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原则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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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原则

篇1

生活垃圾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工作。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是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本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本市人口的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已不能满足处理需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布局不合理、部分处置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资源化利用总体水平不高、无害化处置技术应用不广等问题日益凸显,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能力,提升管理能级,进一步提高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明确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按照“一主、多点”的要求,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着力形成市中心城区和郊区生活垃圾物流既相对独立又资源共享的格局。

2.坚持环境优先、资源利用。着眼于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源头减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切实提高各类垃圾再生利用水平。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下的社会参与机制,按照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清晰、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率。

4.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市、区县、街(镇)三级垃圾管理体制,形成市级统筹全市生活垃圾管理技术、标准、政策及物流。区县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承担相应费用;街(镇)组织发动市民群众、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管理的工作格局。

5.坚持技术创新、安全运行。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加强处置设施运营监管,规范处置运营行为,严格控制收集、运输、处置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二)工作目标

1.切实控制生活垃圾年增长幅度。大力推广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力争将全市生活垃圾年增长率控制在3%左右。

2.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12年,基本实现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与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到2015年,基本实现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资源利用。

3.着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2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约2万吨/日。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约2.7万吨/日,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三、落实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1.促进社会源头减量。加大政府引导推进力度,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鼓励社会、市民积极参与源头减量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不断促进清洁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鼓励包装物回收利用,发展绿色包装,强化生产者责任。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提倡适度装修,减少房屋装修垃圾。倡导节俭型餐饮文化,积极引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继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餐厨垃圾。

2.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强化垃圾分类在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以及市容环境责任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日常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形成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

(二)推进资源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

1.完善废品回收利用体系。鼓励社会参与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工作,健全社区废品回收利用系统,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推进废品回收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系统,积极推进现有回收体系与相关末端处理企业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回收渠道建设。

2.拓展建筑装修垃圾利用途径。建立健全建筑装修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促进建筑装修垃圾有序消纳。推进建筑装修垃圾水运中转码头和浦东、闵行、宝山等装修垃圾、拆建废料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设立区域分拣处置场,逐步实现建筑装修垃圾就地消纳和再生利用。依托生活垃圾集装化运输中转码头,在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装修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加快研究装修垃圾资源利用技术,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扶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支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健康发展。

3.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利用。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实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全覆盖管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新技术和新方式,开发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餐厨垃圾源头脱水技术。鼓励郊区采取资源规范利用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

4.加大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力度。完善各区县绿化枯枝、落叶收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郊区接纳中心城区已粉碎的预处理绿化垃圾。推广应用绿化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成果,采取粉碎发酵、腐熟堆肥等多种方式,实现绿化垃圾综合利用。

5.提高日常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程度。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推进生活垃圾分拣,促进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垃圾资源的再利用。大力支持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深化相关鼓励扶持政策,着力提高生物气发电和焚烧发电产业利用水平。

(三)加速推进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1.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老港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不断适应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量持续增长的需要。按照“就近消纳”的原则,着力推进郊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置”的处理系统,以适应郊区城市化进程加快所带来的生活垃圾处置需求。2012年,完成老港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基地一期建设;2015年,完成老港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基地二期和金山、奉贤、嘉定、浦东、闵行和长兴岛等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2.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能级。以改进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为重点,通过改建、扩建现有处理设施,提升餐厨垃圾处理综合能力。新建宾馆、饭店、餐饮街、度假村、高校校区、职工食堂等应按照标准,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不断规范餐厨垃圾处置行为。

3.改善垃圾处置设施周边环境。加快原老港一、二、三期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关闭金山、青浦、松江等区域内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堆场,实施环境改善工程。对已投入运营和在建、规划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实施规划控制,严格控制人流聚集性项目开发,并结合实际情况实施防污染隔离林带建设。

4.规范渗沥液减排。加强生活垃圾清运过程管理,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技术更新,规范渗沥液收集、排放行为,消除收运过程滴漏现象。改造、更新生活垃圾小型压缩式收集设施,推广生活垃圾中转站、转运码头渗沥液的就近规范排放,减少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中转、集装化运输系统建设,努力减少二次污染,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四、确保生活垃圾管理有序进行

(一)落实设施建设责任

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国有控股企业参与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新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市级政府性投资建设为主;郊区政府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处理,包括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对郊区政府投资建设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市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二)强化价格调控机制

根据“按量收费、按类收费”的原则,规范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深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完善市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价格机制,健全各区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和计量收费制度,继续实施“超量加价、减量奖励”政策,鼓励源头减量。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环境补偿办法。对社会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按照“保本微利,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

(三)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按照法定程序,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立法研究,加快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开展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管理等政府规章、技术标准的制订、修订。研究并落实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和配套单位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各类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和资金补贴机制。研究制订适度包装和绿色包装标准,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技术规范和监管办法。

(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垃圾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特别是突破制约生活垃圾处置行业发展瓶颈的新技术研究。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中渗沥(滤)液处理、臭气控制、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等方面新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应用。加快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处置多元化监管体系,防止垃圾混装、混运,防止收集、运输、处置中对环境的再污染。建立并完善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质量标准、监管标准和综合考评办法,强化监管手段,加强运营质量监督和环境监测,切实提高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效率和监管水平。

(六)增强公众责任意识

篇2

顾问: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办区域建设服务办党政综合办

优化营商环境办各社区城管中队环卫所

辖区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

领导小组负责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部署,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

二、基本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及考核工作。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定期对联点社区进行巡查,指导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城市管理办:牵头负责街道整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管理方案及考核办法,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考核结果与城管月度工作考核挂钩。督促开放式小区积极配合生活垃圾转运工作,调动居民积极性,确保督导员在职在岗,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

区域建设服务办:负责街道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物业小区积极配合生活垃圾转运工作,调动物业单位积极性,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

党政综合办:负责街道机关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各办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

优化营商环境办:负责辖区学校的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学校积极配合生活垃圾转运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各社区:负责宣传引导辖区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做好桶边指导工作,确保湿垃圾进场有效数量达到生活垃圾总量的15%,同时保证质量。

城管中队:负责监督、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及居民群众进行相应处罚。

环卫所:负责统计每个小区、企业湿垃圾日产出量,安排专人值守垃圾站,对干垃圾站混入湿垃圾现象,由各站点工作人员通知、督促从源头分类,对拒不整改的,杜绝进入垃圾站。掌握全街湿垃圾进场数量,建立各类垃圾收运台账,提供各项考核指标依据。

辖区企事业单位及物业公司:负责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本单位及物业小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至街道干垃圾站、湿垃圾站。

四、垃圾收运处置办法

(一)干垃圾收运。

居民将干垃圾投放至小区四分类投放点,物业公司、社区保洁队伍运输至辖区干垃圾站。

(二)湿垃圾收运。

居民家庭产生的湿垃圾(不含餐饮门店产生的餐厨垃圾)投放至小区四分类投放点,物业公司、社区保洁队伍运输至辖区湿垃圾站。

(三)可回收垃圾收运。

居民将可回收物投放至社区四分类投放点,街道将组织资源再生利用公司或保洁员分拣、回收。

(四)有害垃圾收运。

居民将有害垃圾投放至小区四分类投放点,社区将有害垃圾统一清运至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民主东街28号),区级统一收运。

(五)大件、装修垃圾收运。

居民将大件垃圾投放至社区(物业小区)大件、装修垃圾暂存点,清运单位到街道城管办领取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清运卡再联系区环卫外包清运公司从暂存点运至大件垃圾或装修垃圾处置场。

五、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年考评”的方法(具体考核内容见考核细则)。街道根据每月日常督导情况,结合各类收运台账,干垃圾收运情况,湿垃圾的数量、质量,可回收垃圾分类及有害垃圾收运情况对5个社区生活垃圾收运情况进行评分,依据得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三类,一类1个、二类2个、三类2个。

1、四分类点位奖补。对各社区每月考核拨付经费,原则上:一类社区240元/月/点、二类社区200元/月/点、三类社区160元/月/点。经费主要用于奖补点位督导员及清运人员。

2、集中清运费奖补。根据街道考核排名拨付经费。全街道5个社区共设置湿垃圾集中转运点5个,按10000元/年/点的标准发放。

3、农贸市场奖补。农贸市场湿垃圾不纳入居民小区湿垃圾统计,按大型农贸市场2个投放点、小型市场1个点的标准,安排240元/月管理费,发放标准与本街道考核结果同步;农贸市场产生湿垃圾按核定标准计算,未达到的数量从社区湿垃圾总数中扣减,超出数量计入社区湿垃圾总量。

篇3

逆向物流与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即著名的“3R”原则。减量化原则是基础和提前,它不是单纯地减少对资源、能源的使用,而是要求生产和消费尽可能地从使用污染环境的原料和能源转移到可再生利用的材料上来,从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预防和抑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以消费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来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再利用原则,要求产品能够以初始的形式多次或反复使用,而不是一次消费就丢弃。再循环原则,就是要求产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尽可能重新变成可以重复利用的资源,而不是有害的垃圾。在经济运行中应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生产率,实现污染排放最小化,废弃物循环利用最大化。

一般情况下,逆向物流是指对由最终消费终端到最初的供应终端之间的退货、积压商品、各种包装、废旧物品、污染材料及废弃物等,和随之发生的信息流、资金流所进行的一系列计划、执行和控制等活动及过程。目的是对它们进行适当的处理(如修理后利用、再生利用、再制造利用),恢复其全部或部分价值及减少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也就是使逆流物价值再现最大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逆向物流的目标正好契合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

2009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它标志着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开端,同时也使逆向物流的发展有了更广阔的空间。将循环经济的思想引入逆向物流领域,必将促进逆向物流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

逆向物流模式分类

(一)退货、积压商品类

对于退货类物品,有的是包装箱损坏的,可以在某个流通节点比如物流中心或配送中心更换合格包装箱即可的,就不必再浪费运输成本而送到制造商或分销商处解决;对于部分零部件损坏的,可以逆向回物流中心,由制造商派技术人员处理,实在处理不好的再逆向回源头(见图1)。这样分类的结果,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物流环节,节约社会资源。

对于积压商品,如果是由于季节更替或者所在地域消费者兴趣改变等原因造成的,这时的商品还具有使用价值,因而只需寻求另外的市场来拓宽销售,重新流向需要此类商品的地方,而不必直接逆向到最初源头。对于即将过期的商品类,可按“已经过期商品”处理。

(二)包装材料类

对于包装材料,可按具体情况分为两类进行处理。一是彩电、冰箱类的包装。这类包装一般体积较大,是由配送公司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并且现场拆箱以验证是否货损,此时如果商品能正常交付,包装箱可由配送公司按一定的费用马上回收(见图2)。这样消费者获得了更多利益,制造商也可以节约包装箱采购成本,而配送公司正好可利用返空车辆装运包装箱获利,更重要的是,减少了污染环节。二是其它包装材料。这类包装材料如玻璃/塑料饮料瓶、纸袋、塑料袋等,它们兼具“废旧物品类”和“生活垃圾类”的特点,因此可按此两类物品处理。

(三)普通废旧物品类

狭义的废旧物品回收即指此类。它包含废旧书籍、报纸、塑料瓶、玻璃瓶等,还包括“包装材料类”中没有处理到位的包装箱类。对于这类物品,已经有比较成熟的逆向渠道,这个渠道包括各个环节的废旧物品回收部门和工作人员。对于“废旧物品类”中没有做到回收的物品则继续流入“生活垃圾类”进行处理。

(四)生活垃圾类

生活垃圾主要指人类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比如厨房与餐桌垃圾等。这类物品门类众多,但有一个共同点,即含有巨大的热量。这类物品现行的处理模式基本上是由环卫部门从各居民区等场所回收,然后再送往指定地点填埋。这样处理的不足之处是,大量土地被无限期占用,大量有害物质将长期污染环境。而在循环经济理念下,则可通过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利用燃烧产生的热能发电,燃烧后的固结物或可做建筑材料,或再送垃圾填埋场(见图3)。这样,既回收了热能,又减少了有机物类对环境的污染,还节约了大量土地。

(五)电子垃圾类

电子废弃物俗称“电子垃圾”,包括电视、通讯设备、复印机、电脑等。这类产品有个特点,即回收利用价值有限,但对环境的污染巨大且影响深远。美国有的州已明令禁止对显像管和电脑显示器采用掩埋和焚化的方式处理。目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是“谁污染谁负责”,这里也可以理解为“谁制造谁负责”,即制造商是始作俑者和技术相对成熟者,因此有义务和责任回收该类物品,对于尚且具有使用价值的元器件可以分拆加以利用,以节约社会资源;其余的则集中处理(见图4)。

(六)电池类

废旧电池对环境危害极大,但其在我国的回收情况异常严峻,单独处理的废旧电池跟庞大的电池使用量相比微乎其微。究其原因,一是人们对于废旧电池对环境的危害认识不足,二是执政者提供的公共产品不够,缺乏宣传力度,缺乏逆向渠道。这样就使得环境的负担越来越重,治污压力越来越大,一代代人继续着“边污染边治理”和“只污染不治理”的老路。

废旧电池的逆向物流也可以借鉴“电子垃圾类”的“谁制造谁负责”原则,强制电池制造商负责回收。在目前社会还没有成熟的逆向渠道时可以先由执政者搭建渠道,比如在政府、学校、书店、医院、大型商场、人口流量大的报亭等公共场所设置专用的电池回收箱,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需要注意的是,废旧电池回收箱要与普通垃圾箱严格区分开来(见图5)。

另外,还可以通过销售终端来促进回收,在零售商环节增加设立回收功能,就如同零售店销售玻璃瓶装酸奶的策略一样(见图6)。比如,对于现行售价为2元/节的电池,在销售时直接将价格定为3元/节,如果在购买时能提供同样型号的一节电池,则退还1元。这可以从经济角度增大回收数量。

篇4

    2.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生活垃圾减量化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需要,随着原生资源开采费用的增加和废弃物处理成本的上升,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城市生活废弃物产生的问题;生活垃圾减量化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需要,通过重新利用生活垃圾中的可循环物资,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不仅是缓解资源压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城市生活废弃物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生活垃圾的“三化”内涵及社会经济效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狭义内涵分别是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的生成源头、生成后的中间循环处置环节、最终处置(末端处置)技术而言的。

    生活垃圾“三化”目标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如下图1所示。

    图1 “三化”与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关系

    (二)上海生活垃圾组成成分的分析与预测

    与发达国家相比,上海生活垃圾的成分具有餐厨垃圾含量高、可回收物质较少、季节变化较大、水分偏高等特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煤气普及率的提高,全市生活垃圾中可燃成分含量逐步提高,可回收成分逐渐增多。垃圾成分出现的这些新特点,要求与其有相适应的垃圾综合处理方法。

    据预测,到“十二五”末期,上海生活垃圾各组成成分的比例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十二五”末期上海生活垃圾成分图

    (三)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工作现状

    1.垃圾的分类处理在上海的实施现状。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始于1995年,其间分类模式经历了多次调整。十多年来,垃圾分类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一些瓶颈问题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垃圾分类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垃圾分类标准设计不够具体,分类设施标准有待统一;垃圾分类城乡推进不平衡;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分散,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垃圾分类方式粗放,后续资源化程度不高;末端处置技术中填埋处置比例过高;公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等。

    2.垃圾的收费政策。美国、巴西、加拿大、台湾地区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实施了垃圾收费政策,这些办法都有可取之处,但还无法直接“引进”到上海,因为对于垃圾收费,很多人从心底还未能接受。因此,上海暂不考虑用收费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3.垃圾管理立法。目前,上海与生活垃圾相关法规包括:《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管理办法》、《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尚未形成体系,对市民处置垃圾的行为缺乏约束。

    4.宣传教育活动。上海生活垃圾减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力度不够,在宣传形式上主要采用宣传栏开展平面宣传,利用现代的大众传媒较少,总体宣传效果不佳。

    5.垃圾管理引进社会资本在上海的实施现状。目前上海环保治理的经费不足,政府对社会力量参与环保产业没有规范的政策加以保障,缺乏有效的措施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环保产业,不能形成多元投资机制。上海市在调动“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主要瓶颈及其成因研究

    制约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的瓶颈主要包括:

    (一)对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缺乏研究

    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与生产——居民购买与使用——垃圾产生——可回收垃圾再利用——填埋或焚烧”等环节,其中垃圾减量化自“设计”开始直到“回收”结束。“改进产品设计与提高”与“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是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的两个关键抓手。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机制应重点围绕两个关键抓手展开。而“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的核心是垃圾分类环节,只有将可循环利用物资从垃圾中分拣出来,回收利用才有保障。

    (二)目前的上海垃圾分类制度尚待完善

    上海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已有一段时期,但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包括:

    1.分类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推进——常见的公共垃圾桶含糊的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利用垃圾”与“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且对居民培训工作不贴切、不到位,很多居民对分类标准一无所知,分类工作也就无法开展。垃圾分类在中国属新生事物,缺乏习惯与传统,而目前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的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分类工作的开展。

    2.居民自发进行垃圾分类意识明显薄弱。除部分想分类但不清楚如何分类的居民外,尚有一部分居民习惯于传统的丢弃垃圾方式,认为垃圾分类增加工作量,拒绝开展。因此,加强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是今后实现上海垃圾减量化中的重要一环。

    3.缺乏对垃圾分类的奖惩制度。目前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缺乏有针对性的直接或间接的奖惩机制。垃圾分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靠居民自发实现,缺乏制度保障。

    (三)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缺乏有效的平台进行系统整合

    目前,关于生活垃圾减量化方面的制度与规范彼此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与衔接,亦缺乏统一平台将其有效整合,致使各种制度各自为政,难以产生工作合力。

    三、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总体思路

    (一)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形势分析

    1.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影响因素。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分别与上海市总人口数及上海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在对未来上海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进行预测时,应充分考虑两者的影响。

    2.“十二五”期间上海人均生活垃圾量的预测。RTCE(与生活垃圾产出相关的人均消费支出)指与生活垃圾产出密切相关的人均物质消费性支出,如在食品、饮料、衣服、鞋类、家具、书本、报刊等方面的消费支出。RTCE数据可以通过细化、拆解人均可支配收入和TCE数据得到。通过分析历年RTCE与TCE之间的关系,得到RTCE预测方程如下:

    通过分析历年RTCE与生活垃圾产生量之间的关系,可以建立以下预测模型:

    利用上式及“十二五”期间各年RTCE预测值,可以计算出各年生活垃圾预测值,其变化趋势如下图3所示:

    图3 基于RTCE预测法的“十二五”期间各年上海人均垃圾预测值变化情况图

    由图3可以看出,自2010年起上海的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88公斤水平增长,2015年突破1.25公斤/人日,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形势严峻。

    (二)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生活垃圾减量化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全体市民,实践证明仅靠政府某个部门和单项法规难以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与支持,还需要订立相关的法规制度,这些离开政府主导几乎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的政府主导作用体现在:政府高层领导主管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政府应给予生活垃圾减量以政策和资金支持;政府主导立法工作。

    2.强化“二次处理”原则。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的“二次处理”是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理的中间环节,是在垃圾分类收集后,对其中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更深化的处理,“厨余垃圾”本地完成最终处理,不需再运入填埋场和焚烧厂;“其他垃圾”经过二次分类,最大限度筛选可循环物资;不可循环废弃物经压缩后运入终端处理场所,实现最大限度的减量。国外很多国家在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理的之间也都具备强大的“二次处理”能力。实践证明,有效的“二次处理”是生活垃圾减量化的重要保证。

    3.“厨余垃圾”本地处理原则。“厨余垃圾”具有污染性、刺激性、腐败性等特点,是人们对生活垃圾避而远之的主要原因。目前“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50%左右,一旦“厨余垃圾”与可循环垃圾混合将极大地增加分拣的难度。因此,利用“厨余垃圾”的腐败性在区域内对其进行生化处理,不仅减少污染其他垃圾的机会,也减轻了最终处理的工作压力,具有重大的减量意义。

    4.循环经济原则。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规律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循环经济是实现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即减量化的重要途径。分类后的可循环利用物资必须由较为便利的渠道进入流通市场,作为次级资源进行重新利用,才能有效减少终端处理量。

    (三)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总体思路

    解决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全生命周期分析,从垃圾产生的源头(产品设计)开始直至垃圾焚烧、填埋,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生活垃圾减量化设计;通过对生活垃圾产生的流程分析,从生产商、零售商、居民小区、垃圾收运场所直到焚烧厂、填埋厂,开展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理的全流程减量化设计;通过对生活垃圾产生、处理的所有相关方进行分析,构建政府规范、部门执法、企业自律、群众监督、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全方位减量化保障体系。从而形成“一横一纵”的生活垃圾减量化综合处理体系。其总体思路如图4所示。

    (四)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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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垃圾的来源可以把其分为三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农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的活动和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弃物。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我国各大城市普遍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而且这种方式占到了80%的比重,但是填埋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更重要的是还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因而,如何妥善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问题。同样是在面对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问题上,作为中国近邻的日本的做法就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

一、日本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对策

(一)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

虽然日本政府早在1900年就制定了《污物扫除法》,但因为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致使该法一直没能得到贯彻实施。二战结束之后,为了使经济得到复苏和发展并达到于环境协调的目的,日本政府于1954年制定了《清扫法》;上世纪60至70年代,日本在实现经济腾飞的同时也发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因环境污染产生的日本国民致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致害事件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重视。《公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在60年代末制定的第一个环境基本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亦被称为《废弃物处置法》随之在70年代通过,该法对于生活垃圾的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空气污染控制法》于1986年颁布,该法对哪些设备可以焚烧生活垃圾做了详尽规定;1993年实施了《环境基本法》,该法保证了在日本建立循环经济的观念深入每一个日本国民的心中,也为后续的其它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基础,为确保自然循环和社会物质循环,降低环境负荷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日本以《环境基本法》为基础, 该法明确了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基本原则以及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国民在环境保护行动中的职责,并重点规定了国家应该采取的措施,在这个大的法律框架之下接着制定和实施了一些在环保领域更加具体的法律,这些法律明确的显示了相关环保方面的范围、内容以及方式,相应方在环保和污染控制中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旨在实现能源节约的《节能法》、旨在使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理的《废弃物处理法》和旨在使再循环得到推进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在此三个法律之下还形成和制定了一系列更加具体的操作法,如《容器包装再循环法》。1999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针对可能有害于环境的行为和设施做出了具体规定和限制,《废弃物处置法修改案》于2003年12月正式实施,该法关于如何处置废弃物列出了详尽的规定。虽然上述法律都有各自的针对性,但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关系。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由相应的政府部门主管和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依据的科学环保的良性机制已经在日本建立起来,自觉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日本国民的一种日常生活习惯。

(二)分类和收集城市生活垃圾实现体系化

从日本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可知,日本全国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接近六千万吨,那么用其于日本的人口计算得出平均每位日本国民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的约是1.2 千克,这个垃圾产生量相比中国家庭每人每天产生的垃圾量要稍多一些。为了防止产生在本世纪初没有足够的垃圾场容纳生活垃圾的严重情形的出现,日本在比较早期就开始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体系化的分类和收集处理。日本的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和有害垃圾等四大类。可燃性垃圾有厨房垃圾、纸屑木块等;不可燃垃圾有陶瓷器皿、玻璃、金属、塑料等;资源垃圾主要是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有害垃圾包括日光灯、水银温度计、干电池、气体打火机、灭火器等。在日本各地,具体的垃圾类别细分有一些区别。按尺寸衡量垃圾并做出相应的分类,一旦超过规定尺寸那就不应归入“小件垃圾”(长度≤0.5米),而应该归入“大件垃圾”(长度>0.5米)的类属。但是当日本市民若要处理一些特定类别和大件的垃圾时,就必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收集处理费,这些垃圾包括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电器。另外,投放垃圾必须实行定点投放,收集也必须定时进行。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市民应于每周的指定时间把垃圾放置于固定的地点,并且用来盛放垃圾的袋子应符合相关标准,之后放置在居民区的垃圾会被垃圾清理车收集并被运往垃圾处理厂,运往焚烧场的都是可燃烧性垃圾。由于采用了科学、严格的垃圾收集和处理方式,所有垃圾就无法在露天的场所较长时间的暴露,因而,即便在夏天也不会出现因垃圾腐烂而产生环境污染问题。日本的法律还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要保证不发生本单位产生的垃圾流散到社会上的事情。所以在日本的大街小巷不会发现成堆的垃圾,正是由于日本人的这种自觉意识和良好的习惯才保证了日本城市和乡村的干净和整洁。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和多元化

实现垃圾科学分类和收集后, 如何处理垃圾就成为了管理垃圾的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日本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有这样的特点,那就是在收运和处理垃圾的过程中很好的引入了市场机制。从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就把预防优先和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作为重点方向,而不再是被动的抑制垃圾增量。对垃圾的预防从生产阶段开始, 制造商方面;通过征税政策引导其生产再循环产品。企业和个人方面;遵循“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并对违反垃圾管理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重罚。因为上述政策的实施,生产者会主动的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加工处理,从而得到新的产品或者中间产品,之后生产者亦能从中获益。这样, 引入市场机制进行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模式由三方共同组建而成,三方分别为家庭、企业、政府。这有利于对现有资源加以充分利用,也能达到把垃圾变废为宝的目的。

日本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多元化处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垃圾进行直接资源化处理:垃圾在被丢弃前日本市民已对其做了比较细化的分类,日本州、道、府下设的各市、町、村(町相当于中国的镇一级别)就可以直接把回收的大部分垃圾实现资源化处理,该种类的垃圾主要包含PET、铁罐、铝罐、玻璃瓶、纸、塑料等,这些垃圾的回收利用率都比较高。根据2006年的统计显示:日本PET、铁罐、铝罐、玻璃瓶、纸、塑料的回收利用率分别为66.3%、88.1%、90.9%、94.5%、60.8%、72.0%;以焚烧方式对垃圾进行处理:由于日本的国土比较狭小,土地资源十分匮乏,不但卫生而且实用的垃圾处理方式---焚烧,自然就成为了日本的首要选择。焚烧是日本最主要的生活垃圾中间处理方式,但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垃圾产生量及其成分的不断变化,日本政府制订了严格的标准用以控制垃圾焚烧后污染物的排放。同时,为了控制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恶英量,日本政府把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从欧洲的瑞士、德国引进过来,并通过一系列积极主动的措施把这些技术转化形成具有自己专利的技术优势,有效的实现了二恶英的削减。另外,日本政府还对燃烧效率和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加强指导;对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对可燃垃圾的焚烧灰和玻璃、金属、塑料等不适合焚烧的物品进行减量化与资源化回收后,直接作填埋处理,多数食品垃圾也被直接作填埋处理。关于填埋场位置,日本大多把其选在近海处,采用“三明治”式(每3米垃圾上盖上一层50厘米厚的复土)的填埋施工方式和其它科学的措施,确保了不污染周边环境,实现了围海造陆并达到了解决土地资源不足的目的;对垃圾进行再生利用:通过对食品垃圾实现饲料化或肥料化处理,对可燃垃圾进行燃料化处理并制成固体燃料,对焚烧灰、煤尘用1500度高温进行熔融处理或进行煅烧处理后用作建材辅料后,实现了对垃圾的再生利用。

(四)国民环保宣传和教育的常态化

日本的环保宣传和教育实现了受众的国民化,无论成人或儿童都要接受相应的环保知识。日本的多数学校安排了垃圾分类和处理的相关课程,此外还定期在学校里举行垃圾分类比赛并对优胜者进行奖励,从而让学生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日本环境省编辑出版的《儿童环境白皮书》专门用来向少年儿童介绍环保的相关知识。经过日本政府的宣传和教育,在环保方面日本人都比较自觉,其效果也比较明显。日本的市民在环保方面不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而且还会主动的去监督其他人是否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对于那些对垃圾分类和放置不正确的行为,也会有相应的人员去指正。另外,在大型体育赛事和其它集会之后, 场地会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不留下一点垃圾。这种良好素养的形成来源于日本政府在环保方面采用多渠道和多手段的不断宣传和教育。

二、日本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措施对我国产生的启示

(一)制定和完善更加细化、配套的法律

日本关于环境保护的立法有二十多个,并且这些法律有相当一部分是非常细化的具体操作法。因而,我国应该学习日本在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方面的做法,制订更加具体的与主要环保法相配套且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因为,更加细化和配套的法律是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首要前提和保障。我国有关环保方面的立法,在技巧和内容上与日本相比存在一定的距离,因此,我国相关人员和部门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和研究日本的环保法律,以期实现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更加科学化。

(二)实现垃圾的分类和收集处理

现今在我国的大多数城市中,垃圾都是在没有经过分类的情况下被放置于垃圾回收点,这种做法为垃圾的后续处理制造了很大的难题。因而,我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对于已分类的垃圾相关部门要及时的进行收集和处理,实现垃圾的循环再利用。

(三)充分发挥市场在垃圾处理中的良性作用

通过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到垃圾的回收利用中,并对在垃圾处理方面成绩显著的企业进行奖励。还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进行,奖励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这样能够充分调动和激励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其中。个人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垃圾的分类处理,可采取谁污染、谁付费的措施。从而实现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紧密结合的良性循环模式的构建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宏,涂晓玲.日本生活垃圾的管理及处理.城市问题.2007年(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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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前,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基本上是一个概念。记得小时候,牙膏皮、桔子皮、墨鱼骨等各种可循环利用的物品都可以卖给废品收购站或药店。据北京环卫集团考证,北京日报早在1957年就有“垃圾分类,利国利民”的报道,这是在正式刊物上最早出现的垃圾分类的概念。

1996年,北京市西城区大乘巷社区在环保组织的倡导下,开始推动以废品回收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2000年,住建部确定北京等8座城市试点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进入政府主导层面,开始“可回收”、“不可回收”两分法的推广。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之后到2008年圆满举办,北京的垃圾分类一直围绕实现奥运承诺开展工作。

2009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引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面对激增的人口,城市每年需要拿出500亩土地用于垃圾填埋,城市运行不堪重负,同时面临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意见》中首次明确了采用“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卫生填埋”三大成熟主流技术进行综合处理,将垃圾处理结构优化为4U3U3,彻底改变主要依靠卫生填埋处理的方式。

2013年,为改变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同时确立了“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原则。按照大类粗分的标准,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意见》后,在朝阳区“三街两乡”先行开展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试点,取得了明@效果。2010年以来,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先后在3759个小区建立了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站点,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入户发放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在社区招募“绿袖标”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2万余人,宣传、普及和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垃圾分类覆盖人口达到800万人,占比达到可推行垃圾分类小区的80%。此外,在制度建设方面,北京市在2011年创新性地制定了代表国内地方立法先进水平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3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施行。

(二)对垃圾分类概念的解析

首先,上位法中生活垃圾概念缺失导致垃圾分类方向不明。按照我国固废法中的定义,垃圾为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则没有明确的定义。参考其他国家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则包含了垃圾分类的基本技术路径和政策思路。比如德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垃圾和其他城市生活垃圾两类。家庭垃圾包括普通家庭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生物垃圾、可生物降解的庭院和公园垃圾、可回收物(包含玻璃、废纸、纸板、轻质包装材料、金属等);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包括街道清扫的垃圾、餐厨垃圾、市场垃圾、其它混合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不包括矿产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以及二次垃圾(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继续处理的垃圾,如飞灰、炉渣、破碎物、淤泥、动物残留物等,不包括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可作为原料或产品的垃圾)。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定义是指日常家庭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家庭垃圾)以及商业活动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商业垃圾),不包括工业废弃物以及法律规定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爆炸性等特性的有毒有害的废弃物。

其次,城市管理体制分割导致了对垃圾分类的狭义理解。长期以来受政府管理体制的局限,垃圾管理表现为各自为战的“碎片化”状况。生活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负责,废品回收由商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处理由环保部门负责,装修垃圾由住建部门负责,电子垃圾由工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的执法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循环经济政策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如此等等。环卫部门发起的垃圾分类工作,多年来在环卫部门的职责范围内打转转,分出厨余垃圾几乎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部。一方面,厨余垃圾的分出率仅有5%左右(开展垃圾分类小区的平均水平),高投入低产出,财政绩效不佳,垃圾分类效用饱受质疑;另一方面,进入终端处理设施的垃圾中几乎没有可用之物。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垃圾分类标准,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就已经达到了资源化率70%的水平。相对于2016年北京市每年872万吨的生活垃圾清运量,20万拾荒大军每年分拣出约500万吨的再生资源,而这部分贡献并未计入垃圾分类效果。

最后,“两网融合”是对垃圾分类的理性回归。从历史发展的进程和垃圾分类概念的国际接轨来看,垃圾分类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矛盾在于再生资源回收。同时,要从根本上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出路在于循环经济政策方针的落实。从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角度看,伴随着国际市场原油、钢铁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低迷,疏解非首都功能力度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低、小、散、乱的经营难以持续,需要及时构建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避免可再生资源流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从战略上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改革措施中,明确了将原来由商务部门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划转城市管理部门,职能上的一体化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了条件。垃圾分类应是对包含再生资源在内的所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推动的以分出厨余垃圾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系统与商务部门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两网融合”是新时期垃圾分类的应有之义。

二、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和路径解析

(一)北京市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

垃圾分类知易行难。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先后经历了以废品回收为主的“二分法”,到以厨余、可回收、其它垃圾的“三分法”实践,以及由试点突破到提高覆盖率的管理目标的调整。从环卫部门自身原因来看,一是没有摆脱“放几个分类垃圾桶”的纠结;二是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瓶颈”始终没有突破;三是“政府推动有余,全民参与不足”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片面追求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进一步造成了考核标准的偏差,使垃圾分类流于形式,脱离了其应有的社会基础。

从问题表现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垃圾分类关系民生保障、关系城市环境、关系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站位不高、抓手不足、措施不严;二是垃圾分类宣传“最后一公里”环节没有解决好,物业公司等单位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还存在居民不了解垃圾分类方法的情况;三是在社区收运环节存在混装混运问题。分类收集车辆配备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挫伤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四是再生资源市场低迷,回收人员减少,回收网点严重萎缩,各级分拣集散中心尚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快递包装、电子垃圾快速增长,给垃圾分类提出了新的课题;五是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不完善,约束性不足,执法难度大,考核体系不够配套,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二)垃圾分类的路径解析

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需要从路径上明确垃圾分类的三大关系。

一是明确垃圾分类目标和手段的逻辑关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目标,垃圾分类是手段,不能为了分类而分类,本末倒置。北京市在“十三五”时期环卫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垃圾处理的“金字塔”体系。处在顶端的是减量化,即减少垃圾的产生,往下两层分别是再利用和资源化,前三个层级涉及循环经济的范畴,主要措施包括限制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净菜进城、不剩餐、旧货交易、废品回收和垃圾分类等。再往下是热回收,也就是垃圾焚烧或进行生化处理,最后一级是无害化。垃圾分类中的干湿分开,是对后两级垃圾处理的直接支持。

二是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联动的结构关系。以法治为基础,在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中,要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社会宣传动员等手段,打造垃圾分类的环境基础,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协同、市民自觉,最终养成全民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在形成行为改善和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同时,p少社会整体成本。从其他城市的经验看,采用积分奖励等经济手段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前期阶段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长期实施将面临效用递减和财政保障的困难。

三是认同末端决定前端、循序渐进的时空关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需要时间。特别是终端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生化处理设施需要加快建设,如果只有单一的填埋工艺,垃圾分类难免重蹈覆辙。此外,正规的再生资源收集、分拣、打包、转运、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需要明确空间布局并加快建设,正规的运营队伍需要及时形成。当前,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萎缩,正是正规企业进入并替代“拾荒大军”的时机,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制定精准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和措施建议

(一)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

垃圾分类作为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是城市经济、城市社会、城市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作用,体现了人与环境和谐关系中的城市文明,并与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法治精神、环保意识、自律意识等密不可分,是一个综合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必须调动政府、企业、社会、家庭、个人等各个主体的积极性,缺一方而不可为。在当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环境短板的大背景下,北京市更要坚持首善标准,加快构建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社会与市场合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两大原则”、立足“三大属性”、紧扣“四大环节”,通过突破难点、落实责任、建立互信、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首都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1.坚持“两大原则”,科学制定管理思路

一是“末端决定前端”原则,即前端垃圾分类方法取决于末端设施的处理方式。北京市生活垃圾有机质多,含水量大。一直以来,垃圾分类的技术路线是“资源回收、干湿分开”。近年来,随着末端处理设施的建成投产,北京市已经基本可以实现干的垃圾进行工业化机械再分选后,有价值的东西再利用,剩余部分焚烧处置;湿的垃圾主要是生化处理,转化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到“十三五”中期,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1.82万吨/日,生化处理能力达到6350吨/日,基本满足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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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构建和谐、宜居农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保护村庄环境为目标,以提高广大村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内容,按照“全民参与、示范带动、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管理示范村带动宜居农村建设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划。按照适度超前、适度集聚、节约土地、生态环保、注重实用的要求编制示范村村庄综合整治规划。选择基础较好的自然村开展试点,以示范带动整体,有序推进,成熟一个,认定一个,逐步扩大村示范村比例。二是坚持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村创建与自然村整治相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三是保持风貌。坚持实事求是,从村庄实际出发,从解决最迫切、最基本的环境问题入手,立足各村现有基础进行改造。要尊重农民意愿,培育农民主体精神,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示范村创建和村庄整治建设,共建美好清洁家园。

二、建设目标及要求

(一)环境卫生示范村建设目标要求。以街道(行政村)为主体,选择条件和基础较好的自然村,利用一年时间进行重点发展建设。按照建设宜居农村要求,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规划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社会和谐的标准。经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景观改造和绿化美化建设,达到卫生村基本标准,村容整洁、环境宜人、设施配套、生活便利,适宜生存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宜居村庄。

1.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布局。按照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一村一方案编制示范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科学规划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教育文体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卫设施的整体布局,村庄无乱搭乱建现象。(区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文体广电局、拆违办、高德办)

2.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村庄的绿化率、美化情况良好,房前屋后无乱堆杂物,有较好的感官和视觉效果。

⑴村庄道路改造:村内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干净,与外界交通畅通,出行方便。道路两边进行植树绿化,安装路灯,村道卫生状况良好,主要村道有卫生设施,垃圾箱(果皮箱)箱体整洁。(区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

⑵村庄污水治理:一是生活污水治理。村中建有集中式(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正常运行投入使用,达标排放,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区环保分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

二是养殖污水治理。实现家畜、家禽全部圈养,畜禽粪污能收集进入沼气池处理,村内无牲畜、家禽乱跑、粪便乱排乱堆、污水横流等现象。(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林水利局、高德办)

三是池塘、沟渠治理。村庄范围内的池塘、沟渠等堆积和水面漂浮的生活垃圾得到彻底清理,河塘无杂草漂浮物,收集的垃圾能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池塘、沟渠的沉积污泥得到清淤治理,排水无堵塞现象,水体无黑臭且透明度提高。无直接向江河水库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现象。(区环保分局、农林水利局、__x办事处)

⑶生活垃圾处理:每户设置有垃圾分类收集箱,村庄建有固定垃圾收集池(屋),有专职保洁员对道路、公共场地进行清扫保洁、定时收集用户垃圾投入固定垃圾收集池(屋),垃圾日产日清,办事处每天对村庄固定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无积存。田间地头建设专门农资废物回收点,定时清运处理;村庄周围无暴露垃圾。(区城管局、农林水利局、__x办事处)

3.完善的基础设施。统筹整合资源,配套完善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村民文化活动室、图书馆、文体广场及体育健身公共设施。(区文体广电局、__x办事处)

4.经济惠民的绿化美化。结合“绿满八桂”活动,加大村庄道路、河涌堤岸的绿化、美化力度,鼓励农民种植果树、经济林木等绿化美化自家庭院。(区农林水利局、__x办事处)

5.健全的环卫保洁机制。

⑴建立环卫管理村规民约和保洁作业规范和监督考核制度。(区美丽办、城管局、__x办事处)

⑵配备专职的保洁员。合理配备专职保洁员,每天早晚进行各一次的清扫保洁,加强管理考评。(区城管局、__x办事处)

⑶完善的环卫设施。有定点垃圾收集池(屋),垃圾收集清运车、垃圾桶(箱)。(__x办事处、区城管局)

(二)自然村环境卫生整治目标要求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脏乱现象。根据本村实际,按人口密度,在一定范围内设置垃圾桶或垃圾池等设施,方便村民投放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运送,防止卫生脏乱、环境污染。(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横流状况。各地要因村制宜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建设污水排放沟渠或排污管网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环保分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村庄内畜禽养殖实行畜禽饲养的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区水道畜牧兽医局、农林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4.做好农村厕所卫生设施整治。推动村庄无害化公厕建设,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5.全面提高农村绿化美化水平。加大村庄道路、河涌堤岸和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力度,鼓励农民种植果树、经济林木等绿化美化自家庭院。(区农林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目标要求

1.实行有偿垃圾收集。落实保洁员,定时挨户收集垃圾,定时清扫保洁村中道路,将垃圾运送到垃圾收集池。(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局)

2.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每天早上7-8点,下午4-5点为收集垃圾时间,住户定时把生活垃圾集中投放在自家门前垃圾垃圾收集点,非垃圾收集时间不得将垃圾放堆在门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3.定时定期清运垃圾。办事处每天上午9点前对村中垃圾收集池中垃圾进行清运,不积存垃圾。(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4. 在试点实行122环境卫生管理监督体制。即明确1名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员,相对固定2名城管执法队员,聘用2名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员,组建一个相对固定的环境卫生管理监督工作机构,履行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劝阻不文明行为,教育引导村民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养成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大力整顿废旧收购点经营秩序,整治好村容村貌。(区清洁办、区城管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环境卫生管理员由社区负责环境卫生的副主任担任,环境卫生监督员从区聘用“4050”公益岗位人员中聘用。

区城管执法大队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安排相对固定2名城管执法人员,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街道办事处分管环境卫生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工作巡查,保障具体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

区清洁办负责负责工作协调和督查,确保工作到位。

三、实施步骤

整治管理活动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6月)。集中力量对各村(城中村)原积存的垃圾、杂草、杂物进行全面清理,通过集中整治带动常态管理。

第二阶段:长效管理阶段(7月至2014年底)。通过1年时间的示范村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动整体来巩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四、职责分工

(一)保洁作业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区人社局指导,街道办事处负责,各村(居)委会组织落实。

(二)环卫设施建设、环卫作业车辆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和管理。区财政局组织落实资金,区城管局核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村(居)委会组织落实。大型设备按政府采购程度购置。

(三)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市容秩序整治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管大队、村(居)委会配合。

(四)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体局配合,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具体组织落实。

(五)督查考核。由区纪委督查指导和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民生活生产环境为目标,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机制,按照科学分工,明确职责,统一领导,加强协作的要求,整合力量、资金、资源,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中来,形成合力。同时将任务分解到村,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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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村容村貌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农民和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打造清洁秀美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主体”的要求,采取市场化运作,协调各方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2.坚持有序推进、制度规范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好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成果。

3.坚持多元投入、尊重民意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增加群众负担。

4.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整治过程中,既要注重短期内让群众看到实惠的整治项目,又要统筹兼顾有利于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建设项目。

(三)工作目标

按照合理规划、分批实施、重点突破、连片整治的思路,对全镇村庄进行综合整治改造,每年整治12左右个村庄,集中3年时间力争使全镇村容村貌发生明显改观。

三、整治类型和工作重点

按照整村改造、设施环境完善两种类型,分别设定村容村貌整治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

(一)整村改造型。指已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村庄。这类村庄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周边环境建设,同步配备水电、集中供热、硬化道路、绿化美化、设置路灯、敷设排水管线或沟渠、配置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和简易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要配备管道供气和太阳能热水器。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综合配置科教文卫、治安、社保等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设施环境完善型。指未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村庄。这类村庄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抓好“三清、四改、四通、五化”工作(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改水、改厕、改灶、改圈,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垃圾实现集中收储、运输,污水实现集中处理或分户净化排放,户用清洁能源基本普及,户内卫生整洁。

四、整治内容和整治标准

(一)村庄道路交通。1.村庄道路由以交通功能为主的主要道路、以集散交通兼服务功能的次要道路和以服务功能为主的甬路构成。2.村庄道路铺装应满足道路功能要求,主次道路硬化率达100%。同时,村庄主要道路及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并保持亮化。

(二)村庄供排水设施。1.村庄供水应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2.村庄供水应根据当地地理环境与经济技术条件,规划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水设施。村庄提倡建设联村、联片或单村集中供水设施,村庄供水入户率达100%。3.结合村庄道路建设逐步完善村庄排水系统,靠近城镇的村庄可将生活污水就近引入城镇排水系统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的村庄应建设污水处理站,其它村庄要根据条件就近联合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

(三)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环境卫生保洁。1.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按照《进一步深化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所有地埋式垃圾箱的建设,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处理质量。2.村庄道路保持整洁完好,路面破损及时修复,主要道路定时清扫,路面积雪及时清除,道路和绿化带、边沟内无暴露垃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挖掘道路或占用道路。3.村庄公共活动场所无乱挂乱晒、无积存垃圾或积留污水,无堆积杂物及违章搭建,无安全隐患,保持设施良好、环境整洁。

(四)村庄景观环境整治。1.注重村庄景观环境的历史延续性、完整性、协调性。建筑物外观的整治应根据村庄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特色,引导村民按照确定的统一建筑风格和基调,逐步整合既有农宅的型式、体量、高度及色彩,形成协调统一的村容村貌。2.沿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的外墙面、门窗应保持完好和整洁。沿街建筑物外立面通过粉刷、装饰等办法进行美化。街巷两侧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残垣断壁等设施应予拆除。3.保护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街,加强对重要文物建筑及始建年代久远、具有一定建筑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祠堂、亭榭、桥坊、碑塔、桥堡等建筑物的精心维护,破损的按原貌加以整修。

五、整治方式

(一)制定计划,连片整治。科学编制村庄整治总体规划,合理安排整治区域,以村为单位实行连片整治,带动全镇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二)重点突出,分类推进。对列入当年整治计划的村庄,要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把村容村貌综合整治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与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相结合,使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切实成为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村收入、改善生活环境的工作平台。

(三)完善机制,有序推进。建立村容村貌综合整治的协同机制、长效管理机制、督导检查机制,严格质量标准,确保整治效果让群众满意。镇政府将担负起指导推动的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发挥好村级组织实施的主体作用,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办主任任副组长,有关班子成员和各片长为成员的镇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办,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督导检查。各村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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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统筹规划,经济适用原则。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建设学校垃圾处理设施,充分利用县、乡镇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共建共享。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合理选择适合学校实际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

2、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各校要结合本乡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做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3、坚持科学治理,资源利用的原则。既要注重对校园垃圾采取清扫、清运、处理等治理措施,保持学校的良好环境卫生;也要注重垃圾成份分类,按照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对可回收、堆肥利用、能源转换的垃圾尽可能地加以回收利用。

三、目标任务

我县学校垃圾处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大力实施,大见成效,到2012年底,全县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学校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力争全县学校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达到“三个基本没有”:即校园周边基本没有零星垃圾,基本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在巩固垃圾处理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长效化。

具体任务是:(1)教室、寝室垃圾处理做到有垃圾存放桶(袋),做到日产日清。(2)食堂垃圾处理要做到“三个有”:有专门处理清运垃圾的保洁员,有食堂卫生打扫、垃圾处理的运行管理制度,有专门的排废水通道,确保食堂卫生干净整洁。(3)校园内垃圾处理要做到“五个有”: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桶,有供垃圾集中堆放的垃圾池,有托运垃圾的专用车(板车、三轮车等),有焚烧池等处理垃圾的专用设施场地(垃圾池),有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处理垃圾的运行管理制度。(4)学校厕所、猪舍垃圾处理要做到定期清扫、无害化处理。

四、垃圾处理工作重点

(一)推行学校垃圾处理有效模式

学校垃圾处理的基本模式是:一回收、二分散、三集中。

一回收:师生把废料制品、破衣烂鞋、各类软包装瓶、废纸屑等能回收的无机垃圾归类投放,由保洁员回收并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二分散:学校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烂菜、瓜果皮以及人类粪便、禽畜粪便、生活污水等有机垃圾由学校倒入沤肥窖或沼气池转化为有机肥入田。学校建房产生的废砖、废陶瓷、废瓦、余土等建筑垃圾,一律由业主或责任人负责清运,就近分散回填到由当地政府指定废塘、洼地或机耕路面。

三集中:即不可回收无机垃圾采取三种方式集中处理:一是依托县城设施集中处理。对位于县城垃圾填埋场、压缩站10公里范围内的敦厚、永和、横江、凤凰、梅塘等中小学校采取“垃圾分类、学校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方式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实现垃圾处理设施资源共享。二是依托乡镇设施集中处理。离乡镇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5公里范围的中小学校依托乡镇垃圾填埋场,采取“垃圾分类、学校收集、乡镇运输处理”方式进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三是依托中心村设施集中处理。离中心村2公里范围内的小学的垃圾采取“学校分类、村收集处理”方式进行集中焚烧、填埋;其它边远小学的垃圾就地集中处理。

(二)加快学校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1、各校要按照实际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及垃圾池,有学生寄宿的学校都要建立有机垃圾沤肥窖。要完善校园内废水排放设施。

2、各校要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做到每个教室和寝室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清扫工具,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立健全学校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爱卫小组。学校成立政工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为组长,各班班干部为成员的爱卫小组,通过利用爱卫小组开展卫生评比检查,利用爱卫小组进行有效地卫生督查。

2、建立卫生包干区制。学校要将卫生区域包干到班,班级再包干到人,通过层层包干,有效地规范学校垃圾处理工作。

3、建立卫生评比制。各校要建立卫生周检查制、月评比制,并评出“卫生清洁班”和“不卫生清洁班”。通过开展评比检查,有效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五、2009年下半年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9月30日)。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发动和引导师生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垃圾集中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环保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环保知识。各校结合当地政府垃圾处理实施意见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于2009年9月30日前交县教育局教育股、校建办。

(二)集中治理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各中小学校配合当地政府集中开展一次垃圾清理爱家卫生活动;以班为单位,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给学生上一堂农村垃圾处理常识课;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一次垃圾清拣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以垃圾处理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既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又通过学生影响家长参与到农村垃圾处理行动中。各中小学要积极筹措资金建设好垃圾池和沤肥窖。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制定垃圾处理公约,建立健全卫生清扫责任制、垃圾收集制度、垃圾集中处理制度等环卫保洁一系列制度,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积极开展卫生文明班级、个人评选活动,激发学生讲卫生的热情和荣誉感;对所开展的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促使学校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步入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运行轨道,确保全县学校垃圾处理工作能长期有效开展。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分组对乡镇中小学校垃圾处理工作进行集中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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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city environment; ecological engineering; municipal solid waste; treatmen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984.11+5]

1.生态工程概念

生态工程是依据生态系统中物种共生与循环再生原理, 结构与功能协调原则, 结合系统最优化方法设计的分层多级利用物质的生产工艺系统。其目标是在促进良性循环的前提下, 充分发挥物质的生产潜力, 防止环境污染, 达到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同步发展。为了人类社会及其自然环境双双受益而对人类社会及其自然环境进行设计,它提供了保护自然环境,同时又解决难以处理的环境污染问题的途径。我国在系统生态学理论的基础上, 吸收中国传

统哲学中有益的部分,根据我国朴素的生态工程实践经验,把生态工程原理总结为整体、协

调、自生、再生循环等原则。我国生态工程强调人工生态建设,追求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将人为的改造与建设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方法论基础。我国生态工程一般是常规、实用技术的系统组合,投资少、周期短,技术要求较简易。

2.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我国传统的垃圾消纳倾倒方式是一种"污染物转移"方式。由于现有的垃圾处理场数量和规模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垃圾增长的要求,大部分垃圾仍呈露天集中堆放状态,对环境即时的和潜在的危害很大,污染事故频出,问题日趋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2.1污染大气:城市生活垃圾中有50%-60%的易腐性有机物,它们能在短短的数小时之内自行降解,同时散发出硫化氢、氨、苯、丙酮等多种令人厌恶的臭味,这在集中堆放垃圾的垃圾处置场周围更为明显。

2.2污染水体:垃圾中除易腐有机物降解产生的水和自身携带的水分外,有时还接纳一些外来水(主要有降水和径流水),这些水分总量若超过垃圾对水分的吸收能力,就会渗流出来形成垃圾渗滤液,这些渗滤液若流入周围的地表水体和渗入土壤,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2.3侵占土地:对农田破坏严重,堆放在城市郊区的垃圾,侵占了大量农田;未经处理或未经严格处理的生活垃圾直接用于农田,或仅经农民简易处理后用于农田,破坏了土壤的团粒结构和理化性质,致使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降低。

2.4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厌氧环境而使垃圾产生的沼气量增加,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造成重大损失。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及利用相结合

城市垃圾包括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市政维护和管理中产生的垃圾。主要组成有食品废弃物、纸、金属、塑料、灰渣、玻璃及其他废弃物。其中富含能源与资源, 弃之则为废, 用之则为宝。

3.1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系统化

具体在实施城市垃圾处理利用生态工程的过程中, 要解决好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系统化5个环节。

3.2设计原则

城市垃圾处理生态工程是一个牵涉到政府、居民、企业、科研单位, 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有关,包括规划、管理、建设、设备、技术在内的复杂系统。其总体设计的目标是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 城市垃圾处理生态工程必须同时满足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社会可行等约束条件。

城市垃圾处理利用生态工程以整体、循环、协调、再生为基本原则, 模拟自然生态系统, 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通过“食物链网”相互联系,形成一个闭合的、相对稳定的高效循环系统。

3.3城市垃圾减量化

城市垃圾减量化是指在垃圾生命周期中从源头到末端,包括产生、收集、清运、回收利用、最终处理的全过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减少垃圾数量与体积。城市居民的参与、配合是垃圾减量化这一环节的关键所在。

3.3.1城市生活用能结构向燃气化、电气化发展。提高燃气普及率,减少生活燃煤量,既能减少灰渣等无机垃圾的产生量,又可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3.3.2限制一次性物品的使用

一次性物品的使用给日常生活带来极大方便,是文明进步的一种标志。其负面影响是浪费资源,使垃圾量增加,造成环境污染。必须采取经济手段,如通过立法课以环境税,限制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

3.3.3限制商品外包装

许多商品的包装最终都成为垃圾,商品的过度包装,既浪费资源,又增加垃圾量。可借鉴国外的经验,制订有关限制商品包装的法令、法规,限制商品,特别是消耗品的过度包装,鼓励回收再用。

3.3.4发展废品回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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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清洁家园,美化乡村”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原则。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入手,注重提高农民文化素质,革除不良陋习,培养弃恶扬善、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新风尚,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2.坚持组织引导,全民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扶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落实的强大合力。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适度超前、注重实用的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立足现状,分类指导,分批实施,分层推进,宜拆则拆,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以维修改造为主,体现地域特点和人文特色。

4.坚持健全机制,统筹推进的原则。坚持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相结合,清洁家园与提升农民素质相结合,美化乡村与提升文明程度相结合,硬件建设与提升软环境相结合,逐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整体活动向纵深发展。

通过“清洁家园,美化乡村”活动的深入开展,达到农村人居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生产生活方式明显转变,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重点

按照“突出重点、软硬齐抓,示范引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实施三大工程:

(一)环境整治工程。着眼建立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顺畅交通,深入推进乡村环境集中整治。以乡镇街区为重点,清理整顿街道及公路沿线乱搭乱建、乱挂横幅、乱贴广告和车辆乱停乱放,规范门店牌匾和各类广告牌设置;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实行划行归市。以县乡公路和村庄主干道为重点,彻底整治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清理边沟,疏通水路,重点抓好吴凤公路、什千公路和陶瓦公路沿线环境整治,集中拆除废旧违章建筑,清理废旧地膜和各类垃圾,清除白色污染,整治村庄环境,抓好绿化美化,培育形成整治示范带。

(二)家园美化工程。广泛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村庄、清洁道路,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为内容的“三清五改”示范村创建活动,彻底清理房前屋后的“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填埋“四坑”(污水坑、粪便坑、污物坑、垃圾坑);实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填埋处理,建立村组专兼职保洁队伍,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解决“垃圾围村”现象;拆除房前屋后各类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维修残墙断壁;以村庄道路、房前屋后和庭院内部为重点,扎实开展绿化美化工作,提高村庄绿地率,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绿树成荫,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带净化。加大农村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加工转化,做到家畜家禽入圈入笼,柴草农具放置有序,保持庭院环境干净整洁。

(三)文明提升工程。把“清洁家园,美化乡村”活动与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民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在建设和管理中逐步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和谐之星”、美德在农家、道德模范创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农民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陋习,移风易俗,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新风尚。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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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体废物的概念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固体废物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废”,即这些物质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使用价值,如废汽车、废家用电器、废包装容器和绝大部分生活垃圾;或者在其产生的过程中就没有明确的生产目的和使用功能,是在生产某种产品的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如粉煤灰、水处理污泥等大部分工业废物;二是“弃”,即这些物质是被其持有人所丢弃的,也就是说其持有人已经不能或者不愿利用其原有的使用价值,如过时的电器、服装等,当它们被丢弃后就成为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的污染及其控制原则

固体废物产生后需要有出路,这就是处置。固体废物的污染发生在对这些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包括收集、运输、贮存、再生利用和处理处置各个环节,而污染形式也与具体过程相对应,包括所有可能的环境污染形式,如污水、废气等。即便是在正常的处置过程中,固体废物也可能产生 “二次污染”。而二次污染的控制也与废水、废气污染控制有着较大的差异。首先二次污染会产生在固体废物处置的各个环节,即固体废物污染是产生在处置过程中,因此其污染控制的基本原则是“过程控制”,而决不能采用“末端控制”或“尾端控制”;其次固体废物造成的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等特点,一旦发生污染,其控制和消除的难度相当大,所以绝不能在污染发生后再进行控制和治理,重点应该在污染预防,即控制污染风险,这一原则也称为“风险控制”原则。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

由于固体废物本身的资源属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目的就不会仅仅是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再生也成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主要目的之一。根据固体废物本身的特性,以及固体废物处置的主要目的是资源保护和资源再生,在宏观上固体废物处置的技术路线是:首先,尽量避免固体废物的产生;其次,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的资源价值;最后,妥善处置暂时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在这一技术路线的全部过程中都需要做到环境无害化。

对于已经产生的固体废物,首先要考虑的是利用其原有的使用价值。继续利用废旧物品的原有价值或者残余价值,既可以有效地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降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风险,又可以减少资源的消耗,增加社会的财富,是固体废物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当废物彻底丧失了原有的使用价值后,往往还可以用作某种材料或产品的生产原料。对于暂时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以及在固体废物资源再生过程中产生的残渣等新固体废物,需要采用无害化手段进行最终处置。目前采用的技术有焚烧、堆肥和填埋。

3.1焚烧

焚烧是目前最常用的固体废物高温处置技术。所谓焚烧即是在高温条件下将固体废物中的有机物质氧化分解,从而达到销毁有害有机物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处置废物量的目的。

焚烧处置固体废物技术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可以彻底分解、销毁有害有机物,从而最大程度地使所处理的废物达到无害化的程度。二是有机物的最终分解产物是二氧化碳和水,经过净化后可以直接排入大气。三是固体废物焚烧采用全封闭式工厂化处理模式即可以最大程度地控制固体废物在运输、贮存和加料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物质泄漏。四是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可以得到回收利用,从而使无法进行物质再生回收的固体废物实现能量再生。

3.2堆肥

堆肥即在好氧或者厌氧条件下,通过微生物的作用将废物中生物质有机物降解为腐殖质的过程。由技术原理可以看出,堆肥处理适于处理生活垃圾中的餐厨废物、园林废物、食品废物等,废水生物处理剩余污泥,人畜粪便,农牧养殖废物等。堆肥产物可以作为土壤改良剂施用于农牧林业土地,也可以作为有机肥生产的基质用于肥料生产。因此,堆肥处理是使有机废物返回生态环境的有效的技术途径,通常也将这一技术归于“再生循环技术”,而不是最终处置技术。

3.3填埋

填埋是将固体废物堆置在一个经过工程防渗处理的、与周围环境介质基本隔绝的设施内。这一设施一般是建设在陆地上,所以也称之为“土地处置”。

固体废物填埋处置是固体废物处置(管理)的最后一个技术环节,也是相对最容易实现的一项技术。这一技术的主要优点:一是填埋场的建设和管理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管理灵活性和适应性较强。二是如果不考虑土地资源价值,填埋场建设和运行费用较低。三是填埋是当前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技术环节。

4、典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法

4.1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而通常所指的“城市生活垃圾”就是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的混合废物。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城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类废物的混合物,还包括道路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商业和一般服务业废物以及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生活废物和办公废物;在有些地区,一些小型的为居民生活直接提供服务的工业企业(如食品加工、服装鞋帽加工、玩具加工等)的固体废物,由于其性质与生活垃圾类似(主要为废塑料、废纤维织物、废皮革等),经常也纳入城市环卫部门管理范围。

由我国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习惯所决定,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组分为餐厨废物(食品废物,包括果蔬残余物、食品加工残余物、食品残渣等)和包装废物。其中以餐厨废物为主的生物质有机废物占到60%,而包装废物要占到10%~20%。包装废物中主要是塑料包装废物,占到垃圾总量的10%~20%。由其组分所决定,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具有生物质有机物含量及含水率高和塑料含量高两大特点。这两大特点严重影响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选择和发展。

目前,对城市垃圾最有效的处置手段是在垃圾收集阶段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首要目的,是为后续处理进行有效的预处理,而不是资源再生。以此为目的的分类收集要求与以资源再生为目的的分类收集要求是不同的,如以焚烧为后续处理技术的收集类别可以是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以堆肥和厌氧发酵处理为后续处理技术收集类别可以是餐厨废物和其他废物(或湿垃圾和干垃圾)。但是在人口稀少的干旱地区,则可以将混合垃圾直接进行填埋而不用进行分类,因为前面所提到的各类二次污染的问题在这些地区都不会是技术的障碍,如选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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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动员全村干部群众认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建设幸福新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充分发挥两委班子主导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合力。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科学编制环境整治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集中解决区域的突出问题,培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牢固树立“建管并举、重在管理”意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冶标与治本同时推进,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二、总体目标

在全村集中展开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以“五清四化六改”(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河道、清圈舍周边废弃物,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改厕、改圈、改路、改水、改牌、改垃圾处理)活动为载体,全面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对生活垃圾逐步达到“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和处理”,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村民卫生意识、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实现环境整洁、容貌美观、生态良好、村风文明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此次行动重点抓好“六大”工程建设:

(一)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结合全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在主要交通干道、主要河道两侧栽植适宜生长的速生林、经济林达到净化、美化的目的。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全面清理村庄四周、街道、房前屋后及连村公路两侧的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村内的粪堆、肥堆,严格控制畜禽乱跑、乱排,实行舍饲圈养,引导规模养殖,实施集中治污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改厕、改厨、改圈、改水、改能步伐,彻底拆除家庭户外露天厕所,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强化村所在地、学校、卫生所、交通干线、渠道两侧等重点部位的生活垃圾清理;垃圾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倾倒,防止造成新的污染,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杂草杂物、河道无垃圾沉淀物“五无”标准。

(三)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集中清理村庄、交通干路沿线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拆除、清理沿路的违章建筑,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废弃圈舍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建筑进行清理;清理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和圈舍周边废弃物,村庄主街道修建排水、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加大对农村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等整治力度,尽量将柴草统一规范堆放到村外,确需堆放在村内的,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以创建绿色家园为目标,加大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力度,实施公路、水渠两侧栽植整齐美观的行道树,在村级小广场周围栽植部分绿地;积极引导村民在房前屋后的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村庄街道两侧墙体粉刷防水涂料,要按照连片、连线,统一色调的要求,进行整体美化,体现生态特色、文化特色、旅游特色。

(五)幸福新村环境整治工程。结合新民居和幸福新村建设,打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样板,通过幸福新村率先垂范、以点带面,推动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发展。以“四化一处理”(道路硬化、街道亮化、庭院净化、村庄绿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为基本内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新民居建设以“三新六有”为基本内容,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结合旧房、危房改造项目,以“五改”(改房、改厨、改厕、改水、改能)为重点,加大旧房、危房改造力度,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水平。

(六)长效机制建设工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氛围,通过制作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广播、进组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工作运行机制和健康环境理念,让群众明确自己的责任义务,增强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逐步改变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培养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达到“三有”标准,即有必要的环卫设施,建垃圾池或垃圾屋,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车和清洁工具,统一清运到垃圾填埋场;负责本村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制定或完善村规民约、卫生公约等管理规章,建立健全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明确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落实好“门前三包”,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吸纳村民代表参与监督,确保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不反弹。三是提高全村环境管理水平,确保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四、整治步骤

(一)认真宣传发动 成立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4月6日召开有党员、小组长、村民代表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发动,为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打下基础。

(二)全面整治阶段 村两委组织好本村的垃圾清理、转运工作,率先实施“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处理”模式;院外柴草、木块、砖头及其它堆放物均由各户按照要求统一堆放,严禁乱占乱堆。院外露天旱厕一律拆除,建立环保卫生厕所。做到管理办法制度化、措施活动经常化、治理成效长期化,为今后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奠定基础。

(三)检查验收阶段 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率先完成治理任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 严格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环境卫生整治规划,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细化工作任务,查漏补缺,进一步落实绿化美化净化措施,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为一项日常工作,形成常态化常抓不懈,防止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赛力江、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哈斯铁尔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塔勒达吾任指挥长,其他两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督导检查。抽调部分群众代表和党员成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负责检查督导做好本辖区内生活垃圾清理、村容村貌整治村庄绿化美化工作等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村两委班子成员包片、小组长包组、党员和群众代表包户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到责任不留空白、清理不留死角。主动接受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三)坚持典型带动。按照“五清四化六改”要求,重点抓规划制度、基础设施建设、厨卫改造和村庄绿化、庭院美化等工作,培树一批环境综合整治样板组和户,实现以点带面,引领和带动本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督导考核。环境整治执法队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在工作中推脱、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XXXX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村党支部书记

XXX 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指挥长:XXX 村委会主任

成 员:XXX 村委会治保主任

XXX 工作队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整治督导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