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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但是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以及医疗卫生、生活水平等的提高,老年人口的数量也在不断地激增。从最新的人口调查数据来看,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78亿,估测2020年人数将达到2.43亿。中国其实从1999年便进入了老龄社会,也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养老问题,我们要了解这样的事实:当前我国的家庭模式主要是“4+2+1”的模式,两个年轻人要抚养孩子,还要赡养老人,这样的压力往往会使得年轻人力不从心,他们需要有另一种方式,既能破解他们的困境,也能帮助他们来尽子女的义务。从老人的角度来看,中国传统的养老理念一直奉行的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老人们更倾向于能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安享晚年,因此居家养老便成为当前我国主推的一种养老模式。所以,无论是基于年轻人的角度,还是从老人的位置思考,居家养老的兴起与发展都是应时所趋的。
一、居家养老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享受社区提供的相应的老年服务,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的新型养老方式[1]。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等原因的限制,居家养老的模式在我国的发展仍然凸显出了很多的问题。
首先,我国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在实行居家养老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像经济不发达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社区各项服务跟不上,根本不能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政府也无力大规模地对其进行扶持,所以,导致一些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发展不起来,无法达到最初的目的。
而且,当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模式没有创新,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已经不单单是简单的家政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了,他们现在追求更多的精神层面的满足,包括日常陪护、聊天等等。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已经在一些居民楼里配备了一定程度的养老设施,在这方面我国还缺失很多。
还有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要的资金供给不足,社区内的办公经费相对较少,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和企业的捐赠根本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很多地方都急需资金,也导致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举步维艰。
而且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首先服务人员工资和社会地位都不高,导致服务人员数量过少,而且服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也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对他们的培训,所以,他们缺乏专业服务知识,这就限制了我国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北京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分析
2015年,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这也是全国首个地方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用立法的保障来维护居家养老,为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
目前,北京市居家养老已经有了突破性的进步,尤其是新出台的条例,对居家养老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里,条例明确规定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服务类的,比如为老年人提供老年餐桌、餐饮配送、开放性食堂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等卫生服务,还有家庭保洁、助浴等家政服务。还针对不同老人提供不同服务,为独居高龄老人提供生活陪伴、心理咨询等精神慰藉服务;为失能高龄老人提供紧急救援等服务。从不同层面满足每位老人的生活、心理等要求。
其次,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和应该履行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重点强调了要整合社会资源,包括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还有社会组织等力量。同时,强调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政策扶持,还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来为周边地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达到了资源整合的效果。
同时,条例还提出了许多创新型的政策,运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来开展紧急呼叫、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并且还要建立社区志愿者的等级制度,建立为老年人志愿服务的时间储蓄机制和激励机制,①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社会志愿者投身居家养老行业的积极性,也从法制的角度为志愿者和服务者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三、北京居家养老模式对我国未来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启示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为居家养老服务开启了新的时代,同时,也给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一个好的参考和试点。总结起来,我国居家养老目前面对的问题要想得到切实解决,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利用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当前社会,网络已经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当然居家养老服务也应该引进新的、网络的技术。在服务方面,应该建立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平台将分散的服务项目进行整合[2],这样,老年人就可以在平台上进行简单的购买服务、紧急呼叫等以及其他与老年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活动。当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新型的网络服务平台,比方说“陪爸妈”。(陪爸妈是一家居家养老O2O平台)
而且我们也要看到,网络平台的建立,也能缓解残酷激烈的就业压力,以北京来说,每年新涌入的外来打工人员逐年递增,面对剩余的就业力量,聚拢社区附近的年轻人、低龄老人以及专业人士,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这样还能保障社会稳定,可谓是一举两得。
2.加大政府的财政、政策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政府资源、社区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强化监督。财政支持是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大多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和公司通过签订契约的形式来参与养老服务。可是相对来说,养老事业是一个投资大、回报小的行业,企业不是搞慈善的,它们首要目的还是为了利益,因此在老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的选择也就无可厚非了。
如何协调处理好政府、社会力量等之间的关系,从政府层面来讲,首先要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修建老年人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和娱乐设施,建立卫生医疗机构等。就像北京市新出台的条例中规定,政府应该首先投资,然后利用政府的力量,整合社会其他资源,给予他们一些政策奖励或宽松政策,带动企业等的积极性。在服务过程中也一定要加强监督,避免一些徒有其表的空服务出现;就社会资源方面来说,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也必须努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各个环节的相互统筹与合作。
3.做好养老服务的对象划分,对不同老人采用不同方式服务。对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进行划分,不同层次的老人,享受的服务优惠也不一样,但是要补充一点,无论什么类型的老人,享受的服务内容和态度都必须一致。所谓的对象划分,就是可以将居家养老对象根据个人经济条件和其他等划分为无偿服务对象、低偿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对象等,比如针对对国家有重大贡献或者其他奉献的老人给予无偿服务,针对经济条件相对不好的老人给予低偿服务等,使得每一群体、每一个老人都能享受到居家养老带来的实惠。
4.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的联络站,定期走访老年人的家庭情况,并做好登记,以及时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社区可以自行组织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调查联络小组,负责对社区老人的日常生活情况进行定期的走访和调查,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并且要做好回访登记工作;对于那些不经常回去探望老人的儿女,工作人员要定期联络其家人,进行说服教育,督促他们回家看望老人,给予老人多方位的照顾。
5.加大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力度,提升服务人员的职业认可度。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还有一个环节缺失严重,那就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不高,这是关乎服务质量最直接的一环,所以要想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更加完善,就必须要提升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能力,对上岗服务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并且要通过考试上岗,还要对他们的岗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存在不合格的表现要及时解决等等,把好服务质量的第一关。
总之,要想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解决好养老问题,让每个老人都能安享晚年,不仅是文化素养,更是为年轻人打下定心剂,所以,我们一定要想老人之所想,真切实际地为老人办实事,让居家养老的实惠能够惠及每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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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一、我县养老事业发展现状。
1、目前,我县养老的主要模式有四种:一是传统的子女、后代居家瞻养老人;二是五保老人(含城镇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及分散供养,经费由财政负担;三是福利机养的自费代养;四是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近年来,我县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发展较快。5年来,通过向省市争取资金及我局自筹资金,共投入了2500余万元,兴建了十所农村敬老院,一所老年公寓和一个现代化的福利中心。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敬老院,使全县上千名孤老老有所养。xx年建设了文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创了我县社区居家养老先河,拓展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共有五保对象1580人,其中集中供养186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744元,实现了全县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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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一、NGO参与居家养老的优势
NGO作为非政府组织形式的存在,其本身具有非政府性、组织性、公益性、自治性、非政治性等特性,在参与居家养老时,NGO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优势有以下几点:
(一)弥补政府不足,创新服务方式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政府单方面供给的养老服务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群体的需要。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理论,NGO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一方面能够减轻政府供给总量上的压力,扩大服务受益人群;另一方面能够克服政府供给服务个性化低等问题,可以针对不同的老年人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增加老年群体的个案需求。因此,NGO参与居家养老不仅能够弥补政府不足,还能够创新服务方式。
(二)提高服务效率,减轻社会负担
NGO本身具备的非政府性和公益性,能够很好的将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现行的市场机制相结合起来,从而避免政府失灵现象造成的服务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等现象。NGO参与居家养老一方面其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减轻老龄化加剧所造成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负担。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增加了老年群体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这样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
(三)整合社会资源,增加就业机会
随着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推广,与之配套的政府、社区、家庭所具备的服务设施也已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NGO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服务设施,整合现有社会资源,一方面可以减少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针对新产生的服务需求可以做出积极的应对策略,从而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各种需求。NGO参与居家养老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减轻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NGO参与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NGO自身存在缺陷
我国NGO自身缺陷主要包括自主性低、资金缺乏和人员缺乏三个方面。一是,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自主性较低,由于大多数NGO主要依存于政府而存在,他们往往政府政策的执行方,参与政策制定的机会很少。二是,资金是NGO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而我国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比较低,并且融资渠道不完善,从而较少的资金支持限制了NGO的发展。三是,我国NGO缺乏大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主要是由于薪酬较低、社会地位不高等原因导致难以吸引专业人员从业。
(二)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缺少政策法规支持。目前我国只是出台一些有关养老和NGO的自身建设的政策法规,没有详细出台关于NGO参与居家养老的政策法规,无法保护NGO的相关合法权益,缺少法律保障。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我国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而政府在资金筹集方面的来源又呈现单一化。三是,缺少监管体系。目前我国NGO参与居家养老缺少相应的行业规范、服务标准,没有健全的监管机制,这样就不利于维护消费者和供给者双方的权利。
(三)宣传推广力度不到位
目前,我国居民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虽然有关政府文件已经多次提到全力推广居家养老服务,但是普通居民对其认识还是处于朦胧阶段。大多数居民仅将其认识为一种公共产品,应该无偿享受,导致NGO收入较少,难以进行长期运营。另外,社区对NGO参与居家养老持观望态度,认为NGO的加入会造成部分职能重叠,削弱社区的功能,从而不支持NGO参与居家养老。
三、NGO参与居家养老的几点建议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需求日益增加,仅是政府单方面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NGO参与居家养老是十分必要的。针对NGO参与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NGO自身能力
NGO应该注重其自身能力的完善,这样才能有利于其在参与居家养老的过程中得到可持续发展。第一,建立健全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如,组织发展规划、绩效考核制度、投诉建议机制等,这样既有利于其自我完善又有利于其自我发展。第二,增强自身的筹资运营能力。充足的资金是NGO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NGO的资金来源不能仅仅依靠国家拨款,还应创新筹资渠道,如,与国际组织交流合作,从而争取国际资金等。第三,着力于人力资本培养。NGO应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与高校进行“产学研”结合,培养一大批专业化人才等。
(二)增大政府支持力度
NGO参与居家养老,既有利于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又有利于解决政府的养老压力,政府应该加大对其支持力度,鼓励参与居家养老。第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应建立起一套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NGO参与居家养老的有法可依,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性。第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相应优惠政策。一方面,增大国家的资金拨款,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充足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等,来激励引导NGO参与居家养老。
(三)普及宣传推广力度
加大NGO参与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有利于其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培养居民和社区对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认同感,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报纸、杂志等进行宣传推广,也可以通过讲座等形式针对社区进行知识普及。另一方面,加大志愿者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NGO中,这样有利于节约成本,更有利于培养全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进而保持其发展的可持续性。(作者单位:聊城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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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给不足,总量少,难以满足需求。我县光荣院,福利中心只能提供简单住宿服务,不具备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功能,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主要集中在吃、穿、住等几个方面,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和精神享受方面的比较少,许多领域还没有得到开发,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就养老机构而言,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只有两家,每万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只有70张,与庞大的老年群体数量不成比例。目前,我县养老事业仍停留在传统的“养儿防老”阶段,主要还是依靠家庭的力量来支撑,社区、社会力量参与还不够。
3、机构建设落后,档次低,功能不齐。我县经济欠发达,各级政府财力有限,大规模兴建公办养老福利机构比较困难,目前我县只有一所县级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因,而且属于综合利院,兼收养部分孤残儿童。从县乡两级福利院的现状来看,普遍存在空间狭小、环境较差、功能不健全、地域分布不平衡、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乡镇敬老院虽然解决了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供养难题,但相对来说,供养水平还处在较低的水平线,无法承担面向社会各个层次的老年人和其它特殊人群,很多老人为找不到满意的养老场所而发愁。
4、服务功能、专业化、规范化程度较低。养老服务行业由于对象特殊,工作强度大,报酬相对偏低,但要求工作人员责任心强,且具备较高文化层次和专业业务技能的人才都不愿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民办机构由于资金有限,从业人员只采取简单培训而不是系统性、专业化培训,队伍的专业化程度较低,专业性人才如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缺乏,根本无法开展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
5、居家养老管理服务运行的机制不健全。各街道、社区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没有纳入社区必建项目。一是经费预算和投入保障不足。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具社会福利性质的工作,需要政府的主导和扶持。二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力度不够。
二、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建议
1、加强规划,拓展养老事业空间。社会养老资源不足的现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把养老事业列入议事日程。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老龄化发展趋势、老龄化程度,制定科学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结合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探索适合的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分步推进。抓住建设的契机,综合考虑土地、房价、地价等因素,在开发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社区建设中,预留养老机构建设的土地、房屋,为社会化养老拓展足够空间。
2、制定政策法规,落实优惠措施。养老事业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更需要相应的政策扶持。结合本地区实际,土地、建设、规划、民政、税务、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动,制定、补充、完善政策法规,搭建鼓励、引导、养老福利事业发展的政策框架,做到内容广泛、扶持切实到位。养老服务行业对象特殊,风险较高,养老福利工作在还处于起步阶段,制度还不健全,因此,要有效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的养老服务理念,针对养老服务多样化需求,从县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办出全国唯一的畲族特色敬老养老事业。
3、落实民办机构资金补助,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使已出台的政策更加规范和更具操作性。如政府应对“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相关内容进行明确定义,确定适用范围,只有这样才可以直接吸引民间资本来兴办养老服务业。对新建养老机构应按每设一张床位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入住率较高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补贴;对接收低保、遗属、低收入老人的养老机构,给予门槛补贴;对招收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培训上岗的给予培训补贴。通过政府补助,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减轻民办机构负担,扩大社会养老覆盖面,扩大就业,提高入住率,营造民办机构的良性发展契机。
篇8
China's Urban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 Issues and Strategies
YUAN Jimei
(Jil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118)
AbstractIn the city, community home care as a pension in line with the wishes of the elderly, to meet the needs of old-age pension, and gradually be recognized and expanded, but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in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process of gradually exposing a number of issues need to be resolved, this paper analyzes that at present, China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there is some common problems, and issues related to these recommendations, I hope it can play a helpful role to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Key wordsurban community; old-age; home care
随着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据官方统计,2005 年底我国60 岁以上的人有1.44 亿,占人口总数的11%,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亚洲老年人口的一半;其中80 岁以上高龄老人1300 多万,年均增长速度更是高达5.4%。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60 岁以上的老人。①老年人口的增多,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在城市,随着独居老人高龄老人的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变得更加严峻。
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就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它是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养老照顾方式,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共同支撑,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存在与发展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拓展,城市老年人口数量也急剧上升。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对于在城市生活的人来说已经有所脱节,子女由于求学工作结婚等原因,无疑使家庭养老功能被架空,而现存的一些机构养老,无论是在服务还是机构设施上还存在诸多漏洞,加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使许多老年人对其有排斥心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保留了传统家庭养老在家养老的形式,满足了老年人养老的心理需求和物质需求。目前国外许多国家都在朝着社区居家养老方向发展,而就我国未富先老的情况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服务的一种必然选择。
2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过政府政策的不断引导,社区自身多方面的探索,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社区都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自己实际情况,具有自己地方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国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部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这些社区经过多年的协调发展,已经初具规模,而他们在探索发展中形成的一些模式策略也正在不断地得到推广与壮大。
许多城市社区相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济南市采取的“居家养老服务代币券”形式,由政府免费为一些有困难的老人提供代币券,老人可以利用代币券购买服务。宁波海曙区建立“义工银行”,以自己今天的服务,换取明天他人的服务等。总体来说,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体系。截至2002年,我国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已达到2318 万个,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1 8 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 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 余家。根据2005 年全国范围的城乡老年人口的抽样调查,711 9%的老人希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②
3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体系,但是就整体发展水平而言,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仍处于初始阶段,整体发展水平低,仍有许多问题急需解决。
一是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地区发展很不均衡。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是以试点的形式,逐步向外扩散。在有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形成一定规模与特色,发展形势也比较乐观,而另外一些城市,由于经济等多重原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在极少数社区开展,有的甚至仍停留在书面文件阶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均衡发展,严重影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乏自主性。目前,已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绝大多数由政府主导,由社区具体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开展措施及对象的确定都是由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长足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是更需要社区自身的探索与自主。如果过度的依靠政府力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则会失去它本来的意义,而是又变成了政府的一种福利性救济。纵观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缺乏自主性,过度依赖政府,这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来说都是一种限制与约束。
三是所提供的服务比较片面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目前已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有些只是停留在理论阶段,在文件中有所体现,未付诸实践,具有很大片面性。如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精神慰藉服务,在各个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中都有体现,但是在真正的实践中,有的社区根本没有条件实行,而即使有些社区提供了这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些模式化的东西,没有具体考虑到老年人具体不同的需求。
4 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针对目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也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应对策略与方法。
(1)正确认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衡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需要政府的倡导与支持,更需要社区内相关人员正确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能仅仅把它当做上级布置的任务,或是仅做一些面子工程,要放远目光,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未来功能与效益。
(2)充分发挥城市社区自身的主动积极性,提高社区自主性。城市社区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时,要注重充分开发利用社区内部资源,提高自主自觉性,不要过分依赖政府。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社区服务人员的选择,可以立足于本社区内一些下岗闲散的人员,这样就能解决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问题,而社区的一些具体服务项目和内容,在政府指导的前提下,社区相关负责人应该以社区为依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具体开展和实施。在寻求支持方面,要把目光放长远,充分挖掘本社区内已有或潜在的资源,动员社区力量,发挥社区成员的主动积极性。
(3)全面贯彻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种需求。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了解老年人的需求。老年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此他们的需求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对他们提供的服务必须以他们的需求为导向。有学者认为社区养老主要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援、心理支持和关怀,同时, 很多调查报告表明,医疗服务、文化生活与精神慰藉、日常生活料理是老年人最希望得到的社区服务, 因此社区应把服务的重点放在这些方面,同时加大相关设施的投入和建设。③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今后的开展过程中,应该朝细致化全面化方向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不仅要把他们看作老年群体,更要了解他们具体的个体需求,可以通过问卷或者访谈,具体了解老人的需求,然后根据每个老年人的具体需求情况做成老年人个人卡片存档,在以后开展服务的时候便可以此为依据。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满足老年群体的多种不同需求。这就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不断深化、健全、完整。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社区相继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而就我国国情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方面缓解了由于政策文化观念变迁所带来的养老问题,同时为我国今后的养老事业提供了方向,虽然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缺乏自主性,及服务的单一性等问题,但是许多学者根据自己的调查都提出了宝贵可取的对策,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各个学者也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提出的许多建议有的正在被采纳与实施中,相信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不断地探索发展中,必能形成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全面的服务体系。
注释
①崔张丽.关于我国社区养老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管理世界,2009(7).
②庄琦.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出路[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8(4).
③陈元刚, 谢金桃,王牧.我国社区养老研究文献综述[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9(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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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海燕.发展城市社区养老应对人口老龄化[J].理论学刊,2002.
[4]陈友华,吴凯.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与设计[J].人口学刊,2008(1).
篇9
我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因此不能像发达国家一样有足够的实力保障老年人口的晚年生活。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城市独生子女政策的运行,导致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家庭结构近乎瓦解,其养老的功能不断削弱。而国家提供的机构养老受我国经济实力的限制,存在诸多问题:机构养老的服务设施数量少,增长缓慢,服务质量低,收费过高,分布不均衡等原因,导致老年人的入住率很低。因而也不能承担起养老的责任。贵阳市作为一个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在推行机构养老的过程中更是困难重重。
而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起来,将落脚点放在老年人所熟悉的社区中,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保障社区的老年人的老年生活。它是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有机组合,成本相对较低,同时又能减轻家人照料负担,更好地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因而是贵阳市城市老年人养老的理想选择。
所谓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享受社区提供的各种老年服务。这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新型养老方式,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它实质上是对城市社区老年人的一种福利。精神养老主要由家庭和社区承担,而物质养老则由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它在形式上仍保持着传统家庭的养老格局,但是在内涵上体现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该模式是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在社区中建立相关的为老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社区和社会资源,为社区中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较高质量的生活保障。
二、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贵阳市作为西部一个落后欠发达地区的省会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虽然慢于全国水平,但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据相关部门2010年统计结果显示,65岁以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34.49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9.48%,与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后普查5.98%的比例相比,上升了3.5个百分点。传统的家庭养老因家庭结构的变化,核心家庭的增多,家庭规模缩小,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资源不足,现代年轻人更多的追求自我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导致空巢家庭显著增加并且空巢期的延长。这些变化导致家庭养老的功能已经不可靠。对于一个落后的欠发达地区,在政府有限的财力背景下,贵阳市的机构养老设施缺乏、政府养老投入严重不足,现存的养老机构有很多问题弊端,使得运行效率低下。不能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需求。
此外,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水平高,经济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到来的,而我国则是在综合国力不强的情况下迅速到来的。贵阳市在2006年正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彼时贵阳市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明显低于国内其他城市,因此贵阳市的人口老龄化呈现了“未富先老”的显著特征,政府根本无力建立像起像西方国家一样的国民养老保障制度。
无论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还是现代的机构养老方式,都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家庭和机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供养的水平和能力都很低,与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老年人养老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较大的缺口,这些都反映出目前我国城市老年人养老已陷入重重困境。为了保障城市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我们的养老模式必定要经历转型和变革,必须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养老新路。这使我们不得不把目光转向社会供给的另一条重要途径即居家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以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能极大满足老年人的现实要求,达到节约政府财力和社会资源的目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在法律上肯定了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健康等服务设施和网点。”2000年8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兴办老年服务设施。2001年,民政部下发[2001]145号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这项计划在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下,将彩票福利金的80%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贵阳市筑党发[2008]27号《贵阳市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总之,社区养老已经具备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和政策依据。
2、居家养老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验积累。2001年6月,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简称“星光计划”。近年来来各地在推进机构养老的同时努力探索适应大多数老年人需求的养老途径,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已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券”、北京市“无围墙养老院”以及大连市“家庭养老院”的模式的发展,这些经验的积累为贵阳市居家养老的发展提供借鉴。
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在一起,整合社会中各方面的资源,集中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又弥补了两者的不足。其投入收费低廉、成本低、服务方式灵活的特点,以及服务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的不同生活需求,不需要走出自己熟悉的社区也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需求,因此建立一条以家庭为核心,依托社区中心,通过专业化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是贵阳市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一条切实可行的主要方式,并将成为贵阳市大多数老年人和家庭的必然选择。
三、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保障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贵阳市居家养老保障发展现状
贵阳市是贵州省的省会,总人口364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88万,是我国31个特大城市之一。城区建设面积220.31平方千米。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是贵州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交通中心和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工业基地及商贸旅游服务中心,被誉为“高原明珠”。
1、贵阳市老龄人口状况
目前贵阳市的老龄人口比例如下表所示:
年龄段
60—64
65—69
70—79
80—89
90—99
100以上
小 计
男
78661
61207
83016
22753
2814
35
248486
女
73588
59439
86117
25577
3861
58
248640
合计
152249
120646
169133
48330
6675
93
497126
所占比例
4.18%
3.31%
4.65%
1.33%
0.19%
13.66%
性别比
106.89
102.97
96.40
88.96
72.88 60.34
99.94
70岁以上的老人优先就诊,免挂号等优惠政策,全面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指数。
第五,城镇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优先落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老年人慈善事业,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从2008年6月起,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发放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按90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市级和各区(市、县)级财政各承担50%;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各区(市、县)级财政承担。使贫困老人基本达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第六,推动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鼓励和倡导老年人“老有所为”。目前贵阳市各辖区积极开展老年教育,全市共有老年大学204所。入学率达4.28%。此外,全市设有多处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室。文体组织健全,共有458个户外活动点,还有丰富的书法,摄影,舞蹈,老年艺术团等,充实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第七,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加强老年人维权体系和队伍建设。贵阳市由司法、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组成的老年维权工作网络也初步形成。全市现有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设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岗。这些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接待老人来访、处理老年人来信、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开展老年人法律宣传,对老年人给予全免或减免诉讼等法律援助。
(二)贵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推行中面临的问题
贵阳市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实行中得到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但由于居家养老模式产生的时间尚短,在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不能满足老龄人口多方面的需求,具体表现如下:
1、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
社区老年设施由国家、集体包办,民政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仍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能够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民间机构和团体组织发展滞后。社区的养老救助信息系统没有有效建立,社区的“银发工程”落实不到位,社区养老产业及资源无论是有偿、低偿、无偿的整合发展不够,难以满足老人的就医、就餐、家政等服务需要。以南明区为例,其老龄工作的覆盖面广,工作开展主要在老龄委,各级党政领导也很重视,但是各地发展很不平衡,社会力量、民间组织未被动员起来,工作力量薄弱。
2、资金来源不足
我国的老龄化属于“未富先老”。目前制约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老龄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同向不同步,这一点在贵阳市的发展中也得到了体现。贵阳的居家养老主要是靠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投入,政府部门的投入受经济发展的制约,是有限的。而民政部门的投入主要依靠福利彩票,而彩票的收益本来就有不确定性,加之配套不到位,使得居家养老的发展受阻,不能让广大的老年人从中收益,影响他们参加的积极性。像贵阳碧海花园投资3000万打造社区居家养老只能是少数。南明区在06—09年间财政投入老龄事业经费共252万元,但对于日趋庞大的老年人口也只能是杯水车薪。财源不足将必然制约贵阳市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
3、服务内容单一,不能满足多样化需求
目前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项目增多,己不仅仅是简单的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而事实上,贵阳市各地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看似提供很多的服务,真真能做到的却较为单一,不能满足现阶段老年人的需要。并且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水平低、医疗技术不适应救助服务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进行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和城市规划过程中,还没有更多的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问题,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己经在一定规模的居民居住群里,不仅配备有一定规模程度的养老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已经是具有了综合服务型,兼顾日托、长期住宿、康复、护理等功能,可见我们在这些方面做的还是远远不够。
4、居家养老的服务队伍的规模小、素质低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因为受到社会偏见的影响,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的偏低,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一般都是受薪的人员。并且,这些服务人员也基本上是“4050”的下岗人员和外来女工,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服务知识,只能从事一般的家政服务和简单的康复护理等,难以提供高层次的服务,这将严重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南明区目前从事养老助老服务的人,大部分是没有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多少社区的“老大妈”、“老大伯”,而且多数还是义务帮忙。老龄工作队伍缺少知识化、年轻化、技能化、标准化的专业服务人才,影响养老服务质量,也制约着养老事业的发展。
四、完善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对策和建议
贵阳市在居家养老的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我们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必须考虑贵阳市的社会现实,积极探索符合贵阳市社会发展实际的社区居家养老新途径:
(一)充分发展非营利组织,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
应当积极引导鼓励非营利组织分担相应的老年保障责任。因为非营利组织有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非营利组织具有较强的使命感,是多样、灵活、平等、多样式自治性组织,因而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必然具有比政府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优势,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贵阳市作为一个省会城市,其非盈利组织的发展是比较充分的。要充分利用活动于法律咨询与服务、医院、康复中心、养老院、心理咨询、社会服务、社区发展的非营利组织为居家养老服务,将这些组织的力量纳入社区养老的范畴,不仅会提高并促进全民的老年保障意识,使老年保障政策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会使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受到鼓励,使其规模不断扩大,融资渠道更加广泛,捐赠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一方面丰富为老助老队伍,另一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广开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
由于贵阳市经济实力限制政府现在还不可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最大的资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筹资集道,通过实行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关注养老现状,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提供资金援助,走出一条政府补助、社会集资、个人捐赠、适当收费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投资新路,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长远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助。此外,还要要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限期整改,切实杜绝资金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截留、挪用等问题,对违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发放和使用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姑息。
(三)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的服务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精神慰籍等。同时也应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休闲、娱乐活动。还可以设立社区老年人才市场,使老年人找到发挥余热的场所,以自己的优势再就业,继续奉献,参与社会发展,体现老年价值。这样既为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又满足了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为社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调解、辩护等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维护老年人权益,使其安度晚年。
(四)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建设
第一,充实专业队伍人员数量。专业人员数量的多少可以根据当地需要照料的老人的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来配置。第二,加强队伍的专业化素质。目前,各地都有老年护理的培训机构和相应项目的提供,在培训方面要严把质量关,重理论更注重专业技能的要求,同时也要注重敬老爱老,爱岗敬业精神的培养,加强考核,持证上岗。第三,合理设置居家养老的工作岗位。实际上,由于居家养老所涉及的内容丰富多样,所以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岗位设置也应该根据实际来设置。可以设置固定的全职岗位的同时设置灵活的兼职岗位。比如,固定的全职岗位有护理人员、老年社会工作者等,而灵活的兼职岗位有文化娱乐辅导员、老年健身指导员等。第四,提高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这样可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吸引更多的人才。第五,引进高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贵阳市应充分运用自身优势,本市中多所大学中开设有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等专业,除了可以提供高质量的本专科毕业生,是老年工作队伍年轻化,也可以为相关为老服务人员提供技能培训。
(五)建立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建立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评估机制。就是对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可保证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帮助的老人身上,发挥最大的资金效益。因此,评估的指标体系应侧重于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照料能力、家庭经济支付能力,其中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是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主要内容。
建立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的评估机制。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同时还要对居家养老的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合理、现行政策是否解决实际问题等进行评估,以此不断完善评估工作。
(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教育
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提高居家养老的服务意识尤为重要。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观念。要帮助老年人充分了解社区为老服务,使他们能切实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更加有效地利用好社区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1 曹丽.我国城市居家养老问题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9
2 阳艳珠.贵阳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D].贵阳:贵州大学,2008
篇10
二、工作内容
1、加快市夕阳红怡乐园二期工程建设。市夕阳红怡乐园二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56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500平方米,建设床位300张,总投资4800万元,目前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都已完成,计划从2013年3月准备动工,到2014年3月完成结顶,当年9月完成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督促锦屏、岳林两个街道加快建设敬老院。
2、加快松岙镇敬老院建设。2013年市政府将建设3000张机构养老床位列入年度实事工程项目,其中我市松岙镇敬老院建设的100张床位纳入其中,松岙镇敬老院总投资500万元,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计划在今年底前开工,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一方面要督促该镇抓好工程质量和进度,另一方面协助制订养老机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顺利运行。
3、培育发展一批民办养老机构。一是要协助已批准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建设步伐。2012年我市通过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建设,经审查,共批准同意筹办民办养老机构6家,计划建设床位455张,今年要协助做好各项建设任务,确保这些民办养老机构顺利建成。二是对全市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清理整顿。经调查,我市目前共有21家未经审批的养老机构,其中个人举办18家,入住老年人251名,宗教场所开展养老服务3家,入住老年人182名。这些未经审批的养老机构大多房屋质量未经建设部门鉴定、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卫生防疫设施落后、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我局在2月5日对这些机构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合格后,向我局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自行停业关闭,做好人员安置。
4、推进3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是现阶段既适合我市发展形势,又能有效缓解养老服务问题的具体措施,2013年我市计划完成3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争取到“十二五”末,全市要建成304个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我市100%社区和80%行政村,为籍6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高龄、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在此基础上,要抓好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注重发挥这些场所在为老年人提供简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功能。
5、制订出台《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结合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精神,抓紧时间制订《实施意见》,计划在今年4月底前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今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指导思想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覆盖、普惠共享”,同时大力推进“9055工程”,即:满足90%的老年人通过社会化服务实行家庭自助养老,5%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实行社区帮扶养老,5%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行照护养老目标,全面建立起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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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居家养老;物业服务;养老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3-0192-02
作者简介:朱婀丹(1982-),女,湖南衡阳人,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硕士,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0 引言
中国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新办新闻会上透露,截至2014年2月,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个亿,占总人口的14.9%。中国人口老龄化正在“跑步前进”。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快,老人如何养老已经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在我国,当前的主要养老服务供给基本模式有三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养老形式,但由于独生子女政策,我国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城市中“四二一”家庭结构形式日趋普遍,家庭成员间的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弱化。社会福利的机构养老一般适合孤寡老人或丧偶的老年人,但相对老人的自由度不高,并且难以保证安全状况和健康状况,大多数老人不愿意去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兼有上面两种养老模式的优点,适合于绝大多数家庭和老人,使老人不用离开熟悉的家庭去陌生的环境,可以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又避免子女无暇或无力照顾带来的困扰,还能享受到专业的多元化服务,当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热衷居家养老。
我国政府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居家养老模,到2011年9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要“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我国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要求已经提上日程。我国物业服务公司经过三十年的快速发展,现已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成为一支强有力的小区服务队伍,对于还处于初创期,同时又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参与,不但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且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1.1 居家养老市场需求潜力大 通过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养老问题主要由政府和市场来解决,其中政府能解决的所占比例不足3%,其余97%都将由市场来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基数是巨大的,而当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热衷居家养老的同时,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也给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奠定了一个很好的买方市场。
1.2 老人对当前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较低 居家养老在我国还算是比较新的事物,成熟的居家养老体系还未形成,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当前的居家养老主要以社区为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较简单,主要是一般的日常生活料理,多体现在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对于老人的精神层面的需求比较缺乏。目前政府财政对养老投入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设施也不够完善。
1.3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拥有先天条件 我国物业服务企业近年来迅速发展,作为城市中的小区“管家”,已经遍布全国各大中小城市。物业服务企业的参与将是一种多方共赢行为。另外,小区由物业服务公司接管后,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服务中就拥有主动权。物业服务企业不但掌握各业主家庭的详细信息,而且还拥有对小区中的场地、公共区域及设备设施具有一定的管理权,这对于物业服务公司参与居家养老提供先天条件。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利用这些现成的资源替老人服务,及时解决老人的需求。
1.4 参与居家养老是物业服务企业新的发展路径 随着物业服务企业近三十年的迅速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已经逐步走上规范化和标准化,但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不断发展壮大过程中,随着管理难度的增加,人力管理风险的扩大,企业也在不断地摸索新的发展路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对企业本身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1.5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负担 居家养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目前还是由政府所主导。政府主要通过财政补贴或直接购买服务来履行责任,服务对象多为经济困难的独居、孤寡、高龄老人。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提供给个人或其家庭需要的服务,给企业带来有偿服务的同时,还可以有效地缓解家庭养老面临的人力、财力等困难,解决政府在机构养老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减轻政府负担。要解决居家养老服务难题,必须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
2 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在居家养老中发挥作用
居家养老的市场需求是巨大的,面对一个如此巨大的服务市场,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探寻企业如何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作用,同时,抓住这一机遇对整个物业管理行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2.1 有效利用物业服务领域的要素资源 老人的需求一般包括生活方面需求、医疗保健需求、精神文化需求等,这些都应该成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利用服务领域内的要素资源积极为老人服务。
2.2 加强物业小区养老服务硬件设施的建设 物业服务企业基于满足老人居家养老的客户需求,应积极进行前期介入活动。对于开发的住宅产品,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居家养老的要求设立相应的前期物业管理组织以及介入标准。这样不但可使后期的物业管理服务跟上要求,也能与地产商保持利益的一致。对于已建成的老社区,可根据社区区位、规模、老龄化程度等因素,在社区原有的公共设施上进行适当改造或扩建。
2.3 融合社区现有配套服务体系,加快外部资源整合 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融合社区现有的配套服务体系和养老资源,发挥桥梁作用,给业主提供养老服务供给平台。还可以沟通协调小区的商户,输出各种养老服务。在资源整合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还可以对部分养老服务实行外包,随着客户需求的多元化,通过与社会资源的合作,在居家养老上提供更专业化服务。
2.4 政府相应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 物业服务企业当前也迫切希望,政府能对他们参与居家养老进行政策扶持:对物业服务企业部分收入减免税收等优惠措施;对保障房物业管理费和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参与居家养老的物业服务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实施“先征后返”;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在能源、税费、床位补贴、保险补贴、人员培训补贴等方面,逐步享受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政策等。另外,居家养老专业机构在规划、资质办理、运营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也希望相关政府部门给予专业指导。
2.5 政府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的居家养老服务一定补贴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国家在加大财政支出的同时,还应增加政府补贴。居家养老服务由于资金渠道单一,经费短缺,发展中举步维艰。要解决养老经费短缺问题,应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接受国内外企业捐款等途径,吸纳更多社会资本,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基金,转款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贴。由政府向物业服务企业购买养老服务成果,给予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一定补贴。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对社会、社区、企业、业主来说都是共赢。对于社会,能缓解社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对社区,融洽社区人际管理,拉近物业与业主的感情;对企业,是整个物业行业的发展契机,能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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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8-166-02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人口总数中,年轻人口减少、年长人口增多,从而引起老龄人口所占的比重达到或超过某个临界值的状态。根据1956年联合国确定的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达到7%,就说明该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黑龙江省早在2005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黑龙江省“十二五”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出,黑龙江省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多、增速快、家庭空巢化日趋严重的特点,伴随而来的是空巢老人无人赡养、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问题。如何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和居住问题是摆在政府面前紧迫的一个课题。在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机构养老应当发挥其“支撑”的作用,而不是简单的“补充”地位。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比,机构养老更能发挥其规模效应的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照料和护理服务。因此,及时掌握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可以为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科学合理规划养老事业提供重要的参考。
二、黑龙江省养老机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黑龙江省养老机构发展现状
据统计,2012年黑龙江省共有养老机构530个,养老机构建筑面积共计732466平方米,平均每个养老机构的建筑面积约为1382.01平方米;公办养老机构建筑面积一般要比民办养老机构建筑面积大,民办养老机构规模各异;在养老机构所处地理位置方面,公办养老机构一般座落在周边自然环境较好,但是交通便利程度不太佳的地区,民办养老机构一般位于市区内,座落在郊区的民办养老机构较少。黑龙江省2012年年末床位数共计86745张,入住率达到了86.85%。在床位总量上,黑龙江省处于全国中等水平,落后于辽宁、河北、山东等省份排在全国第15位;同时,各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分布不均,最多有600张床位,而最少的仅有10张床位。其中床位数量在50-100张的养老机构最多,可见黑龙江省养老机构大多属于中小型。同时,黑龙江省在养老机构数量、职工数量、年末床位数及年末在院人数、养老机构建筑面积和单位养老机构建筑面积等指标上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因此,为促进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的发展,黑龙江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一方面,充分保障公办养老机构发展,如公办养老机构内编制人员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工资、津贴,在税收、土地、水电费等方面公办养老机构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以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带头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产业发展,如优先保障养老服务业用地需求、优先支持养老服务业土地供应,对于符合标准的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床位补贴,并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二)黑龙江省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分析
1.城乡地区发展不平衡。养老机构的规模及老年人入住情况是存在城乡差异的。由于民政部门在统计相关资料时统计口径有所不同,因此本文仅以2012年的数据为例。
从表1可以看出,农村地区养老机构数量比城市多出2倍多,床位数及在院人数也比城市多出很多。然而,如果考虑养老机构入住规模,就会进一步看到养老机构入住的城乡差异(见表2)。从年末在院人数及机构建筑面积与机构数量的比值可以看出,城市平均105.40人住在面积为1530.73m2的养老机构内,而农村则是152.91人居住在面积为1338.49m2的养老机构内,也就是说在单位面积内,农村养老机构居住了更多的老年人。
一方面,这种数量上的优势不仅仅和大量农村青壮年涌向城市使得农村地区老龄化严重养老需求增加,农村地区逐渐建立起更多的养老机构有关;同时城市用地紧张也是城市养老机构数量和床位数较少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使得农村养老机构在居住环境方面和城市养老机构存在较大差异。
2.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低。
从表3可以看出,2012年年末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职工总人数为4309人。受教育程度方面,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共计931人,仅占总人数的21.61%,低于全国养老机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数约为1260人的平均值;职业资格方面,助理及社会工作师共计170人;2012年黑龙江省养老护理员合格人数为164人,累计合格人数为380人,均低于山东、河南、广东及四川等省份。
经调查发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大多是本地下岗或居家的中年妇女和外地劳工等,作为护理人员,她们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护理经验不够,在上岗后也很少有机会能够参加专业培训,即使在生活上能够照顾好老人,也无法在医疗和心理等专业方面发挥作用。同时,由于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差、社会地位低等原因,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导致人员流动性大。
3.供需矛盾明显。2012年黑龙江省人口共计3834.0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340.9万人,这与现有的约8.7万张床位相差甚远。目前,黑龙江省公办养老机构没有多少增加,近几年政府一直在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尤其是黑龙江省位于高寒地带,造成心脑血管疾病、风湿病等病症频发,使失能及半失能老人增加,201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中失能及半失能老年人共计82.79万人,所占比例达到了15.8%,即全省60岁以上的每100个老年人中,就有约16个老年人处于介助或者介护的状态。但是黑龙江省失能护理床位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失能及半失能老年人的巨大需求量。
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增长速度快,养老机构发展速度相对较慢,导致养老床位存在巨大缺口。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出于心理、经济实力等考虑,大多愿意到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导致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供不应求;而民办养老机构由于规模不一、收费标准较高等因素,导致床位闲置、入住率较低。目前黑龙江省养老机构中能够完全自理的老人占收养总人数的82.86%,大部分养老机构在接收老人时并没有考虑老年人的实际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在养老机构内入住,同时很多老年人在自身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下也会选择入住养老机构,这使得失能及半失能的老年人没有养老机构可以入住,使得供需矛盾进一步明显。
三、促进黑龙江省养老机构发展的对策
(一)推进城乡养老一体化发展
虽然农村养老机构无论是在机构数量、床位数量,还是在院人数都比城市养老机构要多,但是经过进一步对比可以发现:在单位面积内,农村养老机构却居住了更多的老年人。这说明农村养老机构在居住环境上需要进一步的提升。经过调查发现,农村养老机构医疗水平发展缓慢,因此,提升养老机构居住环境和医疗水平是黑龙江省农村养老机构的当务之急。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对农村养老机构在房屋维护、设备添置等方面进行补助,鼓励支持城市大型医院、乡镇医院对农村养老机构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培养专业护理人员等以提高农村养老机构医疗水平。同时,要对农村养老机构加大财政补贴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公平和资源共享,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异,推进城乡养老一体化发展。
(二)加强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拓宽渠道招聘专业养老从业人员。引导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对相关专业进行开设,着力培养医疗护理、心理咨询等方面专业性人才;同时,也可以在高校建立培训基地,为日后养老机构专业人才的引进奠定基础;严格按照养老行业人才队伍的配备要求进行从业人员的招聘和筛选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的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资格鉴定工作,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提倡养老从业人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提升相关专业技能;建立并完善考核制度,使考核日常化、规范化、公平化。
三是提高养老从业人员待遇。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质量,增强职业保护,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费用;实施养老就业鼓励政策,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实施多元化、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
(三)开发多种模式建设养老机构
建议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创办,遵循市场规律,并支持建设民办公助、政府补助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基本建成以政府主办的老年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为主体,居家养老为辅助,养老院、护老院等其他形式为补充的老年社会福利服务网络。一是着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居家养老,提倡邻里互助、上门帮扶等养老服务志愿活动;二是提高对民营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大民营养老机构在土地、税务、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力度,引导更多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机构;三是充分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和改造相关养老机构,提高失能护理床位比例,加快推进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参考文献:
[1] 穆光宗.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
[2] 王莉莉.中国城市地区机构养老服务业发展分析[J].人口学刊,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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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老龄化到来的时间提前了10年,这说明养老需求越来越迫切,越多样化、多层次化。区内现有养老机构36家,其中有营业执照养老机构17家,公办养老院5家(**区养老院1家,乡镇敬老院4家),民办养老机构12家,共有床位1335张,养员877人,无营业执照的养老机构19家。
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区总人口为314922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59863人,占全区总人口19%;80岁以上老年人口7266人,占老年人口12%,标志着我区已进入高龄化社会。预计2020年,我区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11.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36.5%,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针对老年人口数量多、增长快这一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区委、区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我区的养老体系,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开展居家养老工作。通过街道安排社区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主要解决“三无”老人、低保困难老人的居家养老问题,将全区“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中,开展上门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成居家养老服务点170个,年支出近20万元。二是建立社区日间照料站的养老服务。建立日间照料站作为社区老年服务网络建设的重点,建立社区日间照料站共15个,投入资金110万元。三是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机构工作,基本上达到了“两规范一标准”的要求,积极扶持发展民办公助养老机构,帮助低收入老人解决养老问题。
二、**区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
1、养老机构床位总量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养老日益增长的需求。
随着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加之“四二一”家庭的小型化和空巢家庭增多等原因促使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加大,供需矛盾突出。我区现有人口为314922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59863人,占全区总人口19%,而我区养老机构仅有养老床位1335张,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少是导致供需矛盾大的一大原因。
2、民办养老机构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条件、环境和服务质量较差。
民办养老院共有床位1015张,养员677人,部分民办养老院居住条件、室内外环境较差。相对服务质量好的、有一定信誉的养老院房间空间小,却住了五、六个老人非常拥挤且房屋、内饰老旧;服务质量也跟不上,自理、半自理、全护与老人的比例分别应该是1:8、1:6、1:3,但为了节省开资和护理员缺乏,有些养老院根本达不到这一标准,每名护理员甚至服务十余老人,所以并不能高质量的为老人服务,满足不了老人需求。有的养老院食堂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老人的饮食安全方面等得不到保证;配套设施不完善,如有的养老院房间没有卫生间,每层楼也只有两个卫生间,很不方便。有的养老院楼梯十分陡峭且狭窄,正常人上下楼都很困难和危险,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紧急情况很难避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有的养老院没有老人活动散步的地方,更谈不上设立阅览室、健身室等娱乐场所了。
3、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限制。
在扶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方面,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出台了一些诸如土地审批、床位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但有关职能部门由于种种原因一直不予落实。政府扶持力度小、资金投入少,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没有真正调动起来,养老机构发展受到限制。
4、无营业执照的养老院较多,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全区无营业执照的养老院有19家,基本都是以“小作坊”形式经营,因为收费相对较低,一些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就近居住与此。但这些养老院没有消防行政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对老人的多种安全产生极大隐患,对行业管理也产生了较大阻碍。
5、养老院护工不足,招工难,专业护理人员更是缺乏。
养老院的护工不足,而且招工难已经成为各养老院的普遍问题,护工辛苦且工资不高,因而护工流失严重,导致现有护工任务重,老人得不到很好的照顾;从岗位职责和专业技能要求来看,专业技术人员更为缺乏。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员不足百人,参加过培训的55人,而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的很少,根本无法满足全区的养老服务需求。
6、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养老模式单一。
从全国养老的形式来看,我国的养老服务业应该是坚持居家、社会、机构相结合。但当前,我区的养老服务事业的布局集中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而广大老年人需要的社区康复、文化、娱乐、家政等福利服务则严重匮乏。
三、对养老机构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养老机构数量。
1、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引领示范作用。一是对公办养老院进行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院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服务周到、收费适宜等是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优先之选,但由于公办养老院少,床位紧张,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需求。可以向上级争取配套资金,加快公办养老院的新建、改扩建工作,以缓解床位不足、超负荷运转的困境。二是充分发挥闲置社会资源作用。可以把闲置的企业医院和学校校舍等有计划的向养老机构转型,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三是改善、提升公办养老院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对象,在满足现有集中供养对象需求的同时,重点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以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可以依托养老院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配送餐等服务。
2、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制定和落实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在人口老龄化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供不应求、“421”家庭导致居家养老受到现实挑战的今天,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势在必行。为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兴办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设施机构,要把“民办公助”的政策落到实处。养老事业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化行业,其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不能只一味想着赚钱。民办养老机构客观上代替国家和家庭承担起了养老责任,各级政府不仅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发展的资源配置,还应享有政策优惠和资金资助。一是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社会福利机构,可享受在土地使用、审批、贷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资金资助就是民办福利机构同样享受政府资金和彩票公益金资助的“民办公助”政策。二是对现有的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院服务机构应尽早落实床位运营补贴等政策。三是民办养老机构接受“五保”和“三无”的老人,应按照规定标准将其生活、医疗费等补助转入民办养老机构。接受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了,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才可以减低运营成本,才会把更大一部分的资金用到改善养老院的硬件建设方面,服务质量也会有很大提升。同时民政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养老院的监管,不定期对民办养老院进行走访、关心老人的生活需求、跟踪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等情况。
(二)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由民政部门牵头,工商、消防、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明确职能职责,定期对养老机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养老院存在隐患的应立即查处和整改,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二是尽早落实出台政策,规范无照养老院的运营。有很大一部分老人供养在无营业执照的养老院里,这些养老院也为社会减轻了不少压力和负担,应培育这些民间组织,引导这类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需求。要将政策落到实处,相对放低办理执照的标准,统一对这些无照养老院进行管理、查处和整改,该规范的规范,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确保这些养老院能尽快规范安全运营。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工作人员持证、佩证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要突出对入住老年人的健康检查和保健服务,并对老年人要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医疗护理保障;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照料;要通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养老院与入住老人要签订入住协议,告知老人的权利和义务。四是规范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对养老服务机构按基础设施、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项目进行星级评定,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五是目前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养老院,条件成熟后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法规逐步过渡到立法,确保养老机构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三)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逐步推行专门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护理员与养员的比例进行配备,政府可以拨出专项资金,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金”。选择有养老护理员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首先免费对养老机构的在职养老护理员进行轮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护理技能。其次,鼓励社会上的“ 4050”人员进行养老护理免费培训,以实现满足养老护理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双赢”。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从事护理员工作可以对其家属或亲戚住养老院减免费用等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护理员队伍,改善护理员不足、招工难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