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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当归中医学堂坐落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地区。2012年7月开始筹办,去年12月25日才办完工商执照,历时1年零5个月,中医诊所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营业了。回想起艰难的办证历程,李永明不禁感慨:时间都去哪了?
办中医诊所,要经过卫生、消防、环保、工商等诸多部门的许可。租下小区的房子要办诊所,卫生部门先审批了两个月,消防部门审批了两个多月,环评办了3个多月,城管审批了好几周。再加上工商、税务审批,办理完差不多就一年了。李永明说,办证不是一次长跑,简直是一场。
行政审批太慢,耗费的不只是时间,还有金钱和创业热情。李永明算了一笔账:租房每年100多万元,装修基础设施花了近300万元,人员工资福利每人每年平均10万元。折算下来,仅房租和人员等运营费用,一天就是1万元。多一天时间,就多花1万元。
在办理环评时,李永明被告知诊所所在的位置属于地下水资源防护区,要去水务局办理排污相关手续。水务局究竟在哪里?在北京生活近二十年的李永明一点印象都没有。
李永明租赁的房屋合同期限是8年,现在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年。李永明的一位朋友租赁房屋开中医诊所,房屋合同期限是5年,花了两年多时间,证还没办下来,留给经营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在北京朝阳区望京南湖中街附近,一家名为芸众中医院的机构挂牌已经一年多了,却一直未能开业。每次路过这家久久不开业的中医院,李永明总会想,社会办医审批环节能不能少点?办证能不能快点?别让时间都花在办证上。再这样下去,谁还愿意办诊所?创业成本太高,最终消耗的是创业者的热情。
审批部门何其多
办不好上一个环节,就没法进入下一道关。每个部门都有一票否决权,办诊所实际上就相当于在办证,一个关卡过不去,就会前功尽弃。
诊所选址,首先要获得卫生部门的许可。装修要经消防部门审批,装修后要经消防部门验收。接下来,要经环保部门环境评估,颁发环评许可证。办完手续,再去卫生部门领取许可证。如果诊所有户外标志,城管也会来管。然后,再经过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审定合格,才算完事。走不完上一个环节,就没法进入下一道关。
“每个部门审批都要一整套申报材料。”李永明说,相关部门需要材料动辄上百页,装订起来有五六公分厚。部分材料是重复的,每个部门都需要。一份都不能少,甚至格式不对,都得再跑一趟。
“材料是重复的,程序也有重复的。”李永明说,卫生部门要求在开办诊所前一周公示,环保部门办环评时需要公示,光这两部分的公示就挺耽误时间,都要求小区相关的居民知情同意,需要居民签字确认。
每次提交申报材料,总有材料不符合规定。下一次再来申报,办事人员还会挑出一个毛病。办理环评手续,跑了十几次相关部门。
“这还不算多,有的诊所跑环保部门就三十多趟。”李永明说。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为啥不能一次告知?每次都像挤牙膏,让你腿跑细了,人跑废了,甚至事都跑黄了。”李永明无奈地说。
从理论上说,手续都可以自己办。但实际上,自己办证费时费力,只有找到指定的公司才能把事搞定。
李永明说,中医诊所能够顺利开张,多亏了他的同学朋友帮忙。
李永明把能找的人都找了一遍。要不是在北京读书工作二十多年,积累了一大把人脉,他说,办个私人诊所想都不要想。
办医政策的“弹簧门”
李永明说,社会办医政策比以前是宽松了,但是审批环节并没有简化。
在决定开办中医诊所之前,李永明已经在网络界打拼了十多年。2002年1月,他成立了一家互联网公司,一路小跑,顺风顺水,办了十多家公司业绩都不错。他感觉,互联网行业发展这么迅速,和自由竞争是有关系的。医疗行业发展慢,主要是竞争不够。
社会办医政策像一扇“弹簧门”,推开了还会弹回来。
李永明苦笑着说,按政务公开要求,每个部门都设置了办事时限。但是,这个时限是受理时限。申报材料不全,办理人员就不受理不盖章,材料还在你手上。工作时限是从受理那天算起,没受理就永远没开始计时。时间都耗在补全材料上了。
他解释说,卫生局要求提交三个投资人所在档案部门的证明。一位合伙人在外地,已离开原来的单位十多年了,连他都不知档案在哪。另一位合伙人原在外企,离开单位就不好开证明。寄放档案的单位说,他们没开过这样的证明。这需要增加多少难度啊?
篇2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 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________市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管理公司、购房人、装修单位特签订本协议。
一、 装修流程说明
1.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物管公司办公室领取《装修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业主本人选定装修施工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管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允许复制的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可在装修申请表上载明);
(4)装修方案;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6)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面积≥50平方米以上,需到县消防管理部门申报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4.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为装修施工的管理及服务部门,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现场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确定用电负荷;
(4)厨房、卫生间等楼板防水措施;
(5)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公司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l寸照片2张和财务收款单据到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领取装修许可证等。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物管公司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管公司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物管公司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管公司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办证押金收据、初验合格单财务室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__月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业主凭装修押金缴纳收据和复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缴费主体
收费标准
备注
1
装修保证金
业主
住宅:______元/户。其它性质物业另行约定。
1.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
2.确定管理公司推荐的装修公司,不用再行缴纳保证金;
2
装修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
装修公司
出入证押金:___元/个;工本费:____元/个。
3
装修垃圾清运费
业主
_____-_____元/户
*?业主与装修单位可协商确定缴费主体;*?100㎡以下100元,150㎡以下150元,150㎡上200元,跃层250元。
三、装修规则
1.前期统一装修无时间限制,当业主开始入住生活后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9:00,周六、日9:30-12:00,14:00-19:00。其余时间可以进行墙面粉刷等无声响的装修施工,禁止进行一切噪音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为保证小区统一美观,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物的外观及造型,在公共设施部位及私人花园乱搭建;改变外墙的颜色;
(2)楼房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3.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物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按物管公司规定安装:
(1)空调支架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须经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业主(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如下雨铁锈污染外墙面、空调坠落等);
(2)必须安装在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以确保建筑外观统一整齐。
4.凡安装防盗门、防盗网的,必须按照物管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装。
5.施工人员的行为
各业主 /装修单位必须将物管公司签发的《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入户大门上。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物管公司亦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物管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楼宇内,一经发现,则按《________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内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物管公司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6.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物管公司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物管公司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上午12:00-14:00,晚上6:00-9:0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公共区域),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如经通告后,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未能作出适当清理安排,物管公司将自行雇用工人清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押金中扣除。
7.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______㎡建筑面积设______kg灭火器一个(每户至少两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到物管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__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承担违约金______元。
9.违章处理
物管公司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入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物管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条款予以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10.更改/还原工程
物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业主 /住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物管公司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业主/住户,业主/住户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主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物管公司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业主/住户承担。
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____________________滨江新城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九、本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______元,并主动按本协议予以纠正及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 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3
1.革除遗漏许可、多头许可积弊的需要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站式”服务中心在英国诞生,伴随着“一站式”服务理念在全球的传播,我国各地纷纷建立起各类型的“行政服务中心”。这种新型机构的指导思想是“服务于民”,显著特点是把过去分散式的部门审批,改为集中式的大厅审批。较之过去有很大突破,获得了社会称赞。
各审批部门窗口虽在一大厅内办公,但各自为政,信息难以共享。同一服务链上的窗口之间因业务相对独立等因素,相互沟通较少,相邻业务存在脱节。业主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仍然必须回到各职能部门审查办理的“老路”上,要一个一个窗口找,通常是在这个窗口听说要那个,才知道要先到另一个窗口先办理。这种“摆摊设点”式大厅审批,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一是遗漏许可,业主重复或者遗漏申报事项多。二是多头许可,如开办一家饭店,需卫生、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审批,最后才能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在卫生许可办理中,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后,业主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但在环保许可上可能遇到障碍,到消防审批时,执法单位可能会说:“没有第二通道,必须在楼外建设一个临时通道。”等通道建好了,规划部门却没能通过审批。这种“多头许可”,实质上是政府内部程序引发的矛盾,导致业主反复整改,反复跑腿,由此产生审批“迷宫”焦虑和对政府办事效率的质疑。
在这种背景下,有些地方出现民间版的“工商”中介公司,有些地方出现政府版的“代办中心”机构,来为业主代办审批事项。这完全依赖人的“办事经验”。
2.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后的可行性
江山市于2010年6月底,完成了以“两集中、两到位”为特征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两集中: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向审批服务科集中,各部门审批服务科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两到位 :审批事项授权到位,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35个部门改革完成后,全市具有审批职能的科室由123个减至48个,缩减率达61%;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审批服务事项从237项增加到431项,许可事项进驻率达到了94.2%。驻中心办事部门达到40个,对外服务窗口85个,同时引入公证、评估、验资、环评、刻章、商务、银行等中介,部门审批事项实行窗口首席代表授权负责制。窗口审批签字权拍板权得到加强。在此条件下,将同一服务链上的窗口联合起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业主,已是可行。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创新的产物,创新是行政服务中心的核心精神,同时在“服务于民”思想指导下,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由此推出一窗式联合审批模式,并指定由一个名为“综合窗口”的窗口具体操作,具体工作人员人事关系隶属管理委员会。
二、一窗式联合审批模式的特点和开展项目
“一窗式联合审批”,它不改变各审批部门内部的审批条件和办法,所变革的是项目审批在各审批部门之间流转程序的最优化。主要表现为四个特性:“一窗式受理”,从最初的申报到最后的拿证,业主只需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即可。“一次性填表”,业主可以一次性拿到各审批部门所需填写的全部表册,并可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一次性填写。“一体化审批”,各部门窗口对同一项目采取联合踏勘、联合会审、联合验收的机制。“一张表收费”,所有收费项目、金额、依据等列成一表公开告知。
一窗式联合审批现阶段主要在6类审批项目中开展。1、餐饮(个体)新设审批;2、机动车维修(个体)审批;3、烟草制品(个体)零售审批;4、宾馆(个体)新设审批;5、娱乐场所(个体)新设审批;6、网吧(个体)新设审批。
三、一窗式联合审批的运作流程
1.登记环节: 一窗式受理。业主向综合窗口提出咨询、申请,综合窗口发给业主一份相关服务指南和所有表册,一次性告知审批所涉及部门的要求和条件。
2.预审踏勘环节:联合踏勘。业主填写《联合踏勘意见表》,综合窗口把业主的基本信息送给相关部门窗口,综合窗口依据需要现场踏勘的部门数作出是否联合踏勘的决定,如有两个及以上部门需要现场踏勘,就由中心组织联合踏勘。单部门踏勘或多部门联合踏勘时,现场告知业主踏勘及整改意见,告知采取相关措施,以达到同意选址要求。同时对表册的填写作出指导。业主准备所需的申报材料及落实装修等相关措施。踏勘回来后,各相关部门把选址意见反馈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汇总各相关部门意见作出是否可以正式受理的决定,只要有一个部门不同意选址就不予受理,所有部门都同意选址才同意正式受理。
3.正式受理环节:一次性填表。如果审批中有消防、公安等前置,就告知业主需先办好消防、公安等前置审批,获取相关的证照和批文。完成前置审批后,业主先到工商局窗口办理名称预核准。到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综合窗口正式受理,业主一次性提交审批涉及部门所需要的全部申报材料给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出具承诺通知书。并同时办理刻公章预约。综合窗口把相关表册传送给相关部门窗口,并把申报资料分发给相关审批部门窗口。
4.办理环节:一体化审批。各相关部门窗口进行资料、现场审查,如不符合条件,督促业主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各部门即启动审批程序,办理证照批文。
5.送达环节:一张表收费。各相关部门窗口把审批办结的证照批文送达综合窗口。业主按照一张费用清单交清费用。综合窗口一次性把全部证照批文送达业主,并出具送达回执。综合综合窗口整理档案资料,归档。
四、对一窗式联合审批模式的反思
一窗式联合审批从2011年4月底开始推出,至同年11月底已完成代办132件,就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但以下问题需思考。
1.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这样的创新之举目前可能面临的最大法律难题是:一旦发生纠纷,责任主体的认定比较困难。假如行政许可的申请未被受理,发生纠纷了,老百姓或者企业该告谁?是具体的部门,还是负责统一受理的行政服务中心?谁该成为责任主体?
篇4
一、因未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律风险
案例:文某某夫妇将其原有的三层房屋拆除后重建成15层的楼房,因该15层的楼房是未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而建,故其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仍然是原三层房屋的所有权证。某公司于2010年5月与文某某夫妇签订租赁合同一份,约定由某公司承租文某某夫妇该房屋的第八层作为公司办公用房,同时约定了租期、租金的支付时间与数额,以及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与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签订后,某公司一边准备公司筹建的申报资料一边装修房屋,待房屋装修完毕到工商部门申报并递交公司成立登记的资料时,因没有房屋租赁证而未能通过工商登记遂引发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第61条同时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也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房屋出租,出租人必须是拥有该出租房屋所有权证书、并依法享有对该出租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权利人。但现实生活中处于城市中的小产权房,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大多数属于违法建筑,故不可能依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到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获得通过,也就无从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而《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又明确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故此,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小产权房对外出租,我国法律是不予认可的。更何况《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还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17条同时规定,《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赁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赁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很显然,未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小产权房在出租过程中,不仅办不到《房屋租赁证》,而且也不能作为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用于居住的合法场所。因此,未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小产权房的租赁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一旦引起纠纷,必然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风险显而易见。
二、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法律风险
案例:蔡某某三人将其自建的晖X大厦(有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申报材料)经与承租方周某某、吕某某协商出租给周某某、吕某某开办商场,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了租期、租金支付与违约责任等。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便进场装修。由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认为该出租标的物——晖X大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11条的规定,遂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由此,租赁双方引发了租赁合同效力之争议。
该出租标的物系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其3层以上的商住楼已通过消防安全验收,但1-3层的消防安全验收需待其商业功能确定后,由业主或出租方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验收。然本案的出租方蔡某某三人在与周某某、吕某某签订租赁合同前并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该大厦1-3楼层的消防安全验收。我国《消防法》第13条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15条还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最高人民法院( [2003]民一他字第11号)《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以下简称 [2003]民一他字第11号)也规定,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第二,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三,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
依上述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而言,虽然小产权房并不是必须经过消防验收的房屋,但小产权房的出租除租用者为自身居住之外的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承租人就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方可承租经营。依 [2003]民一他字第11号之规定,租赁标的物的小产权房虽然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但由于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性质而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故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在对承租小产权房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验收时,为杜绝安全隐患,必然要对小产权房的消防安全同时进行消防验收,一旦小产权房的消防安全验收不合格时,承租方因不能达到其经营宾馆、饭店、商场之目的,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只能说是空中楼阁。因此,小产权房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篇5
一、施工内容:
1、***楼3层 户型精装修。
2、***楼3层 户型精装修。
3、***楼3层 户型精装修。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设计,自行设计出图(含平面、立面、施工、效果图等,图纸需加盖公司印章),图纸和清单预算报甲方备案。甲方不支付设计费和出图费。
三、工程结算:甲方出资,以产权面积计,按****元/㎡(含税)给付乙方装修费。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双方按清单预算核对工程量并办理结算。结算造价超出*****元/㎡的部分乙方自理;不足****元/㎡按实结算,结算造价如有争议送审决算,送审决算超出****元/㎡的部分乙方自理。
四、装修要求:
1、总体要求:住户购买家具后即可拎包入住。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①水、电、洁具、灯具包含在内,不包含家具
②顶部:厨房、厕所为集成铝板吊顶,其他需吊顶部位轻钢龙骨吊
顶造型
③墙面为墙漆或壁纸
④厨房、厕所、阳台为地板砖,其余为复合木地板或多层木地板,含踢脚线
⑤窗台:大理石或人造大理石铺贴
⑥厨房:整体橱柜,含中式抽油烟机、燃气灶具
⑦厕所:公厕干湿分区,含铝合金门、淋浴、毛巾架、纸盒、角架等,蹲式大便器。主卧厕所含铝合金门、坐式大便器、毛巾架、纸盒、角架、淋浴房等
⑧室内门:实木门,含五金、锁具
⑨主材品牌:
洁具:法恩莎、箭牌、帝王或同档次其他品牌
木地板:菲林格尔、大自然、圣象或同档次其他品牌 地砖:欧神诺、冠星王、东鹏或同档次其他品牌
灯具:三雄极光、欧普、雷士或同档次其他品牌
五金、锁具:顶固、保时特或同档次其他品牌
橱柜:欧派、嘉宝、方太或同档次其他品牌
2、装修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装修完毕室内环保检测要求:合格。
五、施工期限: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完工日期为****年**月**日。完工日期每推迟一天扣款****元。如因甲方原因开工日期延后,工期相应顺延。
六、付款方式:甲方不支付预付款。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80%,结算办理完毕10日内付至95%。余款5%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问题一次性付清。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七、验收和保修:装修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相关资料(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各一份,施工影像资料等),甲方组织验收,验收质量标准参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xx 》执行,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
八、其他:
1、乙方必须要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和材料转运通道的设备、设施、成品保护,如有损坏,负责修复或赔偿。
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和必要的协助;协调与周边关系,采取措施防止强行揽工。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或土建总包方的管理。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签订日期:
样板房装修合同范文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装修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样板房装饰装修施工图内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所有清工(包括卫生间防水施工、材料上下搬运)。不包括橱柜、楼梯栏杆、木地板安装、楼梯踏步大理石安装(但包含所有项的收口)、墙面壁纸裱糊(但包含基层处理)。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包机械工具及机械工具、施工工具消耗性(工具配套)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调试、包验收、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及维护等。
第四条:合同工期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工期为 50 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乙方所有工期节点须以乙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表为准,施工进度表须满足甲方要求及合同工期。竣工日期是指乙方完成全部工程、交甲方通过业主检测合格之日。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2、工程造价确定方式:
2.1、按双方确认的样板房装饰设计施工图及设计要求,合同签订后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如甲方有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变更后的实际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甲方确认加盖公章的有效签证单等计算,未经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任何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已对施工现场充分了解,并认可施工现场已满足施工要求。并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风险,并承诺愿意承担不可预计风险。
3、付款方式:进场施工15万元做为乙方的生活费(从工程款中扣除)第40个工作日付 3 万元做为乙方的生活费(从工程款中扣除))。工程竣工后,甲方、乙方联合验收付款至工程款的 80% 经消防及甲方、业主联合验收合格及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含工程量计算底稿)后 天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甲乙双方无异议签字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95%工程款, 余款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金期满一年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如有保修扣、赔、罚款,支付时一并扣除)。
第六条:材料申报、领用、使用、审核管理:
1天申报,
一般材料须提前4天申报,经甲方专业主管审核后,送交甲方材料部,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提前申报,造成工期延误、工人窝工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如实申报材料的用量,如乙方申报量超过实际使用量,乙方须全额承担甲方的损失。
2、材料到现场之后,甲方将直接交接给乙方签收使用,如因遗失、毁坏、被盗、返工、浪费、成品保护不力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现场所有材料甲方均堆积在地下室顶板上的材料堆积点。由乙方搬运至施工面,(甲方不提供搬运工具,须乙方自带)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必须符合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标准、验收规定。
第八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提出的有关施工安全的要求。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严格用火及用电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如乙方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年。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与甲方能够随时取得联系。乙方联系手机: 乙方联系人: ,必须随时保证通讯畅通。
3.保修期责任区分。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管理不严、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三级电源驳点(到施工楼层),水驳点到施工楼层处,以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接驳。
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及其他单位施工的相关事宜。
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承包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特殊工种专业操作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4、乙方负责装饰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质保服务及施工范围内所有涉及装饰方面的验收协调,并向甲方提交全套验收资料,甲方提供电子版的资料表格。
5、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不合理的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优化建议,甲方按产生的经济效率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8、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9、验收合格,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10、乙方对其他专业的施工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如提供线位、点位、提供交叉施工作业面、含地灯孔、设备口、检修孔的开设、电气孔的开设、加固等),做好其他专业的成品保护,
11、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做好工程验收与交接工作.
12、工程竣工检测合格后未移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3、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破坏的损失。
14、施工现场不提供任何住宿和办公用房条件,乙方施工人员须在甲方租的房子里面住宿但不许煮饭做菜,吃饭须乙方自行在外解决!
15、乙方必须接受总包管理,承担被总包管理内容中相应职责并与总包单位办理相应手续。
16、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遵守甲方和总包方进出物资管理的规定并自行保管。
17、乙方服从甲方、总包单位的施工作业面总体安排。
18、乙方承诺施工过程废弃物每天及时清除干净。
19、乙方承诺接受业主、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如乙方因违规造成业主、政府部门罚款,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20、乙方承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建筑工伤保险等各种相关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索赔
1、1、合同签订前,乙方承诺保证民工不到劳动局投诉或政府部门上访,如有发生上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民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民工工资全部结清无安全罚款,甲方在7天内将该工程约定的工程款无息一次性全额付给乙方(扣除垫付的民工工资和安全罚款)。
2、工期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承诺:元/天的违约金。乙方承诺:如未按要求投入确保工期的足额工人人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甲方同时安排工人进场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赔偿甲方延期损失。
3、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质检站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如未按要求返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延期损失。
4、如乙方因工程质量、施工工人人数、节点进度未能达到甲方的要求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退场,将视为乙方放弃所有工程款!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样板房装修合同范文三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45天,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于20xx年 月 日竣工。工期延误按20xx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6、工程质量:合格。主要材料按设计要求为标准,甲方另定品牌的,按乙方送样、经甲方认证的样品为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第2条 甲方工作
2.l、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施工所需的水、电到位(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2、指派 (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
2.3、及时做好审核、材料抽检、签证、隐验等相关程序;
2.4、及时与其他各施工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交底,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根据已完成的设计施工图,配合现场施工要求,及时跟甲方取得联系,经共同商讨后确定施工方案。
3.3、指派 (电话: )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管理。
第4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卫生间应做好防漏处理。
4.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经乙方书面通知仍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5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5条 关于工程价款、调整及结算的约定
5.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包干,结算时工程量实量。
5.2、合同价款调整的方式:暂定价格的材料和甲方要求更换品牌、规格的材料,凭甲方书面签证的价格进行材料补差;当工程施工图纸变更、甲方要求增加的施工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照投标综合单价,没有综合单价的按市场价并经甲方签证结算。
5.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先递交5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样板房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支付工程款:样板房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样板房合同款的70%;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周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二年时一次性付清。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未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清余款。
第6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6.l、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设计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暂定价材料采取甲定乙供的形式,甲定乙供材料按采购单价×1.1进入乙方结算。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或与样品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应全部返工更换,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7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l、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8.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 其它约定
9.1如果图纸上有未注明节点和不够明确的按甲方代表指导为准。
9.2投标预算中若有漏项不另计。
9.3甲方将根据乙方样板房的施工情况决定是否将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9.4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承包范围内各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乙方应及时尽早向甲方提出,否则只要有某一专业设计图纸是正确的,则以此专业设计图纸为准;因专业设计图纸不一致且乙方也未向甲方提出,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工程变更的损失与费用(包括对其它专业设计的修正与变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0条 附则
10.1、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二年。
10.2、本合同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人:
篇6
一、人事工作:
1.招聘、入职、建档
(1)在招聘方面,通过学习公司招聘制度与流程,我感觉到公司目前在招聘方面应该说较为完善,员工人员较为稳定,目前需要做的就是认真执行,脚踏实地去做。
当时招聘人员:计划专员、激光打字、模具师傅、模具学徒、还有厨电车间、电机车间、冲压车间、电子车间、SMT 等部门都需要人员补充,按照计划时间,部分人员需求6月中旬 就要报到上班,但6月初还没有确定几个,时间紧迫,离预定目标还相差很多。关键岗位的招聘,遇到了许多问题,进展缓慢。针对上述情况,我重新梳理了岗位需求,明确了招聘进展计划,并对招聘工作进行了合理分工,尤其对工作的细致性与效率进行了严格要求。经过在 网上中山领航人才网、58同城、中山赶集网招聘信息,人员招聘取得不错的成效,及时补充了人员。
(2)入职在细:规范员工入职必须填写全面、完整的人事资料,提供必备的证明,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相片,同时注重细节、效率和行政后勤工作的配合, 让员工从入职的那一刻感觉到家的温暖,培养新进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规定员工何时到岗 必须进行核实,避免人事和工作部门的脱节,杜绝员工到厂不到岗的现象发生。
(3)建档在全:完善员工档案时要全面,应该登记的人事资料必须全部登记,定期进行核实,保证员工档案的真实性。
2.培训 入职培训:工作要及时、注重细节、灌输企业文化和企业优越性,同时要培养员工的积极态度,在岗培训需要记录在档(新员工入厂须知) 员工培训考核:针对培训知识进行书面考试,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识。
安全培训:注重实用性、效率性,讲解公司消防安全事项。
3.考勤 (1)不定期进行考勤抽查,促进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了解各部门到岗情况,对人事资料 进行及时更新。
(2)进一步规范考勤和打卡制度,相关制度进行修改,提高考勤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满意度, 力争做到无人为原因漏打卡,考勤执行的过程中对事不对人,严格按照考勤制度照 章行事。
(3)要求各部门从自身做好考勤打卡规定,如外出、请假、转班、按程序向行政人事部备 档。
4.薪酬 (1)规范加班申报制度,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加班,做到考勤数据和加班申请记录一致,出 现差误由相关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并按员工守则考勤制度处理。
(2) 定期通知要求各部门将本部门人员名单、调薪、奖罚、绩效奖金等资料及时跟行政人 事部进行沟通,确保核算薪资准确度。
(3)及时收集、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资料,确保工资核算准确。
5.社保、工伤 社会保险的购买和退保保证及时、有效。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和流程,做到工伤事故处 理及时,保证公司和员工利益。并对重要伤员及时沟通,协调理培工作。
修改公司消防制度,完善公司义务消防人员名单,并对全厂消防器材进行统计检查, 对过期的消防器材进行维修更换,保证消防器材工作正常。
6.人事资料 (1)完善人事资料,做到人在资料在,资料完整、准确, 出现人事异动、离职及时进行资 料更改。
(2)规范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配套,将员工的有效证件、晋升、奖惩、异动情况及时准确 的记录在文本档案上,定期进行检查和归类。二、行政工作1.宿舍 (1)完善生活配套设施,维修宿舍停车棚,对宿舍清洁工推行卫生奖罚结合, (2)保安定期检查寝室生活设施,预防火灾到等事故发生; (4)员工反映水电维修更换工作做到及时、 高效,保证员工生活; 2.食堂 (1)针对员要提出饭菜质量不好,晚下班没有饭吃情况同承包饭堂冯小姐进行沟通,就反 映情况要求饭堂立即改善,事后观察饭菜有所改善,但还有待进步搞高。
(2)对饭堂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在打菜时间,饭堂工作人员必须进穿工作服、带工作帽、 口罩,三个月进行一次体检。
3.保安 (1)保安工作对全厂财产、安全起重要作用,完善保安队伍,配置了对讲机、电筒、保安 服,对工作存在的老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保安给予辞退。
(2)规范出入厂制度,员工早上进入厂区必须出示厂牌、严禁带早餐、穿拖鞋、背心进厂, 严禁物品出厂须严禁有物品放行条和车辆检查,非公司员工 进厂必须登记。上班时间 员工出厂要有请假条或放行条。 (3)保安队长每天中午到饭堂维护员工打饭次序,每周检查一次公司消防安全器材、通道、 每天中下午不定时巡逻各车间,检查是否有员工赌博。
4.公共场所 (1) 重新规划清洁工工作, 对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进行划分区域, 推行清洁工上班打卡制度, 严格按照相关合同时间做好清洁工作。
(2) 规划了冲压车间、电子车间、办公室停车棚,有效的解决了员工车辆乱摆乱放问题。
(3) 规划了公共区域跟办公室人员小车停车位,解决了车辆摆放乱七八糟现象。
4.5S 检查 (1)现阶段公司5S 工作只是还在做清洁工作,将进一步推行后续5S 整理、整顿工作。
(2)每月5S 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相关部门主管沟通,帮助相关部门提高5S 工作。近期工作重点:一、人员招聘 根据公司定编总表,对各部门人员需求进行核对,因员工辞职需补充人员行政人事部要 尽快补充。对部份关键岗位招聘要尽快落实,模具维修工、冲压车间统计员要尽快招聘到位。
二、 、安全方面 1.防火、安全 (1)排除火灾隐患,每月行政人事部进行消防大检查,发现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特 殊区域的管理如、油库、电房等,不定时的检查。
(2)进行消防演习,培训义务消防人员使用消防器材。
(3)规范各部门吸烟区,做好防火工作。
2.防盗 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保安要责任到人,加强防盗措施。晚班保安人员不定时巡逻,及时 了解公司异常情况。
三、纪律:制定相关 纪律规定,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事不对人 (1)严格按公司员工守则执行厂纪厂规,重新修订《行政人事管理条例》 ,完善行政人事 工作流程, 《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体系等工作 (2) 公司赌博问题较为严重, 八月份将作为行政人事部工作重点, 维护公司正常工作次序。
四、定期5S 检查
1.5S 定期检查并进行奖罚结合,罚款作为员工活动基金。相关奖罚按5S 管理制度。
2.加强宿舍5S 检查,一个月对宿舍进行杀害消毒,保证员工宿舍清洁卫生。
行政主管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计划范文二 两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这两个月里,我在公司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
这两个月的工作总结主要有以下几项:
1、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公司行政助理的主要是协助行政经理做好行政工作。我认为行政工作比较琐碎,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而这些事务又是必不可少的。在短时间内熟悉了本职的工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和完成本职工作。
在这两个月中,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的目标,积极的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
(1)办公明细等电子文档的更新和调整,以方便自己开展工作;
(2)工作区域的卫生管理及执行;
(3)协助行政经理做好了各类文件、通知的修改、公布、下发等工作,并按具体整理的文件类别整理好放入文件夹内,以便查阅;
(4)公司车辆的违章及用车情况的管理;
(5)协助好行政经理做好公司的人事工作:招聘,新员工入职的手续及物品发放工作,和各项安排;分类整理公司人员请假、辞职、工作方面的资料,便于人员的合理安排及月末的考勤工作;
(6)每星期对考勤进行统计、公布,每月准时上缴员工考勤情况;
(7)办公耗材及办公室及后勤用品的申购以及领取工作;
(8)后勤工作的管理,员工宿舍的监查,定期对黑板报的更换;
(9)认真地做好公司领导及行政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主管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计划范文三 白驹过隙,时光飞逝,短暂而充实的试用期就在这阳光明媚的初夏结束了。回想我刚来公司的场景,仿佛就在昨天。当时的我刚从大学毕业,面对新的工作、新的环境懵懂无知却满腔热血。然而在公司领导这几个月来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海纳百川的包容下,在同事们雷厉风行的工作态度和温暖活泼的公司氛围的带动影响下,再加上自己在工作中的不断摸索、学习,我顺利地完成了试用期工作任务并收获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下面,我简要汇报下我试用期的工作情况。总的来说,我的试用期工作大致可分为行政工作和风控工作两部分。
一、 行政工作。
试用期前半段,我主要参与了公司的行政工作。我很荣幸地与同事们全程经历了公司从筹备到注册开业的全部过程。
在公司筹备期间,我曾仔细校对整理过开业申报材料;协助领导召开201x年第一次股东会、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配合集合公司开展了两次公司招聘;参与了两次南京培训;协助领导解决了公司装修的遗留问题;并积极参与了公司开业典礼的筹备工作
公司开业后,我主要参与了办公用品购置、公司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公司行政制度初步建立以及召开201x年第一次股东会、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的工作。
二、 风控工作。
我从行政岗调到风控岗也已一月有余。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按照公司规定,我已基本把开业时期遗留的合同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好,公司合同档案库初具雏形。如今新的业务资料,也能做到及时归档整理。
篇7
前言
房地产档案管理主要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公司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资料等管理工作,要求对公司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年度立卷,并按照类别、价值、部门等对各系统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具有留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立卷归档。房地产档案管理是在房地产业务中直接形成的历史资料,规范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房地产档案归档要点
1、房地产档案的收集
房地产档案的收集,是档案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础,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1)收集过程中,应确保每次产权登记、变更和涉及产权活动的文件材料完整、准确、详实,力求文件材料的形式、规格、各项技术指标和验收标准达到高度统一。在收集纸质档案的同时,要重视收集感光载体档案和磁性载体档案,避免档案载体单一的现象。
(2)凡属归档范围内各种形式产权文件材料都要收集齐全,收集范围包括:产权来源、产权登记以及产权变更的证明、证件,房屋及其使用土地权属界定位置图,反映测绘工作的图纸、报告,反映基建拆迁审批工作的文件材料等。
(3)核对移交清单与实物,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盖章。
(4)归档时间要根据房地产文件材料形成过程的特点来确定,本着便于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房地产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方便保管利用等要求,应采用随时归档和定期归档。
2、房地产档案整理
(1)分类和组卷是两项重要工作。分类中要考虑类目体系具有很大的包容性,要保证类目的相对稳定。方法包括:按文件材料载体类型、按项目、按业主姓名(单位名称)、按区划(项目名称、坐落、地块等)、按丘(地)号、按证号大小顺序及按时间等。
(2)卷内文件材料排列应遵循: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审批材料在前,申报材料在后;同类材料编号小的在前,编号在的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按内容的重要程度排列;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二、房地产企业工程类档案管理要点
1、工程类档案的归档范围
根据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档案整理规范》和各地区关于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规范,其归档范围如下:综合性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及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告)、建设用地系列材料、征地拆迁安置、用地申请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有关协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等等。
土建、安装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开工报告、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钢材质量证明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安装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单汇总表等等。土建工程竣工文字材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地基处理记录、钢材、水泥等材料的出厂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土壤各种试验报告、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等。给排水、电气(强、弱电)、消防、通风、空调、电梯、装修(装饰、幕墙)工程文字材料。包括开工报告、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各专业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等。竣工图。包括综合图(建筑、建筑小品、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平面布置)、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弱电]、消防、通风、装修[装饰、幕墙])竣工图。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包括照片、电子文档、光盘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资料。
2、工程类档案的归档质量要求
一是归档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二是工程档案的内容及其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三是工程档案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四是工程档案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五是工程档案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六是工程档案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X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七是工程档案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八是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3、工程档案整理中的重点环节
重点环节为工程图纸的叠存,其具体叠法依据GB10609.3-89的《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进行,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4、工程档案的立卷原则、方法及遵循要求
一是立卷原则。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二是立卷方法。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立卷过程中宜遵循的要求
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卷内档案的排列顺序: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三、工程类档案分析
档案分析,有点类似于档案统计和档案年报工作,是对所属档案整体情况的一个分析。
1、档案分析的作用
就是通过对所存档案进行系统分析,掌握档案数质量情况(馆藏情况、利用情况等),为决策者和利用者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对于建设工程类来讲,档案分析工作尤为重要。它可以全面了解一项工程运营的全部情况,通过比对,规避项目中重复出现的一些问题,更好地节约开支,优化工作进程。
2、档案分析的种类
一是文字式。主要以文字总结的形式对所属档案的数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如:档案情况汇报提纲、档案利用情况汇总等等。二是列表式。主要以列表的形式全面直观地表述所属档案的数质量情况。如:档案情况分析表等。三是文字―――列表式。将以上两种方式合为一起,既有文字又有列表,详细、直观、全面、系统。
结束语
总之,工程类档案的管理是近几年建设工程市场百花齐放的结果,是科技专门档案的一个延伸,也是一个比较新型的课题。特别是房地产企业的工程类档案,基本上都是关乎民生的住宅、商业、交通等重要档案,如果不进行有效的管理,势必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显现的。同时,国家职能部门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也就无本可据了。所以,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未雨绸缪,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曾旺辉,黎永索.房地产档案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08).
[2] 马志玲.太原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试点考察汇报会[J].山西档案.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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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宜居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宜居社区的实施方案;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副主任由李东亮和王国强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动态,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做好创建宜居社区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组:组长由昝少平兼任;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刘伟兼任;
(三)环境保护行业指导组:组长由韩兆礼兼任;
(四)物业管理指导组:组长由司马义?依不拉音兼任;
(五)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张志烈兼任;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国强兼任;
(七)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组:组长由戴伊强兼任;
(八)社区综合指导组:组长由李东亮兼任。
社区专项行业指导组职责是:依据行业分工和各专项创建标准、计划,指导并协调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总体目标:社区环境整洁有序、绿化达标、和谐美观、生活方便宜人。
(一)园林绿化
社区公园、游园绿地、附属绿地中规划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宜,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配套设施完整、整洁;乔灌花草搭配合理,绿量充足,绿地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管理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到位,无枯死苗木,无枯枝落叶,草坪无斑秃、无杂草,水面无漂浮物;卫生整洁无死角,无跑漏水现象。
(二)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环卫设施完备整洁,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中转,无焚烧垃圾、沿路洒漏现象;积雪污物及时清运,果皮纸屑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社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有完善的早、夜市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没有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开设市场的现象,巷道内的经营摊点要划行归市,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实行袋装,无乱堆乱放,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周边环境干净,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房屋的公共走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拆建施工工地设置遮挡尘土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输、装卸、堆放、使用泥土和砂土等散体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工地车辆不得带泥运行。
(三)环境保护
社区内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环境纠纷或纠纷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新建社区要有雨污分流或中水回用等节水设施;施工及装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时间制度,除抢修工程外,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不在居民休息时间使用噪音大的设备;设置规范的车辆停放场地,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机动车有环保标志;无露天烧烤现象,饮食服务业油烟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无扰民现象;无冒黑烟情况,居民不购买、不使用原煤;各单位和居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规,爱护社区内环保和其它公共设施;居民自觉采取节水、节电、资源循环利用和使用无磷洗涤剂及无氟冰箱、空调等有益于环保的行为。
(四)物业管理
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认真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单位排忧解难。
(五)整治容貌秩序
确保社区道路两侧无违章建构筑物;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建(构)筑物墙体、设施上无乱刻画、乱张贴等现象;无乱占道摆摊设点、乱设广告牌匾、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无违反规定放养家禽、阳台乱吊乱挂、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和占用破坏绿地树木,无占道洗车污染环境等现象。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供、排水、消防等井盖齐全,管道畅通,无因管理失误造成停水、污水跑漏污染环境等现象;路面硬化达98%以上,道路平整、无破损、无坑洼积水;所建公厕为二类以上水冲式,标志及指示牌按国标要求设置,做到无味、无蝇、保持清洁;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单位、居民院落按规定标准设置果皮箱和环卫设施;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化率和完好率达到97%以上;无废弃的电杆、灯杆、电箱及管线;供暖和天然气设施齐全,安全可靠,检修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到位,确保正常供暖、安全供气。
(七)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责任明确,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依托保安队、联防队或志愿者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配备公共消防器材箱,组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每年不少于1次的灭火与逃生演练,并做好记录;消防车通道畅通,固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和室外消防栓底数清、完好率达100%,并设有明显标志;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安全警示牌等;防火检查到位,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2月)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宜居社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20**年3月1日—3月20日)
各区负责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区容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详细、准确地掌握社区管理和建设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全面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及年终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三)制定措施阶段(20**年3月21日—4月20日)
各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确定需要改进、完成和集中整治的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年4月21日—9月20日)
根据宜居社区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20**年创建宜居社区工作任务指标。
(五)自查自评阶段(20**年9月21日—9月30日)
各区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自查,将有关申报材料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经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确认后,报所属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审核后,将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统一报市创建领导小组。
(六)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11月)
领导小组组织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对各区上报的宜居社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定20**年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同时,对上年度创建的社区进行复验,并对下拔的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总结表彰阶段(20**年12月)
领导小组将通过验收,对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
五、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宜居社区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本年度城区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区和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宣传,勇于创新
宜居社区的创建关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属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宜居社区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各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在工作中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注重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种关系,健全社区组织,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创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基层单位抓起,优先解决群众关注和影响社区整体面貌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创建宜居社区中的主体作用,整合社区内人力、物力、财力及其它社会资源,通过对口帮扶,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参与等形式,使创建工作成为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
(四)加强督办,确保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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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能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就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挡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和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的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整改
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人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 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消防监督程序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消防管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消防的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技术改造和内部装修)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本办法。
驻云南的各单位、国有森林林区、地下矿井部分的建筑消防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由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违反本办法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处罚。
第二章 城市规划建设的消防管理
第五条 城市消防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综合协调。
第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七条 在进行城市新建区、独立工矿区的建设和旧城区的改造时,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必须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第八条 城市供水、燃气等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设项目建成竣工后,必须将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竣工文件,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 城建、公用、邮电等部门应当按城市规划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并加以维护,保证供水和通讯畅通,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验收使用。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在审批城市建设用地和建设布局时,应当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三章 建筑防火设计的管理
第十一条 建筑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执行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对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
第十二条 建筑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防火设计的岗位责任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度。
专业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建筑防火设计审核组织,对设计人员进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培训指导,负责审核建筑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
非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部门主管负责人,应当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建筑防火设计审核组织和有关主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把好防火设计自审关,凡未经自审和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建筑工程设地,不得上报审批,不准交付施工。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需作防火说明,论述消防技术措施。国家和省级的重点建筑工程、重要的高层建筑、外商投资的建筑工程以及其他重要和复杂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将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几个阶段的有关设计图纸和资料,制作防火设计专卷,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第十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建设项目或者从国外引进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其防火要求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防火设计图纸等资料,应当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分别送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凡我国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未作规定而依据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消防技术规范进行的工程设计,必须将防火设计图纸和所依据的消防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报设计审批机关会同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方能施工。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选用取得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消防设备和产品;国家还未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必须选用经省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生产的消防设备和产品。
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选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符合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构件、配件及装饰材料。
第四章 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的消防管理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对建筑工程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同时编制消防设施计划;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必须将消防工程所需经费列入工程概算。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设置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审批机关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进行建设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如因材料、设备等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与设计、建设单位协商,并报原设计审批机关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
变更原设计需选用进口材料和产品的刚愎自用咸先将所选产品有关资料送交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方能使用。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健全和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制度,并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负责。在施工中,使用喷灯、电炉或者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消防自动化系统工程(即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等),应当由取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并经省公巡消防监督机构验证考核合格的建筑工程单位负责安装。其他单位不得承担消防自动化系统工程的施工和安装。
第二十二条 安装消防自动化系统的单位,应当配备技术力量维护消防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没有维护能力的单位,可以委托经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认可的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第二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图纸和隐蔽消防设施资料及验收情况记录等整理建档存查。
第五章 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
第二十四条 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共同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及使用性质,分级负责消防监督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有本条规定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的职责。
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职责为:
(一)指导全省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监督工作。
(二)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图防火设计审核:
1、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所列一类高层建筑;
3、大型公共娱乐场(馆),城市地下人防工程;
4、重要的涉外工程项目;
5、应当由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的其他工程项目。
(三)参加前项所列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负责处理有关工程违章事宜。
地(州、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职责为:
(一)对本地区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实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图防火设计审核:
1、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所列二类高层建筑;
3、易燃易爆、大型物资仓库、公共娱乐场(馆)工程项目;
4、一般涉外工程项目。
(三)参加前项所列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处理有关工程违章事宜。
(四)参加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查,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
县(市、区)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职责为:
(一)承担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防火设计审核工作,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处理有关工程违章事宜。
(二)参加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
第二十六条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的内容包括总平面设计、单体建筑设计、消防供水、通风空调、采暖、防排烟、电气防火设计、装修工程设计、自动化消防系统及其他消防工程的设计等。
第二十七条 规划、建设等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过程中,应当征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重点建设工程和甲、乙类危险性工业工程项目在选址时,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派员参加。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将有关设计图纸和资料发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征求意见。有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及时进行防火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有意见分歧时应当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在施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到相应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并填写《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连同设计单位及本单位审核后的防火设计图纸以及方案高计、初步设计、扩大设计、施工设计、执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单独防火说明书等书面材料,一并送相应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第三十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根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现场勘察情况、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自审意见及有关文件、资料等,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审核后发给《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持《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手续;未经审核或者审核后提出问题尚未整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施工手续。
第三十一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应当及时填发《违反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通知书》,限期整改,到期复查。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并填发《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不准交付使用。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建设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其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建筑工程评优评奖,必须把消防安全程度评定作为评比的重要条件之一。凡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建筑工程设计,不得评为优秀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安装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参加评选优良工程。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本办法,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指出后仍不改正的,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由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云南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作出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或者主管公安机关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一个半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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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目标
(二)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有效落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环境整洁、文明,进出施工现场车辆清洁行驶,建筑垃圾全面密闭化运输,杜绝擅自处置、乱堆放、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适用范围
(三)本意见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四)本意见适用于我市中心区(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37省道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我市其他区域的建筑垃圾处置由各镇街参照本意见执行。
四、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五)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1、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2、装饰装修、土建、土石方平整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3、已经实施土地储备的空置地和拆迁工地,土地储备单位或者拆迁单位应当负责设置围墙围挡;尚未开发的建筑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设置围墙围挡。
4、建设工程在招投标时应包含建筑垃圾处置条款,并在发包合同中明确对违法处置相关建筑垃圾的处罚措施。
5、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全封闭围墙围挡作业,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要硬化出入口路面,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合理安排建筑垃圾运输线路的清扫保洁人员,定时冲洗被污染的路面;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交由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单位运输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
(六)加强许可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依法实行核准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其中消纳场所应当固定,应与村居签订协议并取得镇、街道的同意意见);
(2)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GPS定位监控系统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2、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按照核准文件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和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七)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消纳场由各镇街牵头组织落实。
1、消纳场地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要求。
2、申请设置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地的单位,应持与产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用地性质证明和镇街同意设置(或租用)的书面意见,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
3、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地应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照明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及时平整场地,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4、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地应具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管理措施,并根据场地状况合理分类受纳和处置。
五、职责分工
(八)创建办负责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建筑垃圾处置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资格审查;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清运时间、路线;查处建筑垃圾运输、堆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城区主要街道无主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十)各镇街负责牵头协调、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场地安排,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建筑垃圾收集点,落实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督促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居民住宅修缮、装饰建筑垃圾的管理;加强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巡查发现工作,督促社区建立巡查联络制度,建立与创建、执法、环卫等部门的巡查信息抄告和工作对接机制;负责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举措、要求,公布服务电话;负责辖区清扫责任范围内路面无主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十一)建设局负责支持配合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规划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积极调研、推广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模式。
(十二)公安局负责协助执法局做好相关车辆检查工作,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无牌无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查扣,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随意倾倒、抛撒、沿途遗漏建筑垃圾的车辆,根据其违法性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三)交通局负责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进行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核;查处无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行为;查处建筑垃圾运输污染公路、超限运输行为。
(十四)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破坏耕地行为。
(十五)工商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办理和年审工作,对不符合条件或不达标的单位不予发证、年审。
(十六)物价局负责按照建筑垃圾类别,对我市建筑垃圾清运价格做出最高限价,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地收费标准。
(十七)财政局负责做好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的经费保障工作。
(十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的检查,监督工程招投标单位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条款。
六、工作要求:
篇11
珠海市建设局印制
二OO三年十月
说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时,与业主(指物业买受人)签订。使用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协议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本示范文本条款或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文件、规范为准,也可向珠海市建设局、珠海市物业管理处咨询。
2、签订本协议时,协议中第一、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九条填写的内容应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相一致,否则无效。
3、为体现协议双方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填写、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示范文本中有【】符号的为选择项,选用【】内容的,以划√方式表示;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中及其它留有空格的部位打×,以示删除。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编号:)
第一章总则
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物业建设单位)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业主)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拟购买的,由甲方负责开发建设的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中第【栋】【座】【单元】【层】号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四至: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
住宅平方米(多层,高层);
商场平方米;
写字楼平方米;
停车场平方米;
工业厂房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见附件一。
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招标】【议标】的方式选聘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在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对本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由管理公司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并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一、基本服务
(一)日常服务
1、公共环境卫生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户门以外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张贴,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房、池,对垃圾(专用)房、池、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按政府有关规定在服务范围区域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在雨季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公共卫生间每天清洁次;
【】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日湿拖一次;
【】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日进行一次清洁;
【】;
【】;
【】。
2、绿化与建筑小品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包括:【草地】、【树木】、【色块】、【花卉】、【园林小品】、【绿篱】等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制定绿化维护管理制度并实施;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
【】无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合理控制水肥,无杂草;
【】应绿化地绿化覆盖率达100%,无黄土现象;
【】;
【】;
【】。
3、治安防范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
人员配备:门岗个共人;
巡逻岗个共人;
大堂岗个共人;
;
。
服务要求及质量:
【】有专业治安防范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车辆行驶通畅,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看管公共财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看管;
【】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
【】;
【】。
4、交通、车辆停放秩序、停车场的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秩序的维护及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人员配备:停车场岗个共人;
巡逻岗个共人。
服务要求及质量:
【】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
【】有健全的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对进出本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保证车辆停放有序,定时巡逻;
【】使用固定车位及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当建立车辆档案;
【】车辆被盗的经确认后,协助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
【】;
【】;
【】。
5、装饰装修管理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1、有健全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查验装饰装修当事人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与装饰装修当事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
4、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责成当事人纠正,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
【】;
【】。
6、消防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消防管理,包括:【中控室】、【自动喷淋系统】、【烟感系统】、【广播系统】、【消防栓】、。
人员配备:。
服务要求及质量:
【】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帐;
【】制订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
【】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例行巡视,检查和保养;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无火灾安全隐患;
【】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
【】;
【】;
【】;
【】。
7、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共用照明系统】、【室外排水管网】、【自行车棚】、【建筑物防雷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垃圾中转站】、。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确保本区域内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以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
【】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道路、甬道、步道、活动场地、边沟涵洞基本完好、通畅;
【】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化粪池定期吸粪,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清洗外墙一次;
【】;
【】;
【】。
8、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区域内,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
【】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
【】;
【】;
【】。
9、社区文化建设
【】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并实施;
【】;
【】;
【】。
(二)定期服务
1、【日】、【月】用水清洗楼梯一次;
2、【日】、【月】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3、【日】、【月】清洗水池一次;
4、【日】、【月】清疏化粪池一次;
5、【日】、【月】清疏排水系统一次;
6、【日】、【月】清洗建筑物立面一次;
7、【日】、【月】检修水泵一次;
8、【日】、【月】检修电梯一次;
9、【日】、【月】检修发电机一次;
10、【日】、【月】检修中央空调一次;
11;
12、;
13、;
服务要求及质量:
(三)综合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2、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
【】白天有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
【】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小时内到现场;
【】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每个月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每次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满意率不低于%;
【】;
【】;【】;【】;【】。
二、特约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及改造:
服务内容:共用部位的范围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共用照明系统】、【室外排水管理网】、【自行车棚】、【建筑物防雷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垃圾中转站】、
。
服务要求及质量:
【】编制物业年度维修计划及维修预算;
【】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
【】建立维修回访记录;
【】;
【】;
【】;
【】;
【】。
费用支出方式:
【】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保修期后由产权人共同承担;
【】;
【】;
【】。
(二)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及改造
服务内容:【电梯】、【中央空调】、【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防盗对讲系统】、【智能化设备】、
服务要求及质量:
【】;
【】;
【】;
【】;
【】。
费用支出方式:
【】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保修期后由全体产权人共同承担;
【】;
【】;
【】。
(三)其他特约服务
【】;
【】;
【】。
三、有偿服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提出维修养护服务等要求的,管理公司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标准由双方商定。
四、其它服务
【】;
【】;
【】;
【】。
第五条管理公司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及建筑共用部分,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管理公司。管理公司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及建筑共用部分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总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1、物业服务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缴交);
2、;
3、;
4、;
第八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总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1、服务成本;
2、;
3、;
4、。
第九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管理公司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提取酬金:
1、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共用水费、电费。管理公司按【每月物业服务总收入的%】【每月从物业服务总收入中提取元】作为酬金。管理公司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总支出,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结余列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总收入】、属全体业主所有。管理公司每半年将物业管理计划和支出预算送甲方备案,甲方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备案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公司提出。
2、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摊。管理按【每月物业服务总收入的%】【每月从物业服务总收入中提取元】作为酬金。管理公司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总支出,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结余列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总收入】、属全体业主所有。管理公司每半年将物业管理计划和支出预算送甲方备案,甲方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备案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公司提出。
3、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共用水费、电费。管理公司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结余归管理公司。
4、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
另行分摊。管理公司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结余归管理公司。
5、
6、
。
第十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管理公司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按以下标准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住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商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写字楼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工业厂房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
第十一条业主从办理收楼手续后的次月开始缴交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缴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管理公司在首次收取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者管理公司终止物业服务时,如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不欠管理公司物业服务费,管理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期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可作调整】
。
2、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
(3)。
3、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采取。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当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于时,乙方可在告知甲方后日无条件单方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保留对甲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所欠交管理费的追收权和向人民法院权。
第十三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车位使用管理费或停车保管费由管理公司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一、车位管理费及车位使用管理费(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管理费;未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使用管理费)
(一)露天车位:
1、车位管理费
【小型车辆】元/月;
【中型车辆】元/月;
【大型车辆】元/月;
【摩托车】元/月。
2、车位使用管理费
【小型车辆】元/月;
【中型车辆】元/月;
【大型车辆】元/月;
【摩托车】元/月。
3、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元。
4、。
(二)车库或停车场:
1、车位管理费
【小型车辆】元/月;
【中型车辆】元/月;
【大型车辆】元/月;
【摩托车】元/月。
2、车位使用管理费
【小型汽车】元/月;
【中型汽车】元/月;
【大型汽车】元/月;
【摩托车】元/月。
3、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元。
4、。
二、停车保管费
1、元/月;
2、;
车主缴交停车保管费的,管理公司与车主应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并约定保管责任。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车辆事故的,由责任方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按规定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管理公司负责。
第十五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的,由甲方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3、
;
4、
第十六条本物业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
;
2、
;
3、
;
4、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由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另行约定。
第十七条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损害的,由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十八条本物业区域内新增设的公共设施设备其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第十九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从物业服务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3、。
具体投保的保险险种为
。
附加险险种为
。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务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二十条其它费用
。
第四章服务期限
第二十一条服务期限从本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五章双方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
协议的约定,协助管理公司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本协议第一、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九条约定的内容同甲方与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相一致,并监督管理公司负责履行。
3、交给乙方的房屋及移交给管理公司的物业应当符合国家的验收标准。如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管理公司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
返修后由双方共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配合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2、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按标准向甲方缴交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
3、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4、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管理公司,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5、转让物业时,应将本协议告知受让方,并要求受让方在协议上签字,并告知管理公司。
6、
。
7、
。
第二十三条管理公司未能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由法院裁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联系其他业主,按规定的程序解聘管理公司;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约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管理公司可按规定的程序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造成管理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管理公司违反本协议第三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管理公司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八条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临时公约》时,管理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强台风、暴雨、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管理公司为维护甲方、公众、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因采取紧急措施,由此造成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质量等原因,使物业或者物业的一部分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国定规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法院提讼。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临时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临时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各存一份,在份。
第三十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甲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篇12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位于 省 市 县( 镇) 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该加油站的各项经营资质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资质、证照、文件批复等(见附件一《证照清单》)。
2、编号为“府国用( )第号”项下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见附件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土地租赁(承包)权(他项权,位置、面积等见附件二),具体权利由甲乙双方与该土地使用权人另行约定。
3、加油站其他资产清单(见附件三《资产清单》)。
二、声明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合同所涉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独立权益和权利,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2、甲方保证该加油站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永久性加油站。
3、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并取得本次转让所需要的一切批准和授权等,确保乙方受让合同转让标的后,能够完全合法拥有或继承其所有资产、资质和权利等,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排除、限制或减少。
4、甲方保证在合同转让标的移交之前,继续履行必要的义务,确保合同转让标的持续合法、有效,其价值、权益等不受减损。
5、甲方保证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资产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目标企业设立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申报材料之日起 日内,负责办理并取得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预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加油站(下称“目标企业”)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办理该加油站资产过户手续所需的相关证照、文件和资料。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甲方负责办理和完成目标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刻立公章等事项,取得工商登记部门核发的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目标企业正常经营运作所需的一切证照;协助乙方重新办理目标企业的银行基本帐号和注销原加油站名下的所有银行帐号;并将原来的加油站经营手续注销,将注销证明及新办证照原件交付乙方。
目标企业名称及负责人等由乙方指定,经营范围至少应包括:“柴油、汽油、油零售、便利店”等内容。
(二)资产交付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
1)将加油站全部资产和资质权利证件、证书原件等移交乙方。
2)将该加油站现行有效及历史形成的所有票据、证照、公章、财务章、其他印鉴,文件、帐册、油站设计图纸、油站建筑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图纸、资料,油站设施、设备等的合同、发票和保修证明等相关原件及资料移交给乙方。
上述所有资产、文件、实物等交接完毕,甲方、乙方签署《加油站移交证明》。自双方签署该《加油站移交证明》之日,乙方正式接管该油站。
2、甲方应对加油站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甲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房产过户及证照办理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该加油站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证项下全部权利过户(或甲方将与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并负责在该合同签订后起 日内将加油站所租土地的《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变更)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并将相关的证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办理更名所需费用、税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取得的新房地产权证上,土地使用性质须为“加油站商服用地”,土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自新证签发之日起算应不低于 年。
2、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办妥加油站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批复以及消防、环保、计量、防雷设施等证照的变更手续,将批复和变更后的证照原件及现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等移交给乙方。
3、在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一次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年审时,甲方应负责办理并取得新的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加油站经营所需的所有新核发的经营资质、证照,并将证照原件交付给乙方。
(四)甲方负责合同转让标的移交乙方前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安全、环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向政府及公共事业单位缴纳的所有税款、规费、员工工资、保险等),并保证其不会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影响。该加油站移交并由乙方实际经营控制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让标的转让费总额为 万元整(人民币,下同)(¥ 万元),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价万元(¥ 万元)、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作价万元(¥ 万元)、经营资质、证照等作价 万元(¥ 万元)。
该转让费已包含乙方因受让该加油站及相应资质、权利等而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加油站及该地块的各种资产、资质、证照及经营资料转让所需各类费用、各种行政收费、税收等。该转让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元),该定金可冲抵转让费。
(二)自双方签署《加油站移交清单》),乙方实际接管该加油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元整(¥ 元)。
(三)甲方全部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义务后十个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元整(¥ 元)。
(四)在甲方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变更登记并将原件移交乙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转让费余款 元整(¥ 元)。
(五)上述每笔付款均由乙方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银行帐号: 开户行: 单位名称: );上述定金及每笔转让费付款前,甲方均应向乙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并经乙方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不可抗力事件
(一)由于地震、台风、水灾、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七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二)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甲方应将乙方所付费用在合同解除之日全部返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加油站移清单》的内容将该加油站交还甲方,乙方已作装修及改造等,甲方应作价补偿。若加油站出现毁损(不可抗力、正常磨损及乙方装修、改造等因素除外),则乙方应按价赔偿,但乙方在实际控制及经营该加油站期间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违约、解除及其处理方法
(一)如该加油站的经营资质、证照等不能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即构成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收到的所有转让费,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照《加油站移移交清单》的内容把该加油站退回甲方,但乙方经营期间的受益由乙方享有。
(二)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相应的手续,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天(¥元∕天),违约金可由乙方直接从转让款中扣除;如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已收到的转让费,并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合同解除后,乙方按照《加油站移交清单》的内容将该加油站交还甲方,但乙方经营期间的受益由乙方享有。
(三)如甲方未按第三条的规定办理或配合办理报批手续或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义务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未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宜必须提供的资料的,即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金元整/天(¥元∕天)。若乙方逾期付款满 天,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定金,同时将乙方已付款项退还乙方。
七、知识产权和保密
无论本次加油站转让是否成功,双方均应对因本合同而知悉和取得的对方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自行使用;该保密义务至相关资料被公开之日止。
八、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篇13
(二)政治首位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的政治理论和法规学习,采取外聘专家授课、案例点评、观看影视、通报传达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全年集中学习21次。二是加强党员队伍教育。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组织意识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先后参加区机关党工委组织的__活动、“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与青运会同行”为主题文体活动、__省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暨第二个烈士纪念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等。三是重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队伍能力建设,邀请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区检察院审委会委员、省厅市局法规处领导和法律顾问就新《环保法》及四个文件配套规定等理解运用开展了7次培训。四是每月定期组织新《环保法》学习、研讨、讲解环保最新动态,邀请律师和一线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企业的企业主或环保主管410人分4批次进行宣讲培训,下发相关法律宣传册900余份,同时组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96人次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并试点推广6家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三)一岗双责建设党风廉政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及时召开加强“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学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等。二是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局党组及时研究并下发《__区环保局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措施》等,做到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工作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局各科室、站、队负责人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廉政制度。对各部门负责人实行年度考核,全面掌握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工作履职及民主测评情况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要求对重要决策事项、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研究实行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先后对监测站购买专用仪器设备项目、空气自动站建设、环保监察办公用房装修、人事调整、经费列支等情况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先后修订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廉政谈话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措施和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重点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四)省级生态创建取得成效
__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启动后,举全区之力推进省级生态区创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市工作部署及区委、区政府“生态__”创建要求,__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按序时进度开展,辖区46个
行政村获得“__市生态村”命名,5个镇申报省级生态镇获得“__省生态镇”命名,8月20日至21日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组对我区省级生态区建设进行考核验收,经现场考察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考核组认为,我区基本达到省级生态区考核要求,同意通过考核验收,建议整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五)统筹抓好环保各项工作
1、水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重点企业水污染监管。本区市控重点源废水单位名单10家,其中6家企业已关闭或停产;其余4家企业污水排放达标率100%。二是建议提供政府财政支持。我局向区政府建议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资金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做好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管工作。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在__、__、西北区水厂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新成立的飞凤山水源地范围内,加强排查和整治威胁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重点流域的污染隐患,每周定期检查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上报并建立环境监管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及市区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草拟《__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并于9月23日下发,征求__、__、__镇政府及区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进行修正。四是根据《__市2015年__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按市流域办的通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整改。__镇政府已采取修缮围网、清理垃圾、转移健身器材等举措对__水厂水源保护区进行整改;__水源保护区围栏修复资金不足的问题,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申请__区__水厂、__水厂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补助的报告》向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申请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补助,我局正积极跟踪中;__码头已搬离一级水源保护区,新码头选址在离__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下游300米之外的位置,由区城乡建设局委托相关公司设计施工监理,于2015年7月初通过验收并报告区政府进行命名启用;水源环境保护标示牌正在制作中。五是杜绝畜禽养殖污染回潮工作。规模化畜禽养殖方面:6月12日,区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位于__镇__村的__、__和奶牛场依法进行,“十二五”期间我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经全部关闭到位。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方面:今年我区畜禽养殖污染主要是__镇__村以及__镇__村生猪养殖问题。发现畜禽养殖回潮现象,我局立即督促相关镇、街对畜禽养殖场进行采取畜禽迁移、畜禽养殖场拆除等措施;目前__镇__村猪栏已全部拆除;__镇__村生猪已基本迁移完毕。
2、大气污染防治全力展开
一是加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监管。本区市控重点源废气单位名单19家,其中8家企业已关闭或停产,其余11家企业的锅炉废气排放达标率100%。二是开展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完成了建立5条餐饮业油烟整治示范街工作,督促辖区内300余家餐饮业展开治理。对群众投诉强烈的26家餐饮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安装经过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动态督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快29中、师大、__的大气自动监测点位的楼顶绿化和喷水建设工作,不断改进施工方案,治理成效显著。四是取得辖区企业禁煤工作阶段性成果。根据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下发的__区锅炉禁燃改燃名录,__区共有区管登记在册的使用锅炉企业43家,55台锅炉。上半年对我区燃煤锅炉所属企业进行逐一走访,宣传“禁煤”政策,听取企业“改燃”的诉求,并重点针对有条件改燃的企业下达了具体要求。对超过整改时限还在等待观望的采取强制措施,于8月底、9月中旬,区环保局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市容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及相关镇开展联合执法,对4家塑料行业锅炉重要部位进行了切割,对1家木材加工厂采取了断电措施,对1家企业的生产锅炉设备进行拆除捣毁。截止9月30日,我区55台锅窑炉改燃淘汰已全部完成,除部分停产停用外,绝大部分都已改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等清洁能源,超过区政府要求的95%目标任务。五是开展__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调查工作。根据市局要求,我局7月开展__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调查工作,以2014年为基准年,筛选出涉及17个行业的25家企业进行布表调查,涉及9种污染物,调查上报的数据经过审核测算,将作为__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数据支撑。六是根据《提升__市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牵头起草并提请区委制定印发《提升__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__委[2015]65号),区直各部门同心协力,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升辖区空气质量。七是依托《__区市容管理和城市执法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起草制定《__区整治焚烧垃圾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镇街属地管理为主,区市容局日常监管、协调与指导,区环保局督促监管职责。八是制定了《__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2015年__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确定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及完成任务的保障措施。同时针对颗粒物尤其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是我区大气环境首要污染物现状,针对__区餐饮
业油烟、城区扬尘污染、城区焚烧垃圾、大排档的烧烤摊、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等4个问题,制定《关于印发餐饮业油烟整治等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__政综[2015]243号),对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均做了具体规定。九是制订《__区师大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师大周边两公里范围内建筑工地防尘、拆迁工地防尘、道路保洁及清洗、夜间烧烤及占道摆摊大排档等进行专项整治。3、全力保障居民安静环境
一是日常严格督查经营性文化娱乐单位噪声源,确保广大市民正常工作、生活和休息。二是制定《2015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于5月13日至6月12日18时实施。中、高考考试期间,全面规范排查考点周边的加工制造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噪声污染源单位,并以学校区域和居民区为重点,对考点150米区域内进行定人、定位、定时巡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确保不出现噪声影响考生考试。
4、全面统筹日常性工作
一是2015年1-9月我局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16家,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编写工作;完成监测收入7.6万元,按进度完成任务。二是分解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下达。6月召开环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暨2015年全区环保工作会议。《关于下达2015年度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通知》(__政办[2015]180号)已下达镇(街)、区直有关部门,明确了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促进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的开展。三是积极配合__市环保局做好国家级生态市迎检工作,制定《__市国家生态市建设技术评估涉及__区迎检现场工作配套方案》,由区政府召集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共同做好__市国家级生态市建设技术评估工作。四是2015年至今,我局在依托__区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办事指南”、“印象__-生态__”等栏目公开政府信息约441条,在环保局部门子网站约公开485条。
(六)环保审批服务优化提速
认真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府职能转变改革,根据产业政策和土地规划严把审批关,并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入驻项目的网上办理工作,截至10月15日,共审批建设项目36项(其中报告表14项,登记表22项),验收24项,排污许可证28件。
1、落实简政放权工作。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率先启用__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专用章并被授权对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对现有事项进一步压缩工作时限,排污许可证审批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办结改为即办,环评审批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工业型、非工业型)项目和核技术应用类登记表项目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办结缩减为3个工作日,并对入驻中心的12个行政许可事项重新进行了优化,减少了部分申报材料,减少办事环节。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7月份起对所有申报审批和验收的报告书、报告表项目在受理和拟审批环节在区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对存在环境敏感目标的项目,采取实地勘察、上门走访、现场粘贴公示等方式保障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减少因信息披露不到位引发的群众投诉情况。
3、试点排污权改革工作。按照我市出台的排污权政策相关规定,2015年主要任务是完成除8个试点行业以外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经查,我区目前无企业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核定量,无需进行初始排污权核定。
4、开展黄标车补贴。根据《__区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经济补偿方案》,我窗口主要承担“黄标车”的认定工作,市局下发的黄标车名单中我区共有8253辆黄标车;梳理办事流程和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黄标车”尽量做到当日审核,让群众能及时将材料送至拆解公司进行拆解报废,对完成拆解的“黄标车”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办结并转交下一部门进行办理,截止10月中旬窗口共核定黄标车1021辆,进入补贴流程的420辆。
5、规范行政权力运作。今年以来,省、市、区政府均对规范权力运作,公开权力清单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我局先后梳理了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了证明类事项,并剔除了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事项办理中无法律依据的证明材料。网上审批方面,杜绝体外循环,所有事项清单一次性告知,全年没有出现超期办结事项。做好许可案卷规范化,先后通过省市区各项检查。
6、牵头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工作。根据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各镇(街)联合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工作。目前我局以统计局2013年经普企业为基数,将企业名单已下发到各镇、街,确保该项工作能够按时有序推进。
(七)环境监管力度得到加强
1、积极开展环保大检查。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契机,围绕省、市环保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__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对全区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摸清企业排污情况和污染源类型。规范登记,建立台账,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造册,依法查处、依法予以公开。
2、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巩固成果、深化治理、拓展范围、解决诉求”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气、声等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联合区市容局、工商局、安监局、电力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对__镇__村、
__村、__山上等6处8家的炼胶场、废塑料加工场;____村、__村、__村等5家废塑料加工场,以及__街道__村下道7家石材加工店等共20家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联合取缔。对违法排污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捣毁、切割、拆除、断电等措施予以取缔,并对下道7家石材加工店的占道经营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对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治理设施未经验收、喷漆废气直接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目前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起,处罚到位12起,罚款金额25万。今年已完成3起超标排放3倍以上含一类重金属、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犯罪司法移送工作,移交检察院处理;对1家通过地面软管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加工店决定移送公安部门准备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3、加强对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申报和核征排污费。对辖区321家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申报,征收排污费260万元。
4、为做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制定《第一届青年运动会期间__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全力保障首届青运会在我区顺利召开。
5、认真查处环境污染投诉件。在受理和办理环境事项中,严格依据省工作条例和新环保法要求,按照“专人受理,交办转办,现场查处,审核反馈,回访复查,建档备案”的步骤,严格依法办理。目前接到上级转办件、数字城管、微信投诉、12345、12369、群众直接来电来访等各类件2290起,反馈率100%。
6、严把危险废物转移关。(1)严格实行五联单制度,对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的绝大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截至10月10日,共计审批了辖区内35家(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累计转移42车167.98吨危险废物。(2)制定《2015年度__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自查工作方案》,对全区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考核自查;对市控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3)摸底辖区内电动车废电池情况。要求镇(街)环保站对各辖区内经营电动车店面及电动车维修站点内电动车废电池回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区除__镇外共计有138家。(4)依法对辖区内区属辐射工作单位开展安全监管检查工作,__辖区内原有16家区属辐射工作单位,其中2家辐射工作单位已停产,放射源已依法收贮、另有一家辐射工作单位已停用x光机;尚有13家辐射工作单位正常开展工作,均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7、认真把关清洁生产验收。2015年我局应完成清洁生产验收企业10家,除因厂房搬迁等各种原因暂缓本轮清洁生产验收的4家企业上报市局外,剩余6家企业我局下文要求企业于8月30日前完成清洁生产验收。目前,____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清洁生产验收、__金日涂料有限公司申请验收资料已上报市局,仍有4家企业还未完成清洁生产验收。
(八)环保宣传工作逐步加大
一是每季度定期向辖区30万名移动用户发送环保宣传短信,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及生态创建知晓率。二是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的led电子显示屏定期滚动播放生态宣传标语。三是我局参加了省环保宣教中心、市环保局等主办的第44个世界环境日,“六五”宣传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迎接青运会,环保我先行”,旨在宣传“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四是联合__师范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开展了主题为“绿色先锋化学人,美丽__我共建”的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开设座谈会、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与宣传“保护水源在行动·绿色家园齐共享”的环保理念。五是我局向企业、机关、社区、高校等部门和行业招募20名环保监督员,担任辖区环保社会监督员,并已下发聘书。六是为提高群众对__区创建省级生态区的知晓率和满意率,__区各镇(街)及区直部门计162个部门对外公开电话设置为生态文明电话彩铃。
一是我局将着重针对省考核组对我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提出的问题,联合行动进行整改,争取在验收时顺利通过。我局已根据《__省环保厅关于__市__区省级生态区建设考核验收及整改意见的函》做好《__区省级生态区建设考核验收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安排表》,已报区政府,待研究下发文件。
二是预估2015年12月中旬,__市将承办中国生态文明论坛__年会,为配合做好年会工作,我局已制定《中国生态文明论坛__年会__区配套方案》,待上报区政府研究部署。
三是我局牵头组织编制__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四是依法完成2015年排污费征收任务。我局还有140万元排污费要抓紧征收,排污收费工作要完善档案、录入系统、核查核实,做好省、市稽查准备工作。
五是巩固5条餐饮油烟整治示范街的建设成果,力争通过复核验收。
六是积极协调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在__市环保局网格下完成本区网格化建设,形成__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上报__市环保局;加强对锅炉禁燃改燃后期督查工作,确保禁燃改燃不反弹,不复燃;依法完成2015年排污费征收任务,完善档案、核查核实,做好省、市稽查准备工作。
七是根据《__区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经济补偿方案》按进度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我区2015年底应淘汰2005年底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据统计,我区目前共有2005年底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共923辆,目前仅淘汰17辆,距离省环保厅要求的
10月底淘汰80%,11月底全部淘汰的目标差距巨大。我局将认真做好牵头工作,每日督促各部门、镇街上报工作进展,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向区领导汇报。八是根据省厅要求,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我局牵头组织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认定和备案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认定和备案,可以免于办理审批、验收手续纳入正常环保监管,对不符合认定和备案条件的将依法关停淘汰。
九是建立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工作调度制度,实行周调度、旬报告制度,实施时间自2015年10月19日起到今年年底。
十是10月我局再次发文要求未完成验收的4家清洁生产验收企业尽快提交材料申请验收,确保年底前完成今年验收任务。
十一是重点做好__水厂、__水厂、西北区水厂及新建设的飞凤山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保证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督促飞凤山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游艇码头限期关闭或拆除。重点制作及安装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标示牌。配合__镇政府做好__饮用水源地被市环保局挂牌督办的摘牌工作。
十二是制定区政府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我局将制定镇(街)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采集2015年镇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中各镇街环保目标任务完成率的数据。
2016年是十三五首年,我局把环境保护与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以提高辖区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宜居城市建设。
(一)依法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合理运用法律法规等组合拳。学习好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法规,贯彻好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污染设施等环境执法手段,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和重点案件会商督办机制。
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开展执法工作。1、开展建设项目清理清查工作,加大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检查的检查力度。2、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检查。3、持续开展禁煤后督察工作。经常性采取突击检查,对已改燃的锅炉企业加强督察,严禁恢复燃煤锅炉的使用。4、做好环境应急管理。主要包括: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企业其他环境应急防范措施、设施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等。5、持续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使环境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主要是企业是否被挂牌督办、立案处罚或要求限期整改等,环境问题整改是否落实到位。6、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重点案件化解。对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重点案件或地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或突出环境问题调查中涉及环境犯罪或治安处罚、落后淘汰产能、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或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三是全力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建立完善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重点案件会商督办机制;及时移交涉及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规定的涉嫌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全面开展辖区内机动车修理行业专项整治,重点从加强环评审批验收、加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加强废气和噪声监管等方面规范机动车行业环境监管;开展重金属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打击非法小电镀力度,切实防止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污染城市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解决涉及民生的环境问题。
四是全面推动环保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网平台,依法对环境行政审批、环境监察职权、违法企业信息、群众投诉查处情况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对重点案件、诉求热点主动对接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摸索环境执法阳光下运作。
(二)继续优化环保审批管理
一是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可能对群众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根据我区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情况,对符合认定或备案要求的项目给予认定或备案。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并做好案卷的归档工作。四是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
(三)全力确保环境质量安全
一是进一步抓好流域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依据《__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__政[2014]46号)要求,把饮用水源地(__、__、西北区和新建设的飞凤山集中饮用水源区)环境安全作为保底工程抓紧抓实。区环保局要通过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周巡查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辖区各镇政府以及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强力取缔直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的企业和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二是进一步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开展城区拆迁工地粉尘专项整治;继续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加大“冒黑烟”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检查;牵头并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整顿焚烧垃圾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专项执法检查。巩固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降低pm2.5和pm10浓度值。
三是进一步做好区域噪声防治工作,切实提高声环境质量。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继续优化噪声监测布点,全面掌握区域声环境质量。坚决查处工业企业、娱乐场所的噪声污染。
四是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医院等重点部门卫生安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开展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试点、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落实危险废物转移审批五联单制度,保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
五是进一步开展核与辐射监督管理,营造核环境安全。对辖区内辐射单位开展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完善辐射环保审批手续,严格实施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切实保证我区辐射环境安全。
(四)努力增强环保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