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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建筑施工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噪声污染被视为一种无形的污染,近些年才被人们重视,具有局部性、暂时性和多发性的特点,被称为“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药”。 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会使影响人的听力,甚至完全丧失,国外已把耳聋列为重要的职业病之一。有关资料表明,噪音大于45分贝时,开始影响人的睡眠,高达175分贝的噪音可以致人死亡。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一般在90~130分贝之间,其多采用露天施工,散出来的噪声远大于45分贝,已经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起居,严重的噪音会引起一系列生理和心理反应,造成各种疾病。因此,改善施工环境,减少噪声污染,成为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问题[1]。
2.我国建筑施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还有关于给予受污染周围居民经济补偿的规定,虽然国家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然而诸多问题仍然不容忽视。首行,施工单位环保责任意识淡薄,无视法律法规,只重利益,不分时段,随意施工。其次,有些施工设备老化,尤其是高噪声设备,受人为因素和经济条件的制约没有被淘汰。再其次,大多采用露天施工,没有规范的声音屏障;最后,工程监理与环境监测没有积极发挥作用,使噪声污染恶性循环[2]。
3.给有关环保部门的几点建议
3.1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宣传力度
环境保护必须由环保部门的事转为公众的积极参与、自觉参与,这是公众的权利,也是保护环境的必由之路。在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过程中,应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经常不断地对施工单位进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纳入到施工员证考核中去,促使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当地的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公众和管理部门的监督。从而在工作中采取一切可能降低噪声的措施,自觉进行噪声治理,将施工噪声污染降到最低水平。
3.2加强施工过程中噪声源的监测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大噪声源75~90dB(A)时,在100m处衰减至60~55dB(A)范围内有噪声敏感点的都应测施工场界噪声。适当增加监测点位,做好监测记录,以备参考;适当增加监测次数,避免用一次性监测结果一锤定音;提高监测结果的透明度,监察或管理人员要到工地监督,以防施工单位作弊。
3.3严把项目审批关
针对城市建设实际,要着重抓好建筑施工工程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工作,切实将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同时,建筑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有一些是相对固定的,如吊车、混凝土、搅拌机等,审批时要把这些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噪声敏感区域。若条件允许,对这些设备加盖临时性封闭结构或安装消声器,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施工期间运输材料车辆的管理,限制运输途径和时间,减少噪声污染[3]。
3.4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增加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等相关利害人拥有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加大对建筑工地行政处罚力度,提高建设方、施工方的环境保护意识;对建筑工地的噪声超标准排污费和办理了夜间施工证明的建筑地也要确保夜间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到位。
3.5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经批准从事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许可证制度,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
4.给施工企业的几点建议
4.1积极改进作业技术,增加隔间围护
可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施工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对不得不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可以搭设作业棚,以减少强噪音的扩散。另外,施工现场可应用围护结构的全封闭技术,新型隔音围护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施工作业噪声向外界的传播强度。
4.2合理使用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是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主要原因。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机械,妥善安排作业时间。施工中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从声源上控制噪声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的产品噪声标准,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4.3利用吸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方法控制噪声
吸声利用吸声材料,如玻璃棉、泡沫塑料、吸声砖等吸收声音;隔振就是利用金属弹簧、隔振器、隔振垫将振动能量从振源传递出去;阻尼就是用内摩擦损耗大的一些材料来消耗金属板的振动能量并变成热能散失掉,从而抑制金属伴的弯曲振动,使辐射噪声大幅度地消减。常用的阻尼材料有沥青、软橡胶和其他高分子涂来料等[4]。
总之,让城市安静,不仅是市民生活的需要,也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应当加紧建筑工程的建设,但不可以噪声扰民为代价。环保部门应当尽职尽责,加强城市建筑噪声的监督与控制;施工企业应认真分析噪声来源,利用先远的工艺和设备从根本上消除噪声。
【参考文献】
[1]任阿娟.施工与噪音协调问题探讨[J].山西建筑.2007.(23).
篇2
法律、法规不健全,处罚依据不明确。噪声污染被列为污染的一种,在各级法律、法规中都有所体现,并明确了内河船舶噪声污染的执法主体是海事部门(港务监督)。但这些法律、法规具体罚责绝大部分是针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以及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噪声污染制定的,而涉及船舶噪声污染的寥寥无几,仅仅在某些地方法规中有所体现;同时,在违法处理上明确的依据不多。
船员环保意识差,监管困难。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个体小型船舶不断增加,而这些船舶普遍存在船员素质低、船员环保意识差的现象,船员们缺乏噪音污染的意识,没有船员的自觉,单靠管理部门的监督与处罚,是难以禁止违规使用声号、操作不规范等现象的,使得监管困难。
管理主体众多,海事执法权有限。我国对内河船舶噪声管理的部门众多,包括环保、发展和改革、规划、城市建设、国防科工、船检、运管、航道等部门,看似多管齐下,实质上此项工作在各管理主体的业务范围内仅占一小部分,甚至是可有可无,没有引起各管理主体的重视,从而出现了部份“真空”地带,给管理对象有机可乘。对船舶而言,海事部门仅负责噪声污染的现场监督,而要完全控制噪声污染,还需要众多管理部门共同努力。
管理和监测手段不够先进,调查取证困难。船舶在水中航行,是在不断流动之中,要准确的找到污染源存在一定的困难;而有的噪声污染时间短,瞬间即逝,没有先进的监测设备可以保留下瞬间噪音排放情况,即使海事执法人员发现有可能存在的超标现象,但是工作人员还没来得急赶到违章船舶上的时候,噪声源早就消失了,执法人员无法取证,很难获得处罚的证据。
主要污染源不易识别、对敏感区监管效果不佳。由于监测手段不够先进,对主要污染源的识别能力差,无法准确的找出噪音超标的“罪魁祸首”,给执法带来了困难。因为船舶流动性大、船舶噪音很难有规律可循,对敏感区域的影响结果不断变化,有的船舶趁海事部门不在现场的时候就违规使用声号等,导致海事部门对敏感区的监管效果不够理想。
内河船舶噪声污染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噪音防治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通过公告栏、触摸屏、电子滚动屏、网络、报纸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宣传资料,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内河船舶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呼吁广大船东能够知法守法,遵守船舶噪音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海事部门应将对船员进行噪声污染防治教育纳入其培训范围当中,要求他们在通行时尽量减少噪声,在正常交会时要求减少音响设备的使用,采用手语和旗语等。通过宣传教育,逐渐增强船舶作业人员的噪声环保意识,由被动的“防噪”变为主动的“防噪”。
积极推进相关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标准的修改和完善。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推进相关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标准的修改和完善,尽快出台船舶噪声污染管理规定、制定船舶噪声污染标准,使船舶噪声污染的处罚依据更充分、更明确,提高可操作性,使其能够适应现在人民群众对船舶噪声污染的需求,能够为海事部门的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有效控制船舶通行时间、流量。海事部门可以根据辖区通航环境特点,合理安排通行时间及流量,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通过调整船舶通行时间,合理控制夜间船舶通过居民密集区的时间,并督促船舶尽可能合理安排时间,在白天通过市区航道,以减少夜间船舶航行密度。对影响人们休息、噪声大的船舶,采取在每天的某个时段和河段限制船舶航行,或要求这类船舶改道航行的措施,达到减少噪声污染的目的。
对症下药,加强主要噪声源的控制。海事部门应通过对船舶噪声污染投诉的分析,确定主要噪声污染源,然后根据污染源的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禁止鸣放声号、降低船舶排气噪声或要求船舶安装消音器等。
把好船舶安检关。在船舶安检中,海事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带来噪声污染的船舶实行重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该类船舶的防噪设备是否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排放的噪声污染是否超标等,必要时可以对违章船舶采取禁止开航、强制纠正缺陷等措施,迫使船舶提升防噪能力。
增强船舶噪声污染监测力量。海事部门应成立专门的监测队伍,配备先进的噪声监测仪器,增强船舶噪声污染监测的技术力量。对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船舶,海事部门可以有选择地采取跟随战术,对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监控,实时监测船舶噪声污染排放情况,对超过标准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通过城市市区航段或者在市区港口作业,噪声污染超标的船舶,可采取措施强制船舶安装消声设备。
加强执法力度,保护敏感区。在敏感区域对船舶噪声污染进行重点监测,加强巡航和现场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使用高音喇叭、扩音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起到教育惩戒的作用,减少或消灭船员可以控制的噪音违章,改善环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超标的船只实施整治并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整治活动成果能够长久保持。
篇3
1.前言
近几年,随着我国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业得到了迅猛发展,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如何给人们创造一个安静良好的生活环境,有效控制和防治建筑施工噪声以刻不容缓。
2.建筑施工噪声的概念
2.1噪声
噪声是发生体做无规则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2.2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指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在施工中要大量使用各种动力机械,要进行挖掘、打洞、搅拌,要频繁地运输材料和构件,从而产生大量噪声。
3.建筑施工噪声的来源及特点
3.1建筑施工噪声的来源
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不同施工阶段所采用的机械设备。如土石方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及各种运输车辆等;在打桩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打桩机、拨桩机及其作业过程和各种运输车辆;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切割机、吊车、升降机及各种发电机、运输车辆等;在主体装修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吊车、升降机、切割锯、打磨机、电锯及各种运输车辆等。
3.2建筑施工噪声特点
3.2.1普遍性
由于施工现场有可能在城乡中的任何地方出现,因此,在城乡居民的生活、学习、工作场所等周围,处处都有可能会遭受施工带来的噪声干扰。
3.2.2突发性
建筑施工通常是按照城乡总体规划或改造而发生的一项活动,其噪声干扰是随着建筑作业活动的发生而出现的,并有规律性或时间限制,对于建筑工地周围的居民来说,这是一种突发性干扰。
3.2.3非永久性
建筑施工噪声通常情况下是随着施工作业开始而发生,随着施工作业结束而消失,因此,其对居民的干扰是非永久性的。
3.2.4非集中性
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因此,噪声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4.建筑噪声对人的危害
4.1干扰正常生活和工作
噪声对人的睡眠影响极大,人即使在睡眠中,听觉也要承受噪声的刺激。噪声会导致多梦、易惊醒、睡眠质量下降等,突然的建筑噪声对睡眠的影响更为突出。噪声会干扰人的谈话、工作和学习。实验表明,当人受到突然而至的噪声一次干扰,就要丧失4秒钟的思想集中。据统计,噪声会使劳动生产率降低10~50%,随着噪声的增加,差错率上升。由此可见,噪声会分散人的注意力,导致反应迟钝,容易疲劳,工作效率下降,差错率上升。
4.2对听、视力的损坏
噪声对人体最直接的危害是听力损伤。人们在进入强噪声环境时,暴露一段时间,会感到双耳难受,甚至会出现头痛等感觉。离开噪声环境到安静的场所休息一段时间,听力就会逐渐恢复正常。这种现象叫做暂时性听阈偏移,又称听觉疲劳。但是,如果人们长期在强力建筑噪声环境下工作,听觉疲劳不能得到及时恢复,且内耳器官会发生器质性病变,即形成永久性听阈偏移,又称噪声性耳聋。
噪音会严重影响听觉器官,甚至使人丧失听力,尽人皆知。然而,耳朵与眼睛之间有着微妙的内在“联系”,当噪音作用于听觉器官时, 也会通过神经系统的作用而“波及”视觉器官, 使人的视力减弱。试验表明:当噪声强度达到90分贝时,人的视觉细胞敏感性下降,识别弱光反应时间延长;噪声达到95分贝时,有40%的人瞳孔放大,视模糊;而噪声达到115 贝时,多数人的眼球对光亮度的适应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弱。所以长时间处于建筑噪声环境中的人很容易发生眼疲劳、眼痛、眼花和视物流泪等眼损伤现象。同时,噪声还会使色觉、视野发生异常。调查发现噪声对红、蓝、白三色视野缩小80%。
4.3损害人的神经系统
噪声通过听觉器官作用于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可使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失调,条件反射异常,出现头晕、头痛、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严重者可产生精神错乱。长期在建筑噪声环境下工作的人与低噪声环境下的情况相比,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冠心病的发病率要高2~3倍。可见噪声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噪声也可导致消化系统功能紊乱,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使肠胃病和溃疡病发病率升高。此外,噪声还对动物、建筑物有损害,在噪声下的植物也生长不好,有的甚至会死亡。
5.建筑噪声污染的原因
5.1施工场所原因
近几年随着城市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区用地的紧张,现阶段城区建设多以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拆房建房”形式出现,这样的施工现场多处于人口稠密区,四周居民受噪声污染比较直接。另一方面由于施工现场用地紧张和布局不合理,没有把产生噪声大的设备远离噪声敏感区,导致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
5.2施工单位原因
一些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唯利是图,法律法规意识淡漠, 置公众的利益与不顾,常常抢进度、赶工期,连夜施工,产生建筑施工噪声值的绝对超标和时段超标。由于噪声是即时性污染,即它没有污染物,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如不能及时发现施工噪声超标现象,就不能制止,这样就造成许多施工单位会存在侥幸心态。另一方面,农民工现在已成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他们绝大多数没有经过必要的上岗培训,缺乏环境保护意识,这是也是造成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的一个原因。
5.3施工设备原因
目前,虽然商品混凝土在各大城市得到了推广,但由于受到人为因素和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工地上还存在许多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这些已落伍的机械设备已成为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另外,施工设备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养护,也增大了施工场地噪声的声级。
5.4执法监督原因
相关执法监督部门在查处施工噪音污染过程中存在困难,影响了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效果。这些困难主要表现在取证难上,一是由于由于噪声是即时性污染,如不能及时发现施工噪声超标现象,就不能制止;二是受当下建筑施工分包混乱的大环境影响,
有关监督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遇到多处分包、层层转包、主体不明等现象,这一现象在工程的土方作业阶段和桩基阶段更为普遍。这就造成执法部门在认定应承担责任的施工单位时有不小的难度,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率。
6.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止措施
6.1合理组织施工设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及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了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除特殊建筑项目经管理部门批准外,一般项目夜间不施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时最晚不得超过22点,早晨作业时间不应早于6点。
6.2改进施工设备及方法
建筑施工噪音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除妥善安排作业时间外,要尽量在施工中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坚决杜绝使用。施工中应采用低噪声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使噪声污染在施工中得到控制。同时,对现有产生高噪声设备进行测试、分析及诊断,确定噪音的主要来源。根据设备的噪声现状和噪声标准,确定所需降噪量及其降噪频谱特性。选择降噪方案,进行结构及参数的优化设计,达到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目的。
6.3加强部门监督和执法力度
相关执法监督部门首先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其次,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次数,尤其对那些在学校及居民稠密区施工现场;第三采用黑名单制,协同相关部门对那些违章现象频繁,不听劝阻,屡查不改的单位除进行依法严惩外,可给以相应行业处惩,限制其短期内进行招投标活动。
6.4采用有效的隔音措施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采用吸声、隔声、隔振、阻尼等有效的消声措施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如施工单位和利用工地四周的围墙,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构件设置较高的宣传广告看板作为隔声屏,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以减小施工噪音的污染范围和程度。对局部固定使用的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设置隔声间、隔声罩等措施,在隔声间、隔声罩内衬设吸声材料。对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源的施工机械如打桩机、通风机、空风机等中高频噪声源,在重点部位采用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扩散消声器、缓冲消声器等消声方法。
7.结束语
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对于建筑机械设备生产落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我国建筑行业来说,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但随着我国这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从业人员及公众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将会得到很好的控制。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策略 作者:程曹轶, 期刊 沿海企业与科技COASTAL ENTERPRISES AND SCIENCE & TECHNOLOGY 2006年 第08期
建筑施工噪声危害及其控制 作者:吴襄, 期刊 管理与财富MANAGEMENT AND FORTUNE 2009年 第06期
冯秉明.吴旭寰 土木施工管理工程师考试必读 1990
篇4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房地产建设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投入实施。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相应的环境问题,鉴此,做好房地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显得越来越有必要。下面就此进行讨论分析。
1 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功能定位有的以纯居住为主,也有商业、办公等功能混杂兼容,建设情况有旧城改造、空地开发、工厂“退二进三”后的房产开发等。房地产项目类型虽然不同,但是对环境来说,均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们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有自身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对外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对环境是一个污染源;另一方面又作为环境保护的对象,受到周边环境污染源的制约,同时还要考虑生态景观的影响。如果环评工作者不能对这两方面作出正确的评价,一些隐藏的环境问题未能分析清楚,环评结论将不能正确反映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的影响,无法预防相关环境问题的发生,给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带来了难度,导致项目建成后,引发新的环境污染纠纷。
2 房地产项目的选址可行性
房地产项目的选址是房地产项目的首要条件,选址不当,以下的环评工作无法开展。
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如在两个不同功能规划区的边缘区,将工业集中区内的一块尚未开发的地块用于建造居住小区。通过环评现场踏勘,发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边有不少企业,还存在废气、噪声等污染,因此这样的地块不应建设住宅小区。所以合理选址是房地产项目建设的首要条件,只有根据相关规划的要求,判断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才能展开进一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 周边环境的影响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房地产项目不是独立存在的,要和周边其他功能区域相邻。由于房地产项目的特殊性,如果环评中不涉及周边环境问题的分析评价,会严重影响环评结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导致决策失误,造成新的环境问题。因此环评工作者必须仔细踏勘现场,调查周边环境的污染源,精确绘制房地产项目周边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周边环境影响可从周边环境要素的大气污染源、噪声污染源、振动、电磁辐射源、放射性污染源等进行影响分析。
3.1 大气污染源的影响分析
一般周边环境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有6种类型:一是化工企业排放的有毒废气;二是周边单位的燃煤(油)锅炉产生的废气;三是周边的堆场(煤、黄砂等)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四是周边单位排放的工业粉尘;五是道路的机动车尾气;六是餐饮业油烟异味等污染。因此,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环评时,按照导则应在周边一定范围内进行废气污染源现状调查,必要时可参考相应的历史资料。
3.2 噪声污染的影响分析
房地产项目周边环境的噪声污染往往是居民入住后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噪声污染具有直接感受性,因此在环评过程中,需对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调查和实地噪声监测,调查监测周边环境的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商业噪声污染,并通过预测给出相应的污染强度和范围。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给出明确的结论和建议,明确该区域适宜和不宜建设住宅楼,提出预防污染的建议和措施。
3.3 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等污染的影响分析
这类污染问题往往会被环评疏漏。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往往会伴随一些新的污染产生,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房地产项目周围如有振动污染源、微波发射塔、高压输电线、放射性污染源等,环评中需作专项评价,必要时进行实地监测和预测分析,给出科学、可靠的评价结论。
4 项目本身对外环境的影响分析
从项目本身来讲,房地产项目与其它建设项目相比,其复杂性和难度较小。但要做好项目本身的环境影响评价,必须从施工期、运行期的工程污染源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正确评价房地产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
4.1 工程污染源分析
4.1.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房地产项目进入施工期后,将采用人工和机械平整土地,开挖地基,桩孔等土石方施工,进行结构和装修施工,道路构筑等。主要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大量粉尘,施工场地道路与砂石堆场遇风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冲洗施工机械、工具、地面等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4.1.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房地产项目建成使用后,即进入了营运期,新的城市环境系统已经形成,其主要污染物有:采暖、热水、供汽等所用锅炉、茶浴炉的燃料燃烧废气,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集中排放的机动车尾气以及餐饮炊事燃烧废气和炊事油烟等;居民、办公人员等沐浴、冲厕、餐饮、盥洗等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场地内、外的道路交通噪声,空调、冷却塔、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以及服务业带来的社会噪声等。另外对于高大建筑物还有光遮挡、光反射等污染。
4.2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4.2.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在房地产项目环评过程中,应重视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评价,评价重点是如何减轻施工期对附近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现场对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装运土方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并加盖,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在较大风速时,应停止施工。
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精心安排,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随建筑垃圾送至市政垃圾场,渣土、建筑材料运送车应加盖,防止扬尘。
4.2.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居住小区内一般不设置锅炉等集中供热、供冷设施,一般应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焦炉煤气等清洁能源,评价重点是烟囱的设置须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的餐饮场所须安装油烟净化器,用于处理油烟,评价重点是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设置排放口的位置。地下车库由于体积较大,换气要按照要求设计,设计时为了周围景观和平面布局的考虑,通常设置较少的排放口,存在着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但排放速率超标的现象,因此地下车库排气环评的重点是排放口的个数和高度设置是否合理。
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防止河道水质受到污染,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房地产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特别要注意确保污水能接入城市管网,暂不能进网的,要安装处理设施,明确各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污染物去除率,处理达标后排放。
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合理调整建筑物平面布局,使高噪声源和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采取降噪措施,例如对声源采取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在传播途径上增设吸声、隔声等设施。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居住区生活垃圾量也逐年增加。结合江阴市光大能源环保(江阴)有限公司垃圾发电厂的实际情况,小区生活垃圾分厨余类、可回收利用类、有毒有害垃圾(废电池、日光灯管等)三类进行分类收集。推广垃圾袋装化工作,由居民自行送至垃圾集中房,然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理。
4.3 绿色建材分析
由于建材中常常存在着放射性、甲醛、含重金属的颜料以及挥发性的有机物等有毒物质,对人体和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在房地产项目环评中,根据建筑材料的安全数据表(MSDS),分析对环境、人体健康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选用绿色水泥和无放射性污染的石材,采用非粘土砖、各种空心砖、无石棉纤维水泥板、复合墙板等绿色墙体材料,使用不含铅、汞、六价铬、镉等重金属污染物的、具有最低挥发释放量的、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涂料与装饰材料,满足人们对居室环境的要求。
4.4 景观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居民都响往一个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房地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从整体性角度考虑,还需对房地产项目自身的建筑效果和周边环境的协调性进行评价,分析建筑景观的可接受性、阳光的适度性、生态环境的适应性及高层建筑局地风的影响。
建筑景观的可接受性分析中应描述建设用地及评价区域的现状景观,评述项目设计理念,从建筑高度、造型、色彩等方面分析与周边建筑的协调性,分析评价项目建设对城市景观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阳光的适度性分析中既要考虑光遮挡(日照)的影响,又要评价光污染的影响。日照分析可选用《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中居住建筑日照最低标准进行评价;光污染主要是玻璃幕墙光污染,依据《玻璃幕墙光学性能标准》(GB/T18091-2000)中规定的玻璃幕墙的反射比、安装位置对项目的光污染进行评价。
生态环境适应性评价指标体系中包含着大量现实生活水平、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发展趋势等内容,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无锡市环保部门的要求,结合无锡市居住小区的建设情况,采用自然生态指标和人文生态指标来评价居住小区的生态环境适应性。
结语
总的来说,我们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要从项目选址、周边环境的影响和项目本身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方面出发,结合各种不同的环境情况,根据预测来预见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在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得出结论,给出适当的调整建议,使房地产的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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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作为一种污染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噪声污染问题引起了居民的广泛关注。
1 噪声对人的危害及其评价标准
噪声广泛影响着人们的各种活动。比如,妨碍交谈、影响睡眠和休息,干扰工作,使听力受到损害,甚至引起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等方面的疾病。所以,噪声是影响最广的一种环境污染。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1 听力的机构损伤
大量的调查和研究证明,强噪声会造成耳聋。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规定,暴露在强噪声下,对500 赫、1000 赫和 2000 赫三个频率的平均听力损失超过 25 分贝,成为噪声性耳聋。有时候一个人能虽然没有达到噪声性耳聋,但很可能已有了听力损失,听力损失虽然并不影响日常语言能力,但对欣赏音乐却是不利的。
1.2 对睡眠的干扰
睡眠对人体是极其重要的,它能够使人的新陈代谢得到调节,使人的大脑得到休息,从而消除体力和脑力疲劳。所以保证睡眠是关系到人体健康的重要因素,但是噪声会影响人的睡眠质量和数量,老年人和病人对噪声干扰比较敏感。一般来说,40 分贝的连续噪声可使 10%的人睡眠受到影响,70 分贝可影响 50%,而突发的噪声在 40 分贝时可使10%的人惊醒,到 60 分贝时,可使 70%的人惊醒。
1.3 对神经系统的影响
噪声还可以引起如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精神障碍、内分泌紊乱甚至事故率升高。高噪
声的工作环境,可使人出现头晕、头痛、失眠、多梦、全身乏力、记忆力减退以及恐惧、易怒、自卑甚至精神错乱。
1.4 对人心理的影响
噪声引起的心理影响主要是烦躁。由于噪声容易使人疲劳,因此往往会影响精力集中和工作效率,从而导致人的烦躁。
1.5 噪声标准
2008 年我国重新修订《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对于住宅区,规定昼间最高 55 分贝,夜间最高 40 分贝的环境噪声极限值,并分别规定了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新标准的颁布和实施对居住声环境品质的提高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
2 建筑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及相应控制措施
在现代建筑设计施工中,噪声污染被越来越多的考虑。经过一天高节奏的工作,回到
家中的人们都希望有一个舒适、安静的环境,为此就要求我们合理采用隔振、减振、阻尼、隔声、吸声、消声等单项或综合技术手段,从根本上改善现代建筑室内声学环境。城市住宅建筑噪声污染主要来源有:
2.1 住宅建筑内的生活噪声
2.1.1 墙壁隔声效果差。随着住宅建设中禁止使用粘土砖,现代建筑多采用新型的轻质板隔墙,大部分轻质板隔墙隔声性差,这样发生在房间内部的噪声就会影响周围居民。对此,要求建筑设计之初就要充分考虑隔声问题,可以在内墙壁水泥砂浆涂层里面加一层弹性材料达到隔声的目的。
2.1.2 楼板振动传播噪声。楼板由于振动很容易传播噪声,控制不好可以清楚的听到邻居的脚步声、掉落物体的撞击声。针对楼板振动,可以用弹性材料做垫层,将地面浮筑于基础之上,同时还应断开地面和墙面之间的刚性连接,防止振动经由墙面或梁柱传播。
2.2 住宅配套设施噪声
2.2.1 上下水管道噪声。当夜深人静时,上下水管道的水流声很容易打扰人的休息。水在管道中的流动声,以及由于水龙头未上而引起的震颤声、抽水马桶等卫生设施引起的噪声等等,对于此种噪声,要尽量在管路与墙部连接处使用弹性紧固件,同时要求在管路穿墙部位作好隔振处理。
2.2.2 电梯噪声。电梯运行噪声也是较常见的噪声污染,包括电梯的传动机械、继电器、开门与关门引起的噪声。针对电梯噪声,主要是要对电梯牵引传动主机、主钢梁甚至井道导轨采取良好的减振措施。此外,还应检查电梯井道顶部机房内其它机构悬架的支撑节点,进行必要的隔振改造。
2.2.3 空调、通风设备的噪声。空调、通风设备由于风机的噪声较大,通过管道容易传入室内。对于设备的风机部件,可以通过在空调、通风设备的底座加装隔振器来降低噪声。同时对通风管路可以加装消声器控制噪声污染。
2.3 住宅建筑外的环境噪声
住宅建筑外噪声主要是城市交通噪声、街道噪声、生产生活噪声、商业活动产生的噪声等。对于此类噪声,首先在住宅建筑选址时应该尽量远离城市交通轨道和公路,尽量远离商铺密集的商业区。
3 减少声环境污染对策及建议
3.1 加大噪声达标控制区建设力度。以居民文教区为重点开展夜间环境噪声整治行动,禁止在居民区内开设易发生噪声投诉的娱乐休闲场所,已有的逐步取缔。
3.2 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3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装修作业时间。
3.4 提高广大市民噪声环境保护意识。借助我市噪声监测显示系统,不断向市民展示我市噪声污染的现状,鼓励广大市民珍惜安静,逐渐改善声环境质量。
3.5 管材选用方面。为解决噪声问题,生活排水管和雨水管,在UPVC 管内壁增加了凸起的螺旋型导流线,使水流条件得到改善,UPVC 排水塑料管,有效的降低了噪声,即目前市场上的 UPVC 螺旋管。已在住宅建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在多城市住宅建筑高度小于 100m 时,取得了成功经验,但也存在缺点及不足。应采用硬聚氯乙烯管的地方规定,管壁隔音效果较差,对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响。在实际工程中,以政府行政作用的角度,设计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推广排水塑料管。最大的问题是噪声远大于铸铁管,灵活的加以掌握。高层住宅底层排水立管需要转换时,提高整个排水管道系统的安全度。排水横干管、转换层以下提高排水管道,因堵塞后的排水立管、出产管应采用离心铸造排水铸铁管,下部管路系统为受压状态时的承压能力,不仅具有传统UPVC 实壁管的优点,还具有高抗隔音、绝缘、冲击、阻燃、热稳定性好的特性。排水管道设于室内时,应优先选用螺旋管,为解决管壁隔音效果较差的问题,又开发了 UPVC 芯层发泡管,芯层发泡管或离心铸造排水铸铁管。
对于选址上无法避免此种噪声污染的,可以在设计与施工中加以控制。具体可参照以下措施:a.建筑楼群吵的一侧,应与街道平行;安静的一侧,应设计成庭院。b.住宅内用途安静的房间尽可能设计在楼宇安静的一侧。C.安装双层窗,同时在窗边缘要安装边缘阻尼,防止窗与墙的刚性连接。e.采用双层门,门内部填充吸声材料,提高隔声效果。f.在噪声源与建筑之间种植由高大常绿乔木与灌木组成的足够宽度且浓密的绿化带,宽度一般不小于 100 米,可以明显减弱噪声干扰。
4 结束语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大量的噪声源不断的冲击人们的工作、生活。建筑噪声的控制也成了非常迫切的一项任务,笔者结合多年的工程实践和心得,对现代建筑噪声的污染与控制作一简要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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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噪声
主要指的是机动车辆、飞机、火车和轮船等交通工具在运行时发出的噪声(如图1所示).这些噪声的噪声源是流动的,干扰范围大.调查表明,机动车辆噪声占城市交通噪声的85.5%,其中,最严重的噪声是鸣喇叭.
(2)工厂噪声
工厂噪声主要指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噪声,不仅直接危害生产工人,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也很大.工业噪声中,一般电子工业和轻工业的噪声在90分贝以下,纺织厂噪声在90至100分贝之间,机械工业的噪声在80至120分贝之间.
(3)施工噪声
主要指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在施工中要大量使用各种动力机械,要进行挖掘、打洞、搅拌,要频繁地运输材料和构件,从而产生大量噪声.
(4)社会噪声
社会噪声主要指街道和建筑物内部各种生活设施、人群活动等产生的声音.如在居室中,儿童哭闹、大声播放电视和音响设备;户外或街道人声喧哗、商家为推销自己的商品大声宣传等.
2.噪声的危害
人们把噪声称作“隐形杀手”,这是因为噪声不仅影响人的睡眠、休息、学习和工作,还会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危害.
(1)干扰休息和睡眠、影响学习和工作
休息和睡眠是人们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维持健康的必要条件.但噪声使人不得安宁,难以休息和入睡.当人辗转不能入睡时,便会心态紧张、呼吸急促、脉搏跳动加剧、大脑兴奋不止,第二天就会感到疲倦,或四肢无力,从而影响到工作和学习,久而久之,就可能会得神经衰弱症.
(2)损伤听觉器官
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听MP3里的摇滚歌曲,一段时间后取下,耳朵总是嗡嗡作响,甚至听不清对方说话的声音,过一会儿才会恢复.这种现象叫做听觉疲劳,是人体听觉器官对外界环境的一种保护性反应.如果人长时间遭受强烈噪声作用,听力就会减弱,进而导致听觉器官的损伤,造成听力下降.强的噪声可以引起耳部的不适,如耳鸣、耳痛、听力损伤.据测定,超过115分贝的噪声还会造成耳聋.据临床医学统计,若人长期在80分贝以上噪音环境中生活,造成耳聋的几率可达50%.
(3)对人体的生理和心理的影响
噪声是一种恶性刺激物,长期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可使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失调,条件反射异常,出现头晕、头痛、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严重者可产生精神错乱.历史上,一起著名的噪声公害事件发生在1961年7月,一名日本青年在东京找工作,由于住在铁路附近,日夜被频繁过往的客货车的噪声折磨,患了失眠症,不堪忍受痛苦,最后自杀身亡.
3.噪声的控制
为减低噪声对四周环境和人类的影响,主要噪声控制方式对噪声源、噪声的传播路径及接收者三者进行隔离或防护,将噪声的能量做阻绝或吸收.而世界各国的政府通常也有相应的法律或规定以管制过量的噪声,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就是管理噪声污染的一部法规.
(1)控制噪声源
常见的交通标志牌,禁止鸣笛(如图2所示),就是从声源处来控制噪声的.降低声源噪声,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声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阻断噪声的传播路径
城市高架路上采用的隔音板(如图3所示)就是在传播途中降低噪声.在道路两旁种植树木,也是在传播途中通过吸收噪声来降低噪声的.因此,在城市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利用吸音、隔音、音屏障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3)在人耳处减弱噪声
在航空母舰上引导飞机起飞的士兵为了避免噪声对听觉器官的伤害,需要戴上耳罩来工作.因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听者的听觉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戴耳塞、耳罩等.
为了控制噪声,我国有关标准规定,住宅区噪声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为了防止噪声,我国著名声学家马大猷教授曾总结和研究了国内外现有各类噪声的危害和标准,提出了三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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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的迅猛发展,城市噪声污染日益严重,噪声扰民事件不断发生,同时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经济的发展,导致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噪声、建设施工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日益增大,破坏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人类健康产生了危害。
据我国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部分大城市的统计,噪声扰民诉讼事件占污染事件总数的百分比逐年增高。1980年是34.6%,1981年是44.8%,1990年是50%\[1\],到目前为止已上升为60%以上。由此可见,控制噪声污染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对如皋市近5年城市噪声污染现状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关的治理对策与建议。
2城市区域声环境
2.1现状与评价
2010年,如皋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2dB。按规定\[2\]在如城镇建成区范围内采用300×300米的网格进行布点,共设监测点120个。网区内复盖人口19.86万人,其中1类区占56.75%,2类区占21.92%,3类区占16.37%,4类区占4.96%。
2.2变化趋势
“十一五”期间,如皋市区各年度均达到1类标准。“十一五”期末与“十五”期末相比,如皋市区域环境噪声升高了1.5dB,污染程度加重。如皋市区域环境噪声变化趋势见图1。
图12006~2010年市区域环境声变化趋势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3.1现状与评价
2010年如皋市道路交通噪声共设置22个测点,监测道路长度共计25650m,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8.0dB。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4a类区标准,道路交通噪声总体质量等级为“好”。超标路段长6400m,占总路长的25.0%。
“十一五”期间如城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共设置22个,覆盖市内9条主要交通干道。(考虑到位于同一干线上的不同路段声级分布是不均匀\[3\]的 , 所以监测点应分段布设。)
3.2变化趋势
“十一五”期间,如皋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值均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4a类区标准。“十一五”期末与“十五”期末相比,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增加1.9dB,污染程度加重,但在质量等级上仍为“好”。如皋市道路交通噪声变化趋势见图2。
图22006~2010年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变化趋势4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4.1现状与评价
2010年,如皋市共设功能区噪声测点4个,各类功能区总体达标情况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相应标准,达标率为100%。
4.2变化趋势
“十一五”期间,如皋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值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类标准限值。
“十一五”期末与“十五”期末相比,如皋市功能区4个测点中,昼间污染程度加重的2个,污染程度减轻的2个;夜间污染程度加重的有3个,污染程度稳定的有1个。这说明如皋市功能区噪声1、2类区昼间污染程度有加重的趋势,3、4类区昼间污染程度有减轻的趋势,1、2、3类区夜间污染程度呈加重的趋势。
5声环境分析
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如皋市在城市建成区内以300m×300m网格均匀布设120个区域环境噪声测点,覆盖面积为10.8km2。区域环境噪声每年5月份监测1次,监测均在昼间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每个测点测10min,监测仪器为检定合格的噪声统计分析仪。同时,分别在健康新村(居民区)、工商储蓄中心(商业中心区)、丝织厂(工业集中区)和西苑广场(交通干线两侧)设点监测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采取24h连续监测,按昼夜间分别统计。道路交通噪声每年进行一次昼间监测,监测在昼间正常工作时段内测量,监测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春季4月份,监测避开了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每个测点测20min,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等效声级采用路段长度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均经南通市环保局认定。监测结果表明,无论是区域环境噪声按功能区统计还是功能区噪声监测值,我市声环境质量均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十一五”期间,如皋市基本道路车流量有所上升,道路交通噪声均值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
从2001年起,该市根据国家噪声达标区建设有关要求,通过整治固定噪声源,限制社会噪声,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管理等措施,积极创建噪声达标区。到2004年,该市建成噪声达标区17.99km2,其中1类区13.99km2,2类区4.00km2。2004年该市建成区面积为11.837km2,扣除不在实际建成区内的面积(1类区6.102km2和2类区3.1km2),建成区实际噪达区面积为8.788km2,噪达区覆盖率74.24%。该市噪达区建设顺利通过了南通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和各年度的复查。
2013年2月绿色科技第2期
沙鑫鑫,等:如皋市城市声环境现状与防治对策环境与安全
6原因分析
城市区域声环境,“十一五”期末与“十五”期末相比,如皋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加重的直接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人为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城市集约化建设和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密集的楼宇、拥挤的交通遍及全市,不同功能区之间的缓冲空间也不断受到压缩,而道路交通作为最主要的城市噪声源,在集约发展的模式下,其对噪声环境的影响将会格外突出。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十一五”期末与“十五”期末相比,如皋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加重主要是由于“十一五”期间经济发展形式大好,机动车数量逐年增长,虽然城区新修筑了部分支线缓解了阻塞的交通压力,但相对于机动车辆的增长速度还是缓慢的。重点路段的平均车流量接近1800辆,机动车拥有量快速增长,大大加重了城市噪声污染,交通道路的拓宽改造跟不上机动车辆增长速度,阻塞交通现象时有发生,形成了当前道路狭窄、交通拥堵的状况,每到交通高峰时段,人声鼎沸、汽车轰鸣。另外,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乱鸣笛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安装了高噪声的汽喇叭和电喇叭的车辆,鸣笛时可达到90dB以上,噪声严重超标,加上车速过快,刹车高频声刺耳等问题,大大超过标准要求,也是噪声上升的原因之一,车速每提高一倍,噪音增加6~10dB。再加上道路交通路口多,市民乱穿马路、汽车乱掉头现象普遍,致使交通拥挤,特别是上下班,学生上学和放学时尤为突出,机动车鸣笛现象普遍,加剧了噪声污染。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十一五”期末与“十五”期末相比,如皋市功能区噪声1、2类区昼、夜间污染程度有加重的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城市人口密度集中,娱乐场所噪声加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的流动人口拥进城市,造成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大,人口的高度集中,直接影响城市区域声环境的质量。经济的繁荣,文化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多数是因娱乐场所的噪声过高所致,特别是造成城市夜间声环境的污染加重。
如皋市功能区噪声3、4类区昼间污染程度有减轻的趋势,这主要是在“电荒”形势日益严峻、全社会动员节约使用每一度电的现实背景下,政府鼓励工业企业使用低谷电,并推出使用低谷电的电价优惠政策,促使一些耗电大户尽量选择夜间生产,因此对3类区昼间环境噪声的影响将减轻,夜间环境噪声的影响将加重。市区交通管理有所加强,建成区内机动车无过境大型客、货车,一般仅为市内车辆,以小型私家车为主,运行时间昼夜明显,昼间对交通区噪声有所影响,但夜间影响较小。
7对策与建议
7.1工业噪声综合防治
经过多年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将城地区大多有强噪声污染源的单位基本上都迁出城区,其余的工业企业的厂界噪声均已经达到国家相应的噪声标准。在今后的几年中,如皋市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业噪声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7.1.1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
凡新建、扩建、改建和迁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应要求建设单位建设配套的防止噪声污染的设施,并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对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或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实行限期整改措施;对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责令停产治理。
7.1.2加强固定噪声源的监督管理
对已建成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要求保持技术性能良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需要更新或拆除或停止使用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按规定报请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意;对噪声源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的噪声强度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向同级环保部门申报,经同级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对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如热电厂锅炉排空等,必须事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7.1.3搬迁扰民噪声污染企业
随着如皋市“旧城改造”和城区“退二进三”力度的加大,通过退城进区等措施,对一些存在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予以搬迁,将位于建成区的拉丝厂、内衣厂、玻璃纤维厂、钢球厂等十多家固定噪声源全部搬到工业集中区,目前建成区已无工业噪声源,对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7.2建筑施工噪声综合防治
建筑施工噪声是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夜间施工所产生的噪声,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的休息,危害人体健康,成为群众环境投诉的热点。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发挥管理效能,将噪声污染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7.2.1健全申报制度
施工单位要在工程开工15天前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登记,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环保部门发给《建筑噪声排污申报登记证》;施工单位通过合理布置施工设施,强化对设施维护和保养,尽可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7.2.2强化夜间施工管理
为把夜间施工引起的噪声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必须严格夜间施工的管理。除紧急抢修、重大市政工程和确需连续作业的建筑工程外,原则上不予同意夜间施工。
7.2.3政策引导,推广使用
利用混凝土企业生产的优势,在政策上引导建筑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施工企业噪声的产生。
7.3交通运输噪声综合防治
交通噪声的污染主要是机动车噪声的污染,包括机动车本身的噪声和机动车鸣号(笛)的噪声污染,近几年,计划采取下列措施,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
7.3.1巩固和扩大禁鸣工作成果
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巩固城市禁鸣路段禁鸣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扩大城市禁鸣路段范围,对特殊路段,规定禁鸣时间;加强车用警报器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7.3.2严格机动车辆检测
加强对城市机动车辆噪声的管理,并作为机动车辆年检和抽(路)检的主要内容。对初检时不符合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车辆行驶证,年检时不予核发年检合格证,行驶车辆抽(路)检不合格的应强制限期修理。
7.3.3采取分流措施,控制城市主要干道的交通流量
完善城市外环道路建设,设立明显标志,引导过境车辆从新204国道或外环城路绕过城镇中心,减轻市区交通干线的噪声压力,市区主要路段禁止拖拉机进入;对因作业或业务需要确需进城的大动力机动车辆,严格审批把关,指定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集中整治机动三轮车,在城区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
7.3.4加强公共交通建设
2003年以来,开辟公共交通线路12条,基本覆盖市区各主要交通干线,并与各镇区相通。市区成立出租车公司,新增出租车726辆,2008年以来,市区又增设了6条公交线路,大大方便了市民出行,同时对控制交通噪声发挥了重要作用。
7.4社会生活噪声综合防治
社会生活噪声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类: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等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为招揽顾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音响设备发出的噪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餐饮等娱乐服务项目的油烟引风机噪声;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的噪声;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产生的噪声。对这些噪声要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由公安、工商、城管、文化、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监督管理或组织专项治理,进行综合防治。
7.4.1规范商业经营活动中的环境行为
建立和完善城市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城市范围内的商业经营场所,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广告活动,招揽顾客;在城市范围内的商业经营场所,推广使用低噪音的制冷、引风等设备;对现有超标噪声源进行限期治理,解决商业固定声源噪声扰民的问题。
7.4.2整治营业性娱乐服务项目的环境违规行为
在城市范围内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禁止使用高噪音的音响设备;完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隔声措施及引、排风设备的降噪措施,所有餐饮行业的引风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扰民。
7.4.3开展宁静小区建设
通过规范小区内机动车禁鸣,建筑施工、铝合金加工、室内装修及农贸市场等活动的噪声管理,在小区内设立禁鸣标志,限制大型机动车辆进入小区等工作。在市区内以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工作。
7.5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实行重点管理
在每年高考期间,市环保部门与建设部门都要联合发文,要求学校考场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噪声源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禁市区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并组织环境监察人员24小时值班,对考场周围的噪声源限制管理,确保全市考生有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参考文献:
[1]宋学周.专项治理与综合利用实务全书-城市噪声污染及其控制\[M\].北京:中国科技出版社,2000.
[2]环境保护部.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S\].北京:环境保护部,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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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我国城市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速度明显加快,尤其是大中城市,在基础设施、商业网点和居民住宅的新建和改造等方面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现代建筑的投资规模和建设速度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城市的经济繁荣和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都是大好事。但是,如果忽略工程施工管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就会给人口密集、生活空间相对狭小的城市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2)建筑工程施工环境污染因素。施工环境污染有以下几种:大气污染,包括施工粉尘、机械设备和车辆废气污染; 水污染,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两部分;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 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
2 工程建筑中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
2.1 施工噪声严重扰民
大多数的建筑工程位于城区内,居民相对集中。机械设备、施工车辆等噪声对周边居住的居民及工作的群众已经形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的噪声问题。
2.2 建筑垃圾带来安全隐患
建筑垃圾的产生首先是从工程的拆迁就开始了,随着原料的耗费也相应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这些垃圾如果不及时的清除和运走,就会给以后的施工过程带来不可避免的安全隐患。因此,应当加强运输施工车辆的管理问题,施工的材料运输要避免在晚上和视线差的时间进行,减少车辆的鸣笛现象。
2.3 环保意识差加剧施工成本
施工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是很重要的,但是工程的成本应该是最不可或缺的一项。因为施工中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缺乏,也不能及时有效的清理建筑垃圾,长期的积累使得施工中原料耗费太大,加上施工中对于有毒材料的控制力度不严谨,不合理的使用一些有毒原料也导致了施工污染。
2.4 废弃物的影响研究及其防治措施
在建筑过程中,应该对这些施工垃圾专门收集,生活垃圾和材料垃圾分门别类,该回收的回收利用,该处理填埋的送往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不能乱堆乱放,既污染了环境质量,也破坏了现场的景观。
3 绿色施工建筑施工中防治污染措施
3.1 防治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的现场要规划合理,管理统一,原料要统一合理在规定的库房摆放,不能随意挪动,减少污染的扩散。搬放水泥石料时,也应该做到轻拿轻放,减少粉尘污染,防止原料包装袋的破损泄露;
2)在施工工地开工时,应该适当的进行洒水,使得工地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和减少灰尘飞扬。用完的水泥和石料包装等垃圾要及时的清理和运输,也是减少空气污染的一项重要环节,挖开的泥土等也要及时的处理干净,防止长期堆放被雨水冲刷和大风刮走,造成大气污染;
3)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一定要采取密闭措施,不应当装载过满,这样防止沿途颠簸发生漏洒,造成污染和浪费。在运输过程中,也要及时的清扫路面上遗留的泥土和建筑原料,定时洒水,保持轮胎清洁,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4)在施工现场进行搅拌砂浆、混凝土时,要做到小心翼翼,不洒不漏不倒不剩,搅拌过程中要配合降尘,混凝土的搅拌也要在棚内进行,避免在户外引起污染;
5)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6)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3.2 防治水污染措施
建筑施工中会产生一些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的处理,那么会造成新的干净水资源的污染。因此,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我们可以做好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在施工中的生活污水,例如洗厕所水要排到正确的管道,避免和饮用水混合,污染水资源;
2)施工中的生产用水,例如对混凝土的养护水,设备试验水以及砂土清洗水等,在使用过程和完毕后,不能随意的排出,避免排入水体,应该让其排入事先安排好的沉淀过滤水池,在确保无污染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排放;
3)对一些车辆和设备使用的机油油等,应该加强管理和监督,废弃的油脂要集中进行处理和排放,不能随意流入水体内,污染水资源。
3.3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施工执行GB 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噪声污染是对公民百姓污染最严重的项目,要达到绿色施工标准,就要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不骚扰周围居民,并总结经验和教训,建议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监管,按照规定避免施工噪声,尤其是夜间不能进行施工作业; 2)要使用噪声低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防止噪声扩散; 3)在高噪声设备处设置一些噪声屏障,减少噪声污染;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在夜间出动车辆和鸣喇叭,减少噪声污染。
4 建筑施工中保护环境的措施
绿色施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4.1 保护环境的原则
在工程施工中,应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方针,坚决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三大基本政策: “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实施“三同时”制度,注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清洁生产,成立环境保护领导与实施机构,并建立环保专项资金。
4.2 保护环境的措施
1)加强环保意识,促进建筑施工综合治理。建筑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不仅仅是技术管理问题,也是施工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问题。加强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到项目高度负责,监督管理的人员也要负起重要职责。
2)加强工程设施建设,防止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在施工作业中,环境污染主要是表现在车辆运输过程中,电力设施器具,施工材料的仓储室等,这些在施工过程中都有可能产生一定的污染,这些设施一定要从源头控制其危害性和污染性,防止污染从施工场所蔓延到工地之外,给其他的场所和人类带来危害。
3)对施工产生的垃圾要妥善处理。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一些废弃的施工材料,施工过程管理要加强对这些垃圾的管理和处理,有些可以再利用的,要回收妥当,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施工成本,也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也能为施工顺利进行节约时间,提高施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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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政施工的噪声所带来的问题
市政施工在其进行常规作业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声响,这些声响会对周边的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干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施工噪声污染。施工噪声污染具有其很大的特点,最主要的就是市政施工噪声的生源比较稳定,而且噪声所产生的时间也具有随意性和波动性。就目前来说,市政施工的噪声主要是从施工现场发出的,当然也有一部分噪声是从市政工程的构件加工场发出的,其噪声源一般都是各种的施工机械[2]。
1.3市政施工的水污染问题
因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的排放以及施工过程当中的地面冲洗用水等的排放,再加上因为降雨等原因导致施工地表流失的浆料和径流与水体溶在一起,这就形成了水质的污染。市政施工所造成的水污染不单单会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也会对施工现场造成一定的影响。因为污染水一旦流入地下便会与附近的水体融合在一起,影响城镇居民的正常用水,而施工现场二类原料不乏存在化学产品,一旦与水混合,在用水冲洗施工地面或者施工体的时候,就可能对其造成一定的侵蚀,影响了工程的质量。除此之外,施工水污染还容易导致工区附近的水体中悬浮物增多,造成LMN和石油一类的污染物浓度加大,如果施工地所在的场所是跨河流域的市政桥梁,那么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更是不可估量的。
1.4市政工程的施工固体废弃物所造成的影响
对于市政工程而言,再其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就是建筑垃圾等,假如将这些垃圾无规划地随处堆放,用完后不做安排没有进行及时的处理,那么就会对城市的面貌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还可能会因为风蚀等原因产生扬尘,因为雨水等原因造成水污染,为周围的居民带来不良的影响。
2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问题的保护措施
2.1预防市政施工扬尘污染的措施
笔者认为在施工的过程中,为了有效地防止扬尘的污染,运输道路需要经常进行洒水养护。在对水泥和土方等一些由粉尘构成的材料进行运输和卸载的时候,最好在运输前为每一个材料用塑料布进行包裹,在运输过程中再用盖篷布盖好。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道路扬尘所带来的污染减轻。而在施工现场,施工所用到的粉末材料需要用盖篷布盖严,在作业的过程中要轻拿起,轻放下,装卸也需要轻轻进行,笔者建议在装卸过程中最好利用好现代化设备,这样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将施工工艺所带来的扬尘减少。有些因为施工需要所开挖的逻楼地面以及现场所堆放的土方最好使用绿网覆盖好,这样能够有效地降低施工现场所造成的风蚀和扬尘。
2.2预防市政施工噪声污染的措施
笔者认为预防市政施工的噪声污染首先应该从设备上着手进行,笔者建议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再配合上最前沿的施工技术。对于市政工程项目更应该如此,对于落户的机械设备最好尽早进行淘汰,在淘汰落后设备的基础上增加轻型振动设备。除此之外,对于施工作业的时间也要做出合理的安排,将施工作业的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避免在晚上进行施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休息。对于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工序需要提前办理好夜间施工许可证,并且采用最轻噪声的施工器械进行。可以采用吸声、消声或者隔声等手段来在最大的程度上减少噪声的污染。在闲暇之余要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这样有利于降低施工机械的噪声形成。
2.3预防市政施工的水污染措施
对市政施工所产生的泥浆水做妥善的处理,对于搅拌工料所产生的施工废水在没有经过处理的状况下严谨排放到城市的污水管网道或者河流当中去。如果施工现场存在生活污水或者粪便等,则必须要进行集中的处理,严格禁止直接排放到水体当中。对于存放油料的地面或者库房的地方,必须要做好防渗漏的处理,在对其进行使用的时候也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避免因为油料等的滴漏而造成的水体污染。
2.4预防市政施工固有废弃物污染的措施
市政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需要进行分离处理,对于有用的物质要进行可循环的利用,比如砂子、石块一类的废弃物就可以用来当做混凝土的骨料。而碎砖头等一些废弃物还能够拿来当做回填的材料。对于那些没有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也最好不要随意丢放,在收拾的时候进行集中收集整理,再及时的进行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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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施工对环境的污染
1.1生态景观遭到破坏
施工过程中便道建设、清理现场、取土场和弃土场及路基修筑而必须占用土地,可能影响到沿线的自然、文物和景观。山区丘陵地区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导致附近水体的沉积物淤积和水混浊,改变水生生物栖息环境,严重的还可能导致泥石流一类的地质灾害。平原水网地带筑路不仅有路基永久占用农田问题,而且存在取土挖毁耕地和需要进行土地恢复利用问题。
1.2空气污染
公路施工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路基开挖、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2)水泥、白灰、粉煤灰等建筑材料。(3)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加工会产生扬尘和粉尘。(4)建设期沥青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沥青烟尘对公路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
1.3固体废弃物污染
公路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1)进场前清场废物:主要是施工场地内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等。(2)路基开挖弃土:路基挖方,除一部分利用外,其余部分应用车辆运输至统一的弃土场,而不得随意放处置。否则将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3)旧路改建中的拆旧混凝土和砌体以及旧油面。
1.4噪声污染
公路建设周期一般较长,从开工到通车要一年以上时间。在这期间许多施工机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辐射出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公共场所产生较大的影响。公路施工噪声有其自身的特点,这表现为:(l)施工噪声的随意性和无规律性。(2)施工机械的噪声较大,但它们之间声级相差仍很大,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高达110分贝左右。(3)施工噪声源与一般的固定噪声源及流动噪声源有所不同,施工机械往往都是暴露在室外的,而且它们会在某段时间内在一定的小范围移动,这与固定噪声源相比增加了这段时间内的噪声污染范围,但与流动噪声源相比施工噪声污染还是在局部范围内的。(4)道路施工噪声是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就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努力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期、营运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公路沿学校、医院、村镇居民点工作生活空间带来了噪声污染的公害,尤其是公路的起迄点,交通出入点和城乡结合部位都是交通噪声污染的严重地区。交通噪声还是城市噪声的主要来源,几乎占了80%。
1.5水污染
公路施工对水环境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排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l)混凝土的养护废水混凝土的养护废水主要是pH值高,一般达9—12。混凝土的养护用水量少、蒸发吸收快,一般不会形成较大的地面径流进人地表水体,对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悬浮物,应防止含油废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集中施工现场、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其水质和城市生活废水一样。公路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不是很大,但如果防治措施不当,也很容易造成水环境污染。
2加强公路各施工阶段的管理
2.1设计阶段
环保总体方案应在针对勘察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路段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特点,使环保方案既经济、又可靠,并重视以下方面。跨水桥梁,桥两端高填方路基宜在洪水位标高线以上设边坡砌石防护工程,水文计算应充分考虑最大24h暴雨时水系畅通的过水面设计余量,路堑、路基防护工程应考虑安全因素。涵洞宜作硬化涵底设计。高等级公路路面及二级公路边坡宜采用集中排水方式,公路施工扰动土壤地段均应重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周边山区公路越岭方案应充分比较隧道与展线方案对环保的优劣。深挖高填和地质不良路段防护工程应充分考虑环保要求。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应特别注重自然景观、珍稀野生动植物地带的环保措施。设计说明应对环境保护工程作尽量详细的说明,标明敏感点。处理好山体的开挖面。在上边陂应设碎落平台,以防落石危及行车行人的安全。取土场弃土场要远离村屯。对于弃土场采取“土地复垦技术”作好土地复垦规划、复垦工程的实施以及复垦后的改良与管理,或人工植树等。对于石质弃渣场,应在工程完工后其表面复盖一定厚度的土层,并且进行植被恢复逐渐向“绿色新文明”建设推进。注意公路绿化,它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有效地改善行车环境,还可以起到美化路容,优化环境的作用。2.2施工阶段
严格控制砍伐森林植被,珍稀植物宜采取移植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环保工程施工要求,工艺设计应包含环保工作和质量控制标准。开工前应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和环保工程技术交底,完善环保管理工作制度,设置环保工作专(兼)职人员,对主体工程防护区、取土场防护区、弃碴场防护区、临时用地防护区防水土流失,水环境、防扬尘土污染动态检查监控,特别是雨季防水土流失措施。跟踪监控拌和站防空气、噪音污染,夜间施工防噪音、弃渣污染,深挖高填地段边坡防护工程施工质量。环保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与监理质量控制,制定图表,随时作好记录与签认,并与主体工程等同,由监理检验签证、计量支付。
2.3验收阶段
编制环保工程实施情况和总结报告。按规定向具备权限环保主管机构申请验收,为减少工作环节,宜与公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同时进行,可组织环保工程检验组参与现场检验,环保工程验收后的图表资料应按规定移交存档。
3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首先,规范公路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资料的管理,统一环境监理资料体系以及环境监理表格体系,使之正规化程序化,确保需执行的环境保护资料及时发放到每一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赋予环境监理独立开展公路施工环保工作的权力,尽可能及时地将环境监测的数据应反馈给各监理单位,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环境监测工具给监理单位,并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中成立相应的应急环境保护小组,制定防治方案。
其次,明确环境监理在公路项目监理体系中的地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促使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和监理进入一个更加规范的发展阶段,同时聘请专业环境保护方面的年富力强的工程师担当环境监理工程师,加强对现有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环境监理队伍建设,为搞好环境监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及环境监测设备,为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重视环境监理资料的整理。听取受施工影响的附近居民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及时了解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意见,向有关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最后,加强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每项工程的质量是承包商创造出来,不是监督检查出来的,施工期环保如何,也是如此。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同时尽可能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防止和减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废料等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参考文献
[1]王京元,张彬,戴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交通[J].交通科技,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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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气污染
水泥、白灰等是公路施工中不可或缺的原材料,在进行公路地基挖掘与填筑过程中,白灰、水泥与其他泥土混合物的搅拌过程会产生大量对人体有害的粉尘。大型施工设备排放的尾气和沥青、混凝土等烟尘,多种类的有害气体不仅威胁着施工工人和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也对大气层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危害。
1.3水污染
施工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是造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对各种施工原材料如水泥、白灰等进行搅拌时产生的污水,同时驻扎在工地的施工人员生活中也会产生污水,这些生活污水由于没有经过专业输水管道运送,因此会直接渗入地表,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对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后产生的废水,由于此类废水中含有大量不可分解的油污和粉尘悬浮物,流入地表后会对人们的生活用水安全产生影响。
1.4固体废弃物污染
在公路施工中,由于要拆除旧有建筑物或对土层进行重新开挖,因此会产生很多不可回收的大型固体垃圾。这种类型的土体只有很小一部分可以重新利用,所以会对水土流失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不及时处理和分类,垃圾会越来越多,将来在运输和处理中也会很复杂。
2公路施工中环保管理要注意的问题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就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与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在对环境造成最小污染的前提下,科学有效的施工。
2.1加强施工过程的环保监督力度
施工之初,施工单位要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专门的道路施工环境监察委员会。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监督,发现不合规的情况,立即叫停,提出合理建议,进行相关整改。
2.2施工期间注意对环境进行监测
在道路施工过程中,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应负起责任,对施工全程进行环境监测,包括上述提到的噪声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一旦发现对环境不利的现象出现,应当口头或书面告知施工单位,责令其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整改,严重的还要追求其法律责任。
2.3充分发挥工地监理师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不但对整个工程的资金、进度等负责,还负责对环境的监督,是公路施工中进行环境管理的重要个人。在此过程中,要及时排查施工中可能对环境造成破坏的隐患,加强监督意识。
3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具体环境保护措施
在道路施工准备过程中,建设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首先要广泛搜集施工现场周边的各种信息,做好道路规划,制定科学、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加强施工时的环境监察力度。路线规划时要兼顾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尽量不用或少用农民耕地,减少大型机械设备对耕地的碾压。施工结束后,要做好相关植被复植工作,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3.1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由于噪声污染会对人们的生活和环境起到破坏作用,因此,施工单位要定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多采用国内外噪音小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低噪声、少震动的施工手法,从源头上减少噪声的产生;其次,在施工选址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尽量将施工作业现场安排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使周围居民能够正常生活;再者,对于有些不得不在居民区周边施工的现场,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声音较大的机器进行隔离、减震、封闭、吸声等措施,从传播途径上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最后,高噪声、大震动的操作,例如打桩、放炮等要避免在夜间进行,白天施工时也要兼顾时段,不要在学生正常上课和老人休息时间操作。
3.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在施工现场,对于水泥、白灰等颗粒粉尘状的散装材料,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好密闭措施,不要在施工现场露天存放,最好专门设立一个存放类似材料的仓库,防止大风天气时灰尘漫天飞舞,威胁人们健康和环境卫生;对原材料进行搅拌时,要加设密闭式围挡,安装除尘设备;在原材料运输过程中要避免超载运输,车辆在运输完原材料和建筑垃圾后,要用水冲洗干净,防止车辆在现场或路上随意散落遗渣;最后,施工现场要经常洒水,保持空气湿润,减少扬尘的产生,对现场浮土进行清理。
3.3水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处理措施,使其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可以直接排放到市政污水专线,远离居民区的生活污水则先通过化粪池或渗透井等措施处理后方可排放;施工现场要做好防御措施,避免雨水与生活用水混合后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道;对施工现场工人生活中产生的污水,要先用水油分离技术进行处理后才可正常排放;对施工过程中水泥、沥青等养护产生的工业废水,要经过一定的沉淀之后才可以排放;施工单位最好划拨一部分资金,建立流动厕所、食堂等,直接将废弃物进行循环处理,或者采用先进的微生物处理技术对污水进行酸碱平衡处理,已达到排放标准。
3.4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要首先对施工现场的土样进行检测,在土样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使取土、弃土场所分布在荒山荒地或经济作物林地,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在进行取土、弃土的过程中不能破坏地表植物的生存状态,弃土场要进行一定的绿化规划,使植被早日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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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y words 】 : highway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blem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X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公路施工对环境所带来的环保问题越来越严重、人们的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公路施工建设的环境保护问题已经被正式的列入了公路施工的全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在公路的施工过程,可以说是可能对环境带来破坏性的影响。公路施工中的环保问题,不仅对施工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而且给施工的企业单位带来巨额的赔偿。此外,如果环保得不到良好的处理,甚至还会带来大量的纠纷问题,congenial严重的还会造成公路施工的停工,从而引发更大的经济、效益损失。
一、公路施工中的环境污染
其一,空气污染。公路施工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路基开挖、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二是水泥、白灰、粉煤灰等建筑材料;三是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加工会产生扬尘瓤粉尘;四是建设期沥青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沥青烟尘对公路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
其二,水污染。公路施工对表环境鹤污染物主要是施工簿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一是混凝土的养护废水混凝土的养护废水主要是pH值较高,一般达9—12,混凝土的养护用水量少、蒸发吸收快。同时,一般不会形成较大的地面径流进人地表水体,对环境影响较小。二是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施工枫壤没簧砖洗衣施工车辍冲沈废承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悬浮物,应防止含油废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三是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集中施工现场、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其水质和城市生活废水一样。公路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不是很大,但是如果防治措施不当,也很容易造成水环境污染。
其三,固体废弃物污染。公路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一是进场前场地的废物:主要是施工场地内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等;二是路基开挖弃土;路基挖方,除一部分利用外,其余部分应用车辆运输至统一的弃土场,而不得随意放处置;三是旧路改建中的拆旧混凝土和砌体以及旧油面。
其四,噪声污染。公路建设同鹈一般较长,扶开工弱逶车要一年以上耐问。在这期问许多施工饥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辐射出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公共场所产生较大的影响。公路施工噪声有其自身的特点,这表现为:一是施工噪声的随意性和无规律性;二是施工机械的噪声较大,但它们之问声级相差仍很大,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赢达110分贝左右;三是施工噪声源与一般的固定噪声源及流动噪声源有所不同,施工机械往往都是暴露在室外的;四是道路施工噪声是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就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努力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期、营运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公路沿学校、医院、村镇居民点工作生活空间带来了噪声污染的公害。尤其是公路的起迄点,交通出入点和城乡结合部位都是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地区。
二、公路施工中存在的环保问题的对策
首先,加强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每项工程的质量是承包商创造出来的,而不是监督检查出来的。施工期环保如何,亦是如此。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同时尽可能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防止和减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振动、废水以及废料等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其次,规范公路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资料的管理。统一环境监理资料体系以及环境监理表格体系,使之正规化程序化,确保需执行的环境保护资料及时发放到每一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赋予环境监理独立开展公路施工环保工作的权力,尽可能及时地将环境监测的数据应反馈给各监理单位。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环境监测工具给监理单位,并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中成立相应的应急环境保护小组,制定防治方案。
最后,明确环境监理在公路项目监理体系中的地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促使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和监理进入一个更加规范的发展阶段,同时聘请专业环境保护方面的年富力强的工程师担当环境监理工程师,加强对现有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环境监理队伍建设,为搞好环境监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及环境监测设备,为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重视环境监理资料的整理。听取受施工影响的附近居民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及时了解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意见,向有关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公路施工行业迅速崛起与发展。同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背景下,环保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重视公路施工中的环保问题,不仅对于环境的保护、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具有重要作用,而且能够促进公路施工企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6.8
沈其明,刘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4
刘辉,赵清华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指南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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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位于四川盆地北缘,嘉陵江上游,为川、陕、甘三省结合部,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点地区之一,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6′~106°48′,北纬30°31′~32°56′。辖区幅员面积达1.6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60万人,城区建设面积26.4平方公里,城区居民约20万人。辖区内有唐家河、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剑门蜀道、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皇泽寺、千佛崖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天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因地理位置特殊,自然环境得天独厚,辖区主产天麻、木耳、香菇、柴胡、杜仲等营养食品和名贵中药材,是川北最大的物流中心和商品集散地。
二、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噪声是声音的一种。从物理角度看,是由声源作无规则和非周期性振动产生的声音。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指那些人们不需要和令人厌恶或对人类生活和工作有阻碍的声音。噪声不仅有其客观的物理特性,还依赖于主观感觉的评定。
1.损伤听觉和视觉器官
噪音对人体的危害体现在听觉方面,主要表现为耳部不适,如耳痛、耳眠、听力损伤等;在视觉方面,主要为眼痛、眼花和眼睛流泪等损伤现象;对婴儿和胎儿均可损伤听觉器官,使听力减退或丧失。
2.干扰睡眠,影响工作效率
休息和睡眠是人们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维持健康的必要条件。噪音会使人不得安宁,难以休息和入睡,从而导致失眠,进而又会导致白天精神萎靡,工作和学习效率低下,久而久之,噪音对人体的危害就会上升为某种疾病,如失眠症、神经衰弱等症。
3.对人生理的影响
使人的大脑兴奋和抑制失调,条件反射异常,出现头晕、头痛、耳鸣、多梦、失眠、心慌等症状,严重者可产生精神错乱;噪音还可引起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表现在血压升高或降低,改变心率,加剧心脏病;使人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蠕动减弱;对女性体内分泌系统机能也会产生影响,如导致月经失调、流产率增加等。
4.对心理的影响
主要是使人烦恼、激动、易怒,甚至失去理智。另外,噪音对儿童的智力发育也有不利影响,可导致心脑功能发育受损,智力水平降低。
三、噪声投诉的现状及特点
由于过去城市居民的环境权益不明显,对干扰自己生活的污染问题反映不是很强烈,而现在人们的环境意识提高了,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噪声扰民问题成为环境热线投诉的一大特点,特别是我市是地震重灾区,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多,国家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有的建设单位为了抢工期和抢进度,所以,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这方面的投诉明显呈直线上升状况。据统计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占2010年环境投诉总量的87%,全年达725件,大部分属于建筑施工噪声与三产噪声。
1.地域分布
2010年度共计受理环境案件836件。其中市本级667件,占80%;县(区)169件,占20%。
2.月份受理情况
2010年1月份受理59件、2月份55件、3月份72件、4月份76件、5月份67件、6月份70件、7月份72件、8月份71件、9月份77件、10月份72件、11月份69件、12月份76件。
3.环境类别
3.1环境污染投诉。2010年度声环境污染投诉798件,占全部投诉的95.4%。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投诉725件,占声环境污染投诉的91% 。社会生活噪声73件,占声环境污染投诉的9%。其中茶楼、餐馆、酒吧、歌城、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36件,占社会生活类噪声投诉的49%,城区音响设备招揽顾客、酒店茶楼空调,物流公司装卸货物、废品收购站装卸货物等社会生活类噪声19件,占社会生活类噪声投诉的26%;生产加工噪声投诉18件,占社会生活类噪声投诉的25% ,主要是由于铝合门窗、石材、汽修等行业机械噪声。
3.2气环境污染类投诉。气环境污染类投诉30件,占全部投诉件的3.6%。其中:油烟污染投诉件20件,占废气污染投诉的67%;粉尘类污染投诉5件,占废气污染投诉的16.5%,主要是石材加工;汽修行业的喷漆废气污染5件,占废气类污染投诉的16.5%。
3.3水环境污染类投诉。水环境污染类投诉件8件,占全部投诉的1%。主要涉及南河水污染和城区部分经营场所废水无组织排放。
四、环境噪声投诉偏高的原因
1.灾后重建项目抢工期、抢进度带来系列的环境问题
按照省委“三年重建,两年完成”的精神,各施工单位为了加快施工进度,连续进行夜间施工。特别是在夏季,白天因天气炎热,部分施工单位,将施工作业改在晚上进行,大多重建项目处于噪声敏感区域,导致施工过程中噪声扰民,扬尘污染,建筑施工投诉上升。市中心医院、市粮食局、市档案局等重建项目,附近居民在书记、市长信箱多次投诉。
2.城市功能区规划建设不尽合理
城区内商住混合,大多存在楼上住人楼下开店,餐馆的油烟、酒吧茶楼歌城大多设在楼下的门面房内,经营过程中必然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的问题。位于南河滨江花园小区楼下的赵卤肉、东坝裁缝路绵州肥肠鸡、老城大西街稀饭大王等餐饮店,均存在楼上住人楼下开店油烟扰民。
3.污染难于治理
目前,我市对于油烟、噪声、粉尘的治理工艺技术还不先进,对其治理所需的成本较高,城区内的餐馆、酒吧歌城所排放的油烟、噪声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需要投入较大笔资金把店开起,又要投入大笔资金对油烟、噪声污染问题进行治理,业主很为难。油烟的治理,目前市城区主要要求其归口集中高空排放。部分业主在环境执法过程中积极配合整改,可协调工作不好做,物权法实施以后,小区业主有权拒绝让其烟道从其外墙经过。同时,油烟经烟道排上了楼顶,可是抽油烟机和烟道因产生共鸣,又形成较大的噪声,对居民仍然产生影响,较典型的有位于东坝饮食一条街陈蹄花餐饮店、赵卤肉店及邻近的几家餐馆,老城的乡土菜餐馆均存在上述现象,附近居民更是苦不堪言。
4.环保前置审批落实不到位
在环境执法过程中绝大部分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的餐馆、娱乐场所办理相关证照,但未落实环保前置审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办理相关的环保审批文件,部分业主认为自己虽然存在油烟或噪声扰民问题,但只要办理了相关营业执照是合法的,为环境执法带来了困难。
5.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缺乏必要的强制惩罚措施
在执法过程中对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的餐馆、娱乐场所,一般只是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在规定时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没有暂扣、查封等强制措施的环保法律条款依据,对其实施行政罚款一是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因在经营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执法人员到娱乐场所后,业主立即便把音响设备音量调小或关掉音响设备,餐馆的炒菜油烟更难监测,导致了处罚取证难;二是处罚幅度难确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噪声超标只是讲可以处罚但处罚幅度没有确定,执法过程中很难掌握,实施当场处罚,对类似的个体户,依法最高处50元的罚款,导致部分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的个体经营户,宁愿交纳50元罚款,也不愿投入资金进行治理和改造,形成名副其实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6.环境监管能力相对较弱
目前,环境监管人员配置少,范围大,对象增加,工作量加重,形成了“小马拉大车”的工作格局,监管执法人员晚上值守“12369”环保投诉热线电话,白天照常上班。由于人手少,执法过程中,后期督察不到位,对部分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的餐饮店、娱乐场所重整改文书的下发 ,轻后期的督促检查,整改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复投诉。
五、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调查结果
1.审批时限不明确
建筑施工企业在每天6至22时段期间施工属正常,但因建筑工地作业面积小,距离居民区较近,引起附近居民上访,这一类性质的环境应考虑建筑施工界限值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应对施工单位加以限制。不在每天6至22时段期间的建筑施工噪声引起百姓强烈不,导致上访量过大,居明与施工方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的产生有两种状况:一是建筑工期间施工期需要连续作业不能停工,需环保部门审批允许其在连续浇注时期进行为期较短的夜间施工;二是不经环保部门审批,施工方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以上两种夜间施工对影响居民来讲实质是一样的,只不过审批有一定时期限制,后者有不确定性。为什么施工单位要面临着巨大压力进行夜间施工呢?一是甲方工期要求时间短;二是建筑质量要求;三是交通限时;四是气候原因。
2.施工方环保意识淡薄,只考虑自己的工期,不管周围老百姓
3.相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特别是建筑部门的主管单位,对各施工单位要求不严,造成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没有征求当地居民意见和张贴告示的情况下允许开工
4.环保部门虽然在审批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控制噪声污染,但一般情况下办手续的单位是甲方,而产生污染的是乙方,甲方对乙方不作太多的要求,如是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甲方才出交涉
5.遮挡不够也是造成环境强噪声的一个原因
施工方不规范作业,对建筑建修楼房不做遮挡,强发声设备随意安放也对环境带来污染。应尽量随着楼的增高面增加对楼的围挡。尽量将强发声设备安放在楼群中心,远离居民一方。除设备设施外,施工人员应尽量减少噪声污染作业。
6.对油烟、噪声扰民的投诉件,重市长信的回复,轻投诉者的沟通;问题处理了,投诉人不知道;对处理不满意,导致同一件事情反复在书记市长信箱投诉
7.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通过“12369”环保热线投诉后,由于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又把问题转移到书记、市长信箱,有的甚至在书记市长信箱分别投诉。如果在小区附近的建筑施工,同一工地同一时间多人投诉,出现同一环境投诉案件多投的现象
六、噪声投诉办结处理措施
1.理顺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办理程序
为确保每一件投诉件即时受理,即时调查处理,按时回复,对书记、市长信箱的环境案件首先由市环保局信息中心网上下载受理,书面传递到局办公室,呈局领导签阅批示后送环境监察支队调查处理,监察支队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局办公室,经局领导签阅审查后,交信息中心网上回复。最后环境监察支队将件的办理材料存档保存,以便查阅。
2.建立健全投诉案件调查处理机制
为确保书记市长信箱件、“12369”环保投诉件、群众来信来访环境污染问题得到高效率高质量的办理回复。一是专门制订并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二是落实调查处理责任,由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书记市长信箱件、“12369”环保投诉件、群众来信来访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三是实行专人负责制,负责对书记、市长件的接受、登记、督促办理、审核和回复工作。
3.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投诉、重复投诉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去年四月以来,根据市委罗书记对市城区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的重要批示,组织市环保、工商、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研究对市城区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通过宣传教育,部门联合执法,督促业主整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于群众反映较突出的建筑施工、茶楼KTV、酒吧等娱乐噪声扰民的问题得到了遏制。对于长期噪声超标的5家石材加工门市部和东坝通用机械厂依法实施搬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针对结合建筑噪声投诉凸显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建筑工地依法下达《关于加强市城区建筑施工管理防止噪声扰民的通告》,对施工单位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去宣传教育,引导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污染。三是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夜间巡查,发现违法施工单位及时给予处罚。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投诉,“12369”值守人员夜间现场出警,有效遏制了噪声扰民的行为。
七、控制噪声投诉措施及对策
1.加强部门联合与协调,严格落实环保前置审批制,提高餐饮、KTV酒吧等存在油烟、噪声排放的“小三产”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防止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2.加强对城区建筑施工的现场监管,督促落实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到科学文明施工,降低建筑噪声扰民件上升。
3.加大对存在噪声、油烟扰民问题的经营户,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后提高督查督办力度,防止同类投诉问题反弹。
4.打造环保执法形象,提升环保执法声誉,防止恶意反复投诉。在对件处理过程中,注重方式方法,多与投诉人员交流沟通,即时回复,提高环保部门履职职能。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摘要,1991-03-01实施.
[2]广元市环境护局,广元市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2006―2010).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摘要,2008-10-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