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确定的标准实用13篇

固定资产确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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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

(一)在微观上

1、分类标准交叉含糊,初始确认随意性大。

教育单位固定资产的初始确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是全部都按照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部分单位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这是规则所允许的。但是。在各单位具体制定标准和执行的过程中,因各自理解的不同,所制定出来的标准科学性不一,有的单位分类标准中同时既按功能又按品种进行分类,界定不明确,交叉含糊,操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如:设备分为办公设备、电教设备和一般设备,这样同一台设备因为用途不同就有不同的分类,各人理解不同分类的结果也就不同。此外。有的单位不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所有的实物资产不分价值大小全部计人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低于500元的非成批、可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资产,甚至单位价值低微在100元以内的零星资产仍按固定资产确认入帐,这不仅造成资产虚增,同时也增大了固定资产核算的工作量,加大了实物管理的难度。

2、资产报废控制不严,报废不及时。

(1)教育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尤其是大批量的、使用频率很高的、易移动、易拆零的资产。如膳食用具、电脑、打印机、桌椅等,规格、型号、批次很多。因平常实物资产管理人手缺,管理不细致不到位,报废时不能严格控制,造成张冠李戴,帐实不符,该报废的没报废。不该报废的却报废了。

(2)对于人为“丢失”、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毁损,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机制。出现问题往往不了了之,这种消极不严肃的管理方式恶化了固定资产的管理现状。

(3)对于已经毁损不能使用、已淘汰、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该报废的资产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虚增了资产。

3、未建立定期盘点和定期核对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而许多教育事业单位未建立定期盘点和定期核对制度,或者有盘点只是抽查一部分,走过场,工作没有做到实处,实物管理明细记录没有与财务资产清单一一详加核对,日常管理中因疏漏、错记、重复登记等问题所造成的差错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长年累月,问题越积越多,造成资产不实、家底不清,使财务数据与实物管理信息失真。

4、未建立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和卡片登记制度,实物管理处于零散、不系统状态。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和实行卡片登记制度,是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和基本方法。而目前有的教育单位还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制度,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制度,固定资产处于无序、散乱状态,管理东打一枪西放一炮,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谈不上系统高效管理。

5、财务固定资产只记流水帐,没有实物盘点清册,给管理和审计带来极大困难。

教育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重钱轻物,固定资产明细清单只记流水帐,没有实物清册,比如:电脑总共多少台?桌子多少张?在哪里?型号分别是什么?目前使用状况如何?象这样最基本的实物清单有的单位都提供不出来,给管理和审计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二)在宏观上

1、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已经不能如实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虚增了固定资产总额。

由于教育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固定资产价值在发生时候一次性计入成本,核算时也不计提折旧。但事实上,固定资产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由于产品更新换代被淘汰、破损老化不能使用等原因不断地发生减值,这种不计提折旧的核算方式使得教育单位固定资产帐面虚增,已经不能反映出教育单位的真实情况,也违反了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原则。

2、校园园林绿化支出固定资产如何确认找不到标准,后续管理困难。

校园园林绿化支出金额巨大,甚至高达数千万元,在校园建设总支出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且种类繁多,有些花木造价不菲,该部分固定资产确认及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非常烦琐。目前园林绿化支出有的学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有的学校则没有。由于目前还没有适用于教育单位的园林绿化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和操作指南,所以在操作过程中有很多的探索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缺少政策和会计制度上的统一和法律依据的支持,这对于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固定资产审计的开展和完善无疑是一个短板。

3、改建工程完工价值确认缺少可操性标准。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大面积改建的固定资产,如果按原来的固定资产价值加上改建新增价值减去变价收入,很显然虚增了被改建部分的价值,因为变价收入对于被改造部分的价值而言只是九牛一毛,但是如何真实的反映改建工程的实际价值,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可操作性标准。

二、对策

(一)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是管理好固定资产的首要前提。

固定资产管理是教育单位所有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配备相关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管理手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执行和落实管理制度,得到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都离不开领导的高度重视。有领导的鼎力支持这一坚强后盾,才能顺利地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有效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手段。

要有效管理固定资产,就必须根据所在教育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化。

首先,制度要明确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标准。单位价值多少以

上作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多少以下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对于大批量的单位价值不到规定标准应该做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比如桌椅板凳床等如何确认都应该在制度中加以明确。

其次,要科学制定大类标准,具体明确各分类细目确认标准,科学制定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目录,统一管理口径。大类标准最好遵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进行,使同类单位具有可比性。确实需要另行制定的,既要考虑到分类标准的适用性也要考虑到分类的科学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的性质或者使用功能等某一标准进行分类,避免同时使用双重甚至多重标准,防止含糊交叉不利执行。对各大类项下的细目,应花大力气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详细的具体确认范围和标准,便于实际操作。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目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管理制度,并及时补充维护。-

再次。要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和定期核对制度。每年年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年中定期盘点,实物管理部门要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数据核对,及时核查差异产生的原因。对于人为造成的丢失或等舞弊现象严惩不贷,要建立有力的惩戒和处罚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杜绝一切凌驾于制度之上的行为。逐渐使管理走上正轨。

最后,要明确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处置程序。对于固定资产因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列入清理的,必须说明固定资产的使用现状和相应的原因,对于报废资产要建立起照片、录象等图片档案作为证明资料便于事后核查。明确资产处置的程序及各级管理权限,建立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把资产管理落到实处。

(三)开发和利用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依赖现代管理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因学校资产量大,流动性很强,光靠记手工帐来管理显然已不合时宜的,必须依靠现代管理技术。开发和利用好本单位适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形成信息共享,减少重复购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行有序系统地管理。此外,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的应用可以细到每一房间每一使用者,使固定资产管理按照所制订的规则编号及登记卡片,同时也便于清查盘点,大大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时效性和工作效率。

(四)国家应该修改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增设“累计折旧”科目。各单位固定资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折旧,按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计提折旧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抵减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下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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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新固定资产准则首先确定了其适用范围,指出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不适用本准则,然后重点规范以下问题:

1.固定资产确认。企业将一项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需要满足两项标准,一是符合定义,二是符合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定义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确认条件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一项综合性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特点,或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而不应作为一项固定资产确认。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基本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不同取得方式有其实际成本计量的具体标准,固定资产准则涉及以下确认:(1)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置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符合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以一笔款项购人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符合资本化原则的借款费用应计人固定资产成本。(3)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主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支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有关准则执行。

3.弃置费用。针对某些特定行业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较高,要将其弃置费用折现构支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即固定资产初始价值确认时,就把未来处置时的弃量费用计入资产价值,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

4.后续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新准则规定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后续计量。(1) 折旧范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 折旧及相关概念。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为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3) 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是现值的概念。(4)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即: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5)变更时不需要追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所有这些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二、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1.固定资产定义中未包括单位价值标准。原准则固定资产定义除“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和“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外,还包括“单位价值较高”这一标准。新准则没有列示这一标准。

2.强调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价必须公允。在对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价值确认上,原准则规定“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新准则规定“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即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应使预计净残值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一致,对当前会计实务影响不大。

4.规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针对某些特殊行业较高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5.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一致。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再像原准则单独表述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发生的后续支出若符合确认固定资产的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人账价值。这里只是表述方式的改变,对会计处理应该没有实质性影响。

6.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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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行的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常出现的问题

2.1现有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并不合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会计标准中,出现一些与医院固定资产的现状及管理需求不相符合的地方。第一,依据我国的相关制度与标准,医院的固定资产指的主要是在500元价值及以上的设备,或者是价值在800元及以上,同时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且在使用的过程中,原有的物质形态基本不变的专有资产。但是随着这几年来我国的医疗事业不断发展,现有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已与目前的医疗状况不相符合,特点是目前我国的医疗设备价值已大为提高,因而如果继续沿用这个标准,将给医院的固定资产核算带来诸多不便。第二,相关的财务标准还作出了以下规定:尽管单位价值并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与要求,但是如果耐用时间达到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及管理。在这个规定与标准中,“大批同类物资”没有具体的标准,因而给确认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不同的医疗在进行“大批同类物资”确认的时候,标准也存在差异,部分医院有可能把数量十件以的设备确认为大批同类物资,也有的医院可能把数量20件甚至更多数量的设备称为大批同类物资,因此出现了可能在不同医院中,固定资产核算标准不相同,使医院无法满足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统一化的要求[1]。

2.2医院并未进行精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摊提

从目前我国大部分医院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现状来分析,现行的会计制度对于固定资产摊销规定了一定的使用年限。然而存在一些医疗设备并不能与实际的应用相符合,使得这些医疗设备的应用频率非常低,使用的期限也非常短,然而在进行折旧摊销的时候,参考的使用年限比实际使用年限大很多,导致了实际使用中出现报废或者停用等情况时,并没有在帐面对这类资产的价值进行科学的折旧摊销。目前大部分医院选择用平均使用年限法摊销内部的固定资产,在摊销的过程中也不对残值率问题进行充分的考虑,如此一来就会使得医院内部固定资产的价值并不能体现出来,尤其是对于部分更新换代比较快的医疗设备[3]。

2.3医院对于固定资产引入使用周期过程的管理并不完善

从采购固定资产开始,医院要对这些固定资产的使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进行的维修维护工作进行一系统的管理,但是就目前我国医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来说,管理的过程缺乏系统性,使得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周期内的价值缺乏可追溯性,医院关于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资料并没有起到供参考查阅的作用。

2.4账目存在混乱的情况

目前我国大部分医院的规模相对较大,拥有的固定资产种类和数量也较多,因而医院中的固定资产大部分都为医疗机器,部分医疗机器并没有进行定时的检查,相关人员仅仅是完成了盘点的工作,对于一些需要维修与报废的机器并没有在账面上进行记录。加上检查时并未对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而仅仅对数量进行了清点,一些需要报修甚至报废的设备仍然存在账目上且其实际状态没有得到应有记录。加之工作人员不主动告知财务人员这些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长此以往造成医院固定资产账目混乱,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造成严重阻碍。

2.5分类不灵活

在新会计制度下,我国大部分的医院固定资产核算中,分类较少,同时缺乏灵活性,也没有足够的折旧项目。例如目前每家医院都拥有很多计算机、打印机、电话等固定资产,但是关于这些分类并不明确,甚至没有列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4]。

3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的解决措施

3.1进行医院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修订

对于目前我国医院在进行固定资产确认时,相关标准的僵化问题,必须进行医院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的修订,使得标准与我国目前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与需求相适应。第一,必须使医院提高关于固定资产的确认规定及标准,因为目前医院在固定资产确认方面,并没有严格的标准与规定,因而使医院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出现了诸多问题。因此相关部门与单位必须根据我国医疗行业的现状,确定与广大医院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标准,才能使医院固定资产确认与医院的现状相适应。同时不同的医院在进行具体的核算时,除了根据国家的相关会计标准进行固定资产的确定,与此同时,还可以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与该医院的固定资产情况与符合的标准的制定,将固定资产在国家确认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分类,使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得到有效的加强。第二,现在我国的相关会计制度的单位价值尽管还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与标准,但是对于耐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记作固定资产管理。但如上文所述,大批同类物质的确认标准并没有清晰的界定,因而使医院会计人员进行核算时难免会出现问题。所以,应加强对大批同类物质的管理,制定相关的明确标准[5]。

3.2加快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在新会计制度下,对于医院固定资产方面的核算更为严格,要求其更加规范、及时与可靠,这些要求使得医院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固定资产管理水平。随着信息技术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医院可以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固定资产变动、登记、库存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避免或者减少进行资产的重复购置,医院固定资产资源的调配与利用更为科学合理。有效地规避了过去医院固定资产闲置和浪费现象的产生,节省医院成本,提高医院的经济与社会效益[2]。

3.3加强培训,提高财务队伍的专业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及医疗行业的发,对我国的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要求,也就是要求相关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更高水平的专业素质。因此医院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求相关的医院财务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同时医院相关部门也要定期地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认识到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性,并明了对自身在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与权利。与此同时,财务人员还必须加强对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应用,使自身信息素质跟上时代的发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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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国有资产量大、专业设备多、种类繁杂,因此对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必须以低廉的费用提供优质的效益,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最大的发挥资产效益,既要维护医院的公益性、又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新制度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变化

(1)固定资产计价标准的变化。新财务制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由500元上升到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价值由800元上升到1500元以上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计价标准的上调,将导致过去在固定资产清册中管理的未达到现有标准的实物资产将纳入到库存物资的管理范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的变化。新制度采用折旧制度,取消修购基金和固定基金,增设累计折旧,增加净资产类科目“待冲基金”。累计折旧科目的运用,从根本上解决了旧制度中会计核算的缺陷,使医院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那部分价值得以反映,使医院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使医院固定资产核算和监督更加完善。

(3)流动资产备抵科目的变化。新制度调整了坏账准备的提取范围、提取方法和提取比例。原制度中,医院年末对“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按3%—5%的标准计提坏账准备。新制度改变了计提科目——把“其他应收款”纳入计提范围,以更好地规避经济风险,将“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排除在提取范围之外,防止了不必要的重复计提;增加了两种提取方法,即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使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规范合理;改变了提取比率——由计提科目余额3%—5%改变为累计计提额不超过计提科目余额的2%-4%,充分考虑到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对医疗欠费的影响程度。

(4)无形资产摊销时间的改变。在原制度中,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新制度则规定开办费在医院开业时计入管理费用。新制度对于法律没有规定保护期、合同(申请)没有明确受益期的无形资产,财务制度规定其摊销期不少于10年,会计制度不超过10年,两者之间存在矛盾,本文建议按10年摊销。

(5)明确了应用软件的核算属性。新制度规定,对于购入的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旧制度中并无相关规定,这样的变化体现了新制度在资产管理方面划分的精确,提升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2新旧制度衔接中的关键点

(1)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实。在施行新医院会计制度时,必须准确核算医院应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①确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一是从空间上确定哪些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哪些固定资产不应当提取折旧,比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使用年限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等;二是从时间上确定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从什么时间开始提取折旧,什么时间停止提取折旧。②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核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等做好准备。按以上分类和折旧方法计算各在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账户的累计余额,做好固定资产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医院可以将核查结果汇总编表,作为新旧衔接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等做好准备。在新制度执行时,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价科目登记原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将按上述方法计算的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账户进行登记,这样就可以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为财务报告的使用者评估资产质量、分析资产负债水平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2)对本单位的流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实,对于清查出的账龄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盈、盘亏、毁损,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资产、负债,应当报经批准后,按原制度规定处理完毕。

(3)关注确认记账标准、计提标准变化的科目。如未达到现有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实务资产,应按新制度规定的确认标准对原账中转入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转出低于新制度确认标准的未领用的物品和已领用的物品,转出正在清理的固定资产。如坏账准备科目的范围和标准的变更,应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重新计算坏账准备并调整新旧账之间的差异。对于清查出的账龄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4)升级医院的资产管理软件。如我院的原有的资产管理系统,每月计提修购基金是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应改为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另外,新制度要求,固定资产购置时的资金来源不同,在计提折旧时对应的科目也不同,这就需要资产管理软件作出准确的判断。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升级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其适应新制度的要求,既确保账实相符,满足资产管理的要求,又能够准备反映医院的资产信息,评价资产使用效益。

3探讨新制度下医院资产管理的方案设计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面临着资产数量庞大、医用设备单位价值高、使用管理部门多而杂的现状,稍不注意就容易造成资产不准确。比如:(1)新建大楼、融资租赁设备已经交付使用,但竣工结算迟迟不能办理,财务人员以估价入账不准确、无法与财政局资产软件账保持一致为由,长期挂“在建工程”科目,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对已有旧房屋的二次装修改造费用的入账标准,各省市规定不一,有的甚至未作出明确规定,医院只能依据自身经验增加固定资产价值,造成同样金额的装修改造费用,部分医院资本化,部分医院费用化;(3)资产使用部门(特别是职能部门)在搬迁或调换时,没有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造成资产不清、无人管理,甚至出现资产流失的情况。对此,本文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提出以下办法供参考。

(1)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固定资产管理中心统筹负责管理全院的固定资产,负责制定相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每年年末组织对全院固定资产清查、不定期对贵重仪器设备的保养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物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所在科室的责任。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程序,经财政局批准报废的资产,必须由财务科、审计科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处理,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

(2)培养高素质管理人员。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人员首先要通过学习来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判断能力,在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下,综合运用会计判断的方法、正确运用会计处理的方式、对不确定事项多采用相关人员集中讨论的手段,规范会计信息的业务处理,提高财务数据在不同医院间横向可比性,这也是新制度在医院经济发展中真正发挥作用的根本途径。比如,固定资产的后继支出的确认标准。按财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金额大、收益期限长,且在性能、质量等方面都有较大改进的,确认为资本性支出,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那么,财务人员往往只能从金额大小进行确认,对于性能、质量的重大改进,则需要设备管理和使用部门的共同确认。对于维护固定资产的运转和使用,若进行的维护和修理充分发挥了其使用效能,则要分清日常维修和大修理支出,对日常支出直接计入,对于更换CT球管等大型支出,既不能资本化,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又不能一次性费用化,影响当月收支的配比性,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费用核算,借记“预提费用”或“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

(3)实行固定资产移动化管理。医疗事业的迅速发展,医疗设备的价值在医院固定资产中所占的比率越来越大,必须重视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是计算机的广泛应用。随着医院信息化的发展,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应该重视对信息化的投入与利用,改变以往纸质管理、计算机单机管理的模式,向网络化管理、移动化便携管理方向发展。固定资产移动化管理是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使用条形码作为载体,使之成为可移动的模块,设备购买入库时,给予其编号唯一的条形码,通过对条形码的采集,把固定资产管理方式从某一固定地点延伸到医院各个角落,使资产管理可以在任一设备使用所在地、设备暂存地、设备报废堆集现场进行。采用这种方式,能有效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各个环节脱节情况,克服了传统资产管理模式下数据不准确、盘点耗时费力的问题,确保了资产管理部门统计数据的准确可靠,运用固定资产实时动态控制的方法,提高了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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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对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拟定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基本理念是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与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比较,征求意见稿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是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实现固定资产的补偿和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的结合,要求高等学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下结合笔者工作实践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固定资产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见解和建议。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

(一)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固定资产管理改革的要求

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实现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征求意见稿将会计核算基础从现行的“收付实现制”调整为“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增设了作为“固定资产”备抵类项目的“累计折旧”、因设备修缮及安装而暂时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在建工程”、因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等处置核算的“固定资产清理”、反映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 “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并考虑到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特殊性,增加了“文物文化资产”一级核算科目。同时,在原有“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中增加了“出租出借或作为担保的固定资产,应设置辅助簿进行登记” 的内容,并要求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评估价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等在“其他收入”科目中进行核算。征求意见稿同时完善了会计报表体系,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补充了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报表项目,规范了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使得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内容更完整、更真实。上述内容和规定从会计核算的价值方面体现了固定资产配置、使用、补偿、清查、处置等管理环节,是对固定资产的全面、全过程和全方位的价值管理。有利于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结合,有利于固定资产的绩效评价。体现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

(二)计提折旧是固定资产真实性和教育成本合理性的反映

首先,计提折旧是为了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把“固定资产”的对应科目“固定基金”归在净资产类,由于不计提折旧,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并不能真实的反映学校的净资产。其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为了合理确定教育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是教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培养学生的固定资产消耗程度。最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为固定资产的预算提供必要的编制依据,是实现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有效手段。因此,征求意见稿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的同时,在相对应的支出科目下增加了“资产折耗”二级核算科目,用以反映固定资产损耗的补偿情况。

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设计上已经有所突破和创新,内容也更加全面,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但有些问题仍需要深化和进一步完善,以下是对相关方面问题的分析。

(一)固定资产的补偿机制有待完善

征求意见稿对固定资产的补偿依据,是以计提折旧的形式,通过 “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核算科目下设的“资产折耗”二级科目核算来归集体现。高等学校当年“资产折耗”科目的借方发生数应作为下一年度新增固定资产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但从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资产折耗”科目的借方发生数并不能作为下一会计年度新购置设备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对于科研经费所占比重较大的高校尤其如此。由于科研经费具有项目期限较短、年限不一、个人使用和用途专一等特点,使得科研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一致,由此形成的“资产折耗”不能真实地反映科研用固定资产的补偿结果。进而导致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相对脱节,影响高等学校的新增固定资产年度预算的科学性。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要求来看,固定资产的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时间有待统一

征求意见稿规定“高等学校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而言,征求意见稿规定“高等学校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上述规定有悖会计的一致性原则。

(三)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标准有待统一

目前,教育部将现行的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而财政部则将其分为十二类,双方的分类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给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高校的资产管理部门每年直接向教育部上报两次年度资产决算报表,一次是按财政部的要求上报,另一次按国管局的要求上报;同时,通过财务部门按教育部的要求间接上报年度资产决算报表。由于固定资产分类标准的差异和上报要求的不同,资产数据的利用率大大下降,报表的上报难度加大,并导致三份报表存在不一致和不可比的情况。而高校现行的固定资产既没有统一分类标准,也没有明确的折旧年限标准,与征求意见稿的改革不配套。

(四)家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价值标准有待明确

征求意见稿规定“固定资产是指高等学校拥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征求意见稿同时作了补充说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从上述规定和补充说明中可以看出,作为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为,价值标准和年限标准同时满足,但在价值标准不满足的条件下,满足年限标准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会计六分类中,文物和陈列品不提折旧;图书可作为满足年限标准的大批同类物资的固定资产管理;但一般设备中的家具怎么管理?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将有大量的家具资产因价值标准不满足而游离于固定资产管理之外,这既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真实反映,也不利于高校财务信息的可比;如果按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则缺乏规范的价值标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有六大变化,其变化的核心只有一个:确保高等学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比。因此,制定家具的价值标准是实现上述目的的有效途径。

三、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采用代管转存的方式,实现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对于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采用固定资产规定的折旧年限标准。在第一次计提折旧的同时,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科研项目存续期不一致所产生的后续应计提折旧总额一次性计提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的“应收科研计提折旧与累计摊销”二级科目借方,“代管经费”科目的贷方,达到科研项目指标转存的目的。科研项目结题后,按正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每月计提折旧的同时,同金额冲减“其他应收款”和“代管经费”,直到计提折旧与转存科研项目指标同时完成。考虑到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实施后,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已在购置时全额补偿完毕,建议只对新增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补偿。

(二)统一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起始时间

考虑到高等学校经费使用的特点,尤其是存在科研风险的可能性,采用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建议对于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采取当月计提折旧的方式。

(三)统一固定资产分类与折旧年限标准

正确确定高校固定资产分类与折旧年限标准是实现固定资产补偿机制、合理确定教育成本、实施固定资产绩效评价的前提条件。因此,建议财政部、教育部、国管局根据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或修订统一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标准,完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相关配套制度。

(四)规范家具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

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使得家具的材料、质量和价值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传统的纯实木家具分化为实木、钢木和板式家具等。对高校而言,由于家具的使用者多为学生,使得高校在购置环节大量选择板式材料家具。目前,高校大量的板式学习用桌价值集中在150元~300元之间,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另有数量较多的学习用椅子价值低于100元;有些椅子、凳子的价值在50元以下。致使大量的低值、容易损坏的家具管不好也管不了。从高校的执行情况来看,多数高校根据本校的情况规定了家具的价值标准,只是相关高校的价值标准不同而已。如果说设备的价值标准由500元提高到2 000元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合理性要求,那么,家具价值标准的确认也应该是合理的。因此,建议由教育部参照设备的价值标准,统一规定家具的价值标准,以实现资产数据的可比和家具资产管理的简化。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Z],1998.

篇6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

(一)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固定资产管理改革的要求

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实现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征求意见稿将会计核算基础从现行的“收付实现制”调整为“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增设了作为“固定资产”备抵类项目的“累计折旧”、因设备修缮及安装而暂时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在建工程”、因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等处置核算的“固定资产清理”、反映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 “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并考虑到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特殊性,增加了“文物文化资产”一级核算科目。同时,在原有“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中增加了“出租出借或作为担保的固定资产,应设置辅助簿进行登记” 的内容,并要求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评估价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等在“其他收入”科目中进行核算。征求意见稿同时完善了会计报表体系,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补充了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报表项目,规范了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使得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内容更完整、更真实。上述内容和规定从会计核算的价值方面体现了固定资产配置、使用、补偿、清查、处置等管理环节,是对固定资产的全面、全过程和全方位的价值管理。有利于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结合,有利于固定资产的绩效评价。体现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

(二)计提折旧是固定资产真实性和教育成本合理性的反映

首先,计提折旧是为了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把“固定资产”的对应科目“固定基金”归在净资产类,由于不计提折旧,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并不能真实的反映学校的净资产。其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为了合理确定教育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是教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培养学生的固定资产消耗程度。最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为固定资产的预算提供必要的编制依据,是实现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有效手段。因此,征求意见稿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的同时,在相对应的支出科目下增加了“资产折耗”二级核算科目,用以反映固定资产损耗的补偿情况。

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设计上已经有所突破和创新,内容也更加全面,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但有些问题仍需要深化和进一步完善,以下是对相关方面问题的分析。

(一)固定资产的补偿机制有待完善

征求意见稿对固定资产的补偿依据,是以计提折旧的形式,通过 “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核算科目下设的“资产折耗”二级科目核算来归集体现。高等学校当年“资产折耗”科目的借方发生数应作为下一年度新增固定资产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但从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资产折耗”科目的借方发生数并不能作为下一会计年度新购置设备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对于科研经费所占比重较大的高校尤其如此。由于科研经费具有项目期限较短、年限不一、个人使用和用途专一等特点,使得科研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一致,由此形成的“资产折耗”不能真实地反映科研用固定资产的补偿结果。进而导致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相对脱节,影响高等学校的新增固定资产年度预算的科学性。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要求来看,固定资产的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时间有待统一

征求意见稿规定“高等学校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而言,征求意见稿规定“高等学校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上述规定有悖会计的一致性原则。

(三)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标准有待统一

目前,教育部将现行的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而财政部则将其分为十二类,双方的分类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给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高校的资产管理部门每年直接向教育部上报两次年度资产决算报表,一次是按财政部的要求上报,另一次按国管局的要求上报;同时,通过财务部门按教育部的要求间接上报年度资产决算报表。由于固定资产分类标准的差异和上报要求的不同,资产数据的利用率大大下降,报表的上报难度加大,并导致三份报表存在不一致和不可比的情况。而高校现行的固定资产既没有统一分类标准,也没有明确的折旧年限标准,与征求意见稿的改革不配套。

(四)家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价值标准有待明确

征求意见稿规定“固定资产是指高等学校拥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征求意见稿同时作了补充说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从上述规定和补充说明中可以看出,作为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为,价值标准和年限标准同时满足,但在价值标准不满足的条件下,满足年限标准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会计六分类中,文物和陈列品不提折旧;图书可作为满足年限标准的大批同类物资的固定资产管理;但一般设备中的家具怎么管理?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将有大量的家具资产因价值标准不满足而游离于固定资产管理之外,这既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真实反映,也不利于高校财务信息的可比;如果按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则缺乏规范的价值标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有六大变化,其变化的核心只有一个:确保高等学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比。因此,制定家具的价值标准是实现上述目的的有效途径。三、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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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代管转存的方式,实现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对于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采用固定资产规定的折旧年限标准。在第一次计提折旧的同时,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科研项目存续期不一致所产生的后续应计提折旧总额一次性计提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的“应收科研计提折旧与累计摊销”二级科目借方,“代管经费”科目的贷方,达到科研项目指标转存的目的。科研项目结题后,按正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每月计提折旧的同时,同金额冲减“其他应收款”和“代管经费”,直到计提折旧与转存科研项目指标同时完成。考虑到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实施后,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已在购置时全额补偿完毕,建议只对新增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补偿。

(二)统一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起始时间

考虑到高等学校经费使用的特点,尤其是存在科研风险的可能性,采用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建议对于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采取当月计提折旧的方式。

(三)统一固定资产分类与折旧年限标准

正确确定高校固定资产分类与折旧年限标准是实现固定资产补偿机制、合理确定教育成本、实施固定资产绩效评价的前提条件。因此,建议财政部、教育部、国管局根据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或修订统一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标准,完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相关配套制度。

(四)规范家具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

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使得家具的材料、质量和价值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传统的纯实木家具分化为实木、钢木和板式家具等。对高校而言,由于家具的使用者多为学生,使得高校在购置环节大量选择板式材料家具。目前,高校大量的板式学习用桌价值集中在150元~300元之间,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另有数量较多的学习用椅子价值低于100元;有些椅子、凳子的价值在50元以下。致使大量的低值、容易损坏的家具管不好也管不了。从高校的执行情况来看,多数高校根据本校的情况规定了家具的价值标准,只是相关高校的价值标准不同而已。如果说设备的价值标准由500元提高到2 000元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合理性要求,那么,家具价值标准的确认也应该是合理的。因此,建议由教育部参照设备的价值标准,统一规定家具的价值标准,以实现资产数据的可比和家具资产管理的简化。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Z],1998.

[2]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Z],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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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判断标准不明确

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定义上,只给出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以及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两个判断标准,取消了价值判断标准。强调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市场情况来确认固定资产,充分利用市场达到优化配置资源的目的。虽然给企业判断固定资产以更大的灵活性,但是如果会计人员难以判断准确,特别容易将“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混淆,很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

2.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即当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就予以确认减值。然而,新准则只给了可收回金额的定义,资产的销售价格和处置费用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也会因人而异。另外,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而贴现率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同时资产减值准备再确认缺乏权威性。加之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性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因此,这些不确定因素给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确认的实务操作上带来很大困难。

3.公允价值运用不当

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计量中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但在公允价值的运用条件是否满足及公允价值如何确定等方面都需要会计人员做出合理的职业判断。尤其是在公允价值的确定上,由于我国目前对于许多资产的交易尚未形成活跃公开的市场,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也缺乏统一的认识,因而企业极有可能针对不同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通过控制公允价值来调节各项资产入账价值,从而调节其折旧费用以满足调节利润的需要。

4.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

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财务部门只登记其总分类账,未同时登记其明细分类账,即使登记了明细分类账,与总分类账不及时核对或长期不对账,实物管理部门缺乏沟通与协调。机构变更、人员变动时未办理或不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也未作相应的权责变更记录,造成账账、账实不符,不利于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如果不按规定办理调拨手续,就会造成资产入账单位不掌握实物的真实情况存在,账面反映的资产与实际不符,给资产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的某项资产作盘亏、报废处理或进行改建、扩建,并由财务部门对该项资产进行增、减账务处理时,造成难以准确确认原值和净值的困难。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通常包括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新准则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在会计实务中会计人员有时很难划分清楚,从而导致利润不实。

二、解决的对策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中的重要经济资源,其管理价值和重要意义将愈来愈受到管理层的重视。随着企业改革和重组步伐的加快,企业资产管理将延伸到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

1.加强资产减值准则的可操作性

加强资产减值准则的可操作性,一方面要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其职业判断能力;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在现有资产减值会计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标准,全面、完整地定义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中的各个概念,并在指南部分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和折现率的确定等方面给出详尽的描述,以尽可能缩小会计人员人为的估计和判断的范围,会计人员通过指导性标准进行减值准备判断的参考,以避免政策的灵活性成为企业可利用的工具。

2.合理谨慎地运用公允价值

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把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在一定的范围内加以合理的运用是顺应世界潮流,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必然要求。因此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其能够做到更合理的职业判断。要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加以规范,使其形成统一的认识。国家要加强市场导向作用,形成活跃公开的资产的交易市场。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防范其针对不同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通过控制公允价值来调节各项资产入账价值,进而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利用。

3.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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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变更了固定资产的定义、确认标准与条件

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I)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新准则还明确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第一,与陵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一修改变更了原制度中关于生产企业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需达到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硬性标准,取消价值标准这一变化利于企业会计人员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理判断、确认固定资产。

2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变大了

旧准则规定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旧准则的这一规定,不用的机器设备是不提折旧的。但新准则规定,机器设备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旧。此外,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寿命及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但新准则强调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重新估价,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3 明确了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方法的变更处理方法

新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预计净残值预计数、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规定所有这些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4 调整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旧准则规定,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第一,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反之则不能。

5 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这一规定也就意味着固定资产减值一旦确以为损失即不得再行转回了。此项准则的实施对企业“虚拟利润”现象的出现起到有效的制止作用。同时,确认减值的时间更为明确。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然而,“定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导致不同企业之间相关数据缺乏可比性。新会计准则中通过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发生减值迹象为依据,间接的对计提时间作了明确要求,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则应进行减值测试(说明,如果某项资产或资产组分摊了商誉则无论该资产或资产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经过测试确实发生减值的,应当对减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6 旧准则对弃置费用未充分考虑,但新准则对煤炭等行业的固定资产预设了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

7 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变化

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在批准转销前通常是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批准转销后则从该科目转入“营业处收入”科目。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旧准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解利润的可能性。

二、执行新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 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新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实际上就是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新准则的很多规定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表的反映情况。例如,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从2007年开始,所有公司以前计提的“固定资产跌价准备”以后将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一旦开始大量的冲回以前计提的减值损失时,同期的利润必然会上涨。

2 对企业纳税方面的影响

(1)新会计准则及所得税会计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基本相同,都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但对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等处理方法不一样,对企业的纳税额影响很大。

(2)对于已全额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要求不再计提折旧。而税法上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在税法上仍然可以计提折旧。因此,提取全额减值准备会对企业的纳税额造成影响,减少纳税额。

(3)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按期对固定资产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加强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真实反映其资产的价值,使其更符合资产的定义。但税法上要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如果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坏,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并确认损失。也就是说,对于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只有由于发生了永久性损坏的原因导致的资产减值,税法才予以确认,且必须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因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会对企业的纳税额产生影响。

3 新准则会导致企业资产结构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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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形势下的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大多数存在以下情况:一是母校购置母校管理;二是独立学院购置母校兼管;三是独立学院购置和管理。由于这三种情形的存在,固定资产在登记、录入、验收、调拨、报废、盘点、清查等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

1、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管理手段落后、管理人员交替、工作程序不规范。由于独立学院的办学历史还不够悠久,大多数独立学院来为有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也随之由其它管理机构的人员兼任,或挂在财务部门兼管,或挂在教务处或实验中心分管。对于这些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专业的管理人员,没有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来规范和支撑这个制度。导致固定资产在登记录入、账帐管理、账实管理、账卡管理等方面不健全、不完善、权责划分不清。缺乏专业管理人员,能力也相对比较弱,固定资产的归类、建账、记账等工作不够专业和准确,使得固定资产管理的资料和信息存在遗失现象,造成了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偏低。

2、固定资产界限模糊、价值标准偏低、资产闲置浪费严重、使用率较偏低。我院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含800元),一般设备的单位价值在500元(含500)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另外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就固定资产的一般定义上存在着几处缺陷:首先,没有正确规定每种使用设备准确的使用年限;再次,规定的单价不满规定标准的大批同类物资中的“大批”没有具体化的标准。由于规定中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偏低,已经不再适合目前我国的物价水平。

固定资产中的规定标准是随着时代经济的发展,逐渐不再符合目前我国新形势下的独立学院中的标准。因此,使得固定资产总价与财务总价的核算中出现一些偏差,严重的影响到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利于独立学院中固定资产的管理。

3、财务制度与固定资产管理管理制度不协调。我院财务部门成立了“固定资产管理科”,主要从事的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帐务工作,即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总价值。而真正从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却挂牌为“设备供应与维修科”。主要从事的是固定资产的录入、登记、核算、验收、打印固定资产标签、调拨、盆点、清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于财务制度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协调,导致财务总账过多的大于固定资产总账。

根据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将固定资产分为16类;《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三十二条将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为6类。由于独立学院中的财务制度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划分标准不同,使得两个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按照各自的标准进行,两种制度之间的差异性,严重的影响到了日常工作中对独立学院中固定资产的管理。

4、独立学院中固定资产的验收不真实、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意识薄弱。独立学院的固定资产是体现独立学院强弱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独立学院的不断发展,涉及到的资产种类越来越繁多、数量也越来越大,管理起来的难度也随之增大。加之,大部分的独立学院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固定资产管理的执能部门来制订和执行这个制度,导致固定资产在验收这一环节忽视。由于独立学院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相对薄弱,缺乏对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登记、变更、报废、清查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从而导致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着漏洞。验收不真实、数据修改频繁等现象存在。

二、规范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1、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标准和行为准则。因此,有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是独立学院必要的法宝。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或二级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性的业务培训,有意识的提升其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以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准确有序的进行。

2、利用现代化的管理软件,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效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的使用已经遍及各行各业,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采用计算机先进的管理软件,有利于改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数字化的校园、网络版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不仅提高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效率,也节省了大量的人力资源。

3、改进和改善会计核算制度和方法。由于会计核算方法的不统一,使得固定资产在管理中存在着核算不明确等问题。如U 盘、话机、内存等,会计部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而固定资产管理归类为低值易耗品。要改善核算方式尽可能的统一其固定资产的核算标准。有利于固定资产在核算中的标准化,明确资产总量。

三、总结

本文针对我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揭露和分析,在问题中找出阻碍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的因素所在,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相应的对策,在解决中不断的规范我院的固定资产管理,以促进独立学院的继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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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企业生产成本的降低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以及修理,其相关的修理维护费用、折旧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核算,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有效延长固定资产寿命,大幅度降低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用等,是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及综合竟争力的重要途径。

2.有利于企业综合实力的提高

国资委对于企业经济效益考核中,常常将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价值、盈利能力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在众多考核指标中,经济增加值(简称EVA)是反应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价值、盈利能力的具体指标,而固定资产的项目前期管理、闲置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等均能改善EVA指标状况,提升EVA创造能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综合实力的提高。

3.有利于资产使用效率、效益的提高

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能够有效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内部配置效率,从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管理和保养,可以降低固定资产运行维护成本,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

二、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核算不够细致精确

在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按照相关要求,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卡片,登记固定资产的名称、购买时间、产品型号以及规格等基本信息,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以及固定资产总账,并由财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定期进行实物盘点。然而,企业固定资产数量较大、种类较多,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情况的存在增加了固定资产核算、日常管理的难度,致使相关管理制度常常流于形式,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得到实际执行,固定资产管理极不规范。一是大部分企业未能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实物卡片账,仅仅设置了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二是未能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及时核算、清查以及盘点,会计差错严重,致使固定资产记录内容不够准确;三是已经报废或者盘亏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处理,账账不符、账物不符等现象普遍存在,很多固定资产存在着实存账无、账存实亡等各类问题。

2.固定资产判断标准及确认计量不够准确

在新会计准则下,取消了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完全通过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和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相关核算办法来确认和计量。显然,这种确认方式灵活性较大、可操纵性较强。在固定资产具体确认过程中,往往将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混淆,判断不准确。同时,对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等后续支出,按照新会计准则,如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要在发生时计入期间费用;反之,则应当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后计入固定资产,但会计人员经常无法准确判断,使得账务处理出现偏差,对利润有所影响。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试运行状态及验收合格后,会计人员根据有关资料,对工程项目进行暂估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部分企业工程竣工结算比较滞后,较长时间不能办理正式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致使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不够准确,账面金额无法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同时其计提的折旧也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

3.固定资产预算流于形式

大部分企业在固定资产的购置、捐赠等方面较为随意,并且固定资产的入账不够及时,致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准确反映企业各个时期固定资产的财务状况以及增减变化。以这些不够准确的信息为基础编制出的固定资产预算,常常不切合实际,企业相关负责人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掌握不够全面,致使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够到位。

4.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及计量难度高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其他经济环境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需要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可收回金额是由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实务处理中要依靠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此在确定可收回金额时,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其相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仅缺乏权威性,而且容易出现较大偏差,对每月计提的折旧费用也有所影响。此外,在确认可回收金额时,贴现率的确定也是影响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这些情况的存在,无形中对于确定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了实务操作难度。

三、提高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水平的对策

1.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权责明确的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在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日常管理中,务必将权限交于不同的部门,有效形成相互制约、相互负责的固定资产管理格局,并且严格落实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时务必征求各部门管理人员意见,深入结合各个部门的考核机制,确保形成的制度符合企业实际。同时,各部门也要严格遵守有关固定资产的内部规章制度,财务部门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增减变动以及维护修理等管理制度,并监督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执行。

2.提高会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在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和账务处理中,常常涉及到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主观判断,而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质直接决定着这些主观判断的准确性,务必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加强职业判断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

3.增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程度

企业应当使用现代信息化技术管理手段,对固定资产从购建、使用、维护以及报废清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通过信息系统设计固定资产自动计提折旧方式,最大限度的提高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盘点工作效率及准确性,优化资源配置方式,确保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准确掌握固定资产的状况,提高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效率。

4.准确界定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企业应制定固定资产内部核算及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在固定资产核算中,必须满足相关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方可计入,否则将列入低值易耗品进行账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判断标准,主要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办法,能够准确的界定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准确地划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5.定期对固定资产状况进行及时清查、盘点

企业务必根据财务制度,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逐项检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在具体清查中,对于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清查中发现的一些闲置固定资产,积极寻找处理渠道,进行行业内交流或者市场上进行出售等,补充企业的现金流量;对于一些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与财务部门核销相关资产;对于实存账无的固定资产,深入分析其来源,并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型、名称等基本情况入账。

6.完善企业固定资产减值规范

固定资产减值规范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固定资产减值的准确程度,企业应当在现有资产减值会计规范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操作性强的企业指导性标准,并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现象进行多方位的界定,明确折现率的确定及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

四、结语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随着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加强现代管理技术应用力度,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确认、减值规范等,才能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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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规定及其差异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取消了“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的规定;取消了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划分标准的有关规定,仅在存货准则中规定了周转材料(含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因此,企业应按重要性原则划分固定资产与周转材料。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一致。

财务通则第二十六条对固定资产主要规定了管理的程序、内容,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报告等内容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规范。

(一)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全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的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从上述规定看,税法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界定事实上已构成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由于准则规定对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必须重新确定使用年限等,因此,与税法的处理实质上并无差异。

(二)固定资产预计弃置义务

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企业应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不属于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费,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处理。预计弃置义务在会计处理上构成固定资产成本,同时构成预计负债。由于税法不允许预计负债在预计当期扣除(只能在实际履行负债义务期间扣除),因此将产生时间性差异。

(三)持有待售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事实上,对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企业可以按资产损失进行处理。

二、对企业的主要影响

(一)固定资产范围界定将直接影响企业损益及税收成本

准则和税法都取消了对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规定,要求企业按照重要性原则判断、确定自身固定资产的范围,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目录。因此企业如何界定固定资产十分关键,按什么标准划分固定资产涉及当期及后期的利润。如果企业将固定资产范围界定得宽泛,则意味着当期费用将减少,企业当期利润将增加,税负也将增加;如果企业界定的固定资产范围狭窄,则意味着当期费用将增加,企业当期利润将减少,当期税负也将减少。

(二)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与大修理支出的划分标准将对企业日

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准则取消了固定资产大修理与改良划分的计量标准,仅规定满足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予以资本化),因此企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大修理与改良标准将直接影响当期及后续期间的损益。同时,由于准则规定不允许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大修理费用,因此对有大量大修理费用的企业而言,将直接减少当期损益。税法事实上扩大了大修理范围,如果企业为了减少纳税差异而按税法的标准确定大修理费用核算范围,那么将减少当期损益。

(三)企业税收处理合规性的难度加大

税法目前对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和范围、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摊销年限、预计净残值等尚没有明确规定,在此情况下,企业自身的判断极有可能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判断产生差异,无疑会加大税收处理合规性的风险。

(四)对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认定将影响企业税收成本

对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折旧,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问题是,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到底该如何认定,至今尚不明确。因此对企业而言,这些范围的认定将直接影响税收成本。

(五)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自行购建固定资产初始确认不一致,理论上将产生时间性差异

对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所得税准则不允许确认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差异,因此初始确认可不进行会计处理。但后期计提折旧所产生的差异如何处理,准则未明确。

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按竣工决算前的实际支出作为计税基础;准则规定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计提折旧依据,后面价值有变化的,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对企业而言,固定资产在整个寿命期间计提的折旧是一致的,其差异主要体现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未办理竣工决算这一期间。此问题税法未予明确,可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不产生时间性差异。

三、应对策略

(一)依法定程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范围

确定固定资产范围时必须遵循重要性原则,即根据企业实际划分固定资产范围。同时,对单项固定资产明确其中的组成部分。在确定固定资产目录时,应同时确定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对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规避税收违规风险。

(二)合理确定固定资产大修理政策

应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企业经营实际确定固定资产大修理与改良的划分范围。对于重大的单项固定资产,最好明确大修理、改良的范围。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

(三)规范企业固定资产分类

依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都应认定为与生产经营相关,不应再将某些固定资产认定为非生产经营类别,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四)合理运用加速折旧政策

准则与税法都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需要大规模投资的企业应充分运用这一政策。对于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五)加强自建项目管理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利用。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加强管理,确保按期、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会计准则、税法及财务通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对财会工作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要在财会实务中不断探索,更准确地把握其异同点,从而使法规能够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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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配置缺乏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申购环节,需求部门申购通用固定资产存在预算标准不一、档次高低各异的现象,而对于专用固定资产的购置则缺乏权威、专业的标准,影响固定资产的购置效益。在固定资产的分配环节,由于缺乏统一的配置标准,容易造成资产配置数量上的浪费、性能的高配和部门间、员工间资产配置的失衡,影响固定资产的配置效益。

(二)资产购置效率待提高

在人民银行系统集中采购范围、规模逐年扩大的背景下,固定资产购置的规范化、透明化程度日益提高。但由于集中采购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造成部分项目耗时过长,效率不高。尤其对于采购总量少、总额低的项目,采购资金节约效果有限,而采购组织成本存在刚性,项目投入产出比不高,集中采购效益性的优势难以体现。

(三)存在一定数量的闲置资产

资产闲置一部分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产生的闲置,科技进步造成固定资产无形损耗而产生的闲置,由于机构撤并、银监分设、办公用房新建等形成的部分房屋闲置等,也有部分是由于固定资产购建决策失误、使用管理不善等原因产生的闲置。资产闲置,尤其是车辆、房屋等大宗资产,不仅不能发挥其使用效率,日常维护还需占用资金成本。

(四)资产使用责任不够清晰

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由财产管理部门和财产使用部门管理,每个员工都是所使用固定资产的责任人。但由于缺乏对资产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督,分散的实物管理责任容易造成实质上的管理缺位,造成对固定资产的保养、检修和维护不够及时,或是维护保养支出效益不高,影响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影响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效益的因素分析

(一)管理理念

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对固定资产管理效益的影响明显,如无成本概念导致购置固定资产性价比不高、被动性导致盘活利用闲置资产的积极性不高、重配置不重使用管理导致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未能充分发挥等。

(二)管理制度与流程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到位或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落后于固定资产管理实务的发展,将影响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如未认真落实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对存量资产结构和管理情况不了解,导致资产管理决策失误;固定资产购置、配置和处置等方面的制度不完善,导致固定资产购置、配置和处置存在随意性等。规范化、标准化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能够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如推行标准化的采购程序,能够大幅度提高固定资产购置效率。

(三)管理行为与责任

管理的首要任务在于对人、财、物、时间、信息等各种要素的整合,如果各种要素的配合不当,要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运转是不可能的。因此,低效率的管理行为必然导致固定资产管理的低效益。在管理过程中,如果管理责任不清晰或未落实就容易造成实质上的管理缺位,影响固定资产管理效率。

(四)管理环境

效益是通过有效的管理活动来实现的,而管理活动又是在内、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下进行的,因此,管理环境也是影响管理效益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内部环境看,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与充分的信息沟通对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尤为重要;从外部环境看,如人民银行“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盘活闲置固定资产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固定资产管理效益。

三、提高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效益的途径

(一)转变管理理念,树立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效益观

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应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更加注重效益的效率观,在讲效益的同时也要讲效率,通过高效率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益。在现有的制度环境和固定资产管理目标的约束下,积极推进固定资产集约化管理,注重固定资产购置、分配、处置、日常管理等环节的重点控制,兼顾固定资产存量的盘活和增量的定额定标管理,通过对有限资源的最优化利用达到满足履职需求、保全财产的固定资产管理目标。

(二)完善管理制度,实行资产配置定额定标管理

着重建立两项标准。一是制订采购预算定额标准。可从业务需要且价格透明的通用办公设备入手,制订采购预算定额标准,再按照从易到难的原则逐步推至其他采购项目。预算定额的编制采用以零基预算模式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法:以当前市场上适用的产品为基础并兼顾一定时期该产品使用的前瞻性,结合本单位近2年同类产品的采购标准、使用情况及省级财政部门发布的通用产品预算定额,将满足节能、环保及财力状况作为重要评价因素,确保在预算定额内采购的产品性能适用、价格适宜、符合节能环保要求。二是制订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可从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开始实行资产的标准化配置,以标准为依据进行办公设备的需求审核及配置,再按照从易到难的原则逐步推至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设备配置以满足业务开展和日常办公基本需求为原则,根据资产的共享范围不同制订相应的配置标准:对员工个人使用的设备,以员工个体为单位制订配置标准;对办公室共用的设备,以房间为单位制定配置标准;对处室共用的设备,以处室为单位制定配置标准。

(三)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固定资产购置效率

一是推行标准化采购程序。明确采购各个步骤的操作内容和方法,配套设计各类格式表单,提供详实、简明、易懂的工作规范,实现采购标准化、流水化操作,缩短采购时间。二是根据项目特点适用采购方式。大批量、高金额采购对象重点考虑资金效益,以单次统一采购为主;单次金额小、采购次数多的同一或同类采购对象,综合考虑时间效率和资金效益,以定点采购、协议供货方式为主;小额采购主要考虑时间效率,充分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三是推进采购合同标准化进程。按照从易到难、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实现货物、工程、服务合同的标准化管理。各类采购合同均使用事先编制的标准文本,减少合同起草、审核时间,提高合同签订效率。四是优化采购审批程序。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采用会议方式;一般或紧急事项,可采用联签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增进效率。

(四)加强处置管理,优化存量资产结构

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结合固定资产定期及年终清查盘点,收集、汇总存量资产使用与管理情况的基础性数据。在摸清存量资产结构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对无使用价值、维护保管成本高昂、处置成本较高的固定资产可进行正常或提前报废、拍卖转让;对闲置的资产可在单位内部调剂使用或在辖属机构间调整再分配,还可整理少量闲置资产对外进行实物公益捐赠,减少货币性公益捐赠支出;对于闲置房屋、公务用车等价值高的固定资产,本着使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应在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后积极处置盘活。

对于闲置房屋,可按照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满足本行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标准、确保本行办公需求的前提下用于出租。在出租过程中应加强对出租房产使用状况的评估和对承租人的资格性审查,建立房屋出租的内部审签和集体研究决策程序,按照分散采购或集中采购程序做好房屋招租工作,明确承租人对出租房产的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准确核算房屋租金收入,确保房屋出租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对于闲置公务用车,可将车况不好、配置不合理、运行费用高的汽车置换为有利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履职的优质资产,提高车辆运行的效益性。在置换过程中,应对置入车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适用性进行综合考量,采用市场竞价方式防止置出车辆价值低估,严把车辆置换合同管理关、过户关,确保人民银行车辆置换的权益。

(五)加强维护保养,提升在用资产使用效率

一是落实固定资产维护保养责任。细化财产管理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维护保养的责任,建立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制度,将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个人,对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失职的责任人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是定期检查、梳理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由财产管理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各部门财产管理员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加大频率、缩短周期,及时发现固定资产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维修,强化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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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与费用支出不能准确划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取消了金额性认定标准,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定义为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由于固定资产的确认模糊,而一个会计年度认定难以准确界定,如果对事业单位需要进行利润考核,完全可以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资产与费用之间进行调节,从而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而税法在对两者的区分标准上比会计核算中的规定更加明确和直观,除了会计和税收均确认为当期费用以及均确定为资本性支出外。

(二)部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相符

不少事业单位或者单位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混乱,责、权不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没有很好的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丢失或者损坏报废的固定资产仍然长期挂账,也没有及进进行账务处理。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账,而从成本费用中直接支出,不利于准确核算成本,影响单位利润。固定资产报废手续不健全,导致了还有价值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地收回残值。

2 针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

(1)完善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一整套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与管理。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相互配合,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招标定购、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报废处置直至退出本单位全过程,进行全面的核算管理。明确落实好各部门的责任人,及其管理负责的财务清单。

(2)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固

对大项工程应配备专职工程会计,准确核算在建工程项目,工程完工时应成立由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的专业"解包小组"参与人员应当包括对固定资产及其分类、存放地点、建筑安装、工程决算、财务结算等与固定资产划分、管理、使用相当熟悉的人员,准确的对在建工程进行解包核算,合理确定固定资产入账项目及价值。

(3)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电算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随着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事业单位应注重培养复合型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内容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对各部门设备的使用或变动的监管力度。要与时俱进逐步采用计算机核算与管理固定资产,利用其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既能及时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使用情况,又能提高工作效率。

(4)完善定期抽查盘点制度

建立健全定期抽查、盘点制度,是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完整、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的重要举措。事业单位至少每年年底要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由公司领导、财务部门、实物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组成盘点工作小组。全面地对资产进行一次清理、抽查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以确保年度决算的真实。摸清家底,将固定资产进行详细摸查,将需报废资产、在用资产和闲置资产分门别类的进行汇总,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参考文献:

[1]聂雪艳. 加强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探讨[J] .资本运营,2009(4): 93-94.

[2]祝燕明. 浅谈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J].会计之友,200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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