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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知晓经济普查相提高经济普查对象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自觉性,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宣传原则
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
四、宣传形式
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站、会议、宣传栏、条幅、简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经济普查的意义、政策、普查对象的责任和义务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宣传工作步骤
1.普查准备阶段(2013年12月31日之前)。集中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以制定宣传方案、准备宣传材料、部署宣传工作为主,围绕开展经济普查的意义和作用、普查的地点等进行普及性宣传。并重点开展单位清查摸底工作,普查的主要内容、普查对象,以及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宣传。
2.普查登记阶段(2014年1月—5月)。集中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使普查对象进一步了解怎样依法配合普查,以及如何配合普查人员利用电子设备做好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和资料上报。
六、宣传措施
1.发放经济普查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的内容范围、被调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让普查工作深入人心(由村两委组织实施);
2.召开经济普查动员宣传工作会,下发《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宣传工作(由乡经普办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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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制定方案,全面布署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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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流媒体宣传
通过兖州电视台新闻节目对全区经济普查的各项重要会议进行了详细报道,跟踪采访报道三经普工作动态;播放区分管负责人电视讲话和《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的公告》;在兖州电视台一、二、三频道滚动播放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等内容。
2.网站宣传
通过中国兖州网、兖州统计信息网,及时传递普查工作信息、通报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开辟“第三次经济普查”专栏,刊登《致全省普查对象的一封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口号》等内容。
3.短信彩铃宣传
区经普办协调联通、移动等公司开通区、镇两级普查工作人员电话、手机铃声6个月;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向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广大调查对象发送短信2万余条;各镇街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经济普查宣传短信两次以上。
4.户外宣传
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兖州区第二十四届农民文化艺术节和三下乡惠民活动”在每个普查区进行户外宣传,悬挂经济普查标语条幅300多条,发放《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知识问答》5万余份;组织5辆经济普查宣传车,车身张贴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和标语,深入全区各镇街及重点村利用宣传车上的高音喇叭,向广大人民群众循环播放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数据采集的办法、对普查对象应尽的职责等,吸引了大量行人,达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经济普查宣传动员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手段过于传统单一
一是经济普查宣传仍以挂标语、拉横幅、发放宣传单、一封信等传统方式为主,传统单一的宣传手段宣传范围存在局限性,难以引起企业、个体户等经济普查对象的关注;二是由于社会上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单泛滥,经济普查采用发放纸质宣传材料的方式,甚至会引起部分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的反感甚至抵触情绪,宣传效果难以保证。
2.部门协调工作难度大
由于经济普查涉及工业、建筑业、贸易、房地产业、服务业等行业,普查对象种类多、分布广且情况复杂,需要编办、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支持配合。
3.宣传动员缺乏长期规划
经济普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和开发应用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做好宣传动员为各项工作开创良好的社会环境,由于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不同,宣传动员的方式和侧重点也不同。
4.宣传震慑力不强
由于对《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法》的宣传不全面,致使普查对象面对涉及资产、利润、成本、收支等重要数据,推诿、搪塞、不据实填报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加强经济普查宣传动员的几点建议
1.创新宣传工作
一是要创新宣传形式。在电视、电台、报纸等经常性地播放宣传信息;开设访谈栏目,增加互动交流;举办经普的知识竞赛和现场有奖问答活动,调动人们参与的热情;树立经普先进典型,进行榜样宣传,并对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二是要创新宣传内容。针对乡村、社区个体户的宣传,要将宣传资料和标语融合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中;针对普查对象担心商业秘密泄露或担心普查资料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心态,重点宣传《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使他们消除思想顾虑,积极配合普查工作。
2.加强部门配合
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需要各成员部门的共同配合、通力协作,要明确部门职责,确保部门宣传落实到位。一是由宣传部牵头,制定宣传方案,细化部门职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全方位落实宣传任务;二是编办、民政、工商、税务等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对本系统的宣传动员力度,为经普工作营造宽松有利的普查环境;三是经济普查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做好部门协调配合,定期上报宣传材料,及时了解和掌握宣传动态,针对经济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制定经济普查宣传动员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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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不同,宣传重点不同。三经普工作一般分几个大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在对三经普所涉阶段有了充分的了解后,需要注意的是相关的宣传工作也要紧密围绕各阶段的重点展开。比如核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的工作是对普查对象进行核查,在宣传上应突出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作用、内容、方式方法、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提高公众对经济普查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再如登记阶段,在这一阶段普查员需要对调查对象进行数据信息方面的采集。与此相对应的,宣传工作的重点应向全社会宣传参加经济普查的法律义务、责任、权利、普查时点及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等内容,及时报道在登记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曝光在登记过程中发生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和警示作用。
地域不同,宣传形式不同。经济普查是一项全面的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泛,且各个地域均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在三经普的宣传中,必须要根据地域的特征,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绝不能一概而论,否则不仅会失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而且其实效也将受到影响。比如在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商业区等),三经普的宣传可以利用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化通信手段;而在现代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区(乡村等),则可以结合“三下乡”活动、发放宣传单等,再借助村内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效果。再如在聚集区,则可以充分利用广场、公园、路口、车站等场地和大屏幕,进行宣传展板的巡回宣传和宣传片及宣传口号的循环滚动播放;而在分散区,则可以采取发放《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宣传单、宣传漫画等形式。目前,很多区县的镇街都正在或即将进行拆迁,在此类拆迁区内,可以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形式,提高宣传的影响力。
对象不同,宣传内容不同。三经普涉及的对象不仅仅是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等调查对象,也包括各级领导、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等工作人员。因此,在宣传工作中切忌只面向调查对象,而忽视了工作人员这个群体。针对各级领导,应该重点宣传三经普的政治意义,宣传三经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宣传三经普对摸清地区经济家底,制定中长期规划提供信息支持的重大意义;针对普查工作人员尤其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重点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及普查业务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基础知识等,同时还应充分调动他们的宣传积极性,使每个普查员都能成为三经普的一名宣传员;针对调查对象,宣传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普查的目的、意义、时点、方式,普查工作的性质、特点和普查工作的法律法规等,使调查对象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普查工作的开展,真实准确地填报数据和信息。
宣传形式应“多点开花”
所谓“多点开花”,说的则是多样性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媒体的涌现和广泛应用,使得如今的宣传形式亦丰富多彩。在这种情况下,调查对象的口味也越来越“挑剔”。因此,三经普的宣传在形式上必须要跳出传统的宣传范围,要不拘泥于传统的、单一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宣传平台,探索新的宣传形式。
报刊开设经普专栏。很多人会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在网络时代,纸质媒体将失去往昔的传播影响力。实则不然,笔者认为,尽管网络媒体得以迅速发展,但纸质媒体依然有其固定的读者对象且数量较大。为此,可以在主流报刊和杂志上开设“经济普查”专栏,登载一些普查条例、《统计法》、普查的内容介绍等;还可以邀请一些不同范围的经普参与者开展“共话经普”活动,聊一聊参与经普工作的体会和感受。
举办主题开放活动。近年来,统计系统主动打开大门,迈出开放的脚步,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的形式,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统计、认识统计,进而理解统计、支持统计。今年的统计开放日,可以将经济普查定为活动的主题,比如“经济普查,你我同参与”,“你说我说大家说——共话经普”等。通过开放日这样的公开渠道,介绍经普的目的、意义、方式、内容等,让更多的人了解三经普是什么,为什么要开展三经普,三经普工作又在做些什么。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目前,各省市统计部门已陆续开通了官方微博,以报道统计部门的重点工作,统计数据等。三经普工作可以借助微博这个平台,及时地向公众经普工作的相关信息,报道各地经普工作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阶段;也可以选取一些特定的日子,开展“微访谈”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与网友互动交流。当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开通“XX市(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官方微博,专门经普工作动态。此外,5月16日,国家统计局政务微信“统计微讯”正式上线,在新媒体宣传上迈出了崭新的一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统计系统在运用新媒体进行宣传上提供了一种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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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这次普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作了周密安排,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总理签发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是我国普查历史上第一次由国务院颁布条例。这部《条例》为经济普查工作从法律上、制度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从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工作人员培训、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进行宣传动员和实施清查摸底等方面都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势头良好。
(一)抓“四落实”,奠定了顺利推进经济普查的工作基础。一是抓机构落实。按照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层层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强有力的经济普查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为全市经济普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抓人员配备。根据《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精心选调了3万余人的普查队伍,为全市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人力基础。三是抓经费落实。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全省统计巡查和全市经济普查督查的双重推动下,截止目前,全市共拨付到位普查经费118万元,其中11县区和开发区拨付到位资金45万元,为我们顺利完成今年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提供了保证。四是抓了办公条件落实。目前,各级普查机构的办公用房、交通车辆、计算机设备等办公条件已经落实,基本满足了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
(二)营造氛围,开展了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不仅是确保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而且是事关经济普查成败的关键。为此,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对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的宣传任务和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提出了标准和要求,并按照《通知》要求有序开展了普查宣传动员工作。通过会议报道、文件简报、制作展板、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公告》和市普查办《致被调查单位的公开信》等形式,积极进行普查宣传动员。12月3日,经过精心策划,市普查办与区普查办在市中心广场联合举办了隆重的市经济普查宣传日活动,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市委宣传部领导出席了活动仪式,由摩托车队、自行车队、老年秧歌队、宣传车队进行的巨大游行宣传和现场表演,以及盛况空前的场面布置,形成了“经济普查闹”的热烈气氛。在此后的一周里,经济普查宣传咨询活动在中心广场和市政广场持续进行,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与此同时,市普查办还分别于日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机构研究落实了12月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目前,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已展开了全方位、立体型的经济普查宣传,普查倒计时、公益广告、市长讲话、知识专栏、广播电视采访、新闻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正在进行之中,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网页上图文并茂,各县区经济普查宣传声势一浪高过一浪,从而形成了市县区联动的全市经济普查宣传。
(三)周密安排,完成了经济普查登记的业务准备工作。一是集思广益,拟定了全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使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有了统一的行动纲领。二是精心组织,在城关镇用一个半月的时间,进行了全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顺利地完成了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的实战演习,为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提供了完整的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方法和实战经验。三是周密安排,组织开展了行政区划清理及地址码确认、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保证了普查员和普查登记区域的有效结合,为卷地毯式的清查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开展了不同的业务培训,保证了不同层次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五是开展了单位清查摸底和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工作,以及清查摸底数据处理培训和资料汇审、清查摸底查遗补漏等各项业务工作,奠定了12月31日开始的经济普查调查登记的工作基础。
(四)开展督查,推动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济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性强、环节繁多,为保证各地工作的平衡进展,也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要求和全市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督查。7月初,配合省政府经济普查督导组在的督查,我们由市普查办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对8个县区进行了经济普查“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11月22至28日,市经济普查办及市统计局又联合开展了全市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督查,由四名局级领导带队,兵分四路,对11县区及经济开发区的“四落实”情况、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适时组织督查,发现了一批先进典型,解决了一批棘手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提高普查工作质量的方法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突出重点,狠抓了城镇的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工程浩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之所以十分重要、之所以工程浩大,就在于它是对占国民经济总量80%以上的二、三产业进行的普查,其工作的重点是众多的城市和城镇。各县的城关镇、开发区、区城区是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二、三产业经济总量占县区的45%左右,该区域的普查工作能否搞好,对整个县区的经济普查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在前期工作中,市、县区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都突出重点,狠抓了城镇的经济普查工作,将城镇列为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工作部署,宣传动员,还是质量控制,都力求突出城镇这个重点。各县区城关镇、城区办事处更是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特殊位置,努力把握经济普查的工作特点,科学估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下,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经济普查工作按进度、按标准、安要求有序进行,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必须认真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
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现在距普查的标准时点12月31日只有十多天时间,正式普查登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全市马上就要进入实战冲刺阶段了。根据前一阶段到各县区进行经济普查工作督查了解的情况,当前经济普查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是调查对象有思想顾虑。从各地情况看,绝大多数调查对象是能积极配合的。但确有少数单位特别是有些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经济普查的意义认识不足,而且心存疑虑,不肯有效地配合,甚至有的将普查员拒之门外;有的门难进、脸难看、不讲真话;有的敷衍了事、随便说一个数哄人等。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在正式登记时填报的数字就会大打折扣,汇总数就会严重失真,普查数据质量将无法保证,普查工作将失去意义。其次是统计部门本身产生了思想顾虑。有的统计部门通过前一阶段的初步摸底特别是单位清查之后,发现经济普查的结果可能与年报数、定期报表数有较大差距,有的可能高、有的可能低,甚至低很多。这如何处理?有些地方已经提出这一问题,当地政府甚至要求统计局搞好经济普查数与年报数、定报数的衔接,要差不多、过得去,提出要人为地修改、矫正普查数据。这是很危险的。如果强调与年报数一致,我们何必要这样兴师动众地搞普查呢?这不多此一举吗?
以上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是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决不可掉以轻心。为此,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在12月掀起一个经济普查宣传的新,12月份是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把经济普查的气氛造得更浓一些,要有针对性的做好调查对象的工作,重点是要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如果调查对象心有疑虑,正式填报数字时打折扣,普查的数据质量就失去了保证。因此,各级普查机构都要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没有国家的富强,企业和个人也不会有大的发展。如果你向国家提供假的数字,就会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最后还是害了你自己,这些道理要讲清楚。各级统计部门、普查机构要发动群众,想方设法,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还可以让调查对象现身说法,用典型来教育引导大家。
第二,必须对广大普查对象做出承诺,彻底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普查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这也是国务院对调查对象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一条。一方面是普查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调查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调查。另一方面是普查机构必须保护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如果没有这一条承诺,统计工作包括普查是很难做好的,这是国际上多少年的经验总结,也是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实现这个承诺,还要有一些措施作保证。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各级普查办不得将经济普查中获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提交或透露给其他有关执法单位。谁透露出去谁就是违法。这是一条铁的纪律,是政府统计信誉的根基。我们一定要让调查对象放心,消除思想顾虑。
第三,正确认识普查资料与年报数据衔接的问题。经济普查的根本原则和第一位的任务是摸清家底、搞准数字。决不能现在去考虑与年报、定报的衔接而篡改编造普查数据。如果一个县区数字错了,就会影响整体,全市的数据质量就会打折扣。如果许多地方都这样干,我们的普查结果就会毫无意义。有些地方担心普查数字与年报数字差得太大。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过去统计数据水分较少,由于经济发展太快、统计工作跟不上,而漏统较多的县区,这下要冒出一大块。另一种情况是过去的统计数据水分较多的,普查后可能水落石出、原形毕露,无法交代。对待这个问题,总的原则是应该面对和正视这个现实。普查结果与年报数据、历史数据出现差距是完全正常的,如果没有差距我们还搞什么普查。普查就是为了找出差距、追求真实,反映它的实际面貌。对普查结果可能低于年报数的地区,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企业如实填报,让个体经营户如实填报。只要调查对象如实填报就可以反映真实,这是一次机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地方统计数字的水分是多年积累的,是几届政府走过来的。通过普查搞清楚了,对现任领导是一个解脱历史包袱的机会,可以有一个新的起点。在普查的过程中,要把普查结果和年报、定报数以及历史数的差距放到一边,先搁置起来,以后按国家统一的办法来处理。现在这个时候不能提出普查数据与年报、定报以及历史数据如何衔接的问题,更不能因此而干扰普查工作。当然,这并不是说普查登记结束后的汇总资料可以不与年定报数据比较,不比较就不知道高低。通过比较与评估,找出高与低的原因,才能找到真实。我们要反复强调的是实事求是,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如实填报,普查员按照自己负责的普查区域不重、不漏,并保证登记质量,数据处理过程中不出现工作失误和技术差错,使各项工作达到质量控制标准,才是我们的目的。
三、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既是当前和今后普查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经过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经济普查的清查摸底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上周市普查办组织各县区进行了资料汇审。从汇审的情况看,清查摸底的单位数、个体经营户数与职能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以及我们平时掌握的资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都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要确保实现“单位不漏、数字真实”的普查目标。
第一,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普查。接受、配合、支持政府调查,特别是这样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法人神圣的义务和责任。这一条无论如何要讲清楚。如果抵制、拒绝调查或填报假数字,那就是违法的行为。有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认为这是统计部门在找麻烦,把经济普查当作额外的负担。殊不知这是《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是每个公民和法人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开展经济普查也是为大家好。没有国家的发展,哪有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树立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法律是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以法律为武器,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旗帜,来做好普查工作。广大普查工作者必须自觉模范地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必须明白这两件法律、法规不只是用来约束调查对象的,更要用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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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时间
(一)经济普查的对象:坐落在市地域范围内的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三)经济普查的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四)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年月31日,时期资料为年度。
三、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经济内容多,指标体系复杂;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涉及单位、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切身经济利益,调查对象的配合难度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盘锦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并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协调和普查工作目标督办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普查宣传动员和协调新闻单位工作;市财政局和市发展计划委负责落实经费和普查物资保障工作;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提供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及配合普查登记方面工作;市编委办负责提供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和行政区域名单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提供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各级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提供有关业务管理资料方面的工作。
工作任务重和工作量大的部门和集团性质的企业及办事机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负责本系统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经济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要加强对各县区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落实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级承担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普查的工作量,结合普查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保证普查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对没有纳入今年预算的县区,要预支必要的经费,保证当前普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严肃普查纪律,确保普查结果的真实可靠
各级普查机构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坚持实事求是,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普查办法工作,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个人和商业秘密,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所有的普查对象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经济普查工作的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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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的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的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二)普查的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2月31日,资料时期为度。
四、普查的方法和原则
普查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面清理”的普查方法。法人单位实施“在地”统计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统计的原则;个体经营户按照“全面清理,全面调查”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普查试点。普查登记前,各级普查机构必须按照省、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要求组织试点,通过组织试点,发现问题,理清思路,明确方法,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行单位清查。该项工作在普查登记前必须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行政区划的清理。即对区、镇、村的行政名称和代码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与民政部门资料进行核对,并按行政区划编码规则编制代码。
2.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小区原则上按社区、居(村)委会划分,对普查小区进行编号和实地踏勘,关键是要把握普查小区边界的界定,目的是保证小区划分中单位的不重、不漏。
3.整理清查名录。由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以及其他具有单位审批权的部门,负责向区经普办提供其审批或行政登记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资料。区经普办以区基本单位普查名录库数据和部门提供的单位变动资料为基础,进行比对、排重,形成清查前的单位名录。
4.单位清查。以清查前的单位名录为基础,按照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清查。通过清查,整理出本次普查的基础单位名录和个体经营户摸底库,要确保摸底库中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不重、不漏,条理清晰、准确。以此为依据,进行普查登记。
5.普查登记。按照统一要求进行普查登记。
五、普查的宣传动员
经济普查是一项综合性国民经济大规模调查。区经普办要充分依靠政府、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各种媒体和基层群众组织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横标、宣传画、版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解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普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普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云岩区第二次全区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落实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工业企业普查、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营业运输、乡镇企业名录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涉及三产中商贸、服务、个体、商务流通方面的事项由区商务局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编委办负责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区质监分局负责协调;涉及教育文化方面的事项,由区教育局、区文体局负责协调;涉及科技活动项目及相关企业情况、信息产业、动漫等方面的事项,由区科技局负责协调;涉及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区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督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这次重大区情区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全区经济普查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镇)抽调。
七、普查工作的进度安排
普查工作从4月开始,分普查准备、普查登记和普查数据处理、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
(一)普查准备阶段(12月以前)。成立普查机构、抽调工作人员、拟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文件、开展宣传动员、普查试点、数据处理程序编制及下发、工作布置及业务培训、表格印刷及分发、单位清查、个体经营户清查并同时普查等。
(二)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12月31日—10月)。完成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审核和抽查、分级数据处理和汇总上报。
(三)资料开发利用及总结表彰阶段(8月—12月)。建立区级基本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和经济普查数据库系统,组织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编辑出版。同时,区和直报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经济普查进行工作总结和业务技术总结,对普查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八、普查工作的督促检查
经济普查工作的督查是保证经济普查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手段。区经普办要将督查工作贯穿于普查的始终,与各成员单位一起组成督查组,分阶段对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每个环节都不容忽视,每个阶段都要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普查各环节工作万无一失。
九、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
普查的数据质量是确保普查成功的重要标志,普查工作人员务必树立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数据质量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树立全程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的思想,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普查数据质量控制。
全程控制就是从普查一开始,就把质量控制的思想贯穿到普查工作的方方面面。各调查组要根据本组的普查范围、普查报表和普查指标,制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真正抓好整个普查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工作。
重点控制就是在全程控制的基础上,分析普查各阶段要完成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抓住控制的重点,避免面面俱到而忽略对重要问题的有效控制。
(一)事前质量控制。重点抓好普查的宣传、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清理核实、普查的业务技术培训、普查试点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事中质量控制。着重抓好源头数据的登记填报质量工作,区经普办、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工作组深入到基层,加强对填报单位(户)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争把差错消灭在基层。
(三)事后质量控制。着重抓好对上报数据的审核、查询、复查和评估工作,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区经普办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对普查数据进行稽查、校验、评估、验收,严把数据质量关。其中,个体经营户的数据质量抽查应在单位清理和同时对个体经营户调查后及时进行。区经普办将组织人员进行交叉检查,确保数据质量控制落到实处。
十、普查的数据处理
经济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是经济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整个经济普查工作的成败。采取市、区两级数据处理,各级直接汇总普查基层表数据的工作模式,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模式、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使用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软件进行经济普查数据处理,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普查数据。
十一、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
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是普查成果产生社会效益的具体体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对经济普查中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的基础上,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以普查公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分级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经济普查数据库;三是编辑普查资料汇编并公开出版;四是组织课题研究。
在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经济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遵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十二、普查的表彰和处罚
为顺利开展第二次全区经济普查,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对经济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干扰经济普查工作,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拒报普查资料,以及泄露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普查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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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一段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简要回顾
为了搞好这次普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作了周密安排,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总理签发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是我国普查历史上第一次由国务院颁布条例。这部《条例》为经济普查工作从法律上、制度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从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工作人员培训、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进行宣传动员和实施清查摸底等方面都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势头良好。
(一)抓“四落实”,奠定了顺利推进经济普查的工作基础。一是抓机构落实。按照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层层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强有力的经济普查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为全市经济普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抓人员配备。根据《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精心选调了3万余人的普查队伍,为全市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人力基础。三是抓经费落实。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全省统计巡查和全市经济普查督查的双重推动下,截止目前,全市共拨付到位普查经费118万元,其中11县区和开发区拨付到位资金45万元,为我们顺利完成今年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提供了保证。四是抓了办公条件落实。目前,各级普查机构的办公用房、交通车辆、计算机设备等办公条件已经落实,基本满足了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
(二)营造氛围,开展了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不仅是确保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而且是事关经济普查成败的关键。为此,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对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的宣传任务和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提出了标准和要求,并按照《通知》要求有序开展了普查宣传动员工作。通过会议报道、文件简报、制作展板、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公告》和市普查办《致被调查单位的公开信》等形式,积极进行普查宣传动员。12月3日,经过精心策划,市普查办与区普查办在市中心广场联合举办了隆重的市经济普查宣传日活动,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市委宣传部领导出席了活动仪式,由摩托车队、自行车队、老年秧歌队、宣传车队进行的巨大游行宣传和现场表演,以及盛况空前的场面布置,形成了“经济普查闹”的热烈气氛。在此后的一周里,经济普查宣传咨询活动在中心广场和市政广场持续进行,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与此同时,市普查办还分别于日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机构研究落实了12月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目前,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已展开了全方位、立体型的经济普查宣传,普查倒计时、公益广告、市长讲话、知识专栏、广播电视采访、新闻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正在进行之中,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网页上图文并茂,各县区经济普查宣传声势一浪高过一浪,从而形成了市县区联动的全市经济普查宣传。
(三)周密安排,完成了经济普查登记的业务准备工作。一是集思广益,拟定了全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使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有了统一的行动纲领。二是精心组织,在城关镇用一个半月的时间,进行了全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顺利地完成了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的实战演习,为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提供了完整的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方法和实战经验。三是周密安排,组织开展了行政区划清理及地址码确认、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保证了普查员和普查登记区域的有效结合,为卷地毯式的清查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开展了不同的业务培训,保证了不同层次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五是开展了单位清查摸底和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工作,以及清查摸底数据处理培训和资料汇审、清查摸底查遗补漏等各项业务工作,奠定了12月31日开始的经济普查调查登记的工作基础。
(四)开展督查,推动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济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性强、环节繁多,为保证各地工作的平衡进展,也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要求和全市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督查。7月初,配合省政府经济普查督导组在的督查,我们由市普查办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对8个县区进行了经济普查“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11月22至28日,市经济普查办及市统计局又联合开展了全市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督查,由四名局级领导带队,兵分四路,对11县区及经济开发区的“四落实”情况、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适时组织督查,发现了一批先进典型,解决了一批棘手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提高普查工作质量的方法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突出重点,狠抓了城镇的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工程浩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之所以十分重要、之所以工程浩大,就在于它是对占国民经济总量80%以上的
二、三产业进行的普查,其工作的重点是众多的城市和城镇。各县的城关镇、开发区、区城区是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二、三产业经济总量占县区的45%左右,该区域的普查工作能否搞好,对整个县区的经济普查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在前期工作中,市、县区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都突出重点,狠抓了城镇的经济普查工作,将城镇列为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工作部署,宣传动员,还是质量控制,都力求突出城镇这个重点。各县区城关镇、城区办事处更是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特殊位置,努力把握经济普查的工作特点,科学估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下,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经济普查工作按进度、按标准、安要求有序进行,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必须认真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
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现在距普查的标准时点12月31日只有十多天时间,正式普查登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全市马上就要进入实战冲刺阶段了。根据前一阶段到各县区进行经济普查工作督查了解的情况,当前经济普查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是调查对象有思想顾虑。从各地情况看,绝大多数调查对象是能积极配合的。但确有少数单位特别是有些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经济普查的意义认识不足,而且心存疑虑,不肯有效地配合,甚至有的将普查员拒之门外;有的门难进、脸难看、不讲真话;有的敷衍了事、随便说一个数哄人等。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在正式登记时填报的数字就会大打折扣,汇总数就会严重失真,普查数据质量将无法保证,普查工作将失去意义。其次是统计部门本身产生了思想顾虑。有的统计部门通过前一阶段的初步摸底特别是单位清查之后,发现经济普查的结果可能与年报数、定期报表数有较大差距,有的可能高、有的可能低,甚至低很多。这如何处理?有些地方已经提出这一问题,当地政府甚至要求统计局搞好经济普查数与年报数、定报数的衔接,要差不多、过得去,提出要人为地修改、矫正普查数据。这是很危险的。如果强调与年报数一致,我们何必要这样兴师动众地搞普查呢?这不多此一举吗?
以上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是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决不可掉以轻心。为此,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在12月掀起一个经济普查宣传的新,12月份是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把经济普查的气氛造得更浓一些,要有针对性的做好调查对象的工作,重点是要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如果调查对象心有疑虑,正式填报数字时打折扣,普查的数据质量就失去了保证。因此,各级普查机构都要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没有国家的富强,企业和个人也不会有大的发展。如果你向国家提供假的数字,就会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最后还是害了你自己,这些道理要讲清楚。各级统计部门、普查机构要发动群众,想方设法,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还可以让调查对象现身说法,用典型来教育引导大家。
第二,必须对广大普查对象做出承诺,彻底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普查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这也是国务院对调查对象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一条。一方面是普查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调查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调查。另一方面是普查机构必须保护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如果没有这一条承诺,统计工作包括普查是很难做好的,这是国际上多少年的经验总结,也是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实现这个承诺,还要有一些措施作保证。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各级普查办不得将经济普查中获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提交或透露给其他有关执法单位。谁透露出去谁就是违法。这是一条铁的纪律,是政府统计信誉的根基。我们一定要让调查对象放心,消除思想顾虑。
第三,正确认识普查资料与年报数据衔接的问题。经济普查的根本原则和第一位的任务是摸清家底、搞准数字。决不能现在去考虑与年报、定报的衔接而篡改编造普查数据。如果一个县区数字错了,就会影响整体,全市的数据质量就会打折扣。如果许多地方都这样干,我们的普查结果就会毫无意义。有些地方担心普查数字与年报数字差得太大。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过去统计数据水分较少,由于经济发展太快、统计工作跟不上,而漏统较多的县区,这下要冒出一大块。另一种情况是过去的统计数据水分较多的,普查后可能水落石出、原形毕露,无法交代。对待这个问题,总的原则是应该面对和正视这个现实。普查结果与年报数据、历史数据出现差距是完全正常的,如果没有差距我们还搞什么普查。普查就是为了找出差距、追求真实,反映它的实际面貌。对普查结果可能低于年报数的地区,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企业如实填报,让个体经营户如实填报。只要调查对象如实填报就可以反映真实,这是一次机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地方统计数字的水分是多年积累的,是几届政府走过来的。通过普查搞清楚了,对现任领导是一个解脱历史包袱的机会,可以有一个新的起点。在普查的过程中,要把普查结果和年报、定报数以及历史数的差距放到一边,先搁置起来,以后按国家统一的办法来处理。现在这个时候不能提出普查数据与年报、定报以及历史数据如何衔接的问题,更不能因此而干扰普查工作。当然,这并不是说普查登记结束后的汇总资料可以不与年定报数据比较,不比较就不知道高低。通过比较与评估,找出高与低的原因,才能找到真实。我们要反复强调的是实事求是,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如实填报,普查员按照自己负责的普查区域不重、不漏,并保证登记质量,数据处理过程中不出现工作失误和技术差错,使各项工作达到质量控制标准,才是我们的目的。
三、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既是当前和今后普查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经过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经济普查的清查摸底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上周市普查办组织各县区进行了资料汇审。从汇审的情况看,清查摸底的单位数、个体经营户数与职能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以及我们平时掌握的资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都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要确保实现“单位不漏、数字真实”的普查目标。
第一,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普查。接受、配合、支持政府调查,特别是这样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法人神圣的义务和责任。这一条无论如何要讲清楚。如果抵制、拒绝调查或填报假数字,那就是违法的行为。有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认为这是统计部门在找麻烦,把经济普查当作额外的负担。殊不知这是《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是每个公民和法人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开展经济普查也是为大家好。没有国家的发展,哪有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树立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法律是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以法律为武器,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旗帜,来做好普查工作。广大普查工作者必须自觉模范地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必须明白这两件法律、法规不只是用来约束调查对象的,更要用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
篇9
经济普查是掌握国情国力的有效方法,是各级党委、政府实现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从全球看,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经济普查。*平均每五年开展一次经济普查,*、*、*、*等国都不定期地开展经济普查,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具有悠久的经济普查历史和完善的普查立法。如*,最早的经济普查可追溯到1810年,对制造业等行业进行普查,后来,调查内容逐步增加,普查的行业分类不断细化。*年,*国会通过经济普查法律,对普查人员组成、调查问卷设计和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按照现行*《普查法》规定,*每5年(逢尾数为“2”、“7”的年份)进行一次包括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是其国民经济统计体系的重要基础。
20*年我国开展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初步查清了全国以及各地二、三产业的“家底”,对于制订“十一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的几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发生快速变化的几年。
从我市的情况看,第一次经济普查以后,我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协调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到20*年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26.6亿元,人均GDP达到19189元,GDP年均增长保持12%以上的增速。二是工业经济快速增长。20*年完成工业增加值75.0亿元,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33.6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292.8亿元,20*年以来年均增长38.2%。三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20*年以来,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年保持在50亿元以上,其中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年为48.3亿元,不含电厂比上年增长25.4%;四是市场消费日趋活跃,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20*年全社会商品零售额达43.7亿元,年均增长13.3%。
正因为我市近几年来经济总量攀升,市场主体增多,个体私营经济增加,二、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给这次经济普查的组织协调带来新难题。一是这次普查涉及工业、建筑业、贸易业、运输邮电、服务业等18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与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除了常规的普查内容之外,还增加了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及能源设备普查。预计全市普查对象有4000个法人单位、5000个产业活动单位和3万户个体经营户。二是我市多种服务业开始逐步发展起来,但由于服务业分工细、单位多、分布散、流动大,致使目前我们对服务业发展状况把握还不够全面,需要在这次普查中下功夫。三是我市统计工作还有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如能源统计、规模以下企业和个体户的统计,需要在这次普查中加以完善。四是这次普查留给我们准备的时间非常有限,距离今年12月31日普查正式入户登记只有3个月的时间,必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准确把握普查工作的基本要求
刚才,盛文星局长对下步经济普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表示赞成。全市普查业务培训和清查摸底工作即将在全面展开,普查宣传工作将掀起二个(就是清查摸底宣传周和普查登记宣传旬),正式普查登记不过三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可以说,第二次经济普查已进入实战阶段,为此,我希望同志们必须准确把握好以下四点基本要求:
一是做到依法普查。搞好经济普查,必须遵循《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把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各类普查对象要依法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镇乡(街道)、市经济开发区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查明客观真实情况,切实保障普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普查资料搜集、审定和报告权,保障普查数据如实汇总。把握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二是要把握普点。目前,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统计和能源资源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重点问题,过去,受传统统计体系以及“重生产、轻服务”倾向的影响,服务业、能源统计相对滞后,常规调查框架不完善,缺乏准确的计量记录,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难以满足节能减排的要求,需要借助这次经济普查对能源和服务业统计进行补充完善。
三是做到准确普查。真实性和可靠性是经济普查数据的生命,也是第二次经济普查成功与否的关键。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的要求,把经济普查相关工作列为本部门今明两年的重要工作,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按照经济普查责任书和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要求,建立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责权明确的工作机制,对经济普查的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全面有序地推进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现责任书上所要求的各项目标。
四是在普查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实践证明以点带面是一项很好的工作方法。前一段时间,我市在*街道黄龙洞村、黄龙洞社区成功地进行了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它既探索了经济普查的有效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为我市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积累了实战经验;又培养和锻炼了一批业务骨干,为经济普查全面开展创造了条件。因此,认真总结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加以推广应用,非常重要,很有必要。
三、切实加强对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二次经济普查是我市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乡镇、街道、开发区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副主任具体抓的经济普查工作机制。要确保普查机构、人员、经费、物资“四到位”。要倒排工作时间,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选调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干部组成和充实普查队伍,建立健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队伍,严明工作纪律,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要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按期拨付,确保到位。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市财政目前只能保证市本级普查经费需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完成本区域内普查任务的需要安排好相应经费,特别要落实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补贴。
篇10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经济普查领导组成员利用宣传车向车辆运输业户讲清经济普查的意义和目的,使经济普查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取得了运输业户的充分理解,解除了各种顾虑,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本人虽是多年的统计人员,象全国性的经济普查工作还是第一次,总觉得肩头担子重,压力大。要想把这项工作做好,必须提高自身素质,于是我白天参加普查办的培训会,晚上独自学习有关经济普查文件,充分领会精神,查看普查表的各项指标之间的勾稽关系,努力做到要求别人办的事自己必须会办。为了提高本系统普查员的业务素质,我们抽调了9名普查员到城关镇强化培训,进一步掌握经济普查业务知识,平时我们以会代训,多次召开各单位的财会和统计人员会议,相互学习与交流。其次我们普查领导组成员分头到交通企业了解情况,查看有关资料及财务报表,为经济普查前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篇11
就我市而言,搞好经济普查是掌握市情市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工作。各乡(处)、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统筹兼顾,扎扎实实地安排、落实好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20xx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3.9。农村、城市的生产状况发生了很大改变,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其经济单位、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发生了极大变化。但是我们对第二、第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状况的了解还不够全面,开展经济普查就是要全面掌握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重要信息。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三次产业布局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经济普查的意义体现在:第一,开展经济普查,准确掌握开远市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科学依据。搞经济普查,就是要摸清家底,十年搞两次,是很大的基础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将为编制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第二、开展经济普查,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信息服务。随着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各方面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迅速增长,全面、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已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和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企业和个人都非常关注政府信息的,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政府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对微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是引导微观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之一。第三、开展经济普查,是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进统计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这次经济普查,是我国对现行普查制度改革后的第一次普查。通过普查弥补基础统计资料特别的服务业统计资料的缺口,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库系统,提高国民经济核算的质量,为今后周期性普查与经常性抽样调查的衔接摸索经验,为推动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需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和配合,不是任何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这项工作不仅是统计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更是各乡(处)、各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它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形成合力,才能够确保普查任务的全面完成。这次普查集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普查于一体,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之多、技术要求之高、工作难度之大,都是以往各项普查所无法相比的。因此,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尤为重要。各单位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对普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乡(处)和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给予解决,决不允许推诿、扯皮,甚至搁置不办的现象发生。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抽调业务精干、作风过硬、熟悉普查业务的干部,充实到经济普查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技术监督局抽调的人员,于9月20日到市经济普查办报到;市发展计划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乡镇局视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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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搞好首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非常重视,去年月就发出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并颁布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今年×月×日,国务院又召开了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相继召开了全省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经济普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督查督办。经济普查是我国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搞好经济普查,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履行政府职责和科学决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搞好经济普查,可以为掌握县情县力,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通过经济普查,进一步摸清家底,认知县情县力,特别是掌握二、三产业发展现状,跟踪产业发展动态,可以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这对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开拓新的就业渠道,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搞好经济普查,可以为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信息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方面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迅速增长,通过普查得到的经济信息,不仅有利于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市场监督、社会管理、经济运行考核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能够引导企业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适时作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能够引导公众正确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主作出就业、消费、投资等选择。
第三,搞好经济普查,可以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进统计改革奠定重要基础。这次经济普查,是国家统计制度改革后的第一次普查。通过普查弥补基础统计资料特别是服务业统计资料的缺口,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库系统,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提高国民经济核算的质量,为今后开展各类统计调查提供抽样框架和参照系,为做好周期性普查与经常性抽样调查的衔接摸索经验,也有利于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很快,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年,全国二、三产业增加值已近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左右,我省二、三产业增加值为多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我市二、三产业增加值为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近%;我县二、三产业增加值为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但目前我们对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状况的把握还不全面,了解还不深入。如果我们连家底都搞不清,缺少可靠依据,就很难谈得上科学决策,对社会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也难以做到科学高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作为执政党,全党同志都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开展经济普查,就是我们全面掌握情况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执政能力和决策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是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引导公众和企业作出就业、消费、投资等选择的重要举措;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现实需要。
这次经济普查集工业普查、建筑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于一体,涉及范围之广、参与部门之多、技术要求之高、普查难度之大都是以往各项普查所无法比拟的。此外,这次普查也是第一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综合性经济普查,诸如入户难、配合难、如实申报填表登记难等,都需要我们想办法、花精力去解决。另外这次普查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任务,是重大的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责无旁贷地担起责任,并且要将其提高到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实现“五个统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战略目标的高度,提高到检验各级执政能力的高度,认真对待,确保成功。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经过县普查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我县经济普查的准备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县、乡普查机构已经成立,人员基本到位;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及时解决了经济普查所需经费,较好地保障了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普查办认真负责,做了大量具体细致、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现在离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精心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第一,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经济普查的良好环境。经济普查作为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广泛支持和参与,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广告牌、横幅、标语、宣传栏、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参与、支持经济普查的意识,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特别是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要在今年年底前拿出黄金时段和较多版面大量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普查工作。宣传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注重讲清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和了解这次经济普查,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要讲清楚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要求和时间,尤其要讲清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是严格保密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纳税征管的依据和其它处罚的依据,打消普查对象的后顾之忧,使所有普查对象都能按规定自觉接受调查;要讲清楚经济普查法律法规,特别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引导全社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对积极支持普查工作、认真填报普查数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对不配合、不接待、不及时和不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典型要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抓好普查队伍组建,认真搞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这次经济普查内容复杂,业务技术要求严格,对选调人员的素质要求比以往任何一次普查都要高。全县需要选配约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承担这项工作的同志,既要对当地的情况非常熟悉,又要掌握经济普查的相关业务技能。各地要按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的有关规定条件,认真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工作,一定要选择一批素质高、有业务基础、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普查的骨干队伍。乡镇、村(居)委会和规模企业处于这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最前沿,是普查工作的基层组织和中坚力量,必须抓紧把机构组建好、人员抽调好。为提高普查人员的素质,掌握普查业务,适应普查的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组织好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认真学习普查业务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培训,让每一个普查人员都能熟悉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和技能,胜任普查工作。
第三,努力搞好经费保障,为普查工作提供物质基础。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号)要求,尽快核准经济普查的经费预算,努力挤出资金,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证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各乡镇要克服困难,切实安排好必需经费。县乡普查机构,也要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大力进行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取得真实反映二、三产业情况的资料。能否获取真实可靠的普查资料,准确反映全县二、三产业发展的客观实际,是判断这次普查工作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准。求真务实,质量第一,应该成为这次普查的指导思想。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普查实施过程中任何一个步骤、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或差错,都将对普查数据质量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必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环环把关,层层设防,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做到万无一失。
县、乡普查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经济普查方案和省、市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要求,在普查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在方案设计、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在“真”和“准”字上下功夫。一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对每一位普查人员要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质量,真正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二要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对普查各重要环节,要有质量标准,有操作程序,有操作规范,有检查审核验收。特别是对清查和登记阶段获取的普查数据要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多种手段认真审核,层层把关,力争把数据差错消灭在基层。同时,要对普查数据进行科学的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凡是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返工补课。三要制定切实可行预案。针对普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制定预案。关注普查过程,更要关注普查结果。我们必须强化质量意识,站在全局的高度,对普查中的问题,尤其是数据衔接问题要提前做好预案,切不可掉以轻心,不能因工作不深,造成数据不能衔接。若因工作不力,造成普查数据质量不高,数据不能有效衔接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开展经济普查旨在摸清国情家底,服务决策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从普查开始,就积极准备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研究,针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的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关注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研究课题,动员和整合多方面的研究力量,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有效开发,建立科学适用的数据库系统,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做好普查基础服务性工作,不能把普查资料束之高阁。
第五,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关心普查工作,亲自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经常听取普查工作汇报,经常检查督促,切实解决普查中碰到的各种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经济普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普查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失职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政府和部门的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牢记使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县普查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都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普查工作高效运转。宣传部门要密切协同普查办公室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的策划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普查所必须的经费。编制、民政、工商、交通、公安、交警、农机、房产、商务等部门,要对自己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特别是工商、税务、编制、民政等部门要做好个体经营户、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交通运输单位和个人配合普查的工作,认真及时填报经济普查摸底登记表。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统计是党和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基础工作,统计数据是监测和指导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多年来,我县统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统计工作已难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层统计工作淡化,统计管理职能弱化,统计报表不及时,统计业务不规范,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制度不执行。这些现象和问题不仅影响统计数据质量,而且影响茅台整体形象。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做好统计工作,既是统计部门工作任务,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借此机会,我就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统计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强化统计职责,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协调,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使统计工作真正发挥职能作用。县统计局作为县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部门,要强化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其行政管理和检查指导职责。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经济运行“争先进位”目标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县域经济、乡镇经济运行综合考核业务,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统计是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乡镇统计工作是农村统计工作的基础。因此,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都要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组织管理责任和业务报表义务,及时组织报送统计报表和调查资料,不得迟报、不报、漏报、瞒报和虚报。
(二)硬化统计基础,依法管理统计工作。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县政府决定,各乡镇政府一律安排专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业务工作,农村村委会和城镇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经济管理部门要明确统计业务负责人,企事业组织都要配备统计人员,同时明确分管负责人。凡进入统计岗位的人员,都必须经过由统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或考核,领取统计人员资格证后,实行持证上岗。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到县统计局依法办理或更换统计管理登记证,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各乡镇、经济管理部门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建筑企业以及中央、省、市驻怀企事业单位等都要建立健全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管理制度,做到数出有据。为推进统计手段现代化,各乡镇要配备统计专用微机,使用微机处理统计数据;县统计局要建立畅通、安全、高效的统计信息网络及网站,努力建成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企业统计、乡村统计、社区统计纵横交错、相互配合的立体统计工作网络,逐步实现统计信息资料共享。要依法加强统计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督查,对于基础工作不到位、不规范、不完善的单位,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三)深化统计改革,严格统计报表制度。目前,我县统计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改进和规范生产总值()核算,开展民营经济统计调查,实行以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农业发展速度,建立“在地”统计制度,改进完善农村统计调查记帐方法,巩固完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业,重点投资项目、资质三级以上建筑企业等全面统计直报制度,努力推进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劳动工资、常驻人口、农村私人建房等抽样调查,建立健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贫困人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农村劳动力转移等调查监测机制。为了保证统计改革取得成效,必须认真落实统计调查报表业务制度,做到报送及时、真实可靠、数据齐全。县经贸委、乡企局要加强对全县工业、乡镇企业统计报表的业务指导与监管,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要进行检查审核;县发改委要按统计制度规定,规范招商引资统计报表业务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督查指导;县公安局要改进城镇人口统计方法,完善人口统计报表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户调查帐表的业务管理、指导、检查及其数据处理,切实兑现辅助调查员和记帐农户的补贴报酬,为农民人均纯收入提供真实数据。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市驻怀单位都要及时如实报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劳动工资统计台帐;全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只要当年有投资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都要主动申报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县统计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统计报表登记、催报、查询、审核制度,依法催报查询,并查处不报、迟报、瞒报、虚报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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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搞好首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非常重视,去年12月就发出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并颁布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今年9月13日,国务院又召开了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相继召开了全省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经济普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督查督办。经济普查是我国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搞好经济普查,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履行政府职责和科学决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搞好经济普查,可以为掌握县情县力,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通过经济普查,进一步摸清家底,认知县情县力,特别是掌握二、三产业发展现状,跟踪产业发展动态,可以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这对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开拓新的就业渠道,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搞好经济普查,可以为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信息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方面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迅速增长,通过普查得到的经济信息,不仅有利于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市场监督、社会管理、经济运行考核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能够引导企业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适时作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能够引导公众正确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主作出就业、消费、投资等选择。
第三,搞好经济普查,可以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进统计改革奠定重要基础。这次经济普查,是国家统计制度改革后的第一次普查。通过普查弥补基础统计资料特别是服务业统计资料的缺口,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库系统,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提高国民经济核算的质量,为今后开展各类统计调查提供抽样框架和参照系,为做好周期性普查与经常性抽样调查的衔接摸索经验,也有利于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很快,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20*年,全国二、三产业增加值已近10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左右,我省二、三产业增加值为3200多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1%;我市二、三产业增加值为247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近80%;我县二、三产业增加值为27.4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75%。但目前我们对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状况的把握还不全面,了解还不深入。如果我们连家底都搞不清,缺少可靠依据,就很难谈得上科学决策,对社会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也难以做到科学高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作为执政党,全党同志都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开展经济普查,就是我们全面掌握情况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执政能力和决策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是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引导公众和企业作出就业、消费、投资等选择的重要举措;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现实需要。
这次经济普查集工业普查、建筑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于一体,涉及范围之广、参与部门之多、技术要求之高、普查难度之大都是以往各项普查所无法比拟的。此外,这次普查也是第一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综合性经济普查,诸如入户难、配合难、如实申报填表登记难等
,都需要我们想办法、花精力去解决。另外这次普查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任务,是重大的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责无旁贷地担起责任,并且要将其提高到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实现“五个统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战略目标的高度,提高到检验各级执政能力的高度,认真对待,确保成功。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经过县普查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我县经济普查的准备工作总体进顺利,县、乡普查机构已经成立,人员基本到位;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及时解决了经济普查所需经费,较好地保障了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普查办认真负责,做了大量具体细致、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现在离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精心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第一,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经济普查的良好环境。经济普查作为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广泛支持和参与,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广告牌、横幅、标语、宣传栏、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参与、支持经济普查的意识,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特别是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要在今年年底前拿出黄金时段和较多版面大量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普查工作。宣传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注重讲清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和了解这次经济普查,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要讲清楚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要求和时间,尤其要讲清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是严格保密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纳税征管的依据和其它处罚的依据,打消普查对象的后顾之忧,使所有普查对象都能按规定自觉接受调查;要讲清楚经济普查法律法规,特别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引导全社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对积极支持普查工作、认真填报普查数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对不配合、不接待、不及时和不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典型要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抓好普查队伍组建,认真搞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这次经济普查内容复杂,业务技术要求严格,对选调人员的素质要求比以往任何一次普查都要高。全县需要选配约500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承担这项工作的同志,既要对当地的情况非常熟悉,又要掌握经济普查的相关业务技能。各地要按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的有关规定条件,认真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工作,一定要选择一批素质高、有业务基础、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普查的骨干队伍。乡镇、村(居)委会和规模企业处于这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最前沿,是普查工作的基层组织和中坚力量,必须抓紧把机构组建好、人员抽调好。为提高普查人员的素质,掌握普查业务,适应普查的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组织好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认真学习普查业务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培训,让每一个普查人员都能熟悉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和技能,胜任普查工作。
第三,努力搞好经费保障,为普查工作提供物质基础。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29号)要求,尽快核准经济普查的经费预算,努力挤出资金,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证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各乡镇要克服困难,切实安排好必需经费。县乡普查机构,也要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大力进行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取得真实反映二、三产业情况的资料。能否获取真实可靠的普查资料,准确反映全县二、三产业发展的客观实际,是判断这次普查工作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准。求真务实,质量第一,应该成为这次普查的指导思想。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普查实施过程中任何一个步骤、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或差错,都将对普查数据质量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必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环环把关,层层设防,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做到万无一失。
县、乡普查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经济普查方案和省、市
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要求,在普查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在方案设计、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在“真”和“准”字上下功夫。一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对每一位普查人员要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质量,真正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二要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对普查各重要环节,要有质量标准,有操作程序,有操作规范,有检查审核验收。特别是对清查和登记阶段获取的普查数据要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多种手段认真审核,层层把关,力争把数据差错消灭在基层。同时,要对普查数据进行科学的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凡是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返工补课。三要制定切实可行预案。针对普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制定预案。关注普查过程,更要关注普查结果。我们必须强化质量意识,站在全局的高度,对普查中的问题,尤其是数据衔接问题要提前做好预案,切不可掉以轻心,不能因工作不深,造成数据不能衔接。若因工作不力,造成普查数据质量不高,数据不能有效衔接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开展经济普查旨在摸清国情家底,服务决策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从普查开始,就积极准备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研究,针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的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关注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研究课题,动员和整合多方面的研究力量,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有效开发,建立科学适用的数据库系统,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做好普查基础服务性工作,不能把普查资料束之高阁。
第五,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关心普查工作,亲自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经常听取普查工作汇报,经常检查督促,切实解决普查中碰到的各种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经济普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普查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失职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政府和部门的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牢记使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县普查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都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普查工作高效运转。宣传部门要密切协同普查办公室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的策划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普查所必须的经费。编制、民政、工商、交通、公安、交警、农机、房产、商务等部门,要对自己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特别是工商、税务、编制、民政等部门要做好个体经营户、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交通运输单位和个人配合普查的工作,认真及时填报经济普查摸底登记表。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统计是党和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基础工作,统计数据是监测和指导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多年来,我县统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统计工作已难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层统计工作淡化,统计管理职能弱化,统计报表不及时,统计业务不规范,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制度不执行。这些现象和问题不仅影响统计数据质量,而且影响茅台整体形象。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做好统计工作,既是统计部门工作任务,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借此机会,我就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统计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强化统计职责,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协调,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使统计工作真正发挥职能作用。县统计局作为县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部门,要强化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其行政管理和检查指导职责。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经济运行“争先进位”目标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县域经济、乡
镇经济运行综合考核业务,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统计是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乡镇统计工作是农村统计工作的基础。因此,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都要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组织管理责任和业务报表义务,及时组织报送统计报表和调查资料,不得迟报、不报、漏报、瞒报和虚报。
(二)硬化统计基础,依法管理统计工作。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县政府决定,各乡镇政府一律安排专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业务工作,农村村委会和城镇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经济管理部门要明确统计业务负责人,企事业组织都要配备统计人员,同时明确分管负责人。凡进入统计岗位的人员,都必须经过由统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或考核,领取统计人员资格证后,实行持证上岗。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到县统计局依法办理或更换统计管理登记证,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各乡镇、经济管理部门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建筑企业以及中央、省、市驻怀企事业单位等都要建立健全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管理制度,做到数出有据。为推进统计手段现代化,各乡镇要配备统计专用微机,使用微机处理统计数据;县统计局要建立畅通、安全、高效的统计信息网络及网站,努力建成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企业统计、乡村统计、社区统计纵横交错、相互配合的立体统计工作网络,逐步实现统计信息资料共享。要依法加强统计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督查,对于基础工作不到位、不规范、不完的单位,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三)深化统计改革,严格统计报表制度。目前,我县统计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改进和规范生产总值(GDP)核算,开展民营经济统计调查,实行以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农业发展速度,建立“在地”统计制度,改进完善农村统计调查记帐方法,巩固完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业,重点投资项目、资质三级以上建筑企业等全面统计直报制度,努力推进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劳动工资、常驻人口、农村私人建房等抽样调查,建立健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贫困人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农村劳动力转移等调查监测机制。为了保证统计改革取得成效,必须认真落实统计调查报表业务制度,做到报送及时、真实可靠、数据齐全。县经贸委、乡企局要加强对全县工业、乡镇企业统计报表的业务指导与监管,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要进行检查审核;县发改委要按统计制度规定,规范招商引资统计报表业务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督查指导;县公安局要改进城镇人口统计方法,完善人口统计报表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30户调查帐表的业务管理、指导、检查及其数据处理,切实兑现辅助调查员和记帐农户的补贴报酬,为农民人均纯收入提供真实数据。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市驻怀单位都要及时如实报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劳动工资统计台帐;全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只要当年有投资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都要主动申报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县统计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统计报表登记、催报、查询、审核制度,依法催报查询,并查处不报、迟报、瞒报、虚报等违法行为。
(四)优化统计队伍,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统计是一门科学,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统计工作水平高低如何关键在于统计队伍。针对目前我县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的状况,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优化统计队伍结构,特别是要强化农村和企业单位统计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统计工作。要稳定统计队伍,明确岗位职责,统计人员不宜频繁变动,人岗分离和兼职过多现象必须予以遏制。要加强统计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