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管理法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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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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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城乡规划怎样开展,才能保证各级政府可以科学、合理、有效的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和布局城乡比例,一直都是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的一个方向。城乡规划建设在开展的过程中,不能背离其公共政策的本身属性的同时,还要在活跃地方经济保护地方生态,和地方自然环境。所以城乡规划管理,要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为依据,落实对各级政府的城乡规划工作进行管理的要求。只有城乡规划建设质量有了保障,那么城市化建设,甚至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质量也就在根本上得到保证。

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制化的背景

(一)新《城乡规划法》出台的背景

随着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我国城市化的步伐也实现了逐渐加快的目的。在我国城市化建设实施的过程中,城乡规划发挥出的促进作用无可替代。我国的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核心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基于城乡规划,在我国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我顾针对城乡规划专门制定并出台了新《城乡规划法》。

(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制化发展趋势

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法》,不但明确了城乡规划的具体内容,还细化了城乡规划工作中的责任划分,并在此基础上不但进一步确立了城乡规划工作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羁束关系,还特别针对规划法的作用和定地位,进行了详细的控制性分析。新《城乡规划法》较之前更加突出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落实的“实质性”,这就促进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朝法制化方向发展的进度。

二、有关《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和落实《城市规划法》的状况

虽然我国在城市化建设发展得到过程中,为了保证城市化建设的质量,曾针对规划工作制定了《城市规划法》。但是《城市规划法》的出台,并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因为《城市规划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细化明确了规划工作。但是针对规划和管理的关系,却没有真正给出法制化明细,而且建设发展的速度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往往滞后性或不健全。这就导致很多城市,在落实《城市规划法》的过程中,出现落实方式不一、标准不一、落实程度也不尽相同的状况,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法治意识不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随意性大的情况。溯本求源的看,《城市规划法》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落实,主要还是因为《城市规划法》在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三、原城乡规划管理控制性细规划

我国社会建设经济建设在改革开放三十几年的时间里,表现出“超常规”发展的状态,所以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带动下,我国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也十分迅速,但是我国的城乡规划编制却在高速发展的城市建设面前,表现出严重的滞后性,而且编制水平也满足不了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需要,这就导致规划编制在深度方面、完整性方面的提升空间还很巨大。在规划编制还未完善之前,为满足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建设的需要,地方政府和规划职能部门,不得不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以既有的“成文”规划为依据,开展规划管理工作。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和规划编制严重之后的矛盾,但是这样开展规划管理工作仍然仿佛如履薄冰,因为者极有可能违反我国“依法治国”的行政原则。

四、《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的解读

为了进一步缓解了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和规划编制严重之后的矛盾,也是为了避免地方政府和规划职能部门,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以既有的“成文”规划为依据,开展规划管理工作,对我国“依法治国”的行政原则的破坏,我国针对规划工作新出台了《城乡规划法》。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法》不但明确了城乡规划的具体内容,还细化了城乡规划工作中的责任划分,并在此基础上不但进一步确立了城乡规划工作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羁束关系,还特别针对规划法的作用和定地位,进行了详细的控制性分析。新《城乡规划法》较之前更加突出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落实的“实质性”,这就促进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朝法制化方向发展的进度。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促进,未来城乡规划工作完成时的质量,也在促进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朝科学化、合理化、高效化发展方向迈进的目的。新《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法可治”的目的。

五、高质量贯彻《城乡规划法》的建议措施

(一)加速推进各地城乡规划的编辑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各层次城乡规划的编辑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为城乡规划工作以及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有效、合理依据的目的。只有根据新《城乡规划法》编制城乡规划才能为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同时,才能实现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制化的目的。没有完善的成文规划,就没有为推动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由于成文规划在“羁束性”方面作用的提高,相应的自由裁定量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将缩小,所以规划管理中的矛盾和争议必须移至到规划编辑和审批阶段前。因此,城乡规划实施后.科学合理性,政策导向性以及利益协调性特征在规划编制中将更加凸显。

(二)要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要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切实科学合理的依据,再次,不能任意规划基地,随意地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更要坚决防范以开发建设项目为执导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始终充分认识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房地产权益人的影响。

(三)目前,一些城市正在研究和试行的“城市规划管理单元” 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对城市建设详细规划很有借鉴价值。必须基于空间单元和社区单元结构才能保证详细规划的合理性,没有合理的逻辑结构和相对整体性的规划编制不能成为“规划编制”还要必须做到严密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范性。

六、结语

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进程,进而也会造成对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影响。所以新吗《城乡规划法》的推出,不仅仅意味着我国法制进程方面的日益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为我国城乡规划的发展提供了促进作用。新《城乡规划法》较之前更加突出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落实的“实质性”,这就促进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朝法制化方向发展的进度。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朝法制化方向发展并蜕变,这不仅仅可以促进城乡规划建设向前发展的进程,还能有效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效率。《城乡规划法》的制定和施行,是我国城乡规

划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城乡规划法》确立了规划与建设管理的羁束性关系.标志着我国城乡规划法治化的巨大进步。在实践中,这一新的立法内容必将对现行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方法带来深刻的影响.同时也将对规划的编制.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提出更高的要求,以满足我国未来城乡规划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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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一切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

附: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必须坚决制止城乡建设中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

(1989年1月19日)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自《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加强城乡用地计划管理,严格用地审批制度,认真开展土地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全省大部分地区已基本刹住,全省土地管理工作初步走上了依法、统一管理的轨道。但是,一些地方的少数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以言代法,多头审批和越权审批土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干部甚至带头违法抢占耕地建房。特别是入冬以来, 随意毁田烧砖瓦、突击抢占责任田盖房以及盲目挤占耕地建新街的现象又有抬头。据进贤、南昌两县和樟树、丰城两市调查,目前烧砖瓦毁田的窑场,多达2000多座,仅此一项,这四县(市)每年要毁掉耕地二千多亩地。有的城镇郊区几乎已无地可种,但仍在盲目规划用良田建新街和集贸市场。少数地方的村民竞相抢占公路两侧大片良田开店经商,有地甚至为未成年的子孙建房。这种情况必须坚决制止。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农民建房、烧砖瓦窑和城镇一条街建设占用地耕地,逐房、逐窑、逐街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处理。凡擅自占用耕地的,要限期拆除复耕;凡越权审批土地的,以及用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代替法定程序征用土地的,一律无效;凡擅自下放审批土地权限和非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土地的,应立即纠正。对那些以权谋私、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自批自用土地的领导干部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公安司法部门要主动配合土地管理部门抓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二、认真搞好乡、镇、村建设用地规划,严格控制在耕地上建私房。各地要按照“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原则尽快制定和完善乡、镇、村建设用地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合理用地,鼓励农民建房向高层发展,拆旧建新,移房上山。严禁在承包责任田和自留地随意选址建房,严禁在公路两侧高产良田内建房,严禁在连片耕地上开“天窗”建房。农民开店,可选在荒坡旱地上,相对集中。因受自然条件限制,确需占用耕地的,要按用地规划严格控制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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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践中,建设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服务(或业主方自行承担的项目管理)双方工作交集较多,有些无法作出甚至非要做出怎样的责任划分没有实际意义。因为这些人为的定义和划分,在建筑业规模高速发展的当下,工程监理行业却在面临行业发展的尴尬。形成业主方一家独大的业界环境,监理行业正面临如何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科学管理实现社会价值最大贡献的困扰。现有的项目建设管理理论给建设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服务两者在服务性质、服务范围和服务的侧重点等方面人为定义为存在根本的区别,并因此混淆了相关业务分工,限制了行业发展的想象空间。一方面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或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方的从业人员没有设定执业门槛,项目管理经验和能力靠主观评价,有些人可能需要或允许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边学边干,因此更有可能出现项目管理失误、造成重大问题,事故和损失的后果往往不可逆,这种形势不利于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优势,业界资源无形中存在重大浪费。经过长期的项目管理和监理实践,我们一直在研究,为什么在不同的项目,总有可能面对相似的失误,而问题的根源基本没有超出项目管理方的蛮干瞎干。这样的局面,一方面造成了社会财富的严重损失,另一方面也让监理行业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这其实也有体制设置问题的因素。如果对项目管理者都设立从业资格门槛,并设定法律责任,那么不论是监理方或是项目管理方,或者是探索走上一体化模式的项目管理团队,只要遵守工程建设程序,科学管理科学施工,相比当下不同领域、不同项目反复出现的失误损失相比,监理对社会经济效益的贡献可以很好。所以承担工程监理企业服务的门槛不应局限于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项目。而应对项目管理从业人员主动设立资格、权力和责任,不论属于个人和企业投资或国家投资项目,只要是业界项目管理参与者都应逐步实现规范。

2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根据实践感受,关于为什么不能从项目策划开始就分阶段引入专业服务?显然当前对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服务的定义模糊是一部分原因,现阶段这种带有局限性且一定程度上模糊的区别性定义,在项目管理实践中已没有积极意义,应当及时推进理论发展用于生产实践。长期以来,尽管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服务都是为业主提供服务,但由于人为地在服务性质、范围和侧重点三方面为其定义出区别,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相关法律法规强制实施的制度,所以一部分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自身也存在严重依赖强制监理获得监理业务,缺乏主动提升监理水平的积极性,甚至各种形式的挂靠成风,个别地方监理活动弱化到连总监在岗履职都需要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地步,这样的工程监理行为已边缘化到只剩下旁站监理和施工阶段过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工作,偏离了监理行业作为专业管理服务的政策设计,给行业发展和进步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作为基建大国,我们的监理行业已具备足够的发展空间,实时推进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加大资源整合,要留得住人才,提升项目管理服务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3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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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在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的建成区范围内进行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管理活动的,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线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县城市管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管线办)负责城市管线建设工程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建设工程的执法监督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管线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线建设和运营活动坚持统一规划、协调管理、共建共享、保障安全和“谁投资、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空间资源。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六条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管线综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管线权属单位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并经会审通过后报县管线办备案。

第七条各类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架设等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安排、合理布局,并按照下列原则实施:

(一)沿道路建设管线,走向应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避免干扰交叉;

(二)同类管线原则上合并建设,架空线路要逐步进入地下;

(三)新建管线避让已建成的管线;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非主要管线避让主要管线;小管道避让大管道;可弯曲的管道避让不宜弯曲的管道。

第八条管线建设单位须向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管线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要明确管线性质、平面位置、深度、管径、数量、施工时间等。

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规划许可证前须征求县管线办意见。

第九条城市管线工程开工前,要进行规划定线放样。在沟槽开挖后、管道铺设前,必须经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验线确认。

第三章建设施工管理

第十条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应将相关建设计划和信息提前告知县管线办和管线权属单位,管线权属单位要及时制订新建管线或者改造、迁移、废弃管线的初步计划,并报县管线办和道路建设单位备案。县管线办要统筹安排各管线的建设计划,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综合协调,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居住小区等工程,综合管线要与其同步建设。

第十二条管线建设工程应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承建。按照规定应招标发包的,必须招标发包。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等手续。

合并建设的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按事先约定由管线使用单位分担建设费用;城市空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

第十三条在现有及规划的管线、高压走廊用地范围内不得擅自建设其他设施。地下管线检查井的设置,不得妨碍毗邻管线通过和影响附近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

第十四条架空线的杆塔要整齐有序、规则排列、设置牢固,符合市容景观要求。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条件下,新建架空线路应当与现有架空线合杆建设。

第十五条管线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报送变更设计图纸。

第十六条建设城市管线时需要占用或者开挖道路的,管线建设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到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城市地下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敷设城市地下管线的,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共应急的除外。

建设城市地下管线需要穿越公路、河道、民防设施,管线建设单位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护和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现场使用统一规范的围栏,设置醒目告示牌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二)按照批准的位置、范围、管径、材质、时间段和有关要求,依据操作规程,进行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挖、铺设、回填,开挖深度超过3米的,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开挖深度在4米以上的,专项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

(三)对原有管线或者设施埋设的位置不明时,挖样洞复测,在掌握实际情况后方可施工。可能对其他管线或者市政、环卫、停车线等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派人到现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损坏,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抢修,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管线工程竣工后,管线建设单位应向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管线建设单位要在6个月内向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县管线办报送管线工程竣工档案:

(一)备案表;

(二)城市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包括电子文档)以及废弃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资料;

(三)城市管线工程道路挖掘、规划审批有关资料;

(四)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城市管线维护

第十九条各管线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监督管线权属单位或者管线使用单位对城市管线的维护管理,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管线权属单位负责管线运行安全,加强日常巡查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安全。管线及其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要及时修复。

第二十条管线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权属单位可先行施工,做好记录,补好手续。

第二十一条管线权属单位不得擅自迁移、变更或者废弃城市管线,确需迁移、变更管线的,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废弃管线应予以拆除,地下管道无法拆除的,应将检查井封填。

第二十二条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县管线办、各相关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要适时进行管线普查,并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城市管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系统运行的维护、更新和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义务,对损毁、侵占、偷盗、破坏管线设施的行为要进行及时制止或积极举报。

第二十四条未取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按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未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法律责任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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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手续,应在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发放前进行。

第五条  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手续时,应持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向项目报建主管部门申领并填报《大连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以下简称《报建表》)。《报建表》经项目报建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报建审核印鉴。

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后,建设单位持经审核的《报建表》办理其他建设手续。对于不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第七条  对当年不能竣工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到批准立项部门办理下年度结转计划,并到项目报建主管部门办理结转报建手续。凡没办理结转手续的项目,一律按计划外项目处理。

第八条  《报建表》填报内容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应立即到项目报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报建、结转、变更登记手续的,由项目报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实施行政处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罚没款一律上交财政。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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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

1、 全员管理、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部门在肩负成本管理责任的同时,应享有成本管理的权利。并且对成本管理中的业绩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评,并实行奖惩制度,以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真正做好责、权、利三者有机结合的成本管理,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全员管理是要发动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建立成本意识,参与成本的管理,制定相应的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层层落实,层层把关,并且严格实行节约成本有奖励、浪费经费要惩罚的管理策略。

2、 成本最低化原则

成本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来降低施工项目的成本。成本最低化是要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要从实际出发,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最低成本方案。在实行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应注意降低成本的可能性。

3、 项目成本的全过程管理

对项目成本的管理要求在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连续进行成本管理工作,将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在预定的目标范围之内,并且各方面成本管理应协调统一,不能单打独斗,以期尽可能地压缩成本。

4、 动态管理原则

所谓动态管理是指对项目总体的成本管理应该注重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理。由于施工项目需要一次性完成,在施工准备期进行的成本管理预算只能根据施工单位设想的大概情况制定出笼统的成本预算、编制计划、制定方案,为给以后的成本管理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而在即将竣工时的成本管理,即便发现疏漏也为时已晚,难以纠正。

5、经济效益原则

提高经济效益,不单是依靠降低成本的绝对数,更重要的是实现相对的节约,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以较少的消耗,取得更多的成果。

二、工程建设项目成本管理方法及其管理措施

1、保证项目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全面的提升

想要保证成本管理可以正常和有序的开展,保证项目可以正常进行施工,首先要保证建筑工程项目人员有着足够高的素养以及强烈的责任感,只有这样,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才可以在建筑经济管理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方面,首先要引导项目管理人员深刻认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并且培养项目管理人员在原本的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对管理的理念和模式进行更新;与此同时,还要对项目管理人员采取持证上岗的方式,注重对项目管人员的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将管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与培养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方面同时进行。在保证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原有基础水平的前提下,逐渐对他们进行完善,引导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国外的科学管理模式,注重项目管理人员与建筑企业的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从整体提高项目经理的工作能力。

2、通过科学手段对经济经本进行预测控制,从而为经济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保障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全方位的清算核查施工项目的工程成本,并且建筑施工企业还需要与施工单位建立一个完善的承包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深入的研究,以保证全完领会其中的隐藏含义,从而保证不会留下什么漏洞被施工单位所利用。确保完成以上的所有步骤,才可以对项目进行正式的工程施工。在进行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应当注重权力与责任的分离,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更应该注重这一问题,从而保证工程可以顺利的实施。

3、注重对项目成本的核算管理工作

项目成本管理是基于建筑项目成本核算而建立,也就是说,建筑项目成本核算是项目成本管理方面的依据和基础。如果没有足够的成本核算,那么在成本分析、成本控制和成本计划方面的工作很难有进展可言。所以,想要实现对项目成本管理的根本上的强化,就需要首先建立一个较为完善得监督制度,然后对项目成本管理的整个过程都进行严格的监管,在此过程中,要有专门的核算人员对数据进行记录和认真地校对,然后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尽可能保证没有问题。

4、全面管理和控制项目内的各个环节的成本

实际的工程项目从投标开始直到最终的工程项目的完工,都是要依赖于成本的管理。所以,企业的成本管理控制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在管理理念的基础上进行,这同时也促进了建筑企业内部的所有的员工对于成本控制的意识。对工程项目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全方位的成本管理控制,以确保企业的利润可以实现最大化。在工程的投标阶段,工程项目的投标预算可以由企业的管理人员按照企业的实际控制状况进行,采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以项目预算作为基础,由项目的投标部门进行投标,这种投标的方式可以对投标过程中的各种开销进行限制,并且可以使得项目的投标部门全方位的对被投标项目进行考察,并且以企业的预算为标准分配资源,论证考察被投标项目的所有事项,从根本上保证投标的正确性和成功率。这种方式比传统的投标方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成本,所以间接地提高建筑企业的利润。

5、 对安全质量的把关

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工程安全。无论是工程人员还是工程本身,安全都是和工程成本有最直接的利害关系。工程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了施工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工程进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工程成本的多少。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出现了人员和质量安全事故,必然要层层追究责任,但是从管理的角度,更应该投入主要精力的是真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的意义,真正在施工中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6、提高成本管理信息化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先进的手段,再好的想法也落实不了,为此,需要进一步实行成本管理的信息化。建筑企业应购入或委托专业人员建立符合单位实际的ERP 信息管理系统,将项目管理、成本控制、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模块作为主要工作重点,落实到具体施工项目,细化成本管理内容,实现成本的全过程和全员管理,同时,研究设立成本控制预警机制,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总之,工程项目管理目标是在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的同时取得盈利,而工程项目的盈利多是取决于项目成本控制管理。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需要将质量、成本和进度三者有机结合,尽可能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竞争力,最终使企业走上质量效益双丰收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 谢丽萍,叶婷婷. 浅谈房屋建筑工程的成本控制[J]. 城市建筑.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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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内外统计资料显示,影响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项目的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75%~95%主要在设计阶段完成,而在实施期仅占项目投资的可能性5%~35%;同时,建设项目的整体使用功能或全寿命费用的70%以上在设计阶段前已基本决定。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决策设计等前期费用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前期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建设项目决策设计的前期阶段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何等重要。

建设工程监理作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主要咨询单位,其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安全、资料、信息的管理和协调建设、勘察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中,工程监理完全可以为建设单位(业主)在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招标、设备采购、施工监理、生产调试和竣工验收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协助建设单位(业主)实现项目投资的意图。

但是,通过本人在工程监理单位的实践或了解同行业的实际,大部分工程监理只是充当了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的作用,只有很少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监理单位部分参与了设计阶段或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工程技术人员懂技术的多,最多是在工程造价方面有所建树,鲜有既懂技术又懂管理更懂得建设程序和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综合性人才;同时,监理单位在技术、经济专业人才方面的配备不够合理,难以为建设单位(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服务。

二、监理工程师在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践。

(一)自来水厂工程及配套供水管道工程项目概况

大岭自来水厂项目主要分两部分。其中:自来水厂项目为设计总规模日产18万m3、首期9万m3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由取水泵房、水厂“四池一井”、10KV专变供电线路、7kmDN1200取水管道、自动化控制中心和出厂水管道工程以及生产配套附属工程等组成,估算总投资为1.26亿元,该工程项目于2007年3月动工,2009年6月试产供水;两项合计总投资2.21亿元,是××县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供水基础设施投资。由于项目投资主要在机电管道安装、设备采购方面,项目合同包比较复杂,建设单位对如此巨大投资和合同管理基本没用管理经验。

(二)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全过程专业服务的实践与效果

为更好地达到投资意图,实现自来水厂项目技术先进、投资合理、运行经济的投资目的,受建设单位邀请和监理单位的派遣以项目建设管理顾问的方式,全程参与了自来水厂及配套供水管道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前期项目决策、设计和工程招投标阶段主要工作是:

1、参与设计阶段设计方案优化,为自来水厂提供经济运行的设计方案。大岭自来水厂厂区选址在大岭镇洪湖村陷壳

岭,水厂厂区坐落于经平整后的高程为64米(黄海高程,下同),西枝江水源平均水位14.88米(西枝江枢纽工程2010年截流后水面高程17米),两者高程相差约50米;增加了平流池的有效沉淀时间提高水质、增加了清水池有效储水量,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

2、强化建设项目风险分析,提高建设单位抗风险能力。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鉴于水厂及其配套供水管道工程项目投资较大,通过进行经济运行分析评价、国民经济评价分析和风险分析,该项工程存在很大的财务压力和实施进度风险。及时向建设单位提示及时申请调升水价,在建设期内要高度注意征地拆迁等影响建设进度的风险,同时抓好施工现场管理,把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

3、参与工程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为建设单位把好合同管理关。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审核招标机构出具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尽最大努力减少设计漏项和工程量清单漏项;制订建设工程进度计划,指导大宗物资设备进场时间;参与中标单位合同谈判,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土建、机电工艺安置等施工合同以及设备采购合同;作为建设单位代表,协调监理、施工和设备提供商关系以及施工现场周边关系,把好施工现场管理和合同管理关,又好又快完成水厂项目建设。

通过全程参与自来水厂及配套供水管道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现场管理、生产调试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特别是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可以在项目前期阶段及时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融资方案、优化设计方案等服务、有效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同时,监理单位还可以在为建设单位服务的过程中拓展了业务范围,提高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方面声誉和经济效益。

篇8

建设单位应履行其安全管理责任制,并在以下各开发阶段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1、供方选择阶段:

1.1、依据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开展本项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并将其纳入到 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策划”中;

1.2、涉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采用统一范本,并依据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明确本项目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要求;

1.3、对供方进行考察时,应由本项目安全专(兼)职安全工程师参与对供方的企业资质、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历史与现状进行专项考察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供方的重要参考依据,留存资料备查;

2、前期准备阶段:

4.2.1、开发项目部应组建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动作和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周检机制、安全周例会机制、安全月报机制、每季度安全考核机制,隐患整改与反馈流程、违约索赔通知与上缴流程、安措费申请与审批流程;

2.2、开发项目部应将安全管理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将安全管理指标纳入到每一名员工的KPI指标之中,并进行考核;

2.3、开发项目部在与供方签署合同时应同时签署采用统一范本的《安全管理协议》,且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2.4、开发项目部应在供方进场前一周完成对本项目规划区域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在供方进场后一周之内将相关资料进行移交,保存相关记录备查;

2.5、开发项目部应在供方进场前完成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在供方进场后将本项目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宣贯和落实;

2.6、开发项目部应在供方进场前一周之内组织本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及供方主要管理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将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要求进行培训和宣贯,保存相关记录备查;

2.7、开发项目部应在供方进场时审核其企业相关资质、人员配备与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情况;

2.8、开发项目部应明确供方各类安全方案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与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施工组织设计与各项安全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包括超过一定规模需要专家论证的方案)、安措费投入使用计划与实施方案、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文明施工方案)编制完成时,由监理单位组织方案或计划的编制者向开发项目部相关人员和供方主要管理人员就方案和计划合得规性和适用性进行解释和说明,审核通过后进行实施,形成会议纪要备查。

3、施工阶段 :

3.1、按照确定好的安全管理动作和流程组织实施安全周检、安全周例会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保存相关记录备查;

3.2、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上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需求,组织开展本项目管理人员和供方管理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留相关记录备查;

3.3、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劳保用品的申报工作,并按计划做好相关的采购、发放工作,做好本项目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培训工作;

3.4、监督检查供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安全方案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各类人员尤其是基层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演练)的执行情况,依据《安全管理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违规行为;

3.5、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行为和针对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脚手架、临时消防水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临时用电一二级配电系统、重要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使用和拆除等关键环节的检查验收工作;

3.6、审核供方安措费的申请材料,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监督检查安措费的投入使用情况;

3.7、监督检查供方现场文明施工工作的开展情况;

3.8、负责本项目安全事故、事件的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并建立本项目的事故档案;

3.9、本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编制本项目办公生活区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本项目办公、生活区月度检查工作,保留相关记录备查;

3.10、做好本项目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及公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与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

3.11、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应急救援体系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并每年至少进行演练一次,保留相关记录备查;

3.11、每季度对供方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监、安全监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行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项目负责人和所属开发公司主管部门、及时反馈至供方公司,并作为本项目供应商评估的重要依据;

3.12、开发项目部应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实施属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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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的范围

建设管理费用的使用范围只要是指,从工程筹建开始到工程竣工那天为止,在这个期间包括的一切管理费用的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交通费用、劳动保护费等,还包括员工的工具使用费用、印花税、查阅或购买技术图书资料费、期间的业务招待费用和最终的项目完结竣工验收费用。

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所实行的管理方法。预算编制要遵守力求真实、合理合法、科学全面、透明重点等基本原则,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管理。再者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按照时间进行,并以此作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批复的依据。预算编制一般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步骤,在整个项目的管理费用预算确定后,各建设单位必须进行管理费用预算的分解,并经最高负责人审批执行。另外对于委建制和代建制的费用预算执行制度要由法人单位分别进行审批确认。

三、日常费用支出的管理

(一)日常费用管理制度

日常费用支出管理的原则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即一支笔审批。这样便于对整个项目进行统筹兼顾。日常费用管理的一般程序是经办人填写公司统一报销单,并附原始单据,过程中要有证明人进行签字,以及各级负责人审批,最终由总负责人签批报销。对于各环节的审批内容,要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二)人工成本管理

在大部分工程项目中,由于项目性质原因,项目员工有大部分是借调于国家的公务人员以及各事业单位人员。该部分人工成本包括基本工资、医疗费用和福利费用等一般都有原来单位发放,对于原有单位不能支付该部分费用的则需要事前同借调单位签订借用协议,明确相关费用的定时、按期结算;对于社会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根据当地劳动社保部门的规定签订用工协议,在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用中可以直接列出人员费用等支出。

(三)交通费管理

交通费用一般分为公交费用、差旅费、自有车辆费用和租车费用。由于建设单位所在地与职工家庭所在地相距离比较远,职工需要乘坐公共交通,一个月可以报销一次费用,这属于公交费用(对于公司派专车的除外);差旅费是指由于员工工作需要,需至外地所产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乘坐交通的费用、住宿费用和出差补助。相应标准应该在预算中给予规定。自有车辆费用主要为油料费用和维修费用,一般情况该项费用由综合部门统一管理,在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定额,对于维修费用要同维修厂及时核对维修记录及用料清单,并核定有没有重复维修的,方便更加容易找出原因这就是燃料费用;要大修理车辆时,需要经过综合部门提出申请,计算大维修费用的预算,经过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之后实施,以上费用都需要列单据表明支出。租车费用的管理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合预算编制,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或者是协议,要确保租赁时间同开工时间的匹配性。

(四)公关费用管理

因为工作来人需要接待,根据接待的对象不同,有不同的相应标准,严格控制了接待开支。在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同意后,是总预算的范围或者年度的预算时候在里面列出支出。

(五)会议费管理

会议费的报销需要以下的条件。第一个是会议通知,这是指会议内容、开会的时间跟地点等在在文件中明确的标出。会议通知如果缺少行文,会议通知的形式需要在报销凭证上面注明。第二,会议签到薄,每个参与的人员在到达后都需要在会议签到薄签到,以作为会议费用实际使用凭证。另外,会议召开必须由综合部门和财务部门对会议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批准。确保在预算内控制使用好。每次会议都要取得合法的发票,财务部门根据相关的审批手续列出支出,这就是报销凭证。这些手续都需要由会议组织部门提供。还有驻工地人员补贴以及工程验收费用,这两大类里都包含着不少细分了的补贴费用种类。

四、各项费用核销管理

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各项费用的核销凭证,首先要向公司员工普及财务知识,使其明确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发票的真实性。另外,对于不能取得比较少金额现金支出的原始票据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对于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明的,在原始凭证不被接受的时候,需要拘留,并且向领导报告,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五、结束语

水利工程牵涉的资金比较大,管理比较繁琐,需要认真仔细,明确管理的目标才能把这个工作做好,更能管理好这个项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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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理制度未建立前,电力项目建设为业主自建模式。该模式是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完全由业主自行筹建,对工程建设各方面进行全面直接管理。此模式由于项目建设机构为临时组建,项目建设人员的知识、经验、技能往往存在不足,造成工程成本控制不佳、浪费较多,在大型工程中往往造成工期和成本的双失控。

在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推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度后,业主自建管理的模式仅在工程前期准备、辅工程等附属临时和零星工程中采用。

二、监理模式

电力项目建设引进监理制是工程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监理人接受业主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对工程采购、项目施工和设备试运行进行管理,对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和安全进行系统控制。

监理人在项目建设上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丰富,弥补了业主对建设项目知识和经验欠缺的缺陷。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了监理模式,又产生了E+P+C模式和分岛分包等监理模式,在大量工程项目建设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监理模式也是现行电力建设项目中广泛采用的管理模式,其发展方向是“小业主大监理”。近年来国内监理公司日益发展扩大,在电力建设管理中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1.电力监理市场的不规范

电力体制的深化改革,使原来属于电力服务性工作的监理业务被社会化剥离,电力监理业务的行业监督缺乏有效的管理主体。

近几年国内电力基建业务增长较快,一些无电力施工经验的监理公司也涌入电力建设监理市场。由于电力建设项目的工期长、涉及工程范围广、工序繁琐、施工难度大、大量电网建设项目长年在山区和边远地区进行,有经验的电力监理人员待遇要求较高,个别监理公司为控制成本,因此大量使用缺乏电力工程知识、经验的电力建设副业和退休人员甚而使用刚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担任电力工程项目监理人。无经验的监理人在工程建设中起不到技术支撑作用,一些小的失误可能导致电力工程建设的重大损失。例如长距离分多标段的高压电力线路架设,在个别工程中居然还出现过OPGW光缆的左右互换,最后线路被迫进行全线整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事故,追究原因有施工单位的协调疏忽,当然更有监理失控的问题。

电力行业监管部门尽快制定和完善电力监理公司的市场准入的规定和建设有序的电力工程监理竞争机制,是应对电力监理市场不规范问题的较好办法。

2.设计与监理的博弈关系

工程设计和工程监理双方的立场和角度不同,在工程建设中会不断出现分歧,工程建设成本和工期控制最佳的环节往往在前期设计上,但设计和监理在信息和资源上的不对称,特别是设计单位大多在人力资源和建制上拥有监理单位不具备的优势,往往会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设计独大的后果,导致监理单位不愿在工程前期提出设计优化建议和指出设计问题,不利于在工程建设前期进行设计修正。

电力建设单位应充分利用设计与监理的博弈关系,在制订设计和监理合同时要考虑设计优化和设计修正的条款,鼓励监理提出设计问题,鼓励设计进行设计优化和设计修订;业主在工程建设中应勇于担当双方的中介,善于将工程前期发现的设计优化和设计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对重大有效的设计优化和修正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从设计源头上控制工期和投资。

对于引入了工程设计监理的建设项目,业主仍然需要担任双方的中间人,从而有效规避设计和监理的直接冲突,防止设计监理的虚设,实现工程控制的设计源头最优,从而取得良好的工程经济效益。

三、PMC模式

PMC概念来源于欧美,是指项目管理承包商或项目管理咨询,业主委托PMC承包商进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包括对采购、施工、建设和试运行的项目系统管理,是不包含设计业务的工程代建形式。

PMC模式也是国内工程中近年开始采用的新模式,如何规范业主与PMC承包商的关系、如何对PMC承包商进行有效的激励和风险控制,诸多问题仍在不断探索中。某水电站工程的PMC项目管理及电力建设采用的专业化电网建设管理模式的成果和经验为国内电力项目建设PMC模式提供了借鉴。

1.项目管理者的有效控制

PMC模式能成功的关键是配置技术型、经济型和管理型的复合人才担任项目管理者,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担任核心作用。PMC模式赋予了项目管理者极大的工程管理权限,缺乏有效的风险约束将对工程建设造成重大损失。限制投资金额和限制合同工期是PMC合同的核心,PMC合同条款中必须事先规定对工程建设目标执行的奖励和处罚措施,通过激励和约束对PMC管理团队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必须对PMC承包商的工程建设重大决策进行监督,避免工程建设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的落空。

2.建设合力的形成

PMC管理模式要求PMC承包商掌握在工程技术、管理、经济、协调多方法的系统经验和方法,PMC承包商不仅要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方的各方关系,工作重点是将多方通过组织和协调形成工程建设合力,实现工程整体效益目标。

PMC在国内电力工程建设已普遍采用,也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承包商的程序化工程管理将业主监督、设计优化、监理控制、施工保障四项工程主要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形成PMC承包商管理的成果,达到工程建设有效控制的核心目的。

四、EPC模式

EPC模式是国际上成熟和通用的建设管理模式,业主把项目的设计、采购和建设总承包委托给专业承包商进行建设管理,EPC与PMC模式的区别在于设计领域的扩展,国内常称之为“交钥匙工程”。

由于电力工程建设涉及领域众多、投资大、工期长等特点,EPC模式在电网工程建设中实施较少,可以借鉴和参考水电站EPC的建设经验,近年来以设计为龙头进行的项目总承包在国内小水电建设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现了提升项目的整体经济性、降低项目业主的管理成本、减少业主的决策失误和索赔风险的降低的优点,但是在电网建设工程中一些问题还需要进行探索和改进。

1.EPC投资控制标准

在设计工作尚未进行、无工程量进行核算前提下,套用电力概算定额进行EPC工程总价的核定,本身就是不现实的。

国内实施的EPC工程造价的核算往往依靠经济项目评价指标、业主以往工程投资经验、EPC承包商的承建经验,通过双方谈判达成EPC投资控制目标,这就为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的合理性提出了问题。国内部分电压等级工程推行的限额设计标准可以为EPC工程总价的确定提供参考,完善电力工程限额设计经济指标是发展方向,是避免工程腐败的要求,也是规范EPC工程投资造价的前提条件。

2.发展和建立EPC承包商市场

合格的电力工程EPC承包商的形成,主要有两个发展方向:一是由设计单位组建项目管理公司;二是由PMC承包商扩展设计业务。两个发展方向都是可行和合理的,并不存在谁优谁劣的问题,目标都是建立采用现代企业制度的EPC承包商,完善和丰富电力工程建设市场,为推进电力工程经济效益的进一步优化进行探索。

当前,在国内电力设计单位工程设计压力剧增的现状下,短时间内较难培育和发展合格电力工程EPC项目承包商。现有的电力建设管理企业能否在总承包合同范围内进行分包设计,将EPC模式转换实施为含设计分包的PMC模式,应是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探索的较佳现实方式,能否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需要在工程建设实践中检验和完善。

3.工程成本和工期联合控制模型的制定

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是前提,工程造价和工期的控制是核心,而造价和工期往往相互制约,建立成本和工期的联合控制模型是EPC模式实施的重要内容,通过有丰富工程建设经验、技能的EPC承包方针对工程实际建立投资和工期联合模型,可为业主提供建设投资决策参考,为取得工程工期和造价的平衡化最优创造实践基础,实现EPC模式对项目整体经济性提升的目标。

五、结论

在当前国内电力工程建设剧增的时代背景下,近期内监理模式和PMC模式仍然将占据电力工程的主导地位,在工程建设中要努力克服这些模式存在的结构性和固有缺陷,分析和完善模式管理架构,积极探索和发展电力工程EPC项目管理模式,从而安全优质高效地顺利完成电力工程建设,提升电力工程整体建设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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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已经成为一种现代社会解决“一次性问题”的有效工具以至于一种职业资格,在社会事务、经济过程中广泛应用并且迅速发展。现代社会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趋势日益增强,发展速度加快,过程复杂,新的行业、领域不断出现,产品开发周期缩短,导致越来越多的“一次性”、无先例可循的项目出现。 不论经济结构如何变化,工程项目建设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在经济进步主要依靠新科技成果应用、依靠内涵式扩展、依靠知识创新的形势下,靠粗放式项目建设并不是合适的振兴经济的手段,我国也一直在为投资决策的失误付出巨大代价,所以利用科学方法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包括评估论证,将是项目建设能否达到预期设想的重要条件。

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不仅是具体方法,也包括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可持续”的一个基本内容就是科学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的协调发展,工程项目建设做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不仅耗资巨大,而且对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所以必须满足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方法论是对方法的研究。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不仅是实现具体的目标(工期、质量、费用),也应做到项目建设与环境、社会的协调,否则可能重蹈以前投资失误、失策、失控的覆辙。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上升到“方法论”的意义之一。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法的层次性

狭义的工程项目管理是在限定的工期、质量、费用目标内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管理以实现项目预定目标,但这只是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随着投资规模、领域的扩大、投资来源多样化、工程项目对环境、经济影响增强,工程项目管理已不限于实施过程,而是扩展到从立项到交付使用运营全过程的管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也从施工承包发展到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等多种形式。对于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其目标已不仅仅是质量、工期、费用的控制,还要与资金筹措、风险分析、使用维护以及与所在地经济、环境等联系起来,项目的目标、管理都应按“广义”考虑。综上所述,本文将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分为两个层次:思想性方法和技术性方法,或者说,项目管理思想和方法。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思想性方法

项目管理的思想性方法也可称为思想,之所以将项目管理思想作为方法加以分析,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背景、环境日益复杂,涉及环节、因素增多,项目对环境、经济的影响较大,并受到人文、社会关系的影响,资金来源、建设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如果仅仅着眼于具体的技术方法,不能从战略高度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不能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发展观念相协调,所以首先研究工程项目管理的思想方法。

工程项目管理体现出来的思想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基本的应该是系统思想。系统思想不仅是项目管理的基本思想,也是项目管理理论形成与发展的基础之一。系统思想的科学基础是系统论,哲学基础是事物的整体观。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思想包含两个含义。

一是将工程项目自身作为一个系统来管理,也就是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通过信息反馈与调控,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综合管理,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以实现项目的目标。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思想的第二个含义是工程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又是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大系统“包括项目所在行业、所在地经济、社会环境、以至于地区、国内、国外市场等,要将工程项目放到社会经济系统中,作为社会大系统的子系统看待。项目自身是一个系统,又是社会环境系统的子系统,项目自身的顺利实施是一个目标,符合社会、环境、发展要求又是一个目标。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工程项目建设才能既然实现自身目标,又能起到振兴区域经济、协调全面发展的作用。这一指导思想重点应在项目的策划、评价、决策阶段体现。

4、工程项目管理的技术性方法

技术性方法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方法或工具,在不同环节有不同的方法。建设项目除了与环境协调的宏观目标,具体应有质量、时间、费用三大目标,项目实施前期需经评价,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合同、采购、信息、人力资源、风险等的管理,对于上述目标和过程中的管理内容,目前都有一定的方法,这些方法综合起来,共同控制、协调项目以保证项目建设的成功实施。

对于项目建设的直接管理可分为项目评价、直接目标管理、过程管理、综合管理四个部分,各部分可采用相应的方法。

4.1 项目评价方法

项目评价主要指经济评价,包括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其思路基本一致,只是角度不同,前者只考虑项目本身,后者从国民经济整体考虑(一些效益、费用由于只是在全社会转移而不予考虑,如税金、利息等),同时采用影子价格(资源优化配置状态下的价格)为数据基础。

经济评价主要采用指标分析、比选方法,评价指标有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通过与基准值比较或各指标间比较,选择较优的方案。只要基础数据确定得当、客观符实,通过指标比较能够选出较优方案。

项目还需进行社会评价,社会评价则带有较大程度的主观性,而且更多考虑项目的整体影响,所以主要体现在思想方法中。项目评价需要认真、客观,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4.2 项目直接目标管理方法

对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其直接控制的目标有三个,时间(工期)、质量、费用(造价),即按计划的时间、费用、质量完成项目。这三个目标彼此之间有一定互斥性,难以同时达到最优,其实施应以项目整体最优为目标。

4.2.1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原则是全面质量管理,即以质量为中心,项目全员参与,以达到预期目标。

4.2.2时间管理:也称进度管理,工程的进度直接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进度管理的主要方法是网络计划方法,网络计划以网络图为基础。

4.2.3费用管理:也即造价管理,在费用预算内完成项目一直是工程领域追求的目标,可实际上总是超支,这当然有投资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管理方法上的原因。

4.3 项目过程管理方法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许多内容、环节需要管理,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有:

4.3.1合同管理:合同是约定项目参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合同管理的中心是选择合同类型,主要是价格类型,不同形式价格的合同体现了风险分配形式.

4.3.2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的实现要靠团队进行。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主要是利用组织结构图、责任分配图进行人员需求分析,落实责任,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参与人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实现。

4.3.3沟通管理:沟通在管理中越来越重要,有效的沟通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是实现项目各目标的条件。沟通以信息为基础,通过信息的取得、辨别、处理、反馈实现良好的协调。信息技术是沟通管理的主要方法。

4.3.4采购管理:项目建设中设备、材料的采购是一个重要内容,关系到大量投资。采购的原则是既不影响建设,又不要造成积压浪费,影响资金流动。

4.3.5风险管理:项目风险来自各方面,市场价格变化、业主、供应商、分包商、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等,项目越大,涉及相关人越多,项目风险越大。风险管理以风险评估为依据,风险评估有SWOT分析、概率分析方法,各自从不同视角对项目风险作出评价。

4.4 项目综合管理

项目综合管理实际上就是对项目各目标、各环节、各要素、各过程进行全面协调,以保证项目整体效果最优,这也是系统思想在项目实施中的表现。项目综合管理采用计划、统筹、协调的方法。

5、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包括思想(哲学)、技术两个层次,思想是系统思想,技术是各种具体的工具性方法。研究项目管理方法有助于项目管理研究摆脱繁琐的理论篇幅,走出表面化的倾向,以其简洁性、实用性应用于工程建设管理中去,发挥其在大规模项目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工程项目管理研究、推广应用的重点应该是方法。国论

参考文献:

篇12

目前BLM的理念已在很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和实践,是未来大型工程项目管理新理念的发展趋势,同时BLM理念依托PIP,并与项目管理集成化理念有机结合,在指导工程项目管理,尤其是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二、集成理念中3D向4D、nD的发展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进度、质量、投资、合同、人员、风险、图纸文档等多方面的工作,众多的参与部门和单位,如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物资、运营等,使沟通和协调的工作很困难,大量的信息需要有效的管理,传统的项目管理方法已经显得越来越吃力,工程项目集成化管理思想应运而生。工程项目集成化管理是根据系统论的基本思想,将集成的理念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相结合,从工程项目的全局出发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系统地管理,克服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缺陷而提出的一种新型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工程项目集成化管理仅仅是一种思想,其实现还需要很好的方法和手段。项目集成管理系统是指项目的最终目标是质量、成本、进度等多目标体系的最优化,其运作框架指在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管理主体领导下,建立以目标系统为核心的项目系统,综合集成的项目管理平台来形成一个相互关联的空间复合结构。

4D和nD建模概念的提出,无疑为集成化管理思想找到了最好的技术支持手段,改变了以往集成化管理长期处于理论无法应用于实践的尴尬情况,将极大地改变工程项目的管理方法和方式,促进工程项目管理效率的提高。因此,4D和nD建模技术的提出得到了研究界和产业界的一致认同,并共同合作组建实验室开展进一步的研究。4D及nD技术都以建筑CAD三维建模技术为基础,通过建立共享的数据库,把设计信息与进度、成本信息链接,其核心是数据信息的共享与交互。目前,已经开发的4D软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数据兼容性上的动态链接、实时更新等方面。nD模型是建筑物信息模型的延伸,它包括建筑物全寿命各个阶段所需的多方面设计信息,可以满足用户创建、共享、分析和应用等多方面的需求。nD模型在项目前期进行方案比较分析可以使得决策最优化。通过使用交互性的数据标准,nD软件可以实现工程分析、自动生成费用和进度计划、计划整合以及集成化管理等。

nD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在国内外已经得到广泛的重视,是未来工程管理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其研究成果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对于提高建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外已在此研究领域有了一定的成果和初步的应用,国内的相关研究和应用还停留在初步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nD技术必将趋于成熟并在建设工程领域发挥其巨大的作用。

三、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发展中注重对项目文化的培育

目前,国内比较权威的定义是:项目文化是项目参与各方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具有项目特色的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的总和。其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项目组织所遵循的核心价值理念,如“项目利益高于一切性”。(2)项目组织的各参与方按共有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标准进行项目实施。(3)项目文化主要体现在角色文化和任务文化的培育,也涉及到个性文化(如规划师和建筑师的创作过程应重视或强调个性文化)的培育。

项目文化是一种从参与项目建设的组织中形成的组织文化,以项目利益高于一切的指导思想来统一参与项目建设的各组织成员的力量和行动。在动态联盟中,项目文化如一根红线,将项目参与方利益高度统一起来。项目文化有其独特的个性,不同的项目具有不同的项目文化,比如在项目价值理念和行为标准等方面的差别。但是,基于项目信息门户的各种项目有其共同的文化特征,即基于信任的文化理念。

(一)重视培育项目信任文化。大型工程项目参与各方以信息门户为纽带,建立了相互协同工作的动态联盟(虚拟组织),信任文化是维持动态联盟运作的重要支撑。英国伦敦商学院的韩迪教授在《信任与虚拟组织》一文中指出:“没有信任就没有虚拟组织”。

1、基于信任文化产生较强的凝聚力。项目参与各方与业主均是短期合同关系,项目文化有助于协调传统建设模式中业主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相互之间以及各方内部的矛盾。项目文化通过共同价值观和理念的培育,强化各方的合作与信任,在共同的项目利益基础上,形成巨大的凝聚力。

2、相互信任的文化是项目信息门户成功运用的保证。项目信息门户的成功实施取决于参与各方的统一认识和共同努力。在“项目利益高于一切”理念的指导下,参与各方建立了信任的基础,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信息门户,及时更新信息,保证信息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3、基于信任的项目文化可以减少项目运作的交易成本。大型工程项目环境下,各项目参与方之间是以协议为纽带的联盟关系。各参与方在合作时为了防范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通常在协议中尽可能详细地制定防范措施,而且在合作中还必须对合作者进行有效的激励与监督。通过培养项目参与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可以提高其自觉性,减少对合约的细节化要求,从而减少签约成本、监督成本及激励成本,使交易成本下降。

4、基于信任的项目文化可以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基础,项目各参与方信息沟通与合作意愿大大加强,通过在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方面信息的交流及反馈和知识的共享,可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迅速解决和缩短建设周期,从而使合作效益提高。

(二)加强塑造组织信任文化。业主是项目信息门户的驱动者,项目文化的形成也必然以业主为核心。业主通常通过经济手段、合同手段和组织手段(主要是项目制度)建立项目文化。业主方首先需要确立项目文化价值理念,然后充分沟通和理解,形成统一认识。

1、确立项目文化价值理念。信任的实质是一种价值关系,它形成的基础是对价值理念的共同认识。项目利益是项目业主、设计方、施工方和咨询方的利益载体,项目利益的实现是各参与方实现其自身利益的前提。所以,“项目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理念应当成为项目参与各方的共同理念。这一理念能促使参与各方利益达到相对平衡状态,创造平等合作的工作方式,使项目参与各方由对立走向统一,在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协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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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现实状况

目前,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项都在建设与形成时期,同时随着各项建设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在这样的形势下,传统的城乡规划管理就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其弊端也慢慢地凸显,具体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科学性不够。城乡规划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涵盖了城乡的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等方面。然而这些方面所要求的效益各不相同,有的侧重经济效益,有的侧重生态效益,有的侧重社会效益,互不统一,这样的多元性导致城市规划往往不能够统筹兼顾,总是有失偏颇。

在管理机制上,城市规划管理各部门之间交流协调不够,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好,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浪费人力资源的现象,甚至有损于城乡规划的顺利进行。在现在的城乡规划机构中,人员的管理水平以及掌握的信息技术都无法满足现代规划管理的需要,在机构中人员的素质水平普遍比较低下。

(二)城乡建设规划评估制度不够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的好坏,需要规划后的实际效果及其评估去验证。然而我国的城乡评估制度还处在初级阶段,各种评估制度还在探索中,并且关于城乡规划评估的各个要素,如主体、客体、内容、方式等没有明确的规定,政府对于规划评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些都导致规划评估的效果不佳,在评估中,重技术而人文意义,忽视公众的利益与诉求,这样影响了城乡规划的公信力。

(三)城乡建设规划中侵犯公共利益的现象多。在现在的城乡规划实施中社会公共利益被侵犯的事件屡见不鲜。一些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将一些用于城市绿化用的公用土地,卖与开发商作为发展经济用的商业用地,或者将公用土地减少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样极大地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一些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润,往往擅自更改规划内容,增加商业用地,这些行为都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的,极大地侵犯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在现行的法律中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没有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上缺乏保障。

(四)城乡建设规划地方特色不明显。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大多数的规划没有体现城乡的地方特色,比如,对于老城区的修建,只是单纯地追求新的建筑,用大量的水泥、钢筋堆砌起来的建筑满目疮痍,老城区的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原有的历史文化气息与底蕴丧失,不能突出地方特色,这样的城市规划无疑是一种损失。

(五)城市建设规划人性化不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是城乡规划的重要原则。但是在实际的城乡规划中往往对于人性化的要求不够重视,不少地方将城郊农用地变相地转化为建筑用地,激化了人地矛盾。还有一些公共建筑没有建设停车场,一些住宅小区缺乏公共绿地和地下停车场,这些都是不注重人性化要求的体现。有的城市只注重经济效益,在城市规划中到处都是高楼与道路,这样的结果造成城市变成水泥与混泥土的天地,没有生活的气息,交通拥挤,最终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另外,还有的在规划中不注意自然景观与历史人文景观,使得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失衡,抹杀了人的亲和感与安全感。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城乡规划的不合理与城市的快速发展给社会环境与交通带来的压力。

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实现途径

城乡规划管理的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城市规划的不断更新又需要体制机制改革的强力推进。只有这样全方位的改变,才能增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一)严格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原则。在城乡建设规划中的原则是非常多的,只有严格遵循并且贯彻这些原则才能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可持续发展。1.依法原则,依法原则是最基本的、最首要的原则,各政府与城乡规划部门必须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其活动,对于规划方案一定要依程序规定报请上级审批,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城乡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的关系,依法处理规划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在规划范围内,实现相关规划必须服从并且服务于城乡总体规划。2.以人为本原则,城乡规划管理牵涉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对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应该把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和停车场所的数量,对于居住区也要增加绿地,努力改善城市的环境,集中资金解决城市交通拥挤、环境质量差等问题,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3.效率原则,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效率是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城乡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各个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人文环境,根据各自的特色来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在规划建设中要不断地完善各种基础设施,保留民族传统与地方特色,满足人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需要,营造高效、舒适的环境。4.公平原则,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下,强调公平性,在城乡规划管理中也牵涉多个利益主体,公民、开发商、规划师、地方政府,要尊重不同主体的利益,达到公平的实现。

(二)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1.加强对城乡规划中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对于土地的监督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土地的性质、位置、范围、面积等。对于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等控制范围要严格监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于用地实际情况与规划许可证不相符合的要责令改正,各地方规划部门要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土地使用情况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强化城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城乡规划中,要推行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明确每一级的责任,细化任务,从而加强对于城乡规划管理的监督。3.建立完善的规划评估制度,现代的规划评估制度一定要借助于现代的科学技术去实现,规范评估管理系统,借助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规划评估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

结语:在现在的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如城乡建设规划的科学性不足、评估制度不够完善、侵犯公共利益的现象众多、地方特色不明显、人性化理念不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可持续发展得不到实现,面对着这些问题,需要从严格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原则、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监督制约等方面来解决,在这样的不断改革与更新中,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在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中,这样的城乡规划才是成功的规划,实现了资源的持续利用,既满足了当代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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