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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与核算的关系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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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与核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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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主要内容

会计核算主要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过程,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分析准确的会计信息,为企业提供需要的会计信息,更好的指挥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核算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第一,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并且通过实物量度和劳动量度辅以计算。第二,会计核算具有连续性和系统性,兼顾全面性和综合性特点。第三,会计核算以真实合法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监督是专业的会计机构和人员按照法律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及有效性的监督活动。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也是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一部分。会计监督既是内部监督也是外部监督,会计工作人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对企业的经济事务进行监督和督促,保证企业能够在合法和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会计人员的监督职权是由法律赋予的,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能受法律保护。在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与监督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从目前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实施来看,除了上述两项内容之外,会计核算与监督在职能方面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和监督其重点内容在于对会计管理过程进行认真核对和监督,最大程度的保证会计管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使会计管理能够在准确性和整体性上满足实际需要。

(2)会计核算和监督的重点在于核算和监督,主要实现了对财务管理过程的二次核对,并对会计管理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使整个会计管理过程都能受到有效监督,保证财务管理取得实效。

(3)会计核算和监督使整个会计管理过程能够满足实效性和透明性要求,实现了对整个会计管理过程的核对和监督,对会计管理过程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会计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管理过程的重要内容,积极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是保证会计管理过程取得实效的关键,对提高会计管理质量有着重要的促进。

(二)会计核算与监督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性

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与市场经济的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市场经济的供需关系由市场变化决定,企业在市场调节的作用下,可以拥有很多机会,也会面临一些挑战。在企业的管理工作中,会计核算与监督是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必需的面对的工作。会计核算与监督,能够利用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通过分析明确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状态。会计核算工作是以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为参考依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再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通过真实的判断,能够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项目做以评估。核算是计算和分析的过程,也是形成报告的过程,形成报告就是为了能够给企业的决策者提供必要的信息,让企业决策者在处理企业事务和确立发展方向的时候,有完整的参考依据。而会计监督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具有决定作用。会计监督能够从大方向保证企业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正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国计民生的物资为主要项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否保持在合法与合理的范围,通过会计监督就能够准确定位。从会计核算与监督来看,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对企业生产经营有着重要影响,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与监督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实行会计核算与监督之后,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得到了全面提高,实现了对会计管理的全面监督,使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都在监督与管理之下。因此,会计核算与监督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

(2)会计核算与监督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性。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而言,会计核算与监督既能提高会计管理的整体质量,同时也能满足会计管理的实际需要,对会计管理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会计核算与监督对企业生产经营有效性有着重要作用。

(3)会计核算与监督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对于企业而言,生产经营是企业的长期行为,具有较强的持续性。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开展会计核算与监督,不但能够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取得实效性,同时还要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持续发展。

三、有效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方法和途径

(一)正确认知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我国的多数企业过多重视企业经营利润的创收,我国企业经历了一个过度追求经济效益的阶段。重视经济效益就会忽略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就会陷入生产与经营粗放的管理阶段。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经营者越来越发展企业长期发展必须要坚持的原则。我国企业坚守的会计规范主要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而二者的执行更多的在于宣传,而没有从实际操作角度促进会计核算与监督的积极作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今天,我国企业要想参与到更多的国际竞争中,就要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会计核算与监督能够从根本上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能够通过会计核算与监督保证企业能够在激烈的竞争能够有自己的发展特色。在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发挥过程中,要想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作用得到全面发挥,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对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了解。在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发挥过程中,要想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得到良好的推行,并保证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就要加强对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了解,在充分了解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基础上,做好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运用。

(2)对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有足够的认识。结合当前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实际,在会计管理过程中,对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有足够的认识,是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的关键,只有加强对二者的认识,才能推动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发挥。

(3)准确把握会计核算与监督原则。考虑到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实际,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中,只有把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得到良好的开展并取得实效。因此,准确把握会计核算与监督原则,是推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关键。

(二)构建会计核算与监督的机制

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一个连续的活动,生产经营涉及的内容和项目较多。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不仅要定期进行,而且还需要建立长期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机制。会计核算与监督机制需要在会计程序、会计政策、账簿制度、内部凭证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定期盘点制度等方面进行细致合理的划分。核算与监督机制要有明确的规定,通过制度制约具体的操作行为。构建会计核算与监督机制要将日常监督与长期监督相结合,通过连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形成会计工作的长期效应,保障每项措施落实到位。考虑到会计核算与监督的重要性,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想保证二者取得积极效果,就要从构建会计核算与监督机制入手,以良好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1)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在一起。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机制建立过程中,只有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在一起,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机制的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2)构建完善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机制。在充分料及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只有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制定具体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策略,并以此作为构建完善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机制的基础,才能保证工作机制的建立取得积极效果。

(3)进一步健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体系,保证其实施效果。结合当前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体系,是畅通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效的关键。基于这一认识,对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是十分必要的。

(三)建立专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机构

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需要各个部门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同样,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也要由专业的人员担任。我国现阶段的企业财务管理中,专业性标准还不是很高,个别企业的财务人员专业性不高。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是一项严肃性很高的工作,所有的会计信息都需要在专业的环境下进行审核。会计核算与监督机构需要拥有专业的人才和设备,在核算与监督过程中,保持适宜的节奏。只有专业性的机构才能够将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实处。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能够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划会计工作的秩序,形成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在企业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中,专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机构是保证两项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关键。基于会计核算与监督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专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机构,是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设立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在企业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中,考虑到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特殊性,只有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设立专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才能保证企业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2)对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在专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建立过程中,不但要明确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的职责,还要对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能够高效运转。

(3)赋予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足够的职权。鉴于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特殊性,在其工作中,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赋予会计核算与监督部门足够的职权,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四)做好企业内部与外部的统一协调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是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相互作用的结果。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设计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环节的认定都需要大量材料的支撑。企业内部与外部的统一协调就是要做到核算与监督工作保持完整性,在内部控制与外部约束上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财务信息的审查上,保证资料的全面性、合法性、真实性。为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真实的信息,依法进行核算与监督工作。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发挥能够从根本上清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精确的计算和分析,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使企业能够在规范化的运营环境中发展壮大。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以及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实际职能,只有做好企业内部与外部的统一协调,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进而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求,达到提升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质量的目的。为此,做好企业内部与外部的统一协调,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把握这一原则,才能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保证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

篇2

习惯上称核算与监督是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在我国会计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中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本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把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作为会计两项重要职能。

1 会计在经济发展中的核算职能

在研究会计核算职能时,应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问题:首先,从内容上刊,不能把会计核算职能单纯的理解维记账与算账,把会计看成是单纯的描述性工资,即记录、分类、计算、综合等一系列手段。提供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单位的财务状况以及活动及其结果的会计资料,包括:文字、数字—— 主要是数字—— 资料,而对这种反映的要求和内容,则是随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随着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活动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而在不断前进变化,它由简单的在“生产时间之外附带的把收支、支付等记载下来”。这种反映资料向包括完整、全面、系统的指导体系发展。作为观念总结的核算本身蕴含着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比较、预测等任的主观能动作用。这便上升维管理阶层,也就是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它不仅指对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聚财、用财、生财过程中的资金运动的管理,而且还包括由于资金的变化而引起的各种经济关系的处理和协调,如企业与国家财政、税收机关的关系,企业与供应单位,与用户等之间的关系,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关系,企业与投资者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与职工个人之间的关系等。管理职能,如计划职能,通过制定并执行财务收支计划莱规划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行为;组织职能,通过对企业资金的筹集、运用,合理使用、调度资金,及时筹集供应资金,保证企业生财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指挥职能,通过对资金调度来平衡整个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决定哪些业务可以进行,哪些不可以进行,以及各项业务活动开展的范围、时间及规模等;协调与控制职能,通过价格形式莱协调、控制各项业务活动,使之按照预定的计划有顺序、分层次的进行,所以,有人不无夸张的说:好的会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不仅仅是专业的会计人员,而应是优秀的企业家,是“艺术家”,是帅才。

其次,从时间上看,核算职能应包含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即连接着过去、现在和将来。第一,会计要记录已经发生的经济现象,提供历史上已经形成的会计信息;第二,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及时控制经济活动的进程;第三,要根据历史记录加以分析、整理,转换成新的经济信息。由此可见,核算存在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会计核算目的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记录、计量,提供会计信息。会计所记录、计量的经济活动是错综复杂的,其中有些经济现象其规律性并没有被人们所认识,还无法用科学方法去计量和描述,为了使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就必须对会计事务中产生的一些尚未确知的事物,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者发展趋势做出合乎情理的判断和假定,这种判断和假定就是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和货币计价与币值稳定。

2 会计的另一职能是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控制,也就是预测、控制、分析和检查,这些都是监督职能的有机组成部分。任何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都是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进行的,为了使经济活动按照规定的要求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必须进行会计监督。

加强经济监督是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会计监督是通过会计信息进行的监督,这是会计固有的职能。随着经济活动的日趋复杂,以及人们对会计信息资料的需要,监督的内容也在不断的变化,逐渐的扩展。监督职能一般含有监督、控制、参与决策等环节。

会计的监督职能,一方面铜鼓乖哦凭证等有关会计资料的审核进行事前监督、审查所反映出来的经济活动内容是否合法、合理、真实可靠,是否符合财政制度和财经法纪的规定:通过事前监督,以及时发现发生问题的可能性,以避免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还要对会计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资料加以检查和分析,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通过事中、事后监督,可以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防止贪污和浪费现象的发生,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便于及时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处理,从而确保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按预期目标正常进行。

会计的监督职能,不仅指对会计信息进行识别与检查,以保证各项经济活动在国际的法律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还要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其目的在于通过监督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即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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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行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提升政府办事质量和效率。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创新,实践证明这种方式运行以来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它不仅在形式上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了财务管理质量。提升了事务处理节奏和效率,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的运行,创造了新颖便捷的财政资金核算新模式。由于会计集中核算方式尚处于尝试和摸索阶段。难免存在由主客观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诸多问题:如各级财政管理体制相互运行的协调性;会计职责与单位职责在经济事务中责任的界定与划分;核算过程与单位资产管理过程的脱节;会计人员如何监督相关费用的真实有效性等。要使会计集中核算成为一种成熟且能够长期服务于财政管理体制的管理与核算方式,既要不断地探索和总结会计集中核算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更要协调和处理协好服务与监督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方式,保证监督与服务机制的有效运行。

一、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服务与监督之间的关系及矛盾

会计的核算职能就是为经济管理归集、处理、存储和输送各种会计信息。其服务的本质就是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的作用,用服务的理念去提升工作水平。在集中核算方式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摆脱传统单一为某一单位服务的模式。适应综合管理工作方法、工作环境及服务对象和自身角色的转换,用服务于大局的观念去指导会计实践;同时运用所掌握的财务法规政策知识和会计信息,恪守会计人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统筹兼顾各核算单位的利益,及时准确地为核算单位提供会计服务,并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切实可行的财务分析建议。会计监督则是指通过用检查、稽核方式,对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有效性及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的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控制措施,以保证会计信息处理过程和结果确切无误的方法。由此可见,会计核算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基础,而会计监督则是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保证,两者之间密切关联,缺一不可。但是,受传统观念及会计处理信息量的影响,在工作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因认识差异所产生的理解误区。其表现是重服务、轻监督或是重监督、轻服务。这两种错误认识的关键在于没有真正区分服务与监督各自工作的侧重点,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把服务工作的意义人为夸大,忽视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则过分强调监督工作的意义,而轻视了服务工作的效果。这两种认识势必会对提升集中核算水平产生极大的妨害,必须从理论认识上予以澄清和纠正。

二、正确把握服务与监督关系的方法和途径

尽管会计集中核算方式是对传统会计核算方式进行创新的一种尝试,但由于其基本工作原理、方法和手段仍遵循传统的会计理论。由此决定了其工作的目标和目的仍在于保证实现会计功能的各个方面。因此有必要对提升会计工作的服务质量和强化会计监督意识的方法与途径进行深刻的研讨。

1.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关系的方法。

(1)用科学发展的观点统领会计工作。传统会计理论的发展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在社会不断进步的状况下,会计理论体系和会计工作方法的研究发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作为会计工作者,不能把会计工作重要的社会意义与日常处理会计业务的知识技术作用简单地等同。要认识到会计集中核算方式的产生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会计理论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实现预算管理、国库支付、集中核算的有机融合,是科学发展观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的具体表现。彻底改变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会计做账机构的错误认识,才能理顺各级财政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切实解决财政资金运转中的各类矛盾。逐渐摆脱核算中心机械式的后台作业,使其有足够的深度和能力准确把握各单位的经济状态运行趋势和规律,真正参与和监督单位的财务管理。用科学发展的理论和观点统领会计工作的全局,是提高会计服务质量和提升监督意识的理论保证。

(2)用服务大局的观点指导会计工作。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对象是财政资金。为了充分有效地发挥财政资金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会计核算中心度其工作人员必须摒弃狭隘的本位主义思想。特别是在同时服务于多个核算单位的状况下,一定要从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确定的预算处理自己所管辖单位的经济业务,以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地服务于不同的预算单位,保证各项事业协调同步发展。

(3)用统筹兼顾的观点执行会计工作。根据核算单住的性质,建立适应服务对象业务工作需要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和工作机制,教育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法》履行工作职责。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深刻理解和把握服务功能和监督作用在会计核算中的意义。把核算与监督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用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式统筹安排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工作。并以此为保证,全面提升会计集中核算的质量和水平。

2.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关系的途径。

(1)加强财经法规和会计理论教育。掌握财经法规和会计操作技能是对每位具体从事

会计集中核算人员的最根本要求。会计工作涉及国家的多项法律法规,对于经济活动的处理过程也有细致严格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人是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做好服务与监督同样也离不开政策修养与业务素质兼备的综合型人才。首先,要注重加强对核算会计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自觉自警意识的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的核算会计队伍。只有具备较强政治素质,才能正确从事好会计核算职能,把握好工作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真正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其次,要不断组织会计理论知识的各种学习培训,激励职工不断提高会计知识水平,提高会计业务水平。第三。还要了解被核算单位的工作特,最、性质、内容;既要具备处理一般性事务的基本技能,还要具备发现、分析和解决特殊问题的较高能力。只有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保证会计集中核算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集中核算的预期效果才会实现。

(2)树立服务理念增强良性沟通。作为核算会计,一是要以真诚负责的态度进行服务。对于无论是否属于本职核算业务范围内的事务。只要预算单位有问题咨询。都应予以热情解答或帮助解决。以便于让所服务的单位实事求是地反映业务活动,从而便于全面了解和掌握服务单位的财务状况。二是要适应自身角色的转换。要从站在被服务单位的立场和观点出发,去分析、思考和处理财务问题。同时还要增强与被服务单位的沟通与信息交流,努力协调业务处理关系,消除被服务单位的不良抵触情绪,得到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三是提升服务层农。切实做好“参谋”工作。不仅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会计本职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要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努力将会计核算信息和成果转化为服务单位的管理效益,提出有效可行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建议,引导和促进单位经济活动的发展。

(3)用辩证的观点把握监督职能。

①掌握方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业务处理原则。一是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和制度办理会计业务,提高单位财务规范化水平。严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是原则性决不能放弃。对违规的财务票据和财务行为应予以指出并责令其改正,同时还要坚决杜绝“应付”、“逃避”和“失职”行为。三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用辩证的观点,一分为:地看待具体的会计业务。灵活把握处理具体问题的“度”和“量”,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但财务票据不规范的行为,要坚持予以纠正整改,准确把握灵活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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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要求具备:严谨、细致处理日常核算业务的工作能力;对具体核算事项做出职业判断;对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熟悉及领悟力;在行使职责过程中突出服务意识;迅捷为决策层提供相关会计信息:积极辅佐被派驻单位搞好经营管理活动。中心会计人员在保持预算主体不变、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资金收支模式不变、会计法律责任主体不变前提下,依照规范统一的工作流程,利用财务软件核算平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阳光”运作。

2、财务管理严谨有序,核算及时准确,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

中心制定统一规范的核算流程及内控制度。银行票据指定专人购买、传递,银行印鉴分设分管,在各环节上相互监督牵制;规范岗位职责,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确保资金安全;运用电算平台处理经济业务。中心会计严格审核原始凭据,按时按质按量处理账务,月末及时结账,次月7日前出具会计报表及财务情况分析,次年3月前会计档案整理归档:会计报表及时送达核算单位领导审阅,在经营者了解并掌握本单位财务状况的同时,为他们出谋献策、排忧解难,提供经营决策依据。

集中核算可提高会计人员整体水平,全部采用电脑记账、与子公司建立网络联系,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使公司财务主管随时便捷了解掌握各单位的财务状况。

3、增强人员流动性,提高核算透明度,强化监督职能

在实行委派会计制度时,各公司都设立了会计部门,按会计、出纳等岗位配备人员,人力成本较高。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集中办公,对业务相对简单的单位,可由一名会计统一负责核算。由于三产单位集中核算,可以实现主办会计定期轮岗,依据统一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费用开支标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实施会计监督,增加核算透明度。这种会计监督跳出了传统狭义的“监督”圈子:一是促进子公司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把不合理的收支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会计人员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履行管理监督职能,帮助单位规范核算,降低发生会计差错和违反财经纪律的概率。

4、保证会计人员与委派单位的相对独立性

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会计人员隶属关系全部转到核算中心,会计不再享受委派单位任何工资、奖金、津贴及福利待遇,改由委派单位上缴一定管理费取代,从而实现会计人员与委派单位之间相对独立。这样既降低了对会计进行约束、控制甚至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又使会计个人利益不受单位经济状况影响,大大净化了监督环境,利于其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5、为内审部门进行内审带来便利

会计和审计职能无法相互替代,但委派制下的会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代行了审计职责,委派会计只有依靠自身职业道德进行自我约束。实行集中核算后,内审部门可更好地开展工作,实施审计现场转移,扩大审计视野,因会计信息资料由核算中心保管,资源共享,充分借助网络开展内审工作,实行纵向到底和横向到边的系统审计。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信息质量、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由于会计核算职能和资金管理权移至核算中心,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不协调的地方:

1、会计核算与实物资产管理脱节,弱化会计管理职能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工作转至核算中心,但资产、实物、合同等仍由原单位管理,出现了账实管理分离的现象,会计人员如常年在核算中心办公,无法及时参与核算单位的经营活动,不利于各项财产的管理,一旦核算单位管理意识薄弱,将造成会计管理职能难以深入。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的情况,如果不加以解决,既违背了集中核算的初衷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所以核算单位领导首先要克服“重钱轻物”思想,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企业财产,核算中心应定期与财产保管员及时对账核查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各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其财物的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

2、会计主体及责任的定位不明确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于核算单位没有了会计人员,也不再履行核算职能,经营者会认为发生违法会计行为不应再承担相关责任;而会计认为其只对原始票据的真实性负责,至于相应交易的合规、合法性无法保证。虽然单位作为资产的所有者其会计主体地位没变,但相应的会计责任和法律责任界定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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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2014年,人民银行对地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地市中心支行不再保留事后监督部门,事后监督职责按业务条线分别交由各相关业务部门履行。因此,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职责由支付结算部门承担。从内设机构条线管理上来看,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相应的承担着对地市中心支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责。但目前,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作为ACS的市业务监督中心通过ACS业务监督子系统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作为ACS的省级运管中心通过系统对全省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管理,但ACS业务监督子系统中各市业务监督中心的各项业务数据并未推送给ACS省级运管中心,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无法通过系统直接获取辖内各地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情况。同时人民银行省会中心支行本级仍然保留了事后监督部门,对本级及辖内营业网点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但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是并行关系,并无管理关系。这种管理体制在实际业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便。

(二)制度相对滞后ACS上线后,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方式、业务处理流程、业务操作规范等多方面均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相应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模式和监督流程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但目前人民银行只出台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范》等规范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办理的配套制度,并没有出台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的相关制度,导致业务监督人员只能依据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办理的配套制度并参照2004年的《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凭个人对文件的理解以及过往的业务经验开展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

(三)业务监督人员思想认识有偏差目前,ACS的处理机制是各营业网点受理、审核业务凭证,并将凭证影像信息上传至业务处理中心,业务处理中心对凭证影像进行切片录入,正确无误的系统将自动记账处理,处理成功的会计核算业务系统再自动推送至业务监督中心。在此业务处理机制下,部分业务监督人员会简单认为需要监督的会计核算业务已经被业务处理中心审核通过并记账成功,监督工作只是简单的业务重复核验、凭证整理归档,未意识到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而且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调整后,很多原事后监督部门人员并未人随业务走,导致支付结算部门中承担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新手,他们往往没有事后监督工作经验,且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业务监督人员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以及自身业务技能水平不高,致使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效能未有效发挥。

(四)实时监督效能发挥有所偏差ACS业务监督子系统新增了实时监督功能,对参数化设定的部分业务实时推送到业务监督中心,由业务监督人员当日完成监督,改变了以往“T+1”事后监督的模式,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了。但目前需要开展实时监督的业务主要是开销户业务,计息账户、账户基础信息、再贴现账号对应关系的设置等非凭证类业务,并未将营业网点受理的凭证类业务设置为实时监督,且从系统运行情况来看,在实时监督未完成的情况下,被监督业务仍可继续推送至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后续处理。实时监督仍然是事后监督,只是“T+0”的事后监督,其监督不影响业务的任何处理进程,致使实时监督流于形式,实时监督效能未发挥。

三、加强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有效性的相关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建议人民银行能够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实行垂直化管理,从上之下明确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部门。目前ACS及其业务监督子系统的运行维护职责从上之下均是由支付结算部门承担,因此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职责也应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从上之下均由支付结算部门承担。同时建议人民银行能够修改ACS后台程序,将ACS业务监督子系统中各市业务监督中心的各项业务数据推送至ACS省级运管中心,以便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掌握全省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工作情况,加强对全省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工作的管理。

(二)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建议人民银行尽快出台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监督规范或操作指引,明确监督内容、监督工作流程、监督资料传递程序、风险防控重点等内容,以确保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有章可循。用统一的、规范的业务监督标准来明确业务监督人员的监督行为,把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的最后一道关口。

(三)提高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事后监督工作是对会计核算业务风险实施自我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是保障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业务监督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认识水平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应不断组织对业务监督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业务新业务、新知识的培训,保证业务监督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培训同步,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特殊业务和重点业务监督的专业化培训,或通过建立业务监督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定期岗位交流机制,以提高业务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其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使会计核算业务监督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四)充分发挥实时监督作用ACS作为直接参与者,一点直连接入第二代支付系统、一点完成清算。在现行业务处理机制下,不管是ACS内部资金汇划还是不同金融机构间资金汇划都做到了实时处理、实时到账,因而对风险控制的时效性要求将非常高。因此,建议将重点业务和超过一定金额的资金汇划业务纳入实时监督范围,同时修改ACS相关程序,将实时监督嵌入业务处理过程中,即被监督营业网点操作员受理的特定会计核算业务在经网点主管审核后,先推送至业务监督中心进行实时监督,审核监督无误后再推送至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切片录入,处理成功的再自动入账处理。真正做到将监督关口前移至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过程中,而不是事后对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复审和校验,以充分发挥实时监督效能,有效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参考文献:

[1]钱珍玉.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发展与事后监督转型探讨[J].福建金融,2014(10)

[2]仇瑾.构建核算数据集中背景下的新型央行事后监督模式[J].吉林金融研究,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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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省、市、县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各单位只设报账员,取消该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通过会计委托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使会计核算、监督、服务融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会计集中核算制是完善我国现有公共财政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能起到强化会计监督、提高行政单位资金使用效率、遏制腐败等重大的积极作用。但作为一项较新工作,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急需认真研究探讨的问题,需进一步的努力使之得到很好解决,否则,不但不会促进工作的实施还会造成实际会计工作上的混乱和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最终使其发展方向脱离预订目标。此次在延安市会计集中核算报账单位推行“五笔会签”报账――即单位报销的条据经办人员、报账人员、财务负责人、纪检监察负责人依次进行审核签字后,由主要领导或受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领导最后审批报销的报账办法,可以加强对全市财务支出的监督。“五笔会签”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有效地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加强了财务监督,进一步促进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

二、五笔会签下会计集中核算的特点

1.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单位,业务报销的条据须经纪检监察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报账人员、经办人员依次进行审核签字后由主要领导或受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领导最后审批报销。以往多数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即单位的领导让单位会计做假账,会计人员因行政上的自身利益受制于领导而进行具体操作。会计人员“统管统派”的委派形式,只是解决了在单位人事关系上会计人员不受制于单位领导,但长期与被监督单位共处,也走不出单位的诱惑困境。在单位中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使会计业务从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分离,不再受制于单位领导,也不可能听其指使,促使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的会计人员做假受到限制。五笔会签制度实施后,各个负责人依次根据自己的管辖范围和职能对业务进行判断,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果,签字后交由下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事,权责分明。每项业务经过多重考察后才得以通过,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同时部门的设置也降低了行贿的可能性。

2.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行使财务审批职能,会计核算中心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在审批责任人各个环节的实际操作人上形成分离,通过多重制约职能的建立,使得做假变得很困难,也很危险。在过去的多数部门,财务机构设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为一体,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财务主管和会计主管,在会计事项处理上只要经过该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的原始凭证,则表示既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审批又符合会计处理规范的会计监督审批。这种集中双重职能为一身的管理方式,缺乏财务与会计的相互制约,使单位内部的会计舞弊行为成为可能。在实行五笔会签的集中核算后,各报账单位通过会批审批单的签署,有效地加强了财务与会计的相互制约,减少会计舞弊的可能性。

3.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会计凭证由会计核算中心专门的部门处理和保存。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过程既受各预算单位的监督和审批过程、财政内部的监督和审批限制,同时还受到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批,大大减少了作假的可能性。审计部门在对预算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计的同时,也对该单位核算中心进行了审计。过去单位的会计业务处理完毕后,所有的会计档案均由本单位保存,在财务部门保存很长一段时间,这使得会计做假行为发生后,很难为外人所知,而会计稽核制度要求,稽核人员在五笔会签审核单上签字时,可对可疑的会计凭证进行进一步的核查,与出据凭证的单位进行交流对账,这种监督方式的建立,可以及时地检验账的真假。

4.会计业务处理的过程公开。在五笔会签下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使得一项会计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该单位的经办人员、报账人员、财务负责人、纪检监察负责人等五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业务还要经过单位的主要领导、会计核算中心的分管领导等审批,整个业务处理过程又是在重重监督的运作方式下进行。一些部门通过五笔会签,使业务的知情范围扩大,各个运作过程变得公开化,有效减少暗箱操作,从整个审批形式上形成了对舞弊行为的有效遏制,达到了良好效果。而在过去的分散核算形式下,一项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是全封闭的,往往只有少数人对会计业务知情,使得想做假的人有机可乘。

三、五笔会签下会计集中核算的意义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是一项切合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的改革,也是多年来会计领域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五笔会签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

1.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与原来的单位脱离了人事和工资关系,消除与被管单位的上下级关系,使会计人员无后顾之忧。某项业务的实施至少要经过五个部门的审核、签字,各部门各司其事,互不干涉,摆脱了因自身利益关系对会计人员各项职能的制约,为其创造了相对宽松的执行环境,保障其依法行使职权,巩固了会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增强了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同时,全过程的监控和制约进一步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使财政预算资金从拨出到使用的全过程置于财政监督之中,有效减少了作假的机会。

2.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制,使各单位财务收支都集中在单位的核算中心办理,其款项进出在中心账户进行,会计档案也在中心保管。整个过程在各部门相互的公开监督下进行。加强了各单位领导会计法律意识,保证了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及授权范围。各个负责的部门对支出审批也更谨慎、认真。同时各部门报账会计,负责该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报账工作,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大大精简了会计人员,解决了机构臃肿现象;加上网络化电算化的实施,使其效率大大提高,工作水平得以改进。

3.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分部门进行审批,有利于责任的划分和信息的及时沟通,有利于单位管理、控制目标的实现。过去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报销核算单位的财务控制主要是在年终审计,这种模式属于事后监督检查,时效性不足,效果不佳。对于查出问题进行再纠正的成本和效果不理想。五笔会签后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单位的核算中心可通过与会签部分的及时沟通,掌握各单位正确的财务数据,为单位进行事前计划,事中控制提供了有利条件。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获取及利用方便及时,为单位整体管理、控制目标的实现及科学预测、决策作了良好的铺垫。实行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单位领导使用国家资金的任意性,会计的核算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有效减少一些超标准、超预算的支出,使不合理的财务支出行为在开始阶段就得到治理。

4.五笔会签下会计集中核算,取消了各部门、各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独立账户,会计核算中心将分散在单位的财务资金全部集中到统一账户上,使全部资金科学安排、统一调控,有效解决预算内外“两条线”的难题,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整体上的把握、调度和管理,更好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使得财政得以全程监督,有效制止社会上的乱收费行为,实行收缴分离,分程监督,使各项资金合理分流,坚决杜绝收入不入库现象。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从资金结算上将有效杜绝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现象,制止了不合理的开支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四、结束语

通过各报账单位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制的执行情况和观察来看,其在规范单位会计的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部门资金管理等方面能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在实施中还须加强审批部门和核算中心的管理,使会计核算过程变成专业化管理,加强了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及会计监督的公开性。内部会计核算中心和各审批部门,通过对单位每笔支出的审核,加强单位对资金支出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增强了会计监督的全程性。实行五笔会签制后的会计集中核算,每项业务须经过经办人员、报账人员、财务负责人、纪检监察负责人依次进行审核签字后由主要领导或受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领导最后审批报销的报账办法。单位领导审批的单据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首先要经过会计核算中心审核会计的初审,主管会计的复审,对超过主管会计审核权限的,还要经过总会计师审核。在实施会计监督和审批的同时,要求每个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为单位服好务的意识,按照严格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要尽职尽责,搞好服务;同时,还应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入手;使会计管理人员熟悉规章制度,正确行使监督权。

参考文献:

[1]潘韶辉.会计集中核算浅谈[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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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财政监督职能的强化以及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增加了审核的关口,经各个关口审核之后还需将原始票据形成的会计档案,会计集中核算将每笔费用支出设在监督之下,有利于费用报销透明度的增加。

2.2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会计基础的夯实与会计监督的强化。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改变了过去财务部门负责人既是会计人员又是财务审批人的状况,其它部门行使财务审批职能,会计核算中心行使会计监督职能,财务审批与会计职能的分离,有利于强化会计监督。

2.3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动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业务决策者与会计业务执行者分离,有利于会计工作人员了解事实,解决了会计秩序混乱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2.4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对每笔经费进行了登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资产管理的规范、收支管理的规范和结算程序的规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预算约束的强化,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与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

2.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内涵

2.1预算管理的特点。(1)预算管理的及时性。企业在每次进行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之前,都要对企业进行前期的预算管理,并分析投资和交易的成本以及计量预算成本。会计预算对信息的收集以及对成本的核算一定要及时准确,及时准确的判断,可以为会计核算提供准确的信息。(2)预算管理的信息可比性。企业内部的预算管理体系,一定要具备容易理解和可比性的信息。这样不仅可以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信息的规范化,还可以为整个会计核算体系提供了良好的方法。

2.2企业核算的特点。(1)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保证经营活动的真实性。企业必须按照符合市场要求的预算管理来实现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要更加注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实质。会计核算的基础信息是要如实反映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绝不能出现虚假、伪造和不实的信息以及证件。让企业的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都能够如实反映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2)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重要性。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信息应当与股东所得到的财务报考信息是一致的。这样不仅有利于股东提高决策制定水平,还可以对企业的预算管理提供编制的基础。除了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还要对企业财会信息进行有主次、有层次的管理,对于企业财会的重要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相对简单的则简化处理。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的意义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是以部门为资金缴拨单位,通过各部门、单位在银行分头开设账户,实现资金的缴拨。这种分散缴拨方式难以实现对财政资金的统筹调度,不利于国家对财政资金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为此,在借鉴发达国家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做法的基础上,我国采用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对财政预算资金实行统一的核算。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省、市、县(区)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各单位、各部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的一种核算方法,是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制的一种新方式。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对于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会计工作效率、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核算中心的财务人员与原单位脱离人事、组织、工资关系,摆脱了因经济关系对会计监督职能的制约,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会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而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更好地行使会计监督职能,使资金从拨出到使用的全过程置于会计监督之中。

2.强化了财务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取消了各单位、各部门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使分散在单位或部门的财务资金全部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账户上,达到科学安排、统一调控、监督使用的目的,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强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3.增强了预算约束力,有利于遏制腐败。会计集中核算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按年度预算编制正常经费的分月用款计划,专项经费按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将专项资金划拨给供应商。由此实现了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收支都必须通过会计集中账户,在会计人员公开监督下进行,这样在一定程序减少了部分单位及其领导使用国家资金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的产生。

三、针对会计集中核算存在问题的基本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使得领导对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与了解,能够正确认识与看待集中核算中心的职责与权力,以化解部门与报账委派人员之间的矛盾,使得企业领导能够支持核算中心的工作,避免应领导认识不到位与不统一对核算工作健康发展造成的阻碍;让大家都认识到集中核算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了防止腐败,以及集中核算的重要意义。

2.核算中心应当加强与各核算部门之间的联系,掌握和了解各单位正常业务运行情况,参与核算单位预算编制,听取各个部门所提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报账员对财经法规进行学习,促进财务报账员提高工作意识与业务水平,这样有利于保证会计业务的合理性与真实性,有利于核算中心更好的履行其监督职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可能出现的误区。

3.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会计工作人员应对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有全面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习财政法规,做到能够熟练掌握与运用财政法规,并努力提高综合素养,能够及时发现集中核算中出现的问题,并向核算中心提出合理的建议与意见。

4.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设与规范,制定一个便于操作的适应会计业务要求的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让会计核算工作有法可依,让会计核算行为有章可循。目前由于核算中心设立的时间较短以及国家近来未出台相关制度,导致核算制度建设滞后于会计业务的发展,阻碍了会计集中核算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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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会计具有两个最基本的职能,反映与监督。会计所反映的是价值,是价值的量,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个别劳动时间。会计监督的是价值的量,它促使商品生产者加强经济管理以降低商品的个别价值。

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定义来看,二者具有明显的区别。首先,财务管理突出了价值运动和价值管理,在整个财务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管理原则和管理规律,也是以价值管理为主。其次,财务管理相对宏观一些,主要管理对象是若干管理过程,不具体。

从会计的职能来看,会计具有反映和监督这两项职能,会计核算主要是对具体的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并达到提高资金管理效果的目的。基于这一认识,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资金管理是主要内容,对资金的反映和监督成为了会计核算的主要原则。所以,会计核算更侧重于对资金的管控,管理对象比较明确,与财务管理存在一定的区别。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联系

1.财务管理必须利用会计核算提供的资料和企业内外部经济信息,进行分析和预测。在财务管理中,要想取得实效,就要以会计核算为主要手段,积极利用会计核算的基础资料和内外部信息,丰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财务管理取得积极效果。所以,财务管理过程需要以会计核算为基础。

2.财务管理必须根据会计核算的记录反映,运用必要的经济手段,通过调节资金比例取得最佳管理效果。财务管理除了需要会计核算的基础资料以外,还要根据会计核算的记录来作为调节资金的依据,由此可见,财务管理的效果与会计核算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财务管理的实行与会计核算具有必然联系。

3.会计核算必须以财务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为依据进行,管好、用好资金。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想取得预期效果,就要根据财务管理的规定执行,保证会计核算能够实现资金管理的积极效果。由此可见,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也存在紧密联系。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区别与联系相关文章:

1.财务管理和会计的具体区别

2.财务管理和会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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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核算中心通过对各部门、各单位每笔支出的审核,解决了单位对资金支出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缺位”的问题,增强了会计监督的全程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综合员持经过单位领导审批的单据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首先要经过会计核算中心审核会计的初审,然后经过主管会计的复审,对超过主管会计审核权限的,还要经过主任或总会计师审核。在实施会计监督的同时,我们更注意在服务上下功夫,要求每个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为单位服好务的意识,按照“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1.要尽职尽责,搞好服务。内部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会计法》和有关法规制度,认真做好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要求内部会计核算中心会计除每旬、每月、每季和年末都定期向各单位提供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月度会计报表、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外,还要根据单位的管理需要及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2.要为单位当好家理好财。为了保证各单位资金的安全完整,我们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了岗位分工和职责,各个会计岗位权限按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界定,对每个会计人员都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并实行会计人员定期与不定期轮岗制,确保资金运作的安全完整。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益入手,做单位当家理财的好帮手。比如,针对某单位材料费用开支超出当月总体平均水平的现象,我们及时提供信息,帮助单位寻找原因,使支出更加合理。

3.要熟悉规章制度,正确行使监督权。会计监督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即以现行财经法规制度为准绳来正确行使监督职能。

二、处理好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与以往不同的是将会计核算从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分离出来,也就是说把财务管理人员留在单位,把财务管理的职能留在单位,把会计人员集中到内部会计核算中心,将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纳入内部会计核算中心。

实行集中核算后,各单位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权按财务管理的要求仍归原单位。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内部会计核算中心则根据《会计法》和有关法规制度,认真做好管理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认真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向各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正确划分财务与会计的关系后,明确了单位和内部会计核算中心各自的职责范围。这样,从制度上保证了单位资金所有权、财务自主权的实施,保证了内部会计核算中心会计职能的发挥。通过对会计技术的规范,还避免了单位执行标准不统一、钻政策空子的现象。

三、处理好实际开支与财务制度规定的关系

现行统一的财务制度的开支标准与具体繁杂的实际支出有较大差距,给会计人员的具体操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一方面,要求统一的财务开支制度完全适应千变万化的实际情况,还难以做到,而如果对超出标准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则有可能各部门、各单位任务的完成;另一方面,如果对超出规定的开支只要单位审核后就一律报销,这不仅违背了财务制度,放弃了会计监督,而且还可能助长不正之风,最终不利于各部门、各单位任务的完成。因此,妥善处理好执行制度与实际支出的关系非常重要,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制定了《会计核算中心内部审核报账办法》,明确规定,对各项业务支出,除了执行中央及省政府有关开支标准外,对那些中央和省里的规定不明确或没涉及的,则执行各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对超出财务制度规定标准而又属于合理或非开支不可的支出,在单位进行详细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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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是指政府成立会计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基础,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因此,全面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势在必行。

1 会计集中核算的现状剖析

1.1 会计服务职能的削弱

就核算单位来说,撤销会计机构后,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受到影响;就会计核算中心而言,难以对集中核算单位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只能在支出合理性、发票真实性、报账手续健全等方面进行控制。可以说,在当前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下,各核算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很多“自由”,完全丧失了财务自,始终处于被会计核算中心监管状态,甚至是审批状态;一些大的业务活动事先都要与核算中心沟通,否则将难以实施,困难重重。当然,这也是基于双方立场不同,基层单位一切从实际业务需要出发,而会计核算中心则从财务制度要求出发,双方出发点不同,想法自然也不会融合到一起。因此,现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都在抱怨,说会计核算中心的成立,相当于单位又多了一个“婆婆”。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财务工作渐渐脱离服务职能而向监督控制方向发展,势必影响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限制了核算单位事业的全面发展。

1.2 职能定位不清,权利与责任不统一

(1)当审计部门对核算单位进行审计检查时,发现问题双方互相推诿,本应双方共同承担,而核算单位报账员迫于核算中心的压力,被要求对审计检查相关事项签字认同。报账员只是一名普通的办事人员,既不能代表核算单位承担责任,更不能代表会计核算中心承担责任。在这种权利、责任不明的情况下,就为二者在日后工作中在责任面前互相推诿提供了理由和借口。

(2)由于职能划分不清,个别会计核算中心把一些根本不属于报账员工作范畴的内容强加给报账员,如编制会计报表、做年度财务决算、各类对外报表填制等。报账员从隶属关系方面讲应属于基层单位,从业务指导方面讲则应属于会计核算中心,这种关系时常令报账员同志处于一种两难境地,即两边都惹不起干受夹板气,工作效率大打折扣,报账员的工作积极性自然得不到充分发挥。

(3)注重资金管理,弱化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进入中心管理后,核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无人重视。会计核算中心只管固定资产账不管实物,而核算单位只管实物不管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处理不及时,致使资产账面数字不实,资产管理流于形式,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成为新的腐败之源。

1.3 管理模式上的缺陷

会计集中核算后,大厅式的工作方式无形中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能相分离,会计核算中心成了“只监管支出不监管收入”的部门,核算单位应有哪些收入及收费项目并不完全清楚,甚至是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收入都“照单全收”。由于工作条件所限,会计人员深入实践的机会受限,对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缺乏足够了解,资金账务处理与生产业务活动很难达到完整和谐的统一。在不了解单位生产业务活动的前提下,会计核算中心所进行的会计监督也只能是对原始凭证形式上的审核,而对原始凭证有关内容方面的实质性审核几乎是不可能的,不难看出,这种脱离单位实际情况单纯进行的封闭式的会计核算,必然会造成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主观盲目性,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使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2 对策与建议

2.1 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会计监督新体制

在建立核算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将预算单位的报账员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履行报账会计职责。这一做法可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的一种形式,在部分重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报账会计负责预算单位财务资料的收集、传递和报销,同时负责预算单位资金收入和财产物资台账的登记管理。报账会计应持证上岗,并赋予其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会计信息、向会计中心报账并说明预算单位经济业务和票据的真实情况,以及对预算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等相关职责。

2.2 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应当明确,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虽然预算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职能已经转移,但是预算单位内部的理财机制、资金支配和财务管理职能没有变,单位依然享有财务收支执行权、财产物资管理权、收入和支出审批权,依然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主体;会计核算中心只是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产物,所有会计原始资料均来源于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负责预算单位的资金收付和结算、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不干预预算单位的经济活动。因此,预算单位负责人仍然是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这完全符合《会计法》的规定。然而,由于会计核算集中后,会计资料的记录、加工、整理及会计报表的生成、会计信息的提供、会计档案的保存管理等,都由会计核算中心来完成,因此,会计核算中心应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此外,“会计中心监督各预算单位,又由谁来监督会计中心?”主管部门应委派懂财务的纪检监察员,负责对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的纪律监督和业务监督,同时负责受理各预算单位对会计核算中心的违纪投诉,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良性运行机制,使一些潜在的经济问题在事前得以有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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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计委派制的要求,全国有100多个地级市、1053个市(县、区)、13000多个乡镇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该制度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重大改革,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强化会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基本做法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派,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基本运作模式看,其基本做法就是在机制创新上“三分离一公开”。

1.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以往会计做假行为的发生,多数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即单位的领导指使,会计人员出于行政上的领导关系或自身利益需要而具体操作。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则使会计业务从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分离,单位领导不可能指使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的会计人员做假,这种管理模式使想做假却没人去做。

2.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过去多数部门的财务机构设置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融为一体,财务部门负责人既是财务审批人也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项处理上经过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的原始凭证,既表示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审批又表示符合会计处理规范的会计监督审批。这种集双重职能为一身的管理方式,缺乏财务与会计的相互制约,使单位内部的会计舞弊行为成为可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职能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由会计核算中心行使,在审批责任人和实际操作人上形成分离,通过双重制约职能的建立,使得想做假也没人敢做。

3.会计凭证的存放管理与单位分离。过去会计业务处理完毕后,全部会计档案均由本单位保存,多数单位是长期在财务部门保存,当会计做假行为发生后,外人很难得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档案由会计核算中心处理并保存,按照会计稽核制度的要求,稽核人员对可疑的会计凭证可以与出具凭证的单位进行核查。同时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过程既受各预算单位的监督、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也受来自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凭证等进行审计的同时,也是对核算中心的审计。

4.会计业务处理的过程公开。在过去的分散核算形式下,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是封闭的,对会计业务的知情范围非常有限,往往只有一、两个人知道。在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一项会计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的经手人、证明人、财务审批人和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的审核会计、记账会计和会计主管等七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还要经过单位的主管领导、会计核算中心的分管领导等审批。整个业务处理过程又是在“一站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下进行。知情范围的扩大,运作过程的公开,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从运作机制上就形成了对舞弊行为的有效遏制。

二、会计集中核算制存在的问题

会计集中核算制这种新的财务管理模式,尽管新闻媒体、会计理论、具体操作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和财政等职能部门都给予了肯定,但作为实践产物的会计集中核算制总是滞后于实践本身的发展,在实践中暴露出来一定的局限性,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

1.会计监督工作存在盲点。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会计人员脱离了各委派单位的实际业务工作,很难详细了解情况;一个核算人员又同时负责多个单位账务,无力全局掌握每个单位业务细节,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有一定难度。具体说,核算站实行大厅式作业和核算站办公的工作模式,单位计划买什么,花多少钱,是否真正产生这项经济业务,单位在没有去核算站报账前,会计人员一无所知。会计人员对单位资金的使用,只能在单位来核算站报账时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只能称做事后监督。目前核算站己经实行了会计电算化,要做到账证、账账和账表三个一致很容易。如果三者不一致,微机就不执行下一个程序,并且电脑还会自动给操作者以提示。而要做到账实相符,则相当困难。单位报账时,会计人员只能根据单位报来的单据是否合法来判断。只要单据合法有效,不管单据上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会计必须办理报销业务。所以说,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信息的质量得不到制度上的充分保证。

2.不能完全堵塞经费支出漏洞。节约财政支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出发点。核算站由于对单位的经济业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单位报来的票据只能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审核:一是看有没有单位领导的签字,是否与预留核算站的印鉴相符;二是看单位拿来的票据是否合格。这种监督审核,实质上只能做到以单据论单据。如果上面两点都符合要求,即使单位用合法的票据套取现金,核算站也无法控制,不合理支出不会减少,漏洞不能完全堵塞,腐败行为照样发生。另外,核算站设备购置费、正常运转费和业务单位各种凭证资料的购置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3.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统一核算账户,集中办理资金收付,各单位的财务工作主要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从目前各地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情况来看,都普遍存在着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过大,报账员在核算站报账等候时间较长,部分单位领导不够理解,从而使单位与委派会计之间造成一些矛盾,特别是核算业务量较大的核算中心,这些矛盾更加突出。

4.核算中心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会计核算中心成立时间较短,各项规章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发展的业务要求,某些方面已经制约了会计业务的发展,主要表现有:一是核算中心职能定位与会计人员职责定位衔接不紧。核算与监督、管理与服务是会计核算中心的基本职能,究竟谁是第一位谁是第二位,实践过程中,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时常处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二是会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会计人员坚持制度和原则的底气不足。三是控制会计人员的岗位风险缺乏长效机制。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基本对策

会计集中核算制作为一种制度并非完美无缺,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关键是要结合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1.转变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目前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如果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必须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应确定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而不能到支付完了事后才来明确。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如何支付,然后才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的发展,必须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尽快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

2.正确处理现行开支标准与实际支出的关系。在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与具体繁杂的实际支出有一定的差距,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以保证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对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的严峻考验。一方面,如果对超出标准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则有可能影响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统一财务制度开支标准是行政事业财务工作中正确处理事、人、钱、物四者之间关系的主要依据和标准。如果对超出规定的开支只要单位领导审批后就一律报销,这不仅违背了财务制度,放弃了会计监督,而且还可能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终也不利于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处理好开支标准与实际支出的关系尤为重要。

3.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由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管理后,财政资金管理的风险也大为集中,必须加强内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防范风险。每一笔支出都应实行事前审核,核对金额,在保证凭证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后,才能通知银行付款。要建立和完善大额费用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大额借款审批制度以及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同时,会计核算中心还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预算单位反馈资金支付的信息,与单位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接受财政内部监督部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保证财政资金、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

4.加强审计,规范行为,明确责任,防范风险。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是政府,凭借的职能是政府社会经济管理权和国有资产所有权。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审计对会计的再监督,从更高的层次上去规范会计人员行为,防止其滥用政府权力和形成新的官僚作风。会计人员离不开与钱财打交道,有着较高的执法风险,只有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会计人员上岗、任期和离任前的定期及不定期审计力度,才能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会计人员清正廉洁和健康成长。

5.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和远程查账系统。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和远程查账系统是会计核算中心电算化和网络化发展的必然选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处理日常工作,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超负荷工作量。事实上,会计人员大量的工作集中在凭证的整理和摘要的输入上,实现远程报账后只需审核和修改。工作效率提高后,能使会计人员有更多的精力从事单位的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对单位而言,报销和凭证的输入工作可以在几天的时间里分散进行,到核算站报账时可以减少报账等候时间。整个管理流程完全自动化,单位、前台、后台之间数据资源完全共享,避免了重复劳动,从而实现系统优化。建立远程查账系统,还可以根据自己单位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设置一些明细科目,有利于业务单位及时了解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情况,增进核算中心与单位之间的会计信息交流,对财政部门实施远程预算监控、用款计划管理、授权支付额度的下达、财政收支会计核算监督检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显示出会计集中核算制的优越性,总的看是利大于弊,是一项成功的会计管理制度。而当前的主要工作就是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不断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制的改革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卢建超,王绍鹏,杨玲.试析会计集中核算的弊端[J].财会月刊,2002,(5).

[2] 徐余华.财政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宁波财税和会计,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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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可以使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更加高效地对下属单位进行会计监督和管理,增强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贪污和资金的闲置及浪费。会计集中核算是随着国有企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是一种适合国有企业发展现状的会计核算方式,适应了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模式。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国有企业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管理,落实和全面实行会计管理政策,合理的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有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全面的掌握下属单位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下属单位的财务问题,以及会计集中核算中遇到的障碍,从而解决问题,使企业规避风险,顺利运行。此外,会计集中核算改变了下属单位自行管理资金的管理模式,避免其出现资金管理混乱和资金短缺的现象,使企业更加灵活、自由地运用资金,优化资金配置。

二、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与实物资产管理相分离

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中心对企业各下级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核算,但是下级单位的实物资产还是由各单位自行管理,这必然会出现下级单位的账务信息与实物资产不符的情况。事实上,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只是侧重于账面价值的核算,却忽视了对各单位实际资产状况的管理,造成会计集中核算与各单位实物资产管理相分离的情况,使得企业无法及时了解下级单位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变化,账实核对不及时,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

(二)会计核算与其他部门配合度不高

企业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管理部门的人员缺少配合,这影响到企业财务信息的完整性,以及财务工作效果。目前,许多国有企业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的时间还不长,制度尚不完善,未能明确核算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各部门之间缺乏相互了解和相互监督,造成企业整体的运行效率较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核算中心人员的工作范围扩大,工作量也会加大,因而无暇顾及其他部门的业务情况,缺少相应的配合工作,有时还会出现财务问题混乱等情况。

(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会计集中核算实施之后,集中核算中心会把重心放在对下级单位资金状况的监督上,监督其资金的使用情况,但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却得不到充分的重视,工作质量难以保证。过分重视监督职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会计的基础职能,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把控和稽核并不严谨,经常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一些国有企业处理不好集权与放权的关系,过于集权就会对下级单位管的过严,使下级单位失去积极性,而过于放权又会出现管理过于松散的情况。

(四)会计核算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会计集中核算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较高,需要专业的会计人员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许多会计人员对基本业务非常熟练,但是对会计软件的应用却不大精通。实际工作中,集中核算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懂得基本的会计业务处理,还要精通会计电算化,懂得如何运用财务软件等。会计人员缺乏对电算化和财务软件的了解,这会大大降低其工作效率。

三、加强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策略

(一)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和实物资产管理

会计集中核算后,企业不仅要着重核实账面信息,还要注重对下级公司实物资产的管理,而下级公司也要履行好自身的管理责任,认真的核对账面信息与实物资产,定期与集团公司核对资产情况。此外,企业与下级单位都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提高财务人员对实物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能力。对于遵守企业内控管理制度,表现好的会计人员要给予奖励,以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二)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会计集中核算部门要与其他部门紧密配合,明确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方法,便于下级单位经济业务的开展与会计核算。一方面,要增强各部门对本职工作的熟悉程度,从制度上强化其在业务上的协调与配合,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会计核算部门要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共同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的清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下级单位也要配合集团企业会计审核的清查工作,加强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

国有企业要转变管理观念,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具体而言,在企业会计集中核算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将责任明确到人,建立明细分类账目,及时掌握各个环节的资产流动情况并予以记录。同时,要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采用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方法。核算中心要完善内部审计,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会计业务质量。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使会计核算与监督有机结合在一起,保证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值与增值。

(四)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电算化技能

国有企业要逐步招聘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会计人员,择优录取,并定期的对会计核算人员的会计知识和操作能力进行考核。同时,要给在职的会计的人员提供培训的机会,使他们提高会计专业素质,尤其是要掌握会计电算化方面的知识,以及财务软件的应用,以提高其工作效率。此外,还要提升网络管理人员的财务会计知识,从而能够更好地对财务软件进行维护,对出现的会计业务问题和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并及时处理,避免企业出现更大的经济损失。

四、结束语

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效性,为企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打下基础。企业要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就应加强内控管理和实物资产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从而有效提高国有企业会计核算质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