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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

篇1

一、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国家政策的导向,“去库存,去杠杆”政策的实施,一二线城市房价只增不减,二线城市房产库存仍然是无人问津,此尴尬现象也是引人深思的。房地产行业存在如下问题:

(一)主要城市房价增长过快

2003年以来房价一路飙升,全国各大中城市房价上涨多呈提速态势,虽然2015年中央出台了“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但是高昂的房价仍是普通民众无法承受的。

(二)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

我国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因为缺少监管,或者相关部门执行不力,开发商的问题尤为严重,囤积土地、炒买地皮,违规建设、增加层数、突破规划、虚假宣传、哄炒房价,拖欠偷逃税款等行为时有曝光。所有这些无不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干扰,无不是对消费者权益和国家利益的侵害。由此可见,健全市场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任重道远。

(三)房地产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建立起一个统一、规范的价格信息平台,市场参与者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政府各部门信息不对称,不准确现象非常严重。市场参与者在获得信息的过程中普遍遇到信息取得较难,存在信息失真滞后等问题。

二、当前房地产市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一)权力缺乏有效配置

房地产市场风险规制的权力是法律授权的权力。由于房地产市场风险法律规制涉及的范围很广,具体包括产业、计划、投资、金融、财政、税收、土地、住房保障等多种法律制度,不同的法律制度在设计上的规范原则、调整方式都不相同,需要一部宏观调控基本法进行统一,对宏观调控领域从法律制度上进行规范,协调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法律规范的关系。从实践上来看,房地产市场风险规制需要中央的地方的配合,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是统一的,中央和地方在发挥规制作用的同时均需要以对方行为效果作调整,地方的积极配合是中央规制行为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但实践中效果并不理想,中央与地方互相制约、掣肘。

(二)方式缺乏法律依据

房地产市场风险预防采取规制方式为零散的通知及相应的实施规定。无论通知还是通告都不能满足房地产市场风险法律规制体系要求达到的形式要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这些通知在制定上质量不高,连续性较差,未能洞察市场根本问题,在实施效果上,常常难以达到预期目的,这样的规制方式显然会为人所诟病。其中以限购令的争议最大。

三、房地产市场风险法律规制的对策

(一)健全金融法律体系

房地产市场风险爆发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金融风险。银行是我国目前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主导,房地产开发所需资金对银行贷款有很高程度的依赖性,市场风险集中,y行很难监控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坏账风险较高。一旦风险失去控制,银行将承受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在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当前,建议从加强金融监管和创新金融手段、分散风险两大方面完善房地产市场金融体系。

(二)完善土地法律体系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土地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础,通过调整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量与供应方式,促使房地产市场主体相应作出调整,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建议通过合理土地规划、土地出让、土地价格指导、严格法律责任的方式,完善房地产土地法律制度。

(三)完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房地产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不足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责任,完善住房保障标准。

房地产市场涉及全社会和每个人的根本利益,房地产市场风险过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在房地产业快速崛起的同时,产生了许多影响房地产市场运行的风险,尽管国家不断采取多种手段,试图解决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但在此过程中,也暴露了我国房地产市场风险规制中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国家如何对市场风险进行有效规制,合理规制,依法规制,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一大难题。笔者期待,在各方不断努力和通力合作之下,定能够实现对房地产市场风险的有效规制,希望本篇论文能够对房地产市场风险法律规制略尽绵薄。

篇2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市场法律法规的建立水平完全落后于发达国家,也不能满足我国告诉发展的房地产行业现状,导致房地产行业的整体市场法律制度被架空,不能适应市场的实际需求,失去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约束力。除此之外,我国政府主要采取行政手段进行房地产行业的管控,法律细节规章本身就不完善,而且存在很多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导致法律效应在房地产行业的市场管理中大打折扣。

    完善经济管理机制要较强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管理能力,首先要增强爱那个房地产市场自身的调节能力,市场自身调节能力的增强,有助于有序健康的市场次序的建立,有利于市场规则和要求的形成,有助于市场自身的灵活反映和及时调整,这样的微观调整比国家行政手段的宏观调整更加机敏,快速,效果也更好,方便自身时时的调整和控制。因此,市场应当形成自身完善的经济管理机制,形成行业默认的统一标准和操作要求,这时房地产市场要走向更远自身所必备的要求。除此之外,加大政府的监督力度也是很重要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相结合,对市场自身调节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对于违背市场规律和市场要求的行为进行支出和纠正,帮助市场经济管理机制更好的完善和执行。明确目标,制定长远稳定政策对于房地产行业稳定持续的发展,明确目标,制定长远稳定的政策是非常重要的,要根据我国的实际经济情况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制定科学合理的长远政策。政策的制定要符合我国的基本民情和不断增长的城市住房要求和城镇化进程的实际发展情况。

    保证我国国民生活有保障,经济水平稳定增长,良性循环的基础上,房地产产业的稳步有序发展的总体思想和行为目标作为房地产政策的指导思想,出台房地产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相关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要惊醒引导和调节,让其走上正规的轨道,避免房地产行业长期处于有政策的时候尚能有序发展,没有政策的时候完全混乱的现象。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是对房地产行业市场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运营和房地产经济管理有法可依,可以稳定市场经济次序,保证房地产行业避免虚空增长,避免了经济犯罪,还可以有效避免利益驱使而造成的违法乱纪的房地产开发行为。应当完善和细化土地、房产和建筑的相关法则,建立系统化流程的法律体系。运用法律的严肃性匡正房地产行业的违法犯规行为,严格完善的法律体系,避免开发商走法律漏洞,运用法律手段全面规范房地产市场操作流程,肃清歪风邪气,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经济管理能力的综合提高。

    我国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经济管理能力加强的过程中,要完善经济管理机制,明确目标,制定长远政策,并健全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内外兼治,加上法律的约束和监督,全面实现我国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能力的加强。

篇3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实力的增强,人们对于房屋的需求量增加,房地产现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税务筹划已处于现代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房价出现了爆炸性和持续时间长的增长,税务筹划也存在着较大风险。因此,优化资源配置进行税务筹划,拉低行业风险,才是稳控房价的重要途径。

2找出房地产面临的税务筹划风险

2.1国家政策风险

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发热,很大程度上依赖着政府政策支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房地产行业为我国国民经济消费水平有着重要作用,推动着经济的发展。而房价的居高不下使得房地产企业处在整个市场体系的风口浪尖。此时虽然政府会根据国民经济状况随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整,但是房地产行业容易造成对税务政策不理解的现象,从而导致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

2.2房地产行业运营风险

房地产企业是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组成成分,整个行业的发展前景与社会经济生产活动有着密切关联,如果房地产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未重视税务筹划的投入,税务筹划政策不合理,就容易让企业在经济发展上陷入困境,甚至导致严重经济危机。员工是企业经营的动力,没有员工就没有企业生存的动力。员工情况,包括个人素质差异、员工流动性等情况,都是可能导致企业运营风险的重要因素。

2.3法律风险

我国房地产事业取得不断进展,关于房地产事业税收筹划的法律法规却未得到同步发展和健全,在房地产税务问题上,房地产事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人员和政府税务机关的税务人员产生了较大的分歧,这些都是由于政府缺乏完善的税务筹划体制机制对房地产事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再者我国大部分企业对税收筹划未能全面理解甚至出现偏差,在进行实际操作的时候容易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出现偷税漏税的行为,从而在房地产领域产生违法犯罪的风险。

3分析税务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首先国家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变动大。我国税收政策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在不断调整优化,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也在变动中。我国颁布的关于房地产税收的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缺乏良好的税务筹划环境。其次,缺乏完善的税务筹划制度。政府并未颁布完善的相关税务筹划制度,致使对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房地产企业容易在税收筹划上出现误差。然后,没有深刻了解税务筹划在房地产行业的作用。税务筹划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都对其有些极大影响,因此房地产行业过度依赖税务筹划是不可取的。最后,税务筹划工作人员未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税务筹划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该行业发展进度以及政府的税务政策来做出相应的税务筹划,减轻企业税务负担。但影响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因素复杂、变动大,存在着较大风险。

4加强对房地产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的措施

4.1国家对房地产税务实行科学筹划,防范风险

在法治社会前提下,房地产行业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条框下运行,遵守法律法规,房地产企业有关部门应当准确了解国家和政府关于房地产行业税收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税务筹划工作人员也应当根据法律政策来进行税务筹划,明确房地产行业应当缴纳的税务及其基本市场发展要求。国家必须做好科学的筹划,来防范房地产税务风险,深入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法规和政策,使得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与国家法律政策相联系,让房地产行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节省产业成本,防范发展风险。

4.2建立健全税务筹划制度

国家通过税务筹划制度来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从而建立集中高效的税务筹划管理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税务机关开展政府相关工作,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工作也能在税务制度的监督下有效完成,让政府与房地产行业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处于优势地位。

4.3正确认识房地产税务筹划的作用

税务筹划工作能够降低房地产的运营风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税务筹划需要根据房地产行业所收集到的数据,与房地产实际运营状况相结合,做出切合实际的税务筹划举措。但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发展中,房地产的数据信息和实际运营情况也在不断更新变化,因此需要正确认识税务筹划的作用,不过分依赖,也要注意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4.4房地产行业工作人员要树立风险意识

房地产企业对税务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大,这也要求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房地产行业受国家政策、其他行业和公民等因素影响,因其因素变化复杂,要求税务筹划工作人员树立风险意识,要有较强的适应能力,高度的责任意识,同时企业应当采取措施提高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素质。

5结语

综上所述,税务筹划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如何加强房地产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则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下,房地产企业利用税务筹划风险控制措施,防范风险,推动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余德梅 单位:海口中上财经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篇4

1我国房地产经济的概述

尽管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依然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很多问题存在于房地产行业的内部,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一是房地产宏观政策频频出台。我国各级政府对房地产行业不断加大管理力度,为使房地产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相继出台多项宏观政策。纵观全国房地产行业的实际情况,这些政策的实施并未取得明显的效果,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宏观管理政策不仅未使房价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遏制,反而助推了房价的增长;二是各地区房价呈现整体上涨的趋势。近年来,我国不断提高的物价进一步提升了基础物资的成本,建材、土地等价格日益攀升,从而导致房地产整体价格的上涨。从2007年开始,我国房地产行业受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的影响,房价持续攀升;2014年房价出现略微的下降趋势;2015~2017年,房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三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具有乐观的前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行业成交量出现萎缩,三四线城市的成交量不断增加,从而使住房价格进一步提高。而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也会对房地长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从而使房价保持稳中有升。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而言,房地产行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想要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遵循一定原则。一是坚持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结合,基于物质关系的角度而言,土地承载着房屋建设,基于经济关系角度而言,房屋不仅体现了土地的价值,更体现了土地的利润,这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时相互依存,互为一体。想要有效管理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机构需要在房屋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相结合的条件下进行;二是坚持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国有化原则,占有、处分和使用土地的权利都属于国家,这种方式对土地的整体规划产生积极影响,同时能够有效执行相关政策,控制建筑规模。

2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经济管理意识。虽然我国很早就开始发展房地产行业,但是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开发商具有较差的管理意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存在偏见,认为参与房地产的开发利用主要目的就是牟利,并没有对房地产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有明确的认识,从而导致缺少经济管理意识,房地产经济管理无法实现预期目标。

2.2缺失经济管理政策。管理政策的缺失会直接造成管理目标的缺失,而在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很少有长期性的政策扶持,市场管理目标比较模糊。一是我国政府将市场管理的目标定义为抑制房地产的市场需求,因此出台了很多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导致经济管理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其效果较差。二是一些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短期和长期的政策,但很多地方自相矛盾,大大的降低了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管理效果。三是房地产行业缺乏合理、长期的政策支持,造成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秩序相对混乱,这就将很多机会提供给一些不法的投机分子,严重影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从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等落实情况能够看出,我国缺乏长期性和连续性的房地产管理政策,管理目标不明确。

2.3缺乏经济管理目标。在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包括有缺乏清楚的管理目标、缺少正确的管理方向以及管理重点难以凸显。所以,这就导致很多问题存在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过程中,缺乏持续性的政策。另外,间断性也是国家政策实施的主要特点,房地产行业因此会产生较大的波动,而且对房地产经济的顺利发展造成严重阻碍,这些问题都是由于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不清晰造成的。

2.4缺乏经济管理体系。通过对国外房地产行业进行分析研究能够看出,他们的管理体系比较完善,能够有效落实房地产行业中经济管理政策。相比于国外,国内的房地产行业则因缺乏完善的经济管理体系而出现一些动荡,法律法规不健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规范。在建设、开发、交易以及后期管理房地产的各个阶段,房地产经济管理贯穿始终,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经济管理法对房地产经济活动进行统领和规范,传统僵化的管理方式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3解决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3.1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现如今,我国房地产市场混乱现象的对其行业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各级政府需要加大力度改革管理机制,这样能够使经济管理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政府部分想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必须确保市场调节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2明确分解发展目标。现如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不断改变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使人们的生活品质得到提高,居住状况得到改善,房地产经济在健康稳定的发展,并推动着国民经济的提升。基于此,我国需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经济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我国经济发展目标中。各级部门不但要对房地产行业的短期经济利益和作用加以重视,而且要规划和确定长远发展目标,从而满足城乡居民的用房需要。

3.3出台连续性政策。我国正处于经济改革的重要时期,加强对房地产结构的调整可以加快我国经济的转型。所以,我国政府要对房地产经济加强认知,在出台政策时要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一是要全面调查房地产经济形势,将符合地域发展形式的政策制定出来,将金融中心城市确定为港口城市;二是各级部门需要将房地产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出来,对房地产经济的管理要求进行明确,从而使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三是将房地产经济的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出来,对百姓的住房消费进行正确的引导,对保障制度进行有效完善,从而进一步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3.4构建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不但能够使房地产的经济秩序得到规范,而且能够规范多元化市场中复杂的财产关系,有效解决常见的矛盾纠纷。因此,要结合本国实际国情,构建一套完善可行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一是通过构建法律法规体系,防止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房地产经济管理,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二是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构建有利于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体系,从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进行优化整改,另外房地产交易管理、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也要包含在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中,房地产政策的颁布实施要具有较强的稳固性、较好的层次性和较高的可操作性,从而作为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保障我国房地产经济的有效管理。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经济也得到较快发展,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存在不合理政策、不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等问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制约。我国政府可以制定合理的政策来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调节,以便可以促进房地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可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

篇5

近几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我国房地产行业迅速发展起来,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成分。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逐渐的改善了人们的居住条件,从而提高了生活水平,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房地产发展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2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问题

2.1对目标认识模糊,缺乏相关政策

近些年,为了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政府有效控制房价的快速上涨,保证居者有其屋。一方面,由于缺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认识,导致对房地产经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长远的发展计划认识模糊,甚至出现片面和错误的认识。再加上.对目标认识模糊,使得短期的政策和长期的规划思路完全不统一,更严重的出现相违背的现象。缺乏科学、合理的政策,导致房地产行业跟随政策的改变而出现波动,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而且相关政策的不完善给投资者创造了可乘之机,扰乱了市场正常发展的秩序。另一方面.政府对房地产经济管理处于被动的状态,只注重事物管理,然而却缺少长期的规划,对事后的调控较多。

2.2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力度不足

我国房地产是我国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难点和重点。虽然近些年国家政府为了稳定房价而密集推行了许多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和规定多数流于形式,部分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其执行效果不佳。同时,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与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细则的制定与颁布,我国对房地产经济的管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进行两级监管,但是由于两者之间的管理范围未能明确划分、职责调控不到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当前,我国房地产业具有高收益、低成本的特点 ,这成为了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成为了地方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地方不断推高地价、拉高房价,从而形成官商相—致的利益链条,使得我国房地产经济的管理难度逐步加大,宏观政策无法落实到位。

2.3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

从全世界各个国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来看,确保房地产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就是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然而,在我国国内。房地产行业正处在飞速发展的阶段,房地产行业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应该具备从开发、建设、管理的完整体系,然而现如今我国还没有一个完善的管理房地产市场的法律。事实表明,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建设根本不能满足当前房地产飞速发展的需求,出现了很多法律真空现象。

另一方面,目前对房地产的经济管理主要凭借行政权威,大多数相关文件的颁布都是以国务院的名义颁布的,相关法律缺乏严肃性、普遍性。尽管在某些领域已经建立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具体的实施要求并不完善,导致土地市场有章不循、执法不严,如果长时间进行下去,必然会形成恶性循环。并且如果现有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真正落实,那么将会直接降低法律的效力。

3 解决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的相关对策

3.1制定合理的发展计划,指导短期实践

在充分了解我国的特殊基本国情的基础上,要更加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整个思路,发挥短期效应的作用,并且还要制定合理的发展计划,从而进一步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对我国房地产的发展情况作详细的调查。根据市场的调查结果,合理的制定中长期的发展计划,而且,这也是保证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途径,从而有效避免出现“涨则紧,跌则松’的状态。

3.2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难以单纯依靠简单的行政命令予以彻底解决,只有改革现有的房地产管理体制才能有效改善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不足。政府应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应履行的经济管理职能,调整和优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正视市场失灵的存在,在充分发挥市场自身调节功能的基础上,依据市场经济的变化给予适度、适当干预,从而建立起有利于房地产业良好运行的合理管理机制,以为促进房地产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创建完善的社会环境。对于腐败和官商结合的不法行为政府要给予严厉的打击,与此同时,还要在社会上大力宣传典型的负面例子,警示人们,从而营造良好的房地产氛围,保证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下去。

3.3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积累。现阶段,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势在必行,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运行,约束房地产管理行为向合法化、合理化、适度化方向发展。首先,我国应以法律法规体系来有效制约政府对房地产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以规避由于政府过度的行政干预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不利影响;其次,运用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我国房地产全方位、综合、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构建,不断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和《土地管理法》加以完善,并尽快出台与此相关的实施细则,将房地产交易管理、开发建设管理、中介机构管理等均纳入到法律法规体系中。同时,提高我国房地产业相关政策规范的严肃性、可操作性、稳定性、层次性,促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 对“国五条”操作细则的一点看法

笔者以为,地方政府对于“国五条”没有选择的权力,只有落实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地方政府与房地产有利益关联,如果地方政府拥有调控选择权,很有可能不是为了控制房价,而是为了土地财政。从这个角度而言,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审视各地细则,甚至有必要启动约谈和问责程序,以维护宏观调控的公信力。一方面,应该对那些没有按期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地方,即没有按期出台细则的地方,进行公示或者点名批评,以促使所有地方尽快出台各自操作细则。另一方面,对各地细则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者,理应责令去完善,让细则具有可操作性。当然,必须由国家部门制定的细则,应该早日制定并公布。 总体来说各地颁布的细则比预期要宽松。因为社会对房地产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反应最强烈,从地方出台的细则看,基本上遵循国家的口径,因为国家的细则没有更多的详细的办法如何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这方面还没有具体到如何收。

5 结束语

总体说来,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对经济的不断改革,使得房地产在经济中的地位也大大提高了,并且正在不断的发展壮大.目前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是,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房地产发展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政府和企业只有充分的认识到房地产经济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在必要时采取相关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例如,制定合理的发展,计划,指导短期实践、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在社会上大力宣传典型的负面例子,起到警示的作用,从而营造良好的房地产氛围.保证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篇6

1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常见的弊端

1.1 管理措施没有得到落实,机制不够完善。经过房地产经济管理多年持续发展,如今已经成为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重大难点,在近几年的时间里,政府与国家更加重视对房地产的管理,同时在较短时间内推出相当多的管理政策,然而通过有关资料统计得知,这些政策所带来的效果不尽人意,基本原因在于政策与法规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取而代之的是在政策的使用时过于形式化,执行力度不到位,走形式的现象比比皆是,从上到下的政策实行措施已经成为我国房地产主要经济管理措施,有些法规政策缺少科学性与实用性,同时伴随着诸多争议,因此在我国近年来房地产飞速发展的情况下,提高经济效益和降低投资成本是我国房地产行业追求的目标,这也是我国房地产经济的主要来源,由于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方式不当是推动房价上涨的根源所在。如果不能有效地打破官商合作现象,会直接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管理难度加大,一些宏观政策根本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外,房地产市场中的各个地方部门之间缺少协调性,各自为政,并在决策之间互相脱节,这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经济管理政策的形式化出现。

1.2 相关政策不够稳定,目标模糊。近年来,我国为了使房地产市场需要尽快的达到平衡状态,从而多次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使房价上涨趋势得到控制。但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我国目前处在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同时对我国房地产行业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与长期规划缺少清晰地认识程度,直接导致政策所需要管理的目标不够清晰,与此同时,短期的政策不能与中长期规划设计思路达到同步进行,相关管理法规缺少科学性与合理性,并因政策的不稳定变动直接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不规则浮动,这样的后果不但使房地产行业运行秩序变得极为混乱,还会使投机取巧者利用政策上的疏忽遗漏来获得更多的可乘之机。

1.3 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从国内外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良好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房地产发展的开端阶段,其中相关法律法规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房地产的管理体系是一个完整体系,控制着最开始的开发工作、建设施工的主要过程、以及后期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我国目前房地产的管理法律法规与国外的房地产管理法律相比之下较为落后,有些方面的管理条例在国外已经得到很多的完善,但在我国依然处于刚刚成型状态,因此,缺乏健全的管理法律法规对我国房地产领域的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2 针对当前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弊端应采取的解决措施

2.1 对长期计划进行合理制定。目前我国正处在不断深入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无论是经济结构还是发展方式都面临着重大挑战,所以要对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居住水平的重大意义和特别地位有充分的认识,把握好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对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管理总思路有一定的明确,在对短期经济效益追求时还要注意确立完善的长期发展目的,以便使我国逐年增长的城镇居民实际居住需要以及城镇建设需要得到满足,从而促进我国社会国民经济的和谐发展,与此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将宏观的经济管理目标进行分解,主要将其分为短期目标和指导实践等两部分,从而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性的理顺工作更加有利,还有利于对房地产管理的问题进行对症下药,例如,在当今我国人多地少的局面下,以房地产的市场经济管理为出发点,着重对房地产行业的各项功能进行详细划分,并合理地引导房地产需求,有关部门要在此同时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系统,对房屋炒作的现象要采取措施加以治理。

2.2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并将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起因在于深处,单单的靠行政命令是远远不够的,改善不科学不合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改善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要使有关部门充分明确自身的经济管理职责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重视管理失灵的原因所在,促进房地产经济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并创建良好的法制系统和社会氛围。部门之间要明确互相之间的合作关系,避免各自行政,决策相互脱节现象的出现,要将管理措施向实践工作中落实。

2.3 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由于我国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使得我国房地产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为了使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常运行与发展,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经济管理法律体系,并对外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的房地产管理法律体系,使房地产运行状态更加规范化,提高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稳定性与科学性,优化房地产市场的环境与秩序,是房地产市场的经济管理实现有法可依。

2.4 控制开发成本。房地产有关企业的经济管理关键在于对成本的严格控制,虽然对正常支出的控制难度较小,但相关的业务费用具有较大弹性,对报账的标准掌握难以控制,所以,必须增强经办人的主人翁感,以最大限度节约开支,然后以制度管理的方式对漏洞加以控制。

2.5 在项目定期性之前完成利润预算。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保证利润是经济管理的基本宗旨,所以要把利润指标当做一项任务来执行,对于一个公司业绩的检验标志无非就是对其实现利润多少进行检验,这同时也是一个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本所在,因此,要充分激发各个部门的积极性,对企业项目的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3 结束语:

总之,房地产行业对于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影响下,要对房地产加强经济管理,使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效益得到保障,在该领域中还要更多的有识之士不懈努力,积极创新,从而使房地产的经济关系工作能够更好地进行。相信通过广大学者及房地产业同仁的不懈努力,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房地产经济管理系统也会跻身于世界先进水平。

参考文献:

[1]董艳.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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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们国家房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我们国家的房地产行业从表面上来看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但是在内部却隐藏了许许多多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会对我国以后的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非常大的隐患,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健康稳步的发展。这些存在着的具体的问题要涉及到很多的面,其主要表现形式如下:第一,针对房地产行业,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关的宏观调控政策。最近几年以来,我国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管控不断的加大,一系列的宏观管理政策相续出台,希望这些政策能够解决掉房地产行业中的一些顽疾。但是,从实际的运行效果上来看,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所取得的成效实际上并不是特别的明显,这些政策根本就无法从根源上解决房地产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顽疾。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以后,房价快速增长的趋势不但没有得到有效的缓解,从某种意义上讲,反而却是提高了国民购买商品房的房价。第二,我们国家的房价呈现整体上的上涨。随着我们国家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在房地产行业中所需要的建材、土地等物资的成本也相应的不断的提高,这也从间接上催生了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中整体房价的上涨[2]。第三,从长期发展的形式上看,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前景是非常的乐观的。在爆发了金融危机的近几年里,我们国家意识到经济发展中不合理的推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开始从依靠投资、出口的经济模式向依靠内需的模式方面转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刺激内需消费的相关政策,不断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极大的提高了房地产市场中商品房的成交量,使得商品房的价格进一步的得到了提高。以后推动国家的城镇化建设将会是国家的一个重点发展方向,这种形势下,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必然会更加迅速的发展,我国商品房价格稳步上升的趋势将会进一步得到保障。

二、我们国家房地产经济管理中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经济管理上缺乏一个完善的管理机制

为了能够使房地产的市场管理更加的规范化,更加的有效率,保障房地产行业的健康良好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房地产经济管理机制。虽然我们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经济管理方面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往往都流于形势,没有一个完善的市场监督机制来保证这些政策的落实。房地产处于当今形势下,自从2007年以后,我们国家的房地产行业受到土地的价格不断上涨、建筑材料的供不应求、建筑工人老龄化、人工费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商品房的价格开始不断的飙升,使得广大的消费者根本就没办法购买到自己所能承受的价格的房子。而且,随着商品房价格的不断上升,很多的房地产商和投资者从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然后,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量不断的增加。而且,中国民间大量存在着的购房投机者,使得居民的购买商品房的价格进一步的拉高,房屋的价格已经超过了房屋消费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能够对我们国家政府所出台的房地产经济管理政策高效合理认真的去执行,使得出台政策失真,出台政策流于形式,更使得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管理的效果大大的打了折扣。

(二)目标模糊,没有一个长期性的政策

在我国的房地产经济管理政策中,一直没有一个连续性的政策扶持,造成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首先,我们国家的政府把抑制房地产的市场需求当做市场管理的目标。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还不能够从本质上认识清楚。所以在出台一些政策的时候就没有一定的针对性,当然无法对房地产的管理产生一定的效果。而且,政府出台的长期政策和一些短期的政策还出现一些自相矛盾的地方,造成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管理的效果大大的降低了。而且房地产行业政策的不合理性以及不连续性使得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秩序变得非常的混乱,这就为一些不法的投机分子提供了很多方便,造成我国房地产行业不健康的发展现象。比如说,房产税收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以及国五条政策等的落实状况,都说明了我们国家房地产管理中没有一个连续性的政策,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

(三)缺乏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参考国外一些比较健康的房地产行业,它们都有着一套非常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证在房地产行业中经济管理政策能够有效的落实下来。从目前来讲,我们国家的房地产行业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没有一套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行为[3]。房地产经济管理非常的重要,可以说贯穿于房地产的建设、开发、交易以及房地产的后期管理各个的阶段,但是我国还没有一个经济管理法来统领房地产经济活动的整个阶段。而且,我们国家所出台房地产法律、法规的速度远远的落后于我国房地产发展的速度,就会造成所出台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出现真空现象。

三、针对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机制

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混乱的现象,可以通过改革管理机制来治疗,这样可以更好的发挥经济管理在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管理机制,政府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还要吸收国外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管理经验,然后中央政府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财税制度。

(二)在出台政策时要注意政策的连续性

我们国家的房地产行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只有制定一个具有连续性的政策,才能够保障房地产市场的有序运转状态,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混乱,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还应该制定一个长期的发展计划,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目标,引导居民的消费。

(三)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制约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实现规范化的运行,可以规范房地产的经济秩序,使开发商和消费者在正常的市场行为中能够有据可依,市场中多元化的非常复杂的财产关系能够得到有效的规范,一些常见的矛盾纠纷能够在法律法规下得到解决。

四、结束语

房地产经济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要想把这个工程做好,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有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有连续性的房地产政策,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做支撑。只有做到这些,才能规范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市场秩序,打击市场中的投机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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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14)13-0111-01

一、我国房地产行业波动现状

经济周期波动主要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某个行业经济活动出现明显的收缩、扩张现象,通常是波浪状,并伴随有反复性。这种波动代表的是,某个行业经济处于周而复始的收缩、扩张运动状态,是行业经济效益和发展空间的晴雨表。宏观经济的发展中,出现经济波动是常见的现象,房地产行业作为宏观经济的主流行业之一,其周期波动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回首我国房地产发展历程,很容易发现它不仅具有波动性,还带有我国发展转变时期的波动特点。

纵观我国的几次房地产周期波动状况,不难发现房地产波动的频率和幅度越来越小,波动长度在逐渐增加,波动周期中的每个阶段都是呈波浪式变化。种种现象表明,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波动情况已经得到初步控制。不过,在仔细发掘波动背后的影响因素时,就可以发现其实还存在许多潜在问题。按照性质来划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我国房地产行业处于单一的数量型收缩、扩张状态。

(2)消费者的需求量不具有周期性。

(3)行业的波动状况明显受到我国政府政策调节的影响。

(4)我国房地产行业市场机制有许多问题,并且这些漏洞问题对行业波动也有影响。

(5)产品的波动性不是规律性波动,而是呈现倾斜性波动状态。

(6)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呈现明显的区域性差别,在经济发达地区波动性较大,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波动性较小。

(7)我国的房地产波动状态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与国外的房地产波动情况相差较大,在笔者看来是一种封闭型波动。

二、防范我国房地产经济周期剧烈波动的对策

(一)规范房地产相关法规

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保证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的基础,这主要是因为,法律法规具有规范性、严谨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可以为房地产行业构建一个稳定发展的环境。以各方利益协调稳定增加为前提,在这个基础之上锻造一个法制的房地产行业发展环境。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时期变动或人为操作,导致房地产行业发生不正常波动现象。

从行业性质上来论述,房地产行业属于经营产权的范畴,这种行业牵扯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它的整个经营过程都需要依赖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商品业不同,不是单纯的进行买卖双方交易。

(二)加强宏观调控力度

1.明确宏观调控目标

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目标有很多,按照性质的不同,笔者将调控目标总结归纳如下:首先需要保证房地产行业整体处于一个稳定的、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中,合理地解决影响波动周期的外来冲击问题。其次,将房地产行业的供求关系合理化,正视供求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对策,促使国民经济和房地产行业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基础。最后,可以从房地产产业结构方面着手,将现有的产业结构优化完善。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产业资源配置效率,对于资源的利用水平也有提升作用。

2.构建房地产行业的监测预报系统

为了保证我国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效果,需要构建一个关于房地产行业的预报系统,这个系统需要加入仔细、严禁、科学的元素。这主要是可以实时掌握当今市场的需求状况和这个行业的波动情况,以便能及时作出相应的对策。这种方式在现阶段还没有得到普遍使用,还处于试用阶段,但是它具有现实指导作用和重要的理论含义。

3.改善房地产调控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行业都需要相应的机制作为运营基础,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同样如此。

房地产市场是房地产行业的宏观经济运作和产业经营活动的连接体,在行业体制方面,应当充当管理和调控房地产经济的角色。

现阶段,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存在调控时滞的现象,所以在调控时应当尽可能地提前做出反应。而周期预警系统就可以为人们提业信息,是行业的景气指标。及时进行调控可以阻止问题发展变大,避免因为急刹车现象,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巨大的波动状况。

调控政策是一个长期的制度,不能一味的增强调控力度。在笔者看来,中等的调控力度是最佳选择。调控方式有很多,每种方式都具备针对性,所以在改善调控机制时,需要综合多种调控方式,结合当前的状况来规划。以此来保证行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调控能兼顾,尽可能地利用柔和的解决方式来处理问题,使宏观调控软着陆。

调控节奏也是影响调控效果的因素之一,对于这方面来说,主要还是根据行业的发展状况。在必要时候,可以利用反周期的反向调节方式,使紧缩和扩张交替进行,利用扩张性和紧缩性混合使用的调控方式,在保证了行业总体控制的基础上,进行行业结构调整。

4.选择恰当的调控方式

现阶段,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调控方式主要采取的经济调控方式。这种方式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对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消费人群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这种调控方式只是适用于当今的房地产市场,所以我们应当基于国家的形式和发展特点,对调节方式进行选择,保证行业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调节特点,最终促使行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5.调整该行业的投资政策

房地产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这个行业的利润比较高,出现了许多“空手套白狼”的现象,激起了民众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兴趣。所以笔者认为对于投资现象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管理。在制定政策时,需要密切关注市场的投资变化情况,将投资主体内部的结构变化作为影响周期波动的核心因素,使投资主体和政策结构合理化。

三、结束语

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状态具有明显的波浪式波动特点,站在国家发展和民生发展的角度来论述,房地产行业的波动起伏越大,对发展越不利。所以应当追求平稳、长期的发展。本文介绍了我国的房地产现状,以及防范我国房地产经济周期剧烈波动的对策,希望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蒋晓燕.防范我国房地产经济周期剧烈波动的对策研究[J].科技视界,2012,09:19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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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

在人口不断集中的过程中,空余的房地产数量也随之增加,空余房地产出租从原先的单独出租,发展到目前的大规模出租,在管理上,也实现了由分头管理转变为集中化管理。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型的城市中,空余房地产的升值空间更大,在目前的房地产事业中,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课题。而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其所涵盖的内容有很多,而合同管理则是其中一个关键的环节,其贯穿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的全过程,在租赁管理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下面本文就主要针对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的合同管理进行深入的探究。

1、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般来说,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所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秩序,另外也是对个体行为进行保护,其可以有效的维护个体的权益。合同的签订都需要严格的依据法律的效力,如果没有融合法律观念,那么该合同将没有法律效力,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本身就具有较为突出的管理优势,而最为明显的就是全过程以及系统化的管理优势。所谓的全过程就是指代的合同的自开始洽谈到合同结束的一系列过程。而所谓的系统性就是指代的合同中的各项有关的房地产管理内容都要进行全面的管理。并不是合同签订完成了就可以了事,而是在合同签订完成后,要严格的按照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各项活动的开展,针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在合同签订前以及签订后的各项条款都要进行有效的管理。

2、目前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2.1法规意识不强,合同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的空余房地产都是租赁给个人或者是单位,很多地区的空余房地产都有着各自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自身的特殊性,这就使得很多的单位以及个人在进行空余房地产租赁的时候,需要根据其特殊性和历史遗留问题与自身的发展是否相符来进行全面的思考后,再确定是否选择租赁空余房地产,但是很多的个人以及单位对于这方面并不重视,在不清楚房地产租赁存在的历史问题以及特殊性的基础上,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遵守,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这样就使得合同的执行并不规范,很多的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形同虚设,从而使得房地产企业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经济发展上出现了倒退的现象。

2.2空余房地产部分租赁合同不规范

一些空余房地产的租赁合同并不规范,很多的内容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这就使得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无法使得空余房地产合同受到认可,而造成这一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相关的人员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在法律认识上比较欠缺,从而使得空余房地产部分租赁合同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使得房地产企业蒙受较大的损失。

2.3合同引起的纠纷

由于没有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加上出现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在产权隶属关系上较为模糊,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都使得道路以及电力等公共设施无法得到切实的落实,从而使得用地出现纠纷,租赁双方的权益都会受到的影响,导致了经济效益的下降,严重的会使得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出现倒退的现象。

3、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措施

3.1严格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处理力度,使得各项法律法规能够更加符合现代房地产发展的需求,可以充分的依据这些法律法规来进行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管理,在审批手续上可以更加的规范化,针对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进行有效的强化处理,展开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法治教育,积极的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可以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能够有法可循,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开展。

3.2强化合同的规范性,加强监督力度

针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合理的应用相应的法律手段,将既定的法律规范当做参考的依据,保障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能够针对租赁合同进行全面的管理,针对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规范化设定,保障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合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样不仅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得到有效的利用,防止资源的浪费,同时也能够更好的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从而使得房地产行业可以具备更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3.3合理审核合同内容,减少纠纷,提高履约率

一份合同能否顺利执行,会不会引起合同纠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同在签订前是否对合同条款进行过认真的评审。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内容审查,主要包括界限清晰、租金明确、租期适当、文本流畅、防止错漏或产生歧义等几方面的内容。各单位应把合同内容的审查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实施于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中来,只有对合同内容进行细致合理的审查,才能有利于房管部门宏观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

4、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了解到,针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实施高效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而要想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管理力度可以得到强化,就需要构建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依据该机构来对租赁合同实施高效的管理,同时要构建高质量和专业的人才队伍,通过这两点,就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得到强化管理,从而就可以进一步的推动空余房地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使得房地产行业能够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攸海莲 单位:衡水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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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日期:2014年8月21日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提升,在众多行业中,能够为经济发展带来最大推动力的,非房地产业莫属。为了保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制度,对房地产业进行管理。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不够完善,使得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其对房地产发展的阻碍作用已经愈加明显,如何加强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是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概述

(一)房地产登记制度相关概念。房地产登记,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不动产登记,它指的是当事人向国家房地产相关的机关单位提出登记申请,而国家法定机关再依据现有的相关法律制度对房产、地产等产权信息进行审核、汇总,统计房地产客体信息,从而对房地产信息及所有人进行权力赋予和界定的一项制度。房地产登记制度所发挥作用的强弱,直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度等因素的影响。同时,房地产登记制度管理是否执行到位,也直接关系到该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房地产登记相关制度管理程序。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的性质,且拥有权、使用权的期限都相对较长,在其权利归属的划分中,难免会因产权交接等原因产生一些权利不明的问题。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因产权归属带来的纠纷,房地产登记相关制度必须要不断完善。目前,我国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房地产登记制度作出了基本规定,在房地产登记具体事宜中,还要受到地区、当地政府机关、经济市场发展的各因素的约束。因此,房地产登记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权力机关进行切实的实施,才能发挥其产权界定、公示、管理等功能。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登记模式为: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担任登记机关,实行房地产权强制登记制度。

二、我国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相关法律存在缺陷。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市场对于房地产秩序的要求也越来越急迫,我国《物权法》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了房地产权的问题。然而,随着房地产行业越做越大,现有的法律已经不能够完全满足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房地产登记相关法律多数是作为其他法律的附带内容,却并未形成一个完善的、系统的法律体系,这就导致了房地产相关立法滞后,法律执行效率低下。并且,现有的法律产权很多都是针对多年前的计划经济而制定,市场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未能在法律中体现出来,而如今,房地产市场交易又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手段,法律与市场脱离,那么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权利转让等问题越来越多,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也越来越严重。于当事人来说,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于市场经济发展来说,这是一大进步的障碍;于国家来说,这是关系到民生民计、社会安定的大问题。

(二)房地产登记制度不够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最明显的问题就是与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难以达到统一。在我国社会经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大背景下,房地产能够如此迅速地发展起来,是一件伟大的事情。然而,正是由于经济体制的变化,导致了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建立难以跟得上经济发展的脚步。现如今,房地产登记制度中,国家权力机关的干预过多,甚至出现了国家干涉阻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情况。房地产登记中某些事项,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全权代表政府对房产的所有权及延伸出的典权、抵押权等进行审核登记。这种登记审核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房产权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但不能否认,这样的制度也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机关对房地产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现有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近期,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不能忽略制度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了能够让房地产市场尽快恢复,完善的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必不可少。

三、加强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的方案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实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论是经济发展的道路,还是相关法律的建立,既要考虑到国家政府机关职能的发挥,又要考虑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两者并重,才能让法律更为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健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的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地发挥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同时也不会影响市场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整。通过对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进一步明确房地产登记的权利、责任,规范登记操作过程。如此一来,房地产产权登记一旦完成,便可立即产生法律效用。避免因为房地产归属权认识不清、内容登记不详等损害相关人员的权利和利益。现如今,我国《物权法》已明确规定,统一的登记办法、统一的登记范围、统一的登记机关等条件下所进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才能够得到国家机关的认可。房地产登记相关法律的程序性内容已经相对完善,但由于具有繁多复杂、较为琐碎等特征,就要求其必须有相关的配套法律共同执行,确定房地产登记的类型等相关事宜,保证法律的执行能够发挥到其应有的作用。

(二)根据已有法律,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权整合。所谓房地产,既包括房屋,也包括土地,二者虽有区别,但在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中,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中,土地的拥有权和使用权主要是以房屋的权利归属来体现。在房地产事业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房屋和土地基本是保持一致的步调。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于土地和房屋权利的管理都是将二者归结到一起,进行统一的管理,也就是说,房地产权实际上是一种权利。在以前的中国,土地权和房屋权是分立的。近年来,两种权利的分开造成了种种问题,开发建设的房屋出售给购房者之后,购房者只持有房产证,而没有地产证。这就造成了房地产权利分开,容易出现权利不明等情况。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国在《物权法》中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将地权与房权整合到一起,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整合。然而,由于这一制度的实施时间有限,在登记审核管理方面还未能做到尽善尽美。造成了如今虽然有法律与制度的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是问题不断的情况。因此,必须进一步对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根据目前房地产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让政策与制度在实际的执行中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完善房地产登记损害赔偿制度。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相关部门要积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以专业的手段进行高效率的管理。房地产登记审核过程中,一旦出现纰漏,将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经济、名誉上的损失。而房地产登记损失的造成可能是由于房地产交易的某一方参与者的不法行为与房地产登记部门的错误等多种原因共同造成的。那么,如何对利益受到损失的当事人进行赔偿,这是一个难题。就目前的房地产行业发展形势来看,错误登记的赔偿应当选择这样一种方式:当核实当事人利益确实受到了损失,并且房地产登记部门的错误是原因之一(或是全部责任)后,应当先由国家行政机关赔偿全部损失,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他涉事单位、个人的责任,使其付出相应的赔偿,同时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在法院的判决下,确定好应当赔偿的份额。另外,当事人也应当积极寻找合理的途径来索取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要合理而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为支撑。加强房地产登记审核管理制度,是推动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一步,随着法律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必然会走上更快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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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导致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比较多,在宏观方面有政策不配套、法律制度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的客观因素,也存在微观上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房地产行业管理制度不严密、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差和房地产行业业内部对自身利益的追求等。

(一)会计法规制度和会计法规尚不完善

我国的会计制度的缺陷集中表现对没有对新出现的会计业务做出规定,对某些经济业务和事项的核算不明确或不科学。正是由于应用会计科目不合理及使用上的串项等一系列的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了房地产行业成本不实,会计信息失实,收入、支出和结余虚假。我国目前的《会计法》的规定尚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会计法》中只规定了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没有规定民事责任,降低了违法人员承担巨大成本的风险。此外,对会计人员的奖励和保护的法规还不明确。房地产行业的会计人员在违背单位、个人利益而遵守《会计法》要求时,国家要从法律上给予保护。如果缺少这方面的保护,很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二)房地产行业监督机制不健全

房地产行业的监督机制可分为内部监督机制与内部监督机制两种。第一,房地产行业的内部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房地产的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决策者,但是会计负责人又是由决策者直接聘任的,会计人员的薪酬也是由决策者直接决定的。也就是说,会计工作某种程度上是在为企业的决策者服务,随着决策者的意志而变化。所以,不少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没有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第二,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也不健全。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外部监督还是由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实现的,而主管部门往往考虑到的是本部门的利益,对其下属的房地产行业采取保护的态度,不能够很好地监督。第三,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彼此间进行不正当的竞争,或者是一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差,出具虚假的会计验证报告。这就使有些会计信息即使被确认了但仍缺乏真实性。

(三)房地产行业会计人员自身素质较低

总的来说,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并不高。会计活动的主体是会计人员。会计信息要经过会计人员对相关要素的计量和确认后才能生成,必然要对经济活动中的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加以估算、推理和判断。所以,会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的质量。一直以来,房地产行业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并不重视,致使会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得不到提高,常发生原理性和操作性的错误。近年来,会计制度变化特别大,新增的内容很多,更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这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素质不高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守了会计法规,但受到认识水平的局限,也可能使计量处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使会计信息不实。有些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不按会计法核算,迎合上级或自身利益需要,做假账、受理假凭证和编制假报表,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二、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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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连续性政策,目标模糊不清。近几年,我国政府一直将管理重点放在调整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方面,以此控制国内房价的增长速度和供应数量。然而,我国政府在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存在缺乏连续性政策,导致管理目标模糊不清。首先,我国政府管理目标是抑制房地产市场需求。目前,我国政府不能从本质上认识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期的经济管理政策,不能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政府的短期政策和长期政策存在控制目标不一致问题,大大降低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效果。不连续、不合理的经济管理政策会扰乱房地产行业,为不法投机者提供可乘之机,不利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良好发展。例如,经济适用房、房产税收、国五条等政策的执行情况,都充分说明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目标模糊不清,缺乏连续性政策。

(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从国外房地产经济管理经验来看,房地产经济管理政策有效执行的前提是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房地产经济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虽然房地产经济管理贯穿于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和后期管理的整个阶段,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贯穿房地产整个阶段的经济管理法。同时,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设落后于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经常出现房地产法律存在真空的现象。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文件主要以国务院名义颁发,或者以国家部委办公室的名义颁发,诸如国11条、新国4条等。这些房地产经济管理法,缺乏严肃性、稳定性和适用性。虽然我国政府在房地产特定领域建立初步的法律、法规,但缺乏相应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导致房地产行业经常出现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

二、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建议和对策

在充分了解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利用归纳、总结和分类的方法,提出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对策。

(一)制定连续性政策,明确管理目标。目前,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需要不断进行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所以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就是“转型和发展”。“我国政府需要充分认识房地产行业对于改善国民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在我国经济增长的特殊地位。”政府需要制定连续性发展规划。我国房地产行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需要制定连续性发展规划,以保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在连续性发展规划的背景下,政府需要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以此缓解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需求之间的矛盾。连续性政策的制定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谐,保证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其三,应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在了解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出台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长期发展规划,以此保证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避免出现“越长越调,越调越长”的调控常态。从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来看,我国一直处于人多地少的情况中,所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目标进行明确规定,积极引导国民住房消费,切实承担起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责。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短期目标的明确,可以帮助政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控制炒房、囤房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行为。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各项法律、法规需要逐步地建立和完善,进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其一,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过程漫长。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实现房地产市场规范化地运行,实现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合法化管理。房地产行业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我国政府需要建立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使中、低收入购房者可以享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其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现有房地产法律、法规条件下,住房业主尚未获得法律方面的确认和保护,房地产涉及的多元化的复杂财产关系尚未得到有效的规范。目前,我国房地产秩序长时间脱离正常经济轨道,经常出现矛盾纠纷,业主维权困难等问题,所以我国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房地产秩序回归到正常经济轨道。我国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完善,既可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又避免出现政府过度干预房地产发展的现象。同时,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保障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其三,不断地完善房地产法律。目前,我国政府不断地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并出台相关的法规,促进《房地产法》的出台。这些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和后期服务纳入到经济管理中,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提高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的层次性、严肃性和稳定性。

(三)完善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途径。我国政府需要完善房地产经济管理管理途径,以此提高经济管理的效率。首先,认真核算投资总额。开发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通过审核以后,其必须选择适合的经理去完成项目。在房地产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总额进行施工。因为项目投资总额的确定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所以政府要严格审核开发商的资金情况。工程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估算之后,制作出资金流量表,并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载入相应档案,为政府制定经济管理政策提供依据。政府依据社会的实际发展需要和开发商的自身运转情况,来确定开发商的投资总额。政府在项目开发前对开发商的投资总额进行核算,既可以有效地降低开发商投资失误的几率,又可以减少投资失败给地方经济造成的损失。其次,加强开发商的成本控制。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的关键是成本控制,而成本控制又是开发商提高自身效益的主要手段。成本控制既关系到开发商的经济效益,又关系到住房的未来使用价值,所以成本控制是总额核算之后的又一关键问题。房地产日常支出是成本控制中比较容易的一项,但日常支出中的业务费用控制却很难有效进行,这主要归咎于业务费用具有较大的弹性。成本管理者要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保证成本控制的有效进行。同时,我国政府应该建立、完善成本控制制度,避免出现成本控制漏洞。另外,开发商采用合理包干的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成本节约积极性。再次,在项目定性前进行利润预期核算。我国加强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良好发展。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关系到地方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关系到地方政府利润的获得。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将利润的实现作为自己的目标。在项目定性前进行利润预期核算,既从根本上保障开发商的利润,又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三、结束语

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大大影响了我国政府经济管理的执行效果。我国政府需要客观、准确地了解房地产市场情况,加强对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宏观政策,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另外,我国政府应该借鉴国外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我房地产经济管理水平,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余凯.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4):12.

篇13

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其典型特点为:高风险、高投入及高回报。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作需要富余的筹备资金作为保障,因此采用何种融资方式对房地产企业而言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房地产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我国房地产业瓶颈的有效措施。

一、主要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包括:1.上市融资;上市是快速获取巨额资金的重要渠道,上市融资包括直接发行上市和利用壳公司资源间接上市。然而当前我国上市的房地公司并不多,在全国房地产企业中所占比例甚小。其主要原因是上市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查过程,并且初期成本较高。对于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新开发商)而言上市融资这一方式的壁垒较高[1],大多不愿意采用该方法。2.债券融资;债券融资可以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为房地产开发带来大规模的长期资金,用于土地开发和房地产项目投资等。按融资期限分为短期融资券和中长期债券,债券融资具有成本低,透明度高的优势,但也存在融资风险大,融资弹性小和对企业要求高的局限性,该方式是目前国内企业较为常用的融资方式之一。然而真正可以使用该融资方式的企业多为资质好、规模较大的企业。从承销商的角度看,向大企业发放债券所获得的利益要高于发放给中小房地产开发商。3.银行信贷;从银行贷款是目前我国开发商的主要筹资渠道,短期信贷只能作为企业的流动周转资金,在开发项目建成阶段,可以以此作为抵押,申请长期信贷,主要分为土地整理贷款和开发建筑贷款。4.信托融资;投资者将购买信托作为投资手段,收益于房地产的升值。一来可以增加房地产的资金来源,减缓银行风险,二来可以缓和房地产供求关系。因税收政策及某些政治因素,这种融资方式在我国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发展。5.资产证券化;它包括两种方式:项目融资证券化及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增加资金来源,降低银行贷款压力。6.夹层融资;该融资方式是当前新兴的融资模式,它是指在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是否确定于优先债务和股本融资之间的一种融资形式。房地产领域中通常把不同的债权与股权进行组合,灵活性高和门槛低是其最大的优势。该融资方式在发达国家已有先例并取得成功,但在我国较为罕见。7.其他融资方式;还有利用外资、回租融资、回买融资、租赁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

二、存在的问题

1.单一的融资方式

当前我国房地产的融资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所占的比重很小。从企业统计视觉看,企业原有资金、银行贷款、预售款以及建筑企业垫资是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主要来源[2]。银行贷款与预售款都源自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对于银行贷款具有很高的依赖性。银行贷款的缺点在于贷款有时间和条件限制,企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容易出现资金断链等系列问题。

2.融资体系不健全

我国房地产业经过近10年的高速发展,已成为我过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尽管一段时间以来出现了房地产泡沫争论以及央行出台收紧信贷的政策,但房地产开发资金规模仍保持着持续上升的趋势。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融资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场化程度不高,融资渠道狭窄、单一的融资结构致使资金富裕者的大量资金没有有效的通道直接进入房地产业,只能为储蓄进入银行体系。当房地产企业需要资金的时候,只能选择银行贷款,这不仅制约了房地产的发展,也给银行体系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

3.金融环境基础薄弱

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制度有效配置资源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市场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特别是缺乏对不良信用行为的惩戒机制和相关的立法保障。信用制度的不健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私募股权基金等融资模式发展的重要因素。

4.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出台的关于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产业基金法、税法和物权法[3]等。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为房地产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但因国家的宏观调控,房地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如房产的投资基金和债券融资方面的法律就没有得到完善。这都会限制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因此要拓宽房地产的融资渠道和改变单一的融资结构,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亟待施行。

三、改变房地产业融资方式的有效措施

1.拓展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多样化

要想改变我国房地产业的现状,首先就要拓展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实现融资方式的多样化。以下重点介绍几种有效拓宽融资渠道的方法:1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当前这种融资方式在我国房地产业中较为少见,只有少数企业能够采用该方式进行融资。随着我国股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证券市场也有了很大发展。房产业进入股市是未来发展的趋势。股票发行和上市对企业的资质有一定的要求,因而房地产企业应当着力改造自身的形象,扩大规模,朝着大型企业的方向发展。2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企业债券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企业债券的优点在于其发行的程序较为简捷,融资期限也较长,利率较低等。房地产企业可在利率市场化之后提高债券利率,吸引更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加盟,为自身发展融到更多的筹备资金。3吸收保险基金。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的流动资金不断增加。然而保险公司的投资余地受限,如若能吸引保险基金投入到房地产行业中来,不仅能充分发挥保险基金的作用,还能够为房地产业筹备发展资金,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融资手段。

2.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一直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就很少采用直接融资这一渠道,因此房地产业直接融资所占的比重极少,且融资渠道狭窄。目前房地产业中很多融资方式只适用于大型房地产企业,某些融资方式的要求过高,中小型企业无法选取很多的融资方式筹备资金。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各种类型房产企业提供相应的融资场所,通过该体系,减少房地产行业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增加直接融资的比例,分散金融风险,保证房地产行业的正常发展。建立资本市场体系不能仅凭房地产业的努力,还需要政府的扶持。政府应当发挥其职能,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制度,制定相关规范。对房地产业新型的融资手段以及收益的来源和分配实行宏观调控,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投资的法律政策[4],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其提供政策支持。

发行债券及股票上市等融资方式在我国有了一定的发展,其对国民经济有一定的影响。债券市场具备有了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其中国债和金融债券的信誉及回报率较高,对完善债券的交易市场有很大的帮助。资本市场发展扩大了房地产证券市场的规模,资本市场有着丰富的证券品种,促进了房地产融资方式的多样化。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小有规模,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上海和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STAQ系统及NET系统证券交易市场[5]。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硬件及软件设施均位于国际先进行列,资本和证券交易市场的完善为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总之,房地产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条件、对资金的需要以及融资难度等方面的因素,选择一种适合企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好的融资方案有助于优化企业的资金结构。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方式能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雄厚的资金储备,可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针对我国房地产行业所出现的问题,各房地产企业应当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为企业的发展积累足够资金;政府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建立完善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蒙,李雅妹.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研究.商业文化.2011(4):137.

[2]孙美松,姜效.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2):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