发生的事实或已经披露的信息,唯一的传播效果就是被人嗤笑。”“没有执政为民的理念,当权者自然会把与政府相关的事务看得高于其他。例如召开重大会议,开会本来就是为了解决问题,但恰恰在这个时候,若发生重大的危机事件,常常传媒被通知不许报道,连经常发生的普通‘坏事’这个时候也一概不许说。”“我们过去总讲以正面报道为主,这固然有一定道理,但这不符合新闻传播的规律。……只要能够获得正面效果,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而从今年以来的《行政管理改革》来看,刊发官员媒介素养方面的文章渐成常态,每期都有。比如:

2011年第1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孙晓莉写的《网络公共舆论危机的应对》;南京市委宣传部部长叶皓写的《当代官员必需的媒介素养》;

2011年第2期: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马利写的《微博:组工文化建设的新载体》;

2011年第3期:浙江省委党校讲师顾金喜写的《积极推进政府治理创新妥善应对网络》;

2011年第4期: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李钢写的《虚拟社会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匡文波写的《手机媒体舆论管理研究》。

2010年12月14日在国家行政学院调研座谈会上讲:“公务员培训不能‘一锅煮’,必须按需培训,就是党和国家的事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履职尽责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可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及其报刊加重媒介素养内容,是因需而做的。

按理说,新闻人更要懂得和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因为干的就是这个。但是,很多新闻人恰恰缺乏媒介素养,不懂得不尊重新闻传播规律。这方面的例子太多,例如不深入实际调查,虚假新闻蔓延;见风就是雨,跟风炒作;迎合所谓民意,不讲辩证理性,欠缺法治观念。而对新闻传播规律的不尊重,是最要害的:消极地面对新闻主管部门对有些新闻事件“慎报”的要求,鸦雀无声,不履职不尽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力丹讲,“没有不好的问题,只有不好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凡是公开发生的事实,没有不能报道的,问题在于如何有理有利有节地报道。”党政官员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新闻人更应明白这个道理。

篇8

科学分期、内容翔实、立体摹写,是《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的特点所在,也是其被称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突破之作”的主要原因。该书资料翔实、观点独到,在洋洋洒洒百万字中道尽了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事业发展的兴衰荣辱。古语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确实是少数民族新闻史研究领域中不可多得的佳作,书中提出的研究成果对于少数民族新闻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独具匠心:科学分期史论平衡建立新的理论架构

一般的新闻史著作,多以政治史的分期作为划分新闻史的标准。但是少数民族新闻事业发展具有特殊性,一度呈现出跳跃性发展的状态,这与政治史并不是完全重合的。如果以政治史分期,则会出现断层、断链的状况,淡化这一时期的少数民族新闻事业的特点,误导读者。《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则打破了这种传统的分期方式,在时间轴上以少数民族新闻发展的特殊规律划分阶段,这是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创造性的划分方式,建立了新的中国新闻传播史的理论架构②。

在处理“史”与“论”之间的关系时,作者更是匠心独具。《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既改变了过去新闻史研究中“述多论少”的一贯做法,也不妄加非议。而是在客观叙述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总结出新闻传播规律,依据规律大胆评论其成败教训, “论”的程度把握得非常适当。纵观全书,基本上每一章节都辟出一节来总结这段时期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的特点和规律。更重要的是,第十一章专门提出了“少数民族新闻研究领域中几个争论的问题”,将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问题及相关观点介绍给读者,并进一步论述本书所持的意见,例如“民族新闻的内涵和外延”、“断层说”、“《婴报》的历史地位”等。这些都是同类著作不曾采取过的形式,更加凸显了《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的创新和独特。

二、煞费苦心:资料完整力求再现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活动

为了真实再现历史上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活动,作者可谓是煞费苦心,力求资料完备、翔实。书中采用的资料涵盖古今:既有与时俱进的时新材料,也有珍贵的历史图片,有些很难挖掘的材料也被作者找到。资料之多、之全,是同类著作难以企及的。更难得的是,《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还具有时间长、地域广、对象多、内容全的特点。

第一,编入了20世纪以前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活动。我国少数民族文字报刊兴起于20世纪初,它与汉族地区的近代报刊相比晚了近100年,与其古代报刊相比晚了近1200年。但是,这并不表示在20世纪之前不存在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活动。

《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不仅详细论述了从唐朝至清朝末期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活动,还编入了唐报状产生前兄弟民族的新闻传播的相关资料,这在同类著作中是很少见的。这一时期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活动尚未形成规模,但这已是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活动的源起阶段,为之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第一章“报刊产生前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使用了较大的篇幅来探讨少数民族物质生产活动及历史背景,并从中挖掘出新闻传播活动发展的轨迹。

第二,紧扣“少数民族新闻”这一主题,对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活动做了全面的描述。古代、近代、现代……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民族反映出不同的民族文化及发展形态,可谓“个性斐然”。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活动与少数民族文化密切相关,因其“个性”而产生多种变数。《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既体现了少数民族整体的新闻传播概貌,又体现了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的个性色彩。在“民族”这一大框架下,作者按照“突出民族”和“突出地区”对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划分。这样一来,分布于各地区的同一民族和同一地区的各民族都有了明确的区分和鉴别,从而保证了史实资料的完整和全面。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也可视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的一部“民族志”或“民族文化志”。③

第三,与时俱进,注重实际。我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事业一直在发展,与时代是同步的,与整个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因此,一本立足实际、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原则的少数民族新闻史专著必定是与时俱进的。《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在对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兴起、发展、繁荣的历史进行全景式的记录的同时,分析和总结了新形势下少数民族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方向和规律。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悉心研究了少数民族新闻网站的发展情况,对其现有体制、发展趋势、瓶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结合web2.0时代网络舆情的特点提出了发展策略,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

第四、由点及面,以实写史。《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以各个时期各个民族的突出报刊(或其他媒体)为始,按照事件发展的基本脉络排序,将相关事实叠加,同时将新闻事业史、新闻人物史、新闻思想史、新闻事件史融为一体,再配以详细的文字资料和各种图片,补充以各种观点,最终筑成一幅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历史的立体全景图。

以书中第二章“少数民族的办报活动”为例。作者以《大公报》、《正宗爱国报》、《竹园白话报》、《大同报》、《丽江白话报》等报刊为始,进而论述了英敛之、丁宝臣、丁子良、赵式铭、安健等报人的办报经历和新闻思想,总结出这一时期满族、回族、白族等民族报刊的特点,最后归结出古近代少数民族报业的特点。从小到大、由点及面,搭建起“古近代少数民族报业史”这幅立体图的基本构架。在40页的篇幅中,作者分析了各个民族在这一时期的发展状况以及所受文化思潮的影响,引用了可以反映时代特征的对话资料,配以《正宗爱国报》报头版、丁子良照片、《京华新报》附张等6张图片以及《丽江白话报》第一期发刊词、各期文章等文字资料,使得这一段历史变得鲜活、丰满,真正做到了“以实写史”。

三、一片丹心:心血绘制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立体全景图

方汉奇先生在《序文》中对作者的努力给予了极高评价:“值得关注的是,附录中收录了两篇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办报经验与发展策略的会议纪要……同时还收录了25篇少数民族报刊发刊词(刊词)……附录的参考文献部分,附有书目近百种,辞书工具书9种,期刊与报纸31种,网站13个;……该书还配有70多幅图片,图文并茂,定能吸引读者的眼球。参与写作的50多名作者来自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等10多个民族。堪称是多民族作者集体劳动的结晶。”④

书中种种不必再叙,仅从注释和附录上就能看出作者严谨治学的态度。《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中注释非常全面,除了交待书中引用的材料来源之外,全面介绍了相关的背景、具有争议的观点、人物经历等。例如第4页,关于少数民族自治情况的注释占了差不多1/3的版面;第214页,注释补充了邓颖超同志诗作的内容。附录中不仅交待了参考文献和书目,连网站也一一列出。

《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中展现的是一幅立体、全面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历史全景图。它以时间为纵线、民族为横线,以独到、准确、科学的观点和新闻传播规律为骨架,以全方位、多元化的材料叠加、整理,凝结了广大少数民族新闻工作者和研究者的热血丹心。

正是这样一本用心铸就的《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令笔者深为折服。遗憾的是,书中仍有些许不足。第一,排版校正有纰漏,实乃白璧微瑕。例如将“现代”误印为“古代”,目录排版不对称等。第二,对于21世纪以来少数民族新闻发展的现状叙述较少,虽然对网站进行了深入的探究,但对手机、博客、SNS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并没有涉及。

总的来说,《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确实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优秀著作。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不仅能得到“量”的满足,更能体会到“质”的触感。科学分期、内容翔实、通贯古今、厚积薄发、立体摹写,这些鲜明的特点证明,《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不负盛名,填补了中国新闻传播史研究在少数民族新闻领域的空白,足以成为少数民族新闻史研究历程上一座里程碑。■

参考文献

①白润生主编:《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2页

②向阳:《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理论架构的力作》,《中国民族》,2008年第8期

③田建平:《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研究学术体系的确立――评白润生主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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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艺术审美能力普遍提升,使得人们对于电视新闻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进行新闻传播的过程中,相比于传统刻板的电视新闻,人们往往更加容易接受具有时效性与艺术性的新闻。在现如今众多的基层电视台中,常常会出现拍摄回来的素材没有抓住相关的特点,并且布局结构也没有较强的艺术性,甚至于一些电视台的专业人员对前期拍摄没有认真负责的态度、没有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导致拍摄回来的新闻素材杂乱无章,或“画不对题”、或毫无美感,使得后期编辑出来的电视新闻枯燥无味,不耐看、不好看。其实,生活中处处都有美的镜头美的画面,只是缺乏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例如:在对会议新闻进行拍摄时,可以抓拍一些与会者认真听取讲话、认真记录的特写画面,给本来枯燥的会议新闻增加一些亮点;在拍摄慰问贫困户的电视新闻时,可以有意识地抓拍慰问对象颤抖的双手、激动的表情等细节画面,以增强镜头的感染力;在拍摄旅游类电视新闻时,不仅要拍摄如画美景,更要拍摄游人或惊喜或震撼等自然生动的神情,切忌把旅游新闻拍成“只见物、不见人”的风景片.生活中处处可见美。因此在进行新闻拍摄的过程中,记者不仅要熟知新闻传播规律,也应当具备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能够善于发现、及时捕捉日常生活中的美。在拍摄过程中,如果仅仅是关注或者局限于新闻的传播规律,把规律当成“教条”,就有可能使拍摄出来的新闻缺少鲜活的画面,不能满足观众对于美的需求。为了能够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广大新闻工作者要不断学习基础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培养高雅的艺术情操与情感。

二、电视新闻在进行展示的过程中具备艺术审美的最终目的

电视新闻不仅要把新近发生的事情传递给观众,更要承担起服务群众、引导舆论的职责使命。在新闻进行传递的过程中,如何使观众更加乐于接受新闻报道是最应当考虑的一个问题。在新的形势下,为了能够实现最理想的传播效果,就要求新闻具备审美情趣性。在传统媒体的发展过程中,所报道的新闻类型往往比较单一,缺少能够吸引观众的热点和焦点新闻,而观众在进行新闻观看的过程中往往都是被动的接受,这种内容上的单一性与传播途径的单向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传统电视媒体的发展。特别是随着计算机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现在已经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通过网络获取所需信息已经成为人们信息获取的主要途径。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如果传统电视媒体还固守着教条式的新闻传播规律,而不去求变、求快、求美,必将会逐渐失去观众,从而被新媒体所取代。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如何能够让观众主动接受新闻,是新闻工作者进行新闻制作过程中应当考虑的一个问题。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材料制作的过程中,不仅要讲究新闻制作的严谨性与准确性,也应当注重新闻的审美性。新闻报道的内容,不应当仅仅是关注国内外大事,而应当更多地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群众,加大对与民生相关的新闻的报道力度,使新闻报道在内容上更加贴近观众,从而达到良好的新闻传播效应。

三、如何能够有效地利用电视要素增强电视新闻的艺术美

在进行电视新闻制作的过程中,应当注重电视新闻的三要素,即画面、声音、文字。这三个要素的具备使得电视新闻比报纸等其他媒体在传播过程中具有更加明显的优势。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电视传播行业的迅速壮大,如何使这三个要素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充分融合,是新闻工作者面临的难题,同时也是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要解决这一难题,就需要广大电视新闻工作者具备精品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新闻素材的选择上要充分体现电视新闻生产的精品意识。画面要素是电视新闻区别于其他新闻媒体的一个主要方面,在进行新闻画面的拍摄时,应当充分利用自己所学到的新闻摄像技术,运用一定的拍摄技巧,实现构图的美感。在新闻画面的制造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当前新闻的敏感性,时刻在新闻播出画面中融入正在发生的事情,随时捕捉、抓拍新闻镜头,保证新闻画面在进行传播的过程中能够使观看者产生共鸣。电视新闻中的文字要素主要承担着搭建叙事框架、提炼新闻主旨的功能,因此在进行文字编写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具备一定的思想性,讲求文字编排的独特性与创新性。声音要素主要包括现场声、同期声、解说、音乐等,在进行声音制作的过程中,应当熟悉节目流程,熟练地应用不同声音要素中的转变,使得声音在传播过程中起到引起注意、引人共鸣的作用。例如在对某一开幕式进行报道的过程中,可以在新闻前加上主持人或记者出镜,增强新闻的现场感。声音要素在新闻中的运用恰当与否,将会对记者所要表达的含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进行电视新闻的后期制作时也应当对声音要素的利用加以注意。总之、电视新闻通过画面、声音和文字等多种要素的综合运用,将新闻及时、准确、鲜活地传递给观众,三者之间各有特点、互为补充,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提高电视新闻质量,增强电视新闻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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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节中,我们重点讲了作为商品,如何利用市场营销策略推销新闻商品。本节中我们主要介绍将市场营销的具体策略应用到新闻传播当中。众所周知,新闻传播的目的就是将新闻传达给受众,并使受众接受新闻。这与市场营销策略将商品推销给客户有相似之处。所以,市场营销过程中用到的方法可以被运用到新闻传播之中,并达到良好的效果。目前,公认的市场营销方法主要有市场调查,市场分析预测,市场策划等。

2.1新闻受众调查

正如商品销售之前要做市场调查一样,新闻在制作、之前同样要进行市场调查。其目的就是为了了解受众需要,进而将新闻制作的重点放在受众关注的方向。这样新闻媒体人制作新闻时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合理利用资源,并使新闻达到最大化的效果。新闻受众调查在国外许多大型媒体早已被成熟运用,但在国内并不常见。新闻媒体可以针对不同受众的兴趣爱好,生活经历,年龄性别等特点制作不同的新闻,以满足不同受众的需要。

2.2新闻分析预测

市场调查完毕后,要对得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分析预测,根据预测结果判断应该生产什么样的商品。新闻传播同样如此。在新闻受众调查完成后,对各年龄段、社会阶层不同受众的新闻需求有了基本的了解。特别是在计算机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对人们的新闻趋向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除了受众之外,新闻传播途径,新闻传播过程、新闻传播者等因素都在新闻分析预测范围之列。

2.3新闻策划

在得出新闻受众的新闻需求之后,就要进行合理的新闻策划。新闻策划是新闻传播过程中最重要的化解。新闻受众调查和新闻市场分析预测都是为新闻策划收集资料的过程。新闻策划和市场策划相同,同样具有创新性、周密行、可行性等特性。新闻策划的具体过程就是将已知新闻事件包装的过程。如何将新闻事件有效策划,使其能过被受众所接受,达到新闻传播效果的最大化,是新闻策划过程需要考虑的问题。目前主流的媒体都会采用设置品牌标志,宣传语,促销等方式提高自己的新闻知名度。但是这些传统的方式大部分媒体都能掌握,无法体现优势。所以在新闻策划过程中,创新性至关重要。哪个媒体能够在日益激烈的新闻行业竞争中,创新的提出自己的新闻策划方案,就会立即走在市场的前列。当下,亲身经历报道,新闻游记,故事连载等一系列新颖的新闻传播方式最吸引人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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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微博正式进入中文上网主流人群视野。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1年12月底,我国微博用户数达到2.5亿。2013年上半年,新浪微博注册用户达到5.36亿。截至2013年6月,仅微博每天和转发的信息就超过2亿条。然而2014年1月,CNNIC的《报告》显示,2013年微博使用率已开始下降,微博用户规模较2012年底减少2783万,微博使用率比上年降低9.2%。

从2012年底,微博发展进入衰退期,用户量骤减、活跃度降低,除了新浪微博,其他各类微博网站发展也遭遇瓶颈。

二、微博上的马航事件

微博历经两年红火,2012年逐渐走向沉寂。在2014年3月,由于马航事件,微博再次得到了网众的关注。

2014年3月8日,马航失踪的消息由@微天下于8:29在微博平台首先,而微信在这一信息比微博迟了半个小时。仅仅三天,“马航飞哪儿去了”的微博公众号已拥有三万多粉丝。

马航失踪,微博的功用重新被认可,网民及很多专家意识到,微博虽然收到了冲击,但其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仍是不可缺少的一种渠道。而微博的新闻性,正是这种不可缺少的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

三、微博新闻性的特点

1.微博是传播“新闻”的渠道,也是产生“新闻”的平台

如果把信息比作商品,微信做的是直邮生意,而微博则是一个百货商场。在微博这个商场中,正品和赝品参差不齐,若真新闻为正品的一种,那假消息理所当然是赝品。而不论正品和赝品都可以由微博这个商场的卖家自己生产,也可以从外界获取在此平台上。因此,微博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既是“新闻”的传播渠道,也是“新闻”的产生平台。

相同于传统媒介,微博是一种传播新闻的渠道;区别于传统媒介,微博还是一个生产新闻的平台。微博会生产“假新闻”,当产生的“假新闻”传播范围广,受众范围大,“假新闻”就会受到传统媒体的更正再次成为新闻内容。同时,微博也能产生真新闻,体现在微博互动中信息的可挖掘以及微博话题的设置上。现今很多娱乐新闻的发生都缘于微博之间的互动,尤其是未被外界曝光的情侣之间。

马航事件上,人们通过微博更新可获得最新信息,体现了微博具有传播渠道的功能。报道过程中,一些媒体用户大肆煽情,广大网众对媒体的做法发出了质疑。因此,微博也产生了马航事件的相关新闻。

微博具有传统媒体的传播新闻的特性,同时还有着媒体做不到的产生新闻的功能。微博的这种特性,让新闻报道内容更丰富,话题多元化。

2.微博“新闻”传播过程中,真实性、时效性及可读性影响微博的发展的直接原因。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却是微博“新闻”的致命。时效性和可读性使新闻报道锦上添花,对微博“新闻”却是雪中送炭。

在新闻传播中,并不存在绝对真实的新闻,然而相对的真实是事件作为新闻的基本要求。相比之下,微博“新闻”真实性的要素大多得不到保证。

传播的开始,微博“新闻”信息源的真实性就得不到保障。网络用户的泛滥,导致实名制也不一定能保证信息源的准确。传播过程中,微博“新闻”以网络传播的方式进行病毒式传播。受传者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传送者,噪音可以出现于传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1]噪音的出现,使信息出现各种的误差,距信息源越远,接收者接收到的信息的准确信就更低。

马航“新闻”一经传播就被网众接受,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信息者已经过认证,且直接受众群庞大。而昆明砍伤事件之后,微博上有利用民众不安心理,造谣其他火车站也出现暴徒砍杀现象。这种假新闻在网友之间相互转发,一段时间后才被确认为是假新闻。不真实的“新闻”损伤了网众对微博的信任,真实性成了微博的劣势。

真实性让微博发展受阻,而其时效性和可读性却让微博新闻有了更多的发展潜力。

微博“新闻”借助微博平台的病毒式传播迅速且便利,同时能够以一种半广播的形态进行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微博“新闻”内容的可读性增加了受众接收新闻的兴趣。由于微博的时效性、可读性,微博成了用户接受信息的一种首选平台。

马航失联是突发性事件,它的突发性,复杂性,以及伤害性等备受人们的关注。在短时间内要保持信息的畅通,微博是最好的工具。权威机关可以通过微博平台第一时间准确的信息,且能通过改变文字的风格语气,增加图片等来增加信息的可读性以及对受众情绪的引导。

从某个角度来看,微博“新闻”的新闻性一直影响着微博的发展,或是反向亦或是正向。

3.微博“新闻”不一定有新闻价值,却具备新闻价值全部要素,在新闻信息传播的道路上“高歌猛进”

新闻价值是选择和衡量新闻事实的客观标准,即事实本身所具有的足以构成新闻的特殊素质的总和。[2]新闻价值的前提条件首先事件是事实,在事实的基础上,特殊素质总和越高,新闻价值就越高。

微博上海量的信息,不一定都具有新闻价值,然而这些信息却具备着新闻价值所需要的所有要素。传统的认识中,新闻价值要素包括时效性、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及趣味性等几个基本属性。不同的媒介,不同类型的新闻,新闻价值要素不一定相同,然而无论是哪类新闻要素都有其存在的意义。

新闻价值要素,一方面体现了事件本身对受众的有用性,具有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关关系新闻要素的素质[3]。同时,新闻价值要素也符合新闻传播过程中的基本规律,这些要素使通过用户自发的通过微博平台及转发微博“新闻”来满足对新闻的需求。

正如对马航事件相关新闻的转发上,转发者作为新闻的二次传播者,或许只是因为重要性,认为转发信息能够让事件相关者的受众获取及时的新闻信息。这是传受主体之间稳定关系的体现和反应,这种内在的关系存在和作用于新闻传播过程中,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这就是所谓的新闻传播规律。

在微博“新闻”中,这种稳定规律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微博“新闻”有着新闻价值要素,这些要素促进了微博“新闻”的传播。

传播时,受关注的微博“新闻”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如诺依曼“沉默的螺旋”中,经大众传媒强调提示的意见由于具有公开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容易被当做“多数”或“优势”意见所认知。因此,具有新闻价值要素的微博“新闻”被“多数”受众接受后,成为了网众们普遍关心的“新闻”。

微博“新闻”中,存在马航事件的真新闻,也有金庸去世的“假新闻”。在这些“新闻”事件中,都有一个共通点:不管其是否有新闻价值,但是绝对具备新闻价值的要素。这些要素使事件符合新闻信息传播的规律,更符合信息传播的基本规律,因此微博“新闻”在新闻信息传播的道路上“高歌猛进”。

四、微博“新闻”传播对微博的意义

微博平台上新闻性信息的传播业已成为中国式微博的独有特质。尽管微博“新闻”的真实性以及其所带来的无价值性,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微博的发展。但微博平台不仅是新闻传播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渠道,同时微博还是一块新闻产地。与此同时,微博“新闻”传播的迅速和灵活,也让微博成为了受众接受新闻信息的首选。微博“新闻”的传播特点符合“新闻”传播以及信息传播的规律,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微博“新闻”有绝对的优势。因此,微博上的新闻仍是微博发展过程中的筹码,微博的新闻性是微博回归路上的强大牵引力。

参考文献

[1]苏振东.新媒体环境下的互动传播模式研究,2011.

篇12

前段时间,备受关注的“华南虎照”事件终于尘埃落定。周正龙用老虎画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是只假虎照。周正龙被罚了款,判了刑,虽说是缓期,但是持续了八个多月之久的虎照大戏,也算是有了个比较理想的结局。然而,“假老虎”所带给我们的思考还有很多,比如新闻伦理方面的思考。

一、新闻伦理和虚假新闻的定义

新闻伦理或新闻道德,就是新闻传播的伦理,是新闻传播行为及其过程中的道德问题,特别是新闻传播的道德规律和道德规范系统,因为纯粹的新闻信息是无所谓道德价值的,只有新闻信息进入流通领域,进入大众传播系统,才具有道德价值。因此,新闻伦理就是“新闻传播主体以及传播行为的道德,是新闻传播主体及传播行为的是非善恶。”当然,新闻伦理也必然关涉新闻信息,因为新闻传播过程中的道德价值判断必然涉及新闻信息的道德价值。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信息构建的时候要遵循最基本的伦理规范,即真实性和客观性。在1994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有一条就是“维护新闻的真实性”。而虚假新闻作为新闻传播失德的具体表现形态,就是指那些不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新闻。显然,“华南虎照”事件就是传播失德的真实写照。

二、新闻的本源是事实

从内容上看,新闻必须是有事实根据的真实信息;从形式上,新闻又必须用事实说话。因此,虚假新闻往往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1)捕风捉影的疑似新闻;(2)凭空捏造的虚假报道;(3)文题不符的标题造假;(4)夸大其词的失实报道;(5)违反常识的误导性报道。而“华南虎照”事件就属于第二种,周正龙子虚乌有地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合成了华南虎照片吸引大众的眼球,获取非法收益。

三、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

年年都在强调新闻打假,年年都还是会像“华南虎照”一样出现的假新闻,难道真的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吗?”这就需要认真研究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了,这样才能对症下药。导致虚假新闻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宏观的社会制度原因,包括政治的、经济的;也有社会风气、社会道德环境等方面的因素;传播者以及媒体的自身素质、职业道德状况等也是导致虚假新闻的主要因素之一。除此之外,还应把新闻自身的性质和人类本身的某些本性也考虑进去。

之所以会屡屡出现诸如“华南虎照”这样的假老虎新闻,概括起来,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切实把新闻理论落实到实践中,贯彻新闻观不彻底是虚假新闻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2)一些新闻从业者缺乏职业道德,自律性不强是虚假新闻产生的关键因素;(3)市场化的运作,使得新闻媒体在承接原有的社会效益为主的基础上,开始追求经济效益,于是媒体的商业化倾向给虚假新闻提供了市场;(4)媒体之间的竞争和新闻媒体从业人员面临的职业和社会的双重压力使得虚假新闻的问题更加突出;(5)新闻内部管理不完善,对虚假新闻缺乏有效制约;(6)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防范虚假新闻的合力。

四、虚假新闻的危害

1、新闻媒体是新闻传播的主体,是社会大众获取新闻信息的主要来源,而虚假新闻的屡屡出现,不仅歪曲了新闻的真实性,还严重损害了媒体在大众心中的公信力,媒体的诚信遭到质疑,媒体的声誉和形象遭到破坏,新闻从业人员的形象也遭到贬损。

2、虚假新闻的泛滥污染了媒介生态,造成了媒介生态的失衡,媒介与外部环境相互关联并达到的相对平衡状态和结构被打破,其行为的动机、手段和效果偏离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范围,传播活动中的价值标准出现混乱,行为方式缺乏了遵循的规范,行为取向偏离了本来的位置,从而对社会、受众及媒体本身都造成不良的影响,甚至会危及社会的稳定。

3、虚假新闻还会使关联事件蒙受损失。新闻总是会涉及某一事件或某一行业,而蓄意造假、捕风捉影的负面报道往往会对一个行业造成致命一击。“成也媒体,败也媒体”的例子不胜枚举。如曾经轰动一时的“有毒香蕉”这一虚假新闻事件就曾给整个香蕉产业造成数以亿计的重创。

五、治理虚假新闻的方法和建议

虚假新闻不仅欺骗了新闻受众,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败坏了媒体的声誉和形象。因此,笔者认为要防止虚假新闻的泛滥,应该从自律和他律入手,加大对虚假新闻的治理力度。笔者给出以下治理虚假新闻的方法和建议:

1、要深入进行辩证唯物论的教育,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就是坚持辩证唯物论,就是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新闻的真实性既是我国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又是我国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因此,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同坚持新闻工作的客观性、阶级性及党性原则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应该坚持把新闻真实性视为新闻的生命,把报道是否属实作为衡量新闻价值的首要标准,把是否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提高到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来认识,要深刻学习,高度重视。

2、不断改进和加强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使新闻从业者能自觉自律。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一般是在大学阶段完成,然而,大学新闻道德教育往往过于偏重理论,对新闻传播的现实关注度不够,而且教学内容也不够科学,对新闻传播的规律和道德机制的作用机制阐发得不够,以致大学新闻伦理和新闻实践脱节,新闻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和社会现实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距。因此,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不仅要总结、概括、归纳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准则,而且还要研究新闻传播的伦理规律,深入探讨新闻失德的社会原因,提出科学的解决策略。

3、完善、加强律法,通过法律手段杜绝虚假新闻。法制是道德的延伸和保障,是道德自律、他律的有力补充。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或传播法,只有一些适用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而这些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虚假新闻的处理做具体、详尽的规定,仅仅停留在诽谤、侮辱和危害国家安全三个方面。因此,现实呼唤着一部专门的新闻立法来惩处虚假新闻的制造者,只有在法律的强制下,新闻活动才能在法律的规制下走上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的轨道。

4、对造假者和刊载或传播虚假新闻的媒体实行经济处罚和考核制裁,加大其造假的成本和风险。以往对于虚假新闻,往往局限于公开致歉和扣除稿酬,但这样是不够的,应该给予造假者以稿酬数倍的经济处罚;如果造假者是在职的新闻从业人员,还应该计入年度综合考评中,对于有意制造虚假新闻并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经查实,应逐出新闻队伍。只有这样,新闻造假的各项成本指数加大,才会对造假者形成威慑。

只有通过外部和内部机制的同时互动,自律和他律的共同调节,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虚假新闻的产生,还新闻伦理一个和谐、真实的生态环境。

(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陈汝东.传播伦理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7.

[2]黄瑚.新闻伦理学[M].新华出版社,2001.12.

[3]李衍玲.新闻伦理与规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10.

篇13

新闻报道选题决策是一种理,是对报道客体的信息进行收集、鉴别、选择和组合,从而确定报道对象和报道内容的过程。选题决策的共性规律,缘于新闻传播活动都是由传播者、传播内容和受众三要素构成的共同特点。任何一种传播媒介在进行新闻报道时,都要受制于传播者自身的条件、新闻事实客观存在的状态,以及接受传播的受众的需要,因此,所有的选题决策必然在这三方面有着共同的运作规律:

第一,可供传播的客体。新闻是对新近变动的客观事实的报道,没有客观事实,就没有新闻报道。因此被传播者所发现到的客观变动的事实,构成了策划新闻传播活动的重要依据,报道选题总是在“可供传播的客体”范围之内。但是,由于媒介载体的有限性,难以对所有的新闻事实都进行策划性报道。因此,客观事实的新闻价值成为选题的重要标准。在新闻选择中,编辑对新闻价值的判断主要以新闻事实发生时间的新近性、新闻事实有助于消除受众认识的不确定性、新闻事实具有的社会影响力、新闻事实发生地与受众的距离、以及新闻事实对受众兴趣的激发力等为标准的。这些标准适用于所有新闻媒介的报道选题决策。

第二,受众的获知需求。新闻传播活动是以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信息传递为基础的,没有受众的传播不可能存在,不合乎受众获知需求的新闻报道是无效的报道。因此,新闻报道策划要以受众的获知需求为依据,报道什么,如何报道,都要根据受众的需要进行选择和设计。现代社会中,“广播”在变成“窄播”,“大众”在变为“小众”,每一家媒体的报道活动都要针对自己特定的受众群体。因此,策划者只有根据受众定位确定报道选题,才能设计出最佳报道方案。

第三,实现传播的可能性。新闻传播活动是依赖一系列客观条件而存在的,具体到每一次新闻报道,除了有客观存在的报道客体、受众对客体有获知需求以外,媒体要完成报道,还要具备一些外部与内部条件。比如在媒介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法律、政策、社会道德观念及文化传统是否允许报道这样的新闻事实,报道主体自身是否具备进行报道的内在条件,包括是否具备采集该新闻信息的资金、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是否有相适宜的采编运行机制与管理水平等。对于任何新闻媒介,在报道选题决策中都要以传播主体的可操作性为前提,凡是不符合可操作规律的选题是不宜划入报道范围的。

三个方面的依据是一个彼此相关、互有重叠的集合概念,新闻报道选题策划一般是在三者的重叠部分运作。但三者重叠部之外的内容并非完全没有价值。受众的某些需求在可供传播的客体范围之外,说明需求是潜在的,客观变动的事实也是潜在的,只是报道策划者尚未意识到。选题策划者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制约报道的某些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以及通过自身的努力提高对可供报道的客体的认识水平,使受众的获知需求尽可能被包容在策划者的选题范围内,从而使新闻报道更加合乎受众的需要。

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的新闻报道都需要策划,有的选题尽管处在重合部,也无需给予过多的关注和报道。真正需要进行报道策划的选题只是所有报道选题中的一部分,主要有三类:第一、可以预知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活动和事件性或非事件性新闻。第二、非可预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第三、新闻媒介自己设立的重要问题性报道、活动性报道。媒体作为文化产业也在运营,它也会关注一些社会问题、热门话题,在没有重大新闻、突发性事件时,媒体可以为自己设立一些议题来吸引受众。这三类新闻选题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报道对象具有潜在的社会影响力。由于被报道事件、现象的重大,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值得耗费较多的版面、时间、成本。二是报道对象具有复杂性,不是一两篇稿件就能够说清楚的,必须要团队作业,可能是连续性、组合性的报道。只有对报道客体进行充分地发掘、展示和分析,以多条稿件在空间或时间上的组合,才能使受众从多种角度、多个层面上了解事物的全貌和本质。

选题决策的个性化操作

新闻报道选题决策一方面要遵循上述共性规律,另一方面还必须追求选题的个性化,因为新闻竞争在不断加剧,所有新闻媒体即使在报道同样的新闻事件时,必须立足于自身的定位和资源优势,追求与众不同的传播效果。如何才能做到选题决策的个性化?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第一,考虑新闻传播主体的差异。传播主体及其条件的差异,具体来说包括媒介的定位、功能、载体,以及媒介所处的环境、内部条件等。这些因素有些还与报道客体、传播受众相互联系,这些都是在选题决策时要考虑的。传播主体差异还表现在不同的报道者对客观事实的价值判断不同,这也决定了选题决策的个性特征。新闻价值的判断标准对于不同的媒介是共通的。但具体到每一个编辑的实际操作中,对这些标准的把握、运用又与编辑的主体意识不可分割。报道选题的确定本质上是传播主体新闻价值观在实际操作中的体现。

第二,考虑受众需求的差异。不同的媒介拥有不同的受众群体,受众的差异性本身就导致了受众对传播的要求与期待是不同的。对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这一新闻事实,企业家们关注的焦点和普通市民关注的焦点显然会有差异。同一受众群体对不同的媒介也会有不同的需求。受众的需求差异对选题策划的影响,直接表现在编辑对客观事实的价值判断中。编辑在选择新闻时,对新闻事实的“时新性”、“重要性”、“接近性”的鉴别,都是以自己所在的媒介的受众为参照系的。

第三,考虑竞争对手的情况。在媒介激烈竞争的环境中,除了以自己的特色吸引受众外,必须时刻关注同行的动向。同行的动向也是一种环境信息,影响着媒体的价值取向。关于同行的信息,大体包括同行的定位、历来报道的特点和常用的报道手法,同行在此次报道中投入的力量,同行接触新闻来源的情况等等。总之,对同行的优势和劣势要摸清,方能确定本媒体的避让之地和伸展空间。

选题决策的系统分析

在资源共享的情况下,如何能够做出个性化的选题?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蔡雯教授关于新闻资源开发项目的研究成果,选题的个性化主要来自于对媒介所拥有的四个方面的新闻资源的发现、开发与利用。

第一,报道客体的信息分析。在可供传播的众多客体中,什么适宜进行策划性报道,什么适宜简单性报道,什么不宜报道,客体自身的特质是第一因素。报道策划所选择的事实,较之其他事实应该具有更大的新闻价值和社会意义,而要发现和确认这样的客体,必须将这一客体放在社会大系统中,从它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中进行考察。因此,策划者不仅要了解客体本身的现状,还应对背景性信息、前景性信息和相关性信息加以收集和分析。

第二,报道主体信息分析。报道选题决策,还需要根据报道主体本身具备的条件对可行性作出判断,因为完成任何选题的报道都要受到主体自身条件的制约。报道主体信息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信息、保障系统信息和传播符号信息。每一个报道选题都对报道者的素养和能力具有特殊要求,而且较大的报道选题往往对报道展开的规模、操作的复杂程度、先进的技术设备和通讯手段,雄厚的资金保障等的要求也越高。

第三,报道环境信息分析。任何新闻报道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环境对报道具有制约作用。尤其是新闻传播具有舆论导向功能,各类利益组织和集团都会设法影响媒介的新闻报道活动,执政党和政府对新闻传播有着政策、法规、纪律方面的制约,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文化传统也对新闻传播形成无形的约束。在激烈的媒介竞争中,来自于竞争对手的压力也是新闻报道的环境因素之一。因此,报道选题决策不能忽略对环境因素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