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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合同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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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合同管理

篇1

会计监督是企业加强经济管理的一种手段,是企业财会人员的一项基本职责。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最终结果都要反映到企业财会部门。企业财会部门除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外,还需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并始终将其贯穿于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本人现就企业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

一、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合同管理应贯穿于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全过程。企业由于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一套严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再加之会计监督滞后,在该过程中可能存在如下问题:

(一)无书面协议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有的部门或经办人员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存在违反合同管理规定,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与业务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将无据可依,可能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忽略对准合同对象的资格审查,将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其他潜在风险。

(三)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

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将会导致企业合法利益受损。合同文字表述不严谨准确,则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可能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如违约条款在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一旦发生违约,将容易引起争议,并可能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四)合同审核不充分或未严格执行审核意见

企业合同审核人员可能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原因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合同起草人员没有根据合同审核人员的审核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五)诉讼时效过期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未及时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超过了诉讼时效而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六)合同结算条款未严格执行

可能存在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等。

(七)合同管理游离于会计监督之外

财会部门未能参与到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可能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影响决策;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财务和税务风险,影响企业发展。

二、如何做好合同管理中的会计监督

针对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财会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介入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履行好会计监督的职责,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财会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建立健全自身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拟订、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同时应梳理并识别本企业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最终汇总形成本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手册》。企业财会部门还需建立定期检查监控措施,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从而使合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财务人员要在合同管理中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其自身的业务素质必须提高;不仅要懂财务,懂管理,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从目前看,财务人员普遍缺乏相关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因此,负责合同管理的财务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与培训,使自己成为精通财税知识、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适应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合同自洽谈到履行,通常是由企业的一线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办理,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他们自身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因此,企业也应加强对这一部分人员的培训,做好宣传,增强其合同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做好合同的审核管理

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拟订的合同文本送财会、法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财会部门应重点审核合同中与财务和税务处理相关的条款。对重大合同,财会部门应派出人员参与合同调查和合同谈判。合同承办部门应充分听取各审核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对有关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财会部门介入合同的事前管理,从而有效地遏制超规模的投资和杜绝计划外资金的支出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做好税收筹划,规避税务风险。

(四)做好合同的备案管理

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应及时到财会部门办理合同内部备案手续,而不是待办理合同结算时才提交给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应严格复核其是否履行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对未履行相关审核和审批程序所签订的合同,财会部门有权不予办理内部备案手续,同时将具体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对备案通过的合同应做好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详细登记合同签约各方的名称、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合同结算和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后续还应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结等情况做好登记;书面合同应分类连续编号保管,以便后续办理合同结算时使用。

(五)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程动态监控

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和完成进度告知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应做好记录,并予以跟踪管理。财会部门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随时关注和掌握对方的履约情况,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对不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财会部门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从而保护企业在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财会部门应督促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财会部门办理合同结算时,要查验相关合同和结算资料,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直至其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财会部门在办理合同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其付款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对按照完工进度付款的,则还需审核工程完工进度是否真实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并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在会计期末,财务人员应视合同的履行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收入或计提费用、并结转成本;同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缴相关税费。

(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将合同管理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之中;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责任。企业财会部门在办理合同审核、备案及合同结算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有关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与会计监督两者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控制风险。企业财会部门应当在合同管理中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并将其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做好合同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从而有效地控制合同风险,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京.合同风险管理攻略[M].中国商务出版社,2011

篇2

二、合同管理之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业务大多以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签约人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此保障经济业务的正常进行和签约各方的利益。即便有的经济业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经济行为在性质上也同样是合同行为,同样受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制约。从范围上讲,合同覆盖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经济业务进展情况的好坏,经济业务参与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与合同的约定有着直接关系。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约定性使其在经济业务中具有先导性作用,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合同应同时具有保障和规避作用,即保障权益,规避风险。保障权益就是保障签约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避风险指的是合同对于经济业务进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全面完整地预计,并在合同中就此进行了相应的约定,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即使这种不利情况实际发生了,合同也可以通过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保障守约一方的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合同所具有的规避作用也可以理解为“止讼”,即通过合同约定,使经济纠纷能够在合同自身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使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发生率下降到最低限度。因此,合同的作用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是事前监督。

三、合同管理定位——经济管理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合同所具有的对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使得合同管理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单位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也把合同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指法律顾问机构)履行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是承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法律事务和管理职能。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也兼具法律和管理的知识背景要求,属于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之一,虽然与法律密切相关,但是其根本目的则是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往往不负责具体的合同起草工作。合同一般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起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只是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查。从性质上讲,合同管理属经济管理。事实上,许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在业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而不是法律事务部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往往也并非法律专业人员,而是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因为这种做法能够使合同的签订更加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更加有利于合同的事前监督。

四、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的途径

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监督的性质与会计事前监督具有相通之处,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事前监督提供了一条新途径。这是合同管理应用于会计事前监督的理论前提。

从实务上说,合同条文是具体的,每份合同都对应于特定的经济业务。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管理合同的弊端是不切合实际,合同条文空洞,容易遗漏问题;业务部门管理合同的弊端是在对外经济业务往来中,由于存在卖方市场等原因,业务部门往往容易受制于人,在签订合同时易被对方压制,不能保持平等的合同主体地位,被迫接受对方的霸王条款。

相比较而言,财务部门管理合同则能有效地克服二者的弊端。财务部门处于单位经济活动的枢纽,熟悉单位的经济活动,能够使合同签订不遗漏问题;财务部门不与合同方直接发生关系,能够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能够在合同签订中保持平等地位,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平。因此,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来说,由财务部门行使合同管理职能较适宜。财务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单位合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将会计事前监督和合同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会计人员还可以根据其专长,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以合同为手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监督。这种监督是微观的、实时的、事前的从而也是有效的。会计人员通过对合同进行管理,找到了适当的进行会计事前监督的介入途径,使会计事前监督不再是会计监督的盲区。

五、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处理好与单位法律事务机构的关系。财务部门是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和评价,单位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对合同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进行评估和评价,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这是财务部门与法律事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能分工。

第二,合同管理人员全程参与与合同会审。进行合同管理的会计事前监督要建立合同管理运转机制,使合同管理人员不仅全程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且还参与合同会审,以保证合同管理的质量。为了保证合同签订符合实际,财务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参与到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中,从谈判开始就进行全程跟踪,将谈判成果完整地落实到合同中去。合同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高效的合同会审流程,集中业务、法律部门的智慧,做到合同签订万无一失,合同技术参数准确,语言文字规范,事前考虑周到。

第三,加强学习与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成为精通经济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具有经济和法律甚至一定的技术知识背景,是复合型人才。从目前看,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由其他职务转职而来,普遍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对于会计人员来说也是如此。因此,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会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与培训,尤其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并在干中学,学中干,成为精通财务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适应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合同管理审计方法会计事前监督途径

0引言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瞬息万变。如果经济业务执行前期出现失误,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影响,轻则影响效率和效益,重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如果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加以必要的会计监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专业优势,则能够有效地规避这种现象的发生。这就是会计事前监督的意义。

1企业合同管理审计的方法与内容根据企业的管理模式和要求、合同数量的多寡、内部审计机构资源等的不同,合同管理审计可以采取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两种模式。

1.1项目管理式审计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有重点、有目的地将合同管理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形成特定审计项目,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项目管理式审计主要审查合同的管理是否规范、有效,其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审查。企业的合同管理应首先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审计时应着重审计企业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设置是否合理;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上下左右关系是否协调;组织最高领导层与合同管理机构及各个机构之间、各机构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是否充分;合同管理流转是否科学、有效;相互之间的控制是否有效;合同的履行是否受到定期检查等合同。二是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关系到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优劣,必须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

首先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其次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熟悉企业的内部运作流程和外部信息。此外,还应审查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敏捷的洞察、分析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责任心等。三是合同管理制度的审查。首先审查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是根据企业实际而制定,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或审计审签制度、合同的鉴证、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档案制度、市场调研制度、大件大宗企业采购(包括物资、服务、工程等)或资产处置的制度。在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进行测试和评价后,还应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合同执行结果和管理效果的审查。主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地履行;审查有无合同违约、违约的原因及违约处理结果,如对方违约,是否及时组织索赔;如本方违约,责任人是否向分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经审批后办理赔偿手续,并追究相关责任;协商不成的合同纠纷是否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和法律部门,通过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纠纷。另外,还要审查合同管理效果是否达到合法、规范、效率、效益的要求。

1.2过程参与式审计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内部所签合同进行审计审签,参与监督合同管理的部分重要过程,实现合同审计审签的日常化。其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审“该不该签”;,即对合同项目的可行性审查和效益性审查。应该检查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或经组织内有批准权的部门或领导批准;检查合同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或项目评估,其技术性、经济性是否达到了先进、合理;检查与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检查合同标的数量是否适当,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是否能满足对方的要求,或者合同标的数量是否能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的需求;检查合同履行时间是否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或实际需要。二是审“跟谁签”;和“以什么样的价格签”;,即对合同签约主体的选择和合同价格选择的合理性、适当性进行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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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合同与应收款管理部门人员应重视参与全合同过程

企业应收账款和合同管理之间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关联系的。作为参与应收账款管理中的人员也会参与到企业合同管理当中。由于企业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是十分复杂的过程,我们应该对对方的财务情况基本掌握,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部门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会计部门相比其他部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合同谈话的过程中需要掌握一定的话语权,使得合同建立在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财务管理风险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关注的方面,会计人员必须通过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合同管理期间会计人员必须对每个流程加以了解,并参与到各个环节中,保证合同的有效运行。例如有些企业为了规避应收账款风险,就在企业销售管理的过程中使用合同管理制度,并授权一些人员和客户签订合同的权利,通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在签订后不得随意改变。这就体现了会计人员应该加强自身能力的提高,积极参与到企业活动中,不断地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1.3会计监督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制度考核中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合同的管理,我们需要把合同管理工作直接纳入到企业制度考核中,为企业实现发展目标提供可靠依据。会计监督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构建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重视会计人员工作,将其纳入到构建企业制度的工作中,把管理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保证各方面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企业也可以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并落实到每个部门,特别是财务部门。这样就你能够保证企业合同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企业有贡献的人加以奖励,损害企业利益的人加以惩罚,全面依照合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2会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2.1重视应收账款日常管理

作为会计人员应该做好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记录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应收账款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总结,归纳出用户的信用情况以及信用关系发生的具体时间,拖欠款项的具体金额,及时地了解信用情况的变化,并对所有应收账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特别需要注重对相关客户的信用等级的评价和核查,时刻观察其信用额度有没有超出规定限额,避免用户的款项拖欠数额超出规定的数目。针对那些拖欠账务已经超出信用期限的用户,我们必须要对他们进行及时地提醒,科学开展催款工作。同时,会计管理人员应该深入分析企业的应收帐款在周转周期及平均收账期是否合理,时刻关注企业资金的流动情况,对企业应收帐款的相关管理事项进行科学评价,对于那些信用条件不够合理的情况要及时给予调整和改正。

篇5

一. 办件情况统计

1.办件情况数据汇总

中心监察人员可以对全市内的各部门的业务审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可以查看各部门对受理事项的办理情况统计,通过对法定时间内的办结件及超期件的统计数字及时监控各部门的办事效率,为各部门的综合考核提供部分考核依据。具体统计信息参见图:综合绩效考核表

另:部门内的绩效考核也可以参照该中心绩效考核表进行设计。

2.在综合绩效考核表中的超期办结件中(图1),中心监督人员可以点击的办件数(红色部分做超链接)能够查看到具体的超期办结的事项,在另一个页面中显示超期办结的事项名称、办结时间、相关办理人员等信息。

超期办结件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2

2

图1

二. 服务评议统计

1.服务评议汇总中的数据包括计价器评议结果、手工录入评议结果、网上申报评议结果。

在这张综合绩效考核表中的评议结果主要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三种评议结果。其中的数据就是相关部门办件数的评议数据。见图2

2. 在综合绩效考核表中的服务评议汇总中(图2),中心监督人员可以点击的办件数(红色部分做超链接)能够查看到具体的评议的事项,在另一个页面中显示具体评议的事项名称、办结时间、相关办理人员、评议类型(网上、计价器、问卷调查评议即手工录入)等信息。

 

 

服务评议汇总

满意

一般

不满

2

1

1

7

1

图2

3.中心监督人员可以点击服务评议汇总进入服务评议模块,服务评议模块要显示那些的数据内容可以由客户提供表单文书。可以显示详细的评议内容,包括网上评议、计价器评议、手工录入评议。如图3(本表为初步设计,显示的内容还需客户确认商定)

 

部门

服务评议汇总

网上评议

计价器评议

人工录入评议

 

未做评议

 

办件满意率

满意

一般

不满

满意

一般

不满

满意

一般

不满

环保局

4

2

1

1

80%

财政局

 

安监局

8

7

1

100%

 

 

 

 

 

 

 

 

 

 

 

 

 

 

 

 

 

 

 

 

 

 

 

 

图3

三. 出勤情况考核

1. 出勤情况的显示的数据需根据考勤机的情况而顶。涉及到数据交换问题。在这里举例只显示出勤率和异常情况两部分。(异常情况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等)图4

 

 

考勤情况汇总

出勤率

异常情况

90%

3

100%

80%

6

 

 

 

图4

将以上三部分内容汇总到一个综合绩效考核表中:

 

部门

受理接件

法定时间办结

超期办结件

总办结件

办结率

服务评议汇总

考勤情况汇总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出勤率

异常情况

环保局

4

2

2

4

50%

2

1

1

90%

3

财政局

100%

安监局

8

2

6

2

2

8

2

80%

7

1

80%

6

 

 

 

 

 

 

 

 

 

 

 

 

 

 

 

 

 

 

 

 

 

 

 

 

 

 

 

 

 

 

 

 

 

 

 

 

 

 

 

 

 

 

 

 

 

 

 

 

 

 

 

 

 

 

 

 

 

 

 

 

 

 

 

 

 

 

 

 

 

 

 

 

 

 

 

 

 

 

 

 

 

 

 

 

 

 

 

 

 

 

 

 

图:综合绩效考核表

系统特殊说明:

1. 表中服务评议是否只显示满意一般不满意?可以显示综合满意度(星级评定)

2. 评议是否为强制性的?(系统可以设置为强制性的,但是由于用户可以选择不使用评议器,所以实际是无法进行控制的。)

3. 如果办事人员不想评议怎么办?(由于是在办事大厅,办事人员不进行评议,我们可以默认一个缺省值。)

4. 未评议的是否做统计呢?(如果设置了缺省值,我们可以设置是否将默认值也汇入统计中)

5. 手工录入评议数据是否做显示?(系统可以设置录入接口,将评议结果手动录入到系统中)

6. 考勤情况牵扯到一个时间问题,表中显示的数据为多长时间内的统计?(系统可以做时间查询。)

篇6

一、创造了有利的发展条件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也从计划经济上实现了转型,开始向着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着。且在发展中,企业一直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所以对于企业的决策者来说,想要掌握好企业的运行状况,就必须要从企业内部中的财务管理部门中获取需要的信息。在此影响下,企业统计工作就成为了重要的环节之一。对于企业来说,统计管理工作的效果与质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管理会计作为信息服务系统,可以直接为相关的管理部门提供出需要的信息。这样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企业收集信息的渠道也逐渐增多。另外,在企业中,想要获取有实用价值的统计信息,就要依靠行业的主管部门或是信息产业部门中的统计人员来收集的。这也正好反映出了统计管理工作的意义与内涵。所以说,将企业统计管理与管理会计结合在一起可以充分发挥出统计工作的作用。

二、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给两者的有机融合奠定了基础

随着我国现代化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就要求统计管理工作必须要及时进行调整,尽可能的适应时代的发展,满足职能变化的需求。且对于统计职能的转变来说,要想实现长远发展,就必须要先将报告型统计向着经营管理型的统计方向转变。其次是要及时进行市场调查,全面预测分析型的转变。从企业的角度出发,要不断利用自身的优势,增强企业在行业市场中的竞争力,促进企业价值实现最大化。在企业中会计管理主要是以企业经济实力与未来发展方向为基础,对自身的经营方向与实施方案进行编制与预算。同时还可以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全方位的控制,做好成本的核算管理与相关的经营业绩等。所以说在企业中渗透管理会计可以满足企业总体管理服务需求,于其自身来说,又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1.职能趋同。在职能上来讲,随着统计职能的不断发展,与管理会计的各项职能日益趋同。而从其结构发展上来看,统计管理与管理会计都是现代化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同时在实际中,统计管理与管理会计之间所需要的信息资源大多来源于会计和统计资料。在企业中其主要的工作内容是不断深化财务信息与其他业务信息。所以说又受到了会计与统计工作质量的影响。因此在实际发展中,统计工作的改革必须要综合管理会计的需求,扩大信息的交换与处理能力,同时还要顾好兼容能力,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浪费。另外对统计职能进行转变还可以解放统计人员,开阔统计人员的视野。这样对于统计人员来说也可以拥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解决企业中的问题。并建立出有效的未来发展方针,活化统计管理模式,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长远发展。

2.目标相同。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下,统计管理工作与管理会计工作从工作的对象上来看是基本相同的。同样是企业在经营发展中的价值运动,二者可以满足企业管理的需求,实现企业经营发展的目标,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所以说企业统计管理工作与管理会计工作的目标是相同的。

3.侧重点相同。企业统计管理工作与管理会计工作的侧重点都是针对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与研究,并向企业中的相关责任人提供需要的预算决策与信息资源等。其主要的工作目标是为了企业的内部管理所服务的。其作用则主要是不仅限于对过去的分析,还要利用有效的信息资源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和规划与预测,同时还要控制好现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将未来作用的时效性放在首要位置上,对过于以及现在进行分析,可以更好的控制未来的发展。从企业统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本质上来讲,其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满足企业内部管理中所需要的信息。其中不仅包括了定性的资料,还包括了定量的资料。

三、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发展的空间

在企业中管理会计涉及到了众多方面,且所使用的数据也来源于统计数据。所以说,通过将统计管理与管理会计融合在一起可以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但是相应的也对企业中的统计员工来说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实际中,统计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与事业心,在工作中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与知识量。此外还要求统计人员要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量,学习新知识与技能,开阔自己的视野。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将企业统计管理工作与管理会计工作融合在一起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且要通过将两个进行融合还可以为统计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所以对于统计管理工作来说,必需要结合相关资料,全面分析信息资源,掌握合理的统计方法,促进企业的经营。

参考文献:

[1]戴元钦.试论管理会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以浙江省永嘉化工厂为例[J].当代经济,2011,(23):42-43.

[2]刘志远.曹阳.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上海市个体经济情况的调查[J].财经研究,2011,(02):87-89.

篇7

作为一项新兴商业模式,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均尚未对该项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作出明确的规范,会计理论界对此研究亦相对十分匮乏,导致各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会计处理中比较混乱。笔者针对以节能效益分享型为主的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方法提出自己的见解,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和讨论。

二、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法的辨析

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方法,目前唯一能参照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号)。文件规定:“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但该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过程中具体会计核算方法仍不够清晰明确,实务操作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采用BOT处理方法;二是适用租赁准则。

第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有着明显的建造-经营-转移这一过程,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国际财务报表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IFRIC 12)规定的BOT模式相一致,故可以参照BOT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第4―判断一项交易安排是否包含租赁》(IFRIC4),在确定某项交易是否属于或者包括租赁业务应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协议是否依赖某特定资产,二是协议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能源管理合同的履行需依赖特定资产(即公司负责建造安装的环保设备),而该设备虽然形式上是由EMCo使用管理,但是这种使用管理是受到客户限制的,客户根据合同,对EMCo在运用设备期间的服务类型、服务对象、服务价格进行限定,因此设备的使用权在客户,即设备的使用权发生了转移,故应按租赁处理。

笔者认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需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更多地符合租赁交易的特征,而不是BOT模式。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BOT模式是适用于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IFRIC 12则明确这是一种“公共-私营”服务特许协议。BOT交易的特征是:资产的日常运作由运营方负责,但与基础设施相关的重大权益性风险和报酬由授予人(政府部门)保留。而合同能源管理交易中,资产由客户(而不是EMCo)使用,同时由于未来节能收益的不确定性,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可能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是由EMCo享有或承担,并且该业务显然是一种“私营-私营”协议,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范的范围。

如果参照BOT处理,那么EMCo需要确认一项无形资产―特许权,意味着客户就要确认一项固定资产,但是客户确认的这项固定资产未必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与资产相关的主要风险报酬是否已经转移这一点非常值得商榷。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统一等特点,与租赁模式有很大的趋同性。参照IFRIC 4判断一项交易安排是否包含租赁中规定的两项条件:该项交易必须以特定的资产使用权作为载体;该项交易安排授予了交易对方使用该资产的权利。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符合上述条件,可定性为租赁。判断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则因根据合同具体加以判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把标的资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的租赁;除此以外的都是经营租赁。在此框架下,EMCo应当根据过去的经验和本案例的具体情况,确定于租赁开始日,其本身从该项业务中可获取的收益是否基本上可以确定金额。如果是,则按融资租赁中出租方的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反之作为经营租赁处理。如果在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之日,公司可以对该项目未来的收益金额作出可靠估计的。比如合同规定“节能效果在20%以上,即视为具有节能价值,双方开展合作”,表明公司已经把标的资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了,应作为融资租赁处理。

若按融资租赁确认,EMCo与客户参照比照融资租赁处理,详见下文案例。

若按经营租赁确认,EMCo按收到的节能分配收益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对节能资产视同固定资产,在合同期分摊节能资产及节能服务初始投资额。合同期发生的维修服务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客户按节能收益分成支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项目资产不视同固定资产入账,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同时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

三、应用案例

案例:2010年10月1日,某EMCo与A公司签订节能服务合同:EMCo提供项目资金300万元;提供项目设计、设备选型购买、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累计需耗资60万元,节能工程当年完工交付使用。确保每月节约电费10万元,EMCo从节电效益中获取回报,其分成比例为5∶5,节能服务合同内含利率设定为5.46%。合同开始日为2011年1月1日,期限3年,项目保证金为10万元。节能设备的使用年限为10年。

根据协议,判断形成融资租赁业务,EMCo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提供项目资产及初始直接服务,形成应收款。

最低服务收款的现值=100×PA(3,5.46%)=270(万元)

未实现节能项目融资收益=300-270=30(万元)

借:长期应收款―A节能项目 360

贷:节能项目资产270

未实现节能项目融资收益 30

银行存款60

2.分期收到节能服务费(未实现节能项目融资收益各期分摊计算参照融资租赁,此处从略,以下分录为第一年分录,其余两年类似)。

借:银行存款 160

贷:长期应收款―A节能项目

100

主营业务收入―节能收益分成收入60(10×12×50%)

借:未实现节能项目融资收益 14.74

贷: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融资收益

14.74

3.每期分配节能收益时,应分摊初始直接费用,计当期损益。

借:主营业务收入―节能收益分成收入 20

贷:长期应收款―A节能项目20

4.如节能项目使用费逾期未能收回,可先用保证金抵付节能项目费用中所含的投资成本。

借:其他应付款―保证金10

贷:长期应收款―A节能项目10

5.节能项目使用费逾期未能收回时,EMCo应停止确认节能合同费用中所含的节能服务收入,并将以前期确认的项目服务收入予以冲回,直到使节能设备投资成本全部收回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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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暂未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规范。近年来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也有不少,而在实践中,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或合作方式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其会计处理也是方法各异。在此笔者想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培训、维护甚至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成本及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用能单位在零投资、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节能效益,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合同期满后可免费获得该节能设备;

2.能源服务公司先垫付资金为用户进行节能改造,因此承担了资金使用成本和投资回收的风险,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的收益往往比节能设备即时卖断方式的利润空间要大。

3.节能设备由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在合同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能源服务公司,使用权属于用能单位。合同期满,节能设备一般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准则适用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赖于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因此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关键是节能设备的核算,而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会计准则的适用。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合同条件,对节能设备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观点或方法:

1.适用存货准则

节能设备生产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单位提供自产的节能设备及节能服务,并分享节能效益,这种情况下,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

2.适用租赁准则

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准则的理由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解释: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属于或包括租赁业务,应重点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协议是否依赖某特定资产,二是协议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改造需依赖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在合同期内节能设备由用能单位使用和管理。可见,合同能源管理符合会计准则关于租赁的规定。虽然。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条款表现为效益分成而不是租金的收付,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亦提到:某些情况下企业签署的协议所包含的交易虽然未采取租赁的法律形式,但该交易就经济实质而言属于租赁业务。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会计准则。

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

另有观点则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收益并不能确定,且在合同期内节能效益由双方共享,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全部转移给用能单位,再者合同期通常远短于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因此,建议按经营租赁核算。

3.采用BOT处理

BOT(buiI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可采用BOT处理的理由是:该项业务有着明显的建造一经营一转移这一过程,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进行处理。

4.作为长期摊销的费用处理

又有观点认为由于未来的节能收益不能准确确定,每期的节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按合同期平均计提的折旧与每期的节能收益不配比,因此可考虑把节能设备投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同期限内按与确认收入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尤其是在25号文未前,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不明确,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考虑到加速折旧及合同期满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的涉税问题,在实务中不少能源服务公司采用此种处理方法。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

前述的几种会计准则适用,就形式特征而言。似乎适用租赁准则的理论依据比较充分,在理论研究领域倾向于适用租赁特别是融资租赁准则的观点也比较多。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能源服务公司,特别是非上市的小型能源服务公司却绝大部分将节能设备投资作为待摊销的费用处理,在合同期内进行摊销;个别上市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或规模较大的能源服务公司则把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直线法以合同期为限计提折旧;销售自产节能产品同时提供节能改造服务的生产型能源服务公司则将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按融资租赁或BOT处理的极少,甚至可以说是零个案。

因此。笔者认为,在以会计准则为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现状,本着简化核算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可根据不同情况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行以下会计核算处理:

1.节能设备作为特殊的固定资产核算

节能设备作为能源服务公司一类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既不作融资租赁处理,也不完全等同于经营租赁。因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效益只是一个理论上的预期值,每期的实际收益一般不能在合同明确,也不会规定一个利率。但在融资租赁的会计

核算中。需要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和最低租赁收、付款额,从而计算资产及融资费用或融资收益的入账价值;再者,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完全转给用能单位,所以从可操作性的角度看,不主张采用融资租赁的处理;而如果作为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处理,按会计制度规定应合理确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预计净残值,按税法规定生产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是+年,为了使会计与税法处理趋同。企业往往按税法的规定制定折旧年限,并预留残值。但合同能源管理下,合同期一般都远短于上述规定的折旧年限,目前实际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期多为五年左右。因此,笔者认为节能设备可按合同期为折旧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又因合同期满时节能设备一般会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对于能源服务公司而言预计残值的意义不大,建议残值预计为零。相应地用能单位按合同约定比例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效益分成建议作为费用列支,不再区分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的支出。合同期满用能单位接受无偿移交的节能设备时,将其作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入账。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与25号文的精神也是一致的,据25号文的意见: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会计上按捐赠处理,税务上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处理,并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半”;对于用能单位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如果用能单位是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该支出作为能源费用或相关支出列支,如果是企业,其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合理区分或单独计量的,作为费用列支。

至于现阶段实际工作中,很多能源服务公司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或直接在“在建工程”进行核算,一定程度上是考虑了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时计提折旧以及合同期满设备转交用能单位时的涉税问题,随着25号文的公布及具体实施办法的陆续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得以明确,节能设备如按前述作为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其实质与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无太大差别。

2.采用BOT处理

对一些政府招标的公共基础设施节能改造项目,也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采用BOT处理,但这种情况下能源服务公司可能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一能源服务公司可以无条件地从合同授予方收取的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者确认一项无形资产一合同授予方授予能源服务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力,即用基础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服务并向其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力。如果由能源服务公司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则要由合同授予方确认固定资产。如前述在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未完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笔者认为采用BOT的处理不如按能源服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恰当。

3.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

能源服务公司用自产节能产品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属于正常的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设备部分按产品销售处理则可,在此不赘述。

4.后续服务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能源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为用能单位提供的设备维护、技术咨询等后续服务支出,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任务是难巨的,但同时节能的潜力也是巨大的,节能产业将迎来历史性发展的机遇。在此背景下如何本着创新和扶持的原则完善、细化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制度以及财税优惠政策,切实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有着更大的现实意义。而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点思考,亦是笔者拟写本文的初衷。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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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与统计核算一体化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渐渐的联系到了一起。会计统计核算满足了企业单位对经营决策综合多方面信息的需求,促进了企业单位的发展进步。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可以从提高企业的各会计的信息利用率入手,长期以往,促使企业的信息向规范化、标准化的状态发展。从总的来看,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可以概括的表述出我国国民经济的多个机构和社会再生产环节间的运行情况,适应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趋向。

二、企业推行会计与统计核算一体化的重要性

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虽然是两种有很多差异的核算方法,但他们两者所获取自资料的途径是一样的,都是运用企业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核算。如若可以科学合计的运用这些资料,相互借鉴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利用资源,获得更大的效益。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潮流,适应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趋势,推动了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在现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若想快速发展,必须使决策管理更加科学化,可以快速、完整的得到多方面的信息。在原有的统计核算里,只一味的追求快速性和客观性,这已经跟不上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步伐。会计核算中较注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面对企业投入产出效益和变化方面的信息处理不完善,也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将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实行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完善好企业信息的推断描述的工作,达到信息的监督和反馈相结合,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

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的核算方式,提高了企业多方信息搜集的质量。运用先进的高科技技术和网络的支持,把会计统计核算结合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使会计统计核算人员的成效不断提高,实质上也使企业信息往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方向迈进。企业在处理信息的时候更加的方便快捷,确保了数据信息交流的准确性,适应了企业在决策和管理的需要,迎合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会计统计一体化的运用,侧面的描述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多个机构和社会再生产环节间的运行信息,实现了我国国民经济统计核算的高层次。

现在很多企业的统计人员对会计核算不太了解,不能准确及时地把会计资料整合成可运用的统计指标,也有的会计人员对统计知识理解很少,综合预测和评析的准确性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出现财务表标的分析为初级核算阶段。现今财税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推进着企业对统计和会计专业型人才的培训,这部分人员不仅单单掌握会计和统计的常识性知识,也要有较强的业能力,以便满足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需要。在企业运行管理中,如果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各自独立,因为两者对信息的核算运用不同的办法,性质一样的数据会因为来源机构和核算办法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分析结果,更有甚者出现彼此矛盾的情况。为了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得以立足,必须保证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的合理实施。

三、在企业中推行会计统计核算一体化管理的方法

企业可以定期的举行专业培训,使会计员工和统计员工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现今企业中存在这种弊端,企业内部的会计员工对统计毫不熟悉,统计员工对会计也了解甚少,这就严重阻碍了会计和统计的健康发展。这种情况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害无益,企业迫切的需要一些多方面高素质人才。企业可以依据会计规则的更变和统计指标的更新对会计和统计员工进行定时的培训,在保证员工知识水平上升的同时促进业务水平的进步,进一步减轻繁杂的机械劳动提高工作效益。

企业核算数据情况受核算机制的影响。如果只运用一种机制,满足政府宏观调节政策的统计报表就可以到财务处填报。统计核算给出的会计核算没有办法使用,企业的运营又不能脱离这些资料。如此一来,统计人员就会集中心思的做起预估分析、市场调研等管理工作。以会计工作为基础执行统计的职责,可以更好地运用综合信息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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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求分析

1.1 合同管理

在整个市场管理中,合同管理主要管理的是市场与各业主间的合同关系管理,主要设计到的信息包括了业主信息,营业房信息,合同约定条款如合同有效期限、双方约定的标准费用等。考虑到市场规模大,业主数量多,并且市场与业主间的合同关系随着合同有效期的变更,市场管理部门员工的变动,依靠原有的手工记录和人工管理,显然会造成数据的混乱,导致整理、查询和使用的困难,在时间、人员和材料上的造成巨大的浪费。

1.2 合同管理模块将实现的功能

集中管理市场与各经营业主间的合同约定,并能及时提供合同到期提醒,保证市场处理合同业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合同管理功能模块设计

业主租用营业房,必发生合同关系,合同号贯穿整个业务流程,它将业主、营业房联系起来,合同的管理涉及合同的签定、更改、终止、查询、打印等。

功能模块:

(1)合同登记。字段有:合同号、业主名、签定日期、开始日、终止日、房号、标准费、支付间隔月、备注等;功能有:新增、删除、修改、保存、取消、退出等;设计表:contract、contractdetail。

(2)合同查询。按签定日、开始日、终止日、合同执行状态查询。

(3)合同到期提醒。按合同到期前7天,系统提示到期合同信息。

(4)合同报表。合同报表的样式设计、打印;涉及合同详细内容(contract.contract_info)。

3.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市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将业主、营业房和收费联系起来。登记了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执行的开始和终止日期,市场可以根据此日期设定,查询及时了解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或结束)。见图1

4.合同管理数据流程设计

图2 合同管理数据流程图

说明:合同管理模块中,市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涉及到了业主数据(姓名)、营业房数据(业主租用的营业房编号)、今后合同具体实施当中需要预先设定的标准费、支付间隔月份、合同进行时间、水电初始度数等数据。从而进行合同登记,产生了具体的合同数据,得到经过整合处理的合同报表数据,以供查询和储存。为了保证对合同的有效管理,特别是规范好合同的履行时间,还可根据合同登记时的时间规定设置合同到期时间的提醒数据。这样,合同管理的基本功能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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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呈现以下五种不同的类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

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分享节能项目带来的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在这种类型中,节能项目所需的投入按照双方的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或者双方共同来承担。待节能项目完工后,进行节能监测,确认达到了节能的目标,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户分享节能带来的效益。当然,合同执行结束,设备无偿转让给用户,节能服务公司只负责分享以后的节能收益。在我国,政府大力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就是这种节能效益分享型。

2.能源费用托管型

用户将前期节能设备和系统的改造和运营管理全权委托给节能服务公司,然后以节能获得的收益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等到合同期满,经过节能服务公司改造过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也全部属于用户。对于那些缺乏资金,对于改造设备无能无力的小型公司来说,能源费用托管型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节能量保证型

有节能需要的用户进行初始投资,包括设备和节能系统的建设、改造支出,而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提供服务,并保证节能项目的目标达成。待项目实施以后,进行节能监测,确认达到了节能的目标,根据合同的约定,由用户一次或分期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若达不到双方约定的目标,为完成的部分的差额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支付。合同完成后,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用户,从此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就全部归用户所有了。在这种类型中,有节能需求的用户需支付高额的节能项目的资金,所以需要用户资金足够,同时,改造完成后,达不到目标还可以获得节能服务公司的差额补偿,所以在我国目前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中,这种类型所占的比例最高。

4.融资租赁型

融资租赁型与其他类型的不同点在于,节能设备既不是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建造或购买,也不是用户自己出资购买,而是由融资公司负责提供,融资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客户根据租赁协议,定期缴纳租赁费用。为了达到用户的节能要求,由节能服务公司对设备进行改造,并确保在合同期内对设备达到节能目标。合同期满,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5.混合型

混合型就是由以上4种类型组合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组合方式因公司而异。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观点

目前国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各持己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观点一、按商品销售进行处理这种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实质上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一项混合销售,即销售节能设备和提供节能后续服务。根据这种观点,节能服务公司在发出商品时根据规定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收入确认方法进行核算,按存货对提供能源管理所需的节能设备进行核算,而用能单位则视节能设备为自有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观点二、按照BOT合同进行处理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对公用基础设施的一种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授权某家私营企业一定的特许经营权,允许其投资建设经营某种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允许其向用户收取费用或者以销售商品的方式来归还贷款,收回初试投资以及获取利润。政府赋予的权限期满后,私营企业需将此项公共设施的所有权转移给政府。某些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有着明显的建设—经营—转让的过程,因此,可参照其进行会计处理。观点三、按照租赁业务进行处理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

篇12

管理会计师考试形式∶

1、新制管理会计师考试仍采用英文计算机考试,中文目前仍为笔试;

2、单项选择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小时,每门考试时间总计4小时;

3、英文管理会计师考试中单选题的答题正确率要求至少为百分之五十及以上,否则无资格进入主观题答题界面,即意味着考试失败;

4、所有考题的最高难度继续保持C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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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后半叶意大利会计研究由cerboni、rossi和besta所主导。而且,此三人对随后二十年的学术出版均有贡献。cerboni主要有一本专著,即“对记账法研究的自我反思”。cerboni(1902)的这篇论文一度成为他的“天鹅之歌”;这段时期记账方法研究非常流行——不光在政府会计领域,而且在企业会计领域也很受重视(见cerboni1901,1902;rigobon 1914)。canziani(1994:144)解释道“由于这段时期意大利经济发展引起企业业务的日益复杂,cerboni复式簿记系统的内在复杂性发展迅速。”

rossi(1901a,1901b;1907a,1907b)一度也是记账方法研究的倡导者,表现出类似的倾向。他的专著“nuovi studi di ragioneria e battaglie critiche(1907a),流露出传统与现代思想的碰撞。现代思想是指besta的思想,而不是zappa的思想,尽管besta在那时还并非会计理论的主流。

besta自19世纪的最后十年才崭露头角,而且一直到1925年之前仍是学者中的佼佼者。这一时期,他完成了三卷巨著——magnum opus(见besta1922,以及besta1880)。besta同时代表了另外一种“天然”的风格:从人文风格向非人文风格(物质风格)的转变。但是besta的思想仍然桎梏于“个体理论”(proprietary)框架,而未考虑到“主体理论”(entity)。总之,其理论体系仍然建立于资产负债表及其估价上。besta 的magnum opus(1922)的第一卷出版于1891,另外两卷则出版于1909年和1916年。besta认为会计的核心是“资金”,由主动(正的)和被动(负的)资金组成,换言之,资产和负债组成。设置第一类账户是为了反映不同类型的实账户(资产与负债),第二类是为了反映虚账户(即资金总量的变动)。资产与负债的变动决定了相应资金的变动总额;因而分录必须是双重的。besta把“实账户”称为“存量账户”,而把“虚账户”称为“衍生账户”。

besta把所有的交易看作业主权益的变动,并因而只确认两类交易的影响:会引起单一账户资产的增加,或者资产的减少。总结为:正向变动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或净资产增加的幅度;负向变动为,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或净资产减少的幅度。复式簿记系统要求总资产及其变动账户与总资产要素(资产、负债)账户应反方向,从而,第一类账户,正向变动记入“credit”(贷方),负向变动记入“debit”(借方);而第二类账户正向变动记入“debit”(借方),负向变动记入“credit”(贷方)。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besta是将会计与经济理论建立联系的第一人。besta将会计定义为“经济控制科学”,适用于任何性质企业或经济体——个人业主制,合伙制企业或公共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他所谓的经济控制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这意味着“控制”不仅包括计算、估计、推测以及最终资产负债表编制等日常管理工作;且涵盖敦促经理、员工履职的“管理规定”。他建立了一个组织框架,将组织设计作为经济控制的前提。此外,besta清晰地阐释了“业主理论”。他的magnum opus是对“产权基础会计系统”的最好论述。通过借鉴ricardo的价值理论,提出了重置成本,并提出房地产和租赁计价采用现值的思路。

除了以上会计理论研究的贡献,besta培养了许多优秀的学生,正是他们将besta的思想发扬光大。其中,他最有名望的“门徒”是gino zappa,zappa在1921到1949年间是威尼斯大学的会计泰斗。

二、zappa的学术贡献

zappa不仅拓展了besta的研究,而且革新了意大利会计研究(甚至于管理理论),部分是基于mach的实证批判思想;部分则受益于哲学家giovanni valilati(1863~1909)与federigo enriques(1871~1946)的实用主义思想。zappa的理论折射出经济学家与哲学家的深远影响。zappa的巨著:la determinazione del reddito nelle imprese commerciali,i valori di conto in relazione alla formazione dei bilanci(zappa1920~29)等是创新性的。这些研究著作体现出zappa的两大核心贡献——估值、收益计量的经济观念。他的这些观点受到新实证主义、实用主义与经济思想的影响。具体而言,zappa的学术贡献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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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zappa(1920~29;1937)提出,企业会计的核心主题是收益确定。这一论断构成所有会计程序的解释基础——尤其是会计理论以及资产负债表与收益表。zappa强调收益表与会计动态方面特征的联系。犹如schmalenbach的动态会计理论,zappa在其体系中将资产负债表看作收益确定的一种手段。收益体现了价值的流动,是基于两个不同的时点以及两个不同的价值存量来计量的,分别为期初与期末资本存量(zappa 1920~29)。从以上对于收益的界定,不难看出,zappa寻求一种通过收益能力保全,从而实现“实物资本保全”的方法,计量方式是期间资本经济价值的变动(不考虑派发股息或追加投资)。进一步地,zappa将会计账户作了四维划分:将两种实账户加以区分,一为资产,一为负债与业主权益,有意大利人翻译为“存量账户”(status accounts);同时将名义账户分为两类,即收入、费用账户(有意大利人译为“成果账户”)。借方分录被视为期初资产,记录资产增加,权益与费用的减少。贷方分录记录期初权益、权益的增加、资产或收入的减少。利润与损失账户用来测度由于特定交易引起的收益要素增减变动。资产负债表反映了资金存量变动对未来收益确定的影响。收益的构成要素是基于资金交换,被视为“交换价值量”。本质上来说,收益是价值与价值的分配,因为收益的确定存在于交易过程,为交易而确定。

其二,zappa基于折现的思想,创立了估值理论,认为单个要素价值的简单相加并不等于资产总量,企业的整体价值取决于其未来盈利潜力。以资本价值量形态表现的“资本”,仅仅是未来收益的折现或“资本化”(zappa 1937:306,307)。更准确而言,任何资源的价值都可看作其未来回报的折现。资源的分配方式,乃至于资本的整个体系配置都是为了收益的创造。资本的价值必须由预期未来净收益的价值确定;但是收益的价值不能由资本的价值来确定。收益是许多因素结合的产物,源于可获资本的经济交易(zappa,1937)。未来收益的折现是资本价值确定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的方式。另一种方式,是资产负债表与资本的“重新估值”,这是预测未来净利润的一种方法。

其三,zappa 将收益计量与估值建立联系并发展出自己的资本保全思想。zappa(1937)认为“预期未来净利润”是“资本经济价值”估计的根本,因为后者可以被视为预期未来“收益流”的价值之和(按照特定“风险修正”的折现率折现)。资本利得和资本损失并不作为财务年度收益的正项或负项。它们构成前一期间实现收益的“调整项”——这些是基于未来预期的收益计量的前提。随着时间推移,这些资本利得改变了收益自身的特征(zappa 1937)。收益计量与资本价值变动的计量密不可分。根据zappa的观点,企业收益包括超过资本保全部分的利得。资本保全是收益形成的前提。虽然zappa倾向于估值的多重目的与周期估值,但他的资本保全观,既不是真实的财务保全也不是实物保全,而是一种基于现值与收益能力的资本保全。当现值低于或超过取得成本时,需要采取广泛的重新估值方法。尤其对于长期使用的项目,它们的资本利得不作为实现的收益。然而,资本损失被视为特殊损失,并相应地做出处理。

其四,关于会计功能定位、会计计量与经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zappa有深刻见解。就会计而言,zappa(1920~29,1927)不仅是一个主角,更是一个重要的开拓者。他认为自己的“估值理论”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密不可分。会计是对主体(如企业、机构和其他主体)的结构和经济生命的诠释,这种诠释是基于货币量的确定,目的是有效实现企业的“经济与管理控制目标”。因此,组织理论、管理理论与会计理论密不可分(zappa 1927:20,1956-57:第一卷,106)。zappa同时指出对所谓宏观经济现象的考察离不开微观经济行为提供的信息。同时,企业需要考察市场环境,因为与经济体的管理和组织有联系的市场环境对经济决策有影响。对于收益、资本、生产成本等的计量应该区分市场价格的相关变动;并参考企业生产、消费、交换等环节的特点。

三、20世纪前半叶意大利会计史研究

除诞生了前述四位著名会计学家之外,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意大利会计史研究可谓精彩纷呈。曾几何时,会计史研究受到意大利会计学者的钟爱,学者们通过第一手资料的发掘、整理、考证,为意大利乃至世界会计史研究留下了无数的瑰宝,本文只能提及最有名的专家及其著述。

截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主要作品包括:brambilla(1901)的“意大利会计简史”;sanguinetti(1901,1902)的“rossi作品的历史考究”; brambilla(1905)的“雅典政府会计研究”;cantoni(1905)的“会计附录史”;palumbo(1906)的“当铺会计史”;以及(世界闻名经济学家、意大利此前总统)einaudi(1907,1908)的“十八世纪savoy会计与金融的研究”。massa(1907)的“自罗马时代,至中世纪再到当代与现代的会计发展史”。pellerano(1909)的“cerboni作品的历史考究”;ceccherelli(1910,1913,1914)的“意大利中世纪企业会计,和地中海银行经济学与1本文由收集整理4世纪佛罗伦萨复式簿记系统”;guidetti(1910)的“意大利城市14世纪复式会计”;tofani(1910)的“佛罗伦萨会计”;marchi(1911,1912)的“会计演进、会计社会功能的历史探究”;bossi(1912,1914,1917)的“教会会计与财务”;rigobon(1912)的“复式簿记考究”;bellini(1914a)的“美国复式簿记中日记账与明细账的融合”;以及bellini(1914b,1927)的“cerboni的成果与生活的历史考察”;alferi(1915)的“古代至20世纪会计发展史”; besta(1922)的“复式簿记大典:起源、演进,实践与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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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后,以下出版物值得一提:corsani(1922)的“一个中世纪意大利商人信件与手稿的会计与管理意义”;caprara(1923)的“复式簿记的文化分析”。此外,sapori(1923,1928,1931,1932,1934,19

40,1943,1944-45,1947,1952)的“中世纪意大利企业与商人国内、国际贸易中的会计账册与复式记账”。bellini(1924a)的“意大利会计回顾与总结”;bellini(1924b)的“会计人职业调查”;ruffini(1924)的“拿破仑时代政府会计研究”;chianale(1926)的“教皇会计研究”。

此外,vianello(1932)的“纪念fabio besta并向他卓著的学术贡献致敬”;ceccherelli(1933)的“besta成果的赞歌”。fanfani(1935)的“一个14世纪商人的活动”;masi(1935)“关于意大利商业与会计原则争议作品的编撰”;rossi-passavanti(1935)“政府会计的历史考察”;zerbi(1935,1936a,1936b)的“一个14世纪商店会计分类账描述”、“14世纪milan市场经济调查”。

belardinelli(1936)的“cerboni、besta与zappa研究成果对比”也值得一提;ceccherelli(1938)的“古代会计账簿描述、分析、解读”;riera(1938)的“论帕乔利的簿记论”;chianale(1939)的“古希腊会计”;salvatore sassi(1939)的“复式记账法下同类账户的解读”。

1940年代卓著的会计史成果有:adamoli(1940)的“德国会计研究”;castagnoli(1940)“罗马世界会计研究”; salzano(1941a,1941b)的“15世纪意大利小镇上一个企业和一个银行的会计与组织”、“15世纪意大利城市的会计、财务与经济”; botarelli(1945)的“意大利会计史研究”;antoni(1946)的“一个15世纪意大利企业使用资产负债表情况研究”;masi(1946b)的“fabio besta会计史研究的历史贡献”。

1950年代,以meils(1950a)的具有里程碑式的会计史研究作为开端,其研究跨度则涵盖公元前3000年一直到20世纪初期。(见meils1940,1946,1947,1948,1950a)。此外,还有onida(1951)的“意大利会计与外国会计与企业理论比较研究”;最后,zerbi(1952)则系统研究了“复式会计的起源”。

zerbi(1952)关于“复式会计起源”的研究是该领域更为相关的研究。该书展示了私企和公共企业的会计研究,尤其举例说明了从单式记账法向更复杂的记账方法演变的过程。该过程发生于14世纪前半叶到15世纪中叶。zerbi研究的很多分类账和日记账要早于1494年luca pacioli出版的“簿记论”。最具原创性的是zerbi基于分类交易(借方和贷方)对复制记账萌芽的研究,zerbi称为表式分录。该书系统探讨了“表式分录”的方法特征及其历史,以及在总账中开发“表式分录”的主要原因,并向人们展示了“借贷记账法”以及“资产负债表”、“利润损失表”的使用。

四、20世纪前半叶意大利成本会计研究

相比于会计史研究的累累硕果,意大利学者对成本会计研究则单薄的多。可能的原因是:这一时期意大利成本会计研究面临不少阻力,分别来自于zappa和会计界的其他权威。对zappa而言,“企业内部的所有运作以及管理层的所有决策是相互关联的,没法区分作业间的财务影响与后果。对每一个作业的边际影响与耗费进行分解是一种误导”。在这种教条下(zappa),对企业研究形成路径依赖,对管理细节信息(如成本)的研究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工业的需求,英国与德国成本研究文献的影响,促使敏锐的学者对成本问题的关注。这其中lorenzo de minico及其门徒domenico amodeo值得一提。de minico的主要学术观点有:(1)关注成本所带来的潜在服务能力(即现金流入),而不仅仅把成本看作收益的抵减;(2)工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工厂经济复杂性逐渐加大成为推动人们寻求一种费用分配程序和方法的推动力;(3)企业尤其重视对制造费用的合理分配,而这需要娴熟的专业判断以及对具体环境的充分认识;(4)对“成本与收益”充分的因果分析是成本分配的基础。这不仅对“成本动因”的识别是适用的;而且对于收益相关的“成本分配”也有影响;(5)成本分配的时间观——尤其是对诸如折旧费用的分摊,不光要考虑特定产品,还要考虑期间问题。

de minico还认为许多成本项目能被看作是“直接的”,并举了很多例子阐述这种观点的合理性。作为对zappa的回应,de minico认为,仅仅依靠别人提供的“假造”数据,成本研究问题没法解决,甚至会进入“死胡同”。此外,de minico(1946)对成本项目未按其特征进行“归集或分配”提出了质疑。

其他成本会计研究的重要学者有:jannaccone(1904),argenziano(1910),battarra(1911),tognacci(1925),onida(1926),pacces(1934),giannessi(1935,1937,1943,1944),sassi(1940),amodeo(1945a,1945b),maecantonio(1942),riera(1942,1949),guatri(1951),salzano(1951)等。

五、结论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