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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规划普法实施两年多来,各项目标和任务在不断地得到落实,取得了初步的效果。现在“五五”普法已近中期,如何实现规划提出的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各地普法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笔者认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制度势在必行。
一、建立统计制度的必要性。一是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是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评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是对一个单位一个段阶的工作进行检查,得出客观、公正的结果。过去的工作一部分是可以直接看到效果的,一部分则体现在档案资料包括统计资料之中,因此,统计资料就成为考核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是反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有力证据。任何一项工作成果最终要靠实实在在的数据和事实说话,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既是考核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有力证据。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是普法主管部门指导工作的重要参考。普法主管部门通过对统计资料的分析,可以全面了解掌握每个地区、每个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为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工作、普法信息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建立统计制度的可行性。一是“五五”普法规划为建立统计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是今后五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二是健全的工作网络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现实条件。自“一五”普法至今20多年,各地建立了纵向到村、社区,横向到各行各业的普法工作网络,各单位均有专兼职的工作人员,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现实条件。三是部分地方建立的统计工作制度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初步经验。据了解,全国已有一些地方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制度。我市从年起试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制度,到年逐步完善,现在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统计工作制度。只要把各地开展的统计制度进行总结完善,就能形成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有价值的统计制度。
三、建立统计制度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我们在开展统计工作中也碰到过不少问题,如缺乏上级有权威的统计工作制度,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对统计工作不重视,不会搜集情况,填报的内容不详实,填报的数据不准确,统计表失真,有的工作人员变动后,工作没有认真交接,导致没有按时上报等。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制定全国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办法重点对统计人员职责、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分析、统计资料的管理及、统计队伍建设、奖惩制度等内容作出统一、具体、明确的规定,从而保证全国普法统计工作一盘棋。二是制作网络版统计数据库。全国普法办应制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电子网络版统计数据库,配发给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按月填报,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网络快捷方式向上报送,没有开通网络的可用邮寄等方式向上报送。三是要规范填报项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很多,涵盖面很广,在项目设计上既要科学又要切合实际,不能贪大求全。如在普法工作上,可设置普法人数、普法形式、普法主要内容等项目,在人数统计上,既要突出重点对象,又要避免交叉重复;在依法治理工作上,可设置“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乡镇”创建项目等。填报项目应根据每年工作要点,可作适当调整。另外,还可设置一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取得的主要成效,对下步工作建议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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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队伍建设,实行问题管理
一是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不动摇,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查找不足及时研究对策,促进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的改进。二是每季度对全体队员实行无记名打分,落实“末位淘汰制”。三是建立问题库,及时整改督办、交办事件及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截止目前均按时回复各上级部门,整改回复率100%。
三、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长效机制
我大队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推进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持久开展的重要保障,先后制定了《兴义镇20xx年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办法》、《兴义镇综合执法大队内部管理制度》、《兴义镇保洁员管理制度》、《兴义镇综合执法大队公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责任落实、督查问责、考核奖励、工作保障“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有力的促进了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乡面貌
今年以来,我执法大队加大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的维护,共处理被盗、损坏窨井盖、水篦子等市政设施280余个,对新崇路、兴盛街、羊马河绿道沿线更换垃圾桶200个、果屑箱120个,垃圾桶点全部实现标准化、景观化管理。
五、落实整治措施,开展各项工作
兴义镇综合执法大队以三个“狠抓”为重点,切实将上级的各项要求和我大队的具体部署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一)狠抓政策宣传,为环境整治工作营造和谐气氛
一是联合各村(社区)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群众会,认真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和意义。二是通过每两月一次的宣传活动以及标语和宣传资料将治理内容和相关要求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狠抓卫生保洁工作,多方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卫生保洁工作中,我大队不断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对辖区道路沿线可视范围、河道沿线、道路周边、小区院落等地区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治理,一年来,清除积存垃圾及杂物80余吨。
(三)狠抓专项整治,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长效保障
1、车辆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我大队采用城管、交通协警联合执法的形式,截止目前共整治乱停乱放车辆15000余辆/次,现场锁车923辆/次,劝导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8500余辆/次。
2、店招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我镇新崇路、成新蒲快速通道、场镇、及沿线的商招店招、户外广告等进行清理整治和,今年以来共整治违规广告600余处,规范落地招牌1500余次。
3、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我大队加强了对辖区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并且加强了全镇道路、绿化冲洗降尘作业,今年以来共出动洒水车1000余台次,人员300余人次。
4、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我镇综合执法大队参照XX县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加强对我镇场镇及王巷子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共规范出摊占道行为1820余次,清理牛皮癣800余处,有效维护了我镇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卫生环境。
六、取得的成绩
(一)创建省级“五十百千示范工程”显成效
自省级“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开始,兴义镇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对全镇市政设施、环卫设施、交通设施、园林绿化、河道、农村沟渠、农村院落等进行专项整治,提升了有兴义镇整体形象,5月份成功通过了“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镇”验收。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点建设
在县城管局的指导下,兴义镇综合执法大队将不二果园子社区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点,以此带动了全镇农垃工作全覆盖。我镇农垃工作的运行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接受了成都电视台、新津电视台的正面报道,并且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好评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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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范围
(一)主要道路。《市市区道路市容环境秩序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确定的一、二级主要道路。
(二)背街小巷。具有正式路名,宽度达3米、长度达50米以上,且与主要道路接壤,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或市容秩序管理问题突出的三级及三级以下街巷。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道路治理。以区城管局和广益街道为主,每年治理主要道路不少于2条。坚持高标准、高品位,对主要道路的户外广告、门头店招、停车泊位、外墙立面、公用设施、亮化设置、绿化景观等进行统一优化完善,严格行政审批,精细规划实施,打造全市示范性景观街区。
(二)背街小巷治理。以各街道为主,每个街道每年治理背街小巷不少于2条。在深入调查基本情况、历史传承和商业业态的基础上,突出主题,强化规划设计,调整商业业态,推进整体改造,打造特色街巷;围绕完善设施、改造立面、绿化美化,优化街巷景观,进一步提升背街小巷景观品位;实施环境整治,加强市容秩序整顿,做到规范、整洁、有序。确保到年底完成解放环路内环境提升工程,到2013年全区背街小巷环境品质得到全面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每年2月底前)
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三级城市管理工作网络作用,以“入户、面对面”为要求,结合宣传告知,逐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一个不漏、彻底调查,全面掌握治理道路沿线各单位门头店招、户外广告、外墙立面等基本情况。
(二)规划设计(每年3月底前)
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规划先行、统一设计、高起点、显特色”的原则,委托具备资质的市政景观设计单位,立足道路功能和业态特点,实施整体规划设计,力求兼顾环境协调、突出主次重点、有效展示特色,确保高品位、高标准。
(三)集中整治(每年4月底前)
组织区城管、公安、交巡警、工商、环保等执法队伍,集中力量,联动执法,铁腕治乱,全面清除治理道路沿线违法建设、违法广告、暴露垃圾、违章停车等显见性问题。
(四)整饰出新(每年10月底前)
以绿化、亮化、美化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沿街墙体立面清洗粉刷、市政绿化设施修缮、门头店招改造完善等整饰出新工程,优化提升道路环境。
(五)长效管理
严把门头店招审批关,确保门头店招的规格、格调、亮化等方面符合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大道路精细化管理和“五定”巡查力度,实行管理“无缝对接”,做到显见性市容管理问题及时防范、及时解决,长效巩固道路环境治理工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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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各项维稳措施
(一)深化“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建设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动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发展。着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农村普法形式,完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大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做好面向社会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联合工作网络,形成普法联动格局。并成立了由法学工作者、教学者、政法系统司法干部、知名律师、法制宣传志愿者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的××市法律宣讲团,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普法工作。继续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实践的发展。调整充实法制宣传业务部门,加强法制宣传骨干和普法志愿者的培训,巩固普法人才队伍的建设。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稳定
一是以创建省级示范司法局、十佳司法所为载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落实政法专项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人员,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省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推动全市司法所业务的规范开展,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一手抓“大调解”机制建设,一手抓人民调解工作,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扎实推动“大调解”机制的完善发展。切实加强市镇村三级调调解网络建设,巩固现有基层人员调解组织、培育发展新型人民调解机构;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推动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4月份,××市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推荐评选出来的十佳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年初,我们举行了为期两天的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强化纠纷信息预警,加大纠纷调处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
三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提高矫正质量。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加强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建设,提高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素质。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不断创新方法和载体,在社区矫正成效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学校作用,每季度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专题教育,每月组织矫正对象参加一次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切实加强保障体系建设,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四是以预防重新犯罪为重点,提高帮教安置工作成效。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做好新时期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衔接管理工作机制,衔接率达到90%以上,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措施,安置率达到85%以上,对已衔接人员帮教安置率达到100%,当年重新犯罪率2%以下。
(三)推进法律服务改革拓展,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切实提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政府接待水平。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重点放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上,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保障法律援助工作人、财、物的需求,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农民工输入较多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与法院、仲裁、劳动、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规范社会法律援助组织的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拓展宣传渠道,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办案量逐年增长,力争实现“应援尽援”。
三、注重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干警政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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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街道各类职工公寓(宿舍)。
二、时间安排
(一)检查时间:年8月4日至年8月17日;
(二)隐患整改时间:年8月18日至年8月31日。
三、隐患排点
本次安全检查活动,突出以消防火灾事故隐患为重点,对街道各类职工公寓(宿舍)的用电、用煤、用气等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排查。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宿舍是否有专人管理;
2、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是否擅自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4、是否使用酒精炉;
5、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并定期维护保养、安全可靠;
6、是否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7、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点型感烟探测器;
8、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
9、是否设有符合应急状态下的照明设施;
10、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各社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各社区对辖区内的职工公寓(宿舍)进行检查;
2、综治部门负责街道辖区内厂区外职工公寓(宿舍)的检查;
3、物业办负责生活配套区职工公寓的检查;
4、安监部门负责厂区内职工公寓(宿舍)的检查;
5、建筑管理科负责建筑工地职工公寓(宿舍)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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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科
责任人:
二、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成效
目标要求: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均衡发展。开展“监管教育双轮驱动”活动,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18%以下,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平台,确保不失控、不脱管、不漏管。统一编印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读本和学习笔记,探索在村居(社区)、敬老院等公共区域设置社区服务岗位,推行分散劳动、统一鉴定的模式,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务意识。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成效。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控,加强帮教对象动态管理,开展常态化帮教走访活动。试点运行“两类人员”远程视频帮教系统,开展视频会见活动。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科
责任人:
三、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目标要求: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办公室,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大力开展律师服务业。开展“牵手重点工程、中小企业和村居建设法律服务”活动,做好律师服务重大项目相关工作,引导律师服务向群众就业、就医、求学等民生领域延伸,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涉法涉诉工作,推动律师事务所与专业性调委会对接,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红黑榜制度。(律师管理科)深化“驻所联村”活动,推行两所互帮共建,组织法律服务所进驻结对司法所,3月底前试点推行“法治村主任”工作,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接辖区村(社区)、农户,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基层工作科)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试点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推动“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建设。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0件。健全乡镇、相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村居联络员服务网络,培树两个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织好“农民工维权”和“三八妇女节”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建立公益性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打造法律援助公益品牌。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工作科
责任人: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目标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30周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探索在全区中小学班委会中设立法治宣传员。继续做好“法治”栏目的拍摄工作,上半年建成一个普法微信平台,及时反映我区的普法工作及我局工作动态。5月底前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加大法治创建力度。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7月底前部署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进一步挖掘和培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11月份迎接全省验收,确保我区进入先进行列。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引导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加强“四个一”建设,普遍设置一个法制宣传书架、一个法制长廊或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制宣传电子显示屏。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利用普法考试中心,探索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学法方式。推动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责任人:
五、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目标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敢于担当,忠诚履行使命。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依法治国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进领导班子团结和凝聚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适时召开全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大力开展分类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岗位专业化水平。开办业务大讲堂,组织全局优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和宣讲。加大青年律师扶持力度,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状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力度,保持对“”问题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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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镇执法队人员每天上街巡逻检查,确保车辆停放有序,坐商归店,行商归市。
3、完成了、等4个村的村庄环境连片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该项目工程总投资490余万元,国家投入293余万元,政府自筹180余万元,主要就村庄环境治理和污染严重的地方进行治理。
4、完成了2012年“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省级优美示范镇和示范村筹建的前期申报,落实了实施方案。
5、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护工作。(1)对全镇15名保洁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看他们是否每天对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是否着装上路。如发现该区域内垃圾池周边有暴露或成堆垃圾,对该区域内的保洁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月工资20元。(2)召开保洁人员培训会,指出他们在工作中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从而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
二、存在问题
1、今年环境整治的2个重大工作(集镇环境治理和垃圾清运)移交社区后,整治办的工作量相对减少,从而工作人员的工作变的懒散,积极性不高,对集镇和s205线的环境卫生检查力度也大大减少。
2、对集镇秩序监管不到位,车辆停放不规范,乱摆摊位现象时有发生。
3、我个人工作松懈。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积极协助县环保局做好村庄连片治理工作。
2、努力完成“省级环境优美示范镇”建设的后期软件资料完善工作,确保创建成功。
3、加大对集镇和s205线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
4、继续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护,提高保洁队伍的综合素质。
5、完善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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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副区长
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区市容园林局局长
成员:等驾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曲江街道武装部部长
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小寨路街道党工委副调研员
长延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电子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丈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鱼化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同志担任。
三、整治内容
全区一、二、三类道路两侧建筑、背街小巷、城中村喇叭口、市政、供电、通信、交通、广告等设施上和地面上张贴、涂写的各类“野广告”以及散发各类“野广告”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区城管执法局要做好对所有沿街建(构)筑物和其它载体上乱涂写、乱张贴“野广告”联系电话的拍照取证工作,并将号码及时输入恶意信号追呼系统进行强制追呼。
(二)区城管执法局要将“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同日常执法管控工作结合起来,发现散发卡片、传单式小广告,各类招商、招工、招聘、招生以及降价促销、提供家政服务、中介服务、售房、出租、转让、求租求购等商业类的“野广告”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没收违法物品,同时,按照卡片、传单、张贴物上提供的信息加大管理力度,依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暂行规定》(市政府令53号),从重处罚。
(三)区市容园林局要加强与城管执法局的联系和协作,尤其要在“野广告”治理成果的巩固上下功夫,将辖区保洁员一线监督举报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防止各类“野广告”现象出现反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线保洁员举报时,各街办将收集的相关资料交区市容园林局,由区市容园林局统一向区城管执法局提供举报资料。
(四)区市容园林局及各街办要组织保洁员于每日上午8时前对“野广告”进行清除。在工作中,要以全区道路人行道、公交站点周边、商场、超市周边及各类建(构)筑物立面、地面、围墙、行道树上的粘贴、喷涂“野广告”为重点,天天检查、天天清理。“野广告”清除后的效果应与原有色调相符,不得随意涂盖,最大限度地保持原貌。
(五)各街办要继续加大对沿街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地面的“野广告”。对不履行职责,清除“野广告”不力的,将相关资料情况报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六)各街办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中村、喇叭口和社区的“野广告”清理工作,对于在这些区域墙面、楼体外侧、居民楼道等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喷涂各类“野广告”的行为,要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并组织力量及时清除。
(七)各街办要督促本辖区城市公共设施的产权单位自行清除公共设施(邮电、电信、传媒、供水、供电、环卫、交通、雕塑、城市消防栓、公共休闲座椅)上的“野广告”。
(八)区城管执法局要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四大队,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在对违法人员形成威慑的基础上,主动受理社会各方面提供的各种办理假证、假文凭、假机动车牌照、高利贷、非法行医、出售和回收各类非法物品、走私物资、高薪聘用男女公关、情感陪护等“野广告”违法犯罪线索,追根溯源,全力侦破,力争铲除一批制假贩假的“黑窝点”。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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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城郊结合部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崇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城市管理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市城郊结合部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紧紧围绕改善城乡道路交通环境质量,积极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乱抛撒、乱丢弃”、渣土运输车超载、飘洒等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硬件设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城郊结合部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成效,努力创造更加整洁、优美、和谐的城乡环境。
一、强化道路秩序管控,合理安排有限警力,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在我市崇庆街道西河社区周边采取定点执勤与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通过不间断的巡逻,形成了动静结合,点线结合的严密管控网。同时集中优势警力,加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充分运用现有装备,采取现场处罚、非现场抓拍、拖车拖移等形式,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形成了严管、严查、严惩的态势,确保了城区及出入城通道沿线道路交通安全、顺畅,停放规范有序,交通秩序良好。
二、强化对建筑垃圾和沙石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超载、扬尘、沿途撒漏、冲信号、超速行驶、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查获严重超载的建筑垃圾运输车、坚持“四个一律”,“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查获严重超载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同时加大对西和社区周边改造施工路段进行排查, 对不按规定打围施工、隔离护板破损、反光标识不全以及产生扬尘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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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好义务联防队员的管理工作
为了提高每位义务联防队员的参与意识,居委会和义务联防队员们共同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义务联防队工作会议,请辖区民警参加传达办事处综合治理工作毁誉精神,通报本辖区发案情况,安排下月工作任务等。
二、学习先进经验,努力搞好辖区治安管理工作
为了提高本辖区治安联防的工作成效,我们经常参加共建单位的经验交流工作会议,我们的联防队员也在生活中向别的优秀管理社区学习,义务连反复队员张应兴师傅在旅行中留心学习外地的治安管理办法,并在月工作会议中向大家汇报,以吸取别人的优秀精华,为小区更好地服务。
三、在社区服务中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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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乡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5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随后在全乡范围内展开,5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县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①户分类:每户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②分类收集。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③村(组)分类处置。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④转运。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县垃圾治理厂。⑤集中治理。县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街道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就近简易治理。在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置垃圾分类池,垃圾收集分类后就近进行“无害化”治理和填埋。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如铜岭村、桅杆村、断桥村)。
(二)设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类治理池、收集转运站,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在各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每村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转运站,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较大的村,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转运房。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50户配备1个垃圾分类治理池,不低于每500人配备分类治理员1名,不低于每1000人配备垃圾清运员1名。在平杨公路沿线建立3个垃圾分类收集池,在桅杆村活动室周围建立垃圾中转站1座,各分类分类垃圾池的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由我乡垃圾清运车运至县垃圾治理厂治理。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身兼数职,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和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2)户分类垃圾桶。按每户2个分类垃圾桶的标准配置。
(3)运输工具配备。结合实际,在交通方便,地域较小、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原则上配置机动三轮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在交通便捷、地域较广、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原则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大型垃圾清运收集车,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社会融资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
(4)可回收垃圾回收网点布局。全乡设置1座农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结合实际,在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流动回收站1周至少进行流动回收1次;建立起分类员—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资金筹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所需资金巨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在运行经费筹集上,要按照“受益群众筹一点、垃圾回收换一点、乡财政补贴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农户按照每人每月1元(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的标准缴纳保洁费;乡机关、街道商户、乡级单位的保洁费用标准由乡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并收取;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乡人民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所有费用、车辆、人员队伍由各村统一确定、调配、安排、使用。
保洁员、分类员的聘用,要尽量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局倾斜;在垃圾清运车辆对外承包或租赁时,要将垃圾清运员一并纳入统筹考虑解决。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垃圾保洁员、清运员、分类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选点、建设工作。
垃圾分类员、清运员:垃圾分类员负责对分类治理池的生活垃圾每天进行分类治理;垃圾清运员负责每天定时沿清运线收集农户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和至少每2天对垃圾生态池分类后的垃圾进行转运。
垃圾分类员和清运员共同负责将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运至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根本性举措,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谋划,认真研究,扎实推进。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把环境治理编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里,可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发动村(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居)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乡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严禁出现闲置、浪费;在建设时,要与前期建设的各种垃圾房、池结合考虑、统筹安排,进行升级、改造,节约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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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内容
(一)全市水利“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重点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情况;
(二)《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关法律、《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XX省水资源管理条例》、《XX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
(三)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XX宣传月”等纪念宣传活动情况;
(六)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联系点建设、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总结验收将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5年7月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7-8月,各单位根据当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以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总结验收方案,开展自查、整改和验收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总结验收报告报送局政策法规处。
(二)检查验收。8-9月,市水利局以抽查形式对部分县(区)水利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三)典型推荐。9月,各单位要在总结验收基础上,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推荐准备工作。
(四)普法成就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大力宣传“六五”普法经验、成效和“六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各单位要做好“六五”普法以来体现本部门工作成效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8月31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处。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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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一跨十乱”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一跨十乱”治理工作的指挥、监督、协调、考核、评价等职能。
三、治理范围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以及部分背街小巷的“一跨十乱”现象。“一跨”即跨门营业行为。是指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行为。“十乱”即以下十类常见的影响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1.乱设摊。具体是指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行为。
2.乱设置。具体是指设置不符合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护栏广告、灯箱、店名招牌等户外设施以及乱张贴、张挂宣传物品等行为。
3.乱吊挂。具体是指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衣物等行为。
4.乱堆放。具体是指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等行为。
5.乱停放。具体指各类市场门口车辆乱停放,人行道上“三车”乱停放,工地门口工程运输车辆乱停放等行为。
6.乱派发。具体指在城市桥梁、道路两侧、地下通道和其他公共场所乱派发经营性宣传物品等行为。
7.乱占道。具体指店面装修、施工场所乱占道行为。
8.乱挖掘。具体指未经批准擅自对市政道路、绿化带、广场等进行挖掘的行为。
9.乱搭建。具体指违反规划、市容规定的乱搭乱建行为。
10.乱倾倒。具体指乱倒生活垃圾、渣土、泥浆、乱排污水、工程运输车辆发生滴漏撒扬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7月15日至31日)。各基层单位通过发放法制服务小手册、开展城管法制讲座、召开恳谈会等形式,对区域内存在的“一跨十乱”现象进行前期宣传劝导与纠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方案,狠抓落实,逐一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解决一个巩固一个,拓展管理思路,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联合执法,会同公安(交警)、住建、环保、交通运输、教育、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实施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长期存在“一跨十乱”现象且屡教不改的单位或个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30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发现问题,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剖析问题根源,总结工作成效,进一步巩固集中治理成果,探索建立新方法,为不断改进工作提供经验,保持常态化管理势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