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流动人口的特点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流动人口的特点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流动人口的特点

篇1

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顺应了这种趋势,纷纷进入大城市务工经商,学习生活,而少数民族中尤以穆斯林流动人口居多。据我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已超过1.4亿。其中有的流动人口约有2000万,而信仰伊斯兰教的流动穆斯林约有200万[1]。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活与融入状况引起了许多专家学者极大的重视,研究成果也是非常的丰富。在这里我们以广州市的田野调查为例,分析穆斯林人口在广州市的流动特点,对于我们把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融入状况,建立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把握最新的动态,做一些初步的有益的探索。

本次课题主要是在广州穆斯林封斋期间所做,所以更具代表性和典型性,主要采用走街串巷的分散调查和在清真寺“主麻日”当天集中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本此课题共发放问卷140份,回收有效问卷136份,有效率为97.1%。调查内容涉及穆斯林林流动人口的基本状况、流动情况、工作经济情况、宗教情况、社会交往、政治参与、社会支持、民族关系、当前遇到的困难与对政府的期望和所需帮助等。在此,我们着力探讨广州流动穆斯林的特点,以便更好的把握当前流动穆斯林的融入动态。

一、从数量上来看,穆斯林流动人口的数量和比例还在持续增长。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09中国宗教报告》,截止到2008年,我国约有300万流动穆斯林人口,占全部穆斯林人口的10%左右[2],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广州市作为我国东部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自改革开放以来,就吸引着国际国内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纷纷在此务工经商,寻找发展的机会,穆斯林流动人口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重要的一部分。2000年时,广州市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已接近万人,其中回族占93.19%,维吾尔族占6.06%,二者加起来共占广州市穆斯林总数的99.25%[3]。2005年1月,光来自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的穆斯林在广州所开设的清真拉面馆就有427家,从业人员3746人[4]。可以预见,在未来十几年内,广州的穆斯林流动人口的数量还会呈大幅增长的趋势。

二、从流动形式上看,举家迁移的特征明显,逐渐由流动转入稳定。

此次调查的广州穆斯林流动人口,调查对象大多数是已婚者。其中已婚者91人,占总数的66.9%,未婚者43人,占总数的31.6%。在已婚者当中,其家眷随之迁移的有128人,占已婚者人数的94.1%。6人及以上共同生活在广州的有19人,占总人数的14%,5人共同生活的有10人,占7.4%,4人共同生活的有29人,占总数的21.3%,3人共同生活的有14人,占总人数的10.3%,2人共同生活的有19人,占总数的14%,即在整个调查过程中,举家迁移的有91人,占总数的71.09%,可见超过了一半的穆斯林流动人口都是举家流动,这一特征在广州穆斯林流动人口上也表现得非常明显。调查显示,能够和配偶一起进入城市其社会融入程度更高,因为与家人在一起流动穆斯林不会因为思念亲人而产生孤独和漂泊感,更容易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以及心理上的城市认同和归属感。更重要的是与家人在一起流动穆斯林的“流动”便具有了稳定性,避免了往返于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来回奔波,与此同时流动穆斯林的“季节性”[5]也会逐渐消失。这样,穆斯林流动人口的基数会变得更为庞大,随之而来的带给城市的管理与服务上会有更大的挑战和难度,比如子女入学的问题,计生和卫生方面的问题等等。

三、从分布的形式上看,呈现出“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

广州的流动穆斯林大体上来说居住的相对分散,没有明显的大的聚居区,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他们一般都集中在三元里、白云区陈田村附近。为了方便参加宗教活动,以清真寺为中心散居在其周围的穆斯林也占多数。一些穆斯林也变成了生意人或者阿拉伯语翻译,其中部分年轻的翻译、教师也会聚居在白云区陈田村等地居住,形成新的穆斯林聚居区。

四、从流动形式上看,以非正规渠道为主。

穆斯林流动人口一般都是自发的来到广州,他们大多是经过亲戚、朋友、老乡介绍到广州的,以无序流动为主;而通过政府招工或者通过其他的正规渠道来到广州的几乎没有。通过调查,我们可以看到45.1%的流动穆斯林是自己过来的,51.1%的穆斯林是通过亲友介绍到广州的,通过其他渠道来到广州的占3%,政府介绍的仅占0.8%,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五、从流动的原因上看,经济因素仍然是其流动的主要动因。

大部分的调查对象都是因为务工经商而流动。两者人数高达110人,分别占总数的51.5%和29.4%。投亲靠友的有6人,占4.4%;学习培训的有4人,占2.9%,其他的有8人,占2.9%。可见穆斯林流动人口主要还是因为经济的原因而流动,寻找更高的经济收入和更好的生活质量,受流入地经济因素的影响较大。广州穆斯林的月收入情况比起在老家从事农业或养殖业要可观很多。穆斯林流动人口到达广州之后经济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在2500元及以上的共有74人,占69.8%,已经超过了一半的人。在5000元以上的有17.8%,比在老家的收入高了14个百分点还要多。穆斯林流动人口因为经济的“推力”和“拉力”作用来到流入地,而在流入地他们也实现了经济收入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69.8%的穆斯林的经济收入已经达到外出前月收入的三倍,甚至更多。强大的经济拉力对流动穆斯林有着不可抗拒的诱惑力。

六、就业方式以非正规渠道为主,从业技能与职业类型单一化和同质化,就业类型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

拉面是西北穆斯林美食之一,大量流动穆斯林涌入广州,也将这一美食带到广州并且很受欢迎。现今拉面馆在广州有2500多家,比2005年的427家多了5.8倍,就是说在5年的时间增长了一倍多。由于在整个的调查过程当中,我们都采用了走街串巷的横扫拉面馆的方式,所以调查对象为经营拉面馆的穆斯林相对较多,而我们在“主麻日”进行调查访问的对象就比较全面了,基本上可以比较全面的反应出广州穆斯林流动人口在广州的的就业状况。从事餐饮服务业的穆斯林已然是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其中经营拉面馆的即拉面馆老板有41人,占总数的30.1%;在受雇于拉面店老板的有45人,占总数的33.1%,这两者一共有86人,共占总数的63.2%,也就是说超过了一半的穆斯林都在做拉面这一行,在广州经营拉面馆其竞争激烈程度可见一斑。其次是经商的,有20人,占总数的14.7%,这一部分人也有相当的比重。打零工的有7人,占总数的5.1%;流动经营的有1人,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从整体上来看,流动穆斯林大多都是从事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行业。由于民族、宗教、生活习惯等诸多特殊的原因,穆斯林只能从事像经营拉面或者卖清真食品,或开清真商店等这类与穆斯林相关的行业,导致了穆斯林的行业同质度极高,也势必会导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外来流动穆斯林在改善经济生活条件的同时,又努力传承和保持着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精神信仰,难以真正融入以汉文化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先进生产、生活方式之中,从而生活于城市的地域边缘、文化边缘和心理边缘。只有当流动穆斯林对流入地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时,即只有当他们认为自己是当地人时,他们才能真正融入流入地的主流社会[6]。

七、穆斯林流动人口生活单调,业余生活极其贫乏,社区活动处于空缺状态。

本次调查对象中有84人表示有参加过工作之余的其他活动,占总数的61.8%;没有参加的有48人,占总数的35.3%。而穆斯林流动人口参加的娱乐活动,也是以宗教活动为主,比如说每周的聚礼、会礼等,以宗教活动为主的有39人,占22.5%;其次是看电视,上网、与朋友聚会,分别为29人、27人和23人,分别占16.8%、15.6%和13.3%。参加社区活动的仅有2人,占1.2%。穆斯林由于其从事的职业的限制,导致他们一天当中的大部分时间都要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事情,自然是无法分配出更多的时间来参加其他的娱乐活动,但是即使有娱乐活动,他们也多半会选择与自己身边亲近的圈子来进行,所以他们参加娱乐活动还是具有内卷性的和半封闭性的,其社会参与的程度也并不是很高。并且大部分的流动穆斯林是没有受到过参加社区活动的邀请,这就容易在心理上产生对社区、对城市的认同感低。然而城市中大部分流动穆斯林对各自城市的认同度并不高,长期定居的愿望并不强烈或者并不清晰[7]。

八、穆斯林流动人口的社会资本内倾性和低层次化。

社会资本一种人际关系网络,是流动穆斯林适应和融入城市相当重要的资源。特别是在流入城市之初,这种资源所带来的便利性和基础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调查过程中,当流动穆斯林被问及是怎样找到现有工作的,回答由亲友介绍的有68人,占50%,自己找的有60人呢,占45.1%,通过政府介绍的只有1人,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通过其他方式找到工作的有4人,占2.9%。可见穆斯林流动人口在就业上既要自己努力,也要通过亲友等强关系的帮助立足于城市。社会资本包括教育方面的社会资本和健康方面的社会资本两个方面,流动穆斯林大多受教育水平不是很高,且囿于流动穆斯林在社会交往选择上的局限性,其社会资本暂时还不能达到更深的层次,强关系的社会网络依然不能有更大的突破,以至于不能通过弱关系来获得更稀缺的资源与信息,要想建立更深层次的社会资本还有待流动穆斯林们更多的努力。加强职业培训或参加民工学校的学习可以提升流动穆斯林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以利于他们融入城市。

九、穆斯林流动人口的入寺、入口、入土和入学问题日益严重。

(一)入寺的问题。广州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与发达的经济,已经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不仅吸引着本国的穆斯林流动人口,也吸引着其他国家的穆斯林。如西亚、北非的阿拉伯裔穆斯林、非洲裔穆斯林、南亚和东南亚裔穆斯林、其他国家如土耳其、伊朗的穆斯林等。伊斯兰教是植根于流动穆斯林心里的文化,这种文化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已经成为流动穆斯林的一部分。流动穆斯林流入到大城市首先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清真寺,解决入寺的问题。广州外籍穆斯林的人数很难统计,广州市现开放使用的四座清真寺每周五参加聚礼的人数大致有9000人,而外籍穆斯林大概占半数,若按这一比例计算,至少应该有4500名外籍穆斯林长期居住在广州[8]。而广州的清真寺只有4座,而且都是集中在越秀区,流动穆斯林的数量如此之多,这4座清真寺明显的是不够用了。

(二)清真食品供不应求

本次调查中有71位流动穆斯林认为“清真食品虽少,但可以买到”,占52.2%;23为流动穆斯林认为“清真食品太少,生活不便”,占16.9%,反应出清真食品太少的穆斯林共有94人,占69.1%,超过了一半的人认为清真食品供应较少,给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还有部分穆斯林觉“一些清真食品并非清真”共有12人,占8.8%;觉得“到处都有清真食品的”占19.1%,这部分人比例也不是很高。可见从总体上来说,清真食品供应存在不足。如何在城市中既能融入都市生活,又能保持信仰身份的认同,做到伊斯兰教倡导的今世和后世兼顾,对于城市穆斯林而言是一个较为严峻的问题。工厂招工中拒聘穆斯林职工以及生活在各种单位中因清真饮食问题而不能融入所处环境的员工等情况,都是城市穆斯林面临的保持与融入的两难选择[9]。

(三)流动穆斯林的入土问题严峻。广州市的回民墓地是按照户籍穆斯林的人口规划的,对于本市穆斯林去世人口已经自顾不暇了,还要接收流动穆斯林确实是困难重重。现实中的解决方法有:一是就近在穆斯林回民专用坟场速葬,这需要在广州一定强度的经济承受能力;二是运回原籍安葬,这对于流动穆斯林来说高达几万元的费用是个沉重的负担。现今有50万平方的回民墓地,共8000个墓穴,仅能勉强满足现有户籍穆斯林的殡葬需要,最多就能维持2~3年,现实问题令人堪忧。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国际国内流动穆斯林来到广州谋生定居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可能还会逗留相当长的时间,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在此方面长远的打算和规划,如果流动穆斯林的入土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势必会成为影响民族安定团结的导火线。

(四)子女受教育问题。在本次调查中,当被问及目前最大的困难和问题是什么时,我们听到的最多的答案就是子女入学的问题。这似乎成了众多流动穆斯林最大的心病。调查显示有26人反映子女入学成为最大的问题,“经济困难,学费高”这一因素占27%;其次是“学校里面没有清真伙食”,占21.6%;“孩子在这里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受到歧视”这一因素占16.2%,仅有3人表示子女在这里入学没有困难。大部分的穆斯林的孩子都在老家上学,这一比例高达57.4%。这就造成了父母与子女分离,家庭离散,这部分孩子容易成为留守儿童,对孩子的成长和学习也是极为不利的。户籍制度的限制首先就成为子女入学的门槛。由于没有本地户口,外来穆斯林需缴纳高昂的借读费或者赞助费,才能将孩子送进学校就读;能在本地就读的孩子数量也是相当的少的。另外,在广州,回民学校也是相当的少,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仅发现了一所回民小学,这对于大部分有即将入学的流动穆斯林的孩子来说远远不够;学校里面的清真伙食也成问题,很多流动穆斯林不得不中午送饭到学校给孩子吃,这无形中又增加了流动穆斯林的交通和时间成本。(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 李晓雨,白友涛.我国城市流动穆斯林社会适应问题研究——以南京和西安为例.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9.1.35(1):80~84.

[2] 陈晓毅:都市穆斯林流动文化适应问题及其解决之道——基于问卷调查的广州个案实证研究[R].青海民族研究,2010,7,21(3):1~19.

篇2

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流动人口不断向城市涌入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大进步意义的历史趋势。通过研究这一时期的流动人口犯罪问题进而探索出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方法,对预防流动人口犯罪和准确及时破获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是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业化的兴起,人口像城镇集中,城镇人口增加,城镇数目增多,城镇规模扩大,城镇人口在总人口数中的比例不断提高,这就是农业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城市化过程。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流动人口的实际意义也不同:从行政管理角度来看,流动人口是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从经济结构方面来看,流动人口是指游离于农业生产而在其他产业中没有稳定职业的人;从流动的功能来看,流动人口是指背井离乡奔走于各大城市之间为城市化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一群人;另外,还可以从社会政治、流动的目的等多角度来看流动人口。 我国流动人口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偏远贫穷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流向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人们为了能过获得更好的收入、社会保障、医疗条件、教育条件,而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来到更大的城市来工作和居住是流动人口形成的原因。

二、 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犯罪

要探索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方法,我们必须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和特点,下面就其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一)流动人口犯罪成因

1.个人原因。农民是我国流动人口的主力军,他们中的大部分文化素质较低,除了一些农业技巧又没有其他劳动技能,在城市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另外在户籍、劳动就业、子女上学以及医疗保障等方面遭到某些不公正待遇和歧视等等,其中一部分人会心理扭曲不能排遣以致产生逆反心理,特别是在金钱、物欲的诱惑下,甚至采取与法律制度和道德准绳相悖的手段,以实现快速致富的愿望,进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2.社会原因。在城市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流动人口往往从事又脏又累的工作,工资却少得可怜,遭受不公平待遇,生活、就业、医疗等方面经常受到限制、歧视和排挤,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事件频繁发生。当前我国有关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还不能适应当前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需要。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心中不满无处宣泄,导致流动人口铤而走险,采取极端手段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发泄心中愤恨,达到报复的目的。

3.经济原因。我国现存的城乡二元制使社会服务中一系列政策都倾向于城市人口,在政治、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外来人口都受到不平等对待。在城市中流动人口大多从事脏、累、重的工作,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沉重的城市生活成本及农村家庭重担使之与城市人口产生相对剥夺感,成为刺激流动人口犯罪的重要诱因。

4.文化原因。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进步的,社会文明也随之有所更新和发展,新的文明必将取代旧的文明成为主流,而在文明生长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文化冲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其核心内容就是追求现代化。因此引起了不同群体亚文化的冲突、主文化和亚文化的冲突。

(二)流动人口犯罪特点

流动人口犯罪具有流窜性的特点,流动人口由于本身的属性就具有流动的特点。一部分居无定所的人往往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游荡于街头巷尾,车站码头,城镇乡村,寻找犯罪目标,捕捉犯罪时机。由于流动人口密集,临近地区的犯罪量也相应较大。这就需要犯罪的流窜性来提供支持,越来越方便的交通工具也为他们的犯罪流窜性的特点提供了支撑。

流动人口犯罪具有团伙性的特点,城市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农村,进入陌生的城市之后,人生地不熟,不得不投靠亲戚,这使得流动人口带有浓厚的乡土观念和地域观念,这为团伙犯罪提供了客观的条件,从而形成了诸多如盗窃团伙、抢劫团伙等种种的犯罪团伙。从沈阳市的流动人口的结构来看,这种劳动人口来源的密集性也大大促进了犯罪的团伙性。

流动人口具有利欲性的特点,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中打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赚钱。所以一部分流动人口会为了赚钱而从事一些道德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抢劫、抢夺以及故意伤害常发生于生活处于困境或报复性冲动的情况下,一般来说,盗窃、抢劫、诈骗这三类案件比重较大。

流动人口具有低龄化的趋势,流动人口本身就以青壮年人居多,他们当中又有许多未成年人。这批本应享有受教育权利的适龄青少年往往离开家乡到大城市闯荡,由于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又不具备劳动技能,只能从事报酬低、工作条件差和工作时间长的劳动,这使本来就处在叛逆期的青少年在强烈的欲望和不平衡心理的刺激下,很容易感情用事,特别是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心智尚未成熟的他们难以辨别是非,丧失理智,不计后果,最终误入歧途走上犯罪。

三、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

(一)交替式讯问法

1.交替式讯问法是指在一起案件侦查中,由两组或两组以上侦查员对同一名犯罪嫌疑人轮流讯问,最终以多组不同讯问力量的合力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一种讯问方法。由于流动人口居无定所,熟悉多个地区的风土人情地理风貌,一旦被某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往往只供述当地案件,此时专案组可调集工作在本地而生源不同的侦查员组成区域不同的讯问小组,对号入座,依次讯问,且最好采用不同方言,营造不同环境,加深犯罪嫌疑人在不同作案地的作案印象,从而促使其供述。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点而不破、宽严相济。(1)在初查尚未获得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充分证据时,如果证据链条上出现缺口,客观上给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翻供提供了可乘之机,造成讯问困难的局面。侦查人员在审讯中的引而不发可在犯罪嫌疑人充分陈述事实的基础上,适时插话打乱其思路,利用其陈述中的事实矛盾,进行紧迫式讯问,步步紧逼,使其不能自圆其说,让犯罪嫌疑人误认为侦查人员已全部掌握其犯罪事实和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2)在审讯时,应采取以宽严相济的策略,所谓严,就是以进攻性的提问方法警告犯罪嫌疑人。所谓宽,就是采取启发、教育、争取、指明出路等比较缓和的审讯方式,使犯罪嫌疑人心悦诚服地交代犯罪事实。流动人口犯罪以青年人为主,犯罪嫌疑人自我控制能力差,情绪不稳定,可塑性大,在审讯中应采用“情感催化和敲山震虎”法。

(二)复述讯问法

1.利用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团伙性、利欲性特点,各个击破。这种讯问方法必须在精心研究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的前提下并结合现场气氛,编造与案件相似的故事,即能够触动犯罪嫌疑人。流动人口犯罪利欲性特点决定他们往往具有互不信任、互相猜忌的个性,在团伙内常常出现分赃不均的矛盾,在讯问中,应当善于利用犯罪嫌疑人互不信任的个性,达到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目的。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利用矛盾,出奇致胜。(1)在流动犯罪嫌疑人往往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公安机关证据不足,抱有很强的拒供心理。首先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通过对某一细节进行追问及反复讯问法,让犯罪嫌疑人自由表演,不要急于拆穿,等矛盾充分暴露,侦查人员把我关键问题给予犯罪分子致命一击,让其自乱阵脚;其次针于流动人口共同犯罪,可以利用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利益不均、互相猜忌等固有矛盾及各自立功赎罪的心理,进行分化瓦解打破其所谓的“攻守同盟”把握时机各个击破。(2)办案人员必须准确判断嫌疑人负隅顽抗的客观条件,把握其心理状况,以便出奇制胜。应采用声东击西法指的是审问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避开犯罪情节,以聊天的讯问方式让嫌疑人放松警惕,同时在暗中埋伏陷阱,诱导其进入侦查人员设下的圈套,犯罪嫌疑人一旦上套,侦查人员在告知其真实情况,打乱犯罪嫌疑人思路,使其自相矛盾,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三)情感影响法

1.根据流动人口犯罪形成的个人因素、社会因素及流动人口犯罪低龄化趋势的特点。通过唤醒犯罪嫌疑人尚未泯灭的良知和恻隐之心,引发其负罪感和悔过之心,是一种极具感染力和说服力的论说方法。通过消除犯罪嫌疑人消极的负性的情感情绪因素的不良影响,引导激发积极的正性的情感情绪因素来实现的良好的道德感和理智感能促进供述动机的强化,特别是那些有着强烈的道德意识,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分析,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尤其是作案时的心境和讯问中的态度;对情感型嫌疑人较容易被讯问人员的言行所感动,所以可以通过行为特征来识别。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循序渐进。在审讯时,办案人员不可一开始就触及问题的核心与实质,而是先把案件有关情况讯问清楚,由浅入深,逐步缩小包围圈。然后,根据讯问进展情况,适时讯问主要罪行和关键情节,造成一种使犯罪嫌疑人无法掩盖已承认的事实,对核心问题又推脱不了的态势,迫使其在主要问题上彻底缴械。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讯问一定要做到循序渐进、一鼓作气,发问时言词要简洁,主要以回答“是”或者“不是”, “有”或者“没有”的问句为主,不给犯罪嫌疑人丝毫回避问题的机会。同时择时进行施压,反复出示证据,打破其心理平衡,造成“兵临城下”之势,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实。

篇3

1 引言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在不断增大,流动人口规模在不断增长的趋势,农民从农村流入城市,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流动人口本身也有自己的优势,比如吃苦耐劳、乡土观念浓厚等;但随着大量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住房紧张、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等;这些从农村流入城市打工的人口,将他们在农村的一切生活习惯和习性都带到了城市,还有的流动人口由于适应不了城市的生活和工作节奏,变成了失业者,没有了自食其力的能力,只能依靠偷抢骗或者乞讨的方式去生存,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流动人口社区脏差乱的形象,也导致了流动人口社区不良的社区环境;这些问题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能完全解决的好的,必须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和流动人口自己本身的力量,才能长期有效的解决流动人口社区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才能促进社区和整个社会的发展;优势视角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补救型”的社区社工,优势视角强调预防多于补救,重点是协助社区人员,找出社区内可以运用的或者潜在的资源,帮助社区人员融入社区,找到社区归属感,同时运用社区人自身的资源,把社区管理的更好。本文主要论述优势视角在介入流动人口社区的必要性和优势,为优势视角介入流动人口社区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2 流动人口社区的特点

社区工作是扎根于现实的情况,自下而上,切实根据社区的需求和具体问情况去争取资源、提供服务,这一点是远远不同于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的,那样的政策并不能真正满足社区的需求,帮助社区真正的解决问题,这是社工社工得以存在的条件之一,也是存在的必要性。社区工作本身的非政府性和内生性,是的社区社工能够充分考虑社区的真正需要,这极大的激发了社区内部人员的参与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带动社区人员挖掘社区内本有的资源,但是流动人口社区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社区,它有了自己的特点,也决定了要用不同于传统的社区工作方法去介入。

流动人口社区不同于单纯的农村社区或者城市社区,流动人口社区有其自身的特点,下面以X社区为例:

云南省X社区居住的主要是来自四川、贵州、云南周边的外来流动人口,X社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大概有两万五千多,流动人口子女多达一万多名。这些流动人口子女跟随父母来到X社区,跟着父母流动的孩子,由于户口不在当地,他们不能和城市孩子享受流入地的教育,被排斥在正规的教育体系之外;由于去公共学校就读要交借读费等,昂贵的费用是很多流动人口家庭承担不起的,所以很多孩子只能就读民工子弟学校。通过走访X社区的几个民工子弟学校,我了解到,有的学校是由租赁的民房改造而成,每一间教室的面积都不大,有的教室光线很差,没有运动场,甚至连一个篮球架都没有,走进学校的时候,会闻到一股厕所的臭味,学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学习;在师资力量上,应聘来上课的老师学历都不高,教学水平也不高,教学方法不科学;而且我了解到的几个民办学校都是由某个集团公司所办,以盈利为目的,为了盈利会最大限度的降低办学成本,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流动人口子女在接受教育中,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时常面临转学、辍学等状况。

一方面,X社区的社会环境比较复杂,社区里有很多辍学的青少年,他们找不到工作,整日无所事事或者去做不正当的营生(偷抢、贩毒),这样的社区环境下,处于成长阶段的流动人口子女很容易被诱导走上犯罪的道路。通过和X社区的流动人口子女交流,他们都表示班上的同学爱打架,还说自己居住的社区附近会发生被偷的事情。

另一方面,X社区公共福利设施不够全面,仅有的一些设施,也几乎都是城市里的人在使用,比如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都是城市的孩子在使用,流动人口子女很难有机会获得这些资源。流动人口子女的课余生活一般就是做家务、睡觉或者看电视,他们很少有外出游玩、参观的机会。

该流动人口社区存在以下特点:(1)流动人口社区人员构成混合,流动人口社区的人员来自于不同的地方,大家混合在同一个地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习惯;(2)流动人口社区城市规划相对滞后,流动人口社区的房屋设计是总体来说是落后于城市的规划的,由于设计上的不合理,有的房屋密度高、采光通风条件差,这一定程度上导致流动人口居住环境差;(3)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条件太差。流动人口社区各种管线杂乱无章,排水排污不畅,垃圾成灾。街巷狭窄、拥挤,存在严重消防隐患;(4)流动社区由于人员流动大,处于管理的边缘地带,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流动人口社区管理无章可循,导致了社区的脏杂乱;流动人口社区的这些特点,迫切需要社区工作者的介入,但不能用传统的社区工作手段来介入流动人口社区;(5)流动人口素质相对比较低,还有随父母一起来到城市的流动儿童,是流动人口社区的一大特点。

3 传统社区社工的特点

相对于优势视角下,在传统的社区工作中,有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1)传统的社区工作着重补救性的危机介入,强调的是社区内部存在问题及其危机,看不到社区内存在的潜力和优势,或者强调对家庭的暂时性救助;这样的救助模式,会导致流动人口在越来越感觉被边缘化,对自己所处的城市越来越没有归属感;(2)传统的社区工作经常忽略掉自身就有的资源,尤其是针对流动人口社区的工作者,往往根据自己认为的刻板印象和自己的假设去行动,这些社区工作者不会认为自己服务的社区是有优势的,对于社区内部具有的资源和优势是看不见的,这样的模式对于流动人口社区来说,效果不是很明显,忽略掉社区内部人员的潜力和需求,就算做的再好再多,也不能启动流动人口参与管理社区事务的积极性。

4 优势视角介入流动人口社区的必要性

优势视角下的流动人口社区工作,着眼于流动社区内部人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该视角强调社区流动人口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强调居民的积极参与,通过居民的积极参与,可以看出居民的具体需求,才能为居民提供一些具体的服务,优势视角介入流动人口社区工作是有必要的。

(1)通过优势视角的介入,帮助流动人口正确看待自己之前的生活经验,帮助流动人口树立适应新环境的信心。流动人口之前的生活经验无法应对城市的陌生环境,这导致在流动人口之前的生活经验中,有很多优秀的生活经验被流动人口自己和社区管理者忽略,来到陌生的城市,大家关注到的都是他们对陌生城市的不适应,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之前生活经验中的优秀那一部分,并将那一部分挖掘出来;这些流动人口社区的人员来自各种不同的地方,人员比较杂乱,而且流动人口社区居住环境比较差,城市规划滞后,但是,这些从各种不同地方迁移过来的流动人口在努力的改变这样的环境,这些流动人口需要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重新看待自己,看到自己的优势,帮助流动人口树立信心,改变自己居住的社区和生活环境。

(2)通过优势视角的介入,肯定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贡献,让流动人口增加对流动社区的归属感。这些来到城市务工的流动人口,大多知识构成比较低,而且对城市的适应能力相对比较慢,他们从事的职业大多是比较辛苦的行业,这一定程度会导致城里人看不起他们,这些流动人口会感觉从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都处于城市生活的边缘,这会他们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没有归属感,但是,每个人都需要归属感,流动人口社区需要通过优势视角的介入,帮助他们看到自己对城市的贡献,让他们知道,流动人口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城乡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且他们帮助提高了城乡人口的文化和思想素质,尤其是在城市生活的熏陶下,他们不仅接受了市场竞争观念。同时,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返回原流出地——农村,带回了城市生活中新的文化观念、生产技能和管理知识,带回使用社会经济信息的经验和务工经商获得的资金,通过反馈知识和信息,发展非农产业,帮助家乡的经济发展,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对落后地区农村面貌的改变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肯定流动人口的贡献,让他们感觉自己也是这城市的一员,增加流动人口对城市的归属感。

(3)通过优势视角的介入,调动流动人口自我管理和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在肯定社区流动人口的前提下,引导流动人口参与社区管理,使之做社区的主人,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管理。社区居民在社会交往中促进了流动人口的社区认同,推动人口城市化由“半城市化”向“深度城市化”迈进。

(4)通过优势视角的介入,为流动人口探求更多生存和发展的资源,提高流动人口的抗逆力,流动人口社区处于城市和农村的边缘地带,流动人口社区会面对人员复杂、环境杂乱、流动人口本身素质、适应能力差、心理没有归属感、孤独等问题,抗逆力是一种反弹的力量,是个人面对磨难和挫折而抗争的能力,在优势视角的介入和指导下,案主可以克服自己遇到的困难,并且在这过程中习得成功的适应经验和适应能力。

(5)针对流动人口社区流动儿童的特点,要以鼓励为主,运用优势视角,帮助孩子提升他们的自信心。

5 总结

随着流动人口不断的流入城市,流动人口社区越来越多,流动人口社区的管理越来越重要,社会工作者介入流动人口社区已经必不可少,在介入初期,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和不完善之处,本文尝试用优势视角介入流动人口社区,分析流动人口社区具有的优势,社会工作者应该根据流动人群所具有的优势、需要、知识、能力、技能,帮助流动人口提高自己的抗逆力,提高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和对城市的适应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培林.农民工——中国进城农民工的经济社会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2]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篇4

一、人口流动的原因分析

流动人口,是一个特定的称谓,一般是对人户分离人群的统一称谓。所谓的人户分离,指的就是人口和户籍没有统一。也就是户籍在一个地方,而人在另外一个地方,没有在户籍所在地的人群,就被称之为流动人口。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来说,流动人口的规模很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末,我国全国流动人口达到2.36亿人,相比2018年减少515万人。虽然流动人口数量有所减少,但是总量依旧庞大,超过2亿人。人口出现流动,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现象,背后存在较多不同的因素导致人口产生流动。依据实情来讲,人口流动的核心因素,就是经济需求。纵观我国流动人口的构成,务工人群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很多人为了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获得更高的收入,选择离开户籍所在地,去其他地方工作。除此之外,被动的工作调动,也是出现人口流动的一个因素,不过这并非主要因素。其次,政策因素。政策因素也是导致人口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国家政策变化,会影响到很多人的流动选择。比如近些年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建设美丽乡村,对农村发展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强,这就让很多农村务工者选择留守,不再外出务工,这就对人口流动产生反作用,表现出减少人口流动的作用。总的来说,人口流动,主要是和经济相关,呈现出向高经济水平地区集中流动的趋势。因此,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会吸引更多的流动人口。

二、城市流动人口统计的意义与特点

(一)意义。做好城市流动人口统计工作,其存在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对此一定要形成清楚认识。首先,流动人口统计,可以切实摸清城市的人口变化情况,为人口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流动人口由于存在流动性,因此其会处在动态变化中。通过流动人口统计,可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掌握城市的人口流动情况,这为城市人口管理工作提供了相应的信息。其次,可以辅助城市规划决策。人口统计工作,这对城市的规划决策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比如通过对流动人口的统计,可以了解到哪些区域的人口密度较高,这样一来在规划公共交通的时候,就可以增加高人口密度的公共交通线路。最后,了解城市的发展。人口流动,还可以反映一个城市的发展情况。城市流动人口数量持续增长,这就能够说明城市具备吸引力,能够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机会,这就反映出来城市发展的势头良好。相反,如果流动人口持续减少,则说明城市逐渐失去吸引力,发展势头不佳,这就需要引起重视。(二)特点。城市流动人口统计工作的开展,还需要明确其具备的相应特点,抓住其中关键,为流动人口统计工作指明方向。第一,全面性。流动人口统计工作,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具有全面性,也就是要对流动人口实现全面统计,将每一个个体的信息都要搜集起来,这和统计学上常用的抽样统计或随机统计存在很大区别。抽样或随机统计,都是选择一定样本进行分析,然后放大到全局,得出理论性的统计结果。而流动人口统计,并不能这么做,需要对每一个流动人口进行统计。因为流动人口统计,并不只是了解流动人口数量,还需要对其身份信息、居住地址等信息做好登记,因此统计学上的随机抽样并不适用。第二,流动性周期性。流动人口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具有流动性。这就导致流动人口统计工作,需要持续性开展,每年进行一次,这样才能掌握较为准确的数据。第三,难度大。流动人口统计,这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其存在较大的难度,面临着不少现实的困难。需要有关人士对其加强关注,通过研究探讨,找出更加高效的流动人口统计工作方法。

三、当前流动人口统计存在的困难

结合目前城市流动人口统计工作的具体开展来讲,存在一些明显的困难问题。首先,统计人员数量不足。流动人口统计,并不需要全年坚持,只是在某段时间内进行。这就导致人口统计机构在统计人员的配置上,存在很大的矛盾。而最终的结果,就是统计人员的数量不足,一个统计员往往需要负责较大区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统计工作,统计任务较为繁重。其次,人口本身的流动性,导致统计工作开展困难。流动人口本身具有流动性,而且流动人口主要是以务工人群为主,很多务工人群并不是常规的上班族,而是从事着很多不同类型的工作,比如送外卖、送快递、建筑装修、保洁等,很多人的工作时间并不规律,这就导致统计人员在开展统计工作时,很多人可能并不在家,多次登门依然无法见到人,这就导致部分流动人口的信息迟迟得不到统计。另外一部分人口在城市内部的流动,比如从一个区域搬到另一个区域,就可能出现重复统计的问题。最后,统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当前时代,已经全面进入到信息化时代,很多工作都在向信息化转变。在流动人口统计这方面,也应该关注到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构建,打造信息化的统计体系。然而从当前实际来讲,城市流动人口统计,很多时候还局限于传统的人力统计模式之中,由统计人员登门填写纸质资料,这样非常花费时间,导致统计工作的效率不高。

四、优化城市流动人口统计的策略建议

对于目前城市流动人口统计存在的一些问题,相关人士要形成重视,针对性优化流动人口统计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统计实效性。(一)针对统计工作队伍予以优化配置。针对统计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需要对统计工作队伍予以优化配置,通过多种措施,解决统计人员不足的问题。第一,适当拓展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在统计工作人员队伍的拓展方面,可以采取内部挖掘的方式,统计工作单位可以对其他岗位人员展开统计工作培训,使其掌握流动人口统计的基本技能,构建起人口统计后备队伍。在出现人手短缺时,就可以安排后备队伍中的一些人员,参与到流动人口统计工作之中。第二,发展外部统计员。流动人口统计工作,还可以将一些外部人员发展到统计队伍中。从目前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说,社区工作者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城市都安排了具体的社区网格员,负责社区事务的处理。流动人口统计工作,就可以将社区网格员纳入进来,以社区网格员构建起编外统计队伍,联合网格员开展流动人口统计工作。第三,要提高流动人口统计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强教育培训,让统计人员具备更高水平的工作素养,能够更加高效地完成统计工作。(二)构建信息系统辅助统计工作。流动人口统计工作,需要摆脱人力局限,发展信息化的统计模式。具体来说,可以委托专门的信息技术企业,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在系统中,可以设置信息采集和自主申报两大功能。同时要将这些功能和微信、支付宝等生活常用软件结合起来。统计人员可以登录信息采集功能,依靠微信或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直接读取流动人口的证件信息,自动登记,这比传统手写便捷很多。而对于普通人,则开放自主申报功能,对于作息时间不规律的流动人口,可以引导其通过自主申报功能,自行申报个人信息。此外,对于自主申报的流动人口,还需要从中选择一部分进行核查,确认自主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三)建立流动人口与租房信息档案。流动人口,往往是在城市里租房。而在流动人口统计中,也需要对其居住地址信息进行登记。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租房信息,可以反映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也可以通过租房信息,实现流动人口的统计。因此,就需要建立起流动人口信息档案和租房信息档案。相关单位可以与房屋租赁企业构建起合作关系,在得到许可的情况下,直接从房屋租赁企业获取租房信息,确认流动人口信息,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流动人口的统计效率。通过流动人口档案和租房信息档案的对比,还可以对一些遗漏、重复的信息进行处理,提高流动人口统计的精度。

五、结语

在城市经济发展中,流动人口数量长期处于增长的状态。因为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经济水平越高的城市,流动人口数量一般也就越多。流动人口给城市发展带来了人力资源的红利,但同时也增大了城市人口管理的难度。在进行人口管理的过程中,就需要做好流动人口统计工作,切实把握城市流动人口的流动情况。具体来说,要优化统计队伍的配置,构建信息化统计系统,建立流动人口与租房档案,全面提升流动人口统计水平。

参考文献:

[1]赵伟锋,杨云彦.流动人口统计:利益冲突与管理模式演进[J].社会政策研究,2017(4):70-81.

[2]那桂玉.新时期流动人口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研究[J].商情,2018(41):64.

[3]王华超.新时期流动人口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8(11):162-163.

篇5

(一)个人原因流动人口的素质与文化水平相比于城市原著居民是偏低的,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也比较差,除此之外流动人口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对法律的了解很少,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甚至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还不知道。在遇到正常的权益受损害后往往不知道怎么样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经济上的弱势状态是青年农民工犯罪的重要原因,青年农民作为农村中的年轻群体,抱着追求自身发展和利益最大化的梦想流向了城市,看到别人的生活品和自己的经济状况的巨大落差使其内心失衡,极易产生一些攻击性、报复性和其他心理,最终借助非法手段谋取个人经济利益成为选择,经济弱势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原因。精神上遭受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进城人员由于个人的文化水平、受教育情况与城里人相比使处于弱势的,并且在城市中从事一些重体力活动容易让城市中的一些人瞧不起。高强度的工作、微薄的收入、不平等的待遇这一切都促使了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社会原因城市与农村的经济差距的不断加大,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我国现阶段所处的特殊的历史阶段,决定了我国当前农村与城市之间,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所以流动人口中几乎全部是那些由于经济压力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的农民②,城乡巨大的经济反差,会使他们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并且会诱发犯罪。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趁机侵入,造成许多人价值观念出现混乱,甚至对我国现行的社会关系及规范产生否定倾向。流动人口再进城之后有很多的想法都是刚刚接触,他们处于多元的文化包围之中。文化冲突导致他们的行为失去了原有规范的束缚,评价善恶的标准也失去了统一的尺度,当他们的亚文化与主流文化发生冲突时,违法犯罪便不可避免。③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

(一)积极调整社会政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政策是指国家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秩序,令社会始终处于一个良好的可控的环境下,能够让社会现代化达到预期的目标,所采取的最重要的方法。结合当前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现象的实际情况,要做到有效预防和治理,就必须积极调整与流动人口的利益息息相关的诸如户籍管理政策、社会管理政策等,使之拉近城乡距离、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的距离,减小差别。就如沈阳市于11年出台的政策:“沈阳市公安局将设立农民工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用工单位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属地派出所3日内登门集中办理,对农民工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手续、信息采录完备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向农民工公开派出所长和社区民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对涉及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处理。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流动人口中占主要部分的是农村人口,因此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是防控流动人口犯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要从两个方面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经济。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做好这两方面的发展,对于流动人口问题来说是很好的防控。沈阳市于十二五期间依据《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精神所制定的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结构优化工程。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工厂化、精品农业,结合中低产田改造,继续发展设施和高效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等重要任务,是沈阳市在农村经济方面为流动人口问题解决所做出努力的重要体现。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措施一是建立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在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应建立城市中各个有关部门都参与进来的管理机构。同时,在外来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一个完整的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的管理网络。二是建立外来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制。按照“点面结合”的管理原则,强化用工单位对于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责任,签订治安责任书,并按责任书上所规定的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承担义务;只有形成纵横交错完整的治安责任制体系,才能使外来流动人口真正有人抓,有人管,达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的目的。三是要突出管理重点,提高动态管理水平,排查统计流动人口中的重点对象,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着重管好那些无正当职业,无固定住所、行踪不定、交往人员复杂、经济来源不明及有前科劣迹流动人口,列入重点管理视线,加强布控。就如沈阳市的各个有关部门从本地的治安形势入手,深入研究调查研究,将中小型的旅店、出租房和文化娱乐场所作为工作的重点,不间断的组织清查,对可疑人员逐人通报协查,仅2011年一年就破案3000多起,查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100多人,并抓获一批逃犯。(本文来自于《法制博览》杂志。《法制博览》杂志简介详见)

(四)全面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要想有效遏制流动人口犯罪,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是关键。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用工单位要采取各种易于被接受的形式,根据不同对象,有重点、分层次、分步骤地加强教育,真正把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④一是要提高流动人口的思想素质。首先应对流动人口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使得他们认识到什么是党提倡的,什么是党反对的;还要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水平,使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二是要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自身的文化水平。针对农村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不高的特点,政府有关部门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成人高校、夜校等方式来提高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

篇6

1流动人口艾滋病流行特点

1.1艾滋病感染者及艾滋病人在流动人口中具较高检出率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在当前已确定的HIV感染者当中,其中有相当部分均为流动人口,可见流动人口已经成为了传播与感染艾滋病毒的高危人群,且其检出率还有逐步增高和高危向普通人群蔓延的趋势,因此,艾滋病所构成的威胁其影响范围愈来愈大,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1.2多数流动人口缺乏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的认知和了解诚然,我国在近些年加强了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众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水平,但很多地区仍停留在仅对艾滋病传播途径的了解层面,尤其是流动人口,由于难以稳定接受此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所能掌握到的防治知识就更为有限,甚至对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都未能有正确的判断标准[3]。在这种情况下,流动人口对艾滋病的恐惧以及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表现均会更趋于不正常状态,进而可相对增加艾滋病病毒感染与传播的几率。

1.3流动人口具艾滋病相关的更多高危行为多、以及吸毒等均为传播艾滋病的高危行为。而多方研究发现,由于多数流动人口均处于性活跃期,再加上文化程度不高,同时在家庭结构及道德规范的约束方面相对薄弱,因此以上行为的发生率远高出固定人口,而在购买泛滥及安全套保护意识地下的情况下,其风险程度更会有较大程度增加。

1.4自愿受检意识低,社会歧视现象普遍有调查资料显示,绝大多数的流动人口均来自于农村,而基于农村地区普遍存有严重的对艾滋病歧视与耻辱的观念,因此导致了在这些流动人口中产生了一种“谈艾滋而色变”的现象,甚至即使知道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进行免费的HIV检测,但由于耻于开口,几乎很少见到会自愿接受检查者[4];而在对已经发生有艾滋病感染的人群极其相关高危行为存有歧视与污名化心理的情况下,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将面临更多障碍。

1.5流动人口病情具更强的隐蔽性和更大的传播危险性一方面,多数流动人口在患病后,均存有不同程度就医不及时的情况,个别甚至根本不具备就医的条件,因此及时感染有HIV也难以准确掌握其感染情况,这样极易导致病毒扩散而威胁到其周围人群;另一方面,由于流动人群具更高变动工作与居住地点的几率,因此还会增加艾滋病从高发疫区向低发非疫区地带散播的危险系数。

2在流动人口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策略探讨

2.1在流动人口中加强艾滋病预防的宣传教育与行为干预工作首先,宣传教育应有针对性地展开,结合区域特征,对不同职业及不同文化程度的不同人群展开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其间可将其与各种活动有机地结合,并通过用工单位、劳动力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登记办证单位积极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教育普及;其次,行为干预应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对多、以及吸毒等艾滋病传播高危行为的纠正,通过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干预活动,为各种危险行为的转变提供各种便利的条件。

2.2制定或完善本领域相关的法律规范伴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其管理工作已成为了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在当前几乎少有之于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有针对性法律的情况下,在此方面工作的开展很难做到目的与原则的统一,各级政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相关职责也有带明确。因此在当前,就十分有必要制定或完善本领域相关的法律规范并以此进一步规范艾滋病防治工作,使其真正有法可依。

2.3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检测工作流动人口是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高危人群,在我国流动人口逐渐增多以及艾滋病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加强对流动人口艾滋病相关监测以及时臧我其艾滋病感染情况就显得非常必要。在监测过程中,我们用先行充分了解当地流动人口的特点,尽量将自愿与强制受检较好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可能提高潜伏感染者的检出率。与此同时,应一并加强对流动人口孕检、婚检以及一般体检工作,将HIV的检测纳入其中,只有及时发现才可以及时地进行处理,才能真正地防患于未然。

2.4加强对已感染者的管理并给予其妥善的治疗基于流动人口本身具高流动性的特点,以至于其中已经感染有艾滋病病毒或已确诊为艾滋病人的相关管理工作存有较大难度,更难以控制并给予稳定的治疗措施。针对此种情况,我们应尽量将此类人群实施暂住地的统一化管理,以便可更好地对其进行随访与进行CD4的检测,对他们而言,这些医疗服务是非常必要的。另外,还应对他们积极地进行艾滋病相关政策的宣讲,以相关法制与道德内容对其进行正确的教育与引导,避免发生恶意传播的情况。

2.5在流动人口中广泛开展艾滋病相关的健康教育工作针对于流动人口的艾滋病相关健康教育工作应以多种形式并从多个层面进行展开,其重点是要在此类人群当中更加提倡健康安全的生活行为方式,减少高危行为的发生并积极纠正部分人所拥有的歧视观点,另外,在这个过程当中,应多方积极借鉴国内外已经证实行之有效的相关干预措施,并逐渐扩大对高危人群的干预范围,持续完善相关医疗服务措施。

参考文献

[1]武俊青,王瑞平,周颖,等.流动人口艾滋病传播与流行危险因素文献分析综述[J].人口与发展,2008,14(5):105-108.

篇7

过去,我们对待流动人口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堵”,尽可能拒之于辖区之外;二是“防”,把流动人口犯罪作为防范打击的重点。结果是想堵堵不住,想防不胜防。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对流动人口这一社会现象缺乏全面、正确认识。只看到流动人口消极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其积极的方面,只看到流动人口管理的难度,而没有看到我们思想和工作的问题。为此,我们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深入的分析,着重调研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的思想教育、如何探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通过调查研究,摸清了流动人口真实状况,形成了三点共识:第一,大范围的人口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而城市建设又急需要劳动力资源的情况下,人口流动是必然的趋势,采取消极封堵的办法当然难以奏效。第二,流动人口涌入城区的目的主要是凭劳动挣钱致富或投资创业,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的,违法犯罪、发不义之财的只是极少数人,决不能盲目扩大打击面。第三,流动人口的增加尽管给城市的正常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更多的却是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作出了贡献。“三点共识”的形成带来了三个方面明显的变化。一是态度和感情变了。对流动人口的“反感”逐步变成了“理解”,过去把流动人口当作“外来户”,现在则当成了“自家人”。二是工作的指导思想变了。过去,管理的目的只是为了减少犯罪,维护稳定;现在的管理则立足于“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勤劳致富和确保社会稳定”三位一体的综合目标。三是管理方式方法变了。由过去的单纯管理变成了现在的以教育和服务为主要手段的综合管理。

二、抓好调查摸底,强化办证质量。

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必须摸清底数,才能有的放矢,因为流动人口流动性大,今天他住在这里,明天有可能搬走了,你昨天查了这家,房子是空的,但第二天房间里就住满了人。针对这一特点,我所组织社区民警和协管员,以入户调查为基本手段,实行动态登记,开展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逐个摸清底数,查明情况,找出管理漏洞,发现疑人疑物,采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警务平台。通过近年来的实践,较好地掌握了流动人口的底数,为预防打击犯罪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2月22日下午,我所社区民警***通过输入暂住人口时,发现暂住人口***系2002年4月在**省**县持刀将他人砍成重伤的“网上三逃人员”,从而使潜逃两年多的犯罪嫌疑人落入了法网。原创:

三、落实工作措施,健全管理机制。

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运用简单的手段是难以奏效的。只有在党、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综合整治的措施,才能收到显著的成效。为此,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建立管理体系,健全法规制度。****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由公安、司法、工商、综治、计生、文化等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并相应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形成了覆盖全面、上下联动的管理网络。同时,与社区、行政村分别签订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责任书》,先后制订出台了《流动人口依法管理教育实施意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及时向流动人口发放公开信,广泛宣传各项法律规定。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广为宣传,既保证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又使得流动人口知情懂法,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四、完善硬件设施,充实协管员队伍。

篇8

作为“首善之区”,北京市一直是很多流动人口向往和最终驻足之所。据统计,2011年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达到742.2万人,他们构成了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那么,北京市不同代际、不同户籍的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和结果具有什么特点、面临哪些困境、受制于哪些要素、与其他地区不同代际和不同户籍的流动人口之间是否存在差别,地域、户籍、年龄、态度、行为等结构性、制度性要素以及人力资本等主客观要素在流动人口的认同方面起到什么作用。这些都是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重要问题。本文利用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基于比较的视角,考察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情况。通过比较青年与年长流动人口,了解年龄和时代的影响;通过比较城-城流动人口与乡-城流动人口,了解户籍类型的影响;通过比较北京与外地的流动人口,了解地区(及结构性)因素的影响;通过比较流动人口和本地市民的态度,了解主观因素的影响。

一、文献梳理与理论假设

身份认同是指流动者与本地人及家乡人之间的心理距离、归属感及对自己是谁、从何处来、将去往何处的思考及认知。不少学者从社会学、心理学的角度对流动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问题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探讨。大量的研究表明,长年在外生活使得流动人口深感身份迷惘。流出地社会把他们看成是“客人”,流人地社会又把他们当成是“外地人”,于是他们就成为哪里都没有归属的“边缘人”。换言之,城乡社会空间和群体记忆的互动使流动人口对自己身份的认知和评价呈现出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内心自我矛盾性。他们既难以认同流人地社会,又不愿认同流出地社会;既无法融入流入地主流社会,又难以回归流出地社会。流动人口不断陷入“我是谁,从何而来,到何处去”的追问,从而导致认同困境与身份焦虑的出现;而且,他们在归属感上表现出一种矛盾、不和谐的态势,即对流人地在地域上的强归属和群体心理上的弱归属、意愿上的融入与实际身份的游离。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这种不确定性、困扰与彷徨是包括代际差别、朋辈效应、制度固化、区域分割、态度排斥、社会交往等在内的多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代际比较可提供时期特点和年龄队列对不同世代流动人口的影响。不少研究探讨了代际之间身份认同的差异,得出了具有共性的结论:青年流动人口对流入地有更强的认同感和融入意愿。不同代际流动人口成长的宏观环境、家庭结构、教育背景均不相同,故社会化经历、过程和结果都会有别。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的务农时间较短,在城市生活多年,有的甚至出生在流人地,对家乡的认同远不及对流人地的认同。同时,他们的性格和行为更为丰富、更加多变、更富个性,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特点突出。他们希望摆脱土地的束缚,摒弃农民身份;希望在城里安家落户,并最终融入城市。相反,年长流动人口在家乡生活时间较长,土地和亲情成为与家乡联系的“脐带”。虽然他们来到流入地工作,但他们更多可能只是将工作视为增加家庭收入的手段,而非改变身份的途径,故而对流人地难以产生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当然,现有研究在共性之中也有差异。比如,2009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五城市开展的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试点调查数据显示,与年长流动人口相比,青年流动人口对流人地有强烈的向往,但就普遍公认的对流入地社会的认同感而言,青年乡-城流动人口却低于同龄城-城流动人口及年长乡-城流动人口。这种差异说明,认同意愿与认同结果之间是有差异的。换言之,身份认同至少涵盖两个方面:一是认同意愿,二是认同结果,二者不可等同。青年流动人口也许比年长流动人口有着更强的融入或认同意愿,但从意愿到实际认同之间存在较长的时滞期,诸多中间要素推动或制约着意愿的实现。认同意愿是达到认同结果的前提条件。现存研究中,所谓的身份认同多是指认同意愿,而非认同结果。本文也仅关注认同意愿。

在考察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时,同辈比较可考察同龄人中的户籍差别。与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相比,青年城-城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观念和行为方式等都比较熟悉,故总体而言会对流入地产生更为亲切的感觉。综上所述,在此我们提出假设1:与年长流动人口相比,青年流动人口对流人地有更强的认同意愿;青年城-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超过青年乡-城流动人口。

所谓制度固化,最主要的是户籍制度的固化。身份认同似是一个虚空的概念,但有着实在、固有的制度性根源。户籍制度包括户籍类型、户籍地点两个维度,而户籍类型对身份认同的意义更大。这主要是因为,尽管城-城流动人口也是外来人身份,在流入地可能也会受到各种不利于他们的身份认同的结构性制约,但他们毕竟与本地市民拥有同样的户籍类型,有着与生俱来的先天优势和自致资质,与流入地市民有着更多的相似性,故而在流入地有更强的认同意愿。相反,“农民”原本只是一种职业,是户籍类型将“农民”身份化。中国的乡-城流动人口始终被看做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原本只是中性称谓的“农民工”被制度和观念建构成一个社会类别;实际上否定了流动人口作为城市居民的现实身份,夸大了其流动性而抹杀了其定居性;而且,由于使用了“农民”身份标志,使得歧视性的身份制度在城市空间中得以延伸、再生,并进一步强化、固化了“农民工”身份,使得他们不得不认同自己的“农民”身份,进而导致他们的职业身份与角色身份出现错位。于是,乡一城流动人口既不完全等同于农民,又不等同于市民,是离开了土地的农民却未融入城市的市民。他们不乡不城,亦乡亦城,不农不工,亦农亦工,身份极为尴尬。这无疑也会影响到他们的认同意愿。因此,我们提出假设2:乡-城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意愿低于城-城流动人口。

区域分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各地区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差异,二是指流动所跨越的行政区划带来的身份认同差别。这里只论前者。制度性要素往往具有全国普遍性的特点,但各地不同的经济结构可能调节制度因素的效果,使流动人口的经济社会生活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性。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其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是否与其他地区存在显著差别?是否具有一般特大城市的共性?同时,作为首都,它是不是又具有不同于一般特大城市的个性、对外来人口更为包容和接纳呢?在此,我们提出假设3:与其他绝大多数地区的流动人口相比,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可能不同于其他地区,甚至可能超过上海、江浙、广东等地。同时,认同意愿存在地区、户籍和年龄互动。

与制度固化密切相关的是流人地居民对流动人口的心态与行为。一方面,身份认同不是简单地通过流动人口自身努力就可以达到的;与经济等客观融入维度相比,该主观维度更涉及流人地居民的接纳或排斥态度。特权意识与身份优越感在他们的躯体和意识中积淀成为一种社会惯习,故城乡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一种基于利益差别的心理结构。社会心理构建使得流动人口从一开始就处于边缘化状态,且这种状态被逐渐内化,形成内卷式的身份认同。另一方面,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的相互接触、互相交往也是影响其身份认同的重要因素。随着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交往频度的增加、交往深度的延伸,他们逐渐由陌生人群变为相互认可的邻居、同事、朋友,行为的交往带来心理的感情和身份的认同。我们在此提出假设4:本地人的排斥态度降低流动人口(尤其是乡-城流动人口)对流人地的认同意愿,与本地人的交往能够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

二、数据与方法

本文采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以下简称“监测调查”)数据来检验这些假设,分析北京市青年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现状、特点、影响因素和影响机制。关于数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的2012年《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这里不再叙述。数据的总样本量为128000个,其中北京市的样本量为4000个。

1.变量的定义

调查询问流动人口是否同意以下说法:“我喜欢现居城市”、“我关注现居城市的变化”、“我愿意融入流人地”。本文基于这三个问题构建因变量。显然,这些问题反映的并非认同结果,而是认同意愿。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在这三项上都表现得非常积极:分别约有90%以上的流动人口都选择了肯定的答案。这充分表明,流动人口对流人地具有强烈的融入意愿,这与定性访谈的结果较为一致。北京市流动人口中,分别有96.7%、95.3%、93.9%的人表示喜欢北京、关注北京的变化、愿意成为北京的一员。这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对于这三个问题,本文通过因子分析方法,将它们集合为一个综合性因子。因子分析结果表明,三者的关联度超过0.83,且潜在的线性因子可解释它们方差的73%。这说明将它们进行整合是合理的。整合后的综合因子为本文的因变量,得分介于0~100,取值越大,表示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越强,反之表示认同意愿越弱。

与前述4个假设相对应,本文有5个关注点:年龄效应、户籍效应、地区效应、态度效应、网络效应。故此,本文有5个主要自变量。①年龄队列(1=青年流动人口,定义为29岁及以下)。②户籍身份(1=乡一城流动人口,定义为在调查时为农村户籍)。③流入地区(定义为9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江苏、浙江、广东、其他地区)。数据分析一方面单独使用这些变量,另一方面使用它们的合成变量,即三者的互动项。为了简洁且突出主题,这里仅展示一个含有八个分类的互动变量的模型分析结果:北京青年乡一城流动人口、北京年长乡一城流动人口,北京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北京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外地青年乡一城流动人口、外地年长乡一城流动人口,外地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外地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④态度轻视(1=觉得受到过本地人的排斥,0=没有感到排斥)。⑤交往局限(1=流动人口主要与本地人交往,2=主要与老乡交往,3=主要与其他人交往,包括其他外地人、无人交往等)。

此外,本文控制一系列其他要素,以探讨上述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独立关系,包括流动特征、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流入区域等诸多要素。本文使用的所有变量都具有足够的变异。

2.研究方法与分析步骤

因变量“融入意愿”指数为线性测量,可采用线性回归模型。“监测调查”在全国1151个县(市、区)或样本点进行:一个样本点最多调查2000个样本,最少调查20个样本。北京的样本来自13个区县:其中,一个区县最少调查40个样本,最多调查1080个样本,平均调查约307个样本。这种情况就导致了数据的聚类特性,即在各样本点之间,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可能存在较大差别,而在同一个样本点之内,融入意愿可能更为接近。这使数据可能不符合常规线性回归模型的两个基本假定(一是样本之间的独立性,二是随机误差项相互独立),从而导致常规的线性模型难以得到有效的估计结果。换言之,常规模型的分析结果可能低估标准误、高估自变量的重要性,从而增加犯I类错误的概率。此外,除了独立性的假定难以满足外,它还放弃了对不同组群之间差异的考虑,使很多原本由分组带来的差异被解释为个体的差异,从而丢失大量的群体信息。所以,对于多层次结构数据,常规的线性回归有其自身的局限。使用多层模型处理具有层次结构的数据,能够纠正由于同一层次内样本的相似性而引起的参数估计误差,改善置信区间和显著性检验,降低犯I类错误的可能性。因此,本文使用多层线性模型分析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将县(市、区)作为高层单位,受访个体作为低层单位。

首先进行无条件平均模型(即不包含任何自变量的空模型)分析,了解在不同区县,因变量是否显著不同,从而决定是否必须使用多层模型。其方程式为:

γij=βoj+εij (1)

其中,γij为j区县流动人口样本i的结果;βoj为截距(即平均值),下标j为每个区县拥有各自的截距,是区分多层模型与普通模型的标志。将截距分解为固定成分和区县层次的随机成分,则方程(1)分解为:

γij=γoo+δoj+εij (2)

其中,γoo为总均值或总截距,是固定参数;δoj为区县层次的随机变量,是j区县的截距到总截距的距离;εij为流动人口个体层次的随机变量,即分布于j区县的样本i到该区县截距的偏离。正是由于随机变量δoj的存在,该方程式才成为多层模型。

然后,在模型中纳入自变量,探讨个体和群体因素对因变量的影响。在常规模型中,一个模型只有一个截距,而在多层模型中,一个模型包含数个截距,即因变量的截距随群体而异。我们使用随机截距模型进行分析,其方程式为:

γij=(γoo+γ01G1j+γ10X1ij+(δoj+εij) (3)

式(3)与式(2)的不同之处,固定效果部分包含了个体和群体变量。Gij为区县(群体)特征;γ01为群体特征系数;X1ij为个体特征;γ10为个体特征系数,代表个体因素对因变量的影响。该模型将因变量解释为个体特征和区县环境特征的函数。δoj为未被观察到或无法观察到的区县层次的随机变量,该变量为同一区县内所有流动人口个体所共有。无条件平均模型的分析结果(本文没有展示)表明,融入意愿的确因不同的样本点而异(系数的取值为8.64,标准误为0.22,高度显著)。说明高层次因素对因变量的解释能力不容忽视,使用多层模型技术分析数据是合适的。

三、单变量和相关分析结果

表1描述了全部样本和北京市流动人口中雇员的基本特征。在全国和北京市样本中,青年流动人口的比重基本相同,均在46%上下;但乡-城流动人口所占比重差别较大,北京市乡-城流动人口比重低于全国的相应比重,二者分别约为71%和83%。在全国流动人口雇员中,近三成的人感到受到过本地人歧视,而北京市的这个比例更远远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全部样本中近1/4的流动人口认为,自己的主要交往对象为本地人,而该比例在北京市不足1/5;据此判断,北京市本地市民似乎对流动人口的接纳情况并不如意。在这个样本中,北京市的流动人口均为跨省流动人口;而在全国样本中,超过一半的流动人口为跨省流动,约30%的人为跨地区流动,其余约17%的人为地区内跨县流动。流动人口平均在北京市的居留年份超过5年,比全国样本长1年多;感到老家有困难的流动人口在全国样本中的比例也高于北京市样本的比例。全部样本和北京市样本的人口学特征差别不大,但人力资本特征和劳动就业特征却有较大差别:就受教育程度而言,北京市流动人口中仅受过小学及以下教育的比例只有全国相应比例的一半,而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人口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在就业行业方面,全国流动人口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的比例都超过北京市流动人口的相应比例,尤其是制造业的情况更加突出,在其他行业就业的比例则大大低于北京市的相应比例。此外,北京市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和社会保障情况都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居住状况较差。近一半的流动人口流入到东部地区,也有三成的人进入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流动人口比例较少。就因变量而言,全部样本的认同意愿为79.5分,表明流动人口对流人地都较为向往。其中,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得分最高,为82.08分,其次为年长乡-城流动人口(为79.99分),再次为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为79.15分),最后是青年乡-城流动人口(为77.98分)。

图1和图2描述了主要自变量与认同意愿的相关关系。所有变量两两之间的关系都高度相关(p

就地区、户籍、年龄复合变量而言,北京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最强,外地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最弱。在这些主要自变量中,差别较大的是本地人对外来人口的态度:若流动人口感到本地人轻视他们,则认同意愿将会比没有受轻视感的人低近10个百分点;此外,若流动人口主要与本地人交往,则其认同意愿也显著提高(见图2)。

我们也分析了认同意愿与控制变量之间的关系,结果都高度显著。限于篇幅,这里未予介绍。这种关联性表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的确是多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下面进行模型分析,以考察代际差别、朋辈效应、制度排斥、区域分割、态度轻视、交往局限及其他因素对因变量的独立作用。

四、模型分析结果

表2展示了全部样本和北京市样本的认同意愿的多层线性模型回归分析结果。其中,模型1和模型2为全部样本分析结果,但模型1使用独立的户籍、年龄和地区变量,而模型2则突出北京市不同户籍、年龄流动人口与外地相关人群的比较。模型3是北京市样本的分析结果。

模型1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乡-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显著超过城-城流动人口,而青年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显著低于年长流动人口;与流入北京市的人口相比,除重庆市以外,其余地区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都较低,尤其是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的流动人口。若流动人口感到本地人对他们怀有偏见,则其认同意愿大大降低;若他们主要的交往对象为本地人,则认同意愿显著提高。这表明,对于两个其他条件相同的人,农村人对流人地具有更强的认同意愿。显然,该发现了前面提出的有关制度排斥的理论假设(即假设2)。这可能与城-城流动人口和乡-城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预期和参照对象有关。而且,青年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意愿亦显著低于年长流动人口,也不支持有关代际差别的理论假设(即假设1),这与现存其他研究得出的结论相悖。地区差别的结果支持理论假设3。同样,理论假设4也得到模型结果的检验。若在流入地受到歧视,则其认同意愿显著且大大地降低;而与本地人较多的交往则会提高其认同意愿。

若同时考虑地区、户籍、年龄的互动对认同意愿的影响,则可以发现北京市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低于年长乡-城流动人口,但超过其他六类人群,尤其是显著超过外地青年城-城流动人口。这表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的确与地区、户籍、年龄之间存在互动。

就控制变量而言,尽管系数的大小略有差别,模型1和模型2展示的结果模式几乎完全一致。就流动跨越的区域而言,跨越的行政区域愈大,其认同意愿越低;就流动时间而言,在流人地居留的时间越长,其认同意愿越强;若在流动期间,老家遇到困难,其认同意愿会显著降低。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

从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来看,模型结果并未显出显著的性别、民族差异,但在婚的人的认同意愿强于不在婚的人。而受教育程度越高,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越低。该发现与我们对行为参与和经济融入的分析结果(受教育程度与行为参与、职业地位、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总体经济融入水平等有很强的正向关系)完全相反。不同因变量有差别的分析结果表明,心理上的融入的确具有不同于客观融入的特点。流动人口的劳动就业特征与其认同意愿密切相关:在制造业就业的人的认同意愿显著低于在其他行业就业的人,虽然与在建筑业就业者之间的差别不显著。随着经济地位的提升、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居住条件的改善,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也相应提高,即认同意愿可视为对流动人口整体的社会融入程度具有明显指向作用的经济社会地位、行为适应的深层体现。此外,流人到不同的经济带也带来不同的认同后果:流入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人比流人东部地区的人拥有更强的认同意愿。

如模型3所示,尽管具体的系数取值大小有别,显著性水平也有差异,北京市样本的分析结果与全国的平均水平十分一致。比如,北京的青年流动人口的融人意愿低于年长流动人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高于城一城流动人口,尽管组与组之间的差别没有统计意义。同样,若北京市流动人口感到受到本地人的歧视,则他们的融人意愿会显著降低;若他们的主要交往对象为本地人,他们的融入意愿就会显著提高;在流人地的居留时间提升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老家有困难之人的融入意愿显著降低。在人口学特征中,只有在婚与因变量的关系是显著的。同样,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力资本与因变量呈不显著的负关联。这表明北京流动人口中的雇员与全国的同类人群一样,并不是受教育程度越高,认同意愿就越高。此外,随着经济地位的提高,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显著提高,保障水平和居住状况都不与因变量有显著关联。

五、总结与讨论

尽管从现实的角度看,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不如就业、居住、社会保障等重要和急迫,但认同是一个更为根本性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下,较强的认同度将促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长期居留,这是不以流入地社会的意志为转移的。那么,流入地相应的工资待遇和权益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以及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公共资源的配置等一系列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本文通过对具有时效性的、大规模的调查数据的分析,运用多层模型技术,对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意愿的现状、特点和影响因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考察,并将他们的认同意愿与全国同类人群的平均水平进行了对照。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和政策启示。

其一,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超过其他地区流动人口。这表明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被流动人口寄予了更多的向往。但同时,现实情况是,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和认同结果之间依旧存在很大差距,这就对北京社会发展和北京精神的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从实际出发,打造融入的平台,组织合适的活动,增进人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实实在在地为流动人口提供所需服务,扎扎实实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其二,年长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超过青年流动人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高于城一城流动人口。北京和外地都是如此。本文的研究结果与现存的其他研究得出的一些关键性结论有别,也不支持本文的理论假设。年长流动人口阅历相对丰富,更愿意在一个合适的地方安顿下来;同时,他们的参照对象是流出地人群,追求的目标主要是生存,但凡只要流人地生存状况好于流出地,就可能对流人地有较强的认同意愿。城一城流动人口多以本地市民为参照对象,他们在流出地并非找不到工作,只是找不到更理想的非农工作,他们来到流入地是为了追求更好的发展机会,而不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在北京的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中,近2/3的人受过大学及以上教育。外地的户籍使他们无法享受与北京人同等的待遇,故他们失落感严重,难以产生认同感。然而,从长远来看,未来城市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与青年流动人口的贡献密不可分。他们对流入地不高的认同度,无疑会制约其在该地作出的贡献。因此,各级部门应该适当地通过各种反馈渠道,关注青年流动人口对城市的态度,努力增进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和感情。

其三,本地市民的态度和两个人群的互动交往对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至关重要。融合是双向的、互动的,也是漫长的、艰巨的,需要逐步推进。身份认同属于主观意念,但这种意愿能否实现,流动人口能否真正成为流入地的一员,不仅需要流动人口本身的努力,还需要本地人的接纳。但是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流动人口认为受到本地市民轻视的比例高达46%,远远超过全部数据的平均水平(26%);而访谈资料也表明,除经济贡献外,在诸如社会治安、居住环境、公共设施利用、社区卫生等方面,北京市民对流动人口的看法都比较负面。这显然与北京市倡导的包容接纳精神相违背。一方面,户籍居民要尊重外来人口,使他们感受到当地政府、市民的亲近与友善;另一方面,流动人口也应主动与本地市民交往和交流,使户籍居民感受到流动人口的尊重与感激。双向的交流与互动将提高流动人口的归属感,从而促进其实现身份认同。若本地市民对流动人口的刻板印象和排斥行为不变,政府的公共政策不能一视同仁,流动人口就很难成功地融人流人地社会中。社区是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的落脚点,也是他们必然接触到的小社会,故我们可从社区人手,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功能,使社区成为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交流沟通的平台,从而达到增进双方理解与包容的目的。

篇9

调查对象为居住本市一年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口,根据流动人口特点,调查方式为电话调查。样本涵盖全市10个行政村,样本规模为200人。调查问卷数据统一录入Excel数据表中,通过SPSS软件和Excel软件进行统计汇总。

二、调研数据情况汇集

(一)目标人群基本情况。本次调研的200人中,男性为135人,占总数的67.5%,女性65人,占总数的32.5%;初中以下文化35人,占总数的17.5%,初中至高中文化141人,占总数的70.5%,大专及以上24人,占总数的12%;流入1年至5年的为64人,占总数的32%,流入5年至10年的为120人,占总数的60%,10年以上16人,占总数的8%。

(二)目标人群的就业情况。目标调研人群分行业就业情况:企业工作人员56人,占总数的28%;开店及从事商贩45人,占总数的22.5%;餐饮业工作27人,占总数的13.5%;建安公司工作35人,占总数的17.5%;其他行业37人,占总数的18.5%。

(三)目标人群对卫生计生工作评价。对我市卫生医疗工作满意人数为191人,满意率达95.5%;计划生育随访服务满意人数190人,满意率95%;接受计生知识宣传人员185人,接受率92.5%。

(四)目标人群的需求情况。认为疾病预防、日常保健知识需要普及的为190人,占总数的95%;认为卫生医学知识需要宣传普及的为175人,占总数的87.5%。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需要宣传普及为189人,占总数的94.5%。

三、调查数据的相关分析

(一)我市流动人口就业结构分析。从调查数据来看,我市流动人口文化层次较低,大部分集中在初中及高中文化。从就业结构来看,第二产业就业人员91人,占总数的45.5%;第三产业就业人员72人,占总数的36%;其他37人,占总数的18.5%。由于本次调查的样本框数据集中在行政村,使得城镇大中型企业、技术性企业等外来技术人员没有统计在内,样本框数据的不完全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市流动人口的总体文化层次,对于就业结构分析也会产生一定偏差。

(二)我市流动人口对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评价较高。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流动人口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评价较高,各项满意度均在95%及以上。这说明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特别是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合并之后,各项工作不仅没有受到影响,而且与时俱进取得长足发展,得到群众的认可。

(三)流动人口需求产生了新变化。从调查数据来看,流动人口对于自身健康保健、疾病预防极为关注。对于国家全面二孩实施政策,具体政策内容也十分关注。从本次调查的数据分析来看,即使消除部分调研误差,抽样数据也可以推断出总体数据中各题目选项的百分比数值较大。

四、我市流动人口相关政策实施的建议

(一)科学合理规划流动人口就业机制。随着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社会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国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在一定阶段会提高婴儿出生率,但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人力资源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合理规划好流动人口的就业,可以推动我市经济的发展。从调查数据来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是流动人口就业的主要途径。根据我市社会经济特点,可以扩大流动人口在服务业方面的就业途径,特别是餐饮业、旅游业、物流和其他社会服务业方面。在拓宽就业渠道的同时,要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和行业规范管理,确保行业高质高速发展。

篇10

(一)流动人口犯罪的心理特征分析

第一,聚财贪富心理。对于绝大部分的流动人口而言,他们之所以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得高于在家乡劳动所得的收入。但是对于大部分的流动人口来说,想要挣到理想满意的、符合预期目标的财富是不现实的。与此同时,与城市本地人、成功人士相比,生活条件和收入反差相对较大,在残酷的现实与美好的愿望之间形成的巨大落差,让他们开始怀疑劳动致富道路的可行性与正确性,加之一部分人受贪财求富、攀比享受心理的驱使,极易产生通过不正当的违法犯罪途径来满足理想收入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念头。

第二,从众效尤心理。流动人口主要来自贫困落后的地区,有着大致相同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风俗习惯等,身在异乡以乡缘、地缘、血缘等情结、和互动的同化心理,多交往频繁和密切,在一些人有犯罪念头,或者因为犯罪侥幸获得非法收入的时候,极易引发其他同乡人员的争相效尤,以至拉帮结派,实施相同类型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对社会的仇恨和敌视心理。由于流动人口都是背井离乡,大多数人只在暂住地工作较短的时间,面对暂住地一些不平等的歧视性政策和当地人无意中流露出的排外言行,极易引发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的不满和逆反、报复以及反社会德心理,会因对某个人或某件事的怨恨,扩展转移到对整个社会的敌视与仇恨,从而导致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二)流动人口的犯罪特点分析

一是以非法侵财型为主。一小部分流动人口在还未找到工作之前,身上的钱财用完后,为了生存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还有部分比例的流动人口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因素,在付出艰辛的劳动之后,却未能得到令其满意的工作薪酬,感觉仅依靠辛勤的劳动还不如通过偷盗、抢劫等犯罪活动来钱快,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以明显的季节性犯罪为主。大部分流动人口,在农闲时进城务工赚钱,农忙时回家耕种收割,会因自身未能挣到令其满意的薪酬和工资,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或者顾及其面子,怀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实施抢劫、抢夺、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达到快速求财的目的。

三是在犯罪过程中多使用暴力手段。从形形的的各种案件分析,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单纯、手段原始单一,但同时又具有很残酷的暴力行为。案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实施偷盗、扒窃等非暴力犯罪,在被发现后极易转化为抢劫等暴力犯罪行为。同时,抢劫、绑架、飞车抢夺等暴力手段犯罪也时有发生。

(三)流动人口的犯罪主体构成分析

流动人口犯罪的主体囊括了多类型的人员,有失去土地的流动人口,无业的,吸毒的、或者作案犯科的、有前科的人员,还有在高危地区聚集的未成年人等等,总的来说,这些高危人员都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以青壮年为主。从侦破的外来流动人口犯罪案件中分析,18-30岁的青壮年人群是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人员,这也与这一年龄段人群的心理特征相吻合,他们的思想意识易受到外界客观环境的影响,易冲动、偏激,甚至不计后果。今年上半年全县查处的几百名流动人口侵财犯罪嫌疑人中,年龄为18-30岁的青壮年人员。

二是乡缘性、地域性帮派结伙作案突出。外来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多呈现出乡缘性、地域性结伙作案的特点。他们大部分来自农村的贫困地区或案件高发的高危地区,被生活环境所迫和影响,极易产生极端德思想和扭曲的心理,认为靠劳动致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在相互认同的情况下,以拉帮、结伙的方式,连续长时间的对不固定的对象实施犯罪行为。

(四)流动人口犯罪的作案目标分析

一是犯罪区域相对而言,比较集中,形成高危人员作案的高危地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的闹市等地,由于人员复杂和密集,成为流动人口实施盗窃、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区域。

二是犯罪分子作案多为流窜作案。表现为乡缘性的同乡关系纠合,短期聚集作案突出。往往认准同性质的作案目标,例如,有的专门盗窃居民住宅,有的专门盗窃摩托车、电缆线、手机等为主,有的则专门进行飞车抢夺、抢劫等暴力犯罪。

三是选择针对的犯罪目标相对明确。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为了达到目的,选择特定范围内的人员作为侵害对象和目标。个体户、第三行业服务人员等成为最主要的受害群体。案犯选择这些人员作为侵害目标,主要原因是因为这类人群随身携带的钱财比较集中,有时甚至谋财害命。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分析

(一)流动人口自身主观因素分析

一是内心的贪念和侥幸心理的结合,促使犯罪的发生。流动人口外出打工的目的是为了依靠正常的劳动获取钱财。然而,对于一小部分人来说,想要挣到自我满足、符合心意的薪酬是根本做不到的。外来流动人口的工作不稳定,收入相对较低,残酷的现实和理想的目标差异较大,极易产生矛盾心理。导致他们开始怀疑通过正常的劳动致富是行不通的,进而产生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达到自我心意的犯罪心理。

二是消极的社会心理,导致其进行犯罪行为的发生。外来流动人口主要的犯罪群体是进城务工或经商的农民,他们有着特定的心理和内心世界:竞争意识比较淡薄,对贫富差距形成的鲜明对比,心理感受比较强烈,同时心理承受能力低,社会适应能力不强。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激烈的竞争、工作歧视、工作中的伤害等一系列的原因,使他们产生了强烈的追求利益的欲望,贫富差距的不满心理感受更加强烈,导致部分流动人口以侵害人身、损坏财产以及其他德暴力犯罪行为来发泄内心的怨恨与不满。

三是受教育的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流动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极少,大部分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由于受教育的水平较低,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对自己犯罪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以及自己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本没有清楚的认识。今年上半年,全县查处的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中,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约占89%。

(二)社会客观因素分析

一是文化差异因素。城乡之间的隔离与的二元化,形成了城乡各自的文化习俗和价值观念。流动人口在进入城市后,发现自己的很多价值观念根本不适应城市的生活,在不断遭受挫折后,很多人放弃了自己的道德准则,不再顾忌行为的约束。价值观念不同导致的冲突,行为规范的失范,从而导致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市场经济特点。市场经济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计划经济相比,竞争空前激烈,在为每个个体提供平等的机会、相同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在不同起点的群体之间造成了严重失衡的不平等。由于流动人口大部分不具有适合市场经济和城市产业发展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等,不能在市场经济中有效竞争和发展,导致他们只能从事高危险、高强度的体力劳动的工作,为了在城市中生存和得到预期的心理满足,有些人选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不到位。目前对流动人口和管理和服务工作,多注重人员登记控制,只有当流动人口涉嫌违法犯罪时才对其进行干预,对其缺少日常思想观念、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导致他们只能处在一种与城市相对隔离的亚文化环境中,受到城市中不良文化的熏陶,少数缺乏进取心、意志薄弱者自然走下坡路,最终成为犯罪分子。

三、抑制流动人口犯罪的对策思考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的整体素质。首先,对外来流动人口上岗前,进行特定的文化、职业技能、法律的专门培训,相对提高其文化素质,适应城市发展的劳动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达到减少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观因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清理整顿出租房屋信息,规范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的宣传等活动,以进一步增强出租房屋的业主和外来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环境;再次,鼓励、引导外来流动人口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和矛盾;最后,在外来流动人口聚居的区域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提高流动人口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减少其犯罪的思想根源。

二是以务实的态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关注关心流动人口的现状和疾苦。公安机关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中,务必真正做到坚持以人为本,以务实的态度,将服务理念真正融入到对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中去,培养流动人口对暂住地的感情,消除他们的自卑感和被歧视感,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同时切实解决号流动人口实际存在的各种问题,关心流动人口的疾苦,解决好流动人口的子女上学、医疗、改善其生活条件,积极维护流动人口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区警务化管理,强化对实有人口的管理。社区警务是公安工作接触群众的最基础、最前沿的工作。社区民警要根据本社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各方面的现有治安资源和潜在的治安资源,整合优化社区的治安资源,开展周期性的入户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实有人口的信息,熟悉社区人员的基本情况;通过社区警务的管理服务,捕捉社区治安动态变化信息,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线索。

四是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积极预防和控制各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通过实施让群众了解防范信息、大力宣传报警方法和渠道、分析流动人口犯罪人员的作案规律和特点等各种措施,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全面提升居民防偷、防抢、防骗能力,使之成为防控犯罪的积极因素和有效力量。一旦防范意识成为自觉行为,它就会发挥出巨大的社会效能,从一定程度上遏止违法犯罪的发生。

篇11

一、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的构建

结合时代的特点、人的需要的多层次性以及我国出现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依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从“善治”理念出发,笔者认为构建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是改进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的最佳选择。在这一模式中,所谓多元指的是参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的主体的多元,他们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体,具体而言包括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流动人口自组织、企业组织、志愿者、社区各类相关利益的主体如业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民及流动人口个体等,这些主体以不同的形式共同参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行使主体性权力。因此,多元共治模式,简言之就是整合社会多元力量促进流动人口群体的社会协同管理和自主治理的模式。其本质是流动人口群体服务和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目前,从流动人口群体在城市的暂住地在城市中的空间分布来看,以城郊结合部为最多,向两侧逐渐减少,且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城郊结合部积聚强度有所增强。如此的分布格局,与城郊结合地生存资料廉价、生存手段相对较多、对外交通便捷、管理疏松有密切关系,尤其是这些地区“丰富”的房屋资源和低廉的房价使外来流动人口获得最基本的居所成为可能。[1]因此,本文所提出的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是兼顾城市社区及城乡结合部对于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根据北京郊县的经验,对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群体进行社区化服务管理就是将城乡结合部的自然村模仿城市小区的形式封闭村落一些不常用的路口、建起必要的栏杆和围墙,安街门、设门卫和岗亭,将流动人口聚集的村落首先在形式上规范在一个固定的有着有形界限的区域内,使之“社区化”,进而通过政府主导整合“社区”中的多元主体对流动人口群体进行服务和管理的模式。构建这一模式的目的在于通过多元协同共治、通过让流动人口尽可能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流动人口平等地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等使得流动人口社区化,进而使其由陌生的“过客”逐步转化为社区人、城市居民的身份认同,从而产生对于社区及所在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宿感。如图1所示:

图1 流动人口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型

构建本模式的指导思想在于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载体、以公民参与为手段、以为流动人口服务为目的、以流动人口融入社区为目标。综合考虑我国城市经济社会现状及城市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特点,这一模式的基本运行方式如下:

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社会形势需要积极制定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相关政策法规并设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协调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登记了解流动人口群体基本情况及需求并积极加以解决;

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社会(区)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其服务参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

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流动人口自组织实行流动人口自我管理;

政府部门要求企事业组织积极参与自己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协同社会(区)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及企事业组织举办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管理活动;

社区居民、社区自愿者及流动人口个体自发或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的倡导下加入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

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管理单位积极应对流动人口群体的租房、生活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管理。

二、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具体实践路径

1.政府根据社会形势需要积极制定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相关政策法规并设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门机构

依照国情,目前我国尚不具备自下而上对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政府的掌舵、导向功能显得尤为重要。而政策、法规无疑正是政府导向的体现,因而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公安、计生、劳动和人事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卫生部门等)能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流动人口群体需求、符合其实际的政策至关重要,它将直接关系到流动人口群体的生存发展。当然,政策的执行离不开相应的机构,所以在一定的工作理念的指导下应该为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设定专门机构。

以北京为例,城市人口规模调控一直是北京人口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北京市政府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制度作了重大改革。2004年以来,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等多份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同时提高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如通过统一印制发放各种证照,规范了流动人口的证照管理。透过不同阶段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变迁与政策调整,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北京市政府在国家宏观政策背景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北京市政府不断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管理与时俱进,实现了由被动改革逐渐走向主动创新的转换,尽可能地保护流动人口群体的合法权益。

2.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社会(区)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参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

在对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过程中,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应尽之责,是当仁不让的主体。但是,如果一切依赖政府,让其承担了太多不应承担的事务则不仅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效率而且会弱化社会的功能,整个社会生活将变得没有活力。因此,在一些领域应该实行“政社分开”,应该明确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界限,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属于社会领域的事务交由社会管理,构建政府与社会共同管理的崭新模式。

由于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灵活性、便捷性、非营利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特点,能够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并及时作出回应,可以发挥政府起不到、也不应起的作用,与政府之间能够形成一种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因此,政府可以积极引导、培育以关注流动人口群体需求、发展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实践证明,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购买公共服务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按照政府意愿、社会需求开展活动的重要手段。

3.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流动人口自组织实行流动人口自我管理

目前,客观存在的流动人口自组织存在着无合法地位、组织化程度低、功能较原始、无经济来源等诸多不足,其能够发挥的正态效应无法凸现,迫切需要政府对其加以引导。在政府引导下,构建流动人口自主管理网络体系。一方面,利用流动人口自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有效弥补政府管理的不足,从而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这种管理模式对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大量“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

事实上,流动人口自组织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比如自组织的负责人,往往都是在流动人口中具有一定威望的人,他们与流动人口的交流和互动,更容易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促进流动人口心态的转变,更容易让流动人口树立起主体意识和心灵上的归属感。因此,在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过程中,自组织既是流动人口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的平台,同时也能够成为连接流动人口与政府互动的桥梁和纽带。因此,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者在对流动人口自组织的正向功能取得共识后,应该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规范其组织行为,同时抑制自组织的负面效应,为自组织的成长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资源。

4.政府部门要求企事业组织积极主动地参与自己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企事业组织可以立足于既有资源,充分依靠企业组织,广泛吸收优秀流动人口参与,建立以企自主服务管理为导向的工作班子和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工作力量社会化。在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的规模企业,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经理为组员的流动人口“企自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和协调、指导建设流动人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依托企业人事、工会等部门人员,大力发展流动人口专(兼)职协管员,负责本企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另外还可以依据单位自身情况建设流动人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公安、劳动、计生、司法、民政、工会等部门,整合企业工会、文化俱乐部、文体活动中心、图书室等既有资源,拓展服务内涵,为流动人口提供登记办证、就业培训、维权保障、矛盾调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医疗卫生、法律援助、帮扶救困等综合服务,切实使“流动人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成为温馨的“流动人口之家”。

5.业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服务,尽可能提供舒适人居环境

鉴于业委会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职责,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延伸服务触角,把人口的“频繁流动”和房屋的“相对静止”有效结合起来,采取“以静制动、动静结合”的工作模式,建立新型流动人口服务制度,为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社保医保、居住证办理、文化体育、政治生活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另外,社区居委会还可以指导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建立业主与流动人口档案,共同研究制定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共同开展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解决流动人口登记难、婚育信息掌握难、服务管理落实难等一系列难点问题,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全面,服务管理自然、亲近、便捷,形成社区居委会指导督促、房主业主各司其责、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型工作格局。

6.多元互动,构建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协商机制

多元之间的“主体间性”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之间互为主体,各部门之间可以形成良性反馈互动关系,可以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商议在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思路等。比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之间,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流动人口自组织、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上述这些机构和业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之间都可以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互动,共商关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和管理的事宜。二是流动人口与社区居民、志愿者,及流动人口自身之间互为主体,在互动过程中社区居民、志愿者可以探求流动人口的需求和意见,同样流动人口也可以向为其提供服务和管理的社区居民、志愿者提出建议和要求。三是流动人口群体与服务管理部门之间互为主体,作为服务管理部门有职责和权利了解流动人口的情况及需求,同时流动人口也有义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和需求。

三、结语

流动人口自由迁徙已经是中国大规模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现实,那么如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才能够使流动人口群体真正融入到社区、融入城市是我们时代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期盼通过社区多元共治模式的建构能够起到抛砖引玉之功效,使得政府、社会更多地关注流动人口群体的需求、更加注重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了解、更加注重公民社会的培育、更注重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社区服务的提供、更加注重流动人口相关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的服务管理举措,从而提升流动人口的社区、城市认同感和凝聚力,实现群体间的积极良性互动,消除人际区隔,尽可能实现流动人口的社区融入,达至“邻里守望相助”的社区和谐状态,真正体现“社区”的现实意蕴。

基金项目:北京市中青年骨干人才项目(2013)

参考文献:

篇12

流动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必然现象。流动人口的出现和规模不断扩大,是我国城镇人口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表明我国不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国家,而逐渐成为一个以城市人口为主的国家。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当前,全面认真研究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对于加强社会管理、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城市化水平开始大幅提升,流动人口也随之快速增加。到2011年,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突破一半,改变了我国人口总体结构。当前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模不断扩大。1995年,我国流动人口仅为5000万人左右,到2010年已超过2.2亿。过去只在一些大城市出现的流动人口,如今遍布几乎所有城市,人口流动已经演变为全国性现象。同时,流动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不断增大。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仅占总人口的0.66%,2000年流动人口比例上升到7.9%,2010年这个比例达到17%。

(二)结构发生变化。一是年龄结构发生变化,中年农民工和儿童比重增加。在2000年,流动人口主要由年轻人组成,呈现明显的年轻化特征。到2010年,流动人口不仅变“老”了,40岁以上农民工的数量和比例都增加了;而且变“小”了,流动人口子女到城市里与父母一起居住、接受教育的现象越来越多,全国流动儿童比例已经超过留守儿童比例。二是性别构成渐趋均衡。近几年,更多的已婚农村女性进入城市,流动人口呈现出家庭化流动趋势,促使性别比趋于均衡。2010年全国流动人口监测数据显示,已婚流动人口中有84.5%与配偶一同流动。

(三)低素质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四)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82年以来的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和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长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82年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是5.58年,全国平均水平为5.5年;2000年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是8.66年,全国平均水平为7.62年;2005年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是889年,全国是8.3年。这主要是由于流动人口群体相对年轻,基本都接受或完成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另外,流动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目前流动人口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数已超过300万人,拉升了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水平。

(五)人员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六)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居无定所,多呈流动居住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各地各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基本上保障了流动人口的各种权益。但目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主要是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不规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比例较低;工作时间较长,据2010年全国流动人口监测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60.4小时,其中批发零售业68小时,制造业52小时;社会保障覆盖率不高,由于尚未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社会保障方面的衔接,流动人口不能充分享有各项社会保障。

(二)子女教育问题。工作不稳定,流动频繁,致使流动人口子女难以得到连续而稳定的教育,受教育质量偏低。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问题也已经凸显。一些城市公办教育资源不足,不能完全满足流动人口子女的上学要求。

(三)工作技能提高问题。工作不稳定,不能接受连续的、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不利于流动人口提高生产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庞大的、有技术水平的产业工人队伍。目前流动人口还无法满足中国现代工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

篇13

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末美国犯罪学家、社会学家塞林便在其著作《文化冲突与犯罪》一书中提出了“文化冲突理论”(Culture Conflict Theory)②。他认为,文化环境生成了社会的行为规范和个人人格,行为规范中那些为统治集团所珍视的价值上升为刑法规范,刑法规范正是用来规定犯罪的行为规范,它来自主流文化;同质文化生成的刑法规范与个人人格相一致,异质文化分别生成的刑法规范和个人人格不一致,当异质文化相互冲突时,就会产生犯罪。在书中塞林采集和引用了大量关于移民犯罪的实证数据来说明的观点,他认为当长期生活在某一文化区域中的成员移居到另一文化区域时,他原先具有的文化准则往往与移居地新的文化氛围发生冲突,其冲突的结果就是犯罪现象的出现。塞林的文化冲突理论被认为是一种可以广泛用于解释犯罪行为的理论,既适用于地理上分割的地区间的人口流动,也适用于城市周围毗邻地区间的人口流动。③ 在人口流动迅速的今天,这一理论不仅具有学术价值,更具有现实意义。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乡开始全面改革、劳动力市场开始发育、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被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国家也对流动人口实行逐渐开放的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放宽,人口与劳动力跨区流动的范围和规模相应扩大,并逐渐形成了大规模的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人口的大量流动,在促使经济不断繁荣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流动人口犯罪现象激增。所以,面对人口流动的必然性和流动人口存在的常态性,有必要对流动人口中的犯罪现象加以认真分析,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流动人口的犯罪问题。基于此,本文拟对我国现阶段的流动人口犯罪问题从文化冲突的视角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以期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和惩治有所助益。

一、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一)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的现状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流动人口总量不断上升,流动人口犯罪现象也不断增多。据调查,流动人口中的犯罪分子在全部案件中的比例,1985年为15%,1987年为17%,1988年为18%。1990年与1985年相比,流动人口犯罪分子增长了1.5倍,沿海省份及大城市流动人口作案更为严重:以宁夏首府银川市为例,有关资料显示,该市登记的流动人口有十六万多人,2006年抓获流动人员作案1177人,占全部作案人员的57%。再从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来看,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刑事案犯中,流动人口约占五分之一。到了90年代,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迅速扩大,流动人口犯罪数量更是直线上升。据公安部门统计,在不少大城市,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0%以上。据1994年统计,流动人口犯罪占当地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北京市为46.2%,上海市为53.6%,广州市为69.2%,西安市为53%,南京市为47%,深圳市为97%。据有关资料,广东省的重大案件,有70%以上是流动人口所为。①

(二)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

我国流动人口犯罪,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流动人口犯罪的团伙化、暴力化程度较高

调查表明,流动人口中犯罪分子共同作案的比例均超过常住人口案犯的比例。北京市1993年查获的犯罪团伙案件中,外来人员作案1252起,占当年全部团伙作案总数的61.2%。据2002年、2003年、2004年和2005年的调查, 在犯罪的流动人口中, 实施共同犯罪的分别占35%、35.14%、63.3%、57.5% , 2005年与2002年相比增加了22.5个百分点。据对实施暴力犯罪情况的指标调查, 在2000年调查的犯罪流动人口中, 实施暴力犯罪的为37.9%,到2002年为40.2% , 2005年则增加为48.6%,2005年较2000年增加了10.7个百分点。

2.流动人口犯罪活动具有流窜性

流动人口中的不法分子大多没有长期的固定居所,即使有暂时居住之处,作案之后往往也会另迁到他处。而且与固守一地作案相比,流动作案被发现的风险要小得多,所以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追逐更多的利益,犯罪分子不断变换地区作案。交通沿线的市镇和工矿区经济繁荣、情况复杂,既便于作案又便于逃跑、隐匿,成为流窜作案犯罪分子的首选地带。据一些省市的调查,在城市中发生的犯罪案件,共同作案成员约有一半以上是来自农村,尤其盗窃案件,外来人口流窜作案的竟达40-50%。

3.流动人口犯罪活动具有较强的季节性

流动人口的犯罪多发于春节前和农闲季节。由于城市的流动人口多为农民,农闲季节是他们出来务工的最好时期;而在节假日回家团聚之前,一些没有赚到钱的城市外来人员很有可能铤而走险。据北京市2007年对盗窃案件的统计,第一季度发案率最低,占12.33%;第二季度开始上升,占21.23%;第三季度占29.45%;第四季度最高,占37%。其中,12月是发案率最高的一个月。

4.流动人口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和低受教育程度

据2005、2006、2007年的调查,在犯罪的流动人口中,犯罪前以打工为生的占55.1%、55.9%、66.4%,2007年与2005 年相比增加了11.3个百分点。打工族成为流动人口犯罪的主体。流动人口以青年人居多,19岁-25岁时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年龄,18岁以下流动人口的犯罪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文化冲突解读

流动人口从农村走向城市,从落后地区流向富裕地区,这不仅仅是简单的人口流动,与之相伴的还有文化的迁移和不同文化间的矛盾与冲突。根据塞林对文化冲突的分类,文化冲突可以分为外部的文化冲突和内部的文化冲突。所谓内部的文化冲突或心理冲突,是指个人从具有相互冲突规范的不同群体中获取自己的行为规范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文化冲突就被人格化,深入到人的人格中,变成了一种心理现象。这种被人格化了的、互相冲突的行为规范之间的矛盾,具有较强的犯因作用。内心的文化冲突主要包括这样几种:传统文化与新文化中的行为规范互相冲突;农村的行为规范和大城市的行为规范之间的冲突;组织良好的、由同一种族或宗族组成的群体的行为规范与组织松散、由不同种族组成的群体的行为规范之间的矛盾。② 由于个人所获得的行为规范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因此,当个人按一种行为规范行动时,就必然会违背另一种行为规范,而这种行为规范可能就是主流文化的行为规范,这样便产生了犯罪。任何人的行为都具有一定的文化背景,当人们本身的角色与社会生活的内容发生改变时,其文化背景也必然在发生变化。

流动人口从乡村流入城市,他们在面对城市与乡村间巨大的经济反差的同时,也必须面对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交锋和冲突。乡土文化是在农村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文化形态,它重视血缘关系,人与人之间朝夕相处,每个人的一生都在他人的视线中度过,从而形成了一个人与人之间彼此相互信任的熟人的社会,它以习惯和传统习俗作为其内在的社会调控手段。而在城市文化中,血缘关系相对淡化,人际关系相对淡漠,基本上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天然的信任,以法律作为其主要的社会调控方式。正是由于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对立,流动人口在城市文化的冲击下,更加无所适从。由于其自身的性质和特点,他们已经离开了农村,却又不能立即融入到城市的文化与生活中,从而形成了一批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边缘人”。这些“边缘人”在进入到城市之后,形成了既不同于纯粹意义的农民价值体系和文化标准,也不同于城市市民的特有的生活、行为和就业方式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而是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流民文化”。这种文化是多元价值观念的杂糅,是一种无序而混乱的理念状态,是文化冲突的结果。在这种流民文化的引导下,流动人口似乎为其行为找到了合理化的依据,他们可以任意选择多种规范中的一种或几种来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其结果不仅使他们的行为失去了原有规范的束缚,善恶的评价标准在他们心中失去了统一的尺度,而且其自我抑制的观念也相应被大大弱化,从而引发了大量的犯罪现象。

另一方面,由于大量流动人口从农村涌入城市,造成城市人满为患,部分城市居民对农村流动人口抱有歧视的态度。正是这种歧视造成了外来流动人口心理的扭曲,使他们逐渐产生了失衡和报复心理。市场经济的竞争法则与实际生活中的分配不公,机遇不均,在城市发挥得淋漓尽致。有的人凭灵活的脑子或富有专长的技术,可以逐渐拥有大量财富;有的人借手中之权或投机专营,可以一夜暴富;而绝大多数外来人口则是辛勤劳作,紧衣缩食但却仍然所剩无几。对现实社会的不解及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外来人口中的一些人便萌发了强烈的受挫情绪。主观愿望与实际较低下的地位产生的极大落差,导致其内心失衡。当他们不能找到恰当与合理的解释以平衡内心,出现认识上的困惑与迷茫时,很容易采取违法犯罪的行动来排泄内心的不满。同时,农村外来人口承担起了城市人不屑干、不愿干而又必不可少的某些工种,在为城市的繁荣提供便利的同时却遭到了城市的拒绝,同工不同酬、劳动与居住环境差,职业缺乏稳定性,甚至受人辱骂、体罚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种遭遇使他们本来谦和的心态变得扭曲,报复心理取而代之。在极强的报复心理下,犯罪便很自然的产生了。城市流动人口犯罪加剧了城市的偏见,导致了流动人口的内心不满,他们通过犯罪进行抗拒,这样就陷入了犯罪的恶性循环之中,犯罪现象愈演愈烈。

三、防治流动人口犯罪的对策思考

(一)促进农业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我国流动人口绝大多数由农民组成,因此防治流动人口犯罪,从根本上要加强和支持“三农”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一方面,政府应该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要积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帮助他们增强市场意识, 充分发挥农村的地区优势, 将以往农业生产中的高投入、低产出转为高投入、高产出, 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让农民产品有稳定的市场出路,从而减轻农民的负担。另一方面,应努力探索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对保护农民利益和农村剩余人口的城市化意义深远。

(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素质

流动人口大都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这些都是其日后走上犯罪道路的隐患。因此,应加大各地政策法规和职业技能的宣传和培训,使他们在法制、道德和城市生活知识方面受到教育。文化风俗的转变和迁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教育是关键,它最先引导文化意识的转变。因此,对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对他们进行法律意识和城市习惯的培训和教育是当务之急。从主体因素看,不断加强文化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的自身素质,使其成为竞争力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不失为控制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对策。提高流动人口的自身素质,从长远看,要重视农村的基础教育,培养新一代的有文化、有理想、遵纪守法的农民。

(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与服务

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首先要制定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全国性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这是防治流动人口犯罪的根本途径。另外,要把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统一人口管理体系,改革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并积极消除旧户籍制度的缺陷。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对跨地域流动人口的流量、流向、流速等劳动力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传递和控制,协调处理区域间劳动力供求关系、数量和矛盾,制定并落实劳动力跨地域流动的政策法规,逐步形成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 培训教育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作用,如建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建立城市流动人口的维权中心等,强化对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管理。同时管理部门应努力解决流动人口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对流动人口的子女上学、权利维护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① 转引自李晓明:《文化冲突与青少年犯罪》,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② [美]塞林著:《文化冲突与犯罪》,许章润等译,载《刑事法评论》第七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3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