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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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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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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学习培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通过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办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培训班3期,参加人员150多人次;举办法制宣传2期,受教育400多人次。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载体,不断推进宣传教育向农村和企业延伸,组建法制宣讲组,深入村和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半年年累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多份,接待咨询25人次;开展法制电影进村、进企业活动,悬挂横幅2条,制作宣传标牌、标语10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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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第18项目标任务的要求,此次督导检查以《市区年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评表》为基础,在全面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对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度内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梳理行政部门执法职权,强化行政监督问责及上半年执法信息报送等12项工作内容进行了检查考评。督导检查的分值共计100分。从督导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部门共60个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良好,多数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比较重视,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完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依法行政具体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全区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一)组织机构健全,计划内容全面。各乡(镇)政府、街道、区属各行政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普遍比较重视,均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部门全年工作计划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单独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规则。目前,大部分乡(镇)、街道、区属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基本得到保证,年度计划内容细致周密。能够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的自查,认真梳理资料,主动查找不足,如实进行工作汇报。敦煌路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内容全面,格式完整,材料客观、详实。

(二)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到位。各乡(镇)、街道、区属各行政部门积极进行本部门执行法律、法规依据的梳理工作,做到职责、职能明确,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行政服务的功能:一是完善了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以制度行事管人;二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执法案件评查、执法责任追究等执法责任制度,做到科学决策、严格执法、及时案件评查、落实执法责任;三是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到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做到考核有标准、奖罚有措施,明确限定各自工作责任、任务、权限,从而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区环保局制定专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定了案卷评查的机构、范围、标准、内容、方式和方法,强化对行政执法案卷的监管。黄峪乡政府制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规定了追究错案责任的原则和错案揭发途径,拓宽了错案追究渠道,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兰路街道办事处在规范和落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专门制定规范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从实施执法责任制的范围、要求,法定行政执法职能的内容,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基本要求,执法岗位及执法职权的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执法责任内部评查要求,责任追究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七个方面细化执法责任制内容,明确执法职权,分解执法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强化学习宣传,促进依法行政。各乡(镇)、街道、区属各行政部门普遍建立了领导班子、部门学法制度,并制定严格的依法行政学习计划,安排专门科室、专人落实。今年是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各乡(镇)、街道、区属各行政部门都把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和宣传列入依法行政学习计划,对行政强制法的出台背景、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宣传,切实提高了部门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正确实施法律的意识。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强化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宣传,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年度学习计划中,开展“会前学法10分钟”活动,分层次、有侧重地学习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到学深学透,学以致用。

(四)突出工作重点,规范行政行为。各乡(镇)、街道、区属各行政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的内容,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普遍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准则,明确各自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流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积极进行本单位主体资格的梳理工作,明确机构设立的法律依据,实行政务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方式、依据、时限、程序和收费标准。在行政处罚、征收、许可、强制等行政执法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实施规范的行政行为。

(五)及时信息报送,拓宽信息渠道。各乡(镇)、街道、区属各行政部门都能坚持宣传、教育为先,依法处理在后的原则开展行政工作。利用各种媒体、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行政工作的各类信息,包括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依法办事、依法执法、依法监督、执法检查等内容。进一步加大了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拓宽政府政务网站使用范围,打造依法行政信息互通和共享平台。继区政府网站、西湖街道网站建成之后,建兰路街道网站也开始运营,进一步拓宽全区依法行政信息渠道。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今年上半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省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相比,特别是对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考评标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个别单位依然存在着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个别领导对依法行政概念和内容不是很清楚,没有真正将这项工作列到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上,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不到位。

2、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有些单位没有落实具体的依法行政工作人员,导致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二级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较其上级部门做的扎实。

3、未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有些部门的学法制度落实不到位。部门学法会议纪录和个人学法笔记内容脱节,有学法会议记录却无学法笔记、有学法笔记但与当年本部门学法计划不一致的现象较为突出。

4、个别单位对本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梳理工作和规范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作未开展,导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严重滞后。

5、个别单位对这次督导检查工作不重视,准备工作不充分,出现检查内容不清,资料准备不全,甚至存在有工作无资料的现象。

6、部分单位未开展依法行政自查的相关工作,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进度。

7、机构改革造成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有职能无手段,还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证、监督证“三证”办证程序繁琐无法及时换证,导致出现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人员无证执法和有些行政执法工作无法开展的现象,极大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质量。

8、区属各行政部门普遍存在对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不进行前置备案审查和报备现象,导致政府的外部行政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

9、个别执法任务重的部门,执法案卷“一案一档”归档情况较差,甚至连专门的执法案卷档案都没有,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案卷只是一张罚款缴费单。

三、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有关依法行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街道、区属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都要全面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不断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执法责任的范围、要求,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基本要求,执法岗位及执法职权的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执法责任内部评查要求,责任追究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执法责任制内容,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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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机构自2004年提格为正处级,其工作任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能有了明显变化,工作层次也有了更高要求。但是,由于区政府法制办职能没有明确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级法制机构的作用发挥。

(二)内设机构不完整。由于区政府法制办职能不明确,同时也造成了内设机构与工作任务、职责匹配不适应的问题。目前,区政府法制办一般只设一个科,有的称为综合指导科、有的称为执法监督科。但是,工作都是混着干,没有明确职责分工,内设机构形同虚设。

(三)人员编制不足。区政府法制机构一般定编在3-5人。但由于编制由区政府办内部调剂,大多没有完全到位,即使完全到位仍难以适应区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需要。

篇4

在调查的基础上,我分析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和任务,了新世纪司法行政工作应当“面向现代化,法治化”的设想,厅党委会,并在系统上下征求意见,工作设想在今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确立。

“面向现代化法治化”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强化创新意识、意识、责任意识,更新职能观和管理观。紧扣“十五”计划的“建设富裕的小康社会,为率先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认识和把握司法行政机关在培育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党委、人大、的工作,服务于、服从于经济建设中心,以依法治省为,综合司法行政的整体职能,使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建设的环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所肩负的法治化“器”和“催化剂”的作用。为此,要跳出司法行政看司法行政,并将工作的评价标立为:有利于我省“富民强省,率先现代化”的奋斗,有利于全省的法治化进程。

为实施“面向现代化法治化”的工作主题,着重抓了两的工作:制定《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五”期间发展计划》,深化改革,创新,确立新世纪初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在全系统五项工作:在依法治省和法治化进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法治的职能作用;监狱劳教、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外抓,内抓管理,职能整合,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挑战;建设“人才高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品牌优势”。

二、抓好依法治省和“四五”普法工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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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作用。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而且在推进工作中还要将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行政首长是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核心和总指挥,只有行政首长才能从全局上、从长远上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而且只有行政首长才能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人员、经费、设备设施等方面提供充分保障,这种作用是十分重要且无可取代的。

(二)决策核心作用。在我国,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决策,表现为形成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决议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策和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特定行为作出的具体决定。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全面工作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决策最终都要由主要领导最后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行政首长在决策中起着决定作用,是决策的核心,行政决策能否依法作出,行政首长的审核把关作用至关重要。

(三)带头表率作用。主要领导有关依法行政的言行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影响十分巨大。主要领导自身法律意识的强弱和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态度与重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高低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主要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强,就会在本地区、本部门形成浓厚的依法行政氛围。反之,主要领导法律意识不强,对依法行政工作不重视,不研究,自身就做不到依法行政,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必然流于形式,难以推进。

(四)监督协调作用。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将越来越多地触及到有关行政管理方方面面的利益,涉及权力的再调整、利益的再分配,很多事情都需要行政首长出面协调,平衡各方面利益,行政首长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协调作用日显重要。同时,由于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局具有自上而下的特点,因此,行政首长还应当重视对下级机关和本机关工作人员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尤其是开展监督工作经常是要得罪人、处理人的,没有行政首长的支持,监督工作就很难开展,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行政首长应当给予监督工作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发挥好监督作用。

二、重要性与矛盾性

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核心和总指挥,行政首长肩负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使命,其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在重要性无可置疑,但我们还应当关注行政首长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所处特殊位置的矛盾性。如前文所述,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约束、规范行政权力,而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行政首长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最后决定者,正是行政机关中权力最大的人,也就是说,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约束、规范行政权力的对象,具体来说,首先就是依法约束、规范行政首长的行为,限制行政首长的权力。而行政首长又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处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核心和总指挥的位置,其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就是要约束限制自身的权力,不讳言说,是要影响其自身利益的,两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矛盾性,尤其是多年来存在的“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以及行政机关过分强调依行政命令办事的习惯,要解决这种矛盾,并非易事。

三、几点建议

要解决上述矛盾,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应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各项领导学法制度以及行政首长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尤其是注重树立法治的观念,不断提高行政首长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规范行使行政权力,使行政首长的权威服从并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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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落实《*区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正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筑牢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为“铸就品质新生活,建设和谐新*”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再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

1.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机制。镇政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周红星为组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副书记沈斌为常务副组长,负责具体抓;副镇长*、*、*、*、*为副组长,机关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领导体系。认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划和措施,制定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和领导。

2.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镇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施君君,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机关各办要明确专人负责,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3.建立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镇政府应定期向镇人大和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部门应定期向镇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每年一次。对人大及上级政府提出的改进意见,政府及其部门均要自觉接受,认真整改。

(二)突出工作重点,将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阶段

1.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结合实际工作,组织政府组成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公共事务和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能力。

2.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工作规则、决策程序、决策监督制度。坚持依法决策,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

3.探索完善经济、高效的预防、解决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机制。完善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工作制度,建立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体系。发挥工、青、妇和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作用,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矛盾的发生。对依法应当镇各工作部门协调处理的民事纠纷,应当做好法律、法规的解说、宣传等工作,要依法履行处理行政管理中发生的社会矛盾和民事纠纷的职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不得推诿责任、。

4.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加强专门监督,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

5.深化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管理。通过举办培训班、典型案例评审、案件审理观摩等形式,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及证据的收集、法律的综合运用等实践操作层面的培训。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执法工作中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执法与疏导的关系。

6.强化基层法制建设,奠定依法治镇坚实基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各项基础工作,把城乡基层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要把依法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依法治理格局,为依法治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考核、强化责任,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进工作

1.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结合,做好制度创新工作。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研究行政管理体制中的问题,积极开展机制和制度创新工作,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型政府的步伐。

2.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有效且简便易行的评议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纳入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与单位的三个文明建设一同考核,与个人奖惩和晋级晋职挂钩,促使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组织经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重点总结在评议考核、责任追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典型经验,组织观摩、交流,促进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水平,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四)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手段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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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镇办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依法行政试点工作,并向各镇办延伸。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体系,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保证行政机关执法经费上网足额拨付。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保障决策合法科学,最大限度减少失误。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施行,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坚持规范性文件逢文必审,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法制统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违反法定程序和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坚决予以纠正。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统计和定期检查通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继续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启动新一轮《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组织法律考试,严格资格审查。探索开展从重处罚、适用听证程序案件备案试点。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做好学习宣传培训,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继续抓好群众工作大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快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五)推进文明执法。区级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改进审理方式,注重实际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学者讨论,强化调解和解手段,提高行政复议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研究建立行政调解联系会议制度,加快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七)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实现部门预算公开。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进行公开,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必须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服务信息的公开,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各执法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检查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加强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九)加强法律学习宣传和理论研究。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区级各部门、各镇办必须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3次以上。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法制氛围。开展新形势下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以依法行政理论的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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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的要求,各级政府在法治建设中应当承担更多责任。去年,中、省先后召开了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省政府作出了《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依法行政的基础在市县,薄弱点在市县,工作的重点在市县,工作的潜力也在市县。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们一定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推进依法行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国家法律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和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依法行政是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基本理政方式。只有把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才能够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更好地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化解、消除矛盾和冲突。

第二,推进依法行政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有完备的法治作基础,法律正是通过其特有的规范性和强制力,保障经济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要实现我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保障市场经济规范运行。

第三,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

坚持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决策,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社会管理,避免违法和不公的行政行为,尽量减少纠纷和矛盾。只有推进依法行政,才能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增强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从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今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了文件。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以依法行政为突破,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依法行政是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基础,而目前我们还存在着决策随意性强,违法决策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胆尝试,以依法行政为抓手,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要注意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重大决策前,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进行咨询论证,特别要发挥好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的作用,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做到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要建立纠错机制。通过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办法,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三是要落实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乱作为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抓紧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并严格依照执行。

第二,搞好政府立法工作,提高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质量。

要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政府立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作好立法工作,为实现人文*、和谐*、活力*提供法制保障。要不断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希望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

第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近年来,我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有的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有的办案环节违反程序,有的行政处罚事项没有依法集体讨论决定,有的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没有组织听证,有的没有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有的执法文书制作填写不规范等。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前不久,市政府出台了《*市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尽快进行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工作,切实把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第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府行政行为合法。

一是坚持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三个监督主体对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行政行为的全面监督作用。二是坚持行政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相结合。要在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的基础上,强化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特别要重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作用。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畅通收案渠道,规范复议程序,落实好人员和经费,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三是坚持政务公开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实行政务公开,加大行政管理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是强化行政监督的基本条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事关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做到决策、执行和实施结果“三公开”,对日常事务的处理,也要做到办事原则和办事程序公开。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也要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依法行政是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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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的机制有效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基本规范;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监管等执法行为明显改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畜牧水产普法格局基本形成;建立一支组织健全、素质过硬、作用优良、保障有力的法制机构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完善各项工作规程、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合法性论证等制度,与行政相对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经营户等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二是建立法律顾问联系制度。重大决策在出台前应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及时防范、规避和化解风险。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实现决策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2.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我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通知要求,抓好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异议处理制度。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政府备案审查。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异议受理制度》,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时,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和报送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畜牧水产行政管理的依据。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目录管理制度。年底前对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将清理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局网站上公布。凡未列入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实施。

3.积极开展行政权力界定工作。结合新法实施和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执法依据进行重新界定,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4.积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群众公议制度。实现开门执法,从案件的证据材料、办案过程、法律依据到最终处理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规范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促使执法人员审慎对待手中的权力,避免行政执法中可能发生的不规范行为。

(二)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完善干部学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计划,以开展依法行政知识专题讲座为主要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本部门执行的专业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纳入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工作。制定周密的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

2.加强畜牧水产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实际开展有关畜牧水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执法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一是着重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畜牧水产行政执法程序和要求及执法中有关证据收集等重点进行培训。二是开展畜牧水产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学习有关畜牧水产管理的规定、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探索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新方法。同时,加大对养殖、经营企业和行政相对人的培训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营造依法生产,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3.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紧紧围绕“防疫、检疫、监管、监督”这一主题,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殖业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消费等有关内容,加强科学规范养殖生产的宣传,加强屠宰、加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依法运输、销售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宣传,加强执法形象和执法成效的宣传。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培训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统一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核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查工作。不断改善执法手段,更新和增加执法装备,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能力。

2.强化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积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样监测。并将群众反映多问题突出区域,企业和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以确保形成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查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3.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公开方式,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办理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AB岗制和服务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加大对行政许可、处罚、收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构建“阳光畜牧水产”。

4.全面推进畜牧水产执法工作。按照春秋抓会战,常年抓防控,天天抓监管的工作思路。每年3至5月、9至11月继续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一是依法对养殖场、城区农贸市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经营场资质进行审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开展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的养殖企业、畜禽及其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所)集中整治。三是建立畜禽及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构建诚信体系。四是加大水产苗种、畜禽良种的整治力度,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5.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做好举报电话的接听、登记、处理和回复工作。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2011年组织力量重点查处一批重大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查处的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巨大震慑力。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及时防范、规避和化解行政执法的法律风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畜牧水产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探索畜牧水产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严格执行查处分离、收缴分离和罚纠分离的分权制衡机制,加强行政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7.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制度;组织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的评查活动;做好迎接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准备工作。

8.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对本单位实施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完善、细化处罚标准,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由“弹性”变为“刚性”,防止因处罚裁量权被滥用或裁量幅度过大而造成的处罚不公,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

(四)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

1.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监控。认真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定性的准确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严格遵守法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市局将组织不定期督查,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失职渎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其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

3.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

4.继续强化对国家、省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政策奖补的范围、对象和条件,规范申报、受理、验收、会商、公示、报批、拨付等法定程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不走样。

5.自觉接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制度,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惩制度,发动群众及时举报,遏制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把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畜牧水产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

2.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对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研究,并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实施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工作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向市政府报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扎实有效地进行。局属各单位也要定期向市局报告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报告本单位当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3.严格检查考核。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把依法行政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并将依法行政列入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选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优秀执法人员。同时,对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执法人员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把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务员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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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市、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发*

号、辽政发〔20*〕36号文件的要求,抓好政府依法行政相关制度的建设。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做出、执行、监督方面的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建议的提出和决策事项确定应遵循的原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完善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要扩大决策听证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确定、分配听证代表名额要充分考虑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听证代表确定后,应当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听证举行10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明确政府法制部门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要求和承办单位的职责,以确保合法审查有序进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

(六)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并经各级政府或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七)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八)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纠正和制止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九)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十)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县)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报本级政府备案。备案机关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及时予以纠正,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备案机关要建立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与上位法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十二)建立健全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以文件的形式对行政执法涉及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条件、种类、幅度等予以合理细化和分解,制定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

(十三)建立依法行政主要领导问责制。对我市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执行上级决策和部署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治政不严、监管不力等被问责的,要明确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

(十四)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市、市(县)区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市、市(县)区各部门每年要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直接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要从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研究制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要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的人员上岗前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方可准予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对聘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的要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市、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担负着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重视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机构中来。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市(县)区政府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明确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确保依法行政落实到基层。

(五)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市、市(县)区政府要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培训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办公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行政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严格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和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要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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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我局高度重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严格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按照《2013年度市市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计划》和《市市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评工作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同时,加强检查督促,建立行政执法情况、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报告制度。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5、示范校创建进一步推进。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根据学校自主申报,教育局考评组在认真审阅学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教师访谈、学生问卷等形式组织实地考评。综合材料评审和实地考评成绩,评选出依法治校示范校,并从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今年,26所学校被评为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22所学校被评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二、加快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教育局域网加大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延伸信息公开领域,保证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使公众能尽快了解各项政策,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开通了教育咨询投诉电话,倾听群众对教育问题的反映或投诉,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认真、及时对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解决。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今年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内容再次进行规范清理,各项行政审批承诺时限提速30%,简化了办理流程、缩短了办结时限。作为教育局公开行政、公正执法的窗口,市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工作也得到了服务中心的肯定和服务对象的赞誉。

3、继续做好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2013年,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规范高效,我局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制订了相关的制度,明确了各相关处室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上的职责、行政权力事项变更的操作程序、网络安全与系统设备管理等内容。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结合实际,及时、规范、准确更新相关信息。

4、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和文化环境、交通秩序、建筑设施安全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举办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场会,完善了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保障措施,健全了校园安全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全市教育系统平稳有序,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未发生赴京访、省市规模访和有影响的

三、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坚决重大决策集体讨论、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后评估”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广泛而全面地听取各方意见,切实保证行政决策依法、合法、科学、规范。如在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即撷秀中学、树人中学、昕昕中学、第一外国语学校、西城中学、春晖中学)工作中,我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通过调研摸底、多次听取学生家长、任课教师的意见,多次组织法制办、人保局、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编办、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风险评估,制定了《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风险评估方案》,综合考虑整体推进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从机制、体制、布局上整体考虑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校的布局调整,制定了《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实施意见》,并请法制办相关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形成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并通过,顺利完成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保证了教育的稳定和谐发展,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了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备案、实施、监督等工作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时、合法适当。

3、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办学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时,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与《权力流程图》规范操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行为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事项。民办教育机构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局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与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程序、规范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说理式执法,如,今年五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有一个民办教育机构擅自增设办学内容,在执法检查时,讲政策、谈责任、论发展,促使该办学单位主动提出终止办学许可。2013年教育系统未出现一例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更没有引起群众性事件。

4、完善行政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和纠纷。一是健全机构。教育局成立了调解室,直属学校分别成立了调解点,配备了专、兼职调解员,形成以教育局调解室为龙头,以学校调解点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建立行政调解规章制度。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等,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三是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5、积极接受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利用公开电话、网络、局长信箱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提供良好条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监督管理,全面保障依法行政

1、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认真做好处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截至目前,我局收到有效件44件,其中上级部门要结果的件8件,阳光37件,接待来访4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在公开局电话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了监察室、民办教育管理机构等单位的电话,方便当事人咨询、办事和监督,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建设。

2、落实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教育行政执法主要涉及教师资格认定和民办学校设立2项。全年共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7500件,认定5726件。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958件;小学教师资格认定1852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846件,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1897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170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3件。不予许可的1774件,均因申请者教育学、心理学测试成绩不合格。本年度没有受理“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事项,也没有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3、落实执法案卷评查。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改进执法行为,提高案卷质量。今年,对教师资格认定案卷进行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了案卷制作质量。自2009年起,每年开展一次行政许可项目评估,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有效的提高了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效率意识,树立了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方便了当事人办事。

五、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

2012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但也存在着,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1、制定教育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案卷评查制度。7月份和11月份对已经完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案卷进行了评查,形成了年终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机制。

2、深入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依法对局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进一步梳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进一步细分。为做好该项工作,市教育局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协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自由裁量基准,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为加快服务机关、法治机关、责任机关、廉洁机关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六、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2013年,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少数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教育执法配套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执法责任还不够清晰,考核指标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2014年度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努力巩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将依法行政工作推上新台阶。

1、大力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围绕“十二五”发展主题开展法制宣传,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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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平台、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和管理。结合工商机关职能调整和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情况,及时补充更新数据库,建立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努力实现部门间网络互通,信息共享,增强网上查询、咨询、投诉和网上审批服务功能。(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项目设立与清理的良性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相关科室)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5.全面谋划法治型工商建设的重点工作。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全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党组要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定期听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关于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办及相关科室)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加大备案审查的公开力度,坚持实质性审查,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不断提升备案审查的效果和权威。(责任部门:办公室、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7.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完善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三、加强和改进执法行为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行案源线索管理制度、相对集中办案机制和案后规范制度三项制度,从案前、案中、案后全面地整合执法资源,创新执法机制,防范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效能。(责任部门:经检大队及相关科室)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调查取证、听证、回避、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投诉、回访等制度,在全局范围内统一使用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动态完善机制和有效应用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法制科、经检大队及相关科室)

10.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经济户口监管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分类动态管理模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程度,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大力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责任部门:相关科室)

11.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和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和标准,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创新评查方法,提高评查效果,实现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规范化。(责任部门: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12.完善行政争议案件考核制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过错责任追究的有效机制,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考核科学、评价公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局依法行政办及相关科室)

四、完善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

13.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承办、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及时予以反馈。继续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局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应不低于8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健全和完善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14.完善层级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强化上级工商机关对下级工商机关、各级工商机关对所属部门的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责任部门: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15.严格行政考核和问责体系。按照权责一致,权责挂钩的原则,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建立和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和方式,确保责任追究有章可依。(责任部门:人教科、监察室、法制科及相关科室)

五、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6.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能力建设,依法公正及时受理和审理复议案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积极探索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答复制度。(责任部门:法制科)

17.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类管理和动态应对机制,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各级工商机关的重要职责,对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纠纷,要主动进行调解。建立完善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18.建立工作制度。畅通渠道,规范程序,维护秩序,落实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强化“条线管理”及“属地管理”的工作责任制,健全案件受理、复查、复核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反馈与政策联动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六、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9.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职责,主要领导应切实履行好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研究制定和遵守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推动建立领导负责、条线分工落实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法制科及相关科室)