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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碳排放措施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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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碳排放措施

篇1

交通领域碳排放虽然占总碳排放量的比例不大,但是对城市空气污染的影响却不容小觑。目前,我国大城市的60%的CO、50%的氮氧化物、30%的碳氢化物污染来源于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城市污染已经从“烟囱型”向“尾气型”转变[1]。本文以道路交通碳排放为例,分析减少道路交通碳排放的政策和措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1.国外减少道路交通碳排放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欧盟在2009年,通过了新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必须低于120CO2/Km的政策[2]。这一政策限制了上路汽车的尾气排放量的最高标准,对于汽车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挑战。在消费者选购汽车的时候,操控性是选择的一个重要决定性因素,大排量往往意味着更好的操控性,例如提速更快等,但是,大排量同时也意味着更多的尾气排放,为了能够同时保证汽车的操控性和尾气的排放,这就要求汽车企业需要对汽车的技术进行调整,增加燃料的利用率,或者是用其他的能源来代替传统的汽柴油等。据报道,宝马公司正在研发电动汽车,他的工程师称,用可再生能源去填充电动汽车,将不会产生任何的尾气,也就是所谓的零排放。可见,在政策的作用之下,汽车企业也开始提升技术,降低汽车尾气的排放。

在英国,车辆所有者每年需要根据车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缴纳税费。表1.1是2011年英国的公路税级。从这个表格可以看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越高,每年所需缴纳的税费也就越高,政府希望用这一措施,让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把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考虑在内。

据报道,欧盟计划在未来40年,减少60%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在这一严苛的计划下,英国甚至考虑将在伦敦和其他大城市,禁止汽车的使用。虽然这一做法略显苛刻,但是足以看出,英国甚至整个欧盟,对于减少道路交通的碳排放的重视。

除了欧盟以外,美国、日本等国家,也有一系列的减少道路交通碳排放的政策和措施,其中最典型的类型,都是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根据汽车尾气的排放量,每年向汽车的所有者征税。

2.国内减少道路交通碳排放的政策和措施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在节能减排考核、监测和评估方面的管理体系建设,并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指标体系。例如,2007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统计局和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和《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等。但是,行业性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尤其是道路交通方面,目前还未正式出台[3]。

在道路交通方面,我国正在酝酿汽车尾气排放税。排放税是环境税的一种,它是针对终端消费者征收的,汽车排放的尾气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车主需要为汽车尾气缴纳税款。它是通过外部激励,带动消费者、生产者的环保热情。这些征税,可以减少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源的效率,同时可以促进新能源技术的发展。但是,这一征税方法,还是存在一些争议和不足。

2.1用电动汽车代替传统燃料的汽车

在对于车辆排放尾气的限制之下,很多汽车厂商开始对车辆进行技术方面的改进。目前,作为一种典型的环保汽车的电动汽车,已经被很多汽车厂商研发。许多厂商都采用可充电的电池来作为电动汽车的动力。单纯的从汽车尾气排放的角度考虑,例如宝马公司已经提出,电动汽车可以达到尾气的零排放,这无疑是汽车厂商对于汽车尾气污染方面做出的努力。

但是,通过提升技术来打造电动汽车对于环境来说,似乎不是完全有益的。电池是一类非常难降解的废弃物,大量的使用电池作为电动汽车的动力,也就意味着会产生电池这一类的废弃物,这给环境留下了潜在的风险。有研究表明:一节已好电池腐烂在地下,能使1m2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五号含汞电池会导致60m2大气的汞含量超标。可见,废弃电池对于环境的潜在危害是非常大的,很难把电池对环境的污染和碳排放增加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比较,去衡量究竟哪一个问题的风险更大,换一句话说,很难在废电池的污染危害和碳排放增加的环境问题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来使得这两个问题都可以有比较环保的解决方法。

所以,用电动汽车来代替传统燃料的汽车是不是完全的环保,还有待商榷。

2.2“谁污染谁治理”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车主在开车的过程中,汽车产生了尾气,所以产生了碳排放,所以向车主征收尾气排放税。可是,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汽车厂商在生产汽车的过程中,能够提高能源的利用率,降低尾气的排放,那么车主在开车的过程中,也就必然可以避免过多的尾气排放。所以,尾气排放是汽车厂商和车主共同产生的,只是向车主收费,显得有点不合理,这样就把汽车厂商对于汽车尾气排放的责任忽略了或者说是降低了。

对于车主而言,如果说车主现在放弃购买大排量汽车的原因仅仅只是因为过高的税费,那么,等到车主可以承担这样高额的税费的时候,车主依然会选择尾气排放量高的汽车。从这一角度来看,征税可能可以在短期之内让车主在选择购买车辆的时候多了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从而影响车主的选择,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一政策似乎在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方面的作用很难保证。

2.3汽车销量

各个国家制定的关于汽车尾气碳排放的税率,都是希望通过这一政策和措施,能够促进汽车行业的发展,使得车辆的尾气排放降低,同时,能够通过征税,降低新车的销售量,在路上的车辆数量降低了,车辆尾气排放也就降低了。但是,根据Rogan,F.(2011)分析了爱尔兰的数据,得到的结论是税费本身,不会对新车的销售量产生影响。如果说税费不会对汽车的销量产生影响,那么道路上的车辆数目依旧在明显增加,汽车的尾气排放也就不会降低,那么税费对于环境保护的意义在哪里?

3.结论

通过分析道路交通碳排放的政策和措施,不难看出,这些政策和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道路交通的碳排放量,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作用。但是,这些政策和措施依然存在着不足,例如在征收税费的时候,仅仅只是对车主进行收费,而忽略了厂商的责任;在考虑用电动汽车代替传统燃料的汽车的时候,降低了汽车的尾气排放,但是电池对于环境依然存在着非常大的潜在威胁。

所以,单纯的依靠针对某一方面环境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可能可以改善这一方面的环境问题,但是,对于环境保护来说,力度是有限的,应该要结合各个方面的环境问题,建立更加完善的机制。

参考文献

篇2

碳交易减少碳排放主要是通过设定总额碳排放量来实现,在京都议定书上规定,要在2008-2012年实现温室气体(主要是指CO2)的总排放量相比较与1990减少5个百分点,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为碳排放量设定了一个总额的界限。从这视角看,只要碳排放阀值的设定是科学的,那么根据计算设定的碳交易额就能实现既定目标。

2.碳税措施的碳减排量不确定

从根本上说,碳税是通过影响碳排放成本达到有效控制碳排放的目的,不同排放方式及产业对于成本的定位不同,受碳税影响的程度也就不同,各自定位的最优选择也不同,因此,碳税的实施对于碳排放量遏制的具体效果是不确定。碳税制度不能通过具体的数字来设定达到一定的碳减排效果,这是碳税的最大弊端。

二、碳价格模式比较

1.碳交易下碳排放权价格波动大

在碳交易模式下,碳排放额被看作为一种商品,其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决定,市场供需发现变化的同时,碳排放权价格就会出现相应的波动。为了更好的理解这点,以谈价格受政策影响(市场供需变化)为例,具体来说,谈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国际市场上的关于气候变化的政策影响较大,市场的利好与否直接影响到碳价格,如在国际碳价格相关模式建立伊始(2004年前后),由于国际市场前景不明朗,碳价格持续低迷,但随着欧盟国家参与到碳排放的相关政策制度中,国际谈价格被普遍看好,谈价格也随之有所回暖。再者,谈价格受国家碳谈判等政策性会议影响也非常大,一旦相关会议举办成功,则碳价格会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反之,则表现出下降的发展趋势。因此,碳交易模式下,碳排放权价格的波动较大,具备即时性。

2.碳税措施下碳价格基本稳定

在一定时期内,碳税的税率基本维持在一个固定的数值上,碳税税率能够折射出一定的碳价格信号。碳税税率的变化一般是伴随着政策性的变化,由于当下存在某种减排必要,这时碳税税率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相应的碳税税率变化也不会过于频繁,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短期内,碳税税率是固定的,其给经济带来的相应成本也就基本是恒定的,因此说碳税措施下谈价格基本是稳定的。碳税措施下的稳定性可以从国家碳税税率变化的周期得到体现,1990年,芬兰开始实施碳税措施,该碳税税率指导1993年才因减排需要而有所提高;1992年,丹麦实施碳税政策,这一碳税税率维持了13之久。因此,在碳交易制度下,碳价格的变化具有相对即时性,而碳税措施下碳价格具有相对永久性。

三、减排促进机制比较

1.碳交易减排激励性强

企业经营的宗旨在于获取利益,失效效益最大化,当今环境背景下,很多国家开始正式环境成本,因此在日常发展中对高碳排放产业的限制就较多,有些已经开始具体到企业层面,根据国家一定时期内的碳排放总额,规定企业在该段时期内的最大碳排放,这样的措施具体到了微观层次,使企业不得不科学分配年均碳排放额,以满足在规定时期内不会超出国家的限额。因为一旦个别企业超出国家分配的相应排放份额,相关部门会给予严重处分,甚至直接停产,这样的政策激励了多数企业尽量减少自己的碳排放份额。另一方面,个别企业为了追求单纯的短期经济利润,不惜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本身企业的名义碳排放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额度,出现这种情况而企业又不想因此受到处罚,这样变卖碳排放份额或者称之为碳排放额转接有了市场需求,因为有些企业是很容易实现国家对其规定的碳排放份额的,这样他还会剩余一部分碳排放额,这样的碳排放额如不加以转接,是没有利润和补贴的(国家在碳排放额低于基准值的企业补贴政策尚不完善),这样企业就可以高价将自己没用使用完的碳排放份额转接给其他高碳排放企业,从中获利。这样的获利模式虽然对国家绿色发展是不利的,也是不道德的,但现实中多数企业仍然会采取这样的转接模式获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激励一些企业平时减少碳排放,最后将份额转让,国家宏观层面上的碳排放额虽然未必减少,但这种“利激励性”确实对很多企业吸引较大。

2.碳税的减排激励性较弱

通过上文分析,碳交易的减排激励性具有政策漏洞,且属于非道德减排激励,而碳税作为一种税收政策,是国家的一种强制措施,无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是无法逃避的,这种减排措施虽然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企业和个人的减排积极性也不是很大,但在目前的发展背景及文明程度看,碳税在减排的效果和道德上效果却是较好的。当然从长远来看,这种税收政策的实施也会受到一定的抵制,难以在实际上得到推广。

四、减排成本比较

1.有效的碳交易措施可以减少减排成本

大气以公共资源的形式存在于现有的环境下,以至于发生在任何地方的碳减排行为都会对全球气候的变化产生影响。但是,由于国家间发展的不均衡,其用于碳减排方面的资金也是十分的不均衡的,以至于形成了区别的减排成本。并且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其具体设这的减排额度也是存在差异性的。为了符合经济效益的原则,碳交易发生在用于碳减排的成本最低的地方是最合算的。这就是《京都议定书》的设计理念,将两种不同的机制进行了具体的引用,即限额交易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全球的减排成本。因此其确定的碳交易措施的最优点即为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碳交易市场最为活跃的地方和减排成本最小的地方的交汇。

对于碳交易而言,其自身的运作成本较高。并且碳交易的运作体系也是十分的复杂的,其复杂性的表现就是对一种市场机制的需求,这种机制使全新的,具体包括为初始排放限额的确定方法、限额分配的具体标准、交易机制的具体的制定和交易机构的建立与监督等等。所以,在碳交易市场的建立的过程中,其需要的成本也是很高的。首先,由于碳商品是有别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品,需要对每一个碳交易的参与者设立独立的账户,并且将其碳排放权进行标准化,使其可以以商品的形式出现在市场上,这就要求了碳排放中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但是对其进行监督的过程,又是一个具有较高成本的投入过程。

其次,碳排放权本身是一种虚拟的商品,并不具有价值,为了赋予其商品的特性,必须使其成为稀缺的资源,使人们有意愿去进行交换,这主要额措施就是确保各排放个体在进行碳排放的过程中不得超过其规定的限额。

2.碳税的实施简单,成本低廉

相对于碳交易的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其具体的实际操作成本具有较高的不透明性,碳税的实施的透明性较高,并且其实施的成本较为低廉。因为各国都有比较完善的税收制度,其各方面的设施也较为健全,所以在碳税的制定的过程中,并不需要重新设计心得制度体系已对其进行良好的适应。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的降低了碳税的实施成本,增加了征收的可行性,可以再气候变暖的大形势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及时的采取该项措施,具有很强的可执行性。并且大部分国家已经由现存的能源税收,并且已经初步形成了纳税个体的数据库,方便对其进行统计和具体的执行对象的确定。所以,才碳税的具体的执行的过程中具有很强的可执行性,并且执行过程简单,成本低廉,对于有效的一直碳排放,缓解气候变暖具有突出的作用。(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篇3

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负责气候变化企业参与的主管Karen HO解释说,“碳足迹”来源于一个英语单词“Carbon Footprint”。打个比方,一个人开着车子在马路上转一圈就留下了一个碳足迹。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标示一个人或者团体的“碳耗用量”。“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构成的自然资源。“碳”耗用得多,导致地球暖化的元凶“二氧化碳”也制造得多,“碳足迹”就大,反之“碳足迹”就小。

挪威船级社环境风险管理经理周璐说,“碳足迹”包含三种“足迹”:一种叫“组织碳足迹”,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了多少碳排放。第二种足迹是“产品碳足迹”,就是企业的产品在它的生命周期中,比如开发、销售、消费不同阶段的“碳足迹”。还有第三种叫“项目碳足迹”,有的企业想减排,那么没有减排之前是怎么样的,上了一个项目产生减排效应之后,碳排放又是怎么样的。当然,每一种类型的“碳足迹”都要运用不同的技术来计算。

“近年来,珠江三角洲一些工厂主跑来向我们求援,这些企业现在经常遇到一些欧美的客户,在采购时要求他们提品的碳排放量数据。但是企业不知道怎么去计算,于是,我们就给珠三角工厂做了一个‘低碳制造’的绿色工厂计划,帮助企业了解自己的碳排放量。”

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的KarenHO说,这个计划包括一个网上的碳排放计算工具,工厂可以计算自己的碳排放量。一个标签系统:在企业的各个环节都贴上提醒低碳排放的标签,来鼓励工厂改善减少碳排放量。还有一个手册,里面写了对温室气体管理的措施,提供一些日常操作和技术,让普通的工人都可以从中学习怎么操作能减低二氧化碳的排放。

世界自然基金会在深圳的金宝通、ITEM塑胶厂、利华成衣集团三家工厂做了实验之后发现,金宝通如果能够使用20项措施,每年就能节省262万元人民币,投资回报期少于一年半。ITEM塑胶厂可通过实行16项措施,每年节省89.5万元人民币,投资回报期约3年。而利华成衣集团可通过实行15项措施,每年节省216万元人民币,这216万元人民币相当于利华的五个制衣厂的利润,投资回报期少于一年半。Karen HO说,“参加这个实验以后,利华制衣的老板觉得这些碳排放的测试特别好,打算陆续在自己的其他工厂里面落实。”

目前,国外一些机构和公司已开展碳足迹方面的研究,即从全寿命周期角度来测算产品在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环节所产生的碳排放,并从各个环节力求减少产品的碳影响。

碳足迹研究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但随着消费者对产品的碳排放影响日益关注,势必将对今后的企业供应链管理以及国际贸易产生深远影响。

相关链接:什么是“低碳生活方式”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0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改变生活方式:气候中和联合国指南》。告诉我们什么是“低碳生活方式”:

1、用传统的发条式闹钟替代电子钟,每天可减少48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2、把在电动跑步机上45分钟的锻炼改为到附近公园慢跑,可减少将近1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3、搭乘火车或地铁来取代开车,在8公里的里程内可减少1.7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4、不用洗衣机甩干衣服,而是让其自然晾干,可减少2.3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篇4

孙艺嘉(1983-),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环境会计。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3.49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3-117-03

一、项目背景与实验设计

(一)国际趋势推动国家承诺

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召开,促使各国纷纷推出了自己的减排计划。美国承诺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7%;印度承诺在2020年前将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0%至25%;中国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

(二)行为指导促进个体参与

“碳足迹”来源于一个英语单词“Carbon Footprint”,意指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的排放,它是个人或者团体的“碳耗用量”,是指一个人的能源意识和行为对自然界产生的影响[1]。由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监制的个人碳足迹计算器,可以从个人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分别进行碳排放计算[2]。

计算碳足迹是评价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之一。碳足迹的运用,将碳足迹衡量的范畴进一步扩展到其他温室气体,即碳足迹是某一产品或服务系统在其全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总量,包括个人、组织、部门等在某一活动过程中直接和间接地碳排放总量[3]。如今,各大网站都有碳足迹计算器的介绍应用。

碳足迹的计算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利用生命周期评估法;第二种是通过所使用的能源矿物燃料排放量计算。考虑到在校大学生对于计算方法的理解简易程度以及和周边社区大众对概念的接受程度,项目采用后者进行碳排放量的计算[4]。

(三)实验设计结合环境教育

项目旨在通过在校大学生的同伴教育,进行关于低碳行为的知识传播与行为干预,自发产生减少碳排放量,并对大学周边的农村社区家庭进行环境教育尝试。

图1 运用“碳足迹计算器”技术路线

项目首先对在校大学生进行了不同年级的目标群体差异性和共同特性的分析。具体说来,在校大学生各个年级所处的生活学习环境差异不大,大学一年级新生,统一住8人间,每天用电时间固定,个人购买电脑人数不多,生活和学习行为尚处于探索阶段,吃、行、用方面的行为尚不稳定;大学二年级至大学四年级三个年级学生住在4人间和6人间,每天用电量不固定(各个宿舍用电量分表有记录),大部分已经购买个人电脑,已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学习圈子。项目预期大学一年级学生在涉及碳排放量的行为方面与其它年级学生相比有差异性。项目还预期,在校男、女学生群体在涉及碳排放量计算的行为中也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项目分宿舍类型、性别,随机选取共8间宿舍(其中4间为干预组;4间为对照组)的在校大学生作为项目的实验对象,对宿舍成员个体的碳排放数据,连续两周进行记录,统计每周的碳排放量水平,乘以52,得出个人平均年碳排放量。

个人年均碳排放量表示为:

52∑(x1y1+x2y2+x3y3+x4y4+x5y5)+∑(a1b1+a2b2+a3b3+…+an-1bn-1+anbn)+cd

其中,x分别代表食物、肉类、一次性纸碗、烟(包)、公交里程等的一周使用量;Y分别为其所对应的碳排放量的系数;a分别代表除以上几项以外的其它碳排量统计项;b分别为其所对应的碳排放量的系数;c表示每周用电量;d表示每耗1度电其碳排放的系数。

在周边农村社区实施过程中,项目成员尝试计算以家庭为单位的碳排放量的同时,更注重对社区大众的环保宣传和教育。

二、校园“碳足迹计算器”运用与创新

(一)计算公式的跟进运用

碳足迹计算器统计时间是以年为单位,统计内容包括衣、食、住、行、用五大板块,在这些板块下又包括若干方面。项目将“食”板块和“用”板块中的塑料袋、一次性碗筷、“行”板块中的公交车方面按天进行统计,统计时间为一周;耗电量则按周统计;其它则按年分项统计,最后,将不按年统计的内容折算成人均一年的碳排放量,再计算分析结果。

人均每周碳排量表示为:∑(x1y1+x2y2+x3y3+x4y4+x5y5)+cd

根据对统计数据的分析整理,形成了“大学生宿舍低碳行为建议”,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推广;在周边农村社区,通过对家庭的碳排放跟踪调查,形成“城郊结合部家庭低碳生活行为建议”;在周边社区小学,项目团队通过与小学生的游戏、图画、日记等形式进行低碳环保教育。

(二)校园宿舍的对比实验

记录第1周结束时,项目组与干预组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明确可以降低碳排放的行为,分发环保宣传册,指导学生从生活学习行为的点滴着手降低碳排放量,并以每节省1Kg碳排放量给予10元奖励以期干预组学生的行为有所改变。

对照组则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仍旧按其原来行为进行数据统计。

表1 校园宿舍利用“个人碳足迹计算器”记录 (单位:Kg)

到记录第2周结束时,项目组发现干预组和对照组在个人碳排放量的数据上有明显差别。

数据显示干预组大学一年级男生个人平均减少1.2KG碳排放,其它年级男生个人平均减少1.48KG碳排放;干预组大学一年级女生个人平均减少1.13KG碳排放,其它年级女生个人平均减少1.04KG碳排放;对照组则个人平均减少0.56KG、0.17KG、0.14KG和0.65KG。

(三)实验发现及原因分析

通过两周的记录、干预和分析,项目组在校园宿舍的实验有以下几个有趣的发现:(1)干预组碳排放水平降低幅度大于对照组下降幅度;(2)同年级男生碳排放量水平低于女生碳排放水平;(3)在校大学生的个人年均碳排放量比中国人均碳排放水平低。

干预组和对照组人均碳排放量都有降低,干预组下降幅度明显高于实验组。干预组人均下降幅度都接近1Kg左右且人年均可减少约60Kg碳排放量,说明干预措施是比较有效的。

对照组下降的排放量有可能来自其它渠道的影响效果,如大众媒体、学校教育和同伴影响等;也不排除在记录期间宿舍的断电停水等外力因素。

男生群体中,低年级同学其碳排放量水平比高年级人均碳排放量少。而通过采取干预措施后,高年级男生人均碳排放量降低幅度接近其一周碳排放量水平的1/8,一年可减少约77Kg的碳排放总量。另外,低年级男生碳排放量下降幅度比同年级女生降低幅度稍大。女生群体中,低年级同学其碳排放量水平较高年级人均碳排放量少。而通过干预措施后,高年级同学人均碳排放量降低幅度比低年级同学少0.1Kg,年均可减少近55Kg的碳排放量。

究其原因,项目组认为对干预组进行小组讨论、分发宣传册、给予经济刺激等手段有利于学生认知、熟悉低碳相关知识,并养成低碳行为习惯。根据宿舍统计数据显现,女性在衣物及日常个人用品上的消耗使得其碳排放量远远高于男性。而在校大学生的集体生活使得其在能源消耗量上大大低于小单位生活的个人或家庭。

三、周边农村社区的干预活动

(一)样本农村社区调查发现

调查发现样本社区L村居民在碳排放行为方面主要有以下表现:(1)家庭塑料袋消耗量在平均每天3-5个;(2)耗电量较大的家庭,其碳排放量也相应较高;(3)拥有私车的家庭,其年均碳排放量较没有私车的家庭高;(4)家庭人均年食用肉类量大,甚至出现有家庭年食用肉类量大于家庭食用粮食量;(5)L村居民人均碳排放量低于中国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人均水平。

项目组分析L村居民的碳排放量较少的原因有:所在地昆明四季平均温度适中,即使在冬季也不必采取特殊取暖措施,节省了能源消耗;昆明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L村每家都安装了太阳能,这一替代能源更是减少了碳排放量;另外,在碳足迹计算器中,家庭装修会产生较大碳排放量,L村是一个老社区,在计算时也就少了因装修而产生的碳排放量。

(二)社区调查推动知识普及

项目组与L村管理环境与教育的负责人协商后,以小学生所在家庭为核心,对社区家庭进行个人年均碳排放量调查。同时,在附近农贸市场,通过展板宣讲、分发环保袋等方式,由针对性地对社区居民进行环保教育宣传。

四、问题与启示

在运用过程中,项目组发现“碳足迹计算器”在统计时的问题,比如生活中的鞋、袜、帽等用品跟“购买衣服件数”内容接近,但如何准确计算成为问题;另外,按照一年为单位计算个人年均碳排放量水平,时间周期较长,在统计执行时可能会造成记录误差。

“碳足迹计算器”是对碳排放的一种量化手段,能够对个人年均碳排放量进行统计,能让大众对碳排放量有更深的认识;使低碳生活理念深入人心;更能够指导改变行为。对于个人,鼓励建立个人和家庭碳排放量数据库,从身边小事做起降低碳排放量。

参考文献:

[1] 陈靓、姜淑娟.了解低碳从词汇开始[N].深圳晚报,2010-05-07.

[2] 个人碳足迹计算器[ED/OL].2013-02-27.http:///zt/2009/chooseearth/tanzuji.htm

篇5

一、英国主要国民经济部门的低碳政策

英国发展的低碳路径图是现今为止低碳经济发展上比较先进的技术,它依据社会不同部门对二氧化碳的具体排放量大小进行分类,不同行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低碳措施,从而达到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目标,各部门的具体表现主要有:

(一)能源部门

能源部门的低碳化是英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英国在能源低碳化发展方面的实践和措施很有借鉴意义和利用价值。主要有发展新能源、核能和还有尚未被证明的碳能源替代物等等。虽然这些措施备受学者及其他国家的质疑,新能源、核能等如今仍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唯一选择和全新的发展路径[1]。纵观英国政府在能源部门发展低碳方面的表现主要有:1.实施碳税或严格的排放交易方案来干预碳排放价格对气候变化的外部性;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解决市场失灵技术的发展;3.确保备用能源的更新投资。

(二)交通部门

英国地面交通是继能源部门第二大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小汽车占主要排放量。英国交通部门提出的低碳策略主要有两方面:短期内减少传统汽车的碳排放强度,通过技术改进和鼓励驾驶员更换高效的汽车;中期内改进交通运输效率,开发新技术;如电池电动汽车、插入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2]。这些目标一旦实现将影响国家续加燃料的基础设施和电力需求。相对于技术层面而言,温和的需求策略不足以扭转高排量汽车销售量持续上升的势头,但人类出行方式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有显著地影响。

英国交通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意在鼓励人们转变出行方式,最有力的政策措施:燃油税—它是英国最重要的间接税收入来源之一。燃油税有助于纠正运输的外部形态和车辆有关的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等,它可以通过碳效率的高低而区分开来。

(三)房地产部门

建筑业和工业联合占据了英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2/3左右,降低住宅业和工业排放量的关键就是提高能源效率,但是在低经济成本甚至零经济成本下,是否存在着提高可利用的能源效率措施仍存在很大争议。英国气候变化委员会预计,英国能源效率提高1%,英国将于2020年工业和住宅业的非电力能源使用与2007年相比会下降23%,电力能源的使用也会下降大约13%左右[3]。中期来看,建筑业低碳发展的焦点会从降低能源效率转换到发展可再生热能。

英国房地产建筑部门的政策风向让人难以捉摸,存在很多的政策措施、市场和行为方面的障碍。除了建筑业外,英国没有其他部门的低碳议程可以看见如此多的政策试验,包括:1.企业可以通过签订自愿气候变化协议来避免气候变化税的负担;2.在可再生热能源利用方面,运用可再生热奖励机制;3.服务业CRC能源效率计划,主要依靠名誉效应—即通过性能排名表和价格激励相结合的作用得以实施;4.住宅能源效率。这一系列的措施在提高住宅业和工业能源效率的过程中混合使用已发挥最大效率。

(四)农业部门

农业在英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中占大约10%左右,其中大多数以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的形式存在,农业的碳排放与能源部门碳排放相比鲜为人知。同样地,农业的低温室气体选择也不像其他部门脱碳那样被很好的理解。而且在供应方面的某些行为可能会引起有悖伦理和环境污染的问题[4]。例如动物克隆和转基因食物等。需求方面可以改变饮食习惯,虽然上述措施难以避免引起各界争议。但是农业减排在越来越紧的低碳任务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加。

英国农业是本国监管最严格的部门之一,其脱碳的政策也主要依赖于志愿行为。但英国通过对现有减排政策的调整为农业减排创造机会。比如欧盟硝酸盐指令和共同农业等政策。因此,农业减排主要来源于政策的发展。比如高价格和高规格引起的化肥使用量的显著减少。废物处理中激进的垃圾掩埋税造成甲烷排放量的大幅下降等现象。

二、英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措施

(一)碳排放量的定价机制

英国对碳排放进行定价有两种通用的方式:征税和排污权交易。这两种方式在英国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已有相当长的历史。碳税政策的强制实施对限制碳排放量起到明显作用,也备受英国各界政党的欢迎。碳税理论上对于减少碳排放量起到显著作用,然而政策实施起来却有很大困难。然而,排污权交易相对碳税实施过程中更加容易,它可以被用来规范和限制工业、农业等部门的碳排量水平[5]。英国实施的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做法主要是对碳排放进行定量管理,通过发放有限许可证的办法,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限制碳排放量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除此之外,英国政策制定者将碳税和能源税相结合以满足政策的多样化目的和应对各个行业的压力。

(二)促进低碳创新

脱碳技术是低碳战略创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低碳政策改革的关键。英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例如科研补助、创新奖、专利和税收抵免等,这样有利于激励低碳改革者不断进行低碳创新。低碳创新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还是碳价格组合与研发经济支持的调整。Aghion(2011)表示有必要加强政府部门限制碳排量,他发现汽车行业低碳发展路径的依赖证据,这使得对传统高碳的研究比低碳创新更容易。高新技术公司发现他们很难获得融资,因为他们主要关注新工艺的的生产而不是新产品本身。

(三)克服行为障碍

关于节能理论和低碳发展水平之间的差异已经被多次提及,主要有知识代沟、信息不对称、隐藏交易成本、管理问题、有限理性等,消除这些差异的政策具有多样性,往往先于对低碳经济的关注。英国几十年发展的低碳处理措施主要有:价格激励、标准规制、信息通道、服务和专门技能通道和对能源公司供应义务等[6]。英国公司对声誉激励机制的使用通过对每个参与的企业都会有一个对环境保护贡献大小的公开排名,以激励企业对碳排量进行限制。特别是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企业,他们就像关心成本一样关心他们的声誉。

(四)加强政策协调

低碳创新和克服政策效率障碍需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有时增强有时互相抵销,政策组合通常是解决市场失灵的最好方式。然而,可再生能源促进了低碳投资措施的实行、降低了价格、促进了有效的碳排放交易方案的实施,强迫可再生能源进入减排活动以影响碳价格。

三、英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总结

本文主要借鉴英国经验,分析实现低碳经济转型的具体实践经验,探讨有关法律的先决条件和低碳经济发展政策的挑战。虽然我们初步的研究不能作为详细的政策分析的替代品,但我们的研究结果仍然可以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实施低碳政策提供有用的见解,具体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坚实的法律基础

鉴于发展低碳经济的长期性和脱碳政策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政府虽然试图推迟实施具有困难的措施,然而在经济低迷时期,英国还是提出一个明确的长期承诺和短期目标,建议和监视独立机构,提出英国2023年至2027年将在商业界和金融界执行严格的碳预算法。

(二)低碳经济的高度电气化

几乎所有的脱碳策略的核心都落脚于低碳电力部门,电力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很大一部分,干净的电力是减少经济其他部分成本效益的最好方式。同时,它也是挑选低碳经济赢家最有风险的技术,英国主要关注于电力的低碳化,通过技术创新、电力脱碳从而减少电力部门的碳排量。

(三)低碳转型是一场革命

调整脱碳需求和技术相结合的创新行为将刺激低碳政策在重要的部门间广泛实施,低碳技术将成为低碳转型的主导因素,人类行为的改变将对低碳经济转型起到重要的互补作用,低碳化将是未来各国发展的必然选择,它将是推动经济乃至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

四、对我国的启示及采取的措施

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远远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这使得中国不断增强的国际影响力大打折扣,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批评的对象。中国未来的发展需求表明,中国需要发展低碳经济,这也是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必要条件。基于英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制定相关法律措施

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非一蹴而就,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也刚刚起步,经验不足,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节能减排不能单靠中央的行政性指导和命令,而要依照法律法规办事,违法的有法律处置而不是行政撤职处分。这样有利于形成一个自觉、守法、有序的节能减排机制。

(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与贸易结构升级

我国现在经济结构仍以制造业为主,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技术发展路后对资源的利用率不高,从而导致了高碳排放量。为此,我国有必要向发达国家寻求高新技术和资金支持。与此同时,我国也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改善产业结构,提升能源利用率,改革出口结构,以逐渐减少污染物和碳的排放。

(三)提高公众低碳意识

我国要想发展低碳经济,全民参与节能减排是必然的选择。英国低碳经济发展就是源于民众低碳意识相对较强,英国人民的减排意识不仅涉及到日常生活、交通还包括办公等等。我国应广泛宣传低碳、加强人民低碳意识,使低碳生活深入人心,让低碳走入千家万户。

(四)建设低碳城市,走新型城市化道路

应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和城市建设速度,提高城市建设质量。研究和制定中国未来城市人均建筑拥有面积的限值,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结构紧凑型城市。各级政府也要对新建项目严格审批,控制开工总量。尽快实施物业税,通过市场机制减少市场对建筑的非理性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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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雪萍,周润.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1(09):135-139.

[3]陈柳钦.低碳经济:全球经济发展新趋势[J].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10(01):46-52.

[4]姜崧.国有林区低碳经济发展策略研究[J].农机化研究,2013(08):241-244.

[5]B METZ,O R DAVIDSON,P R BOSCH,R DAVE,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J].Climate Change(2007)58:365-369.

篇6

一、森林是最大的储碳库和吸碳器

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并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所以,森林具有碳汇功能。森林以其巨大的生物量储存了大量的碳。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森林被公认为最有效的生物固碳方式,同时又是最经济的吸碳器。与工业减排相比,森林固碳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大、更具经济可行性和现实操作性。森林的碳汇功能和其他许多重要的生态功能一样,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一直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

二、森林锐减造成大量温室气体排放

毁林和森林退化以及灾害导致森林遭受破坏后,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碳被重新释放到大气中。联合国《2000年全球生态展望》指出,全球森林已从人类文明初期的约76亿hm2减少到38亿hm2,减少了50%,难以支撑人类文明的大厦,对全球气候变暖造成了严重影响。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数据,2000~2005年,全球年均毁林面积为730万hm2。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2004年,源自森林排放的温室气体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7.4%,仅次于能源和工业部门,位列第三。而且,目前全球森林减少的趋势仍在继续。围绕哥本哈根乃至今后的国际谈判,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在积极倡导通过恢复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以推动“减少毁林和退化林地造成的碳排放(REDD+)”等政策的制定,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暖。

三、森林是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森林是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如大规模植树造林、治理荒漠化等,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的作用;建设农田林网,起到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量的作用;建设沿海防护林、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对抗御海洋灾害,保护沿海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价值。而采用抗旱抗涝作物品种、加固海岸提防、减少森林火灾和病虫灾害、加快优良林木品种选育等,有助于提高森林本身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森林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增强,反过来又会提高森林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

篇7

一、碳税与碳交易的涵义及现状

碳税是指在能源排放中按每一单位碳含量比例所征收的税。在严格控制碳排放的背景下,对于传统的能源以碳的不同含量来分别征税,以期达到延缓全球变暖速度的效果。碳税机制下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则是碳排放的边际成本与碳税相等。从全球看来,美国、日本以及北欧各国等碳制度研究较早的国家都已陆续建立了旨在减少碳排放量的税收制度,并且在一些碳税制度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其碳减排已经取得了相当成效。

在我国,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于2010年首次就碳税问题作出专题报告,报告指出现阶段的中国应该首先推出生产型而非消费型的碳税模式,即应先向排放碳的企业征收暂不针对个人。该专题报告不仅提出了我国碳税制度实施的基本框架,也包含了如何实现碳税征收的路线图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方面的建议。

碳交易是针对全球碳排放总量而采取的市场机制措施。1997年,《京都议定书》上决定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可交易商品,先严格限定全球碳排放总额,企业可以在碳市场中交易许可证,许可证额度内允许排放温室气体。从而形成了排放权的交易,目的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寻减排新路径。《议定书》同时规定了三种灵活履行机制,分别是:发达国家适用的“联合履行”(JI)、适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排放限额交易”(ET)。

我国碳交易方面,实际参与的只有碳交易体系中的清洁发展机制。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首次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其中,深圳市于2013年6月18日启动全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中国碳交易的实施拉开了序幕。

二、碳税与碳交易的比较分析

(一)减排成本比较

1.碳税:实施成本低,社会成本高

相比于碳交易机制来说,碳税的实施成本较低。碳税以各国现有的税收法律为基础,其实施方式即为增加一个税种。各国现有的税收制度非常完备,并且已经存在燃油税、资源税等各类针对能源的税目,碳税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征,不必重新设计一种新的制度体系以及配备相关的机构设施。这不仅降低了碳税实施的成本,而且可以随时征收,减少为构建新体系花费的时间。同时,碳税计量较碳交易简单,征收环节非常集中,可操作性强。

但是就社会成本而言,征收碳税有着诸多弊端,例如增加产品成本、通货膨胀率提升;降低居民生活水平等。同时,很多人认为一旦征收碳税,生产企业会将其税负转移到消费者身上,起不到以高税率遏制碳排放的作用。因此,碳税的推行遇到非常大的阻力,不仅影响国家经济命脉的能源部门反对征收碳税,消费产品的个人为避免税负的转移也不支持实行碳税。所以,碳税的征收不仅要考虑其实施有效程度,也要考虑社会成本,研究其会不会对健康的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2.碳交易:社会成本低,实施成本高

由于温室效应是均匀分布在全球的负外部性,所以无论碳减排发生在哪里,其收益都完全一致。但是,鉴于各国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各地的减排成本却有着巨大的差异。因此,碳交易核定的总排放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利用地域成本差异,使碳减排成本最小化,这无疑做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兼顾。《京都议定书》中设计的三种灵活履行机制确保了在各类不同的情况下,其减排都以最低的成本发生。从微观层面来看,碳额度的交易比较灵活,在核定碳排放额度预计不够的情况下,企业既能选择从自身方面提升创新水平,也能选择到法定的碳交易市场购买需要的额度,多途径的实现碳减排的目标。

但是,构架碳交易体系成本却很高。创建一个完善的新型市场机制对于碳交易体系的顺利运行必不可少。首先,使碳排放权变成可交易商品的量化工作不仅工作量大,而且需要世界各国碳排放的具体数据,为了保证真实性,也具有监测成本。第二,为了使碳排放权成为稀缺资源,强制保障措施必不可少,需要设立监管机构,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产生保障成本。第三,碳市场运作后,为了监测不断波动的碳价格也给交易双方带来额外的成本。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实际上实施碳交易的成本要远高于理论成果,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二)减排效果比较

1.碳税:减排效果不确定性高

理论上,碳税的高低与实际碳减排效果呈现正相关关系,税率越高,减排效果越出色,但就目前而言,两者间没有确定的数量关系,量化困难。也就是说,碳税制度存在很大的不可控性,无法确切的将碳排放降到警戒线以下。同时,随着碳税的不断增加,其碳减排效果存在边际递减效应,然而其减排成本却有边际递增的效应,到达一定程度之后,碳税的征收可能会导致事倍功半的效果;另外,企业很可能将额外的碳税税负转移给消费者,这使减排效果不可控性大大增加。

纵观碳税制度的实施国家,只有北欧国家由于经济发达,法律完善而使其得以有效实施,剩余国家效果均不佳。所以学界有观点认为,仅仅依赖单一的碳税来实现我国核定的碳减排目标可操作性低,同时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

2.碳交易:减排效果不确定性低

碳交易措施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减排效果有保障,并且可以事先预计与量化。碳交易设置全球总排放目标后,根据一系列因素将其分配至各国,国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减排额,将其分配到地区,行业甚至微观企业。通过利益的合理分配,碳排放份额不断进行流转,最终以市场来实现全球减排的目标。同时,辅以完善的监督机制有效管制各级排放主体的遵约状况,保证减排的实施。

《议定书》参与国家承诺于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这就为这些国家碳排放量设定了一个上限。根据世界银行研究数据,在2005~2007年期间,碳交易体系使总的碳排放量降低了2%~5%,平均每年减少4 000万吨~1亿吨排放。同时,碳交易制度中的CDM和JI机制帮助了许多不发达参与国进行低碳工程的建设。碳交易措施的减排量是确定的,这对延缓气候变化有很大帮助。

(三)未来前景比较

1.碳税:灵活多变,但前景不足

对比碳交易制度,碳税制度更加灵活多变。碳税作为税种的一部分,其核心控制权在各国政府税务部门手中,税务部门可根据对宏观经济的把握,随之调整征税范围、税率水平等。这样可以使碳税跟着经济走,减少对经济的影响,最大化提升其减排效果。

然而,额外开征碳税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较大。碳税的较早征收国荷兰,经济一度受到较大的冲击。研究表明,若是在我国征收20元每吨的碳税,会使我国GDP减少0.015%,就业减少0.008%,出口减少0.548%,而碳减排仅仅为2%左右,若是继续提升标准,追求减排量的达标,碳税会使普通能源的价格提高,企业可能会将额外税负以价格形式转移到消费者中,使人民利益受损,这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有着很不利的影响,因此,碳税并不是一个可以作为长期国策的制度。

2.碳交易:体系僵化,但前景广阔

碳交易的体系设计比较僵化。首先,减排基准量的确定不准确。由于各国经济差异很大,其碳排放量也必然不同。根据减排基年判断的减排基准量会有较大误差,这可能导致某些国家配额过少,而另外一些国家配额溢出,从而出现浪费资源的情况。其次,制度的适应性与灵活性较差。与碳税类似,最佳配额的确定与经济发展情况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受到视野的限制,未来状况具有不可预见性,这使得政府僵硬的配额计划赶不上经济形势变化,产生过少的分配导致高昂的成本,过多的分配导致浪费的情况,经济效率的实现非常困难。

但是,目前碳交易市场的构建正在持续加速。对于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构建成为当前全球能源规划中的重要部分。据统计,全球碳交易额2007年为630亿美元,2008年1 263.5亿美元,2009年1 140亿美元,2010年达到1 200亿美元。据世界银行预测,截止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额将提升到3.5万亿美元,涨幅惊人。随着交易额的迅速攀升,交易额最大的石油能源的市场地位很可能将被碳交易市场所取代,其前景十分广阔。

三、相对减排目标下二者的兼容性分析

碳减排的目标被分为绝对与相对两种。绝对减排目标,就是针对总量进行绝对的碳排放削减,同时严格监督以达到预期的减排效果。而相对减排目标则较为温和,以碳减排与产出值等衡量因素构造相对比例,不以重大经济损失为代价而达到相对减排效果。碳税与碳交易在这两种不同目标之下其效果也大不相同。相比于绝对减排目标,相对减排目标更加灵活具有弹性。但相对减排目标并不严格遵照减排总量,所以其减排效果具有相当的局限性。然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面对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双重压力,必须在其中寻找平衡点,所以中国选择相对减排目标更符合现实需要。

相对减排目标的碳交易中,由于不是对总量进行绝对的碳排放削减,所以其减排目标有着动态性,不会出现超出限定排放的情形。同时,科技水平的上升会产生更多减排技术以促进减排。企业在碳税制度下节约的排放额度,并不一定能有很广阔的市场。另外,除了碳交易制度的影响,碳税制度也能制约控制企业的碳排放。此时,碳税和碳交易具有兼容性,虽然在相对减排目标下其兼容性并不是很强,但在完成低碳减排目标上具有较大的兼容并蓄作用,减排效果较好,这对于保持健康经济下的碳减排有着积极影响。

结合世界各国,包括中国碳减排的实际经验观察后可以发现,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碳税和碳交易的具有各自的适用优势。大中型排放主体由于其监督、交易等不同方面的成本均较大,从经济效率考虑,推行碳交易比较合适。而小型微型的排放主体,由于其实施和监督成本较低,更适用于碳税制度。从经验中可以得出,当单个政策无法有效率的解决问题时,使用多层次的政策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所以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在碳减排问题上,应将碳税和碳交易在时间的跨度上结合使用。

四、我国减排之路的建议

中国在国际上公开承诺大力推行碳减排,以2020年为目标年,我国单位GDP碳排放将会降至2005基准年的40%-45%。作为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任务,如何选择适合自身的减排之路、实现社会经济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认为短期内采用碳税措施,将碳交易制度的建立完善作为一个长期规划,是碳减排措施在中国实施的最佳选择。

(一)短期采用碳税措施

短期可以实行碳税制度。减少碳排放有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两种措施,分别对应碳税和碳交易。而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政府具有最强大的宏观调控能力,可以在短期内运用行政力量铺设好碳税制度,以便于在2020年之前完成减排承诺。在短期内,碳税的征收并不需要额外的资金支持,只需在我国原有税收体系中进行针对性调整即可运行。但在长期内,由于目前中国税负已经很高,税收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长期征收碳税加重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不具有可行性。同时,北欧、美国等发达国家十几年征收碳税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我国碳税制度的建设提供借鉴,例如确定碳税的征收范围,具有经济效率的税率设置,以及怎样避免其对健康经济发展的冲击等。

在征收碳税时,为了兼顾经济增长的平稳发展,可采用税收中性原则,即在征收碳税的同时,减少其它税收的税率,最终保持税额不变。或者将多出的税收全部以政府支出形式补贴或者投资,保持政府储蓄不变,采用这种形式,补贴的对象应该针对高碳行业、主动减排行业、居民。

(二)转型期采用双策并举模式

有学者研究显示,采用单一的碳税制度可以于2020年使我国碳排放较基准年下降30.85%,明显与我国承诺的40%~45%的减排目标有差距,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减排措施。但是,不管是单一的碳税制度还是单一的碳交易制度均无法让我国取得合规满意的效果。

通过上述的对比分析与兼容性分析,无疑结合实际国情,将碳税和碳交易在时间的跨度上结合使用是一个较优的选择。鉴于短期和长期所采取的政策差异很大,所以在二者交接的过渡时期内,可以采取改进的双策并举模式。这样既可以在前期发挥碳税灵活多变的优点,为碳减排的建设积累经验,又可以为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资金与实践,同时也可以接轨国际碳减排步伐,有助于建立我国碳减排大国的积极形象,此外也不损害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长期实行碳交易制度

中国作为联合国CDM项目的最大实施方,却只有CERs的一级市场,国际买家可以在中国市场上买入CERs在国际市场进行套利,这只会加大中国经济与其它国家的差距,这意味着中国需要在长期积极参与碳交易体系。

我国可以率先在高碳排放量的垄断行业中试行碳交易制度,这有助于缓解经济冲击。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吸收了90%以上的就业人数,所以在大型垄断企业中试行碳交易制度对整体就业的影响相对较低。而大型企业虽然也受到一些影响,但其巨大的体量决定其对损失的容忍度较高,不会对企业的生存造成重大打击。同时,垄断企业资金丰富,人才众多,能为国家碳减排目标提供强大的创新能力。碳交易制度给予企业较大的灵活度,相比于会造成经济效率损失的碳税,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碳交易制度无疑将经济损失最小化。最后,我国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而且要大力推动其国际化,争取利益最大化。目前发达国家碳交易制度相对完善,我们需要紧跟世界能源革命,把握先机。根据《京都协议书》,发展中国家在目前的碳减排情况上具有相对优势,这有助于我国抓住机会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碳交易体系。殊途同归,无论是碳税还是碳交易,其目标都是保证世界碳减排的实施,可以综合采用两种手段,达到维护全球气候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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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苏荣.碳税与碳交易的国际经验和比较分析[J].金融发展评论,2012,(12) : 71-75.

[3]石敏俊,袁永娜,周晟吕.碳减排政策:碳税、碳交易还是二者兼之?[J].管理科学学报,2013,16(9) : 9-17.

篇8

一、低碳施工影响因素及应对措施

为了尽可能使施工技术最大化、能源消耗最小化,降低污染排放量,首先必须加强施工阶段的碳汇及碳排的控制。施工碳汇指的是施工现场的水系和绿化。施工碳排包括施工现场及与施工相关的其他工作的碳排放,具体表现为废弃物碳排、运输碳排及施工现场碳排。

1.1 废弃物碳排

废弃物碳排包括处置碳排和运输碳排,运输碳排来自于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Co2。对废弃物的不同处置方式会产生不同的后果,若是把废弃物直接处置会增大电能、化石燃料等的消耗量,增加碳排放;如果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可制成建筑材料二次使用,减少碳排放量。因此,为了尽可能的的降低能源消耗量,实现效益最大化,在对废弃物进行运输过程中,要坚持贯彻“3R”原则,控制废弃物的排放量,提高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利用率。如建材可采用工厂化生产,然后在运送到现场进行组装,这样即降低了空气污染又减少了废弃物的排放量。

1.2 施工现场碳排

施工现场的碳排主要包括材料、能源、设备、人力及对土地的破坏,主要受受施工机械的选用、照明设备,能源的选择和使用及食堂用电等,碳排放区有生活区碳排放、施工区碳排放及办公区碳排放。具体如图二所示:

针对施工现场碳排放的控制措施总结如下,施工机械方面,首先要选用一些节能的机械设备,如变频节能升降机、利勃海尔吊机等;另外还要制定和执行保持设备高效益、低耗能的定期维修、保养计划,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还要加强对维修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操作技能,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在照明设备的选用上广泛推广LED灯,科学安排施工的数量、照明的强度和照明时间。

1.3 运输过程中的碳排

建筑中需要的大量材料都需要从生产地运输过来在运输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并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的重量、运输距离等都是影响碳排的因素。因此,在对建筑材料进行运输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相关的因素,针对不同的情况选用不同的运输方式,如近距离运输以车辆运输为主,远距离运输优先考虑铁路运输或海运;根据车辆的单位距离耗油量等选择最适合的车辆,并定期对其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培训等。

1.4 施工碳汇

尽可能的加强绿化,能有效地吸收二氧化碳,减少环境污染。

二、建设施工技术新思路

建筑低碳施工技术是指为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消耗而在施工过程中对传统的施工技术进行改进,达到降低碳排放实现低碳建筑的目的,低碳背景下建筑施工技术的新思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材料利用技术

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再加上我国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造成目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在材料的选择上缺乏规范的标准,存在很多材料浪费现象。过量的建筑材料的使用就给建筑施工现场带来大量的建筑垃圾,这不仅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因此要加大资源节能技术的推广,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对一些建筑材料实现循环利用。另外,传统的建筑施工中有很多模板,现在看来这些模板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工期,如果模板的质量存在问题,会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在使用租赁业务缩短工期的同时还要保证模板的质量。 2.2 环境保护技术

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的来源主要是在建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音及光污染,粉尘主要由道路扬尘、风钻钻孔作业及不规范的材料堆放等原因造成的。人体如果长时间的吸收粉尘会给身体带来很大的伤害。为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粉尘,可以做好相关的覆盖屏蔽工作或者采取湿法作业,有效地降低作业区附近的粉尘浓度。

2.3 能源利用技术

施工节能的两大目标就是能源消耗最小化,效益最大化,因此要不断地研发和推广科学的能源利用技术。目前,可再生资源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发展方向推进节能工作需要有整体、系统的观念,从管网、热源和建筑系统考虑选择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提高建筑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减少输配管网热损失,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在提高能源利用率方面,应该选择功率和负载相配的施工机械,避免小功率机械设备超负载运行或大功率机械设备低负荷运行。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避免机械设备无人运行。

三、结语

总之,低碳施工技术使顺应时展和全球低碳经济基本发展趋势的,推广低碳利国利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应该积极响应和辅助低碳经济的推广。

参考文献

[1] 栾冶宏;林保新钢筋混凝土空腹夹层板结构技术的特点及施工应用[J].安徽建筑, 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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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并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所以,森林具有碳汇功能。森林以其巨大的生物量储存了大量的碳。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森林被公认为最有效的生物固碳方式,同时又是最经济的吸碳器。与工业减排相比,森林固碳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大、更具经济可行性和现实操作性。森林的碳汇功能和其他许多重要的生态功能一样,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一直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

二、森林锐减造成大量温室气体排放

毁林和森林退化以及灾害导致森林遭受破坏后,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碳被重新释放到大气中。联合国《2000年全球生态展望》指出,全球森林已从人类文明初期的约76亿hm2减少到38亿hm2,减少了50%,难以支撑人类文明的大厦,对全球气候变暖造成了严重影响。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数据,2000~2005年,全球年均毁林面积为730万hm2。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2004年,源自森林排放的温室气体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7.4%,仅次于能源和工业部门,位列第三。而且,目前全球森林减少的趋势仍在继续。围绕哥本哈根乃至今后的国际谈判,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在积极倡导通过恢复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以推动“减少毁林和退化林地造成的碳排放(REDD+)”等政策的制定,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暖。

三、森林是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森林是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如大规模植树造林、治理荒漠化等,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的作用;建设农田林网,起到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量的作用;建设沿海防护林、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对抗御海洋灾害,保护沿海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价值。而采用抗旱抗涝作物品种、加固海岸提防、减少森林火灾和病虫灾害、加快优良林木品种选育等,有助于提高森林本身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森林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增强,反过来又会提高森林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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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方法

本文分别对老旧小区既有使用阶段的碳排放和技术措施的减碳潜力进行核算,核算清单如图1所示。首先从景观绿化、建筑单体、水资源、固废物和基础配套五个方面对老旧小区阶段的碳足迹进行核算,掌握老旧小区的碳排放现状。接下来,根据现场调研提出适用于老旧小区低碳化改造的技术措施,并基于生命周期理论对技术措施实施后可能实现的碳减排效益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施加减碳措施所增加的物化阶段碳排放(主要指新增建材生产、运输、施工)、拆除阶段所产生的碳排放(主要指新增建筑垃圾的处理)和所能降低的运行阶段碳排放量。核算采用排放因子法(Emission-FactorApproach)进行核算,排放因子法是IPCC提出的第一种碳排放方法,也是目前广泛应用的方法[7]。即温室气体排放量由排放源的活动水平与相对应的排放因子相乘得到。核算公式如下所示:E=∑Q×EF(1)其中,E为CO2排放量;Q为活动水平,活动水平数据量化了造成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如居民生活电耗、气耗、水耗、绿地面积、焚烧处理的废弃物量等,该数据将通过实地调研进行采集;EF为排放因子,即每一单位活动水平所对应的CO2排放量,例如:kgCO2/kWh,kgCO2/m2草地面积等。各个阶段的具体核算公式和对应的碳排放因子主要参考住建部颁布的《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2019[8];部分碳排放因子来源于相关文献[9-12]。

2案例计算

2.1案例概况

研究选取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和睦新村作为研究对象。和睦新村建造于1988年,共有54幢住宅,现有3566户居民,建筑面积17万m2。以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为参照,该小区的剩余使用年限为16年。

2.2既有使用阶段的核算

本案例既有使用阶段的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见表1。通过对住户进行抽样问卷调查获取居住建筑内部的电耗、气耗和水耗,共计咨询了64户;其他公共区域的活动水平数据通过总平面图、实地调研、咨询社区管理部门和参考行业统计值进行确定。按照所收集的活动水平数据进行核算,得到本案例改造前使用阶段的碳排放结果如图3所示。改造前使用阶段的碳排放为9721tCO2/年,单位建筑面积排放57.18kgCO2/(m2·年),人均碳排放为1155.1kgCO2/年。其中景观绿化碳汇抵消了-3.29%的排放;建筑单体耗能产生碳排放占比最高(84.17%),其次是固体废弃物处理(10.20%),水资源和基础配套的碳排放分别占8.62%和0.30%。从各活动水平的碳排放来看,最主要的碳排放源是居住建筑电耗、气耗和固体废弃物(大多数为生活垃圾)。

2.3减碳措施的核算

对该小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认为可以实施的改造措施包括建筑单体层面的节能灯具更换、太阳能光伏利用、屋面保温增设;水资源方面的雨污分流改造、雨水回收利用;固废物方面的垃圾回收处理和基础配套层面的节能路灯更换。2.3.1分项核算(1)建筑单体(a)更换节能灯具老旧小区内的单元楼道内灯具光源还存在白炽灯的使用,更换为LED节能高效光源能够降低能耗。假设原本为12W的灯具,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更换为自动感应节能灯具,功率为6W,日工作时长缩短为6小时。则每年能够节约电耗34MWh。考虑灯具的生产和拆除所产生的排放,案例更换节能灯具的碳排放影响如表2所示,合计能够降低384.5tCO2,拆除阶段的碳减排来源于建材的回收利用。(b)太阳能光伏增设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于建筑节能减排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在居住建筑中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对于整个生态城市的建设有巨大价值[1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推广建筑光伏系统提供了机遇[14]。假设屋面光伏可利用系数取0.5[15],铺设发电效率为15%的单晶硅发电组件,光伏发电系统的损失效率为25%[8],则使用阶段光伏系统的发电量可根据下式进行计算。(2)式中,Epv——光伏系统发电量(kWh);I——光伏电池表面的太阳辐射强度(kWh/m2);KE——光伏电池发电效率(%);ε——光伏系统损失效率(%);Ap——光伏系统面积(m2)。根据相关研究[16],1m2光伏组件在生产阶段和使用阶段分别产生160.86kgCO2和4.93kgCO2的碳排放,拆除阶段的碳排放为-9.88kgCO2。该小区的屋顶建筑面积合计为32684m2,经核算,案例增设屋面太阳能光伏的碳排放影响如表3所示。该项措施在物化阶段产生的碳排放比较高,但使用阶段的减碳效益也更加显著,能够降低小区生命周期碳排放量17867.9tCO2。(c)屋面保温增设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较差,能耗损失严重。增设屋面保温将对住宅供暖、空调能耗产生较好的效益。根据相关研究,若既有住宅建筑的屋面增设40mm厚挤塑聚苯板(XPS),采暖制冷能耗能够降低12%左右[17,18]。基于此,若在案例小区的改造中,增设所有居住建筑的屋面保温,将能够取得很高的节能减排效果,核算结果如表4所示,实现生命周期碳减排4340.4tCO2。(2)水资源(a)雨污分流改造由于建设年代较早,老旧小区的排水系统大多为雨污合流系统,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低下,降低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19]。对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能够减少合流至污水处理厂时雨水处理所消耗的能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本案例需要改造管网9000m,开挖、移除土方4648m3,回填764m3,当地年降水量1378.5mm。改造施工工艺,即开挖、移除土方和填土碾压平整的碳排放因子分别为1.05kgCO2/m3和0.99kgCO2/m3。经核算,案例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后能够降低小区生命周期碳排放368.6tCO2,见表5。(b)屋面雨水回用浙江省降水量较为充沛,具备雨水回用条件。此外雨水资源化还能提高城市的雨洪调节功能,具有良好的节水效能和环境生态效益。小区屋面雨水不直接与地面接触,污染小,并且可借助檐沟、雨落管直接收集利用[20],在雨水路径的末端增设蓄水池、雨水处理设备收集回用雨水,可以用于小区内绿化及路面浇洒[21]。雨水回用的计算方法如下[22]:(3)式中,Wya为雨水年径流量(m3);Ψc为径流系数,下垫面为硬质屋面,取0.9;ha为常年降雨厚度(mm);F为计算汇水面积(hm3)。根据计算,案例的蓄水池容积为215m3,采用混凝土浇筑;年雨水回收利用量为23350m3。计算得到案例中增设雨水回用系统后的碳排放影响如表6所示,使用阶段的碳排放能够降低112.1tCO2,考虑物化阶段和拆除阶段,最终实现减碳量为84.5tCO2。(3)垃圾回收利用小区内垃圾收集较为杂乱,且垃圾收集点破旧,垃圾桶放在外面供居民投放,管理不佳。如果能够增加小区内垃圾分类宣传,严格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规范垃圾处理点,将能够提高小区内垃圾回收率,降低垃圾处理能耗。对案例小区内的23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进行更新,预计消耗主要建材包括混凝土12.7m3,混凝土砖7.3m3,页岩砖14.0m3。预计实施改造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能够提升14.53%。核算结果如表7所示,该措施在生命周期能够实现2294.3tCO2的减碳量。2.3.2综合碳减排效益六项技术措施在本案例小区产生的生命周期碳排放影响如图4所示。屋面太阳能光伏增设能实现非常可观的减碳效果,超过17000tCO2,其次是屋面保温增设和垃圾回收利用,实现减碳量超过2000tCO2,更换节能灯具和雨污分流改造的减碳量约400tCO2,屋顶雨水回用实现的减碳量相对较少。基于生命周期理论,案例小区在实施这六项减碳技术后共能实现碳排放降低25340.2tCO2,措施在物化阶段和拆除阶段产生了2518.6tCO2。碳减排效益主要来源于建筑单体的减碳(22592.8tCO2),其次是固废物,减少2294.3tCO2,水资源方面共实现了453.1tCO2的减碳量。案例小区实施这六项减碳措施后平均每年能够降低碳排放1563.8tCO2,减碳率能够达到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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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机构研究表明,碳排放有三个主要来源,交通运输行业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汽车的排放量已经占到全部排放量的25%。国外进一步的研究表明,近10年来,在其他行业和领域的碳排放量得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交通运输领域的碳排放量仍然在持续增长,已经成为引起世界气候变化最主要的消极因素。

(二)我国政府承诺建设低碳国家

面对气候变化,和其他主要国家一样我国政府对此也十分关注。我国政府明确提出将采取严厉措施逐渐降低并减少碳排放,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将比2005年降低40%―45%。针对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我国将通过“加快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等途径实现自己控制和减少碳排放的承诺。

(三)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严重

一是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情况令人担忧:据国际能源组织测算,2005年我国因石油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中,来自公路运输(非公交系统)行业的排放已占到21%。二是在能源使用效率方面我国运输车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以货运汽车为例,我国车辆百吨公里油耗比发达国家要高30%。三是基于城市化的需要,我国交通用能将持续增长,如不采取有效措施,碳排放压力还将持续增加。

二、实现公路交通运输低碳化的对策

公路交通运输低碳化,是相对于传统模式而言的一种能源消耗最少、效率最高、排放最低的交通发展模式,低碳交通运输最大的特点,是以最少的二氧化碳排放实现预定的运输服务目标。当前我国公路交通实现低碳化,面临着能源消耗数据不全面、碳排放数值统计不准确等诸多问题,实现交通运输低碳化必须从“碳足迹”和“碳预算”等基础工作做起。

(一)发挥科技创新的基础作用

科技创新是实现低碳化的根本途径,交通运输领域低碳化也必须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比较来看我国在这方面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例如,目前使用沥青铺设路面是我国交通道路建设最常用和最主要的方法,但现在常用的沥青在使用过程需要加热到160℃―180℃,部分沥青甚至需要加热到190℃以上才可以使用。使用这种沥青进行施工,不仅会耗费过多的能源加大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还会伴随大量的烟尘和有毒气体。我国科研人员通过多年摸索开发出一种温拌沥青。使用这种沥青铺设路面,不需要耗费过多的加热燃料,同时可以降低施工温度,在保持热拌沥青的性能的同时实现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是一种典型的低耗高效低碳铺路技术。是名副其实的高节能、低排放的低碳铺路技术,是路面铺筑技术的重大创新。

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用于道路交通建设的沥青混合料数量巨大,其用量随着交通建设事业的发展也出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根据发达国家道路交通建设的历史经验,沥青的使用量与一个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增长速度呈正相关。按照这个理论,我国沥青混合料的用量未来很可能大幅增长,甚至可能出现跳跃式增长。目前我国每年热拌沥青混合料的用量约为3亿吨,排放二氧化碳540万吨。如果我国在交通道路建设中能广泛采用温拌沥青施工方法,则每年可节省大量燃油,并在更大程度上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二)加强对重点领域碳排放的监测

公路交通运输方面的碳排放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各类运输车辆在路面行进时消耗燃料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是在道路交通建设和道路养护时熔化沥青消耗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根据数据统计,车辆行驶时因燃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车辆的数量增速较快,车辆排放已经成为公路交通领域最大的二氧化碳气体排放源,并且将会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加在更高的程度上加大二氧化碳的排放。基于此,当前必须尽快开展对汽车碳排放的监测工作,通过互联网建立起全国性的汽车碳排放网络监控体系,为交通运输领域控制和降低碳排放做好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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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碳旅游的内涵

低碳旅游,顾名思义,就是降低在旅游经济发展的同时减少碳排放量或者是其它对环境有污染的污染物排放,以此来保证经济和环境的同步发展。在低碳旅游的过程当中,最直接的含义就是在旅游活动中把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降到最低,低碳旅游不仅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和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对游客在旅游的过程当中也对低碳排放作了要求,这些要求要求旅游者们在旅游过程中的衣食住行都要是实现节约能源,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除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旅游景区的的文物也要进行充分保护,并且要尊重当地人的生活方式,低碳旅游从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对环境保护的措施。这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中国人的旅游方式。

(二)低碳旅游是生态环境的升级

生态旅游的定义只是处于一定的范围之中,并不广泛,但是低碳旅游却是一种具体的,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对低碳进行计算,从而可以通过一定的设施进行碳排放的补救。而且生态旅游一般是指旅游目的地本身的生态环境就很好,被外界的干扰少,比如一些自然保护区或是生态公园;而低碳旅游则是表明是在所有的旅游活动中都要实现低碳旅游,因此,范围较广。

二、低碳旅游发展的困境

低碳旅游毕竟是一种新型的旅游方式,还没有较为深入的影响到旅游者们,所以在低碳旅游前期的发展过程中势必会遇到一些困难,使低碳旅游陷入困境。

(一)旅游者对碳排放认知的困境

旅游者们在旅游的时候存在着“碳排放跟旅游业有什么关系”这一疑问。由于碳排放对气候的变化具有潜伏性和长期性,旅游者们认为碳排放对旅游环境的破坏在未来,同时,旅游具有流动性,所以当地人是首先是遭遇者。而且,旅游者对气候变化意味着什么也不是很明确,所以就造成了旅游者的减碳意识和实际的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对碳排放所造成的问题责任也得不到明确。人们都是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所以,这样看来,低碳旅游实施陷入旅游者碳意识不高的困境。

(二)旅游业碳足迹测度的困境

在实行低碳旅游的过程中,虽说对碳的排放可以进行测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对此提出相应的检测措施,而且对碳足迹的检测方法也是不一样的,要知道不同的额测试方法对碳足迹的影响各不相同,对于是否为间接排放、是否是建筑的过程中排放的还是工厂的生产设备所排放的这些界定都存在很大的困难。

(三)旅游业碳补偿措施有效性的困境

首先是植树造林,这是一种普遍的碳补偿措施,但是植树造林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巨大工程,对碳排放的补偿不能立竿见影,因此,这种方法虽然存在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对当前的当前的碳补救仍然存在较大争议。其次是能源工程补偿措施,对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利用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但是这个还是关乎经济成本问题,很多企业或者是个人都存在着“节能不节钱”这一心理,所以用新能源的利用补偿现有的碳排放依然是问题。

三、低碳旅游发展的策略

(一)加强低碳旅游的宣传

人们已经习惯了以前的旅游方式,因此,针对低碳旅游这一新兴的旅游方式,还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低碳旅游深入人心,并鼓励人们做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同时,清楚人们对低碳旅游的误区,从大局出发,从可持续发展出发。

(二)统一碳足迹测量口径

在碳足迹的测量上也要进行规范和统一,对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要反复研究,运用自上而下或是自下而上的方法,对碳足迹进行间接或是直接的检测。

(三)加大环保能源的适用范围

政府应该对低碳旅游的能源使用进行立法,对可再生能源进行一定的扶持,使再生性能清洁源能够适应人们的使用需求,以此来满足人们低碳底旅游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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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碳经济的内涵

低碳经济理念的产生,源自全球气候变暖的现实环境问题。根据2007年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显示,世界气候变化程度令人吃惊。数据显示,温室气体在1970一2004年间排放量增加了大约80%;全球海平面上升的平均速率由1961年的每年1.8毫米上升到1993年的每年3.1毫米等。这些数据所反映的全球气候的变化,己经引起世界各国的注意。世界主要的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日本、德国已经较早地开始了发展低碳经济的实践,通过加快立法、严格执法、完善法律的配套措施等方式,已经取得相当的成效。

这一理念最早由英国提出来。2009年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中国发展低碳经济途经研究》,将“低碳经济”界定为“一个新的经济、技术和社会体系,与传统经济体系相比在生产和消费中能节省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还能保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势头”。根据有关学者的观点,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形态。

二、碳排放权交易的含义

碳排放权交易也称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在全球减排的大背景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环境部门根据其环境容量制定逐年下降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然后将碳排放总量通过一定的方式分解为若干排放额度分配给各区域以及各区域内的企业,供其在一定的时期内使用。若该企业在该时期内的碳排放超出其分配的排放额度,它就必须接受严厉的法律制裁。对于这个碳排放配额,企业可以完全给自己使用,也可以通过减排技术的研发和运用等方式把碳排放配额节余下来。这种节余下来的配额,企业可以把它出售给那些需要超额排放的单位,从而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反过来,对于购买到排放配额的企业,他们通过支付若干费用而获得一定的排放权,从而避免法律的严厉制裁。这种碳排放权配额或指标的买卖即为碳排放交易。它可在某一个国家或区域内进行,也可以在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

三、我国碳排放交易的现状

近年来碳排放权交易在我国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目前中国的清洁能源项目远远超过其他国家稳居世界首位。从全球碳市场的经验和当前进程来看,中国具有相对较低的碳减排成本和较大的市场规模,在许多领域具有较大的减排潜力。同时CDM作为《京都议定书》确定的灵活机制之一,适合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进行碳减排实践,这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是我国在碳排放交易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首先,我国环境产权界定不清。我国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产权界定还不够明晰,不够明确造成了环境资源市场价格与其相对价格产生严重偏离。其次,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较滞后,健全的法律保障可以规范和约束碳排放权交易的有序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一项对传统管理模式有所突破和创新的制度,它的顺利运转更需要法律保障和约束。再次,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存在严重缺失,我国目前主要还是采取的自愿减排措施,由于没有固定的场所、时间以及常规的交易制度,使得节能减排的交易受政府意志的影响较大。最后,有关部门职能定位不准,碳排放交易市场以行政行为为基础,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在国家环保部门监督和管理下的自愿市场行为。在碳排放权交易的过程很多环节都需要相关行政部门的参与,碳排放交易的现实运作不容乐观。

四、完善我国碳排放制度的措施

(一)加大对超额碳排放的处罚、执法和监督力度

在碳排放交易体制下,超出排放配额进行排放的企业,必须要受到法律的重罚,使违法成本远高于购买碳排放权的成本,否则这些企业宁愿接受处罚也不会花钱向别的企业购买碳排放配额,碳排放权交易也就难以开展。

中国现行排污收费标准远远低于污染治理所带来的成本,大多数只有治理设施运行成本的 50%左右,甚至不足10%。这样,企业往往愿意超标排放,而不愿意购买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进行污染净化处理。因此,在立法环节,我们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对超额排放的企业应当规定较高的罚款金额和较重的处罚措施。在这些方面,我们可借鉴美国、新加坡等国的经验,对违法者实施“按日计罚”制度。如在美国,联邦环保局针对违法排污者向联邦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可下达禁止令,要求违法排污者立即停止违法。在禁而未止的阶段,每次违法罚款的幅度最高可达每个违法日 25 000 美元。也可制定一些加重处罚条款,如规定连续两年以上排放量不能达标的且未购买配额的企业,责令其停产,并处以碳排放配额总额双倍的罚款;或者对于那些排放超标的企业,限制其在金融市场的准入和融资,具体如采取吊销贷款证,限制上市融资或从银行取得贷款等处罚措施。如只有通过这些严厉的制度设计,大幅提高企业超额排放的违法成本,才能保障和促进碳排放权交易顺利开展和进行。

(二)规范交易中各方主体的创设、准入和法律规制

碳排放交易自然离不开作为交易平台的碳排放交易中心或交易所。2008 年,中国成立了三家环境权益交易机构———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后来,各地的环境能源交易所也相继成立。尽管国家发改委将全国能源机构限定在十家之内,但许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环境交易所大有在全国遍地开花的势头。从法律层面来说,交易平台的创设绝对不能毫无制度和秩序,而应有一个明确的条件和程序,以确定一个合理的市场准入制度。另外,当这些机构创设之后,如何规范这些机构的运作,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碳排放交易的有序发展,也是中国政府急需考虑的问题。

碳排放交易的另一类重要主体就是交易的相对方,即碳排放权的卖方和买方。最为基本卖方是那些依法取得碳排放配额并且有富余的企业,而最为基本的买方是那些用完自身的碳排放配额且不得不继续实行碳排放的企业。但这些买家的身份很复杂,购买排放配额的目的也不一定是供自己超额排放使用,随时都可以从买家转换为卖家,故其交易的目的也变得复杂。目前,中国的碳排放交易主要是国外买家向国内企业购买,碳排放权的国内交易还很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国内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买家和卖家。复杂的交易主体和目的,大大提高了交易的投机性和风险性,进而产生影响碳排放权交易正常秩序的可能。

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必须对碳排放权的购买者加以一定的法律限制,并对其交易行为加以规范。特别是对专门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各类专项基金和碳基金,以及专项从事减排额开发、采购、交易、经济业务的投资机构,很有必要对其作出专门立法,通过对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和对碳排放交易活动的严格监控,以维护正常的碳排放交易秩序。

(三)强化碳排放市场的调控和监管

对于碳排放交易,政府不宜给予太多干预,其主要任务就是建立市场交易法律体系,完善交易环境和秩序,提高各方主体的交易效率。但这并不等于政府放弃对该交易市场的基本调控和管理,因为市场会存在失灵的情形,市场本身不一定能按照政府意志不断得以发展和完善,进而提高交易效率。另外,碳排放权是一种重要的环境资源权,它往往影响国家的环境安全和经济安全。因此,对之采取完全放任的态度显然是不妥的,对交易市场实行适度的宏观调控,以及对交易行为加以严格监管也是必要的。

政府对碳排放市场的调控主要在碳排放总量确定和交易价格的调控上。碳排放权的交易价格理应由市场自由调节而成,但问题是,过低的价格可能导致从事减排技术投资、开发、真正购买减排设备采取切实减排措施的企业无法收回其成本,而没有采取任何实际减排措施的企业却可以通过购买低廉的排放权而获得继续排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