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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物价连动债券,指发行债券的利率设计和某一专门的产品的价格相联系,比如石油公司发行的债券利率就可以和石油的价格相连动,不但能让投资者分享石油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而且利息的支付可以很好地和公司的收益情况联系起来,从而使发债公司在利息偿付上风险不大。再比如电力公司债券可以和电价相关联;钢铁公司发行的债券利率可以和钢的价格联系起来等。而所探讨的物价连动国债,专指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连动债券。
从国际上来看,物价连动债券最早出现在一些高通货膨胀的国家,如巴西、以色列、土耳其等国,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英国在1981年、美国在1997年也开始发行这种国债。现在,这两个国家此类国债的总发行额,已经占到全世界总发行额的80%。
在发行之前的1996年,美国财政部长罗伯特·鲁宾把这类产品称之为“通胀保护国债”(treasuryinflationprotectionsecurity,TIPS),在1997年1月正式发行后,又使用“通胀指数国债”(treasuryinflation-indexedsecurity,TIIS)这个名称。不过,市场参与者仍喜欢使用TIPS来称呼它。其他类似的称呼还有好几种。使用“物价连动国债”这个术语,主要原因有:一是这种债券随物价指数而波动,收益随通货膨胀的发生而增加,也可能会随通货紧缩的发生而减少。因此,称之为“通胀保护”,就有失偏颇;
二、物价上涨并不一定意味着通货膨胀,后者不是随时发生的,但是物价却是随时在变动的。用“物价变动”,更能代表普遍情况;三是日本发行的类似国债,就称之为“物价连动国债”,这样便于统
一、借鉴以及比较。
1物价连动国债的含义及产生
传统债券的票面额和票息率一般都是固定的,因此,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将会影响债券持有者的实际收益。如果物价上涨率高于预期,则对债务人(传统债券的发行者)有利,对债权人(传统债券的赎买者或者投资者)不利。
物价连动国债,是一种用来对冲物价上涨风险的金融创新工具。它的一般结构是先按通货膨胀比率来调整债券本金,再按固定的票息率对调整后的本金进行计息。例如,可设10年期物价连动国债的年票息率为3%,物价上涨率为2%,面额单位为100。那么,到了1年后的付息日时,应付票息分成下面两步来计算:第一步,调整本金。调整后的本金=债券面额×物价上涨比例=100×1.02=102;第二步,确定利息。应付利息=调整后的本金×预定票息率=102×0.03=3.06。另外,到了10年期满还本时,应还本金为100×1.0210=121.9元(假设10年内的物价上涨率均为2%)。
就这样,国债的利息和赎回价值随着通货膨胀的变化而自动调整,它的实际收益率就不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从而使国债的购买者免于通货膨胀风险,并获得稳定的实际收益。
2物价连动国债的优点
物价连动国债的价值能够随着物价上涨的幅度而调整,这样,即使物价上涨,也不会损害该国债的内在价值(或者购买力)。根据国外的经验来看,发行物价连动国债,还基于以下考虑。
2.1发行物价连动国债可以降低政府的借债成本
对于传统国债的购买者来讲,他们将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会随着通货膨胀的变化而变化。国债的购买者将因为这种实际收益率的不稳定(也就是风险)而要求得到一种风险补偿,也即要求提高国债的利息或者赎回价值。这部分补偿被称为通货膨胀风险金,它的存在增加了政府发行国债的成本。而如果政府发行物价连动国债,由于国债购买者无须承担通货膨胀风险,政府就无须支付通货膨胀风险金,从而降低政府的借债成本。CampbellandShiller实证研究表明,通货膨胀风险补偿溢价在0.5%~1%之间。SackandElsasser研究指出,美国财政部1997年发行的三只TIPS节省了债务成本约12亿美元。
2.2物价连动国债提供了对通货膨胀的预期
通胀的预测对投资者和宏观决策层都具有十分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投资者需要对其投资的真实收益有一个合理的判断,而宏观调控部门则需要一个准确的途径及时了解市场的通胀预期以提高通货膨胀控制政策的有效性。当投资者的风险态度为中立型,并且国债在市场上流动性很强时,物价连动国债的收益率,就等于传统国债收益率减去预期通货膨胀率,即预期通货膨胀率=传统国债收益率-物价连动国债收益率。
如果发行多种到期日(例如3年、5年、10年、15年……)的普通国债和物价连动国债,并对市场中相同时间跨度的普通国债和物价连动国债的收益率进行对比,则可获得市场对将来不同时间跨度的通货膨胀率预期,这种市场对通货膨胀的预期是通过其它途径难以得到的。当然,由于税收以及流通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将使得这种普通国债与物价连动国债之间的比较变得复杂化。但是,对于决策部门来讲,这种比较仍然是相当重要的,政府可以据此对通货膨胀情况作出更准确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货币政策。
2.3发行物价连动国债,有助于建立并发展一个长期的债券市场
人们对将来通货膨胀不确定的担心程度随着时间跨度的增大而增大,这使得发行长期普通债券的成本非常高。在高通货膨胀条件下,长期的债券市场就更难以建立。而发行物价连动国债无疑将改变这一状况。实际上,智利、墨西哥和波兰发行物价连动国债的目的就在于此。
2.4物价连动国债的发行将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投资渠道,并将促进金融产品的多样化
物价连动国债对于养老基金尤其具有重要作用。在养老保险中,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各有利弊。现收现付制的优点是无通货膨胀之忧,但是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这种代际抚养的经济压力过大,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财政不堪负担,宣告了现收现付制的失败。而与现收现付制相比,基金积累制有抵御人口老龄化的优点,但是它的最大问题是保值增值问题。基金只有保值才能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基金只有增值才能显示出积累制的优越性,才有可能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而物价连动国债,就为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投资渠道。
原先在谈到养老金投资中用来对冲物价上涨因素的工具时,一般都考虑股票。但是,有研究指出,在中国股票市场上,股票实际收益与通货膨胀仅存在微弱的正相关关系,说明股票并不是一种对冲通货膨胀风险的理想保值品。也就是说,当通货膨胀上升,股票的名义收益率不能完全根据通货膨胀的变化做出一一对应的调整时,股票的实际收益最终下降,股票将不能给投资者减少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
国外研究中也有类似的结论。从过去30年(1975年1月~2003年12月)的数据来看,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日本,股票收益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并没有很强的正的相关性。
2.5物价连动国债可以分散投资风险
按一
,
般的投资组合理论,构成组合的投资品种间相关性越小,则越有利于组合的安全。而通过研究发现,物价连动国债与传统金融资产的相关性很低。因此,投资者把物价连动国债纳入自己的投资组合中,与其它的金融资产搭配在一起,可以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3物价连动国债的问题
除了上述的优点之外,物价连动国债也存在一些美中不足。
3.1物价连动国债的“时滞”问题
在计算物价连动国债的利息和赎回价值时,要用到物价指数。而价格指数的统计与计算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使得物价连动国债所能采用的价格指数稍稍有点儿“过期”,即产生了“时滞”。时滞现象将影响物价连动国债抵御通货膨胀的能力,时滞越严重,这种能力越弱。
3.2名义税收制度会影响物价连动国债的市场吸引力
物价连动国债的功能之一是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而这个功能要受到税收制度的影响。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人们的收入中有一部分是由通货膨胀引起的,如果税收制度建立在名义收入基础之上,这部分收入就要征税。这样,在出现高于预期的通货膨胀时,人们就要多交税;在出现低于预期的通货膨胀时,人们就要少交税。目前,我国的税收还没有与通货膨胀关联起来,对于资本利得税的征收也没有明确的说法,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行物价连动国债,那么,物价连动国债的购买者仍将承担一部分通货膨胀风险,这将降低物价连动国债的吸引力,从而影响到物价连动国债的顺利发行。
3.3与传统国债相比,物价连动国债的流动性稍差一点
其主要原因在于,物价连动国债的投资主体,主要是以长期持有为目的的年金基金以及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它们是为了对冲将来物价上升的风险,才购买此类国债的,而不是为了投机目的。因此,在流通市场上的交易量就小得多。我国现在虽然还未发行此类国债,但是由于它的内在性质,决定了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无疑是它的最重要投资者,从而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流动性差这个问题。
4我国债券市场引入物价连动国债的思考本文出自:
目前我国国债的期限结构还不很合理,我国在以往几年的国债发行中,期限多以3年左右的债券为主,中长期国债品种十分缺乏。而物价连动国债的期限一般比较长,最高为30年。发行物价连动国债可以很好地促进我国国债期限结构的完善,避免和缓解偿债高峰的压力。
随着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它们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但是它们对安全性要求较高,而物价连动国债无疑是符合它们投资标准的一种理想对象。
另外,物价连动国债还可以帮助我国中央银行等经济部门和投资者更好的预测未来通货膨胀水平,使债券市场利率水平更加合理。我国适时推出物价连动国债,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弗兰克·J·法博齐.固定收益证券手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孙坚强.TIPS债券金融特性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2006(2)
篇2
一、前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局限性日益显现,许多工业化国家开始采用一种新型的货币政策理论框架――通货膨胀目标制。西方发达国家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之后在促进经济增长及抵制通货膨胀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近年来,在对我国货币政策框架的前瞻性研讨中,通货膨胀目标制也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正面临困境。夏斌、廖强以及其他学者都认为货币供应量已不再适宜作为中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随着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兴起以及先后在一些国家取得了成功经验,很多学者认为我国也应该采取通货膨胀目标制,如Mishkin、周骏、徐涛等。我国在通货膨胀率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如何控制物价上涨是政府需要调控的重点。既然通货膨胀目标制在其他国家的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国能否也采用这种新型的货币政策框架呢?当前我国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还存在哪些制约因素,今后是否会引领我国货币政策的改革方向?这成为了国内金融界所探讨的焦点问题。
二、我国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经济大国,国内市场对经济的持续发展极其重要,因此,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十分重要。货币政策目标包含不同的层次: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在我国,对货币政策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中介目标上。我国从1996年开始采用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但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和我国金融管制的放松,该指标的可控性和可测性出现较大偏差。夏斌、廖强以及其他学者都认为货币供应量已不再适宜作为中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利率是一个较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但由于利率市场化没有最终实现,因此,尚不具备将其作为中介指标的条件。鉴于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世界其他国家的成功运用,许多学者便提出我国应该尽快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但是,是否满足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是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关键。从实践看,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必须具备一些前提条件:中央银行有相当的独立性、有明确的单一的货币政策目标、有较高的统计和预测通货膨胀的能力、信息透明度高等。
三、通货膨胀目标制在我国实行的前景展望
尽管通货膨胀目标制在我国暂时缺乏实行的可行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后也会将其拒之门外,实际上,我国若把通货膨胀率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将具有很多优点,不但可以提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灵活性,也有利于缓解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与货币流通速度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因此,我国中长期内应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把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直接钉在通货膨胀率上,同时将利率、货币供应量和经济景气指数等其他主要经济变量作为监测指标,以长期性的“核心通货膨胀率”作为货币政策目标,重构一个通货膨胀目标制下的货币政策操作框架。
所以,在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之前首先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1.物价稳定应该成为首要目标。
因为币值包括对内币值(物价)和对外价值(汇率),一旦中央银行没有实现稳定物价的目标,它就会说稳定了汇率;或者中央银行没有实现稳定汇率的目标,它就会说稳定了物价;从而为中央银行推脱责任留下借口。
2.确保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的独立性。
根据Fisher(1995)的研究,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分为目标独立和工具独立。所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法律框架都明确规定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稳定物价或币值,并赋予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的独立性。
3.应该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应由目前的咨询议事机构提升为决策机构,并通过规范的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决策。由于环保政策对公民的福利有重要影响,通常也涉及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权衡,因此,改革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制度已经刻不容缓,以保证我国货币政策制定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4.把达标的职责(权力在中央银行)与计量目标变量的职责(权力在统计部门)分开。
中国国家统计局绝不能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组成单位,以保证统计数字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结论
我国目前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并不具备立即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后也会将其拒之门外。实际上,我国若把通货膨胀率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将具有很多优点,不但可以提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灵活性,也有利于缓解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与货币流通速度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
因此,通货膨胀目标制确实是一个值得我国考虑的货币政策框架,在中长期内应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实行通膨胀目标制,以增强货币政策目标的科学性,更好适应金融创新和金融深化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美]米什金. 货币金融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2]周小川. 现阶段不宜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 [2006―12―12].
[3]吴昊. 中央银行独立性研究 [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4]夏斌,廖强. 货币供应量已不宜作为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J]. 经济研究,2001年(8).
[5]黄达. 金融学 [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篇3
一、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的兴起
汇率目标设定制度(exchange rate targeting)的局部或阶段性有效,以及金融自由化背景下货币供应量目标设定制度(monetary targeting)的有效性下降,促成了近十多年来全球范围内一种不容忽视的新现象,即许多国家相继采用了一种名为“通货膨胀目标设定(inflation targeting)”的货币政策制度[1]。该制度的一个鲜明特征是,这些国家的中央银行直接选择通货膨胀率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的名义锚(nominal anchor)。
1990年3月2日,新西兰率先实行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成为这一领域的“开路先锋”。继其之后,实行该制度的国家数目不断增多。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关于成员国货币政策框架类型的划分结果,截至2006年4月30日,曾正式宣布采用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的国家达到了26个,目前正在实行的国家共24个(芬兰和西班牙两国因为要加入欧元区的缘故,于1998年6月主动放弃),其中不仅包括发达国家,还包括许多新兴市场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见下表)。
颇有意思的是,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的兴起最初并非源于学术界人士的推动。如斯文森(Svensson, 2002)就指出,除了对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低通货膨胀的好处进行过大量研究,以及著名货币经济学教授古德哈特(Goodhart)曾向新西兰储备银行主席提过关于激励结构的学术建议之外,国际学术界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从未针对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开展过任何专门性的研究。按照他的看法,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的出现以及其后所赢得的赞誉,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一些采用国中央银行和金融决策实践者们非凡的洞察力。而现任美联储主席的伯南克(Bernanke, 2003)则认为,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是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一些国家所采取的货币政策策略――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德国及瑞士的货币政策实践――逐步演变而来的。
尽管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的实践已经超过了16年,但至今人们仍没有对其内涵形成广泛共识,这主要是因为在实际操作当中,一个国家是否实行了真正意义上的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往往难以识别,即便的确采取了该制度,各国在不同时期基于不同的考虑,针对货币政策制度安排所采取的具体做法通常又会存在很大的差异[2]。在目前的诸多观点中,米什金(Mishkin, 1999)的观点比较具有代表性,他认为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是一种包含了五个方面要素的货币政策策略:一是公开宣布一个关于通货膨胀的中期量化目标;二是制度上承诺稳定物价是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其他目标则居于从属地位;三是在调节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包括货币总量、汇率在内的诸多变量被用来通盘考虑;四是通过与公众和市场交流货币当局的计划、目标和决定,确保货币政策公信力(credibility)和透明度(transparency)不断提高;五是货币当局实现通货膨胀目标的责任性(accountability)不断增强。
二、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的实施
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拥有许多明显的优点。例如,通过事先宣布一个量化的通货膨胀目标,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策略高度透明,容易被社会公众感知和理解,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公信力和责任性;与汇率目标设定相比,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可以确保货币政策集中关注国内的经济目标,对影响国内经济的各类冲击做出反应;与货币供应量目标设定相比,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无须强调货币数量和通货膨胀之间的稳定关系。
然而,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也面临着一个关键性的现实
四、简要小结
1、鉴于中央银行无法直接控制通货膨胀率,因此,在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下,比较合理和现实的选择应当是以通货膨胀预测值pt+2|t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通货膨胀预测值之所以是一个理想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主要是因为:首先,由定义我们知道,中央银行在t年根据所有相关信息做出的通货膨胀预测值,必然与t+2年的实际通货膨胀率pt+2高度相关;其次,通货膨胀预测值要比t+2年的实际通货膨胀率pt+2容易控制,并且中央银行更多关心的是预测值与目标设定值之间的偏差;第三,与t+2年的实际通货膨胀率pt+2相比,中央银行更容易观测到通货膨胀的预测值,这是因为后者是根据t年的相关信息做出的,通过央行的信息披露和外界的预测,社会公众也很容易就能观测到预测值;第四,通货膨胀预测值十分透明。但必须指出的是,通货膨胀预测值这些优点的关键性前提是,中央银行在t年必须尽可能地收集相关的信息,同时借助经济预测模型,尽最大可能做出符合实际的通货膨胀预测。
2、在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下,中央银行的政策选择是,根据最小化损失函数值所内生的最优反应函数,确定一个基准利率(或基础货币)水平,使通货膨胀的预测值等于事先设定的通货膨胀目标值。当通货膨胀预测值高于目标值时,中央银行将执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如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下调基准利率(从而影响到其他利率)、回笼基础货币等等;相反,当通货膨胀预测值低于目标值时,中央银行将执行宽松性的货币政策。不难看出,通过事先公布一个量化的通货膨胀目标,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实际上相当于一种承诺机制,它可以锚定私人部门的通货膨胀预期,同时约束中央银行自身的行为,而在面临各类外部冲击时,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又能有效保证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运用。
3、由式(7)给出的最优反应函数,与强调中央银行调节基准利率的“泰勒规则(Taylor rule)”和强调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麦克卡伦规则(McCallum rule)”这两种工具规则十分相似,但值得指出的是,它们相互之间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这至少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下的最优反应函数是一个内生的结果,而泰勒规则和麦克卡伦规则都是外生给定的;其次,泰勒规则和麦克卡伦规则强调的是货币政策工具对当期的通货膨胀和产出缺口做出反应,而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下的反应函数则体现出了货币政策的前瞻性特点,强调基准利率或基础货币的变动是为了使通货膨胀的预测值等于目标值;第三,通货膨胀目标设定下的最优反应函数仅仅取决于菲利普斯曲线和损失函数中的相关变量,而泰勒规则和麦克卡伦规则除了取决于这些变量以外,还要取决于总需求方程;第四,在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下,反应函数中的系数并不像泰勒规则和麦克卡伦规则中的系数那样是固定的(如泰勒规则中的两个系数均为0.5),并且货币政策工具的变动可能还会受到外生变量xt的影响。
4、长且易变的时滞以及货币政策以外的其他因素,都会对物价水平产生影响,这使得社会公众很难准确地监督和评估货币政策绩效。但实际上,如果中央银行主动与社会公众进行交流沟通,通过特定渠道披露通货膨胀预测值的细节,如一些实行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的国家央行定期的“通货膨胀报告(Inflation Reports)”,社会公众就可以通过观测中央银行的通货膨胀预测值与事先公布的通货膨胀目标值之间的偏差,来监督和评估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即使中央银行将自己所做的通货膨胀预测在一定程度上保密,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比较自己或其他预测者所做的通货膨胀预测与事先公布的通货膨胀目标值之间的偏差,来监督和评估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从而有效防范中央银行的不作为或是机会主义行为。
注:
[1] 米什金(Mishkin, 1999)对汇率目标设定制度和货币供应量目标设定制度的适用性及其在实践中的弊端进行了分析,具体可参见Mishkin, Frederic,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s with Different Monetary Policy Regimes,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 1999, 43, pp.579-606。
[2] 美国即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例证。尽管IMF并未将其列入实行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的国家,但伯南克(Bernanke)、曼昆(Mankiw)、古德弗元德(Goodfriend)等美国资深经济学家都认为,美国事实上实行了隐性的或灵活的通货膨胀目标设定制度。
参考文献:
1.Bernanke, Ben and Frederic Mishkin, Inflation Targeting: A New Framework for Monetary Policy [J]?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997, vol. 11, pp. 97-116.
2.Bernanke, Ben, "Constrained Discretion" and Monetary Policy, Speech before the Money Marketeers of New York University, New York, 2003, 3 February.
3.Bernanke, Ben, The Logic of Monetary Policy,Remarks before the National Economists Club, Washington, D.C. December 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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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上来看,物价连动债券最早出现在一些高通货膨胀的国家,如巴西、以色列、土耳其等国,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英国在1981年、美国在1997年也开始发行这种国债。现在,这两个国家此类国债的总发行额,已经占到全世界总发行额的80%。
在发行之前的1996年,美国财政部长罗伯特·鲁宾把这类产品称之为“通胀保护国债”(treasuryinflationprotectionsecurity,TIPS),在1997年1月正式发行后,又使用“通胀指数国债”(treasuryinflation-indexedsecurity,TIIS)这个名称。不过,市场参与者仍喜欢使用TIPS来称呼它。其他类似的称呼还有好几种。本文使用“物价连动国债”这个术语,主要原因有:一是这种债券随物价指数而波动,收益随通货膨胀的发生而增加,也可能会随通货紧缩的发生而减少。因此,称之为“通胀保护”,就有失偏颇;二、物价上涨并不一定意味着通货膨胀,后者不是随时发生的,但是物价却是随时在变动的。用“物价变动”,更能代表普遍情况;三是日本发行的类似国债,就称之为“物价连动国债”,这样便于统一、借鉴以及比较。
1物价连动国债的含义及产生
传统债券的票面额和票息率一般都是固定的,因此,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将会影响债券持有者的实际收益。如果物价上涨率高于预期,则对债务人(传统债券的发行者)有利,对债权人(传统债券的赎买者或者投资者)不利。
物价连动国债,是一种用来对冲物价上涨风险的金融创新工具。它的一般结构是先按通货膨胀比率来调整债券本金,再按固定的票息率对调整后的本金进行计息。例如,可设10年期物价连动国债的年票息率为3%,物价上涨率为2%,面额单位为100。那么,到了1年后的付息日时,应付票息分成下面两步来计算:第一步,调整本金。调整后的本金=债券面额×物价上涨比例=100×1.02=102;第二步,确定利息。应付利息=调整后的本金×预定票息率=102×0.03=3.06。另外,到了10年期满还本时,应还本金为100×1.0210=121.9元(假设10年内的物价上涨率均为2%)。
就这样,国债的利息和赎回价值随着通货膨胀的变化而自动调整,它的实际收益率就不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从而使国债的购买者免于通货膨胀风险,并获得稳定的实际收益。
2物价连动国债的优点
物价连动国债的价值能够随着物价上涨的幅度而调整,这样,即使物价上涨,也不会损害该国债的内在价值(或者购买力)。根据国外的经验来看,发行物价连动国债,还基于以下考虑。
2.1发行物价连动国债可以降低政府的借债成本
对于传统国债的购买者来讲,他们将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会随着通货膨胀的变化而变化。国债的购买者将因为这种实际收益率的不稳定(也就是风险)而要求得到一种风险补偿,也即要求提高国债的利息或者赎回价值。这部分补偿被称为通货膨胀风险金,它的存在增加了政府发行国债的成本。而如果政府发行物价连动国债,由于国债购买者无须承担通货膨胀风险,政府就无须支付通货膨胀风险金,从而降低政府的借债成本。CampbellandShiller实证研究表明,通货膨胀风险补偿溢价在0.5%~1%之间。SackandElsasser研究指出,美国财政部1997年发行的三只TIPS节省了债务成本约12亿美元。
2.2物价连动国债提供了对通货膨胀的预期
通胀的预测对投资者和宏观决策层都具有十分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投资者需要对其投资的真实收益有一个合理的判断,而宏观调控部门则需要一个准确的途径及时了解市场的通胀预期以提高通货膨胀控制政策的有效性。当投资者的风险态度为中立型,并且国债在市场上流动性很强时,物价连动国债的收益率,就等于传统国债收益率减去预期通货膨胀率,即预期通货膨胀率=传统国债收益率-物价连动国债收益率。
如果发行多种到期日(例如3年、5年、10年、15年……)的普通国债和物价连动国债,并对市场中相同时间跨度的普通国债和物价连动国债的收益率进行对比,则可获得市场对将来不同时间跨度的通货膨胀率预期,这种市场对通货膨胀的预期是通过其它途径难以得到的。当然,由于税收以及流通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将使得这种普通国债与物价连动国债之间的比较变得复杂化。但是,对于决策部门来讲,这种比较仍然是相当重要的,政府可以据此对通货膨胀情况作出更准确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货币政策。
2.3发行物价连动国债,有助于建立并发展一个长期的债券市场
人们对将来通货膨胀不确定的担心程度随着时间跨度的增大而增大,这使得发行长期普通债券的成本非常高。在高通货膨胀条件下,长期的债券市场就更难以建立。而发行物价连动国债无疑将改变这一状况。实际上,智利、墨西哥和波兰发行物价连动国债的目的就在于此。
2.4物价连动国债的发行将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投资渠道,并将促进金融产品的多样化
物价连动国债对于养老基金尤其具有重要作用。在养老保险中,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各有利弊。现收现付制的优点是无通货膨胀之忧,但是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这种代际抚养的经济压力过大,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财政不堪负担,宣告了现收现付制的失败。而与现收现付制相比,基金积累制有抵御人口老龄化的优点,但是它的最大问题是保值增值问题。基金只有保值才能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基金只有增值才能显示出积累制的优越性,才有可能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而物价连动国债,就为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投资渠道。
原先在谈到养老金投资中用来对冲物价上涨因素的工具时,一般都考虑股票。但是,有研究指出,在中国股票市场上,股票实际收益与通货膨胀仅存在微弱的正相关关系,说明股票并不是一种对冲通货膨胀风险的理想保值品。也就是说,当通货膨胀上升,股票的名义收益率不能完全根据通货膨胀的变化做出一一对应的调整时,股票的实际收益最终下降,股票将不能给投资者减少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
国外研究中也有类似的结论。从过去30年(1975年1月~2003年12月)的数据来看,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日本,股票收益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并没有很强的正的相关性。
2.5物价连动国债可以分散投资风险
按一般的投资组合理论,构成组合的投资品种间相关性越小,则越有利于组合的安全。而通过研究发现,物价连动国债与传统金融资产的相关性很低。因此,投资者把物价连动国债纳入自己的投资组合中,与其它的金融资产搭配在一起,可以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3物价连动国债的问题
除了上述的优点之外,物价连动国债也存在一些美中不足。
3.1物价连动国债的“时滞”问题
在计算物价连动国债的利息和赎回价值时,要用到物价指数。而价格指数的统计与计算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使得物价连动国债所能采用的价格指数稍稍有点儿“过期”,即产生了“时滞”。时滞现象将影响物价连动国债抵御通货膨胀的能力,时滞越严重,这种能力越弱。
3.2名义税收制度会影响物价连动国债的市场吸引力
物价连动国债的功能之一是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而这个功能要受到税收制度的影响。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人们的收入中有一部分是由通货膨胀引起的,如果税收制度建立在名义收入基础之上,这部分收入就要征税。这样,在出现高于预期的通货膨胀时,人们就要多交税;在出现低于预期的通货膨胀时,人们就要少交税。目前,我国的税收还没有与通货膨胀关联起来,对于资本利得税的征收也没有明确的说法,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行物价连动国债,那么,物价连动国债的购买者仍将承担一部分通货膨胀风险,这将降低物价连动国债的吸引力,从而影响到物价连动国债的顺利发行。
3.3与传统国债相比,物价连动国债的流动性稍差一点
其主要原因在于,物价连动国债的投资主体,主要是以长期持有为目的的年金基金以及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它们是为了对冲将来物价上升的风险,才购买此类国债的,而不是为了投机目的。因此,在流通市场上的交易量就小得多。我国现在虽然还未发行此类国债,但是由于它的内在性质,决定了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无疑是它的最重要投资者,从而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流动性差这个问题。
4我国债券市场引入物价连动国债的思考
目前我国国债的期限结构还不很合理,我国在以往几年的国债发行中,期限多以3年左右的债券为主,中长期国债品种十分缺乏。而物价连动国债的期限一般比较长,最高为30年。发行物价连动国债可以很好地促进我国国债期限结构的完善,避免和缓解偿债高峰的压力。
随着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它们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但是它们对安全性要求较高,而物价连动国债无疑是符合它们投资标准的一种理想对象。
另外,物价连动国债还可以帮助我国中央银行等经济部门和投资者更好的预测未来通货膨胀水平,使债券市场利率水平更加合理。我国适时推出物价连动国债,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弗兰克·J·法博齐.固定收益证券手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孙坚强.TIPS债券金融特性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2006(2)
3冯啸,杜龙振.浅谈与通货膨胀相关联的物价连动国债[N].期货日报,2002-04-30
4薛福星.中国股票市场中实际收益与通货膨胀的关系[J].统计与决策,2006(2)
5李洪凯,薛山.TIPS的运行机制和对我国的启示[J].商场现代化,2005(10)摘要国债是一种收入稳定、风险极低的投资工具,但是传统国债的收益易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从而大大降低了它的吸引力。而物价连动国债的收益可随物价的上涨而上涨,从而抵消了通货膨胀的影响,保证了它的实际购买力同它的票息率一致。物价连动国债尤其适合作为对投资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的投资品种。
关键词通胀保护国债(TIPS)物价连动国债年金投资
中图分类号F812.5文献标识码A
物价连动债券,指发行债券的利率设计和某一专门的产品的价格相联系,比如石油公司发行的债券利率就可以和石油的价格相连动,不但能让投资者分享石油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而且利息的支付可以很好地和公司的收益情况联系起来,从而使发债公司在利息偿付上风险不大。再比如电力公司债券可以和电价相关联;钢铁公司发行的债券利率可以和钢的价格联系起来等。而本文所探讨的物价连动国债,专指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连动债券。
从国际上来看,物价连动债券最早出现在一些高通货膨胀的国家,如巴西、以色列、土耳其等国,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英国在1981年、美国在1997年也开始发行这种国债。现在,这两个国家此类国债的总发行额,已经占到全世界总发行额的80%。
在发行之前的1996年,美国财政部长罗伯特·鲁宾把这类产品称之为“通胀保护国债”(treasuryinflationprotectionsecurity,TIPS),在1997年1月正式发行后,又使用“通胀指数国债”(treasuryinflation-indexedsecurity,TIIS)这个名称。不过,市场参与者仍喜欢使用TIPS来称呼它。其他类似的称呼还有好几种。本文使用“物价连动国债”这个术语,主要原因有:一是这种债券随物价指数而波动,收益随通货膨胀的发生而增加,也可能会随通货紧缩的发生而减少。因此,称之为“通胀保护”,就有失偏颇;二、物价上涨并不一定意味着通货膨胀,后者不是随时发生的,但是物价却是随时在变动的。用“物价变动”,更能代表普遍情况;三是日本发行的类似国债,就称之为“物价连动国债”,这样便于统一、借鉴以及比较。
1物价连动国债的含义及产生
传统债券的票面额和票息率一般都是固定的,因此,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将会影响债券持有者的实际收益。如果物价上涨率高于预期,则对债务人(传统债券的发行者)有利,对债权人(传统债券的赎买者或者投资者)不利。
物价连动国债,是一种用来对冲物价上涨风险的金融创新工具。它的一般结构是先按通货膨胀比率来调整债券本金,再按固定的票息率对调整后的本金进行计息。例如,可设10年期物价连动国债的年票息率为3%,物价上涨率为2%,面额单位为100。那么,到了1年后的付息日时,应付票息分成下面两步来计算:第一步,调整本金。调整后的本金=债券面额×物价上涨比例=100×1.02=102;第二步,确定利息。应付利息=调整后的本金×预定票息率=102×0.03=3.06。另外,到了10年期满还本时,应还本金为100×1.0210=121.9元(假设10年内的物价上涨率均为2%)。
就这样,国债的利息和赎回价值随着通货膨胀的变化而自动调整,它的实际收益率就不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从而使国债的购买者免于通货膨胀风险,并获得稳定的实际收益。
2物价连动国债的优点
物价连动国债的价值能够随着物价上涨的幅度而调整,这样,即使物价上涨,也不会损害该国债的内在价值(或者购买力)。根据国外的经验来看,发行物价连动国债,还基于以下考虑。
2.1发行物价连动国债可以降低政府的借债成本
对于传统国债的购买者来讲,他们将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会随着通货膨胀的变化而变化。国债的购买者将因为这种实际收益率的不稳定(也就是风险)而要求得到一种风险补偿,也即要求提高国债的利息或者赎回价值。这部分补偿被称为通货膨胀风险金,它的存在增加了政府发行国债的成本。而如果政府发行物价连动国债,由于国债购买者无须承担通货膨胀风险,政府就无须支付通货膨胀风险金,从而降低政府的借债成本。CampbellandShiller实证研究表明,通货膨胀风险补偿溢价在0.5%~1%之间。SackandElsasser研究指出,美国财政部1997年发行的三只TIPS节省了债务成本约12亿美元。
2.2物价连动国债提供了对通货膨胀的预期
通胀的预测对投资者和宏观决策层都具有十分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投资者需要对其投资的真实收益有一个合理的判断,而宏观调控部门则需要一个准确的途径及时了解市场的通胀预期以提高通货膨胀控制政策的有效性。当投资者的风险态度为中立型,并且国债在市场上流动性很强时,物价连动国债的收益率,就等于传统国债收益率减去预期通货膨胀率,即预期通货膨胀率=传统国债收益率-物价连动国债收益率。
如果发行多种到期日(例如3年、5年、10年、15年……)的普通国债和物价连动国债,并对市场中相同时间跨度的普通国债和物价连动国债的收益率进行对比,则可获得市场对将来不同时间跨度的通货膨胀率预期,这种市场对通货膨胀的预期是通过其它途径难以得到的。当然,由于税收以及流通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将使得这种普通国债与物价连动国债之间的比较变得复杂化。但是,对于决策部门来讲,这种比较仍然是相当重要的,政府可以据此对通货膨胀情况作出更准确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货币政策。
2.3发行物价连动国债,有助于建立并发展一个长期的债券市场
人们对将来通货膨胀不确定的担心程度随着时间跨度的增大而增大,这使得发行长期普通债券的成本非常高。在高通货膨胀条件下,长期的债券市场就更难以建立。而发行物价连动国债无疑将改变这一状况。实际上,智利、墨西哥和波兰发行物价连动国债的目的就在于此。
2.4物价连动国债的发行将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投资渠道,并将促进金融产品的多样化
物价连动国债对于养老基金尤其具有重要作用。在养老保险中,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各有利弊。现收现付制的优点是无通货膨胀之忧,但是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这种代际抚养的经济压力过大,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财政不堪负担,宣告了现收现付制的失败。而与现收现付制相比,基金积累制有抵御人口老龄化的优点,但是它的最大问题是保值增值问题。基金只有保值才能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基金只有增值才能显示出积累制的优越性,才有可能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而物价连动国债,就为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投资渠道。
原先在谈到养老金投资中用来对冲物价上涨因素的工具时,一般都考虑股票。但是,有研究指出,在中国股票市场上,股票实际收益与通货膨胀仅存在微弱的正相关关系,说明股票并不是一种对冲通货膨胀风险的理想保值品。也就是说,当通货膨胀上升,股票的名义收益率不能完全根据通货膨胀的变化做出一一对应的调整时,股票的实际收益最终下降,股票将不能给投资者减少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
国外研究中也有类似的结论。从过去30年(1975年1月~2003年12月)的数据来看,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日本,股票收益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并没有很强的正的相关性。
2.5物价连动国债可以分散投资风险
按一般的投资组合理论,构成组合的投资品种间相关性越小,则越有利于组合的安全。而通过研究发现,物价连动国债与传统金融资产的相关性很低。因此,投资者把物价连动国债纳入自己的投资组合中,与其它的金融资产搭配在一起,可以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3物价连动国债的问题
除了上述的优点之外,物价连动国债也存在一些美中不足。
3.1物价连动国债的“时滞”问题
在计算物价连动国债的利息和赎回价值时,要用到物价指数。而价格指数的统计与计算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使得物价连动国债所能采用的价格指数稍稍有点儿“过期”,即产生了“时滞”。时滞现象将影响物价连动国债抵御通货膨胀的能力,时滞越严重,这种能力越弱。
3.2名义税收制度会影响物价连动国债的市场吸引力
物价连动国债的功能之一是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而这个功能要受到税收制度的影响。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人们的收入中有一部分是由通货膨胀引起的,如果税收制度建立在名义收入基础之上,这部分收入就要征税。这样,在出现高于预期的通货膨胀时,人们就要多交税;在出现低于预期的通货膨胀时,人们就要少交税。目前,我国的税收还没有与通货膨胀关联起来,对于资本利得税的征收也没有明确的说法,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行物价连动国债,那么,物价连动国债的购买者仍将承担一部分通货膨胀风险,这将降低物价连动国债的吸引力,从而影响到物价连动国债的顺利发行。
3.3与传统国债相比,物价连动国债的流动性稍差一点
其主要原因在于,物价连动国债的投资主体,主要是以长期持有为目的的年金基金以及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它们是为了对冲将来物价上升的风险,才购买此类国债的,而不是为了投机目的。因此,在流通市场上的交易量就小得多。我国现在虽然还未发行此类国债,但是由于它的内在性质,决定了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无疑是它的最重要投资者,从而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流动性差这个问题。
4我国债券市场引入物价连动国债的思考
目前我国国债的期限结构还不很合理,我国在以往几年的国债发行中,期限多以3年左右的债券为主,中长期国债品种十分缺乏。而物价连动国债的期限一般比较长,最高为30年。发行物价连动国债可以很好地促进我国国债期限结构的完善,避免和缓解偿债高峰的压力。
随着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它们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但是它们对安全性要求较高,而物价连动国债无疑是符合它们投资标准的一种理想对象。
另外,物价连动国债还可以帮助我国中央银行等经济部门和投资者更好的预测未来通货膨胀水平,使债券市场利率水平更加合理。我国适时推出物价连动国债,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弗兰克·J·法博齐.固定收益证券手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孙坚强.TIPS债券金融特性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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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内涵
1.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含义
对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明确定义,直到今天学术界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部分学者将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一种“货币政策框架”,认为国家中央银行对外正式公布一个时期或某几个时期的通货膨胀率目标值或区间,同时明确承认货币政策长期主要目标是低且稳定的通货膨胀,这种观点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本文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制可理解为,国家中央银行需明确首要目标是物价稳定并向外界公布未来一段时间所要达到的目标通货膨胀率,同时也需预测得到目标期通货膨胀率的预测值,再根据该预测值和目标通货膨胀率之间的差距调整和操作货币政策,最终使得实际通货膨胀率与目标通货膨胀率尽可能的接近。
2.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优点
通货膨胀目标制下的货币当局与中央银行可实现规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通货膨胀目标制下的沟通机制在中央银行、政府、公众之间应该是开放的、透明的,从而可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通货膨胀目标制下的货币政策、制度可直接缓和社会的经济波动,有助于稳定当前社会经济。
3.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缺点
在某些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中,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经济严重衰退并不是偶然现象。因为通货膨胀目标制下的中央银行只对通货膨胀率负责而不需要考虑其他变量,即重视需求方的因素,而忽视供给方的因素,同时也无视通货膨胀目标制下的货币政策、制度对本国失业的影响,以及频繁变动的货币政策工具对社会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
二 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必要条件
首先,通货膨胀目标制下的国家货币当局必须确定和公布合理的通货膨胀目标区间,该区间的通货膨胀率能够保持本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增长。
其次,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基本含义可见,目标期通货膨胀率的预测值是否准确会对其实行的效果起决定性作用,故精确预测通货膨胀率是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必要条件。
最后,通货膨胀目标制实行成功的关键因素是保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可信度,即中央银行必须为实现通货膨胀目标而有绝对的自力,以选择相应政策工具,同时公众要绝对信任中央银行的意愿和能力。
三 通货膨胀目标制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
通货膨胀目标制从20世纪80年代诞生以来,实行该政策的国家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所以我国目前是否可以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应结合本国国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通货膨胀率的预测精度较低
第一,由于货币政策的操作与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之间存在着一年半至两年的时滞,所以该预测期超过一年半。而预测期与目标期的间隔时间越长,预测的准确性就越低;第二,现实中的实体经济现象瞬息万变、错综复杂,特别是在宏观经济运行波动较大时,经济运行规律的反映与未来运行轨迹的模拟仅借助计量手段几乎是不可能的。故迄今为止,精确预测通货膨胀率仍然很困难,但是能否精确预测未来通货膨胀的走势已成为货币政策成功与否的关键。
2.中国人民银行缺乏高度的独立性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和第5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是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然而通货膨胀目标制实行成功的关键因素是保证中央银行的高度独立性,故当前我国此条件暂不具备。
3.我国当前的首要目标是经济增长与发展
我国目前如果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则国务院必然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的首要目标是稳定物价,同时评价一国中央银行政绩的关键标准就是看实际通货膨胀率是否落入了目标区间,这很有可能会激励我国中央银行不顾一切地去完成预期通货膨胀目标,而有时这会导致很多负面结果,如经济发展停滞、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等,但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与发展是我国当前的首要目标。
4.我国当前货币政策的局限性
首先,在我国完全依靠货币政策来治理通货膨胀问题可能效果不大,因为通货膨胀是一个内生变量,同时与不稳定因素(需求过度、供给冲击、财政赤字、政治等)紧密联系在一起。
其次,汇率稳定对我国目前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如果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则中国人民银行就会采取收缩货币供应政策,且也会不得已抛出大量外汇来避免汇率升值,而这会使得我国的国际储备减少,无形中增大了外汇市场面临国际游资投机性的冲击。
最后,即使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不考虑汇率波动,为实现预期通货膨胀目标提高利率,从而造成资本流入,汇率升值,出口减少。此时,实现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以产出的巨大损失为代价的,这得不偿失。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相关必要条
件不具备,即暂不宜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
参考文献
[1]刘拓知.试论通货膨胀目标制[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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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货膨胀目标制主要理论观点
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基本含义是:货币当局预测通货膨胀的未来走向,并将此预测与已经确定的通货膨胀目标相比较,根据两者之间的差距决定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整和操作;如果通货膨胀预测结果高于目标或目标区上限,采取抑制性货币供给调整:如果通货膨胀预测结果低于目标或目标区下限,采取松动性货币供给调整;如果通货膨胀预测结果在目标区范围内或非常接近目标,货币政策倾向则可以保持不变。有专家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一种货币政策策略,它包括五个因素:(1)对公众宣布通货膨胀的中长期数字目标;(2)一种价格稳定的制度性的承诺,并以价格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其他目标从属于该目标;(3)不仅是货币总量或汇率,其他各种信息和变量都可被用来确定政策工具模式;(4)通过与公众和市场交流以增加货币政策的透明度;(5)为保持通货膨胀目标,应增加中央银行的责任度。
与汇率目标相比,通货膨胀目标制使货币政策集中于国内的经济状况,对国内经济冲击进行反映。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优点在于,货币与通货膨胀之间的稳定关系对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成功并不重要,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并不依赖与这一关系,而是使用所有可用信息去决定货币政策工具的最优设定。其优点表现在以下几点:(1)通货膨胀率的公布简单易行,并且很容易被公众所理解和接受;(2)通货膨胀目标制拓宽了央行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增强中央银行的责任感,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为衡量中央银行的业绩提供了一个相对严格的量化标准,从而也就有利于货币政策的制度化;(3)消费者可以享受价格稳定所带来的其他好处,避免或减小通货膨胀所造成的社会损失,如市场体制扭曲,分配不公等。另外,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可以降低通货膨胀水平及其易变性,提高产出增长并降低了其易变性,降低通货膨胀的持续性。
二、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前提条件
经济学家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执行需要三个先决条件。第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能够独立地执行货币政策。第二,货币当局有愿意和有能力不钉住其他目标,如汇率等目标,不使通货膨胀目标从属于其他目标而使政策无效。第三,货币政策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并且与大众进行良好的沟通。
1.中央银行应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指的是在三个大的领域必须排除或大大削减政府的影响:人事的独立性、融资的独立性和政策的独立性,而后者可以分为目标的独立性和工具的独立性。任何国家要考虑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其货币政策,其首要条件是中央银行应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即便说中央银行未必需要拥有完全的法律上的独立自,但是货币当局至少必须具有为了达到某些名义目标而采用货币政策工具的自由。为达到这一要求,国家不能显示出有任何“财政主导”的迹象,换句话说,货币政策的实施不应受纯粹的财政上考虑的支配或制约。
2.货币当局具有单一货币政策目标
一个选择固定汇率制的国家会将其货币政策目标从属于汇率目标,从而在追求其他名义变量(如通货膨胀率)时变得无效。如果通过固定汇率制的变相形式来放松这一限制条件,那么从理论上讲,汇率目标是可以与通胀目标同时并存的,但前提是这种目标足够清晰明确,并且中央银行的行为能够表明通胀目标在这两者发生冲突时处于优先地位。然而,实践中这两种目标的并存会带来一些问题,因为货币当局可能不会事前就将这些优先目标以令人信服的方式公之于众。相反,公众可能会从货币当局面临汇率压力时的实际反应来推测其优先目标。而且,在此情况下,货币当局到底是调整工具组合以维持汇率目标还是允许汇率波动超出预定范围,以及对这两种行动过程是否公开,理论界至今仍无定论;而事实上,这两种过程恰恰能向公众传递恰当的信号或提高货币当局的可信性。因此。避免这些问题的最安全的方法是货币当局不要对汇率水平或其跨期变动做出承诺。
3.货币政策具有较高的透明度
货币政策透明度的核心内容是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决策结果的公布,以及对决策理由的解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拟定的《货币和金融政策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中,把透明度定义为“一种环境,即在易懂、容易获取并且及时的基础上,让公众了解有关政策目标及其法律、制度和经济框架,政策制定及其原理,与货币和金融政策有关的数据和信息,以及机构的职责范围”。从目前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各国近年来的货币政策实践可以看出,他们主要是通过引导和管理公众的市场预期来实现。如果中央银行不能通过及时准确的政策信息披露来正确引导公众预期,就将会增加公众预期错误对宏观经济的扰动,致使货币政策操作滞后于公众预期,最终必然加大调控的试错成本。在实行通货膨胀钉住制度的国家,其货币政策无一例外具有很高的透明度。
从理论上来讲,满足了上述三项基本要求的国家都可以采用与通货膨胀目标制相一致的方式实施其货币政策。除此之外,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还必须具有对国内通胀建立模型及进行预测的技术与制度能力,能够准确评估政策工具变化对未来通胀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货币政策传导对主要宏观变量的影响方式。
三、我国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分析
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大部分国家,其宏观经济运行都有了较大的改善。因此,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一种新的货币政策框架越来越受到更多国家的青睐。从实践看,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必须具备一些前提条件:中央银行有相当的独立性、有明确的单一的货币政策目标、有较高的统计和预测通货膨胀的能力、信息透明度高等。我国是否具备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呢?
1.我国中央银行缺乏足够的独立性
目前,在政治独立性和组织独立性方面,我国央行都不具备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由于政府与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并非完全一致,所以在两者的目标发生冲突时,缺乏独立性的中央银行可能会屈从于政府,从而无法完成既定的通货膨胀目标。因此,通货膨胀目标制对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要求相当高。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较低:(1)货币发行不独立;(2)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上不独立;(3)监督和管理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方面不独立。另外,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来看,由于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是寡头结盟的市场结构,而国有商业银行又在其中居垄断地位,货币政策主要依靠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渠道传导,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这些方面会使中央银行在进行货币政策操作时受制于政府和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考虑,使相应的货币政策操作可能缺乏呼应,从而会使中央银行公布的通货膨胀率有实现不了的风险。
2.我国不具有明确的单一的货币政策目标
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相对薄弱,但是通货膨胀目标制要求中央银行将物价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并且目标期的实际通胀率是否落入目标区间被认为是评价中央银行政策绩效的首要标准,这常常会激励中央银行“不顾一切”地去完成自己的目标,这种唯“物价稳定”是图的作法有时会付出巨大的代价,甚至对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构成一定的威胁,而这也是中国政府最不希望看到的。譬如,当通胀率上升时,中央银行会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若通胀率上升是由过度需求引起,则紧缩性货币政策就是正确的;但若是由供给条件恶化引起,则紧缩性货币政策会进一步减少产出,增加失业。1991年加拿大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不久,就受到了全球石油价格上涨引起的供给冲击,但中央银行为了实现通货膨胀目标,反而提高了利率,从而引起经济的严重衰退,1990年~1995年加拿大的产出损失累积高达4000亿美元,平均失业率高达15.7%。由此可见,我国暂时还不具备这个条件。
3.我国货币政策的透明度程度不高
中国人民银行的问责机制将随着其独立性的增强而加强,其透明度和沟通状况正在不断改善,但是通过与其他国家央行的透明度和问责机制建设相比,我国的中央银行问责机制建设仍旧比较滞后。按照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的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只是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议事机构,货币政策委员会议案和例会讨论的重要内容不得对外提供或公开发表,有关议案表决通过后形成建议书,人民银行在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货币政策重要事项的决定方案时,将建议书或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一并报上。媒体所报道的内容就是每个季度之初,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一次例会,然后在有关报纸上发表非常简短的“会议纪要”。由于“会议纪要”简短而且均为原则性表述,所以传达出的信息量有限,公众从中了解到的,充其量是未来一个时期的货币政策取向,而没有更多实质性的具体内容,这种信息披露方式,透明度应该说是不够的。
四、结论
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换句话说,通货膨胀目标制在我国暂时缺乏可行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后也会将其拒之门外,我国中长期内应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把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直接钉在通货膨胀率上,同时将利率、货币供应量和经济景气指数等其他主要经济变量作为监测指标,以长期性的“核心通货膨胀率”作为货币政策目标,重构一个通货膨胀目标制下的货币政策操作框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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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蕾:从西方实践看我国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可行性[J].求索,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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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目标制有三个主要特征:(1)有具体以数据点或者区间表示的通货膨胀目标。该数字表示的通货膨胀目标是一个具体的价格指数。尽管货币政策还要考虑其他目标,但达到该通货膨胀目标是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没有诸如汇率或者货币供应量增长率这一类的名义目标;(2)决策过程可以被称为“钉住通货膨胀预期”,也就是说,通货膨胀预期具有显著的作用,货币政策工具就是根据能使通货膨胀预期与目标一致的方式设定的;(3)货币政策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中央银行对实现通货膨胀目标承担责任,并且提供关于通货膨胀预测的报告。
一、金融危机对通货膨胀目标制提出的挑战
自1990年新西兰率先引入通货膨胀目标制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通货膨胀目标制已经成为许多国家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基准模式。然而,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通货膨胀率的大幅波动以及消费价格与资产价格的不一致对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提出了重大挑战,下面就从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CPI的波动对通货膨胀目标制提出的挑战
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货币政策盯住通货膨胀率的最基本方式是钉住消费价格指数(CPI),因为消费价格指数是进行经济预测的核心指数,更新的最快,为公众所熟悉,数据的可信度高,并且不容易受中央银行的控制。但是在实际经济运行中,通货膨胀的形成机理非常复杂,CPI的波动会受到来自货币政策以外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对通货膨胀目标的可控性和通货膨胀目标区间提出挑战。
1.CPI的波动对通货膨胀目标的可控性提出挑战。由于货币当局制定的货币政策只能影响未来的通货膨胀,且货币当局制定货币政策开始到物价水平作出反应中间存在着时滞,在滞后期内,经济系统会受到来自系统外部的各种冲击,预期的货币政策效果可能会因各种随机性干扰呈现出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样CPI的变化与实体经济和经济周期的变化就会出现偏离。在这种变化的影响下货币政策的可控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
2.CPI的波动对通货膨胀目标的目标区间提出挑战。为了明确地引导通货膨胀预期,多数中央银行制定了点目标或2个百分点以内的窄幅目标区间。由于连续实现单一的点通胀率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许多国家选择以区间形式来确定通货膨胀目标。通货膨胀率目标区间的引入给央行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带来了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可以更好地起到稳定公众预期的作用。
此外,从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经济体来看,包括新西兰、加拿大、英国等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将通货膨胀目标值由最初的核心CPI转变为标题CPI。虽然各经济体己经将通货膨胀目标值的范围扩大到标题CPI,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程度日益深化的背景下,由于CPI指标本身存在的问题和CPI指标已经偏离实体经济在物质层面的反映,因此通货膨胀目标制的通胀指标应该关注比标题CPI范围更加广泛的物价水平。
(二)资产价格波动对通货膨胀目标制提出挑战
纵观1920年以来的历次金融危机,我们可以看出,每次金融危机的爆发都经历了资产价格急剧膨胀,随后资产价格急剧收缩,从而导致金融体系脆弱性增强,稳定性减弱,最后引发经济金融危机。这次危机也不例外,次贷危机爆发以后,美联储受到很多批评,舆论认为美联储应提前对股市及房市的大幅上涨做出反应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避免资产泡沫。随着资产价格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不断增强,传统的通货膨胀目标制不断受到挑战。资产价格波动对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资产价格波动影响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最终目标。在各国中央银行将稳定通货膨胀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的背景下,资产价格的波动会扰乱货币与物价及产出之间原本存在的稳定关系。如近几年来通货膨胀呈现出的特点是资产价格及初级产品价格对整体物价变动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是因为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工业生产和供给能力增强,抑制了一般性商品价格上涨;同时全球化也增加了对金融资产和初级产品的需求,在金融投机和需求膨胀的共同推动下,供给弹性较小的资产价格和初级产品价格就会出现大幅上涨。所以资产价格波动导致通货膨胀目标偏离整体的物价水平。
2.资产价格波动使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传导机制更为复杂。传统的货币政策是建立在以银行作为中介的金融结构基础之上的一系列政策组合,银行是货币政策传导最主要的渠道,而资本市场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有限。但是,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企业越来越多地通过股权进行融资,从而使其对信贷的依赖性相对下降。资产价格的波动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从而导致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更加复杂。资产价格的波动除了能通过财富效应、托宾Q,更重要的是通过信号效应和资产负债表效应改变资金配置的渠道和方式,影响居民、企业的消费投资,进而影响实体经济和通货膨胀率。二、通货膨胀目标制未来的发展方向
此次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我们的启示之一就是货币政策工具应该作为控制资产市场过度放纵的手段,以降低它导致的系统性风险。这次危机的惨痛教训也激起了如下讨论:是否应该放弃以通货膨胀为目标的货币政策而对资产价格作出反应?
(一)货币政策应否考虑资产价格因素的争论
一直以来,国内外众多著名的学者围绕资产价格是否应该作为货币政策考虑的因素这一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探讨。一种观点认为货币政策应该对资产价格的膨胀作出直接反应,把资产价格纳入广义价格指数中。早在1911年,Fisher就认为在一个广泛的交易价格指数中,资产价格(股票、债券和房地产)应占据重要的地位,否则无法准确预测通货膨胀水平。Alchain&Klein(1973)通过研究发现,货币当局应该关注资产价格,价格指数不仅要包括当前的消费品价格,还应该包括未来商品价格的变动,考虑到资产价格是对未来收益的贴现,他们认为资产价格应包括在一个广义的价格指数中,因此提出了跨期物价指数的概念。Smets(1997),Detken&smets(2003),Cecchetti(2003)等提出当资产价格的变化和经济的基础条件不一致时,如由“非理性繁荣”而产生资产价格泡沫时,货币政策就要干预,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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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是央行为实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而选择作为调节对象的目标。既是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与货币政策工具的桥梁,也是实现间接调控机制的基本条件。因此,中介目标的选择是货币政策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
一、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的选择
1.货币供应量。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来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态势,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中央银行可以完全控制基础货币、货币乘数可以预测、货币流通速度稳定。但在我国现阶段,基础货币投放总量具有较强的内生性;货币乘数和货币流通速度很不稳定,我国现行货币供应量指标与国民经济运行的相关性已出现了明显问题,货币供应量能否继续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适宜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2.利率。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货币政策主要集中在对利率的调控上,1996―1999年间,我国连续7次下调存贷款利率,但刺激消费功效甚微,对经济刺激作用的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1)只有在主要依靠央行再贴现来实现基础货币扩张的国家,采用利率中介工具(再贷款利率)才可能是有效的。我国1995年之前是向金融机构再贷款,但在之后则主要是外汇占款。(2)由于货币政策传导的时滞性以及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的区别,导致利率难以被精确控制,而且利率的变动通常和我们的直觉相反。
3.汇率。汇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采取钉住目标国的固定汇率制容易导致钉住国丧失实施独立货币政策的机会;二是目标国的经济波动容易通过利率变动而传导给钉住国,从而导致钉住国的经济波动;三是钉住国的货币容易受到国际游资的冲击。就我国而言,由于稳定(包括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任务,因此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十分重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汇率不适宜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既然上述这些变量都不适宜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那么长期内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把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直接钉在通货膨胀率上,同时将利率、货币供应量和经济景气指数等其他主要经济变量作为监测指标,这应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长期策略有诸多优势:与货币供应量目标相比,通货膨胀目标并不依赖于货币量与价格之间是否有稳定的联系,而是利用所有可得到的信息来决定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可预测性和相关性十分突出,便于公众理解和增加政策透明度,有利于公众形成稳定合理的预期,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而且,由于明确的通货膨胀目标增加了中央银行的责任,通货膨胀目标制有助于避免中央银行跌入动态不一致性陷阱。
但是鉴于发展中国家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的特殊性,和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框架以及当前国内经济环境,短期内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并不具有可行性。
二、通货膨胀目标制短期内在中国不可行
到目前为止,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的通货膨胀状况是令人满意的,但仍有许多国家没有采取通货膨胀目标制。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国家的央行不采取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其货币政策的操作效果也相当不错;有的国家通过法律规定了央行的多重目标以及通货膨胀目标制要求政府的配合和支持;有些国家的通货膨胀目标是由政府制定的,通常由财政部长下达,除非政府各部门对于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必要性意见一致,否则政府不可能把通货膨胀目标强制施加给中央银行,而央行是不可能接受选择通货膨胀目标的。
鉴于发展中国家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的特殊性和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框架,短期内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并不具有可行性。原因如下:(1)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各种市场规则、市场行为有待于进一步塑造,在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的实施中也存在财政控制、金融制度不完善;(2)在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运作过程中,还受到其他方面的干扰,特别是政策工具尚未实现市场化,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仍然过度地依赖信贷渠道,这样央行的货币政策独立性就受到极大的限制;(3)货币政策的传导一定程度上受财政政策的约束,从而造成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多重性,虽然我国货币政策法定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但事实上我国货币政策目标还肩负着解决国有商业呆坏账问题、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解决下岗失业问题、扶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为政府融资等多层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尚不具备完全的独立性;(4)再加上我国目前以RPI(零售物价指数)作为衡量通货膨胀的指标,而我国现行的两种物价指数中初级产品价格所占权重大,服务价格所占权重较小,这便使得货币政策对物价的控制力较弱,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通货膨胀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政府便可能面临着到期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的信用风险。
三、中国中长期内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政策建议
短期内还不具备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但中长期内应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把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直接钉在通货膨胀率上,同时将利率、货币供应量和经济景气指数等其他主要经济变量作为监测指标,以长期性的“核心通货膨胀率”作为货币政策目标,重构一个通货膨胀目标制下的货币政策操作框架。为此,需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物价指数的选择
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大多数国家是选择一个特殊的物价指数作为通货膨胀率的衡量标准。消费物价指数和国内生产总值减缩指数是两个自然的选择。尽管后一个指标很有吸引力(因为它更加全面地反映了“国内”通货膨胀的含义),但在操作上消费物价指数具有明显的优势:它是公众最为熟悉的指数;它通常是每月公布一次,比较及时(因此可以进行周期性的监控);另外它很少需要调整。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货币政策是否要钉住通货膨胀的所有变动,或者是,在短期内发生的、被认为是由外生因素引起的变动是否应该排除在外。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货膨胀目标制关注通货膨胀的基本趋势或核心通货膨胀。这项指标排除了消费物价指数中容易受异常物价变动影响的项目,如能源与食品等。因此,应当采取不包含食品、能源、利息等央行不能控制项目的消费者物价指数作为中国的“核心通货膨胀率”指标。
2.通货膨胀目标区的上下限的确定
在国际实践中央行通常保持正的通货膨胀率。原因在于:(1)Friedman提出的人口增长因素。货币增长要与人口和劳动力的增长相适应。(2)负的通货膨胀率即通货紧缩,容易导致“债务紧缩”,加剧经济衰退。(3)货币政策存在“零利率限制”因素,央行为了保持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就必须保持名义利率大于零。
如果以我国目前的消费者价格指数平均值作为通货膨胀率的参照,目标通货膨胀率的上限不应该超过5%,但与3%的世界通行的通货膨胀目标上限相比,这显然偏高。在开放经济中,如果长期实行超过大多数国家通货膨胀目标上限(3%)的货币政策,必然导致通货膨胀率上升,国际收支恶化,增大人民币压力。因此,我国的通货膨胀目标上限应设为3%左右。
3.通货膨胀目标区下限的确定
Friedman曾经从理论上说明最优的通货膨胀率应该等于负的实际利率,以保证名义利率为零。这种想法并不现实,长期的负通货膨胀率会导致通货紧缩,这会对经济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因而,央行不可能使通货膨胀率长期低于零,一般保持大于零的通货膨胀率。这样,通货膨胀目标区的下限就很容易确定了。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的国家一般将通货膨胀目标区设定为0%~3%。通常央行不会让通货膨胀率降到零,因为这可能导致经济陷入困境,同时使货币政策失效,日本20世纪90年代经济的长期低迷,中国的通货紧缩都是货币政策失效的典型例子。为防止这种状况的出现,央行一般会采取预防性措施,使通货膨胀率与零通货膨胀保持一定的距离。
4.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可信性
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的基本原理就是提高央行货币政策目标的透明度,增强央行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并加强对央行的约束以提高公众对央行的信任,从而稳定公众的通货膨胀预期,达到在长期内锁定低通货膨胀预期的目的。
但是,在现行的框架下,即使中国不可能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中国的货币政策也可以吸取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的一些优点,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信性。具体措施有:
(1)央行更频繁地按时正式公布对经济的预测性报告,增加预测性报告的实质内容;更多、更及时地公布金融数据等。
(2)对价格指数进行更仔细的统计分析,比如,分别研究消费者价格指数中的能源、食品、住房、衣着、医疗、交通等部分的变化与货币政策操作的关系。
(3)增加货币政策委员会中研究人员的比重,提高决策委员会会议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1] Bernanke, Ben S. and Frederic S. Mishkin. Inflation Targeting: A New Framework for Monetary Policy?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11, pages 97-116, February 1997.
[2] Svensson, Lars E. O., Inflation Targeting as a Monetary Policy Rule.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y v43, pages 607-654,
June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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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内容
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基本含义是央行明确以物价稳定为目标,首先确定将来某一阶段的目标通货膨胀率,然后根据当前的经济局势对未来的通货膨胀率进行估测,两相对比,如果预测值大于目标通货膨胀率,则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反之则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优点是提高了货币政策的透明性,有利于增强公众对物价稳定的信心,也方便公众对央行的货币政策进行评价和监督。这种制度安排要求中央银行把实现低通货膨胀作为自己的职责。通货膨胀目标制具有兼顾规则性与灵活性、可以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和中央银行的信誉、对通货膨胀的控制更直接和稳定、减小经济波动、有助于央行摆脱通货膨胀压力,实现既定目标等特点。
二、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
一国想要转变货币政策制度为通货膨胀目标制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技能条件
因为通货膨胀目标的实现往往在很多年以后,但是在这期间会出现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这需要中央银行对经济的运行有充分的了解,能对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制定一个相对准确的发展步骤,并且对未来的通货膨胀有准确的预期。因此,为了取得准确的数字,就需要有大量的高、专人才,才能在获得的、短期的、历史的数据中提炼出未来的数据信号。在发达的国家,他们有高、专人才,在操作和理论方面胜人一筹,实现起来自然容易;但是,发展中国家则不然,这就需要有IMF给予一定的支持。
(二)制度条件
因为中央银行必须独立行使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货币政策,不允许政治给予压力,所以就必须依靠制定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以及确定中央银行的独立自主地位,《中央银行法》明确规定,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是稳定物价,当这个目标与其他目标发生冲突时,其他目标无条件服从于这个首要目标。财政也不可以通过铸币税的形式向中央银行施加压力,使中央银行不得不印钞。还有就是透明度的要求,这也是利于监督,使其不会偏离最终的目标。
(三)市场条件
稳定而健全的金融市场是可以保证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有效。货币政策的操作会通过金融工具及数量而最终影响实际经济活动,比如物价。传导途径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价格途径,比如利率。大部分国家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调控短期利率,这样就必须有一个完善且足够大的货币市场来运作,而且从短期利率发展到长期利率进而又发展到整个经济体系,就需要有完善的银行信贷体系及高效的金融市场。只有这样,传导机制才得以发挥作用。二是数量途径,比如货币供应量。这也需要一个完整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才得以完成整个传导机制。
(四)经济条件
经济稳定是现实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必要提前,以新西兰、加拿大为先例。这个条件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把握以及实现目标,建立公众对中央银行的信任。还要健全经济结构,解除价格管制和对日用品价格以及汇率的变化过于敏感。
三、我国是否合适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
想要从其他的货币政策转而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货币政策,是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它们分别是技能条件、制度条件、市场条件和经济条件。下面来分析看看我国是否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前提。
(一)是否满足技能条件
虽然我国的科学教育水平已经和国际上接轨,每年都有大量的学生出国留学,也有大量的海归派在国内从事科研事业,中央银行总部已经汇聚了大量的高端人才。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预测通货膨胀时做的并不规范,数据收集明显滞后,而且无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统计数据的整理口径也与国外的有出入,还有个别统计指标与国外是大相径庭,这就使得我们无法判断所利用的数据是否正确、合理,无从比较。基于这样的原因,我国就很难用一个正统的模型进行预测。
(二)是否满足制度条件
查看制度条件,主要是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实行政策的透明度来考查的。从以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政府对物价的干预颇多,中央银行并不是完全独立行使职责的。自1995年以后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中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样的规定限制了政府因为赤字来要求中央银行印钞的行为,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但是与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独立性还比较低。
(三)是否满足市场条件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的货币市场发达度不够,资本市场又不断的出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巨额的不良贷款,且有关于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这就使得我国的传导机制无法很好的发挥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不断的在改善金融市场的状况,但直到现在也效果不佳,况且建立一个良好的金融市场不是朝夕之事,看来我国在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还需再接再厉。
(四)是否满足经济条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保险也有了保证,经济在近几年内也发展良好,只有最近几年内的通货膨胀率稍高,不过这也刚好是转而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最佳时机。
综上所述,我国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满足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四个前提条件,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我国完全不能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借鉴实行了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经验,也有很多国家是在并不完全满足这几点条件的情况下就开始实行此货币政策的,比如以色列。所以只能这样说,我国目前并不适合立刻采取通货膨胀目标制,但是却可以渐进的采取通货膨胀目标制。
四、对我国货币框架政策的调整建议
(一)确定一个低的通货膨胀名义锚
在最近几年里面M2(广义货币量)的增速一直比名义GDP的增速高出几个百分点,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但是钉住货币量目标和信贷增长己经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表明其政策意图重要的手段,所以,货币量增长目标对于中国的货币政策并不是一个合适的且有效的名义锚。
虽说我国现在立即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不具有可行性,但可以渐进的采取。同时,在该货币政策中确定一个低的通货膨胀名义锚还是有必要的。相信钉住一个低的通货膨胀率是适合中国现在的国情的,它会有助于锁定通货膨胀预期,而且它与其他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优势。
(二)增强人民银行的透明度和责任度
通常情况下,要提高透明度,就要做到三公开,即决策的目标公开,实现过程公开,决策结果公开。一是加强货币政策信息的披露机制,按季度发表《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让各层次了解货币信贷的运行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等;二是召开货币政策委员会季度例会和货币政策专家咨询会;三是货币政策委员会季度例会后,及时向社会新闻稿,公布相关信息;四是定期做通货膨胀实时和预测的报告,向公众和市场告知近期经济和金融的发展状况;五是在新拟定的货币信贷政策出台前,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六是创建一个可以精确预测通货膨胀率的模型,引导公众对其的合理预期。实际上,单单这种做法还是不够的,还要考虑如何合理的引导公众的预期,以便于更好的实现通货膨胀目标。
五、结束语
我国目前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并不具备立即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后也会将其拒之门外,在中长期内应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实行通膨胀目标制。一直到目前为止,我国实行的都是双重名义锚,价格稳定和汇率稳定。这两个名义锚有总体目标中都是占有一定权重的,只要逐渐的改变它们的权重就行了,尝试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比如十年,弱化汇率稳定名义锚的权重,强化价格稳定名义锚的权重,直至汇率稳定完全服从于价格稳定即可。在这段较长的时间里,不但要逐渐强化价格稳定名义锚的权重,还要改善所有的提前条件和国内的技术、制度、市场和经济等,等到这些事情都做完了,我国就自然而然的过渡到通货膨胀目标制了。
参考文献:
[1]卢艳茹.当前我国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可行性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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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多数企业资产折旧采用的都是平均年限法。这种方法优点很多,但正如上文所探讨的,在通货膨胀时期有两个明显的缺点,其一是不能调整因通货膨胀引起的币值上升对企业经营产生的影响。平均年限法的计算方法,只是将固定资产原始账面价格除以预计可使用年限,每年分摊的折旧额是固定不变的,即使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也无法增加折旧额。其二是财务报表远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3]。采用年限法计算的折旧额因为不能体现出物价上涨对固定资产的影响,因此不能准确反映其实时价值。而通过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出的利润、所得税甚至股利分配的金额都是相对不准确的,这就影响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削弱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企业管理层依据财务报表进行的一系列的投资、筹资等活动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失误,甚至可能导致决策错误,影响企业的前景。
(一)引入宏观经济通胀率计算资产折旧资产折旧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补偿企业购置可折旧资产的原始成本。那么,真实的折旧就应该如实反映宏观经济的通货膨胀率。以现行税法要求企业采用的直线法计算资产折旧为例,年折旧率=(1-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在引入宏观经济膨胀率后,计算公式应相应作出调整改变。对一些通货膨胀率高的可折旧性资产,应当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另外,在引入通货膨胀率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考虑到各行业资产利润率的悬殊差距,分地区、分行业制订不同的折旧率。将资产折旧带来的税收实惠向中西部发展地区倾斜,向朝阳产业倾斜,向公益性低利润产业倾斜,用好资产折旧这根经济杆杠[4]。由于通货膨胀率一定是个动态的变率,建议取一定阶段的平均值纳入考虑。
(二)以重置成本取代原始成本进行折旧不少学者曾探讨提出以重置成本代替原始购置成本进行折旧,其实不无道理。会计学和金融学上也都强调了货币的时间价值。通货膨胀和货币的时间价值并不矛盾,通货膨胀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因此,在通货膨胀时期,应对企业的资产进行重估,并以重估价值入帐,调整计算出固定资产的应当折旧额,以此为依据,计入费用,进行纳税。以重置成本取代原始成本进行折旧,使固定资产的消耗更接近于实际的消耗,笔者认为相当于是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这就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保证累计折旧在固定资产报废时,能重置原来的生产能力,保证固定资产的更新速度。
(三)提取固定资产通货膨胀准备不论通货膨胀以何种数率存在,它都是无法避免的社会经济现象。面对这个长期性经济问题,政府可以考虑允许企业采用提取固定资产涨价补偿准备,以此避免进行资产重估带来的成本过高、工作量过大的实际问题[5]。与企业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各类“准备”科目相类似,可以通过设置一个固定资产通货膨胀准备科目,重估固定资产在通货膨胀后的折旧额。与原折旧额相比,提取通货膨胀后新增折旧额,纳入“固定资产通货膨胀准备”科目管理,允许企业税前扣除,既可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换代,提高产值产量。同时又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面貌,为企业内部和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贴近真实的数据,帮助做出正确判断。对企业本身来说,企业账面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增强了资金利润率,信用筹资将会相对容易,筹资成本也相对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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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JL04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1YJC790205);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项目(S2011040000414)。
作者简介:吴海民(1976-),男,湖南新化人,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运行效率研究;王建军(1966-),男,河南南阳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产业经济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F06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13)04-0128-06收稿日期:2012-07-01
继通货膨胀目标和最优通货膨胀率之后,通货膨胀容忍度正成为学术界自“弗里德曼与菲尔普斯争论”以来重新关注的又一焦点。2010年10月,经济学家厉以宁指出,把3%作为我国通货膨胀警戒线会给经济带来很多问题,4.5%的通胀警戒线是社会可以承受的。这一观点引发了学界、政界以及民间对应否提高我国通货膨胀容忍度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一般而言,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特定阶段,存在一个合理的通货膨胀率波动区间,即通货膨胀的可容忍区间。问题是,一旦通货膨胀超出事先设定的目标警戒线,其最大的容忍边界究竟为多少才合适?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我国的通货膨胀容忍度?本文基于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运行效率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利用门限效应模型和我国1978年以来的宏观经济数据,估计出了当前我国通货膨胀的容忍度,从而为政府设定通货膨胀调控警戒线提供了一个新的参考。
一、文献综述
1.支持通胀“扩容”的政策空间论
目前,不少学者从我国宏观调控的现实需要出发,主张提高我国通货膨胀的容忍度,其核心理由基本上可以概括为“政策空间论”。李冀申(2011)认为,适度提高通胀目标可以减少频繁的目标偏离,增强中央银行的公信力,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更好地引导和管理通胀预期。厉以宁(2010)认为, 根据国际经验,经济增长越快,通货膨胀就会越高。中国这样经济增速较快的国家,应当提高对通货膨胀的容忍度。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2010)指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需要为要素价格改革留出空间,从而需要提高对通胀的容忍度。李斌(2011)利用巴拉萨—萨缪尔森模型对提高通胀容忍度做了分析,认为非贸易品价格上涨是低生产率部门分享经济高增长收益的重要途径,因而有必要对B-S效应下的通胀提高一定的容忍度。黄石松(2011)权衡了通胀与汇率平稳升值的利弊之后指出,为了给保持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留出操作空间,宜适度提高对通胀的容忍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降低经济增长对投资与外贸的依存度,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就必须提高对通货膨胀的容忍度,为体制改革和转型升级留出一定的政策空间。
2.反对通胀“扩容”的经济损害论
针对提高我国通胀容忍度的观点,也有不少学者提出质疑和批评,其核心理由可以概括为“经济损害论”。学者叶檀(2010)认为,我国现在的CPI数据存在系统性低估,用低估的CPI来证明应该提高通胀容忍度是不科学的;除非国际社会已经形成容忍通胀的共识,否则中国独自提高CPI水平就是“为国际热钱之渊,驱中国消费之鱼”,提高通胀容忍度将有损中国经济。此外,提高通胀容忍度将会造成更高的通胀预期,致使货币政策陷入更严重的困境之中,由此导致的长期负利率对经济运行损害巨大。提高通胀容忍度等于让市场投机更加盛行,只会进一步损害我国的实体经济,削弱我国“世界工厂”的竞争地位。“通胀经济”只能维持中短期的繁荣,从长远来看,它是宏观危机产生的主要根源。
由此可见,目前学术界对应否提高我国通胀容忍度的看法和观点并不一致。究竟应否提高通货膨胀容忍度,其实最关键的是必须首先找到确定通胀容忍度的合理依据,然后才能据以提出最适宜的通货膨胀容忍度。
二、确定通货膨胀容忍度的依据
长期以来,3%的CPI涨幅被西方国家认定为通胀的传统警戒线,超出这一容忍度,就得采取货币政策干预。但事实上,如何确定合适的通胀容忍度、特别是转型期国家的通胀容忍度,在理论上并没有标准答案与尺度依据。
1.传统研究方法的经验性依据
国家统计局课题组(2005)以实际经济增长率的均值作为潜在经济增长率,再根据潜在增长率与通货膨胀率2:1的比例关系,确定我国通货膨胀率的可容忍区间为1%~5%。张权(2011)利用剔除异常值后的通货膨胀几何平均值来确定通胀率的容忍上限,认为现阶段我国通胀容忍度为4.87%。王建(2010)则直接以经济增长率作为通货膨胀率的容忍极限,即“通胀容忍度≤经济增速”,如果潜在的经济增长率为10%,则通货膨胀率也能容忍≤10%的极限。肖耿(2011)参考日本的经验,认为我国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经济增长率的50%~70%是可以容忍的。也有学者认为,决定通胀容忍度的不是贸易数据和经济前景,而是央行的独立性。央行独立性越大,通胀容忍度就越低;反之,越高。
上述方法为我国确定合理的通货膨胀容忍度提供了较好的借鉴和启发,但总体而言,此类研究方法大多以经验法则、现实观察、国别对比、未来预期等作为依据,不仅得出的结论与现实存在一定偏差,而且本身也欠缺理论上的说服力。
2.非线性关系与门限值依据
关于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运行效率之间的关系问题,古典经济理论和内生增长理论认为两者之间负相关,凯恩斯理论和新古典经济理论认为两者之间正相关,而货币主义则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关系。理性预期学派认为通货膨胀在被预期到的情形下不会有实际效应,只有未被预期到的通胀变化才会有实际效应。这些看似相互矛盾的观点恰恰表明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经济运行效率之间并非简单的促进或促退的单一线性关系,而是复杂的非单调、非线性关系。
Fischer(1993)在研究包括通货膨胀在内的各种宏观经济变量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时,首次提出通货膨胀非线性的判断。此后,Omay(2010)对通货膨胀门限效应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当通货膨胀值低于门限值时,它对经济增长、运行效率没有影响;而当通货膨胀值高于门限值时,它会对经济增长、运行效率产生负面影响。Villavicencio(2011)运用面板平滑过渡模型对通货膨胀的非线性效应给予了实证支持。我国学者赵留彦等(2005)、王少平等(2006)的相关研究表明,我国通货膨胀同样具有明显的非线性特征。非线性门限效应的存在,使得通货膨胀对经济增长、运行效率的影响呈现结构性突变,从而可依据突变拐点所对应的这一门限值来确定通货膨胀的可容忍边界。我们认为,鉴于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运行效率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利用门限效应模型探索我国的通胀容忍度,是一个较为理想的途径。
三、模型、变量与数据
1.模型设定
由于一般的线性模型不能反映时间序列的突变现象,因而研究通货膨胀对经济增长和运行效率的影响必须从非线性模型着手。目前,有关时间序列的非线性研究方法大致有四类:一是 Tong(1983)提出的TAR门限自回归模型;二是ARCH 类模型;三是马尔可夫区制转移模型;四是STAR平滑转移模型。其中,GARCH 类模型主要侧重波动率的刻画,无法完全捕捉经济动态行为中的结构变化;马尔可夫区制转移模型只能推断不同区制相互转移的概率,其结果的政策含义非常有限;TAR 模型是STAR 模型的特例,能够刻画时间序列在不同机制(Regime)中呈现的不同动态特征,具有模型设定简便、参数估计有效、具有良好的经济解释意义等优点。TAR模型作为突变现象的一种描述手段,允许机制变化是内生的,而且机制转换是可观测的;它还将微分方程中的极限环概念引入非线性随机系统,由于门限的控制,保证了模型的稳定性。因此,我们采用TAR模型来分别考察通货膨胀对我国经济增长与经济运行效率的非线性门限影响,以此确定通货膨胀的可容忍边界。
2.变量与数据说明
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通货膨胀基本上没有大的波动起伏。改革开放后,上世纪80年代实行价格双轨制改革,90年代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大部分商品基本上实现了市场化定价,物价波动与通货膨胀开始变得较为频繁。因此,我们决定采用1978年~2010年间的时序波动数据进行研究。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在以经济增长率为因变量的模型1中,经计算的通货膨胀率门限值为4.455。当通货膨胀率小于或等于4.455%时,低通货膨胀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滞后促进效应,当年通货膨胀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将促使下一年度经济增长率提高0.549个百分点;而当通货膨胀率大于4.455%的门限值时,也即在高通货膨胀的机制2下,通胀对经济增长表现出负面促退效应,通货膨胀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将促使第二年经济增长降低0.086个百分点。同理,在以经济运行效率为因变量的模型2中,通货膨胀率的门限值下降为3.741。当通货膨胀率小于或等于3.741%时,低通胀对经济运行效率表现出正面促进效应,当年通货膨胀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将促使下一年度经济运行效率提高0.005个单位;而当通货膨胀率大于3.741%的门限值时,也即在高通胀的机制2下,通胀对经济运行效率表现出反向抑制效应,通货膨胀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将使第二年经济运行效率降低0.001个单位。模型各回归系数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通货膨胀对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运行效率的影响确实存在方向相反的结构突变。
从我国的现实国情来看,短期内“稳增长”仍然是宏观调控的主旋律,政策取向上倾向于利用通货膨胀来刺激经济增长,因而该突变点对应的门限值4.455可视为近期内我国通货膨胀的最大容忍边界,超过该值可以启动反通胀的政策调控。从转变发展方式的角度来看,对经济运行效率的追求将置于更优先的政策选项序列中,因此模型2中突变点所对应的门限值3.741可视为长期内我国通胀的容忍边界。郑秉文(2011)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市场驱动”的第一阶段 (1978年~2000年)、“要素驱动”的第二阶段 (2001年~2009年)、“效率驱动”的第三阶段(2010年~“十四五”规划)以及“创新驱动”的第四阶段(“十四五”规划之后)。从“十二五”到“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实现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效率驱动”转变、从“高增长”向“高效率”转变,除了改善投入产出比、提高投资报酬率、提升经济竞争力、获取长期增长的可持续性外,我们同时还应在宏观政策上合理调控我国的通胀水平,尽可能将其控制在3.741%以内的适度水平。
五、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得到如下结论:基于通货膨胀对我国经济增长与经济运行效率的非线性门限影响机制和影响效应,利用门限自回归TAR模型所测算的门限值来确定通货膨胀的可容忍边界,理论上和技术上都是完全可行的。实证结果表明,在短期内以“稳增长”为政策取向时,4.455%的门限值可视为近期内我国通货膨胀的最大容忍边界;在长期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为政策取向时,3.741%的门限值可视为长期内我国通货膨胀的最大容忍边界。当实际通货膨胀超越控制目标区间并接近上述容忍上限时,应启动相应的紧缩措施,以降低实际通货膨胀率。
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适度提高我国通货膨胀的容忍度
由于当前推高我国CPI指数的系统性因素无法在短期内改变,通货膨胀走势仍将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特别是在“刘易斯拐点”到来后,劳动力尤其是低端劳动力短缺推动工资持续增长,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服务业以及资源性产品价格仍存在趋势性上涨动力,加上国际输入性因素和结构因素的叠加,物价持续上行的压力更大,客观上对通货膨胀要求有更高的容忍度。我们的研究表明,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相对于3%的传统警戒线或4%的调控目标线,实证结果都支持适度上调我国通货膨胀的容忍度。近期内,可以将通胀容忍度调高至4.455%,货币政策可以参考4.455%的警戒线相机行动,只要物价涨幅低于4.455%的容忍限度,就无需采取价格干预措施;长期内,考虑到转变发展方式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确保经济平稳良性运行的政策目标,通货膨胀容忍度应逐渐下降到3.741%左右。
2.通货膨胀容忍度宜实行地域差别化管理
受区域梯度发展阶段的制约,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历来呈现明显的不平衡态势。 2012年以来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经济发达的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天津等沿海省市开始下调GDP增长速度,以往备受关注的GDP增长目标正在逐步淡化,经济高速增长的数量型发展阶段已经过去,平稳增长的质量型发展阶段开始进入常态,转型升级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成为这些地区当前发展的主旋律;而贵州、陕西、等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省份依然保持较高的GDP增长目标,“扩规模、上总量”仍是其发展的第一要务。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通货膨胀的可容忍度也相应不同,因此,通货膨胀容忍度也应实行地域差别化管理。以增长为目标的中西部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通货膨胀容忍度至4.455%的水平;而以转型和效率为目标的沿海地区,可以适度降低通货膨胀容忍度至3.741%的水平。我们认为,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选择相应的通货膨胀容忍度,较之全国实施“大一统”的通胀管理目标,可能更符合现阶段的国情。
3.做好货币供给的总量控制与结构优化工作
提高通货膨胀容忍度,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的宽松。当前,我国的货币政策面临结构性的“两难”困境:一方面,要保持适度的流动性,以促进经济的平稳增长,缓解净出口减少对经济增长的冲击,避免经济的大起大落,实现“稳增长”的短期目标;另一方面,又必须严控信贷投放,控制物价上涨和资产泡沫,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长期目标。为此,必须把握好货币政策的实施力度和节奏,注重规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在适当提高通货膨胀容忍度的前提下,仍然要做好货币供给的总量控制工作,通过优化信贷结构,确保实体经济的健康运行。从长远来看,在不宜运用扩张性货币政策追求经济高增长的背景下,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是要在调整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上下功夫。
4.妥善解决通胀“扩容”带来的民生福利损失问题
通货膨胀容忍度提高后,当物价在调控目标线和容忍度之间快速上升时,通货膨胀可能对民生福利产生不利影响。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太完善的背景下,政府需要采取积极的保障措施以消除通胀“扩容”带来的消极影响。首先,应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提高社会对通胀“扩容”的承受力度。考虑到目前劳动力成本已经高企的现实,直接提高工资水平势必会增加企业经营负担,而在现有基础上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则可增加全体居民尤其是工薪阶层的可支配收入,因此,结构性减税是增收的首选措施。其次,要通过补贴等财政政策更多地让利于民。提高通货膨胀容忍度,可能造成生活必需品价格进一步上涨。为此,对中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要建立和完善应对物价上涨的动态补贴机制,做好水、电、煤气等基本民生用品的价格调节工作,切实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总之,提高通胀容忍度不应以民生福利下降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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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
一、通货膨胀对企业理财的影响
(一)通胀对筹资管理的影响
通货膨胀引起资金占用增加,扩大了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的经营过程,以物资购进为起点,通货膨胀会导致这些物资价格上涨,企业必须投入更多的资金才能维持生产的正常进行,从而加大了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通货膨胀引起利率上升,加大了企业的融资资金成本。利率(K)是由纯利率(K。)、风险报酬率(ID)和通货膨胀贴水(IP)三部分构成的,即K=K。+ID+IP,因此,在通货膨胀期间,利率会随通货膨胀率的提高而提高;通货膨胀幅度越大,通货膨胀的贴水就越高;同时,企业因筹资难度增加和经营风险加大,一般会要求获得更高的风险报酬率,这就进一步推高利率水平。如此循环下去,势必造成资金成本逐步攀升。
(二)通胀对投资管理的影响
企业把资金投放到内部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长期资产上,具有相当大的风险。因为资金的保值增值最终要在资金的运用中实现,所以长期投资一旦决策失误,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长期制约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在通货膨胀期间,必须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否则很容易导致决策失误。
通货膨胀也容易导致成本补偿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企业再生产经营能力的维持。在我国,固定资产大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日,在固定资产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如果仍按原始价值计提折旧,当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期满报废重购时,计提的折旧准备金按现行价格构建固定资产,则远不敷用,即仅能保持原有的货币资本,而不能保持其实物资本,从而使企业的资本和生产能力受到损失,导致企业持续再生产的能力降低。
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虽然未来的收益将因通货膨胀而增加,但是各年的折旧费却是一个固定值。因此,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额将因通货膨胀而增加,从而使税后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降低。通货膨胀率越高,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名义值越大,实际值越小。
(三)通胀对运营资金管理的影响
通货膨胀引起资金供应紧张,增加企业筹资困难。国家调控通货膨胀往往采取紧缩的金融政策和控制投资规模和货币发行量,造成社会资金短缺。这使的靠国家贷款货币性资金不断贬值,实物性资金相对升值。在通货膨胀下,投机利润大大高于正常生产利润,越来越多的资金用于囤积商品、购买外汇、乱集资、高利贷等投机活动,使银行信贷资金来源大幅度减少。另外,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会因物价上涨而丧失原有购买力的一部分,造成购买力损失,而持有实物资产或非货币性债权往往会获得持有资产收益;同理,持有非货币性债务一般会产生持有损失,而持有货币性债务往往会获得购买力利益。因此,资金流动环节增加,企业理财难度加大。
(四)通胀对利润管理的影响
通货膨胀引起企业利润虚增,造成资金流失。在我国投资膨胀引起的通货膨胀是主要原因,因此在通货膨胀时期,固定资产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尤为明显,而企业会计在核算利润时必须采用历史成本的会计模式。历史成本偏低导致企业利润虚增,实际上企业资金在上交所得税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一部分流失。加上企业当前计提折旧年限大部分仍偏长,这样企业计提的折旧资金远不足以重新购置更大的生产能力或相同生产能力的机器设备。
如果按历史成本为基础提供财务报表,由于一般物价水平上涨,使货币的购买力下跌,从而影响财务报告所有项目的计量的真实性。由于会计报告的扭曲,会使企业主管人员对企业经营成果做出错误的评价,在收益分配方面做出不合理的或过多的分配,并且在按虚增的收益计算纳税额时,会使企业负担过多的纳税义务,给企业未来的经营带来严重影响;同时,扭曲的财务报表很可能使表现出来的企业财务状况与实际不符,从而影响企业的举债能力。
二、通货膨胀下企业理财的对策
(一)筹资管理的对策
在通货膨胀时期,利率的提高一般均滞后于物价上涨的速度,使实际利率下降。这时,企业若适当增加借入资金,降低实收资本比例,则可以使企业获得贬值的货币偿付债务的效益,减少通货膨胀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因此,企业必须针对这种环境做出科学合理的理财应变,采取合理有效的理财方法和程序:
1.发行债券融资时采用浮动利率。一般而言,债券利息在债券的发行年限内应保持固定,这对发行债券的企业和投资者都十分方便。但在通货膨胀严重时期,固定利息债券往往会使投资人的实际利率非常低,甚至为负数。如果这时还采用固定利率,便很难引起投资者的兴趣,使企业达不到融资的目的。而采用浮动利率来发行债券,债券利息随物价变化而变化,这种债券类似于保值储蓄,使投资者不至于因通货膨胀而遭受损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投资者购买债券,使企业筹资成功。
2.利用股票筹资时采用高股利政策。一般而言,在通货膨胀时,有价证券的价格都普遍下跌,投资者对股票投资并不感兴趣。在高度通货膨胀时,企业可以等同于物价上涨指数来增加股利的发放数额。使用这种较高股利政策的股票筹资,是为了保证股东的实际报酬不致降低,保证企业普通股股票的市场价格,唤起投资者对股票的兴趣,从而使企业新股票顺利发行,筹集到预期的资金。
3.改变自有资金和负债资金结构。在通货膨胀时,虽然利息率在不断提高,但由于有时利率上涨赶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从而造成实际利息率下降,个别年份甚至成负利息率。这时企业若采用借款方式筹措资金,则对企业十分有利,所以在通货膨胀较高时,企业应改变传统的资金结构,增加负债资金的比例,扩大财务杠杆的作用。
(二)投资管理的对策
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金额大,对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长期性的影响,因而通货膨胀的影响更加明显。所以,企业进行投资决策,必须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应对用于评价投资方案经济效益的指标进行分析和调整,以保证投资决策的准确无误,即评价投资方案的经济效益时,要根据通货膨胀对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量的不同影响程度,对销售收入、材料费用、人工成本、管理费用、所得税支出、原始投资、垫支的营运资金、设备残值等进行分析和相应调整后,评价各投资方案的经济效益,从中选择最佳方案。
(三)运营资金管理的对策
通货膨胀会使资金成本升高,这就要求企业节约使用营运资金,提高营运资金的使用效果:
1.对货币性资金管理采用净债务人法,尽量避免货币性资产贬值而遭受的购买力损失。近年来,西方财务学者认为,当出现通货膨胀时,只要企业保持净债务人地位,就可以从中获益。因为,在通货膨胀时,持有货币性资产会因购买力下降而遭受损失,相反持有货币性负债则会因购买力下降而获得利益,企业保持净债务人地位,即货币性资产小于货币性负债时,企业从货币性负债上获得的货币购买力下降的收益,会超过货币性资产购买力下降而遭受的损失,补偿货币性资产发生的购买力损失,这样便可获得购买力净收益。
2.对实物性资金管理采用超额储备法,尽可能地赚取实物资产的持有资产收益。营运资金管理中所说的实物资金,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存货。在通货膨胀条件下,资产的估价具有不断升值的特点,因而,适当地增加存货会获取一定的持有资产收益。增加存货,可以保证企业生产、销售的需要,实现均衡生产,防止发生意外,从而使企业经营更具有弹性,但也会因此增加储存成本。
(四)利润管理的对策
在通货膨胀下,传统会计核算的结果具有两大弊端:低估资产存量,高估经营成果,这反过来就证明了通货膨胀会计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
1.采用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它采用固定于某时点或某时期货币购买力水平的货币单位作为统一的会计计量单位,即按一般物价指数来调整会计报表中各项数值,以消除一般物价水平持续上升的影响,从而得到按期末货币单位编制的财务报表。备选的一般物价指数有国民生产总值平减因子、消费物价指数、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在这一会计模式下,日常的会计处理基本上与历史成本会计相同,其特殊工作就是在传统财务报表基础上进行加工,编制出经一般物价指数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这种方法的显著特点在于改变了会计计量单位,将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服从于各历史时间的名义货币单位改变为统一于期末的不变币值货币单位。
2.采用现时成本会计,即以资产在报告期的现时成本(或重置成本)价值作为计价基础。和历史成本会计比较,它改变了资产计量和收益确定的基础,这种变化要通过日常会计核算来加以体现,因此现时成本会计并不是对历史成本会计核算结果的简单调整,而是具有一套完整的会计程序和方法。
现时成本会计的工作主要是先以现时成本反映报告期末资产与负债价值,并以各项业务发生时的现时出售价格和现时重置成本分别计算当期收入和成本费用,通过配比计算出当期营业收益;然后再计算当期持有资产收益,即由于持有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变动而使资产现时价值得以增加的价值;最后根据上述计算结果编制现时成本会计财务报表。
现时成本会计的优点在于按照比较现实的计价基础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克服了原来现时收入与历史成本费用配比的不合理性,所计算的营业收益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当期经营成果。同时通过计算持有资产收益,为反映资本消蚀状况,使资本得以保持提供了数据资料。从方法上看,现时成本会计尽管否定了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但仍保留了以成本计价的传统,其会计程序、遵循的原则、财务报表形式等都与原历史成本会计大体一致。
现时成本会计消除了物价变动对收益的影响,以期做出正确的收益分配决策,现时成本会计可以为理财人员制定理财决策提供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其中包括企业所拥有的各类资产的实际价值、企业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以及各季度或年度的实际净收益,为企业经济资源和收益的合理分配奠定一个可靠的基础。
基于以上分析,针对不同部门、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差异,可以归结出消除或降低通货膨胀影响的措施。具体说来,对于大型资本密集型企业,宜于采用现代市场法或重置成本法;对于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存货比重较大,适合使用后进先出法;对于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大型金融企业,可以主要运用物价指数法和汇率调整法。总之,通货膨胀条件下的企业理财比任何时期都更加困难,这就需要企业经营者更加认真研究通货膨胀对企业理财的影响,更加有效地管理资金、投资与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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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关于上述时期巴西迅速从温和通胀转化为恶性通胀的原因,Cardoso认为是国际收支危机和克鲁扎多的大规模贬值,而克鲁扎多的失败则是因为巴西政府采取的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缺少财政紧缩政策配合。高通胀不仅影响了消费者,也对企业经营和投资决策产生了影响,Ter-Minassian指出,由于通胀带来高利率,在1980-1990年代初期,使得巴西企业经理在债务融资时格外谨慎,从而使得1990年代的巴西企业比其他国家企业融资杠杆比例更低。
不同学者对巴西中央银行在治理通胀过程中所采取政策的效果判断也存在差异,Donlbusch指出,1985-1986年巴西提出的以工资一价格联动管制、汇率固定制、财政修正以及大幅度扩张名义货币量为核心的稳定计划,在经济和政治中取得了成功。Roger(2009)以巴西等南美洲国家为例指出,尽管大多数国家的通货膨胀范围经常缺失,但存在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通货膨胀的治理效果和经济增长明显优于缺少这个目标制的国家。I.Jacome指出,中央银行注入额外的货币进入金融体系通常会导致货币政策出轨,加剧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一、巴西: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交织的50年
巴西经济快速增长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其经济曾以两次“巴西奇迹”引起全球关注,也曾以恶性通胀成为全球典型,经过50年发展,巴西已经逐步成长为全球经济重要力量。20世纪50年代,巴西政府采取了进口替代战略,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纲要》,重点发展了包括能源、运输、粮食、基础工业和教育等5个领域内的30个重点项目,推动巴西经济出现了战后第一轮高速发展。1957-1961年,巴西农业产值年均增长5.8%,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0.7%,通讯与运输增长8.7%,GDP平均增长8.3%。更重要的是,由于产业链扩张,巴西经济结构也得到明显优化,改变了单一的农产品生产国地位,工业发展开始起步,尤其是汽车工业开始初步得到发展。
巴西经济虽然出现了高速增长,但是也出现了恶性的通货膨胀。在《发展纲要》实施的5年时间内,巴西的通货膨胀率分别为7%、24.1%、39.4%、30.6%、47.7%。迅速发展的通货膨胀不仅严重影响了经济正常运行,而且引起了政局动荡。此后巴西历届政府上台后首先面对的问题是治理通货膨胀。
由于巴西政府和民间储蓄不足,而实施《发展纲要》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资金的主要来源就依赖于财政赤字和对外负债。在政府的主导下,巴西货币发行量高速增长,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4.7%,1959年巴西流通领域的货币量比1956年增长1倍以上,由此导致经济中出现严重流动性过剩,通货膨胀率也逐年攀升。1964年巴西推行了金融改革,一方面加强金融体系建设,以扩大经济建设资金的来源,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另一方面将通货膨胀指数化,根据预期的通货膨胀率确定产品价格、工人资,以缓解通货膨胀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通货膨胀指数化是一把双刃剑,虽然短期内它缓解了通货膨胀对经济的不利冲击,但通货膨胀却以预期的形式长期存在于经济中,由此导致了通胀阴影在巴西经济中挥之不去。通货膨胀指数化预期使巴西资本形成更为困难,企业和居民过度消费,储蓄意愿下降。由于居民和企业储蓄率下降,资本形成机制遭到破坏,降低了巴西经济发展的后劲,因此,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巴西经济发展出现滞胀,一方面高通货膨胀现象继续延续(1962-1967年,巴西通货膨胀率分别为81.3%、92%、34.5%、38.2%以及24.9%);另一方面经济增长出现下滑势头,同期GDP增长率仅为1.5%、2.9%、2.7%、5.1%以及4.8%。
由于经济滞胀,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巴西政府放弃了既有的经济发展战略,由“进口替代型”转向“出口主导型”,以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巴西资源丰富,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的优势很快显现出来,1968-1974年巴西经济出现了第二轮高速增长,GDP年均增长率超过10%,工业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2%,农业增长率为5.9%。同时,困扰巴西政府和人民的通货膨胀逐步得到控制,通货膨胀率逐年下降,1968-1973年巴西通货膨胀率分别为25.5%、20.1%、19.3%、19.5%、15.7%以及15.5%。
1974年初,巴西政府通过了《第二个全国发展规划》,大力引进外资,并扩大国家信贷规模,以图加速经济发展。这两种手段均直接增加经济体系中的流动性供给,导致通货膨胀抬头,到20世纪70年代末,巴西通货膨胀重现20世纪60年代快速上升势头,1978年和1979年巴西平均通胀率为44.2%,对20世纪80年代巴西经济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巴西经济开始出现滑坡,1980-1989年,巴西GDP有5年出现负增长,10年内年增长率仅为2.2%,远低于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经济增长率,但通货膨胀率却逐渐失去控制,1980-1985年,巴西年均通货膨胀率为343%,1986年以后,巴西通货膨胀形势迅速恶化,甚至还出现4位数的通货膨胀率(见上图)。
二、巴西恶性通胀产生根源及治理
巴西出现恶性通胀的主要原因如下:
1、政府财政开支庞大。一方面巴西政府为公务员提供相对优厚的待遇;另一方面巴西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加大了政府投资,由此导致巴西的财政赤字高达GNP的8%-12%。在缺少其他资金支持的前提下,巴西政府被迫依靠发行货币来弥补财政赤字,因此巨额财政开支是造成巴西恶性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之一。
2、货币发行量过多。为了拉动经济发展,巴西政府大量发行信贷,推动企业投资,而巨额财政赤字也有赖于发行货币来支持,因此巴西的货币发行保持高速增长。这两个原因均表明,巴西恶性通胀源于货币严重超量发行。如下表所示,巴西恶性通胀与其货币发行增长速度几乎完全相对应,这印证了弗里德曼的那句话:“通货膨胀问题本质上是货币现象”。
由于巴西恶性通胀源于流动性严重过剩,治理恶性通胀的关键便是消除过多的货币供给。1986年,巴西开始不断推出改革措施,前后总计推出6个反通货
膨胀政策,其中较成功的有克鲁扎多计划和雷亚尔计划,克鲁扎多计划主要包括:废除原有货币,以克鲁扎多代替克鲁赛罗,新旧货币的币值之比为1:1000;继续采用固定汇率制度,确定新货币兑美元的汇率为1美元=13.84克鲁扎多;冻结物价水平,冻结期限为1年;冻结工资水平;取消浮动利率的国库券,发行固定利率的国库券;取消指数制,改变工资和物价基于预期通货膨胀率调整的指数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这一计划基本涵括了经济生活的主要方面,有效消除了市场对通货膨胀的预期,实施以后通货膨胀率迅速下降。但是1986年年末及以后,巴西通货膨胀速度进一步加快,标志克鲁扎多计划的失败。1993年12月,巴西又制定了《雷亚尔计划》,该计划包括:压缩财政开支以削减财政赤字;出台货币价值参照指数,以此作为工资和产品价格变动的基础;废除克鲁扎多,发行新货币雷亚尔,新旧货币币值之比为1:2750,同时实施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雷亚尔计划》在巴西取得了显著效果,自1995年开始,巴西通货膨胀率显著回落,1996年巴西的通货膨胀率已经下降到两位数,此后继续下降,到2007年第3季度进一步降低至4.01%,这标志巴西的反通胀政策目标基本实现。
三、对中国的启示
同为发展中国家,巴西和中国政府都有加快发展经济的需要。巴西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发展,不顾货币发行纪律,滥发货币,导致经济体系的流动性严重过剩,使经济体系连续数十年出现恶性通货膨胀。最终巴西政府经过两次发行新货币,连续实施治理通货膨胀的各种措施,才最终解决这一严重问题。当前,中国面临的通胀形势远比巴西复杂。从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看,美、日在次贷危机和地震危机冲击影响下,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通胀输出殃及众多国家;从国内经济形势来看,中国政府为应对危机,货币政策也过于宽松,信贷投放、政府投资规模一再膨胀,成为中国当前通胀势头抬升的重要影响因素;从国际货币体系来看,次贷危机后世界储备货币美元的信誉已经遭到极大损害,欧元区经济问题不断,短期内欧元仍然难撼美元国际地位,而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际市场对人民币需求不断抬升,加上中国政府的外汇集中管理政策,使得国际投机资金押宝人民币升值,热钱进出不仅规模增加,频率也在加快,由此导致外汇占款数额不断攀升。这些因素均表明中国治理当前通货膨胀的难度不可低估。但是,巴西的经验和教训对中国通胀治理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严明货币发行纪律
巴西经济体系出现恶性通货膨胀的原因之一是货币发行过多,当经济体系无法吸收过多的流动性时,通货膨胀现象就不可避免。在通货膨胀治理方面,巴西采取的通货膨胀让政策取得了较好效果,Knight认为,清晰的通货膨胀目标至少具有三个突出优点:提高政策透明度,使公众更好的理解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前瞻l生通货膨胀目标使政策制定者在平滑冲击时,货币政策不会过度反应;通货膨胀目标制还会促使中央银行负责,提高其政策的可信度。同时,要求政府采取可持续的财政政策,首先要禁止中央银行自动为财政赤字融资。
对于中国而言,要治理通货膨胀就必须控制货币发行量。历史上中国曾经由于货币供给过多而引起了明显的通货膨胀。当前因国内外多种因素引起的流动性过剩仍然是中国通货膨胀上升的主要原因。因此,中央银行必须严格控制社会信用投放总量,要限额发行现钞,同时综合采用数量和价格工具,强化公开市场操作工具的政策效果,建议央行以GDP增长速度为基础,适当考虑通胀因素和货币流通速度,综合决定广义货币供给M2的增长速度。按照当前经济发展态势,笔者认为M2增长率以15%左右为宜。
(二)科学调节财政资金收支
巨额财政赤字及由此导致的货币发行过多是巴西出现恶性通货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财政赤字不是中国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2l世纪以来,中国经济进入了持续快速增长通道,税收高速增长弥补了不断扩大的财政支出,财政赤字规模十分有限。但是随着财政收入激增,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储蓄也快速增长并沉淀于金融体系,成为信贷扩张的重要基数。、
此外,各级政府为了拉动经济增长,以财政资金和银行融入资金大规模直接投资,也成为需求拉动型通胀的重要推动力。为此,建议我国政府把握经济周期的繁荣阶段,加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并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变化,科学调节中小型企业税负,以提高企业活力和经济运行质量,减少金融体系沉淀的财政资金,间接降低社会信贷扩张基础。
(三)税收和汇率等多种政策搭配使用
巴西在治理恶性通货膨胀时,综合采用了价格管制措施、汇率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连续多次改革才实现了稳定物价的政策目标。当前中国经济体系的流动性过剩已经逐渐导致通货膨胀率日渐上升,必须多管齐下,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通货膨胀继续上升危及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