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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的内涵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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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的内涵

篇1

“两个目标”分别是:进一步整合政府城市环境秩序建设行政资源,变末端管理执法为全流程管理;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将环境建设和维护责任回归社会,建立健全各类社会单位全面履行城市环境秩序维护主体责任、社区履行协管自治责任、政府履行规划、管理、执法责任的城市环境秩序管理新格局,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

“三个转变”分别是:公众参与由事后、事中的象征性、动员式的被动参与向事前的决策化、主动化、组织化的参与转变;政府在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过程中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合一”向“三权分离”的转变;市场机制在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建设中的潜在优势向现实优势的转变。

“五项工作”分别是: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体制、优化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运行机制、搭建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参与平台、拓宽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参与主体,强化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政策、资金和人才保障。

二、北京城管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北京城市管理在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突出体现在城管志愿服务蓬勃发展,公众参与体系初见雏形,城管进社区不断深入,城市环境秩序显著改善,得到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但是,当前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水平与“三个北京”建设对环境建设的新要求、与建设世界城市战略任务相适应的环境建设新标准、与人民群众对环境建设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行政资源统筹还不到位

受对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科学内涵认识的局限性影响,在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过程中,北京市城管部门更多采取的是各个击破的定向战术,并没有对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进行系统科学的设计,造成社会化管理艰难推进,在动员、组织市民参与的层次上徘徊。一方面是规划、建设、市政等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建设的前端审批、建设和管理部门对规划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估和参与明显滞后;另一方面是社会工委、社会建设办、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综治办等这些专司社会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没有适时加入到管理队伍中来,形不成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行政资源合力,造成城市环境秩序建设中的“人、物”分离现象长期存在。同时,依靠城管部门组织起来的庞大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也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闭合循环

目前,城市环境秩序建设中的公众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其着眼点都在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强调的是事后处置,而不是对整个城市存在的系统性和全局性的环境问题进行宏观监测,也就无法从源头上将城市环境秩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仅仅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发现城市环境秩序问题还不够,还必须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有效防范问题的发生,引导其有效参与处置城市环境秩序问题,并对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环境问题的处置结果加以监督评价。也就是说,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要根据城市环境秩序问题的发现、处置、监督、评价等多个环节展开,特别是要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自身优势,强化事前参与城市环境秩序治理的决策制定,切实履行相应的评价、监督职责。

(三)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市场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分工精细化的产物,完全依靠政府行政执法,不仅难以保障城市良好的环境秩序,还可能在无形中扼杀城市经济发展的巨大空间。实践证明,在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不仅可以有效减轻政府的执法压力,还可以降低政府与执法相对人直接冲突的概率,而且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在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过程中,不仅像小区卫生保洁、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绿化养护、河道污染物清理等已经市场化的领域要进一步提升其市场化水平,而且大量非市场化的领域也急需引入市场机制。城管执法部门要做的就是要明确城市环境秩序建设的标准并加强监督执法,确保社会力量根据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规范作业行为,确保外包服务的质量。

(四)急剧增长的流动人口尚未纳入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范畴

2010年7月,北京市政协的一项调研显示,近年来,北京市人口快速膨胀,“十一五”规划确定2008年常住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625万人,2009年底北京市实际常住人口已达1972万人。“十一五”前4年本市人口年均增长54.3万人,比“十五”期间年均增长近20万人。新增人口中70%是流动人口,21.7%属于户籍迁入。调查显示,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由2000年的9万人增长到2009年的41.8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0%,其中66.9%在公办中小学就读,有些区县教育支出经费的一半用于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区存在较为严重的治安隐患,2007年全市共打掉以地缘纠合的流动人口犯罪团伙870个,同比上升33%,全市流动人口涉案数由2001年的35314件增加到2008年的56098件,占全市案件的比重由71.4%上升到89.5%。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的聚集无疑也对城市管理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在推进首都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过程中,属地化管理必须要突破户籍人口的局限,改革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分管模式,在街乡、城乡社区范围内,建立全新的、没有户籍身份限制的、以政府依法行政、公民依法自治、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环境秩序管理和服务的整合型、互动型人口治理新模式。

三、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健全城管执法长效机制

借鉴国内外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成功经验,顺应当前北京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总结北京城管在实施重点地区长效监管、部门之间长效协调、应急工作长效发挥、矛盾排查长效化解、社会力量长效发动等城管执法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建议从强化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组织领导体制、加强资源整合、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快健全城管执法长效机制。

(一)强化对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北京奥运期间环境秩序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的职责分工体系。建议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的市政府环境秩序建设领导小组。充分调动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发展改革、社会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和谋划城市环境秩序管理的积极性,为推动城市环境秩序管理的公众参与、城市环境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环境秩序决策等搭建高位协调沟通与决策平台。充分发挥城管职能作用,最大限度整合管理资源和执法力量,健全多部门协作的重点地区长效管控、综合治理长效推进、应急保障长效发挥的环境秩序保障体系。

(二)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三大合力

整合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行政资源,拓展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链条。在城市规划建设上,要建立健全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事前征询城管执法部门的意见制度,探索建立规划建设实施环境影响评估机制,力争从规划建设源头上减少后期环境秩序问题的发生。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国土、建设等前端审批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查处违法建设的部门联动和协调机制,有效弥补城管执法部门在违法建设认定、处罚等方面的职责空缺。在城市日常管理上,要进一步赋予城管执法部门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城市规划建设重大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发挥城管执法部门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信息优势,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的矫正机制,避免城市环境秩序问题的反复发生。要进一步调动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发展改革、社会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资源的行政资源优势,实现由部门动员的社会化向部门联动的社会化转变,进一步拓宽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整合推动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社会资源。抓住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发展机遇,充分依托社区建设、枢纽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志愿服务工作队伍建设,两新组织和商务楼与党建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在参与形式上,坚持政府引导、社会主导、居民为主体,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基本原则,变单纯的城管组织活动为社会组织活动,使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环境意识,增强维护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在深入总结公众参与和志愿者服务实践经验基础上,借鉴国外大都市充分利用非政府组织加强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鼓励、扶持和培育一批有社会影响力、品牌知名度的非政府组织。借鉴韩国的做法,充分尊重流动摊贩的生存权利,正视其社会弱势地位,允许和鼓励他们成立类似“首都流动摊点业主联合会”的社会组织,以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自我服务和管理。民政、社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引导其建立和完善合法合规的组织章程、维权方式和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定期沟通与协商机制。

整合推动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市场资源。根据公共服务的具体属性,明确服务外包的具体方式和程序。可以考虑先在中心城区选择部分区域进行试点,全面采集相关服务商的基础信息、运行效果,为建立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市场资源数据库做准备,进而制定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市场准入制度。在此基础上,鼓励、支持和引导参与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市场主体建立和完善符合城市发展需求、与企业特点相符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升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市场化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的动员机制。由市级城管执法部门牵头成立北京市城管志愿者协会,统领全市环境秩序建设志愿服务工作,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设立分会,街道、乡镇设立联络站,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全市公众参与率提升到20%。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与环境秩序建设的有机结合和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激励机制,相关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加快建立环境秩序建设公共治理结构,构建“政府指导、部门监管、社区自治、群众参与”的管理格局。借鉴“崇文模式”,坚持权力下放和工作中心下移,把街乡作为履行环境秩序建设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解决环境秩序问题的前沿和平台,强化城管服务和监督职能,建立具有不同区域特色的街乡治理模式。

建立和完善推进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多元参与机制。要根据社会公众、社会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等不同参与主体的特点,分别搭建其参与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特定平台,建立健全分类化、分层次、多元化的社会参与机制,提高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根据参与环节和程度的不同,进一步搭建城市环境秩序社会化管理的决策参与平台、执行参与平台、监督评价平台,进一步丰富各类主体参与的内容和形式,调动其内在积极性。要根据重点地区、重点大街、重点点位和一般区域等对环境秩序管理的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环境管理,不断总结和优化重点地区的管理经验,树立若干典型,以便在全市类似区域推广普及。

篇2

英国古典经济学主要代表人物配第,奠定了劳动价值论的最初基础。配第的关于价值内涵的主要观点有:(1)区分了“自然价格”和“政治价格”,以及“真正的市场价格”。(2)说明了商品价值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3)认识到创造价值的劳动与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有区别,他认为只有生产金银的劳动才真正创造价值,生产其他商品的劳动只是在于生产金银的劳动相交换时,才表现为价值。配第的上述观点是历史上首次比较科学的阐述,这是他的重大贡献,但是他的观点仍然存在着缺点和错误:(1)他没有科学的价值概念,把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混在一起;(2)他没有把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始终一贯地坚持下去,他并不理解创造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有时甚至混淆两者;(3)配第没有区分价值和使用价值。

约翰・洛克认为,商品价值取决于供求比例、利率变动只是在影响这个比例时才会影响价值,但不能决定价值。

尼古拉・巴尔本是观点明确的和典型的早期效用价值论者,他认为“一切商品的价值来自商品的用途,没有用的东西是没有价值的。”另外,巴尔本倾向于以供求来说明价值量或价格量。他认为,需求一定时,丰富使商品便宜,稀少使商品昂贵。

詹姆斯・斯图亚特提出了“实际价值”的概念,认为价值取决于一个劳动者在一天、一周、一月平均能够完成的劳动量,这是一个重要的贡献:它指出了价值取决于完成的劳动量与该国平均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他力图区分价值范畴和它的物质内容,提出以“内在价值”指商品中包含的自然物质或原料,以“使用价值”指耗费在商品上的劳动时间,但他未能对其概念范畴加以固定。

斯图亚特对英国古典价值理论的最大贡献,是他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的天才猜想。他说:“那种通过自身转移而创造出一般等价物的劳动,我称之为产业。” 这就区分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法国古典学派的代表人物布阿吉尔贝尔,从社会总供求的角度,论述了劳动价值原理,区分了市场价格和“真正价值”,并试图从市场价格背后找出“真正价值”来,他用个人劳动时间在各个特殊产业部门间分配时所依据的正确比例来决定真正价值,并且把自由竞争说成是造成这种正确的比例的社会过程,并且认为这种正确的比例要由“自然规律”来调节,即市场自由竞争及经济自发变动来调节,而不能由政府的干预来调节。

英国古典经济学主要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在价值论上的主要贡献是,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劳动价值论,第一次区分了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提出了二者的不一致性。斯密认为,使用价值是指特定物品的效用,而交换价值则指由于占有某物而具有的对其他物品的购买力。他认为,物品交换价值的大小和使用价值大小无关,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较小的使用价值,或者没有交换价值;而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至没有使用价值。总的来说,劳动价值论始终是斯密理论体系的基础,马克思说:“斯密的这种摇摆不定,以及把完全不同的规定混为一谈,并不妨碍他对剩余价值的性质和来源的探讨,因为斯密凡是在发挥他的论点的地方实际上甚至不自觉地坚持了商品交换价值的正确规定,即商品的交换价值决定于商品中包含的已耗费的劳动量或劳动时间。”

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基本是在斯密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批判、继承和发展,他不同意斯密关于财富就是能够得到的权力和支配权力的观点,他认为财富不能按照它所能买到的劳动量来衡量,斯密的财富源泉有片面性。李嘉图提出,作为财富最终源泉的,除劳动之外,还有自然因素,他不同意斯密所说的自然是在农业中起重要作用,而在制造业则起不到什么作用的观点。

李嘉图反对斯密关于价值取决于商品能够买到和支配的劳动量的规定,他也反对斯密把劳动的价值当作始终不变的惟一真实和最终尺度。他认为,决定价值的劳动和劳动的价值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生产商品中消耗的必要劳动量,后者是劳动的报酬即工资,二者不仅性质不同,而且数量不同;李嘉图根本不同意斯密关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规定不适用于雇佣劳动制度的观点;他始终批判斯密价值决定于收入的错误观念,他认为,生产中的必要劳动量决定商品的价值,这与价值决定以后在如何分配没有关系。李嘉图正确指出,斯密的错误在于把价值决定于劳动的规定的应用只限于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制产生以前的历史阶段,他认为,资本积累和利润的存在,与土地私有制和地租的存在一样,都不妨碍价值规律的作用。

马尔萨斯在价值论上片面继承和发展了斯密的某些价值观点,反对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观。他继承了斯密购买劳动和收入决定价值的错误观念,认为价值决定于所能换取的劳动量,但有时他有认为,工业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马尔萨斯看到了资本与劳动相交换的性质,但他混淆了劳动与其他商品,也混淆了资本与其他商品。在说明价值决定时,还谈到供求的长期作用。马尔萨斯认为,商品的价值平均说来是由于他们的自然品中所包含的积累的和直接的劳动,加上全部垫支期间的一般利润。商品一般能支配的劳动量,必然可以代表和衡量其中所包含的劳动量和利润。

马尔萨斯就这样把斯密的部分价值观点“统一”在了自己的价值论中。马尔萨斯价值理论主要是一方面说明斯密价值论的混乱,另外,要说明李嘉图耗费劳动决定价值的错误。

詹姆斯・穆勒认为,商品价值有劳动决定。他是这样分析的:价值依存于供求,但最后取决于生产费用,而生产费用是劳动和资本的结合。资本又是蓄积的劳动。于是,价值由劳动决定。

西尼尔认为,价值即财富。它是由生产成本决定的,而成本就是工资和利润。即生产所必要的劳动与节制的总和。西尼尔还认为,财富和价值的源泉就在于三个要素:劳动、节欲和自然力。财富的供给主要就是受这三种要素的制约。但他对这三种要素作了必要的解释。他认为,劳动是劳动者对其享乐、幸福和自由的牺牲。资本被他称为“节欲”,是资本家对自己消费中享乐和满足的牺牲,这是为将来的利益而放弃的眼前的享受。

约翰・穆勒认为,价值论并不是政治经济学的主题。财富的生产与价值无关,只有分配才和价值有关系。在他看来,“价值是一个相对的术语。一件物品的价值,使指它能换取的某一其他物品或一般物品的数量。” 也就是说,一物的价值或交换价值,使指它的一般购买力。

萨伊在价值理论方面,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关于价值的本质。萨伊把生产归结为创造效用,又把效用归结为提供服务。他认为,人们所给与物品的价值,是由物品的用途而产生的。这样,萨伊就把价值归结为效用。萨伊这种看法把斯密以往区分开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又混在一起了。从这方面来说,萨伊的价值属于“效用价值论”。

西斯蒙第在劳动价值论上继承了斯密的观点,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价值是以某种社会观念取代了个人观念;此外,他还以抽象的观念代替了具体的观念。”对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价值量的关系,西斯蒙第继承了法国古典学派的传统,更明确地从社会消费和需求出发,认为,“价值就是人们的需求和生产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对价值的估量是基于被估价的物品的必要劳动劳动量;这并不是现在付出的必要劳动量,而是可能用改进的生产手段,今后要付出的劳动量,这种量虽然难以估计,但总由竞争来决定,是比较固定的。

马克思对西斯蒙第在劳动价值论上的新贡献给予肯定,说“西斯蒙第在同李嘉图的直接论战中,不仅强调指出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的特殊社会性质,而且指出:我们经济进步的特征在于把价值量归结为必要劳动时间,归结于全社会的需要和满足这种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并指出:“布阿吉尔贝尔认为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被货币弄得虚假了,西斯蒙第不再为这种现象所束缚。”

英国经济学家威廉・福斯特・劳埃德是明确以边际效用来解释商品价值决定的第一人。他对斯密的价值论提出质疑,认为价值就是“对所占有物品的估价”,而这又总是同物品的“特殊效用”有关。所谓“特殊效用”是指人在一定条件下对某种物品效用的主观心理感受。劳埃德还看到了这种“特殊效用”会随着人的欲望不断被满足而递减。

奥地利学派认为,价值是人们对财货效应的主观心理评价,是个人主观心理状态的反应,庞巴维克从需要和需要的被满足出发,认为价值起源于主观效用,即财货满足人的某种需要或欲望的能力或性质。其有无与大小,完全依人的主观评价为转移。门格尔认为,“价值既不是附属于财货之物,也不是财货所应有的属性,更不是它自身可以独立存在的。经济人所支配的财货,对其生命与福利,必具有一定的意义。价值就是经济人对于财货所具有的意义所下的判断。因为它绝不存在于经济人的意识之外。” 庞巴维克认为,“如果我认为我的福利同某一特定财货有关,占有它就能满足某种需要,能给予我一种没有它就得不到的喜悦或愉,或者使我免除一种没有它就必须忍受的痛苦,那么,我将说这一特定财货对我是有价值的。” 总之,奥地利学派认为,价值起源于主观经济。

杰文斯的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认为人对苦乐的估计受苦乐、“强度”、“持续时间”、“确定性”、远近因素的影响,随着持续时间的增加,感觉强度会递减。维克塞尔首先批评了边际效用价值论之外的对价值源泉的各种解释,包括一般的效用论、相对稀少性和效应性相结合的供求论、生产成本论、劳动价值论,以及浦鲁东、巴师夏等人的观点。然后他以自己的方式说明了边际效用价值论。他指出:(1)亚当・斯密以水和钻石为例的“价值悖论”中所说的使用价值不会是全世界所有的水和钻石,也不可能是某一特定单位的水和钻石,否则便会得到物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完全相等的谬论结论。(2)解释物品的交换,必须从使用价值具有可变性为基础,即“同一物品对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程度具有不同的效用。”所以相对的使用价值在同一时间对交换双方的这一方或那一方可以分别大于或小于相对的交换价值。(3)在可变的不同程度的使用价值中是能由该商品或该商品一单位在一定情况下将具有的或可以想象具有的最小效用,来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这个效用度就叫商品的边际效用。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论述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马克思认为,价值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第二,价值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观点,贯穿于他的全部经济理论中;第三,由于在思想深处马克思认为价值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这就使他的价值理论即劳动价值论站在时代的最高点,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主要集中在他的商品理论和平均利润理论中。这些理论,第一,构建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体系,特别是劳动力商品理论和生产价格理论,克服了古典经济学的局限,把劳动价值论推向新的阶段。第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围绕价值本质理论展开的,反映了价值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或者说,马克思价值马克思认为,决定价值的劳动不是“有用劳动”,而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消耗”;它不是“比较复杂的劳动”,而是“简均劳动”,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成的或不如多倍的简单劳动”;从量上看,它不是由“单个劳动力”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不是所有的社会必要劳动量都能形成价值,而是在“社会必要量”的范围内社会必要劳动才能形成价值;不是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决定价值,而是取决于这种劳动能否成为社会总劳动的组成部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价值本质论是毛和皮的关系。劳动价值论之毛附在价值本质论之皮上。价值本质论是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最高成就,其基本要点可以概括为: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价值的本质,这一本质通过许多现象表现出来,其中劳动是一因素,非劳动因素也是表现本质的现象。

二、结论

通过上述对价值内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经济思想史上不同的经济学者对价值的内涵的理解存在着重大分歧。但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只有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才能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具有更好的借鉴意义,才能在新形势下更好地贯彻新劳动观,以便激发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分册,人民出版社,1973年中文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中文版,第48页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亚当 斯密:国富论・上卷 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篇3

一、体验式教学的内涵及操作认知

体验教学理论是基于建构主义认知观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教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特定的知识总是与对应的情境相联系的,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的,在不同情境下,它们需要被重新建构。学习不是知识由外到内的转移和传递,而是学习者主动建构自己知识经验的过程,只有通过新经验与原有知识经验的相互作用,才能充实、丰富和改造自己过往的知识经验。知识既非完全来自主体,亦非完全来自客体,而是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强调教育必须建立在体验的基础上,教育是体验的生长与改造的过程,学生从体验中产生问题,问题又可以激发他们去探索知识,产生新观念。这种全新的教育观,体现了教师在教学中的角色定位和所发挥作用的重新界定。在这种教学方式中学生是学习行为的主体,教师的作用则由“教”变成了“导”。体验教学作为一种基于建构主义理念的教学方法,如果运用得当有利于目前管理类专业课程的教学摆脱重理论轻能力的传输式教学现状。

因为就知识的获取途径来说,无外乎两条:一条是通过直接经验获取,另一条是通过间接经验获取。目前,在高校管理类课程教学方面很大程度上仅仅是一种间接经验的传输式教学,大多数学校管理类课程都没有开设相应的实验课程,只是重视抽象的管理理论传授。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教学重点上,以管理理论框架性的记忆和概念理解为主,忽视了学生管理知识的应用体会和管理情境的应激能力培养。很多的教师认为,大学的管理类课程教学,只要让学生记住教材上的管理理论就可以了。在教学形式上往往对学生进行传输式教学,从管理理论到管理理论。二是虽然现在很多的高校引进了管理案例教学,也强调管理思维的训练,但由于学生缺乏实践情境体验,这些貌似精彩全面的案例,也只是使学生建立理论到理论的僵化联系。如果能在管理类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引入管理情境体验教学,则可以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管理情境和机会,再现、还原管理理论对应的管理情境,使学生在亲历管理情境的过程中理解并建构知识、发展能力,使学生能获得直接经验。事实证明,学生在体验式的教学中会对自己在管理过程中应用、讨论过的管理理论留下深刻的印象,即是在相隔一段较长的时间后,遇到类似的管理情境,学生也能够迅速地回忆起管理情境体验式教学过程中学习到的管理理论。

从根本上来说,体验教学法是要求教师根据不同管理课程的教学目的,创造适宜的管理情境或模拟平台,运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参与对应管理情境的体验和业务流程的操作,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对体验中遇到的或预先提示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见解与心得,做出适宜的管理行为与正确的业务操作,借以提高学生分析管理问题和解决管理业务的能力。这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启发式的、教学相长的、集思广益的教学过程。教师在管理类课程中采用体验教学法具体和活化了理论知识。学生在典型的管理情境体验中体会内化了蕴藏着的管理理论知识。熟悉了常见的管理业务流程。整个的体验教学过程既可采取“导出法”,即先行体验、分析体验,后导出讲授理论。也可采取“引入法”,即在讲解完管理理论之后,再设计相关的管理情境,要求学生有意识地运用管理理论。如在讲授组织行为学群体沟通这一章时,可先由“传话体验”和“书面沟通找错”实验引出理论知识,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认识到沟通管理的问题,进而再讲解群体沟通的管理理论。也可以在讲解了群体内沟通的相关管理理论之后,再设计沟通情境实验,提示学生运用最佳的群体沟通理论解决实验中的群体沟通问题。这样学生学习起管理理论来就不再觉得过于抽象,因为相关的管理情境体验对于管理理论起到一定的促进。使管理情境与管理理论达到一个统一的记忆并保存在学生头脑当中。

二、体验式教学法的组织步骤

1.体验方式和情境的选择阶段

管理类课程体验教学法的核心是“体验”,体验方式或体验情境的选择必然成为体验式教学方式效果好坏的关键所在。教师必须结合现有的教学条件、课程特点、对应的理论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体验式教学的教学方式、教学目标。一般来说,体验式的教学具体方式有角色扮演、情景剧模拟、管理游戏、调查访谈、岗位实践、电子沙盘模拟、ERP管理软件实训等。教师要充分参考利用企业拓展训练、管理案例,或是直接利用实验软件构建合适的管理体验情境。根据体验教学的具体实施要求准备相应的道具、场所、软件等,力求准备充分,体验操作方便,情境真实,使体验教学过程高质量地完成。

2.体验教学的组织和实践阶段

为保证体验教学有序顺利地进行,教师最好根据实际体验教学的需要,在课前就从学生中抽出一些有一定组织能力、理论基础较好、思维活跃、善于表演的学生来担当体验教学中的体验团队核心,如果师资充足也可由多位教师共同指导。在体验教学内容实施前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提示操作的重难点,对学生在体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如何解决、如何完成体验情境中的任务、涉及到哪些章节的理论内容、运用何种学习工具或学习资源、如何运用工具和资源给出建议和指导等有所准备。通过这种指导,让学生结合提示的理论知识点,对体验教学实施中面对的情境与任务进行分析与判断并采取行动。

3.理论知识的内化阶段

这是“体验教学法”实施的关键阶段。这里的内化是指通过个体反思、重复操作等方式,将体验过程中对事物、知识的感知或对情境及人物的管理体验,流程的操作内化为自身行为或观念,将管理软件的零散功能体验操作内化为稳定的业务流程规范。因此,在此阶段,教师要组织学生对教学活动过程及自身获得的体验进行及时的讨论、辩论,示范操作演练,互相启迪。通过师生间、生生间的交流促使体验主体――学生再次梳理自己的感受,使内化进一步深入。教师在交流中要善于发现和捕捉学生创新思维的亮点,引发学生更高层次的感悟和体验。

4.系统强化拓展阶段

该阶段主要是通过师生互动、教师指导为主以校正学生自我建构知识中的不足,完成体验中涉及理论的概括和系统梳理。因为学生在体验教学活动中通过讨论与反思、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已经对理论知识有了内化的认识和理解;教师在这一阶段要做的是,系统地概括,总结教学知识点和理论体系,对理论知识进行拓展迁移,学生经过知识的这种拓展迁移后,获得应用知识解决类似的问题,或完成某项管理任务的能力。

三、管理类专业推广体验式教学方式的意义

1.为管理类课程的教学创新带来思路。传统的高校管理类课程的教学只注重理论的传授,相对来讲教学过程较为枯燥,即便采用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也只能是在培养学生的经济管理思维能力上有一定的改善。但学生眼高手低,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不强,进入企业后,全然不懂常见的经济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问题。而体验式教学方式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体验学习主体,教师为体验学习指导主体”的全新教学理念。学生在各类具体的体验式教学过程中,在教师的主动引导下,思考管理实践与管理理论的联系,理解抽象的经济管理理论知识如何在管理实践中体现与应用,具体的管理业务流程操作如何一步一步完成,这些过程都切实增强了管理学课程教与学的效果。这一新颖的体验式教学方式为管理类课程的教学创新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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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2-150-02

创新能力不仅是衡量一个人知识水平和创造力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具有强大的生产力的标准。国家的进步离不开创新,只有自主创新,才能拥有自己的品牌,扩大生产,逐渐改变现在的经济方式,挤入强国之列。大学生作为国家的主要创新型人才,更应该顺应时代的变化,大力发展创新能力。高职院校应该为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条件,进行课程整合,改变传统的教育方式,重视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整套的系统工程,高职院校应该制定完善的培养体系,从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本文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出一些思路和方法。

一、创新能力的内涵和意义

创新是指冲破旧的思想、观念、模式的束缚,能够用新的思想和方法来解决问题或者获得新的成果。创新能力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这两个方面是互相约束的,创新思维决定着创新实践,同时,创新实践又体现着创新思维。随着社会的进步,对人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创新能力是提高人的综合能力的一种途径,也是提高整体竞争力的手段,因此,对于担当祖国重任的青年大学生来说,培养创新能力是势在必行的。

二、提高高职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必要性

为了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加快自主创新的步伐,实现我国的科技成果能够向产品的转化,我国急需要创新型的复合型人才,而高校则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基地,因此,抓好高校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对于大学生和国家都是有利的。但是也存在很大的挑战,不仅是高校所面临的还是大学生自身所面临的,都需要逐渐克服,不断探索研究,整合出一套适合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思路和方法。

1.高校创新教育所面临的挑战。高校作为大学生的重要基地,担任着为国家培养优秀的创新型人才的使命,为了完成这一使命,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教育,从课程、实践等方面加强培养。但就现状来看,很明显的不足之处就是没有将教育理论和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在灌输教育理念时,强调了学生的主体性,但是在进行实践活动时,往往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此外,现行的高校教育模式也不能与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技术发展进行很好地匹配,高校的教育理念和实践安排往往只停留在口号阶段,并没有真正的付诸于行动。同时,高校的管理者和实施教学环节的管理者并不是处于同一个层次,高层管理者往往只负责高校正常运行方面的职责,并没有将学生和老师的具体需求进行充分考虑,学生的课程设置包括课程整合也只是在管理层面上规定,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需求和发展需要。造成这些弊端的原因之一是教育体制的统一规划,高校没有突出自己特色的教育模式,这些相同的因素都不利于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只有在相对自由宽松的环境下,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实现自主创新。因此,高校所面临的挑战就是努力营造一种这样适于学生发挥创造的学习氛围,改革教育体制,努力适应社会的需求,为大学生提供有利空间。

2.大学生创新能力面临的挑战。现代大学生创新能力偏低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独立性不够强。由于现在学校和家庭教育方式的改变,造成学生从小具有较强的依赖性。而且受家长的影响,从小受传统思想、传统文化的熏陶,造成长大以后仍然被传统的观念所束缚,缺乏独立创造的意识,取而代之的是听从和盲从。对于现实的事物,缺乏思考和分析的能力,不敢提出自己的想法,也不敢付诸于行动,缺乏提出新构想、新想法的勇气。

(2)缺乏创新的动机。由于现代学生的责任感普遍降低,大部分大学生往往只会关注自己的实际利益,并没有切身的为国家、社会考虑,缺少远大的抱负,也不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造成大学生们缺乏创新的动力,也就不会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开发自己的创新潜能。

(3)缺乏自信心和毅力。很多大学生没有足够的自信心去进行创新实践,认为创新属于高难度的工作,认为自己没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创新,形成了对创新敬而远之的态度,也就没有机会真正地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还有部分学生缺乏毅力,当对创新感兴趣的时候,能在一段短的时间内保持热情,一旦遇到挫折、失败的时候,承受心理压力较差,就会放弃正在研究的内容,这样也减少了获得创新成果的机会。

(4)缺乏实践意识和行动。实践出真知,只有经过大量的实践,才能更好地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创新。但是,现在的大学生们参加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真正参与实践活动的次数很少,造成了许多学生对事物的理解只停留在表面,并没有深入地进行探索,缺乏探索的精神和追求不懈的毅力。因此,学生既没有对课本知识有透彻的理解,又缺乏实践活动,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

大学生是未来建设国家的主力军,他们的创新能力直接影响着国家以后的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们的创新能力的培养。努力克服高校和大学生自身所面临的各种挑战,高校为学生提供培养创新能力的平台,同时,学生也能意识到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

三、培养创新能力的思路和方法

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需要从多个方面同时着手,采取多种手段,首先要培养起学生的创新思维,其次,通过课程的有效整合,使学生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将多种知识融会贯通,有助于思维的发散,然后,为学生提供创新活动平台也是有效的方法,最后,将科研与创新结合起来,给学生提供正确的(下转第154页)(上接第150页)创新思路和方向,促进学生获得创新成果。下面就对这一套思路和方法进行介绍。

1.培养创新思维。在进行创新性研究或者获得创新成果的前提就是要有很强的创新思维,对于创新思维的培养,最主要的方法就是进行正确的引导,研究分析其他创新成果的过程,在创新设计中进行科学的思维,准确把握创新设计的内涵和意义,提高工作效率。在大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过程中,老师的引导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同时,通过组织学生进行统一的培训和教育,有助于学生把握创新设计的原则和特点,并在前期指导学生进行简单的思维训练,介绍创新设计的新方法、新思路。

2.参加实践活动。在培养创新能力的过程中,参加实践活动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高职院校进行了课程整合,那么在这种形势下,更有利于学生获得丰富的知识,将知识进行融会贯通。同时,在实践的过程中,也能将各种知识综合应用,提高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也是进行创新的最好方式。在进行实践活动时,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相结合。为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好多高校进行了课程整合,对于考察的重点内容也有所调整。相对于传统的课程模式,对学生的接受能力要求更高,需要同时接受至少两门不同学科的知识,造成学生往往只是局限于表面理解,并没有真正懂其内涵,所以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应将课内实践和课外实践相结合。在课内,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践活动,有助于对知识的深层次理解,同时,在课外也要进行自主实践,增加实践的丰富性和自由性,发挥学生自己的特长,针对自己感兴趣的题目进行实践,更有助于创新能力的提高。

(2)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主要是指利用学校所提供的优质资源进行实践,主要是在校内老师的指导帮助下进行的。而校外实践主要是在校外的企业进行,在企业相关的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将这两种实践方式相结合,不仅能拓宽学生的创新思维,也能将在校内所学知识与校外企业内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学生学以致用的兴趣。

(3)业内实践与业外实践相结合。随着高校课程整合的发展,为学生提供了类型更丰富的活动时间,所实践的内容也不再局限于专业内或者一种学科内,通过业内实践与业外时间的相结合,能丰富经验,学生的思维也不会被束缚,更加宽广,在提高实践能力的同时增加社会经验。

(4)统一组织与自由安排相结合。统一实践往往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内容等都比较固定,针对性较强,而自由实践则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由的安排时间、地点和内容,因此,自由实践也许更符合学生自身的特点,不仅能提高创新能力,还能提高自我规划自我安排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鼓励学生多参加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拓宽学生的思维能力,是培养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

3.建立创新活动的平台。科技创新需要一个完善的、科学的平台,学校应该努力建立一套完整的平台和配套措施。同时也要完善相关的网络设施,大学生充分利用网络、数据库、多媒体技术资源,能及时地接触到最前沿的信息,把握科技创新的最新动态,激发创新兴趣,有助于提高创新能力。此外,学校应该在课程整合的趋势下,多设立以培养创新能力为目标的课程,以能力、素质为主导因素,加强知识的复合,将知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相结合,改变教育方针,建设新的课程体系,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

4.将科研与创新相结合。科研与创新是相辅相成的,创新促进着科研的发展,科研同时也是创新的具体过程,科研成果是创新的具体表现。要想加强培养创新能力,就应该多参加科研项目。学校应该鼓励老师和学生将科研与创新结合起来,让大学生们积极参与到实际的科研项目中来,通过科研项目的锻炼,激发创新意识。同时,学校应该多与科研机构合作,给学生提供到科研机构参与实践的平台,利用科研机构专业的环境和设备,让学生切身感受创新能力在科研工作中的重要性,有更多的工程项目实践机会,对创新有更直观的感受。

四、小结

总之,对高职院校的大学生们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各个方面共同努力,不仅要学校建立培养创新能力的平台,也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思路和方法,同时,鼓励学生多参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资源,加强动手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本文就从课程整合的角度,针对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创新能力的现状,分析了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的意义和内涵,也提出了一套完善的培养思路和方法,希望能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赵娅.关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和探索[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1)

2.胡艳菊.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方法的研究[J].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10(6)

3.李燕,俞贤辉.高校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策略[J].高教高职研究,2010(5)

4.戚业国.大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的深层次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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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导向的城市经营模式是我国传统的城市建设体制和制度变革的产物。首先:传统城建模式的资金缺口是城市经营理念提出的动力。传统城建模式承认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全公益性,因而政府是惟一的投资主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增大时,财政拔款这一资金来源难以维系;其次,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分离是城市经营理念提出的外部条件。当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财政时,它有了经营城市的积极性;当地方政府有了一定的事权时,它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营城市的实践;最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竞争的加剧,催化了城市经营理念的产生。城市化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需求量剧增,凸现了传统城建模式的矛盾;同时,随着城市间竞争的加剧,各城市为了吸引“用脚投票”的生产要素,城市功能的完善、城市竞争力的提高是当务之急。而这些要求新的城市治理模式出现。城市经营理念一经提出,各地方政府为了解决城建过程中资金瓶颈问题,资金导向经营城市模式在所难免。

狭义的资金导向的城市经营理念会带来一系列后果。首先,各城市为追求短期资金收入对城市资源进行过度、不合理的开发,会造成城市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以及其功能退化;其次,注重城市资源开发的短期经济效益,必然会忽视城市资源城市功能的战略性经营,从而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和优化。如为了获取土地批租收益,各利益部门哄抬地价,使我国部分城市的房地产价格畸高;最后,对于那些在短期内难以产生经济效益的城市资源,在城建过程中就不会得到重视,就会忽视其对城市发展的价值,而这不利于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城市竞争力的提高。从根本上说,资金导向的城市经营理念难以处理好城市短期建设扩展与长期规划发展的关系,它重视城建资金的短期筹集,忽视城市资源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从长期看,这会削弱城市功能的优化和城市竞争力提高。

二、正确认识城市经营内涵

关于城市经营的内涵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如有人认为,城市经营是对城市的自然生成资源、人力作用资源以及相关的延伸资源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对其进行集聚、重组和营运,以实现城市建设的投入和产出的良性循环;有人认为,城市经营是对构成城市空间、城市功能和城市审美的载体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进行集聚、重组和营运,以实现这些载体在结构上、数量上、秩序上和功能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还有人认为,城市经营是城市要素的优化,它包括城市产业要素的优化和城市生产要素的优化;此外还有观点,认为城市经营是对构成城市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的环境的优化(环境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主要指城市的土地、基础设施、社会设施等,同时也包括依附其上的名称、形象等无形资产;软环境包括人才的经营、政策机制的经营、城市形象品牌的经营等)。那么什么是城市经营呢?我认为城市经营的涵义应结合城市经营理念提出的背景、它的实践过程和它的时代特征来综合考虑,用城市经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新的城市经营模式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来认识它。因而,我觉得城市经营的涵义是动态的。通过出让土地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出让街道冠名权等方式获取收益以支持城市建设是城市经营,通过制度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城市功能和城市竞争力也是城市经营。

我认为,城市经营,作为一种城市治理模式,与传统的城建模式相比,它强调以下几点:在主体上,不再是城市政府的单一主体,而是政府主导、企业、全民共同参与的形式;在客体上它涉及到以城市发展为核心的各种资源(自然生成资源、人力作用资源及相关的延伸资源)和各种要素(产业要素、生产要素);在经营方式上,它通过制度创新和政府职能的调整,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方法对相应部分进行重组、经营,以实现城建资金的良性循环、城市功能的提升以及城市竞争力的增强。因而,城市经营的内涵包含以下几方面。

首先,经营城市必须能保证城市建设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这一点是对经营城市的最基本要求。通过对城市的自然生成资源,人力作用资源及相关的延伸资源的市场化运作,变资源为资本,获得收益,再将收益投入新的城建项目,使投入与产出步入良性轨道,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经营城市必须实现城市功能的提升。一方面,城市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具有较强的生产要素聚集和幅射功能。城市的地位与城市的聚集、辐射功能正相关,要提升城市地位,必须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的各种载体进行市场化重组和营运,实现这些资源资本在容量、结构、秩序和功能上的最优化,籍此实现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提升;另一方面,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也要求我们经营城市,提升城市的功能。城市化既包括城市人口和城市数量的增多,也包括城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社会化、现代化和集约化。要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城市功能的提高是当务之急。经营城市,提高城市的功能,它们的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作为城市功能的基本体现,以下方面不可忽视:①城市,作为人们生活、居住的场所,必须营造一个好的居住环境,就此来增强城市的居住功能;②城市,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聚集和幅射功能,而该功能能否得以发挥和增强,基础设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实现城建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我们必须按基础设施的性质对其进行营利性、非营利性划分,引入竞争主体,打破行业垄断的局面,变国家单一投资为政府、企业、市民共建设,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③城市作为现代文明的标志,它是区域文化的中心。在经营城市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对城市历史文化的挖掘,形成独特的城市文化,为城市文化功

能的提升服务。

再次,经营城市必须能促进城市竞争力的提高。城市经营的提出,最初是要实现城建资金的良性循环,而城建的目的则是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提高,城市功能的提高最终促使城市竞争力的提高。席卷全球的经济全球化使竞争触及到每一个城市,城市不仅面临国内城市的竞争,而且面临国外城市的竞争,在竞争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各城市为了实现自身的发展,为了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为了在城市竞争中立于不见之地,都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这是将来城市发展的趋势,城市经营必须服务于这一趋势,城市经营的过程就是城市竞争力不断提升的过程。现行的关于城市经营的城市优化说、城市市容环境说,都说明了城市经营的过程就是城市竞争力提升的过程。

最后,经营城市的过程应是城市发展目标逐步实现的过程。经营城市贯穿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始终,必须加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城市整体素质。现代化城市应该具备健全、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较高的生活质量,实现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现代化,产业现代化,产业结构优化以及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所有这些是城市发展最终要实现的目标,作为城市治理的一种模式,经营城市应为实现该目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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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大都市;城市治理;法律信仰;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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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西安的首要目标是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把西安建成为国际化的大都市,意味着一场深刻的思想和社会变革,不仅涉及城市物质环境的建设,还涉及到社会价值观念、政策法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当前,在城市治理过程多种思想并存:以作为超越法孕育出的西方法治观念与目前的国情不相适应,传统道德和伦理体系又缺乏刚性的约束力。这种文化多元的结果就会产生城市治理上理念的冲突,如何把这种冲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它有序而不失控,多元而不失调将是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一个重大课题。纵观香港、新加坡等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治理过程,法治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这些城市里已具有普遍的法律信仰。我们认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应先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西安城市的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法律信仰的内涵及价值

所谓法律信仰是基于社会主体对社会生活的公平正义的理想和秩序需要的理性认识和情感体验的产物,是长期的人类法律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理性思维活动的结晶,是人类把握社会法律现象的特殊方式,是社会法文化系统中各种主观因素的有机整合和高度提炼。以及对法的现象的神圣感和愿意为法而献身的崇高境界。

法律信仰包含着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理性推崇,寄托着公民对法律的全部理想情感,是社会主体对其利益体现出的追求、对欲望的合理期待,这是法律信仰与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体在不断接受法律的治理与保障的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内涵和外延是与自己本质利益是一致的。他们感到法律是自己利益的确认者和维护者,以及在利益受到损害时的救济者。正是由于上述信念的不断强化与累积,从而上升为一种精神信仰。因此,对法律的信仰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体理性的自觉。

法律信仰的实质不是对具体法律规范的信仰,而是对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和人类有序生活过程的信仰。这就要求社会主体普遍信仰的法律够以维护社会的秩序与安全为宗旨充分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和权利要求。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的基础上,达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良好秩序。从而真正树立起广大民众对法律的信心,达到信任法律,进而信仰法律。这既是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确立和培养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前提。

二、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过程中培养法律信仰的重要性

一座城市的精神面貌是与这个城市的发展状况、整个国家发展达到的社会阶段密切相关的。以严谨、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著称于世的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立法会发表施政报告时曾说:“法治是香港社会的基础和核心价值。特区政府一定坚决捍卫法治,尊重司法独立,保障市民享有的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义。”提高城市化治理水平则是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基础和保障。而一座城市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大多数的社会主体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没有社会主体的尊重、认可和接受,也就没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稳定性,法治就会论为人治。

西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西安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以造福西安人民为根本目的,实施优势产业支撑、先进文化引领、社会管理创新、生态环境提升、民生持续改善、国际化水平大幅提高六大战略,努力开创西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与当今一些比较典型的国际化大都市相比,西安在城市硬件建设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是在软件环境尤其是法治化程度仍存在一定差距。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城市法治化治理水平已经成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基本保障,对于培育城市竞争力、提升城市品质意义重大。

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城市法治化治理水平,就是要在城市治理过程中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方法使他们产生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的情感,进而培养他们对法律的信仰,以唤起社会主体的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即将法律信仰内化为一种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信仰,从而加速完成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使命。

三、国际化大都市视域下法律信仰建立的途径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多年的立法活动,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我们进行城市治理法治化提供了运行的基本模式和框架。然而现实是社会主体仍与法律之间甚至存在某种程度的内在紧张关系,表现出对法律的冷漠、规避或排斥,而不是对法律的热情、认同和参与,外在的法规则与内在的法律信仰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落差与断裂。针对当前的现实环境,西安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也应以在社会主体中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为前提,以提高城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作为保障。当前实施的途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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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在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也已经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2016年,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也将愈发深入地融合到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

智慧城市的内涵就是将先进的技术和理念深度融入城市的规划、服务和管理的整个过程,参与者包括政府、市民、企业、第三方组织等。城市治理与城市管理的不同之处在于,“管理”强调政府作为城市管理者,实现自上而下的管理。“治理”追求的则是政府、企业、市民和第三方机构等共同进行城市治理,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实现上下互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

在当下的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的开放共享原则为这一新型城市治理模式的落地提供了基础性支撑。2015年9月,国务院正式《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当前,大数据逐渐成为一种驱动智慧城市治理和运行的重要战略资源,但若要让其发挥最大价值,首先要保证数据本身要有很高的质量,这就需要做好针对大数据本身的治理。如果没有做好数据本身的治理,数据质量不高,那么依靠这些数据就很难治理好智慧城市。现在数据开放的呼声很高,然而在数据开放的同时要保证数据质量,否则数据开放的程度越高、被应用的范围越广,数据带来的危害也就越大。数据的质量主要体现在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利用性等多个方面。

对此,计算机世界研究院推出的《智慧城市的大数据治理》研究报告将“大数据治理”分为两层含义,涉及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进行研究。一个是如何利用大数据做好智慧城市的治理;另一个则是在智慧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如何做好对大数据本身的治理,比如界定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采集边界、隐私保护等基本问题。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如果做不好对大数据本身的治理,那么对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开放就会变得无章可循,最终也会影响利用大数据来治理好智慧城市的效果。所以,为了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这两个问题需要一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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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B(1984 ― ),女,湖北武汉人,江汉大学武汉研究院项目研究员,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政府治理;夏宏武(1962 ― ),湖北武汉人,江汉大学武汉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产业经济。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战略高度,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开展城市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一、城市治理能力的内涵

城市治理是由政府、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市民群众等主体共同构成的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的方式,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来约束和监督各方的行为机制。城市治理能力反映的是城市政府为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平衡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而运用制度统筹各个领域的治理,使其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是对城市政府治理模式稳定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的直观度量。以城市政府当前履行的主要职能为标准,可以将城市治理能力划分为经济调节能力、市场监管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政府财政能力等。

二、城市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城市治理能力评价可以归结为能够反映城市政府治理能力的一系列先进的、具有时代特征的指标体系或指标集合。国内外已开展了一系列围绕城市政府治理能力评价的研究,其中一些国家主要从政府与经济增长、国际竞争力以及政府绩效角度研究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我国则主要从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职能角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大多还停留在框架建立和指标选取阶段,尚未进行数据收集阶段的可行性验证。

本文尝试围绕武汉(华中)、深圳(华南)、南京(华东)、沈阳(东北)、西安(西北)5个区域中心城市治理现状特征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从政府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能角度,保留政府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和公共行政六大要素,并根据具体指标结合评价城市实际进行了“本地化”替换,增加了公共文化事业相关统计指标(并整合到教育文化类)。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包括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六个要素,49个评价指标的区域中心城市治理能力评价体系。

指标体系的第一层次即要素层为总类评价指标,也称为一级指标;第二层次即指标层指标为单项评价指标,也称为二级指标。各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详见表1。

三、城市治理能力评价方法

本文以各城市统计年鉴(2012~2014年)以及相关部门信息报告等指标和数据为基础,综合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调查可行性,在上述构建的城市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下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为两步骤:第一步确定指标权重;第二步进行量化评价。

(一)权重确定

在对城市治理能力进行评价过程中,需要根据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加权处理。为减少因主观因素产生的干扰,本文采用变异系数法,通过权重来衡量城市治理能力各指标在模型中的重要程度,综合计算得出城市治理能力指数评价值。

变异系数法是一种客观赋权的方法,直接利用各项指标所包含的信息,通过计算得到指标的权重,所得权重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评价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避免专家赋权重的偏好性,削弱极值指标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其缺点在于对指标的具体经济意义重视不够,并且也会存在一定的误差。

由于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的量纲不同,不宜直接比较其差别程度。为了消除各项评价指标的量纲不同的影响,需要用各项指标的变异系数来衡量各项指标取值的差异程度。各项指标的变异系数公式如下:

式中,Vi是第i项指标的变异系数,也称为标准差系数; σi是第i项指标的标准差,其中,

,N为第i项指标特征值的总数, Xi表示第i项指标的特征值, 第i项指标特征值的均值; 是第i项指标的平均值。

各项指标的权重为:

(二)量化评价

利用综合指数评价法对5个的城市治理水平进行量化评价,计算出各城市治理能力的评价指数。

1. 标准化

为了消除不同指标、不同量纲不能放在一起直接进行比较的影响,将评价指标规范化为隶属于[0,1]区间内的极大型指标。评价指标按属性分为效益型(越大越好)和成本型(越小越好)。

效益型指标可规范为:

成本型指标可规范为:

2. 综合评价

对指标进行标准化之后,代入综合评价模型,计算出城市治理能力综合指数或得分E:

E=W1D1+W2D2+……+W49D49

其中Di是各评价指标标准化后的值,Wi为相应评价指标的权重,其和为1。

综合评价指数E越接近于1,说明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越高,故依据综合评价指数的大小,可以对地方城市各年度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行纵向比较分析。

四、区域中心城市治理能力评价

根据前文建立评价框架,我们按照基础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园林绿化等六个因素选取相应的客观数据。由于各城市数据来源出处,统计方式的客观差异,各个因素下的二级指标数不同。其中,文化教育方面囊括了包括城市文化建设、教育、科技发展、公共文化设施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所以该项维度包含信息较多,数据量最大。表2给出了每个城市相应一级指标的权重,鉴于文化教育指标中涵盖信息量较大,相应权重普遍较高。

通过对指标的分析和计算,得出了5个城市的实际治理指数的得分(如表3),在5个城市中,综合得分最高是南京(0.737),其次是深圳(0.606),再者是武汉(0.533)和沈阳(0.540),这两个城市治理水平属于基本持平,最后是西安(0.513)。可见, 2013年5个区域中心城市,南京的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最高。

为了更直观比较5个城市在城市治理方面的水平差异,我们对各城市的综合得分进行标准化处理,将5个城市的总得分设为100分,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南京的综合评价指数,比深圳高出了近20%,而深圳、沈阳和武汉差距甚微,特别是沈阳和武汉基本持平。

对5城市各项因素得分在综合得分中所占比例进行分析的结果。文化教育涵盖的信息量最多,占到了约40%的贡献,其中,武汉的文化教育得分在总得分中的比例最大(43.18%),可以看出武汉在城市治理过程中,对文化教育的重视,符合武汉是科技教育基地的城市形象,而深圳的文化教育因素对其总得分的贡献最少(38.45%),低于其他各城市的平均水平,说明深圳作为一个新兴城市,在今后的城市治理改革中,可以更加着重于发展教育科技。在基础建设因素方面,沈阳和武汉两个城市综合得分中的贡献最大,分别占到19.29%和17.07%。近年来,这两个城市都在加大城市化和基础建设的力度。另外,深圳作为沿海新兴城市,其对城市绿化的重视程度,也体现出来(占15.05%,高于其他4个城市)。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指标因素,对每个城市的贡献大致相同。经综合分析,目前城市治理中,5区域中心城市还是更加重视基础建设、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等传统领域,而对于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的发展则力度不足。

进一步将经过标准化的一级指标得分制成网状图。可以看出,南京六个因素的各项得分都处于领先水平,展现了较高的城市治理水平。在环境保护方面,武汉和沈阳这两个传统工业城市,相对落后;在园林绿化方面,南京和深圳处于较高水平,沈阳、武汉和西安的绿化水平依次下降,说明中西部地区在环保绿化治理水平上还落后于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踪家峰,王志锋,郭鸿懋. 论城市治理的模式[J]. 学术季刊. 2002(2).

[2] 踪家峰,郝寿义,黄楠. 城市治理分析[J]. 河北学刊. 2001(06).

[3] 俞可平. 治理和善治分析的比较优势[J].中国行政管理. 2001(09).

[4] 易志斌,马晓明. 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与城市管理发展方向[J]. 城市问题. 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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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病及其产生的原因和表现

⑴ 城市病(英文city disease):在城市化过程中,因管理模式与手段等落后于城市发展进程,使城市人口、工业、交通运输等过度集中,城市规划和建设盲目摊大饼,从而突破了其自身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而造成的一系列明显影响城市社会生产与生活的负面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统称为城市病。

⑵ 城市病的根源:客观方面,城市病是由于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城市发展规模失衡造成的。城市资源的有限性客观上要求资源需求与供给之间必须保持适度关系,一旦人口过渡膨胀和城市盲目扩张就会超过这个度,必然产生一系列负面问题。主观方面,城市病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城市管理落后于城市化进程,这包括对问题认识不足、管理理念落后、管理水平落后等方面。

⑶ 我国城市病的主要表现

人口膨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城市面临前所未有的拥挤。目前,我国大多数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人口密度已经超过10000人/平方千米,上海的某些地区甚至达到了50000人/平方千米。人口密度超高是城市病的最主要成因。

交通拥堵。虽然城市道路建设发展很快,但始终赶不上机动车辆的增加,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城市机动车辆急剧增长。同时,公共交通发展依然滞后,满足不了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2010年北京机动车已近500万辆,而且仍以每年35万辆的速度增长。目前我国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不足发达国家的1/3,大城市则更低。

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受先污染后治理观念的影响,不惜牺牲环境而片面追求GDP,导致绝大多数城市大气、水体、固体废物污染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据统计,我国2/3的城市地下水遭到严重污染;95的城市河流受到严重污染,鱼虾绝迹。空气中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不但造成酸雨严重影响农业,而且直接威胁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另外,就业困难、住房紧张、抑郁症、青少年犯罪、流浪乞讨等问题普遍存在,有些地方还非常严重。

二、城市病是与城市化进程相伴而生的普遍现象

城市病是随着城市化进程与之相伴而生的,尽管各地城市病症状不同,程度不一,但却是普遍存在的。总体来说,城市化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特征:

在起步阶段,由于城市化进程极其缓慢,城市规模小、数量少,零星分布,结构简单,功能单一,总体运转正常,城市病尚未显现。但却容易导致城市管理者管理模式僵化、规划理念落后,为以后发展留下隐患。

在加速发展阶段,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城市人口剧增,规模迅速膨胀,而先前的城市功能无法短时间内适应城市急剧扩张的需求,导致交通拥堵、住房紧张、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城市病开始显现。

在基本实现阶段,城市系统更加复杂,功能更加多样,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接近极限,过去逐渐显现的城市病集中爆发。加上管理模式僵化落后和居民消费需求极度提高,城市病愈发严重,各种社会问题日益严重。

在完全实现阶段,城市化发展趋于平稳,城乡融合进入一体化发展阶段。城市发展主要表现为内涵的提升,功能的完善,社会系统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同时,城市由单极化向多极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新城镇体系。城市病得以逐步康复。

三、我国城市病治理对策建议

我国城市病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已经造成广大市民幸福感下降,也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因此,“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预防和治理城市病”。

⑴ 治理城市病的总体思路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化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城市化水平将超过50。从发展规律来看,城市病将由开始显现阶段进入集中爆发阶段,因而必须将预防和治理城市病提高到战略高度。否则,不能保证不出现其他国家曾经出现过的发展停滞、社会动荡情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当前城市病主要是指特大城市病、大城市病。

世界上许多国家走的都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尤以“雾都”伦敦最为典型。我们应以发达国家为鉴,发挥后发优势,将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因此,我国城市病治理的总体思路应为全面治理、重在预防。

⑵ 对策建议

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治理理念,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社会决策。在强调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宏观背景下,城市公共产品供给要改变以往单向的政府决策为社会公众参与决策。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积极引导普通市民逐步参与社会决策,使政策的出台真正体现市民的需求,以提高公共产品的使用效率,进而提高城市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例如,可与参考国外经验,设立簇状多用途步行生态社区。该种社区就是建立一种城市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角落,在社区内,住宅建筑式样与户型适合于不同收入阶层、不同生活方式;通过营造绿色空间来隔断噪音和视线;利用天然河流与湖泊就势连缀成永久性绿化带;鼓励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方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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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水环境的保护意识和要求日趋强烈,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张家港市是典型的长江下游滨江水网城市,杨舍城区水网贯通,交织成网。张家港在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城镇总体功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等方面持续努力,城市建设成就巨大,于2008年荣获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实践证明,滨水空间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是张家港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的关键。

近年来,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张家港相继编制有一系列控规、城市设计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系整治、绿地系统、风景旅游、给水排水等专项规划,从不同角度提出城市水体功能与建设需求。这些规划仅从水体单一或部分功能出发进行水环境整治,轻则造成资源浪费,重则对城市安全、生态、风貌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在已有与城市水环境相关成绩和规划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梳理、整合、提高,统筹协调城市水系沟通、河道疏浚、防洪排涝、补水活水、截污治污、生态修复、沿岸整治、滨水景观、涉水旅游等水环境工程和管理工作,实现城市水环境多功能复合、多目标实现,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形成城市特色。

2.规划理念和方法

2.1 规划理念

长久以来,人们在河道整治过程中,过分强调依靠工程措施防洪排涝,不适当地对河道裁弯取直、甚至填没河道,使其硬化、渠化,对河流自然功能造成破坏。近年来,从河道整治到水环境综合治理,治水理念快速发展,除防汛抗旱、保障安全外,水生态环境、景观风貌越来越得到关注。水环境治理通过多学科支持,力求满足多功能需求;应用雨洪调蓄技术,保护水面,还河道空间;标本兼治,控制河流污染,修复水生态系统;营造水景观,建立滨水环境,体现水体个性、特色。

在借鉴国内外水环境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张家港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城市自然水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贯彻人水和谐相处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治水理念,科学治水、复合治水、持久治水、生态治水、依法管水,让水走进城市、让城市融入水,营造“水宁、水丰、水活、水净、水美”的城市水环境,建设具有浓郁滨水特色的现代宜居城市。

2.2 规划内容框架体系

由于城市水环境涉及多方面内容整合、多专业协调,有必要对水环境相关内容进行系统整合和梳理,形成明确合理的内容框架体系。规划综合水体多种功能需求,沟通水系,整治河道,强化蓝线和滨水绿线管理,优化水环境空间载体;协调水资源、水安全、水运输、水处理、水生态等专项工程和管理工作,保障水环境水质和水量;健全滨水景观构架,打造重要河段和节点风貌,兼顾水夜景照明,挖掘水文化内涵,策划涉水旅游项目和线路,提升城市内涵和魅力。规划贯彻“人水和谐”理念,采用“统筹治水”方法,以水系河道为空间基础、水质水量为物质载体、滨水景观旅游为品质升华,系统治理水环境,形成以蓝线空间为塔基,水质水量为塔身,景观旅游为塔尖的规划内容框架体系。

3.规划重点研究内容

3.1 保护为主、整治为辅,尊重自然的水系格局和河道断面

规划尊重水系自然形态、历史形态,以保留、沟通、拓宽为主,填埋、开挖、拓浚为辅,形成城市内、外相连的水系。因城市建设、用地布局需适当调整水体的,不得降低河道密度和水面率,部分地区新挖湖泊增加水面,形成河湖相连、疏密相间的水系布局。

张家港城市水系以现状河湖为基础,总体形成“三横三纵三节点”结构形态。在骨干河湖水系基础上,恢复中心地区小城河、弯背塘及谷渎港被覆盖河道,延伸沟通白芷港、新丰河、二环河,形成畅通的环状水系,通过滨水绿化景观建设,形成连续的水生态廊道和景观廊道。

河道线型按功能结合现状确定,以防洪排涝、航道运输为主要功能采用“小直大弯”线型,以景观为主要功能采用“大直小弯”线型。束水河段为河道宽度小于其上下游河道宽度80%的河段,对影响引水排水、生态防护功能的束水河段进行拓宽,保持宽窄有致、收放有度的河道断面。河道驳岸结合现状和具体情况确定,尽可能采用自然坡、生态护岸,护岸顶高程一般与两岸场地接近,河底保留原状土。

3.2 截污治污、生态修复,低碳生态的水质保障和水位控制

规划入河排水口主要为雨水口,严格控制城市污水入河。水质保障以污水收集处理为主要工程,污水收集主要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管网。加强初期雨水污染防治,初期雨水通过简单工艺(沉淀、预曝气沉淀等)或湿地处理后排入附近水体。控制城市面源和相连外河污染,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注重水体生物多样性、协调性、稳定性,从活性底泥、生态护岸、水生动植物、滨水绿化等方面提高水体生态承载力,修复水生态系统。基于岸边至河床连续降低的缓坡地形构建植物群落,形成“水下森林”。从湿地湿生挺水植物群落过渡到浅水区浮叶、沉水植物群落,直至深水区漂浮植物群落。水生动物包括螺蛳、河蚌、黄蚬等软体动物和野生鱼类,通过它们吸收和转化水体和底泥内营养物,维护水生态平衡。滨水绿化实现水体、陆地空间的自然过渡,起到固岸固泥、涵养水源、减少水分蒸发等作用。

主要利用防洪排涝工程,结合水系、场地高程分片控制景观水位;利用长江潮汐,形成以调蓄自排为主、机排为辅的排涝体系,减少能耗,保障水安全。

3.3 建立水力水质学模型,专题研究自引自排的活水系统

在健全水系、拓浚河道、完善防洪排涝闸站基础上,以长江水为水源,对城市补水活水。专题研究城市引排水系统,对河道进行模型概化,选取重要观测点,分析水质和水量。尊重、修复自然水流,自引、自排为主,利用长江潮汐,位时从上游引江水入城,低水位时往下游排水入长江,逐步恢复历史水系涨水、落水自然状况,减少能耗,又改善水质,符合自然生态、节能减排的自然规律和发展趋势。

由于长江水体水质(C0D)基本能保持Ⅱ类水标准(高锰酸盐指数),规划以长江为引水水源,根据张家港市区河道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情况以及目前张家港市区的水环境容量缺口,估算得到为使张家港市区的水环境功能区达标,需从长江引水1.3-1.7亿立方米/年。非枯季节,一方面内河的水环境容量值较大、二可从长江自引,故可不采用泵引的方法,只有在枯水季节(约为3个月),考虑采用泵引的方式。在非枯季节可考虑采用自引方式,当朝东圩港、一干河水位达到自引条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开闸引水,将长江清水引入城市;同时按照周期15―18小时后开启二干河沿河闸,将城区内部水系排入长江。

3.4水绿交融、传承文化,独特宜居的滨水风貌和休闲旅游

规划将滨水景观设计与地方历史文化传承相结合,以张家港历史名贤、历代民众改造水系的往事为主题,传承地方历史文化,融入“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现代张家港精神,提升滨水景观内涵,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环境。

结合张家港主要景观水体,完善滨水绿地空间布局,协调滨水区城市风貌,打造张家港“两轴四带、双环五核”的连续性景观结构。对景观轴、景观带和景观核、景观节点提出引导要求,深化主要河段、节点城市设计,示范性落实引导要求。

规划围绕东横河和一干河―新市河―新沙河两条重要的景观水系脉络组织涉水旅游,联系并带动城市北、中、南三大旅游片区发展。合理打造滨水旅游项目,对主要景点设计和特色进行引导。通过合理组织旅游线路、配套旅游设施,展示“沙洲古地、生态港城”的魅力。

4.结论

城市水系具有保障防洪排涝、维持生态平衡、塑造景观环境、营造滨水空间等综合功能,城市水环境治理是一个涉及水力学、水生态学、城市规划、景观设计、美学、环境心理学等诸多学科的综合性问题,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应以实现水系综合功能、体现人水和谐为目标,注重多专业协调,综合多学科知识,对城市水系的综合治理提出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在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编制过程中,应与控规充分协调,落实水系河道治理、滨水景观建设等具体用地。通过河道功能划分,确定城市河道建设标准,将水系河道用地具体落实到控规蓝线控制上、将滨水绿化用地落实到绿线上。通过加强与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反馈,增强非法定规划的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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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注城市治理,特别是城市公共空间的治理。《决定》中涉及的内容很多,北京的改革要关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问题,包括地理空间、经济空间、社会空间和信息空间。

第三,完善城市综合评价体系。城市是科技、文化、环境、信息各类要素呈现的载体。要挖掘考核的内涵,深入到精髓。一个好的城市是“远看似花园,近看似家园,居其中是乐园”。要真正提升城市老百姓满足感,城市中人的主观感受是很重要的,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总体印象上。城市应突出文化标识,如何在城市中体现中国特有的文化要下功夫,细微处可见文化的底蕴。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还要在人本化治理上做工作。城市管理是治标,治理才是治本。要重新认识城市公共服务部门在城市监管、环境保护上的公共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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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双维度、多线性’:弹性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研究——以天津市为例”(TJZZ11-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雪丽(1978-),女,辽宁海城人,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府间关系、地方政府与政治等研究。一、问题的提出

道萨迪亚斯(C.A.Doxiadis)指出:“一个城市必须在保证自由、安全的条件下,为每个人提供最好的发展机会,这是人类城市的一个目标。”城市作为人类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集中地和社会生产、生活的中心枢纽,其公共安全状况既是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竞争力和城市形象的重要表现。当前,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开始凸显,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屡屡发生,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妨碍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学界对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研究也开始呈现蓬勃兴起之势。总体来看,学界对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角度:第一类,重点在于抛出问题,旨在描述性地对城市公共安全问题进行全景式的呈现,如《中国城市安全警告》《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内涵、类型与风险识别研究》和《社会转型期的城市公共安全分析》等;第二类,从国际比较的视角,旨在介绍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方面的经验,并力求通过对比发掘有益借鉴,如《国外大城市危机管理模式研究》和《美国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及其启示》等;第三类,着眼于对策研究,具体研究视角各不相同,早期有“政府中心论”,认为政府是提供城市公共安全的唯一主体。后来,政府在城市公共安全领域的管理“失灵”,促使一些学者开始反思传统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的弊端,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多元治理的视角出发,探寻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的新模式,如《转型社会的公共安全治理———从公民社会的维度分析》和《城市公共安全服务供给的合作网络》等。从目前已有研究来看,在构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机制时,绝大部分的文献倾向于将政府视为一个整体,而忽视了其内部的复杂结构,因而其研究多注重政府与公众、媒体、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而对政府系统内部的“府际合作”问题关注和研究不够。然而,毋庸置疑的是,政府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结构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政府系统内部各个行为主体间的关系运行情况,必然会影响到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的绩效。基于此,本研究试图厘清中国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中涉及到的各种“府际关系”,挖掘阻碍各个政府行为主体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中深度合作的各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中构建伙伴型“府际合作”机制的设想。

二、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中的“府际关系”

城市公共安全治理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府际关系”因素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由政府内部复杂结构引致的“府际合作”状况会深刻影响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的绩效。因此,厘清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中的各种“府际关系”,对于提升整个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不仅非常必要,而且有着重大意义。具体来说,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中涉及到的“府际关系”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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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电子政务作为有效的治理工具受到广泛应用,在城市治理的背景下,电子政府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 电子政务是城市治理的信息工具

城市治理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协作型治理,也是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综合治理,一方面需要协调各方关系,另一方面也需要收集处理大量信息作为基础支撑。传统城市管理中的政府已难以应对复杂变幻的环境,无法有效实施控制和满足公共需求,多元主体协商的治理网络代替了政府职能,在城市治理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在全球化的今天,城市面临着全球范围内的激烈竞争,包括推动经济发展、解决现实问题、技术驱动创新、瞄准未来竞争等内在需求要求城市治理必须应用电子政务以适应发展。在技术方面,以计算机、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已经彻底改变了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社会活动和经济发展走向信息化、智能化,信息化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与内容,电子政务契合城市治理的客观发展,满足治理需求。[1]

2、电子政务是城市治理的服涨道

城市治理的核心在于服务,即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城市治理包含社区基层治理、区域协同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增多,城市治理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严峻,城市不仅满足城市居民需求,还要进行跨区域的合作协调,在就业、保障、养老、医疗等方面进行信息共享和资源分配,这些对城市治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也推进了电子政务的服务提供。电子政务不仅有利于推进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减少信息孤岛,整合公共服务,调节政府内部横向协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还在多元主体共治的条件下应用大数据等工具挖掘宏观数据,加强协作,精确感知公众需求,确定需求类型,简化服务渠道,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送人性化的公共服务产品。[2]

3、 电子政务是城市治理的参与平台

公民参与是城市治理的关键,即公民的意见必须反应到政策议程之中转化为政策和参与治理运作等。在传统参与渠道,如听证会、调研会等难以汇集民意的情况下,网络日益成为重要的参与平台,在反腐、问责、危机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网络具有虚拟性、传播快等特点,一旦公共事件在网上爆发会引起大规模的关注与讨论,民众的情绪在短时间内调动起来,形成强大的压力,迫使政府对事件进行回应与处理,而网络平台的发展,如微信、微博等实时通讯交流工具,加快了信息的传播与公民参与,具有很强的影响力,政府不能简单的凭借官方网络、新闻会等手段平息事件,必须对舆情进行监控,引导舆情的发展,保证时间顺利解决,凭借网络的便捷性,公民也可以像政府提出建议,反映情况,表达心声,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在危机管理中,网络可以召集人员进行志愿活动,筹集资金与物资,参与救援,协助政府管理等。

二、国外城市治理下的电子政务实践

作为最早发展信息产业的国家,美国十分注重信息化工具在经济发展、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城市治理也不例外。美国城市治理中的电子政务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1、完善网络系统。美国城市政府为完善居民服务和提高效率,加强政府与居民的联系,许多事务如征用土地、建造房屋、个人税务都可以通过网上才做进行,一些城市建立了地理信息系统,市民可以通过该系统查阅城市的地质地貌、规划布局,掌握城市交通状况,甚至查询一栋建筑物的具体情况;2、实现政府的信息化。政府内部系统进行整合,横向部门经过整合,议会议题、各部门的服务职能、政府采购、政府预算等都显示在电子信息中,方便查询;3、设立信息化服务机构。统一设立911报警电话和咨询投诉电话,将所有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完全公开,提供自来水、排水、停车等网上账单支付服务,办理网上申请的许可证,提供政府和议会每一位公职人员的联系方式。[3]

新加坡在治理层级上极其特殊,即可作为国家,也可作为城市。在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方面,新加坡起步较早,其电子政务主要集中在三方面:1、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从1992年开始,新加坡开始建设覆盖全国的高速宽带多媒体网络,提供互联网服务,在2007年完成了所有政府部门的业务系统建设工作,现在正着重推进快带基础设施建设;2、推进袋子政务的实践应用。新加坡政府门户网站已经将政府机构所有能以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进行了整合,提供了总的入口,1600多项服务都可在网上办理,97%以上的可执行服务在网上办理,88%到过政府办理事项的人至少采用过一次电子方式完成,企业可直接在2004年建成的网上商业执照系统获得超过200项的商业执照申领业务,将开办新公司的办理时间从5天缩短到1天;3、注重缩减数字鸿沟。早在1992年新加坡就制定了建成“智慧岛”的“IT2000”的计划,计划使新加坡公民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获得IT服务,新加坡政府还根据不同人群的具体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以便让所有人都能够无差别地获得政府的在线服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