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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污染的危害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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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污染的危害

篇1

主要包括有机污染物的危害、无机污染物的危害和固体废弃物及垃圾污染的危害。土壤中主要的有机污染物是农药,农药进入土壤后发生一系列化学、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反应,如通过土壤的吸附作用使农药残留于土壤中,或在土壤中通过扩散、渗滤迁移出土壤,以及由于挥发而移出土壤或在土壤中进行化学转化与降解。施于园林植物和土壤中的农药对有益生物造成伤害,包括对害虫天敌的伤害,长期使用一种农药还能诱导害虫产生抗药性。无机污染物主要是重金属污染的危害。重金属在土壤中一般不易随水淋滤,不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生物体可以富集重金属,重金属常常在土壤环境中逐渐积累。另外,硫酸盐过多,会引起土壤板结,改变土壤结构,影响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氯化物和可溶性碳酸盐过多,会引起土壤盐渍化,降低土壤肥力等。固体废弃物和垃圾污染的危害比例在近年来不断增高,如果将其用作肥料会对土壤产生不良影响。这类物质性质稳定、耐酸碱,不易被微生物分解,进入土壤后会改变土壤的物理性质,不利于园林植物生长。

1.2 园林植物对土壤污染的修复作用

根据所需修复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点、污染程度、污染物理化性质、所要求达到的净化指标和期限,以及植物对重金属的吸收积累能力、生长量等,来选择所需植物品种,再根据不同种类植物的生长特性,在立体布局和生产季节上进行搭配,构建稳定的土壤净化生态系统,收获后的植物经干燥、灰化处理,回收重金属,从而达到永久去除重金属污染的目的。选择超积累植物是植物修复技术的关键,根据美国能源部规定,能用于修复的植物应具有以下特性:一是即使在污染物浓度较低时也有较高的积累率;二是能在体内富集高浓度的污染物;三是能同时吸收积累几种重金属;四是生长快,生物量大;五是具有抗虫、抗病能力。

2 水污染

2.1 水污染对园林植物的危害

水污染对园林植物的危害常因其污染物的种类不同而表现不同的症状。如固体污染物会造成水体外观恶化、浑浊度升高,改变水的颜色,若用此类水灌溉园林植物,则会堵塞土壤毛细管,影响土壤通透性,造成土壤板结,不利于园林植物生长。若灌溉园林植物的水中含有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等有机污染物,一般情况下无不良影响,但若超量时,易引起氮素过剩,造成园林植物徒长、倒伏、易感染病虫害、氮分子积累,导致产量和品质下降,还易引起土壤氧化还原电位降低,产生有毒害的还原物质。重金属随灌溉水或其它方式进入土壤后,一方面在土壤中残留、富集;另一方面被园林植物吸收,产生毒害效应。

2.2 @林植物对水污染的净化作用

许多园林植物具有吸收、富集和分解、转化水体中有毒物质的能力,对污水具有明显的净化作用。植物富集有毒物质的能力因植物种类不同而异,许多植物的富集程度可比水中毒质浓度高几十倍乃至几千倍。同时许多植物也能将某些低浓度的有毒物质分解并转化成无毒成分。因此,可利用具有强富集、转化作用的植物来减少水中的有毒物质,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例如,芦苇能吸收酚和其他20多种化合物;水葱能吸收酚、嘧啶、苯胺,而且还有一定的灭菌作用;凤眼莲能吸收镉、汞、铅、酚、锌等。此外,浮萍、金鱼藻等也都有较好的净化污水的功能。许多园林植物对大气污染物也具有吸收能力,因此,可减少大气污染物降落到地面污染水体的数量。如臭椿、夹竹桃、银杏、女贞、龙柏等,对大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都具有较强的吸收能力。另外,园林植物群落对水污染亦具有显著的净化作用。

3 大气污染

3.1 大气污染对园林植物的危害

大气污染危害一般分为急性危害、慢性危害和隐蔽危害。急性危害是指在高浓度污染物影响下,短时间内园林植物叶表面产生伤斑或叶片枯萎脱落;慢性危害是指在低浓度污染物长期影响下,园林植物叶片褪绿;隐蔽危害是指在低浓度污染物影响下,未出现可见症状,只是园林植物生理机理受损,生长量下降,品质恶化。大气污染物对园林植物危害最重的有二氧化硫、氟化氢、氯气、氨气和氯化氢等。这些大气污染物对植物叶片伤害有不同症状,例如氟化氢对叶片伤害症状为在叶间和叶缘处出现伤斑,在正常组织间有一明显的暗红色界限;氨气对叶片伤害症状为叶脉间出现点、块状褐色或褐黑色伤斑,与正常组织间界限明显。

大气污染物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遇水生成酸或酸性盐类,随降水到达地表形成酸雨。酸雨对园林植物有严重危害,除使叶片直接受损,进而影响根系外,还通过土壤酸化影响树木生长。同时,酸雨造成的植物群落改变,也将影响食草动物群落的改变及数量的改变。

3.2 园林植物的抗性与监测作用

园林植物的抗性是指在污染物的影响下,能尽量减少受害,或受害后能很快恢复生长,继续保持旺盛活力的特性。据研究,叶片的栅栏组织与海绵组织的比值和园林植物的抗性呈正相关,气孔下陷、叶片气孔数量多但面积小,气孔调节能力强,园林植物的抗性则较强。在研究环境污染问题时,有时可利用一些对有毒气体特别敏感的植物来监测大气中有毒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如地衣和苔藓对环境因子变化十分敏感,常用来监测大气污染。

3.3 园林植物对大气的净化作用

该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吸收分解转化大气中有毒物质;二是富集作用。吸收有毒气体,贮存在体内,贮存量随时间不断增加。

3.3.1 降尘 树木都具有降低风速的作用,随着风速减慢,空气中的大粒灰尘会随之下降;而且大多园林树木的树叶表面不平,多背绒毛,且能分泌黏性油脂及汁液,可吸附大量细小灰尘。据统计,我国北方地区吸滞粉尘能力强的园林树种有刺槐、沙枣、国槐、家榆、核桃、侧柏、圆柏等。

3.3.2 吸收有毒气体 园林植物通过吸收有毒气体,降低大气中有毒气体的浓度,避免其积累到有害程度,从而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3.3.3 杀菌 园林植物能吸滞粉尘,减少细菌载体,有些园林植物还能自分泌杀菌素,杀死细菌、真菌和原生动物。园林植物中分泌杀菌素很强的种类有新疆圆柏、冷杉、稠李、松树、桦树、橡树、槭树、椴树等。

3.3.4 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 二氧化碳和氧气平衡失调在重工业城市尤为严重,绿色植物由于特有的光合作用,对恢复和保持大气中二氧化碳和氧气平衡极为重要。

4 噪音污染

消除噪声的方法很多,虽然园林植物不是最有效的方法,但却是减弱噪声的良好途径。

4.1 影响园林植物减噪的因素

不同园林植物由于其外部形态等不同,其减噪效应有所不同(见表1)。一般情况下,园林植物叶子大而健壮且重叠排列的,减噪效应最佳,分枝和树冠都低的树种比分枝和树冠都高的减噪效应好。其中,阔叶树的树冠能吸收其上面声能的26%,反射和散射74%,而且有关研究指出,森林更强烈地吸收和优先吸收对人体危害量大的高频噪声和低频噪声。

篇2

1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联系

1.1生态环境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前提

和工业、服务业相比,农业是直接将自然环境再生产与经济相结合,而其产品(即农作物)的生产与农业生态系统紧密相连,离开生态环境,其生产过程将无法进行下去。从农业的这一特性,能够看出生态环境是农业生产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农产品的产量以及质量有着极大的益处。

1.2农业生产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农业生产为生态环境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搭建了通道。换言之,农业的生产过程是生态环境不断循环的过程。合理的农业生产有助于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打造良好的小型生态圈。

1.3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目前,农业生态环境逐渐恶化。表现在不合理的灌溉方式,导致盐碱地增加;滥砍滥伐以及不合理的耕种方式,导致耕地贫瘠、土地沙漠化以及荒漠化严重;同时,不科学的施肥、喷洒农药,导致农田出现化肥污染,并且土壤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微量有毒物质等。这些因素严重限制了农业的发展,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相违背。

2环境破坏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2.1农业自然灾害增多,危害增大

人类不合理的开垦荒地、砍伐森林,导致地表植被破坏严重,增大了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首先,水土流失,使得土壤中的微量元素大量流失,导致土壤养分流失,土地变得贫瘠。而土地荒漠化、沙漠化,又使得耕地不断地被蚕食,可耕种土地面积减少;其次,全球变暖,导致洪涝灾害以及旱灾频发。如果不能改善当前的生态环境,农业受灾范围将会不断扩大。

2.2农业的产量以及质量遭到破坏

水土流失,致使土壤涵养水分的能力下降、土壤肥力下降,同时,不合理的施肥方式,导致耕地发生大范围的板结,这些原因导致农作物的产量以及质量大大降低。并且,胡乱喷洒农药以及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导致土壤污染,部分农作物可能携带微量有害物质,危害人类健康。

2.3农业生态链遭到破坏

农业生态环境是一个小型的生态系统,为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就必须重视生物多样性。然而,农业生态系统的破坏,导致环境的自我调节能力下降,使得生物多样性减少。

3农业生产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农业环境污染主要是指过度施肥以及喷洒农药造成的土壤污染,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壤营养成分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地膜等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等。

3.1预防环境污染

首先,应建立病虫害监测系统,对于病虫害及早预防,尽量减少使用农药的次数;积极开发容易分解、对人体危害小、对消除病虫害效果明显的农药,同时,采用喷雾技术,充分发挥农药防治病虫害的最大效用;最后可以采用生物防治、生态防治等措施,从根源减少农药污染。

3.2预防重金属污染

首先,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农田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重金属污染;其次,在重金属污染较重的农田,应选用恰当的农作物,如玉米吸收重金属的能力差,根茎类蔬菜对重金属的吸收残留较少,这些都可以有选择的种植。当然,还可以采用一些科学手段,引导重金属迁移或者发生化学反应,减少其危害。

3.3预防化肥污染

首先,应科学施肥,重视施肥的时间以及施肥量,采用正确的施肥方式如分层施肥等,减少肥料的扩散,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同时,增加有机肥的使用,保持土壤自身的肥力;最后,可以根据土壤养分搭配肥料,平衡土壤中的各种微量元素,从根源提高土壤的营养成分。

3.4预防碱以及无机盐污染

土壤中的碱以及无机盐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农业以及生活废水的肆意排放。因此,预防这一类污染,就必须规范人们的行为,将废水经过一定的处理之后,再排放。在农业灌溉过程中,不能用废水进行灌溉。

参考文献

[1]杨金发.立法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农民日报,2002

[2]孟凌声,吴东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正面临严重挑战.人民政协报,2000

篇3

作者简介:邵亮(1978—),男,辽宁沈阳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监测、管理工作。中图分类号:X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2)05021502

1引言

农业的生态环境是指影响农业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等要素的总称,是农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1]。目前中国农业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农业污染量占全国总污染量(指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农业污染的总和)的1/3~1/2,已成为水体、土壤、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

随着我国经济和人口的快速增长,以及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短缺的农业生态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将严重制约和影响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将动摇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2农业的生态环境污染现状

2.1化肥和农药污染

我国是人口大国,农业生产占有很大的比重。化肥的使用量占世界使用总量的第1位,以氮肥为主,其中氮肥平均利用率只有30%~50%,造成了大量的氮肥流失,化肥的重复使用添加,不仅造成经济的损失,还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3];其次是农药污染。长期使用农药对大气、水体、土壤和食物的污染日益彰显,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而且通过食物链的传递导致生态失衡,直接危害生物多样性,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存,同时也使国民经济遭受巨大的损失,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地膜污染

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在棉花产区和北方寒冷地区,塑料地膜技术广泛在农村农副业生产中使用,而且使用量很大,回收不净会造成“白色污染”,塑料地膜主要成分为聚乙烯,残留的地膜进入土壤后很长时间内难以自然降解,造成土壤的渗水及保水、保气性能下降,破坏耕作层土壤结构,造成土壤地力下降,造成农作物产量下降。另外对回收的地膜往往采用焚烧处理,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大气污染。

2.3畜牧养殖业污染

畜牧养殖业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很多经济发达的地区进行了规模化和集约式的发展,但是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还有所欠缺,产生的大量畜禽粪污等未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这些畜禽固体粪污和养殖污水含有COD、BOD、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污染了水体和大气及养殖场周围的环境,还对水体和其他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4];绝大多数的农村养殖户还是以散养为主,所产生的废渣、粪便四处堆放,受整体综合条件的限制,无法集中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破坏。

2.4乡镇企业污染

由于近年来国家政策的扶持,各地相应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乡镇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有些地区的发展经济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一些小的乡镇企业不具备环境处理设备,其生产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或简单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了巨大的危害,过度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没有合理地利用和保护资源,使生态环境污染加重。

3农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3.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农业生产中往往被忽视,要做好宣传发动及组织协调工作,利用媒体、技术资料以及组织讲座学习等形式,增强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意识,使公众自身认识到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和进一步恶化,对社会、经济和人类的生存构成的严重威胁。

3.2控制化学物质的使用

大力倡导科学施肥和使用农药,改革传统的农田耕作方式,从基本源头做起,减少化学物质的盲目使用和过量使用。同时,通过宣传培训加强使用农药和化肥等化学物质的技术指导。在化肥使用方面,改进耕作措施和施肥方式,提高化肥利用率,并尽可能的多施用有机肥;对农药的使用要对症下药,减少农药使用量,研究开发和引进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技术和生物防治技术。

3.3加快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的进程

乡镇企业生产和畜牧业养殖产生的“三废”(废气、

废水、废渣)造成农村河道、水源、土地和空气的严重污染,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受到了严重影响。因此,要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保护环境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控制和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3.4发展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的发展要从改善传统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是全面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农业达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的必然需求。具体实施中要通过生产方式的转变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减少排污量,真正的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4结语

农业作为与资源、环境关系最为密切的产业,其可持续发展研究更是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要重视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做到严格环境准入,逐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建设,逐步避免和消除农业生产中的无秩序排放现象。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 吕振宇,牛灵安,郝晋珉,等.中国农业生态环境面临的问题与改善对策[J].中国农学通报,2009,25(4):218~224.

篇4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国土”面积达320多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达1.8万多公里,丰富的海洋资源和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为我国海洋经济产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机遇,食物、航运、旅游等海洋产业发展讯速,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人口的快速增长以及沿海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海洋资源的攫取范围也大幅扩大,此外,由于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粗放式的海洋产业运行管理模式,给海洋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一方面,过度的运用海洋资源造成近海水产资源的枯竭,破坏了海洋中的生物链,进而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各类工业、农业、生活污染物排入海洋,导致海洋水体恶化,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不断减弱,从而引发赤潮等一系列环境灾害。最终对海洋经济的长期有效利用造成不利影响,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近年来,我国提出了“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也为未来我国海洋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但当前海洋生态系统的污染问题已经成为限制海洋强国之路建设的难点问题。而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的建立,对于有效预防和处置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各级政府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基于此,本文在分析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风险的基础上,对如何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进行了相关探讨。

1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风险分析

1.1 海上溢油污染风险分析

海洋溢油事故被称为海洋生态环境的超级杀手,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危害极大。一旦发生溢油事故,会对事发海域的鸟类、浮游生物、鱼类、海洋哺乳动物、岸线滩涂造成严重危害,进而破坏整个生态系统,且经溢油事故破坏的海洋生态系统往往要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才能重新恢复。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各种原因排入海洋中的石油及石油产品约占全球石油总产量的千分之五,这其中以油轮燃料泄露居多。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进口国,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油进口量不断增加,石油海运业务也不断扩大,同时,海上石油勘探业务逐步扩大,从而导致海上溢油事故发生的概率也大大增加。通常海上溢油污染主要分为船舶溢油污染和海上油气田溢油污染两类。

1.1.1 船舶溢油污染。这类污染主要源于海上运输船舶的舱底污水、洗舱污水、海难事故及装卸事故等,通常发生在大吨位船舶途径的海域,并且受到海域水文气象条件及该区域船舶密度等因素有关。长期以来,我国的船舶运输管理水平、船舶通信水平以及污染预警机制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因此,在中国海域发生重大船舶溢油事故的概率也比西方国家大。

1.1.2 海上油气田溢油污染。海上油气田的开发工艺及其复杂,在此过程中若技术支持和管理不到位极易造成溢油事故的发生,事故源可能是井喷、输油管破裂、储油罐破裂等,海上油气田发生溢油事故时,由于溢油量一般较大,通常会对周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灾难性的影响。

1.2 海水养殖污染风险分析

海水养殖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体现在:(1)大规模、高密度的海水养殖会产生大量的残饵和排泄物,从而改变海洋水体原有的化学平衡,并降低水体的透明度。(2)目前海水养殖过程中,为防止病虫害对水产产量的影响,通常会使用大量的化学药物,这些化学药物可能会对其他海洋生物的生存产生危害,此外还能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进而对人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3)海水养殖会破坏原始海洋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恶化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的生存环境,进而影响原有物种的基因和遗传多样性。(4)海水养殖会对临海地区的旅游业造成负面影响。

2 建立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的措施

2.1 建立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建立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是为了在可能发生的海洋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之前,对通过仪器或人为观测到的海洋环境数据进行分析,并与建立的预警体系指标值做对比,当污染事件可性能存在时,向相关部门发出紧急预警信息,实时报告污染事件的情况,以便在污染事件发生前,相关部门能虿扇『侠碛行У目刂拼胧,最大程度降低对环境以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

2.2 目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预警机制还非常落后,多采用人工现场调查的方式实现。由于临海面积较大,因此采用这一方法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同时覆盖范围有限,还缺乏时效性和准确性。此外,各级地方政府还没有建立起健全的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均较低,无法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2.3 建立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的基本措施和建议

2.3.1确定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预警的重点区域。根据各个海域的实际情况和污染程度,对污染风险等级高的区域进行重点监测,确保相关预警机制在高风险地区的良好运作。

2.3.2 建立科学的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指标体系。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指标体系是评估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的直接参考对象,因此,需要各级职能机构积极学习研究国内外有关生态预警的研究案例,切实根据不同海域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生态预警指标体系。

2.3.3 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预警数据库。通过对各海域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各海域的生态环境及水温、气候条件,同时对该海域内潜在污染源的情况进行管理造册,并实时追踪相关数据,实现对数据的有效管理。

2.3.4 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预警数学模型。基于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指标体系和海洋生态环境预警知识库,采用科学的评判方法,构建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预警数学模型,在构建过程中应进行数据模拟和实例论证,确保预警数学模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结束语

高效、健康地利用海洋资源,是实现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也是最终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的粗放式海洋经营管理模式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影响,在这种形势下,建立健全有效的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刻不容缓,同时,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基于该机制建立完善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相关污染事故从重从严处理,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邹和平,牟林,崔晓健,等.论建立溢油对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预警机制的必要性[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1(9):80-83.

[2]葛海祥.建设海洋生态环境预警机制为海洋经济发展护航[N].中国海洋报,2006-03-21(2).

篇5

1 畜牧生产中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1.1 畜禽排泄物的污染

蛋白质饲料含有大量的氦和磷元素,畜禽一般只能消化30%~50%,剩余的都通过粪便以及尿液排出体外。因此畜禽的排泄物中含有大量的氦跟磷,如果没有进行及时的处理,氦发挥到大气中,当达到一定量的时候会形成酸雨,危害农作物的生长,渗入土壤造成地形下水污染。

1.2 有害气体的污染

畜禽的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主要为碳水化合物和含氮化合物。在空气中发生分解,碳水化合物有氧主要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无氧分解成有害气体甲烷、有机酸等。含氮化合物主要产生氨气和硫化氢,对人畜都会带来危害。

1.3 死亡畜禽污染

畜牧业的生产中,避免不了死畜的发生,尸体处理不当,很容易导致蚊虫滋生,传染疫病,对环境造成污染。

2 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因素

2.1 缺乏环保意识,大部分养殖户还未意识到畜禽养殖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在畜牧养殖过程中,没有对养殖场进行合理布局,也没有配置相应的畜禽粪便池,粪便直接输送到种植业中,通过土壤和挥发对地下水和空气造成了污染,导致生态环境污染的情况出现。

2.2 资金投入力度比较低,在我县大部分小规模养殖户都是贫穷农民,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上,缺乏科学的管理规范,随意性比较强,容易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2.3 养殖模式转变,现阶段我县养殖业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管理模式上的不足,导致死畜处理不及时,大量粪便等排泄物造成积压,很容易污染到环境。除此之外,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许多经营者为了提高畜禽的产量和存活率,大量添加生产饲料和添加剂,这样就会造成药物残留,从而对环境造成污染,威胁到人畜的健康。

3 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治理

篇6

环境是人类生存及进行发展的基本前提,良好的环境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必须的资源和条件,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居民的生产发展对于环境的依赖程度更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进步迅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质量,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但同时由于经济发展对于资源能源的消耗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严重,而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农村环保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开发建设了多种绿色工程,并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而且政府对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也不断加大,农村环保建设已经纳入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投资领域,对于农村环保科学技术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控制能力显著提高,并获得了较为成熟的环境保护及治理经验,对于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市场经济发展迅猛,而我国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仍有一定欠缺,从而导致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存在较大缺陷,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环境污染,促进环境质量提升,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动力。

2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薄弱

当前,虽然大部分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均有较大程度提高,但环境污染严重,生态失衡,这与农村居民环境意识薄弱有直接关系。很多农村居民缺乏环保教育,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随意丢弃垃圾,对于污染后的生存与发展没有任何危机感,由此导致环境污染严重。此外,很多农村居民污染环境后缺乏污染治理意识,虽然觉得环境污染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但却认为自己有心无力,也就任由污染越发严重,使得农村生态环境越来越难以满足的居民生活需要。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对于进一步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起到了巨大的帮助作用,但是政府及相关环保部门对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宣传却较少,由此导致大部分的农村居民环保意识较差,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过程中也深受环境污染的危害。

2.2 环境设施落后导致生活垃圾污染严重

环境设施的建设能够对农村居民的日常环保行为形成潜移默化的作用,以促进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但是,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要远远落后于城市,因此,城市的各种环境设施也就难以在农村中出现,大量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乱倒,从而导致河水污染、河道堵塞,不仅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同时也对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有些农村居民虽然对于环保有所认知,也希望减轻农村环境污染,但却由于农村环境设施欠缺,也只能将自家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由此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此外,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很多城镇都建立了工业区,生产污水及垃圾大量排放,但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理中心,致使大量污染严重的污水渗透到地下,对农村的耕地种植产生了巨大危害,有些污染不仅会对农村耕地产生影响,同时还会导致垃圾中的有害物质渗透到耕地中,给人们的后续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危害,对整个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产生制约。

2.3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仍有待革新

对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有先进的环保技术支撑,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方法的不断创新,以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但是,当前虽然对于农村环境技术发展有所投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旧有较大缺陷,相关的科研队伍较为薄弱,而且素质较低,对于农村环境如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应用的现状及基本规律都缺乏充分分析,由此也就无法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环境污染治理,从而导致农村生态环境呈现出不断恶化的趋势。

3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措施

3.1 强化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

对于农村居民,应当加强其环保教育,强化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政府要定期组织环保工作人员到各个城镇广泛宣传环保教育理念,并张贴环保教育横幅,以强化人们的环保认知。同时还可以开展定期的环保知识讲座,不断强化人们对于农村垃圾的污染认知,确保对垃圾分类,并回收有用的垃圾,从而不断加强自身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了解。此外,政府还可以组织各种环保知识竞赛及环保科技发明,以鼓动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创新,强化环保意识,积极发明新的环保技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农村环境污染。此外,由于农村地区的地理位置差异较大,而且地理气候较为复杂,由此导致我国的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较为复杂,对此,开发部门可以深入到农村地区,对当地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勘察和探究,并鼓励当地农村居民就环境污染给予建议,以建立符合当地农村生态环境发展需要的生态系统。

3.2 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农村缺乏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资金,从而导致其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由此也就无法强化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而且严重匮乏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也导致一些具有环保理念的居民无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只能听之任之。对此,当地政府应当加大农村环保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如设置垃圾回收站、垃圾桶等,号召居民将垃圾倒在垃圾站和垃圾桶中,以逐步改善其乱扔垃圾的坏习惯。同时政府也可以鼓励农村居民自己创新垃圾循环利用新技术,积极推广垃圾循环利用设备,以弥补能源不足现状。此外,政府还应当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建立相应的生态模式,通过实行典型示范,逐步将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发展的农业模式进行推广应用,并根据生态模式的发展情况对农业发展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如创办大型的生态农场、草坪公司、花卉公司等,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并实现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

3.3 加大对农村环保技术发展的投资力度

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开展,科学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借助于先进的环保科学技术,才能够弄清楚农村环境的发展规律,以采取针对性的环保措施,也只有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首先,应当不断壮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队伍及科研机构,加强研究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以组建高水平的生态专家队伍。其次,应当不断加强对于环境基础科学的研究,以为环境保护提供相应的智力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开发和保护的研究力度,对于农村出现的水土流失问题、荒漠化问题进行重点解决,同时还要做好对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研究力度,并加强相关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对病虫害防治、流域综合治理等技术的研究,以不断促进农业防灾能力和抗灾能力的提升,促使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的可持续进行。最后,对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应当采用最佳的实用技术,同时加强推广和评价,以确保此项技术的应用可行性。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对于环境污染的治理无论是从成本方面考虑还是技术方面考虑,都难以达到标准要求,因此,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措施应当确保规模较小,或者采用集中处理方法,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治理成本,确保污染治理技术的可操作性,从而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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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态旅游区的开放,每天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观赏。而大多数的游客都是乘坐着汽车来到生态旅游区观赏,大量的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生态旅游区的空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不仅如此,汽车扬起的尘埃、游客呼出的二氧化碳、旅游区内宾馆和饭店排放出的废气等都对生态旅游区的空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二)水体污染

众所周知旅游活动对水体环境的影响是相当的广泛,主要影响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水上运动带来的水体污染,水上运动往往给水体带来的危害最大。我们所熟知的水上摩托车不仅能对沙滩及海岸线产生侵蚀作用,而且还能影响海域生态环境,漏出的油污也会污染水体危害水体生物的健康。第二就是优养化问题,一般来说水体对人类活动特别敏感,原来背景环境的养分很少,但是由于人类活动一下子营养成分的进入导致了水体超过了原有的净化能力,所以产生了优养化问题。

(三)垃圾污染

游客造访生态旅游区必然会造成所谓的“民生污染”。如果对民生污染处理不当的话将会严重影响当地的环境卫生,从而会导致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下降。垃圾如果不进行妥善处理将会衍生出更多新的问题,将会影响到水体、土壤、植物、动物等多个方面。

(四)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旅游活动对于生态旅游区的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随着生态旅游区的开发,道路等人工景观的建造严重分割了生态保护区里自然生物群落和种群,从而减低了生态保护区里自然景观的连通性,也减少了生物群落中物种的生存环境。2、在生态旅游区的开发中往往将人文景点修建在生态保护区中较为脆弱的的地带,这样很容易造成较为强烈而且扩散性的局部干扰和破坏。这样只会导致局部地区生境的退化和干扰斑块的扩大。3、在一些旅游活动中会猎杀该地区的动物,这样直接导致了生态旅游地区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尤其是在一些珍稀濒危物种地区进行旅游活动则更会影响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二、生态旅游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游客的旅游公德

加强对人们的生态环境教育,逐渐提高人们的旅游公德。如今的游客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并不强,所以提高游客们的生态意识是十分有必要的。对游客强调以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的生态意识是很重要的一项措施,这样在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广大游客的生态素质。但是目前中国生态旅游地区的开发往往会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对游客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方面做得并不到位。所以生态保护区需要大力对游客进行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从而达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

(二)严格控制游客容量和开发强度

如果一个生态环境超过了它自身的所能承重的最大容量时那将必然会破坏其自身的恢复能力。一个生态环境自身恢复能力一旦遭到破坏,它将不会促进生态平衡、系统稳定。所以严格控制游客的容量是十分有必要的,生态保护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合理控制各景区的游客数量,防止人满为患对旅游生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协调好旅游供求关系,适当分流。不仅如此,还需要人工治理受损环境,加快旅游环境的恢复等。

(三)严格控制旅游项目

不同的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不同,同时不同的生态保护区以及同一生态保护区对旅游活动的适应性也不同。我国生态保护区可分为深林、草原、荒漠、水域等多种类型。所以根据不同类型的生态保护区应该开展适应其环境的活动,这样既满足游客们的需求也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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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统一规划,预防为主,教育与管理并重,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水平,组织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引导公民和企事业组织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对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等,逐步实行农业生态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职责范围内,指导、帮助和教育当地村民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第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其专职或者兼职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员承担农业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并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利用农业用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科学培育地力,增施绿肥、农家肥、土杂肥等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和土壤调理剂,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实行分类管理。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污染源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警戒区,应当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减少或者消除污染,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区,应当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污染严重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由人民政府依法调整土地用途。

第十一条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管理。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安全、卫生、环境影响等评价报告;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提供和施用。

第十二条使用农药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目录。

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和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应当予以回收,不得随意丢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废弃物回收点,定期集中处理。回收处理的具体办法及相关的奖励措施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支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发、利用沼气。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不得在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和市、州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后,方可排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养殖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并从严控制投肥(药)养殖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投肥(药)养殖。

第十五条禁止向农田或者渔业水域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排放。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农田灌溉水的水质及灌溉后的土壤、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对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第十六条向农业生产区域排放废气、粉尘或者其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气体,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限期治理。

第十七条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兴办砖厂、灰窑或者其他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项目。

禁止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其他农业用地修建处置、堆存固体废弃物场地的,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征得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恢复受污染的农田、水体和生态环境的基本功能。

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应当结合治理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农业建设、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应当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相结合。

第十九条申请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新技术和农用化学新产品鉴定的,应当提供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通过鉴定和推广运用。

第二十条对农业生态环境有直接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有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征求同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属于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预审,并监督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监督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对此作出专项评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定地方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规划。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研究和利用,建立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异地保护园和种质资源库。

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野生植物的采集、购销和出口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采集、侵占、购销或者破坏省级以上重点野生植物保护名录中的农业野生植物。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农作物害虫、害鼠天敌的保护。

禁止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生态农业保护区,发展生态农业。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从境外引进农业生物物种,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引进物种环境影响风险评估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引进物种的跟踪观察,发现可能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危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消除危害。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外来入侵生物的监控工作,并组织灭杀。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采用科学手段,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排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及时告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依法接受调查处理。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因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实物价值一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对没收的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活体应当放生,死体应当掩埋销毁。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未经批准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引进农业生物物种的,以及非法采集、侵占、购销、破坏省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或者农田灌溉渠道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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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环境污染成因分析

(一)农民滥用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农耕大国,农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支柱。然而当今时代,随着科技的发展,农民为了快速增产增收,普遍、大量使用了化肥、农药以及农用薄膜等,过量的化肥、农药残留在农作物体内形成一定的累积,很容易引起人畜中毒,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着巨大的隐患;农用薄膜的大量使用与焚烧,严重造成了的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从而直接影响人类的健康。如果不加以治理将产生灾难性后果。这样的场面不仅造成农民经济损失、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造成的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农业生产化过程中,养殖、畜牧业的大规模发展,动物排泄物、饲料残留物、植物秸秆等残留物大量增多,这些残留物通过水产畜牧的生物链循环进入大气、土壤,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

(三)农村居民生活垃圾造成的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现在农村生活开始形成集聚效应,而因为原来的分散随意的生活习惯,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放置,造成生态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威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缺乏规范的收集站点和排泄渠道,形成许多了露天的垃圾堆和污水沟,严重污染土壤、空气和水体。

(四)城市污染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城市污染已经越演越烈,进而不可避免的波及到了农村。城市大量无法消化的工业废料、废水、生活垃圾先是污染河流,进而垃圾占用耕地,使得农村脆弱的环境进一步恶化。甚至一些企业的有毒废弃物通过非法渠道全都排往农村,蔓延的各种污染源甚至已经威胁到了广大农村的生命安全。

二、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从法律角度来看,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环保法律意识

由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低,他们对环境污染的后果理解的不够深刻。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环境保护的宣传,倡导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提升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政府也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保护的治理和教育,从而促使他们养成自觉参与环保的行为,把保护环境理解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总而言之就是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使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法制化

由于农村污染源复杂,要堵住源头,唯一的措施就是加大立法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污染的进一步恶化。比如从基层入手,将农村治理纳入法制化程序,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对农村环境保护法各级政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作出相关规定。并尽快制定配套的,违反这项法律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相应处罚措施规章,做到奖惩分明,保障环境保护法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坚决遏制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泛滥势头

法律法规制定后,下一步就是执行的力度问题。首先要培训一支有责任心的执法队伍。第二就是要设立相应的农村执法机构,特别是乡镇等基层党支部要建立专门的环境执法大队,专人负责。第三要根据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特点和规律,摸索一套行之有效执法方式,堵疏结合,以预防教育为主,以理服人。最后在执法监督的过程中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公信力和执法透明度达到新层次,才能使农村环境执法活动真正走向正规。

三、结语

对于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渗透性、传播性,一个小小的局部环境的破坏,都有可能造成大规模的环境问题从而导致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条件都会因此受到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有着全国乃至全球的重大意义。倘若农村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其危害势必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影响到每一个人。关注农村、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保护农民环境权益是当今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与否决定着我国经济社会能否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命运。只有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家园,才能保护好我们的祖国乃至整个地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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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与特征

1.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

1.1.1 剧毒农药和有毒化学品的泄漏、扩散

一般指有机磷、有机氯等农药因贮运不当或翻车、翻船造成泄漏及保管不当引起的泄漏,这些物质一旦泄漏扩散不仅会引起空气、水体、土壤等严重污染,甚至还会致人畜死亡。

1.1.2 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爆炸

由煤气、石油液化气、苯、甲苯等挥化性有机溶剂泄漏而引起的这类环境污染事故不仅污染空气、地表水和土壤,而且这些气体浓度一旦达到极限后会发生爆炸。

1.1.3 溢油环境污染

指在油田开采与运输过程中由于井喷泄漏及其它意外造成的原油环境污染事故。此外,炼油厂、油库、油罐车漏油引起的油污染也时有发生。

1.1.4 非正常大量排放废水造成的污染

指含大量耗氧物质的城市污水或尾矿废水因垮坝突然泻入水体, 致使某一区域或流域水体质量急剧恶化给居民饮用水、工业用水、渔业用水造成困难的环境污染事故。

1.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征

1.2.1 事故形式多样性

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多种类型,所含的污染因素也比较多,因此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化。另外,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和处置的各个环节均有发生污染事故的可能。

1.2.2 事故发生的突然性

一般的环境污染是一种常量的排污,有其固定的排污方式和排污途径,并在一定时间内有规律地排放污染物质。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则不同,它没有固定的排污方式,往往突然发生,始料不及,有着

很大的偶然性和瞬时性。

1.2.3 事故危害的严重性

一般的环境污染多产生于生产过程之中,排污量少,其危害性相对较小,一般不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瞬时内一次性大量泄漏, 在很短的时间内往往

难以控制,因此其破坏性强,污染损害严重。

1.2.4 事故处理处置的艰巨性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涉及的污染因素较多,一次排放量也较大,发生又比较突然,危害强度大。处理处置这类事故必须快速及时, 措施得当有效。因此,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监测,处理处置比较一般的

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更为艰巨与复杂,难度更大。

2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措施

2.1 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的突发性、持续性和累积性决定了环境监测任务的困难程度。当发生污染事故时,有毒化学品的污染程度和范围具有很强的时空性,所以对污染物的监测必须从静态到动态。

应急监测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试纸法;

(2)水质速测管法;

(3)气体速测管法;

(4)便携式分析仪器测定法。

对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采取的处理处置措施是首先使吸入有毒空气的中毒者马上离开污染区,严重者就医诊治。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好防毒面具与手套, 将污染物扫起至空旷地方深埋或收集后送回生产厂处理。若发生火灾,可用干粉、二氧化碳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2.2 爆炸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经常发生的爆炸事故多是物质的化学爆炸。化学爆炸过程有极快的变化速度、可产生大量的热和形成气体产物等3 个基本特征。

2.2.1 应急监测方法

现场监测的目的是迅速判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范围。这对判断事故性质、事故能否再次发生或对人体的毒害程度等至关重要。检测事故现场环境中的有害气体,检测管分析技术已受到各方面的极大重视。它具有简便、快速的特点,适于现场测定,而且采样和测定一步完成,简化了分析步骤。

2.2.2 处理处置措施

发生有毒气体爆炸,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人员迅速撤离现场,有伤者和中毒者及时抢救;若伴有火灾发生,应急处理人员扑救时要戴好防毒面具,穿好化学防护服。

2.3 溢油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石油工业中的原油、燃料油、成品油在勘探开发及产品运输过程中, 对周围环境均存在着潜在的威胁。一发生溢油事故就对陆地或水面造成严重污染。

2.3.1 应急监测方法

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水样与土样。现场采用红外分光测油仪对样品进行测定,现场测定与化验室测定相结合。

2.3.2 处理处置措施

采取措施降低溢油量,包括关闭产生溢油的各种阀门,修补管线。使溢出的油品局限在某一区域内,利用低洼地形汇集或进行堵截,防止外流、外溢。在条件合适情况下,就地燃烧。该措施除油效率高,

无须转运储蓄,适用性强,环境影响小。

2.4 农药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农药属于有毒化学品,在其生产、贮运、应用等每个环节都潜在着对人类生活及生态环境的污染危害。农药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目的就是应用相应的分析测试技术快速确认污染物类型及组成, 为事故

应急处理处置提供依据。

2.4.1 应急监测方法

(1)比色法。具有简单、快速、灵敏度高的特点,特别适用于微量组分的测定。

(2)紫外光谱法。利用有机化合物吸收紫外光的特征,对有机农药进行定性、定量及结构分析。

(3)气相色谱法。这种方法应用范围广、分离效能高、分析速度快,分离测定可一次完成。

2.4.2 处理处置措施

现场人员应配戴防毒面具及防护服, 尽快完成现场采样分析,以便迅速制定污染清除处理方案。及时组织疏散污染区域中将遭受污染的人员, 并根据污染程度设置警戒区域。对于事故现场清除的大量

污染物及处理物,应采用焚烧、生物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后再采用陆上抛弃处理法集中处理。

3 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危害及其影响

3.1 生命威胁与健康影响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重要危害之一是对事故现场人员的生命威胁, 一些重大污染事故都有人员伤亡。事故不仅对在事故现场的人员造成严重危害,而且还有可能对未直接暴露在事故现场的人们的身

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3.2 经济损失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仅直接经济损失巨大,而且污染后的长期整治和恢复仍需要花费可观的费用,其间接经济损失也是非常巨大的。

3.3 易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会对污染区附近的居民造成心理影响与压力, 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可能引起污染纠纷,造成某种混乱,危害社会治安。对引起大量人口被迫迁移的重大事故, 可能会带来相关的社会问题;某些污染还可能会引发国际间的污染纠纷。

3.4 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

重大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强度很大,往往会使某一区域的生态失衡,有的甚至造成长期的危害,致使生态环境难以恢复。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

4.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首先强化预防措施, 尽可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减少并消除污染事故的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监测并作出安全评价。

4.2 就近应急,建立应急监测网络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来势迅猛, 去得也快的特点,因此应贯彻就近应急的原则。即以各地环境监测站为基础就近应急,同时建立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级站为支援、支持系统的应急环境监测网络。

4.3 加强应急监测的能力建设

做好装备、技术、人员等储备。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组建专业应急监测队伍;加强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与实战演习,强化应急反应能力。

4.4 提高应急监测水平

重点解决环境应急监测中检测手段、仪器、设备等硬件技术。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污染因子的特性,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数据库及事故处理处置的查询系统,为实施污染事故的处理处置提供依据。

5结论:

总之,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仅要解决应急监测及处理、处置,还要实行紧急救援与做好善后工作,把污染事故的危害减至最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处理处置、紧急救援与善后处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在各级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面人员密切配合行动,建立起由部队、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部门参加的通讯、指挥、监测、救援的整体应急系统。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保证该系统能快速有效运行,全方位开展救护工作。

参考文献:

1 胡望钧.常见有毒化学品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技术与监测方法[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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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养殖业的发展,现已步入了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养殖的新阶段,然而很多养殖场还是选择将畜禽粪便排泄物等随意堆放在露天环境当中,带来土地污染、水质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

1.1 粪便污染

农村养殖业中,畜禽养殖占了很大比例,如猪牛羊鸡鸭等,这些畜禽会产生大量的粪便。而现代化养殖过程当中,畜禽养殖多为饲料喂养,这使得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这些粪便随意堆放在露天环境当中,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1.2 水质污染

一些露天堆放的粪便在雨季来临时会随雨水进入水系当中,尤其是一些养殖场故意将粪便堆放在河流附近,这样一来就容易污染到地表水和地下水。当这些污水排入河中后,会造成水质不断恶化。造成水体富营养化。而养殖场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出来的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直接污染到地下水的品质安全。水质污染会严重影响到周边农民的生产生活,在一些污染情况严重的地区,已经严重威胁到集中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1.3 大气污染

在农村,很多养殖场距离居民区比较近,畜禽的排泄物和饲料清扫不及时经高温发酵就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如氨氮、硫化氢、甲烷等,危害居民身体健康。此外,在养殖场在经营过程也会产生一些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

2 原因分析

农村养殖业规模化养殖起步比较晚,很多是在散户饲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就使得农村养殖业的基础并不牢固,如缺乏统一规划、选址不合理、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落后等。为了用水及排污方便,很多农村养殖场将地址选在溪流河沟附近,将未经处理的废水、废物直接通过溪流河沟排入较大流域当中。究其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发展与农村养殖业的发展不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养殖业的发展进度,缺乏相关部门的引导和监管,使得粪便综合利用率低且在消毒、粪便管理等方面污染防治设施不规范;农村养殖业从业者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并未将养殖业的发展与生态利益联系到一起,人为阻碍了农村养殖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3 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农村养殖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水质污染直接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要高度重视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这一问题,找准源头,切实将农村养殖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纳入环境管理工作中来,建立长效机制,优化农村生活环境。

3.1 科学选址,合理布局

发展农村养殖业必须遵循科学的生态发展规划,有关部门需要制定整套的工作机制,确保养殖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在养殖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紧密贴合农村的环境建设规划,科学划定宜养区、禁养区、限养区等,科学指导养殖业合理规划布局。在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的同时,大力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建设,将养殖业纳入到生态农业发展体系中来,实现禽畜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治理双重目标。

3.2 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要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让农民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逐步引导农民改变传统养殖习惯,建立起科学、健康、文明的养殖方式。同时大力加强环境教育,开展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让农民认识到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必然联系,进而将自身利益与生态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

3.3 加大惩治力度,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协同作业,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增进执法合力,坚持“执法从严,处罚从重”的原则,严查严管,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责成不达标的养殖场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标的要予以停产治理或关闭。

篇12

一、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

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过去的15年中,我国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10.1%,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然而,我国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忽视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解决我国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造成的后果,政府责任重大。

1.我国生态环境严峻形势必须改变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造成环境恶化。一些地方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结果,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日益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持续增加。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遭到污染,五分之一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受到酸雨影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

“十一五”时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使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些目标,体现了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国家长远利益的要求,政府必须下定决心确保完成。

2.经济增长的高环境成本必须降低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有河皆干、有水皆污、土地退化”等现象。许多地方生态脆弱,环境承载力降低。2006年我国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报告指出:仅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点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0%。可见,如果再不重视保护环境,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会更高,政府必须下决心改善生态环境。

二、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手段

保护生态环境,政府要遵循经济规律,针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主体,灵活运用财政税收手段,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1.财政税收手段引导绿色消费保护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政府通过制定财税政策,鼓励使用、消费环境标识志产品、环境认证产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有利于消费环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政府机构实行绿色采购、消费者选择绿色消费,全社会自觉抵制非环保产品的消费,增加对环保产品的需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1)财政资金转向绿色采购

形成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政府财政资金要优先购买对环境有利的绿色产品,形成政府绿色采购。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技术标准,而且要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标准使产品从设计、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政府所购物品: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车辆等办公用品,都必须达到特定的环保标准,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这有利于带动企业生产绿色环保产品,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必需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2006年11月我国公布了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它涉及汽车、打印机、彩电、板材、家具等14个行业获得中国环保标志认证的上百种产品的采购清单。它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2)税收政策促进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避免环境污染。三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节约资源和能源。消费者作为绿色消费的主体,进行绿色消费还存在一些障碍,还需政府出台财税加以引导。

①减少税收鼓励购买环保产品

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实施环境标志认证,实质上是对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理处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控制。它由国家指定的机构或民间组织依据环境产品标准及有关规定,对产品的环境性能及生产过程进行确认,并以标志图形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哪些产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更为有利。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环境标志产品受到重视,消费者更注重购买环保产品。但是有很多不法厂商,擅自在产品包装上印刷环保认证标志,消费者难辨真假。本来,发放环境标志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环境,一方面通过环境标志告诉消费者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这类产品;另一方面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引导企业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但是市场上假冒的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质量低劣,成本低、价格低,不利于消费者对真环保产品的购买。

鼓励绿色消费,政府不仅要加大对假冒环境标志产品的打击力度,而且要对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减免税收。通过减免税收,增加其竞争优势。目前我国共有近200家企业,40多个大类,500多种产品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对这些产品减免税收,降低其生产成本,增加其降价空间,使其在价格上处于有利地位。不仅能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环境认证产品,而且能鼓励生产者生产绿色环保产品。

②消费税限制购买非环保产品

促进绿色消费,减少对非环保产品的消费,必须完善消费税制度。去年4月1日,我国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大排量轿车提高了消费税,限制对其消费。还有许多产品,消费者看不出它对环境的危害,然而,生产中对环境危害巨大。例如,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首饰时,很少知道它对环境的危害。黄金生产中的氰、砷、汞、浮选药剂、悬浮物、重金属,腐蚀性气体、粉尘、尾渣、废石及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危害极大,尤其是汞和氰,严重污染空气和水。对这类生产中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政府应提高消费税,限制百姓对它的消费。

2.财政税收手段引导绿色生产保护环境

改善生态环境,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推行绿色生产。企业是绿色生产的主体,政府要制定财税政策对企业加以引导。

(1)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绿色生产

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就要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一方面,强化从源头防止污染,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现状,就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清洁生产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另一方面,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就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境保护的水平。鼓励企业在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环保相关技术、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鼓励企业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参与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政府财政资金都要予以支持。

①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发电

国家环保局公布,去年上半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增长4.2%,大大高于“十一五”规划环境目标所要求的每半年降低1%的目标。2006年11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了《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报告》:单位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以1000美元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计,中国2.9公斤,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为1.1公斤。我国煤炭消费高速增长,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大幅度增加。燃煤电厂又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的问题,一方面,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另一方面,必须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财政资金要支持绿色发电。政府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企业使用大型高效清洁发电装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财政资金投向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绿色发电项目。

②财政资金支持绿色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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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

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过去的15年中,我国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10.1%,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然而,我国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忽视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解决我国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造成的后果,政府责任重大。

1.我国生态环境严峻形势必须改变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造成环境恶化。一些地方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结果,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日益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持续增加。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遭到污染,五分之一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受到酸雨影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

“十一五”时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使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些目标,体现了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国家长远利益的要求,政府必须下定决心确保完成。

2.经济增长的高环境成本必须降低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有河皆干、有水皆污、土地退化”等现象。许多地方生态脆弱,环境承载力降低。2006年我国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报告指出:仅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点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0%。可见,如果再不重视保护环境,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会更高,政府必须下决心改善生态环境。

二、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手段

保护生态环境,政府要遵循经济规律,针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主体,灵活运用财政税收手段,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1.财政税收手段引导绿色消费保护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政府通过制定财税政策,鼓励使用、消费环境标识志产品、环境认证产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有利于消费环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政府机构实行绿色采购、消费者选择绿色消费,全社会自觉抵制非环保产品的消费,增加对环保产品的需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1)财政资金转向绿色采购

形成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政府财政资金要优先购买对环境有利的绿色产品,形成政府绿色采购。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技术标准,而且要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标准使产品从设计、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政府所购物品: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车辆等办公用品,都必须达到特定的环保标准,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这有利于带动企业生产绿色环保产品,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必需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2006年11月我国公布了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它涉及汽车、打印机、彩电、板材、家具等14个行业获得中国环保标志认证的上百种产品的采购清单。它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2)税收政策促进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避免环境污染。三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节约资源和能源。消费者作为绿色消费的主体,进行绿色消费还存在一些障碍,还需政府出台财税加以引导。

①减少税收鼓励购买环保产品

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实施环境标志认证,实质上是对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理处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控制。它由国家指定的机构或民间组织依据环境产品标准及有关规定,对产品的环境性能及生产过程进行确认,并以标志图形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哪些产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更为有利。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环境标志产品受到重视,消费者更注重购买环保产品。但是有很多不法厂商,擅自在产品包装上印刷环保认证标志,消费者难辨真假。本来,发放环境标志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环境,一方面通过环境标志告诉消费者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这类产品;另一方面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引导企业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但是市场上假冒的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质量低劣,成本低、价格低,不利于消费者对真环保产品的购买。

鼓励绿色消费,政府不仅要加大对假冒环境标志产品的打击力度,而且要对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减免税收。通过减免税收,增加其竞争优势。目前我国共有近200家企业,40多个大类,500多种产品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对这些产品减免税收,降低其生产成本,增加其降价空间,使其在价格上处于有利地位。不仅能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环境认证产品,而且能鼓励生产者生产绿色环保产品。

②消费税限制购买非环保产品

促进绿色消费,减少对非环保产品的消费,必须完善消费税制度。去年4月1日,我国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大排量轿车提高了消费税,限制对其消费。还有许多产品,消费者看不出它对环境的危害,然而,生产中对环境危害巨大。例如,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首饰时,很少知道它对环境的危害。黄金生产中的氰、砷、汞、浮选药剂、悬浮物、重金属,腐蚀性气体、粉尘、尾渣、废石及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危害极大,尤其是汞和氰,严重污染空气和水。对这类生产中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政府应提高消费税,限制百姓对它的消费。

2.财政税收手段引导绿色生产保护环境

改善生态环境,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推行绿色生产。企业是绿色生产的主体,政府要制定财税政策对企业加以引导。

(1)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绿色生产

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就要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一方面,强化从源头防止污染,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现状,就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清洁生产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另一方面,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就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境保护的水平。鼓励企业在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环保相关技术、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鼓励企业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参与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政府财政资金都要予以支持。

①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发电

国家环保局公布,去年上半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增长4.2%,大大高于“十一五”规划环境目标所要求的每半年降低1%的目标。2006年11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了《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报告》:单位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以1000美元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计,中国2.9公斤,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为1.1公斤。我国煤炭消费高速增长,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大幅度增加。燃煤电厂又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的问题,一方面,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另一方面,必须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财政资金要支持绿色发电。政府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企业使用大型高效清洁发电装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财政资金投向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绿色发电项目。

②财政资金支持绿色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