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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以上目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教育活动,在提高司法理念、增强道德观念,解决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具体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确保入脑入心;坚持以解决问题为主,确保取得实效;坚持以促进工作为主,做到相互转化;坚持以建章立制为主,提高司法水平。版权所有
二、扎实工作。在严格执行方案所规定的教育内容、教育要求的同时,整个教育期间,要扎扎实实地突出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学习环节,认真清理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思想观念。学习教育阶段从5月初至9月底,这个阶段是整个活动的重要基础,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从5月份开始每月完成一个学习专题。通过学习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理解,切实把思想观念统一到中央确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来。
(二)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经过这几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我们在解决法院队伍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院广大干警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仍然有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因此,各部门要组织干警深入查摆自身和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入拓宽查找问题的渠道,勇于暴露不足和问题,做到全面深刻。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查摆问题,从司法思想、司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审判作风上找差距,从司法能力、办案质量上找差距,做到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有什么问题查摆什么问题,有多少查摆多少。
(三)深入扎实地搞好整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
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整改目标要切合实际;整改任务要分解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努力做到标本兼治。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完善的司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审判活动中。
三、取得实效。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建立领导责任制,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把开展教育活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全体党组成员都将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做到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给干警作出表率。各部门领导干部也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争做教育活动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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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充分展示我镇平安建设已取的成果,使全镇广大人民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感,促使各级党政组织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真正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人参与,部门齐抓共管局面,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宣传重点
1、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及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镇党委、镇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重要部署。
2、今年以来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各项斗争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3、认真履行综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全创建水平、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4、各村委、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经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敢于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5、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安全、消防安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社会热点问题。
四、活动安排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活动期间要组织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知识,用开辟专栏、专板、专题的方式,集中宣传我镇综合和谐平安创建工作单位的典型经验,宣传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果。
2、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3111”工程建设、两个排查、“三调联动”、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文化市场、平安边界、平安医院和平安乡镇建设等我镇综治工作的亮点。各村委、各单位要开辟专题或专栏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3、各村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在11月25日之前悬挂宣传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标语(标语见附件),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活动和政法综治工作宣传的社会氛围。
4、进行专题宣传。
(1)平安奥运活动的开展情况、奥运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派出所
(2)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通讯、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电信分局
(3)对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铁路护路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工商分局
(4)对打击传销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工商分局、派出所
(5)对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派出所
(6)对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7)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部门:镇中心学校、派出所
(8)对刑释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司法所
(9)对开展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动农村平安建设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各村委
(10)对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保证工作实效,镇党委决定成立全镇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余红副组长:李少华、李剑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成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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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上水土流失情况最严苛的国家之一,我国人民在探索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了发光发热,总结出了重要的宝贵的实践经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制度、理论等层面的创新和改进,使得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始终能够和不断趋于多样化的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科学有效进行。
1.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发展阶段
1.1萌芽阶段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是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萌芽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对有效的治理方案和途径的探索成为整个工作的重中之重。整体来说,由于治理方案和途径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未能达到理想中的治理效果,但这一阶段的探索和实践,为后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试点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步入了新的阶段。充分重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将这一理念运用到各地的水土保持工作中,有效地避免了水土环境治理的分散性。但这一阶段并没有带来显著成果,这是由于当时的管理者投入力度与重视程度严重不成比例而造成的。
1.3经济中心阶段
1992年到1997年将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又提高了一个层次,这一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追求“质”和“量”同时的提高,注重治理和开发同时进行。群众力量和几番改善的治理方案使得整个工作进程得到了较为明显的加快,但同时也出现了不可避免的矛盾。
1.4大流域规模化防治阶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也从经济中心阶段迈入了大刘玉规模化防治阶段。国家和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工作的进行,大面积治理小流域水土环境,改变旧观念,创新新模式,促进了生态环境优化建设,缓解了水土流失问题。
2.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果经验
2.1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区域抗灾能力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能够合理地配置土地和生态资源,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治理和开发,提高土地植被覆盖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不断增长的人口给土地和生态环境带来的压力。同时,经过妥善治理的地区拥有的抗灾能力得到增强,变水土流失为森林茂密,变大片荒漠为沃野千里,曾经一度受到风沙侵蚀的地区在治理之后土地生产能力和植被的防护能力都大大提高。
2.2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社会发展迅速
通过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对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都做出了调整和改善,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原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农村社会迅速发展,农民收入也大幅度提高[1]。
3.对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前景的展望
3.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
今后的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要继续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始终维护生态环境建设和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常有效进行,加快推动社会朝现代化发展。综合开发小流域的多样化服务功能,处理好不断进步发展的社会经济需求与生态环境发展之间的矛盾,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小流域水土环境现状制定符合其未来发展的策略方案,而不能生搬硬套,以偏概全。小流域作为江河湖海水源泥沙的主要来源,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将会决定江河泥沙的增减,部分下游地区的抗洪抗灾工作更是取决于小流域植被覆盖和生态治理的情况。
3.2朝规模化治理趋势发展,加强治理力度
分散式的治理并不能达到小流域水土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因此,规模化是治理工作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大范围的治理,将会带来大范围的成效,但也要在保持“量”的同时保证“质”。治理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和区域各个部门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工作中需要加大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3树立创新意识,建立治理开发机制
在水土保持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中融入创新意识,更新治理观念,发挥市场机制在综合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决定性作用,全民治理,全程治理,吸收社会力量,而不仅仅是依靠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努力。合理而科学的开发机制是保证治理工作切实可行的根本性保障之一,例如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综合治理监管机制等,能够克服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和问题[2]。
4.结语
作为世界上水土流失情况最严苛的国家之一,我国人民在探索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了发光发热,总结出了重要的宝贵的实践经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制度、理论等层面的创新和改进,使得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始终能够和不断趋于多样化的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科学有效进行。水土保持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几个十年,取得了卓著的成效,但与此同时也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我们在未来的治理工作中需要保持从前工作上的优势和长处,同时也要不断创新和改进,进一步促进综合治理工作的自我完善。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工作上总结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无数工作者为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做出了卓越的成就。本文对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前期工作发展的阶段以及取得的成效做出了总结和回顾,同时也对这项工作的前景做出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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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
(一)各乡镇各部门组织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年中开始,年底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制定下发全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意见及检查标准。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全县统一要求,成立组织,制定验收方案和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自查阶段(7月-7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县普治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下旬-9月)。一是县里组成检查验收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检查。县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为牵头人,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总结验收结果将由县普法领导小组在全县进行通报。二是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县检查组检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
(四)评比表彰阶段(10月-12月)。结合检查验收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整理先进事迹,推荐先进典型,开展“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活动。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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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法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维稳与维权统筹兼顾的重要部署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我区近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平安创建,加大投入.构建技防、物防、人防、心防四位一体,立体式、全覆盖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宣传我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情况,合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区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的良好局面,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社会稳定带来的实惠,切实增进对政法综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大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要大力宣传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及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经验做法、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要宣传近年来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扳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大防控体系建设、大调解机制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平安结对共建、基层系列平安创建、综治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要广泛宣传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开展群防群治的工作。
(四)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特别是开展行业调解工作,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社会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宣传各地各部门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以及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改变治安混乱地区面貌的措施和做法。
(五)大力宣传全区各级政法机关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涉法涉诉积案清理评查活动的各个环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全力以赴解民困、化民怨,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的做法和成效。宣传涉法涉诉积案清理评查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政法机关破解涉法涉诉难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做法和经验。
(六)大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的情况;宣传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职,不断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大局能力,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的措施和成效;宣传综治委成员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措施和成效。
(七)突出宣传治安防范知识和打击整治成果。要从进一步提高公众治安防范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出发,宣传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各类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治安防范知识;如实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打黑除恶、打击“两抡一盗”、打击、打击传销等事关民生专项行动成果的宣传,震慑违法犯罪,鼓舞士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三、宣传形式
宣传形式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开展一次较大型的主题活动;日常宣传突出“二个一”活动。
一是以平安为主题向旅游从业人员发送一条平安手机短信,提高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二是组织开展一次以综治、平安建设为主题的干部、职工学习座谈会;
三是各旅游企业3月20日前在单位悬挂综治平安宣传横幅,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四是各旅游企业至少应办一期综治平安建设宣传专栏;
五是要到挂钩村至少开展一次综治平安宣传活动;
六是策划采写“政法综治平安建设”专稿。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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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打破传统的“国家—单位”保障体制,进行了大量改革和探索。2010年《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成为我国社会保险法治的重要里程碑,迄今已逾4年。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理由的决定之际,对社会保险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与进步,理应加以总结。对其存在的理由,也亟需评估梳理,以期为今后法治发展提供借鉴。
社会保险法治取得的成效
《社会保险法》是社会保险领域的基本法,其出台和实施是中国社会保险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发展至今,社会保险法治取得的成效可谓空前。
社会保险法制体系有所充实。立法先行是社会保障制度定型、稳定的客观标志,也是建设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实现其发展战略目标的内在要求。①《社会保险法》出台前,社会保险领域法律空白,仅有三部行政法规、一些部门规章,以及其他大量规范性文件对其加以规范。《社会保险法》出台后,社会保险法制体系快速充实。为配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等部门规章。在司法解释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出台《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理由的规定》。另外,2012年《军人保险法》的出台,对于军人及其家属的社会保险相关权益保障,起到重要作用。
社会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突出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社会保险主要项目已经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法》实施至今,覆盖城乡、劳动者一般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已经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均已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应保尽保。
二是认定等机制走向完善。比如,2010年人社部出台新的《工伤认定办法》,使得工伤认定更加简便快捷。再如先行支付机制的完善,人社部于2011年出台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明确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程序和追偿等机制,使得参保人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时,权益保障更加全面完善。
三是保障待遇不断提升。到2014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十年连续增加。②提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增加门诊病种更是成为不少地方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使得社会保险制度真正造福于民。但也需指出的是,这种待遇调整大多通过政府行政决策实施,具有非强制性和任意性。
民众社会保险权利意识明显增强。社会保险相关话题日益成为公众讨论和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理由。最近,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监督、全民免费医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改革等社会保险法相关争论,更是掀起媒体一波又一波的热议乃至炒作。社会保险相关争议不断增加,因社会保险理由导致的群体事件在各地也时有发生。这从一个侧面表明,民众的社会保险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制度的今后改革,将从政府驱动为主,转而更多表现出社会民众驱动的色彩来。这对中国社会保险的法治水平将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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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会计是以环境资产、环境费用、环境效益等会计要素为核算内容的一门专业会计。环境会计核算各会计要素,都采用一定的方法折算为货币进行计量。但环境会计货币计量单位的货币含义不完全是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
一、环境会计的核算模式
1.根据自然资源损耗,对资源进行计价核算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自然资源消耗过程中给环境造成的损失。一是自然资源消耗。主要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然资源超定额消耗的部分。这些可计量或估量的自然资源可按历史成本直接计价。值得一提的是,水、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损耗也应列入核算范围之内。二是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失。
2.环境保护所支付的费用是指为采取环境治理措施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三废”的处理、控制、补救和减少自然资源耗费,关注社会工作生活环境的各项支出。(2)环保有力的企业建立环保组织,对环境会计进行宣传和对员工环保培训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定期开展环保方面的讲座,收集绿色信息费用。除此之外,还包括植树造林,美化生活和工作环境费用。(3)环保不力的企业还会发生大量治污和诉讼费用。(4)对于生产制造企业,有开发废物再利用、节能维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所以有研发或引进环保技术的费用。
3.环境保护取得的收益指企业从环境治理和保护中所取得的收益,即取得的隐性和显性收入,对这部分收益进行会计核算不仅为企业决策者提供环保支出的效益情况,而且有利于鼓励与鞭策企业进一步改善环保工作。其获得的收益主要包括:(1)国家对环保有力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进行物质或精神的奖励。(2)其它企业赔偿的污染损失。(3)企业环保取得成效,减少污染,投资者愿意选择该企业投资,消费者乐意消费该企业产品,其它企业愿意与该企业合作。(4)虽然环保技术研发费用很高,但研发出的环保技术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不可估量。(5)积极参与多种环保活动,大力支持环保事业,编印绿色宣传资料等各种方法传递绿色信息,树立企业和产品良好绿色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这无疑为企业发展带来无限生机,从而为企业带来一系列显性或隐性的收益。这五项收益中的显性收益可按历史成本计价,隐性收益可根据适当测算估计计价。
4.环保效益主要核算企业由于依靠有效环境保护所获得的净收益,它综合反映企业依靠环境保护获得超额效益的一种能力。其计算公式为“环保效益=环保收益一自然资源损耗一环保费用”。
二、环境会计的划分和会计处理
1.环境成本会计划分。
(1)环境预防成本。即用于维护环境现状或防止出现污染和破坏而发生的环境支出,主要包括环保设备仪器的购置、环境监测等所发生的费用。
(2)资源消耗成本。主要指的是单位个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耗费及使用的成本支出,实际上就是将资源产品生产所耗用的自然资源以货币形式加以表现及量化的过程。
(3)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即对已经发生的污染和破坏进行清理和治理而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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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补偿成本。即对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进行补偿而发生的支出,如企业由于排放废弃物而对其他企业或个人造成损害所支付的赔款、罚款等。
(5)环境机会成本。主要包括资源闲置成本、资源滥用成本。
2.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
(1)资本化处理。企业为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而购置或建造的固定资产可按收益期分别予以处理:1)收益期大于5年,并能形成有形或无形资产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银行存款”:计提折旧时,将当期的预防性支出列入“环境预防费用”、
“环境治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2)收益期大于1年小于5年的环境支出作为递延资产分期摊销,借记“环境预防费用”、“环境治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一环境支出”。
(2)计入当期成本法。①对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污染治理费,处理时可借记“环境治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会计科目:②对于企业因环保问题所支付的罚款、赔款以及其它损失,处理时可借记“环境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③对于企业为开发设计环保工艺、支付环境监测等所发生的当期费用,借记“环境预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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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有山林面积103.93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65.9%,广袤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构成辽宁省重要的生态屏障。2012年全省开展青山工程以来,丹东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省市人大的监督下,紧密结合丹东市实际,大力开展青山工程,扎实有效推进青山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为保护青山绿水,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1]。
1 青山工程取得的成效
成立了青山保护组织机构。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了青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青山办。市县成立了青山保护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69人,并取得青山保护行政执法资格,初步建立青山保护工作管理体系。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和振安区成立了青山保护局,为正科级建制。宽甸县将林政稽查、森林公安青山分局等力量整合到县青山保护局,形成一个专门执法机构,扭转了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
1.1 编制《青山保护规划》
丹东市在2012年9月编制完成了《青山保护规划》,当年10月市政府下文批准该规划,2014年又对该《规划》进行了修订。规划由市、县青山保护专门机构监督监测和组织实施。规划将全市8个县(市)、区的103.93万hm2山体及山体以外的林地实行分区保护管理,即划分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合理利用区,3个区域分别占区划总面积的3%、31%和66%。全市形成青山保护分区“一张图”,对3个区域实行差别化管理,初步做到规划数据矢量化,保护分区小班化、监测监管信息化的管理模式[2-3]。
1.2 有效实施青山工程
3年来全市累计完成矿山等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408处947.6 hm2,占应治理破损山体面积的30%。其中由政府治理的无主闭坑矿山246处595.07 hm2,占无主闭坑矿山应治理面积的51%,整理出工商业用地面积逾80 hm2,整理农用耕地逾20 hm2。2015年要完成闭坑矿山治理19处51.53 hm2,生产矿山治理16处58.13 hm2,目前这些治理项目正在有条不紊推进;全市累计清退“小开荒”和超坡地还林3 333.33 hm2以上,工程围栏800 km以上,新增围栏封育面积13.33万hm2以上。对高速公路沿线、村镇周边、旅游景区、生态脆弱区等重点区域的小开荒和退坡地基本进行了“两退”还林;在城镇周边面山清理乱埋滥葬散坟逾2万盔,建设完成村级公益性公墓13处;整顿非煤小矿山63家,其中关闭17家、限期整顿46家。3年来全市青山工程累计投资逾4亿元,其中市县三级财政投入8 000万元以上。
1.3 建立青山保护监测监管体系
全市初步形成青山保护的动态监测监管体系,建立了青山开发使用的审批、审核、督查、监管与治理责任制度。设立2 000余个林地保护、林地生态功能变化动态监测样点,形成综合监测网络和植被恢复等指标体系及相应的信息系统,对矿山和其他各类建设工程占用山体及恢复治理、封山育林等活动实施动态监测。2014年市青山办向市政府和省青山办提交了“青山保护评估报告”,对全市青山保护各项指标提出评估结论与建议,促进全市青山保护工作健康发展[4-5]。
1.4 依法查处违法破坏青山案件
2012年以来,全市每年都开展2次以上青山保护严打专项行动,市政府、市青山办下发青山林地保护严打整治实施方案和通告,确定青山保护稽查与整治措施。市林业局组织森林公安、青山局等开展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冬季和春季严打攻势,严厉打击乱采滥挖、乱埋滥葬等蚕食毁坏林地行为。全市共查处各类非法占用、破坏林地案件75起,处理违法占地面积逾66.67 hm2,形成青山保护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随意毁坏青山的势头。
2 存在的问题
2.1 社会共识仍显不足
保护青山绿水,建设美好家园,需要基层政府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取得共识,当前仍需要大力营造保护青山、保护环境的强大舆论氛围,提升“毁林挖山可耻,保护青山光荣”的社会公德意识。
2.2 基础建设投入较少
近几年各级政府在闭坑矿山以及破损山体、“两退一围”等治理工程上投入较大,在青山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基本没有投入,导致青山保护管理手段落后、基础薄弱,与形势要求极不适应。
2.3 保护与开发的矛盾仍然突出
面临千家万户经营管理森林的新形势,如何既要保护好森林的生态效益,还要兼顾好林农的经济利益,是当前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亟待破解的难题,这个问题不能有效化解,青山保护今后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困难。
2.4 动态监测体系亟待加强
实施科学规范高效的青山保护管理,除了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还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现代化的地理信息与监测系统,对青山实施最有效、最科学的监督管理。目前,市县的网络化监督基础设施还很落后,远不适应当前的基本工作要求。
3 参考文献
[1] 于荣,沈夫钧,张黎华,等.建立集体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体系初探[J].林业经济,2010(5):37-40.
[2] 陈鑫.青山工程动态监测平台的设计和关键技术实现[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5(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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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县20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和成效。
(三)宣传社会各界和本部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典型。
(四)宣传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的成效。
(五)开展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活动,由领导带头,组织综治干部深入社区、住户、矛盾家庭,开展访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等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活动,密切干群、党群关系。
(六)组织开展一次公众安全问卷调查活动,由单位统一组织,在月内组织一次干部、职工、住户群众代表安全感调查活动,向干部、职工、居民代表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反映和建议,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拿出综治工作具体整改措施。
(七)加强同周边单位联系、联防、联动工作,积极参加县综治委组织召开的联系工作会,和周边单位共同协调处理好综治各方面关系。
二、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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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突出
(一)宣传宪法和法律。重点宣传宪法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宣传基本法律制度,围绕领导干部、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市民等重点对象,开展园林绿化专业“法律七进”活动。
(二)宣传单位贯彻落实《XX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情况。宣传推进“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实的动态。
(三)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收集法治示范创建、绿化依法治理、法治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生动实践。
三、活动扎实
(一)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向相关媒体报送法治信息。向党政网、政务微博、县依法治县办、县电子政务办等平台载体,报送依法治县和“六五”普法工作信息,截止九月共报送11条,采用2条。
(二)阵地宣传。推广法制宣传“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利用法治网站、法治手机报等新型普法载体,形成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三)主题活动宣传。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学法、守法、尊法、用法”为主题,召开动员会2次、知识竞赛1次,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及“六五”普法宣传活动。
(四)社会场所宣传。在单位办公楼、县城北门口、滨河广场、城市花园悬挂法治标语4幅,在滨河游园建设和管理法制橱窗1个、开展现场宣传咨询1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绿的浓厚氛围。
四、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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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成效显著
开展好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规定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其它人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专门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新部署,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安排通知,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宣传月活动,使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三、联系实际,开展多形式宣传
(一)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紧密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注重内容与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在本系统结合依法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此项活动重点加强对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政策、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参与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各司法所、各部门也能联系实际,丰富宣传内容,重点突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确定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国家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条例、决定和意见、建设和谐平安社会的意义、目的和任务以及《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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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抓好自查。自查是搞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特别是县乡两级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时间延长的机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按照《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农经发[]14号)中提出的工作重点,联系当地实际,对存在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进行严格排查和认真梳理。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帐。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自查工作不深入甚至走过场,确保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出来,把矛盾摆出来,为解决问题和搞好整改奠定基础。
(三)重视解决问题。检验专项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关键看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农民群众是否满意。因此,要把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重点环节来抓。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农经发[]14号)中提出的总体目标要求,切实解决存在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对明显违反农村土地法律政策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并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涉及农村特殊群体和特殊情况的土地疑难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政策精神,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使其得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解决。同时,要重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问题的长效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把纠纷及时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农民土地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