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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经营模式
农地股份制经营最早在广东南海市展开,是在稳制、分权、放活的原则下,农户自愿联合起来,将土地使用权按照公平的市场价格折价入股,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专业的土地经营者进行统一的生产管理,农民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以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按股权分享土地经营收益。农地股份合作制度作为农地经营实践的产物,实行按股分红与按劳分配的结合,实现了农地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的分离,体现了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的有效结合,有利于耕地集约化和标准化经营的长期展开,能有效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优化上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生产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转。由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地股份制经营应先在农村经济较发达、农业劳动力转移较快的地区逐步开展,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结合具体农业项目在部分地区进行农业股份制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渐展开。
农业合作组织经营模式
农业合作组织经营主要有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经营两种类型,主要采用“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运行方式。一方面,农业合作组织可以通过转让、转包、租赁和入股等土地流转方式从不愿经营或无力经营的农户手中获得土地经营权,或通过“以服务换经营权”的方式,从兼业农户手中获得土地部分的生产经营权,对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加大农业先进科学技术和机械应用,通过农业生产资源的优化组合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农业合作组织还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代育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有效组织农户进行集体生产,形成区域内的规模经营。农业合作组织经营作为一种较灵活的经营方式,其适应性较强,经济欠发达地区可利用其摆脱农户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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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3007501
0 引言
我国农村地区幅员广阔,人口数量庞大。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因此快速发展农村商业,满足农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打开农村商品流通渠道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工程的重中之重,在这种情况下,现代化的农村连锁便利店商业模式应运而生,为广大农民带来生活便利,满足消费市场需求,有效推动农村商业的发展。
1 连锁便利经营模式对推动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1 打造低价格优势,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连锁便利店模式通常从产品采购到产品配送都由总部统一运作,既可以从总供方获取价格优惠,又节省了产品运输费用,这样一来就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打造了产品低价格优势,同时随着连锁便利店规模的不断扩大,连锁总部还帮助制定销售策略,节省宣传成本。经营费用减少,运营陈本下降,将给连锁便利店经营带来直接的规模效益,盈利大幅度增加,这样就实现了农村商业的低价格优势,使得农民在购买产品上得到了价格优惠以及服务保障,切实维护他们的经济利益,促进农村商业经济发展。
1.2 开启先进管理模式,提高农村商业管理水平
农村连锁便利店经营模式对连锁店铺采取先进的统一标准管理运营方法,由总部用规范的管理制度对单个实体店铺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调控,实施科学化、统一化的管理规章制度,从而保证店铺内部管理的有序性与合法性。通过连锁便利店总部,确保各种优秀的管理方法与管理经验能够在最快时间内传达至各个连锁店铺并落实到位,不断加强整个连锁企业的管理水准,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
2 农村连锁便利店经营模式出现的主要问题
2.1 市场定位不明确,商品品种不全面
便利店不同于超市,它有着超市固有的销售模式与方法,但又从其中分离出来,主要经营产品包括食品、饮料以及相关服务,以满足人们的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农村连锁便利店与普通的超市类似,却又缺乏其营业特色,找不准其市场定位,体现的是以食品和饮料销售为主的小型商店,不仅产品不齐全,还缺乏类似缴费、打印等全面服务,这样一来就不能很好地体现便利店的便利性特色。
2.2 物流配送缓慢,连锁规模有限
农村连锁便利店通常经营面积相对较小,销售量不够,同时很多商品的储存期限和储存方式有限,商品既不能积压也不能短缺,这就要求连锁便利店必须配备完善的物流配送服务。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连锁便利店的配送服务存在严重滞后的现象,便利店产品配送速度相当缓慢,经常出现店铺内商品不齐全,不能很好地满足顾客需求。其次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连锁程度较低,不能很好地形成系统管理,连锁规模有限导致店铺管理不够规范与统一,物流配送系统更加缓慢。
3 针对我国农村连锁便利店经营模式的创新性建议
综合我国农村连锁便利店经营管理存在的诸多缺陷,应因地制宜的采取政府导向与自身改善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创新与完善,切实提高农村连锁便利店的管理水平与经营效益,促进农村商业的新发展。
3.1 宏观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做好市场导向
当前我国农村连锁商业的市场经济尚不成熟,经营者对连锁便利店的经营模式认识不够深入,导致连锁程度不高,便利店规模有限。因此这就需要不断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度,引导农村经营者不断提高连锁
经营意识,提高管理者经营管理水平;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切实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加强农民消费能力,积极刺激需求;加强政策导向作用,健全农村金融系统,为农村连锁便利店提供足够的信贷支持等等,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农村连锁便利店走上一条规范合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2 立足农村消费者需求,推行新的经营方式
对于农村连锁便利店自身而言,应该积极引入新的技术,利用先进的科技水平打造电子商务与连锁便利店相结合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模式。同时立足农村消费者需求,找准市场定位,完善经营产品类型,合理调整内部结构,不断拓展农村连锁便利店业务以及服务范围。树立产品品牌意识,加强经营特色,创新销售策略,加大促销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消费群体,从而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最后,加强农村连锁便利店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创新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与经营手段,培养新型的商业管理人才,为农村连锁便利店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本文通过对农村连锁便利经营模式的现实意义与存在问题探讨,预测了未来农村商业发展的新方向,为农村连锁便利店的发展模式针对性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以期能给未来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赢利建设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德]彼特.莫拉斯.赢利模式:电子商务成功之路――创世纪工商管理译库[M].冯雷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241.
篇3
农村小额保险;经营模式;发展路径
一、引言
小额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项目,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农村地区开始出现并呈快速发展势头。小额保险是现代金融服务向农村扩散的必然产物,并逐渐成为一种扶贫开发手段,被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广泛采用。近几年来,受众多发展中国家推广小额保险的影响,我国也开始推广农村小额保险,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刚刚起步,所以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供给效率不高、服务质量跟不上、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规范等。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国内外小额保险发展模式的研究,进一步分析我国农村小额保险模式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二、国内外农村小额保险经营模式对比分析
(一)国外农村小额保险经营模式
从各国的发展实践来看,目前小额保险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三种:
1.“合作―”模式。包括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和一家机构(一般为小额金融机构),依照约定建立小额保险拓展的合作关系。专业保险公司负责准备金计提、产品定价以及满足官方监管要求,而方则负责向客户提供小额保险、损失清算及促进风险、资源和专业技能从非正规渠道向正规渠道进行合理转移。
2.独立经营(保险公司自营)模式。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小额保险覆盖人群最广,提供小额保险产品最多,在国外,采用独立经营模式的机构主要是一些微型金融机构和专营小额保险的机构。
3.互助或合作保险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互助机构由其成员,同时也是保险等金融服务的使用者所拥有,遵循“一人一票”的合作原则。提供小额保险服务的互助机构主要有三种:一是独立的互助(或合作)保险公司;二是互助保险协会网络;三是隶属于金融合作社网络的保险公司。
(二)国内农村小额保险经营模式
1. 以保险村建设为基础的全村统保模式。在条件成熟的乡村,借助当地政府支持,试点公司积极配合,向农民广泛深入的宣传和介绍产品。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用团体保险方式,将全村符合投保条件的所有村民全部纳入保障范畴,进行应保统保。
2. 与政府惠农政策相衔接的联合互动模式。借助基层政府组织的影响力,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有的服务网络平台,将小额保险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套或补充产品进行推广。
3.与农村金融机构相配套的信贷保险1+1模式。借助农村金融机构平台推销小额保险,即与农村的金融机构合作,在支付一定的佣金或费的基础上,委托农村金融机构或借助其网络将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和小额定期保险等产品销售给上述金融机构的贷款借款人。
4.在条件不成熟乡村推行的小型团单模式。依靠驻村服务员、委托专业技能人员、联手地方经济能人等拓展小额保险。
(三)制约农村小额保险发展的因素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小额保险销售大多采用多主体合作的方式,即保险公司农村的公共机构、基层团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等合作,拓宽了小额保险在农村的销售道路。但小额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仍不尽人意。究其原因,不仅仅是营销模式的不足,在市场需求,产品供给与政府扶持等方面同样存在缺陷。具体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从主体分析,在农民方面,农民的收入不高,缺乏保险意识,逆向选择严重。在保险公司方面,缺乏农民生命表,经营成本高,供给渠道单一。在政府方面,缺乏法律的保护,农村营销员资格制度不完善。对此,我们提出了以下的改进思路。
三、对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路径的建议
(一)发展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投保能力
农业经济发展多元化可以促进农村社会进步,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增加农民的收入,为农村小额保险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农民手中有了富余资金,再结合保险宣讲,增强农民保险意识,农村小额保险发展会上一个新台阶。
(二)推进农村小额保险监管体系建立,制定农村小额保险法律保障网
完善的监管体系是保险公司经营农村小额保险业务的参照体系,鉴于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的情况,农业部应与保监会联手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结合现有状况及国外成功经验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市场行为监管体系。同时,国家应加强农村小额保险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农民、保险经营者等市场主体在农村小额保险开展过程中的作用,调整各方利益关系,引导农村小额保险健康发展。
(三)开发适合农村的小额保险产品
保险人要深入农村实地调查,了解农民的风险状况、需求问题、收入情况等,确定保障重点,据此开发适合的产品,为农民提供品种丰富的,适销对路的产品。
(四)建设农村小额保险营销平台
首先,发挥“村委会”成员的核心优势,发挥农村各种组织的作用,利用农村营销员进行营销。第二,建立专业的农村小额保险销售组织,以农民容易接受的形式,给农民讲通俗的实例,分析利弊,鼓励投保。第三,加强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合作,农村金融机构或小额信贷机构拥有大量的农村客户群和广泛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农村小额保险销售的有效渠道。
参考文献:
[1]张权辉.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经济纵横,2011,(03)
[2]曹蓓.中国农村小额保险的营销策略和发展路径选择[J].农业经济,2014
[3]袁春兰,谢玉梅.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市场构建与发展[J].求索,20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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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农村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从连锁企业营销的宏观环境来看,无论是湖北城市市场还是农村市场,他们既有很多相同点,如政治、法律、民族等,又有许多不同点,如经济、文化、技术、自然等。这些环境因素对连锁企业的经营活动存在很大的影响。
1、从经济环境分析。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村市场潜力很大。近年来湖北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业增产增收,农民的收入大幅度提高。2005年和2006年湖北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099元和3419元,同比分别增长13%和10.3%,农民的购买力和购买欲望明显增强,农村市场开始呈现繁荣兴旺的局面。2000年湖北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60.88亿元,2006年达到1016.42亿元。从2003年4月至2006年12月,湖北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连续45个月增幅超过9%。
2、从文化环境分析。农民生活由温饱型向质量型转化,农村市场需求趋向多元化。农村居民家庭支出中,饮食类等生活必需品的支出比重逐渐下降,用于发展和娱乐方面的支出比重不断上升。2001年,湖北农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856.25元,2005年为1192.26元,占整个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51.93%和49.06%。其中2005年人均副食支出为519.21元,比主食支出多252.9元。农民衣着由过去的“一衣多季”向“一季多衣”、追求时尚、讲究面料和花色款式多样化转变。农民家庭电视机已基本普及。2005年农民人均用于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271.86元,同比增长10.7%。
3、从流通技术上分析。流通网络体系正在形成,新型流通业态已经出现。近些年来,湖北农村市场建设速度加快,相继成立了一批农村集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出现了大量新型流通方式,超市、旧货市场、贸工农一体化等新型流通组织正在逐步替代传统的“提蓝小卖”。但企业多以单体为主,“夫妻店”、“农家店”仍是主要组织形式。县以下的零售店铺面积人均不足0.1平方米,只相当于大城市的1/10,农民购买生产和生活资料不方便,消费品70%以上需要到乡镇代销店和集贸市场购买,其中耐用消费90%以上要到县城购买。
4、从地理环境上分析。农村市场分散,商品流通成本较高。湖北农村面积广大,偏远山区乡村多,商品运输成本较高。据初步测算,产品配送到农村网点,物流成本平均增加约30%。农村流通网点资金周转慢,乡村店铺资金周转仅8次左右。流通企业在城市投资与在农村等额投资的毛利比约为3:1,现在到农村开连锁店大型流通企业还不多。
5、从消费环境上分析。农村市场监管薄弱,消费不安全问题较突出。假种子、假农药在湖北农村市场很常见,存在假冒伪劣等商业行为;农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的事件时有发生;乱收费、乱摊派和乱涨价现象在农村也比较严重;售后服务不完备,制约了农民的消费欲望。
二、湖北农村流通企业连锁经营模式创新
湖北农村市场的特性,反映出农村消费市场需要规范,保证消费安全;需要更多更好的商品,满足农民需求;需要更先进更灵活的营销方式,提供买卖便利。这对流通企业在农村市场开展连锁经营提出了新挑战,但原有在城市经营的模式在农村市场无法复制,必须对经营模式进行创新,既适应农村消费发展的需要,又能让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收益。
1、农村流通企业连锁经营组织结构创新。现代连锁经营企业组织结构基本上由三个部分组成:总部、门店和配送中心,农村连锁经营企业基本组织结构大体上也与此相同,但在职能部门的设置上应有所区别。传统上的商业零售企业是“为卖而买”,这主要是对工业品而言,因为零售企业一般不直接参与生产。但在农村,由于现行的流通体系还不完善,如果单纯“为卖而买”,可能只解决农民的“买难”问题,而农民“卖难”的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因此,农村连锁经营企业还要增加农产品购销内容。
新设立的农产品收购部与以往连锁经营企业组织结构中的“生鲜采购部”的职能有所不同,它具有“买”、“卖”双重职能。一是收购,购买农民生产的农产品,通过自身的销售渠道或在城市的连锁网点出售。二是销售,将购买的农产品销售给加工企业或其他零售企业。这一做法将农村连锁经营由“单向”流通模式向“双向”流通模式演变,即由单纯向农村市场出售工业品转向既出售工业品又收购农产品。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与农民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农民按订单生产,企业按合同收购。
2、农村流通企业连锁经营投资方式创新。由于农村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新设农村网点投资收益率没有在城市投资高,加上农民保守的思想对外来经营者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抵制情结,对网点的设立是一种考验。可以考虑的主要方式有四种。
(1)自营连锁。连锁企业直接在农村目标市场设立全资连锁经营网点,在当地经营,以强化对网点的控制权。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统一经营,具有集中管理、分散销售的特点,有利于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但投资一般较大,风险全部由企业承担。
(2)自愿连锁。连锁企业在农村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企业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各成员店使用共同的店名,与总部订立有关购、销、宣传等方面的合同,并按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各成员店经营自由。连锁企业将这些门店纳入自己的经营体系,部分商品实行配送,可以少量投入而达到对目标市场的控制。
(3)股份制。连锁企业在农村目标市场选择几个或一些合作伙伴,采取股份制的办法投资设立门店,本企业控股,吸纳当地农村合作组织、或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当地农民入股,适当使用当地人参与管理,将其利益与门店经营效益挂钩。其好处主要在于本土化可以消除目标市场上一些干扰企业经营活动的外部不利因素。
(4)收购兼并。过去,湖北农村商业组织主要“经销店”、“代销店”,隶属于村委会或供销社。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大部分“经销店”、“代销店”已经关门歇业,还有少数仍在正常经营。企业在网点规划时,可考虑将一些好的店面收购兼并到本企业旗下。这不仅可利用原有的店面设施,缩短建设周期,还可利用其多年经营在当地建立起来的市场影响力,迅速开展经营活动。
就此四种主要方式来说,搭配使用对企业更为有利。一般情况下,可选择自营店占开店数的50%,自愿连锁(加盟)店占开店数的50%以内,少量选择股份制或收购兼并,对企业经营发展会有很好的帮助。
3、农村流通企业连锁经营交易方式创新。农民是一群特殊的消费群体,从个体上讲,他们不仅需要生活资料,还需要生产资料;他们不仅是消费者,还是农产品生产者和所有者。农民居住地点相对固定,“十里八乡”的乡邻彼此熟悉,“土生土长”,信誉一般较好。农民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出卖他们生产的农副产品,产品“变现”的季节性强,手上经常缺乏现金。面对这样的市场,企业在农村的连锁经营交易方式要与城市有所区别,从而促进连锁经营业务拓展。可采用的交易方式有三种:
(1)易货。在农产品收获季节,连锁网点用农民需要的工业品换取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商品各自作价,等价交换,自愿平等,诚信公平。这样,企业既可扩大工业品的销售,占领农村市场;又可收购到农副产品,满足企业在城镇的网点对农产品销售的需要,从而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2)赊销。在农事季节,农民需要购买种子、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而此时往往又是农民“青黄不接”、手头缺钱的时候。农村连锁网点可根据农民的需要,组织相应的产品赊销给农民,等农民收获之后再付款。这可能占压企业较多的流动资金,增加财务成本。解决这个问题可考虑在赊销给农民的产品价格上,与农民进行开诚布公的商讨,做到互利互赢。
(3)订单购销。订单购销的好处主要是能够建立相对稳定的购销渠道,保证供应链的衔接。可采用两种形式:(1)企业向农民订购。对于本企业用于销售或提供给生产企业所需要的农副产品,在农民下种前就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指导农民组织生产。在收获季节,企业按合同收购农民的产品,支付给农民现金。(2)农民向企业订购。农民根据自己种养植或生活所需要的产品情况,委托企业连锁网点代为购买,按市场价格出售给农民,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4、农村连锁企业业务经营范围创新。农村消费者在空间分布上不集中,有些还生活在偏远山区,生产生活的需要使这些农民消费具有多样性。从现实上看,湖北农民购买生产生活用品、特别是“大件商品”存在很多困难,但企业设立连锁网点的成本高,农民需求各类多而数量小,取得效益很不容易。如果农村连锁网点单纯从事农副产品收购或仅向农民提供传统意义上的生产生活用品,经营传统的商业业务,显然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企业的效益也可能受到影响,必须拓展新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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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环农业的基本特性。
“果-畜-沼”生态工程建设,是依照“清洁生产、生态设计、循环利用、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理念。按照品种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的要求,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联合运作形式,积极构建生态种植、区域化养殖,全面建设沼气能源,促进种、养产业的资源循环利用,适合广大农村推进现代生态农业的新模式。
果-畜-沼这种往复循环的农业生产模式,其本质是强化农业生态体系中微生物还原功能,成为农业各产业之间、农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链条,在能量转化、物质循环、废物利用和土壤形成四个方面均比以往生态农业有着更新和更广泛的意义。
二、循环经营模式的效益分析。
梅县现有种植金柚专业户为主的小庄园有13000多个,大部分均实施果-畜-沼循环经营模式。以山地种植果树、发展养殖业为基础,采用先进技术,发展沼气。家庭小庄园的发展,是以种植金柚为主,一般亩产值4000元左右。为了解决种植果树的有机肥料,大兴发展养畜。在养畜过程中做到环境不受污染,必须建设沼气池。形成沼气池、猪舍、厕所三结合的环保能源工程,并围绕农业各产业相互依托,因地制宜开展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沼液、沼渣既可以促进农作物生长和改良土壤,长期施用沼液沼渣的土地,三年后,土壤有机质含量显著提高,微生物十分活跃。而且可以增强农作物和果树的抗旱、抗冻和抗病虫能力。实践证明,金柚果树施用沼液沼渣后,果实的含糖量大幅增加,果色鲜黄,产量与品质大幅提高。果-畜-沼经营方式为开发无公害金柚和绿色有机食品开辟了一条有效的技术途径。施用沼肥增产幅度在25%左右,柚果增产量达0.2吨/亩计算,梅县柚果产量预计每年可增6万吨,年增值达一亿元以上。同时有效促进柚果品质提高,价值也相应提高。增值每吨400元计算,梅县年产金柚25万吨,可增值一亿元。合计年增产、增值达2亿元,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三、精心组织,抓好示范引导。
在抓好宣传动员和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全县范围内实行沼气池建设以户为单位进行补助,全力开展沼气池示范基地建设。目前梅县松源、桃尧等镇的金柚果园中,大面积按照果-畜-沼循环经营模式进行标准化生产建设,作为引导全县建设果-畜-沼循环经营模式的示范基地。在社会效益方面,实现了养猪、厕所、沼气三结合布局。按照生态原理和系统工程的方法,推广强回流全自动沼气池建设,可以常年产气,全年使用。每个8-10米3沼气池一年可节约能源费用3000元以上。开垦种植金柚水果100亩,配套建设一个120立方米沼气池和2000平方米猪舍,常年饲养500头生猪进行组合。年产沼气4000立方米,基本可以满足20户以上的炊事和照明用能需要。同时,每年可节约木柴50吨以上,相当于每年保护了300亩面积的森林资源。并可提供500吨农家液肥,基本可以满足百亩果园的肥料用量。
四、循环经营模式的示范经验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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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闻集镇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种粮大户土地整治、小农水工程、节水灌溉和扶贫项目,多项目配套建设,夯实了种植基地土壤改良、基本农田保护、节水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闻集镇的土地、人力、交通等优势,因地制宜编制贮备了一批农业项目,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在安徽境内形成了“南有长丰、北有闻集”的草莓生产格局。“田楼粉丝”、“张湖青茄”、“段庄辣椒”、“野美西瓜”、“闻集娃娃菜”和“杨店金针菇”等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相继建成。
通过发展“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经济,一方面,提升了闻集镇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进程,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民通过出租土地、到当地的种植基地工作提升了收入水平,促进了当地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阜阳市闻集镇“一村一品”现代农业现状分析
(一)内部分析。(1)经营技术与专业人才。为顺应社会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潮流,闻集镇在传统种植工艺的基础上,引入了科学种植方式,以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效率。然而,调研结果表明,种植户普遍认为该技术作用不大,并指出其与当地人才培养少见成效有很大关系。截止目前,该镇缺乏相关的系统性总结,专业的人员培训机构以及相应的人才引流计划,造成了大批专业人才流失。(2)企业规模与交流合作。调研发现,60%的人认为当地特色农业规模经营陷入了恶性循环。过于分散的小规模企业严重阻碍了技术与人才交流;生产技术难以实现,专业人才匮乏又进一步导致经营规模的小而分散。同时,该镇特色农业发展过分依赖政府,导致种植户与基地只顾着闷头干,缺少认识和理念。(3) 企业定位与品牌效应。就调研结果来看,部分生产基地定位尚不明确,大多数局限于普通的实体销售,极少进行深入思考,如发展县域电商,打造中高端消费市场等。同时,调研数据指出,品牌建设的缺乏是制约当地特色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重要原因。自1999年当地草莓被评为国家绿色产品之后,品牌创建发展较为缓慢,以至其他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不足。
(二)外部分析。(1)销售范围。我团队经调查发现闻集镇生产的特色农产品主在用于日常食用以及特产等用途,销售渠道少,销售范围窄。本来因为知名度较小、生产方式较为传统等问题,闻集镇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情况一直不容乐观。而销售渠道少直接影响了特色农产品的影响范围,导致闻集特色农业规模经营资金不雄厚,竞争能力自然不强。所以,闻集镇特色农业相关产业应该将眼光放长远一些,扩大销售范围,增加产品种类,增强该地特色农业的竞争实力,从而加速特色农业规模经营模式的发展和进步。(2)市场环境。农产品消费市场总体说来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但此消费市场的发展速度并不快,这对特色农产品的销售经营方式提出了考验,而且市场环境易受品牌知名度以及产品种类等因素的影响,闻集特色农业规模经营的市场现状并不理想。面对经济危机渐渐消散,经济社会逐渐稳定,政府惠农政策逐渐登台的现状,新农村特色农业作为后起之秀,应当抓住时机,迎头猛赶 ,争取在其他普通行业忙于维持昔日繁盛场面的同时,加大创新力度,迎合消费市场,积极开辟新的消费群体。 (3)闻集镇一村一品特色农业规模经营的支持
者――政府。闻集镇政府对一村一品特色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该地政府的积极申请下,该镇的草莓被国家农业部批准认证为绿色产品,绿茄、青椒被省农业委批准认证为无公害产品,这大大提高了该地特色农产品的地位;2)在政府的鼓励之下,该镇不仅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成立了各类专业协会;3)该镇政府还十分重视该地特色农产品的宣传工作,为推进该镇特色农业规模发展,政府建立了一系列有利于特色农业发展的项目;4)为响应国家建设新农村的号召,闻集镇也加快了发展重点特色农业的步伐,积极有效地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努力为当地的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阜阳市闻集镇“一村一品”现代农业未来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继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对于“一村一品”特色农业规模经营模式发展,政府参与其中往往是事半功倍。在优惠银行贷款政策的基础上,政府应为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平台,给予进一步的资金补充;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致力于打造当地品牌文化;将有关知识纳入职业教育体系,让更多的年轻人去了解;加强特色农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吸收包括地质勘察等在内的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体系;同时完善物流运输,促使闻集镇特色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稳步发展。推动村落间差异化发展,推动卫星城模式建设。主创一种或多种明星产品,以此辐射带动其他产品发展。
(二)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闻集镇特色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的影响。“酒香也怕巷子深”,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人们对特色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的认识,可有效促进当地特色农业规模经营模式发展。对外来旅客,以开发标志性旅游产品、特产等以特色农业为题材的纪念品为主;对本地人则将特色农业规模经营模式纳入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中,并且在各村组、住宅区定期举办宣传交流活动,实现鼓励特色农业走入当地千家万户的目的。
(三) 引进“千县万村”电商工程,更好的“引进来,走出去”。阿里巴巴的“千县万乡”电商工程,通过地标性产业平台的建设,并帮助培养电商人才,指导企业开展网上分销批发和大宗交易,以实现真正的实体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从而可以实现地方经济的整体发展。阜阳市闻集可以利用这一机会,将电商的物流、人才流、信息流、资金流聚集在县城周边,形成电商服务业、包装仓储物流相关产业和商品配套供应产业协同集群发展的县域电商。通过电商终端的发展实现服务到村的电商发展。从而带动当地农产品的营销与推广。
(四)综合提高企业数量与质量,加强企业竞争力。企业的数量是一个产业是否繁荣的最直接表现,提高特色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基地的数量会加剧竞争,会淘汰劣势基地,提高优势基地的地位,能够有效的促进特色农产品生产质量的提高。企业的质量是一个企业是否能够继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其中包括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企业质量的提高能大大提高企业的办事效率,从容应对竞争与风险,让企业的发展道路走得更远。应主动发挥人才强镇建设,鼓励更多的人开办特色农业规模经营基地,同时为踏雪寻莓等基地提供有效的融资平台,吸引投资者的目光,为当地特色农业的发展吸纳更多的资金,从而进一步扩大规模。
(五)合理配置,加强设施建设和管护。良好的生产条件是种植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也是降低风险,增产增收的重要保证。要将规模经营户流转的耕地纳入农业开发项目范围,集中投入,实施路、田、水、沟渠综合改造,切实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村级组织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已建设好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行管护,确保设施发挥,延长使用年限,降低再建设投入。此外,我们调查中还发现,许多农产品易坏,而保鲜技术的落后,更让农户损失惨重,加强仓储和保鲜技术的引进,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决定农户盈利与否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六)建立供求信息及时反馈机制。把市场和生产连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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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起,教育部开始对农村中小学进行大规模布局调整,主要是撤并生源减少的农村中小学,把学生集中在县乡中心学校,目的是让教育资源集中利用,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这是一项善政。然而,在乡村学校撤并的改革雷厉风行,相应的配套措施却还没有及时跟进,尤其在学生的交通出行成了最大的问题。随后我国相应出台了校车的国家标准,但是这些措施都没有很好的落实下去,让农村校车事故的悲剧相继上演。2011年,我国出现很多起比较严重农村校车事故,比较典型的一例是: 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某幼儿园荷载9人实乘64人的校车,途中与一辆大翻斗相撞,21人遇难,18人重伤。面对这频频发生的农村校车事故,如何探索我国农村校车的经营管理模式,充分保障农村校车安全,已成为一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大问题。
1 我国农村校车存在的问题
1.1 黑校车、超载车比较严重 校车超载,是影响校车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2011年几起校车惨剧,都与超载紧密相连,特别是甘肃正宁县“11·16”校车事故超载7倍,这主要原因是农村学生对校车需求较大。由于教育部撤乡并镇带来学区及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学生生源的覆盖面积扩大,导致路途偏远的农村学生必须乘车;同时,由于学校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学校与学校之间为抢夺生源,均提出主动接送学生上学。但是学校为了控制成本,均租用社会车辆,同时社会车辆为了增加其竞争力,采用薄利多销的运营政策,因此超载就成为一种“常态”。
1.2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处罚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用于规范校车管理的法律法规,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没有专门涉及校车管理具体事宜[1]。同时现行立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很多方面对校车违规处理不详细,而且处罚力度偏轻,对违法行为和违法学校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1.3 校车责任主体不清楚 对于校车管理,本应该是由全社会各个部门的责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不是这样的。由于校车是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种交通运输服务,还是属于政府部门提供的一种公共运输服务,或者是属于带有盈利性质的经营行为,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弄清楚,因此在校车监管职责上,学校、公安、教育、交通、安监各部门就存在划分不清,在运营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
1.4 政府部门投入过少 在农村学校,校车在很多地区是硬性需求,但学校并无专项经费支出,无力支付正常的校车运营费用,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为了压低开支,节约成本,学校就采用租用社会车辆,或者在购买校车、聘用驾驶员等环节就存在勉强上马的情况,这样就为校车的运营埋下安全隐患。相比很多发达国家,我们的教育投入比例尚有不小差距,2008年我国人均教育经费为160美元,不到2006年世界人均教育经费400美元的一半,不到经济合作组织国家人均1800美元的十分之一。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04年世界平均为4.7%,我国2009年仅为3.59%。
2 我国农村校车经营管理模式分析
目前我国的校车运营主要有学校自营、政府购车学校经营、营利性组织经营三种经营模式,其中学校自营和营利性组织经营占的比例相对较大。
2.1 学校自营 学校自营校车们就是学校自行购买校车并运营管理。这样经营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拥有很好的自主经营权,能够灵活使用校车。但是这样的经营管理模式存在很大的缺点,由于农村学校的办学规模比较小,而且经济实力不雄厚,购买的车辆大多都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在聘用驾驶员方面也存在无证驾车,或者驾驶员素质和资质不符的情况。
2.2 政府购车学校经营 此种经营管理模式就是政府为学校购买相应的校车,由学校来自主经营管理。这种模式的有点就是能够很好解决学校由于财政预算不够,或者经济实力较差的学校的校车支付费用,同时在购车方面也满足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同样这样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增加当地政府的财政压力,政府只出资购买校车没有参与经营管理,对运营中所存在的安全问题还是一无所知。
2.3 营利性组织经营 营利性组织经营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在农村学校是普遍存在的,其主要特点是靠私人缔结合约租车上学,比如邻近学生结伴包车、共摊费用。这种经营管理虽然能够很好的解决学校对于校车的支出费用。但是该经营管理缺乏有效监管,车辆超载、“黑校车”非法营运现象严重,导致交通安全隐患大,孩子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在出现行驶上的安全事故以后责任划分不清,相互推卸责任。
因此很有必要探索一种适应我国农村校车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模式,转变目前的被动局面,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证孩子出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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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开发理念缺乏创新性
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如果在研究的层面上发展缺乏广度,且深度不够,就要会导致农业产业的定位低而无法突出特色。大众化的产业发展就必然导致农业资源无法充分开发。现代的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就是要从创新的角度出发打造休闲农业项目,促进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如果在打造乡村旅游项目的时候没有对所具备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以明确定位,就会导致乡村旅游项目着眼于短期效应而不注重长期利益,使得乡村旅游小型化发展,虽然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难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存在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
要将农村资源打造为旅游资源,就要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目前农村所具备的资源以自然农业资源为主,所以,在休闲旅游项目中,多是对现有的自然农业资源进行旅游化发展,但是,乡村旅游要产业化发展,就要配套设施齐备,而现行的乡村旅游存在着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对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生了负面影响。特别是从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工作人员多是农村当地的农民,他们没有从事旅游工作的专业素质,无论是在服务技术水平上,还是服务观念上都不具备旅游业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这就使得乡村旅游难以标准化发展。
3.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项目模式单一
农村地区在政府的引导下才能够更好地产业化发展。政府发挥引导作用的同时,还发挥着监督职能,特别是农村旅游发展,政府就要实施监督管理,以使得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但是目前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存在着脱管的问题,一方面旅游经营活动没有规范化、秩序化,游客的权力也无法得到保护,另一方面,旅游项目模式单一而缺乏创新性。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对乡村旅游市场没有深层次开发,使得休闲农业发展受到制约。特别是多数的旅游项目以自然农业资源为主,而没有对农业资源从旅游规划的角度进行整合,缺乏了创新性的旅游项目就难以在旅游产品开发上有所扩展,也因此而使得旅游产品缺乏竞争力。
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管理经营问题的有效对策
1.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要科学规划
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如果对农村的资源没有合理利用,就会导致资源浪费,而且没有创造应有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所以,要以休闲旅游为指导思想,对农村的资源科学规划,做到乡村旅游项目规划要因地制宜,做到布局合理。这就需要在乡村旅游管理的时候,要结合当地的气候环境特点,对各项农业资源都要优化配置,以将农业资源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休闲农业,就是要保持农业生态,且要促进农业休闲化发展,使得农业生态化、市场化,促进乡村旅游科学化发展,所以,对于乡村旅游项目要深入研究,做好科学论证工作,从长远的角度将管理经营模式建立起来,以使乡村旅游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创造更高的社会效益。
2.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要强化基础建设
休闲农业就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建设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基本条件。乡村旅游项目要规模化发展,就需要当地的政府对农村建设给予高度的重视,以对公共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并将相应的保障体系建立起来。乡村旅游项目在政府的主导下市场化方向发展,就是要提高旅游项目的吸引力争取更多的投资。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参与到旅游项目中,而且还可以对社会力量起到引导作用。政府参与其中,就可以将基础建设平台建立起来,出台相应的政策旅游项目多元化发展,从而使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开发运行中所遭遇的资金问题得到解决。
3.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要品牌化发展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的开发,除了要将自然资源充分利用起来,还要注重当地文化的有效应用,以使得旅游产品具有文化内涵。农业旅游产品的开发,要注重对农村的原始资源予以保护,对地域文化要从保护的角度求发展,以使得当地的文化传承下去,同时还使得旅游产品充满生机和活力。注重农村地方文化旅游的优势还在于,突出地方文化,实施旅游差异化发展,从而发挥旅游品牌效应。旅游差异化发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在旅游产品开发中,就要将农村的自然资源与当地的文化充分结合,实现旅游产品的精品化,以提高行业市场优势。在农村自然资源与当地文化的融合的同时,还要注重重点的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使得当地的特色资源被开发出来,有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政府所发挥的作用是加大乡村旅游资源的宣传力度,对当地农村资源从旅游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开局,以在保留原始资源的情况下将当地的经济带动起来。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中国的农业已经打破了传统农业发展模式,逐渐向现代农业过渡。所谓的现代农业,就是要走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推动农业经济快速发展。随着中国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休闲农业项目越来越得到重视。在保护农村自然资源的前提下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并注重对当地文化的挖掘,实现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整合,以使得乡村旅游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够创造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鲁阳,冯成骁,杨唇.“美丽中国”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研究[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5):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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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影响因素
1.现阶段对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存在影响一方面。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实行至今的已根植于农民的意识中,他们已习惯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模式,农地资源实际上也承载着农村人口较为沉重的社会福利保障功能,对大多数农民而言,土地就是“养命田”,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强,难以放弃对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另一方面,由于土地经营权的细化,使土地集中连片的规模流转不容易,以企业、业主为主体开展的规模化租赁受到经营权保护的制约,转包、转让、互换只是在个别农户间进行,难成规模化气候。例如翠屏区人均拥有耕地0.7亩,如果规模流转按30亩计算,将涉及约43个农民,一旦少数农户拒绝流转,就可能“流产”或受到影响。
2.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川南山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决定了农业生产的机械461~-度很低,农业生产方式仍属于劳动密集型粗放式经营。同时水利、道路等基础条件也较差,使农业生产成本难以降低。这些因素给引进业主和引导农民自身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据2009年6月统计,翠屏区土地流转面积35961亩中70%是在农户之间面积小于5亩的小模流转。
3.农产品优质率和转化增值率不高,影响到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由于目前传统产业仍占有较大比重,农产品卖难问题仍然突出,没有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主导产品,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发挥不出来,产业化经营实现面临困难。因此,迫切需要找寻市场竞争较强的又能发挥地方资源优势的主导产品,以优势主导产品打造优势产业带,形成优势产业基地。
4.经营栽体还较缺乏目前全区共有68家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但参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还不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22家,但与农户之间大多是松散型协作关系,很少直接参与土地规模经营,龙头企业对农村产业结构的导向效应和周边辐射效果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5.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风险保障问题一些成规模的土地流转,流转出土地的农户和受让的业主不到主管部门备案,给管理带来一定困难;还有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不规范、不完整,权责利不明确。这些问题,造成土地流转合同的稳定性、约束力不强。一方面当业主支付土地承包费(租金)发生困难时,大多不再履约,一走了之,给农民造成利益损失;另一方面当业主承包土地产出实现的经济效益超过了农民出租土地时的预期值,农民会提出增加承包金或者终止合同的要求,严重的甚至出现业主无法经营下去,被迫离开。
三、对策建议
1.以“合作”为核心。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度,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合作制度是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再将使用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户以承包权入股参与经营和分配。这种体制不仅能有效解决农户分散经营风险高、效益低的问题,而且能通过股权分红获得土地长期的效益。对土地经营权的股份化这一有效形式,应及时进行引导和支持。
2.加快农村土地合理、有序、规范化流转
(1)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等促进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对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民,一次性给予0.5万元/亩补助;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且依法办理农转非的给予一次性补偿(按50元/m2计);区政府根据土地流转规模和期限,每年安排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用于对土地规模经营业主给予100~300元/亩的奖励性补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以土地承包权人股新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且面积连片100亩以上,经工商部门登记,运作规范,给予合作社3万元一次性补助。
(2)支持鼓励农民放弃承包土地
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工作,创造更多的非农产业岗位,鼓励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转变身份,鼓励长期外出迁入城镇并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对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助,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拓展空间。
(3)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流转土地
农民在流转承包土地时,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人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因地制宜的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性,积极鼓励和引导在国家基本法律范围内大胆创新。并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使土地向种植业能人、大户流转,充分发挥能人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建立统―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要完善农村经营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网络平台,畅通土地供求信息渠道,及时为广大农户免费提供土地流转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土地登记、信息、权属变更、纠纷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依托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实施土地流转的指导、服务、管理职责,做好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保障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3.依托龙头企业,培育主导产业,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多样性
(1)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主导产业,以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土地规模经营
要围绕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农业自然条件等地域特点,立足当地资源,培育主导产业。抓住两个环节:一是要发挥比较优势,做精特色产业,推动标准化生产,扩大农业栽培规模,提高增值转化能力;二是要尊重历史传统。以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农民能接受的产业为内容,通
过政策拉动、典型推动、效益带动、科技带动等措施,提高产量和产值。下一步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宜宾市翠屏区新农村建设产业规划》。以促进我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更快发展。
(2)积极扶持龙头企业,以企业带动战略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龙头企业涵盖3类产业:可以是生产加工企业,也可以是中介组织和专业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它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它肩负有开拓市场、创新科技、带动农户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任,能够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商品生产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只要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够进行农产品深精加工,为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商品生产走向市场实现农民增收的,就能成为龙头企业。我区以叙府酒业、叙府茶叶、宜宾芽菜为代表的一批龙头企业已形成了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全区目前已发展龙头企业22家,年实现销售收入11.88亿元。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包括周边辐射)51.7万户,解决劳动力就业3483人。今后要加大扶持力度,壮大已有的龙头企业,发展新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
(3)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从而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模式不一定只以单一的土地集中连片在少数人手中的规模经营模式出现,也可以根据山区的地域特色,把传统的千家万户分散生产模式,通过一种农民乐于接受的组织形式,使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成各种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互助合作组织(如村一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便协调生产,加强对企业和市场的联系,发挥群体优势。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完善支持保障措施
在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同时,须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统筹安排,消除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或经营权后的后顾之忧,结合当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完善相关的保障措施。
(1)大力实施农民工就业培训土地流转后,必然新增―批富余劳动力,需要重新安置就业。为此,应进―步完善农民转移就业培训机制,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转移就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再就业能力。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现状和就业愿望。按照“订单式培训、承建制输出、全方位维权”的思路,健全一条龙服务体系,推进产业化劳务输出,拓宽农民就业渠道,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拓展土地流转空间,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不断做大劳务输出产业,开辟农民就业的“第二渠道”,推动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特长,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形成土地互助合作方式。
(2)全面对接城乡社保体系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镇就业和在项目征地过程中失地的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引导他们从土地流转、失地补偿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解决后顾之忧,避免他们再次返村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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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1.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稳定和完善的要求
农村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由于经营单位由大(集体经济组织)变小(承包户),适应了当时的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村家庭经营制度面临着突出矛盾:一是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的要求相矛盾;二是农民因土地承包而产生的恋土情节与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客观需要相矛盾;三是按福利原则平均分包土地与按效益原则由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要求相矛盾;四是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与社会大生产的要求相矛盾。只有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才是解决以上矛盾的根本出路。
2.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农业现代化要求用现代化科学管理办法组织管理农业,在不改变家庭经营的前提下,由一体化的规模经营方式,取代千家万户分散的小农经营方式,使农业经营逐步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只有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农业社会化程度,有利于统一供种、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采取新的种养方法,有利于产后加工、销售服务。只有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容纳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运用的技术装备,有利于机械化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3.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产业结构变化的需要
农业人口发生大规模的变化,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农村人口越来越多,一方面这些农民的就业、收入和生活水平与土地的关系逐渐淡化;另一方面那些已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多数处在不稳定的就业状态,视土地为最后的退路,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可使那些无力或无心经营土地的农民自主、自由地转出土地经营权,在愿意种地时又能自由地收回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和大户集中,盘活了存量资源,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4.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效益的重要途径
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目前,家家户户粮、菜、果等作物都种一点,鸡、鸭、猪、牛、羊都养一点,这种分散经营不仅种子、种畜、饲料、施肥、灌溉、农药等技术进步慢,不利于农业效益的提高。因此,只有从事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5.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应对市场挑战的重要举措
农业进入发展新阶段后,市场需求发生了根本变化,只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规模发展优、新、特、绿农产品,才能适应市场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的需求。
二、加快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措施
1.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发展现代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引进人才、资金、技术、管理提供了载体,应积极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在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搞活土地经营权,把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决出来,不断增加收入,最为有效的途径就是要以提高土地产出率为目的实现土地有序流转。在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采取如下三种办法:
一是建立农业示范园区。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按照自愿、互利、互惠、民建、民管、民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货币资金入股,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紧密合作、科学管理、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经营,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企业化,提升农业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
二是先由集体经济组织把农民不愿承包的土地集中起来,然后再统一向外招标,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从而,有力地加快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步伐,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市场化发展。
三是由农户之间通过协商达成流转意向,书面申请委托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然后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办理手续,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土地流转的收益按协议要求归承包农户所有。
2.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条件下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因此,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承包、租赁或股份合作的方式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商品生产优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龙头企业的发展,既实行了集约化经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促进了土地流转。
3.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
人多地少是我县实情,要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大量转移输出劳动力,必须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发展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转移农村劳动力,一是要加快产业间转移,即农业劳动力由农村向非农产业转移;二是要加快区域间转移,即农业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转移。从而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空间。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慎重行事,不可急于求成。
第一必须坚持三条原则。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前提下,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具体来说,就是坚持三条原则。一是依法原则。就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执行。二是自愿原则。就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户流转土地。三是有偿原则。就是土地流转的条件和补偿完全有农户与受让方自主平等协商,流转的收益归农户所有。
第二,承包户要懂得经营,责任心强,这是关键的关键。
实施适度规模经营是手段,最终获取好的效益才是目的。因此在确立承包面积时,要看承包人是否有一定的经营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否则肯定会出现广种薄收,产品质量差等不良后果。
第三,承包户应有经济实力。
这是推行好适度规模经营成功与否的核心问题。
第四,须增强政府部门服务意识。
土地规模经营能不能顺利推进,关键在于社会服务能否到位。要切实增强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和宗旨意识,积极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信息、科技、资金等方面的服务,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直接到村、田间地头,确保土地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第五,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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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拥有与耕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及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合理数量的土地规模,或生产经营单位突破土地规模狭小制约,通过主要生产环节的合作服务,从而实现农业生产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和服务规模化、社会化,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比例在70%以上,每个农户只能承包少量耕地。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例,大多数农户除了自给口粮和留种子之外,所余无几,商品率很低。农民收入一般比工人低,许多青年农民不安于务农。为改变我国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必须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之路。积极稳妥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党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1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
1.1 土地集中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实行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的主要类型有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承包大户经营和产业化基地经营,其中以承包大户经营为主体。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与农村土地流转紧密相关。由于土地是绝大多数农民就业和收入的主要依靠,近些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及由此形成的规模经营总体上比重很小,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和大中城市郊区。因此,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只能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不可能在广大农村普遍推行。
1.2 合作服务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在家庭经营基础上,主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型、产业化经营带动型、社会化服务带动型等类型。我国各地不断推进的合作服务式农业规模经营尽管形式多样,但都具有共同特点:一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充分尊重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适合农业生产特点和现阶段农业生产力水平,实行优良传统农耕技术与现代农业技术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三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整体竞争力,成功将农户的生产经营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这些特点充分表明,合作服务式规模经营在我国广大农村具有普遍意义,既适应当前农业生产力水平,又适应今后现代化农业发展要求㈣。
2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
2.1 流转方式比较单一
目前,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租赁形式,先由村集体统一将村民的土地流转出来,然后再租赁给农业企业或种粮大户承包经营,面积不大的直接由种粮大户从村民手中将土地承包过来。一些地方虽然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但多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考核检查,行使村集体的职责,将土地集中起来租赁出去,并没有真正意义上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并且不按股分红。
2.2 单体经营规模不大
从规模经营大小的绝对量看,除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规模较大、效益较好之外,种粮水平普遍较低。由于受到单体经营规模限制,导致机械化、技术化程度难以快速提高。虽然单体经营规模不是越大越好,但根据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经营面积的有限性会制约资金、技术的扩大投入,进而影响规模经营水平的提高。
2.3 主体培育引导不够
目前,普遍存在规模经营主体数量不多、能力不强以及和农民利益联结不紧密的问题,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力不强,技术能力有限,管理水平不高,粮食生产服务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多,覆盖面不大,也难以适应大宗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
3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1)由山东省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牵头,联合人大和政协,组织各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和各市县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关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专题调查研究。调查应按不同地区(如沿海、平原和山区)、不同类型(如经济条件较好、中等和较差)和不同产业(如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等)进行,采用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门别类和综合整理,写成调查报告和论文。力争2011年底或2012年初召开1次或多次有关“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学术交流会,由此形成省、市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农村实施方案。
(2)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牵涉到农业人口的转移。这是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决策,必须慎重行事。由于经济发展和潮流所趋,不能避而不谈,放任自流,也不能盲目地“垒大户”,应顺应潮流的发展,做出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现在某些地区靠自身容纳能力,转移的条件已经具备。例如,珠江三角洲和一些沿海城市及其所属的县有数百万外来务工人员。建议今后山东地区的招工要严格遵守省人民政府有关招工的规定,优先在当地农村有计划地招工,以保证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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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趋势。考虑到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趋势,以及许多地方已经率先通过合作经营实现了富裕的实际,因此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上,应该为已经加入到合作经济组织和已在农村企业就业的人员留出空间。一是应规定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员需要集体和个人同时缴费,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员全部由个人缴费,同时对缴费集体和参保人员个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以起到鼓励集体为员工参保缴费、帮助农村参保人员个人缴费的目的。二是对于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应允许按照高标准缴费,以体现出效率原则,使先行富裕起来的农村居民在年老后能够享受到高一些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等等,都在加速我国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进程。这个过程既可以通过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实现,也可以通过农村城镇化改造来实现,其结果都是大量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直至消除城乡差别。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将消除人员流动障碍,逐步实现人员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因此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的选择上,应尽量与现已基本完善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靠拢,为两种制度间的顺利衔接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将消除人员身份限制,但是考虑到城乡收入差别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因此应该以长期居住地来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对农村居民近阶段还是应该坚持保基本的原则,缴费、发放应维持在低一些的水平上运转。
(三)消灭城乡剪刀差发展趋势。解决“剪刀差”的努力一刻没有停止过,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城乡统筹重大战略思想,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党的十七大强调,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等。目前部分地方的农村居民收入已经赶上甚至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消除城乡剪刀差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为此,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上,应该充分体现出效率的原则,除个人账户资金外,应该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将使用统筹基金发放养老金的标准与缴费多少挂钩,鼓励参保人员多缴费,在制度模式上不留障碍,以期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逐步消除城乡参保人员在缴费和基本养老待遇水平上的差距。
(四)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从长远看,建立全国统一模式的全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不能再犯原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错误。同时,为加快建立全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进程,建议对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完善,使其具有更强的包容性,在同一制度模式下能够接纳不同的群体,并为将来接纳其他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准备。此外,建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取消人员身份限制,允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以利用现有的制度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中长期探讨
为适应以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要求,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上,建议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为基础,同时根据农村社会实际情况对个别政策进行微调,使其更具有包容性。其主要框架应该包括:
(一)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一点与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相同,但起点较低,符合农村社会现实发展实际。在此基础上,对有条件的集体组织和个人,可以择高于该基数的缴费基数,同时应放开最高不该超过基数3倍的限制,鼓励多缴费、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缴费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人员参保缴费的办法,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统一定为20%。其中: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员,由集体经济组织缴纳12%,个人缴纳8%;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员,20%全部由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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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度规模经营的效果
1.1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农户零星种植,专业化水平差,生产效率低,管理粗放,综合效益不高。实行规模经营后,结合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的推广应用,规模经营者的生产效率、效益均明显高于普通种植户。据统计,规模经营种粮大户每公顷土地生产成本比普通种植户降低5%以上。
1.2增加农民收入
土地流转后,农民不再承担任何生产风险,达到了旱涝保收,促进了收入增加。例如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全村有劳动力1180人,其中有800人在东福米业公司务工,人均年劳务收入达到36000元。
1.3促进农业先进技术推广
与散户相比,规模经营者更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更注重经济效益,采用良种良法和农机农艺结合,在采购、品种、耕种、病虫防控、销售环节上实行“五个统一”,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1.4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土地规模经营后,耕地可以统筹规划,开展高标准粮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
2采取的主要措施
2.1大力培育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培育专业种养大户。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流转土地开展规模经营;二是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通过租赁和转包等形式流转土地,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三是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产业规模大、产品竞争力强、品牌信誉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合作社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户的能力;四是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实力强、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力强、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五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六要加大资金扶持。今年市政府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对规模经营主体新增土地流转面积给予奖励。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七要突出项目支持。整合财政、农业、水利、国土等部门资金,统筹安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标准农田建设等各级基建类和财政专项补助类项目优先考虑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八要强化金融支撑。鼓励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直补保证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贷款业务,解决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
2.2加快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利。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为土地流转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大力推行委托制,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协调和中介服务作用,由农户自愿签订委托书,授权委托村集体土地流转事宜,提高土地流转效率;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开展供求信息、土地流转储备、委托流转、价格指导等服务。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土地流转管理合同制和备案制。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四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为依托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放手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个体民营经济。继续开展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本领,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五是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让农民带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城,让更多农民离土不失地,为规模经营创造条件。继续探索完善农民就业、住房、教育、社保等方面制度改革,将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纳入城镇保障体系,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同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确保实现“离得开、进得来、留得住、有事做、过得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