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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3.按照条块结合、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我局于年初与分管副县长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同时与各科室、中心(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4.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局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制度》,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各股室、中心(局)认真落实综治各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部署。2009年2月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对全年综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20*年度综治工作优秀股室、中心、(局)进行了奖励。
二、解决各项涉及综治维稳工作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的职责。
一是扩大就业渠道,增强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截止目前,全县共提供就业岗位(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238个;下岗再就业人数达555人,是去年同期增长的300%,培训创业再就业人员350余名,农民工技能培训2100人,通过争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加强下岗人员、创业人员、农民工等的各种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减轻了我县的就业压力,从实际上解决了就业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广大参保者老有所养、病又所医、工伤赔偿有保障等。截至目前,参加失业保险527人,参加养老保险2948人,发放金额2159837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9502人(在职人数7584人,退休人数1918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860人,生育参保630人。三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件,调结7件,办结率为100%,涉及农民工人数400余人,协调支付拖欠农民工290余万元;签订劳动合同296人;各类企业职工工伤认定9件,赔付金额6.5万元。我局通过大量的开展就业、创业、养老、医保等实际工作,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内部防范,主动参与整体联动防范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干部值班制度和部门制度,落实了人防、物防的各项安全措施。我局和各股室、中心(局)、档案室及其它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范,设立了防盗报警器、消防栓,加强了门卫值班力量。
2.积极参与辖区整体联防工程,配合辖区派出所、社区共同搞好联防,认真履行职责。
四、有计划地在全系统内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1.我局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并对“安全文明科室”、“安全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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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有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我局落实了综治工作经费,确保了我局各项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2.领导小组提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对全局的综治工作在年初就进行了部署,把综治工作纳入各项工作的重点之一,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3.按照条块结合、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我局于年初与分管副县长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同时与各科室、中心(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4.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局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制度》,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各股室、中心(局)认真落实综治各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部署。2009年2月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对全年综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年度综治工作优秀股室、中心、(局)进行了奖励。
二、解决各项涉及综治维稳工作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的职责
一是扩大就业渠道,增强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截止目前,全县共提供就业岗位(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238个;下岗再就业人数达555人,是去年同期增长的300%,培训创业再就业人员350余名,农民工技能培训2100人,通过争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加强下岗人员、创业人员、农民工等的各种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减轻了我县的就业压力,从实际上解决了就业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广大参保者老有所养、病又所医、工伤赔偿有保障等。截至目前,参加失业保险527人,参加养老保险2948人,发放金额2159837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9502人(在职人数7584人,退休人数1918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860人,生育参保630人。三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件,调结7件,办结率为100%,涉及农民工人数400余人,协调支付拖欠农民工290余万元;签订劳动合同296人;各类企业职工工伤认定9件,赔付金额6.5万元。我局通过大量的开展就业、创业、养老、医保等实际工作,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内部防范,主动参与整体联动防范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干部值班制度和部门制度,落实了人防、物防的各项安全措施。我局和各股室、中心(局)、档案室及其它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范,设立了防盗报警器、消防栓,加强了门卫值班力量。
2.积极参与辖区整体联防工程,配合辖区派出所、社区共同搞好联防,认真履行职责。
四、有计划地在全系统内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1.我局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并对“安全文明科室”、“安全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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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局长、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有兼职工作人员,并挂牌办公,进行具体工作,我局落实了综治工作经费,确保了我局各项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2、领导小组提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对全局的综治工作在年初就进行了部署,把综治工作纳入各项工作的重点之一,进行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评比。各县(市)局也相应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设立办公室,落实了兼职工作人员,对综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检查和考评。
3、按照条块结合、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我局于年初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与各县(市)局、各科室、各分局都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市)局与各股、分局、所签订了《责任书》,签订率达×××。
4、全州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纲要》,认真执行了《局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制度》,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我局及各县(市)局认真落实综治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半年有检查督促、年终有总结评比和奖惩。**年2月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对全年综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年度综治工作优秀单位进行了奖励。
三、加强内部防范,主动参与整体联动防范工作(自评分34分)
1、建立和完善了干部值班制度和部门制度,落实了人防、物防的各项安全措施。我局和各县(市)局对财务室、档案室及其它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范,设立了防盗报警器、消防栓,加强了门卫值班力量,没有发生被盗、被抢和火灾事故。
2、今年全州系统没有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没有违法犯罪干部职工、家属子女或住户人员,没有吸毒、贩毒人员。
3、我局设有门卫和保卫制度,加强了对单位内部流动人员的管理,但由于我局没有出租房,而且干部职工所雇请的几个保姆均是本地人,因此没有建立外来人口登记制。
4、积极参与辖区整体联防工程,配合辖区派出所、社区共同搞好联防,认真履行职责。
5、经常向州综治办和省局联系工作,报送材料,汇报工作情况。
6、抓好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和各县(市)局都把落实社会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关心爱护干部职工,想方设法为干部职工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稳定干部队伍。
7、认真做好“”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没有发生反复事件。
四、有计划地在全系统内开展“创安”工作。(自评分得15分)
1、今年,我局和各县(市)局开展“三创”活动,并对“安全文明科室”、“安全文明数院”、“安全文明家庭”进行了命名表彰。
2、今年以来,州局机关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干部)、各县市局干部利用各种机会,以健康向上、活泼有益的方式组织干部开展文体活动,如参加“七一”歌咏晚会、“十一”文艺表演,特别是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双先”表彰会和文艺汇演,并通过这些活动达到了增强团结、凝聚人心、鼓舞干劲的目的,广大干部职工焕发出良好的精神面貌。
3、结合“四五”普法工作,我局在今年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无照经营取缔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今年全局开展了“××”宣传活动×××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份,举行座谈会×××次,较好地宣传了法律法规,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4、认真完成州综治安排的工作,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简报,订阅《**》杂志,加强与州综治办的联系,接受综治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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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动目标
以排查矛盾纠纷、稳控重点人员、整治重点地区、压降多发案件、强化安全监管,力争不发生重大、重大恶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为主要内容,突出“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安全监管”四大重点,集中时间、精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惩治一批违法法犯罪分子,为全镇人民欢度春节营造平安稳定、和谐喜庆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具体任务
(一)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派出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势力,尤其是重点打击无故阻挠破坏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的违法犯罪分子,肆意煽动群众对重点项目建设阻断交通、聚众闹事、无理上访等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私藏枪爆物品和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盗窃家禽家畜、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犯罪;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街头诈骗、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等违法犯罪。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黄赌毒”整治。重点针对赌博、游戏室、网吧以及桑拿浴室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新一轮打击黄赌毒攻势,遏制和消除此类丑恶现象,强力净化社会风气。镇政府及派出所将公布举报电话,采取奖励措施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动员全镇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行动。
(二)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安监所、各村)要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材工地等公安安全监管领域,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一要切实加强冬季火险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对辖区内的单位、村(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加强木材加工企业、公共场所、网吧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二要切实加强危险品管控。深入开展易燃易爆、枪支弹药的摸排收缴,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危险品的违法行为;对烟花爆竹“四私”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部位、人群,重点监管,坚决取缔非法制贩窝点,依法查处非法制售人员,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三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对辖区在建工地、建材公司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健全各类安全制度,督促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三)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认真排查征地拆迁、单位改制、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医患纠纷、楼盘销售等矛盾纠纷以及家庭矛盾、等易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矛盾纠纷。认真排查因集资借贷、欠薪欠款、等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组干部要面对面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协调推动问题的源头化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地开展稳控化解工作。
(四)强力推进社会面巡逻防控。(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常态情况下,派出所投入1/3警力参与24小时巡防,各村组织村组干部、热心群众、低保户晚上7点至次日5点开展巡防。春节期间,实施镇村联动二级巡防,各村巡防人员统一到派出所集中点名,配合派出所干警开展集中巡防,努力提高群众巡防见警率,提升群众安全感。巡防人员要加大对可疑人员、车辆的盘查、检查力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迅速报告派出所处理,有效震慑挤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巡防的重点是:辖区各主要道路,政府、水电油气、金融机构、通信、医院等要害单位,特别对学校、幼儿园,要会同综治、教育等部门全面普查一遍,切实做好寒假期间人防、技防、制度防、设施防四防措施的落实。对查出的治安隐患逐一督办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各村、镇直单位要自觉把这次“冬季治安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稳工作的主线来抓,扎扎实实地抓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2013年工作布好局、开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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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建设、林改外业勘界无安全事故。在林业工程建设及林改中,把安全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明确责任人,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了油茶栽植1000亩,杉木为主速生商品林建设10万亩,沼气建设257口,天保工程森林管护197.8万亩、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5000亩。特别是农村沼气池建设,成立了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在四个乡镇建设了4个服务点,健全了服务体系,确保了全年沼气池建设与使用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林业职工安全得到保障。林业局一直强调林业干部职工在出差、下乡等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准乘坐三轮车、农用车及其它无安全保障的车辆,确保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并要求不论是林改外业勘界、巡山护林及追、查违法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林业工作中,均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林业企业无安全事故。林业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深入林业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生产,特别是在建国60年庆祝期间,死看死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圆满完成维稳、禁毒、防邪反邪、无毒社区建设、节假日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任务。林业局在巩固平安单位成果的同时,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创建星级平安单位为目标,把维稳、防邪反邪等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安全工作抓实抓好。全年处理来信来访39件,化解纠纷548起;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中,铲除大麻1164株;国庆节处理越级上访1件,确保了林区社会稳定。
(六)局机关日常安全工作得到加强。林业局严格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以及县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具体要求,抓好机关治安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从几方面开展:一是安排专人经常性对机关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对电源电路、易燃易爆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管理;二是落实治安安全防范措施,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加强门卫管理,同时号召职工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意识,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单位治安安全;三是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驾驶单位公车,严禁林业系统职工(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严禁专职驾驶员酒后和疲劳驾车,开快车;四是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对车辆实行经常性保养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作业,严禁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负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早安排早部署,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如森林防火,林业局制定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实战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即可启动应急预案,将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林业部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落实监管检查制度。单位领导经常对涉林安全工作分组开展大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四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009年,林业局仅森林防火就投入了经费99.43万元,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地道工序,林业局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上实施创新,力求职工及广大群众受到警示、得到启示,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一是通过广播、电影、电视、专题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禁毒等宣传。全年放映森林防火宣传电影110余场次,刷新宣传标语1600余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300余份。二是借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之机,在林区学校开展禁毒等宣传,不断增强基层林区,特别是山区群众的防范意识。
(三)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责任感、使命感。森林防火、工程建设等工作事关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责任重大。为确保万无一失,林业局建立健全了、纠纷处理、森林防火、安全保卫等制度,并实行严格考核,既提高了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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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先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我们首先做到,领导高度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为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列入班子会议、司务会议的议程。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各级领导带头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及时通报传达治安信息,迅速制定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还通过定期的安全例会、安全活动日,安全知识讲座、船舶调迁会,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等形式,结合当前社会的典型案例和本公司的实际,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入每一个员工,使上下从领导、部门经理到普通员工,从船长到船员都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识到治安综合治理状况的好坏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大局稳定大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最大收获。近年来,一小部分未能享受到福利分房待遇的退休职工及家属,多次集体到公司、省市政府上访,要求享受住房货币分配的待遇,上访人数从十几人到几十人,造成不稳定因素的出现,为做好防范工作,我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多次上门做退休职工家属的工作,宣传国家有关政策,说明企业至今不能启动住房货币分配的原因,并对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必要的困难补助。我司采取上述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同时我们与当地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保持密切的联系,采取各种办法,做疏通劝说和稳定工作,从未出现过闹事事件发生。
2.用制度去规范,用机制去激励,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我司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日常管理是通过制度规范行为,运用奖罚机制激励员工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制度包括:公司的下属单位各船舶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书,《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安全管理条例》、《安全保卫制度》、《船舶值班制度》等。公司各单位各船舶甲板、轮机、电工、厨房等部门的操作规程也包含了安全的工作内容。公司各二级单位,各船舶还建立消防档案:包括消防责任书、消防岗位分工职责表、消防平面图、消防器材与逃生示意图,消防检查和消防演习记录,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学习资料和情况等,各单位工作地点、施工作业点,都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我司各单位包括各船舶的消防措施及设施都经过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全年未发生火灾事故。我们还利用奖罚杠杆推动制度的落实,每年公司都对完成任务安全无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日常的工作中如果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的,坚决给予处罚。我们的奖罚激励机制是落实制度的重要保证。为做好船舶停靠码头修理期间防火工作,消除隐患。我们制定了动火作业证制度,把这个制度形象地称为“过三关”,第一关即是修理人员,要求清理动火点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特别是烟头等火种。第二关即是现场安全动火监督员,到现场全面检查确实符合了动火作业的要求后,发给动火作业证,方能动火。第三关是留守值班的保安员,定时巡查动火点,确保安全。每过一关,有关人员都要纪录检查情况并签名确认。有一次消防安全监督员到动火现场检查,发现动火作业人员的证书已过期,则令其停工,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修理单位必须派有证人员上岗作业。由于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多年来公司在码头修船动火作业方面未发生过火灾和不安全的因素,保证了公司生产作业安全无事故。近年来我司还按上级的要求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起更全面更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管理人员的素质,确保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按标准运行。做到让体系始终受控,让制度成为习惯。
3.抓住四个环节,全面兼顾,突出重点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千头万绪,我们的做法是抓住四个环节,全面兼顾,突出重点。四个环节分别是船舶航行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安重点安全。施工企业向来注重航行安全。随着企业经营项目和施工条件的转变,我们意识到安全工作也要与时俱进。不但要继续做好安全航行工作,而且要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安安全工作,航行、消防、治安、生产安全任务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给企业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影响大局稳定。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个环节缺一不可。只有四个环节全面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才能有实效,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为社会的稳定添砖加瓦,在全面兼顾的基础上,我们还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抓安全。凡节假日和重大日子我们都要发专项通知书,制订防范措施,进行治安、消防交通大检查,在特殊的情况下,如船舶交接仪式、重大活动日、作特别布置,并派出保卫人员带领保安人员前往现场,巡查警备守护,几次大型进口船舶交接仪式,我们采取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戒备,确保了安全,圆满完成交接仪式的各项工作,使船舶交接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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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委办部署的各项工作,我局能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及时转发并提出相应具体措施,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各学校、幼儿园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安全教学活动,以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加强安全教学监督检查。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周会、班会时间进行以防溺水、防盗、防抢、防勒索、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并悬挂、张贴安全标语、宣传画、挂图,在班级、年级和校园制作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黑版报、墙报,强化了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促进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教学工作的长期深入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加强安全教学监督检查。由区教育局组织检查组,每季度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取缔非法办学,消除办学中的重大隐患,并深入到学校、幼儿园开展以校园内部安全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通过检查,在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等方面,开展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健全和巩固了安全措施,确保教育教学的安全。
主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安全管理教育和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护意识。教育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和珍惜生命、学会生存、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等,将安全管理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要求学校利用国旗下的讲话、课外活动、周会、黑板报、放录相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使广大师生牢牢树立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三防”安全等大安全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主动取得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学校的治安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公安、城管、环保、卫生、三防办、工商、居委会等有关方面协同作战,密切配合。所有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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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教育的目标
1.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号码,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的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对校长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工作列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和办法;熟悉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三、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震安全教育、校舍安全常识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2.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师资培养培训,通过学科渗透、专题讲座、心理咨询、心理辅导、优化育人环境等形式,帮助学生消除心理障碍,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避免自伤、自残事故发生。
四、安全教育的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系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管主任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
2、将安全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教师要关心并参与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并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须知》、《小学生安全教育》等现有宣传教育资料及部分年级课本中有关的安全常识,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要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种活动中。结合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场合、不同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初、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自护的方法。
5、认真落实七部委确立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并突出活动主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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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教育的目标
1.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号码,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的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对校长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工作列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和办法;熟悉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三、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震安全教育、校舍安全常识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2.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师资培养培训,通过学科渗透、专题讲座、心理咨询、心理辅导、优化育人环境等形式,帮助学生消除,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避免自伤、自残事故发生。
四、安全教育的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系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管主任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
2、将安全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教师要关心并参与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并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须知》、《小学生安全教育》等现有宣传教育资料及部分年级课本中有关的安全常识,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要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种活动中。结合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场合、不同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初、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自护的方法。
5、认真落实七部委确立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并突出活动主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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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六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三、职责
一、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安全主管职责
⑴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⑵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⑷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⑹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⑺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⑻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⑽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⑿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⒀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⒁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2、保安员职责
⑴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⑶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⑷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⑸ 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⑹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⑺ 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⑻ 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⑼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 报告。
⑾ 安保人员应做到:
①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②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④ 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四、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3、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1、车辆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 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 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 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 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 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 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 人员管制
3、人员管制
⑴ 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 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 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 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 夜间: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 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 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 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况要关好门窗等。
三、紧急事件之处理原则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 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⑷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六、警卫室管理办法
一、警卫室纪律
1、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 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三、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⑴ 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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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治工作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一直是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并以此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
我校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常抓常管,狠抓狠管,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中央、省、市、县的一系列有关安全工作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面面俱到,以面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制度为纲,以落实为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责任落到实处,工作做到细处,齐抓共管,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作法:
一、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构建安全教育框架
学校坚决贯彻执行教育局下发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学校的各班级均制定了安全工作职责,将安全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
学校综治工作是社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切实加强处室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学校与各处室、班级。教师签订了层层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校长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副校长为具体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和整改。学校全面构建了学校内部安全教育体系。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构筑安全防范网络
学校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每个在校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而且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家庭幸福,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以我们非常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一方面,学校及时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处处把关,形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氛围和环境。另一方面,学校也非常重视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交流,每当遇到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教育教学活动的调整及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和各种学生大会上,在学校领导对学生的安全提出具体要求的同时,还向每个家长发出《致家长的信》,及时互通信息,共同防范。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和家长之间架起一座协同作战的桥梁。
三、加强防范措施,实施有效管理
1、设施防范。学校在安全防范工作中,首先确保教育教学设施的绝对安全,重视校舍安全、设备安全、道路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等,做到防;学校在重点区域公共场所安装了消防器材;经常对学校食堂、宿舍、校舍、进行自查,对校舍进行分类处理,,做到了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总务处不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保证了全校师生的健康卫生安全;节假日安排学校领导和部分教职工值勤护校,保证节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加大了对财会室、微机室、图书室、办公室、多媒体室等要害部门的硬件投入,安装防盗装置,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加强了对校舍和校产的管理、检查和维护,总务处定期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2、管理防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卫生保卫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卫生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加大管理力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处处把关,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制订并实施了等多项常规与管理制度。另外,学校还在其它的有关管理制度中增加安全管理的条款或内容,并加强实施力度,把安全工作与学年各项先进评比相联系,采取一票否决制,做到“安全第一”,常抓不懈。加强了对体育活动和体育教学中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体育活动常规和体育教学常规的要求,开展体育活动和体育教学,使其达到应有的目的;坚持学校卫生工作以防为主的原则,使广大师生在健康、安全、卫生的环境中生活;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文体活动,执行申请报告制度,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制订具体的安全方案,把安全问题作为首要问题来要求;重视对门卫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并对学生实行离校请假登记制度。对食堂的饮食、饮水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杜绝了食物中毒的发生。
3、宣传防范。重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学校利用宣传栏、广播进行普法宣传。学校通过出黑板报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普法知识测试、组织观看有关影视片、聘请法制副校长作有关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活动,从而使广大师生提高了知法、用法、学法、护法的自觉性。
4、教育防范。学校非常重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使学生能明辨是非,注重自我保护,增强应变能力。学校非常重视对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在行政会议、教师例会、班主任会议上,安全工作是重要的议程,经常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每周一国旗下讲话,安全问题是重要的讲话内容,经常提出。每月都特地安排一次以安全防范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结合有关安全制度和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和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各班级根据学校《安全责任状》,落实安全措施。校运会及各种大型活动前,都要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学生认清善与恶、美与丑的界线,从思想上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外出参加各种活动时,学校领导亲自到场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使活动能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了护校队,形成了校级领导到班级、值周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学生联动管理的网络,每天放学后值周老师站在校门口斑马线统一指挥学生过马路,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5、保险防范。一是鼓励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它能使受到伤害的学生及时得到救治,使家庭避免背负沉重的经济包袱。二是学校按学生人数投校方责任险,以防万一,使学校避免因赔偿而产生经费不支。
6、开展多种安全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让广大师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一定交通安全知识;二是对学生开展了心理咨询活动,让学生有一个健康的心理;三是开展了防震减灾安全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自护逃生的能力;组织参加了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进一步推动我校师生安全教育深入有效地进行,让师生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树立安全学习与生活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通过我们的努力,今年以来学校安全事故为零,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总之,学校综治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学校综治工作的一系列批示、讲话精神,积极争取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创造性地扎实工作,把学校综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确保一方平安、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新课改做好坚实的后盾。
学校综治工作述职报告2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学校素质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为此我校始终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为学校的头等大事,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卫措施,使创安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述职报告如下:
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学校校长直接抓,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制度保证,实施到位。
1、门岗制度:做好外访登记,严防闲散人员进入校园,确保校园治安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2、护导值勤制度:值日教师提前半小时到岗配合执勤队员进行课前、课间巡视,及时把偶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上学、放学时间值日教师坚持在校门口做好学生疏散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3、节假日护校制度:每逢节假日均安排行政带班、教师护校,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4、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注视安全工作动态,探讨安全工作措施,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工作环环相扣。
5、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排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课课点名制度:每堂课的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出席点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联系。
7、签订责任书、告家长书制度:学校在学期初与教师签订责任书,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让学生家长明确学生安全责任意识,长假前与家长签订告家长书。
8、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对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意外事故的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三、加强教育,增强意识。
1、利用学校广播、早会、班会、活动课、学科渗透等途径,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如交通安全、校园消防、居家安全、珍爱生命、防溺水、饮食卫生、预防疾病等。
2、开展119宣传教育活动,聘请陈埭消防官兵向学生和家长传授防火、灭火等消防知识;开展122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分发交通安全手册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单,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接受安全教育。
3、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知识学习的氛围,从校园布置入手,制作主题板块挂在学校最醒目的地方时刻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设定固定的橱窗来安放学生在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系列比赛中(手抄报、写作、图画等)的优秀作品,设立安全长廊,有安全标语、安全图片、以及安全标志、安全小知识等让学生随时随地都可见安全知识,在环境中潜移默化的影响。
四、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堂、饮水卫生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综合整治。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涉及面广,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净化外部环境,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使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开创我校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学校综治工作述职报告3
作为学校的安全工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在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时,我以上级安全工作通知精神为指导,开展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设防到位。
校领导经常用八个字来告诫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重视安全工作,就是”责任重大,如履薄冰”。并为此要求全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我们根据学校的实际特点,把全校安全管理主要划分为六大块,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部门:一是交通安全,由班主任负责每周对全体师生进行宣讲教育;二校舍安全,由总务处及任课教师教师负责;三是线路、设备安全防护,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四是教学过程安全(包括体育运动、学科实验室操作等),由教导处负责;五是学生安全教育,由教导处和各班主任负责。对每一大块安全管理工作,又进行了纵向的层层分解,分解到年级,年级分解到教学班,各班再分解到各具体校舍,层层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学校与教师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协议书》,做到了,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从而使全校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达、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实现了校园安全的全方位设防。
二、狠抓工作落实,逐一排查隐患,确保不留漏洞。
安全工作难在一贯坚持,安全事故多是出于麻痹大意。为了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不留漏洞,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注重检查,从严要求。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学校对六大块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检查中注意灭死角,不留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并立即整改。
校舍安全:学期开学初,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采取拉网排查的方式,检查校舍、围墙等有、无裂痕、走形等危险迹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消防安全: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在下半年进行的安全隐患排查中,我校加强对库房、电脑房、教室、办公室管理,确保灭火器、消防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进一步添置了消防器材,电脑室、器材室等在原有基础上增添了灭火器,对这几处的安全责任人进行了一次消防演练,掌握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交通安全:为保证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不发生意外事故。学校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组织家长护校队,牵起家长的手,一起为学校的安全工作出一份力。我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为我校师生进行了两次法制讲座,学校分别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禁毒等为主题举办知识竞赛,师生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强。
设备设施管理:学校定期对所有用电器、电源、线路都做认真细致的检查,不存在线路老化、漏电、带电线头裸露等安全隐患现象。加强了对器材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的管理,尤其是对易燃易爆药品加强管理,保证了无一例隐患存在。在设备设施的常规检查中,学校重点检查了消防器材以及监控系统,坚持及时维修和更新。同时还检查了体育器材,规定了体育器材的使用时间并明确了2名体育教师作为体育器材安全责任人。上半年,我校共进行了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规范了设备设施的使用,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不断改进安全工作方式。当安全工作与学校其它工作有冲突时无条件地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如我校走读生往返学校,以前我们主要对其进行宣讲教育,我们除了对走读生进行安全宣讲教育外,还责成班主任、值周教师对走读生回家和返校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三是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安全工作宣传的力度。
1、利用每周例会时间对教职工进行关于安全文件精神的传达、教育;
2、利用每周升旗仪式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工作宣传、教育;
3、利用主题班会,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宣传载体,进行安全工作的宣传。
5、利用电教手段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6、邀请公安、司法、人民调解员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士到学校为师生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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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大型活动,是指主办方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含水面),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单场次参加人数在一千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民间竞技等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歌舞表演等文艺活动;
(三)产品展览、商品展销、促销等商贸活动;
(四)游园会、灯会、庙会、花会、龙舟会、焰火晚会等民间传统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当场开奖的彩票发行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商场、餐饮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在其经营场所内举行正常营业范围内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本市公安机关是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实施机关,对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建设、文化、体育、城管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举办大型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大型活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大型活动的主办方(以下简称主办方)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办方、场所提供方等对安全工作分工负责。
主办方不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的,应当与活动的承办方签订协议,由承办方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主办方应当履行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庆典和纪念性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公安机关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主办方自行负责,公安机关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主办方的安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许可
第七条本市对大型活动实行安全许可。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型活动,主办方应当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跨区、县(市)举办的;
(二)单场次参加人数在五千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主办方应当向活动举办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第九条主办方应当在举办大型活动二十个工作日之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主办方及承办方、场所提供方的合法身份证明,主办方同各方签订的与安全工作相关的合同文本或者意向书;
(三)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四)拟举办大型活动的活动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举办时间、地点、人数和内容;
(二)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工作的组织系统;
(三)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及识别标志;
(四)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六)证件及门票的样本、票证的印制、查验等措施;
(七)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八)活动现场平面图及核定容量。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受理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许可申请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当对大型活动的场所、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安全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主办方申请年度内在相同地点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活动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一次许可的方式。
第十二条大型活动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予以安全许可:
(一)主办方具有合法身份;
(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场所、设施、人数符合安全要求;
(四)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安全管理人员落实。
第十三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影响国事、外交、军事或者其他重大活动的;
(三)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
(四)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条件之一的;
(五)违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受到罚款处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主办方应当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内容举办大型活动。需要变更活动举办时间的,主办方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
需要变更活动举办地点、内容的,主办方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第十五条作出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决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安全许可,并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告知主办方,由此给主办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主办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取得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准予、变更、撤回、撤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决定通知与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变更或取消已向社会公布的大型活动的,主办方应当在原定举办日期之前,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主办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二)配备与所举办的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保卫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或者经费保障;
(四)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公开售票的,采取票证防伪措施;
(六)需要临时搭建灯光、舞台、看台等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
(七)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接受公安机关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主办方在大型活动举办期间,发现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第二十条主办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大型活动转让或者变相转让他人举办;
(二)不得超过公安机关核准的安全容量印制、发放、出售票证;
(三)不得在公安机关安全许可之前发放、出售票证;
(四)不得增加安全许可范围以外的活动内容。
第二十一条大型活动场所提供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保证大型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并向主办方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
(三)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设备;
(四)配备应急广播、照明、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六)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设施。
第二十二条场所、设施未达到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出租、出借用于举办大型活动。
第二十三条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大型活动现场的管理制度;
(二)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管理;
(三)不得影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二)审核许可申请材料,必要时实地核查活动场所、设施;
(三)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对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五)制定具体的现场警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警力协助主办方维护安全秩序;
(六)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七)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除前款规定外,公安机关依法对大型活动的消防、交通、治安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大型活动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活动中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灯光等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负责对大型活动中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大型活动中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同时指导主办方做好现场应急救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在大型活动举办前,对大型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监督检查部门发现大型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提出整改意见,责令主办方立即或者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根据公共安全的需要,可以组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车辆和人员及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防爆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与安全检查无关的活动,不得实施侵犯被检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大型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指导应急处置,保护参加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大型活动主办方未取得安全许可擅自举办大型活动,或者擅自变更大型活动举办地点、内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举办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主办方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变更大型活动举办时间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主办方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举办活动,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主办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安全许可,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篇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左右努力,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组织领导:
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分管副局长和县安监局、工商局、建设局、供电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及县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汇总通报工作。
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负责制订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动员发动、普查登记、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逃生演练。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对出租房屋内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消防部门负责对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对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的消防业务指导,积极提供各类消防技术咨询,确保整治顺利实施。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负责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积极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条件。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对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依法给予处罚。
电力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整改指导意见。
城管部门:负责对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进行整治,依法坚决拆除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物。
宣传部门:负责社会面上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出租房屋的专项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综治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和对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本行业系统内存在的出租房屋进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去年11月开始,到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去年12月至年1月)
1、建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组织,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工作。
2、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在全县统一动员部署下,各乡镇(街道)要召开相关会议传达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
3、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努力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摸底阶段(年2月至年3月)
1、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逐户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填写《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普查登记表》,按照出租房屋一户一档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档案,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书面整改意见,并在年3月中旬把《出租房屋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2、组织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要边排查边动员,明确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户同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场所要限期进行人员分离,书面整改意见。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至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负责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由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整改的要求,在辖区内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治。对本次治理重点的出租房屋、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帮助整治整改。
2、强制整改。对不具备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在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责令停止出租或营业。对不配合的场所和业主则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联合执法,强制整改。此项工作要求在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机制。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灾危险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联合执法为基本手段,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结合,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相结合,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相结合,与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年9月至年10月)
县将组织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组对全县出租房屋专项治理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为主,对纳入专项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各乡镇(街道)将书面总结和自查报告于年9月10日前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制订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责令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出租房火灾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