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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利益”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存在价值的认同,或者说此客观事物满足人们的某种需求,所以利益的内容客观,形式则反映的是主体的需求这样的主观要素。因此,城乡社区的管理其实就是不断的处理利益与矛盾,只有这样,各个管理的主体才会合作来治理公共事物,进而达到最大的共同利益。
城乡社区治理的方式本源是利益协调机制,基础是各治理理论在治理中的应用。“为了可以贴近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社区治理的时代到来了”。在治理中,为达到最优的共同利益,就要用各种机制来协调各方利益,这个过程叫做善治,其中这些利益包括工作方法,构造、功能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等:而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利益的构架、利益的协调原则、运用协调手段的方法,还有与别的协调系统间存在的关系。当很多主体的需求得到了很高程度的满足,或当个体之间的利益趋于平衡,这时就比较接近最优的资源配置,而各个主体的自觉性、协同性、有序性都将提高。
当今社会距离城乡与社区的善治还有一定距离,因为现实的社会情况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扮演主要角色,而其他社会群体的功能还是很薄弱,人们的管理意识模糊,管理结构和机制也不完备。但也要了解到,我们国家的社会建设与治理所接触的新领域日益增多,协调多方利益的难度也在加大。因此,仅用利益来激发各个主体的积极性是不行的,因为当利益的分化越过了某个程度,将会使冲突进一步激化,所以要创立科学的利益协调的机制,以协调矛盾、规避冲突,促进社会公平,达到善治,这也是治理与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点课题。
二、善治的利益协调机制
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协调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一起参与各项公共事务,使公共资源得到最大的整合,这其中有关乎很多成员自身利益的领域。所以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要遵循科学发展观,也要为人们的切身利益考虑,统筹兼顾。
建立整个协调机制要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各方主体加入管理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与行动力、各种规则的制定等。它的权力实施是多维度的,即凭借商讨、协作等民主的方式来确认管理办法,它的执行与权威性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认可度,所以它的治理也算是一种自我治理,治理参考的是各个参与者的意见,但只是参考,并不一定被采纳。只有这样的自主治理民主管理才可以使城乡社区治理有序、科学、文明。
三、优化各利益主体的内部结构
(一)加强基层政府在城乡社区治理管理中的各项能力
要考虑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他们的切身利益:优化政府职能,做好建设中的各项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工作,为城乡社区的发展提供可行的帮助与支持;规范各项公共服务,明确职能权限: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行政透明、阳光,吸引社会与政府合作。
(二)要发展政府与社区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合作
社区非营利组织不管是在社会资源上还是在服务上都可以对政府的治理提供帮助,党的政策也鼓励发展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等。政府可以在这些组织刚成立时给予一定的支持帮助。
(三)要提升人民群众的自治力
人民群众的自治力也是人民群众权力的一部分,人民的自治可以提升人民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提升人民群众自治力的重点是健全相关的各种机制规定等。此外还要有目的对人们群众开展一系列的培训与教育,完善他们的知识体系,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以及对现代治理理念的认识。
在做到了以上几点之后,还要兼顾以上这些方面之间的相互联系,使他们之间的合作性与互动性得以体现。
四、完善与创新城乡社区利益协调机制
篇2
乡镇社区教育中心是在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成人教育中心校为依托,整合基层党校、人口学校、劳动服务站、党员远程教育站、文化站、图书室等教育力量于一体,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本区域社区教育培训工作,具有社区教育组织管理职能和承担社区教育培训任务的社区教育机构。
各相关单位要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区域发展的原则,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形成推进社区教育加快发展的新机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区域内社区教育中心的现有资源,加快实现成人教育向社区教育职能转变,依托成人教育中心校成立“县××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将基层党校、成人教育中心校、人口学校、劳动培训中心等各类培训机构合署到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对内一套班子,对外多块牌子,专人负责管理,各司其职。到8月底,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要实现全覆盖(达市级标准,建设标准附后),其中等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建成省级社区教育中心。逐步形成以县农民培训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中等专业学校等县级培训机构为龙头,乡镇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村(居)委会社区教育站为基础的城乡一体、水平较高的社区教育网络,不断满足社区从业人员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三、整合资源,统一实施乡镇各类教育培训
一要整合培训基地。将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的校舍作为社区教育中心的专用基地,没有校舍或校舍面积不足的,各乡镇可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落实固定场所,建立专用的培训基地。各级各类示范基地、示范户可作为社区教育中心的教学示范基地,同时在重点企业增挂社区教育中心实习基地的牌子,作为培训中心技能实验基地。原各培训机构的所有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归整合后的社区教育中心所有,建立资产分类台帐,明确产权,集中保管,统一使用。
二要整合培训师资。乡镇分管领导任社区教育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工作,成教中心校校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社区教育中心日常工作。每个乡镇都要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每一个行政村(居)委会配备一名兼职社区教育管理干部。农村按总人口的万分之一至一点五的比例配足乡镇社区教育中心教师。教育主管部门要选派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充实到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社区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各社区教育中心可根据培训任务与需求,动员社区的农业技术专家、学者等科技工作者和有一技之长的社会人员成为社区教育的志愿者,为社会化教育培训提供教师资源。
三要科学安排培训内容。积极有效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以及“两后双百”培训工程。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依托县中等职业学校网、中小学校校通、党员基层教育网等网络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信息服务网,及时把致富信息和技术送到农民手中。要紧紧围绕现代农民教育工程,举办多层次、多规格、多门类的培训,运用专家讲座、现场培训等多种教学手段,开展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科技素质教育、法制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青少年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公民道德教育、人口教育、老年教育等,有条件的还可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函授教育。
四、落实措施,确保乡镇社区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开展
篇3
“案例二:张某建房时因资金紧缺向王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张某不能还款,其所建房屋由张某、王某共有。后,张某果真未能还款,二人又协议将房屋的部分转归王某所有。但张某在进行产权登记时仅登记张某个人为房屋所有人。次年,张某擅自将所有的房屋卖给李某,王某得知后诉至法院要求主张张、王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3].
就上面二则案例分析,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原告均是第三者;理由均是出卖方擅自处分其共有房屋;诉讼请求均是主张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均违反了民事活动的诚信原则。二案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存在拆迁补偿的经济利益问题;后者并无该情节。换言之,前案主张合同无效的目的并不排除原告受到丰厚利益的驱使,以及买卖知情的情节。前案违反诚信原则的人既包括出卖方,也包括原告;而后者违反诚信原则的人可能仅仅是房屋的出卖方。就裁判结果而言,如果法官支持了案例2中原告诉讼请求的话,还有些许的合理之处,但如果对案例1也采取同样的裁判结果,则有违良心和公平。问题恰恰于此,如果杜子确实为房屋的共有人之一,无论其基于何种目的都可能与案例2一样受到一些法官的支持。当然,对于案例1还存在是否是表见的行为,但相同的情节和目的,如果主张合同无效的共有人不是父子关系,而是兄弟姐妹关系又如何?毫无疑问,表见的适用可能就会有些牵强。英国著名大法官丹宁勋爵在《法律的训诫》中写到:“制定法和法律文件的语言永远不可能是绝对明确的,因此解释他们的时候就有二种可供选择的道路,我总是倾向于能够实现正义的解释”[4].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举此例的目的并非就个案进行讨论,而是要对普遍存在的“悔约”问题进行探讨。事实上,在笔者处理的大量房屋买卖案件中,基于巨大利益驱使而主张协议无效的案件几乎占所有案件的90%以上,尤其以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为首,很多案件与案例1的情节相似。从这些案件的背后完全可以反映出诚信原则在我国的缺失,对此,笔者以为,如果法官以否定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为基础作出协议无效的判决,不仅不利于交易行为的稳定状态,更重要的是将对整个社会诚信制度的确立造成负面影响。这并非危言耸听,事实上,人们经常通过法官的个案裁判知道何种行为该为,何种行为不该为,这也就是法官的价值取向导引社会公众行为的原因。
也许有人会怀疑,如果法官对否定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进行突破可能会造成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利益受到威胁,这也就是笔者书写此文的目的,即法官的价值取向问题。笔者个人以为,在目前我国诚信原则普遍缺失的现状下,法官应以确立诚信制度作为审理此类案件的优先考虑因素。如前所述,在法院大量的农村房屋买卖案件中,多以案例1的形式、目的出现,尽管案例2中的所有权人确实很无辜,但毕竟是少数案例,且就长远来看,诚信制度在一个社会的普遍确立更为重要。
那么,突破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否有理论基础呢?让我们先来看看否定论的基础。善意取得往往与所有权人的公信力有关,在我国,动产的善意取得之所以被认同是基于动产以交付为所有权的转移,而不动产则以登记作为所有及所有权转移的表示。因此,对于买受人而言,其完全有理由相信动产的占有者即为所有者;而不动产的占有、使用人则可能因不是登记在册者而根本不是其实际所有者。但事实上,不动产登记部门常常存在漏登、误登所有人的情况,如前二起案例均如此,故买受人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册人即为实际所有人,因此,只要买受人审查了相关的登记就不能再确立买卖协议无效。综上,适用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是有理论基础的。
注释:
[1]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和方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0页。
[2] 梁彗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篇4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34-0026-04
随着塔河流域内人口不断的增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水资源的无序开发,造成水资源利用率低下、源流向干流输水量连年减少、水质持续恶化,而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不仅影响流域的生存和发展、社会的安定、民族的团结、国防的稳固,也关系到西部大开发的顺利实施。2001年6月《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由国务院正式批准,计划投资107亿元,实施塔河综合治理工程。
一、塔河综合治理工程的概况
塔河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灌区节水改造、平原水库改造、地下水开发利用、河道治理、生态建设、下坂地水利枢纽等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九类项目。工程项目总数为485项。塔河综合治理工程自2001年开始实施截至2012年,国家根据工程规划内容已经下达各类投资101.79亿元、项目474项,已开始实施建设的有440项,完成工程建设357项,其中261项工程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已累计完成投资92.27亿元(不含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地方配套及银行贷款资金)。工程实施的项目区包括七大流域的二十七个工程县,七大流域分别为阿克苏河流域(源流区域和干流区域)、叶尔羌河流域、和田河流域、开都孔雀河流域(源流区域和塔河干流区域)。塔里木河流域经济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实施已经实行高新节水44万亩、新建水源地机井1857眼、建立42座生态闸、改建平原水库7座、修缮和加固干渠5745公里、修建干流输水堤600公里、拦河枢纽3座等工程。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完工,三机组全部发电;叶尔羌河中游渠首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恰拉水库、博斯腾湖东泵站的改扩建以及和田河和库玛拉克河东岸干渠的疏浚等重点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行,叶尔羌河下游河道疏浚工程(一期)主体完工;水量调度管理系统已建成并通过验收,在流域范围内的28个水文站点中,已有90%的水文站实现汛期水文数据自动采集和传输,剩余的站点正在建设中;干流已建成7个生态监测断面;塔河单项工程后评价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塔河综合治理工程社会影响分析
(一)带动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在整个工程的建设实施过程中消耗大量水泥、钢铁等建筑材料,有效拉动建筑业、钢材、水泥生产企业的发展,同时,因建设地点与生产企业以及原材料供应商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继而带动运输、仓储、商贸等第三产业的发展。随着各类产业的不断发展,为当地社会提供大量的新增就业机会。本研究选取阿克苏、尉犁县等作为典型案例,以2010和2011年竣工验收的62个工程为例进行了系统的就业统计,单个工程就业人数从35人到10000人次不等,阿克苏市英吾斯塘西干渠防渗改建工程和纳玛特西干渠防渗改建工程涉及工作人员10000余人次,这62个工程涉及的工作人员达到80607人。这足以说明工程对就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进一步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改善农业用水环境,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包括建设田间节水设施和水渠改造及修建工程,有效改善农业用水环境,提高了用水效率,减少了用水周期,降低农业灌溉用水量,有效提高作物单产水平。通过节水工程改造的农田,可以有效提高各类农林作物产量的50%,增加当地农民收入。通过典型调查,对阿克苏市沙雅县的不完全统计,节水工程完工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了800元左右。
(三)有利于区域和谐稳定与发展。通过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当地农民的用水条件,减少农民之间的用水纠纷,缓解政府与农民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同时,也有利于国防稳定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塔河综合治理工程经济影响分析
(一)工程的实施总体对地方产业经济有拉动效应。根据实地调研,工程投资对地方产业经济具有一定促进作用,根据阿克苏市河沙雅县的不完全统计,节水工程完工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了800元左右。而节水定额的制定和实施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有限制作用。根据阿克苏市和34兵团的典型案例分析,各种农林作物需水量缺口从160 m3/亩到240m3/亩不等。由此,工程的实施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存在两面性。为了系统的分析工程对地方产业经济的影响。本文应用灰色关联度分析了工程投资额、节水量对地方经济总产值的影响,结果显示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对当地工程实施地区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影响。同时工程投资额对地方产业经济的影响比节水量定额的影响作用强。本文进一步分析了工程投资额和节水量对三次产业的关联度,以及对第一产业内部各产业进行了系统的关联度分析,结果显示工程投资额与各产业的关联度明显高于节水量与各产业的关联度,由此,可以认为,工程的实施对地方产业经济的发展总体上具有拉动效应。
(二)工程的实施对各产业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本研究运用专家判断法对塔管局和当地重点部门进行调研,分别在塔管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和畜牧局与专家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总体认为:工程实施对种植业、林业有重要影响;工程实施对畜牧业和工业用水有影响;工程实施对居民用水无影响。本研究进一步应用关联度分析工程对三次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工程的实施对三次产业都有显著的影响。其中,认为工程投资额与节水量都对第一产业影响很大,同时,工程的实施对第二产业的影响最小,但也具有较显著的影响作用。从2001年到2012年,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启动了485个项目,就业人数剧增,必然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在第一产业结构中,本研究进一步分析了工程对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的影响。结果显示:工程投资额和节水量均与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灰色关联度最大,说明工程的实施明显地影响到种植业的发展,这与专家判断法的结论是一致的。但工程投资额与节水量对林业、牧业和渔业的影响程度不同。工程投资额对第一产业内部各产业按照灰色关联度的大小分别排序为:种植业、渔业、林业和牧业;而节水量对他们的影响程度由大到小分别为:种植业、牧业、渔业和林业。从灰色关联度的结果显示,工程的实施对各次产业经济的发展均有较为显著的影响,且影响程度不同。
四、结论
(一)适度增加工程投资,放宽节水定额,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根据工程投资额与节水量的灰色关联度分析,工程投资额的增加以及放宽节水量定额限制,必然会带动三次产业经济发展。工程的第一期目标已经基本完成,干流阿拉尔多年平均下泄水量达到46.5亿m3,大西海子下泄生态水量3.5亿m3,水流到达台特马湖。在后续工程规划中,可适度放宽节水定额。根据案例分析,工程实施节水定额后,农业和生态用水供应不足,从各种农作物的需水量和用水量的差额,可以看出,各种农林作物需水量缺口从160 m3/亩到240m3/亩不等,在后续的工程中,可以适度放宽节水量定额限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节水量定额,以促进地方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适度增加节水工程,节约用水,促进农民增收。根据本文案例分析,节水工程(防渗改建工程和滴灌工程)有效改善农业用水环境,提高了用水效率,减少了用水周期,降低农业灌溉用水量,有效提高作物单产水平。通过节水工程改造的农田,有效提高各类农林(幼龄林)作物产量的50%。在现阶段,供水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适度增加节水工程,以节约用水,增加亩产,促进农民增收。
(二)进一步完善用水制度。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在于通过一系列工程的实施增加塔里木河干流的入水量,抓好节约用水。这就要求我们不仅通过工程实施来节约水资源还必须建立一套合理的用水制度来保障工程完工之后的节水作用,不仅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等强制手段进行约束,还要采用利益驱动的方式,从根本上调动农户的积极性,让农户自发的产生节水的意识和义务,避免对水资源的浪费。还应在整个流域的范围内建立市场化的交易平台,完善水权管理制度,通过立法将水权从目前的区域总量控制细化到以农民或用水户为基本单位的水权管理模式,按照 “谁破坏谁治理、谁占用谁补偿”的补偿原则,建立水权交易市场,搭建水权交易平台。通过市场手段优化配置水权,解决二、三产业水权配置问题。对种植大户、超用水大户、城镇居民及工业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
(三)建立生态用水补偿机制。在实行市场化和制度化节水的同时,还必须考虑生态用水,不能完全追逐经济利益放弃生态环境,必须建立生态用水补偿机制,考虑建立“环境财政”,把环境财政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力度,为扩大资金来源也可设立补偿基金,对用水企业或个人征收部分补偿金,用于生态环境建设。虽然通过工程节水成绩显著,但必须考虑用水是否合理,节省出来的水不能盲目用于扩大耕地和农业生产,必须考虑是否影响生态用水,保障生态用水是保证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必须经过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生态用水,节水的同时留出足够的生态用水,用于维持和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对防止土地沙漠化化、改变自然环境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治理规划[EB/OL].(2012-12-28)[2013年
12月5日].yellowriv-er.gov.cn/zwzc/lygh/zhgh/200612/t20061222_75476.html.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主要内容简介[EB/OL].
[2014年2月8日]. mwr.gov.cn/ztbd/2002tlmh/lyzhgk/new2.htm.
[3]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J]. 新疆水利, 2005(1):33-36.
[4] 戴春胜, 王慧馨, 赵广滨, 等. 试论水利工程经济后评价的内容和方法问题[J]. 黑龙江水利科技, 1996(03):6-10.
[5] 劳承玉, 张序. 重大水电建设项目区域经济影响评价原则与方法[J]. 水力发电, 2010(08):5-8.
篇5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是城市社区体育管理的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静态的结构体制和动态的运行机制。研究对象主要是结构体制中管理主体的职能定性与定位。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通过internet检索清华学术期刊网收录的1995年以来关于我国城市社区体育方面的研究成果,并进行了分析归纳。
1.2.2问卷调查法采用分层抽样和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包括西湖风景名胜区)、滨江区6个城区30个街道329个社区,在社区内对居民发放调查问卷。本研究共发放问卷2500份,回收2167份,回收率为86.68%。有效问卷1955份,有效率为90.22%。
1.2.3访问座谈法对政府群众体育工作者、对部分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体育社团负责人、体育俱乐部经理和晨晚练点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1.2.4统计分析法对问卷调查获得的数据,应用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与分析。
2 杭州市社区体育活动现状及其体制性缺陷
2.1社区体育活动的管理者与指导者社区体育活动的管理者以兼职为主,专职为辅。各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一般都有相应的群众体育科(室),但没有专门负责社区体育管理的人员。各单项体育协会一般挂靠在县(市)体育总会开展活动,在业务上接受体育总会的指导。社区晨晚练点的管理者则多为居委会干部,或者是老年体协负责人。
实地调查发现,居民锻炼时几乎没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指导。各种社区体育活动小组,如秧歌队、健美操队的指导者一般都是其负责人。
2.2社区体育活动的组织当前,杭州市城市社区体育活动形式主要有日常性活动和不定期的体育活动。不定期的体育活动一般安排在节假日,是由体育行政部门组织,街道社区体协配合,街道各种单项体育协会组织会员参加比赛,活动规模较大,参与人数较多。2004年全民健身活动月期间,市及各区、县(市)、乡镇、街道、各体育协会共组织相关活动641次,参与人数61万。日常性活动主要是在社区晨晚练点进行,受场地器材条件的限制,参与人数较少,参与人群单一,一般以老年人为主。主要依靠社区成员的自发组织。
2.3社区体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缺陷杭州市现行的社区体育管理体制,主要是以街道社区体协为核心,以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文化(体)站或文体科为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以政府其他派出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为参加单位,形成条块结合的组织网络,共同构成社区体育管理组织系统。街道社区体协以街道办事处为依托,附设在街道文化(体)站,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辖区单位体协、社区晨晚练点、社区体育俱乐部等社会体育组织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同时,又都接受街道社区体协的监督、指导。
2.3.1社会管理主体管理职能的“缺位” 当前,杭州市社区体育管理主体可以划分为政府体育部门和社会管理主体,其中社会管理主体又包括各种社区体育组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以及专业性社区体育服务机构。但是,从目前实践情况看,社会管理主体对社区体育的管理还很欠缺。社会管理主体管理职能的“缺位”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街道社区体协还不能承担对社区体育晨晚练点、社区体育俱乐部、辖区单位体协的有效管理,没有发挥其在社区居民大量日常性的体育活动中的组织、指导、管理职能。目前居民参加体育活动多数是一种自发行为,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个人独自活动。
其次,正式的社区体育组织与自发性的社区体育组织之间缺乏联系。目前社区体育管理主要由街道社区体协等正式体育组织承担,大量经常性的社区体育活动则由自发性的社区体育组织来承担,例如社区体育晨晚练点,或者是体育活动站。但是,街道社区体协还没有与数量众多的辖区单位体协、自发性的社区体育组织建立起正常的联系。
最后,体育总会作为群众性体育组织的指导者,没有发挥其在业务上的组织、领导与指导职能。通过对杭州市体育总会的实地调查发现,体育总会在对各种体育社会团体的管理上还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对体育社团的登记、注册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深刻教训对体育总会加强体育社团管理敲响了警钟。
2.3.2政府管理职能的“越位”所谓政府角色或职能的“越位”,乃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其实质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与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政府,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的这种“越位”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1)“以政代社”,承揽了过多的应由社会组织所承担的职能,如直接组织和承办了许多社区内的文体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等;2)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自觉或不自觉的将社会组织作为依附在政府身上的附属单位或下属机构,直接干预这些社会组织的活动;3)在财政安排上观念转变不够,投入――产出效益不高;4)在体育健身公共器材的建设与管理上,政府只投入,不计产出,事无巨细的进行干预,制约了其他企业实体进行融资,不利于体育社会化、产业化道路的发展。
2.3.3社区体育管理体制中“条”与“块”之间的矛盾 这里的“条”是指社区体育管理的纵向结构,各级政府体育行政职能部门自上而下的运行和管理,形成市体育局――区文体局――街道文化站的垂直管理体系。这里的“块”是指社区体育管理主体的横向体系,即在街道层面上,社区体育运行的横向组织结构,包括街道社区体协、政府派出机构体育组织、企事业单位体育组织、单项体育协会、社区体育组织等,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条块”结合的社区体育管理体制致使管理主体内部缺乏横向联系,条块分割现象严重。
首先,在街道层面,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分别隶属于相应的主管部门,多数企事业单位和体育社团组织(例如,各单项体育协会)也各有不同的隶属关系,它们都在本系统内部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封闭的管理系统,相互之间并
无直接联系。其次,由于条块分割的存在,造成社区体育管理对象不一致。体育社团(例如,各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关心的是活动能否顺利开展,社团能否成长壮大,资金能否保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企事业单位更多的是关心自己本单位内的体育设施,其服务对象一般也仅限于本单位的员工。它们之间缺乏一种有效的协调,沟通交流不够。最后,由于多头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的不一致,各自为政,彼此间缺乏良性的互动关系,结果造成社区内的体育服务设施利用率不高,资源整合难以实现。例如学校体育设施在非教学时间内的闲置比较厉害,对社会开发程度还不够。一些社区居民急需的体育健身娱乐设施却因为资金、管理等原因而不能兴建,调查显示,从制约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客观因素来看,缺少健身器材(22.2%),缺少活动场地(19.2%)占有很重要的比例。同时,有58.1%的居民提议增加体育活动场所。
3 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制约因素
3.1我国宏观的体育体制改革的制约 当前,我国体育体制改革采取的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新的体制还不完善,而旧的政府型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还有它存活的空间和环境,新旧体制目前还处于一种此消彼长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还将是漫长的。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阻力。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作为我国宏观体育管理体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改革与发展也必然同外部的宏观体育管理体制紧密相连,因而,宏观的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彻底不彻底,发展完善不完善,也决定了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完善程度。
3.2政府管理主体的管理观念 由于历史原因,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是唯一的体育事务管理主体的观念还在政府体育部门领导头脑中占有重要位置,既“管体育”,又“办体育”。这种管理的职能观念严重制约了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不利于发挥社区体育自治组织以及专业性的社区体育服务机构的管理职能,不利于真正形成社区体育多元管理主体的局面。
3.3社区体育自治组织(社团)自身发展欠缺杭州市全市现有法人资格体育社团61个。另有104个单项体育协会直接挂靠市、县二级体育总会,并在二级体育总会指导下开展活动。但目前体育社团的发展,无论是内部管理还是外部管理都还没有制度化,人治色彩较浓,组织化程度还不够高。调查表明,社区居民锻炼形式仍以个人锻炼为主,体育社会团体对社区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还远远难以真正做到社团管理,实现社区体育自治。社区体育自治组织(社团)自身发展的不足,成为真正实现社区体育自治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也是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3.4对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自身改革与发展的认识不足
对社区体育管理体制自身的认识与理解,至今仍有许多问题我们探讨和研究得不够全面、不够深入。
4 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动因
4.1经济体制改革是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催化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一方面国家与社会的职能分化正在加速进行,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长期承担的许多社会职能正在向社会转移,其中相当一部分职能需要由城市社区承接;另一方面,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职能和居民生活的多样化又推动着城市管理重心向基层社区的转移。
4.2社区管理体制的转轨我国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一开始就是一种政府行为,并在政府主导下,形成了区、街道、居民委员会三级框架的社区服务网络管理体系。当前杭州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也基本上是依托原有的社区行政管理体系上成立的。随着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相应地,社区体育管理体制也将发生改变。
首先,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下放,管理重心下移,利益转交给社会,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统包、统管的局面,克服由于管理职能观念造成的管理职能错位、权责失衡等弊端,实行政府有限职能观。这就对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国家简政放权,改“办体育”为“管体育”,把各种具体的社区体育事务交由体育社会团体去组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加强社区体育管理的宏观调控,加大对社区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经费的投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其次,政府管理权力与利益转交给社会,就必然激发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积极性,沟通社会渠道,推进社区体育社会化进程。
4.3宏观的中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推动作用 如果将中国体育管理体制看作是一个系统,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则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2004年6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所有这一切,为杭州市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持。
4.4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杭州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结构的转型也为社区体育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为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注入了新的血液。首先,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城市社区基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众多的社会服务功能由工作单位分离到社区,社区在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整合功能进一步加强。其次,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职能和居民生活需求的多样性发展变化,城市管理重心正在向基层社区转移,这就为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带来了发展的动力。最后,面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更应发挥社区体育自身独特的功能魅力(满足居民的体育需求,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密切人际关系,培养社区感情),促进社区体育健康、快速发展。
5 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构想
5.1构筑强政府与大社会相结合的社区体育管理模式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特点就在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模式特征是“小政府,大社会”。从80年代开始的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市场要素和社会要素的发育,都是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进行的,是政府的一次“自我革命”。离开了政府的调控和推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体育领域的改革和发展都是无法完成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们需要塑造的“小政府”同时还是一个“强政府”。也就是说,“强政府,大社会”的社区体育管理新模式,应是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健康、快速发展的体制要求与体制特征。
“强政府”的基本含义是:在社区体育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是一个能够对其实施有效调控的强势政府。即政府在法定的权限内,对社区体育事务的管理有侧重点,主要集中在社区体育的计划、指导、各级关系的协调、监督等方面。而放弃社区体育具体活动或者事务的组织管理职能,以强化社会体育组织在社区体育活动中的组织管理,将管理重心真正下放到基层,顺应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时代潮流。“大社会”的基本含义是:各类非政府的社会体育组织与民间体育团体发育、发展状况良好,更关键的是,在政社职
能明确区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在社区体育活动中的组织管理职能,真正实现社区体育自治。
5.2强政府与大社会相结合的社区体育管理模式具体构想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结构合理,各要素的功能才能正常发挥。因此,构筑强政府与大社会相结合的社区体育管理新模式,首先在于构建合理的社区体育组织结构。新模式划分为四个层面:领导系统、决策系统、协调系统、实施操作系统。
5.2.1领导系统社区体育的领导系统主要指各级人民政府,包括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系统的主要职责是:1)从宏观上加强领导,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2)提供社区体育发展的政策与经费支持;3)发挥其在各种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职能。
5.2.2决策系统社区体育的决策系统主要由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组成。
决策系统的主要职责是:1)具体实施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制定开展社区体育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考评制度;2)制定社区体育设施、器材装备标准;3)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并负责把他们安排到相应的社区,切实发挥作用;4)建立本级国民体质监测制度;5)组织举办一些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及群体表演,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5.2.3协调系统社区体育协调系统由社会体育管理系统组成,包括市体育总会、区体协和街道体协。
协调系统的主要职责是:1)做好晨晚练点的登记、注册工作;2)认真开展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注册工作;3)对同级各单项体育协会,各行业体育协会以及青少年体育活动俱乐部进行登记管理,提供业务指导;4)协助体育政府部门开展大型社区体育活动;5)宣传和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并进行经验交流;6)举办全市(区、街道)性的社区体育活动;7)协调体育行政部门与各单项体协、行业体协之间的关系,并争取一定的经费支持。
5.2.4实施操作系统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体育体制改革设想,为了真正实现社区体育基层管理,依据我国目前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特点,本研究提出在社区层面上,在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设立非政府组织――社区体育指导中心。
在社区层面上设立社区体育指导中心,其作用有以下几点:1)这种组织结构有利于发挥社会管理主体对社区体育的组织管理,形成“大社会”格局;2)从社区建设与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来看,社区的基层管理职能必将越来越重要,在社区层面上设立社区体育指导中心,有利于社区体育自治;3)在社区层面上设立社区体育指导中心,符合我国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加强社区体育的基层管理,有利于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切实满足居民的体育需求;4)社区体育指导中心有利于弥补街道体协、街道单项(行业)体协与社区晨晚练点、辅导站、俱乐部、体育活动小组之间出现的“断层”,起到一种“桥梁”作用;5)指导中心能有效的把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主体联系起来,消除“条块”分割的矛盾。表现在:街道文体站将不再直接干预社区体育事务,而是通过参加指导中心来体现政府意志并实现其社区体育管理职能;驻街政府职能部门与一般的驻街企事业单位通过参与指导中心来实现与其它社区体育组织发生联系;6)社区体育指导中心可以利用社区居委会作为决策系统组成部分之一,来实现与政府体育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解决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的经费与体育场地设施问题,缩短了政府体育部门与基层社区体育管理主体之间的距离,有利于政府体育部门全面、及时、准确了解情况,进行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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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湖南省泸溪县白武路项目位于湖南省泸溪县境内,拟按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全长约6km。项目建成后将提高路段设计通行能力、行车速度和行车安全,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促进县城“双子城”的建设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建项目依山傍水,现状道路走廊宽约12m,线路走廊带左侧为低山山前斜坡,右侧为沅水河,河流流向由南向北,山前斜坡大部分为第四系残坡积物覆盖。左侧山体地形标高一般为140~200 m左右,右侧河道标高约90m左右。
本拟定道路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道,工程量巨大且建设资金有限。作为城市道路,具有的重要功能就是服务道路两厢用地,促进区域城镇化发展。经过前期工作分析,初步选定采用分离式路基形式建设本项目,左幅高、右幅低、人行道灵活调整标高的建设方案。
在此基础上,如何对分离式路基进行选线、确定平面、纵断标高和相互关系、对路基工程量进行实时评价并优化、如何解决分离式路基道路左右两幅道路连接不畅、排水不便等问题,如何平衡各方面的矛盾,以有限的资金和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建设价值,是设计工作的最核心内容。
由于道路拟建标准高、要求高,而自然条件比较困难且建设资金有限,故对于建设方案的精细化设计比选显得非常重要。在此背景下,引入价值工程理论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价值工程理论
价值工程(ValueEngineering简称VE),也称价值分析(Value Analysis,简写VA),是指以产品或作业的功能分析为核心,以提高产品或作业的价值为目的,力求以最低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或作业使用所要求的必要功能的一项有组织的创造性活动。
价值工程是一门显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价值的资源节约型管理技术。价值工程从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角度,以独有的多学科团队工作方式,注重功能分析和评价,通过持续创新活动优化方案,降低项目、产品或服务的全寿命期费用,提升各利益相关方的价值。价值工程主要思想是通过对选定研究对象的功能及费用分析,提高对象的价值。价值工程的理论基础为价值理论公式V=F/C (F function:功能重要性系数 C cost:成本系数 V value:功能价值系数)。
功能和成本界定
经分析,本道路主要具有以下功能:
交通功能:即满足高速公路连接线和“双子城”主联系纽带的客货运车辆通行需要;
服务功能:即满足沿线厂区、生活区的交通安全快捷出行需要;
景观功能:做为沿江风光带,满足行车者、步行者对于沿河景观的需要。
主要成本界定:
工程的主要成本为工程建设费用(含征地拆迁等费用)、全寿命周期内养护管理费用等。
按照价值工程的思想,设计中为本项目建立先进的数学模型,进行持续的优化改进设计,以获得最佳的价值系数。
价值优化流程
设计基础与准备工作
为对设计工作进行持续性优化,尽量平衡对城市建设的正面影响以及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设计中采用了先进的三维同步式路线设计方法。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和工具:1、先进的设计软件:包括在三维同步设计方面较为突出的纬地道路设计软件、纬地三维漫游软件、EICAD道路设计软件等;2、扎实的测量和勘察工作:在初拟路线方案的基础上,应对两侧复杂的地形情况详细测量,对山体、河床地质进行准确的勘探;3、对现状土地利用情况、规划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与当地主管部门充分沟通,明确沿线地块的用地属性。4、其他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如地材运距、单价等。
交通组织与线形设计
在以上基础资料的支持下,可进行路线的总体设计。遵循以下步骤:1、按照测量的横断面地形、地质情况进行分析,建立数字化模型,保证对路线线形进行调整时,能实时获得道路的横断面数据;2、对沿线用地属性进行分析,对重点单位、区域进行控制性标注,保证在重要节点能实现道路左右两幅平齐,满足出行需求,并提供交通掉头、绕行等功能;3、在此基础上,对路线进行三维设计调整,抬高内侧路基的同时将道路平面移动,并实时进行土石方平衡调配,使得道路填挖工程量基本平衡,减少工程费用。
工程性复核优化与景观复核优化
在如上拟定的路线设计基础上,采用电子化设计方法,实施完成路线的横断面设计和边坡布置。
对边坡布置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性质的复核,确保边坡稳定、经济。对可能出现的半边桥、棚洞等结构工程,进行工程实施性的复核,确保稳定、可行。如出现不利情况,考虑继续对路线进行优化调整,重复以上过程。
将以上道路设计成果数据与三维漫游软件系统数据库连接,进行模拟行车漫游;在此过程中充分复核沿线各视角景观、视距(受分离式路基遮挡影响)、重要节点的交通功能等,保证获得满意的效果。如存在不利因素,考虑对路线方案进一步优化,重复以上过程。
工程造价复核与优化
工程造价做为重要的控制因素,设计中给予了充分重视。在工作开始前,即建立工程造价的估算电子化模版,与以上设计形成的工程量数据联动,在调整设计后,反映出实时的建设造价,并以此为根据之一进行总体优化。
持续优化方法
为保证在有限的时间期限内进行有效的持续优化工作,必须采用先进的优化方法。本项目设计中通过建立数字化地面模型和经济模型,在逐段、逐桩进行线形优化调整后,实时获得路基土石方、防护工程数量等数据,与造价模型数据连接后,获得新方案的工程费用,实现快速方案的分析。景观效果方面难以定量确定,采用了三维动态漫游设计模拟行车效果和外部效果,进行景观、视距等的定性分析。信息化、智能化设计工具是本项目中价值工程实施的重要保障。
分专业详细设计
以上工作完成后,进行各分专业详细设计工作。
图1设计流程框图
从以上设计流程框图可以看出,价值工程在本设计任务中的体现是持续优化和持续复核,而这一工作的重要保证则是科学先进的工程设计数据库、造价估算数据库,以及设计人员对于价值工程理念的切身体会和有效执行等。
实施效果
根据上图所列的循环检验,形成一个价值不断优化、造价不断节约的过程。以本工程为例,在初定路线的基础上,前后进行了近20次的逐段优化改善,最终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在工程功能、造价、效益等方面取得了满意的平衡结果。设计成果汇报后,有关专家、业主单位等均认为设计方案详细、合理,对于路线方案达到了比较明确的共识。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进展顺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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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卷烟营销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进一步尊重市场、满足消费、破解难题,行业最新明确“市场化取向”改革作为行业意志和发展战略,自国家局2014年6月明确京津冀作为行业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试点后,试点区域在需求预测、客户分类评价、货源组织、货源投放、品牌培育、监督检查等营销业务流程的六个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既对行业市场化取向改革方向有引领作用,也为全国整体推进市场化取向改革,提供了较好的借鉴样板。而行业市场化取向改革主要体现为行业价值链从推动型供应链向拉动型供应链转变,则营销公司内部的业务流程也需要相应地做出调整。
当前职能型营销组织管理模型在适应行业市场化取向改革过程中表现出了种种不足,表明由业务流程再造引起当前的管理模型不匹配,管理体制变革和运行机制设计刻不容缓。本文就是基于市场化取向改革的背景,围绕如何更好地实现转变和提升组织运作效率,结合卷烟营销的本质,探讨了如何构建流程型营销组织管理模式。通过流程型营销组织的构建,从重点以上级满意度为目标,改变为重点以客户满意度为目标的组织管理模式,更加尊重市场、及时满足客户消费,真正体现了顾客至上的经营思想,市场响应速度加快。
二、文献综述与经验借鉴
关于卷烟营销组织的变革,相关学者和专家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黄智刚认为,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洪流扑面而来,湖南烟草工商紧密协同,贴近市场,以供求关系为突破口,强力推动卷烟供应链由“计划推动型”向“市场拉动型”重塑。王柳以基于可视化流程的绩效管理为例,深入研究了业务体系下的核心流程定义、流程团队的建立、流程及其相关绩效的可视化表示方法,以及基于可视化流程的绩效监控与管理,并给出了其信息系统的架构与运行模式。许多学者和专家针对卷烟营销组织模式都进行了研究,但在烟草行业针对如何实现从传统的组织管理模式向流程型组织管理模式的转变研究很少,因此探讨卷烟的流程型营销组织模式具有其理论上的价值。
国家局及各大烟草商业公司在营销组织创新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实践,自2005年以来,大连、深圳、杭州三个城市开展了“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试点工作,并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要求、政策措施、组织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后来试点工作扩展到山东、山西两省,以后又在全国推开,并向“按订单组织生产”延伸。这些试点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青岛烟草、北京烟草等也对市场化取向改革有较深入的探索,在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内涵和卷烟营销组织等方面都积累了较多的经验。这些烟草同行的积极探索,为本文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和借鉴。
结合学者专家和各级烟草局的营销组织改革实践,都仅仅提出了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思路,提出“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等思路,但如何从组织层面去保障达到这个目的,尚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答案,更没有从流程管理的角度去优化组织管理模式。本项目以市场化取向改革思路和拉动型供应链为基础,重点关注如何从原有的以职能为中心的组织向以流程为中心的组织转变,着力创建流程型的卷烟营销组织管理模式。
三、流程型组织的要求
流程型组织是以系统、整合理论为指导,为提高对顾客需求的反应速度与效率,降低对顾客的产品或服务供应成本,建立的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组织。在构建流程型组织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顾客或市场导向;2.以流程为中心;3.组织结构的扁平化;4.以流程构建团队;5.流程的系统性。
流程型组织强调以组织层级、流程为基础,以核心流程为中心动态梳理企业各种流程及其关系,围绕如何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为目标,完善、优化企业流程并调整组织架构,强调更强的组织柔性,适应行业发展的变化和效率要求。
四、卷烟流程型营销组织的构建
本文以市场化取向改革为导向,着力推动烟草商业企业营销中心从围绕订单的销售职能向围绕终端的营销职能转型,尊重消费者选择和零售户需求,基于“消费者零售户商业工业”的拉动型卷烟营销供应链,充分发挥市场在卷烟营销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市场化取向改革进程。基于此思路,运用BPR的原理,优化营销中心相应业务和管理流程体系,并在流程优化的基础上,改变原有的以职能为基础的组织管理模式,创新性地进行以顾客为导向、以流程为中心的柔性组织设计,构建卷烟营销的流程型组织管理模式,由此得到烟草商业公司营销中心的包含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的“三定”方案,具体包括流程型卷烟营销组织的结构设计、部门职能职责、岗位设置与职责优化、以及各种编制人数等。具体来讲,研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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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在落实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中负下列责任:
(一)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应有劳动保护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二)在编制、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审批劳动保护方面相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和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内;
(三)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通知劳动、卫生、环保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有关会议,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应督促检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办法;
(五)将本部门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部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中确保劳动保护设施的“三同时”,负下列责任:
(一)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劳动保护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应当同时引进或者在国内补充配套劳动保护设施;
(二)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劳动、卫生、环保部门和工会组织报送拟建项目的劳动保护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保护专篇》、《建设项目劳动保护初步设计审批表》)和有关的图纸资料;
(三)应对承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的单位提出“三同时”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必须的资料和条件。对设计、施工过程落实“三同时”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四)建设项目验收前二十天,应将试生产中劳动保护设施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采取的措施等写出专题报告,连同《建设项目劳动保护验收审批表》,报送劳动部门审批;
(五)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改进意见,应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报劳动部门。
第六条 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负下列责任:
(一)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对劳动条件作出论证和评价;
(二)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劳动保护专篇》;
(三)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四)对初步设计会审中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意见,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时应予以解决;
(五)经审查同意的设计方案,其劳动保护部分如需变更的,应征得劳动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八条 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实行监察。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进行“三同时”审验并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施工或投产。
第九条 初步设计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建筑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执照,银行不得支付工程款。
建设项目竣工后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审查同意,银行不得进行工程结算,劳动部门不得办理劳动业务。
第十条 对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的劳动保护监察由与审批主管部门同级的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实行。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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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民政局把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以创先争优为契机,认真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具体要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城乡社区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09〕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09〕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09〕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10〕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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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的力度,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一股,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1、建立社区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社区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构建社区的协同配合机制,形成“重心下移、齐心协力,合力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2、强化社区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未落实、管理未到位的社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3、按时完成清扫作业,确保路面光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果皮箱设置应满足规范要求,每天定时清洗,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各社区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活动。
4、持续治理“五乱”,重点对社区辖区的整治,确保无违章占道和门面延伸占道,破旧遮阳篷广告牌和违章布幅广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完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确保道路无破损、无污水外溢,使非物业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5、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完善长效管理制度,按时消除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确保非物业小区院落干净、整洁、有序,楼群院落的市容环境实现较大的改观。
6、做好网格化管理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和长效管理措施、突出重点、难点。各社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志愿者和小区群众的积极性,发现问题要积极解决,不推诿、不转嫁矛盾。
(二)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非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社区管理职能,组建社区非物业小区管理机构,由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巡查、劝阻,对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上报处理,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处理,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非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热情,实现政府引导,社区自治,确保非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常态化。
五、具体任务
1、配置环卫设施。每幢楼每单元配置不少于1个垃圾桶(箱),破损残缺的环卫设施要进行全面维修,保证完好;
2、平整道路。对坑洼道路进行整修,破损严重的重新铺设,新增,整修路沿石、道板、井盖,做到道路平整、交通顺畅;
3、畅通管道。疏通雨、污水管道和化粪池,必要时重新整修,做到完好畅通,不堵塞、不外溢;
4、修复路灯。对小区路灯、楼道路灯等公共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无路灯的老旧小区要全部安装到位,保证夜间照明;
5、完善停车设施。清理现有停车库(场),挪作他用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恢复停车功能。没有停车场地的,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情况下,合理划定停车位,必要时可调整规划合理增设停车场地;
6、整修健身器材。对休闲健身场所设施进行整修、完善;有条件的新建休闲健身场所,添置健身器材;
7、设置标识标牌。按要求设置小区示意图、公益宣传栏、公示栏、楼幢门牌、绿地保护牌等,努力营造小区文化氛围。
六、提升环境卫生管理
配足专职保洁人员,小区道路、绿地、水面、公厕、楼道保洁及时,无积尘、污迹、无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房(池)、桶(箱)、楼梯扶手、电梯、外墙面及其他公共设施及时清洗、外表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外溢现象。积极开展小区居民文明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居民从自身家庭、楼道院落环境卫生做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体系,配齐配强工作组织管理、清扫保洁和专业技术“三支队伍”,切实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抓紧抓实。
(二)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宣传教育、督导巡查、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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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部署到位。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后,我局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形成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出台了《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容貌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确保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更具操作性。
三是责任到位。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社区、社区所在单位、社区各住户以及社区各小区的联系单位的职能职责不是很清楚的情况,帮助社区、联系乡镇明确了各清扫保洁范围,完善了“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制度。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年度职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四是宣传到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干部带动、街头、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目的意义,并组织全局干部群众参加了县上组织的“万人大扫除活动”、每周周末的“文明劝导活动”和每周三的“门前三包劝导活动”。
五是保障到位。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7万余元专门用于环境综合治理。
六是督促到位。邀请县级领导对我局所负责的新南社区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局组织人员对我局所负责的新南社区一小区坚持每天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巡查,对整治较为突出的问题,通知责任人实行限期整改。
七是整治到位。我局积极配合社区和所联系乡镇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狠抓了丝绸大院的整治,采取单位出一点,市民出一点,企业拿一点的办法,共同筹资约5万余元,集中打造丝绸大院。目前,我局所联系的社区和乡镇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得到了上级领导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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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四、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