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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关于雾霾防治专门机制的规定缺失。雾霾防治这一当前环保大敌,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从中央至地方,从环保专业部门到各相关辅助部门都出台了各项制度和措施,甚至有些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制度规定。但雾霾防治最头痛的问题在于,雾霾并不是仅仅局限于某个区域内发生,而是一个跨区域的流动性问题,甚至是这个区域的污染排放会产生那几个区域的雾霾爆发,因此,雾霾防治最关键之处在于建立、完善并加强雾霾防治的区域性复合联动责任机制,但该机制从实质运行效果来说是缺失的。现有的雾霾防治联控机制只有一个大体的框架搭建,各区域仍然是各司其职,区域联动管理执行作用不强,既缺乏统一的权威进行整合和规划,也缺乏各区域区的协同控制联动,甚至是关于雾霾天气监控的天气监测预警信息都还未实现全流通、全交换和全共享。而现实是,面对跨行政区域的复合型大气污染,传统的以行政区划为界的单一法律调整方法已变得束手无策,各自为政的属地环境管理格局严重影响了区域污染的整体控制效果。防治雾霾亟需整体联动。西方国家在治理其工业化进程中曾发生的严重雾霾污染时,通过采取有效的联动措施成功解决了这一难题。
四是雾霾防治法律责任体系不健全。譬如从环境保护法体系内部来说,环境保护法与大气污染防治法都是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虽然大气污染防治法是特别法,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按照特别法优于变通法的基本法律原理,应该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但在现实的法律适用中,还是常常出现两部法律规定不一致打架,执法人员适用不统一的情形。从我国整个法律体系来说,因为破坏环境引起的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之间也会发生冲突和不一致,尽管"先刑后民"是司法的基本原则,但是在实践中,常常出现冲突的是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责任条款适用不一,也是导致雾霾防治屡治止、屡防不止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关于雾霾防治的立法完善
(一)强化"雾霾防治"立法
雾霾防治立法先行的积极意义不仅在于对于破坏环境的行为和主体进行惩治,还更在于推动和促使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和观念的改善和提升,以及能源结构的改善,新能源、清洁能源的推广和普及。但有学者指出,英国在雾霾的治理上只着重于末端治理,且后期实行的污染转移是不科学不持续的治理方式。因此,我国的雾霾防治立法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观为立法的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为方向,对雾霾污染进行防治结合。不管怎样,我们要依法"治霾",都必须要强调立法先行,既要制定雾霾防治的专门性法律,同时还要有具w的机制设计和配套措施。尽管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出台,甚至被称为"治霾"法,但毕竟不是一部真正的雾霾防治法。
(二)加重"预期责任"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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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雾霾概念简介
雾霾是雾和霾的统称。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是近地面层空气中水汽凝结的产物。霾是指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化合物等粒子使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的现象。雾和霾的区别是:一般相对湿度小于80%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霾造成的,相对湿度大于90%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雾造成的,相对湿度介于80%-90%之间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雾和霾混合物共同造成的,但主要成分是霾。
(二)从华北地区透视雾霾现状
今年以来,各地频现雾霾,且持续时间长。中国科学院分布在京津冀区域的15个PM2.5监测站的监测数据统计显示,京津冀在1月6日至8日、9日至15日、17日至19日、22日至23日、25日至31日发生了五次强霾。其中,北京市在今年一月份,雾霾天气就达到了25天。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所长梁旭光表示,北京常年同期出现雾霾天气的天数为10.5天,今年雾霾天气是1954年以来同期最多的一年。
雾霾天气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大范围的雾霾天气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高速公路封闭,能见度低导致交通事故频发。雾霾天气引发心血管疾病和呼吸道感染,对于年老体弱者甚至会危及生命。
二、雾霾防治现状
(一)雾霾天气的成因
雾霾天气是异常天气造成地区大气稳定,再加上人们排放污染物,以及浮尘和丰富水汽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自然原因也有人为因素。
1.人为因素
第一,工厂企业和居民取暖中大量燃煤,产生的总悬浮颗粒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气中,这些污染物会随空气流动传输和扩散,以致不同地区的污染物叠加污染。第二,机动车的广泛使用,油品质不高,产生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及颗粒物等。我国轻型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相当于欧4标准,而从2013年1月欧洲开始实行更严格的欧6标准。第三,建筑工地和裸露地面在外力的作用下产生的扬尘。这些都会促使雾霾的发生。
2.自然因素
雾霾形成的直接诱因是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雾霾发生时,大气整体处于静稳状态,湿度接近饱和,各种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难以消散,在空气中持续积累,导致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水平不断升高,直接诱发了雾霾的形成。
若只有气象条件,在湿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形成雾,而雾会随着白天气温的上升而逐渐消散。但是,叠加上大气污染物之后,就会形成雾霾,严重的雾霾是很难消散的。因此,雾霾形成主要是人为因素,要想根治雾霾,需从导致雾霾形成的人为因素着手。
(二)我国雾霾防治的立法现状与分析
1987年我国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并在1995年、2000年进行过修改。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规章,各地方也依法制定了一些相关规定。此外,我国还颁布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一些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是并没有涉及PM2.5⑤等区域性污染的规定,也没有详细规定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到目前为止,我国仅在一些行政措施中有一些关于雾霾防治的规定,如2007年环境保护部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和山东六省区共同制定的《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我国虽出台了一些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但对我国大气质量改善效果不大,而且还存在很多漏洞和缺陷,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
三、解决雾霾问题的法律对策
对雾霾的形成,气象条件是无法控制和改变的,因此必须从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着手进行治理。在治霾的过程中,完善法律法规,要坚持经济制裁和刑事制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可依和有效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一)大气污染防治民事立法完善建议
防治大气污染,坚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制度下,许可下位法的规定严于上位法的规定标准,反之则绝不允许。
1.在法律法规的完善上,根据现实情况,将PM2.5排放总量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中,明确规定PM2.5的最高排放标准,对超过这个标准的排放者进行严格处罚。制定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对不同的区域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化合物等粒子的排放标准做详细规定。既要根据某地区的区域性特点进行专门防治,又要加强地区的联合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某一方面的法规,制定得越详细,越有利于该法规的实施。
2.针对燃煤和机动车尾气的法律治理
应尽快出台专门防治燃煤和机动车尾气产生大气污染物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防治的制度原则。
(1)对燃煤产生的污染物,重点规定硝、硫、尘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建立工业排污环保部门许可制度,工厂企业安装排污净化装置。对于工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首先要经过净化装置的净化,然后在环保部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才能排放到大气中。对于违法排放的工业,或虽安装了净化装置却搁置不用的,一经查明,不但要对工业进行经济制裁,而且对直接责任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经济惩罚,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刑事处罚。可以借鉴法国的做法,对大型燃烧源收取氮氧化物排放税,并将大部分的税收用于减排的投资和研发。对于积极改进排污净化设施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环保补贴。这样可以激励企业工厂积极采取减排污的措施。
(2)第一,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量进行限制,法律法规首先规定一个尾气排放限制的标准,对于尾气排放超过这个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安装尾气过滤装置。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在一些污染严重的城市,只有符合氮氧化物及颗粒物质排放标准的车辆,才允许进行车检登记上路行驶,但针对一些大型车辆及柴油乘用车实施特别的排放标准。对车辆能源进行改革,国家应尽快出台加快油品质量升级的决定,学习欧盟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以及鼓励机动车使用新能源新动力。第二,设立专项基金,从成品油消费税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弥补生产、销售、使用高标油而多出的成本,以此刺激高标油品普及,也可补贴混合动力、纯电动等其他低排放机动车的购买者。制定实施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对高标油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及低排放汽车生产者和销售者,可适当减免部分税收;对仍旧生产和销售低标油品的企业,则采取一定的惩罚性征税措施。
3.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排污收费制度,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税。一是以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锅炉、工业窑炉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在生产活动中排放的烟尘和有害气体为课税对象,以排放烟尘、扬尘和有害气体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二是法律法规中要完善对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的详细规定。
(二)大气污染防治刑事立法建议
在刑事环境立法中应当坚持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增加对大气污染排放者(主要是工厂企业)的刑事立法。但各国法律目前基本没有对不同类型的犯罪或者某一类型犯罪事实规定特殊的证明标准。从实际情况看,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标准应该不同于一般犯罪事实,需要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应适当降低这类犯罪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将检控方指控污染型犯罪因果关系存在的证明标准确定为高度盖然性,辩护方反证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标准确定为盖然性,可以达到有效惩治污染型环境犯罪的效果。
(三)完善诉讼监督制度
1.从法律上设立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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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一般计算公式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是指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它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含税);第二,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第三,本期发生退货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扣除。由该定义可知: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含税)+本期支付前期的应付账款+本期支付前期的应付票据+本期预付的账款-本期退货收到的现金 公式 ①
根据公式①,要想计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需计算公式①中各个项目,现对各个项目进行分析。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款项有现付、赊销及预付款转销,因此该金额既包括本期支付的现金(含税),也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未付的款项以及本期转销的前期已支付的预付款,其中本期支付的款项中所含的税为企业购买原材料等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应包含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产生的进项税额,即: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含税)=本期购入的存货(含税)-本期购买商品未付的应付账款-本期购买商品未付的应付票据-本期转销的预付账款 公式②
根据丁字账户借贷规则,本期支付前期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为借方发生额,其金额为期初金额-期末金额+本期新增贷方金额,本期新增贷方金额为本期购买商品未付的金额;本期预付的账款为该账户借方发生额,其金额为期末金额-期初金额+本期贷方金额,其中本期贷方金额为本期转销的预付账款,即:
本期支付前期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期初金额-应付账款期末金额+本期购买商品未付的应付账款 公式③
本期支付前期应付票据=应付票据期初金额-应付票据期末金额+本期购买商品未付的应付票据 公式④
本期预付的账款=预付账款期末金额-预付账款期初金额+本期转销的预付账款 公式⑤
将②③④⑤代入①,经整理可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购入的存货(含税)+应付账款期初金额-应付账款期末金额+应付票据期初金额-应付票据期末金额+预付账款期末金额-预付账款期初金额-本期退货收到的现金 公式 ⑥
公式⑥中,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的期初及期末金额均可从资产负债表直接取数,因而,本期购入的存货(含税)与本期退货收到的现金成为计算关键。依据存货丁字账户可知,存货期初金~+存货借方发生额-存货贷方发生额=存货期末金额,能否准确计算存货对于该项目的计算至关重要,此时,需要区分商业企业与工业企业进行探讨。商业企业中,企业购入存货后直接对外销售,除特殊情况外,存货借方记录的是本期购入的存货,存货贷方记录的是销售的商品和退回的商品,即主营业务成本和本期退货收到的现金,因此:
本期购入的存货(含税)=主营业务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期退货收到的现金+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 公式⑦
将⑦代入⑥,整理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应付账款期初金额-应付账款期末金额+应付票据期初金额-应付票据期末金额+预付账款期末金额-预付账款期初金额 公式 ⑧
根据公式,编制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应付票据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预付账款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存货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特殊调整项目
上述计算式构成了计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基本式,在工业企业中,企业购入原材料需要加工成半成品或产成品对外销售,因此,存货借方金额不仅只由外购产生,相应的,存货的贷方也不仅仅指销售和退回的商品。这样的话,该计算式还需进行以下特殊调整。
1.存货的增加不只是由外购原材料导致,增加存货并没有形成现金的支出,所以在计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时应将该部分予以扣除,如下列情况:
(1)计入生产成本核算的职工薪酬、折旧费用及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修理费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
(2)接受投资、捐赠,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实收资本/股本
营业外收入
(3)盘盈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营业外收入
(4)冲减存货跌价准备,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存货的减少并不是由出售商品导致,该部分减少也不会增加现金流入,因此在计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时应将该部分调增,如下列情况:
(1)企业将自有的原材料及商品用于本企业内部,比如管理部门、在建工程等,以在建工程为例,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对外捐赠、投资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3)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3.企业无法支付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而计入营业外收入、支付应付账款时享有现金折扣、以非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等,都会减少应付账款,却没有现金支出,因此在计算时应将该部分予以扣除,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贷:营业外收入/财务费用
4.带息应付票据计提利息时会导致应付票据增加,而不影响现金收支情况,所以在计算该项目时需调增该部分,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票据
预付账款的增加并不是为了支付货款,而是用于支付工程款项,该部分现金支出涉及的是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与经营活动无关,因此在计算时应将该部分予以扣除,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三、应用实例分析
某公司2016年1月1日科目余额表如表所示。
该公司2016年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购入原材料一批,用银行存款支付货款50000元,以及增值税8500;
(2)用银行存款支付到期票据150000元;
(3)分配职工薪酬200000元,其中生产人员155000元,生产管理人员25000元,一般管理人员20000元;
(4)计提固定资产折旧60000元,其中计入制造费用46000元,管理费用14000元;
(5)结转本期销售成本360000元;
(6)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00元;
(7)用银行存款预先支付工程款10000元。
根据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1)借:原材料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500
贷:银行存款 58500
(2)借:应付票据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3)借:生产成本 155000
制造费用 25000
管理费用 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0000
(4)借:制造费用 46000
管理费用 14000
贷:累计折旧 60000
(5)借:主营业务成本 360000
贷:库存商品 360000
(6)借:资产减值损失 38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3800
(7)借:预付账款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根据上述分录可知,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业务为第一笔和第二笔,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业务为第七笔,其他业务没有涉及现金流,因而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关的业务只有第一笔和第二笔,该现金支出为 58500+150000=208500元
根据公式计算时需先计算存货、应付票据及预付账款的期末余额,存货期末余额= 100000+540000+50000+155000+
25000+46000-360000-3800=552200元
付票据期末金额=200000-150000=50000元;预付账款的期末金额=50000+10000=60000,因此,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应付账款期初金额-应付账款期末金额+应付票据期初金额-应付票据期末金额+预付账款期末金额-预付账款期初金额+特殊调整项目=360000+8500+552200-(100000+540000)+(550000-550000)+(200000-50000)+(60000-50000)+特殊调整项目=440700+特殊调整项目
本例中,特殊调整项目有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核算的职工薪酬、折旧费用,计提的减值准备,预付的工程款,所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40700-155000-25000-46000+3800-10000=208500元
由上可知,采用直接法计算和采用调整法计算结果相同,由于本文举例只是为了能够直观反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计算过程,因此只列了几笔业务,采用直接法计算该项目简单明了。而在实际工作中,每月业务多且复杂,逐笔分析现金流量存在一定困难,所以我们需利用公式进行调整得出该项目金额。笔者从计算“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的推导过程中,可以总结出以借贷记账原理为基础、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依据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一般规律。这个规律可以用一组数学模型表示,这一模型把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每个项目,均通过编制一笔分录进行调整,借方表示现金流入,贷方表示现金流出。该数学模型为:
X=Y+Ya(T0-T1)+Yb(T1-T0)+Z+特殊调整项目
式中:
X表示现金流量表中某项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的金额;
Y表示利润表中与X相应的某项收入或费用支出的金额;
Ya表示与Y项目相关的经营性应收、应付账户及预提费用项目;
Yb表示与Y项目相关的但未计入当期损益的预收、预付账户以及存货、待摊费用项目;
Z表示应计增值税额;
T0 表示账户(或项目)的期初余额;
T1 表示账户(或项目)的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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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7年3月-8月在我科住院实施化疗的乳腺癌病人60例,均女性;最大年龄65岁,最小32岁,平均50.2岁;文化程度选择初中及以上病人,其中初中20例、中专13例、高中10例、大专9例、本科8例。
1.2 方法 将60例病人随机分为两组,住院号单数30例为观察组,双数30例为对照组,穿刺部位选择手臂和手背。观察组采用50%硫酸镁溶液200ml加地塞米松20mg混合液放冰箱冷藏室内(温度2oC-8oC)。化疗药物输入5分钟后(过早冷湿敷使血管收缩,不利于药物输入),据穿刺点近心端约0.5cm处,用浸湿过混合液的8层纱布贴敷30min(如果此间纱布块干后需再浸湿,继续冷湿敷直至30min)。注意观察局部有无红斑、苍白等,防止冻伤,以及观察病人有无其他副反应,如神经、消化系统等毒性症状,并及时给予对症处理。对照组采用浸湿50%硫酸镁的8层纱布在据穿刺点近心端约0.5cm处局部湿敷30min。两组病例滴入化疗药物的滴速均相同;并且每天执行1次,持续3天后进行效果评价。
2 结果
2.1 静脉反应判断标准 根据WHO规定的静脉反应分级标准[1],观察静脉反应情况:0级:局部无痛;Ⅰ级:局部无痛,但发红;Ⅱ级:局部轻度疼痛,发红;Ⅲ级:局部中度疼痛,轻度肿胀、灼热;Ⅳ级:重度疼痛,中或重度肿胀;Ⅴ级:顽固性疼痛,中度或重度肿胀。
2.2 两组静脉反应情况,见表1。
表1 两组静脉反应情况比较
经Ridit秩和检验,u=4.05,P﹤0.001,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的预防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
3 讨论
静脉反应是输注化疗的常见并发症,化疗药物直接对血管有一定的刺激性,注射后可使人体血管内二氧化碳蓄积,血管内压升高,血管壁通透性增加,长期刺激可使血管痉挛,血管扩张,发生静脉反应。病人局部出现疼痛,穿刺静脉发红,时间长后静脉弹性降低,甚至反复、多次使用后静脉呈条索状发黑发硬。而化疗药物所致静脉反应关键在于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本组观察组中50%硫酸镁有高渗收敛作用,穿透皮肤,直接作用于表浅静脉,使表浅静脉扩张充盈,湿敷加强这一作用[2]。同时地塞米松有强大的抗炎抗过敏作用,能对抗各种原因所引起的炎症,在炎症早期减轻渗出、水肿,从而改善局部组织红、肿、热、痛等症状,进一步有效地防止静脉炎的发生或扩散,促进组织修复。而冰敷方法应用比人体温度低的物理因子刺激局部迅速降温,使局部血管收缩,降低血管通透性,减少渗出;由于血管收缩,减少药物吸收,从而减少化疗药物对血管壁的刺激。同时可使神经末梢细胞的敏感性降低,从而减轻疼痛及对组织细胞的损害[3]。因此,我们采取50%硫酸镁加地塞米松冰敷的综合方法,简单易行,能有效地预防化疗药物引起的静脉反应,减轻病人的痛苦,提高病人的耐受性,利于临床化疗的顺利进行,对身体无副作用,提高了病人的生活质量,值得广泛应用与推广。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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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飞速发展以及税收收入的提高,为深化福利制度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自从2000年以来,全国各地开始出现政府购买服务的个案,如2000年,上海民政局向当地“金色港湾老年公寓”购买了价值三十万的养老服务;2004年北京东城区开展社区矫正心理招标,北京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中标;从2005年开始,广州佛山市委市政府计划每年拨款150万作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基金;2004年,上海市向李琴工作室、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与阳光社区青年事务中心购买公共服务。这些非政府组织在养老、青少年犯罪预防、民事调解、社区矫治方面表现出显著的成效。虽然这些个案不能代表政府的在社会福利政策上的走向,但是这仍然是我国社会治理的新实践。
个案一:2003年11月上海李琴工作室成立,2004年,李琴工作室通过民政部门审批,注册成为民办非企业组织,这也是上海首家民办非企业组织新制度饿人民调解机构。2004年,上海江苏街道办事处出资12万元作为民事调解服务项目的专项经费,李琴以反政府组织的民间身份来承包这项公共服务,并承诺一年用12万完成街道办事处辖区内2万户家庭6万居民的民间纠纷调解服务。
个案二:2003年11月,上海自强自强社会服务社、新航向社区服务总站与阳光社区青年事务中心以非盈利机构的身份与上海市禁毒办、社区矫正、市青年事务办签订了《政府服务采购合同》。政府以每名社会工作者4万元/年向社团购买服务,个区县政府承担并列入区县的财政预算。
上述两个案例中,政府将社会事务交予非政府组织来处理,并且为其支付一定的报酬,这成为全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先例,对于我国政府职能转换具有重大意义。在两个案例中,政府重构了一种与社会的新型关系。在传统社会中,政府即是社会服务的投资者,也是社会服务的提供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构建起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治理社会的新型关系。
在以上两个案例中,李琴工作室、自强社区服务社、新航向社区服务总站和阳光社区服务中心都是有特殊的背景,都是从体制中剥离出来的非政府组织,李琴曾经是居委会主任,自强社区服务社,新航向服务总社挂靠在市团委下面。在具体运作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虽然对其服务的内容有具体严格的指标考核,但是这些非政府组织在管理与财政上是独立的,政府与提高服务的几个之间也只是问责与交代的关系。从政府角度来说,它已经明确了自身与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自己是公共服务的购买者,而不是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行政支出可以发展成公共服务的购买支出,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实现成本的减少,人民满意度是提高以及机构的完美“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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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450053 郑州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NRDS)是由肺表面活性物质缺乏引起,主要发生在早产儿,有报道在活产婴儿中的发生率为031%[1]。临床以进行性呼吸困难为主要表现,易并发感染,颅内出血,肺出血等。自从肺表面活性物质固尔苏(curosurf)投入临床以来,由于可以有效地促进氧合、减少呼吸机的使用、减少气漏、降低病死率等优点,已被广泛应用于治疗NRDS。近年来随着固尔苏治疗NRDS的普及,我们在实践中对常规气管插管内推注固尔苏的方法加以改良,应用固尔苏后如患者用无创机械通气继续通气,我们采用2 ml注射器连接一次性5~7号静脉输液针头刺破气管插管上缘侧壁注入固尔苏,此方法不但简便易行,而且不中断呼吸,减少注药时中断呼吸对患儿的不良影响,有效地减少新生儿缺氧时间、药物反流及颅内出血等。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在我院新生儿病房住院的NRDS患儿,均符合NRDS诊断标准[2]。入选者以数字随机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共入选98例,男51例,女47例,日龄30 min~3 d,胎龄27~34周,体重800~2900 g,其中观察组50例,对照组48例。两组胎龄、性别、体重、病情程度、分娩方面以及母亲状况方面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12 方法 121 PS治疗 两组患儿均与入院12 h内气管内推注PS(商品名:固尔苏,意大利凯西制药公司提供)100~200 mg/(kg・次),根据病情首剂后12~24 h内重复使用。①对照组:常规气管插管后,将吸痰管插入气管套管中插入深度超过气管导管深度约 05~1 cm, 断开气管导管,用注射器经吸痰管向气管导管内推注PS后气囊正压通气5 min[2]。②观察组:常规气管插管后,接简易复苏器进行正压通气,用2 ml注射器接一次性5~7号静脉输液针头抽取药液后,刺破气管插管上缘侧壁在患者吸气时同步注入固尔苏,继续正压通气,用药过程不中断呼吸。122 呼吸治疗 两组患儿均给予无创机械通气。氧浓度21~100%、PEEP压力4~6 cmH2O,根据病情随时调整无创呼吸机参数。123 一般治疗 除以上治疗外,还须注意保暖、营养支持、防治感染及维持内环境稳定,加强基础护理。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儿推药过程中血氧饱和度最低值、心率最低值及药物反流发生率。1~3周内通过头颅B超、CT观察两组患儿颅内出血发生率及两组患儿死亡率。14 统计学处理 计量数据采用x±s检验,t检验。2 结果21 两组患儿在推药过程中的心电监护参数最低值比较显示 在推药过程中,观察组SpO2、HR指标明显高于对照组,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NRDS主要为肺泡表面活性物质(PS)缺乏所致。主要发生在早产儿,病死率较高。固尔苏是由猪肺中提取的一种混合物, 主要由多种磷脂和特异性蛋白组成, 可内衬于肺泡表面并降低肺泡表面张力。随着临床中对固尔苏应用的增多,我们发现通过常规方法气管内推注固尔苏,由于采取先插管后从套管内插入吸痰管给药过程中,必须间断球囊给氧以便给药,这样在插管和推药过程中,给患儿造成了人为的缺氧状态,虽然在操作过程中尽可能的缩短推药时间,但是部分患儿还是出现了面色发绀、心跳及血氧饱和度下降。而且由于部分自主呼吸较强的早产儿推注药物后引起咳嗽反射,会使药物喷出反流,造成药物浪费,更重要的是影响疗效[3]。而目前国内临床常用的气管套管常无此侧孔,故在给药或吸痰时必须中断通气,从套管顶端插入吸痰管给药或吸痰,使患儿处于人为的短时缺氧状态。我们在临床过程中发现,在气管插管后直接连接简易复苏器进行正压通气,用2 ml注射器接一次性5~7号静脉输液针头抽取药液后,刺破气管插管上缘侧壁在患者吸气时同步注入固尔苏,继续正压通气,用药过程不中断呼吸,药物被正压通气的气流吹入肺中,较好的减少了药物反流且有利于药物在肺中弥散。NRDS绝大多数发生于早产儿,且与早产程度密切相关,由于早产儿机体各器官发育不成熟,使其对缺氧更加敏感,更容易发生新生儿窒息、颅内出血、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4]。故临床工作中要尽可能减少患儿缺氧时间,以减少由缺氧引起的并发症。本改良经用2 ml注射器接一次性5~7号静脉输液针头抽取药液后,刺破气管插管上缘侧壁在患者吸气时同步注入固尔苏,推注固尔苏方法,就是建立两条通路,在正压通气给氧同时,向气管内注入药物。本研究结果显示,用2 ml注射器接一次性5~7号静脉输液针头抽取药液后,刺破气管插管上缘侧壁在患者吸气时同步注入固尔苏,可以有效减少推注过程中的缺氧情况,心电监护指标SPO2、HR改良观察组明显好于常规对照组,面色发绀及情况观察组明显好于对照组。从临床效果看,观组患儿病死率比率明显低于实验组。综上显示, 用2 ml注射器接一次性5~7号静脉输液针头抽取药液后,刺破气管插管上缘侧壁在患者吸气时同步注入固尔苏,方法简便易行,可在推药过程中不间断给氧,有效减少患儿在给药过程中的缺氧情况,降低了病死率,实用性强,可行性强,尤使用于临床上没有用密闭式吸痰管的医院和没有一次性注药三通的医院,该方法简单易行便于在临床推广应用。
参 考 文 献[1] 余加林.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防治.中国实用儿科杂志,2003,18:643646.[2] 唐为红.固尔苏治疗对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气体交换功能的影响.新生儿杂志,2005,20:265267.[3] 杨杰,李文成,叶秀桢,等.首剂大剂量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重度新生儿肺透明膜病临床观察.中国实用儿科杂志,2008,23:101102.[4] Suzuki H,MuramatsuM, Kojima T, et al Intracranial heme metabolism and cerebral vasospasm after aneurysmal subarachnoid hemorrhage Stroke, 2003, 34: 279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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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沈云诉王雪霞房屋产权纠纷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根据1984年余性本、王雪霞等人共同签署的“房屋分割协议书”的约定,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房屋应属王雪霞及余学强等六个子女共有。王雪霞事先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私自向沈云抵押、出卖房屋,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权益,而且双方当事人的抵押、买卖房屋行为又均未按照我国的房屋管理规定进行,也未得到房屋主管部门的认可。因此,应认定沈云与王雪霞的房屋抵押、买卖交易行为无效。对沈云提出的确认房屋产权的请求不予支持,王雪霞应返还沈云的钱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根据双方的责任相应承担。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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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相继出现了长时间和大范围的雾霾天气,整个华北黄淮甚至江南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雾霾天气的形成既有客观上的自然因素,也有人为的主观原因。雾霾的复杂成因决定了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综合治理的手段,其中,系统而有效的法律应对机制是雾霾防治工作的根本保障。本文拟从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度运行的视角来分析现有雾霾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试图探寻问题应对之方,希望能够为我国大气环境的改善有所裨益。
一、雾霾防治相关的法律制度现状
当前,在和雾霾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形成了以《环境保护基本法》为指导,《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项治理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辅助实施的框架结构。除此之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中也包含有防控大气污染的规定。总的来说,具体的防治制度包括从源头控制角度来看,有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标准制度、产业政策目录制度、排污申报许可制度。从事中控制的角度来看、有排污收费费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环境监测制度、大气污染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环境目标考核责任制等。从事后救济制度来看,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中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救济制度。除此之外,协同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配套制度还有清洁生产制度,循环经济制度,经济激励措施等。
二、雾霾相关防治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宏观层面法治运行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1.立法理念滞后。《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立法目的上持“目的二元论”,即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对范畴中,既要“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还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者并行不悖,并无主次之分。然而在现实的法律运行过程中,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很难协调一致,往往是牺牲环境利益保障经济利益,从而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恶性循环,加大了环境治理的成本,这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甚至是我国当前整体的环境保护法律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的根本原因。
2.政府环境责任缺失。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中同样存在上述症结。政府部门在战略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制定,比如产业结构的调整战略、项目的审批、具体监管执法等领域。受地方利益和个人政治前途因素及信息不足、认识能力有限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往往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利益,政府执政思路的迷失对雾霾的形成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3.公众和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雾霾的频发不仅是“天灾”更多的源于“人祸”,公众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亦是导致环境生态恶化的主要诱因,民众的范围不仅包括对环境污染负有直接责任的中小企业,还包括现实生活中以邻为壑的环境污染者个人。
(二)微观层面具体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PM2.5法律规制出现空白。PM2.5作为雾霾天气的主要诱因,亟需法律加以规制。然而,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没有针对PM2.5的具体规制措施,这与当前的雾霾治理要求严重脱节。
2.总量控制的范围和标准有待提高,雾霾产生的实质根源在于人类的排放行为超出了大气容量极限。即违背了环境科学上的《负载定额律》,因此。实施总量控制是应对大气污染尤其是雾霾天气的基本手段。
3.区域联动治理机制缺失,雾霾的发生具有区域性特点。但是。现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并没有建立区域联合治理的管理模式,以京津冀鲁地区为例。北京以南的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几个省份都是大气排放较高的区域。地理相连)大气相通。如果没有区域联动的预警机制和合作治理。则很难对雾霾问题予以根治。
三、雾霾防治的具体对策
从雾霾的发生机制来看,治理雾霾是一项复杂工程。离不开多种手段的全力配合。在预防、监管以及问责机制的每一个环节中,法律及相应的配套制度都不能出现软肋。本文结合新近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及雾霾的发生机制。从防、治和问责三个微观层面提出了具体的应对之策。
(一)完善总量控制制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总量控制制度仅适用于环境质量未达标区域,国务院批准的酸雨控制区和SO2污染控制区。下一步针对防治PM2.5污染的现实需求。应把氮氧化物纳入总量控制中来。其次。在严格保证总排放量不变的情况下,适度加大减排的力度,考虑到经济发展的协调问题,各类污染物的减排力度应逐步加大。
(二)建立雾霾区域联防机制。雾霾的治理离不开政府间的合作,应尽快建立地方政府间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可以考虑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设立由环保部和发改委共同牵头的区域雾霾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统一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区域内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共同推进雾霾的防治工作。此外,还应借《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之际。在法律中明确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将这一管理机制法定化。
(三)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制度。雾霾的治理,必须加大对被环保部门列为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其中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制度是有效预防企业超标排放的重要手段。
(四)强化企业和公众的环境责任。企业环境责任和公众环境责任二者在责任的落实程度和要求上应有所不同。除了加强对企业强制性规范遵守的监管之外,还应注意经济手段的调控作用。比如酝酿开征碳税。征税对象范围主要针对那些导致雾霾频发的高能耗排放企业,比如钢铁、石化、电力等企业。
参考文献:
[1]吴兑.霾与雾的识别和资料分析处理[J].环境化学,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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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研究的背景
新时期,在谋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更加关注和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尤其是近些年来大气污染问题的加剧,使得人们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雾霾”问题的防治上。实际上,雾霾问题这些年来已经成为街头巷尾人们日益的热点,十分引人关注。此次研究也是从这样的背景出发,通过公益主题海报设计来探究这些问题。在“雾霾防治”的主题海报中,要把握好关键性要素及受众群体的实际需要,完成了较为周密和有效的设计工作,可以为更好的推广公益海报知识和传播公益海报文化正能量做出更大贡献,从而推动此次“防治雾霾”海报设计的实践进步,为促进雾霾防治工作作出贡献。
1.2研究的意义
在此次研究中,理论与现实的结合是极为重要的。由于雾霾的现象及其背后蕴藏的大气污染的问题,业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困扰着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其次,基于雾霾现象防治而推导出的公益主题海报的设计,具备显著的社会意义,同时具备艺术性特色。因此,此次的研讨具备实践的启迪价值。
图1雾霾主题海报
通过这次的分析和研判,大致能够探究出雾霾防治的主题背景下如何将公益内容融入到现代海报设计的实践活动中去,使其更加贴合社会生态需求,使其更加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诉求。成功的公益主题海报设计作品(如“雾霾”主题海报)还可以给公众带来愉悦的欣赏过程,带给人们多元化的文化欣赏空间。所以,此次研究也具备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公益主题海报设计的基本原则
2.1公益性原则
以雾霾主题为代表,公益主题海报具备显著的公益性特色,这也是海报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公益主题海报对于更好的传递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公益主题海报还有一重意义就是服务大众,这主要是因为公益海报自身的性质以及自身的取材所决定的。公益主题海报的创作同大众的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很多都是直接取材于现实生活当中,因此反过来对我们的生活也能产生较大影响。
2.2社会性原则
毋庸置疑,公益主题海报还具有社会性原则,即海报本身题材和元素都是来源于社会事件,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公益与慈善都是社会背景下出现的行为和活动,是基于人的社会责任感、道德意识与慈悲心理而衍生出来的概念。而公益主题海报的发展反映了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微公益的发展和兴起,而传统公益慈善理念的综合运用则提升了公益主题海报发展的品质。所以,公益性原则是值得关注的。
2.3以人为本的原则
公益主题海报必须为人民服务,必须契合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要知道,公益主题海报是草根的艺术,伴随着创作主体的多元化,内容题材也呈现多样化的艺术特征。内容是任何电影的“灵魂”,也是能否吸引受众、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公益主题海报在设计和创作过程中也必须把握好内容,只有提高了内容品质才能真正赢得受众与市场的欢迎,才能取得良好的公益宣传效果。所以,坚持人性化的原则,公益主题海报才能够取得设计的成功。
3“防治雾霾”公益海报设计的方法及策略
3.1雾霾防治主题思维的贯彻
“防治雾霾”公益海报的核心诉求是唤起人们对雾霾危害的重视,推动雾霾防治工作的进步。因此,在下图选取的案例中,“雾以恶小而为之”雾霾主题海报的设计虽然取材的重点在工业污染源,但是犀利的文字表述方式和逼真的未来大气的视觉效果都给欣赏着带来心灵上的共鸣,更能从心底触动每个人对未来生活的担忧。这种通过让观赏者从画面效果联想到自我未来的设计方式,可以引发大面积观赏群体对公益广告信息的自我传播性,从而带动全民环保的热情
3.2主题色彩的优化组合
在防治雾霾的主题海报设计中,色彩的选取和组合搭配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雾霾的色彩元素一般是较为素淡和低沉的,常见的色彩包括黑色、灰色等;另一方面,不同色彩的组合能够传递出雾霾主题海报的思绪意涵,带给受众更为深切的启示。此次雾霭主题海报的设计色彩讲究单一色设计,画面中主要使用灰色、黑色和白色三种颜色搭配,看似如同老照片的视觉处理方式,引发人类的思想共鸣,画面设计简约,将不同色彩中雾霭的强烈对比效果展现出来,更加反衬出雾霭对环境的严重污染程度,呼吁身边每一人加入保护环境的大军中,呼唤人们对于雾霾防治问题的关注,推动全社会都加入到防治雾霾的队伍中来。
3.3雾霾形象图形图案的设计运用
毫无疑问,图形图案的运用和表达,是雾霾防治海报设计的重点。“防治雾霾”公益海报的画面设计作为一种视觉行为主义的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富有创意的设计理念与图案效果来传达设计者呼吁环境保护尤其是雾霾防治的理念。案例中构图的处理是“防治雾霾”公益海报的设计要件,即画面和图形的构造、布局关系到广告主题能否被广泛传播,能否真正深入人心。在此方面,设计师必须开动脑筋,将设计的理念融入到雾霾的图形图案本身,提升构图的生动与立体。通过这种案例的展现,图案的价值一下子展示出来了,能够加深人们对于雾霾的印象,提高雾霾公益防治的传播效果。
4结论
综上所述,雾霾及其背后蕴藏的大气污染问题近年来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存在密切联系。为了抵御和防治雾霾,公益主题海报的设计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虽然是很有限的,但是其思维启发和意识唤醒的功能缺失不容小视的。将“防治雾霾”公益主题海报设计更好的推广下去,提升设计的实用性与公益性,确保设计利于推动雾霾防治工作的进步。只有把点点滴滴的行动汇聚起来,才能为社会公益做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杜长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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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1月27日
一、引言
大气污染是一个国家发展到工业化阶段难以避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雾霾污染是其中典型的大气污染问题。雾霾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并且开始重视对雾霾的主要污染物细微颗粒物(PM2.5)的监测。纵观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发展历程中也遭遇过严重的雾霾污染,如美国1943年的“洛杉矶雾霾”事件和之后发生的“光化学烟雾”污染,使人们的眼睛和喉咙遭受难以忍受的刺痛之感等。遭受了雾霾污染带来的严重危害,美国开始觉悟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发展是多么不明智的选择,于是开始走上了雾霾治理的艰辛道路。经过几十年不断地探索和实践,这些国家的雾霾治理终于取得明显成效,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也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治霾经验。本文对美国的成功治霾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有效治理我国雾霾污染的思路和途径。
二、美国治理雾霾的经验
美国最著名的雾霾事件,就是20世纪40年代初的“洛杉矶雾霾”事件。1943年7月,洛杉矶遭到雾霾袭击,大块厚厚的烟幕降落到洛杉矶市中心,持续不散,整个城市变得昏天黑地,处于烟雾之中的人们的眼睛和喉咙产生了难以忍受的刺痛之感。起初洛杉矶在分析雾霾产生的原因时,认定位于市区的南加州燃气公司生产厂排放出的丁二烯是污染源,于是在公众压力下,该厂被迫临时关闭;1946年有空气污染专家分析了洛杉矶雾霾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包括禁止人们在后院焚烧橡胶等。然而,这些措施对于雾霾的消减并没有能起到很好的效果,1952年和1955年洛杉矶先后发生了两次严重的“光化学烟雾”,每次都造成数百名65岁以上老人因呼吸系统衰竭而死亡。1952年,加州理工学院的一名化学家通过分析雾霾空气中的化学成分,首次提出雾霾形成与汽车尾气以及光化学反应下的气粒转化有着直接关系,并指出臭氧是洛杉矶雾霾的主要成分,才让人们意识到汽车尾气才是造成雾霾的罪魁祸首。意识到了越来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美国政府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雾霾天气。
(一)成立专门的空气质量管理机构,实行划区管理。1970年,美国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空气质量管理联邦政府机构: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其职责包括制定全国的环保法规,进行相关科学研究,以及向各级地方政府机构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EPA将美国50个州划分为10个大区,每个大区设立区域环境办公室,代表EPA对所辖大区的综合性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执行联邦的环境法律、实施EPA的各种项目,协调州与联邦政府的关系,以促进跨州区域性环境问题的解决。
1946年加州的洛杉矶市成立了全美第一个地方空气质量管理部门――烟雾控制局,并建立了全美第一个工业污染气体排放标准和许可证制度。意识到由于空气的流动性,污染源和受害区域并不一致,为了实现跨地区合作应对空气污染,合理分摊治污费用,1977年位于南加州地区的洛杉矶县、橙县、河滨县和圣伯纳蒂诺县的部分地区联合成立了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负责制定区域空气质量管理规划和政策,对区内企业和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统一监管。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成立后制定了一系列空气污染治理政策,成为区域联防联控的典范。
(二)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空气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保障。1955年,美国政府出台了第一部空气污染治理法案《空气污染控制法》;1963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清洁空气法》,这部法案成为了美国最重要的空气污染控制法案。针对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1967年美国政府出台了《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和《空气质量法》。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在标准和法律的实行上存在较大的矛盾。直到1970年,在美国民众的努力下,《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出台,它是一项全国性的立法,具有广泛的约束效力,被视为一座里程碑。它规定了由联邦政府制定空气质量标准,列出空气污染物质名单,制定了车辆的认证、检测、减排配件应用等多项制度,对燃料的生产也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法案设立了联邦环境保护署,赋予了其实在的管理权力。针对雾霾污染,加州政府还出台了比美国政府出台的空气质量法还严格的《污染防治法》以及《加州洁净空气法》。这些在美国后来的空气污染防治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美国空气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颁布虽然使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空气质量管理并不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情,不同时期、不同形式下,空气质量总会出现一些新情况。针对此,美国环保署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多次修订《清洁空气法》,每次修订都对空气质量的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并且对各州要求更严格的空气污染控制条例。
(三)引入市场机制。美国治理空气污染借鉴了水污染治理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排污企业进行管制。美国加州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推出了区域空气污染排放交易机制(RECLAIM),由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对纳入交易机制的工厂的排污情况进行在线实时监测,规定排放额度,并且每年递减,从而强制排污企业减少污染排放,排放指标在芝加哥期货市场公开挂牌交易。这一机制对控制固定污染源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开发先进技术对空气污染进行治理。意识到汽车尾气是雾霾污染的罪魁祸首,美国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规定了严格的标准,并严格规定汽车必须配备催化转换器。美国加州还成立了机动车污染控制局,负责测试汽车尾气排放并核准排放控制装置;加州空气污染控制改革委员会推广涉及空气污染控制技术;鼓励使用甲醇和天然气取代汽油;成立技术办公室来帮助私营企业加快发展低排放或零排放技术等。
经过20多年的努力,美国的雾霾治理终于取得显著成效,空气质量得到很大改善。
三、对我国雾霾治理的启示
从美国的大气污染情况来看,雾霾的污染源主要有工业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这与我国雾霾污染情况类似。早期的工业发展一味地寻求经济的增长而忽略了环境的保护,大规模的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不加限制地发展,如钢铁、水泥、化工等产业,污染物不加处理地排放,使大气环境不堪重负,雾霾污染问题随之而来。伴随着经济不断增长的是日益增加的机动车数量。机动车数量的增长,不仅使得城市道路拥堵愈发严重,也使得汽车尾气的排放大大增加,同时地面扬尘也大量增加,雾霾污染进一步加剧。美国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其为此而付出的代价可见一斑,而它们在几十年的空气污染治理道路中,也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完善立法保障,健全法律体系,严格监督污染防治。健全的法律法规是雾霾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美国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业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其内容细致到明确规定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以及相关的奖惩制度。目前,我国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还不完善,法律体系也很不健全,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方面,存在如下问题: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原则过于笼统,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由于缺乏成熟的技术经济评估模型和方法,其确定的排放限值缺乏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减排效果的显著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没有随着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发展得到及时更新;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体系和内容不够完整和明朗;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主体和标准层级不明确等。在相关法律的实施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主体,容易出现执法不严的现象,且惩罚力度过小,使得企业对大气造成污染的违法成本太低,难以达到惩治和警戒的目的。对此,可以借鉴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防治大气污染立法模式,加强环保法规建设,使得雾霾等大气污染防治有法可依;根据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各项法规标准,使之适应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现实需要;将空气污染治理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机制,使得治理工作得到严格落实;将企业造成大气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加大对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制定相关法律确保大众对污染举报等监督行为的合法合理性。
(二)设立自上而下的大气污染防治机构,建立雾霾治理长效机制。针对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美国成立了环境保护署进行统筹管理,下设区域环境办公室保障区域联防联控有效进行等,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统一管理,并实行多部门、多层级联合治理,实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我国目前针对雾霾等大气污染防治缺乏职责分明的专门管理机构,执法主体不明确,加上各地发展差异,地方保护主义难以避免,导致区域联防联控工作不能有效展开,相关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对此,可借鉴美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机构确立模式,设立自上而下的大气污染防治机构,重点建设保障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有效展开的保障机构和监督相关法规得到严格落实的机构,使各省、地方以及城市之间达到互相约束的效果;同时,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在建设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过程中要着重解决好利益平衡的问题。雾霾治理并非一劳永逸,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不断变化,雾霾的特征和来源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建立雾霾治理长效机制,非常必要。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控工业污染。工业污染是雾霾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在采取治理雾霾的手段上,美国关停了可能是污染源的燃气公司生产厂,美国洛杉矶将传统制造业进行转移,大力发展电子、通讯、互联网和多媒体等新兴产业,大大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我国成立之初走的也是以工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的路子,粗放型的发展方式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意识到以工业带动发展的弊端,也在积极进行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但是对于如河北、天津、东北等传统工业基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治理雾霾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减少工业污染,减少工业污染,同时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此,我国可以借鉴美国、英国等国家,同时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在地区发展具有差异的背景下进行产业转移和利益补偿,帮助传统工业区尽快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工业污染排放。
(四)加快发展清洁技术,严控机动车污染排放。汽车尾气是造成美国洛杉矶20世纪50年代严重雾霾的罪魁祸首,对此美国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规定了严格的标准,严格规定汽车必须配备催化转换器,美国加州还成立了机动车污染控制局,负责测试汽车尾气排放并核准排放控制装置等。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快,城市中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据相关数据统计和新闻报道,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了中国雾霾污染的一大来源。然而,目前我国针对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的法律法规仍然很不健全,排放标准的制定缺乏技术性,目前仅在北京等大城市实行限号措施,对交通污染的控制难以起到满意的效果。对此我国可借鉴美、英、日等国家为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同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准则,将空气污染治理状况纳入政府考核机制背景下,赋予各省、地区或市制定“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权限,并严格规定机动车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备,同时立法规定排放量不达标的机动车禁止投入运行;加大对研究和生产清洁型环保“生态汽车”的支持力度,对购买“生态汽车”的消费者实行减税政策;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和自行车专用道的建设及管理,推广绿色交通等。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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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境内大部分地区相应出现了雾霾天气,雾霾天气的出现,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了巨大的影响:影响航班的正常延误或取消;空气中带有大量的悬浮颗粒物质,影响人们的外出活动,对于有晨练习惯的人们,纷纷选择待在家中;雾霾天气也造成了一定的交通堵塞现象,增加了交通管制工作的任务量。雾霾天气的影响范围也逐渐在扩大,包括我国一些大中小城市,比如北京、广州、杭州、宁夏等地区,覆盖我国的大江南北。
据江苏省沛县气象台资料显示,2013年春节过后,江苏省沛县地区已接连发生多次较大范围的雾霾天气过程,雾霾天气持续较长,空气质量比较低。据相关资料显示,该地区雾霾天气发生频率比较大,年雾霾日超过100d;冬季雾霾天气比较频繁,夏季相对较少;自2000年之后,夏季雾霾天气日数也再逐渐增加增长率大于30d/10a,并且随着该地区工业增涨迅速增加,尤其是2002年之后,增加速度明显增加;在2000-2008年之间,随着该地区城市化率的上升,该区域雾霾天气日数迅猛增多。目前,就该地区的雾霾天气逐渐严重的情况,必须加强该地区雾霾天气造成原因进行分析,对症下药,降低雾霾天气的发生。
二、雾霾天气形成的原因
1.从空中悬浮颗粒和风向关系来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里高楼大厦的数量越来越多,削弱了市区里风力,不利于城市中悬浮颗粒的扩散及稀释,最终,导致大量的悬浮颗粒漂浮在城市的上空滞留和沉积;其次,城市周边空气中悬浮颗粒随着风速的降低,也沉积在城市里;最后,由于大气空气气压低,导致空气流动性差。由于空气的不流动,使空气中的微小颗粒聚集,漂浮在空气中。
2.从社会经济和人为角度分析
随着沛县工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首先,随着城市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购买私家车,导致空气中污染物含量明显增加,包括空气中悬浮颗粒的增加。其次,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和集聚,大大增加了城市能源消耗,尤其是民用取暖能源消耗的锐增,并且趋势房屋和住宅区的建设,降低了城市的绿化面积,使城市处于一种繁杂、污浊的空气环境中。最后,在城边、郊区地区,人们对农作物秸秆采用焚烧处理,给空气增加了新的污染物。
3.城市本身地理位置因素
对于地理位置较低,空气中水分比较大的地区,由于其空气中悬浮颗粒的沉积,再加空气中水分含量比较大,是雾霾天气形成的有利条件。
以上这些主观和客观因素,促使大量灰尘、颗粒状物质悬浮在城市的上空,并且,春季城市施工建设容易形成空气中灰尘剧增现象。当空气中水分比较大时,就会凝结成雾,而且,风不容易将他们吹散,致使雾霾天气的出现。
三、防治雾霾天气的对策
针对日益严重的雾霾天气状况,人们必须根据雾霾形成原因,做好相关防御措施。要想彻底防治雾霾天气的再次发生,人们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雾霾天气的治理工作。
1.加强雾霾天气的预防措施
加强预防雾霾天气的发生,有利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降低雾霾天气给人们带来的经济及安全损失,气象站应采取一些措施:一、业务值班人员实时监测雾霾天气,根据雾霾特征、观测数据资料,综合分析能见度、相对湿度等气象条件,及时雾、霾预报预警信息;二、密切关注天气,认真做好预报服务。三、加强与公安交警、高速、农业、环保、交通、公交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四、加强对此次雾霾天气过程发生和持续的成因、雾霾天气过程的影响、后期天气变化的综合分析和研究,做好决策气象服务和公共气象服务;五、认真分析总结当前雾霾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雾霾预报业务。
2.提倡节能减排、环保出行
这里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加节能减排政策的推行,积极提高人们环保意识,提倡人们外出游玩时,多采用乘坐公交车出行,减少私家车的使用率。降低空气中污染物含量。同时,加大植树造林工程的开展,提供空气质量。
3.合理规划城市整体建设
由于城市规划的不合理,导致城市空气中悬浮颗粒物比较多,不容易扩散和稀释,给雾霾天气的形成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4.建立相应的环境监管制度
由政府部门牵头,加强气象站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组建雾霾天气预防工作小组,认真分析本地区的天气状况,并采取相应对策。同时,加强城区违法、违规施工建设单位的调查及处罚。
四、结语
本文分析了沛县地区近年来雾霾天气的主要表现特征,并分析了其主要形成原因: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促进了该区域雾霾天气的逐渐增多。因此人们应加强雾霾天气防治措施,调动人们的主管能动性,积极分析研究防治雾霾天气的措施和方法,造福于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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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以来,中国中东部大部分省区陷入了严重的雾霾天气之中,空气质量严重下降,特别是2013年1月,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共发生了5次强霾污染。PM2.5成为了公众严重非常熟悉的词语,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等于2.5m细小颗粒物,它是气象部分用来监控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的指标,他的大小大概相当于人体头发直径的1/20,PM2.5是空气中非常不容易被发现的一种有害物质,所以需要我们去认识并且有意识的去防范。PM2.5在大气中也聚集体的最常见的非恒定的化学组合物,其可制作成的污染空气是有害的颗粒或污染物,可以向增强的毒性及太阳光的散射,导致大气的能见度减少。所以,天气环境对我们生存和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健康,这是我们需要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特别是雾霾中的有害物质必须要值得我们重点防范。
1、雾霾含义
雾霾顾名思义为雾和霾的统称,两者有很大区别。雾是由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大量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它是一种空气中的水汽产生凝结的自然天气现象;霾是空气中的灰尘、硝酸、硫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颗粒物形成的造成视觉障碍的气溶胶系统,即灰霾,它是由大气污染导致的;霾在水汽凝结、空气湿度变大的情况下就转化成了雾,通常可从空气湿度上对两者判断,当相对湿度大于90%时称为雾,80%--90%之间为雾霾混合物,小于80%时称为霾。
雾霾主要由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以及可吸入颗粒物组成。其中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是气态污染物,而可吸入颗粒物才是加剧雾霾大气的元凶。近几年PM2.5,PM10等专业名词成为了热点词汇、PM为颗粒物的英文缩写、PM2.5,即为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污染物颗粒,它是雾霾大气的主要控制指标。它既是一种污染物质,也是许多有毒物质如重金属、多环芳烃等的载体、
2、雾霎的危害
雾霾带来的危害有很多、第一,雾霾天气时,天空灰蒙蒙,能见度低,易引起交通事故。第二,雾霾天气会导致近地层紫外线辐射减弱,使得空气中传染性的病菌活性增强,增多患传染病的可能性性。第三,雾霾由数百种大气颗粒物组成,其中危害比较大的则是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2.5微米的颗粒,即PM10和PM2.5。它们能直接进入并吸附在人体呼吸道和肺叶中,从而引起支气管炎、鼻炎等疾病,若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会诱发肺癌。PM2.5还可以进入血液,损害血红蛋白的输氧能力从而引发心脏病、动脉硬化等各种疾病。第四,雾霾天气时气压比较低,空气中含氧量下降易让人感到胸闷。同时,阴沉沉的雾霾天气会影响人的心情,易产生悲观情绪甚至失控。第五,雾霾会对太阳光进行吸收和散射,从而会减弱太阳辐射强度和减少日照时间,进而影响到植物的呼吸和光合作用。这将对农业的产量、生态系统造成影响、可见,雾霾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3、雾霾产生的原因分析
3.1、污染物的排放
导致雾霾天气的污染物主要来自工矿企业和汽车尾气。天津重工业并不发达,但为了弥补旅游季节性的缺点,同时促进就业,像水泥、玻璃、石化、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企业,近些年在原有基础上也有了快速发展,尽管国家出台了节能减排政策,粗放型经营的模式有所改善,但短期之内这些企业的污染贡献值仍不容忽视。近年来,天津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而交通道路条件发展相对滞后,早晚交通高峰时道路大范围拥堵,有资料表明,机动车频繁熄火起步和低速行驶时,PM2.5排放量远高于持续高速行驶。可见,机动车尾气也是导致天津雾霾天气的主要根源之一。
3.2、地表形貌的改变
随着近些年来城市人口的增长、城镇化的建设和旅游立市目标的确立,在房地产开发中兴起一股海景高层建设浪潮,大量靠近海岸的高楼拔地而起。这些高楼阻挡了几乎是每日的陆地和海洋之间的空气流动,减弱了海风对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和稀释作用,加剧了城市雾霾天气发生的频率和强度。
3.3、气象条件
雾霾原本是一种自然现象,气象参数中的气温、风速、湿度、大气稳定度等均会影响雾霾天气的出现。在一些典型的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的城市,雾霾天气原本多会出现在昼夜温差明显、湿度较大的季节,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污染物的排放和地表形貌的改变,使得雾霾天气在全年均可发生,只是在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和扩散时,雾霾天气的危害性更加严重团。
4、欧美等发达国家雾霾治理的有效措施与经验
4.1、法律手段
欧美各国均制定法律保障大气污染治理。1956年英国国会就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规定在伦敦城内的电厂都必须关闭,只能在大伦敦区重建。为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扩散,要求工业企业建造高大的烟囱,大规模改造城市居民的传统炉灶,减少煤炭使用量,冬季采取集中供暖,逐步实现居民生活天然气化。之后,英国又出台一系列空气污染防治法案,对各种废弃排放制定严格的限值及明确的处罚措施,1976年英国烟尘控制区的范围达到90%,空气污染和黑烟浓度在不到10年时间降幅超过80%,整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明显改观。美国在1955年至1970年,陆续出台四部与空气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确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原则。如:联邦政府制定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原则、州政府独立实施原则、新建项目污染源控制原则等。美国《清洁空气法》还为法律的有效实施设定了一些保障措施。例如:行政保障措施、民事诉讼和刑事保障措施等。
4.2、政治手段
首先,实施综合治理。在对主要污染源分类的基础上,日本政府采取制定标准、严格监管、技术防控、信息公开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并依据社会发展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标准,成效比较显著。其次,跨区域实施治理。美国南加州是全美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为实现跨区域协作应对空气污染,1977年由位于南加州的部分地区联合成立了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制定区域空气质量管理规划和政策,成为区域联防联控的典范。1979年欧洲多个国家签署长距离跨国界空气污染条约。2001年,欧盟还通过了国家排放限额指令,限定各成员国在2010年几种重要空气污染物排放的限额。欧盟要求其成员国2012年空气不达标的天数必须少于35天,不然将面临1.5亿美元的巨额罚款。
4.3、经济手段
多数研究表明,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排污权交易是实现不同目标污染物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经美国环保署批准,1993年,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世界上首个区域空气污染排放交易计划,允许企业买卖排放配额,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减排。此外,美国州政府还利用财政与税收政策治理空气污染,取得显著效果。1978年,美国国家环保局就开始根据不同的情况对设置各种废气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州政府大都还要求优先购买使用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并设立专项基金,对治理空气污染产业提供优惠贷款,以促使该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为治理空气污染,美国对税制进行多次调整,许多有利于治理空气污染的收费项目改革为规范的税收。例如:新鲜材料税、生态税及税收优惠等政策。
4.4、科技手段
在环境监测通报方面,英国充分利用现代利一技手段加强公众对环境治理信息的了解。英国政府开设的“英国空气质量档案”网站,民间组织与研究机构成立的“空气检测网络”,可以伦敦地区的空气质量数据,政府对此不能以任何理由指责民间检测的“非法”、“违规”,而应该对这种正当行为给予保护。为方便公众了解空气质量最新情况,开发环境治理信息专业系统软件,如:通过3S技术应用,用户可以方便地浏览伦敦所有监测点各种污染物的污染指数和趋势变化图。2010年,伦敦国工学院通过多个手机操作平台,推出“伦敦空气”手机软件,定期向每个用户免费发送伦敦空气质量状况,让城市居民对整个城市空气质量有进一步了解,随时掌握每小时环境污染的浓度和一周曲线图。
4.5、环境措施
欧美发达国家治理空气污染采取的环境措施,一方面是加强城市绿化。英国伦敦虽人口稠密,但人均绿化面积却高达21万平方米,1131平力公里的大型环形绿地面积环绕城市,几乎是伦敦城市面积的3倍。如今,伦敦的大雾天气己经从100余年前的每年90天,减少为不到10天。另一方面,严控机动车尾气的排放,推动新能源汽车、公共交通和绿色交通。2003年伦敦推出交通拥堵费,限制私家车进入市区。计划到2023年把伦敦私车流量减少9%,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网络,鼓励市民选择地铁或公交系统出行,伦敦市市长鲍里斯就坚持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美国采取了分类管理移动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源,设置轻型、重型管理项目和非陆上交通使用发动机管理项目。联邦环境保护总署立足从源头上防止超标排放车辆的生产,制定了认证制度、检测制度、减排配件应用制度等多项制度,保证各类管理项目的落实,较好地控制了移动空气污染物质的排放,标志着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管理进入到较高层次。
5、雾霾防治未来展望
5.1、从法律入手
大量现实表明,雾霾污染的根源是“人祸”,因此需要制定健全的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等,应当基于生态利益优先的理念,对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使各级政府树立绿色GDP的发展思路,从而在源头上控制雾霾的产生。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使法律法规能够执行到位。
5.2、从技术入手
从国外治理雾霾的经验来看,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染物的监测预警都离不开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司长马燕合认为,在更加严格有效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现代科技支撑下,雾霾可治,且需时短于欧美国家他认为近年来,973计划支持取得了一系列研究结果,使科技界对雾霾的主要成因有了基本定论环境监测方面,科技部支持研制了批在线与现场大气环境监测设各,应用于对雾霾的监测排放控制技术方面,针对燃煤、机动车、扬尘等污染源,实现了除尘、脱硫、脱硝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应用。
5.3、从公众意识入手
公众是工业产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者,他们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影响着工业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发展方向,而这些消费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可能会成为雾霾污染源,比如豪华大排量汽车等。因而公众树立绿色的消费意识并践行低碳消费方式,对雾霾防治的实现具有决定作用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是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的长远举措要鼓励年轻人走出校园,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参与到社会公众事务中,倡导低碳减排生活理念,引领全社会关注环境保护、参与环境保护,传递环保正能量。
总言之,雾霾的形成机理比较复杂,难以在短期内取得治理成效。治理雾霾既是迫切的也是长期的重大任务,必须要同城市发展、经济转型和能源变革、环境治理统一考虑,作为一项重大国家任务,纳入总体规划之中。其中转变就地平衡的电力发展方式和过度依赖煤炭的能源利用方式是解决雾霾问题的关键。而要治雾霾,先治思想。思想雾霾不除,环境雾霾也难消除,需要改变的,不仅是官员、企业,也包括一般的民众。如果没有从思想深处刮起一场风暴,雾霾还将继续停留在“等风靠雨”中。实践充分证明,在治理大气污染问题上,法治并非唯一的良药,综合利用政治、经济、财税、法律等多种杠杆,才能更好地赶走拦路虎。伴随着中国的发展,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我们已实现不了过去20年所讲的“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了,现实告诉我们,要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任重而道远,面对雾霾,我们再也不能束手无策地等待北风救驾了,要重视它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相信不需要太久,我国必将成为一个山清水秀的“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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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一、社会营销的作用
首先,社会营销能够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可以更好的满足社会受众。将社会营销学的理论应用到一些政府机关中,即国家如何营销自己,政府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如何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就需要他们认识到服务的受众是什么,目标顾客如何确认,怎样了解受众的需求,如何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只有掌握社会营销学并应用到工作中,才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得到满足,国家才能繁荣富强。其次,社会营销是非盈利组织考核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非盈利组织的人员应掌握社会营销的理论、方法和手段,才能将社会营销运用到日后的工作中,协调处理好工作中的事务,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第三,当今,我国大部分北方地区出现雾霾天气,环境污染相当恶劣,资源短缺,公众意识下降,社会服务质量下降,黄赌毒猖獗等,这些都是社会营销学所面临要解决的问题。最后,社会营销是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兼顾,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营销是国家如何营销,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协调好资源、环境各个因素,以实现国家的稳步发展。
二、社会营销理论的应用领域分析
社会营销是一种变革社会行为的理论,只要与社会行为改变相关的领域都可尝试应用。菲利普·科特勒总结了社会营销理论在健康问题、防止伤害、保护环境和社区参与等四个方面的应用。结合我国社会问题实际,社会营销理论能发挥作用的领域主要集中在:1.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更是一项社会公益,缓解了庞大人口与短缺资源的矛盾,促进了人们生育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变革,推动了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社会营销在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营销在计划生育中的具体应用为:目标人群:定位在青少年人口、流动人口、及低收入人群。产品和服务:保证货源的充足,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丰富产品的种类满足目标顾客的多样化需求。品牌和包装:树立好的品牌,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购买导向,良好的包装能够吸引到消费者的关注。分销渠道:通过批发商、零售商、代销商等多渠道销售。价格:目前,计划生育用品的价格偏高,以超过目标顾客的经济承受能力,建议应尽可能争取政府的价格补贴和相关组织的捐赠来满足目标顾客。宣传和促销:应在居民居住区定点定时的宣传计划生育普及相关知识,才能使社会营销成为有效的2.疾病控制健康已经成为社会受众日益关注的问题,通过将社会营销理论引入对疾病防治群体的教育领域,以期改变社会公众的行为,对疾病控制发挥作用。例如,近年来艾滋病呈现快速蔓延态势,为了防止艾滋病的传染与蔓延,尝试引入社会营销理论,开展艾滋病的宣传教育。社会营销在艾滋病控制中的具体应用:选择目标受众:选择一些容易感染艾滋病的高危人群。制定社会营销的目标:提高目标受众对艾滋病的认识;受众行为变革即使用一些控制艾滋病的用品,如安全套。产品:生产并开发出降低艾滋病感染的用品。价格:由于目标受众受众的经济水平不等,其产品的价格不能订的太高,希望的政府的价格补贴。渠道:可以多渠道的分销产品,特别是同志酒吧、酒店、旅店等,建议采用网络营销,可以更好的保护目标受众的隐私。促销: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拍摄并播放关于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印制并发放艾滋病防止知识的宣传册。3.环境保护目前,我国大部分北方城市处于雾霾的污染中,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已经是重度雾霾污染。防治雾霾污染的社会营销目标就是通过对治理和预防雾霾污染观念及实践的营销,推动整个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社会营销在防治雾霾污染的具体应用为:目标受众:公众、政府机构等。产品和服务:促进防治雾霾污染的意识的改变。这就需要向社会大众普及雾霾污染的知识以及应该如何预防和治理。防治雾霾污染的管理组织可以通过社会营销的理论和方法,利用市场细分,了解目标受众的需求,生产并开发出其需求的产品,更好的满足受众,促进防治雾霾意识的改变和提升,从而保证防治雾霾污染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价格:防治雾霾是保护环境,改善人们居住环境的一项社会性事业。在治理、恢复、预防的可持续发展阶段,其价格可能是巨大的。这就需要政府的经济支持,并与其他组织合作。一方面可以从其他组织获得帮助,如技术和资金的帮助,管理经验的学习借鉴;另一方面,可以在与其他组织的合作中,实现资源的互补,特别是人力资源的获得。渠道:可以多渠道的争取更多的合作伙伴。促销和宣传:可以通过其媒体与受众交流,如座谈会、展览会等。在城市的广场试点宣传,普及雾霾污染的知识,吸引受众的关注,改变受众的行为和意识。社会营销是防治雾霾的有效介入手段,能够发挥重要作用。首先,社会营销的引入有利于目标受众变革意识和行为和与其他组织取得合作;其次,社会营销的引入有利于管理者改变观念,通过“5W1H”知道,目标受众是谁,产品是什么,分销渠道有哪些,如何提高效率,所要实施的目标对象是什么,如何实施等;最后社会营销为其实施开展了一套完整的战略,即市场细分、了解目标受众的需求、产品定位、价格定价、分销渠道、促销宣传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营销的应用领域也会越来越广阔,社会营销在这些领域发挥的作用也是巨大的。目前,市场营销的应用主体还是政府参与,但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还需要尽快开展社会营销主体的培养,共同推进有益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行为变革。
作者:李凯旭 徐芳 单位:佳木斯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