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经济学的根本出发点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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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法论的重要性
我认为方法论的重要性大体上有如下几个原因:其一,理论的目的是解释现象。如果一个理论不能解释我们观察到的现象时,这个理论就应该按一定的原则或标准来被修正、甚至摒弃,这样才不会理论学得越多,思想越僵化。同时,当一个现象不能用现有理论来解释,如果能够有比较好的方法来深入研究现象,提出新的理论,那么还可以对理论发展做出贡献。第二,经济学本该是经世济民之学,是实用科学。在这个时代里,我们有机会接受比较好的教育,我们对这个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对中国的重新崛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怎样让中国重新崛起呢?学好运用理论和创新理论的方法是根本的。大部分学经济学的人可以接受后发优势的概念,从一个国家经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讲,技术的不断创新是主要的动力。作为一个后发国家,跟发达国家有技术差距,利用技术差距来加速国家的经济发展是一个机会。但从二战之后,那么多发展中国家,只有少数几个东亚的经济体,日本、亚洲四小龙真正利用了这个技术差距,缩小了和发达国家的收入差距,其他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利用后发优势。如果我们回顾一下五六十年代主流的发展经济学,日本和亚洲四小龙所采取的经济政策被认为是不对的,但它们的经济发展成功了,那些按主流的发展经济学理论来制定政策的国家,经济发展的绩效却很差。另一个现象是前苏联、东欧和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型,九十年代初整个国际主流经济学术界的看法是苏联和东欧的休克疗法会比较成功,而中国采取的渐进式的双轨制改革是最糟糕的,多数经济学家认为计划体制不如市场体制,而双轨制的体制不如计划体制。十多年的时间过去了,回过头来看,按照当时认为比较正确的方法来改革的国家,经济绩效很差,而被认为采用了最差的方式来改革的中国,经济却取得了持续的增长,这说明现有的主流经济学理论有相当大的问题。我们应该以天下为己任,如果我们用错了理论,对社会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危害。从历史经验来看,我们对主流社会思潮的接受不能是无条件的,只有从我国的实际问题出发,能够真正解释我国的现象的理论,我们才能接受,不能简单拿一些看起来非常有影响的理论,就相信它是对的,然后强加在我们这个社会头上。另一方面,现在有很多现象不能用现有的理论来解释,这是给我们从事理论创新的最好机会,我们有责任分析清楚其背后的因果关系,提出新的理论,这样才能既对理论发展做出贡献,又推动社会进步。
三、方法论中“理性”假设的认识
不管在什么社会里,人都是理性的,所谓理性指的是一个决策者在作决策时,在他可做的选择中,总会选择他认
为是最好的选择。按我的体会,“理性”是经济学的本体,任何经济学的理论都是建立在这个本体论的基础上,不以这个出发点来解释社会现象的理论就不是经济学的理论,反过来,如果以理性为出发点来观察解释社会经济现象,即使所观察、解释的现象和金钱和物资利益无关,也是经济学的理论。理性是任何经济学理论的共同本体,但是每个决策者所面对的约束条件、选择范围和机会成本是不同的,但理性是相同的。不过,理性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的表现方式是不一样的。作为学习经济学的人在这点上必须非常的清醒,理性本身是不变的,但是单说人是理性的并不说明任何东西。任何一个经济理论,必须包含决策者,在什么限制条件下,选择有多少,各种选择的机会成本是什么,然后才能知道什么是理性的决策者的最佳选择。一个理论是否能用来解释某种社会的现象,决定于这个理论成立的限制条件和相关选择的机会成本和要解释的现象所在的社会是否一致。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人和社会主义国家、转型中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人同样是理性的,但是决策者在这些国家面临的限制条件和机会成本是不同的,所以,简单套用适用于发达国家的理论,并作为转型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政策依据,经常会出问题。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休克疗法的改革所以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原因就在于把适用于发达国家的理论简单地套用于转型中国家。
四、理论或理论模型的意义
我认为理论的主要功能是澄清思想,而不是解决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的目的仅仅是“解释世界”而不是“改造世界”。怎样的过程可以澄清我们的思想。我认为每一次思想的澄清都只能从所思考的现象逐渐理解其形成机制最后达成概念性的解释。如果我们习惯了直接从先验概念出发来建构现象,把成熟市场社会里的经济模式看作我们自己社会里的经济模式,把完全竞争看作当然成立,从而把利润最大化当成分析企业经济行为的当然出发点。其实,在我们所面对的许多产业,例如电信产业里,竞争始终就不是充分或完全的,于是企业成本的“最小化”始终是个应当询问的问题,从而单位产品的真实成本从来就没有被揭示出来过。理论只是为了想清楚问题,理论对现象的预测能力将随现象的多样性发展而越来越弱,理论只有直面现象才不会丢失。所以,在方法论上我们应侧重于经济学理论的接受、摒弃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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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5)03-0018-08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研究热潮消退之后,产业政策正在再次进入学界的视野。重新关注产业政策的学者主要有两类:一类采取主流经济学的分析工具,但是对长期指导后进国家发展的“华盛顿共识”持批判态度;另一类则依据演化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试图重构推动后进国家发展的政治经济逻辑。如果说第一类学者更多地是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和政策措施进行微调的话,那么第二类学者则比较激进。由于与李斯特经济学具有直接的联系,后一类学者的研究逐渐汇聚为可以称为新李斯特主义的学术潮流。
在本文中,笔者将罗伯特・韦德( RobertWade)、艾丽斯・阿姆斯登(Alice Amsden)和梅迪・谢菲丁( Mehdi Shaeffedin)等秉承李斯特传统的发展经济学家称为旧李斯特主义者,而把运用制度与演化经济学分析框架的赖纳特(Erik S.Reinert)、张夏准(Ha-J oon Chang)和贾根良等学者称为新李斯特主义者。目前,新李斯特主义方兴未艾,有许多重大问题有待探讨,例如,1日李斯特主义者关于为什么强调静态比较优势理论的发展模式未必会自动地为后进国家带来企业能力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升级这一重要问题的分析具有说服力。但是,旧李斯特主义者并没有充分地讨论提高企业能力、实现产业升级的具体措施。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强调管理学基础对于新李斯特主义的重要性。
由于旧李斯特主义者往往将关于发展战略的选择还原为经济理论之争并有将企业能力或生产力
李斯特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的形成机制处理成“黑箱”的倾向,所以直接从旧李斯特主义的文献出发来构筑新李斯特主义的管理学基础具有难度。在这种背景之下,从与旧李斯特主义具有联系的相关研究出发,寻找构筑新李斯特主义的管理学基础的线索就成为现实的选择。我们认为,与旧李斯特主义具有内在联系的发展型国家论的研究传统为系统地把握新李斯特主义的管理学基础提供了出发点。
近年来,在比较政治经济学家的推动下,发展型国家论开始进入我国经济学界的视野。由于具有相近的学术渊源和类似的政策主张,新李斯特主义者对于发展型国家论表现出明显的兴趣。挖掘并重温发展型国家论的研究传统有助于存公共管理和企业管理两个方向上构筑新李斯特主义的管理学基础,确认改进基于新李斯特主义的政策实践的途径。
一、为什么新李斯特主义需要管理学基础
长期以来,后进国家的发展战略受到新古典经济学的影响。在新古典经济学家开设的政策清单巾,市场机制和自由贸易占有关键地位。对于市场机制和自由贸易的重视源于以下认识:尊重市场机制和白由贸易原则意味着后进国家依据比较优势来设计发展战略,而这种发展战略将自动地改变这些国家的资源禀赋,进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但是,正如依据比较优势来设计发展战略的后进国家在工业化的早期可能在工农业关系问题上落入李嘉图陷阱一样,在初步完成了工业资本积累之后,如果后进国家完全依据静态比较优势来设计发展战略,则有可能在产业升级问题上落入比较优势陷阱。
作为发展经济学中的经典议题,李嘉图陷阱描述的是稀缺的土地资源对处于工业化初期的后进国家的工业发展的制约:在这些国家,人口增加往往引起粮食价格上升,粮食价格上升推动工资上涨并压低利润,而低利润意味着企业很难进行设备投资。在这一过程中,获利的只有土地所有者。相对于工业化初期的李嘉图陷阱,比较优势陷阱指的是,在初步完成资本积累之后,基于静态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未必能够提高后进国家的竞争力,其表现是后进国家被长期锁定在劳动密集型产业或价值链的低端。实际上,对于比较优势陷阱的表现形态和形成原凶的分析是新旧李斯特主义的出发点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效果不仅取决丁理论依据是否正确,而且受到政策实践的影响。换言之,即使理论依据是正确的,如果政府官员不能或不愿正确地设定具体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企业不能或不愿有效地利用政策环境,那么企业能力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或者难以实现、或者伴随成本。实际上,保护国内市场、推行产业政策的一些国家并没有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
因此,尽管新李斯特主义者和新古典经济学家之间的学术争论仍将继续,但是对于前者来说,在坚持介入必要性的前提下,如何提高相关政策措施的效率,即如何强化新李斯特主义的管理学基础显然应该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议题。
二、发展型国家论的研究传统
对于高度重视政府介入的新李斯特主义者而言,政府介入的管理学基础本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尽管一些具有新李斯特主义倾向的研究者和产业政策研究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这些研究没有进入体系化的状态,在相关领域的主流文献中没有占据关键地位。出现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后进国家发展战略问题上,新李斯特主义与新古典经济学之间存在长期的论战。对于前者来说,在经济学原理的层面上论证己方的合理性是最重要的议题。
东亚地区的政策史表明,以产业政策为代表的发展战略的出现未必以一个学术流派的压倒性胜利为前提,更多地是一个围绕国家的发展意愿展开的政治问题。换言之,学术争论有助于推动政策范式的变化,但是发展战略的形成更多的是一个政治经济学现象,而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学问题。有学者将产业政策理解为特定国家的政治经济体系的结果,其原因即在于此。实际上,姑且不论中国的政策实践是否符合新古典经济学或新李斯特主义的原则,在现实中,在政府积极推行产业政策的20世纪80年代,支持产业政策的学者并没有提出明确的理论基础;类似地,在自由主义的影响迅速上升的90年代,产业政策也没有退出舞台。
对于新李斯特主义者来说,构建管理学基础的主要途径本来应该是从作为其理论依据的演化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演绎出具体的政策措施。但是,因为这些理论依据具有比较强烈的纯粹理论的特征,所以这种研究显然不能在短期内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更为现实的思路是对尽管没有成为新李斯特主义的主流文献,但是却与新李斯特主义的政策主张一致、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如何强化产业政策效果的相关研究进行整理。但是,如果我们选择这种研究路径,如何整理这些研究将成为一个问题:尽管这些研究具有近似的问题意识,但是相互联系却并不明确。因此,如果缺乏明确的出发点和分析框架,我们能做的将只是罗列这些研究。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以产业政策为中心,通过对于发展型国家论――与新李斯特主义具有学术渊源的理论流派或李斯特主义的政治学版本――的早期文献的重新解渎,梳理出发展型国家论的两个重要研究传统,并以这样两个研究传统为出发点,对于强化产业政策效果的研究进行系统的整理,确认新李斯特主义的管理学基础。
一般而言,学术界认为查默斯・约翰逊( Chalmers J ohnson)使产业政策一新李斯特主义的主要政策主张之一 成为学术研究议题并开创了发展型国家论。但是,这种流行观点忽视了约翰逊之前的经典研究。实际上,发展型国家论的早期研究具有上行路线和下行路线两个相互补充的研究传统,前者的代表是约翰逊发表于1982年的《通产省与日本的奇迹》,后者的代表则是詹姆斯・阿贝格兰(Jamcs C.Abegglen)发表于1970年的《日本经营的探求:日本股份公司》。长期以来,约翰逊的著作被奉为发展型国家论的开山之作,阿贝格兰的著作则由于在日本出版而被英语学术界忽视。实际上,阿贝格兰的著作包含了后来被称为发展型国家论的理论流派的所有关键要素。另外,对于本文而言,尽管阿贝格兰和约翰逊的经典研究都包含了以政治过程和企业生产活动为中心来分析政企.互动两个思路,但是相对而言,阿贝格兰的重点在于后者,而约翰逊的重点则在于前者。更为重要的是,以政治过程为中心来分析政企互动的研究传统――本文称之为发展型国家论的上行路线或约翰逊传统――成为后续研究的主流,而以企业的生产活动为中心来分析政企互动的研究传统
本文称之为发展型国家论的下行路线或阿贝格兰传统
则流落于主流之外。然而,只有将包含在发展型国家论早期研究中的两个研究传统整合在一起,发展型国家论以及新李斯特主义才能更好地指导后进国家的实践。对于本文来说,只有将这样两个研究传统整合在一起,我们才能系统地梳理关于强化产业政策效果的研究。
首先,阿贝格兰被忽视的研究包含了发展型国家论的所有关键要素。众所周知,格中克龙的后发优势说是发展型国家论的理论起点,而后进国家如何解决融资问题则是格申克龙最为重视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阿贝格兰的研究与格申克龙的思路的相关性是非常明显的:在关于日本经济发展的分析中,阿贝格兰不但将日本企业对于外部资金的高度依赖视为其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而且明确指出,这种融资结构在相当程度上是政府和央行介入的结果。一般而言,齐斯曼关于日本的经济发展和金融政策的关系的研究被认为是发展型国家论中较早讨论融资制度的经典文献。但是,这一研究的发表远晚于阿贝格兰的研究。在这个意义上来说,阿贝格兰是最早将格申克龙的核心思路运用到关于东_哑经济发展的研究之中的学者。另外,强烈的发展意愿、自主的核心官僚机构、紧密的政商关系和选择性的产业政策被认为是发展型国家的主要特征,也是发展型国家论的关键要素,而阿贝格兰的分析则涉及了上述所有因素。因此,尽管没有受到发展型国家论者的重视,但是将阿贝格兰定位成发展型国家论事实上的开创者之一当不为过。
其次,产业政策是约翰逊和阿贝格兰的中心研究议题,但是两者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路径有所不同。尽管约翰逊重视企业在政企关系中的作用、正确地评价了关注企业层面的生产活动的“企业合理化政策”的意义、甚至将管理学家德鲁克的名言――“只有管理者,而非自然、经济法,或者政府,能够使资源变得有效” 作为《通产省与日本的奇迹》的题记,但是,他对于企业层面的牛产活动的分析浅尝辄止。在总体上,作为一个具有历史制度主义倾向的政治学家,他的研究重点在于说明产业政策的形成过程.并试图将政府介入与日本的经济发展直接联系起来。相对地,作为管理学者的阿贝格兰对于上述问题的处理方式则完全不同。在论述日本经济的特征时,他将日本企业的组织形态和资金结构与政企关系并列,并倾向于通过分析政府对于企业的融资活动和劳资关系的影响来把握政府的作用。换言之,阿贝格兰的产业政策论建立在对于日本企业的竞争力来源的分析之上,其研究思路是通过分析政府介入对于决定了企业竞争力的企业层而的制度安排的影响来论证政府介入的作用。这种研究思路反映在《日本经营的探求:日本股份公司》之中,在后续研究之中也得到了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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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始于他对哲学问题的思考,科学的人本主义是他对经济学研究的根本观点和方法。自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以来,一系列重要科学发现和社会成果的取得都是建立在透过人本身来观察、理解和洞悉人类社会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曾高度赞扬这些成就所具有科学性的观点和方法,称之为“人本主义”。他批判地继承历本文由收集整理史上的人本主义,形成以“实践”和“劳动”为人的主体活动和本质的唯物辩证的历史观和方法论,即科学的人本主义。他一方面从人本身及其劳动来理解一切社会经济现象及其本质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2],并据此来阐明实际的经济运动;另一方面从历史发展着的社会经济关系来认识人的丰富的现实性,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并以此来衡量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切进步。人本主义的哲学传统和经济学的统一,使他对经济关系的研究和对人的研究达到了完全的统一。也正是基于这种统一性,马克思在探讨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同时,更深入探讨了人。
无论是亚当·斯密的本性论抑或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工具主义,基本上都是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来解释一切经济现象,与此相对立,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是从“经济关系人格化”出发,强调对人的动机和行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解释。如马克思所说的:“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4]鉴于方法论的不同,对人的动机、行为及其经济现象的解释自然也就产生了根本的差别。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作为社会的个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以往历史的结果。“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5]因此,历史地具体地分析经济活动中的人及其动机和行为,便构成了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相反,西方经济学则排斥对经济活动中的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研究,导致了其经济分析中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其动机和行为只能由这些经济范畴所涵盖的经济关系来解释,经济关系的客观内容便成了经济主体的主观动机。
此外,马克思从社会的个人出发来考察经济问题,则必然要考虑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史延续性。与之相悖,西方经济学则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把自利性和理性作为解释一切经济现象的万能钥匙,又势必排斥经济范畴的历史性质,把特定的历史的生产方式当作永恒的自然形式。马克思认定人与物的关系是物质生产的内容,作为人与人关系的中介是经济关系的构成部分。但,他更侧重于研究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来丰富对人的现实性的认识,包括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活动的动机和行为,并通过分析这些动机和行为实现的社会形式,揭示特定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2 “异化劳动”与经济学中的人本性质
马克思并不否定古典经济学对劳动、资本、地产互相分离以及私有制和物化社会的交换、分工、商品价值等所作的客观描述,而通过对“异化劳动”的批判,揭示了经济学以劳动为根据的人本学性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系统地阐述了此观点。在他看来,古典经济学虽然确立了劳动是财富的主体本质,但它只关心劳动的某种经济意义,不考虑劳动的属人性质。它的无批判的前提和非历史观的形而上学性质,使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把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作为本质和最初的形式,作为同人的本性相适应的形式确定下来了,并通过对“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的分析肯定了私有制,从而肯定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掩盖其非人化后果。因而,古典经济学所理解的劳动并不是真实的人类劳动,而是异化劳动。它实质上是在劳动的概念上表述了异化劳动的规律。
“异化劳动”概念的提出,成为马克思批判地研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成果。它既分析和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事实”和经济关系,又着眼于把人摆在首位和对现存社会进行价值评判。因而,自古典经济学之后,与西方经济学抽象掉劳动概念的人本性质,降低劳动范畴在揭示人的本质、人的社会经济关系乃至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中所处的基础地位不同,马克思的批判强化了劳动范畴在其经济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也强化了其经济学的人本性质。
这种批判首先使反映经验事实的经济学范畴得以从人的劳动及其本质来揭示其发生和发展的逻辑。马克思将经济学的客观范畴直接回归至人的本质活动的根源,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同人类发展的关系问题,通过异化劳动来解析私有财产及其经济范畴的本质和起源,并把其理解为发展着的历史本身产生出来而又加以扬弃的历史暂时现象,使这些范畴得到合乎历史主义原则的解释。马克思说:“正如我们通过分析从异化的、外化的劳动的概念得出私有财产的概念一样,我们也可以借助这两个因素来阐明国民经济学的一切范畴,而且我们将发现其中每一个范畴,例如商业、竞争、资本、货币,不过是这两个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开了的表现而已。”[6]这条线索开辟了直到《资本论》的全部马克思经济学的批判研究的道路。
同时,这种批判还使经济学得以全面展开关于经济异化和人的发展的研究。在异化劳动概念上,马克思深刻分析了劳动产品同劳动者异化、劳动本身同劳动者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异化、人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异化等客观的经济异化现象,提出了工人的解放至人类的解放是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扬弃,而这种扬弃只能是私有财产充分发展的结果。这揭示了私有制条件下财富的积累和劳动者的非人化发展的矛盾,也为当代人思考经济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提供了基础和基本结构。
3 马克思经济思想人本主义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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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者在市场一般层面存在相通之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关于生产一般和生产特殊的论述同样适用于市场经济。依据《导言》的思想,市场一般反映的是市场经济的共同特点、共同规定,是在思维层面上反映出来的、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的体制性特征;市场特殊是指抽象的市场经济与一定生产关系的结合,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制度性特征。在市场一般的层面上,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市场经济基础理论存在相通之处。
(一)两者对市场机制的总体描述相似
西方经济学中微观经济学的核心是沦证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原理,而这一原理正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种描述:每个个人,“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每个人在追求他自私自利的目标的同时,却自然而然地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微观经济学即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原理的合乎逻辑的表达形式。在微观经济学中,市场中的每个参与者都以利己为动机从事经济活动,也即理性的经济人:消费者追求的是效用最大化,厂商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通过分析消费者和厂商的行为,证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能够最有效地配置资源。
宏观经济学虽然承认“市场失灵”,承认市场机制未必能使全部资源达到“充分就业”的水平,但却认为通过宏观调控或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可以弥补这一缺陷,从而得出市场机制仍然可以最有效地配置资源的结论。
马克思经济学也从资本的利己本性出发来描述市场机制。资本的本性就是像吸血鬼一样尽可能地吸取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促使资本家采用新技术、提高本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从而缩减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使自己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但这只是暂时现象,在追逐超额剩余价值的竞争中,资本家会竞相采用新技术。一旦新技术被普遍采用,整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会得到提高,原来先进的生产条件就成为一般的生产条件,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消失,超额剩余价值也就不复存在。
(二)两者对某些具体市场机制的描述相似
无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都同意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都是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的综合作用来实现的。如,在西方经济学中,市场的均衡价格表现为市场需求和供给这两种相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市场出现供求不一致的非均衡状态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综合作用会使这种非均衡状态逐步消失,实际市场价格将回到均衡价格水平。
在马克思经济学中,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表现形式。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从而价格与价值的偏离虽然经常发生,但由于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综合作用,这种偏离不会长时间持续下去。在这里,“价值表现为价格运动的规律”,使得市场价格在动态中趋于平衡。可见,无论是马克思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认为市场运行是有规律的,平衡即意味着规律的存在。
二、两者在市场特殊层面存在根本区别
(一)二者对研究对象的认识不同
不论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市场经济理论,事实上都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研究对象,但二者对研究对象的认识有着根本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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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销的4P理论
营销理论是一门应用学科,其理论基础是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其基本的营销观念受经济学基本理论的指导和规定。美国营销理论家菲利普•科特勒在其第九版《营销管理》中认为:“营销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提供出售,并同别人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这一定义包含下列一些核心概念:需要、欲望和需求;产品(商品、服务与创意);价值、成本和满意;交换和交易;关系和网络;市场;营销者和预期服务。”这里不难看出这些核心概念也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从时间上看,在1890年左右,美国经济学家马歇尔以单个消费者、单个厂商和单个行业作为分析对象,构建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供求理论是其理论的基石。“准确地说,4P存续于1875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这一时间上的巧合性,不是偶然的,正是经济学理论对营销观的影响和启迪的结果。而从经济形态来看,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史,从19世纪后期到1929年全球经济过剩危机这一时期内,世界经济的主流是短缺经济。4P代表了销售者即生产者的观点,即卖方用于影响买方的有用的营销工具。4P理论的出发点是以生产者为中心,4P理论的时代背景是卖方市场,是短缺经济时代下的产物。4P理论的目的是以企业或生产者的利润为目标。
2 营销的4C理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营销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消费个性化、人文化、多样化特征日益突出,传统的4P理论已不适应新的情况。 以美国西北大学教授舒尔茨和劳特明教授为代表的营销专家认为:企业从事营销必须以消费者为中心,为此他们提出了营销组合的4C理论,即消费者(Consumer),成本( Cost),沟通(Communication)和便利性(Con-venience)。4C理论的提出对传统4P理论冲击很大,传统4P理论是一种企业导向而不是真正的顾客导向,以4P为核心的传统营销是一种由内向外的经营思维,本身带有销售观念和以生产为中心的痕迹,而4C理论的经营理念则刚好相反,它是一种由外向内的经营思维,是市场观念的具体体现。
4P到4C是营销观念的变革。传统营销理论强调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四要素。这种4P理论认为,企业只要围绕4P制定灵活的营销组合,产品销售就有了保证。
3 营销的4W理论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微观经济学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既是后者的理论基础,又是后者的方法论基础,营销理论无论是4P和4C理论都是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之上的,虽然在4Ps和4C之后,人们提出诸多营销新理论,来刻画知识经济时代的营销理论创新,如社会营销、关系营销、生态营销、网络营销、整合营销等,但笔者认为这些观点确实有创新,但它只反映了知识经济时代营销理论创新的某一特征,具有启发性但也具有片面性,因为它们均是对实际营销现象的经验总结,缺乏相应的经济学理论的支撑。近年来,随着人类社会迈入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学理论也不断发展,一些学者通过分析新古典经济学的纯生产者与纯消费者的两分法的局限性,提出了生产――消费者全新的分析单元,提出了4W理论,有的学者甚至认为4P是第一代营销理论,4C是第二代营销理论,而4W是第三代营销理论,4W是4P和4C理论内在逻辑发展的结果。
笔者认为,如果从营销学的主要理论基础经济学的理论发展来看,或者从4P和4C的基本理论方法与实务来分析的话,4P和4C理论在本质上是属于同一逻辑结构中的同一论,即4P和4C的理论基础都是新古典经济学。4P和4C理论两者最大的共同点,都是以一个独立的观察者来观察市场营销,4P以生产者的角度来演绎出一套营销理论,4C以消费者为出发点来发展出一套营销理论。这也是4Ps的营销近视症和4C理论的营销远视症局限性存在的原因,这一原因的存在可以追溯到经济学的理论,新古典经济学的致命缺限是4P和4C理论局限性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4P和4C存在的理论基础。
众所周知,目前流行的微观经济学著作或教科书的流行写法,是以马歇尔对需求和供求的狭义解释为基础。新古典学派创始人马歇尔在1890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中,利用供求、边际分析和局部均衡方法对古典经济学加以形式化,形成新古典微观经济学框架。该框架有三个基本的假设:第一是纯消费者与纯生产者之两分;第二是马歇尔对需求和供给这两个概念的狭义解释以及他对这两个概念在经济分析中的核心地位的强调;第三他用规模经济概念替换了专业化经济概念。纯消费者与纯生产者两分法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奠基石,它使得“边际学派”得以兴旺,为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在理论与方法上构建了较为厚实的基础。两分法是分解方法在经济学中的体现与应用,被当作微观经济学分析柜架的标准构件,新古典经济学及其现代形式成就卓著,但由于其纯消费者与纯生产者之两分这一致命缺陷,从而导致4P和4C理论存在相应的理论局限性。如果我们采用一种接近现实的框架,用消费――生产者代替纯消费者和纯生产者,其中每个人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则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一种职业,这就决定了他买和卖什么。在这种框架里,在选择不同职业的个人之间,消费者-生产者的地位是对称的,因此,不存在纯消费者地位与纯生产者地位之间的不对称。
从经济学的理论发展的逻辑来思考市场营销理论的发展,笔者认为第一代营销理论(包括4P和4C)应被称为新古典经济学的营销理论,或称为单赢营销理论或优化营销理论,第二代营销理论(4W)称为新兴古典微观经济学的营销理论,或称为共赢营销理论或博弈营销理论。笔者将之概括为4W营销。4W并不否定4P、和4C,而是在4P和4C基础上的总结和扩展,4C比4P进步的观点有二:一是观察市场营销的角度从生产者转到消费者,这意味着“获胜的公司必将是可以方便地满足顾客需要,同时和顾客保持有效的沟通”,与4C相比,4W是从生产者――消费者、生产者――政府、生产者――供应商、生产者――环境四个范畴来全而审视市场营销,4W认为获胜的公司必将是可以方便经济地满足生产者、消费者、政府、环境、供应商的需要,同时形成生产者和消费者、政府、环境、供应商双赢的结果。总之,4W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产物,知识经济与工业经济时代相比,它关注和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磋商、共赢、合作、参与、学习、分散、柔性。4W是一种新的市场营销理念,其与4P与和4C相比,它更符合建立在市场规则,公共利益认同之上的合作这一新经济观。
综上所述,4P,4C,4W营销组合理论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当这样理解:它们不是取代的关系而是完善和发展的关系,它们都有深刻的微观经济学的渊源。由于企业层次不同,情况千差万别,市场及企业营销还处于发展之中,因此企业在了解、学习和掌握这些理论的同时,根据企业的实际,把三者结合起来指导营销实践,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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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的假设不同
传统的经典经济学理论将人是假设为理性的个体,也就是说每个经济的个人都是最为聪明的人,所考虑的经济现象都是准确的以及最佳的经济学方案。这样以来经济市场的改变很多时候是依托于外力来改变,这也是传统经济学更倾向于政府干预经济,保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其悖论并非是民众的带来经济的风险,而是作为个人的经济行为其思考的方式是微观层面的,但是政府的经济行为分析是基于宏观经济的分析。因此我们看到一些经济理论从微观和宏观两个不同的方向出发会得到截然不同的观点,例如微观经济领域鼓励人们储蓄,只有储蓄才是最根本的积累财富的方式,但是宏观的分析认为,只有鼓励人们去消费,才能保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才能从整体上提升整个国家的经济水平。
但是我们现代行为经济学所假设的人是非理性的,也就是说人的行为需要依赖于人的心理,这也就意味着不同的人面对相同的经济问题,即使都是采用的是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其分析的结果是不同的,这是因为经济的分析在很多时候是具有很大的弹性的,这些弹性的大小是基于人们的心理预期的不同。因此,要想准确的研究行为经济学,必须对人的心理有准确的把握。
2.风险偏好的假设不同
如果我们把人想象成非理性的个体,其经济行为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那么人的经济行为大致可以分为风险偏好和风险厌恶两种类型。而这恰恰又是中国和美国行为经济学不同的关键所在。
这是因为,总体上来看,美国的经济个人更多的是倾向于风险偏好,而中国的经济个人更多的倾向于风险厌恶。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在中国人们更喜欢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一直都在稳定增长的房地产市场,人们有钱了都会买房子(这在前十几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增长阶段尤为明显)。而美国人则更加的愿意将资金放到高盛、摩根等投资银行。
因此我们在分析中国的经济和美国经济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中国人的风险厌恶以及美国人的风险偏好习性,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的把握中美经济发展的脉络。
二、中美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消费信贷决策行为机制及风险分析
1.中美消费信贷行为的决策机制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看到,中美在消费以及信贷中根本的区别是对风险的接受程度。也就是说,中国人非常惧怕在消费以及信贷中的潜在风险,而美国人清楚只有愿意承担风险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这也是基于中国人相对于美国人更加保守的心理现象解释。
那么中美在消费信贷上的决策机制差距就是以上风险分析的延伸。进一步分析知道,这种风险的偏好和厌恶的来源是对陌生人是否信任。美国人愿意将自己的资金交给投资银行打理,相信投资银行的决策比自己更加的准确。但是中国的消费和信贷的决策都是基于自己的思考,这是源于在金钱方面,中国人对别人缺乏基本的信任。
2.中美消费信贷行为中的潜在风险因素分析
消费信贷行为中潜在的风险在于宏观的经济走势往往和民众的分析判断背道而驰,或者说民众的经济判断相对于宏观的经济走势就有严重的滞后效应。无论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其经济行为的分析和决策最根本的出发点还是最求效用的最大化,在本文也是就资本收益的最大化。那么任何人的经济行为决策都是基于这个目的,即使我们把所有人看成是理性的个体,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总有一些人赚钱,还有很多人亏损。其根本原因在微观的消费信贷行为决策相对于宏观的经济走势就有非常严重和的之后效应。
以消费领域的分析为例,例如,在第一天的时候,市场上苹果的价格要比香蕉要高,我们假设其成本是一样的,那么也就意味着水果商人卖苹果将会更加的赚钱,这是在第一天晚上收摊的时候所有水果商内心都非常明确的一个信息,这条信息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那么在第二日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市场上的苹果数量一下增加了很多,这是必然会发生的,因为第一日的时候所有水果商都知道了买苹果会更加赚钱。市场上由于苹果的数量大量增加,但是需求的数量在短时间内不会增加,水果商要想卖出大量的苹果就必须降价,所以我们会发现第二天市场上苹果的价格会一降再降,到了第二日晚上,苹果的价格已经比香蕉还要低了。那么在第二日晚上所有水果商人接受到的信息就是苹果已经不值钱了,卖香蕉才会更加的赚钱,因此在第三日会卖更多的香蕉,当时因为第三日市场上香蕉的数量增加导致第三日香蕉的数量降低……
就这样在市场不断的循环下,水果商的决策在前一日都是非常理智的,但是到了第二日却变成错误的了。
参考文献:
[1]李晓婧. 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消费者消费行为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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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Economic man; the reasoned core; use for reference
“经济人”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尽管这一概念自提出之日起就受到了种种批评,但其基本内核仍然是合理的,对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经济人”假设的演变和发展
“经济人”概念并不是近代才提出来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一些思想家就明确指出,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孔子指出,人具有追求富贵、逃避贫贱的心理倾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1荀况对人性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提出了有关人性的一些基本命题:(1)人性是先天生就的:“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2)人性是人所共有的:“凡人之性者,尧、舜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与小人,其性一也。”(3)人的本性是恶的:“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2墨子、商鞅、韩非也认为,追求名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管子》对“经济人”的论述更为全面:人的本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 3可见,《管子》已把追求经济利益视为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中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对人性的论述,是“经济人”概念的雏形。但奴隶社会的主要经济基础是自然经济,自然经济社会中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是简单明了的,没有产生经济学的社会基础。因此,这种“经济人”概念不可能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
孟德维尔是近代较早提出“经济人”概念的作家。他在《蜜蜂寓言,或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每个人自由地进行利己的活动,会自然而然地促进全社会的繁荣,而且其效果要比以非利己为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大得多。他指出:在蜜蜂的社会里,如果(被认为的)劣行和奢侈风行,那么这个社会就繁荣昌盛;如果代之以(被认为的)道德和简朴,那么这个社会就冷落衰退。他还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成为社会动物,不是友情,不是善性,不是恻隐之心,不是装模作样的殷情厚意,而是他那最卑鄙和最可恶的本性,这本性是使他能够适合于这个最大的、世俗地说也就是最幸福和最繁荣的社会的最必要的条件。
但《蜜蜂寓言》毕竟不是一本严格的经济学著作。最初把“经济人”假设引入经济学,并使之成为经济学的出发点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中,明确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他指出:“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需要同胞的协助,想要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如果他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作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多了。不论是谁,如果要与旁人作买卖,他首先要这样提议。请给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得到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4但是,按自利原则行事,并不能保证人们不去做有悖于常理的事情。为了使经济学有别于精神分析学或精神病理学,还必须假定“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理性行为。在斯密的时代,理性作为一种不言自明的假定隐含在所有经济行为的描述中。“经济人”的每一种行动,不是出于任意的想象或盲目的冲动,而是以可以理解的方式进行的,或者说,是可以从利害得失的比较中推导出来的行动。在斯密那里,理性表现为对得失和盈亏的正确计算。5在斯密看来,自利原则不仅是个人经济行为的原始动因,而且是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人们在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时,会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最大限度地增进全社会的利益。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每个人所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是,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他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自然会或不如说必然会引导他将资源运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因此,埃奇沃思把人的行为受自身利益的驱使称为“经济学的第一原理”。
西尼尔在经济学说史上第一次区分了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这样一种思想:经济学的基础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一般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前提是公认的公理,用不着加以证明。从这些前提可以推演出各种经济学理论。他把这些理论前提归纳为四个:(1)每个人都企图用尽可能少的牺牲求取最大限度的财富。(2)人口的增长有超过生活资料增长的趋势。(3)劳动者借助于机器进行劳动,能够生产出剩余的纯产品。(4)农业受报酬递减规律的限制。6其中的第一个前提,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经济人”概念。
约翰穆勒发挥了西尼尔第一个理论前提所包含的思想,第一次提出了“经济人”的术语,并从方法论的角度对这一概念的合理性和内涵做了详细的论述。他于1944年出版了《经济学上若干未解决的问题》的经济学论文集。在该书中,他把“经济人”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联系起来。他指出,政治经济学并不是论述社会中人类的一切行为,它所关注的人仅仅是作为一个人,他占有财富的愿望,而且他赋有达到这种目的的能力,它将其他每一种人类或动机完全抽象掉。政治经济学认为,人类把全部精力都用于取得和消耗财富,这并不是说人类生活真正是这样组成的,而是因为这是科学要前进而必须采取的方式。政治经济学探索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其他欲望的阻碍,这种欲望所产生的行为是什么。因此,穆勒“经济人”概念的内涵,是从人类行为的各种动机中抽象出来的经济动机,其中最主要的是财富最大化的动机,这种动机要受有限的收入和对闲暇的喜爱的制约。穆勒所说的“经济人”,就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财富最大化的人。
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使经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而“经济人”概念也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边际学派把注意力从对经济世界的一般描述转向市场本身更复杂的模型。它强调个人作为消费者和生产者对希望与欲望的满足。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对效用的计算支配着个人的理性选择,并引起价格调整过程。这个调整过程是走向均衡的理想条件。在均衡状态下,所有资源都被充分调动起来,以便更好满足需求。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对此做出了最好的诠释。他从家户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出发,得出家户对各种产品的需求函数和对各种要素的供给函数,从厂商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出发,得出厂商对各种产品的供给函数和对各种要素的需求函数,并把各种商品(产品和要素)的供给和需求都看作所有商品价格的函数。以此为基础,瓦尔拉斯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稳定性和效率性进行了系统的论述。至此,“经济人”的概念始终与经济行为的动机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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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学与社会学方法论中关于“人”的不同前提预设
经济学已经发展为一个较为成熟的学科,从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到凯恩斯革命,再至现代经济学的理性预期学派,主流经济学经历了几次革命,有了很大发展,但所有这些理论的背后,都没有离开一个从古典经济学分析开始便确立起的前提,也即其最根本的方法论原则:经济学的出发点是个体主义心理学的,并且其对人的认识有一个理性“经济人”的前提假设。
“经济人”的概念被归认为是从亚当·斯密开始,体现“经济人”思想的《国富论》出版的时代(1776年),正处于英国工业革命的背景,斯密对这一理性、利己的经济人模型的运用与其对自由放任经济,国家不干预政策的主张是分不开的。其实经济人思想的形成更早可以回溯到文艺复兴时期,在人文主义运动中,“利己”被作为人之本性就有被宣扬[1],启蒙运动中,理性受到了更大的重视,人的价值与尊严也被提到更高的地位。作为启蒙思想家之一的斯密,其着作中之以人的利己性、理性为出发点,其实是对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个人参与权力的一种强调(蒋自强、何樟勇,1998),因为在理性经济人基础之上,国家的放任不干预、一个自由竞争的环境,才最可以使社会秩序得以确立,他指出“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亚当·斯密,1996,252页)
“经济人”在被发展成为经济学精典的基本假设后,主要包含了这样一些内涵:一是人的自利性,每个人要为自己打算;二是利益最大化原则;三是人的完全理性假定,即人具有完备的知识和计算能力、对面临的一切备选方案具有完全的信息、具有完全内在一致的偏好会做出能更好地满足自己的偏好(或至少不会比现在更坏)的选择。“经济人”在发展中逐渐成为一种建立数学模式的工具,当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有了这种确切的、模式化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才使经济学能够向数学化、精确化的成熟学科体系迈进;但同时也不应忘记,在“经济人”产生之初,或者在斯密的“经济人”中,这样一种假设的思想是深深根植于对个人自由、不干涉政府、自然演进的经济秩序的追求的价值判断之中的。
社会学则恰恰产生于一个不同的思路。它作为学科的确立要晚于经济学,起源于19世纪的实证主义。19世纪30年代,正是法国大革命的时期,布洛克在《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中描述到:“在欧洲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像在1815年至1849年之间那样普遍地恐惧——和希望——革命的”。社会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社会处于剧烈的变革之中,革命后动荡的社会中对于社会秩序重建的需要变得十分迫切,侧重于普遍规律与秩序研究的学科——社会学,创建起来,而其作为一门学科在19世纪下半叶的发展则主要是当时一些社会改革协会所从事的工作在大学里的制度化(华勒斯坦,1997,20页)。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接受了实证主义信念,并将社会现象同自然现象相类比,将社会也看作一个有机体,社会现象被看作完整社会体系中相互联系的某种功能,他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而不是简单个人的组合,不能从分析其构成的个人(如经济人)的方法来分析社会整体;至正式确立社会学学科地位的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更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定义为社会事实,是先于个体的实在,外在于个人意识,并强制性加于个体意识之上的。在迪尔凯姆,人之于社会,正如细胞之于人,社会一经产生,也就成为与个人不同的一个更高的独立的层次,与个人服从不同的规律,需要不同的研究方法。迪尔凯姆提出,一种社会事实只能由另一种社会事实来解释,而不能还原为个体层次理解。
虽然在19世纪末,西方文明走向一个新的人文主义,反实证性的历史主义和人文主义成为社会学中的另一个传统,但对秩序问题的关注以及实证主义的继承,使社会学的研究更多地还是在整体层面展开,组织、制度、结构、角色的概念是社会学主要关注的对象。正如亚历山大(2000,8页)概括的,“社会学家之所以是社会学家,是因为他们相信社会模型的存在,社会模型是由个人构成但又独立于个人的社会结构。”在社会学中,实证主义的基于整体主义立场的研究将社会模型视为先于任何具体个人行动的存在,任何个体行动都受到先前存在的结构导向力量的作用;反实证主义的理论更多基于个体主义的立场,但也常常基于承认社会中存在超越个体的结构,只是认为这结构是行动者在个体不断交往中创造出来的。个人特质与人性都不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都在社会过程中不断变换,被剥离出的是场景和与此相应的身分角色,个体只是这些社会场景中各种身分的集合体(汪丁丁,1998)。
这样,一方面,产生于对社会秩序建构的实际需要中的社会学更多关注到制度、社会结构等的实体性以及社会条件对个体行动的制约,人被放入社会关系和结构中去理解,沿承于自然科学的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从宏观到宏观,以整体概念解释整体概念的方法很大程度左右了社会学研究者的思维,对这一点在西方社会学70年代后的反思中也开始提出批判,认识到社会学忽视“人”的因素,方法论的整体主义的不足;另一方面,经济学恰恰相反,它始终以“经济人”假定为出发点,以基于个人的微观分析为基础,自边际主义革命开始,引入了其特有的分析工具,将导数的概念引入经济学研究,以后发展出各种的数学模型,日渐走上数学化精确化的道路。而这种假设中的“人”,是很模式化的、一致的、理性的“生物人”,且与市场经济密切相联的,其与现实世界中人的不相符也随着经济学的发展受到了诸多挑战。概言之,关于经济学与社会学对“人”的观察点,如果借用中国社会学研究的创始人之一先生在经历了几十年实地研究后对社会学研究作出的反思:社会学过于“只见社会不见人”(,1992),那么可以说经济学始终是只见模型的“人”不见真实的人。
二.回溯在社会学与经济学学科分立之初
华勒斯坦在《开放社会科学》(1997,4、8页)中指出,知识的学科化和专业化出现于十九世纪,但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从学科结构中反映出的思想多元化才在大学确立。在早期的学者,如斯密、马克思、韦伯的研究中,并没有严格在后来所说的独立学科的框架中工作,他们都关注个人以及社会的政治、经济各方面的问题,其思维方法也是较为综合的。
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在斯密的原着中,其实并不是完全理性、自利的。首先,斯密的确接受了孟德威尔把人的自利性看做社会发展动力的看法,但他并没有认为人的行为唯一地被自利性引导着,他的《道德情操论》便论述了人的道德方面,在斯密,人是利己心与同情心共存的。第二,关于斯密对“经济人”理性的界定。哈耶克指出:“亚当·斯密及其信徒们根本没有作此假定(完全理性假定),要说他们认为懒惰、目光短浅,恣意挥霍是人的本性,只有通过环境的力量才能迫使人经济地或谨慎地调整其手段来实现其目标,或许更加符合事实”(哈耶克,1989,11页)。斯密指出“经济人”在经济活动中受到的两方面约束,一是来自于人本性中的内在道德约束;另一方面是来自于外在法律的约束。其实,在斯密眼里,人具有自利性和社会性双重本性,在古典经济学里面原本没有社会学与经济学的对立。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奥地利学派的熊彼特和社会学家韦伯(其主要教授职称都是经济学职称)。(汪丁丁,1998)。
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是方法论上个人主义的。韦伯继承了伏尔泰人的自由意志的观念,但在研究态度上又坚持实证主义科学程序的客观性,他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定义为个人主体的社会行动,而将个体化与类型化的方法结合起来,并将意义理解与因果说明结合起来。韦伯解释社会学中的“社会行动”,是“行动的个人赋予其行为以主观意义,行为考虑到他人的行为,并且在其行动过程中也是以他人的行为为目标的行动”,这表明在韦伯的研究方法中,首先,其出发点是个人主义的,个人及其行动是研究的基本单位;第二,个人赋予行动以意义,这种意义是主观的,具有自由意志的个人自觉地(理性地)意识到的行动的目的和价值;第三,行动以他人为目标,是将社会关系考虑在内的。也就是说,这种行动是社会中的行动。可见,韦伯的研究中,个人及其行动是被作为基本出发点的,他对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研究始终遵循方法论个人主义,如同“国家”、“人民”、“社会”这样的抽象概念在韦伯并没有实际的意义,他认为人的社会行为有规律性,但是没有独立于主观意识之外的社会规律,只有通过理解人的行为可以找出社会现象的规律并对人的行为加以预测。
早期研究者所持的人性的双重态度以及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逐渐被极端化了,也构成经济学与社会学的分野——前者日益极端地坚持人的自利本性原则,后者日益极端地坚持社会规范对个体行为的制约原则(汪丁丁,1998)。而在学科界限日益模糊的今天,社会学及经济学家又重新认识到这种极端走向的弊端,均开始对自己学科的方法论或前提预设进行反思。
三.经济学对“经济人”预设的修正与发展
在经济学界,“经济人”的假定近年来遭到了多方面的批评而被不断修正,这主要来自对“利益最大化”、完全理性、完全信息等的质疑。
1.关于人性:针对经典“经济人”的完全利己主义,20世纪20年代起,行为科学家们分别提出了实利人、社会人、成就人和复杂人等人性假设,提出人性是复杂多变的,不仅仅要追求经济利益。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为获得一种无形资产或满足自己更高层次的需要,人类的最终利己目的则可以表现出利他主义的行为,西蒙指出,“这种利他实际上意味着明智的利己”。这些努力力图使“经济人”这种抽象的人更接近于“真实的人”。
2.最大化假设:行为经济学派莱宾斯坦提出X(低)效率理论,认为个人的努力或行为不是一个常量,与压力相关,通常情况是:由于动力(也可能是压力)不足,人们只是把一部分精力用于作出合理决策所必需的信息上,而让决策同时也依赖于习俗、惯例和道德规范等方面,并不努力追求极大化。(杨春学,1997)。
3.对理性假定的修正:制度学派创始人凡勃仑将制度因素引入经济学分析,认为生物本能只是人的经济行为的原始根源,真正决定行为的主要力量是“制度”。新制度经济学用“有限理性”取代了“完全理性”,指出来自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机会主义行为,以及制度的约束等对完全理性判断的制约。提出用“满意解”代替极大化的追求。诺斯更将意识形态引入个人预期效用函数,强调意识形态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弥补产权结构的不完全,对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构成约束[10]。
4.对经济人应用范围的扩充:发端于本世纪50年代的公共选择理论将经济人的概念扩充到了非经济分析。它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经济行为还是政治行为,其结果都应从人类个体的角度去寻找原因,其行为的基础都是利益的互换;另外,人的本性是一样的,无论处于什么位置,追求私利与个人效用的最大化都是最基本的动机。布坎南将此归结为三大要素,即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人的经济学和交易政治学。
对“经济人”假设的修正说明西方经济学已开始注意到人不单纯是一个经济动物,而且还具有情感、道德伦理观念,并受到社会规则的制约,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新经济人”的概念(杨春学,1997),一方面,把经济人模式从经济领域扩展到非经济行为领域的分析,从而揭示出“经济人”的某些实际行为特征;另一方面,结合交易成本、信息成本等新的学术成果来修改新古典经济人模式中的完全理性预设,发掘出约束经济人行为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深层含义。但应当指出,从以上分析的“经济人”假设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经济学对“经济人”的所有修订始终是站在对经典“经济人”假设加以约束条件的立场上的,它使一部分经济学家开始考虑一些他们不曾考虑到的有关因素或领域,使“经济人”的概念更为丰富,而不是否定“经济人”模式;恰恰相反,对这一概念的修正本身构成了经济学自身发展的基础。“经济人”仍是全部经济学研究的基础假设与出发点。
四.当代社会学方法论中的新趋势
二战以后社会学中心由欧洲转移到美国,便与美国本土的实用主义结合在了一起,实用主义将世界看成开放的,其特征是不确定性、选择性、创新及可能性;其关于人的概念,不再是服从自然规律的客体或独立于社会过程的旁观者,而是行动者,通由与其他行动者组成的环境的互动而成为其自身。社会学中心移至美国后,40到60年代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一直占据主流,他对社会学理论全面回顾之上试图调和实证反实证主义、个人与整体等的对立,建构起以意志为起点的社会行动理论,并引入了功能分析模式作为社会学的分析工具。帕森斯过于庞大的理论构架使其流于空泛,60年代后在对其批判的基础上形成了理论多元化的局面,再次围绕实证主义人本主义展开争论。符号互动、现象学、俗民方法论、交换理论等微观及更具人本主义倾向的社会学理论开始得到发展。人本主义的社会学强调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偶然性,人的自由意志、能动性、非理性受到重视,“理解”的方法与“价值”问题被提出。
70年代以后,美国社会学表现出一种衰落,以法国、德国和英国为代表的欧洲社会学家对美国追求普遍主义的思维逻辑提出质疑,从不同程度上批判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更加采取带有强思辩色彩的人文主义方法论,以一种新的方法论个体主义,显示出主体哲学、文化解释学与文化人类学的影响,张扬生活经验与行动实践的多样性,关注人们的情感、认知、理性等领域,注重通过理解、解释来剖析社会现象和建构社会理论。70年代末80年代以来社会学理论的“新综合”以“综而不合”为特征,即更承认社会科学对象的复杂多变,不再试图创造一个单一的中心性理论,而存留多元化的综合。
五.经济学与社会学视角的相互借鉴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经济学是以个体主义的心理学为出发点的,“经济人”概念的发展很好体现了经济学的方法论特性;而起源于对社会秩序关注的社会学,个人的自主性被放入“秩序”中理解,各种理论围绕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展开。在学科发展中,一方面,经济学对人的认识从全智全能、信息完全、无制度约束的“经济人”到将人看作社会的、有限理性的、受制度与文化约束的有选择的主体;另一方面,社会学开始反思自己宏观整体的方法论的不足以及对人主体性重视的不够,出现面对复杂社会的多元化的理论综合。那么,基于经济学与社会学对人与社会认识的不同视角,二者能够相互借鉴些什么呢?
首先,个人主义与社会实体性的立场: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是对西方长期以来所奉行的个人至上主义哲学的方法论的反映,其背后是一种对个人自由观的坚持与功利主义的哲学基础。社会学70~80年代后也出现了更多人本主义倾向,开始更加关注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看到“人”是社会秩序的“活的载体”。但可以看到,这两种个人主义的视角还是有所不同的,经济学的个人主义不仅有实证角度的含义,即将社会问题都归结为个人面临的可选择方案及其选择;还包括了规范角度的含义,即含有价值判断的意义,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行动的权利,应该将权力交给个人自身来做判断,人类的无知是绝对的,任何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克服个体理性有限性的最佳办法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自由地、充分地参与经济活动,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方向上“试错”。而能保证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参与经济活动的最佳体制就是市场经济体制(蒋自强、何樟勇,1998)[11]。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在逐渐向人文主义回归,人的主体意义与个人独立、自由的观念是时代必然的潮流,“只见社会不见人”的思维方式来理解与解释当代的社会是不够的,只反思到人在社会结构构建中的作用也是不够的,社会学在承认社会是实体有其运行规律的同时,在认识社会实体中体系因人的行为而发生效用之上,还需要反观到社会的目的,即个人的需要与个人的主体性本身,更多借鉴经济学与政治学等其他学科成就,使社会学理论不会流于空泛,而更具有实际意义。
但另一方面,经济学家对个体理性、自利性、极大化原则的强调,已经不可避免地引出了在群体之中理性的个体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将社会利益看作个人利益之和的假设已经被事实所批判,因为个人行为的理性最大化决策往往会产生集体的非理性。现代制度经济学派引入了制度因素,试图用搏弈理论来协调个人与集体的理性,但其所谓的制度约束主要是指产权制度,引入数学分析一些新的参数。社会学对于制度的研究却非常丰富,它对于人的认识始终是将之置于社会关系、社会结构中来看的,并强调社会独立于个人存在的实体性,其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不是简单个人的加合。经济学对制度结构的忽视为社会行动者提供了一个非现实的或虚伪的唯意志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学的个人主义理论并没有使自由成为现实,“它忽视了社会结构对自由的实际威胁,同样也忽视了社会结构对自由可能提供的巨大支持”(亚历山大,2000),这恰是社会学所能提供的。
其次,经济学对人的认识是抽象的、理想化的、表述明确的,这使得经济学方法是数学模型化的,其发展是继承与修正性的,是不断深化人们的思维的过程。而社会学注重人的复杂性、非理性,方法是描述的、模糊的,理论是综合而且是多元综合共存的,其发展使人们的思想与认识得到丰富。经济学的理想化及统一的数学语言使其学科一脉相承,从经济学中“经济人”假设的发展最可以看出它学科的继承性,其发展的累积性。社会学理论则由于没有客观的评判标准,常常缺乏逻辑性,尤其是对于前提条件的忽视,使许多研究的根基就不明确,难以对话,更缺乏继承性。社会学实证主义的范式中,随计算机与多元统计分析技术的发展,定量分析的应用也日渐广泛,但这种定量化只是利用了统计技术,其前提假设仍不清晰。所以,看到人理性的一面,适当取舍与精确化所观察问题,尤其是明确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社会学应当从经济学中得到借鉴的;而社会学则为经济学对人性认识的丰富提供了可能。
最后,无论经济学还是社会学,在其学科制度化的过程中,总是导致了对现实的某些重要方面的排斥,回思学科分立之初,无论斯密的“经济人”还是韦伯对社会经济的研究,都包含了对人性本身的意义的思考,和强烈的对社会现实的关怀。目前对客观性的一种偏见是将客观性与绝对的价值中立等同起来,其实韦伯便认为研究中要将人的行为与其价值目的联系起来考察,他也不回避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判断,其研究过程中的“价值中立”便是与立题和结论应用中的“价值相关”结合在一起的。同样,传统理性经济人,是建立在人的自由权利强调的基础上的,与经济管理中从生产者积极性调动的角度对“人的因素”的强调不同,后者是功利性的,人被看成了工具。当然,这并不是说要返回古典废除学科分工,但从其历史发展来反思与借鉴是有益的,它使理论的发展更具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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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1989:《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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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化经济学是对经济系统中新奇事物的创生、传播和由此所导致的结构转变进行研究的经济科学新范式,而且将成为各种异端的综合(贾根良语)。作为一种经济学研究的新范式,演化经济学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理论框架。本文主要从演化经济学的内涵及其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和超越的角度,考察其理论框架的形成及影响。
一、演化经济学的内涵及特征
演化经济学是借鉴达尔文生物学的进化隐喻和拉马克的遗传变异学说,引进物理耗散结构理论等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来分析经济社会系统形成、发展的动态演化和发展趋势的学科。广义来讲,其思想渊源可追溯至老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而狭义上的演化经济学指20世纪80年代之后经济演化思想的现代形态,主要包括变异、选择理论(以纳尔逊和温特为代表)、以非线性系统动力学为基础的演化理论(包括混沌理论等)和演化博弈论。演化经济学将技术变迁看作是众多经济现象背后的根本力量,以技术变迁和制度创新核心为研究对象,以动态的、演化的理念来分析和理解经济系统的运行与发展。演化理论关注的焦点是某一变量或一组变量如何随历史而变化,如何在理论上理解所观察的变化背后的动态过程。特别是,可以通过解释它是如何达到当前状态来理解某一变量或系统的当前状态。这些变量或系统要经受某些随机变异或扰动,但也存在着对变异进行系统性筛选的机制。
纳尔逊总结了现代演化经济学的两个共同特征:(1)关注经济的动态过程,不仅要看到均衡,更为重要的是,要说明均衡是如何达到的;(2)承认“路径依赖”在经济分析中的重要性。演化经济理论假定,存在着强有力的惯性趋势,使选择过程中的幸存者得以保留。然而在许多情况下,也存在着持续引入新变异的力量。
二、演化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超越
处于正统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借助原子本体论和机械论隐喻,信奉决定论的哲学观,将利润最大化和均衡作为其理论体系的两个基本支柱,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均衡的研究上,导致看问题的出发点通常基于三项基本假定:(给定)经济人的偏好、生产技术和制度约束、可供使用的资源禀赋。从此出发,研究人们如何在给定的机制下相互作用,达到某种均衡状态。这种最优化和外生性,排除了新知识的创造、企业家的作用、技术变迁和主导部门重要性的变化等问题,将技术变迁视作与经济学家无关的黑箱,使对技术变迁的源泉、性质和过程等关键性问题的讨论完全被忽略掉了。
以纳尔逊、弗里曼、多西等人为代表的演化经济学家既借用生物进化的隐喻,又借用现代宇宙理论、量子力学理论以及混沌理论等,对经济系统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征与生物自然选择过程类比,试图对整个经济理论研究的基础进行重构。其基本的思路是:将技术变迁视作众多经济现象背后的根本力量,以技术变迁和技术创新为核心研究对象,坚持从演化的、动态的角度来分析和理解经济系统的运行与发展。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而言,如果说新古典经济学是研究存在(being)的经济学,那么,演化经济学就是研究生成(becoming)的经济学,它可以被定义为对经济系统的创生、传播和由此所导致的结构转变进行研究的科学。
演化经济学在对事实评价时所持有的基本信念(信念是科学范式的内核)与古典经济学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演化对均衡的超越
演化经济学认为,社会经济系统是一个不可逆的历史演化过程,过去的时间与未来的时间是不对称的,社会经济过程与生物进化过程的不可逆性极为类似,演化意味着新质要素随时间的推移而创生。多西和梅特卡夫认为,个人或组织等行为者的目前行动将对未来决策过程或系统的未来结构及其发展变化路径产生重大影响。时间不可逆、结构转变和过程与滞后概念密切相关。即系统如果发生了变化,虽然导致这种变化的力量已经消失,系统也不会完全回到最初状态,这是经济社会系统的重要特征。就制度和组织而言,新古典经济学重视企业平衡状态的研究,而轻视达到均衡的过程研究。演化经济学假定企业的决策是连续的,每个企业决策时充分考虑未来的预期及其竞争对手的策略行为。“路径依赖”说明锁定效应和次优行为可以持久存在。历史突出了经济过程中具有路径依赖、不确定性和时间不可逆等重要特征。
(二)满意对最优的超越
新古典经济学在原子论和机械力学基础上,在假定经济人完全理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描述了均衡状态下的各种社会经济现象,求解在一定外部环境控制下的最优控制和最优路径。新古典经济学没有考虑由于认识的有限性而造成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建立在均衡基础上的理性人假设脱离了社会现实。演化经济学以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和拉马克的遗传基因理论为基本思想,强调经济变迁的动态过程,在有限理性假定的基础上,接受了马奇在行为主义企业理论中的满意假说,指出最优难以实现,均衡只是暂时的。经济系统向着均衡靠拢,均衡可能是多重的。究竟到达或渐近哪一种均衡依赖于进化的路径。
演化经济学非常强调随机因素对经济社会系统及经济人的影响作用。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即使不存在不确定因素,因其是以随机变量的形式出现在数学方程内,并给定随机变量的分布,理性人仍可找到最优化行为。而演化经济学认为,随机因素起着关键作用,特别是在决策和搜寻革新过程中,这种不确定性使长期最优化决策难以实现,进化过程的长期趋势难以预测。
理性与有限理性,最优与满意,它们成为演化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前提假定的重要反叛和超越。自亚当・斯密以来,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深受物理学的影响,在假定最大化行为的前提下,它们集中研究机制均衡问题。尽管凯恩斯从非均衡思想出发,从有效需求原理来构造宏观经济理论,通过非均衡思想建立了宏观总量分析方法,并对均衡思想有所冲击。然而,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使微观与宏观对接,并仍在均衡框架内进行分析。后凯恩斯主义尽管从非均衡、动态、关注制度文化角度来分析经济过程,但主流经济学一直被均衡思想和范式所支配,并建立了以均衡分析为核心的经济分析体系。
20世纪80年代后,演化思想又促使人们在主流经济体系之外发展经济演化理论。从亚当・斯密、马歇尔、熊彼特、凡勃伦、哈耶克等人的思想演变中可看出,经济学正在进行着从均衡走向演化的范式变迁。这种变迁折射着两种思想交锋的历程,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对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模式的超越。总之,经济学各流派的研究方法表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精髓是从确定性到不确定性。这是对演化经济学不确定性引起的有限理性和满意假说的最好概括。
(三)多样性对同质性的超越
演化经济学的本质特征是由于“新奇”创生而形成的多样性思考。因此,其研究方法是关注超经济人的个体群思考。与个体群思考相对立,新古典经济学侧重使用类型学思考的方法。类型学思考是把所有的变异都看作是对理想类型的偏离,看作是由于暂时的干涉力量所导致的畸变。所以,为了集中在现象真实的本质上,类型学思考就把基本类型和它们的具体例子之间的差异看作是某种可以忽视的东西。在个体群思考中,多样性并不是把基础性的实在隐藏起来的“干涉并发症”,而是基础性的实在本身,是演化赖以发生的基础。可见,演化经济学把个人选择置于多样化行为的群体之中,强调了主观偏好的特异性和行为的异质性对“新奇”创生和创新过程的重要性。
三、演化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
演化经济学作为一门分析经济社会系统演变的科学,必须具备一个分析问题的中心线索,即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它针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三个基本假定――(给定)经济人偏好、生产技术和制度约束、可供使用的资源禀赋的局限性,认为在经济变化的过程中,新偏好的形成、技术和制度的创新以及新资源的创造(即“新奇”的创生)是关键因素,是经济变迁过程的内生性因素。正如Hodgson(1997)指出:“作为社会经济演化的一个恰当概念,正确地评价新奇的突现及其传播的关键性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演化经济学在其理论体系中抓住了“新奇”对经济系统的关键意义,认为在经济学中, “新奇”就是新的行动可能性的发现,它是人类创造性的结果。如果新的行动可能被采纳,那么这种行动就被称为创新。贾根良总结指出,“新奇”创生的内生化,是演化经济学研究纲领的硬核。因此,“新奇”的出现及创新的重要作用成为其理论框架的基石。
演化经济学借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隐喻,通过运用“缘由”来解释一切物质和能量转换过程中必然牵涉到的机制,认为一切事件或现象都有其“缘由”,每一“缘由”则产生一个结果。与达尔文对生物演化的解释一样,有关社会经济系统的演化必然涉及到三种机制:遗传机制、变异机制和选择机制。在这些机制的相互作用下,在遗传基础上进行变异以适应新环境,此即为“达尔文进化”。Hodgson(1997)对凡勃伦在经济学领域应用三种机制的总结中指出:(1)遗传(承袭)机制。演化主体存在一些遗传性或延续性准则,总是受到遗传机制的影响。以此为立足点,以保证不同后代个体虽然不尽相似,但他们都在某些方面与其前代相似。(2)变异机制。受初始条件区别的影响,完全复制自身是不可能的,持续性变异广泛存在于一个群体的不同成员之间。(3)自然选择机制。在承袭和变异机制共同作用的基础上,选择机制决定了最终的演变方向。自然选择机制通过更适机体后代数量增长和变异或基因整合帮助机体获得存活优势两种途径发生作用。
(一)基因类比物及遗传机制
社会经济系统如同生物演化,会产生如同基因的遗传、变异和选择机制运行。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基因”类比物(或选择单位)是什么?霍奇逊总结了经济学中的诸多“基因类比物”,如人类习惯(凡勃伦)、个人(马尔萨斯)、组织惯例(纳尔逊和温特)、社会制度,乃至整个经济系统(Hodgson)。在对这些不同的类比物进行考察之后,霍奇逊提出,考虑到它的性质具有相对稳定性以及普遍性,“制度”应当被采纳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实体单位。大多数现代演化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或组织具备选择单位的条件。
选择单位作为一种实体,它们被选择的特征历时要足够稳定,以保持定义这个群体的实体的同一性。经济方面,选择单位常常是使用特殊的生产方法制造某种系列产品的特定的企业组织。而选择环境独立于实体,这是对各种实体进行评估,并把选择特征转化为选择优势的框架。凡勃伦认为,社会结构的演进,是制度上一个自然淘汰的过程,制度和惯例具有相对稳定和惰性的品质。因此,可以历时传递其重要特征,它是社会有机体的基因组织,扮演着生物学中基因进化的作用。纳尔逊和温特在《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中讨论了类似于基因的“个人技巧”与“企业惯例”的作用,即遗传机制的作用。
技巧是指一个光滑序列的协调一致的行为能力。在行为正常发生的情况下,行为相对于它的目标来说,通常是有效的。企业惯例是企业的组织记忆,执行着传递技能和信息的功能。企业运转离不开惯例,企业的惯例与人类的技巧有相似之处。知识是惯例的核心要素。纳尔逊和温特指出,惯例在企业中起着基因在生物进化论中所起的作用。惯例包括企业的各种特点,如生产技术、投资政策、产品组合策略等。在任何时候,一个企业的惯例界定一系列函数,它们决定一个企业所做的事情是各种外在和内在变量的函数,具有好惯例的企业或组织就可能在一个行业或群体中变得日益重要。组织是由个人构成的,组织的行为可以归结为组织成员个人的行为。理解技巧在个人发挥功能中的作用,就可以理解惯例在组织发挥功能中的作用。不过,惯例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达尔文主义基因,它具有学习效应的获得性遗传特征,因而可以说是拉马克式的基因。但总体上看,它们都是广义的达尔文主义的基因。
(二)变异机制或“新奇”性创造
变异原则强调种类和多样性的作用,有时等同于已有特征的变化,即系统内“新奇”事物的创造。
在把演化作为重要特征的生物学、语言学或经济学等学科中,在某一时间和地点所观察到的事物都必须被解释为一种持续不断的演化过程中的转变。这一过程有两个特征,一个是它的历史性,另一个是变迁过程的无止境性。关于连续变迁端在何处这个问题,熊彼特曾经指出,经济变迁可以被解释为主要的“从经济内部”产生的。“如果演化被定义为可观察的系统历时地自我转变,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种自我转变呢?自由能的获得是必要条件,一个充分条件就是其他方面所坚持的演化的一般特征,这就是新奇的创生,这在出现后,会通过系统或系统的某些组成部分进行扩散。在经济学中,新奇就是新发现的行动可能性。有关这种新奇的消息可能会传播,或者可能通过模仿而扩散。一旦某种新认识到行动可能性被接受,所产生的行动就被称为创新”。
“新奇”创生机制所研究的问题是“新奇”为什么和怎样被创造。就“新奇”为什么被创造而言,知识是惯例的核心要素。演化经济学是知识经济理论的开拓者,但一种更系统和更完备的知识理论仍有待于创造。“新奇”创生是现有要素重新组合的结果。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人们怎样和在什么地方搜寻新知识,这主要取决于他们知道什么和他们从前做了什么,而并不是所有的技术或制度等发展路径都具有同样被探索的机会,“新奇”的创生必定是路径依赖的。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时,需要搜寻新的生产技术和惯例。搜寻是在已知的技术和惯例中寻找适合自己需要的技术和惯例。创新是通过研究与开发去寻找原来没有的技术和惯例,而且,创新改变原有的惯例,使创新者有较大的优势,从而获得较多的利润,但这种情况只能是暂时的。非创新者可以进行创新或模仿,后来者可逐渐赶上先进者,先进者会逐渐失去自己的优势。
熊彼特曾对创新过程进行了开创性研究。他把创新看作是经济发展过程的实质,强调非均衡和质变的作用,认为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动态演进的过程,即“创造性毁灭过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事实。这类似于生物学中的进化理论。纳谢德・福布斯和戴维・韦尔德以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企业的成功案例为例,指出了如果发展中国家注重学习,注重创新,努力提高自身技术能力,提升价值链,成为一个高效率的追随者,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实现其核心目标――价值增值,就可以有所作为――由追随者成为领先者。贾根良教授认为,从追随者到领先者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企业来说,通过一个怎样的过程,他们才能实现自主创新并成为技术的领先者呢?通过比较韩国、印度、巴西、坦桑尼亚、新加坡等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案例,并对不同环境和不同产业中多样化的成功经验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为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盛昭瀚(2002)从演化经济学的视角对国家创新系统进行了研究和探索,认为演化模型的多样性、不确定性、不可逆性和路径依赖性为技术创新提供了较好的分析工具,并认为这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微观理论基础,国家创新体系要协调好公有知识与私有知识的关系,要注重学习过程和制度安排中的主体的时间、信任、有限理性的重要性。所有这些研究为演化经济学变异和创新机制的运作,提供了理论和现实的佐证。
(三)选择机制及演化路径
选择和评价机制是复杂系统在演化过程中如何寻求和确定进化道路的机制。它包括系统的生存价值选择、信息价值评价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等。这是进一步实现系统进化的动力学问题。
选择机制研究变异或“新奇”在经济系统中为什么、什么时候和怎样才能被传播。按照凡勃伦的看法,制度是人类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所以,变异或“新奇”必定是新思想和新方法的出现。他通过“缘由累积进程”来解释选择过程的重要性,认为“习俗、惯例的累积性发展是对传统的选择性适应的结果”;任何习俗、惯例与行为方式都受选择机制的影响,而与变化了的环境要求相一致的程度,则是检验其存活适应性的标准。按照个体群思考方法,一个个体对创新者是模仿还是反对,受群体成员选择的影响。选择过程将出现两个方向: (1)创新被旧的惯例扼杀。 (2)在自增强作用的影响下,创新被采用并向外扩散。纳尔逊认为,企业在面临环境变化且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时,企业要进行选择。选择的环境包括外部环境(如产品需求、要素供给、价格等市场环境)和内部环境(如创新引起的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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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黑格尔总是试图要消除这两者之间的对立和分离。他试图将官僚政治和等级制国会设定为中介机关,以此来避免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对立,“想用复旧的办法来消除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性”。黑格尔发现了现实社会中的矛盾,但又以客观唯心主义哲学观将其看成是观念中的矛盾。在他看来历史运动的主体是“一般观念”,而不是具有实在意义的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只有当它们成为观念中的某个环节即成为观念的产物时才有意义,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实在矛盾最终会在观念中实现同一。马克思对这种主宾颠倒的观点一语道破,“黑格尔的主要错误在于:他把现象的矛盾理解为观念中、本质中的统一,而这种矛盾当然有某种更深刻的东西,即本质的矛盾作为自己的本质”,1马克思认为,现实的实在矛盾才是主体,才是本质的矛盾,应用这种唯物主义式的方式去解决。
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核心观点,是认为在其上设定普遍性国家的存在可以将市民社会的利益冲突,实现黑格尔所追求的同一。马克思则认为,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立和分裂是近代社会根本无法回避的现实,“事实上,这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律背反”,黑格尔的设想只能是一种虚幻。
基于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马克思从根本上与黑格尔对立起来,在市民社会这一问题上,他完全不同于黑格尔的观点。虽然马克思接受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对立的理论命题,但却比黑格尔还更坚持这一对立现实。如前所述,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本质上是一个以私人利益为核心的经济社会,是属于国民经济学范畴的概念,与代表普遍利益的政治国家是根本对立的;但其出于客观唯心主义哲学观,煞费苦心要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对立关系消除,设定官僚政治、等级制国会等中介环节,可想而知,这种根本性对立无法真正消除与国家的普遍性之中。近代社会确实是要解决个体与整体之间关系――分离的问题,黑格尔是以国家来解决这一问题,但他或许还忽略了一点,近代社会不同于中世纪的根本特征在于:物质的经济生活与公共的政治生活的分离。所以,马克思坚持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分,对他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变化:
其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根本对立,这一异质性的根源在于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分,就是经济与政治的二分;要了解这种异质性,就要揭示市民社会的结构;而这必须从黑格尔所讲的国民经济学的角度进行研究才能达致。这对马克思发现物质的经济关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其二,马克思的研究重心从国家转向市民社会,并在其后的手稿中意识到,依靠国家是不可能解决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的,解决办法只能是依靠市民社会本身的物质力量。
这之后的马克思发生了较为重大的转变,从《导言》、《德法年鉴》、《论犹太人问题》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他从研究国家哲学向国民经济学的研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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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学上的权威崇拜及传统经济学的困境
经济学的严重落后性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无论是迈克尔·佩雷曼主张经济学终结[i],还是陈纲先生指责经济学家不如农民[ii],都已表明,人们对于经济学术落后性的极度失望。“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出发点和庸俗化方向本身就决定了其灭亡的趋势。不论是其自身的反思还是对立流派的批判,西方经济学的非科学特征早已是不争的结论了......或许,下一代人将不再跟随萨缪尔森学习经济学。”[iii]
的确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已远不如其它自然科学。在18世纪时,物理科学、化学科学开始全面发展,同样,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也吹响了经济科学发展的号角。自18世纪以来两百多年时间里,人类的物理科学、化学科学,甚至包括后来才开始发展的生物科学,现在都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人类早已经能自由地遨游太空,早已经能精确地计算出宇宙飞船飞入的轨道位置以及能精确地计算出着陆地点,人类早已能制造出异常复杂的机算机,人类早已能精确地分析出任何物体的成份含量,并根据需要合成出特定的化工产品和新材料。但是人类的经济科学却远没有这么发达,在权威崇拜下,从根本理论上来说,仍然基本徘徊在亚当.斯密1776年的思维起点,虽然后来萨伊、马歇尔、凯恩斯、熊彼特等不少人几百年来在作大力的推进和修正,某些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客观地说,在根本理论上几乎未作出革命性的飞跃。这主要是因为经济学上严重的权威崇拜。威廉.斯坦利.杰文斯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尖锐地批评经济学权威的危害,把某人的著作奉为圣经拒绝人们提出新理论和批评它的长短,对于真理必定是最严重的侵害。毫无疑问至今为止,甚至未来,不可能有哪一位大师的经济学术能够充当经济学圣经的角色,因为经济学是一门科学,任何人的智慧都不可能穷尽所有真理而无一点纰漏甚至缪误的地方。只不过个别“天才”性的经济学大师的学术之中或许有多一点智慧性的东西罢了。
经济危机、贫富悬殊、工业化压抑、环境污染、沙漠化、自私自利、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等等,都表明,传统经济学在权威崇拜意识的禁固下裹足不前,已不能解决现代人类社会的经济建设。世界银行在1991年发表的年度报告,开篇诚恳、鲜明地指出“推动经济发展的原理还远未被人们完全掌握”。
二、现代经济学新革命的系统构想
为此,我们认为中国经济学界要敢于跳出西方传统经济学的疆化思维,去努力寻求真理,进行一场现代经济学新的革命,以更好促进中国的经济建设。
(一)经济学支柱概念的革命
我们认为,传统经济学中最落后的地方就是对支柱概念或者说研究的基本对象的固守,各国经济学家还深受数百年前的产品观影响。客观地说,数百年前,以农业生产和新兴的工业生产为主,当时的经济学家们能够提出产品的概念,并以产品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或者说以产品作为经济最基本的细胞是非常科学的。但是就如化学科学不能停留在分子阶段,还需进一步研究发展到原子、质子、量子,仍至将来还可能进一步发展一样,我们认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支柱概念也需改变。
严格地说来,产品远不足以囊括人类的整个经济领域。诸如金融服务、保险、诗歌、歌曲、经济学家的著作等同样在商业领域流通的东西并非一定是产品。
因此,我们提出财富的概念,构想经济学上以“财富”替代过去“产品”、“商品”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对象。所谓财富,我们将其定义为“就是能满足人们需要的东西”。 财富在经济学上并不是指金钱,而是指满足人们需要的东西。金钱或者说货币只是商品类财富的权力凭证、度量工具。我们的这一类似的定义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曾提出过:经济学应将财富看做是满足需要的东西和努力的结果[iv],一些学者也开始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当然都还缺乏系统性,并且未与产品的关系进行彻底的清理,特别是只将以金钱来衡量的商品类东西才叫财富,反言之在过去的意识里财富就是金钱。为此笔者在《财富创造论》一书中尽可能全面地清理了财富与产品、商品的关系,系统地阐述了财富为经济基本单位的事实以及应作为经济学支柱概念的建议。根据定义,财富包括产品,也包括非产品,包括商品,也包括非商品,包括物质类财富,也包括非物质类财富,包括有形的财富,也包括无形的财富,凡是满足人们需要的东西都是财富,都可以是经济学研究和考虑的范围。提出将财富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这应该更为科学。
在经济学上进行这一研究对象的革命非常重要,它有助于经济学界及经济界更全面地研究社会的经济建设。例如,环境,当然不是产品,通常也不是商品,但因为满足人们的需要,因此也是财富。这有助于我们将其纳入经济建设考虑之中,而不是去发展“产品”、“商品”经济破坏环境财富。依据这一思想,我们就会明白,财富不只是商品,不仅一辆汽车是财富,一湾绿水也是财富,不仅一只山羊是财富,一片绿色的草地和森林也是财富,它们都满足我们的需要。当汽车造得很少时,因为其稀缺而显得价格很高,因而我们毫无疑问地认为其是财富。而当我们的环境恶化,一湾湾绿水消失,符合需要的水变得稀缺时,我们每天生活上所用的水我们也不得不天天付出货币去购买,这时水似乎才变成了我们的财富。实际上水原来就是我们的财富,只是我们总觉得其太充足而不珍惜罢了。过去那种以稀缺性为预设前提的经济学术思想已显得非常落后而致命。长期以来,全球环境的破坏与恶化,与经济学上的产品观和商品观不无关系。当然,也有人会认为,经过投入资金人工改造过的环境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也可叫产品。实际上即使将改造过的环境称为产品,同样显得比较牵强,经济学作为科学是不宜为固守某一古老的概念和思维而牵强的。同时,未经改造的环境同样从远古就进入了我们的生活领域,我们每时每刻都不能离开,这一庞大的部分我们更不能遗忘,它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同样,对于无数的非产品、非商品,因为有了财富作为总括,因此其创造、实现、分配、消费等情况也就能较好地纳入经济建设的考虑之中,这对于人类未来的建设非常重要。
总之,经济的最基本细胞是财富,而不仅仅是产品或商品,因此以“财富”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更为科学。针对经济学的现状,现代新经济学的革命可能首先必须在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即支柱概念上进行革命,否则现代经济学仍然不可能有突破性发展。
(二)经济学中研究对象产生过程的革命
篇12
在西方,人本主义经济理论发轫于斯密,经过18~19世纪的西斯蒙第、布兰奎、卡莱尔、拉斯金、霍布森和20世纪的阿马蒂亚・森、马克・卢兹的不断发展,这种经济理论仍在延续。尽管这种独特的经济思维方式受到主流经济学的严厉批判,但是,直面主流经济学的巨大成就以及对经济效率盲目崇拜的压力,人本主义经济理论的观点正受到人们愈来愈多的关注。因为,面对不断扩大和恶化的失业环境,持续拉大的收入和财富差距,以及令人惊恐的自然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人们日益觉察到主流经济学对此开不出有效的治疗“药方”,而人本经济学却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法。
一、人本主义经济理论的概念
1.人本主义经济理论的内涵和假定前提
人本主义经济理论是从理论上探索、设计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的人类需要的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适当的制度安排,其主旨在于探讨满足人的需要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把研究促进或阻止人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作为首要的任务。它采取有机的、历史的、社会的和制度的分析方法,而不是把人类的本性视为原子式的、个人的、主观的、永恒不变的范畴的唯心主义的方法;社会和经济制度不再被当成一个已知条件,而被看成是肯定会发生变化的变量;人也再不是一个独立于社会、只知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孤立的、原子式的理性经济人,而是有着明确社会需要的人。
针对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和给定的“结构前提”,人本主义经济理论也提出了四个假定前提:一是把人放在经济学研究的中心位置,设定“人类研究的对象就是人本身”,“衡量事物的标准就是人”,而人“在被看成生活在社会里的人”加以考察时才最有意义;二是设定人性是复杂的,既有向善性又有向恶性,而利他主义所给予的品质至少是人性中最根本的方面,人的本性就是由这些积极的与消极的、崇高的与卑劣的品质构成的;三是设定人的潜质是生长和发展的,潜质的生长是指人性中积极的、创造性的一面在人身上的凸现,它是人性中崇高方面的展示;四是设定任何社会或文化在任何时候都处于动态过程中,此乃人的潜质生长之关键,即时间及其变化对弄清人类行为与各种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因素。所以,人本经济学的目标,就是要使经济学人性化。
2.经济研究和经济活动的“物本主义”倾向
经济活动是一种最普遍、最频繁的人类活动,是人类维持生存、追求发展的基本手段。由于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在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中被无止境地放大,导致物质财富的生产和聚敛成为人们争相追逐的目标,人逐渐变成了经济活动的工具。在物质匮乏时代,物质动机是人类利己行为的出发点,因而经济学在当时被定义为“对稀缺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的科学”有其合理性。
实际上,在经济学发展早期曾有两大传统,即注重形式化的英国传统和关注现实的德国传统。与之相对应,在研究中产生了两种方法,一种是所谓“工程学”方法,即数学、逻辑的方法,另一种是社会的、伦理的方法。这两种传统和方法,本来应是互补的。但是,受传统哲学“争第一”的本体论思维方式的影响,不同的经济学家关注的方面各有不同。在亚当・斯密那里,经济学还在朴素的形式下包含着全面发展的萌芽。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剖析的“同情心”,以及在《国富论》中剖析的“利己心”,就是这一萌芽的写照。然而,随着边际革命的到来,经济学开始偏离古典学派重视人的价值的研究方向,新古典经济学逐渐成为解决稀缺资源配置与利用问题的学科。人在主流经济学研究中大多只被简化为生产要素、价格要素或经济人、理性人,追求财富增长、实现效用最大化成为近百年来经济学坚定不移的对象与目标,功利目标在西方经济学中表现得很充分。“同情心”范畴逐渐被“利己心”范畴泯灭,主流经济学也开始变得敌视人了。
3.在经济研究中引入人本主义概念的意义
人本主义经济思想的起源可追溯到古希腊哲学思想,尤其是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所表达的思想。希腊语表示“经济”的词oekonomia,其意思是“家庭的管理”,用更广义的话来说就是“财产的管理”。这门科学的目标在当时不是积累财富或拥有最强大的军队,而只是使幸福的公民制和好生活成为可能。这就是政治经济的通常含义,甚至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在随后的政治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经萨伊、李嘉图、马尔萨斯之手,政治经济学越来越明确地被看成一门试图发现自然规律的自然科学,而逐步失去了其原有的人文精神。19世纪末经济学研究的物本化倾向逐步占据主流地位,这是与经济学越来越局限于财富最大化研究的主旨相关,也是与实证主义的分析方法流行相关。
然而,在经济学的进一步研究中,人们发现了问题:人不仅仅是价格要素与生产要素,人类的生存目标也不只是功利的、物质的,人的价值观念、道德欲望和更高的存在境界与欲望等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行为的价值判断问题必须切实得到重视。所以,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经济学研究开始重新注重人的因素,“在绕了‘经济学地球’一圈之后,新经济学重新回到了古典经济学所强调的人本身”。
现代人本主义经济学以现代心理学为基础,认为人类的需要或价值观会发生变化,从注重低层次的生存、物欲的生理需要转变为更重视高层次的社会和精神需要,即归属感、自尊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经济学应跳出物质财富最大化的狭隘视野,将人的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的关系纳入分析框架,从更宽泛的角度研究人类的经济活动及其后果。
二、人本主义经济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过程,经历了一个从神本到人本、从人本到物本,再从物本到人本的演变过程。下面,从理性精神与人本关怀的角度来追溯人本主义经济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1.神本到人本
(1)启蒙阶段:从“宗教人”到“经济人”
资产阶级文艺复兴时期,人道主义思想家从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的自然欲望就是从人的本性出发,推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号召人们自由地去追求物质欲望的满足,摆脱宗教枷锁,并初步提出了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学说。
英国哲学家T・霍布斯(Thomas Hobbes)认为,自我
利益是人类行为的最强大的内驱力,而自我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英国唯物主义经验论者洛克和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爱尔维修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霍布斯的观点,洛克还进一步提出了合理的利己主义;休谟在对前人思想进行综合的基础上,提出人不仅是利己的,而且还具有普遍性的对别人的仁慈感情。“一个只爱自己,不关心友谊和美德的人,是应予以最严厉的谴责的。”他还指出,不同时期的不同人在追求自利方面是不同的,而这主要囿于对幸福与利益的理解不同;人性也不是先天生就的,而是后天赋予的、可变的。
所以,从霍布斯的极端利己主义到洛克合理的利己主义,再到休谟宣称人们具有普遍的对别人的仁慈情感,说明这一时期的思想家是在更一般的层次上解释一般的人或人性。这主要是由于当时社会正处在由封建君主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阶段,社会更需要从反封建、反神学的方面来高扬人性、贬斥神性。
(2)发展阶段:古典经济学时期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等人,以浓厚的人本主义精神来展开他们对经济问题的理论阐述,字里行间浸润着对人性本质的洞观和理解,认为人的需求和自利本性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因。
斯密认为,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经济人是自利、自爱的,而自利并不意味着自私,只是说个人的利益是一个人最密切关心的事,但同样可能包含了家庭情爱、社会义务,甚至还包含在他看来具有重要意义的更为广泛的活动,将自利解释为一定是“物质的”,是一种曲解。经济人是有理性的,这种理性就在于他在各种利益比较中选择自我的最大利益,而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只有在与他人利益的协调中才能实现。由于人是一种不完善的动物,其自利追求行为依靠看不见的手来化解利益冲突,同时还有人的同情心和正义感来遏制经济人的自利行为。斯密从没有将利己主义看作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而是认为互利才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和应有的伦理秩序。
穆勒认为,经济学不研究人性的全部,只研究经济行为中的人性,同时经济学并不否认其他的人性;经济人并不是现实人的全部,而是现实人的一部分,同时承认社会生活中非经济欲望或因素对人的行为的影响。穆勒还是功利主义的集大成者,在《功利主义》一书中的思想脉络是:社会产生于合作,合作产生共同利益,共同利益产生共同的追求目标,于是就有了利他主义。这样,经济人利己的天性和利他的行为终于统一了。
古典时期的经济学,滥觞于启蒙时期,它所关注的,也正是启蒙时期的主题,即关注人,关注人的生存及自身的困境,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一种与理性精神并驾齐驱的“人本精神”。这种人本关怀,使古典经济学至今还焕发着人性的光辉。所以,这一时期的经济理论既强调人的理性精神,又洋溢着浓郁的人本情怀。它是处于从神本到人本的发展阶段。
2.人本到物本:新古典经济学时期
随着18世纪末以来的经济自由化过程,经济学也逐步发展成为一门完全独立的学科,特别是在1870年以后,在新古典主义中形成了“纯粹的经济学”。这种经济学以17世纪的机械论形而上学和自然哲学为理论基础,作为一种纯粹描述和说明性地把握事实的经验科学,把经济当作一个自然过程,个人在其中构成基本要素,赢利追求是一种自然的合规律,短缺和竞争是其框架条件,经济问题由此被完全视作一个由效率系统控制的纯粹功能性、技术性、策略性问题,其结果就是形成一种在社会真空中运动的纯粹计算经济学,并导致社会科学中“经济学帝国主义”的产生。所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新古典经济学逐渐抛弃了古典经济学理性精神与人本关怀并重的传统,而走向只注重理性精神的道路。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结构中,人完全被物化成“生产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如土地、资本的作用完全一样。亚当・斯密从人的需求、人的自利本性出发来研究人的经济活动,无论农民、手工艺人,还是工场主都始终是自身经济活动的主体,始终在追求着自身的福利与快乐。而新古典经济学则是从效用最大化或产出最大化的角度来设定人的经济行为,人成为经济这架轰轰运转的大机器身上的一部分构件。经济运行的刻板法则湮没了人的个性、情爱和偏好,湮没了人的道德、理想和创造力,人身上那些美好与崇高的东西在经济活动中都消失不见了,从而使经济学在偏离人本关怀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3.物本到人本――新时期下的人本主义
近代工业革命以来,随着人类对自然开采、利用甚至制服力量的日益强大,人类的有限理性又把人本主义逐渐发展成为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偏向了另一个极端。由于人本主义被发展成唯人主义,过分突出了人在世界的中心地位,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平等、和谐关系。
到20世纪50年代后,由于社会实践问题突出,人们发现:人不仅仅是生产要素;市场、竞争、效率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会产生不公,很容易蜕变为社会分裂和冲突,产生种种恶果;人的价值理念和更高的生存境界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行为的价值判断等问题必须得到重视,经济学研究又开始注重人的因素,即经济学重又回到了古典经济学所强调的人本身。
最近几十年来,欧洲国家的福利主义制度安排实际上是一种人本主义的制度实践。这一制度产生的深刻原因是,通过福利制度安排,鼓励人们对过度物质主义的放弃和人与自然和谐环境的期待。而当前我国大力提倡的“以人为本”思想,则更是争取“人”对“物”的自由和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全面和谐。这既是新世纪人本主义思想的根本特征,也是当今世界逐渐上升的思想主流。
经济学要走向现代化,就必须将理性主义和人本主义加以整合,重新回到人类自身,而不是仅仅将人作为物理生物来看待。从这个意义上说,回归古典,重新关注人,重新将启蒙时期的两大思想成就――“理性主义”和“人本精神”――加以发扬,是经济学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三、人本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趋势
现代经济学的一个根本缺陷在于其人文传统的丧失,这导致经济学尽管在数理分析技巧上取得重大进展,但最终仍不能回答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的经济学命题,经济学既然是一门“使人幸福的科学”,那么它就应该贡献有价值的思想,应该重新把视角投向人,从而再次关注苏格拉底提出的“人应该怎样活着”的根本性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学不应只是理性的产物,还应是信仰的产物;它不单是逻辑推理和数理建模,还应是人类信仰和良知的载体;它不仅应在智力层面上拓展经济学的内涵,还应在人类终极关怀的意义上演绎经济学存在的真正价值,总之,经济学应该具有理性和信仰的双重维度,应该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和谐统一。
篇13
新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影响巨大的经济学分支。新制度经济学派是在20世纪70年代凯恩斯经济学对经济现象丧失解释力之后兴起的。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科斯被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对新制度经济学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新制度经济学一经问世,便获得西方经济理论界非一般的好感。这似乎跟它所核心强调的思想是分不开的,新制度经济学强调研究真实的世界,并利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样它也强调制度决定着经济绩效。另一位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有着杰出贡献的经济学家诺斯,在他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就提到过,“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在他看来,是制度而不是技术,将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90年代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推广,使得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了解到新制度经济学,而这一新兴发展起来的经济学分支也似乎给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的经济增长及经济发展带来了福音。
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制度已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中不可忽视的因素,新古典经济学将制度视为一种既定的外生经济变量,其实是忽视了制度的重要性,因此有必要将制度作为一个内生变量纳入经济分析模型之中。人们通常认为,新制度经济学引入制度因素分析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缺陷,拓展了经济学研究的视野,突破了过时的、僵化的经济学研究的界限,向人们提供了一种更加接近现实经济状况,具备更强的现实经济问题解释力的理论框架,虽然新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创新,但不可忽视的极重要的一点是,其理论研究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分析问题仍是沿着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进行的,那笔者有几点疑问,新古典经济学可以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吗?在将制度因素纳入经济分析模型中真的就能弥补新古典经济学所谓的理论缺陷吗?而这一分析思路是否又真的能准确地描述现实中的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吗?这些问题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文献中似乎无法得到令人感到满意的答案。
二、从信息社会的角度看待制度
其实要认识这些问题,还要归结到经济学的一个根本目的上来,那就是,经济学是人们所用来描述、分析、解释、甚至预测现实社会经济运行状况的一种理论工具。看似简单,而要真正地做到描摹现实经济状况,又远非如此简单。要知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经济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有些甚至有着根本性的差异与区别,从而导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需要寻找不同的经济理论来描摹现实社会经济运行状况,因为只有符合、适应相应历史条件,抓住当时历史条件本质情况的经济理论才可能具有相应的现实解释能力,才不会将人们引导到错误的认识领域中去。换句话说,在评述一种经济理论时,我们要带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看待,只有适应一定历史条件的经济理论才可能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以及逻辑上的严密性。
而新制度经济学经过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修正,看似提供了一种更加贴近现实经济状况的理论框架,实际上其理论本身就具有不可克服的逻辑上的矛盾。诚如前面我们所提到的经济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所告诉我们的,真正有价值的经济学应该是“与时俱进”的,而不应是永远停留在过去的思维框架中,通过对其进行某些完全没有必要的修补或改正,从而试图达到一种期望中的或者说是存在于幻想之中的理论目的。因此说,经济学理论的合理性,是与其是否与历史背景相一致联系在一起的,但凡脱离了这种一致性,那经济学理论的合理性就值得推敲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恰好背离了这一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缺乏这种历史方法,没有把握住当下社会与以往社会经济运行状况与规律的本质上的不同,以致陷入了“张冠李戴”的困境之中。我们应该换一种角度,从一种叫做信息社会经济学的新理论的角度出发来重新认识新制度经济学的性质。
在信息社会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内,迄今的经济社会被划分为物质社会与信息社会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历史阶段:物质社会是以知识涌现速度缓慢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在这一社会中,难以有新知识出现,在身缠只是基本固定的情况下,各种经济事务及其间联系均稳定不变,工业革命以前的社会具有较多的这一社会的特征。而信息社会则是以知识涌现速度迅速为基本特征的社会,此时新知识的涌现已经是常态,已被纳入人们的预期,社会能够利用的资源、能够采用的生产方式以及能够生产的产品等也会不断地变化,各种经济事务及其间联系一次处于持续的变化过程中,当代社会正具备了这一社会的特点。在社会发展的这两个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经济具有不同的活动模式与规律,不仅制度等经济事物有不同的性质,作为反映这些经济事物性质与规律的经济学,也应该具有不同的模式。这就为我们重新认识新制度经济学提供了一种更加令人信服的模式,为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新制度经济学的性质开启了一扇神奇的大门。
三、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的性质
之前我们提到过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在经济增长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经济绩效的优劣。因此,它将制度作为一个极重要的经济变量引入经济分析模型之中。但根据信息经济学的历史分析方法,制度也是具有历史性的事物,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比如在信息社会和在物质社会中,制度会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在说明制度的性质和作用时,正确的做法首先应该区分制度的历史属性,根据其所在的相应的历史条件的情况,去分析制度可能具有的性质与作用。如果混淆了制度所在的历史背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然会得到扭曲的认识。而我们所了解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就恰好犯了这样的错误。它恰恰忽略了这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在分析中没有认清其所口口声声研究的制度是信息社会条件下才凸显出重要性的制度,而其所沿用的分析方法仍是新古典经济学那一套,然而,新古典经济学本身作为描述、解释物质社会经济运行状况的经济学理论已经趋于完美,无懈可击,正是经济学家在分析物质社会经济运行状况后所得到的经济学产物。这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新制度经济学家们致力于研究的是信息社会下逐渐凸显出来的制度的性质与作用,采用的却是适用于物质社会背景下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这无疑犯了致命的逻辑错误,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其分析方法蕴含着深刻的逻辑矛盾。新古典经济学是以知识涌现速度缓慢为前提,而这一前提也正是信息社会经济学所定义的物质社会的本质属性,对于新制度经济学所要研究的特属于信息社会条件下的制度的性质与作用,新古典经济学已成为一种具有深刻历史局限性、已经过时的、专属于物质社会的经济学。这种分析方法顶多适用于工业革命之前那种周而复始的、以固定资源、按固定方式、生产固定产品的社会,只能用于认识专属于物质社会的经济运行模式的性质。而现代的信息社会中各种社会经济事务及其联系都在不断变化,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根本没有能力用于分析制度在现代信息社会的性质特征。
但是为什么直到处于信息社会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或者说其重要性在社会经济运行中逐渐凸显,使得人们不得不将更多的关注投诸其上?这是因为,在物质社会由于甚少有新知识出现,经济活动的环境与内容也很少发生变化,经过充分的试错调整之后,制度有充分的时间来通过相应的调整达到均衡状态,基本具有完善的、不可改进的稳定形式。即使不完善也只是暂时现象,不是经常性现象。制度一旦处于最佳状态,便不再需要变化,也无从变化,无法成为可以影响经济状况的自变量,也就不具有经济学上需要考虑的重要性。因此,在物质社会中,我们认为制度呈现出一种基本稳定的状态,可将其视为一种既定的外生变量,在这种情况下,对制度的忽略也就显得具有其合理性。新古典经济学对制度在物质社会的特征有着较为正确的认识,它对制度的忽略不是什么缺陷,而恰恰体现了这一经济学针对物质社会经济运行特征所设定的前提假设的合理性,古典经济学不应被修正,也无从修正,不修正还好,一旦修正,反而会导致整个理论体系逻辑上的不可克服的矛盾。
然而,新制度经济学一直宣称其描摹的是十分接近现实经济情况的世界,既然从此点出发,它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存在瑕疵,不应忽视制度的重要性,我们也就可以从中窥探到这其中的问题症结所在了。从信息社会经济学的角度容易看到,发生这样扭曲的认识的根本原因是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际上是从现实的信息社会角度提出的。而在信息社会中制度有体现出怎样的特征呢?使得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共同致力于对制度的研究。这是因为,只有在信息社会,持续涌现的新知识使得经济活动具有持续的变化性,也使制度来不及经过充分试错来达到均衡状态,由此,制度的不完善性便成为经常性的了,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制度本身并非一定是不完善的,而是相对于快速涌现的新知识、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经济事物来说,制度总是来不及调整,制度的不完善性便成为常态了,但这中不完善性并非决定性的,而是由信息社会的特征所决定的相对的不完善,而这种不完善又总是存在,就这样,在信息社会中,制度总是处于一种不断变化、不断调整的状态之中,以期适应经济活动的变化,这是这种可变性的存在,使得制度成为经济状况主要的决定性力量之一,才引发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的广泛关注。
新制度经济学对于制度的重要性的强调,是建立在信息社会的基础之上的,它所针对的制度是信息社会特有的制度,依据的现实也是信息社会特有的现实,而不是从新古典经济学中所得出的逻辑推理。由于新制度经济学过于强调把制度作为经济变量引入经济运行分析框架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修正,而且制度的重要性又是现代信息社会中大家所有目共睹、皆能感受到的,人们一听到这样的福音,立马沉浸在这种所谓的理论创新的蜜潭中还来不及,却很少去关注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研究信息社会的制度时采用适用于物质社会的新古典分析方法是否具有理论上以及逻辑上的合理性。
四、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中的内在矛盾
既然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具有这种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那么由理论推理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也站不住脚,具体体现便是它无法有效说明制度是重要的,并且难以如人们所殷殷期盼的那样,真正解决有关经济学的发展及制度问题。首先,新制度经济学无法做到真正解释制度的重要性。既然新制度经济学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无法有效说明制度的重要性,而它又没有其他的行之有效的分析工具,那么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在现实中感受到了制度的重要性,分析现代经济学必须研究制度时,其研究便缺乏相应的合理的理论依据,要么以不甚可靠的经验或本能感觉为基础,要么便建立在扭曲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新制度经济学在进行种种分析时缺乏相应的分析工具的创新,而只是在原先的无可挑剔的新古典分析方法上进行所谓的“修正”,在有如此严重逻辑矛盾存在的分析框架下,制度的重要性实际上得不到可靠说明,在理论上目前我们也无法相信新制度经济学者们有能力解决有关制度的问题,它在理论上是不成熟的,目前所得到的的对制度重要性的说明主要还是依靠经验上得出的,缺乏逻辑性十分严密的理论支撑,便显得有些势单力孤。其次,新制度经济学也未真正弥补新古典经济学的的理论缺陷。人们普遍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贡献在于弥补了新古典经济学忽略制度重要性的缺陷,然而事实上,忽略制度重要性的缺陷对于新古典经济学来说并不能算作是真正的缺陷,就算是缺陷,那也只是处于信息社会才会出现的缺陷,而且这种所谓的“缺陷”也并非指其理论设置不完善,而是由于其理论本身的历史局限性,所导致的此类问题只能从信息社会的角度加以说明。
新制度经济学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逻辑矛盾,归根结底在于它没有严格区分信息社会下的制度与物质社会下的制度的不同,混淆了制度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的性质,从而导致了逻辑上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在信息社会中,各种社会经济事物及其联系都在不断变化,面对这些纷繁复杂的经济状态,制度总是来不及做出合理的调整,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着的经济联系,制度也相应地需要不断发生变化,从而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重要性就得以凸显,并逐渐受到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的关注,发现它是对经济状况具有决定性影响的不可忽视的经济变量,并且发现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似乎忽略了它,因此便试图通过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相关修正,从而弥补其缺位在信息社会的不足,但是由于其并不了解新古典经济学的性质,受新古典经济学思维方式的影响,没能及时更新其分析工具,并且也并未注意到制度的重要性在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会有不同表现,更不知道这种重要性是由信息社会的特点引起的。因此,当它将制度因素的忽略简单地理解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不完善,试图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内进行弥补,就注定了它无法也不可能真正解决现代社会中的经济以及制度问题。(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袁葵荪: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经济学的现代基础[M].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 袁葵荪:经济学理论的批判与重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