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社区居家养老存在问题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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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除去参加社区组织的休闲、文体、娱乐活动之外,真正接受上门服务的老人较少,因而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较小。以渝中区的爱心援助服务中心为例,这个爱心援助中心主要是负责凉亭子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它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就6位,其中就有5位老人是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只有1位老人是通过自费的方式享受到服务的,这位老年人选择的是每月400元服务费的共计20小时的上门服务。2013年,重庆市民政局做过一项关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调查对象是重庆市40个区县,得出的结论是:除了渝中、南岸、九龙坡、沙坪坝、风度、开县等少数几个县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外,绝大部分区县没有实质性展开这项工作。就算是在开展这项工作的几个区县,也只是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街道或者乡镇在试点。从这点可以看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处于试点实践阶段,政府购买此项服务更是很少,从而,能够享受到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就更是少。
二、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门性政策文件少
重庆市政府在2015年出台了一个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文件,其中包括购买养老服务部分,只列了某些大类项目,但是,有两个特点,第一,大致数量以及细分项目没确定,第二,总量的分配结构没体现,说明是至上而下,反映出需求调研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够。有相关措施,说明在做这个工作很好,但是,怎么去分配好这些指标,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
三、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市场培育不足
首先,重庆市政府投入不足造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不完善,无法满足养老需求。社会组织方面,截止2015年底,重庆市社会团体722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075个,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合计5214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11个、社区服务中心323个、社区服务站2342个、社区养老机构855个、社区互助型养老机构1683个,为老年人与残疾人提供收养服务的机构642个,床位84454张,这与重庆市城市社区老年人口的差距太大。第二,居家养老服务是要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的,为他们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是必须的,这些多样化的服务应该包括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安全援助健康护理、等服务。不过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比较的单一,大部分是局限于送餐和保洁等等家政类的服务。第三,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的保障,导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开展的时候,社区和街道没有办法去展开这项工作。因为缺乏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所以基层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很难去推进。
四、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培育不成体系
重庆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这项工作尚未形成政府层面多部门联动的形势,基本上还是老龄部门和民政局在做具体的事情。这项工作由各个社区具体来承办,而社区的工作人员本身人手就比较紧缺,所以也没有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某些社区是指定一名社保工作人员来兼任。另一方面,养老产业从业人员水平较低,缺乏专业技能。随着养老产业的蓬勃发展,对当前的养老服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老年护理技术和相应的法律常识,但目前养老服务人员平均技术水平差、理论知识单薄。与此同时,重庆市还没有专门培训养老服务人员的机构,养老服务提供者不足,质量不高。而且在实践中,在多数人的观念里,老年护理工作的社会地位不高,如果从事这项工作,会受到他人的歧视,所以很难吸纳到社会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专业人才来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所以,重庆市现阶段在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缺乏专业化的人才体系。
五、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及评估机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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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原因
(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局限性
1.人口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受到挑战,需要找到一个家庭养老长处与社会化为老服务共存的新模式。据统计,1982年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4.4人,2005年为3.13人,23年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了1.27人,下降幅度高达28.86%,城市家庭结构小型化更加明显。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对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产生了更大的挑战,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的养老模式。
2.“空巢老人”问题严重
在成都这座现代化城市中,“空巢老人”问题相当严重,据成都市老龄办2006年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约有14万老人独守“空巢”,比例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以上,所以如何解决“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也是我们要考虑的重点。
(二)机构养老模式的局限性
通过调查发现,在民办养老机构中,老人们虽然是群居,但依然有66.67%的老人反映养老院活动太少,并有不同程度的“孤独感”,具体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机构养老活动少,家人探望次数也少;子女怕被“不孝”罪名,在成都选择把老人送入机构养老的不足0.5%;老人怕耽误子女工作或影响子女生活,“被迫”留在养老院。
二、成都市居家养老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低
从目前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来看,服务对象仍然主要是独居、孤寡、困难、残疾和高龄五类老人,一般老人实际上并没有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要扩大服务范围,即不仅为“五类”老人提供服务,也要为社会老人提供有偿和低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有支付能力的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做大做强“银发产业”,既解决了老人的需求,又解决大量失业人员就业。
(二)没有考虑农村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
成都市广大农村老年人目前大多数是靠家庭养老,即在家里居住,同时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资源主要由家庭成员提供。与城镇居家养老模式比较而言,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养老已经具备了在家居住的条件,但是缺乏社会的支持和帮助,这并非是成都所独有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普遍存在的现象。
(三)没有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
老年人由于自身的特点,其就业无论是对自身和社会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应当予以支持。进入21世纪,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踏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迅速增长,未富先老是我国老龄化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影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老年人才群体中蕴藏着丰富的智力资源,而且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延长,这也意味着人们的工作年限在不断延长,所以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的成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并没有重视这一问题。
三、完善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服务对象范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福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宗旨不仅仅是解决部分特困老人的问题,而且还面向社会为全体老人提供服务。社区应不断完善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为一体的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二)切实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口老龄化的重点、难点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长期以来,如同全国情形一样,成都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依靠家庭居家养老,因此农村老年人更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在农村,首要的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府应像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样,逐步完善并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农民养老的责任。其次,发展社区服务型居家养老,形成农村社区管理和农村养老相互促进的机制。
(三)加强老年群体就业制度建设
一个成熟的劳动力市场,政府会运用一定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制度性约束,比如:最低劳动标准,最低工资制度,对工会组织在法律上的确认以及对垄断和歧视的限制等。由此,在鼓励老年人进行积极就业的过程中,就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保障,如可以具体采用以下措施保障老年人再就业:大力宣传、消除偏见、更新观念,树立老年人才观;就业制度要兼顾老年人口;制定老年人再就业保障机制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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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祁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对大连市首创的“居家养老”模式的探讨[J].经济问题探索,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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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急剧变迁,人口流动加速,老龄化程度加深加重,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单独应对老龄化挑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兼备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点而受到老年人的认可与欢迎,成为我国应对养老挑战的重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界定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描述,对概念的阐释有助于把握事物的特征与规律。居家养老概念虽然在我国提出已久,但学者们对其内涵外延依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已有研究来看,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两个角度:一,从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关系角度进行的界说。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地点与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组合。陈友华以养老地点、养老资源和养老服务供给三个要素为标准,将养老分为不同模式。根据养老场所与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可以分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根据养老资源提供者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根据养老服务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服务、家庭养老服务和自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模式即是上述“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家庭养老”与“社会服务”的组合形式。[1]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2],是家庭养老的补充与更新。居家养老模式古已有之,如邻里照顾、家政服务等,只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社会化服务增多,社会化养老服务增多而已;二,从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区别与联系进行界说。居家养老是一种不同于机构养老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居住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模式[3];居家养老是改良了居住形式的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院”,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是把养老院的部分功能搬回了家。总而言之,上述两种视角分别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居家养老的内涵与特征,对认识和理解这一概念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对“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共同涵盖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家庭是居家养老的主要场所,这里的家庭有别于传统意义的家庭,更强调熟悉的生活环境和情感上的归属性。第二,养老不完全是家庭的责任,也是政府与社会的责任。第三,居家养老的内容不仅涉及基本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还包括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法律援助等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第四,居家养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居家养老模式的诸多实践与研究
(一)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
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有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居家养老意愿研究。这类研究以机构养老为比照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倾向度。研究结论具有普遍一致性,大多数老年人倾向选择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需求虽有提高,但其比例仍远远低于居家养老。分城乡进行比较,城镇老人对居家养老选择度略低于农村老人。2.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在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中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占比例较大。需求影响因素研究能够准确锁定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群体以及不同群体的需求特征。这类研究多遵循假设检验的思路,分析筛选影响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可能因素,并对相关因素进行交互分析,最后对分析结果利用各种模型进行进一步的显著性检验,确定最主要因素。研究结果普遍显示,从不同人口、社会经济特征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来看,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居住类型、家庭经济状况、自理能力、社会保障等都对养老方式选择有一定影响,其中以居住类型、年龄和自理能力的影响最为显著,即独居、高龄、不能自理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最强烈,其他因素影响不明显。在群体需求特征上,高龄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度较高,受教育水平高的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精神慰藉、服务热线的需求度较高。3.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研究。需求强度反映了服务受体对不同服务项目需求的迫切性、优先程度以及不可或缺性,有助于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的安排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有助于其他主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精确对接。已有研究多以全国老龄办的居家养老三大类服务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研究者根据需求细化项目,再通过项目选择的频率统计或者需求强度测量确定不同服务需求的迫切性。研究结果显示,整体来看,城乡老年人最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主要有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紧急救助、医疗护理、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家政服务和文化娱乐。分城乡来看,城市老年人对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教育的需求程度较高,农村老年人对紧急救助、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健康体检的需求较高。纵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调查者与受访者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存在差异。居家养老意愿调查中,普遍存在被调查对象将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混为一谈现象,将居家养老等同于家庭养老。二,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多停留在不同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的描述分析上,缺乏指导实践的深入探索。服务需求只有转化成利用率才能实现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仅仅呈现了老年群体的一种主观愿望,与客观利用率之间存在较大落差。分析两者之间产生落差的原因并促成两者的平衡才应是需求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居家养老实践模式总结。
关注不同地方的做法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从已有文献来看,一方面学者的研究呈现为不同地方做法的描述,如对先进社区工作做法的介绍、实际工作部门一般性工作经验介绍和应用研究中地方做法的概述,理论层面的模式总结较少。另一方面,从已有的模式总结来看,模式提炼维度错综杂乱,有从服务提供主体维度将养老实践总结为“政府包户型”、“企业主导型”、“非营利组织运作型”、“志愿者凸显型”,也有从特色经营方式上将其归纳为“社区集中照料式”、“社区互助养老式”、“社会关爱探视式”,还有从多元主体作用方式上将其归纳为“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政府+志愿者”等。以上归纳多以地方经验的特色概括为主,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提炼。中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通过对各地居家养老实践的深度分析和提炼,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将居家养老模式概括为四种:一,政府主导,层级联动模式。这是一种政府采用行政强制力自上而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的方式。其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即政府筹集资金、政府管理、政府运营)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行政单位分级建立规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同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社会养老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弱病残群体。二,政府主导,民间运营方式。这种模式的实现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公建民营方式,即由政府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交由民间经营,提升运营效率。第二,政府资助民间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或中心。政府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调动民间积极性参与养老产业。第三,政府资助,机构主办。此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发挥机构养老的辐射作用,采用政府出资和社区筹资,委托或资助专业养老机构在社区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第四,政府购买,市场运营。其采用政府全额或部分出资在市场上购买服务的的方式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需求。[4]上述文献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归纳总结了我国居家养老实践的具体模式,对其他地区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三、居家养老研究评述
近年来,学界对居家养老的研究越来越丰富,累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数据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往的研究主要对居家养老的概念、理论现实意义、实践现状、运行机制、服务需求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进行论述,观点重复的较多,而且普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缺乏将外部环境考虑在内的系统分析。已有文献多是专注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本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囿于学科视野,缺乏对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所依赖的外部环境进行充分系统研究。任何项目、组织、制度的正常运转都是嵌入在一定的制度、结构甚至文化因素中,就像一颗种子的发芽必须具备适宜的土壤一样。居家养老服务要持续平稳运转,必须与其嵌入其中的制度结构、文化环境、认知观念、政治氛围相配套,当前文献缺乏从外部环境出发的系统研究。第二,相关研究多停留在表象描述,缺乏触及本质的深度分析。当前居家养老研究主要是以宏观抽样为主的实证研究,这类研究以服务需求和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研究为主,研究注重对统计结果的现状描述,缺乏解释性分析。以个案研究、典型研究为主的经验介绍、模式总结和问题发现,停留于表面分析,缺乏系统深入的原因剖析和理论提炼。第三,缺乏城乡差异性视角。城乡拥有的经济社会资源存在明显差异性,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比如城乡社会组织的发育、养老市场的发展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等,现阶段的研究没有对城乡上述差异给予关注,而是倡导城乡统一的居家养老推进方式。第四,学科视角过于单一。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人口学、建筑学、医学等领域,与其他学科如公共管理、经济学、文化学、政治学等相关性较小。第五,居家养老研究过多的将目光聚焦于养老模式本身的研究,缺乏从老年人、养老问题、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对居家养老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相关研究多停留于地方实践的经验总结而缺乏学术性的理论指导与概括,虽然部分学者也尝试着进行了理论建构与提炼,但仍然不成熟。葺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04).
[2]张波.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与展望[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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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养老现状
我市已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8%,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结构现状已严重超过平均水平,因此,对我市的社区养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解决好养老问题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3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初步建立起与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城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同时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积极探索城乡养老服务新途径,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新模。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纳入了政府工作日程,出台了相关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目标任务。
二、社区养老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市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县的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高、规模不大、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统一的运作标准、社会影响力不足等,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缺乏保障,阻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发展。
(二)资金筹集相对较难。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财政补贴、慈善捐助、福利彩票等政府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务,但因筹资渠道单一,社会力量参与的极少,致使社区居家养老软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设施不完善。所以,为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必须拓宽融资渠道,保证资金来源,扩大服务范围。
(三)服务项目和质量有待提高。由于居家养老服务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尽管养老服务我们提出了较多的服务内容和项目,但实际上社区所支撑的服务项目还较少,服务面窄。如为老年人洗澡、上门医疗、康复、助餐等方面,很多服务项目还跟不上,而最需要服务的群体正是这些身体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四)管理经验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在加速发展,但仍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管理水平低下,基本无经验可循,无法充分整合社区原有资源,如充分利用社区休闲场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集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充分利用社区闲置的人力资源,保障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者的高素质和专业化。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社区无法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充分整合资源,无法提供优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五)缺乏专业化的服务队伍。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专业化程度低工资报酬低,导致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短缺和专业化素质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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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关数据上看,镇江近几年来的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镇江地处苏南现代化示范区,但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提供水平与目标要求相比相去较远。如何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进一步缩小城乡养老服务的差距,解决好设施建设、服务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的问题,使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得到保证。
1 镇江农村人口老龄化特点及存在问题
与城市相比,城镇化建设带来的空间距离扩大,导致养老需求与供给结构存有矛盾。目前,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还十分薄弱。从硬件建设来讲,各地农村的公共养老设施很少,主要的养老设施就是乡镇敬老院,经济条件好一点的乡镇敬老院增挂一块“老年公寓”的牌子,对“五保老人”实行统筹供养,兼收少量自费老年人,多数农村老年人仍然是居家养老。就经济保障而言,农村老年人中除少数孤寡老人国家有明确规定,实行由集体“五保”供养以外,多数老年人必须依靠家庭供养。同时,转型时期的思想认识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开始弱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农村地区养老投入水平还不高,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等等,都不同侧面影响农村老人的生活境遇。
2 发展镇江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措施
1)按照苏南现代化城乡一体和“三新”建设的要求,同步规划安排农村养老事业。由于历史现实等多方因素制约,镇江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缺乏规划统领的问题由来已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随意性普遍存在。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但《意见》仅要求“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同时,新修订的《老年法》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用地提出的明确要求。2014年,市政府将出台《镇江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并要求各辖市参照市区做法,制定当地的《布局规划》。在新农村规划建设过程中,要考虑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的布局,合理安排用地计划。要将文化、体育、社区医疗卫生资源等公共资源与养老服务设施一并安排,方便农村老年人能够就近、方便地接受服务,缩短服务距离。
2)发挥农村敬老院的社会服务功能和示范作用问题。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新建、改扩建50所农村敬老院,现有床位6775张,床位总数超过“五保”对象总人数,全市“五保”工作受到民政部表彰。2008年,镇江新区中心敬老院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2500多万元,设置床位196张,民政部领导对新区中心敬老院模式充分肯定。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五保供养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服务设施、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服务范围。在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的前提下,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支撑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3)加强村(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截止2013年底,全市建成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98个,覆盖率达到83%;建成农村“老年关爱之家”53个,新增床位1901 张。虽然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较高,但还存在场所面积不达标、服务设施简陋、服务内容单一问题,绝大多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只能提供文体娱乐服务根据农村老人的需求设计安排服务项目和服务队伍,大力推进村(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提升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水平。
综合发挥多种设施作用,重点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资源整合。把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重点抓好,使老年人养老不离家、不离村,又能享受到社会服务。在考虑硬件建设的同时,要跟进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的实施,使农村居家养老行之有实、言之有物。让农村老人觉得养老服务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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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概念最早源自于西方发达国家中所体现的对老年人群的“社区照顾”。随着人口老龄化,在中国逐渐出现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主要包括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保健等方面,在满足老年人物质需求的同时也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要。
二、居家养老服务的特点
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和社区服务相结合的一种养老方式,它具有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基本特征。第一,居家养老具有全方位的养老功能性,基本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各方面需求;第二,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养老资源的多元性特征,主要体现在老年人的经济来源可以包括社会保险、家庭供养、个人储蓄、自我供养等方面,而参与照料包括国家、社区、家庭和个人等方面;第三,这种居家养老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养老资源,例如一些社会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等;第四,居家养老服务具有社区性,这种模式主要是依托于社区的照料和管理;第五,居家养老具有方便性和灵活性,可以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制定特色的服务模式。
这种越来越受到老年人欢迎的养老服务模式,不仅是为老年人提供基础的服务,而且最重要的是关心关爱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和身体健康,着重于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带来幸福和依靠。
三、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现状
伴随着“银潮”的出现,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产业也在逐渐兴起和发展,相对于传统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新型的养老服务更符合时代潮流的发展,更符合绝大多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多层次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老年人对于新形式的养老服务需求的渴望会变得越来强烈,也就催生了更多的针对不同老年群体的信息智能化服务。
通过对成都市两个不同的社区进行实际调查发现,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过程中,这两个社区做得相对较好,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并且满足了老年人基本的日常生活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健康监测项目,极大的丰富了社区许多老年人的生活。
四、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对于现实实践中的社区养老服务来说,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地完善。例如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发现社区并没有完全将所有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服务群体,社区提供的服务项目只是基本的健康检测项目和与老年人聊天等,并没有很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而服务人员的的专业水平也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很低。
因此,我们需要着重完善以下几方面:第一,提高社区的发展程度,增加养老服务项目的种类。在服务过程中,应该多关注一些孤寡、独居等困难老人的生活;第二,完善服务项目,增加一些高技术含量的,诸如医疗护理、生活器械提供、家庭病床护理等项目;第三,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减少老年群体服务的风险性,并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第四,应该优化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社区之间应做到资源共享,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五、智能化背景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方向
(一)探索多层次服务方式,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居家养老服务越来越成为老年人养老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种服务模式应该逐渐趋近与老年人低龄化,而不是仅仅只解决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应该逐渐为全体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积极探索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满足不同类型的老年人各自特殊的养老需求,尽可能实现养老服务的全覆盖。
(二)完善社区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
在养老服务中,专业的医护人员是服务模式良好进行的保障,随着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社区也应该相应地提供更为专业的养老服务,并对上岗的医护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的培训学习,增加上岗人员的专业审核度,从源头控制医护人员的质量。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为老年人提供更贴心、更专业的服务。
(三)建立手机健康管理平台
通过建立互联网、手机等平台,可以随时随地检测老人的血糖、血压、心率等各种健康数据,并给予相应的治疗保健方案和照护。此外,通过建立服务交互体系,实现24小时的在线交流,通过电话、网络、老年人穿戴设备、生命体征监控系统等多种方式,必要时可为老人佩戴GPS定位设备,实现老人与家人、社区、社会之间的交流与联系,对老年人进行全面良好的全方位服务。
(四)提倡“互联网+”形式下的智能养老模式
智能居家养老是指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去制定适合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一些检测数据。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老年人年纪比较大,平时出门不方便,很多老年人经常出现独自在家的情况,因此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智能感知设备等手段,实现老人的活动量、位置信息、生理健康指标等各类传感器和互联网、数据中心随时随地连接,让家人、服务机构医护人员、社区志愿工作者等,能远程自动实现对居家老人的生活服务、关心关怀、健康监测和紧急救助等帮助。
六、结论
本文基于智能化的基础上,分析了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方向,并且提出了一些新型的养老服务项目管理模式。在我国社会老龄化趋势加快的大背景下,创新更好的养老服务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中的每个人的力量作为社会养老资源,在减小国家养老经济负担的同时,可以十分有效地缓解我国当前的养老压力。人生渐老是不可逆转的自然规律,但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为老年人建造一个幸福安康的晚年也是我们每一个年轻人应该做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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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220-02
黑龙江省老年人口比重逐步加大,传统养老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的养老需求,老年人养老问题已成为家庭不可承受之重。只有提高社会化养老程度,实行居家养老才能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养老问题。
一、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必要性
家庭养老能够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尤其是在农村,农村养老社会化正在起步阶段,这也是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我国的经济实力有限,尤其是面临“未富先老”的局面,在养老社会化问题上依然任重道远。完善家庭养老,并将社会化养老有机结合,对解决我国养老问题有重要的意义。“养儿防老”的养老观念根深蒂固。这一观念导致在黑龙江省农村彩礼现象非常严重,为了使儿子娶上媳妇,自己能过上祥和的晚年,一对农村中年夫妇需要拿出20万元左右的彩礼钱才能把儿媳妇娶到家。很多中年夫妇因此而陷入经济窘境,要么债台高筑,要么没有任何养老积蓄,到了丧失劳动能力的年纪,多数与儿子同住,养老成为儿子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城市,“养儿防老”观念不是很重,对子女多数能够一视同仁,在子女成家时,会伸出援手,量力而行。多数老人为了让子女追求自由,而选择与子女分住的方式。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生活的社区里,有自己的社交氛围。老年人还会为子女分担家务,以便子女更好地投入到生活、工作和休闲中去。老年人正在转变观念,能够接受专业的养老机构的照顾,从而为子女减轻负担。
居家养老模式形成的内在推动力量在于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势微。家庭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家庭养老功能的转变。老年人自身经济自立呈上升趋势,老年人在帮扶子女的基础上,自身能够保持一定的经济独立性。老年人的经济问题不再是养老问题的重心,老年人养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生活照料问题。多数父母不再与子女同住,使得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成问题。即使有子女与父母同住,而快节奏的工作步伐,没法全力投入到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城市中父母与子女分住现象比较普遍,而在农村多数父母仍与子女同住,但还有为数不少的子女在外地打工,出现了空巢现象。子女与父母分住有助于两代人对生活方式的不同追求,但却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情感诉求。老年人将全部心血倾注在下一代身上,但到了迟暮之年却怕造成子女的负担,宁愿选择独居的居住方式。这使得老年人容易陷入精神空虚和生活上照料不周的境地。
居家养老可以减少社会化养老的成本。老年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养老,有利于身心健康,与居住在养老机构相比,可以降低养老成本。居家养老既可以减轻家庭主要照顾者的负担,又可以让老人得以享受天伦之乐。居家养老可以方便子女照顾老人,随时了解病情进展,防患于未然。居家养老服务应引进市场化运作,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资金投入的成效。居家养老的实际效果优于家庭养老和单纯的社会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减轻了年轻人的养老负担,让老年人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情。
居家养老并不是黑龙江省的独创,而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福利的重要趋势。居家养老区别于传统家庭养老方式,老年人养老服务主要由社区提供,家庭照料和精神慰藉为补充的养老形式。居家养老是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有机结合的养老方式,是解决该省养老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模式已经得到老年人的普遍认可,是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的养老方式,更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由政府主导的养老体系,是一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促进养老资源的良性发展。政府根据家庭结构,构建相应社区养老服务、养老保障、医疗保险等养老体系。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自身还存在很多不足。
1.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有限。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是由政府主导出资。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资源大省,经济发展发达程度低,能够投入社会化养老的资金十分有限。民政部门主要依靠社会筹集资金,民政部门的养老服务资金投入要根据实际筹措情况而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能力有限,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资金投入不确定,限制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规模和速度。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加之经济节奏的加快,多数人不愿意多生孩子,独生子女现象较为普遍。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负担较之多子女家庭更大,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无法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老年人的医疗、生活等开支负担重。家庭子女数量的减少,使得子女养老负担沉重。独生子女家庭要面临养四位或四位以上老人的重担。无论是经济支持或者是生活照料都成为子女的重要负担,影响子女对工作的投入,间接影响社会的经济发展步伐。黑龙江省养老社会化程度不高,国营的养老机构和私营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2.居家养老服务多数由家庭提供。随着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全省家庭人口规模正日益递减,父母与子女同住的比例越来越小。在实现现代化的道路上,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向社会化养老方式的转变也是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单纯的社会化养老无法适应传统的养老文化,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有机结合的养老方式就是居家养老。而目前所实行的居家养老多数是家庭买单,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向居家养老方式的转变,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力量的参与。
独生子女数量日益加大,独生子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迫切。加上空巢家庭、丁克家庭、单亲家庭等,更是凸显居家养老服务的缺口。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的现象减少,老年夫妇或一个老人独居的现象增多。一对独生子女夫妇往往需要照顾四位老人,这类夫妇或者与一方父母居住,而另一方父母自己居住,或者选择年轻夫妇单独居住。而许多老人不与自己子女居住却还要赡养父母,家庭养老更是无力担此重任。
年轻子女不但要面临社会竞争的压力,还要抚养年幼子女,这使得他们分身乏术,不同程度轻视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情感关注,以及经济资助,老年人幸福感低。面临社会竞争的压力,而相当大一部分年轻人干脆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更使居家养老面临窘境。
3.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匮乏。全省多数小区专门针对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器材较少,老年人的活动范围有限。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上门服务不是很多,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社区所能提供养老服务多数项目单一,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多数社区设有老年活动中心或者老年活动室等服务,以休闲娱乐为主,而医疗、家务等养老服务项目还不是很多,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注度较低。
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不是很多,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培训的人员不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稳定性差,没有制定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量化考核机制,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缺乏监管机制,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亟待提升。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资金投入有限,多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只能提供简单的家政服务,无法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三、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匮乏,可向居家老人提供的养老服务项目单一,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仍然是家庭成员,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制约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传统家庭养老文化的束缚。我国传统文化强调孝道,孝道的基本核心就是子女对父母的奉养。我国传统文化强调子女为了方便奉养父母,不能远离父母。而现代社会,为了工作,维持生计,子女经常要远离父母,异地工作或求学,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养老文化观念。“有父母在,不远游”更多的诠释为:多抽时间回家看看父母。在农村已婚子女多数与父母居住在一起,而婆媳矛盾日益凸显,家庭养老更是步履维艰。而在城市已婚子女和父母都不愿意居住在一起,使得家庭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尽管有学者认为,家庭养老是传统社会的产物,伴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社会养老终将取代家庭养老成为养老的主导模式。其实,社会养老难以适应中国传统的养老文化,一旦将养老推入社会,子女因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会觉得羞愧,受尽他人指责,而老人会觉得子女对自己情感淡漠。适合中国传统养老文化的养老方式就是居家养老,既解决了子女的后顾之忧,又让老人在家舒适安享晚年。现阶段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仍然是家庭成员,虽有部分养老服务由养老服务人员提供,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养老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差,缺乏职业精神等。
2.老年人养老需求的转变。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总量加大。老年人患病加大了养老服务的需求量。老年人自身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更是为养老服务提出了新的挑战。家庭养老资源的减少也是老年人养老需求转变的重要原因。老年人养老需求的转变主要表现在经济需求向精神慰藉的转变。老年人尊重子女的生活方式,同时拥有自己的休闲、娱乐方式。这就需要社会创造更多的便捷条件。比如小区有定时的通勤车,方便老人出行。小区开设专门的老年人用品专柜,方便老人购物。社会在对老年人的关爱问题上还需多下功夫。
3.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低。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不广,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不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多数只提供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缺少精神慰藉。养老服务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长此以往,老年人容易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和战胜疾病的勇气。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有机结合的养老模式虽然符合我国国情,但社会参与力量有限,制约了其发展。黑龙江省无法实现由政府承担全部居家养老费用,家庭养老功能虽然日趋势微,还不能完全放弃养老功能。依据我国现实的国情,要解决养老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广泛参与。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滞后,远远跟不上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养老服务购买能力低,又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遇到物价水平不断攀升的压力,老年人的购买能力不断减弱,生活水平面临挑战。如果遇上重大疾病,老年人在经济上还要依赖子女的扶持。如果健康状况差,还要依赖子女来照顾日常生活和饮食起居。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经营模式转变困难。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方兴未艾。政府无力购买全部养老服务,如何引进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还是亟待解决的课题。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工作提升我省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研究》,项目编号:11554188]
参考文献:
1.李伟.社区老龄工作手册.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2.全利民.老年社会工作.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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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及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长足发展,养老问题已非常迫切摆在人们的面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空巢老人孤独而寂寞
据有关部门调查资料显示:发达城市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形成家庭生活无人照料的孤独而寂寞的空巢老人群体。因此,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特别是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的关注与关心,这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二)“四二一”家庭模式难以承担养老问题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20多年,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已陆续进入婚育年龄,“四二一”(即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家庭模式已经非常普遍。两个独生子女组建家庭后要承担四位甚至更多老人的赡养及照料。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年青一代工作、生活压力普遍加大,外出打工与经商多等客观因素存在,必然导致他们无法全身心投入照料老人。
(三)老年人经济拮据影响生活质量
城市老人随着退休,工资收入明显下降,如果没有子女的资助只能维持基本生活,假如没有退休养老保险金(特别是农村老人),加上沉重药费负担,生活的拮据就可想而知,从而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四)老年人健康问题十分严重
身体健康状况差是非常普遍的问题。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曾对本街道辖区的60岁以上老人进行了生活和健康状况的抽样调查,1305名老年人中,患有各类慢性病的就有1035人,占调查人数的79.13%,说明老年人的健康问题非常突出。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党的十七大以较长的篇幅描述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其中“在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中,重点提到了要加强老龄工作。毫无疑问养老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一)呼吁政府推动,逐步建立完善的养老机制
做好养老工作是一项得民心,暧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政府的推动引导具体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二是政策,三是协调。特别要建立专项资金帮助生活困难尤其农村老年人。
(二)动员社会参与,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养老机构
1、从社会化居家养老入手,建立社区与家庭合作的养老机构。
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和完善,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体系。因此,以社区服务为载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切入点,把社区服务引入家庭,促进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的密切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安度晚年。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群,提供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对其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和缺少家庭照顾的高龄老人,仍需要通过养老机构来解决,使他们在养老机构得到多方面的照料服务和精神慰藉。政府和社区组织要鼓励、提倡、支持低龄健康老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体现“独立、参与、照料、自我实现和尊严”的老年人基本原则。也可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老年大学,使他们参加各种有益的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对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中高龄老人。可采取日间护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复站等形式服务。对独居老人、残疾老人等特殊群体,社区应该将他们列为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对他们要按照政府救助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构筑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贫困救助网络。
其次,要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服务内容要从目前以求助、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为主,逐步扩展到居家帮助服务、暂托服务、医疗照顾服务、娱乐学习服务、情感慰藉服务一体化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可以包括上门服务(居家服务)、社区设施服务(如日间照料中心、日间护理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支援网络服务(如社区结对关心)等,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利用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
2、从整台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入手,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
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3、从营造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养老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拓宽思路,改变单纯由政府、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使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
4、从提高老年人健康入手,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老年人不仅有物质需求,而且更渴望情感关爱,企盼心灵慰籍。心理问题已成为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大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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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了“12349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中心”
12349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中心,是城关镇居民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起成立的。是专门针对老年朋友为服务对象所成立呼叫服务平台,它有效整合了通讯网络、智能呼叫等科技手段,通过拔打12349服务热线,为居家老人和社区附近的服务商之间牵线搭桥,让广大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方面的上门养老服务。
本中心成立后,将会坚持“一切为了老人,为了老人的一切”的服务宗旨,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全力打造我县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平台和服务品牌,帮助老年人共度舒适、安康、快乐、幸福的晚年生活。
三、在全县开展了12349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中心入网信息登记
为让“12349”为老服务平台尽早发挥服务功能,我们扎实进行了本属地老年人信息采集工作。此项工作内容具体、任务量大。我们采取分批进行的方式采集上报。目前,乡、尹岗乡、城关镇已采集完毕并及时上报给了“12349服务中心”回族、留光、赵岗、应举等乡镇正在进行中,其余乡镇也于年底前全面安排采集。
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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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人口老龄化下适应西安发展的居家养老保障模式研究
收录日期:2014年3月26日
一、西安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特点
早在2000年西安市老年系数就已超过10%,达到了国际通行的人口老龄化社会标准,西安从此步入老龄化社会。西安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四个显著特点:一是人口快速老龄化。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07年老年系数依次为5.45%、7.26%、7.94%、10.23%、13.77%。截至2012年底,西安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20.6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4.11%,并且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期。二是老年人口高龄化。2010年西安市80岁以上老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1.38%。三是老年空巢家庭越来越多。空巢家庭是指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不一起居住,西安市老年空巢家庭已经占到老年家庭总数的57.2%。四是老年人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和个性化。因为西安市老年人口文化层次比以前更高,老年人的需求越来越多样。五是未富先老。目前,世界上老龄化国家和地区的人均GDP至少在1万美元左右,而西安市在进入老年型时人均GDP仅为1,000美元左右,相差甚远。西安市老龄化进程超前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且未富先老的特点会一直持续到本世纪中叶,巨大的老龄人口规模使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漫长而又艰辛。解决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对西安市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设和谐西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老龄化对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人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其自身结构的变化必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一)人口老龄化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必然会造成劳动力资源相对减少、劳动力内部结构高龄化。作为生产力基本因素的劳动力,其数量的多少及所占比例,对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持续影响。在国外一些比较早达到老龄化的国家,由于越来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早已涌现劳动力短缺现象,他们只能大量地依赖外国劳动力的移入来支持本国经济的发展。从历年西安市统计年鉴分析,西安市虽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但由于人口基数比较大,育龄人口越来越多,人口增长速度较快,外省市劳动力大量入迁,因此西安市劳动力资源当前仍十分丰富,在一段时期内,还不会出现劳动力短缺问题。但随着少年儿童人数的减少,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剧,中国人口红利时期将很快结束,用工荒将在西安乃至全国很快出现。
(二)人口老龄化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生产某种产品的效率。在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中,人是最重要的。一般认为,适度的人口数量、优良的人口素质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是劳动人口老龄化后,劳动能力日益衰退,很难从事繁重的劳动和快节奏的生产;劳动人口高龄后,接受新的技术能力比较差,不利于推广新技术,进而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制约新兴产业的发展进程。因而,人口老龄化将会抑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三)人口老龄化对储蓄投资的影响。在人不同的生命年龄周期,人们的消费倾向、储蓄倾向必然有所不同。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用于生活和医疗等方面的消费支出与日俱增而收入减少,所以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会逐渐减少储蓄。因此,从平均储蓄角度分析,人口老龄化会大大降低总的储蓄水平,且会抑制储蓄率的提高。另一方面随着老年人的增加,国家势必要拿出更多更大量资金用于老年福利设施的改善、医疗保障金和退休金的支付,这些社会消费基金的增加自然引发国家积累基金的减小,从而影响国家投资规模,从而限制经济社会长期发展。总之,老龄化会引起社会消费增加、储蓄减少,从而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的影响
1、人口老龄化加大了养老保障需求,而养老保障需求的加大将使西安市总人口的经济负担日益加重,国民收入中消费基金比例扩大,投资率、积累率下降,使得经济发展速度减慢。
2、家庭养老方式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传统的家庭养老是老人和子女一起生活,便于给其照顾和关怀。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如今第一、二代独生子女正进入婚育年龄,他们组成的家庭形成一种全新的“四二一”家庭模式。1对夫妻养活自己的同时需要赡养4位老人、抚养1个孩子。年轻人在经济上虽能供养老人,但在对老人生活照料方面,由于现代化生活生产节奏不断加快,导致时间精力有限而力不从心。在老龄化社会,特别是在城市空巢老年人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如何变革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方式,探求一种方便、经济、更为适宜老年人生活需求的养老方式,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三、当前西安养老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机构床位少、入住率低。截至2012年底,西安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11家,养老总床位为2.4万张。按照现有情况计算,目前所有养老床位仅能满足全市2%%老年人的需求。即便如此,由于一些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低、设施不齐全、档次低等各方面原因,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养老机构入住率仍较低,年末在院人数7,554人。
(二)1/3的老人有社会化照料需求。通过西安电子城太白社区的抽样调研报告显示:城市老年人平时饮食起居靠自己做的占74.31%,配偶照料的占26.38%。老年人最喜欢的养老方式依次是:和子女一起居住由子女养老的有49.2%;入住养老机构的有20.6%;由社区或社会组织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有18.5%;请保姆照料生活的占3.1%;其他养老方式为11.7%。根据调查结果,有57.2%的城市老人居住方式是独居或夫妻同居,西安城市空巢老人家庭比例略高于全国大众城市56.1%的平均水平。“有三分之一的老年人有社会化生活照料服务方面的需求,空巢老人的比例更高一些。”因此,在生活照料服务方面,城市老年人以自我照料、配偶相互照料的方式为主,子女照料弱化,社区与社会居家服务供给缺乏。随着年龄增长老人照料自己开始困难起来,因此老人有社会化照料的需求。
(三)心理孤独是老人一大病。精神文化服务方面,抽样调研报告显示,虽然有大部分社区或社区附近建立了老年人活动室供老年人打发老年生活,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但老年人的文化精神生活主要还是自娱自乐。因为老人与子女思想观念、生活习惯不同和年轻人忙于工作和社交,导致很多老年人与子女沟通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或者缺乏沟通,因此,老人偶尔或经常有孤独寂寞感,他们内心深切渴望被关怀、心理慰藉需求大。
总之,在调研今后会选择什么养老方式时,很多老人给出的回答都是 “金屋银屋,不如自己的土屋”。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城市老年人具有强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部分城市老年人具备了一定的居家服务经济承受能力。针对以上现实问题,西安市急需推进居家、社区等养老模式,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真正造福老年群体。
四、人口老龄化下适应西安发展的居家养老保障模式探索
欧美各国在应对老龄化的长期实践中提出了“回到家庭中去”的口号。“回到家庭中去”的养老方式,就是政府可以不必花过多的资金建设集中的养老设施,而是让老年人生活在自己所熟悉的住所和环境中,政策鼓励和扶持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街区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服务,给老年人提供购物、清扫、护理等日常上门服务的生活照料,让更多的老年人在家门口安享晚年。居家养老保障模式在欧美国家实行之后效果良好。借鉴国外高龄化社会国家社区照顾的经验,我国也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应对我国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也是西安市主推的养老模式。西安市有642个社区,如今已在165个社区试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且均已取得良好效果。作为西安市民政局试点的居家养老服务点,2008年莲湖区政府开始以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机构和社区为主体,通过整合区域内司法、就业、卫生、民政等政务服务资源和超市、餐饮、维修、配送等便民服务资源,建立区级服务平台和社区服务平台,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方面服务。
1、在服务形式方面。具体包括有老人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紧急救助、配送递送、特约服务、设备维修、物业服务、温馨提示、助餐服务等130多项服务。
2、服务对象方面。一是对政府援助的孤寡、伤残、特困、高龄等“重点”老人,由政府出资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家庭保洁、康复按摩、精神慰藉等无偿服务;二是对辖区有支付能力的老人,实行有偿和低偿的养老服务。
3、技术支持方面。从2010年9月莲湖区投资160万元开始筹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该信息中心以965668服务热线和网站形式,为老年人和社区居民建立现代化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快速、便捷的现代化手段,实现老年人和服务机构的快速对接,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固话、移动、网站三种形式得到130多项养老服务。这种全天候的和全方位的呼叫服务系统,可以快捷有效地解决居家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和安全事故预防救助问题。
4、服务管理方面。建立区级服务平台和社区服务平台。区级服务平台由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和莲湖区如亲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组成,主要为老人和居民提供“送上门”的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站组成,主要是为“走出门”的老人提供服务。服务站有社区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及志愿者,他们为老人提供午餐服务、文体娱乐、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使能走出家门的老人更好地参与社会,融入生活。两级服务平台的建立既满足了老年人不同的需求,也为全区老人提供了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虽然社区居家养老方式解决了很多老人的养老问题,但是目前西安市社区居家养老方式的发展还不够完善,还存在一些制约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问题。
1、资金不足成养老服务站普遍问题。目前,西安市已开展运作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性质多为民办非企业性质,财政支持力度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所需场所设施、人员培训等的资金投入需要。尽管社区竭尽全力,但因为地方小、经费少、人手缺等原因,居家养老服务想要为老人提供更多的服务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进而无法保障老年人的养老质量。
2、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不仅应该在城市推行,农村也应该尽早试点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具体到养老上,老龄化比城市更严重的农村应该是重点也是难点,但再难也要让农村老人享受到发展成果。目前农村中青年一代大多外出务工,因而照顾老人的任务主要地落在农村留守妇女的肩上,她们除了辛勤田间耕作、做家务外,还的教育孩子、照顾老人,精力都非常有限,这导致了农村的养老无法得到保障,养老纠纷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甚至产生了很多农村空巢老人。农村家庭养老现状堪忧,亟待解决。
正是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需要进行更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探寻消除社区居家养老方式存在问题的方法,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顺利变革。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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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5年9月开始在广州、上海、北京、南京、杭州等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城市首批试点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将其作为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对策。追本溯源,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理念及其含义的理解主要来源于国内学术界对英国社区照顾以及深受英国影响的香港安老服务的介绍与探讨。因此,在论及如何发展本土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或方式之前,应该对英国社区照顾的历史沿革有一个较为清晰的理解,以便提供理论及实践层面的借鉴。
一、英国社区照顾的历史沿革
鉴于对机构照顾的批评日益加剧,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英国政界、学界等社会各界人士均发起了“去机构化”的倡议,有关社区照顾的概念开始出现在社会福利政策的讨论中。20世纪80年代,英国新上台执政,在此期间的四份政府报告书中均提及社区照顾及其走向,直至全民健康服务与社会照顾法令于1990年的正式颁布,意味着社区照顾以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的姿态公之于众。
论及服务对象,起初的英国社区照顾仅仅针对精神病患与智障人士,为了使这一类群体摆脱缺乏人文关怀的机构,回归到正常的生活空间而倡导的去机构化;直至70年后期,由于英国社会老龄化加剧,老年人口持续增加,老年群体占服务的比重最大,社区照顾才几乎成为现阶段英国老人社会服务的代名词。
剖析其服务内涵,这里不得不提社区照顾的两个面向:在社区照顾和由社区照顾。“在社区照顾”的概念主要是鼓励那些长期滞留在医院或大型专业机构中的服务对象回到社区生活,这一概念也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国外学者在解释“在社区照顾”时,其重点是在强调来自于在社区内设置的较小规模的养老机构的照顾以及由非正式、正式渠道所提供的照顾,由此可看出,这里旨在突出社区照顾的地理概念主要是指在医院以外的照顾,因此这里的社区主要指的是提供照顾的地理社区,这种对社区照顾的理解极大程度上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应当脱离非人性的机构照顾环境的一种呼声。
随后,对英国社区照顾的理解转变到了另一层面,即“由社区照顾”。它最早被认为是仅仅帮助弱能人士走出机构照顾模式,而地方政府只负责安置工作,因此,1981年英国政府的《步入高龄化白皮书》中指出,社区照顾的实质就是要增加非正式照顾者的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营利组织、志愿性组织以及非正式支持网络(如家人、朋友、邻里等)为服务对象提供照顾。社区照顾也从强调照顾的环境变成了强调照顾的资源,即如前所述的正式与非正式照顾网络。如此转变使得当时对社区照顾的定位极具争议并招致了不少批评的声音:如,政府认为强调有着多种照顾来源的“由社区照顾”是比较便宜的选择,是一种混合经济模式下的照顾,可以减少国家介入,实际上是把照顾的责任丢给地方政府、家庭、个人,达到替政府省钱的目的。
在Finch和Groves的合著以及Finch在日后单独的文章中都有提到,1980年代的英国不但使“在社区照顾”变成了“由社区照顾”,也使社区照顾本身等同于由地方政府照顾、由家庭照顾甚至最终由妇女照顾的模式。虽然这种转变并不见得能达到政府所设想的投资效率,甚至未能真正达到省钱的目的,但社区照顾充满争议的80年代促使了1990年首次以社区照顾命名的法案出台,即《全民健康与社区照顾法案》,并明确表明地方政府需专款专案地执行社区照顾。
纵观社区照顾在英国出现并发展的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最早期1959年的白皮书对社区照顾的论述还是较为人性化的;1964~1975年的社区照顾尚且会强调权利选择及控制,但自1976年以后社区照顾却演变成非正式照顾者的责任,而妇女则往往成了最大的照顾者来源。因此,20世纪50~70年代的社区照顾仍然响应去机构化的号召而重视对弱能群体在社区范围内接受照顾的投入,而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以来,社区照顾则强调投资效益、市场化、私营化,从而导致社区照顾所提供的服务直接反映了福利供给的选择性、残余性。
二、英国社区照顾的内在支柱环节
虽然社区照顾的出现主要受到了去机构化思潮的促动,但其内涵因为受到政治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发生了偏离,不仅使之难以达到尊重人权、提升生活素质的初衷,更会使一部分人在照顾的互动中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如长期分担照顾职责而遭受劳动、人权等诸多方面剥削的妇女;工作中因政府介入有限、地方政府照顾资源不足而遭遇角色冲突、陷入现实与职业操守两难境地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等。因此,在思考社区照顾如何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而不至于被执政理念、福利意识形态、经济、社会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太多的时候,就必定涉及更深层次的问题。如果仅仅把一个替代性的照顾模式以口号喊出来,而并未理性地考虑运行此模式所涉及的内在环节,则不仅不能达到政府所期望的投资效益,还使得大量的受助者集中在社区却无处可依,反而制造了社会压力、矛盾甚至事件。在此,总结以上对英国率先发展至今的社区照顾的经验及存在问题,本文将尝试层层剖析英国社区照顾中的几个重要环节。
服务的提供者(Who)。在社区照顾出现之前,主要是由中央健康单位(NHS)负责对有长期照顾需求的人士提供福利与服务。而后响应“去机构化”的呼声,社区照顾尤其是“在社区照顾”的理念出现并被付诸实践,并随着1974年地方社会服务局的成立,照顾的责任逐渐由中央健康单位转移到各地方社会服务局的直接管辖;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社区照顾经历了从“在社区照顾”到“由社区照顾”的转变,使其充满了争议与批评,由于保守党执政控制财政的理念,地方服务局不得不直面资源紧缺的现实,也使得社区照顾在某种程度上再次回归到由家庭照顾,甚至是由妇女照顾的时代中去。
服务的优先享用者(Whom)。虽然社区照顾主要以病弱老人、成年精神病患、智障人士、身体障碍者为服务对象,但随着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英国人口老龄化,社区照顾几乎成为了安老服务的代名词,尤其是有长期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更是成为社区照顾的主要工作。
服务内容(what)及提供形式(How)。英国的社区照顾主要分为健康照护与社会照护两大类,但二者的界限尚不能划分得十分清楚。依照学者的解读,前者归属于中央健康单位,即全民健康服务,由其提供免费的医疗与护理照护;后者则为地方政府的社会服务局(SSD)管辖。但经由“在社区照顾”向“由社区照顾”的转变,中央健康单位的介入逐渐减少,地方政府的社会服务局担任的职责则越来越重,而照顾形态也由健康照护越来越多地转变为社会照护,因此,与50年代至60年代不同,后期的英国社区照顾大部分指地方政府的社会照护,健康照护主要负责预防性的健康照护。但值得借鉴的是,这里提及的预防性健康照护,主要由家庭医生扮演社区生活的第一位接触者的角色,维持基本的健康照护;除此之外,还有社区护士、区域护士、健康家访员、社区精神护士、心智障碍者护士等在社区范围内提供的专业照护。而社会照护,其最早可以追溯到1982年的Barclay报告,是指为了促使服务使用者在社区中生活,或协助其具备自立居住的能力,经过评估可根据个体需要提供非医疗性的照护”,因此,不论从健康照护还是社会照护的范畴,都可略见英国在安老服务方面所派出的服务队伍的专业性。
评估机制(Assessment)。1990年《全民健康服务与社区照顾法令》中明确提及了地方社会服务局必须承担对服务使用者需求的评估职责,但出于保守党派的执政理念,在此法令实施之前甚至是实施后的相当长时间内,专业人员的评估被学者称之为一种变相的把关,即把服务使用者的需求控制在当地政府可以给出的资源以及服务的范围内,以有效地节省政府开支。这实际上相悖于真正以服务使用者的需求为本的评估机制,是以可提供的服务为导向的评估方式。因此,专业人员很容易以自身的主观角度来做判断。现实也表明,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甚至使同时担任评估员与服务提供者双重角色的专业人员觉得,想要在服务者的需求与服务资源之间寻求平衡是不切实际的。专业人员经历着明知道服务使用者的需求,却因资源有限而无法提供服务的压力,但目前仍未提出解决他们角色冲突的方案。此外,还出现了以风险为导向的评估方式,即被专业人员评定为高风险人群可先于低风险人群得到帮助与支持,由此也可看出政府在福利提供方面的选择性与残余性。
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照顾中的介入及其所扮演的角色(Social work intervention androles)。1959年发表的Younghusband报告呼吁地方政府应当大量聘用社会工作者,自此社会工作成为英国福利国家的重要支柱,被称作“第六只手”,此时的社会工作者扮演着直接提供服务的角色;之后,1982年的Barclay报告在社会工作者工作方法方面,鼓励由个案工作扩展到社区工作的,除了直接提供服务,还要基于社区的资源和服务使用者的需求做出整合,此时期的社会工作者不局限于单对单的提供个案服务,而是增加了管理、把关、分配资源等融合性的工作方法,角色较之初期有了转变,甚至颇具微词或直接遭受批评。1988年Griffiths报告进一步指出,由地方社会服务局领导社区照顾,并要求社会工作者依照现有资源评定获得社区照顾的优先资格,即担任照护管理者的角色,这份报告影响了1990年《全民健康服务与社区照顾法令》对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照顾中扮演角色的重新界定,即从原先的直接服务提供者变为照护管理者以及服务购买者。由此可看出,英国的社区照顾,无论是社会工作还是社会工作者的渗透程度都非常高,虽然随着经济环境、执政党以及福利理念的转变而在角色扮演方面有着相应的变迁,并伴随着争议和批评,但仍值得我国在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思考与借鉴。
三、英国社区照顾对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启示
英国社区照顾的几大环节对于我国2005年9月正式推行的居家养老服务有何启发?在哪些层面可供借鉴?英国的社区照顾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且它的发展变迁与英国近半个世纪的福利意识形态有着很强的关联。在我国,政策引导以及福利观又如何呢?英国于1960年代逐步受到重视的社会工作及其后来所推行的服务模式,如何引领我国刚刚意识萌芽的社会工作在社区层面有效地介入?
目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并未如英国的社区照顾有近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史,也并未把居家养老服务看做是一项重要的政府政策以法令的形式颁布出台,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意识到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相反,我国的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数量大、比重高、高龄化严重等等,已经是政府、学术界在论及我国的老年问题时所公认的事实。然而,目前所倡导的养老方式之一——居家养老服务,是否具备形成一种稳定的服务模式的可能呢?它在未来我国养老模式中应处于什么位置?面对诸如此类的问题,对于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现实基础做一些分析则显得尤为必要。
我国已经进入快速老龄化的阶段,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目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1.77亿,超过总人数的13.26%,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比重上升2.53%。值得一提的是,第一代独生子女(出生于1970年代中期以前)父母已经进入或陆续进入老年,其养老保障问题开始突显。因此,我国的养老问题是复杂而严峻的,不仅要解决现有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还要对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后所带来的养老负担有所预计。从这一方面剖析,在社区层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便成了一个为现在以及未来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减压的新方式。如何开启这一养老的新思路,则需要进一步探讨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至今的进展、问题与困难。
在我国,论及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Who),目前在多个试点城市展开的居家养老服务,由基层组织(社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直接管理所在辖区的离退休老年居民,日常服务的提供渠道也不单一:除了来自家庭、亲戚的日常照顾,邻里之间的守望相助,来自民间、社区本身或机构派出的志愿者队伍,还有政府出资设立在社区内的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中心等名称不一的供老年居民平日里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此外,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民办非营利机构也在社区服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托老所、保姆职业介绍所、家政服务公司等。政府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老人实施分类补贴的办法,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支持以及服务购买。
由此可看出,虽然没有像英国一样专门为社区照顾的实施成立地方服务局,但实际上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也是由各行政区的基层组织在监管。而政府在福利与服务的提供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并非如计划经济时期的“包办包管、统一分配”,而是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中介组织运作或服务实体承办”的多元化方式。具体地说,在此过程中,一些试点城市如北京、上海、宁波等采取了政府分类补贴的方式,把老年人按照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家庭成员状况进行分类,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和服务补贴。而政府向谁购买服务呢?这反映了当前我国推行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市场运作、民办公助”的号召,即政府出资或向社会集资兴建安老服务场所与设施、提供贴息优惠政策,鼓励和帮助民办非营利机构或中介组织向社区延伸。
与英国社区照顾针对的主要群体相同,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针对老年人群体的(Whom)。一方面,一些试点城市的政府对老年人拟定的补贴标准可反映出服务的优先享用主体,如,对“三无”对象、优抚对象和有特殊贡献老人的全额购买服务;对低保老人、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分档次服务补贴;还有对身体健康、有经济支付能力老人的低偿优惠服务。另一方面,就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来看,目前仍局限在少数较为发达的试点城市中为数不多的几个城中区,并不包含发展水平较缓的大多数城市,更不用说广大的农村地区。因此,提及享受服务的优先群体,在我国存在着极大的地区与城乡差异。
在服务内容(What)与提供形式(How)方面,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城市普遍在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在社区医疗卫生站点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家庭病床等服务,由社区下岗人员和专业社工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方面的陪伴与照料,包括聊天谈心、心理疏导、读书念报、信息咨询等。在服务方式方面,杭州、宁波采取的“走出来、走进去”的方式,既动员生活能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在社区层面接受适合的养老服务,也为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安排上门包户服务等。在上门服务方面,大连除了有家庭护理员一对一的上门包户服务之外,也有一对几的定时定点上门服务;广州则实行了“五定”管理模式(定服务人员、定服务对象、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项目)。此外,许多试点城市均在建设社区服务网,如南京市整合社区服务资源,由市政府提供技术支持,将社区服务的内容、形式、收费标准、服务机构以及服务监督等信息公布于网络,不仅增加了透明度,也适时地起到了宣传作用。又如,南京市鼓楼区推出了96180生活服务求助热线,运用声讯、信息技术整合了南京近400家提供约100多项不同形式服务的企业,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多种需求寻求了一个综合平台,也为老年人突发状况的处理提供了较为快捷的支持。
由此可看出,我国各试点城市在策划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并没有如英国一样,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分管健康照护与社会照护,而是力求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几大需求融合在社区层面,在基层组织的监管以及受到“公助”的民办组织或机构的参与之下开展。虽然丰富了服务的内容与提供形式,但同时也存在着现实困境。从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结构图(见图1)中可以看出,在对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现阶段的发展有了一些认知之后,若要将居家养老服务往更专业的方向延伸,则需要对评估机制、服务队伍的建设及社会工作专业的介入做一些有效分析。
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城市在评估机制方面普遍实施的是全员(包括服务对象与照顾者)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但各地做法并不统一。如上海市委托市福利行业协会成立“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事务所”,招聘、培训专门的评估员,对申请服务补贴的老年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经济收入核定;北京市宣武区的试点街道则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失业、退休人员担任居家养老协理员,并在上岗前提供培训、持证上岗,在居委会的配合之下,对社区内60岁以上的老年居民进行入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三个层次进行帮扶;大连市在社区成立由老党员、退休职工、居民代表组成的“居家养老监督小组”,定期到服务对象家中回访,检查由照顾者填写并有服务对象签字的《服务日志》;青岛市在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招募各方人员和居民代表,组成“颐康关爱长者服务评估小组”等。
篇12
俗话说,养儿防老。但是,在经济发展与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作为我国养老主要方式的家庭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弱化。同时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社区服务现有的服务模式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需求。如何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中原油田第九社区管理中心地处油田腹地,辖区内单位多,离退休职工多,在职职工外闯市场多,造成辖区内空巢老人多,高龄老人多,失能老人多。为了做好这部分老人的养老服务工作,这个社区近几年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逐步建立起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志愿服务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体系,使社区离退休职工都能获得就近、便捷、周到的养老服务。
笔者通过调查分析,认为该社区在养老服务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第九社区养老服务现状
随着近几年,油田先后开发了普光新区、内蒙探区,国内外市场不断拓展,越来越多的员工走出家门,走出中原,辖区内老龄空巢家庭开始呈逐年上升趋势。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第九社区积极推进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离退休职工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一)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在服务提供方面,第九社区立足小区、面向老年人的服务机制逐步完善。目前各基层离退休管理站已经开展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五大方面的服务,基本涵盖老居家养老需求。
(二)构建服务网络和辅助体系。社区作为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的主体单位,主要行使管理、服务、协调、稳定四大职能,通过联合辖区内水、电、气、暖、讯等社会化服务单位,构建起应急互助、精神慰藉、日常服务、医疗服务以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五大服务网络。
(三)开展“五自养老”。在油田首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娱乐”的“五自”管理模式,切实发挥离退休职工的作用,引导他们开展“五自养老”,为建设和谐社区贡献力量。社区以离退休党支部为单位,划区分片,形成了“社区――小区――楼栋――单元――居民”五级网络工作机制,让老同志直接参与管理社区事务。
二、第九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网点功能需要完善。油田内部水、电、气、暖、讯、社区等社会化服务单位在区域划分上既有交叉又有重叠,同时各单位有自己的服务网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油田2014年成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在9个小区设点集中办公。但仅限于集中收费、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范围,服务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同时由于员工不归属同一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员工的管理,后期各项费用的划分,服务范围的界定等也是当下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养老服务发展不均衡。社区在养老服务方面做了了大量工作,但主要侧重行政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对于生活服务力量投入不足。如在离退休职工最需要的应急服务如急病救助、病床陪护,日常服务如老年餐桌、家政维修等特殊服务需求存在空缺。
(三)工作内容增多,缺乏复合型服务人员。近年来,随着油田改革的不断深化,社区的职能划分越来越清晰,与此同时,离退休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开始不断增加,工作侧重点由单纯的离退休服务向居民管理服务倾斜。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对策和建议
笔者以为,养老问题,不只是家庭的责任,社区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破解这个难题,需要国家、油田、社区、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发力,根据离退休职工不同的需求,建立多层次服务体系,努力发展成“家庭-社区-养老院-志愿者-民间组织”相互衔接的照料体系。
一是规范管理,完善便民服务大厅功能。应该坚持按照规范化的标准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无缝隙覆盖的目标加强网络建设,建立起由社区、水、电、气、暖、医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资源共享的工作运行管理体系。
篇13
一、存在问题及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长足发展,养老问题已非常迫切摆在人们的面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空巢老人孤独而寂寞
据有关部门调查资料显示:发达城市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形成家庭生活无人照料的孤独而寂寞的空巢老人群体。因此,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特别是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的关注与关心,这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二)“四二一”家庭模式难以承担养老问题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20多年,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已陆续进入婚育年龄,“四二一”(即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家庭模式已经非常普遍。两个独生子女组建家庭后要承担四位甚至更多老人的赡养及照料。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年青一代工作、生活压力普遍加大,外出打工与经商多等客观因素存在,必然导致他们无法全身心投入照料老人。
(三)老年人经济拮据影响生活质量
城市老人随着退休,工资收入明显下降,如果没有子女的资助只能维持基本生活,假如没有退休养老保险金(特别是 农村 老人),加上沉重药费负担,生活的拮据就可想而知,从而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四)老年人健康问题十分严重
身体健康状况差是非常普遍的问题。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曾对本街道辖区的60岁以上老人进行了生活和健康状况的抽样调查, 1305名老年人中,患有各类慢性病的就有1035人,占调查人数的79.13%,说明老年人的健康问题非常突出。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党的十七大以较长的篇幅描述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其中“在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中,重点提到了要加强老龄工作。毫无疑问养老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一)呼吁政府推动,逐步建立完善的养老机制
做好养老工作是一项得民心,暧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政府的推动引导具体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二是政策,三是协调。特别要建立专项资金帮助生活困难尤其农村老年人。
(二)动员社会参与,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养老机构
1、从社会化居家养老入手,建立社区与家庭合作的养老机构。
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和完善,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体系。因此,以社区服务为载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切入点,把社区服务引入家庭,促进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的密切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安度晚年。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群,提供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对其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和缺少家庭照顾的高龄老人,仍需要通过养老机构来解决,使他们在养老机构得到多方面的照料服务和精神慰藉。政府和社区组织要鼓励、提倡、支持低龄健康老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体现“独立、参与、照料、自我实现和尊严”的老年人基本原则。也可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老年大学,使他们参加各种有益的文化、 体育 、 教育 活动;对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中高龄老人。可采取日间护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复站等形式服务。对独居老人、残疾老人等特殊群体,社区应该将他们列为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对他们要按照政府救助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构筑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贫困救助 网络 。
其次,要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服务内容要从目前以求助、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为主,逐步扩展到居家帮助服务、暂托服务、医疗照顾服务、娱乐学习服务、情感慰藉服务一体化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可以包括上门服务(居家服务)、社区设施服务(如日间照料中心、日间护理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支援 网络 服务(如社区结对关心)等,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利用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
2、从整台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入手,大力 发展 社区志愿者队伍。
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3、从营造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养老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拓宽思路,改变单纯由政府、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使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
4、从提高老年人健康入手,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老年人不仅有物质需求,而且更渴望情感关爱,企盼心灵慰籍。心理问题已成为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大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弘扬传统美德,大力倡导家庭亲情关怀
加强舆论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 教育 。“以德治家”,强化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的意识,使全社会确立家庭敬老、养老的思想,形成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
结语:提高对老龄社会发展 规律 的认识,让全社会都去关心老年人、服务老年人,随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 科学 依据,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目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