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措施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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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措施

篇1

我们交通管理部门要明确,建设市区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管理水平。在城市小区建设中减少地面停车,开放商要开发小区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在市中心停车场,管理部门要引入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提示司机停车地点和车位数量,提高车位的利用率。既能方便出行者,在停车位供给充足的条件下,利用价格杠杆机制等手段缓解供需矛盾。

城市交通发展也正面临着关键选择,需要进一步加强调控城市交通现状、避免交叉管理和无人管理的问题。在深入分析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立足于城市发展与交通发展双赢、对外交通与市内交通双赢、加强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和策略研究,可靠的交通环境,为构筑可持续发展、现代化的交通体系指明方向。满足居民的出行选择需求,给居民营造安全、高效、舒适的出行环境。

对于现在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来说,我们的运输企业不仅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还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同时,督促、指导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根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依据及相关法规规定,对运输企业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使道路交通从业的人员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活动中,能够遵守交通运输安全的各项法规、规定及规章制度,我们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努力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那么,就请大家“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发现交通隐患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必需当即责成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单。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

篇2

一、把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原本不是一个独立的工作系统,它包含在企业日常生产和管理实践中。企业历来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一些日常管理工作和经营行为如维护、保养、培训、例检等做到位,那么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自然也就容易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由于单一公有制的运输企业逐步解体,原来行之有效的一套安全生产规章、办法和措施也就无法执行。一些运输经营者只重视生产效益,忽视生产安全,加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滞后,监管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因而道路运输市场事故频发,不但造成了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而且也降低了运输行业的认可程度,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也遭受了重创。对于一些重特大事故,业内人士至今提起事故仍然心有余悸,战战兢兢。面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道路运输行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到底管什么,如何定位,真正把赋予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位,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

根据国家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是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公安交警部门,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对于上述两大家,道路运输行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小兄弟,主要依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负责相关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关一监督”: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人关包括场地、人员、资产、车辆、管理制度等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国家《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中都有明确的表述,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旦违规操作,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何追究,在《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章中均有规定,这里不再赘述。

关于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监督客运场站安装、使用“三品”检查仪,对旅客行包进行安全检查;二是监督客运企业或客运场站按有关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三是监督客运站不售超员票,防止超员车辆出站。禁止无营运手续车辆进站。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安全生产和反恐怖监管力度,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又增加了新内容:到客、货、维修、检测站及驾校等企业对“三关”的日常执行情况及道路运输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经营者,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工作在重点时段(节假日、黄金周)和重大活动(奥运会、国庆、两会)之际尤为突出。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运输经营者,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按照《道条》赋予的职责范围,围绕“三关一监督”工作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管理过程中要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1、明确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

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业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牵头领导和部门,进行综合组织协调;又要分兵把守,管业务又兼负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把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从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看,客运部分占据比重较大。为避免多头交叉管理,如果不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议以客运管理部门兼负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佳。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营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 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1)坚持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在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前及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审验时,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定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没有达到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参与营运。

(2)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制度,强化二级维护监督管理,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规范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为,监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并按核定的经营性收费标准收费。对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3、加强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篇3

安全生产是道路运输行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那么又该如何履行好“三关一监督”工作责任,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呢?下面,我结合工作实践,从“管什么”和“怎么管”两方面谈几点想法。

1 找准位置。明确责任,解决好“管什么”的问题

安全生产原本不是一个独立的工作系统,它包含在企业日常生产和管理实践中。企业历来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一些日常管理工作和经营行为如维护、保养、培训、例检等做到位,那么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自然也就容易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由于单一公有制的运输企业逐步解体,原来行之有效的一套安全生产规章、办法和措施也就无法执行。一些运输经营者只重视生产效益,忽视生产安全,加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滞后,监管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因而道路运输市场事故频发,不但造成了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而且也降低了运输行业的认可程度,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也遭受了重创。对于一些重特大事故,业内人士至今提起事故仍然心有余悸,战战兢兢。面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道路运输行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到底管什么,如何定位,真正把赋予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位,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

根据国家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是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公安交警部门,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对于上述两大家,道路运输行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小兄弟,主要依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负责相关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关一监督”: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人关包括场地、人员、资产、车辆、管理制度等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附属设施(如行车记录仪或gps、消防设备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同时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是否达标。不同的运输门类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营运客车标准不同,主要是落实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主要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或考核、职业道德和法规教育、专业技能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从业资格制度。以上三项是行政许可或信誉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国家《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中都有明确的表述,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旦违规操作,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何追究,在《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章中均有规定,这里不再赘述。关于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监督客运场站安装、使用“三品”检查仪,对旅客行包进行安全检查;二是监督客运企业或客运场站按有关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三是监督客运站不售超员票,防止超员车辆出站。禁止无营运手续车辆进站。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安全生产和反恐怖监管力度,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又增加了新内容:到客、货、维修、检测站及驾校等企业对“三关”的日常执行情况及道路运输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经营者,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工作在重点时段(节假日、黄金周)和重大活动(奥运会、国庆、两会)之际尤为突出。

税费改革实施后,信誉考核和市场监管是行管工作的重点。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必须和日常的信誉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实际上只要把平时的信誉考核工作做到位,也就涵盖了安全生产监督的主要内容。随着现代科技手段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也由原来单一的人工管理增加了许多科技支持,使得监管工作更加实时、准确、全面,这也是未来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运输经营者,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按照《道条》赋予的职责范围,围绕“三关一监督”工作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 落实责任,各司其职,解决好“怎样管”的问题

明确了行管部门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解决了“管什么”的问题,下一步就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司其职,解决好“怎样管”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明确管理部

门、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

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业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牵头领导和部门,进行综合组织协调;又要分兵把守,管业务又兼负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把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从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看,客运部分占据比重较大。为避免多头交叉管理,如果不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议以客运管理部门兼负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佳。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营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2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人关,把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作为经营许可和企业经营资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一旦发现经营者资质“缩水”,要立即下发整改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经营资质直至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3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1)坚持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在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前及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审验时,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定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没有达到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参与营运。

(2)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制度,强化二级维护监督管理,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规范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为,监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并按核定的经营性收费标准收费。对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2.4加强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1)督促培训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大纲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坚决打击无证、超范围及违规培训等经营行为。

(2)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大客车、汽车列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凡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

(3)加强营运驾驶员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营运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信誉考核工作,对发生运输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要视情节暂扣或取消其从业资格证件。

2.5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1)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的例检制度。按照《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客运站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

(2)监督汽车客运站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查工作,按要求配备危险品检查设备。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禁止超员车辆出站。凡因客运站原因造成超员超载的,除按规定承担分载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的责任。

2.6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运输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行管部门要督促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硬件,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人,提高车辆技术状况,搞好车辆检测和技术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到企业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跟踪和反馈工作。

2.7特别注意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行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业户、货运场站、信息配载站的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业户,坚决取消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对达不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车辆,坚决停运整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

篇4

安全生产是道路运输行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那么又该如何履行好“三关一监督”工作责任,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呢?下面,我结合工作实践,从“管什么”和“怎么管”两方面谈几点想法。

1 找准位置。明确责任,解决好“管什么”的问题

安全生产原本不是一个独立的工作系统,它包含在企业日常生产和管理实践中。企业历来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一些日常管理工作和经营行为如维护、保养、培训、例检等做到位,那么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自然也就容易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由于单一公有制的运输企业逐步解体,原来行之有效的一套安全生产规章、办法和措施也就无法执行。一些运输经营者只重视生产效益,忽视生产安全,加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滞后,监管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因而道路运输市场事故频发,不但造成了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而且也降低了运输行业的认可程度,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也遭受了重创。对于一些重特大事故,业内人士至今提起事故仍然心有余悸,战战兢兢。面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道路运输行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到底管什么,如何定位,真正把赋予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位,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

根据国家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是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公安交警部门,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对于上述两大家,道路运输行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小兄弟,主要依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负责相关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关一监督”: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人关包括场地、人员、资产、车辆、管理制度等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附属设施(如行车记录仪或GPS、消防设备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同时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是否达标。不同的运输门类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营运客车标准不同,主要是落实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主要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或考核、职业道德和法规教育、专业技能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从业资格制度。以上三项是行政许可或信誉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国家《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中都有明确的表述,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旦违规操作,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何追究,在《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章中均有规定,这里不再赘述。关于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监督客运场站安装、使用“三品”检查仪,对旅客行包进行安全检查;二是监督客运企业或客运场站按有关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三是监督客运站不售超员票,防止超员车辆出站。禁止无营运手续车辆进站。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安全生产和反恐怖监管力度,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又增加了新内容:到客、货、维修、检测站及驾校等企业对“三关”的日常执行情况及道路运输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经营者,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工作在重点时段(节假日、黄金周)和重大活动(奥运会、国庆、两会)之际尤为突出。

税费改革实施后,信誉考核和市场监管是行管工作的重点。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必须和日常的信誉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实际上只要把平时的信誉考核工作做到位,也就涵盖了安全生产监督的主要内容。随着现代科技手段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也由原来单一的人工管理增加了许多科技支持,使得监管工作更加实时、准确、全面,这也是未来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运输经营者,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按照《道条》赋予的职责范围,围绕“三关一监督”工作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 落实责任,各司其职,解决好“怎样管”的问题

明确了行管部门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解决了“管什么”的问题,下一步就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司其职,解决好“怎样管”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明确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

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业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牵头领导和部门,进行综合组织协调;又要分兵把守,管业务又兼负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把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从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看,客运部分占据比重较大。为避免多头交叉管理,如果不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议以客运管理部门兼负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佳。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营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2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人关,把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作为经营许可和企业经营资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一旦发现经营者资质“缩水”,要立即下发整改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经营资质直至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3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1)坚持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在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前及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审验时,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定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没有达到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参与营运。

(2)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制度,强化二级维护监督管理,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篇5

今年以来,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贯彻《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部署,在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营运车辆、营运驾驶员、汽车客运站的源头管理,加强春运组织和协调,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实施安全保障工程等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得到有效抑制,薄弱环节得到进一步加强。

今年第一季度,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66起,造成438人死亡,690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0.8%、12.2%和19.2%,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50%、22.1%和50.6%。为全面实现国务委员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从高发到基本遏制直至逐年下降”的目标,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进入4月份以来,全国道路运输行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形势严峻。4月12日上午11时,四川岷江运业公司所属一辆客车,坠入170米深的山崖,一次就造成26人死亡、13人受伤。4月19日凌晨3时左右,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所属一辆卧铺客车,在隧道中行驶时,为超越一辆货车,导致出隧道后撞坏护栏翻入桥下,造成27人死亡、4人受伤的悲剧。这些典型案例暴露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少数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不遵守交通法规、违章操作,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反映出这些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最重要因素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涉及千家万户的安康,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切实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预防群死群伤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对交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做一个负责任的部门和行业的具体体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心系人民群众安危,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高度重视并自觉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创造一个安心、舒心、放心的环境和条件,为人便其行、货畅其流、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文明进步提供保障。

二、突出重点,抓住细节,确保道路运输生产的安全运行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头绪繁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务必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从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抓起,从每一项工作的细节抓起,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就当前而言,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

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特别是引导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的良好职业道德,是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也是迫切需要加强的最基础工作。

要以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驾驶员素质教育和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完善教练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督促驾驶员培训学校、培训班实施培训记录;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工作的有效衔接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

要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营运的从业人员严把准入关。要认真审核其从业资格条件,特别是对客运驾驶员要严格执行3年内有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核查制度。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从事道路运输客运工作。同时,要结合驾驶员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要实行对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的责任倒查制度。对存在失职、渎职甚至弄虚作假、乱发证件行为的经办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纪、法纪追究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要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绝不能姑息迁就。

(二)加强营运客车技术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加强对营运客车的定期检测,把好技术状况关。对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车辆,应强制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要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800公里以上的超长线路客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全面地了解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维护检测、交通事故记录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做好车辆定期维护和检测,并健全车辆技术档案。

(三)以实施安保工程为重点,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要继续大力实施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今年,部已确定了2.2万公里,8.8万处的安保工程实施任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路段确定的建设内容,认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底前按期竣工。同时,还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注重通过交通事故相关数据及事故原因分析来检验其实施效果。要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完善实施安保工程的技术指标和措施手段,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交通安全综合性处治技术,不断引进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安保工程的质量和实施水平。

(四)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巩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强化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完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激励机制。要将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相结合,把综合审查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作为客运线路审批的重要内容。对于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运输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直至取消运输许可等行政处罚;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绩效显著的运输企业,要创造条件和环境,提高其在运输市场中的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二是加强客运班线管理。在坚持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夜间安全运行规定的基础上,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积极推广应用行车记录仪等监测手段,强化对驾驶员运行行为的监管,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对于不按规定进站经营的班线客车,要坚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直至取消所属企业在该线路上的经营资格。

三是加强包车客运源头管理。要深入生产第一线,对承担包车任务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要督促运输企业选派有安全意识、责任心强、驾驶技能好的驾驶员和技术状况好、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或GPS的客车参加包车客运任务,要引导企业做好行车日志的日常审核工作,强化企业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动态监管。

(五)规范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

要组织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深入到汽车客运站,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全面检查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把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安全宣传等工作情况。督促客运站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要引导客运站与相关运输企业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车辆和驾驶员的运营情况。坚决禁止客车“带病”营运、危险品进站上车和超员车辆出站。

(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一道,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重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对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车辆,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取消其运输许可证件。

篇6

Keywords: road transport, work duties, security management, the report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把保障运输安全这一工作目标放在了工作任务的首位。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管部门,要想解决好管理的问题,就需要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

行管机构的设置要根据业务量而定,设置专职部门或者设置兼职部门,并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进行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和部门进行综合组织协调;分配管理任务,管业务同时兼负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把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划分工作职责。目前客运部分占安全生产管理的比重较大。对其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客运管理部门兼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行管部门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营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注重营运资格的审批

新《道路运输条例》中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申请从事客运、货运、危货运输经营的,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为必须符合的共同条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准人的先决条件。严格把好客运市场的准人关,对达不到行车安全要求、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审批新的客运线路。严把货运市场准人关。对于违反国家标准私自拼装、改装的车辆,以及车况达不到标准的破车严禁进人货运市场。在危险品运输的审批过程中,更要严把市场准人关,车型和车辆技术必须符合开业的“四个条件”。

3.对营运车辆加强技术管理

对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进行适时检测,检测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汽车综合性能监督、检测,并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检测费用。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建立一套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制度,对道路运输车辆定期进行维护。认真贯彻落实车辆定期维护检验制度,对二级维护监督管理进行强化,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车辆进行维护,使车辆技术保持良好的状况。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坚持和完善等级评定制度。车辆在进入运输市场之前要对多种营运车辆进行定期审验,进行综合检测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对于没有达到技术性能、技术等级的车辆,或者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营运。

4.加强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督促培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定时进行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坚决严厉打击无证、超范围、违规培训等经营行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力度需要加强,注意对档案进行管理,特别是对营运驾驶员的档案管理,对于发生过运输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要根据情节是否严重,采取暂扣或者取消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大客车、汽车列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凡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

5.加强对汽车站场的安全监督

要加强对汽车站的安全管理,禁止旅客携带“三品”进站或者上车,营运车辆超载禁止出站,对于技术不达标的车辆禁止参与营运,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驾驶车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四证”不全的车辆不予发车;严厉打击客车超员、售超员票等行为;对司乘人员定时进行安全教育,对于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要及时制止;一切工作的顺利进行都离不开安全问题。注意安全成为汽车战场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只有加强对汽车站场的安全管理,才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6.落实运输经营者的安全责任

运输经营者成为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行管部门就需要对其进行监督,督促其建立健全运输组织机构,并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不断地提高车辆技术状况,搞好车辆检测、维修技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且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企业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离不开行管部门的督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到企业进行检查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需要及时地做出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做好生产中跟踪与反馈工作。

7.对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进行强化

不管道路运输经营者以何种方式进行经营,对经营车辆所发生的事故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道路运输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之后,行管部门要让运输经营者及时准确报告。对于出现事故不报、漏报、瞒报的情况,可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行管部门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及时上报。根据发生的事故的级别,与安监、交警等运输管理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事故调查、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结语

总之,道路运输安全是道路运输工作进行中,一项重要的工作目标,是其他道路运输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管部门,要解决好管理的问题,保证道路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杨利.浅谈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9.

[2] 刘恒莲.浅谈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考[J].科技信息.2011,03.

[3] 尹欣.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综合评价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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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做好了春节期间雨雪天气道路运输防雪、防冻、防滑、防雾安全工作。春运期间,出现持续雨雪冰冻天气,对我县的道路运输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道路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结冻,影响了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针对恶劣气候天气,加强了对防冻救灾工作的领导,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冒着冰雪天气,深入到*县境内了解各条道路上的受灾情况,及时清除受阻道路上的树木和积雪,并于2月1—3日带领职工奔赴受阻的桥梁和主要路段,铲除冰雪,挥洒工业用盐,铺设草袋,为来往的车辆开辟了一条条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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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实现“一个展示、三个不发生”。即充分展示我市交通三个文明建设成果和运输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十一运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严重旅客滞留积压现象,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工作,市交通局成立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孙华斌局长任组长,王克平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道路运输处。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本单位的十一运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三、运输组织

(一)科学预测客流。十一运是北京奥运会后我国最重要的体育赛事。这次运动会参赛人数、观众和游客都将超过历届全运会。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分析十一运旅客运输特点,借鉴北京奥运会和历届全运会运输保障工作经验,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时、流向,特别是分赛场和旅游风景区所在地交通部门、运输企业,要制定高峰客流、突发客流应急预案,确保旅客进得来、走得了、走得好。

(二)准备充足运力。针对十一运期间客流量大,高峰集中的实际情况,要备足正常运力和储备运力。市局储备50辆客车作为机动运力,各县(市)储备不少于20辆客车作为机动运力,确保运输需求。

(三)强化运力调度。十一运期间,全市分正常调度、紧急调度和应急调度三种调度方式。

1、正常调度。天气晴好,公路安全畅通,全市道路旅客运输日客流量在7万人次以下时,由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正常调度。

2、紧急调度。天气晴好,公路安全畅通,全市道路旅客运输日客流量在7万人次以上时,在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正常调度的基础上,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要在市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协调下,科学调配运力,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

3、应急调度。遇有大雾、大风等突发恶劣天气,公路交通不畅,造成旅客大量滞留,市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相关地区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进行突击抢运,防止旅客长时间、大量滞留。

四、安全生产

严把“四个关口”,确保运输安全。

(一)严把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9月20日前,对所有参加十一运服务保障工作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乘务员,要进行一次增强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应对恶劣天气,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处置突发状况的能力。加强跨省、跨市等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农村短途客运驾驶员的管理。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双班驾驶员、途中休息和夜间禁行等规定,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违法违章行为。

(二)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9月20日前,对所有参运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特别要做好客运车辆制动、转向和应急设备的检查,保障车辆具有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充分发挥GPS及行车记录仪的作用,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监控,即使查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客运车辆管理规定,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时,汽车客运站不得发车。严格执行客运包车特别学生、旅游包车管理规定,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客运包车,并“一次一办理”包车手续,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严把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关。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按照规定售票,严禁超车员车辆出站;加强对旅客行包“三品”的检查,充分发挥安检设备的作用,确保对旅客行包和捎带货物进行全面安检;明确驾驶员、乘务员对旅客行包的“三品”检查责任,做好“三品”检查记录和“检查标识”,杜绝“三品”上车,严防破坏事件发生。

(四)严把监督检查关。要结合全省交通系统正在开展的“迎国庆、保全运”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一个基层单位都要针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位、薄弱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自查。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导被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五、市场监管和运输服务

(一)市场监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管理机构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拉客、倒客、宰客、甩客”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强客运价格监督,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乱涨价、乱收费。对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件,特别是粗暴待客、侵犯旅客合法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各级交通执法机构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形象。道路运输驻站管理机构要加大车辆抽查力度,做好抽查记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运输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积极开展四化管理活动,打造文明服务工作新亮点,树立交通行业良好的形象。

一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打造“温馨如家”服务品牌。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改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措施,做到服务场所整洁、美观,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服务内容周到、全面,服务用语(动作)标准、规范,为广大旅客创造“温馨如家”的服务氛围,打造“温馨如家”服务品牌。

二是在客运车辆运行方面打造“情满旅途”服务品牌。客运企业要制定驾驶员操作规范和乘务员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措施,做到车辆保养及时,车容整洁,设施齐全,正班正点,规范操作,安全驾驶,文明服务,站内上下客,为广大旅客创造“情满旅途”的服务氛围,打造“情满旅途”服务品牌。

三是在为广大游客服务方面打造“方便快捷”服务品牌。旅游客运企业要按规定组织旅游包车,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措施,想游客所想、帮游客所需,方便旅客购票,减少中转环节,减少乘车时间,降低旅行费用,打造“方便快捷”服务品牌。

四是在客运出租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对客运出租企业管理,进一步完善出租车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强对驾驶员教育培训,十一运以前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保证驾驶员遵纪守法、城信经营。加强出租行业品牌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加强对出租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六规范、十统一”,使出租车成为城市文明建设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五是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对全体驾乘及工作人员进行迎“十一运”安全行车、优质服务业务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十一运”提供更加温馨的公交服务。对全部公交运营车辆进行车容车貌、安全技术状况及公交站点、站牌等服务设施进行检查、整治,保障运营安全,提升公交形象和城市形象。

六是在为公众咨询方面打造“全时全面”服务品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和企业,要向社会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建立服务热线;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各种媒体,为广大旅客、交通运输经营人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打造全天候、全行业、全过程的“全时全面”服务品牌。

(三)宣传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交通部门应对客流高峰、恶劣天气和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运输企业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情况等;宣传好人好事,展示交通良好形象,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六、应急处置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系统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等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到应急组织健全,管理职责明确,应急报告及时,接警反映灵敏,处置迅速,保障有力。

一是做好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针对十一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运输企业,要制定、完善突发恶劣天气条件下旅客紧急疏运方案,完善旅客大量积压时的候车、生活需求等相关措施,储备应急运力,随时组织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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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重如泰山,为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我县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工作任务,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成立了以交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每年各个不同阶段安全工作的需要,我局都要召开专门的安全生产会议,成立专项安全检查领导组,制定专项安全检查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运输企业进行周密细致的组织安排。各个阶段都抽调了专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春运安全检查、“五一”黄金周、“十.一”长假及古尔邦节期间安全检查,将安全管理贯穿于每年工作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此外,为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使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加强了安全宣传工作,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在世纪广场、棉城菜市场参加了由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大型宣传活动,活动出动宣传车辆1台,制做版面4块,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3起,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监管,强化主体责任。

1、加大了检查督促的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多次组织安全生产督察组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汽车站进行检查,加强监管力度、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组采取查、看、问等方式对我县4个运输企业以及1所驾校3个乡级汽车站(点)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共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760台,客运车辆300台/次。对他们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专用车辆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针对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车辆维护不到位、行驶证照不符、不按规定悬挂车辆标志、不按规定核载乘客及货物、从业人员不符合条件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事故发生。真正做到了责任到人。我县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目标发展。

2、强化了道路交通的安全硬性环境和软环境。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我局2008年对事故多发地段设置了公路标志、标线、行车减速带;增设和投入了共计2.2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太阳能安全警示灯等相关设施,极大地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运管站、客运站对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并落实了交通安全责任制。在制定以上措施的同时,运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机动车管理,严格机动车检验,严防病车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对营动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核、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审验关,新驾驶员不得驾驶大型客、营运车辆,有不良驾驶记录的人员、虽有驾驶证但从业资格不够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客、货营运。认真清理和整顿了挂靠经营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对客运企业的挂靠情况逐一核查登记,认真排查人员信息,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

3、加大了客运市场的整治力度。在2008年我局多次牵头,组织系统相关人员上路,对无证驾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上岗证)、及乱调车头、闯红灯、酒后驾车、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重复载客、重复收费、车容车貌脏、乱、差。出租车拒载、强行拼载、故意绕道、等进行了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出租车计价器损坏,不计价车辆34辆,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13人,查处无营运手续车辆3辆,对查处的违规车辆和从业人员3辆,对查处的违规车辆和从业人员均按照《道条》和部令进行了处理。对计价器损坏交由质检部门处理。

4、督促客运企业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按照地区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08年四月份为我县部分××××县-××*车辆安装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县顺通运输公司建立了监控平台并逐步完善和更新,目前我县客运车辆已经安装gps的车辆达30余辆,有效的提高了对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市场的运输安全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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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主题

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2日)

1、按照市安委会和市交通局的要求,市局道路运输处派员参加市安委会和市交通局组织的在市中心广场设立咨询台咨询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2、各级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车站、交通工具、施工现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悬挂或张贴横幅,大力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浓厚宣传氛围。横幅的式样和内容由各单位参照附件1,自行确定并制作。

(二)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各级、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监管的能力,提升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向有关信息、报刊报送稿件,扩大信息交流,提高宣传效果。

2、道路运输企业要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杜绝违章作业。一是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通过黑板报、壁报栏、横幅、张贴画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倡导以人为本、以车辆(设备)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二是开展“为了家庭,我要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发动职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合理化建议,增强安全意识。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学习班、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要以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营造遵章守纪的良好职业道德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活动

1、各级、各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重点检查管理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法律法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事故发生情况,逐项逐条加以改进、解决和落实,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进行责任倒查,严格做到“四不放过”。

2、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安全自救、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检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修改补充安全质量标准化内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特别要重点检查历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是否得到真正加强。

(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省厅《关于印发道路危险货物及旅客运输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鲁交运〔20*〕15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鲁安监发〔20*〕48号)要求,开展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活动。按照市局道路运输处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整治方案》和《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安全整治各项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消除和解决一些影响较大的事故隐患和问题。

(五)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万人答卷活动

以《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厅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万人答卷活动”(竞赛试题在《现代交通报》刊登)。竞赛活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四、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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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真顿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为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

4、公司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每一次排除任务时应当认真填写和使用危货路单,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及危货的流量、流向、流程。

5、建立健全危货运输档案和从业人员资格证、押运证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6、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自纠,尤其是要加强各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项工作必须要有专人负责。

7、相关从业人员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国家、交通部门制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管理规定,所属车辆必须持有经运政部门审验合格颁布的加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

8、必须雇用持有《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有2年安全驾驶经验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每台车必须配备有一名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押运员。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得为同一人。从业人员变换前必须想公司提供其相关证件经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驾驶员与押运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9、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厢、地板平坦完好、周围栏板牢固、铁地板承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装置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安装、悬挂、喷涂相关标志、灯具、牌。

10、必须根据所装货物的物理化特征,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司、乘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公司技安科及公司危货专管员,以便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危货运输应急处理方案。

11、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车必须是专用的罐车,不得使用可移动罐体。罐体必须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12、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受监督、检查、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保持GPS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停运及时通知公司修复后方可恢复营运。

13、车辆必须按照要求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及司乘险,如到期的要及时续保。

14、必须严格按照运政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及评定。

15、公司应督促相关人员每次营运前应对车辆及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审验,严禁超范围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到位,司机押运人员符合要求。掌握所载运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

16、公司每年要与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17、公司须根据危货车辆许可的准运种类,给予驾驶员下发准运危险货物告知单。

18、公司要明确安全学习周期,每月至少一次。

(印) 责任单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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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 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 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 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 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 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3 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

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

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三、时间安排

从2020 年5 月至2022 年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5 至6 月) 。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 年6 月至12 月) 。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公司及各部门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 年1 月至12 月) 。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1 月至10 月) 。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公司及本部门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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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狠抓落实,强化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最近大家从媒体上都了解到,为了缓解我市道路交通压力,市有关部门专门成立了工作机构,并在媒体上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群策群力,已经出台了许多道路交通疏导的方案措施。这次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运输企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工作,也是综合治理的一项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杜绝人员伤亡。责任倒查,不是单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每个职能部门的事,每个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责任倒查工作,帮助企业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倒查的目的不单纯是追查责任,更重要是查原因、查教训、查思想认识、查责任制、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是要不断提升企业法人代表做为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责任意识、落实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驾驶人员遵法守规的自觉性,安全驾驶、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