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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思路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环保工作机制
成立镇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为兼任环保员,各村支书为责任人的环保工作机构,与各村、各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将计划任务分解到各村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保长效管理监督体系,切实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环保意识
加强环境宣传建设,按照面向各级干部、面向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面向青少年,面向社会的要求,与县环保局配合,搞好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和环保警示教育活动;与村配合,开展“4.22”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三)严格环境执法努力环境执法,努力改革我镇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做好“三同时”验收;调整摸底我镇环境质量情况;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按照行动的重点开展工作。
(四)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参与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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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生态示范创建。力争天台县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要求,争创省级生态县1个,争创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街道)6个以上。继续做好已命名的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复查工作,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复查合格率达到100%。继续抓好生态文明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创建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个,完成整治村建设413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农办、市农业局)
详见《关于下达市2012年度生态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台生态办〔2012〕4号)、《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院桥、金清、平桥、横溪、白塔、健跳等6座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强化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2012年,计划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431个,其中,椒江26个村、黄岩48个村、路桥25个村、临海60个村、温岭50个村、玉环27个村、天台65个村、仙居70个村、三门60个村。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黄岩、温岭两地确保完成国家中央资金补助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年度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办、市环保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农业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以及“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相关工作计划。
(三)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深入实施“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建设,坚持以城带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按照“三有”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定,巩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成果,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8%以上,建立清扫保洁队伍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快城市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建成临海垃圾焚烧发电和玉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交付使用,全面解决城乡环卫一体化带来的生活垃圾出路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年度计划及相关文件等。
(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制定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计划,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完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完成临海牛头山水库、温岭湖漫水库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探索建立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藻类监测预警,确保各级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完成重点饮用水源地重要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高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水平和能力。继续推进百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28.3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
详见《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深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及水利、卫生等部门关于百万农民饮用水项目相关的工作计划等。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畜禽养殖准入管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促进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进一步加快生态养殖工程建设,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完成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141家,建设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示范点9个,新建生态养殖场11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农业部门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年度计划及相关文件等。
(六)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有效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面积和使用强度。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95万亩(次),确保有机商品肥推广使用量比上一年提高5%,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80万亩(次)。切实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7%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30个、绿色食品认证数12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农业部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年度计划及相关文件等。
(七)农村土壤污染防治。部署实施清洁土壤行动,全面开展土壤重点污染场地排查,确定土壤污染隐患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建立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加强农村重点区域环境监管,严格控制新污染源。深化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难以修复的耕地及时调整用途,严格防范农产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抓好路桥、温岭两地拆解业土壤污染整治和修复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力争2012年达到农用地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环保局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有关计划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八)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引、截、治、疏、保、管”六字方针,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河道河沟治理计划190公里。积极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建立上下游联动实施河面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建设成果,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保洁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河道办、市建设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出台的清水河道建设和水环境整治有关计划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九)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农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严防污染向农村转移。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农村发展低消耗、轻污染、高产出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实现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农村工业污染环境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和环境隐患排查处置,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依法限期治理或予以取缔、关闭,确保农村地区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环保局出台的农村工业污染整治有关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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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状和主要目标
工业炉窑是我区主要的耗能装备,类型复杂,设备相对陈旧老化,保温效果差,排烟温度高,效率低,具有很大的节能减排潜力。
围绕区政府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大力推行炉窑余热发电、富氧燃烧、高炉喷煤、炉窑窑体保温等节能“四新”技术,淘汰落后炉窑设备,不断提高工业炉窑整体节能水平。到年,通过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等措施,全区在用工业炉窑全部达到《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要求,实现年节能6%以上节能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调查摸底。年5月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工业炉窑分布、炉窑耗能和污染状况等进行调查,摸清底数,填写《区工业炉窑基本情况表》,分类汇总整理后分别报送区经贸局、环保分局、质监分局。在用工业炉窑应提供近3年经有资质的节能监(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指标检测报告和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污染物排放指标检测报告备查。
(二)制定淘汰改造计划。年5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标准要求,逐一核对在用工业炉窑近3年的节能检测报告和污染物排放指标检测报告,提出本乡镇、街道工业炉窑淘汰、改造企业名单,填写《区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名单》,加盖公章,报送区政府节能办。
年6月1日前,区经贸局、区政府节能办会同区环保分局、质监分局,按照《工业炉窑淘汰、改造认定原则》,审定公布全区工业炉窑淘汰、改造的企业名单,编制下达全区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工作计划,明确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单位、炉窑规格型号、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调度制度。
(三)组织实施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实施方案,将淘汰、改造工作计划分解到相关单位及企业,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计划落实。要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尽快落实资金,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每年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将本辖区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政府节能办。
(四)抓好淘汰、改造项目竣工验收。企业淘汰、改造项目完成后提出申请,由有资质的节能监(检)测机构进行节能检测,环保监测机构进行污染物排放指标检测,并报请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好项目竣工验收,根据有资质的节能监(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节能检测报告和环保监测机构出具的污染物排放指标检测报告,如实评价实施效果,严格验收把关;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如期整改到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从区经贸局、环保分局、质监分局、节能办抽调人员,成立区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工作协调办公室,协调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区政府节能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办公室在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区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区经贸局负责全区工业炉窑淘汰、改造的组织协调及政策配套工作,并做好工业炉窑认定监察及节能技术指导工作;区环保分局负责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监督工作;区质监分局负责炉窑技术标准的监督;区政府节能办负责工业炉窑节能工程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炉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执法检查组和项目验收组,其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区经贸局牵头,负责工业炉窑淘汰、改造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宣传贯彻。
2.技术指导组:由区政府节能办牵头,会同区质监分局,负责工业炉窑淘汰、改造中的安装及监督等技术指导工作。
3.执法检查组:由区政府节能办牵头,会同区环保分局、质监分局,负责查处工业炉窑领域违反《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项目验收组:由区政府节能办牵头,会同区环保分局、质监分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工业炉窑淘汰、改造验收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具体实施。列入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名单的企业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节能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炉窑节能改造的技术研发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一是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改造现有炉窑系统。对炉窑引风机、鼓风机、炉窑传动装置采用变频调速技术,提高炉窑运行效率。
二是应用炉窑窑体保温技术。
三是应用炉窑余热回收技术,加装余热回收装置或其它高效节能换热装置。
四是使用燃料添加剂,优化燃烧,减少烟垢,提高热效率。
五是采用炉窑黑体强化辐射传热技术。
六是采用炉窑送风除湿技术。
七是采用高炉喷煤技术。
八是采用高炉富裕煤气发电技术。
九是采用富氧燃烧技术及其它炉窑节能技术,提高炉窑运行效率。
(三)加强工业炉窑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工业炉窑能效、环保监测。各乡镇、街道要将工业炉窑的能效和环保监测列入当年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工业炉窑按照规定周期组织开展能效和环保监测。对达不到能效和排放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将其列入改造、淘汰范围,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管理。
二是提高企业新建工业炉窑的准入门槛。区经贸局、环保分局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分别负责对新建工业炉窑的能效、环保指标进行审查。自年5月1日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权限,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强化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新建工业炉窑的技术门槛,杜绝落后技术及设备进入企业;凡新建、更新工业炉窑项目,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准建设,其技术指标必须达到《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要求,其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是建立全区工业炉窑信息平台,建成工业炉窑运行情况数据库。企业要配备炉窑能源计量器具,健全工业炉窑能耗台账,定期开展工业炉窑能效和环保检测,加强节能日常管理,确保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四是加强工业炉窑操作人员节能教育与培训。自年5月1日起,企业每年必须组织工业炉窑操作人员在安全知识培训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工业炉窑操作人员,强化节能知识、环保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炉窑实际操作水平。
(四)落实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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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情况的说明
2020年6月以来我镇的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由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河北宽城经济开发区环保化工产业园纳入我镇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产业园内目前有两家企业(承德宽清新型燃气有限公司、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人为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梁中贺同志。自2020年6月2日以来,我镇在危险废物日常监管方面共到承德宽清新型燃气有限公司检查1次,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1次,两家企业均停产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我镇环保人员队伍建设,建议上级部门选派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我镇环保监管队伍中。二是积极与县环保执法大队开展业务交流,做好我镇环保人员的业务培训,以便更好的履职尽责。三是多进行执法检查,以查带学,提升乡镇环保监管人员的业务水明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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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1月28日-3月6日)。组建联合办公室,从统计、住建、城管、水利、农委、经信、卫计、开发区等部门各抽调1人,相关乡镇抽调2人到县创建办集中办公,3月初人员抽调到位。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定期向县创建办报送工作落实和资料收集整理情况。组织生态创建人员外出学习培训或邀请专家专题授课,提高创建人员对建设指标的理解能力,掌握创建具体要求,为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7日-6月__日)。由县创建办牵头,对照省级创建指标,对工程现场、台账资料进行逐项检查。对不达标项目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由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达到省级技术评估要求。
(三)市级技术评估阶段(7月1日-7月__日)。邀请市环保局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并向省环保厅提出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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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与保护。继续推进相垵水库等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加强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巡查力度,严格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坚决予以取缔。逐步加强乡镇饮用水水源规划与保护工作。完成三班镇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整治工作,建设水源工程、标志宣传牌、隔离网,完成水源地清淤和生态林保护工程。
(二)持续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2年底前建成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投入运行,日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逐步完善生活污水配套管网,进一步扩大污水收集面,提高污水进水浓度,完成省、市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建设污水厂二期配套管网11.5公里(含旧管疏浚)。县城及周边乡镇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其他乡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予以收集处理。浔中镇、三班镇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共15.5公里,接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龙门滩镇生活污水通过建设人工湿地、一体式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和转运系统,在县城区、龙门滩镇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设施,并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三)持续加大工业污染整治力度。督促重点行业、重污染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组织开展对“黑色”级别企业进行整治;加大自查自纠过程的环保监督、监察、监测力度,加强排污单位环保等级的动态管理,加强巡查、督查,坚决防范污染反弹。加快减排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建陶、造纸、制革、食品、制药、电镀、印染、化工等8大工业行业的污染减排工作。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完善污水管网。
(四)持续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监管,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有关规定,禁养区、禁建区内严禁审批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积极推行无(少)污染养殖技术,新、扩、改建的畜禽养殖项目应因地制宜采取立体种养模式或零排放养殖模式,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污染。在农村散养户中推广户用沼气工程,逐步取缔水冲式养殖方式,促进养殖粪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广集中养殖、集中治理的模式,减少农村畜禽散养的污染。2012年继续推广无污染养殖技术,在春美乡林盛养猪场实施生物发酵床养殖示范工程,采购发酵菌、改造猪舍,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零排放。
(五)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2012年开展丁溪小溪段、大铭溪、汤岭溪、黄井溪等小流域专项整治,实施河道清淤、生态护岸,建设污染治理、处置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进一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建设生态资源动态监测工程,配备动态监测塔,建设网络信号自动传输等办公设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在盖乡、美湖乡、国宝乡等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市级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清理垃圾、设置垃圾池、垃圾桶、改水改厕、建设沼气池、河道清淤、绿化等工程。
(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强化各项措施,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把水土保持工作列为审批、验收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从源头把好关。在开发建设中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在各项建设特别是山地建设、公路建设中加强水土保持,规范施工管理;坚决取缔洗砂和非法采砂活动。坚决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在浐溪流域上游的盖、国宝、赤水等乡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5000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落实流域整治责任。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全力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治理任务和监管职责层层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且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地方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强化整治工作的效能督查。按照市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文〔〕76号)要求,各乡镇、有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指导,及时跟踪项目进度,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按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份重点流域整治工作进度表。同时,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总结报告。每月进度表和总结报告盖章后报送县环保局。
篇7
(一)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在2012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少4.47%和4.65%(其中农业减少2.30%和2.30%),二氧化硫减少5.83%,氮氧化物(不含机动车)减少5.85%。
2.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13]28号)要求,市政府年初与各有关单位签订了《2013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与各乡镇、各环保目标责任制单位签订了《2013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2013年我市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17个(其中实施工业和生活减排项目9个,实施农业减排项目8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个。工业和生活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1326.47吨、氨氮234.34吨、二氧化硫3432.5吨、氮氧化物2185.3吨。农业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144.71吨、氨氮28.91吨。
3.目前项目进展为:1-6月工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633.25吨、氨氮削减133.25吨、二氧化硫削减4282.48吨、氮氧化物削减879.91吨;农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01.73吨、氨氮削减20.32吨。市玉兔毛巾有限公司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已按期完成。
(二)持续推进“创模”工作和“绿色创建”活动。
1.“创模”工作扎实推进。2013年,全市召开“创模”工作推进会,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社区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上半年根据市“创模”主要责任单位档案资料整理责任分工,已收集水利局、卫生局、住建局等11个主要责任单位的档案资料,对各责任单位上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27个指标中的17项完成情况进行了说明。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媒体、车站和小区等公共场所媒介、的士、客运线路和固定LED屏进行“创模”宣传。上半年开展宣传活动6次,参加人员20余人次,现场发放环境宣传图画400余张、宣传手册500余本。联合中小学开展“环保征文”宣传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绿色创建”活动初见成效。自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乡镇、生态村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对学校社区和乡镇村的指导和支持,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推动了我市的环境建设,提升了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善了城市居住环境。至目前我市共有各类绿色社区5个;新增一中为省级绿色学校后,各类绿色学校(幼儿园)共计11个;各类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8个。2013年,申报省级绿色社区和市级绿色社区各1个,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申报市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4个,现已有5个单位通过了现场验收核查。
(三)严格项目审批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我局本着既严格程序、又热情服务的原则,认真做好环评审批,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工作。一是严格总量控制,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必须要求明确指标,为减排把好关口;二是完善项目科学审查机制和项目管理公众参与机制,从受理、审查、批准等各环节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纠正,直至做出不予审批的决定;三是实行提前介入,施行项目建设环保预审制。对新上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先期论证,及时提出环境污染和治理方面的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将环保关口前移,减少不必要的前期投入,减轻事后监督和处罚的被动局面;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对所有应进行环评的项目按环评要求办理审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评“十不批”的原则,不违规、不越权审批;五是实施“绿色通道”,努力为项目业主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推动项目尽快发挥效益。上半年共解释有关咨询达190件次,协助21个单位到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办理了审批手续,及时申报了上级专项资金。上半年共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共97件,分别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6件、报告表31件、登记表60件。项目总投资额达到42704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8.77万元。
2.切实加强对环保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和验收工作,“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一是优化项目全程跟踪管理机制,完善项目捡查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局各科室和环境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新建项目的检查,完成我市区域已建项目的现场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已建项目的动态档案管理;二是严查未批先建项目和久拖不验项目,加强对已审批建设完成未验收项目的清理,督促这些项目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上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36件,其中,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8件,登记卡28件。“三同时”验收项目总投资达到64583.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5.61万元。
(四)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切实加强辖区内污染源环境监察。上半年,共出动1082人次分重点、按区域对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达368家次。重点对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等7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环境监察,对10家国控污染源企业和17家涉及总量减排项目的企业,实行每月一次的现场监察制度。针对现场监察发现的环境问题,共约谈了兴发化工等7家企业负责人。
2.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上半年我局对兴发化工、楚星化工共7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分别对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市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陆城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10941.46元,已执行完毕。目前正在对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水总磷超标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依法征缴排污费,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制度,上半年完成了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共核定排污费221万元,入库排污费154万元。二是积极稳妥地处理环境件。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件197件,其中废气76件、废水46件、噪声71件,其它4件。处理率、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达99%。
(五)加强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
我局继续严格遵循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辖区环境质量监测,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按要求完成了清江、渔洋河入境段面的水质监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结果表明,清江断面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体标准;陆城一水厂、二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上半年共收集雨水样32个,上半年酸雨出现频率68.9%;1-6月,我市陆城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取得543个有效日均监测数据。监测有效天数181天,其中空气质量优的天数20天,良的天数154天,轻微污染天数6天,轻度污染天数1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空气质量类别Ⅱ级,优良天数百分率为96.1%。上半年共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12份,监测简报12份,共出具污染源监测报告30份。完成污染纠纷监测8起,出具监测报告8份。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今年以来,通过制定《环保局2013年度工作要点》,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市人大工作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2.扎实开展新“三万”活动。我局在对口联系的潘家湾乡杉木坑村,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了以“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新“三万”活动,为其筹措资金,进行物质帮扶。争取省市环保部门支持,将驿马冲村等10个村庄纳入了全省2013年“三万”活动“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环保工作与我市“冲刺百强”的发展目标、与构建“两型”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不能满足污染减排形势的需要,致使群众反映的热点环境问题得不到理想解决,给环境监管和污染减排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二是我市环保硬件设施、工作队伍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对环保工作的更高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是农村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当前,全市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尚未彻底改变,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仍很严重,已对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影响,同时也对城市的发展构成了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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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重点
加强春耕、秋收和冬防期间的巡查力度,制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道路两侧、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检查制度,制定秸秆杂草禁烧工作宣传工作计划,建立区、乡、村三级禁烧管理网络体系。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第一季度)。区政府成立秸秆杂草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秸秆杂草禁烧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禁烧工作方案,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第二季度)。按照方案要求和工作重点,公安、环保、农牧、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联合督查组,督促指导禁烧措施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
(三)督查阶段(第三季度)。公开查处、曝光一批秸秆焚烧严重的乡镇、街道及村。切实做到提高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不到位的乡镇及街道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
(四)总结阶段(第四季度)。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不足,建立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区秸秆杂草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16日前)。
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禁烧网络全覆盖。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区环保局和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区、乡镇、村网络化管理,责任到人,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开展多形式培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乡镇、街道要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开展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大力发展和推广秸秆转换饲料、秸秆还田等,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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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要求:
一、继续抓好“*”,即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有的市落实很好,“*”很好,尽管局里人手少,编制少,但想方设法抽得力人员,并聘请了向素质人员充实普查办。*县环保局专门租用了40平方米办公房并挂牌作为县普查办实行集中办公。东至县每个乡镇都成立了普查办,但也有少数市、县至今不落实。请你们回去后向局长汇报,市一级至少有2-3人集中办公,县区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从事普查办工作。经费预算也要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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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高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化评级初选工作。
二、 五月份工作计划 2、继续开展生态工业园示范区复查准备工作,完善资料收集,完成指标测算、验收报告、制作汇报宣传片、建立基本台账等迎检工作。
3、进行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浒关开发区白荡湖河道专项执法检查、浒东工业园河道专项执法检查、通安、相城交界处河道污染调查、重点风险源隐患排查整改、化工企业专项检查等系列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基本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一期监控点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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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龙区生态创建现状
近年,华龙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工作计划,以生态文明创建为抓手,坚持典型带路、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开展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庄、绿色学习、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生态建设细胞工程,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截止目前,华龙区成功创建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庄8个,市级生态村庄19个,各级生态村庄覆盖率达到了50%以上,对全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生态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上不重视,急功近利。对于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国家、省、市、区领导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部分乡(办)、村委负责人还存在思想重视不够、工作力度小,重视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等问题,有的村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生态创建,有的村庄为了创建而创建,上来就问有啥好处,得知“以奖代补”资金市级奖励2万元,省级奖励4万元时,认为奖励太少,而创建过程复杂、艰辛,觉得得不偿失。
2.2 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为达到创建标准,实现成功创建,创建乡(办)、村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来美化环境,提升村庄整体形象,如:铺设排水管道,改善污水横流现象,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建设文化小屋,提升村民的综合素质等等。但是由于村民固有的生活习惯很难改变,加以缺乏管理机制的约束,创建成功后,村庄没能保持住好的生态环境,污水随处泼,垃圾随处丢弃现象比比皆是,建好的文化小屋使用效率低下,村民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模式。
2.3 创建资金匮乏。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创建的前提,资金是生态创建的有力保障,由于生态示范创建资金主要靠村民自筹,财政支持、部门帮扶、社会捐赠资金数量有限,因此经济发展快、基础设施全、生态条件好、乡风文明程度高的村镇对创建活动积极性较高,而经济薄弱、收入较低的村庄和乡(办)受经济制约,对创建工作有畏难思想。
3、加强生态创建的对策和措施
3.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队伍建设,要求乡(办)要明确主管环保的负责人,并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在重点创建村庄设立环保专干,形成区、乡、村三级生态创建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创建队伍力量,同时组织乡(办)环保负责人、环保工作人员和村里的环保专干参加生态创建业务培训会,邀请专家现场授课,重点讲解生态创建工作流程、各项建设指标体系释义、创建材料的编写要点等生态创建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环保业务知识,掌握相关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整体提升乡(办)、村庄环保队伍生态示范创建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2 深入调研,摸清情况。为充分了解各村实际情况,由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各乡(办)和村居进行走访,摸清各乡(办)、村庄数量、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建设基础等情况,并与乡(办)、村居领导深入座谈,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讲解生态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美好前景,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3 着手规划,培育后备力量。根据创建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建设的类型和特点,并结合调研情况,将各村庄依照阶梯顺序列入不同时期的创建计划,因地制宜的制定创建措施,整理具备创建条件的村庄名单,建立后备资源库,及早指导符合条件的相关乡(办)编制《省级生态乡镇规划》,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为省级生态乡镇创造条件,同时指导纳入后备资源库的村庄,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村庄环境管理,为创建省、市级生态村奠定扎实基础。
3.4 通过目标考核和现场观摩推动工作。将生态创建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主要内容与相关乡(办)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通过责任目标推动乡(办)生态创建工作的力度和积极性;召开农村环保暨生态创建现场会,组织各乡(办)主管环保副主任、村委负责人到创建效果好的乡(办)、村庄参观学习,实地交流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原则,强化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各村创建工作的规范化。
3.5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将生态理念作为生态创建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传媒工具,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环境大接访等各种契机,在城区、乡镇悬挂横幅、标语,深入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发放生态环保知识手册,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6 主动服务,分类指导。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服务,积极与乡(办)、村庄负责人对接,认真听取乡(办)、村庄在实际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经验,分类指导,破解难题,指导创建村庄、乡镇按照省、市级生态创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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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经贵阳市**区党武乡、石板镇、**乡和**镇等乡镇。在**水库河段,人口、工业均很少分布,水质,属于清洁。在**水库下游,人口主要集聚在河段两岸和周边地区,段主要为生活污水的典型的有机(生活)污染,为do(溶解氧)、总磷和大肠菌群均不达标。结果下游的贵阳市中曹水厂的饮用水水源受到的污染,水质属于轻度污染。
为保护**河,近年来,各级多次投资,共计1200多万元,建设了贵州省首家生活污水厂,使城市污水率92%。为此,**污水工程被建设部和环保总局评为全国优秀项目,**“十大成就”。该工程采用土地系统工艺,的主要工艺为截流将污水沉砂池,机械输入9.5公里的灌渠中不同的沉淀池,分别厌氧和氧化,水产养殖,最后农灌水排入农作土地。后的污水,其水质日本农灌水水质标准。
二、**河环境治理对策
(一)治理。以“河安、水清、景美、人欢”为**河环境治理总。河安**河防洪设施要五十年一遇标准,防洪安全;水清要**河溪水清澈、水质;景美要抓好**河沿岸景观工程建设,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等文章;人欢要人水环境,使**市民傍水而欢、亲水而乐。
(二)治理思路。**河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系统工程,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治标与治本方略兼顾,各和乡镇联合行动,综合措施,长效机制,计划3年努力使文溪水环境有,5年整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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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总体目标
年底前10个镇基本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隆乡基本达到省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除外);各镇乡3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
(二)阶段性目标
(1)3月底前完成镇乡垃圾中转站、乡镇所在地生活污水管网、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工作;
(2)4月底前完成《镇乡环境规划》审议及上报审批工作,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5月底前完成主集镇公共绿地、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及沿街美化、亮化工程建设。
(4)6月底前完成镇乡垃圾中转站、乡镇所在地生活污水管网、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建设并投运;
(5)6月底前完成主集镇公共厕所、农民休闲场所和农村改厕、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工程建设;
(6)10月底前完成创建材料的编制工作并报省环保厅;
(7)11月底前过省级考核并上报环保部。
三、主要任务
各镇乡根据编制的《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结合本镇乡目前现状,抓住重点,认真开展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要求。各创建村要认真编制《创建省级生态村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要求。
(一)加快建设或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实施生活污水接管工程的镇乡及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快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采用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镇乡要完善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氧化沟、塘、人工湿地等),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创建村也要因地制宜,按照“先试点后选择,先示范后推广”的思路,积极探索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装置新模式,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就近接入市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处理”的机制,确保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快镇区绿化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镇乡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居民休闲场地等公共设施,做到供水排水网络完善、供电、讯设施齐全、饮水卫生安全、农贸市场完善、公厕数量及管理达标要求。加大镇乡所在地公共绿地建设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建设,使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以上,主要道路两侧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辖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0%以上,农田林网化率达到70%以上。
(四)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管理。建设和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综合利用率和养殖污水排放达标率,严禁直排。
(五)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镇乡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村庄环境整洁、不留死角,无脏乱差现象、无白色垃圾。
(六)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收到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各镇乡村要把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列入镇乡和村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同时,要成立创建办公室、调配人员,负责协调创建活动各个环节的落实。各镇乡村要立足实际,认真制定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人员,并健全协调制度、责任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二)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有创意、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工作对推动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维持生态平衡、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道德教育,增强全民特别是各镇乡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积极行动,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关键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各镇乡村、园区要对照创建标准、围绕薄弱环节和设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和保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市场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