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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优点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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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优点

篇1

我国在1999年已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老龄人口的急剧膨胀引发人们对养老问题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两种: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但这两种养老方式在“未老先富”的社会里显得相当乏力。

在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家庭照料下的居家养老。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推行,这一模式受到来自人口条件、居住条件、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冲击。在城市,特别是在大城市,老年家庭出现空巢化,家庭照顾能力已经受到严重削弱:从家庭的结构和规模来看,传统的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正在日益减少,而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正在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主体模式;从家庭照顾者的状况来看,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传统上作为照顾老人日常生活主力的女性已大规模地加入了劳动力市场,这使女性为老人提供的照顾越来越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和缺损已是不争的事实,若不寻找家庭之外的其他照顾资源,城市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问题显得积重难返。

另一种常见的养老模式是机构养老。所谓机构养老是指以社会机构为养老地,依靠国家资助、社会资助、亲人资助或老年人自备的形式获得经济来源,由养老机构统一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或无偿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以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养老方式。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机构养老对于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也只是杯水车薪。一是机构养老与中国传统观念相背离,很多老人不能接受;二是我国现有的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当前老龄人口的需要;三是机构养老需要缴纳相当的费用,很多老人或家庭负担不起;四是养老机构主要发挥的是“寄养、维持生存”功能,受服务水平和质量所限,离“老有所乐”的目标相差较远。

因此,在如此严峻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面对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和机构养老存在的种种弊端,居家养老这一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养老模式便应运而生。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模式。这种新型的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模式既扬弃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弊端,又集中了两者的优点:老人虽然住在家中,但是享受的不是传统意义上自己照顾自己的居家养老,而是由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廉价、优质的全方位服务。这样,既可减轻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满足了老年人“恋家”情结,又可减轻机构养老服务的压力、节省了国家养老的福利资金投入、有效节约了社会资源,是具有中国特色、适应我国当前“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新模式。

二、居家养老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居家养老有诸多的优点,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周期非常短,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居家养老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统一的政策法规,政府权责不清

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目前还没有统一的鼓励扶持居家养老大力发展的政策法规,管理监督也缺少国家标准和规范,使得这项工作还停留在各地零散、自发组织实施的层面。还有许多地方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列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运行中缺少标准化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制约了它的广泛深入开展。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也使得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与制约。首先,居家养老组织体系中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对自己的定位不足,不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其次,有关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各涉老部门之间缺少协调沟通,在有些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造成居家养老服务效率低下,很容易出现遇到问题各个职能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的现象,这些都影响到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2、财源不足,制约居家养老发展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和民政部门。政府“买单”往往投入比较有限,对居家养老工作的全面开展犹如杯水车薪。民政部门用于居家养老的经费,其筹集的渠道主要来自于社会福利彩票的福利金,而社会福利彩票的收入又存在不确定性。这种具有很大随意性和波动性的投入方式,在养护人员工资标准较低的情况下尚能勉强维持,但随着养老规模的逐步扩大、供养对象的增加、养护人员工资标准的提高,资金来源渠道不稳定的问题会愈加凸显,必定会使居家养老服务难以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制约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

3、居家养老的服务资源缺少整合

目前一些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资源分属不同部分条块管理,利益关系存在矛盾,缺少有效协调整合。关于老年人群的管理和照护,目前我国负责城市老人工作的有老龄委、老干部局、退管会及民政、人事、组织和街道社区居委等,相应的社区老人主要有单位退休职工,离退休老干部,没有单位的老人以及三无老人及需要救助老人。在居家养老服务推进方面,这几家单位并没有结合起来。街道社区来承担居家养老的主要职责,面临经费运转困难,相应的退管会和老干部局却存在经费盈余而服务缺乏的矛盾。

4、相关服务不健全,人力资源短缺

一方面,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中缺少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慰藉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找到恰当的途径和方法来解决。在服务对象上,政府购买居家服务主要针对高龄困难老人和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老人,缺乏对高收入家庭居家养老需求的关注,而对一般老人而言,由于经费、人力等原因,较少能享受到这些服务。另一方面,目前从事养老助老服务工作的大部分人员都是一些仅凭人道主义和经验而工作的人,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或有关老龄人口服务知识培训的专业人员很少。这不仅影响了养老助老服务的质量,也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

5、居家养老的宣传不到位

居家养老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一个重大福利项目,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民众对之十分陌生,甚至不少老年人也不了解居家养老,不知道设立在社区的居家养老中心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即使有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但是其消费意愿不强,消费预期不容乐观。老年人的支持率和参与率低导致居家养老的一些服务项目丧失了规模效应,而这又反过来影响了相关服务项目的开展,造成恶性循环,居家养老服务点的工作逐渐萎缩,甚至就剩下一具空壳。

三、对发展居家养老的建议

1、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的法律法规建设,将居家养老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它融入到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体系中。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居家养老事业的开展做到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当相关利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此外,相关法律法规还可以规范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明确其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避免其定位偏差,提高居家养老的工作效率。

2、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开辟多渠道投入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经费应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并形成逐年增长的机制,以确保居家养老经费来源的确定性和稳定性。鉴于社区居家养老属于社会保障体系,而不仅仅是一项慈善事业,财政有义务承担必要的投入。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实行产业化经营,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福利资源中的主导作用,使福利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保持相对平衡。另外,还需要建立一种全社会支援老年人的保险制度,为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或支付保险金。更需要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民营、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投资养老服务,政府应在税收、地价、水、电等收费上给予优惠政策。

3、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供不同需求层次的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应当根据年龄段、性别、配偶是否健在、残障程度等直接影响到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因素,从老年人需求满足的角度出发,提供相应的居家服务。一方面,通过服务人员的善爱之心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一般的照料,从人性化的角度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力求做到使老年人有较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和特点的老年人制定相应的服务选项,可以让老人自己(包括家属)选择或者提出自己希望得到的服务种类,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机构养老的弊端,真正实现养老服务的人性化,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培养专业人员,整合各类人力资源

加强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训中,可以将培训过程标准化,如使用统一的教材、统一的考试机制等,合格以后颁发经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实行劳动准入制度,具有这个资格证书的人才能够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以有效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另外,积极发展社区内外有条件的人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这样,不仅可以解决部分人的就业问题,还可以充实服务队伍。同时,可以借鉴国外的“义工”制度,社区为中青年志愿者和学生活动提供平台,进行制度性安排,这方面政府要发挥倡导作用:为每个志愿者建立档案,作为他们以后升学、奖励等方面的依据。总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共同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5、加大对居家养老的舆论宣传

国家应加大对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使人们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养老工作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尊老爱幼的社会风范。居家养老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许多居民甚至老年人自身也不清楚这样一种养老途径,原本是为了老人养老而探索的项目变成了老人在一边旁观的行政任务。这种没有老人参与的居家养老导致项目的针对性不强,参与度不高,运作效率低下。而良好的宣传不仅可以赢得老人的支持,听取老人的有益意见,而且可以非常有效地团结各种社会力量加入到居家养老项目中来,从而在人力资源和经济资源方面开拓新的渠道。建立起遍布全国城市社区的标准化居家养老中心,从而使其可以成为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和慈善者参与进来的一面最好的标志和宣传旗。

【参考文献】

[1] 项丽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讨[J].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

篇2

一、什么是居家养老

所谓居家养老(服务),它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这种模式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薄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是养老模式的“第三种选择”,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因此我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应该从国情出发,独具特色:将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符合我国农村现阶段国情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二、对我国实行新型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我国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城乡经济呈现二元化形态。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以及对更高层次生活的追求,使得大量农村青壮年涌入大城市,这样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就难以为继。同时受我国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现在的家庭结构相比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被小家庭取代,子女个数减少。个别子女所面临的巨大的生活负担使得他们外出谋生,破坏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

(二)政府对养老的大力支持

国家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养老问题,并给予了大力支持。其中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充实了家庭经济,提高了老年人的购买能力。在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给老年人的退休生活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增强了老年人的消费信心,从而使他们愿意为改善自己的晚年生活而投入更多的资金。

(三)西方国家的养老模式给我们提供了借鉴

西方的养老模式经历了由“家庭走向社会”的变迁,后又呈现从“院落回归家庭”的趋势,走向了成熟和完善。这给我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西方的机构养老模式相比而言,我国的居家养老避免了因居住在养老院等养老机构所带来的高额费用,使老年人居住在家里安度晚年。这样既符合传统孝道,又有利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三、居家养老的社会意义

(一) 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物质条件尚不充裕的情况下到来的,因此,单靠政府的力量来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是不现实的。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比,具有成本较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它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二)适应我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受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我国大多数老年人不愿离开自己的家庭和社区,到一个新的环境去养老。居家养老服务采取让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接受生活照料的服务形式,适应了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满足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他们安度晚年。

总之,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符合我国目前农村养老的实际情况,对养老问题的解决意义重大。

四、对我国新型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

我们要运用各种有效的政策措施和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自然居家养老为核心,以社区居家养老为辅助,以社会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体系,使农村老年人真正健康愉快地安享晚年。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居家养老的良好氛围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家庭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氛围,为居家养老提供精神土壤。

(二)把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和社区服务结合起来

目前,要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社会化,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就要充分利用辖区丰富的农村社区服务资源。我们可以以农村社区服务为载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切入点,从而把农村社区服务引入家庭养老,促进农村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的紧密结合,共同服务于农村居家养老。

(三)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服务于农村居家养老

努力建设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居民群众和志愿者组成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服务于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同时还可以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工作,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四)逐步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社会化、产业化。

为了使农村居家养老有一个更好的发展,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群体需求,实现服务的多样化、人性化,我们可以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社会化、产业化。

五、结论

构建新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积极行动,用创新性思维,以合理有效的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出谋划策。

参考文献:

篇3

伴随我国老龄人口比重的不断增长,养老问题也逐步受到社会与政府的关注。2014年中国人口的构成分析指出老年人口的规模呈现总量增加、增幅提升的发展趋势,社会保障的赤字逐年扩大,更凸显了中国养老形势的严峻。由于居家养老能够结合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的优势,国内从上世纪80年代即开始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进入21世纪以来,养老难题的紧迫推动居家养老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国内学者分别从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视角开展该问题的研究,本文试对我国居家养老及其服务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回顾和总结,并提出现有研究的不足和展望,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一些思路,尝试解决我国居家养老服务问题。

一、“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及特征

(一)“居家养老”概念

对于“居家养老”的概念界定,国内既有的文献针对“居家养老”服务是否需要社会、家庭力量的参与主要分为以下两种观点:

以卢晓珑、唐咏为代表的第一种观点认为“居家养老”不仅包括“在家养老”这一养老场所的界定,还应有社区或社会服务力量的参与。实现老人居家就可以享受养老服务,依托社区、邻里具体实施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1],强调社区或社会在养老服务提供中应扮演主要角色。

以陈军、马春波为代表的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也有学者称此为 “半社会半家庭式的养老模式”[2]、“新型居家养老”[3]。但对于各供给主体在“居家养老”中的主次作用,各位学者看法不一。陈大亚等持“主辅”观点的学者认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社会养老为辅;何荣则认为“居家养老”中家庭和社会责任均摊,共同向老年人提供服务[4];张旭升、牟来娣则将居家养老定义为在政府主导、民间组织运作、社区协助下,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统称[5]。

各位学者都丰富了对居家养老的理论研究,笔者认为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加剧,各方主体如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老人的日常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的范围将不断扩大并发挥重要作用。

二、居家养老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有效弥补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不足

齐海丽认为政府的财政支出有限,引发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养老的困境[6];同时,随着我国“四二一”结构的家庭增多,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削减了原有的家庭养老供给[2],社会养老机构收费偏高,这都导致家庭养老、社会养老难以广泛推行。学者俞贺楠等人就指出居家养老集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为一体,尤其是广大老人可以接受,也为政府减轻了财政的负担,更符合中国国情[7]。

(二)符合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

苗景秀、张晓晓等学者认为居家养老符合多数老年人“叶落归根”的传统养老观念与中国传统孝道[8],通过实地调查后指出老人对于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模式在思想上较易接受,可以保留老年人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缩减开支的同时保证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9];而机构养老难以向老人提供一种“家”的感觉,无法充分利用家庭物质资源,集中宿舍式的生活也会使老人失去了适应社会的能力[10],而居家养老服务对于继承中国优秀孝文化,宣扬新孝道,加强道德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9]。

(三)拓展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

社区丰富了老年人的业余生活,成为老年人活动的“第二空间”,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促进社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钟金玲认为社会组织则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11]。胡宏伟、严晏指出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社区服务型居家养老,拓宽养老资金来源,同时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是扩大就业渠道、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现实途径[12]。

三、当前居家养老的突出问题

(一)专业人才缺乏

胡宏伟、钟金玲提出养老领域社会组织准入机制过于严格,限制了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的供给[18]。同时,袁维勤认为社会组织仍过多依赖政府,社会化动员与信息传播渠道受限[19],阻碍了社会组织中专业人才的作用发挥。此外,学者杨光辉等也指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年龄结构不合理[20],政府需增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21];同时,也要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具体的培训工作可联合院校进行,制定适应地区需求的养老护理培训课程体系[22],实行职业资质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服务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二)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匮乏

冯晓娟指出我国目前居家养老资金来源渠道较少,限于家庭与政府、社会福利彩票的福利金,缺乏民间社会资本的参与[23]。钟金玲认为非政府组织资金运行情况缺乏透明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尚未明晰使其在资金方面受到多重挑战[18];学者铁刚则指出当前政府养老的财政支出总量与结构和社会福利综合指标之间呈现倒U型关系,因此要继续改进财政的支出结构[24]。张歌认为应当引入老年长期照料的筹资渠道,即个人储蓄、公共部门资金支持、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25]拓宽资金来源;此外,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国外捐助,向社会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拓展资金来源[26]。

(三)居家养老服务亟待完善

目前社会各方所提供的养老服务多集中在老人的日常照料、家政服务等方面,而针对老人的紧急援助服务体系还未完善,老年教育等项目投入匮乏[27]。许琳、唐丽娜认为在具体实施中,服务对象需要细分,当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高龄困难老人和对社会有贡献的老人,未覆盖所有老人并划分服务人群[28],且服务设施不齐全,功能设置不合理,难以满足老人的医疗保健需求[29]。对此,可以建立老年人生活服务网、医疗卫生保健网,为需要养老服务的老人建档立案,便于各类服务信息的整合,全面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30]。

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研究

(一)政府作用

1.政策法律扶持

在服务主体方面,学者周湘莲、罗楠等都指出政府需明确、细化各参与主体的服务内容、程序及模式,保障老年人接受服务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健全居家养老的家庭支持政策,家庭成员选择与老年人共同居住,可以对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31],如购房时能拥有经济补贴、贷款优惠等[32]。政府逐步建立社会力量的准入机制,制定支持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服务企业用地用房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出台《老年护理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照料者的服务细则,将居家养老纳入各级政府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33]。

2.居家养老资金投入

学者张歌认为政府应扩大养老领域的资金投入,并制定资金使用规范,同时建立起长效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相关的建设经费以及政府购买经费都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中[26],对居家养老项目的建设贷款给予贴息。伞楠、蔡成提出可以通过发放老年福利彩票[34]、出租闲置房产用作公共基金,邀请成功人士赞助等等增加养老资金投入。苏健也指出应当资金支持养老供需信息收集与整理、宣传工作,资助创建养老供需信息虚拟养老院,以网络平台为载体,全方位宣传居家养老服务,并维护和完善网络平台[33]。

3.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有效的腐败防范机制,是推动居家养老事业蓬勃发展的必要后盾。周湘莲、胡宏伟认为政府应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估和投诉受理制度[35];学者田玲、张思峰、张勇敏认为必须引入第三方机构,施行多元化的管理监督机制,完善问责制度与公示制度[31],健全信息反馈渠道,及时进行信息的沟通反馈,增加居民满意度等群众参与评定的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规范评估过程,参考其他行业的星级考核制度进行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12],实现对服务提供方的全面监督。

(二)社会组织作用

1.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多元服务

社会组织相比于个体家庭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力量,可以借助宣传舆论、示范带动等方式,促进社会各方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吸引更多的人才[18]。此外,社会组织的职能分工逐步精细化,能够提供更专业的护理服务和更灵活的项目化运作,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元需要。同时,社会组织能够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个体之间起协调和沟通的作用,不仅能缓解一些社会矛盾,而且能为不同部门提供合作的契机,整合社会福利资源,优化养老服务内容[36]。

2.减轻政府养老财政负担

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使得养老服务资金具有多元化特征,不仅融合了政府的资助,还有相关企业和社会力量的捐助,拓宽了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渠道,极大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并降低了家庭支付养老服务的开支,并带动着相关社会养老产业的发展,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作用,带来潜在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37]。

3.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效率

社会组织因具有独立性、志愿性等特征,故拥有更多的精力注重组织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团队凝聚力的建设[37]。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社会组织弹性化的管理方式、透明式的运作模式,能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并满足老年人的差异化需求,以其专业化服务团队和职业精神为老年群体提供令人满意的养老服务。既能够避免生产效率低下的出现、又能降低市场竞争过度所引发的问题,提高养老服务质量[18]。

五、居家养老研究的展望

居家养老作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加速所选择的养老模式,大力倡导也是大势所趋。学界对居家养老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居家养老服务供需现状、政府职责、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方面,为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支持。未来的研究可多关注于居家养老供给主体方面,如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渠道、市场机制对于居家养老的具体调节功效等都可进一步探析。同时“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增加老年人社会资本存量,是迎接老龄化挑战的最佳选择。”[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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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

所谓居家养老服务,即在适合的环境中养老,自20世纪60年代在英国推行以来得到了其他国家的纷纷效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核心的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解决日常生活事宜的社会化服务。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结合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老年人可以在家庭这个熟悉的环境中享受由政府购买、社区负责提供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生活照料,如为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为老年人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洗头、洗澡、陪老年人看病就医、游玩等;其二,技术护理,包括为老年人做心理疏导,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为老年人提供集体的休闲娱乐场所,培养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帮助老年人重新树立生活目标等。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情况

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社会机构有偿提供和政府购买无偿提供,养老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等,社区居家养老只是众多养老方式中的一种。家庭结构的变迁以及人口流动频率的加快,传统家庭养老已不再是老年人养老的首选方式。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根植和养老成本的居高不下导致机构养老也逐渐失去市场主导作用。在这种形势下,大力发展以家庭为核心的居家养老就成为必然选择。综合全国各地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情况,普遍方式是由政府出资购买、社区负责招募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即家庭养老加社区服务于一体。社区居家养老提取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二者的优点,是未来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

政府于2001年实施的“星光计划”,我国开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探索工作。2005年在全国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思路和目标。2008年全国老龄委联合多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养老服务的相关要求,全国各地纷纷参与养老行业的实践。比较各地的发展情况,苏州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比较成熟,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更快发展,苏州市提出了机构运作、虚拟养老、集中居住、应急服务、志愿服务等五大养老体系,推动了苏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尚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作支撑。首先,除了1953年颁布的《劳动保障条例》可作为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外,我国没有明确的社会保障法律。相关的制度条款缺乏法律权威,致使大多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有效实施。其次,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没有有效带动市场和非盈利机构的积极参与,缺乏市场力量,阻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规模发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市场上所存在的养老服务多由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另外,养老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致使企业提供养老服务数量不足;再次,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发展初期,规模不大,缺乏统一的运作标准,社会影响力不足。各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薄弱,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缺乏保障,阻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发展。

(三)基金筹集渠道单一,覆盖范围小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财政补贴、慈善捐助、福利彩票等,养老行业缺乏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我国正面临着经济转轨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大量的财政预算将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于养老行业,福利彩票和慈善捐赠波动性大、缺乏稳定性也不能充分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能小范围开展,先满足生活极度困难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能大范围开展,形成规模效应。所以,为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必须拓宽融资渠道,保证资金来源,扩大服务范围。

(四)服务内容单一,优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现阶段,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发展初期,服务内容相对单一,缺乏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养老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多为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老年人料理家务、陪老年人看病就医等。对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关注较少,陪老人聊天解闷、社区集体休闲娱乐这样的服务却少之又少。这样的服务内容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优质、全方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缺乏阻碍了我国养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管理经验不足,资源整合程度不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在加速发展,但仍处于发展初期。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管理水平低下,基本无经验可循,无法充分整合社区原有资源,如充分利用社区休闲场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集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充分利用社区闲置的人力资源,保障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者的高素质和专业化。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社区无法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充分整合资源,无法提供优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六)缺乏专业化的服务提供者

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专业化程度低。从事居家服务行业的人员物质报酬较低,甚至不如一般家政服务人员待遇好,导致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多为下岗职工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不具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素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短缺和专业化素质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约束,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发展居家养老的重要保障。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法规,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法制化的范畴,充分利用法律的稳定性和强制性,调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制化建设。当前应积极筹建国家养老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的权利、财力保障机制、社会参与、服务准入、服务资源分配、服务模式等内容。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治理水平

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家庭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积极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坚持政府为主导、社区委依托、家庭为主体的服务模式。政府加大财政拨款力度,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渠道和运作机制。采取国家、社会和个人等多种投资渠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提高社区服务资源利用率。社会群体加大监督评估力度,建立标准化的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高水平的服务指标体系。服务过程中采取统一的计量和考评标准,建立操作性强、适应性强的规则体系,实现居家养老的规范管理和规范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平治理,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参照市场化标准,强化服务的多元化和针对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家庭为主体的新型养老模式。把传统的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在提供养老服务时,要参照市场化标准,强化养老服务的多元化与针对性。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医疗服务、聊天解闷、集体娱乐在内的多元化、全方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个体差异化,对不同年龄阶段和生活层次的不同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可以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社区集体服务等多样化服务。通过实现服务过程的社会化,服务对象的个性化和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多样化发展。

(四)强化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队伍的服务水平

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是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主要是专业化素质较低的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建立一支专业化素质高的居家养老服务团队。首先,建立一系列人员培训和考核标准,对现有的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其次,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吸引专业化程度高的专业服务人员,引进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鼓励年轻人在空闲时间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行列,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弥补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的缺憾,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参考文献

[1] 邹欣雨.社会发展视角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13.

[2] 宋言奇,杨.居家养老“五大体系”的发展探索――以苏州为例[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10).

[3] Kiyomi Asahara,Yumiko Momose,Sachiyo Murashima.Long-Term Care Insurance inJapan[J].Disease Management and Health Outcomes.2003.11(12):769-777.

[4] 徐寒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问题研究――以北京市R社区为例[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5] 任炽越.居家养老是全球趋势――推进杭州居家养老[N].杭州日报,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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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小型化,以及人口流动加速、亲属网络的弱化、人口出生率的下降、独生子女大量增加等因,人口的老龄化、高龄化、空巢老人家庭的数量和比例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根据文献资料预测:到2030后,我国空巢老人家庭的比例将达到90%。当初,以年轻城市自居的深圳市,老龄化趋势也不例外,当年来深建设者都将迈入退休门槛,随子女来深圳养老的老人也与日俱增。据2008年市民政局调查发现,深圳市目前60周岁以上老人户籍人口达12万,非户籍人口总数在40万以上;预计到2010年,全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将增到20万以上,非户籍老人将会超过60万以上。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引起广泛关注,传统的以家庭照料的养老方式受到挑战。虽然我国城市社区的老年人可以从公共部门、非政府组织得到正式的社会支持,但这种支持目前还非常有限。因此,在城市中如何整合资源,建立以社区为单位,符合现状的为老年服务体系,是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需要有理论的探索、手段的创新。广开养老途径。结合我国实际国情,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和措施。

居家养老服务是由社区和社会帮助,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服务形式。从养老方式看,居家养老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照顾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手段、老年人居住在家里从提供的养老资源主体看,有家庭成员的照顾、也有社会的帮助。是发展社区服务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征。当前,政府、社区、个体、社会组织提供的各种功能,其中政府或社区提供的服务占主导地位,如根据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内容与方式的特殊性,开办了各类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成为老年人欢迎的活动所。各级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都能充分考虑到老年群体的特殊需要,将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纳入到总体规划中去,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有的社区还与医疗单位心理咨询部门、高校的心理系合作,开展为空巢老人们提供服务,解决他们面临的心理问题,社会反响好。

但当前为老服务单位的软、硬件都有待完善,还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除了要改善办公设备(如电脑等)、为老服务仪器设备、为老服务窗口以及老年人的休息室等硬件外,同时也需要改善软件条件,如提高为老服务的质量、提升服务人员的素质、调整服务内容等。此外,也不能忽视宣传工作。因此,改善当前为老服务单位的条件和环境,是为老服务业要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就为老服务业提供方来说,我认为主要可以以下几方着手:

第一,改进服务单位的软、硬件条件。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为老服务设备、设置为老服务窗口、开辟来访老年人的休息室等,同时也铸要改善软件条件。服务单位若能为老年人的到访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为他们提供专门的服务渠道等,可以提高老年人对该单位服务的信任度。

第二,丰富为老服务项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年人生活需求的提升,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除了家政服务、出行服务和生活护理上等外。还要有其它珠服务内容,建立健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和项目(如紧急救助、家政服务、生活护理、日间照料、社区食堂、精神慰藉等),同时详细列出服务项目、使之条目清晰,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提高为老服务的服务质量与效果。

第三,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可采用灵活的服务方式,通过电话采取上门服务,通过社区提供服务,还需要采取弹性工作时间和灵活的服务方式,使居家养老服务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的新要求,此牙,居家养老服务要做好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

第四,加强“为老服务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尤其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增加护理专业毕业的从业人员比例。

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引导老年人理解并认同居家养老方式,逐渐接受并消费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在老年人心中树立起居家养老的消费观念。由于老年人思想一般都比较保守,也比较节俭。因此,可以通过社区干部在平日与老年人接触时,婉转地同老年人宣传居家养老这一服务的优点和服务的费用,其中要说明社区大体上提供哪些居家养老消费服务项目及收费原因,使老年人在客观条件下易于接受居家养老这一新观念。

第二,要让老年人更清楚地了解居家养老服务的性质和内容。社区可以通过日常的海报宣传或将居家养老的详细情况制成小折页,分发给社区中有老年人的家庭,在此,不仅要让老年人认清居家养老服务,还要使老年人的成年子女了解社区提供这一服务可以为他们减轻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照顾父母的负担。与此同时,要让老年人及其成年子女充分了解一个事实: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目前的机构养老不可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因为养老院或敬老院没有足够的床位,无法解决老人的机构养老需求,尤其是在老年人的数量每年不断递增的情况下。

第三,要取得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信任。在宣传方面,社区除了日常的宣传外,应充分利用老年人这一资源,因为老年人本身就是活的“广告”,让老年人自己宣传居家养老服务为他们带来生活上的便捷,这种宣传效果比铺天盏地的广告来得更有效。为了要在老年人心中树立起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信任感,可以通过社区举办晚会或活动,让接受过服务的老年人出演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短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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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

随着我国老年人数迅速增加,中国的老龄化速度也加快,养老成为一个为众人所担心的社会议题。我国现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适用于新出现的社会年龄人口分布现状,也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并且旧模式下的家庭支柱压力特别大,模式急需得到更新、完善。在社会的大势所趋之下,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产生,并快速得到完善。

在国家的“十一五”期间推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由国家老龄委员会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主导推行的,居家养老模式是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服务中心,利用相关的社区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服务的模式。服务主要包括:精神抚慰、上门服务、学习娱乐等等,都是专业基础下实施的老年人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把社区、家庭和社会三方资源统筹到了一起,包含了正式和非正式服务,把居家和养老结合起来的产物。其目的在于利用有效资源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很多老年人不愿离家、进入养老机构养老,因而责任落在了社区的身上,许多老年人还需要上门的服务和护理。

二、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工作方法:个案管理

个案管理为陷于困境的老人提供服务和协助。个案管理强调两个重点在于,第一要着手建立一个相关的信息和物资的资源网络,形成一个对老年人有利的网络。第二个案管理丰富案主资源的知识、训练服务技巧及优化服务态度,同时加强案主资源的取得和使用网络专业能力。现代社会人们对福利的需求量不再单一,但是提供的服务资源很短缺,个案管理就是要解决传统福利机制下的相关问题。

(一)建立关系及评估工作

专业的养老服务关系网络的建立是进行有效工作的前提,对工作者和老年人都进行条件筛选,调查需要个案管理服务的老年人,进行数据统计和建立关系。建立关系是为了更好的提供服务和开展工作,对往后的工作效果有较大影响。在建立关系的过程中,要注意的几个环节关键点。比如保护老年人信息,不加以服务期待,拟定合适的服务协定。

评估工作的进行,在其初期,以对老年人群的需求和养老资源的评估为主体。服务人员对老年人进行调查,提出养老需要的资源和特殊需求,表达陷入的困境和需要的帮助,还有预期在服务人员这里获得什么样的服务和协助。相同的,在工作人员对老年人表述的信息做出相应专业回应。

(二)整合服务

在服务过程当中,工作人员把个案管理对象的老年人的情况仔细整理下来并加以备份记录,之后社会工作人员利用整理的资料对老年人做出具体符合其情况的计划书,使计划更实践性和预料性、可行性。另一个方面就是整合社会有效地养老资源,以及运用有效的社会工作方法,整合服务手段和内容对个案管理的老年人进行服务。整合服务是一个过程,社会工作者扮演的角色不是单一单调的,常常要做好协调和监督等等的工作。整合服务的过程是比较多变的,影响因素过多,所以工作者要从很多细节方面完成服务内容。整合是由很多方面的内容组成:保密、订立契约、监督和支持案主、社会工作者寻求支撑、总结经验。

(三)个案工作结束

在前期的准备和预备工作之后,个案管理对应的老年人会自动寻求帮助和协助、亟待社会工作人员提供处理缺陷的方法以及养老资源。老年人自动寻求资源之后以解决问题动,可以算是个案管理方法作用下问题的解决,那么这一次的个案管理关系就可以进入到结束的阶段。但是结束这段关系也不是一发而就的,也需要一个过度的过程,承前启后的估计到服务的整和过程和服务后的老人自立后果。首先要对这段服务关系和工作情况作出评价,作出终结。评价个案管理的方法是否在此案例中有效,在服务中的老人是否有得到有效的帮助。对努力程度和结果作出中肯的评价。再次要结束关系,作为一次完整的个案服务事项的完成,当然,结束一段关系也要有一定的标准才可以正式结束。比如:老人家自我协调的能力上升,自主能力上升,还要和个案管理的户主协商结束个案服务关系的事宜。

三、结语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兴起,亟待成熟的社会工作方法介入,其中个案管理方法就成为了其中的主流,担任主要任务和特殊角色。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服务工作中,老年人群的需求和问题日益增加,这使得养老的资源相对紧缺。个案管理方法在传统的养老和服务理念基础上,新加入了资源的整合利用和服务成本参考。所以,个案管理在现有的情况和状态下是非常吻合现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面临多样化困境、缺陷的老年人群。

参考文献

[1] 陈俊傲.改进高校老年人社区照顾:个案管理的引入[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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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居家养老;物业服务;养老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3-0192-02

作者简介:朱婀丹(1982-),女,湖南衡阳人,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硕士,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0 引言

中国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新办新闻会上透露,截至2014年2月,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个亿,占总人口的14.9%。中国人口老龄化正在“跑步前进”。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快,老人如何养老已经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在我国,当前的主要养老服务供给基本模式有三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养老形式,但由于独生子女政策,我国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城市中“四二一”家庭结构形式日趋普遍,家庭成员间的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弱化。社会福利的机构养老一般适合孤寡老人或丧偶的老年人,但相对老人的自由度不高,并且难以保证安全状况和健康状况,大多数老人不愿意去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兼有上面两种养老模式的优点,适合于绝大多数家庭和老人,使老人不用离开熟悉的家庭去陌生的环境,可以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又避免子女无暇或无力照顾带来的困扰,还能享受到专业的多元化服务,当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热衷居家养老。

我国政府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居家养老模,到2011年9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要“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我国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要求已经提上日程。我国物业服务公司经过三十年的快速发展,现已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成为一支强有力的小区服务队伍,对于还处于初创期,同时又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参与,不但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且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1.1 居家养老市场需求潜力大 通过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养老问题主要由政府和市场来解决,其中政府能解决的所占比例不足3%,其余97%都将由市场来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基数是巨大的,而当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热衷居家养老的同时,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也给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奠定了一个很好的买方市场。

1.2 老人对当前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较低 居家养老在我国还算是比较新的事物,成熟的居家养老体系还未形成,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当前的居家养老主要以社区为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较简单,主要是一般的日常生活料理,多体现在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对于老人的精神层面的需求比较缺乏。目前政府财政对养老投入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设施也不够完善。

1.3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拥有先天条件 我国物业服务企业近年来迅速发展,作为城市中的小区“管家”,已经遍布全国各大中小城市。物业服务企业的参与将是一种多方共赢行为。另外,小区由物业服务公司接管后,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服务中就拥有主动权。物业服务企业不但掌握各业主家庭的详细信息,而且还拥有对小区中的场地、公共区域及设备设施具有一定的管理权,这对于物业服务公司参与居家养老提供先天条件。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利用这些现成的资源替老人服务,及时解决老人的需求。

1.4 参与居家养老是物业服务企业新的发展路径 随着物业服务企业近三十年的迅速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已经逐步走上规范化和标准化,但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不断发展壮大过程中,随着管理难度的增加,人力管理风险的扩大,企业也在不断地摸索新的发展路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对企业本身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1.5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负担 居家养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目前还是由政府所主导。政府主要通过财政补贴或直接购买服务来履行责任,服务对象多为经济困难的独居、孤寡、高龄老人。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提供给个人或其家庭需要的服务,给企业带来有偿服务的同时,还可以有效地缓解家庭养老面临的人力、财力等困难,解决政府在机构养老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减轻政府负担。要解决居家养老服务难题,必须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

2 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在居家养老中发挥作用

居家养老的市场需求是巨大的,面对一个如此巨大的服务市场,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探寻企业如何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作用,同时,抓住这一机遇对整个物业管理行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2.1 有效利用物业服务领域的要素资源 老人的需求一般包括生活方面需求、医疗保健需求、精神文化需求等,这些都应该成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利用服务领域内的要素资源积极为老人服务。

2.2 加强物业小区养老服务硬件设施的建设 物业服务企业基于满足老人居家养老的客户需求,应积极进行前期介入活动。对于开发的住宅产品,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居家养老的要求设立相应的前期物业管理组织以及介入标准。这样不但可使后期的物业管理服务跟上要求,也能与地产商保持利益的一致。对于已建成的老社区,可根据社区区位、规模、老龄化程度等因素,在社区原有的公共设施上进行适当改造或扩建。

2.3 融合社区现有配套服务体系,加快外部资源整合 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融合社区现有的配套服务体系和养老资源,发挥桥梁作用,给业主提供养老服务供给平台。还可以沟通协调小区的商户,输出各种养老服务。在资源整合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还可以对部分养老服务实行外包,随着客户需求的多元化,通过与社会资源的合作,在居家养老上提供更专业化服务。

2.4 政府相应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 物业服务企业当前也迫切希望,政府能对他们参与居家养老进行政策扶持:对物业服务企业部分收入减免税收等优惠措施;对保障房物业管理费和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参与居家养老的物业服务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实施“先征后返”;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在能源、税费、床位补贴、保险补贴、人员培训补贴等方面,逐步享受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政策等。另外,居家养老专业机构在规划、资质办理、运营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也希望相关政府部门给予专业指导。

2.5 政府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的居家养老服务一定补贴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国家在加大财政支出的同时,还应增加政府补贴。居家养老服务由于资金渠道单一,经费短缺,发展中举步维艰。要解决养老经费短缺问题,应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接受国内外企业捐款等途径,吸纳更多社会资本,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基金,转款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贴。由政府向物业服务企业购买养老服务成果,给予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一定补贴。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对社会、社区、企业、业主来说都是共赢。对于社会,能缓解社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对社区,融洽社区人际管理,拉近物业与业主的感情;对企业,是整个物业行业的发展契机,能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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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urban pension model;family pension;institution pension;community service for home care of elderly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7-0018-03

0 引言

我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老龄化时代,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很快,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对该问题的思考和研究调查也迫在眉睫。由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功和社会机构养老,都有其长处和不足。笔者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能结合二者优点,老年人更愿意选择这种养老方式。

1 传统家庭养老方式不能满足需要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 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是对东方反哺模式的法律解说。“传统的家庭养老实际上也就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亲情养老。”[1]传统家庭养老的基本特点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的结合[2]。但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下,滋生出了很多问题,比如高龄老年人问题、空巢老年人问题、留守老年人问题、独居老年人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出现说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在被社会淘汰,已经无法满足B老需求。

1.1 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有资料显示,未来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将越来越大,且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社会呈明显的高龄化趋势。与此同时,尽管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人均GDP还很低,未来“未富先老”现象将越来越常见。

1.2 子女数量减少,家庭养老负担加重

随着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年龄的增加,这代人的父母开始步入老年,再加上近年来生育率下降和人均寿命延长的影响,子女养老的负担变得越来越大。未来至少几十年我国的主流家庭模式都是“421”家庭模式,它是一个风险型的家庭架构,在这种家庭架构下,子女的养老负担极大,使得家庭养老模式十分脆弱。

1.3 传统养老观念受到各种不良价值观念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公民的个体价值多元化,从道义上肯定了追求个人幸福的合理性,这动摇了传统家庭伦理的基础。个体在追求 现代生活方式过程中,产生了对小家庭的偏好和对大家庭的淡漠,人们的家庭责任观念、家庭义务观念等都在不断更新、蜕变。

1.4 农村家庭养老压力大

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的75%,是中国老年人的主体。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养老压力更大。当前农村的现状是年轻人大多都外出打工,留下几千万留守空巢老年人,造成了一种养儿难以防老的状况。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生育率的下降,该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2 社会机构养老也不能让更多老人接受

社会机构养老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化养老方式,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拥有专业的护理人员和配套的养老设施,专业化水平高,能够保障老人得到最好的服务。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家庭养老所缺失的功能,减轻了子女照顾老人的负担,老人面对的是同龄人,可进行交流谈心以使心灵得到慰藉,还有,机构养老还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体质的老人提供特别的照料服务及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为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保障。但很多老人还是不能接受社会机构养老这一模式。

2.1 养老机构难以对老人提供有效地精神慰藉

一方面,我国现阶段的机构养老主要以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为主,一般都是一些物质上的帮助,很少涉及文化娱乐等精神的帮助;另一方面,老年人不愿意在年老时离开自己的家庭去陌生的环境与不熟悉的人相处,所以对机构养老产生排斥感和失落感。而老年人最缺的就是亲情,是心灵的慰藉,而这是任何社会机构都无法给予的。

2.2 社会养老机构供给量不足

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对于养老机构床位的需求也迅速增加,远远高于我国养老机构目前所能提供床位数的能力。修建养老院等养老机构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样使养老机构的发展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

2.3 社区机构地区分布不均

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当前养老机构发展状况较好的地区大都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的区域,这些地区的养老机构在基础设施以及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素养方面都明显高于欠发达城市,经济发达的地区养老机构有些出现空置现象,而落后地区养老机构和资源明显不足,使真正需要照看的老年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护理。

2.4 部分养老机构服务价格昂贵

目前大多数养老机构作为一种赢利性的而非福利性的机构而存在的,所以收费标准是由各机构自行制定的,对于条件优越的自然就价格昂贵,这使许多工薪家庭望而却步,只能让少数富裕家庭的老人享受高质量的养老服务。由此也造成了大量养老资源的空置,使养老功能未得到完全发挥。

3 老年人更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当今老年人各种各样的需求不断增多,单一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都不是最理想的养老方式,它们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保障问题。结合二者优点的养老方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3.1 社区居家养老概述

社区居家养老是介于家庭养老和社会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养老方式,主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力量为依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为保证的专业化社区服务为主、家庭照顾为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老年人按照我国民族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养老方式。它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

3.2 社区居家养老的优点

3.2.1 能够满足老人的感情需求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泊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这种养老方式既保留着我国传统家庭养老的思想,满足老年人继续留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养老的愿望,满足了其心理诉求,弥补了家庭养老和社会机构养老的缺憾。

3.2.2 节约社会成本,充分利用资源

这种养老方式可以使老人居住在自己的家庭或社区中,在生活照料方面,不仅可让子女亲属直接照料,也可以交给社区专业服务人员照料;在经费问题上,老年人可以利用自己的退休金、养老金,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项目,而且大多数老年人都可以承受这样的养老方式。这样既体现了原始的家庭养老的功能,又不用缴纳昂贵的费用,还能充分利用社区的闲置资源,节约了社会成本。

3.2.3 服务具有全方位性和针对性

全方位性指的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的为需求,比如:物质支持、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休闲娱乐、精神慰藉、自我价值实现等。针对性是指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会最大限度的了解每个老年人的真实需求,有针对性地对其提供服务。

3.2.4 符合我国的国情

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未富先老”的显著特征,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养老资源及专业服务人员匮乏、家庭养老功能退化,此时社区居家养老方式是可行性最高的养老方法,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全方位等优势,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3.3 提高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3.3.1 了解居家养老人的要求

养老问题的重中之重是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主要包括照料家务、保健服务以及高龄、生活自理能力差的入户护理服务和心理安抚。在家务帮助方面,许多老人一日三餐是难题,老人希望有人帮助做饭;老人希望有人帮助打扫居室卫生,希望有人帮助洗衣。一些高龄老人对清洁钟点工、送餐、做饭也有很大的需求。老年人去医院看病的次数很多,老人希望就近得到医疗服务,希望得到入户护理服务,希望有关方面能提供家庭病床、急诊联络、上门诊疗等服务;有相当数量的老人感到日常生活寂寞,特别是空巢老人,希望有人来串门聊天,得到结对照顾,希望有人上门看望。

3.3.2 提高服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社区居家养老能否成功推行和发展。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扩大养老服务人才的培B,有计划地在高职院校或大学增设与社区服务与管理相关的专业和课程,把社区服务人才的培养纳入代教育系统之中,采纳养老机构岗位实训、顶岗实习等学习方法,努力做到教育与实际工作的零对接,从源头培养拥有专业知识技能的老年服务高级人才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建立健全完善职业资格认证与评价管理制度,社区服务人员在学习和培训的过程中,按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养老护员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培训后上岗。[3]按等级的不同设立薪酬水平,激发服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使其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的提高,更好的服务社区。把社区服务的“专业技术和理念”渗透到实际的社区服务工作当中[4]。

3.3.3 提高服务供给内容的针对性和丰富性

不同年龄段的老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是不同的,对于那些经济状况较好、身体较健康的老年人家庭应当实行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服务,并在社区文娱活动,丰富老人的生活,让他们快乐充实的度过闲暇时光;鼓励他们在量力而行的前提下,积极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者组织,或寻谋第二职业实现自我价值。对于经济条件不好的特殊或困难老人可以实行低偿或免费的服务,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任务除了照顾好每个老人的日常生活外,还应该具有一定的医疗知识,能够针对一些老年人经常出现的身体健康问题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理,同时社区工作者也应该时刻关注老人的思想波动,尽量给老人一些心理慰藉,鼓励老人要健康乐观的面对生活,安享晚年。

3.3.4 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

资金是保证该模式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必要条件,锘特别是社区养老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事业更加不能离开资金的支持。首先,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对养老金进行精确预算,做好整体规划,对需要帮助的老人或社区的基础公共设施予以财政支持,而不是盲目的投入资金,使资金的运用更具计划性,把资金的功能发挥到最大;其次,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保证政府在投入资金的同时一定要保证资金的落实情况,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贪污,使资金真正用到养老事业中来;再次、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对于积极投身慈善事业的个人、企业等减免税收,鼓励更多的社会群体力量参与到筹集资金中来,并把这一政策作为一种长期的制度执行。

4 结束语

传统的家庭养老,社会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都有其自身的长处和不足,这三种养老方式共存,为老人提供了基本的养老方式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真正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养老目标,使老年人安享晚年。

参考文献:

[1]毛满长,李胜平.社区居家养老:中国城镇养老模式探索[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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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阶段城市居民主要养老模式

所谓养老方式就是老年人在面对现有养老资源的情况下所选择的养老模式。它由一定的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必然会随着社会生活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生相应的变化。然而这样的概括又难以界定和厘清具体的养老方式。鉴于此,本文结合文献研究,根据城市居民是否接受子女供养和养老依托地,把养老方式分成居家养老、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方式。

(一)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由先进国家传来的一种新概念。他和传统的家庭养老区别很大,居家养老的家作为一种载体存在,而家庭养老的家则是建立在家庭经济基础之上,其中的涵义完全不同。居家养老的享有独立经济来源的老年人拥有独立住房,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大多脱离子女,可以依靠邻里和保姆服务人员等。

(二)家庭养老:家庭养老一种较为久远的养老模式,老年人的经济支持和日常生活多由子女照顾。城市居民和子女、家人在情感上的交流较为普遍,且由于家庭成员对老人的习惯和爱好都很了解,所以照顾的会比较周到,经济成本较低,在经济上比较理想。

(三)机构养老:机构养老分为很多种,他们主要是为老人提供护理、食宿和照料等服务。在养老机构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缓解子女的压力,使老人得到较为集中的照顾和有秩序的生活,并且在养老机构中同龄人较多,老人日常交流娱乐并不受到影响,对老人的精神和身体都有益处。

二、养老方式的选择策略优势分析

居家养老在我国城市老人的家庭照顾的负担沉重和机构照顾老人的成本过高、观念未完全接受、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下,积极发展老人社区资源,丰富服务项目,可以有效的解决城市居民的养老问题,对减轻政府负担、鼓励社会福利社会化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居家养老对家庭赡养进行有效的补充,是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仅是由有血缘关系所组成的狭义的家庭概念,而是在生活功能上,更具备人性化、人际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护理和精神养老护理条件的社会环境。在这样的社区、家庭、环境中,社会人际关系层次更多,人际交往互动方式更为多样,更能满足人际互助与沟通的多元需要,而且它可以有效利用社区闲置资源,节约养老成本。社区养老所需的成本是三种养老模式中最为理想的。选择机构养老的老人需要支付相当数额的费用,而家庭养老则需要牺牲老人子女的工作时间或是雇佣专门人员给老人提供日常的居家照料,也需要承担不小的成本,因此,居家养老在经济成本方面要比较高,对老人家庭经济资本有一定的要求。

家庭养老模式是我国历史上形成并延续下来的一种养老模式,是指由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资金、住所、所需和日常生活照料的一种养老模式。资料显示,虽然老年人对晚年生活的场所可有多种选择,如家庭、养老院、老年公寓等,但由于家庭养老具有在提供情感交流和心理需求上的优点以及养老观念等因素的存在,家庭养老仍然是多数老年人的第一选择,是现行养老模式中的主要形式。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完全由赡养人或抚养人承担,具体讲就是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的家里,由老伴、子女或亲属为其提供生活所有的照顾。在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中,老年人可以经常看到子女和家人并进行情感上的交流,同时,由于家庭成员了解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在生活的照顾上更全面、周到。

机构养老在日常生活中,它是家庭养老的一个重要替代物,而且是一个覆盖范围较广的替代物,因为有很多的老人可以选择它。但是由于机构养老发展的不均衡性,其质量参差不齐,档次差别很大,在高端机构入住的多为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的老人,解决精神上的孤独是他们选择进老年公寓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低端机构的入住者多为家庭发生变故,生活不能自理、丧偶、经济压力等原因。可谓是一种选择较为广泛的养老方式。

三、结语

养老问题是整个社会存在的普遍问题,而养老方式的选择尤为重要。因此,选择一种适合自己情况的养老模式,十分重要。家庭养老这种模式抗干扰能力强,经济要求低,在经济资本较弱的状况下,家庭养老的就非常必要。如果有较多的空暇时间并希望从事兴趣爱好和娱乐活功,经济身体状况较好时,居家养老是种较好的选择。身体状况不佳,且经济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机构养老很适合。而国家则要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养老保险改革,提高老年群体的经济能力和健康水平。加大对公共福利设施,为适应社会的老龄化趋势,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应加快建设步伐,对养老机构增加投入,提高它们组织养老资源的能力。最后,政府应当鼓励个人和企业等创建、经营老年服务设施,以灵活政策,形成社会多层面养老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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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许多城市得到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一些基本养老需求,缓解了家庭和社会养老的压力。山东省作为人口大省、经济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其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水平如何?能否满足居家老人的需求?存在哪些问题?社会工作如何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本课题研究的起点。

本课题以山东省40个城市社区为研究对象,这40个城市社区分别分布在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临沂、菏泽、聊城等8个城市,这些城市从地区分布上看它们分布在全省东、中、西地区,既有省会城市,也有沿海发达城市,还有内地城市,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上说涵盖了经济上发达、比较发达和相对欠发达三种地区。为了全面了解山东省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和老年人的需求,我们还针对社区中的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了调查,并对部分老人进行了个别访谈。

本课题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法,以40个社区的居委会及部分居家养老老人为调查对象,发放两种问卷:一种是针对社区居委会设计的问卷《山东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调查》,共4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另一种是针对居家养老的老人设计的问卷——《山东省城市老人生活现状调查问卷》,共60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545份,有效率90.83%,问卷的发放率和回收率均能满足社会学分析、统计学分析及统计学样本量的要求。对所有数据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17.0进行相关数理统计。

二、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偏低

1.从服务内容上看,存在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层次不高的问题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以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也涉及一定的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

生活照料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基本生活设施的维护等一些生活上的最基本照顾服务。我们所调查的40个城市社区都提供一定的生活照料服务,图1是对山东省城市社区为居家养老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的统计。

在医疗服务方面,我们所调查的40个城市社区中有27个社区建有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占调查总数的67.5%。针对医疗卫生服务站所提供的服务,我们主要了解了5种服务类型,具体情况如图2所示。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45%的社区能提供基本的常见病、慢性病以及多发病的诊疗服务,42.5%的社区举办过定期义诊活动,25%的社区开展过健康教育讲座,35%的社区能提供医疗陪护服务,17.5%的社区开办了心理咨询服务。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大多仅限于对老人基本疾病的诊治,更深层次的医疗服务如健康讲座、精神辅导、医疗陪护等开展还不多。在对居家养老老人的调查中,大多数老人希望能够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水平,能实现疾病就近诊治、就近治疗,能提供医疗陪护、疾病护理这样的服务。

在精神慰藉服务方面,调查了解到山东省城市初步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精神文化服务方面开展了以不同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的“走出来”(老人到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接收服务)与“走进去”(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针对此类服务,我们调查了四种服务类型所占的比例(见表1)。

但是,老年人的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除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需求外,老年人还有自我实现需求、服务社会的需求等等。笔者认为老年人既是一个需要照顾的群体,也是一个蕴藏着丰富的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群体,尤其随着我国人均寿命的延长,大批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正面临着即将退出工作岗位,他们中一部分人身体健康,年龄相对较轻,如何开发和利用这一群体所蕴藏的资源,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可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2.从从业人员的素质上看,存在素质偏低、文化层次不高的问题

目前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大多是下岗失业或赋闲在家的中老年妇女。她们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学习和训练,没有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技能训练,只能从事一些低端的照料服务。

从表2可以得知,目前山东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来源于社区志愿者,在拥有社区志愿者的20个社区中,10个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社区下岗再就业人员组成,有6个社区志愿者由社区老年居民组成,只有4个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社区青年居民组成。拥有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只有13个社区,还未达到调查总数的一半。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文化程度一般是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约占38%,高中文化程度占46%。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又普遍缺少社会工作者和专职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这必然影响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3.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上看,社区居家养老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

在调查中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一般是居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本身承担着大量的社区事务性工作,他们在居家养老的服务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

社区普遍缺少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专职的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尤其是缺少专职的社会工作者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策划和统筹。在服务中缺少现代服务业应有的管理方法和理念,这势必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建立服务专业化、管理现代化、经营连锁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为保证,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依靠政府投资发展起来的,政府购买服务以财政拨款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为主渠道,但是政府的经费投入有限,服务对象只能限于经济困难的老人。资金缺乏、资金来源渠道少成为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同时“经费的缺乏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标准降低或补贴范围缩小,部分经济困难老人难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从而使居家养老的福利性严重不足。”[1]

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用于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由政府出资支持的社区占总社区数的37.5%,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区服务自身“造血”产生的社区则占15%,而资金主要依靠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的社区占到10%。由此可见,用于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主要还是依靠政府部门的投入。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单一,供给严重不足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担主体是居委会。居委会作为群众性的社区自治组织在开展社区服务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也容易为群众和居民所接受和信赖。李颖奕的研究证实,居委会“服务有政府的背景,服务员的行为规范,有时甚至涉及到金钱和安全的方面也足以信任。”[2]但是居委会人员有限、工作任务繁重,无法包揽居民所需要的一切服务。我国民间组织不发达,加之政府扶植政策不到位,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动力和信心不足。而发达国家的经验说明,非政府组织可以提供多种社会服务,非政府组织以其灵活性和贴近生活而著称,必然也会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社会工作主张发展多种类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和健康维护服务,满足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就医等基本需求。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帮助老年人洗衣、做饭、购物等;健康维护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例行体检、营养咨询、健康教育、推行体育锻炼等等。按着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满足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保障老年人生命能够延续、生活得到照料、健康得到维护。这些服务首先解决了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能缓解家庭和社会的养老压力,基本可以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但总体上说,这是一种较低水平的养老服务,这也是目前我国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

(二)建设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在保障老年人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如何建设老年人的精神家园,是建设型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保证老年人身体健康、人格健康、心理健康,要为老年人建立精神家园,必须保持对大自然的心灵仰慕,对未知领域的敬畏心情,对社会的公正追求,对美好人生的情感寄托。”[3]建设型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学中“活动理论”和“延续理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运用,它包括多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实现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老年人享有平等的社会参与权,如选举权、被选举权、诉求权、表达权,老年人的这些权利不因退休或年老而丧失。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代表着老年人不因年老而被社会边缘化和被社会排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为老年人提供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机会,在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上多征求社区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又如,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开展老年人再就业服务,为身体健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低龄老年人找到一份可以发挥余热,并可获得一定报酬的职业,以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价值感,实现“老有所为”的目标。

2.恢复和重建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老年人本身拥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学、朋友、同事、领导等等,这些人际关系常常因年老而疏离。人际关系网络的恢复和重建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至关重要,这些人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认知支持和行动支持。“国外研究表明,社会隔离是给老年人身心带来最大伤害的因素,而强有力的支持网络是老年人进行良好的心理调适的重要因素。”[4]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通过积极的建设性方案帮助老年人恢复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并重新建立一些新的社会支持网络,这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极为重要。

3.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极为重要,这是实现“老有所乐”的关键。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首先,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志愿活动。如:组织退休的医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或为居民义诊;组织退休的教师举办各种培训班或各种文化辅导班;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志愿等。老年人能在服务和奉献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其次,组织各种兴趣学习班,如老年绘画、音乐、太极拳、读书、信息网络等各种兴趣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老年人实现精神的享受和精神的幸福。

4.组织老年人协会。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的自治组织,协会可以帮助老年人表达各种诉求和愿望,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帮助老年群体中需要帮助的人,反对对老年人歧视等等。协会还可以成为老年人之家,满足老年人的归属需求。

这些建设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使老年人高层次的社会需求得到满足,帮助老年人解决因退休所导致的社会关系疏离、社会参与机会减少、社会角色丧失等问题,增强老年人的归属感,帮助老年人树立生活信心、学习新的技能,更好地安度晚年。这是老年人精神家园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其目标是“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四、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路径

(一)宣传社区居家养老

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使这种养老方式为广大居民所接受。社会工作者介入居家养老服务,首先承担着宣传居家养老这样一种责任和使命,让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积极地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1.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意义和价值

社区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医疗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服务体系。[5]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依然居住在家,对大多数老人而言经济支持依然主要由老年人自己和其子女承担,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服务等服务工作主要由社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既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也可以让老年人到社区服务中心接受服务。这样的养老方式既可以实现养老不离家,又能减轻子女的养老照料负担,这是一种能为中国人所接受的养老方式。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摆脱家庭养老模式中因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低、社会疏离所带来的孤独感、寂寞感。总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既可以减轻子女养老的压力,又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使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

2.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之初,社会工作者可以印发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宣传手册,免费向社区居民尤其是家有老人的社区居民发放,让广大居民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意义和价值,了解社区所举办的养老服务的内容、类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免费服务项目等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带领广大居民和老年人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进行参观访问,以充分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环境和服务方式,让老年人体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便利和好处等。

(二)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化建设和对社区居家养老进行评估

1.参与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和政策

从职业角色上说,社会工作者不但是社会服务福利的传递者、提供者,同时也是社会政策的倡议者、制定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必须要在一定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运行,要有一定的规章和制度,制定一系列的行业规范,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等都要有详细的制度设计,对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都需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对服务中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都需要进行规范化和量化管理。而要实现上述目标,就要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的助人者和政策的倡议者,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法规、政策的建设和制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离不开经济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民间资本的投入,这也需要政府制定有关资金投入的政策和民间资本准入和运营的政策。另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也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专业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老年人的需要设计一些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养老需要;同时也可以开发老年人资源,发展老年事业,全面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培养、准入、薪酬、待遇等,这也需要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这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制定都离不开社会工作者的参与。

2.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评估

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需要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来考察,硬件主要包括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服务对象等;软件包括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如何,机构的服务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社会满意度如何,老年人的满意度如何,需要改善的方面,机构所作的服务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等等,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评估指标体系,这个评估指标体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进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来设计。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可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三)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1.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传授社会工作的理论

目前在中国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基本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专业培训,一般也都不具备养老服务的专业资质。这必然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也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业的信誉和发展。社会工作者作为取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他们经过专业的学习或者培训,具有社会工作的理念、价值观和服务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工作者首先要担负起培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责任,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传授社会工作的理念、价值、伦理,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了解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的特点,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尊重老年人、平等地对待老年人、体贴老年人,从老年人的需要出发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从而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实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目标。

2.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传授社会工作技术和方法

社会工作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技术性都很强的专业,其独特的专业技术是社会工作专业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社会工作的技术和方法体现着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尊重、关怀和爱护。社会工作者在沟通、咨询、治疗、服务方案设计上都有一些独特的方法和技术,社会工作者可以把这些技术和方法传授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如倾听的技术、询问的技术、同感的技术,还有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独特疗法,如缅怀往事疗法,人生回顾疗法等等。这些技术和方法的掌握和使用会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能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3.把“增能”的理念引入居家养老服务

增能(empowerment),其基本含义为:得到力量,发展能力。增能取向下的社会工作实践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6年所罗门(Solomon)出版了《黑人增权:受压迫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一书,标志着“增能”取向的社会工作的诞生。在增能视角下,社会工作者认为每个人都是有潜能的,社会工作者不再把服务对象看成是有问题的人,而是将目光聚焦在服务对象的优点上,相信服务对象的优势和能力,并认为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挖掘服务对象的能力,通过服务对象自身的力量来解决问题。“老人是有能力的,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去解决他们的问题。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每个老人的不同能力,并着重挖掘老人的潜能。我们要尊重老人的权益,更要尊重老人的应有权利。”[6]在增能理念的指导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者首先要认识到老年人的潜能,老年人是自己问题的专家,老年人能够把握环境和自己的生活。其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者在提供服务时要考虑老年人的需要,是老年人需要什么服务,而不是我们想为老年人提供什么服务,所以要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老年人一起参与服务方案的设计,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老年人的主体地位。第三,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和服务人员要鼓励老年人建立起自己的同辈网络群体。老年同辈支持网络的建立可以帮助老年人形成老年集体意识,同辈群体可以获得情感和心理的支持,降低老年人的疏离感和孤独感,还可以一起争取老年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平等对待。

(四)参与居家养老的直接服务工作

1.为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

老年人一般心理比较脆弱,尤其当老年人面对疾病的困扰、死亡的恐惧时,容易产生比较大的心理压力。研究表明,抑郁是老年时期常见的一种心理疾病。社会工作者可以从老年人的心理、情感出发,为老年人舒缓心理压力,用积极心理替代消极心理。在咨询和治疗中社会工作者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困惑,抚慰他们的情感,用缅怀往事和生命回顾等方法和技巧,帮助老年人重新体验生命中的往事,探索和寻找自己一生的意义,弥补生命中的缺陷,完成未了的心愿,能与自己的局限和失败和解。[7]从而实现埃里克森所说的“自我完美”这一人生任务。通过回忆一生中的主要成就和美好体验,能够增加老年人的自尊,增加老年人的完美感。在咨询和服务中,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帮助老年人实现一些未了的心愿,使老年人减轻心理的压力和舒缓心理的矛盾,比如表达对亲人的爱,跟自己有矛盾的人和解,等等,这些服务都有利于舒缓老年人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坦然面对未来。

2.实现资源的连接和有效整合

首先,帮助老年人连接福利服务资源。老年人需要多种服务,社会上也有各种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福利政策、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而老年人及其家人可能不了解这些服务以及得到这些服务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可以细心地向老年人及其家人介绍,如老年人可享受的医疗救助、临时救济、老年福利津贴、老年福利服务等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根据自己对老年人的了解,针对老年人的需求把具体的服务项目引入老年人家庭。

其次,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自己的专长,整合社会多种资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如联系通信部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安装“一线通”,让老年人可以随时联系到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可以联系各种群众性志愿性团体如青年志愿者等团体为老年人服务;社会工作者可以积极争取政府或各种基金会对社区养老的资金支持,等等。

3.帮助老年人实现沟通和交往

社会工作者可以用个案或小组的工作方法,促进老年人与其家人之间或老年人之间的沟通,协助老年人理解子女,减少老年人对子女的依赖心理;让老年人学会及时地与亲人或者知心朋友谈心,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愿望,使老年人更好地投入到生活中。也可以用家庭工作坊等工作方法,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情感需求,使家庭成员更好地理解老年人,更多地关心老年人,以此实现家庭的和谐和美好。

参考文献:

[1]冯晓娟.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J].社会科学家,2012,(4).

[2]李颖奕.居家养老服务使用观念与行为及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基于广州市D区的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5).

[3]袁光亮.社区教育与老年社会工作研讨会综述[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3).

[4]许爱花.社会工作视阈下的机构养老服务[J].江淮论坛,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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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Community Supporting care; social services; social work intervention; aging

人口老龄化反映的是人口年龄结构的一种动态变迁过程,当60岁以上老人所占比例升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所占比例相应下降,这一过程便称为老龄化。根据联合国制定的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7%,即为老年型人口结构类型。200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有1.67亿以上,占到全国人口的12.5%。有专家预测我国将在2050年达到老龄化的峰值,老年人口有4.2亿人,将占全国总人口的27.4%[1]。我国的老龄化现状日益突出,老年人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不得不关注的焦点问题。在新的形势下,传统的养老模式逐渐显现出各种弊端和不足,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形式,以其社会化参与且可持续的特点正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居家养老是指老人居住在家中,但由社会提供相应服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一种养老模式。我国的居家养老主要是以社区为依托,依靠将社区资源与服务嵌入家庭的方式运行的[2]。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将居家养老服务简述为: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 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3]。社区居家养老是当前我国居家养老的主要实践形态。居家养老的最大优势就在于,老年人既得到了来自社会的生活与精神照料,又留在了熟悉的环境之中,同时也减轻了子女沉重的负担。因此,居家养老不论是从经济成本上来考量,还是从社会资本上来考量,都是养老模式的最优化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在国外已经相当的成熟,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比例达到80%左右[4]。

一、贵阳市陕西路社区的“政府主导式”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一)贵阳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状况

据贵阳市老龄办资料显示,目前贵阳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47.86万,占总人口的13.3%,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3万,占到总人口的9%。贵阳市47.86万老人中,有近三分之一的老人为空巢老人,多数空巢老人是指子女因在外读书、参军、就业等,而不在身边的老人家庭。空巢老人某种程度上属于“独生子女”政策副作用的产物,是老年人这个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而且根据贵阳市老龄办的数据分析,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贵阳市的老年人口还将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高龄老人的增长速度将进一步加快,贵阳市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挑战。贵阳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始于2007,这一年贵阳市老龄办在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社区、南明区蟠桃宫社区、小河区黄河社区、长江社区、盘江社区等六个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2008年又将试点扩大到10个区、县。到2010年,全市已经有10个县区的320个社区、36个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贵阳市陕西路社区的居家养老模式剖析

陕西路社区位于贵阳市延安东路,隶属贵阳市黔东街道办事处。该社区常住居民7965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252人,占社区人口数的14%,其中,空巢、独居老人25人,孤寡、低保、残疾等特殊老年人62人,是一典型的老年型社区。

该社区自开展居家养老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是贵阳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模范社区,其主要的特色就是政府机构在居家养老工作中起主导作用,这种“政府主导”式的运行模式,在居家养老工作开展的初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策略,作为一项新事物的居家养老,政府的主导作用可以更广泛的调动资源,可以更有效的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陕西路社区的“政府主导式”模式为我们研究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

1、主要举措与服务内容

(1)成立领导机构,设立专业服务站,组建多元化的队伍

为保证居家养老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陕西路社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作为开展服务的领导机构,该指导中心主要负责指定规章制度,对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和确认,对社区和民间服务实体机构定期检查与监督。同时,社区居委会设立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具体开展,包括入户调查、宣传动员、建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档案、协调服务实体与工作队伍等。目前,陕西路居家养老服务站有服务人员6名,其中医疗保健人员4名,都是具备临床专业的医护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2名。与此同时,该社区积极吸纳贵阳市社会青年志愿者“e气风发俱乐部”、“向日葵义工社”、“一生一世”服务队等组织在社区开展长期志愿服务。

(2)生活照料为基本,兼顾精神文化服务

陕西路社区所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以生活照料为基本,同时辅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精神慰藉、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专项服务。具体分为六大类:(如表所示)

在服务中,该社区开开通了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6760722,社区老人随时随地拨打电话就能轻松享受到全方位的专业服务,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有人帮扶。”据笔者统计,服务站平均每天接到社区老年人及家属打来的咨询电话不下10次,工作人员均及时地为老年人家庭解决了问题。在陕西路社区的积极运作下,黔东社区卫生服务站成为其合作伙伴,并对该社区的老年人做出了长期优惠承诺:70岁以上老人免收出诊费,免收挂号费,残疾老年人、孤寡老人治疗费在原价基础上提供30%的优惠。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老年人就医的成本,为老年人老有所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问题与不足

贵阳市陕西路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自开展以来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但据笔者深入观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可以说该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我国城市现行居家养老的一个缩影,其身上所体现出的一些问题也是具有共性的,很有必要深入研究,加以重视。

首先,经费紧张,设施简陋,服务单一且流于形式化。运行经费不足是困扰居家养老工作开展的首要难题,当前该社区的服务多是以无偿服务为主,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部门有限的拨款,有限的资金面对数目庞大的服务群体简直是杯水车薪。陕西路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较低、功能也单一,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虽然看上去社区开展的服务形式对样,但无外乎是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在服务内容上还是比较单一,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其次,运行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不论是在发达地区,还是在欠发达地区,居家养老总体来说都尚处于一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陕西路社区的居家养老一直是政府在起着主导作用,但是这种作用的具体实施部门还略显单一。不止是陕西路社区,当前在很多地方,此项工作主要是由民政部门或老龄委在牵头做,各个部门之间并没有相应的配合和协调沟通,运行机制还很不健全。具体到社区,其自身也只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且承担着种类繁多的行政工作,在居家养老上是很难投入足够精力的。

第三,社会参与力量仍然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和稳定性不够。居家养老应该是一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的市场化运作的社会化服务。而当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却大多数是行政力量在占主导,社会参与在其中的作用还显得比较小[5]。虽然也有一定的企业或组织参与其中,但参与行为并没有内化为参与意识,参与行动具有强烈的间歇性与偶然性。需要指出的是,政府的主导作用只适用于居家养老工作开展的初期或发起阶段,从长远来看,政府的作用则是要淡化的。另外,现在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大多是临时性招聘的社会人员,该部分人员之前并未从事过相关活动或学习过相关理论,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所以在提供服务方面显得专业性不够强,而且由于待遇较低,流动性很大,队伍很不稳定

二、发展和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一般性对策思考

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有着自身的优点,是解决新时期我国老年人养老的理想途径。然而作为一个新生物,其自身仍有许多需要发展和完善的地方,唯有当居家养老模式日益成熟时,才能使其真正在解决老年养老问题和促进老年人福利方面发挥其效用。结合城市养老模式运行实际,笔者认为,关于居家养老应该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

(一)多方面筹集资金,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支持相结合

经费紧张是很多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运行中面临的普遍难题,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解决了经费问题,就意味着社区养老服务成功了一半。养老问题是一社会问题,社会是需要广泛参与的,社区应引进市场机制,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允许一些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吸纳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社区应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和公益机构来筹集资金,充分利用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的参与作用。市场化运作是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养老问题作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的责任同样不可忽视。特别是在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起步阶段,政府要起到应有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二)加强培训与管理,打造服务队伍的专业性、多样性及稳定性

发展居家养老工作,非常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日本在1987 年就颁发了《社会福利士及看护福利士法》,对看护福利士应具备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力做了具体要求,并推出资格考试证书制度。1992 年日本又制订的《福利人才确保法》,对福利人才的培养及其应有的经济、社会地位予以法律上的保障[6]。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服务队伍是保证居家养老长期维系的重要条件,我们政府应在这方面发挥推动作用。对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建立一定的职称制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以满足老人不同级别的需要。与此同时,尽可能的发动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此项活动之中,最终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实现建立一支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三)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可考虑社会工作者的长效介入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工作教育如火如荼,培养了大量的社会工作人才。然而由于各方面原因,大多数社会工作者却没有用武之地。在国外,社会工作者就在社区服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完全可以借鉴和学习。同时,我国民政部也在近年提出了加强社工岗位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特别是将岗位开发的重点定位在了社区。因此,笔者认为将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在一起不失为一条两全齐美的办法。一方面,社区居家养老需要专业服务人员的参与,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同时也有着就业的需求。关于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居家养老中的有效介入问题,应特别注意从两方面进行入手。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应在社会政策上给予支持,使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的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使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服务乃至解决养老问题中发挥中坚力量,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成为社会工作者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二是加强高校社会工作教育与社区服务的合作,可建立长效机制,在社区建立实习基地或活动基地,使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参与长期化和可行化。

参考文献:

[1]陈伟.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日间照顾中心服务体系的构建[J].河海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 1):45.

[2]王晓梅.我国养老模式的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5):20-21.

[3]毛满长.西北地区社区居家养老:功能、限度与完善[J].宁夏社会科学,200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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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养老能破解养老困境

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态势严峻。预计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升高,老年人照料问题突出。与此同时,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老龄服务业处于起步阶段,服务企业及机构规模小,层次低,人员缺,专业化水平不高,服务供需矛盾凸显。

社区养老是让老人生活在自己家里,由社区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社区养老兼具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让老人既能住在家里享受亲情,又能得到专业化养老服务,是兼顾老年人心理需求和服务需求的人性化养老方式,受到了广泛认可,是解决当前养老困境的紧迫需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社区养老面临多重困难

社区养老在我国正在逐步开展,但尚未普及。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较低,主要难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资金压力大。我国“未富先老”特征明显,社区养老又有很大的公益性。目前大多社区的养老工作主要靠有限的财政支持,社会资金吸收渠道不畅,不少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在运作中遭遇资金瓶颈。

内容不丰富。社区养老涵盖护理、餐饮、医疗等基础服务,以及教育、休闲、娱乐等乐老项目。目前,大多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少,层次低,基础养老服务尚不能满足,更缺乏个性化服务。

设施不完善。多数社区养老设施用地紧张,设备不完善,对老人的适用性较差。部分社区尤其是老社区没有老年活动中心,有的社区虽然有配备,却因服务内容少,鲜有老人使用,处于闲置状态,社区老龄服务设施紧缺与浪费现象与并存。

服务人员少。我国社区养老的从业者少,获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更少,服务人员的人数、服务质量远不能满足老人的需求;志愿者服务尚未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较为薄弱,尚未担起养老服务生力军的角色。

由上述可知,公共资源紧缺现象严重影响了社区养老的发展。亟需借助社会网络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资源整合,家庭积极参与,社区组织协调,机构承接服务以及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模式,实现集约高效的社区养老发展道路。

三、大数据时代为社区养老提供新思路

目前,我们已经步入以数据挖掘利用为基础的大数据时代。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共享、精确分析、统合集成,将深刻影响整个经济社会的基础运行模式,也将为社区养老注入新活力,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发掘产业机遇――引发老龄服务业发展变革。我国老龄产业的发展空间正在加速释放。据《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预测,2014至2050年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元左右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例将从8%左右增长到33%左右,我国将成为全球老龄产业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

(二)提供智能平台――催生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与社区的信息化程度密切相关。我国已有很多城市正在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并把智慧社区建设作为先行工程。大数据云服务管理平台,为社区养老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服务载体。

(三)精准掌握信息――实现养老服务便捷精准。普通服务便捷化。老年人通过安装在家中的电子传感器或者智能手机,即可完成一键呼叫求助、诊疗挂号、健康检测、远程咨询、家政服务、服务预约及定制等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借助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动态服务,便捷地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享”的愿望。

个精准化。大数据服务不仅能兼顾到处于不同收入层次、各种身体状况的老年人,还能准确地把握老年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和心理预期,设计主动推送式服务,有助于实现普遍性养老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的结合。

四、大数据视角下社区养老建设探讨

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智能网络。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构建“安全、便捷、周到”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人。鼓励社区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与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老年人居家呼叫网络平台等智能平网;鼓励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发展老年电子商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法律援助、休闲娱乐等服务项目。

统合开放老龄服务公共数据。目前,国内部门在数据拥有和使用方面存在障碍,数据难以共享,导致了信息不完整或重复投资。应打破壁垒,统合开放老龄服务方面的公共数据。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应建立健全保护个人隐私的法规,规范大数据采集;另一方面,要鼓励隐私保护技术的研发利用,从技术层面既保证数据共享又保障隐私安全。

培养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需求。目前,我国老年人普遍节俭,购买服务的消费理念尚未形成,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需求仍显不足,政府直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现象普遍存在,市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因此,需要引导老年人形成购买服务的消费理念,接受便捷化的养老服务方式,培养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有效需求,智能化实现老年人的养老梦、乐老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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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的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客观现象,人口老龄化被国际社会是为衡量各国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并对各国社会保证制度产生着日益重大的影响。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因人均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而使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上升和人口老龄构成老化的发展过程。国际社会通常把年满60岁及以上的人口称为老龄人口,把60岁及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称为“老年性国家”或“老年型地区”。根据我国之前的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在1997年时,65岁及以上人口为8747.6万人,占总人口的7.04%,这就说明我国早在1997年就已经步入“老年化国家”行列。

二、传统居家养老模式功能的弱化

传统的居家养老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或家族成员对上一辈老人提供衣、食、住、行等一系列生活安排的养老方式。这实际上是以个人终生劳动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模式。在当今中国社会,它的功能正在逐步被削弱:首先,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在向非农村地带转移,直接导致了许多“空巢”家庭的出现以及增加。由于居家养老赖以存在的血缘感情随着时间和空间上的分离,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变得松弛,造成代际隔阂,因此子女的孝道下降,这些变化都影响到居家养老的自身功能。其次,我国在20实际七八十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大力推行,当时的那一代父母是现阶段老龄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子女的绝对数减少,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核心化,即所谓的“四二一”结构,这就意味着一个独生子女成年后不得不赡养4-6位老人,从而导致家庭的老年人抚养系数提高,无论是家庭收入还是夫妇用于赡养老年人的精力和时间都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要求。最后,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交通、通讯等越来越发达,信息的获取渠道越来越广,人们的观念、生活方式也在不断的自觉和不自觉中发生变化,养老观念逐渐在年轻一代中被淡化。

三、机构养老与老年人需求的差距

机构养老在我国虽然也有较长的发展历程,但服务能力不足,且这种养老模式与我国老年人的养老心理存在一定的差距。情感保障是老年人极为重要的需求,每天来自家庭成员的亲情慰藉和社区熟悉邻居的交流,是机构养老无法完全替代的。在我国城乡,一些老年人即便是身边没有儿女或者儿女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照顾自己,也不肯去养老院或敬老院,而宁愿独自待在家中,这表明老年人情感需求的满足渠道是相当单一的。而且我国养老机构一直存在床位短缺问题。公办养老机构虽然设施和服务标准低,但价格适宜,因而供不应求,所谓“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虽然条件优越、服务好,但价格昂贵,普通收入阶层的老年人住不起。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护理人员虐待老人事件时常见诸报端。

四、社区养老是符合当今中国国情的新兴之路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由来

社区居家养老(简称居家养老),是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照顾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社会化福利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与社区服务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同步发展的。在发展初期主要开展的是一些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俱乐部、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家务服务等内容。在全国各城市众多的老年社区服务中,上海为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在全国率先开展以家庭为依托、社区为老服务机构为载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建立了服务网络,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和精神慰藉服务,营造和谐社会的气氛。

(二)社区养老的特点及优势

首先,社区居家养老具有养老功能的全方位性。也就是说,它能够从多方面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一是物质经济上的供给;二是日常的生活照料与护理;三是精神与情感方面的支持,它包括精神慰藉、老年人的心理疏导等。社区居家养老是传统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结合,它综合了两种养老模式的优点。

其次,社区居家养老能够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养老费用支出。老年人选择在社区居家养老,一方面能够减轻子女的负担,另一方面又能够让自己住得比较舒适。传统的家庭养老,让现在的子女承受巨大的压力,因为现在大多数的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他们既要照顾父母又要忙于工作,然而让老人们去养老院养老,不仅开支较大而且让老人住在一个新的陌生环境,子女不放心,老人难免也会产生一些被抛弃的心理。

社区居家养老,可以为老年人节省开支。因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大多数还是一些下岗的女工或是志愿者,费用方面自然会少一些。与此同时,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的家里,可以充分利用自己原有的房屋,家具等资源,还可以利用社区资源,如社区提供的服务、邻里之间的照顾。在自己的家里养老,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来安排自己的饮食起居,这样都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此外,很关键的一点是,如果老人和家人同住的话,还可以享受天伦之乐。

最后,居家养老具有灵活性。社区居家养老所提供的服务是多方面的,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服务,在所提供的服务费用方面,双方可以自由协商。由于我国各地区的发展状况与经济状况不同,各地区也都是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能力提供养老服务设施等。这些都体现了居家养老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